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證
」 柯文哲 檢察官 台北地院 北檢 羈押禁見
女學生遭吊車輾斃「已領強制險700萬」? 家屬律師再轟判決重大違誤
台北地院審理2025年北市大安區吊車輾斃女學生命案傳出爭議,除了死者家人控訴承審法官態度不佳,一審判決更出現「強制險羅生門」,判決書記載「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應得賠償金扣除700萬之後並無餘額,因此駁回家屬所有請求,但強制險理賠最高200萬(7月1日起已提高為350萬),何來700萬之數?北院7日傍晚回應,本案既已上訴,應由上級審法院審酌判斷;被害者母親透過委任律師聲明,開庭筆錄並無「不爭執已領強制險700萬」的文字,原告也從未說過,因此判決內容不符事實、有重大違誤。對於網路文章以一審判決為本,指稱法官已表示5月1日之後提資料不會採納,但原告和被告都拖延訴訟,因此有太晚提出證據的問題,死者家屬的律師特地澄清絕無此事,原告在4月17日之前已提出事證,毫無延遲訴訟的意圖。黃中麟律師及呂朝章律師聲明函全文如下:為受當事人(以下稱原告)委任,就近期網路平台及媒體討論關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事件,為免外界遭片面或不實資訊誤導,特代當事人澄清發表聲明如下:一、原判決認定原告「不爭執已領取強制險新臺幣700萬元」乙節,顯屬重大違誤,更與事實完全不符:1.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北簡易庭於民國115年3月31日及115年5月12日進行之兩次言詞辯論期日,其筆錄內容均無「兩造均不爭執原告已領強制險700萬元」之記載,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亦從未於任何庭期自認或不爭執領取強制險700萬元款項,純屬原審判決錯誤記載。2.按民事訴訟法第219條規定:「關於言詞辯論所定程式之遵守,專以筆錄證之」。最高法院85年度台抗字第158號裁定意旨亦明文肯認,言詞辯論期日當事人之主張與陳述,皆屬專以筆錄證之之範疇。3.網路部分言論據此錯誤判決所為之傳播,顯有錯誤。前述開庭過程均有錄音光碟及法庭筆錄可資為憑,原告亦已依法提起上訴,用以糾正原審裁判之實質錯誤認定。二、原告於訴訟過程中均完全恪遵提出證據,絕無任何拖延訴訟之情事:1.依首次言詞辯論筆錄所載,法院命兩造應於民國115年4月30日前提出證據及證據方法;經查,原告與訴訟代理人早於同年4月17日即已遵期遞狀提出相關事證並聲請調查證據,此有書狀郵件送達之雙掛號回執在卷可稽。2.原告既已提早於法院指定之期日前完成證據之提報,顯見原告已充分踐行促進訴訟之義務,絕無任何意圖延滯訴訟或因重大過失而逾期之情事。3.部分言論傳聞原告逾期提出或刻意延宕訴訟云云,顯與客觀存在之卷證不符,特此澄清。三、綜上所陳,原審判決在事實認定與程序指揮上皆存在難以補正之瑕疵,不僅侵害原告之訴訟基本權,更導致外界對原告產生不當之誤解與攻訐。特此代當事人澄清如上,以正視聽,並維當事人合法權益。北市吊車命案被害者家屬委任律師發聲明,批評判決記載「已領強制險700萬」顯屬重大違誤。(圖/律師提供)
法官審車禍求償案回家屬「白死」挨轟 北院表遺憾:應以同理心溝通
2025年6月台北市發生吊車撞死女學生車禍,死者母親近日控訴民事求償案的法官開庭時聽到她問「女兒白死了嗎?」竟回她「對啊」,並在判決中提及「已領取700萬強制險」大於索賠金額,因此駁回請求,但實際上強制險僅200萬元,哪來700萬?委任律師更質疑判決書寫錯,台北地院回應,對於承審法官表達方式使被害人家屬感到二度傷害,深表遺憾,將提醒法官以同理心溝通,至於強制險金額爭議,北院表示這牽涉卷證資料的取捨,既然全案已上訴,因此由二審法院來判斷。北院7日傍晚聲明,針對近日媒體報導本院臺北簡易庭115年度北簡字第518號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件,引發社會各界關注,本院說明如下:一、本院對被害人不幸身亡及家屬承受傷痛,深表遺憾與不捨本件交通事故造成年輕生命逝去,家屬長期承受難以平復之悲痛,本院深表遺憾與不捨。有關媒體報導指出庭訊過程中法官用語使家屬感受遭二度傷害一節,本院已調閱相關資料瞭解。審判中公開心證、勸諭和解或維持法庭秩序,均應兼顧當事人處境與情緒;承審法官於公開心證及與原告對話時,若干語句的表達,使正處於喪女悲痛的原告感受不被理解,甚至產生羞辱或二度傷害之感,本院對此深感遺憾。本院將以本件為鑑,提醒法官應以審慎、溫和、清楚且具同理心的方式進行法庭溝通,使司法程序不僅依法進行,也能讓人民感受到被尊重。二、本件判決係依法審查損害賠償要件,並非否定被害人生命價值本件肇事駕駛於起訴前死亡,原告係對吊車公司及其法定代理人請求損害賠償。承審法官審理後,認定被告公司仍應負僱用人責任。至於各項賠償金額,判決係就喪葬費、扶養費、機車損害及精神慰撫金等項目,依卷內證據及相關法律要件分別判斷。其中,扶養費部分,民法規定須審酌扶養權利人是否不能維持生活等法定要件。判決未准許扶養費請求,係因認定相關要件的證明不足,並非以金額評價被害人生命,更非否定家屬喪女之痛。對於外界因「扶養費未准許」而產生「人命不被重視」之疑慮,本院理解社會感受,也將持續要求同仁以更清楚、平實的方式說明法律要件。三、關於領取保險金額認定的疑義,將由審級救濟程序依法審酌媒體報導指出,家屬實際領取的保險金額與判決書記載的「700萬元」有所落差。此項疑義涉及卷證資料之取捨、兩造於原審程序中是否爭執及損害額扣除的計算。原告對判決已依法提起上訴,基於審判獨立,相關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應由上級審法院依審判程序審酌判斷,本院尊重審級救濟及上級審判斷。
