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
」 國道 王子 粿粿 塞車 高公局
台人吃披薩公審 日本餐廳能共食?達人曝潛規則「台客吃拉麵踩過雷」
義大利蒙特卡丁尼市一家名為「瘋子披薩」(PizzadalPazzo)的老闆帕齊尼(Patrizio Pazzini),日前拍攝影片嘲諷16名台灣遊客僅點5份披薩,引發網友討論。事實上,過去有台灣人到日本拉麵店用餐,6個大人只點了3碗拉麵,遭店家拒絕後留下1星負評,同樣掀起風波。對此,旅日達人揭開日本餐廳共食潛規則。旅知名旅日達人林氏璧在臉書粉專表示,最近有台灣旅客到義大利旅遊,16人只點5個披薩被老闆放上網公審,這起事件讓他想起2年前的新聞,當時有台灣旅客到福岡的拉麵名店用餐,「店家禁止3歲小孩入內,為了照料無法進入的孩童,他們點了3碗拉麵想6個大人輪流共食卻遭到店家拒絕,憤而留下一星負評」。林氏璧指出,雖然多數日本店家不會明文規定可否共食,但原則上都希望一人點一份,兒童可能另有規定,尤其日本人很重視「讀空氣」這件事,「如果你到一家大排長龍的排隊名店,也沒有幾個位置,外面排了30個人,你同行一群人6個人佔店家6個位置,卻只想點3碗拉麵一起吃,或是佔3個位置其他3人輪流換手進來吃,將心比心,你是老闆會覺得ok嗎?」他強調,上述情況只是大原則或潛規則,假如餐廳當時店內的客人不多,沒有占用到其他顧客座位的問題,可以試著禮貌性詢問過店家可否共食,若店家答應,其實沒有什麼問題,「特別是遇到同行有食量較小的兒童,我想問問店家是無可厚非的。」另外,日本籍女星阿部瑪利亞過去也曾在Youtube頻道說,在日本有主食的餐廳,共食是不太禮貌的行為,且如果已經坐下,最好就不要離開,尤其當店家提供小菜上桌,表示已經接受客人下單。此外,她也提到,在日本用餐不要噴太濃的香水,結帳時也要把錢放在盤子上,不要直接遞給服務員,因為日本人很重視人與人之間的距離感。
婦人台鐵「佔座拒補票」被抬下車隔天竟又犯 網怒:該黑名單她
55歲劉姓女子疑似連續兩日在台鐵新自強號列車上占座鬧事。她14日在145次列車上因持錯票占用對號座拒絕離開,最後遭鐵路警察強制抬下車;未料15日又在176次自強號占用座位並拒絕補票,再度被鐵警強行拖離車廂。連續兩日鬧事的行徑引發網友熱議,不少人呼籲台鐵應建立黑名單制度。台鐵公司表示,15日176次自強號有旅客反映9車47號座位遭占用。列車長查驗後發現,劉女持的是「斗六—台北」區間車票,卻占用兩個對號座位並拒絕補票,還大聲喧嘩影響其他旅客。勸導無效後,台鐵通報新竹站與鐵路警察,最終由鐵警將她拖下車廂。事實上,劉女14日也曾在145次新自強號鬧事。當時她從台北南下,占用對號座不願離開,列車長數度勸導均遭拒。警方於20時5分接獲大甲站通報後登車處理,與劉女僵持近10分鐘,最後強制將她抬下車。過程中她情緒激動大喊「救命」、還揮手波及其他乘客。有網友在Threads上發布影片顯示,穿紅格襯衫、戴墨鏡的劉女15日被鐵警從車廂拖出,讓在場旅客全看傻眼。影片曝光後引起熱烈討論:「昨天才看到她被抬走,今天又來一次」、「她的黑色提袋一樣,看起來根本慣犯」、「真的應該列黑名單,天天在台鐵鬧事太誇張」。
買房送梯廳?她吃火鍋看電影惹議 專家:公設不能私用
「梯廳」是建築物中,各樓層樓梯與電梯出口之間的共同走道空間,用於住戶等候與通行,是與專有部分(住家)相連的緩衝區域。未料近日有大陸的博主「小丁妹妹」在社群平台分享其新居裝修 vlog,影片中她將自家門外約20多平方公尺的梯廳改造成可觀影、用餐與休憩的多功能空間,引發網路廣泛熱議。法律與消防專家就表示,此舉已違反相關安全規範。梯廳經改造後成為聚會空間,當事人表示經過補費、合約註記後即具使用正當性。(圖/翻攝自封面新聞)《封面新聞》報導,當事人自述,在購屋時即獲售樓處與物業告知該空間可供住戶自行使用,且購屋合約上註明「公設可作私人使用」,她亦補繳4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6萬元)面積差額,因此認為此次改造合法且具合理性。該住家位於福州某社區,屬一梯一戶設計。