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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建銘亮出離婚協議「保密條款」 律師分析4點:賠1億沒那麼容易
陳幸妤與前夫趙建銘婚變風波持續延燒。(圖/報系資料照)
前總統陳水扁的愛女陳幸妤,在50歲生日當天(8月12日)於前夫趙建銘診所的Google評論留下1星負評,表示2人已經離婚,掀起外界熱議。趙建銘昨晚(20日)從越南飛回高雄小港機場時,向媒體公布離婚協議書,暗指陳幸妤違反第8條保密條款,須賠償懲罰性金額1億元。對此,律師林智群列出4點分析,認為陳幸妤的Google評論恐怕「有點危險」。
林智群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趙建銘在機場剛下飛機,就對媒體狂發聲明書,要大家看離婚協議第8條,裡面的關鍵字是「若違反致任一方或親屬隱私受侵害」,而這個其實是類似結果犯的概念,就是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還不夠,還要有侵害產生,才能請求懲罰性違約金。
林智群提到,至於陳幸妤的Google評論,以及後來受訪所說的話,是否導致趙建銘隱私權受侵害?他認為有點危險,特別是Google 評論,談及一些家庭內部人才會知道的事情,看起來已經成立「有洩露、批評、詆毀行為」要件,而這樣有沒有讓趙建銘因此「隱私權」受到損害?還是要看許芊芊的事情、醫術等算不算個人隱私範圍。
林智群直言,就算是成立違約,趙建銘提告請求懲罰性違約金,法院還是有酌減權,不可能真的判賠1億元,「要靠上法院賺錢,沒那麼容易。」
林智群指出,趙建銘選擇把離婚協議發給眾人,原先大家都不知道有1億元懲罰性違約金,「現在都知道了,這樣算不算也是洩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