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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賭場超沒品「輸大錢就不出金」 賭客氣到檢舉!台中警方整團抄掉
台中市警察局刑事大隊今(7)日宣布,破獲一起跨國網路博弈機房及洗錢案,查獲31歲何姓男子在兩岸經營運動賽事投注網站與線上娛樂城,經營期間出入賭資金額則逾4億餘元,不法獲利亦超過2000萬元。台中地檢署依刑法賭博、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起訴何嫌等12人,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則判處何嫌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2萬元。台中市刑大偵五隊表示,日前接獲台中市一名朱姓男子檢舉,宣稱自己在「富遊娛樂城」賭博網站中獲利10多萬元,然而在要求網站營運方出金時卻轉不出來,驚覺受騙於是憤而檢舉。台中市刑大偵五隊獲報後經過長期蒐證,發現主嫌31歲何姓男子為首的12人團隊,在台中市南屯區跨海在中國經營「易倍」運動賽事博弈網站,專營中國地區賭客儲值賭金下注,經營期間1年半以來出入賭資金額逾4億餘元,平均單月出入賭金約2000萬元,不法獲利估計超過2000萬元。另外,何男也在台經營「富遊娛樂城」賭博網站,專門提供台灣賭客下注。警方指出,如果有賭客在網站上贏了小錢,賭博網站會如實匯錢,若是金額太大,該集團就會以「異常下注」等各種理由拒絕出金,已有多名台人受害。台中市刑大偵五隊指出,該集團的經營手法,是由員工加入各運動網路直播間,以聊天交友方式搏取他人信任後,再推薦加入運動博弈網站會員,並設定會員人數達百萬人,以此取信被害人誤以為該網站唯有品牌、口碑、保障之投注網站,從而放心儲值下注。主嫌何男又以客服、文書打字工作人員等職缺,在各求職網招攬員工,引誘求職者加入該不法博弈集團從事犯罪工作。警方日前持搜索票破門逮人,現場逮捕包括何嫌在內共12人,查扣桌上型電腦16部、行動電話44支、現金80多萬元等贓證物,全案依賭博、詐欺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並起訴在案,並聲請簡易判決,台中地方法院近期也判處何嫌有期徒刑5月,併科罰金2萬元。
Toyz再7個月可提假釋!持大麻花險加刑期 獲判不受理
知名港籍YouTuber兼網路遊戲實況主Toyz(劉偉健),日前因涉嫌在台販售大麻菸彈,被判4年2月有期徒刑,於2024年5月入監服刑。而Toyz當時遭檢調搜索時,還被發現持有少量大麻花,檢方2025年7月間偵結聲請簡易判決,台中地方法院改回通常程序審理後,認Toyz未驗出大麻反應,且已經因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勒戒,大麻反應可能沒被驗出,因此不再追訴處罰,公訴不受理。Toyz於2021年涉嫌「販賣」大麻菸彈,台中法院考量其坦承、有供出上游等及部分罪未遂等予以減刑,依6個毒品罪判他4年2月徒刑;二審開庭時其拿出30張公益感謝狀盼能獲緩刑,不過法官認為購買之二級毒品數量高達500顆,購買的成本達60萬元,且刑度超過2年,不符合緩刑要件,駁回上訴;最高法院亦駁回上訴定讞,去年入獄執行。而刑期滿二分之一得以申請假釋,也就是說,Toyz最快要2026年6月才能申請假釋。事實上,Toyz當時遭檢警搜索時,還被找到第二級毒品大麻花2包以及大麻吸食器,Toyz坦承「持有」但許久未施用,而僅被從毛髮驗出甲基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被送進勒戒所。法院考量,遭查扣之毒品,在遭搜索前也有施用後遺留、持有,該罪由施用毒品罪所吸收,且其勒戒執行完畢釋放不起訴,不應再予單獨追訴處罰,因此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之程序違背規定,無從補正,應為公訴不受理判決。可上訴。
台中爆非洲豬瘟!豬農涉登載不實文書遭羈押禁見