失控女狂嗆「打了全宇宙律師」 法庭暴走拉扯法警遭續押2月
因接連恐嚇、辱罵及攻擊多名律師,甚至當眾掌摑前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的林姓女子,17日於台中地院開庭時再度失控,不僅當庭翻供,否認犯行,還頻頻打斷訴訟程序、挑釁被害人,狂喊「我打了全世界、全宇宙律師的巴掌」,並與法警爆發拉扯衝突;法官認定她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犯行之虞,裁定自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起因於林女(46歲)與弟弟間的家產及信託財產糾紛;她不滿對方委任律師幫其胞弟,於113年至114年間,陸續對多名女律師辱罵、恐嚇,甚至追打及潑灑不明液體。今年2月,她又誤認到庭旁聽的律師是記者,拍照上傳社群平台公開辱罵;同年3月17日更在台中地院走廊當眾掌摑吳中和,並辱罵「智障」、「肥豬」等字眼,引發律師公會抗議法院不作為。檢方調查後,依傷害、恐嚇、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庭訊期間,林女原本曾坦承部分犯行,未料昨日開庭時卻突然翻供,改口「全部不認罪」,還不斷打斷被害人陳述,挑釁表示「笑很開心齁」、「向我求償300億好了」。庭訊過程中,法警開啟密錄器蒐證後,林女情緒進一步失控,不斷追問法警姓名並起身逼近,雙方發生拉扯。審判長一度宣布休庭讓她冷靜,但她隨後又起身朝法庭出口方向移動,法警擔心在押被告脫逃,立即上前攔阻,雙方再次爆發肢體衝突,現場戒護人力也由5人增援至7人,才順利控制場面。但林女的辯護律師還是主張,林女羈押期間已深刻反省,也向律師表示不會再從事違法行為,希望能與被害人和解,請求以10萬元交保,並以限制住居等方式替代羈押。不過法官認為,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措施,均不足以降低其再犯風險,也難以確保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因此駁回聲請。台中地院裁定書指出,林女自113年間起陸續涉犯多起傷害、恐嚇律師案件,受害律師多達6人,且相關案件目前仍在審理中。法官認為,她即使先前已有案件遭判刑,在訴訟期間仍持續出現掌摑、辱罵及恐嚇等行為,顯示有反覆實施同類犯罪的高度風險。法官審酌相關卷證、證人證述及林女歷次犯行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仍有反覆實施傷害、恐嚇等同類犯行之虞,裁定自115年7月2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全案已辯論終結,預定7月22日宣判。
前科男載整車瓦斯毒駕自撞竟「無保請回」 彰化地院逆轉裁定羈押
彰化縣一名39歲江姓男子日前駕駛載滿瓦斯桶的貨車,行經員林市萬年路一段時,不明原因自撞路邊車輛。警方進行毒品唾液快篩檢驗,結果呈陽性反應,並在車內查獲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立即依法送辦。不料,彰化地院審理後竟裁定江男無保請回,引發爭議。案經台中高分院發回更裁,彰化地院今天(8日)逆轉裁定羈押。檢警調查發現,江男有毒品、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等多項前科,案發時更載運大量瓦斯桶上路,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後果不堪設想。檢方認為其行為已嚴重危害公共安全及道路交通秩序,且有反覆實施相同行為的高度風險,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不過,彰化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現有卷證尚不足以證明江男因施用毒品而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也缺乏具體事證顯示其有再犯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檢方隨即提出抗告。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認為原裁定仍有進一步斟酌空間,因此撤銷發回更裁。彰化地院重新審理後,於8日改裁定准予羈押,全案大逆轉。面對外界批評,彰化地院日前也發表聲明強調,法院一向重視毒駕行為對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威脅,並支持檢警依法查緝犯罪。法院指出,近來針對檢方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已有超過10件獲准羈押,顯示司法機關對於遏止毒駕態度一致。彰化地院進一步表示,個案裁定是由承審法官依據卷內證據、犯罪嫌疑程度及羈押必要性等因素獨立判斷,不能因此推論法院整體對毒駕案件態度消極,也不應解讀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法院強調,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及審判經驗交流,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以維護司法公信力及保障社會安全。
