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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港分局 南港 台北市 詐騙 毒品逮馬來西亞籍車手 男落網稱遭強押來台:線上博弈欠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獲報有民眾加入股票LINE群組,遭詐200萬元,警方成立專案小組,當場逮獲一名馬來西亞籍車手,其自稱因線上博弈欠債,被強迫來台從事詐欺工作就被逮,當場慘被送辦。據悉,有民眾今年7月在LINE聊天軟體加入假冒理財專家「盧燕俐」之飆股群組,並下載詐團提供之投資軟體參與短線投資,9月陸續面交3次,共200萬元,直至無法出金時,上網查詢相關詐騙案例,才驚覺遭詐並報警。警方獲報後隨即成立專案小組,指導被害人和詐團再次約定面交50萬元,於面交現場逮獲一名取款車手。經查該名男性車手為馬來西亞籍,持短期觀光簽證來台擔任詐團車手,其被捕後自稱因玩線上博弈欠債,才會被詐團強押來台擔任詐欺車手。警方也在現場查扣假外務專員名牌、7000餘元及收據憑證等贓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刑法詐欺罪、洗錢防制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詐騙集團利用深偽(deep fake)技術仿冒知名人士之面貌及聲音,製作影片誘騙民眾入群投資,趁機詐騙。民眾切勿輕信標榜高額獲利、穩賺不賠的投資,以及來路不明的投資管道,如有發現可疑情事可撥打165及110諮詢,以防遭詐。
積極推廣理財知識 中國信託文薈館跨域耕耘見成效 榮獲金管會「113年度金融教育貢獻獎」
為普及金融教育推廣理財觀念,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簡稱「中信銀行」)設立創新型態之中國信託文薈館(簡稱「文薈館」),提供臺灣金融發展歷史及主題互動展件,舉辦主題特展、跨域結合教育機構、警察局推出合作財商課程成效驚艷,於今(27)日榮獲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113年度金融教育貢獻獎」最佳協力獎,金管會副主任委員邱淑貞特別出席頒獎予中國信託銀行總經理楊銘祥,表揚中信銀行積極協助民眾建立正確金融觀念之努力。金管會舉辦之「113年度金融教育貢獻獎」設有「最佳創新獎」、「最佳薪橋獎」、「最佳協力獎」、「最佳成效獎」及「最佳投入獎」,共計67件專案報名,邀集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組成評審小組,用以鼓勵金融相關單位發想多元創新方式,舉辦公益金融教育課程或宣導。文薈館自2015年開館至今,以創新科技互動展件展出金融歷史發展脈絡及數位金融發展趨勢,打造創新金融教育場域。擴大協力對象推廣金融知識、促進跨機構交流,並善用彼此資源擴大宣導廣度以發揮綜效,獲得主辦單位評選為「最佳協力獎」銀質獎。金管會舉辦「113年度金融教育貢獻獎」,中信銀行榮獲最佳協力獎,金管會副主委邱淑貞(左)頒獎予中信銀行總經理楊銘祥(右)(圖/中信銀行提供)。中信銀行總經理楊銘祥表示,文薈館不僅是中國信託金融文史館,更致力打造成學習生活化金融知識的體驗場域,盼以民間企業的金融專業和資源,積極與學校及各單位合作,攜手扎根金融教育,提升國人理財素養。值得一提的是,文薈館自2021年起與臺北市、基隆市、宜蘭縣教育局處合作,提供學校理財教材授權、貨幣教具車移地教學、職探體驗及教育營隊。最新編製的兩套教案結合108課綱「財金素養」主軸,無償授權教育團體申請使用,教案涵蓋儲蓄與消費、緊急預備金、投資理財與風險、預防詐騙等觀念,教師可選擇適合學生學習的單元及搭配學習單進行授課,協助幼稚園及國小學童養成基礎金融知識。文薈館自2017年開始於暑假舉辦金融教育特展,內容涵括股票、貨幣知識、古今銀行介紹、新臺幣上的臺灣故事,幫助學童以輕鬆的方式建立金融觀念。有鑑於詐騙議題成為各界關注焦點,今年的暑期特展以「錢的多重宇宙—五感體驗玩金融」為主題,攜手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策劃「防詐大挑戰」專區,收集生活中常見的詐騙話術,供民眾建構預防觀念,展出近三個月共計逾6萬人次觀展,深獲各界好評。文薈館秉持金融核心本業推廣財金素養,跳脫傳統博物館的靜態展示方式,以珍貴館藏搭配數位互動,呈現中國信託與臺灣並肩成長的金融服務里程碑,開館至今超過57萬人次參觀,今年亦以「校園金融素養扎根計畫」獲得財團法人台灣永續能源研究基金會「台灣永續行動獎」金獎肯定,歡迎各級學校、自學團體及非營利課輔團體預約導覽及理財桌遊等專屬服務。相關詳情請電洽 (02)3327-7777分機1099。
南港分局打詐新招「打詐無敵套圈圈」寓教於樂 民眾防詐知識大升級
為提升民眾對犯罪的防範意識,南港分局本著「預防為先、偵防並重」的原則,於21日中午12時至下午5時,聯合南港區區公所,在臺北流行音樂中心的戶外表演空間,舉辦一場充滿趣味的「113年度基層藝文民俗表演」活動中,設置的打詐宣導攤位吸引眾多民眾參與,並藉此機會加強對「識詐」、「交通」、「婦幼」安全等議題的宣導。活動在南港分局副分局長張舜南的帶領下,宣導團的成員們準備多樣的互動遊戲,最受歡迎的「打詐無敵套圈圈」遊戲,吸引現場許多參與者,透過這些遊戲,民眾不僅能學到防詐的知識,還能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增進對交通安全和婦幼保護的了解。現場活動設計充滿創意,參加者可以與Q版警察娃娃和Q版警察電動摩托車互動,增添不少趣味,這種寓教於樂的方式,讓不少家長帶著孩子一同參與,共同學習防範犯罪的知識;此外,活動中也安排了有獎趣味問答,參與者在答對問題後,還能獲得小獎品,進一步提高活動的吸引力。南港分局指出,這次活動不僅旨在提升民眾的安全意識,更希望通過這種充滿活力的互動方式,讓防詐知識深入人心,副分局長張舜南表示,透過這樣的宣導活動,能讓大家更清楚易發犯罪的誘因,並且在日常生活中強化自我防衛能力。活動後,許多參與者表示這樣的宣導活動非常有意義,不僅有趣還能學到很多實用的知識,也認為提升社區的安全感,需要大家共同努力,透過不斷的宣導和互動,讓防詐和交通安全的觀念真正落實到每個人的心中。南港分局也呼籲社區民眾,隨時保持警覺,特別是在網路上或是與陌生人互動時,應提高防詐意識,確保自身及家人的安全,未來,南港分局將持續舉辦更多此類活動,致力於創造一個更加安全的社區環境。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鐵鍬撬蝦皮智取店! 2男缺錢花用竊1萬元落跑遭逮
北市南港區日前發生一起竊案事故。警方獲報,轄內一間蝦皮智取店裡存放現金的機台,遭人破壞,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鎖定24歲的葉男與46歲的詹男涉有重嫌,循線將2人逮捕到案。據了解,24歲的葉姓男子與46歲的詹姓男子2人疑似缺錢花用,2人於是將歪腦筋動在蝦皮智取店上,看準智取店無人看守的特性,趁機持鐵鍬撬開機台,將裡面約1萬餘元的現金取走花用,2人更是分工明確,由葉男動手,詹男則負責騎車接應。警方獲報到場後,也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鎖定詹、葉2人涉嫌重大,2人除在南港犯案外,也曾在宜蘭犯下罪刑,日前見時間成熟後,持拘票與搜索票兵分多路將2人逮捕到案,並在2人身上查獲安非他命數包及毒品吸食器,不過1萬元贓款早已被2人花光殆盡。全案詢後依竊盜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無人看顧之自取商店應設置完善防竊裝置及監視系統。另竊取他人財物涉犯刑法《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警方持續加強查緝不法,全力打擊犯罪,以淨化社會治安,提供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