當事人表示,小區內不少住戶也將入戶空間改作洗衣房、會客廳、寵物間等使用,因此自行規劃梯廳空間並加以裝修,設置投影設備、牆紙與收納櫃,打造為觀影、用餐及休憩空間,兼顧實用與美觀。針對網友質疑安全疑慮,她則回應表示,該樓層設有門禁與電梯卡控系統,非住戶無法進入;梯廳通風良好,亦保留消防栓與逃生動線,裝潢家具並未阻礙通行。她認為整體使用情境安全可控,不會對社區其他住戶造成影響。不過,法律與消防專家對此看法不一。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良善指出,依據《民法典》第271條與274條,住宅內部的梯廳屬於全體住戶共同所有的公設空間,即使購屋合約註記「私人可用」或有口頭承諾,仍不構成單方佔用的法律依據。趙良善進一步表示,依據《消防法》第28條,消防疏散通道不得被占用或堵塞,而梯廳正是火災時最關鍵的垂直疏散路徑之一。當事人改造空間、擺放家具與餐飲設備,已實質壓縮通行空間,亦潛藏火災風險。趙良善指出,使用明火烹煮如火鍋、烤肉,加上電器設備接線,皆可能導致火災;此外,裝潢所用牆紙、木製櫃體等材質多為易燃物,若發生意外,恐加速火勢蔓延並造成濃煙聚集,影響逃生與救援效率。趙良善建議,當事人應立即恢復梯廳的原有通行功能,並依規定向社區管理組織提出使用協議,若經相關住戶共同討論同意,在不妨礙逃生與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可移動式裝飾或短暫使用,並應避免使用明火或高功率電器。目前,該當事人仍持續在社群平台更新裝修進度,並向粉絲開放留言「歡迎來新家做客」。事件也持續在社群與媒體平台引發討論,關於住宅公設空間能否私人改造的爭議,仍待法律與實務層面的進一步釐清。
台北市車輛「停逾15天」將被拖吊 費用漲至1500元明年上路
台北市車位供需長期失衡,久停車輛常被詬病占用資源,造成民怨。為解決此問題,市議會法規委員會日前初審通過修法草案,將「久停」定義由原先的30天縮短為10天,貼出公告後5天即可執行拖吊,並計劃於2026年初正式實施。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說明,過去因久停車輛的拖吊作業門檻較高,加上民眾投訴日增,促使北市參考新北與桃園做法,調整相關標準。修法後,拖吊費用將從現行的900元上調至1500元,車輛每半天的保管費亦由100元翻倍為200元。新制上路後,將可望提升停車位周轉率,改善市容與交通秩序。根據停管處統計,台北市每年平均有80至90輛車因久停遭拖吊,另有約500至600輛遭張貼「紅單」警告。對此,停管處提醒民眾,如計劃長期停車,例如出國期間,可預先購買月票型停車服務,避免因違規久停而受罰。不過,此一修法也引起部分民眾質疑,認為若因出國等合理原因導致久停,被拖吊恐有失公平。有市民表示:「你要長期停車,應該自己事先找好車位,買車也該預設這點。」除久停規定調整外,市府也同步強化對電動車充電設施的監管。依2024年9月14日起生效的規定,公有路外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格位需達總格位2%以上,民營停車場則須達1%以上,否則將面臨9000元至9萬元罰鍰,並無法換發營業證照。然而,議員李明賢點名SOGO、威秀等22處民營停車場尚未達標,且營業證照即將於年底到期,質疑市府稽查作業進度是否到位。對此,停管處長劉瑞麟回應,將釐清個別業者是否已申請換證,如發現無照營業情形,將限期要求改善。台北市停管處管理及職安科科長楊遠明也補充,目前業者實際處理拖吊作業的平均成本約為1400元,與民眾支付的900元存在落差,市府每年需額外補貼約3000萬至4000萬元。此次費用調整,亦是為減少財政負擔,讓使用者支付相對合理成本。
外送員的逆襲!要求「飲料送上樓放鞋櫃」 住戶傻眼收違規罰單