毒駕撞斷所長雙腿竟無保請回!彰化地院急發聲:不代表縱容毒駕
關鍵字:毒駕 所長 彰化地院 無保請回撰文:林慶祥彰化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列管人口時,遭28歲施姓男子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重傷骨折,法院卻裁定施男無保請回,引發社會譁然。面對外界質疑,彰化地方法院昨天發布聲明,強調個案裁定係法官依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結果,並不代表法院縱容毒駕,也不應被解讀為與檢方立場對立。本月四日下午,彰化縣警局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與趙姓員警前往埔鹽鄉光明路二段,查訪列管毒品人口施姓男子,對方駕車逃逸,鑽進一處死巷,警方一路尾隨追查;詎料,施男見前方無路可走,竟突然倒車衝撞,將陳國銘撞倒後再輾壓雙腿,造成其嚴重骨折送醫治療。案件移送法院後,法官認為現階段卷內證據尚不足以直接認定施男具有故意衝撞員警的犯意,加上施男過去曾主動向檢方報到,難認具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無保請回;彰化地檢署認為裁定不當,已依法提出抗告;對於外界關注,陳國銘則低調表示尊重司法決定。針對外界質疑,彰化地院7日發布聲明指出,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毒駕行為對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也肯定檢警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院方表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的毒駕預防性羈押案件,法院已裁准超過10件,足見對檢警打擊毒駕行動的支持。地院進一步說明,個案中的強制處分裁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具體案情、卷內證據以及《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程度、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所作成。單一案件的裁定結果,不能代表全體法官對毒駕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被解讀為法院對毒駕行為採取寬容態度。彰化地院最後強調,對於社會各界的關切與意見均予以重視,未來將持續透過法律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等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兼顧司法公信力與人民權益保障。
署長遭搜索帶回!環管署爆公務背信疑雲 顏旭明列被告檢調追查中
環境部環境管理署驚爆高層涉弊風波。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今日上午指揮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前往環管署位於台中的辦公室執行搜索,並將署長顏旭明帶回訊問;檢方證實,顏旭明目前已列被告,全案朝公務背信罪方向偵辦。環境部緊急回應,強調已要求署內全力配合司法調查,並由副署長暫代相關行政事務,確保業務運作不受影響。據了解,檢調今日上午兵分多路搜索環管署等相關辦公場所,並同步通知顏旭明等人到案說明。台中地檢署晚間發布聲明指出,本案由檢方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台中市調查處偵辦,案件涉及公務背信等罪嫌,已將署長顏旭明列為被告,目前仍持續蒐證釐清,因偵查尚在進行中,相關細節暫不便對外說明。法界人士指出,顏旭明係十三職等高階事務官,其所涉嫌公務背信罪,係指公務員於處理公務過程中,意圖替自己或第三人獲取不法利益,或損害政府機關利益,而違背職務行為;實務上常見案例包括公務車私用、工程採購或驗收涉嫌圖利特定廠商等情形,既然檢方將他列為被告,很可能已經掌握相關事證。環境部下午緊急回應,表示第一時間接獲通報後,已要求環管署同仁全面配合司法機關調查程序,並完整提供相關資料與卷證,盼盡速釐清真相。環境部也強調,目前各項環境管理與行政作業均維持正常運作,避免影響民眾權益與業務推動。由於環管署隸屬環境部重要行政單位,此次高層突遭搜索,也引發外界高度關注。檢調後續是否擴大追查,及案件是否涉及其他公務人員或採購、行政流程問題,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釐清。
HYBE上市爆詐欺!BTS老闆涉非法獲利2千億韓元 警申請拘捕令