醉駕微型電動車風雲再起!北市男子邊騎邊喝酒拒測 遭重罰4800元
台北市南港區近日,發生一起讓人瞠目結舌的交通違規事件,48歲的謝姓男子在北市忠孝東路與永吉路口,竟在騎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同時喝酒,當地警方巡邏時赫然發現這一驚人畫面,隨即對其進行攔查,謝男在面對酒精測試要求時,選擇拒絕,最終被依法開罰4800元,並且其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被移置保管。南港分局的員警晚間正在忠孝東路與永吉路口進行常規巡查,突然發現1名男子在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一手握把一手拿著酒瓶,顯然正在喝酒,警方立刻將其攔下,並要求其進行酒精測試,謝男不僅拒絕接受酒測,還對警方的要求表示不滿,警方在了解其情況後,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對謝男開出4800元的拒測罰單,並當場將其微型電動二輪車移置保管。謝男在接受攔查後表示,只是剛洗完澡,想要出來兜風喝酒,沒想到卻遭遇這樣的檢查,這番話讓在場的警員哭笑不得,直呼其行為實在過於誇張,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3項的規定,謝男因拒絕接受酒測,被依法處以4800元的罰款,並且微型電動二輪車也被當場移置保管。南港分局表示,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罰則相當嚴格,如果酒測結果顯示酒精濃度在0.15以上至0.24以下,將處以1200元至2400元的罰款;若酒測值達0.25以上,或者因酒駕發生事故等,則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後果相當嚴重。南港分局警察呼籲市民,無論是駕駛何種交通工具,都應該遵守相關的道路交通法規,特別是禁止酒後駕駛,保障自身與他人的安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太誇張!男邊騎邊喝遭警攔下 他拒測稱:洗澡出來兜風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巡經忠孝東路與永吉路口時,竟赫然發現一名男子邊騎微型電動車邊喝酒,明顯酒駕,惟男子遭攔查後拒絕酒精檢測,員警當場對其開出一張4800元的拒測罰單,並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據了解,48歲的謝姓男子日前遭警方攔停後表示,自己洗完澡剛好騎車出來晃晃,孰料才剛出門沒多久,就遭到警方攔下。惟謝男拒絕酒測,警方依規定告知男子相關程序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拒測法律效果後,依法開出一張4800元的罰單,同時移置保管該微型電動二輪車。南港分局呼籲,酒後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經檢驗酒測值超過規定標準者(0.15以上至0.24以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若酒測值達0.25以上或酒駕肇事等不能安全駕駛之具體客觀事實發生,觸犯刑法第185條之3「公共危險罪」。警方也將持續加強查緝不法,全力守護民眾安全。
車牌超速遭吊扣半年!男網買壓克力假車牌 第一天掛就遭逮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取締違規停車時,發現一輛汽車違停,上前攔查後寄意外發現該輛汽車所懸掛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扣牌並移置保管車輛,同時將車主函送法辦。初步了解,警方日前於南港軍人公墓周邊取締違停車輛時,發現62歲的范姓男子於紅線上違停,當場準備依法舉發,孰料卻在查證車籍資料時,發現查無該車牌號碼,因此意外發現范男所懸掛之車牌為偽造車牌,當場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3款使用偽造之牌照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輛。車牌另依違反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扣押。范男事後也坦承自己懸掛偽造車牌,起因為其超速違規,遭吊扣車牌6個月,但其平時工作及生活均仰賴汽車,才會上網訂購壓克力製造偽造車牌懸掛,孰料才剛掛上第一天,就遭警方查獲。全案訊後依違反偽造特種文書罪將車主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另有關於網路販售偽造車牌部分,警方也將持續溯源追緝。南港分局呼籲,車牌屬於「特種文書」,私下製作、販售偽(變)造車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最高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使用偽造車牌上路,最高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可處3600元至1萬800元罰鍰。為杜絕假車牌流竄影響社會秩序及公眾安全,警方將持續加強執法,絕不姑息,提醒民眾切勿心存僥倖,購買或使用偽造號牌以免觸法。
北市婦誤信假檢警!堅持匯800萬貸款 警苦勸保血汗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銀行行員通報有一婦人欲提領800萬,疑似遭詐,立即派遣員警前往處理。玉成派出所巡佐王耀濱、警員黃建樺到場發現,一名婦人遭假檢警詐騙,擔心沒錢交付給檢察官,因而自行尋找民間借貸公司貸款800萬,並於當日會同貸款公司人員至銀行提領現金。員警發現後發覺婦人明顯遭詐,但婦人仍然堅信未遭詐。員警持續與婦人對談後,發現其說詞反覆,無法交代資金用途,且在勸說之過程閃避警方至一旁與詐騙集團成員聯繫。員警見婦人對詐騙集團假冒檢警以「身分證遭冒用」、「帳戶有金流問題」等話術深信不疑,當場致電台北地檢確認並無婦人口中的「吳文正」檢察官,婦人才醒悟遭詐騙取消提款,對於員警耐心苦勸及幫忙也感到抱歉和感激,更感謝員警協助辦理歸還貸款之現金。南港分局呼籲,檢察官和警察不會透過通訊軟體要求民眾至金融機構領取現金,亦不會要求寄提款卡及密碼,如遇有疑似詐騙之情事,可立即撥打165求證或撥打110求助警方。