台中市梧棲區近期傳出非洲豬瘟疫情,中央與地方機關進行疫調時,發現化製三聯單內容出現不一致情形。更有消息指出,一名陳姓豬農涉嫌將舊的廚餘照片上傳至相關系統。台中地檢署於昨(3)日傳喚該名豬農父子及台中市養豬協會的兩名司機說明情況。經偵訊後,檢方認定豬農父子涉嫌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嫌疑重大,今日凌晨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准,另外兩名司機則已請回。台中地檢署指出,針對梧棲區某養豬場檢出非洲豬瘟核酸陽性反應的案件,由檢察官賴謝銓、郭逵、林思蘋、康存孝與翁嘉隆共五人,聯合同步展開調查。調查團隊由台中市調查處、保七總隊、台中市刑警大隊、清水警分局及地檢署重案支援中心檢察事務官組成,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分別對陳姓父子及兩名司機的住所等四處地點進行搜索,並將4人帶回偵訊。檢方說明,經詳細訊問後,認定陳姓父子涉嫌刑法中有關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且有相當跡證顯示可能湮滅、偽造證據,或與共犯、證人勾串。為保障後續偵查及審判程序的公正性,認為有羈押的原因與必要性,遂於今日凌晨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並獲法官裁准。至於其他兩名司機,則在訊後諭知請回。地檢署強調,面對非洲豬瘟這類具高度傳染風險的動物疫病,防堵疫情擴散與保障公共衛生,是當前最迫切的任務。檢察機關將持續與中央及地方防疫單位、司法警察及相關主管機關密切合作,依法蒐集相關事證,務求儘快釐清真相,以維護社會公眾利益及國內農牧產業穩定發展。
不滿電視太吵!台中男狠砍2鄰居害命危 竟是2年內再犯
台中市霧峰區16日下午驚傳持刀傷人事件,一名23歲林姓男子,因不滿鄰居電視聲音太大,情緒失控持水果刀上門理論,竟刺傷兩名鄰居,造成一生命垂危、一人受傷。警方趕抵現場後,當場逮捕林嫌,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偵辦。然而林嫌過往就曾因持刀刺傷鄰居而遭判刑。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於16日下午1時50分,林嫌與母親同住於霧峰區一處民宅,疑不堪鄰居家電視聲過大,遂持水果刀上門理論。過程中與70歲陳姓婦人發生口角,林嫌情緒失控,朝她頸部與額頭連揮數刀。住在附近的70歲施姓男子聽聞吵鬧聲前來制止,也遭林嫌刺中胸口倒地。警方趕到時,林嫌全身及手部沾滿血跡,神情呆滯地坐在門口,現場血跡斑斑。鄰居為防他再度攻擊,曾持掃把與鐵棍在旁戒備。警方隨即將其依現行犯逮捕,林嫌面對詢問動機與是否後悔,全程沉默不語。救護人員進入屋內後,發現兩名傷者均大量出血。施男左胸穿刺傷造成主動脈受損,情況危急,緊急送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手術搶救;陳女左後頸與額頭受傷,經治療後留院觀察,目前生命跡象穩定。台中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潘曉琪訊問後,根據被害人與目擊證人供述、監視畫面、醫師診斷及扣案水果刀等證據,認定林嫌涉犯殺人未遂與傷害罪,罪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檢方調查發現,林嫌於2023年間曾因持刀刺傷鄰居遭法院判刑,如今再犯,顯示暴力行為具反覆性,已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男散佈「台中普發4萬」假消息遭送辦 屬「言論自由」裁定不罰!區公所回應了
今年7月28日,台中陳姓男子於社群軟體Threads,發布「台中普發四萬」的不實內容,遭南區區公所報案,表示散佈「假消息」,台中市府更在官網宣傳此為「假消息」,並寫出罰則;台中地院認為,陳男行為是公共議題討論,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南區區公所表示尊重法官裁定。據了解,南區區公所接獲民眾詢問,「普發4萬」的真實性,有人在群組分享,以台中市長盧秀燕為背景的宣傳圖,內容為「年終獎金每人普發4萬,台中市超徵120億,學者促還富於民」。南區區公所認為普發四萬圖片,為不實消息,因此向警方報案。市府更在官網,呼籲民眾切勿轉傳、散布或分享來源不明的訊息與圖卡,輕則處以社會秩序維護法、重則恐觸犯刑法提醒民眾。警方調查後指出,今年7月28日,陳姓男子於社群軟體Threads,發布「台中普發四萬」的假消息。因散播不實謠言,造成民眾詢問公所,進而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陳男移送台中地院裁處。