新北市土城區一名民眾近日因用外送平台Uber Eats訂購飲料,請外送員送至住家樓層,竟收到罰單,原因竟是鞋櫃擺放於樓梯間遭檢舉,占用公共空間。突如其來的通知讓該民眾直呼冤枉,事件也在網路上引發兩派論戰。當事人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表示,當天訂了三杯飲料,並在備註中請外送員將飲料放置在樓上的鞋櫃上。外送員完成後依平台規定拍照上傳做為送達證明。不料數日後,該民眾竟收到通知,因鞋櫃占用公共空間被人檢舉,須繳納高額罰金。貼文曝光後,引來網友熱烈討論。部分留言質疑外送員可能因不滿被要求爬樓梯送餐而心生不滿進行檢舉,但也有不少人指出,公共空間擺放私人物品本就違規,「有違規就該接受處罰」。網友們紛紛表示, 「違規就沒什麼好說的,認罰吧」、「是不是沒電梯不買袋子,又不下去拿」、「這樣很好喔,送餐還可以管理大樓」、「這要去哪檢舉啊?我們社區也很多需要處理。」還有網友提醒:「你的門是往外推的,消防問題,要不要順便換掉?」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樓梯間、避難通道等公共空間不得堆放私人物品,違者可處新台幣4萬至20萬元罰鍰。若經勸導後仍不改善,可連續處罰,甚至衍生民事或刑事責任。
國3竹崎交流道「水泥預拌車側翻」 傷亡狀況待查
國道三號嘉義縣竹崎交流道北上路段8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車禍。一輛水泥預拌車行經該路段時不明原因翻覆,占用外側車道。警方與消防人員獲報後趕抵現場進行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後發現預拌車側翻於路肩,車體損毀、擋風玻璃碎裂。目前傷亡情形仍待確認,警方正全力處理現場。
飛「蛋」襲擊!小貨車「車門未緊閉」 轉彎時10箱雞蛋GG了
北市忠孝西路今(7)日上午11時許,發生一起小貨車車門沒有關緊,導致在轉彎時車內的雞蛋掉落在路上的交通事故,所幸沒有人員傷亡。22歲陳姓男子上午駕駛小貨車,由南陽街南向北右轉忠孝西路一段時,左側門未緊閉導致車上10箱雞蛋瞬間飄移全掉落在忠孝西路上,占用忠孝西路往東2個車道,警方獲報到場協助交通疏導,並通知清潔隊處理,約在中午11點50分恢復通行。小貨車車門未緊閉,導致車內雞蛋掉落在路上,占用兩個車道。(圖/翻攝畫面)中正第一分局提醒,貨車駕駛人務必在出車前檢查貨物是否捆綁牢固、車門有無緊閉,避免掉落、滲漏或飛散,以維護行車安全。
安捷醫療專機「降落松山爆胎」卡15分鐘 病患現況曝光
松山機場6日晚間驚傳飛安狀況,一架自金門起飛、執行醫療後送任務的安捷航空醫療專機,於降落後爆胎,所幸機上人員均安,後送作業亦未受影響。事故導致跑道暫時封閉約15分鐘,影響部分航班起飛時間。據了解,該架醫療專機編號為B86001,當時載送一名病患自金門飛往台北,預計轉送至林口長庚醫院治療。飛機於晚間6時28分降落松山機場後,機組人員回報輪胎爆裂情形。由於跑道短暫被占用,導致後續班機延誤,現場塔臺立即通報其他航班暫緩起飛,並出動拖車協助排除狀況。一名受影響航班的機長也透過機上廣播向乘客說明,表示「前一架飛機爆胎,需等待拖車排除」,顯示機場應變措施啟動迅速。安捷航空晚間發出聲明表示,事件發生後,已立即依規定通報民航局與飛安調查單位,確切事故原因仍待後續調查釐清。公司強調,機上所有人員,包括病患、隨行醫護與機組員皆平安無虞。病患也在當日晚間7時9分順利抵達林口長庚醫院,後送醫療作業並未中斷。安捷航空補充,為確保後續轉送服務不中斷,將於7日上午派遣備用機前往金門備勤,持續支援島外病患後送任務。民航局方面則指出,初步排除人為操作疏失,將針對飛機輪胎狀況進行檢測,以釐清完整事故成因。
四億福地2/台鳳前總裁借力文化局! 黃宗宏力拚8年結果竟這樣