南韓警方近日針對大型跨國娛樂公司海譜(HYBE)上市案展開調查,認定董事長房時爀涉嫌在上市前誤導投資人,藉此獲取約2000億韓元(約新台幣42.8億元)不當利益,已正式向檢方申請拘捕令。對此,房時爀方面回應,自己一直以來均配合調查,對於警方的決定感到遺憾,未來仍會依法律程序積極說明與辯護。韓國《朝鮮日報》報導,首爾地方警察廳金融犯罪搜查隊21日表示,房時爀涉嫌違反資本市場法中「詐欺性不正交易」等規定,相關卷證已移送南部地方檢察廳審理。警方指出,案件核心在於公司上市前的股權交易安排是否涉及刻意隱瞞重要資訊。調查顯示,房時爀於2019年海譜上市前,透過與其關係密切的前外部董事等人設立私募基金,並由該基金向市場收購未上市股票。同時,他被指控涉嫌向原有投資人釋出「暫無上市計畫」的訊息,使部分投資人出售持股給該基金,進而影響交易決策。此外,警方掌握資料顯示,房時爀曾與該私募基金簽訂協議,約定上市後可分得逾三成的股權出售收益。隨著海譜掛牌後股價上揚,該基金迅速出脫持股,相關收益經結算後,房時爀被認為取得約2000億韓元報酬。據悉,警方在調查過程中,已五度以嫌疑人身分傳喚房時爀說明案情。對於警方申請拘捕令一事,房時爀方面回應,自己長期以來均配合調查,對於警方的決定感到遺憾,並強調未來仍將依法律程序積極說明與辯護,維護自身權益。
65歲男持刀夜闖總統府喊「上帝叫我來」 檢聲請暫行安置6月獲准
65歲李姓男子在9日凌晨2時許,手持20公分長水果刀欲闖入總統府,同時不斷叫囂「上帝叫我來殺共匪」,當場遭警方與憲兵聯手壓制,所幸並無造成人員受傷。北檢偵訊後聲請羈押,北院裁定李男無保請回,而檢方昨晚(10日)再度聲請暫行安置,法院裁准安置6個月。據了解,李男於9日凌晨2時許,自基隆搭計程車前往總統府,下車後想走進總統府前廣場,警衛單位第一時間將李男壓制逮捕。警方現場查扣水果刀1把,李男被帶回警局應訊時曾說「上帝一直跟我說話」、「我要來殺中國共產黨」等語,警詢後依涉犯恐嚇公眾安全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警方說明,3月9日凌晨2時50分許,接獲總統府通報有民眾持水果刀闖入府前廣場,總統府前守望崗警力立即協同憲兵壓制李姓犯嫌,並通報線上警力於3分鐘內即趕抵現場,將該嫌逮捕後帶回派出所釐清案情,過程中未造成人員傷亡。警方於現場查扣水果刀1把,經查李嫌年約50年次,從基隆搭乘計程車即直接到總統府,意圖以上述行為表述意見,惟調查該嫌並無相關陳情紀錄;全案依《刑法》恐嚇公眾安全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方訊問李男後,依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北院法官審理後認為,依現有卷證資料,尚難認定李男有重複實施同類犯罪的可能性,雖檢方提出李男精神狀況不穩,家屬也證實他有精神健康問題,關於是否需要暫行安置,應由檢察官另行聲請,因此裁定將李男無保請回。檢方10日再次通知李男到案說明,並向法院聲請暫行安置,法院裁准將李男安置適當處所6個月。
剴剴全身傷喪命!檢質疑為何仍寫溢奶而死 陳尚潔:醫師有提到
台北地院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檢察官好奇,為何陳尚潔在剴剴死後才完成其處遇紀錄,以及事隔多日以後又要用何種方式來回憶孩子的狀況來完成紀錄,又為何陳尚潔明明有聽見法醫的相驗程序,卻仍在紀錄中寫下剴剴的死因為溢奶死亡。檢察官詢問,為何1月份的處遇紀錄是否是在剴剴死後才陸續完成,陳尚潔表示,若是指Word檔的話是,但她平時的工作習慣是會先打在Excel表中,並稱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是會持續製作和填載的。不過,檢察官旋即提出質疑,為何搜索、扣押後,卻沒有在電腦中看到所謂的Excel檔。陳尚潔表示,不確定檢察官是不是每個資料都有看,但是確實都已經存在自己的電腦中。針對事後填寫處遇紀錄的方式,檢察官也不禁好奇陳尚潔事後究竟都怎麼回想,陳尚潔則表示有很大一部分是透過聯繫紀錄,一部分是用通訊軟體中的溝通內容,通話的內容則是會做筆記,至於每次的訪視紀錄她也都會拍照和在通訊軟體中寫筆記。檢察官接著詢問,剴剴相驗後法醫表示,死者身上全身都是傷,包括四肢以及胸背,甚至是生殖器,死因可能和這些都有關係,需要解剖才能知道確切的致命傷為何,而當時陳尚潔也在場,為何補寫1月的處遇紀錄時,卻還是把剴剴的死因寫成溢奶死亡。陳尚潔說,當天去完醫院後,有印象的內容都會寫在紀錄中,當天也確實在家屬抵達以後,在陪同外婆看孩子情形時,有名女醫師是這樣跟外婆說的。陳尚潔解釋,一開始確實只有聽到保母猜測是這個可能性,後面醫師在和家屬溝通時,也確實有帶到。不過,陳尚潔也表示,事後回想可能當下醫生的重點在安撫家屬情緒,所以轉述了保母的說法,我也就這樣寫了,並稱「我不是醫生,當然沒辦法判斷死因」。檢察官說,「到底有沒有一個女性醫事人員在醫院跟外婆說剴剴是溢奶死亡」,陳女堅決表示「有這個人,也有提到這件事」強調自己絕無隱瞞。然而,面對陳尚潔的堅持,檢察官則直言,但過去醫師作證時並沒有這樣說,「所以是醫師說謊嗎?還是你說謊?」陳女則表示自己沒必要說謊,並說時間已經相隔很遠了,醫師可能也不記得那個當下,我也只是依據當時印象陳述,並強調自己沒有必要說謊。