機車後面一大包!男被攔竟棄車狂跑 警逮他持破壞剪偷電纜線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於市民大道八段上發現一輛機車違規附掛貨物拖行,當即上前攔查,孰料警方才剛上前,機車騎士竟直接棄車落跑,讓警方當場傻眼,火速將人逮回後,果然發現騎士在機車後方拖行的電纜竟是偷來的,當場將人逮捕送辦。據瞭解,53歲有毒品前科的鄭姓男子,其日前疑似缺錢買毒,竟趁機前往工地偷取電纜,隨後將偷來的電纜一路放在機車後方拖行,不巧卻遇上巡邏員警,警方眼見明顯違規,當場欲將鄭男攔下。不過孰料當警方才剛靠近鄭男沒多久,鄭男明顯神色慌張、眼神左顧右盼,下一秒竟棄車逃跑,但仍被反應過來的警方火速追上逮捕。鄭男眼見在劫難逃,只好坦承電纜線是他趁著廠房無人看顧,偷偷潛入後持破壞剪竊取廠房內電纜線,並先將偷來的電纜線後藏匿於巷弄內,自己隨後再變裝前往運回。未料在拖行電纜線途中當場慘遭警逮獲,全案訊後依竊盜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民眾千萬不可心存僥倖而犯罪,警網密布,一旦發現犯罪,必定依法究辦,捍衛社會秩序,守護市民生活安全。
婦人中暑摔車倒地 警民合作及時救援
北市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日前正午獲報,指出南湖大橋旁自行車道上,有一名婦人騎自行車時突然暈倒,需要警方協助。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係該名婦人騎乘自行車外出,疑似因長時間曝露在高溫下,未注意及時補充水分,導致在騎乘中體力不支,不慎於南湖大橋旁摔倒而受傷,雖然意識清醒,但腳部已扭傷無法自行站立。警方見狀也立即通報救護人員並將婦人攙扶靠陰涼處。在等待救護車到達期間,現場熱心民眾主動提供礦泉水協助婦人降溫。救護人員到場對婦人進行初步檢查後,將其送往醫院治療,並由家屬接回,家屬對員警及熱心市民及時協助致上萬分感謝。南港分局呼籲,酷熱天氣下外出務必注意防暑措施,特別是從事戶外活動時應隨時補充水分,以避免是類事件的發生。
北市警官人事大搬風! 103人名單全出爐
應勤、業務需要,北市警局督察等職缺,經局長李西河邀集副局長、主任秘書、督察長與政風室及人事室主任等共同開會檢討,依適才適所、專才專用、品操能力、工作績效、職務歷練等原則通盤考量,計派補第四至九序列督察、秘書、專員、副分局長、副大隊長、隊長、副隊長、偵查隊隊長、組長、主任、股長、督察員、警務正、中隊長、警務員兼所長、警務員、巡官兼所長等職務計103人。本案職務異動人員如附一覽表,並統一於113年8月27日(星期二)離到職。1、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婁子才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2、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陳國座陞任本局保安科專員(第四序列)3、松山分局副分局長李兆欣陞任本局督察室秘書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郭大恆陞任本局行政科專員(第四序列)5、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陳義孟調任大同分局副分局長6、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陳偉仁陞任文山第二分局副分局長7、內湖分局副分局長許卜仁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副分局長8、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楊文欽調任內湖分局副分局長9、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林榮峰陞任交通警察大隊副大隊長10、少年警察隊隊長吳坤安調任松山分局副分局長11、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翁麒豪陞任少年警察隊隊長12、中山分局副分局長余永廉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3、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林信介陞任中山分局副分局長14、士林分局副分局長蔡煉勇調任本局防治科專員(第五序列)15、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吳山連調任士林分局副分局長16、南港分局副分局長楊坤明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副分局長17、本局行政科專員(第五序列)謝佾廷調任南港分局副分局長18、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高玉松調任大同分局偵查隊隊長19、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曾逸群調任信義分局偵查隊隊長20、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許文鋒調任士林分局偵查隊隊長21、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陳怡凱調任北投分局偵查隊隊長22、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陳俊銘調任文山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3、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鄭文學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八隊隊長24、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周維強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經濟組組長25、刑事警察大隊專員謝其瑾調任刑事警察大隊預防組組長26、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謝昆材調任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27、松山分局偵查隊隊長蔡致然調任中正第一分局偵查隊隊長28、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吳俊逸調任中山分局督察組組長29、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陳志傑調任大安分局督察組組長30、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陳佳緯調任信義分局督察組組長31、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張翊軒調任松山分局督察組組長32、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陳育健調任中正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33、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蔡再璧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新聞股股長34、本局督察室督察員林聖崴調任保安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