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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告 求償 性騷擾 不起訴 中國
逃票告性騷1/OL省172元不甘被逮 反控台鐵員工6度騷擾
台北地檢署7月3日偵結不起訴一件跟蹤騷擾法的案件,還給被告苦等206天的清白!一名OL搭台鐵普悠瑪「四度」逃票須補票172元,原應自知理虧,卻反告舉報她的台鐵男員工「六度」性騷、跟騷,其中一次的案發時間,這名男員工甚至在20多公里外的車站值勤,根本不可能在場。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2025年11月底獲報一名火車女乘客反映遭到性騷擾,時間橫跨半年,第一次是同年(下同)5月12日、第二次5月15日、第三次5月16日、第四次9月9日、第五次9月15日、第六次11月20日,都在早上8點多她抵達台北車站這段通勤時間。台鐵員工黃先生舉報逃票,反遭違規女乘客告性騷擾。(圖/方萬民攝)警方在去年12月9日約談涉案的台鐵員工黃先生,他否認騷擾但記得那名提告的二十多歲女性上班族多次持悠遊卡搭普悠瑪列車,未依規定購買實體車票。黃先生告訴檢警,他從七堵站下班習慣搭普悠瑪回台北,出站前只要看到有乘客掏出悠遊卡而不是普悠瑪車票,他馬上可斷定這是逃票,會請「票口師傅」(即站務員)攔截處理;他原本就常常舉報逃票行為,並非只針對提告女子。對於女乘客提告的前四次騷擾,黃先生已想不起來是否因為他舉發逃票遭報復。女乘客告黃先生第四次騷擾的時間:2025年5月16日上午8點多,黃先生甚至人在七堵站上班,有差勤紀錄可證明。從去年5月12日到9月15日這段時間的監視影像,在女乘客報案時已無存檔,警方也調不到畫面還原過程。但黃先生對於去年9月15日那次印象深刻,當天他又見到那名女乘客搭普悠瑪,提醒站務員「這個女生她有逃票」,不過女乘客那一趟其實有買實體車票,因此抗議,黃先生不想爭執下去,回答:「沒關係,我有密錄器,我會交給鐵路警察」。女乘客控訴的第六次「騷擾」,實則她搭普悠瑪又沒買票,疑似因為見到黃先生而心虛,出站後主動去補票窗口補繳現金,雙方並無互動或交談,監視器還拍下黃先生先出站走前面,女乘客反而走在後面。黃先生調取台鐵資料,發現那名女乘客在2025年5月12日、5月15日、9月9日和11月20日的交易紀錄業務項目都註明「無原票(加收)」,加收區段是南港到台北,交易方式為現金。普悠瑪女乘客告台鐵員工跟騷罪不起訴,實情是她不甘逃票被逮須補票172元。(圖/示意圖、報系資料照)依據台鐵規定,搭乘普悠瑪、太魯閣、3000型自強號的對號車種,禁用悠遊卡、TPASS等電子票證,若補票應加收50%票價;該名女乘客在去年6月23日台鐵漲價前的兩次逃票須各補35元,漲價後兩次逃票須各補51元,四次逃票合計172元。女乘客4度逃票卻反告黃先生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第1項:「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檢察官審視本案事證,女乘客控訴的前五次騷擾都沒有監視畫面;所謂第四次「騷擾」,黃先生有不在場證明,第五次「騷擾」,黃先生的密錄器畫面可證明並未性騷或跟騷,第六次「騷擾」有監視器拍下黃先生未跟蹤女乘客,也沒有任何肢體碰觸。。檢方指出,黃先生碰都沒碰到女乘客,也沒有尾隨或意圖使人恐懼的行為,本案對被告不利的積極證據並不充足,不能只憑告訴人單方面指訴就認定有罪,因此不起訴處分。本刊透過管道想了解逃票女乘客對於提告性騷不起訴有何看法,但截稿前尚無回應。
AI深偽爭議藍綠互掀司法戰 楊植斗、陳冠安赴北檢告黃偉哲
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坦承委託「萊爾校長」團隊製作政治諷刺影片《油不得你》,因內容涉嫌利用AI深偽技術模擬總統賴清德聲音,遭綠營人士赴北檢按鈴告發。不過,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與議員參選人陳冠安今(3)日也赴北檢反告台南市長黃偉哲,指控其日前播放深偽蔣萬安聲音音檔,同樣涉嫌散布AI深偽內容,要求司法以一致標準偵辦。中聯油脂毒油案意外燒出一場AI深偽政治攻防。「萊爾校長」團隊因製作《油不得你》遭刑事局調查,蔣萬安隨後坦承影片由自己委託製作;黃偉哲日前北上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不僅批評未經授權利用AI模擬他人聲音恐涉違法,更當場播放3段AI深偽蔣萬安談論蔣介石及白色恐怖的音檔,反問蔣萬安,「若有人這樣偽造你的聲音,你能接受嗎?」如今綠營上午赴北檢告發蔣萬安,藍營下午隨即反告黃偉哲,讓深偽爭議從網路一路延燒至司法戰場。楊植斗表示,稍早綠營人士告發蔣萬安深偽,還說「公眾人物搞深偽影音應受檢視」,講得正義凜然,但卻視黃偉哲和王定宇這對抓耙仔2人組的深偽惡行於無物。陳冠安則指出,民進黨創黨元老鄭南榕當年主張「百分之百言論自由」,如今卻動輒以司法對付不同意見,從「百分之百言論自由」走到外界譏諷的「清德宗,朕難容」,令人感到十分諷刺。
獨/台大名醫子宮頸抹片檢查被告!女病患喊疼 不滿實習醫師跟診
國內不孕症權威、台大醫院婦產部兼任主治醫師吳明義,為一名年過65歲的女性進行子宮頸抹片檢查,卻吃上官司。女病人控訴當時並非教學門診,實習醫師跟診及採檢沒得到她允許並讓她感到疼痛,還指控護理師騙她簽下同意書,對吳明義、王姓實習醫師及2名護理師求償10萬8千元,一審敗訴後「集中火力」只告兩位醫師,改為求償5萬4672元依然吞敗,法院提醒這名女子,台大醫院是醫學中心及教學醫院,診間外面有「教學診」的告示,而且同意書是她看過才簽的,台大沒有違反告知義務或醫療常規。原告林姓婦人指稱,她去台大做老人健康檢查,進入吳明義診間報到時,沒人跟她說實習醫師在場,實習醫師採檢抹片找不到子宮頸位置,後來換手給吳明義,總共挖了2次,這段過程讓她痛到哀嚎,之後隱隱作痛好幾天,她認為實習醫師「亂挖取私密處」嚴重侵犯隱私權,造成她失眠將近一年須看身心科,所以求償醫療費7200元、就醫交通費2萬800元、精神賠償金8萬元總共10萬8000元。台大表示,民眾第一次就診時會提供同意書,上面有註明主治醫師負有診間及臨床教學的義務,醫療團隊包括實習醫師與醫學生在內,林姓女子已簽同意書,而且診間外有張貼公告:『本診為「教學診」,看診時需有學生在場進行教學』。至於子宮頸抹片採檢不適,台大解釋,當時由吳明義指導監督王姓實習醫師以棉棒採取檢體,由於林姓婦人已屆更年期且停經,陰道較為乾燥,採檢過程可能比較容易不舒服,但吳明義擔心子宮頸抹片如果採集不到細胞,婦人再來一次重新受檢只會徒增困擾,因此會再三確認細胞採檢有無不足,並非操作不當。台北地院簡易庭判決台大勝訴免賠,林姓婦人提起上訴,主張診間外的電子公告明確標示「普通門診」,她認為既然不叫「教學門診」,應該由主治醫師而非實習醫師檢查,實習醫師也不可以出現在診間。台大對此回應,婦產部分為婦科、產科、生殖內分泌科,為了因應病患不同症狀以掛號看診,分別設有普通門診、專科門診及特別門診,所以普通門診是相對於專科門診、特別門診,但並非相對於教學門診,換句話說,普通門診也會進行教學活動。二審合議庭法官問林姓婦人,進入診間前到底有沒有看到「教學診」的公告?她說有,但她注意到所有診間門上全部都貼,即使沒看診也不會拿掉公告。法官認定,台大已盡責告知為教學門診會有實習醫師在場,婦人做子宮頸抹片檢查之前也簽署同意書,縱使因為檢體不足二次採檢導致她疼痛,從常識來研判,無法說這有侵害婦人身體的疏失。至於普通門診到底能不能讓實習醫師跟診及進行教學?北院比對台大婦產部的門診時間表,絕大多數都不會註記教學門診,何況診間外都已貼上公告,代表各門診都可能安排教學門診。北院合議庭判決婦人敗訴,本案已確定不得再上訴。