台中地方法院審理表示,檢方指控陳男張貼相關貼文,造成台中市政府及各區公所陸續接到民眾詢問是否真的有該項政策,進而影響公共安寧。陳男否認違法,稱自己只是表達支持意見,因為市長盧秀燕過去曾表態贊成中央普發1萬元,既然市府有稅收超徵,建議普發現金給市民也屬合理討論。法院認定,陳男的發文內容,主要是針對「盧秀燕支持中央普發1萬元」的公共議題提出個人觀點,屬於善意的意見表達與公共討論,並沒有捏造或散布不實訊息,屬「言論自由」範圍,裁定不罰。法官進一步指出,雖然陳男的貼文引發部分民眾向市府與區公所查詢政策內容,但這僅是民眾對消息的關心與求證,並不代表社會因此出現恐慌或不安。對此南區區長李美麗表示,公所尊重法官裁定不罰;貼文使用了市長照片與市府風格圖卡,導致不少民眾誤以為真,詢問當地里長「普發四萬」是否為真,更打電話或到公所查證,里長及區公所不堪其擾,造成基層作業的困擾,公所因此上報市府。強調網路傳播速度極快,涉及政策或公共資源分配等議題,宣傳圖卡皆經正式程序發布,民眾若看到類似資訊,應以市府公告或正式新聞稿為準,但仍提醒大家網路訊息需查證,避免誤信假消息。
磚頭、美工刀猛砸狂砍3人濺血 台中恐怖情人3罪收押禁見
台中市北區13日驚傳暴力傷人事件。37 歲蕭男與 27 歲黃女因感情糾紛在民宅前談判爆發口角,蕭男情緒失控,竟抽出美工刀揮砍,並投擲磚塊攻擊,導致黃女、其母親及一名熱心鄰居共 3 人受傷。台中地檢署複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方法院今日裁定蕭男羈押禁見。事發於13 日中午 11 點多,地點位於北區一處民宅。據了解,蕭男與黃女因處理情感問題發生爭執。黃女的母親和一名黃姓鄰居見狀上前試圖勸阻時,蕭男情緒瞬間失控,從身上取出美工刀對三人進行攻擊,隨後更撿起現場磚頭投擲,造成黃姓母女與黃姓鄰居三人皆受傷,所幸傷勢經送醫治療後無礙。警方接獲通報後迅速抵達現場,當場逮捕蕭男,依家庭暴力、傷害及恐嚇等罪嫌將其移送法辦。台中地檢署複訊後認為蕭嫌涉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暴力之虞,隨即向法院聲請羈押。台中地院於今日上午開庭審理後,裁定蕭男收押禁見。
台中男超速撞死過馬路婦人 法官痛批「讓台灣背負行人地獄惡名」判刑6月
台中市一名都姓男駕駛2025年4月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超速且未禮讓行人,撞死正在過馬路的陳姓婦人。台中地方法院近日審理,法官嚴厲斥責被告行為,嚴重漠視行人人身安全,更使台灣在國際上背負「行人地獄」惡名,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都男於2025年4月25日上午9時36分許,駕駛自用小客車沿台中市東區自由路3段由西往東行駛。當行經自由路3段及復興路5段路口時,都男以時速60公里通過該路段,超過速限每小時50公里的規定。當時陳姓婦人正由南往北通行行人穿越道。監視器畫面顯示,都男通過路口時,號誌燈由綠轉黃,雖未闖紅燈,但未注意前方情況,也未依規定暫停禮讓行人先行,貿然駛過將陳婦撞倒。陳婦遭撞擊後,頭部受到嚴重外傷,包括顱骨開放性骨折、顱腦損傷出血等傷勢。經緊急送醫搶救約1小時,仍於同日上午10時28分因創傷性休克不治死亡。台中地院審理時,都男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意。法官審酌都男肇事後主動向警方自首,符合刑法自首減刑要件,但考量其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未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加重其刑,加上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調解。最終依犯汽車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不依規定讓行人優先通行之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他有期徒刑6個月,全案仍可上訴。
台中毒梟出獄即販毒攜膛炸槍 警方逮捕3嫌起訴