對惡保母話全買單!檢質疑為何相信劉彩萱 陳尚潔:她演得很真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由於陳尚潔對剴剴保母劉彩萱的話皆照單全收,因此檢察官忍不住問,「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她講什麼妳都相信」,對此陳女則表示,「她演得很真,我完全沒辦法想像」。檢察官詢問陳尚潔,原先2023年12月5日有跟劉彩萱約訪視,但因為對方稱有孩子發燒因此將訪視改到月中,後續剴剴在12月24日死亡,但月中有訪視嗎。對此,陳尚潔則回應「沒約到時間,自己也還沒有約」。檢察官聽聞便立刻追問,「所以其實已經超過1個月沒有訪視了,是嗎?」但陳尚潔卻平穩地回答,約訪視經常遇上各種狀況,並非制式30日內要訪視到,當中存在彈性。檢察官又問,那有關剴剴看到衣架會害怕、可能有羊癲瘋、會罵髒話是否都是劉彩萱跟妳說的,非妳親見親聞。陳尚潔回應「是」,並稱孩子健康檢查報告顯示正常,但是孩子是會有變化的,可能會有新的狀況出現。陳女也說,關於剴剴的各種行為,也是劉彩萱陸續透露而非一次跟她說,期間她也都有定期回報給督導。說到此處,檢察官質疑「所以你覺得1歲8個月的小朋友罵髒話、怕衣架、羊癲瘋、自撞,都是他本來就有的狀況?」陳女則說,我不是指所有孩子都有這樣的狀況,但有時孩子本就會有變化。不過檢方也進一步懷疑,是否有以任何專業方法去評估剴剴的狀況。陳尚潔表示,過程有蒐集資料進行比對,當時劉彩萱也拿醫師的評估來背書,說剴剴的行為符合標準,雖然現在回想會存疑,但我當時當然會相信醫師的評估。陳尚潔回答完畢後,檢察官忍不住詢問道,「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為什麼會那麼相信她。」陳尚潔回應「這是很好的問題,我也問自己,我跟劉彩萱合作過2次,她把自己形象塑造的很好,接觸過她的人沒有懷疑過這個照顧者哪裡奇怪。」陳尚潔表示,「我事後發現,她原來做了這些很恐怖的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那是一種很可怕的感覺,她原本在我面前呈現關心的樣子,原來都是假的,但是她演得真的很真。」「在坐的各位,知道她的時候,已經知道這些事情,但我當時並不知道這些資訊,她每次都包裝得很好。」
法官協會新人新政!林恆吉理事長上任 關注刑案暴增、裁判簡化問題
中華民國法官協會上週五(1月2日)舉行理監事會議,選出最高法院刑庭審判長林恆吉接任該會第16屆理事長。林恆吉強調將致力處理刑事案量暴增問題,並推動裁判簡化,不少法界人士對林恆吉皆有相當期待。法官協會近來最知名事件為該會去年10月無法參加在亞塞拜然舉行的國際法官協會年會,代表團團長林伊倫法官為此先到該國洽商但遭拒入境,相較於審判體制的司法外交受挫,法務部體系的檢察總長邢泰釗前年卻能率領檢方代表團,一行人浩浩蕩蕩去亞塞拜然首都巴庫參加國際檢察官會議第29屆年會。林恆吉台大法律系畢業,司法官訓練所第31期結訓,曾任臺北、桃園、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判長,高等法院法官、庭長,最高法院書記官長,現為最高法院刑六庭審判長兼刑事庭發言人,審判與行政經驗俱豐,亦曾擔任法官協會第13屆理事長,目前仍為該會常務理事兼發言人,對各項事務均相當熟稔。前總統蔡英文參加法官協會活動。(圖/翻攝法官協會官網)林恆吉表示,近年民、刑事案件遽增,各審級法官都面臨相當沉重的審判壓力,為了做法官們最強大的後盾,希望在其任內,法官協會能朝以下四個方向努力促成修法或提供建言:一、導入「裁判簡化制度」,回應案件型態已經改變的現實建請司法院推動修法,導入各審級均一致適用之裁判簡化制度。對於事實不爭執、僅爭執量刑等案件,明確允許法官以「宣示判決筆錄」或簡化裁判格式為之,重點說明量刑等理由,讓法官無庸耗時製作內容高度重複之裁判,轉而投注心力聚焦於審判本身,並將有限時間用在真正需要詳細說理的複雜案件。二、針對在監所被告跨轄區案件,制度化運用視訊審理程序近年詐欺案件暴增,此類被告往往同時涉有跨多個法院的數個案件,跨轄區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並導致案件屢因提解困難而延宕。建請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經驗,針對「在監所之被告,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徵詢當事人及律師意見後,以現有遠距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縮短案件進行時間。三、建立案件流程管理機制,回應長期案件超量問題面對案件長期超量的結構性問題,現行分案制度多半缺乏即時監測與機動調整機制,導致多數法官長期承擔過量案件,司法過勞並影響審理品質與時效,故建議司法院就案件量龐大的法院,導入案件流程管理的制度設計,建立即時案件量客觀監測指標,賦予法院管理層在案件量明顯失衡時,機動調整分案比例的權限,並推動案件分級與分流,讓高度標準化、重複性高的案件集中處理,且定期檢討,隨時修正資源配置,確保法官在合理負擔下,做出穩定且有品質的裁判,保障人民審判權。四、儘速提供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減輕卷證整理的負擔現有民、刑案件規模與卷證數量快速增加,法官需投入大量時間進行人工整理、標註與比對,成為司法過勞的重要結構性因素,建請司法院加速規劃並提供安全、內部、可控的 AI 輔助工具,針對卷證的整理、歸納、搜尋與提示,提供有效支援審判的功能(例如:快速摘要卷證內容、整理爭點與證據對應、提示重複或關鍵資訊,及進行跨卷宗搜尋與比對),讓法官能專注於事實認定與法律判斷,這才是實質保障人民審判權的新時代解方。
23歲女遭酒駕男撞死! 家屬心碎見「姊姊腳剩皮撐著」痛批肇事者