一審法官呼籲二審別輕判!蕭淑慎丈夫性侵女藝人遭判4年10月今高院出庭
藝人蕭淑慎丈夫梁軒安涉嫌對公司旗下女藝人掐脖掌摑再性侵,他一審不認罪,還教唆公司員工作證他跟被害人是情侶,遭判刑4年10月,士林地院法官在判決中特地向高等法院呼籲,即使梁軒安上訴後認罪,如果還是沒得到被害人原諒仍「不宜輕判」。今天下午二審首度開庭,梁軒安穿西裝打領帶現身,見到媒體時簡短回應他不認罪。依據一審判決,梁軒安自己開公司當老闆,告訴人有意出道闖蕩演藝圈,因此簽約成為梁軒安旗下藝人;2023年11月7日,梁軒安帶領公司員工前往新北貢寮某民宿辦活動,其中一名女子突然向本案告訴人表示,梁軒安晚上要跟她睡同一間。告訴人找梁軒安確認,卻先被上下其手,隨後被帶進房內,梁軒安違反告訴人意願,對她掐脖子、打巴掌及性侵。到了隔天中午,合作廠商見到告訴人脖子明顯瘀傷上前關心,她態度很猶豫,只說「發生不願意的事情」再來就哭了;兩、三個月後告訴人的朋友因為農曆新年將至,傳拜年訊息問候,之後兩人講電話,她有聊到梁軒安「硬上」而且邊講邊哭,聽得出來很沮喪傷心。被害女子還有跟一名公司離職員工互傳訊息及當面訴苦梁軒安性侵她,同樣情緒不穩、又哭又氣。梁軒安遭旗下女藝人指控掐脖、掌摑再性侵,一審判刑4年10月。(圖/方萬民攝)案發後,被害人曾用LINE質問梁軒安:「你打我巴掌或者射在我子宮裡面,你打我掐我、我都不在去想會追究了」、「那次你射進來」、「你‧‧掐我有嚴重化我的ptsd」,梁軒安並未辯解或正面回應,只顧左右而言他甚至傳送跟本案無關的照片,並刪除相關對話。被害女子出庭時情緒激動,怒罵梁軒安「蠻危險的」、「真的不是什麼好東西」、「如果是正常人,就不會這樣對能上就上的女人了」,加上對於案發經過的陳述前後一致並無矛盾,獲得法官採信。梁軒安則抗辯兩情相悅,跟告訴人是交往中的情侶,發生性關係並未違反女方意願,兩人後來還一起開心出遊,有朋友可以做證,卻被法官抓到梁軒安趁公司員工出庭作證前傳訊息叮嚀該怎麼講,包括雙方是男女朋友、他沒有濫用職權強迫告訴人、活動結束後告訴人很正常,跟他一起去燒肉店。士院法官痛斥梁軒安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惡劣,量處4年6月有期徒刑,並於判決書對上級審提出建議,為避免向社會大眾傳達性侵案可以一審否認、二審再認罪求輕判的錯誤觀念,導致犯罪者心存僥倖紛紛模仿,希望不要只因為梁軒安改口承認就從輕改判,應考量他是否向被害人道歉並得到原諒。梁軒安為二審出庭仍向媒體表達不認罪。(圖/方萬民攝)
男「明知是假酒還買整箱」反告賣家求償 法院認定動機不單純!判決出爐
大陸部分電商平台上能看到賣場主打「買到假貨退一賠十」,這類文案同時也衍生許多買賣糾紛。河北一名劉姓男子在明知河南一名賣家販售的飛天茅台酒是「高仿」,仍執意花費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購買一箱共6瓶假酒;事後劉男竟告上法院,要求賣家賠錢。近日法院做出裁決,認定劉男屬於「知假買假」的牟利行為,因此僅酌情以2瓶貨款為基數支持十倍賠償,一審判決賣家須退還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貨款並賠償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根據陸媒《紅星新聞》報導,這起糾紛源於家住河北的劉男與河南的宋姓賣家透過網路社群平台結識,劉男最初詢問真酒價格為每瓶1700元(約新台弊7600元),嫌貴後便主動詢問是否有「性價比高一點的」;賣家隨即坦承「有高仿酒,6瓶6000元(約新台弊27000元),口感復刻95%以上」。雙方於2024年4月達成交易,貨物由貴州仁懷市發往河北。劉男收到酒後,卻傳訊息向賣家質問「酒喝著口感不對」、「這是假酒啊?」,藉此對賣家提告。法院審理期間,劉男的言詞漏洞百出,成為法官判決的關鍵。劉男在庭上對於假酒的用途前後交代不一,先是聲稱要宴請客戶,隨後又改口是要請領導喝;他更主張自己喝了一、兩瓶後身體出現不適、睡了大半天,卻無法提出任何就醫或身體受損的相應證明。種種矛盾的陳述,加上劉男明知是假酒卻整箱購買的舉動,讓法院高度懷疑其動機不單純。法官審酌後指出,雙方在網路溝通時,賣家已明確告知該批飛天茅台為高仿品,且售價遠低於真品行情,劉男顯然是在「明知假酒」的情況下進行購買。法院強調,劉男的行為並非基於生活消費所需的普通消費者,其藉此索賠牟利的目的具有高度可能性。依據相關司法解釋規定,懲罰性賠償應限制在「合理生活消費範圍」之內。臨潁縣人民法院最終於6月10日做出一審判決,法官認為,雖然賣家「知假賣假」確實不合規定,必須退還全額貨款6000元(約新台幣27000元),但針對十倍的懲罰性賠償,法院決定縮減基數,酌定僅以2瓶貨款(約新台幣8900元)計算十倍賠償金額,因此判決賣家須賠償劉男2萬元(約新台幣89000元),並駁回劉男的其他訴訟請求。◎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醫美騙局1/醫美投資成騙局!電子董座吸金捲款失聯 欠千萬工程款反告股東+房東