台中市1名49歲具有毒品前科的林姓男子,2023年11月出獄後不改毒癮,不僅大量吸食毒品,還將毒品分裝販售給下游毒蟲,為防交易糾紛或遭其他毒蟲黑吃黑,林男甚至隨身攜帶一把已膛炸的改造手槍。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六隊接獲情資後,循線追查林男及其共犯,順利破獲此毒品販售集團。警方指出,林男出獄後仍持續購買大量毒品,部分自用,部分販售給毒腳,包括48歲的曾姓男子及42歲的詹姓男子。為規避警方追查,林男不時變換藏匿處所並更換車輛,行事狡猾。警方掌握情資後,向地檢署報請指揮,於今年2月持搜索票、拘票前往林男北區住處搜索,查獲改造槍枝1把、子彈7顆,以及第一級毒品海洛因4包、第二級毒品大麻3包、安非他命4包、吸食器、分裝袋、電子磅秤及手機等贓證物,毒品市值約4萬8760元。警方進一步表示,經勘驗後發現該改造手槍已因林男試射膛炸受損,無法正常擊發子彈,林男也坦承「買來試槍就膛炸,只能嚇人」。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移審台中地方法院。台中市刑事警察大隊長紀延熹呼籲,毒品危害深遠,民眾應遠離毒品誘惑,避免一時好奇造成身心受損甚至家庭破碎。警方將持續追查毒品及非法槍械來源,以維護社會治安。
台中33歲女「陳屍騎樓」滿身瘀傷 前夫嫌疑重大遭羈押
台中市大雅區23日傍晚發生一起命案。33歲陳姓女子被發現倒臥在住處旁騎樓,頭部及全身多處嚴重瘀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30歲前夫張姓男子涉嫌重大,事後駕車逃往彰化,經警方循線追捕於23日晚間落網,檢方24日凌晨以傷害致死罪聲請羈押獲准。據警方調查,張男有毒品前科,與陳女雖已離婚仍有往來。23日下午,兩人曾一同外出,不久後陳女突然陷入昏迷。然而張男並未將她送醫或報案,反而將人棄於大雅區自家旁騎樓,再打電話給陳女父親,要他通知救護車,自己則駕車離開現場。救護人員到場時,陳女已意識不清,身上有頭部、臉部及軀幹多處明顯瘀傷,立即送往醫院急救,仍因傷勢過重不治。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張男案發後倉促駕車離去,循線追查於晚間在彰化地區將他逮捕到案。面對警方詢問,張男說詞避重就輕,僅聲稱陳女與人有債務糾紛,疑想將責任推給債主,但無法交代合理過程。檢察官會同法醫完成相驗,發現陳女全身多處瘀傷,頭部有重創傷勢,將進一步解剖釐清確切死因。由於張男涉嫌傷害致死且有逃亡之虞,檢方訊後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裁定羈押。全案詳細犯罪動機及過程仍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
泰女報復男友「丟10隻倉鼠沖馬桶」引起公憤 法院判決出爐
台中市北區一名27歲泰國籍女子,因與男友發生爭執,竟將飼養的10隻倉鼠逐一投入馬桶並沖入排水管,導致倉鼠全數死亡。她還將過程拍成4段影片,上傳至社群平台Instagram限時動態,引發社會譁然。台中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等罪,判處合併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案件仍可上訴。事發當日為8月27日下午5時許,根據判決書內容,該名泰籍女子在男友租屋處內,將10隻倉鼠活體投入馬桶,並連續沖水,倉鼠被沖入排水系統後歷經撞擊、壓力與溺水等致命過程。影片拍攝完成後,她隨即將4段影片公開上傳至Instagram限時動態,供他人觀看。這起案件由一名24歲台籍男子於8月28日凌晨報警揭發。他表示與該泰籍女子分手後,對方拒絕搬離租屋處,警方到場後確認該女子為逾期居留的失聯移工。9月1日虐鼠影片在網路上開始瘋傳,警方經比對後確認影片主角即為該名女子,台中地檢署在8日內迅速完成起訴。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明知倉鼠為具備感知痛苦與恐懼的生物,仍以此極端方式處置,導致動物在驚恐與痛苦中死亡,並將相關影像散布於社群媒體,行徑有違善良風俗,應予以譴責。法官綜合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並斟酌其社會經濟條件等因素,最終依《動物保護法》中的「故意傷害動物致重要器官功能喪失罪」與「散布虐待及傷害動物影像罪」,分別判處拘役50日與20日,應執行拘役6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31刀砍死前女友!17歲「89猴」遭法官裁定收容 不合「責付」4大理由曝光