龍巖集團買受黃宗宏的陽明山豪宅後,因不滿內有240坪的黃成金墓園,和黃家展開訴訟戰,並於一審拿下勝利。黃家不服上訴,且黃宗宏於上訴期間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將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成功,而這也成了台灣高等法院將此案反轉的原因之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5年後,判決黃家勝訴,龍巖不服,提出再審仍遭駁回。然而今(2025)年8月27日,龍巖另對文化局提起行政訴訟的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黃成金墓園已不再是歷史建築。黃宗宏等人和龍巖歷經8年官司後,獲高等法院判決勝訴,不須拆墓還地。(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龍巖集團將原先請求拆除黃成金墓園,變更為遷移墓園,並追加請求被告按月連帶給付損害賠償4萬0815元。不過,高院審理過程中,黃成金墓園於2022年12月19日被台北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當時龍巖集團主張,此部份後續恐涉及行政爭訟,法院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不過遭到高院駁回。據了解,當時台北市文化局會將黃成金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乃是因為在上訴期間,黃宗宏先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文化局也於2022年9月16日派員至現場進行會勘,後續更因墓園雕刻工藝精緻,反映 1970 年代民間石刻工藝且黃成金對台灣光復後的社會、經濟具有貢獻等理由,投票通過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龍巖集團在知悉系爭墓園由黃氏派下子孫基於使用借貸關係占有狀態下,仍以低價買受土地,但事後要求黃家拆除墓園,使其在40餘年合法使用狀態恐隨時終止,不僅「利益衡量顯然失衡」且「傷害一般國民之法律情感」。另,此墓園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也進一步強化高等法院此判決的理由。龍巖集團不服,針對判決結果提起再審之訴,主張搬遷墓園及異地保存為可行之舉,且系爭墓園占用土地12.13%,龍巖有維護正當利益必要性。另,龍巖集團對文化局登錄過程提出質疑,認其違反法定正當程序等。但台灣高等法院仍於2024年8月21日駁回再審之訴。龍巖主張黃成金墓園不該列為歷史建築,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今年8月勝訴,但文化局10月1日上訴。(圖/本刊資料照)不過龍巖集團早一步在2023年,也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黃成金墓園為歷史建築的結果提出行政訴訟,歷經2年的審理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8月27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文化局須撤回原處分,不過文化局10月1日提起上訴。黃宗宏大戰龍巖集團8年,最後勝負仍難料。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轉彎內輪差成交通破網 劉美芳籲全市改善引用AI安全檢測機制
國民黨新北市議會黨團5日進行聯合質詢,市議員劉美芳聚焦「通學安全」議題,表示日前接獲陳情,有民眾站在轉彎處被車輛壓到,而此狀況在新北並非個案,呼籲盤點全市通學道路,落實改善。劉美芳表示,日前服務處接獲民眾陳情,反映其妻子在等紅燈時,因站在轉彎處被車輛內輪差壓到腳,希望能裝設防撞桿。該路口為狹窄的十字路口,且人行道無高低差,導致車輛常忽略行人安全。對此,侯友宜回應,目前新北市共有三百餘條通學道路,通學廊道預計於明2025年底全面完成,目前已建置92所學校,通學巷改善計畫也已完成國小211校、國高中119校的改善工程。