投資醫美診所竟成噩夢!北市知名餐飲集團負責人L先生向本刊控訴,其透過友人介紹認識德勝光電的張姓負責人,雙方因緣際會下決定一起投資、開業醫美診所,更將診所位置選定在民生社區內,孰料診所裝潢卻延宕2年仍未完工,張姓負責人更在一夜間失聯,留下待付將近千萬元的工程款與將近30萬元未繳的房租。而張姓負責人在得知L先生已墊付相關款項後,竟還找來自稱竹聯幫戰堂分子鬧事,更將L先生等股東全數告上法庭。L先生表示,2024年間自己在友人的介紹下認識德勝光電的張姓負責人,其外表看似忠厚老實,言談間也相當有邏輯,更數度表明自己具有留美碩士學歷,還會以前輩身分主動分享建議,並轉頭介紹相關窗口給對方認識,展現自己的人脈資源;且每次三五好友聚會,張男均會主動接下3、5萬元的帳單,大方表示「他請客」,處處均顯示其大老闆的樣子。張姓負責人宣稱自己透過管道拿到一批搭載輝達晶片的華碩4090顯卡,並可突破重圍外銷至中國,成功博取L先生與G先生的信任。(圖/民眾提供)而張男後續更邀請他們前往其位在桃園龜山的電子廠房參觀,並在美中關稅貿易戰時表示,自己通過管道獲得一整批的擁有強大AI運算能力的輝達「4090顯卡」,且能順利繞過美方出口限制,成功外銷至中國,讓L先生因此信以為真。隨後張男更向L男表示,自己有意斜槓開設醫美診所,並向L男展示自己的「紫外線殺菌燈」專利,該燈具可在人員仍在的情況下進行消毒,更已有廠商代理販售,期望利用L男的餐飲經驗,打造養生抗衰老的醫美一條龍,同時向L男展示自己已和H姓合夥人找來醫生與護理師準備開業,現下僅需找到診所開業地點即可正式運營。張姓男子隨後向G先生表示,自己因周轉不靈,希望以「蕎豐電子」的名義,邀請G男入股,並向其借貸600萬元款項。(圖/民眾提供)L男也在張男不斷地鼓吹下,動用自己長年累積起來的人脈,向不少經營大型餐飲集團的好友招攬,好友也紛紛投入50至100萬元不等金額,以此成為股東,同時也向自己的合夥人G先生拉攏。G先生幾經評估後也決定一起參與,以成為股東,先是拿出200萬元對診所投資;然而張姓負責人隨後則表示,由於診所礙於法規因素,不得由非醫師直接持股經營,希望改由自己名下有一間「蕎豐電子」進行募股,該公司後續也將更名為「蕎豐健康生技」,以此做為診所旗下一環,希望G先生以此成為蕎豐電子的股東。張姓負責人向G先生哭窮表示,自己因現金流吃緊,希望能先向G先生借貸600萬元,承諾會在1、2個月還清,且錢也不是白借,G先生只要願意借他,就能成為蕎豐電子的股東,約定每月5%分紅,每月支付30萬元的股利,給予G先生「投資分紅」,讓G先生心甘情願掏錢。只是G先生沒想到的是,張男在付了3期90萬元的股利給G先生後,隨即在以周轉不靈為由,向G先生「借走」股利。但讓L先生錯愕又憤怒的是,張姓負責人在去年底便開始無法定期支付房租,粗估欠費至少4個月以上,讓熟識L先生的房東怒找上L先生討債,L先生無奈之下只能先墊付約30萬元的房租,同時不斷詢問張姓負責人到底發生什麼事?張男僅表示因自己人在國外,無法及時處理,希望L先生可以先幫忙。只是L先生隨後也發現,張男不僅未按時支付房租,診所也遲遲無法開業,就連裝潢費用也積欠工班,讓工班怒找上門來討債,讓他無奈之下只能先墊付款項,並要求張男說明,但張男卻只是已讀不回,隨後在一夜間搬空辦公室人間蒸發,讓L先生與G先生不僅因此分別欠下總額約800萬元的負債,還得面對一眾好友的質疑。張姓董座在疫情期間以「紫外線殺菌燈」取得專利,從而打響名號。(圖/報系資料照)張姓負責人消失後,事情卻還沒結束,一名自稱是竹聯幫戰堂的鄭姓男子隨即出現在診所內,表示自己是「張董的司機」,精準抓住房東經公告後,重新將診所轉租給新的負責人經營,每日上門騷擾新租客,主張租約仍有效,要求新租客搬離,並指稱對方侵占其相關器材,讓房東怒要L先生出面負責,雙方因此吵得不可開交,直接對簿公堂。而一直神隱的張姓負責人也沒閒著,轉身主張房東侵占其診所器材,怒告房東與新租客侵占,也反控L先生涉犯背信和侵占罪,讓L先生備感莫名。L先生怒指,自己被告後還因此意外發現自己和G先生竟從頭到尾都不在張男公司所有的股東清冊上,憤怒之餘還得收拾張男所留下的爛攤子,更得面對好友的怒罵與質疑,讓他氣憤又無奈的只希望張男能好好出來面對。7月1日,自稱為張姓負責人委任律師徐睿謙指出,觀諸通篇報導之援引論據,多僅爆料人一面之詞,且內文所牽涉「欠租」、「積欠裝潢費」等相關主張,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4年度北簡字第9310號判決認定合法租賃關係存在。是報導內有關「張姓負責人」未按時支付房租及積欠裝潢費用、甚至透過黑道人士上門騷擾並要求新租客搬離等指控均與事實不符。
校園有狼2/國小師涉索少女裸照、藏偷拍片 告發快一年檢方裝沒事?
桃園某國小Z姓老師涉嫌在手機內藏有大量偷拍性影像,甚至在向少女索要裸照。Z姓老師與其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花花(化名)在爭奪手機過程中,女友因開車急煞導致掛在車輛旁的Z男跌落,Z男惡人先告狀告女友傷害,所幸桃園地院判處女友無罪。儘管女友曾多次報警披露對方偷拍犯行,卻被警方告知「翻拍不得作為證據使用」,而傷害案經移送地檢署後,還遭檢察官怒嗆,「何必做到這樣?」,讓女友身心俱疲。負責幫花花辯護的梁惟翔律師指出,案件經移送至桃園地檢署後,他也因此成為花花的委任律師,去年花花被傳喚開庭,在確認當事人個人資料時,他當即向負責的許姓女檢表示,此傷害案件涉及家暴與性影像案件,望檢察官能考量在內,讓當事人與Z男隔離訊問,避免透露當事人之相關住家資訊。孰料偵查庭才剛開始,當事人就被高台上的許姓女檢宏亮的聲音與不耐煩的態度,嚇得不知所措,音量大到陪花花出庭,在門外的友人都能聽到,花花一時無法直接回覆基本資料,他見狀也立即介入,詢問許姓女檢,因當事人情緒較為緊張,是否能請檢察官語氣稍微和緩,或由他代為協助說明,未料檢察官竟直接爆跳如雷,痛斥梁惟翔律師「妨害偵查」,「現在不是你能講話的時間」、「你能代表他的自白嗎?」,並拒絕花花將司法文書寄至學校,強烈要求花花提供現居地址。律師梁惟翔表示,因花花反遭Z男告傷害,卻在偵查庭被許姓女檢察官飆罵,怒斥其「能代表被告自白嗎?」。(圖/梁惟翔提供)梁惟翔律師無奈指出,當下不想跟檢察官硬碰硬,且真的和檢察官起衝突,對當事人一點好處都沒有,因此選擇隱忍作罷,但隨著偵查庭的進行,檢察官在訊問時對花花的問話卻已明顯帶有偏見。在針對花花因二次急煞,造成Z男不慎跌倒,導致Z男手肘扭傷、右側手部擦傷等情形,儘管花花表示是為取得Z男的相關犯罪證據,才會意圖開車駛離,未料卻遭Z男先是整個人趴在車頭前攔阻,第一時間她也不敢開動,直到Z男見花花不敢動後,立即移動至駕駛座旁,意圖將花花拉下車。花花當時誤認為Z男並未在車上,以為逮住機會立即往前開,卻沒料到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嚇得再度緊急煞車,因此導致Z男跌倒。許姓女檢一開口就是詢問,「有一個人趴在你車上,你不會預見往前會讓他受傷嗎?」,花花也再度開口表示,當時不知Z男整個人掛在車上,因此才會急煞,後續Z男也以手肘砸毀擋風玻璃等,同時整起事件的起因是發現Z男手機內的偷拍性影像,與向未成年索要裸照,因此才會想要持手機前往當地警局報案等語。許姓女檢聽聞後,卻再度飆罵,表示Z男當下即未同意將手機交給花花,「你們都這樣喔,沒有搜索票就可以直接拿走對方東西嗎?」。等到最後辯護人補充意見環節,梁惟翔律師將整起事件經過向檢察官詳述,表達當事人並未有故意傷害等情形,卻再被檢察官反嗆,「律師,你都這樣騙你的當事人嗎?」,質疑他是為了謀取委任而欺騙當事人,讓他無奈之餘,也只能懇請明察。