35、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王俊成調任中正第一分局交通組組長36、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宋柏達調任中正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37、婦幼警察隊副隊長黃贏慧調任士林分局行政組組長38、本局人事室任免股股長莊惠華調任婦幼警察隊副隊長39、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呂清安調任士林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0、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洪秀美調任士林分局秘書室主任41、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江金紋調任捷運警察隊行政組組長42、本局保安科警務正謝育銘調任本局行政科正俗股股長43、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韓秀珍調任中正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4、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楊健良調任萬華分局保防組組長45、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蘇天成調任文山第一分局行政組組長46、本局保安科警務正張義和調任本局行政科警政股股長47、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王世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48、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許能全調任文山第二分局秘書室主任49、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柯清波調任南港分局行政組組長50、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劉光恆調任文山第一分局督察組組長51、本局督察室督察員周永健調任刑事警察大隊督察組組長52、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王雅佩調任北投分局秘書室主任53、本局督察室督察員黃宗斌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事故處理組組長54、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吳立傑調任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55、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許文彥調任文山第二分局防治組組長56、本局保防科警務正王明祝調任本局公共關係室公關股股長57、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三隊警務員兼副隊長劉居榮陞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58、刑事警察大隊專員黃升揮調任本局訓練科警務正59、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詹秀娟調任刑事警察大隊專員60、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林士詔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1、本局督察室警務正顏志祥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2、本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正鄭其昌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3、本局督察室警務正羅秀成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4、中山分局警務員陳盈宇陞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5、本局督察室警務正蕭景嘉調任本局督察室督察員66、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蔡佳瑜調任本局督察室警務正67、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周仲德陞任本局犯罪預防科警務正68、本局行政科警務正王玉玲調任本局保防科警務正69、大安分局刑事警務員黃甯陞任本局行政科警務正70、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鄭俊廷陞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1、本局防治科警務正黃彥喬調任本局保安科警務正72、中正第二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薛博文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3、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劉孝謙陞任本局公共關係室警務正74、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奕鈞陞任本局後勤科警務正75、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家名陞任本局防治科警務正76、交通警察大隊督察員陳俋宏調任交通警察大隊中隊長77、中正第一分局刑事警務員李智瑋調任保安警察大隊中隊長78、大同分局警備隊隊長徐順胤調任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79、大安分局警備隊隊長黎家維調任大同分局刑事警務員80、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林意翔調任大安分局新生南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1、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聖傑調任大安分局和平東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2、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八序列)馬奕桓陞任士林分局文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第七序列)83、