近日,台中市沙鹿區發生一起駭人兇案。具有宮廟及幫派背景的17歲駱姓少年,以瞞騙方式喊出顏姓前女友談判,卻拿預藏的兇刀狂砍對方31刀致死。駱姓少年離開前,還朝倒在血泊中的前女友狠踢一腳,才騎上預先拆除車牌的友人機車逃逸。駱姓少年落網後,被警方依殺人罪移送少年法庭,法官昨(17)日詢問後裁定收容至少年觀護所。台中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訊問後認為駱姓少年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在台灣的刑事訴訟程序中,「責付」是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適用於各種刑事案件中,但也常出現在少年保護事件。「責付」指法院在羈押被告的情況下,將其暫時交付給適當的人,以停止羈押的措施。這些適當的人通常是被告的輔佐人,如配偶、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家長、家屬或法定代理人等看管,以確保被告會準時出庭。然而據《壹蘋新聞網》報導,台中地院行政庭長黃玉琪表示,如少年在經過法官訊問後,被認定「責付不能」或「責付顯不適當」時,得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6條規定,裁定「收容」。本案兇嫌駱姓少年經台中地院少年法庭法官訊問後,認其有情緒控管不佳、有暴力攻擊傾向、畏罪潛逃、家庭管教功能不彰之情,責付顯不適當,故依法裁定收容。黃玉琪進一步解釋,本案少年移送少年法庭後,會先分案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如認以由其他有管轄權之少年法院處理,可使少年受更適當之保護者,得依少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裁定移送該管少年法院。黃玉琪表示,少年法庭法官以「保護事件」進行調查後,如認為少年所觸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如殺人)」,會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7條規定,裁定「移送地檢署檢察官偵查」,待檢察官偵查終結起訴,再由少年法庭法官依「少年刑事案件」進行刑事審判。
台中潭子凶殺案!男子遭「亂刀砍死倒血泊」 菲籍移工涉重罪遭聲押
台中市潭子區7日上午驚傳凶殺案,一名41歲李姓男子被發現倒臥於豐興路旁,身中多刀、滿身是血,當場明顯死亡。民眾見狀驚嚇報案,警方到場後立即封鎖現場,並展開追查。經過檢警連夜調查,鎖定一名26歲、逾期居留的菲律賓籍男子涉有重嫌,隨即將其查緝到案。檢方偵訊後,已於8日晚間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據了解,台中市大雅分局於7日上午接獲報案,指潭子區豐興路有民眾發現一名男子倒臥地面、疑似死亡。檢警聯手組成專案小組,第一時間趕往現場進行相驗及勘驗,確認死者為李姓男子,並立即著手調查其生前活動路徑。經清查死者通聯、行蹤與監視器畫面,檢警迅速鎖定一名菲律賓籍男子為重大嫌疑人,並在短時間內將其逮捕到案。初步調查顯示,雙方疑似因個人糾紛爆發衝突,李男遭對方持水果刀攻擊,身中多刀,現場血跡斑斑,兇殘程度震驚社區。檢察官已完成相驗程序,並排定進一步解剖作業,以釐清具體死因與傷勢分布。辦案人員也持續追查更多案情細節與相關人證,進一步釐清兩人之間的恩怨與動機。根據檢方說法,涉案的菲律賓籍男子涉嫌違反《刑法》殺人罪,屬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與湮滅證據之虞,因此已於8日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
妻稱「無法再跟你行房」 人夫分居4年卻見她成「A片女主角」!訴請離婚拿回499萬