花花遭Z男反告傷害一事,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判處花花無罪。(圖/翻攝自梁惟翔臉書)梁惟翔律師說,所幸案件經桃園地院審理後,一審法官判處花花無罪,同時花花怒告Z男家暴毀損一事,桃園地院也依毀損罪嫌,判處Z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也算是還了花花一個公道。但事件也還沒結束,梁惟翔律師表示,後續也會依法尋求正當管道對該名女檢察官提出評鑑,同時向桃園地檢署陳情,卻僅收到檢察長回覆,指出許姓女檢已依法隔離,雙方在偵查庭中所產生之相關糾紛,為「辯論」之情形,難認有威逼利誘。當事人曾向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陳情,指Z男涉嫌在校內偷拍,教育局竟回函表示非業管範疇。(圖/民眾提供)但更讓他們無奈的是,後續具狀告發Z男涉嫌妨害秘密與違反兒少性剝削,該案件經地檢署收案後,再度被同一檢察官收案,且至去年告發以來,該案目前仍停留在他字案,讓Z男至今仍可以好好的繼續在校內任職,後續向桃園教育局陳情,教育局僅回應,「地檢署是否確實通報,非本府教育局業管範疇」,後續將加強性別事件預防教育宣導,便再無下文。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校園有狼1/科展優良國小師竟涉校園廁所偷拍 咖啡廳、青旅疑有狼出沒
桃園某國小驚傳教師在校園廁所偷拍!這名Z姓老師惡行意外被同樣擔任國小老師的女友發現,更誇張的是Z姓老師手機裡還有在交友軟體上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等畫面。儘管女友在第一時間將相關畫面翻拍報警,卻被警方告知「翻拍畫面無法作為證據」而拒絕受理報案,直到女友一次抓準機會,拿到Z男的手機,準備報案,卻被Z男發現,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女友離開,因此遭反告傷害罪。據了解,Z姓男子為桃園某國小之正式教師,其多次因指導學生參與科展獲獎而頗具盛名,然而其卻被控訴,和同為國小教師的女友花花(化名)交往3年多,期間不但多次對花花暴力相向,一度還曾持剪刀抵住花花脖子就範,雙方因此鬧到分手,孰料儘管花花第一時間聲請保護令,卻反遭Z男控告妨害秘密,只因花花在交往過程中發現男友手機內疑似藏有大量未成年性影像。由於花花無法拿出其身上傷勢為家庭暴力所造成,最終在檢察官的勸諭下,雙方撤告和解。然而Z男在撤告後,卻苦苦哀求花花乞求復合,讓花花一時心軟答應,Z男在得逞後竟原形畢露,繼續對花花家暴毆打,讓花花幾度身心崩潰。2024年,花花再度在Z男手機內發現偷拍性影像,地點甚至有在Z男所任職的學校性別友善廁所內,偷拍女老師上廁所之畫面,甚至還有2人過去曾一起去過的咖啡廳廁所、曾住宿過的青年旅館等,讓她相當震驚,慌忙中只側錄下Z男在學校偷拍等畫面,並向當地派出所求助,卻得到警方表示,「翻拍畫面不得作為證據」,因此作罷。Z姓老師女友花花發現Z男手機有其偷拍女老師如廁畫面,更發現Z男曾向未成年少女索要性影像。(圖/示意圖/翻攝自pexels)2025年6月,花花陪Z男外出看診時,趁著Z男進入診所照X光,將手機短暫交給其保管的空檔翻看手機,再意外發現Z男在多個交友軟體上約砲訊息,Z男在明知對方未成年的情況下(對方回應:要高三了),透過社群軟體向少女索要性影像,甚至傳訊表示,「你介意直接一點嗎?」、「你有約過喔」、「想看」,成功獲得少女所傳送有著上衣之胸部特寫照片,再進一步對少女提要求指出,「再脫一件更棒」、「願意嗎」、「我在等照片」、「頭頭」、「晚點看包包」,最終成功獲得少女的性影像,所幸少女隨即收回,但Z男卻表示,「還沒看欸」、「再一次」、「有E嗎?」。根據對話紀錄顯示,少女回應Z男「收囉」,但Z男卻食髓知味的表示,「想看包包、「那可以看小ㄒㄩㄝˋ嗎」等語。花花見狀心頭大驚,但想到先前持翻拍影像報警被拒,慌亂中緊急拿著Z男的手機就跳上車,準備開車前往報案,卻被Z男發現,Z男情急之下整個人趴在車頭,阻止花花往前,隨後見花花不敢動,立即下來朝駕駛座方向前進,讓花花瞬間以為逮到機會準備趁機逃離,卻看見Z男整個人掛在駕駛座旁,讓她嚇到急煞,Z男因此因慣性跌倒,氣不過的他當場怒砸車窗,直到警方獲報到場。花花表示,自己曾多次向警方報案,卻被派出所員警以「翻拍證據不得作為證據」拒絕受理,事後與男友發生衝突後,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圖/翻攝自Google Maps)然而後續整起事件竟被警方定調為「感情糾紛」,警方在明知花花與Z男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且雙方均有彼此手機密碼後,怒批評花花,「我老婆在家也不能看我手機,他『這次』沒有同意你看」。只是讓花花無奈的是,儘管第一時間就持Z男手機向警方展示證據,意圖報案,惟警方在翻看過相關對話紀錄後,認為Z男與少女的聊天內容僅是單純「聊色」拒絕受理報案,拒絕將Z男以現行犯身分逮捕。花花還因此遭Z男反告傷害罪,並遭求償10萬餘元,所幸案經桃園地院審理後,判處花花無罪,駁回Z男損害賠償聲請。全案仍可上訴,而Z男至今卻仍可安然繼續在學校任職。對此,桃園地檢署回應表示,經查證後確認檢察官於開庭時,相關態度均無不妥,惟因法律見解而與律師有言詞上的辯論;至於告發桃園市某教師涉嫌違反兒少性剝削部分,檢察官已查扣Z男手機,並送往鑑識中心還原中。知情人士也透露,該當事檢察官平時辦案相當認真,也經手過2次以上國民法官案件,並曾查獲重大兒少性影像案件,具體求刑22年,長年注重並深耕婦幼議題。桃園市警局則回應:一、楊梅分局草湳派出所員警於114年6月13日21時許,到場處理該案,抵達現場時,雙方當事人均在場,遂依規定查明雙方身分資料,並依法辦理後續程序。二、處理過程中,被告表示,事發原因係因其於告訴人手機內發現疑似不法情事,雙方因而發生後續爭執,被告同時提供其翻拍之手機對話內容供警方參考(內容僅涉及文字對話,未包含影像),惟無法確認該對話內容之相對人身分及真實性。三、另警方向被告說明,如相關資料係未經他人同意,私自翻拍取得,日後作為告訴案件之證據,恐有證據能力及證明力之疑義,仍須由司法機關依法審認。四、後續被告於製作相關警詢筆錄時,未針對相關質疑部分提出告訴與證明,事後被告也未另行報案或正式提告。