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陳鍵頡調任士林分局天母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4、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俊逸調任士林分局社子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5、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李佳熹調任內湖分局東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6、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崇倫調任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7、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呂凱揚調任萬華分局西園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8、中正第一分局警務員劉昱廷調任南港分局同德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89、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孫吉筠調任大同分局延平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0、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巡官兼所長張哲偉調任內湖分局內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91、松山分局刑事警務員蔡岱娟調任內湖分局潭美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2、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王竺榆調任萬華分局華江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3、南港分局督察員蔡佳雯調任萬華分局青年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4、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張君業調任北投分局警務員95、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霍建元調任松山分局松山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6、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王健仲調任大安分局安和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7、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李年立調任松山分局中崙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8、萬華分局偵查隊警務員兼副隊長柯杰男調任松山分局民有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99、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蔡育憲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0、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游啟銘調任士林分局芝山岩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101、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黃振綱調任刑事警察大隊警務員102、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巡官兼所長李昭毅調任內湖分局西湖派出所巡官兼所長103、北投分局刑事警務員熊一鋒調任萬華分局康定路派出所警務員兼所長
暑假宇宙糾察隊開跑 南港分局聯手中信辦小小警察體驗親子活動
北市南港分局本著「預防為先、偵防並重」加強轄區民眾「識詐」、「反毒」、「強化少年網路觀念」,在暑期青春專案期間與轄內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共同舉辦「宇宙糾詐隊」預防犯罪宣導活動,讓學童犯罪預防知識向下紮根做起。本次活動原定60個名額,不過一上網就收到熱烈歡迎,預約報名瞬間滿額,供不應求,因此臨時還增加報名員額,共計有100位國小、國中學童與家長們共同參與。現並由北市南港少輔組與南港分局防詐宣導團員們,宣導「糾詐闖關活動」及「暑假期間-保護少年」安全預防知識;活動中也讓小朋友們體驗小小警察制服、Q版警察電動摩托車及介紹警察各種應勤裝備,並在活動中加強宣導「暑期青春專案」保護青少年各項預防工作,現場與來賓們進行互動式有獎趣味問答,達到寓教育樂、犯罪宣導最佳效果。南港分局表示,藉由此次充滿趣味、活力的闖關活動,讓來參加的學童與家長們更加瞭解易發犯罪的誘因,進而能紮根深入小朋友心中,強化自我防衛能力,建立預防各項犯罪的正確觀念。
愛情詐騙!老翁暈船欲匯8萬 警苦勸保血汗錢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轄內郵局報案,指出有1名老翁疑似遭愛情詐騙,請求警方協助。警方到場後發現對方以要和老公離婚為由,要是老翁匯款8萬餘元,所幸被行員即時發現,保住血汗錢。據了解,該名老翁日前受一陌生女子「佳佳」邀加臉書好友,隨後佳佳邀請老翁至假交友平台「twlovef」聊天,雙方相談甚歡,對方以欲與老公離婚為由,要老翁協助轉移財產,先是匯款美金5萬元至老翁於平台上之假帳戶,老翁信以為真便至郵局匯款手續費8萬1727元,所幸被郵局櫃員及代理經理發現有異而報警。警方到場後也向老翁細心說明此為典型「假交友真詐財」詐騙手法,老翁恍如大夢初醒,感謝郵局櫃員和警方保住他辛苦存的退休金。南港分局呼籲,詐騙集團盜用帥哥、美女照片,透過社群網路接觸被害人,天天噓寒問暖、甜言蜜語,使被害人陷入情網,隨後稱有穩賺不賠的投資管道,或遇有重大事故借錢急用等詐術誆騙被害人,均屬典型假交友真詐財手法,請勿上當受騙。民眾如有疑慮,請撥打165專線或向警方查證。
9萬元家具變240元回收!拾荒男子「誤會」拆解變賣 遭竊盜罪送辦
台北市南港區近日發生一起,因誤認廢棄物而引發的竊盜案,8月2日,警方接獲報案,1位民眾稱其價值9萬元辦公家具因暫時放置路邊,結果竟不翼而飛,經警方調查,發現原來是1名拾荒男子誤將這些家具當成廢棄物拆解並變賣,最終獲利僅240元。案發當日,該男子在舊莊街沿線拾荒,無意中在空地上發現1張會議桌和2張電腦桌,由於這些家具看起來有些陳舊,男子以為是被遺棄的廢棄物,於是將它們拆解,並用推車運到資源回收場變賣,男子表示,當時並非有意要竊取財物,只是認為這些東西已經沒人要,因此才這樣做。然而,這些家具其實是受害者因整理搬家而暫時放置在空地上的,當其回到現場時,發現家具已經不見,遂報警處理,警方迅速調閱監視器,發現該名拾荒男子有重大嫌疑,並通知其到案說明,儘管男子堅稱自己是誤認廢棄物而進行變賣,但仍因涉嫌竊盜罪被警方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特別提醒民眾,若在路上撿拾到資源回收物品,應先向物主確認這些物品是否為廢棄物,避免因誤拾他人物品而觸法。這起案件的教訓顯示,即使無心之過,也可能因法律不明而陷入麻煩。