台中一對夫妻在2000年結婚,但在2019年因感情不和分居。丈夫搬到高雄與子女同住後,卻在2023年上網觀看成人影片時,發現拒絕與他行房的妻子不僅與他人發生性行為,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供他人觀賞。這名丈夫不堪被綠,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並請求分配剩餘財產515萬元。台中地方法院認為兩人都有責任,判決兩人離婚。至於夫妻剩餘財產部分,因女方名下有房產,因此須給付丈夫499萬元。根據判決書指出,這對夫妻於2000年結婚,目前子女都已經成年。2019年,夫妻倆一次行房後,妻子突然向丈夫表示「再也無法接受跟你行房」,2人就此分房,再也不曾燕好。後來,丈夫不堪妻子的冷暴力對待,搬到高雄與子女同住,卻在2023年某日上網觀看成人影片時,在網上發現妻子與他人發生性關係,還將過程拍成影片上傳網路供他人觀賞。這名丈夫不堪自己被人戴綠帽,憤而提告訴請離婚。對此,妻子曾在法庭上抗辯表示,自己不曾與別人發生性關係還上傳影片,至於「婚姻有重大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僅是丈夫的個人主觀想法;只不過她的說法被婆婆打臉,婆婆在法庭上作證指出,自己曾經打電話給媳婦,詢問2人夫妻關係「有沒有好一點?」媳婦卻回覆她稱:「我們好不了。」法院認為,該夫妻確有感情問題,且2人都有責任,因此判決兩人離婚。至於夫妻剩餘財產部分,由於女方在台中擁有房產,計算過雙方共同財產後,判女方應給付男方499萬8399元。
借打火機遭拒 台中3惡煞圍毆街友15分鐘致死遭起訴
台中市1名蕭姓男子2025年4月間因向街友借打火機遭拒,竟找來2名友人將對方活活打死。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重傷害致死罪將3名惡煞起訴,移送台中地院由國民法庭審理。2025年年4月22日晚間,蕭男與李男、蔡男及蔡男女友4人聚餐飲酒至翌日凌晨4時許才散會。蕭男徒步返家途中,行經大雅區潭雅神綠園道10.9公里處的萬善祠時,因想抽菸向在祠內休息的吳姓街友借打火機,遭到拒絕。蕭男一氣之下,致電李男、蔡男前來助陣。3人集結後不由分說便徒手圍毆吳男,嚇得吳男逃往附近的六寶公園躲避,但3人仍不善罷甘休,分別徒步及騎機車追上,繼續對吳男施暴。據起訴書指出,3人除拳頭、腳踢,甚至持安全帽猛砸吳男頭部、身體及下肢。即使吳男跪地求饒,3人仍未停手,施暴長達15分鐘才離去。吳男被打得滿身是傷,頭部、身體及下肢多處重傷。同日上午7時許,吳男友人發現其狀況異常,立即通報119送醫急救。吳男因頭部損傷、顱內腦部出血引起缺氧性腦病變、外傷性神經軸索損傷,併發橫紋肌溶解、全身黃疸、水腫、急性肺炎和敗血症,經搶救8天後於4月30日不治。檢方會同法醫相驗確認死因後,主動分案偵辦。經調查相關跡證,認定3人犯罪嫌疑重大,偵結後依重傷害致死罪起訴,案件已移送台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審理。
未禮讓行人!公車輾斃東海女大生 家屬悲慟「臉都歪了」:不接受過失致死
林母表示女兒遭公車來回輾壓,她不接受過失致死的說法。(圖/中國時報記者寶智華攝)台中巨業客運施姓司機去年9月開公車行駛綠川東街要左轉中山路,未禮讓斑馬線行人,撞死東海大學林姓女大生,今年4月遭台中地檢署以過失致死罪起訴,台中地方法院13日召開準備程序庭,林母強調「公車來回輾壓,女兒的臉都歪了,死無全屍,是過失嗎?」要求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施姓司機、林姓女大生母親與弟弟均出席準備庭,均由律師代言,施姓司機當庭坦承檢方所有調查指控犯行及過失致死罪,強調對死者家屬感到非常抱歉,且有誠意和家屬和解,希望家屬能給他一個機會。林母辯護律師指出,林女被撞捲入車底,司機下車查看後,只看到林女的手在輪胎後方,無法確認林女身體與頭部位置,竟又2度打檔開車前進,最後再打倒檔倒車1次,導致林女頭部遭二度輾壓,這不是職業駕駛會做的事,甚至連一般人都做不到,顯有殺人的未必故意,要求法官變更起訴法條為殺人罪。林母泣不成聲表達意見時說,自己沒什麼開車經驗,卻明白撞到人、貓、狗都要下車查看,他(施姓司機)只看到女兒一隻手在輪胎後面,不確定身體其他部位,就前進2次、倒車1次,還說是想盡快移開車,他是神嗎?女兒遺體經整理師整理,臉都還是歪七扭八的,「你跟我說這是過失致死,我無法接受!」本案一度傳出保險公司認為施姓司機因公司排班失當,導致疲勞駕駛,不願理賠,施姓司機辯護律師表示,將再與保險公司與客運業者溝通,希望能對家屬給予最大賠償。經雙方充分表達竟見,法官再徵詢雙方有無和解意願,雙方都同意,但因保險公司與客運業者未到場,法院將擇期安排和解。
女房仲被拉進廁所強吻逼口交 店長認罪判刑出爐