王子粿粿認侵害配偶權!連帶賠100萬 她反告范姜彥豐竊盜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粿粿丈夫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4月28日宣判,由於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主張當庭「認諾」,等同承認侵權事實與賠償請求,法院因此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不過民事判決才剛出爐,雙方又爆出另一樁官司,粿粿先前已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遭范姜取走,並對他提出竊盜告訴,全案已函送地檢署分案偵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粿粿去年12月曾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似遭范姜彥豐取走,並提出竊盜告訴。警方受理後,已將全案函送地檢署,目前檢方已完成分案,後續將進入偵辦程序。不過,據悉該台iPad實際上是由家人收走,並未真正遺失,也一直在住處內,是否構成刑事責任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由於該案涉及夫妻或親屬間財產爭議,法律適用也可能與一般竊盜案件有所不同。法律人士指出,普通竊盜罪與加重竊盜罪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即使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檢警仍可依法偵辦。但若涉及配偶或一定親屬間的財產糾紛,依刑法規定,可能屬於告訴乃論案件,須由當事人提出告訴,且後續也可依法撤回。就本案來看,粿粿對范姜提告竊盜,若檢方認定屬於配偶間財產爭議,就可能適用告訴乃論規定。再加上相關iPad最終確認並未遺失,也未發現遭人不當使用,范姜是否構成刑責仍有待檢方調查。法律界人士研判,范姜彥豐最終不排除獲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風波,范姜彥豐於2025年10月29日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指控婚變,引發外界關注。粿粿當天也證實婚姻確實出現狀況,但否認有外遇。之後范姜對王子與粿粿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主張兩人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范姜在民事訴訟中主張,粿粿與王子於2024年4月赴美旅遊返台後,互動明顯出現變化,不僅頻繁往來、同進同出,交往程度已超越一般朋友界線,甚至有逾矩行為,且毫不避諱周遭親友目光,導致他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因此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本月14日民事庭開庭時,案件出現關鍵轉折。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提出的主張當庭「認諾」,也就是對原告請求表示承認。法官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認定既然被告已認諾,便無須再進一步調查證據,即可依認諾內容作成判決。士林地院4月28日判決出爐,王子與粿粿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加計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不過,判決書內容相對簡略,並未詳列具體親密互動細節,而是以「超越一般朋友間社交應有之界線之交往,並有逾矩之行為,且毫不避諱使周遭親友知悉其等關係親密」等文字概括描述。
王子二度發聲「坦承錯誤」公開致歉 律師點5關鍵:精神值得讚賞
男星邱勝翊(王子)遭前啦啦隊女神「粿粿」江瑋琳的丈夫范姜彥豐指控,涉嫌介入他人婚姻,引起網友熱議,而王子也於4日在社群平台發出長文道歉。對此,律師李怡貞也在臉書表示,「我覺得這個道歉蠻有誠意的。一路以來看那麼多小三、小王,能這麼快出面道歉,而且還二次道歉,真的少見。」據了解,范姜彥豐日前在社群公開指控,表示妻子與王子互動「超越朋友界線」,指出今年3月底兩人赴美旅遊返台後,妻子態度明顯轉變,甚至傳出「人未離婚就搬進王子家」的消息。消息曝光後,引起各界熱議,甚至有媒體報導指出,范姜彥豐早已委託徵信社蒐證,疑似掌握文字、照片及影片等證據,甚至傳出兩人「裸體擁抱照」外流。面對風波,王子4日在社群平台發出長文道歉,開頭寫下「對不起,錯就是錯,沒有任何理由跟藉口」,坦言自己確實做出錯誤行為,並在事件爆發前多次與范姜先生會面協商、當面鞠躬致歉。他在聲明中指出:「在您與粿粿婚姻狀態尚存續的情況下,做出了不好的行為,對您造成了傷害,我對您跟粿粿都非常抱歉。」王子強調,自己未曾逃避,並全力配合協商,但雙方在賠償金額上未能達成共識,「我知道犯錯就要付出代價,這是我應得的」。王子同時懇請外界停止過度揣測與不實傳言,「事實的責難止於我,我全權承擔」。他表示將暫停所有公開活動,並與粿粿共同誠實面對後續處理。對此,王子所屬經紀公司「喜鵲娛樂」也宣布,藝人將暫停所有公開行程,以專注面對風波。律師李怡貞4日晚間在臉書發文指出,王子這份道歉「相對罕見地展現誠意」。她表示,觀察過許多相似事件,「能在事發後這麼快出面道歉,且公開二度致歉,實屬少見」。李怡貞指出,王子的聲明中沒有隱藏的反擊語氣,也未選擇提告或卸責,認為其態度值得肯定,「沒有龜縮、沒有反告原配、沒有說被騙被勾引,這樣的誠懇應該成為公眾人物犯錯後的基本態度。」不過她也強調,誠意並不能抹去行為本身的錯誤:「插足他人婚姻本就破壞了一個家庭。既然知道自己承擔不起後果,就不應該玩火。這場風波的代價,是他自找的。」
藍營立委助理捲黃國昌狗仔案! 北檢今日首開庭傳柯晨皓作證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因涉民眾黨主席黃國昌狗仔偷拍案,遭到前三立記者馬郁雯等人提告,台北地檢署今(10月31日)首度開庭,並以證人身分傳喚律師柯晨皓,柯晨皓於上午10時47分步入北檢大門,面對媒體詢問皆一聲不吭,快速走向法警室報到後,直接走上樓準備開庭。黃國昌遭媒體爆料養狗仔,王鴻薇助理張凱維也捲入其中,並遭人指控向業者「假提案、真索賄」。對此,馬郁雯、青年監督聯盟發起人陳又新律師、執行長許譽騰於10月14日親赴北檢對王鴻薇以及張凱維提告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而曾受雇於王鴻薇的律師柯晨皓也出面爆料,張凱維過去曾販售時任台北市警局長、現任警政署長張榮興私人行程畫面等。事後,張凱維出面反駁指控,並反告馬郁雯等人加重誹謗罪,目前北檢已將2案併案處理。今日為本案首度開庭,北檢傳喚柯晨皓以證人身份於今日上午11時出庭。而柯晨皓今身穿深藍色西裝,帶黑色口罩於今日上午10時47分許抵達北檢,並快速步向法警室報到後,走上樓準備開庭,過程中面對媒體問話皆一聲不吭。