想出金還得再繳300萬手續費 男借錢周轉險遭詐
北市南港分局日前接獲1名女子報案,稱友人向其周轉300萬元,表示欲繳納獲利出金之增值稅,疑遭詐騙,遂求助警方。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男子誤信詐騙話術遭詐,費盡心力苦勸,才終於讓男子醒悟,保住血汗錢。警方獲報到場後,發現該名男子聽信女網友話術,誤入虛擬貨幣投資詐騙陷阱,對方以經濟學教授投資獲取巨額利潤為由,誘騙男子注入大量資金,後續如想獲利出金,須再支付增值稅與手續費,明顯為詐騙手段,但男子仍對此深信不疑,甚至表示自己投資後已獲利數次,已有多次與對方交易的經驗,絕非騙局。後經現場員警輪番苦勸,終使該男醒悟,並允諾封鎖對方、不再交易,報案女子亦感謝警方耐心阻詐,使渠得以保住剩餘積蓄。南港分局呼籲,近日詐騙集團猖獗、手法多變。請民眾勿輕信任何投資管道,凡涉及匯款、轉帳等指示操作金流,或投資不明虛擬貨幣,均為詐騙。民眾如有疑慮,請撥打165專線或向警方查證。
騎改裝車栽了!男見警攔查狂冒汗 遭搜出安毒+喪屍菸彈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20日晚間巡邏時,發現一名男子騎乘改裝機車,因此將人攔下,未料卻發現男子神情緊張,果然在其身上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俗稱「殭屍麻醉菸彈」依托咪酯。全案訊問後移送法辦。據了解,男子騎乘違規改裝大燈之機車,行經研究院路一段與市民大道口,恰好遇上巡邏經過的警方,且其在攔查時眼神飄移、神情緊張且滿頭大汗,並且手頻插褲子口袋搓揉,明顯有異。員警果然在其口袋內有疑似裝毒品之夾鏈袋,初驗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共計3包(總毛重1.56 公克)、另查獲毒品吸食器1組、毒品分裝袋1捆、電子磅秤1台,以及俗稱「殭屍菸彈」之麻醉菸彈3顆(總毛重15.14公克)、麻醉菸油1罐(毛重4.82公克)。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表示麻醉藥物「依托咪酯」吸食後會出現無法思考、無法控制身體、異常顫抖等行為,提醒民眾切勿嚐試;警方將持續溯源相關毒品來源,勿枉勿縱,依法偵辦。
暑期識詐婦幼安全宣導 南港分局聯手中信辦小小警察體驗營
南港分局本著「預防為先、偵防並重」之理念,趁著暑期青春專案期間,與中國信託文薈館共同舉辦「放暑假囉!識詐、婦幼安全」預防犯罪宣導活動,加強孩子及父母「識詐」、「反毒」、「強化少年網路觀念」等犯罪預防知識。本梯次活動原定60個名額,惟一上網預約報名就滿額,供不應求,臨時還增加席地座位,共計有100位國小、國中學童與家長們,於昨(20)日14時至17時止,在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總部文薈館辦理,現場由南港分局周哲民分局長率領之防詐宣導團團員、大頭警娃娃,以及臺北市兒童節目金鐘獎提名主持人「彥如」姐姐,於講座中講解「詐騙陷阱」及暑假期間婦幼安全預防知識;活動中也讓小朋友們體驗小小警察制服、Q版警察電動摩托車及介紹警察各種應勤裝備,並在活動中加強宣導「暑期青春專案」保護青少年各項預防工作,現場與來賓們進行互動式有獎趣味問答,達到寓教育樂、犯罪宣導最佳效果。南港分局表示,藉由本次充滿趣味、活力的劇場演出,讓來參加活動的學童與家長們更加瞭解易發犯罪的誘因,進而能紮根深入小朋友心中,強化自我防衛能力,建立預防各項犯罪的正確觀念。
警政高階警官異動!78人調動 林國清接南警局局長
內政部警政署16日下午發布高階警官人事異動,指出基於現階段推動治安工作需要,以有效發揮整體治安功能,台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等職缺,經參據各適任人選之品德操守、專業能力、工作績效、發展潛能、職務倫理及內外勤職務歷練等原則作通盤檢討後報奉內政部核定(布),相關調整如下:(計78員,統一於113年7月19日【星期五】辦理交接【到任】)1、警政署警政委員林國清陞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局長2、警政署主任秘書李政曉陞任警政署副署長3、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廖恆裕陞任警政署主任秘書4、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吳敬田陞任警政署警政委員5、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廖材楨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6、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總隊長李安淳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總隊長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呂新財調任警政署鐵路警察局局長8、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張淑芳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王文澤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0、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林新晃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1、臺灣警察專科學校教育長林富助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12、警政署保安組組長李權哲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局長13、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陳杏結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副局長14、警政署秘書室主任陳進吉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15、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林温柔調任警政署保安組組長16、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陳明志調任警政署交通組組長17、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簡吉照調任警政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18、