台中一間房屋仲介加盟店的王姓店長,竟藉職務之便,將旗下女業務以「訓練應對話術」為由,強行拉入廁所猥褻並口交。案經女方報警後,台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考量雙方已達成調解,並認王男犯後態度良好、悔意明確,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2年。判決指出,王男擔任該房仲店店長,案發當日下午,要求女業務上樓至2樓辦公室,聲稱要親自指導與屋主溝通的技巧。不料卻藉機將她拉進廁所,強吻多次,並強壓頭部進行口交,違反其意願侵犯得逞。事後女方也憤而報警提告。王男在審理過程中承認犯行,雙方也完成調解。法官認為,王男行為雖屬重大侵害,但考量其並無前科,且受害人表示可接受緩刑處分,因此依《刑法》強制性交罪,判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南投信義鄉長涉貪索回扣93萬 法庭外爆衝突被羈押後交保震撼全場
台中地檢署於3月正式起訴南投縣信義鄉長全志堅(50歲,國民黨籍),及鄉代會主席李國源(52歲,無黨籍),指控2人在2024年4月3日發生地震後,辦理「403地震民生灌溉蓄水池損壞」工程時,涉嫌向承包廠商索取約1成、共計93萬元的不法回扣,此案震驚地方政壇,台中地檢署隨即展開三波搜索行動,並依法聲請羈押全志堅,獲法院批准。全志堅在本月17日開庭時,吸引逾30名親友及支持者到場旁聽,現場擠得水泄不通,甚至出現嬰幼兒與老年人陪同出席,庭審結束後,法官當庭諭知全志堅仍須還押至台中看守所,但當全志堅妻子試圖上前擁抱時,法警為維護秩序阻止,雙方爆發拉扯衝突,場面一度混亂,經法警迅速介入,將全志堅護送離開現場,才恢復平靜。不過,台中地方法院於18日裁定,考量雖然全志堅犯罪嫌疑重大且否認部分指控,但證人均已完成交互詰問,串證可能性大幅降低,遂以75萬元保證金交保,交保條件除繳交保證金外,還限制其必須居住在南投縣信義鄉的住處,限制出境及出海8個月,並須接受電子監控措施如電子腳環或手機監控。起訴書中,除全志堅與李國源2人外,還有公所廖姓技士及廠商等共6人被依貪污及圖利罪名起訴,檢方建請法院對2位主要涉案人從重量刑。
司法院責成各法院強化安全措施 女律師在台中地院遭打罵犯眾怒
台中發生一件弟弟控告姊姊的民事案,姊姊竟在法院當庭辱罵女律師,還在馬路上毆打女律師,甚至揚言要直播殺死女律師,據指出,共有3位女律師受害,司法院和台中地方法院同聲譴責,司法院責成各法院強化對司法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措施,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及時處理安全威脅事件,並加強法院及相關場所的安全設施與巡邏。司法院指出,律師在司法制度中扮演關鍵角色,其依法執行職務應受到尊重與保護。任何對律師的人身攻擊或威脅,不僅侵害個人安全,更破壞司法制度的正常運作。司法院嚴正譴責此類暴力行為,並籲請各界共同維護律師執業環境的安全與尊嚴。台中地院表示,如果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法庭參與程序人員,在法院內遇有人身自由發生危害之虞時,在法庭內可即時向承辦法官反應;在法庭外可就近向執勤法警尋求協助,本院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俾利本院相關人員能適時因應緊急狀況,確保人民近用法院權利。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李巾幞律師指出,司法院應責令轄下各級法院,在審理「家事案件」時,多多注意開庭當事人的狀態、以及畢庭時給予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先後離開」的保護措施,以保障兩造當事人和律師們的人身安全!台中律師公會指出,近日於本會轄區迭有律師頻遭不理性當事人於法庭內外以含有性意味之言語謾罵、威脅恐嚇,甚至肢體攻擊行為,實對律師之人身安全有重大疑慮,有鑑於過去曾發生律師於執行職務時,在法院周圍遭不理性民眾攻擊遇害,為免發生更大憾事,本會嚴正譴貴暴力,並為維護律師執業尊嚴。本案起源於2018年,弟弟因需資金周轉,將與姊姊林姓女子共有的土地以1000萬元抵押給胞姊,但並無實際借款契約,而林姓姊姊卻於2022年將該土地出售給他人進而引發紛爭,台中地院去年6月一審判決,姊姊須返348萬元給弟弟,其餘訴訟駁回,全案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不料林女多次在法院內外對女律師施以語言及肢體暴力。