劉美芳進一步指出,實際走訪通學道路時發現,學校接送區常出現車流回堵、人行道遭機車占用等問題,這些都是「看得到的工程,卻是看不見安全」的現象,她質疑「這是否代表市府只在完工數字上交差,而非真正達到孩子安全的標準?」侯友宜回應,市府對每一件通學安全相關事件都會即時處理,若接獲民眾反映,也會立即派員到現場勘查,必要時進行調整,確保學童上下學安全無虞。劉美芳建議,新北市可參考台北市自109年起推動的「人本通學步道」計畫,建立屬於新北的「人本通學步道推動指引」或「標準設計手冊」,提供各區在改善工程時遵循統一標準,同時應導入資訊化及AI技術,建置「學童通學路安全評估系統」,定期進行檢測,讓學校、家長與里長能即時掌握安全狀況,不要等到事故發生才來補破網。
國1五楊高架8車連環撞!40歲女駕駛顏面重創OHCA 4人送醫
國道1號五楊高架南向45.3公里桃園路段,今天(3日)晚間6時許發生嚴重連環車禍,5輛小客車與1輛小貨車發生追撞,占用內線及外路肩,隨後又引發第二波追撞,1輛大型遊覽車再撞上前方車輛,造成車禍擴大,共8車相撞,現場一片混亂。據了解,這起事故造成4人輕重傷,包括2男2女。其中1名40多歲女駕駛在下車處理時,不幸遭遊覽車再度撞擊,被救出時顏面受創嚴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與其他傷者分別送往林口長庚醫院及敏盛綜合醫院急救。國道警方初步調查,事發路段因雨天導致路面濕滑,疑似車距過近導致反應不及釀禍。目前現場交通回堵約3公里,僅外側路肩可通行。另一方面,高公局已成立緊急應變小組,進行拖吊與事故排除,呼籲用路人提早改道並減速慢行,以避免發生二次事故。
鄰居鞋櫃占公區 新北男半夜報復偷藏12雙鞋「只留單腳」遭判強制罪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同棟大樓鄰居長期將鞋櫃擺放在屋外占用公共空間,多次勸說無效後氣憤難平,竟趁半夜將鞋櫃內12雙鞋子各取走一隻藏起。黃男事後被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但他不服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定,黃男並非為竊取所有,而是以報復手段妨害他人使用權,構成強制罪,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根據判決書,黃男為新北市新店區某集合住宅7樓住戶,不滿同棟1樓住戶長期將鞋櫃擺設在屋外,認為對方佔用集合住宅公共空間。2025年3月21日凌晨1時33分許,黃男明知對方隨時可能外出穿用放置鞋櫃之鞋靴,仍基於強制犯意,在未徵得同意下,將對方鞋櫃內成雙擺放的各式鞋靴各取走「單腳」。遭拿走的鞋包括TIMBERLAND黑鞋、LOWA靴子、CAMPER皮鞋、MERRELL登山鞋、CROCS拖鞋等共12隻,之後全被藏放於大樓外圍牆旁樹林中。翌日,1樓住戶外出時發現所有鞋子只剩單腳,遂報警處理。警方調取監視器錄影畫面後循線查獲黃男,並在樹林處發現其中5隻鞋子,其餘7隻已不知去向。一審簡易庭原依竊盜罪判處黃男拘役20日,黃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男取走成雙鞋靴各1隻的行為,使這些鞋子無法發揮正常功能使用,也無交易價值,難以認定其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法院指出,黃男此舉係基於對鄰居的報復心理,並非出於不法所有目的。其行為雖屬對物強暴,但已足以妨害被害人使用鞋子的權利,造成被害人發現鞋子消失後的擔憂及震撼,構成強制罪。審理過程中,黃男坦承犯行並表達與告訴人和解賠償的意願,但告訴人經法院通知未到庭,致未達成和解。法院審酌黃男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態度等情狀,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