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副總隊長黃富村調任警政署秘書室主任19、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陳永昌調任警政署基隆港務警察總隊總隊長20、警政署專門委員游永中調任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臺長21、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方國璽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副總隊長22、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陳昭甫調任警政署航空警察局主任秘書23、警政署警監督察王世芳調任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主任秘書24、警政署警監督察朱信憲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主任秘書25、警政署警監督察林沐弘調任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主任秘書26、警政署警監督察陳建臻調任警政署專門委員2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陳金城陞任警政署專門委員28、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陳朝新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2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黃南山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吳明彥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邱顯良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張泰賓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3、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林英仁陞任警政署警監督察3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陳炯志陞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5、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柯政君陞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陞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警政監3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張耀仁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山分局分局長38、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周哲民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南港分局分局長39、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許城銘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文山第一分局分局長40、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李憲蒼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信義分局分局長41、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秘書室主任劉全原調任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二分局分局長42、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謝龍富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店分局分局長43、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陳建龍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土城分局分局長44、警政署公共關係室科長李智源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瑞芳分局分局長45、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分局長黃國政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重分局分局長4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徐俊生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汐止分局分局長47、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法制室主任楊力強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4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劉文雄調任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三峽分局分局長49、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分局長蔡啟仁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分局長50、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張鶴瓊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龜山分局分局長51、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鄭文銘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龍潭分局分局長52、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李維振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53、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洪漢周調任