踢爆家寧媽奪「眾量級」頻道挨告誹謗 Andy獲不起訴處分
YouTuber情侶檔「Andy」王崇睿和「家寧」張家寧官宣分手,引起官司糾紛,新北地檢署依3罪起訴家寧母親曾淑惠,另依幫助逃漏稅起訴家寧妹張家芸、家寧爸張國龍,依妨害電腦使用起訴家寧。曾反告Andy影片誹謗部分,新北地檢署上月24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曾淑惠指摘Andy在他的頻道上傳「10年了!227萬訂閱眾量級CROWD原來不是我的?!」影片中,控訴曾淑惠委託法律事務所回覆的函文內容是恐嚇,曾淑惠欲獨吞「眾量級」商標等是不實言論,損害其名譽,提告加重誹謗以及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Andy 否認犯罪,表示曾淑惠是群海公司董事長、監察人,姓名屬於公開資料,並且影片中沒有說回覆函文是恐嚇,只是引用曾淑惠發的律師函內容稱「發這個函,要求結清雙方財務關係,說我這樣是恐嚇」,內容是質疑曾淑惠有違法行為。檢方認為,經過查證確實Andy在影片中只是引用,另外曾淑惠確實是在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上的董事長、監察人,且也未經群海公司董事張家寧和Andy授權就擅自以自己名義申請「眾量級」商標,並且受領商標權109萬餘等原因被起訴,證明曾淑惠確實有爭議行為,且群海公司、「眾量級」頻道對象為社會大眾,非單純私德範疇,屬於可受公評事項,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
山寨又贏了!無印良品在中國吃敗訴 未來販售「24類商品」不得使用無印良品字樣
此前,日本生活家居百貨「無印良品」母公司「良品計劃株式會社」曾就該商標在中國被當地企業搶先註冊一事,向中國法院提起申請「商標無效」之訴。《日本經濟新聞》指出,本商標訴訟已經在今年6月被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再審請求,良品計劃已確定敗訴。今後良品計劃在中國銷售包含毛巾、床單、桌布等稱為「24類」的織物商品時,只可展示「MUJI」商標,不得再使用「無印良品」字樣。據了解,良品計劃早年在中國申請商標時,未就中國《商標分類》中的「第24類商品」、即毛巾、床單、桌布等織物商品註冊商標,被北京「無印」註冊後反告其侵權,雙方展開漫長的商標爭奪戰 。據《日本經濟新聞》報導,良品計劃株式會社在2019年就中國當地企業已註冊的24類商標,向中國國家智慧財産權局提出「商標無效」的申請但未獲認可,於是在2020年提起了行政訴訟。2021年的一審、2023年的二審均未認可良品計劃方面的訴求,2024年7月申請了再審,最終仍在今年6月遭到中國最高人民法院駁回其再審請求。基於訴訟結果,第24類商品的「無印良品」中文商標目前是屬於中國企業的知識產權,日本無印良品在中國境內銷售屬於第24類的織物商品時,不得再展示「無印良品」字樣,只能使用「MUJI」字樣的商標。對此,良品計劃指出,此前為了規避爭議,目前在中國銷售的24類商品早已開始使用「MUJI」商標進行銷售,而24類以外的商品,仍可以使用無印良品商標,因此對銷售「幾乎沒有影響」。
不開了!甜品店陷商標官司 趙露思爆料經紀公司「不幫送醫只會找大師」
中國女演員趙露思於4日在直播中坦言,未來不會再開甜品店,原因是她遭到前合夥人提告。她透露,當初因為與對方從小認識,便未簽署任何合約,僅以支付薪資方式展開合作,沒想到對方竟趁機將她的商標註冊,讓她捲入法律糾紛。趙露思感嘆,這次事件讓她學到一課「就算再熟的人也一定要立約,合約絕對不能少。」根據《極目新聞》報導,趙露思表示,自己一度考慮是否反告對方,卻在尚未採取行動前就先被對方提告。她坦言曾因氣憤而對對方發火,事後更將其刪除聯絡方式,還自嘲說「我是個蠢人。」她也提到,身為藝人讓她無法暢所欲言,感到相當壓抑。不過她強調,仍會透過法律維權,雖然也不排除最終可能是由她道歉結案。直播中,趙露思還透露,自己在拍攝《戀人》期間曾經生病,情況嚴重到讓父母心疼落淚。然而經紀公司不但未安排就醫,還請來「大師」到她下榻的飯店做法,聲稱她被人下蠱,甚至試圖為她「驅魔」。她無奈形容這段經歷宛如戲劇情節,還諷刺地說「女明星第二天坐上輪椅。」根據天眼查App資料顯示,趙露思目前與兩間工作室有關,其中僅有「廈門市因吹四挺影視文化工作室」仍在營運。該工作室曾針對一家公司提出「ROSY WYLIE」商標無效申請。根據文書紀錄,該公司負責人曾與趙露思有過租屋關係,被認定存在惡意搶註情形。商標局審查發現,該公司註冊的52件商標中包含3件「露思の甜」與9件「ROSY WYLIE」,這些名稱與趙露思關聯明確,認定其行為已擾亂市場秩序,因此依法宣告無效。而相關風波還包括她與所屬公司「銀河酷娛」之間的爭議。趙露思2日晚間發布長文控訴,指稱公司長期缺乏有效溝通。「銀河酷娛傳媒」3日則發聲明否認違約,並表示願意溝通協調。不過趙露思隨即轉發並回應「這麼多股東的公司,有人主動聯繫我嗎?拳頭永遠打在棉花上,只會旁觀你發瘋,卻從不回應實質問題。」趙露思隨後在3日下午開直播,表示父母正在趕來陪伴,大家都很擔心她的情緒。她坦言目前處於「崩潰後的平靜」狀態,也提到即便未來收入不穩,自己仍有一些積蓄,還笑說「不然就開間小麵館,反正人活著不就是過一輩子。」
高虹安誣告罪判6月 網友:論文抄別人沒事、抄自己要關
台灣高等法院昨(31)日就高虹安遭指控誣告罪一案宣判,合議庭認定誣告罪行明確,惟無一審認定的重大程度而從10月改判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對此,學界、醫界、政界、法界接連表態批判,法院無視學校的學倫判定,逕自認定高虹安「自我抄襲」並以此認定其有罪,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更有網友指出,前民進黨新竹市長抄別人的論文刑責,高虹安抄自己的論文卻要關,剛挺過首波大罷免且拿下全國「不同意票」最高票,短短5天內就迎來司法噩耗,根本是「罷免不成功,就把妳關進去」。高虹安過去競選新竹市長期間,遭化名「翁達瑞」的親綠評論者陳時奮指控「被指導教授除名」、「博士論文涉抄襲」,因而對陳提出誹謗告訴。雖當時高虹安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指導教授李傑出面反駁「除名」說,且美國辛辛那提大學亦證實高虹安並未涉抄襲,但陳時奮仍獲不起訴處分,甚至反提自訴高虹安誣告罪,繼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一審有罪判刑10月後,高院昨日二審仍維持有罪判刑,僅因高虹安減縮告訴範圍而認「整體惡行未達一審認定重大程度」,改判6月徒刑。