台南市安平區16日上午發生一起酒駕奪命車禍,一輛民間垃圾車在執行收運作業時,遭到後方一輛酒測值高達0.95mg/l的賓士駕駛高速追撞,造成一名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被夾在中間身亡。死者胞妹在社群平台上悲痛表示,她只能忍痛處理後事,親眼看到姊姊遺體縫補照片時「心真的很痛」,痛批肇事者非常惡劣。陳女妹妹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出,親眼看到姊姊遺體需要縫補的照片時「心真的很痛」,「下半身兩隻腳雖然還有皮撐著,但若是沒有那些皮的幫忙,絕對會變成一塊一塊的,裡面的肉全部跑出來。」事後陳女家屬也透露,她整個下半身都粉碎,為了要修補大體,他們需要動用到五位大體修復師。陳女妹妹對此感到難以承受,直言肇事者「真的真的非常惡劣」,並向修復師致謝,「他們沒人(日)沒夜的幫我們趕工,能做到這樣已經很好了,真的非常感謝您們」,同時感謝大家的安慰、願意無條件伸出援手的人,以及自己的親朋好友的關心,她會努力照顧好自己與父母。這起案件發生在16日上午8點多,鄭姓嫌犯酒後駕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衝撞陳姓隨車人員,造成被害人死亡。警方到場後對鄭男實施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5毫克,相關數值已由警方採證併入卷證,台南地院當晚裁准收押。據悉,肇事的鄭男年約48歲,是台南當地知名的連鎖小吃店老闆,不少民眾當場認出鄭男身分。警方調查後發現鄭男前一晚跟朋友聚餐後,凌晨又連跑2間酒吧續攤,直到天亮才醉醺醺離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23歲女清潔員遭賓士酒駕撞死 妹妹悲喊:我沒有姊姊了
台南市安平區慶平路16日上午8時許發生一起酒駕奪命車禍,一輛民間垃圾車在執行收運作業時,遭到後方一輛酒測值高達0.95mg/l的賓士駕駛高速追撞,造成一名23歲陳姓女隨車人員被夾在中間當場死亡。死者胞妹在社群平台上悲痛表示,她再也沒有機會和姊姊說話,只能忍痛處理後事,但肇事者的店卻有警察巡邏保護,讓她難以接受,「我沒有姊姊了。」死者妹妹16日晚間在Threads發文表示,「為什麼是我姊姊遇到這種事情?我到現在還是不敢相信這件事情是真的,明明人生才剛剛開始,明明還能一起出去玩,怎麼一覺起來就變成這樣了呢?」死者妹妹指出,看到新聞說肇事者被帶到警局問訊,酒沒醒還在睡覺,直到下午才酒醒;店面甚至有警察巡邏保護,她們家屬卻得一邊難過一邊處理剩下的事,讓她難以接受,「我和我姊姊最後講話的機會都沒有了,我沒有姊姊了,我真的沒有姊姊了。」貼文一出,隨即引來大批網友關心,除了桃園市議員黃瓊慧留言,台南市議員林依婷也允諾願意協助後續處理。此外,前幾天在基隆南榮路遭毒駕撞死的老翁女兒也留言表達哀悼,並喊話一同向政府呼籲加重對酒駕、毒駕修法,「希望這些人都得到重罰!」這起案件發生在16日上午8點多,鄭姓嫌犯酒後駕車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衝撞陳姓隨車人員,造成被害人死亡。警方到場後對鄭男實施酒測,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95毫克,相關數值已由警方採證併入卷證。據悉,肇事的鄭男年約48歲,是台南當地知名的連鎖小吃店老闆,不少民眾當場認出鄭男身分。警方調查後發現鄭男前一晚跟朋友聚餐後,凌晨又連跑2間酒吧續攤,直到天亮才醉醺醺離開。檢方複訊後,認定鄭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台南地院聲請羈押獲准。◎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連江縣政府前秘書長涉護航妻舅拿標案! 張龍德訊後100萬交保
前連江縣政府秘書長張龍德被檢舉在任內護航妻舅,以借牌圍標方式參與「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並疑似收取數十萬元的賄款。台北地檢署昨(11月25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六路搜索、約談張龍德等5名被告,並於複訊後諭知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張龍德的妻舅於2020年以借牌方式,用1978萬的金額得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採購案,不過卻於2021年履約期間出現疑有施工問題需限期改善違規行為,張龍德視若無睹,並在事後被發現帳戶多出數十萬元的可疑金流。此外,2023年張龍德擔任連江縣環境景觀總顧問服務計畫案評委會召集人時,疑似明知妻舅使用另間公司名義參與,卻沒有利益迴避,最終讓妻舅以400萬元得標,涉犯圖利讓妻舅透過行人工程顧問公司李姓負責人借牌得標。張龍德退休前,曾從事30年的公務人員,於今年的7月才剛退休,且時任連江縣縣長王忠銘也在其退休時特地拍攝短片,並發文回顧張龍德過去在連江縣政府服務的過往,予以祝福。台北地檢署昨日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龍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並於複訊後諭知張龍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實施電子監控,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連江縣前秘書長涉收賄! 廉政署兵分6路搜索、約談5人