台中法院驚傳暴力攻擊 3名女律師輪番遭受潑婦攻擊及言語辱罵
台中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近期受理一起民事案件,起因是林姓姊弟間的土地借貸糾紛,卻沒想到,涉案的姐姐性格潑辣,因對訴訟過程不滿,竟在法院內當著法官對弟弟委任的女律師進行言語辱罵,甚至帶有「性器官字眼」,還當庭出言不遜揚言「要直播殺死律師」,更在庭後尾隨至馬路上毆打律師和潑灑不明液體,造成三名女律師受到人身及執業安全的威脅,對此,台中律師公會發表聲明譴責,呼籲各檢察署重視。此次聲明由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及理事監事一同發布,針對台中市律師常遭受當事人於法庭內使用帶有性意味的言語辱罵、恐嚇威脅甚至還出現肢體攻擊,造成律師人身安危,台中律師公會嚴正譴責暴力。事件的起源於2018年,弟弟因需資金周轉,將與姐姐共有的土地以1000萬元抵押給胞姊,但並無實際借款契約,而林姓姊姊卻於2022年將該土地出售給他人進而引發紛爭,台中地院於去年6月一審判決,姊姊須返348萬元給弟弟,其餘訴訟駁回,案件目前進入高等地方法院台中分院二審。據台中律師公會所指,自訴訟開庭以來,林女多次在法庭內外言語攻擊受弟弟委任的三名律師,甚至在法庭上搧女律師巴掌,另一位則是在路上遭受毆打,第三位是在二審開庭時被林女言語辱罵家恐嚇說要殺死律師。聲明強調,律師是法律運作不可缺少的一環,國家應提供律師安全和無威脅的執業環境,對於當事人的暴力及威脅行為,應依法迅速偵辦,以促進民眾對法律的紛爭能理性溝通,停止攻擊、恐嚇律師的不正風氣,此外,強烈建議檢察署能慎重考慮,多次對律師進行攻擊的人是否給予強制處分,以保律師安全,避免發生憾事。有關報載臺中女律師開庭遭對造當事人攻擊一事,本院回應說明如下:一、本院向來重視訴訟當事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等法庭參與程序人員在法院內之人身安全。倘上開人員在法院內遇有人身自由發生危害之虞時,在法庭內可即時向承辦法官反應;在法庭外可就近向執勤法警尋求協助,本院將竭力維護前來開庭及洽公人員在本院之人身安全。二、未來本院將持續加強教育訓練,俾利本院相關人員能適時因應緊急狀況,確保人民近用法院權利。
台中女開庭辱罵攻擊3律師 揚言「要殺掉律師」直播行兇
台中地方法院與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近日審理一起兄妹財產糾紛案,竟接連傳出三名女律師在法庭內外遭到對造當事人言語辱罵,甚至遭肢體攻擊,情節嚴重,已引發法律界高度關注。台中市律師公會昨(10)日嚴正發聲明譴責暴力,並呼籲司法院與法務部重視律師人身安全,強化法庭保護機制。據了解,該案源自2018年,一名林姓男子為因應資金週轉,將與胞姊林女共有土地以1000萬元抵押予姊姊,雖無借貸關係,姊姊卻於2022年擅自將該土地轉售他人,引發兄妹對簿公堂。台中地院去年6月一審判決姊姊須返還弟弟348萬元,目前案件已上訴至高分院審理中。然而在審理過程中,林女多次在法庭內外對弟弟所委任的三名女律師進行辱罵、恐嚇與攻擊。據悉,A律師在半年前於一審開庭時險遭林女掌摑,幸而即時閃避;B律師則在法院外遭尾隨推打並被潑灑不明液體,情緒受到嚴重驚嚇;C律師於二審開庭時,當庭被以猥褻語言辱罵,更遭揚言「要殺掉律師並直播行兇」,恐嚇言詞駭人聽聞。三名女律師皆已提出告訴或準備親自撰寫書狀提告。對此,台中市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表示,已指派秘書長向受害律師表達慰問,並強調律師在執業過程中不應遭受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脅。公會特別指出,過去台灣亦曾發生律師於法院周邊遭攻擊致死憾事,絕不能再讓類似事件重演。律師公會在聲明中強烈譴責此類暴力行為,呼籲司法院及法務部應加強司法人員危機處理訓練,並強化法庭與偵查庭內的安全維護措施。公會並建議,檢察機關應嚴肅處理涉及攻擊律師的案件,對於行為屢次惡性重大者,宜考慮強制處分措施,例如聲請羈押或裁定高額交保,以維護律師執業權益與社會秩序。吳中和強調,律師肩負守護正義的重要角色,應有權在無恐懼的環境中行使職權。他呼籲全體社會共同重視律師人身安全,遏止對律師的暴力歪風,讓法治社會回歸理性與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