高虹安陣營指出,《刑法》第169條所定誣告罪,其要件係基於「扭曲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而故意提起訴訟陷害他人,高虹安認為陳時奮既有言論損其名譽而提出訴訟,且一、二審判決大幅度聚焦高虹安博士論文是否為抄襲,引起各界再度對我國司法公正性產生質疑。國立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周卓煇對法院以「自我抄襲」作為誣告罪成立依據提出嚴厲批判,周卓煇指出,許多博士論文皆建構於先前期刊論文之上,內容重疊為常態,「若將自我引用視為抄襲,那麼國內外將會有許多人要喪失博士學位」。周卓煇直言,對於「抄襲」的認定,實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範疇。經常針砭時事的醫師沈政男指出,該判決恐「流於亂判」的理由:台灣司法欠缺科學化管理。沈政男說,法官審案不可能任何案件類型都有生活經驗,「因此通識非常重要」,但台灣法學四年大學制,其通識訓練極度匱乏。沈政男以論文抄襲為例,我國法官及律師「很少需要寫國際期刊論文」,因此有博士學位的法官更是稀少。沈政男抨擊,「高虹安案不會在法院得到正義,因為法官根本不懂。」前立法委員賴香伶在個人臉書直指本案核心爭議:誣告的構成要件是「明知不實仍告訴」,而高虹安提告內容係根據陳時奮的公開攻擊性言論,「何來明知虛偽?」賴香伶對此批評法院本質上跳過「是否有名譽權侵害」轉審理「論文抄襲」。賴香伶警示,此次判決形同「開創一個可怕的先例」:任何人一旦因提告妨害名譽敗訴就可能反被定罪,這才是真正的侵害言論自由、個人名譽權與司法界線。法律工作者林正平則以司法實務的觀點提出3點關鍵質疑:辛辛那提大學認證未抄襲,法院卻反向定罪,意即「原授學校判斷完全被忽視,法院選擇自創一套標準」,根本上是對「專業審查機制」的背離;受命法官過往立場鮮明,合議庭法官組成中,不僅判高虹安誣告案有罪,同時曾駁回柯文哲提出抗告聲請,令人質疑「司法體系已預設立場」;法院選擇性採信陳時奮的話作為學者證詞,卻忽略辛辛那提大學證明文件,實則「使司法淪為意識形態的競技場,而非事實與證據的審判所。」在判決消息公布後,社群軟體Threads上出現大量聲援高虹安及批判法院判決的貼文,當中不乏理工科背景或曾有撰寫學位論文經驗者諷刺「看到法院判決之後害我不知道怎麼教學術倫理了」、「到底是世界的學校都錯了,還是真的世界追不上台灣?」更有人指出,林智堅被立委王鴻薇揭露論文抄襲,反告王鴻薇加重誹謗,結果台大與中華大學學倫會認定林抄襲、取消學位,但法院卻因為「林智堅不知道自己抄襲」,判決誣告不成立,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別的世界了。網友一面倒炸鍋抨擊我國司法公正性、力挺高虹安。(圖/翻攝自Threads)
命理界掀起大戰!張盛舒3年官司敗訴仍發文追擊 詹惟中火大提出反告
科技紫微網創辦人張盛舒過去曾公開指控中國「靈機文化公司」推出的詹惟中親批網路商品,是在抄襲他的原創內容,侵犯著作權。雙方官司纏鬥3年,詹惟中在民事、刑事上均獲判不起訴。怎料,張盛舒近日再度發文,指稱詹惟中與靈機文化「有勾結」、「不會不知情」,還批評詹惟中瞞騙大眾。對此,詹惟中在今(31)日發出聲明,宣布將委任律師正式對張盛舒先生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據悉,張盛舒於2022年針對中國廣州「靈機文化公司」推出的詹惟中「大師親批」網路產品,涉嫌抄襲他公布於科技紫微網的原創內容,侵犯其著作權。對此,詹惟中解釋自己和靈機文化合約「只到2020年」,後續是被對方盜用照片和名字,自己並未參與銷售,同樣也是受害者。張盛舒30日在臉書發文中指出,在開庭時明明沒有人告靈機文化,但靈機文化卻主動從中國廣州委託律師來台開庭,並向檢察官「自首」,聲稱和詹惟中「確實有合作」,但所有「詹惟中親批」等相關產品是靈機文化自行獨立製作,詹惟中並未參與。張盛舒質疑詹惟中「不可能不知情」,和靈機共同欺騙消費大眾,卻要靈機文化主動承擔責任,來換取不被起訴。 對此,詹惟中31日晚間也發出聲明反擊,宣稱張盛舒這數年來的動作,對他造成精神上的壓力與聲譽上的損害,讓他身心俱疲,甚至數度影響到正常生活。詹惟中宣稱,如今刑事、民事雙雙獲判不起訴,已證明「這些指控根本經不起法律與事實的檢驗。」然而,「即便已經敗訴,張盛舒先生仍不願收手,反而在社群媒體上繼續造謠、攻擊我的人格,令人遺憾也無法接受。」對此,詹惟中表示:「我原本秉持善意、選擇沉默,但現在我將委任律師正式對張盛舒先生提起刑事妨害名譽告訴,這不是為了報復,而是為了止息謠言、還我清白,並期盼能將這段苦痛轉化為正向能量,讓社會更重視言論責任,也不再有人必須無端承受類似的冤屈。」
老董鬧事1/耐斯陳冠如涉職場霸凌「成立」 調查報告轟「不知警惕反省」
台灣護國神山台積電傳出員工檢舉職場霸凌、種族歧視等,國內金控界也傳出一例,CTWANT取得勁爆消息,國票金(2889)6月一份調查報告出爐,認定旗下子公司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涉「職場不法侵害成立」,已發函股東改派董事換人,據了解,該案起自陳欲插手干預兩樁人事案,引爆內部強烈反彈所致。據CTWANT取得消息,國票金控旗下的國票證券在耐斯集團陳冠如擔任副董事長近二年來,與董事會團隊、同仁們相處不斷傳出齟齬、爭鋒相對等擦槍走火,如今還對簿公堂,讓向來在公司治理採取相當高規格的金融圈同業,感到既不解與訝異。CTWANT調查,今年5月間國票金控收到一名稽核同仁提出檢舉函,指控長達數月、快一年期間裡,屢屢受到國票證券副董事長陳冠如疑似不合理的工作業務上的要求,甚至還被以「家臣」等字眼涉嫌辱罵,讓該同仁身心受到極高壓力,擔憂威脅工作職權獨立性,還嚴重到求助醫師、服用藥物治療。國票證劵收到此案之後即依照勞動部、國票證劵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與預防計畫規定,成立處置與調查小組,包含兩位外部專業的調查人員,經訪談與了解相關事證之後,6月中旬完成評議結果,「職場不法侵害成立」。據了解,陳冠如得知遭到同仁檢舉之後,不僅藉口一些託辭拒絕接受訪談調查,還要求停止評議會議,此舉涉及違法、漠視法律之行徑,也嚴重影響到國票證券內部的工作的專業及職場安全和諧氣氛。國票金控經營團隊近期屢傳內部不和事件,基層同仁職場氣氛凝重。(圖/翻攝自國票金控官網)根據CTWANT取得的評議報告內容,提到國票金職場不法侵害處置及調查小組於6月18日評案該案成立之後,外部專業委員還特別點到一重大關鍵,「該法人董事代表,不適用一般員工的處理方式,像是記過、警告」「國票金應檢視人選的處分方式,進行人事調整評估」。