台北地檢署今(11月25日)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貪汙案件,涉案人員為連江縣政府前張姓秘書長疑似收賄數十萬元後護航向廠商以借牌方式得標的蕭姓男子。廉政署今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兵分6路搜索張、蕭住所以及涉案公司,並由廉政署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蕭男於2020年5月14日以借牌方式投標「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後成功以近2000萬元的金額得標。而在蕭男執行該標案期間,張姓秘書長疑似收受數十萬元賄賂金,並在收賄後,於蕭男履約執行採購案期間為其護航,對蕭男的違規情形視若無睹沒有做出相應的裁罰。台北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搜索票對張姓前秘書長、蕭男等5名涉案人之住居所以及2家涉案公司共6處,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全案目前朝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違反政府採購法方向進行偵辦。
謝侑芯案真相未明!黃明志涉命案能引渡台灣 專家搖頭揭真相
台灣網紅「護理系女神」謝侑芯日前赴馬來西亞工作,卻在吉隆坡一間高級飯店內猝逝,案情引發廣泛關注。大馬警方於11月4日將案件由「猝死」改列為「謀殺案」,而與案件有所關聯的藝人黃明志則在隔日凌晨主動前往吉隆坡金馬警區總部投案配合調查。隨後有台灣律師聲稱「即使人在馬來西亞,也不代表能逃過台灣司法追訴」,引發是否可將黃明志引渡回台的討論。對此,馬來西亞執業律師陳博雄表示,馬來西亞與台灣並無外交關係,兩國之間也未簽署任何引渡條約,根本不存在引渡法律基礎。根據大馬華文媒體《中國報》報導,陳博雄表示,針對網路上部分聲音主張「即使黃明志在馬來西亞服刑完畢,台灣仍可請求引渡回台提告」,陳博雄明確反駁指出,該論述完全不符國際司法原則。他指出,全球通行「一罪不二審」原則,意即同一犯罪行為不得在不同國家重複起訴或重罰,除非前一審判程序顯有瑕疵或極度不公。由於馬來西亞和台灣並無外交關係,兩國之間也未簽署任何引渡條約,根本不存在引渡法律基礎。陳博雄強調:「馬來西亞司法體系不會受理來自台灣法院或檢方的引渡請求,更遑論台灣也不被大馬官方承認為主權國家,兩地之間連司法合作機制都不存在。」陳博雄進一步說明,謝侑芯命案發生地點在馬來西亞,相關調查、採證、驗屍與毒理報告均由當地警方負責與掌握,整體偵查權歸屬大馬的司法體系,台灣既無司法管轄權,也無從介入審判。他質疑:「即便台灣真的提出引渡申請,是否還須要求馬方移交所有卷證、報告與資料?再依賴『第三手資訊』進行起訴?這在法律邏輯上根本站不住腳,也不切實際。」目前此案已進入調查程序,馬來西亞警方指出仍需約三個月才能完成毒理與驗屍報告,並已申請法院延押黃明志,以釐清其是否涉案。大馬與台灣社群高度關注事件發展,但律師強調,無論引渡與否,最終都須以科學證據為依據,由合法司法程序審慎處理。黃明志被引渡?大馬律師:門都沒有!(圖/翻攝自FB,China Press (中國報))
民進黨廉政會再延審助理費案 林岱樺強調清白、盼公平參與高市長初選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處理參選高雄市長初選的立委林岱樺捲入助理費詐領案;廉政會主委邱駿彥會後表示,林岱樺案涉及案情甚廣,還有一些需要查證 ,檢察官針對政治獻金案也還在偵查中,不曉得什麼時候會有新事證,討論結果,今天還是不能做出結論;林岱樺受訪表示發表三點聲明,強調期盼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立法委員林岱樺今天出席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並發表聲明如下:尊重司法、全力配合釐清事實,堅守清廉勤政價值一、林岱樺被訴詐領助理費案件,發現多數對林岱樺有利的證據,請大家一如既往般對於林岱樺的清白,要有信心:本案經林岱樺委任律師閱卷後,發現檢方引用不利於林岱樺的證據呈現不法及不實,而諸多有利的證據竟刻意漏列,致有起訴內容與事實不符的情形。基於對司法的尊重,並維護真相的公信力,不便於法庭外自行公開細節,請關心本案之媒體朋友於114年10月27日親臨高雄地方法院旁聽即知緣由。胞妹林岱縝91年至今共服務1875選民服務案件,全心全力,任勞任怨的為岱樺的政治事業貢獻心力,遇有公費助理人力缺口時,承擔多數的遺缺業務,其薪資隨之調整,為法律義務。起訴書刻意漏列諸多有利的證據,致有與事實不符的認定,令人遺憾,相信司法會還給岱樺公道。二、林岱樺堅守本黨清廉、勤政、愛鄉土之價值,積極配合廉政會調查:自114年7月30日第一次本黨廉政會議起至今日,林岱樺透過律師不斷努力向法院調取相關卷證,但本案起訴書所附證據清單非全部均提呈法院,有部分證據,直到今日尚待法院調取、提供,林岱樺確實有積極努力提供相關事證予廉政會,以證明自身清白,符合本黨清廉、勤政、愛鄉土之價值。三、林岱樺期盼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黨內初選:林岱樺自2001年從政起迄今,時時刻刻謹遵民意咐託,戰戰兢兢地為民眾福祉服務,從不懈怠,期盼真相早日水落石出,高雄市民能有一場公平之2026年高雄市長民主進步黨黨內初選機制。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林岱樺涉詐領助理費案廉政會今無結論 林岱樺:盼有一場公平高雄市長初選。(圖/中國時報曾薏蘋攝)