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54、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陳祥麟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分局長55、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廖誌銘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霧峰分局分局長56、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沈能成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太平分局分局長57、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劉明興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和平分局分局長58、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督察鄭鴻文調任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59、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顏勤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分局長60、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施衣峯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歸仁分局分局長61、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科科長洪國哲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大隊長62、警政署保安組科長施宇峰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白河分局分局長63、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防科科長劉柏陞調任臺南市政府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大隊長6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陳柏彰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新興分局分局長65、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林俊賢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鳳山分局分局長66、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分局長陳膺方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仁武分局分局長67、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陳奕良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楠梓分局分局長68、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徐釗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分局長69、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陳楨筌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分局長70、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大隊長陳義宏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湖內分局分局長71、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何正光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旗山分局分局長72、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公共關係室主任郭子弘調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六龜分局分局長7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許豐統調任新竹市警察局副局長74、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邱幼媚調任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75、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葉志誠調任嘉義縣警察局副局長76、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許再周調任澎湖縣政府警察局副局長77、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犯罪預防科科長汪大宇調任金門縣警察局副局長78、警政署後勤組科長蘇榮明調任連江縣警察局副局長
不要命!男遭警攔停棄毒未果竟吞毒 幸大量灌水吐出送醫
北市南港分局員警日前行經八德路4段與玉成街口,將一名機車騎士攔停,未料騎士見遭警方攔停後,明顯神色慌張,甚至趁員警不注意偷丟一包白色不明物體,被警方發現後甚至還想吞下滅證。據了解,黃姓騎士日前行經該處時,被恰好經過的員警攔下,只是警方將黃男攔下時,黃男明顯神色慌張,停車受檢時還故意趁機將口袋內一包白色不明物體偷偷丟棄,卻被警方當場發現。孰料黃男見警方發現後,竟直接將白色粉末包拾起,立刻吞入腹中試圖滅證,警方眼見阻止無果後,惟恐男子生命有危險,緊急將男子送醫,最後男子經大量灌水後,成功將粉包吐出,經檢驗後確認該包為,查獲一名企圖吞毒滅證的黃姓男子,訊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黃男騎車行經上述地點,遇警方攔查深覺惶恐、神情緊張,停車受檢時將褲子口袋裡1小包不明粉末偷偷丟棄,遭警方發現,黃男立刻拾起該包丟棄之粉末塞入口中吞下肚,警方阻止未果,擔心若是吞毒恐有致命之虞,立即通知119到場協助,黃男經大量灌水後,成功將粉包吐出。後續經檢驗後確認該包粉包為一級毒品海洛因1包(毛重0.33公克),同時警方也在黃男身上搜出吸管、注射針筒等物。全案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南港分局呼籲,將持續加強查緝各類毒品,並向上溯源向下刨根積極偵辦,全力打擊販毒集團不法犯行,以淨化社會治安,給民眾安心之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