此外,評議調查小組還考量陳冠如在得知被申訴涉及職場不法侵害案之後,「不知警惕反省,竟對申訴人提出刑事加重毀謗罪自訴,甚至還在6月20日董事會揚言提告相關成員,不符常理之舉令人瞠目咋舌,顯然已不適任副董事長之職務」,為此,還請儘速改派法人代表,保護申訴員工免於繼續受到陳冠如的職場不法侵害,以維護該員稽核獨立職權性,營造友善職場環境,保障全體勞工身心健康。「陳副董的行為實在是太誇張了,不接受調查,還反告那位同仁涉嫌刑事加重毀謗罪,搞得國票金烏煙瘴氣的,法人代表到同仁整個經營團隊沒有一條心,如何為股東們謀取最好的股東權益,唉!」一名金融同業很無奈地說,「甚至傳出嚴重勞資對立,陳冠如還反告同仁刑事加重毀謗,可說是金融圈創舉,法人代表與員工互告之首例。」不僅如此,耐斯陳家更是有意對國票金控8名包含獨立董事、董事等提出司法訴訟,「這難道是誰反對他,他就告誰嗎?根本沒有把上市櫃公司治理、投票當成一回事呀。」金融業高層說。從國票金6月20日發布的一則重訊,即可觀察到內部嚴重失和端倪,據了解,耐斯提名的獨立董事在董事會臨時動議,突然以包含獨立董事、董事等8人反對停止陳姓顧問合約之案為由,同時主張繼續給付報酬,要公司對他們八人提出刑事背信告訴;不過,該案經出席董事十三席,舉手表決贊成董事三席,未達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表決未通過。CTWANT採訪國票金控,對此回應說「本於檢舉案件之保密原則,請見諒無法提供內容」。
女房東也提告了!反控遭樋口夫婦「打碎牙齒」怒轟:實在太野蠻
位於高雄市鼓山區青海路的「樋口飯糰」由一對台日夫妻經營,但夫妻倆卻因店租問題,先前曾多次與邵姓女房東爆發衝突,怎料事隔2個月後,雙方於本月16日再次發生爭執,3人甚至一路鬧到街頭,直到警方獲報到場,才平息紛爭。對此,樋口夫婦昨(18日)正式提告後,邵姓女房東今(19日)也出手反告了,控訴這對夫妻「太野蠻」害得她牙齒被打碎。據了解,該對台日夫妻今年4月因不滿邵姓女房東要調漲租金,在爭吵不休的情況下,決定將飯糰店遷移至高雄捷運左營站內,預計7月6日正式營運。原本以為爭議已落幕,怎料本月16日晚間9時許,雙方又因「押金能否抵扣租金」一事再度槓上,邵姓女房東還當街喊救命,控訴自己遭到飯糰店老闆毆打,夫妻倆則是指控邵女擅闖住處破壞家具,附近住戶聽聞爭吵聲隨即報案,驚動警方到場處理。飯糰店夫婦昨天在律師的陪同下,前往高雄地檢署正式按鈴提告,控訴邵姓女房東涉犯恐嚇罪、毀損罪、強制罪及侵入住宅罪等罪名。遭到提告後,邵姓女房東今天也前往高雄地檢署,反告老闆樋口傷害罪,指控自己的牙齒遭打碎,需花10萬元植牙,怒轟樋口夫婦太野蠻,「實在沒辦法跟這樣野蠻的人相處一處。」甚至當場向夫妻倆放狠話,「你死定了!」
74歲張紀中二婚女助理 遭前妻控婚內出軌…他痛批:某女企圖破壞我家庭
大陸74歲資深男星、名導張紀中,2016年與前妻樊馨蔓離婚後,隔年二婚小他31歲女助理杜星霖,即便兩人「爺孫戀」轟動一時,先後迎來3名兒女,一家人相當幸福。怎料,樊馨蔓近期突然指控張紀中婚內出軌,還在離婚前做財產轉移,引發熱議。對此,張紀中打破沉默回應,痛批她企圖破壞他的家庭。張紀中遭樊馨蔓爆料婚內出軌和財產轉移2項惡行後,今(6)日在微博回應樊馨蔓指控,他文中將樊馨蔓稱作某女,針對財產轉移方面,他直言「兩個成年人決定的協議離婚,何來轉移必要」,更強調自離婚9年以來前妻用各種手段迫害,無休無止。在長時間隱忍承受後,張紀中稱前妻所有皆屬造謠汙衊,無聊至極已「懶得解釋」。除此之外,張紀中表示,他的前半生雖然有過婚姻卻無幸福,「自與我的夫人星霖攜手,才真正體會到家之溫暖,心懷感恩」,痛批前妻企圖以任何方式破壞他現有家庭,這是他無法容忍的,「我將傾盡一切守護我們的家!」並標記妻子杜星霖。最後張紀中很抱歉自己的私事浪費公眾資源,盼謠言止於智者,「內心坦蕩,無虧無欠,無愧無憾」。回顧這起紛爭,張紀中前妻樊馨蔓突然公開發文,自稱被張紀中反告,氣得開罵「沒看過這麼噁心的人」,並指控張紀中當年出軌杜星霖在先,她當時沒採用網友提供的外遇證據討公道,只選擇盡快離婚,但沒想到自己從受害者變成被告;另外,樊馨蔓加碼抖出張紀中在離婚前將財產轉移,金額超過上億元。張紀中在大陸是一名地位崇高的資深男星和名導,《天龍八部》、《神鵰俠侶》和《倚天屠龍記》都是他的經典作品,他更是許多演員景仰的大前輩。不過張紀中感情生活也很精彩,他與樊馨蔓有過一段婚姻,又和神祕女子生下一個孩子,直到娶了杜星霖才穩定下來。
1讚折1元又刪活動!喜傑獅反告消費者 律師見聲明喊「恐害自己坐牢1年」
國內筆電品牌「喜傑獅」去年底因中華隊勇奪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於官方臉書推出「1個讚折1元」促銷活動,吸引大量消費者參與,活動期間共累積1.7萬個讚,等同每台筆電最高可折價1.7萬元。該活動曾聲明「絕不跳票」,卻在活動結束後反悔並更改規則,引發爭議。隨著消費者大量下單,喜傑獅不但提高活動門檻,最終更以「網路攻擊」為由關閉官網,並宣布不承認關站後成立的訂單。近期更爆出,喜傑獅對329名消費者提起「確認買賣契約不存在之訴」,引發輿論譁然。北市法務局已介入調查,並要求業者撤回訴訟、提出合理處理方案。根據多位被提告消費者表示,雖然喜傑獅於聲明中聲稱訴訟費用由公司全額負擔,但實際訴狀卻寫明「由被告自行負擔訴訟費用」,引發當事人強烈不滿。對此,業者社群小編在留言中反嗆「證據拿出來」,遭貼出訴狀打臉後更刪除留言,最後連整篇聲明文也一併刪除。喜傑獅於5月12日重發聲明,強調當日遭受駭客攻擊導致伺服器異常,官網多次重啟無效才關站。公司承諾出貨關站前成立之訂單,對關站後訂單則將透過司法程序處理。同時也針對「涉嫌教導他人違法下單」的特定消費者,提起妨害電腦使用罪之刑事告訴。不過該舉措引來法律界質疑,律師「瑞克說法」於社群平台指出,若喜傑獅無法證明所稱犯罪事實,反有可能觸犯《刑法》第171條「誣告罪」,最高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認為公司此舉恐適得其反。網友對喜傑獅的處理方式不買單,批評聲浪不斷,紛紛質疑:「駭客攻擊怎麼會導致部分訂單不算?」、「一邊說系統異常、一邊又讓人繼續下單,是想消費者背鍋嗎?」甚至有網友指出喜傑獅「自導自演」、「轉移焦點」、「當不起公關公司客戶」。北市法務局主任消保官楊麗萍指出,業者應誠信履行原定促銷承諾,非必要不應動輒對消費者提告,要求喜傑獅應針對未有不當下單情事的消費者提出合理處理方式,展現企業應有的社會責任與誠信原則。喜傑獅總經理劉志煌則於近日發文致歉,坦言公司不擅行銷,將全面退出消費性市場,電商通路商品下架,同時責成團隊積極補償參與活動的消費者。不過訴訟風波未解,網路聲量與公關危機恐將持續延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