柯文哲庭上再度自比「曼德拉」! 稱法院指示都會遵守「但希望合理」
台北地院今(9月15日)上午10時開庭審理被高院發回的柯文哲、應曉薇交保裁定,輪到柯文哲發話時,他再度侃侃而談,表示自己在被押了一年,隨身碟和手機均被扣押,彷彿身處社會的孤島,並強調法院只要明確指示,就會遵守,但強調「希望可以合理一點」。輪到柯文哲發話時,柯文哲表示,在被押1年、交保1個禮拜以後,感覺自己被知覺剝奪且有與世隔絕的感覺,特別是USB、手機被收走,有如身處在社會荒島之中,並說「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還我」。此外,柯文哲談及家人,說道他這次交保後有去看媽媽,有很多人都說他母親有認知功能退化、失智的預兆,但柯文哲卻說不知道是不是因為自己跟母親很熟悉,她話說到一半就知道要說什麼,所以自己都不覺得。關於亡父的部份,柯文哲指出,因為現在正逢7月,母親要其先不要去靈骨塔探望,所以他目前只有先拜父親的牌位。柯文哲說,父親是帶著煩惱離開的,只能叫法師早晚頌經,他稱「自己不喜歡恨人」但每次想到父親的事情,他都還是會很難過。柯文哲也在庭稱希望自己將來是曼德拉,非伍子胥,疑似暗指自己遭到政治迫害,並再度稱自己的案子是先把他關起來,再來找證據。他稱自己是出來以後,才有辦法看卷證,因為看守所燈光很暗,且3名律師很難同時過來,他覺得在這1年中,認知到人民面對國家機器,是渺小又無力,而李文宗明日要來作證,他也是昨天才看完他的筆錄。談到自己的同學,柯文哲又再度表示李文宗根本沒有碰京華城案,但因為他無力招架檢察官,所以就這樣被關了11個月,而這些都是將來司法改革我們國家需要思考的。最後,柯文哲說指出,法院只要明確指示,他就會遵守,但本案證人實在是太多了,且一半以上都是民眾黨中央黨部的人,希望法院可以明確地告訴他該如何做。而針對保金,柯文哲則說,7000萬的年利率為3%,1年就要210萬,每個月要17萬5000,而他跟陳佩琪的月退不到2/3,這也是要考慮的,並再次強調,反正法院有明確的規定都會遵守「但是希望合理一點」。
柯文哲、應曉薇交保均遭高院發回! 北院預計下周一重新開庭
台北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北市議員應曉薇上周五(9月5日)由台北地院分別裁定7000萬、3000萬交保。台北地檢署則於本周二(9月9日)提出抗告,並列出5大抗告理由。高等法院於昨(9月11日)上午收案,並於今(9月12日)作出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開庭。而合議庭於下午5時30分許表示,預計將於下周一(9月15日)上午10時開庭。台北地檢署於9月9日晚間6時針對柯文哲交保裁定提出抗告,並列出5大抗告理由,包含仍有重要證人尚未調查完畢;柯文哲在交保當日就違規與證人有所接觸;柯文哲對共同被告李文宗喊話;特定人士使用其名義持續用社群帳號製造輿論;應曉薇部份仍有證人尚未詰問完畢。高院於9月11日收到抗告卷證,並於今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院重新開庭。而合議庭於今日下午5時30分許表示,預計將於下周一(9月15日)上午10時開庭,並已通知柯文哲、應曉薇2名被告於當日9時抵達台北地院。
柯文哲再批檢察官編故事 律師鄭深元針對抗告提2件事
台北地院今(9月11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喚民眾黨前主席、台北前市長柯文哲、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木可公關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時任民眾黨秘書周榆修、木可員工李婉萱出庭作證。柯文哲發言時,痛批檢察官編故事,但對於抗告隻字未提,柯的辯護律師鄭深元則對抗告表示意見,表示希望可以釐清柯文哲不能接觸的,是否只限制為尚未傳喚之證人。柯文哲表示,他被羈押在監獄中時,沒想到外面的人更淒慘。他說自己看過背信案的筆錄,檢察官問眾望基金會的3名員工有無參與公益活動,他們說沒有,但他說3名員工沒待多久就跑了,期間甚至還有跨到過年,「他們當然說沒有」。柯文哲批評,檢察官利用扣押的手機、USB裡面隨便找一句話,製造一堆故事,他表示自己的媽媽曾說,「吃個飯還會咬到舌頭,新的被子打一打也會有灰塵」,這個案件會留在未來檢視,並說司法還是要盡量獨立啦,強調「世界上沒有那麼多壞人」,發言期間因重複太多相似的內容,而被審判長江俊彥打斷。針對近期北檢所提出的抗告,鄭深元向合議庭表示,柯文哲在交保以後,還未釐清裁定內容,後續又因為民眾擁簇才會導致他被動作出違反規定的行為,並向合議庭表示抱歉。不過,鄭深元也向合議庭請求,關於柯文哲交保後,限制接觸的證人是否能只限制在尚未傳喚的證人,否則會列在清單上的200到300人將都無法和柯文哲有所接觸,恐怕會有被證人孤立的狀況。不過對此,廖俊彥表示由於今日已經把卷證交給高院,因此不能再修訂、補充卷文,否則高院將會無法確定審理對象,但鄭深元表示,過去陳佩琪的卷文也有相關的案例,希望審判長可以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