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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網餘燼1/黑金大咖狂吸上百億落跑! 他潛逃境外隔海嗆聲超囂張
詐騙與洗錢案一直以來都是台灣民眾的痛,政府雖然已將打詐列為重要政策,但相關的犯罪情形仍層出不窮,受害者也是叫苦連天。本刊整理10大逃犯,其中3個重大經濟案件逃犯尤為可惡,包括吸金130億元的兆富公司負責人劉錦華、幫助88會館案郭哲敏洗錢的林秉文、協助非法博弈業者洗錢的「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簡坤松。劉錦華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一、劉錦華香港旭暉集團旗下的兆富財富管理顧問公司,曾於台灣違法銷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基金,吸金逾130億元導致804人受害。台北地檢署於2024年7月18日偵結此案,依照銀行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嫌起訴兆富公司台灣區的負責人曾奎銘以及另名負責人劉錦華(76歲)等152人,此案目前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 根據起訴書,兆富公司由劉錦華以及曾奎銘於2020年所成立,後續召募共151名員工,兆富在未經金管會許可的情況下,販售澳豐金融集團旗下數家公司的債券以及基金,並聲稱年度投資報酬率高達8%至15%,所需承擔風險極低,以此吸引投資客。最終2023年2月有人發現無法贖回本金以及利息,才向檢調報案,檢方於此案共查扣13億元不法所得,而劉錦華則因未到案被通緝。林秉文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畫面)二、林秉文博奕大亨郭哲敏因經營線上賭博網站獲利35億元與指派手下透過地下匯兌經手218億元,共計獲利1.2億元,總計不法獲利高達37億元,一審被判刑11年8月。其中,扮演第三方支付業者角色的通訊軟體「PGTalk」負責人林秉文(55歲)涉嫌配合洗錢遭到新北地檢署起訴,沒想到林秉文2024年12月開庭時竟未現身,被新北地院沒入300萬元的保證金後,發布通緝。 荒唐的是,林秉文被通緝後,於2025年1月透過臉書發文,不僅狂轟政客「大吼大叫影響司法運作」,還稱自己不是因為司法問題逃亡,且願意回台面對指控,但需要時間處理事情,甚至還和國民黨籍立委徐巧芯在臉書上演筆戰。當時徐巧芯在其貼文下方留言「棄保潛逃叫做不逃避、坦然接受?」林秉文則回嗆「司法有罪沒罪不是你定的,回去的時間是我自己來訂,什麼時候輪到你來幫我做主」。簡坤松為外逃通緝犯。(圖/翻攝外逃通緝犯查詢系統) 三、簡坤松在台經營超過20年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台灣里Taiwan OpenPay」2001年提供代收服務,主打信用卡、ATM、超商取貨等線上代收款服務,負責人簡坤松2023年成立85家人頭公司,做為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的特約店家,並以台灣里國際有限公司名義,收受非法博奕業者入金等款項來協助洗錢,且自2023年5月至2025年5月洗錢高達84億餘元。 而高雄地檢署2025年6月指揮調查局兵分12路搜索,拘提14人,並聲押另名負責人黃博菖等6人獲准。然而,調查局查出台灣里公司的實際負責人簡坤松(54歲)疑似早在東窗事發前潛逃境外,高雄地檢署於2025年6月18日發布通緝。
張榮發千億遺產戰火延燒近10年! 張國煒今首出庭:法官要我來
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2016年離世,留下價值上千億的遺產,雖遺囑指定可獲得全部遺產的二房獨子張國煒已在遺囑官司戰中獲得勝訴,但其至今仍未能順利繼承亡父遺產。張認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4名遺囑執行人皆未履行職務,因此向法院聲請更換遺囑執行人。台北地院家事庭今日傳喚張國煒等人於今日下午3時開庭。張國煒約莫在下午2時27分抵達台北地方法院家事庭,他見法院外有大批媒體守候,便大聲詢問「你們都是為我來的喔?」待媒體詢問張董今日為何要來,張國瑋便一邊快步行走,一邊回答道「法官請我來,我就要來啊!」。據了解,本案為第2次開庭,張國煒也是首次出庭。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離世,不過他早已於2014年便立下遺囑,然而因遺囑內容寫下財產由四子,也就是二房的獨子張國煒單獨繼承,並由他接任長榮集團總裁,張家也隨即引發許多訴訟戰。過去張榮發的三子張國政就曾以遺囑無效提出訴訟,但最終在纏訟8年以後,仍由法院於2024年8月判定遺囑具有法律效力。不過,張國煒至今未能順利繼承遺產,而他認為張榮發生前所指定的4名遺囑執行人柯麗卿、戴錦銓、劉孟芬、吳界源未能依照遺囑意旨行事,因此向法院聲請更換遺囑執行人。
剴剴全身傷喪命!檢質疑為何仍寫溢奶而死 陳尚潔:醫師有提到
台北地院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檢察官好奇,為何陳尚潔在剴剴死後才完成其處遇紀錄,以及事隔多日以後又要用何種方式來回憶孩子的狀況來完成紀錄,又為何陳尚潔明明有聽見法醫的相驗程序,卻仍在紀錄中寫下剴剴的死因為溢奶死亡。檢察官詢問,為何1月份的處遇紀錄是否是在剴剴死後才陸續完成,陳尚潔表示,若是指Word檔的話是,但她平時的工作習慣是會先打在Excel表中,並稱自己在這個過程中是會持續製作和填載的。不過,檢察官旋即提出質疑,為何搜索、扣押後,卻沒有在電腦中看到所謂的Excel檔。陳尚潔表示,不確定檢察官是不是每個資料都有看,但是確實都已經存在自己的電腦中。針對事後填寫處遇紀錄的方式,檢察官也不禁好奇陳尚潔事後究竟都怎麼回想,陳尚潔則表示有很大一部分是透過聯繫紀錄,一部分是用通訊軟體中的溝通內容,通話的內容則是會做筆記,至於每次的訪視紀錄她也都會拍照和在通訊軟體中寫筆記。檢察官接著詢問,剴剴相驗後法醫表示,死者身上全身都是傷,包括四肢以及胸背,甚至是生殖器,死因可能和這些都有關係,需要解剖才能知道確切的致命傷為何,而當時陳尚潔也在場,為何補寫1月的處遇紀錄時,卻還是把剴剴的死因寫成溢奶死亡。陳尚潔說,當天去完醫院後,有印象的內容都會寫在紀錄中,當天也確實在家屬抵達以後,在陪同外婆看孩子情形時,有名女醫師是這樣跟外婆說的。陳尚潔解釋,一開始確實只有聽到保母猜測是這個可能性,後面醫師在和家屬溝通時,也確實有帶到。不過,陳尚潔也表示,事後回想可能當下醫生的重點在安撫家屬情緒,所以轉述了保母的說法,我也就這樣寫了,並稱「我不是醫生,當然沒辦法判斷死因」。檢察官說,「到底有沒有一個女性醫事人員在醫院跟外婆說剴剴是溢奶死亡」,陳女堅決表示「有這個人,也有提到這件事」強調自己絕無隱瞞。然而,面對陳尚潔的堅持,檢察官則直言,但過去醫師作證時並沒有這樣說,「所以是醫師說謊嗎?還是你說謊?」陳女則表示自己沒必要說謊,並說時間已經相隔很遠了,醫師可能也不記得那個當下,我也只是依據當時印象陳述,並強調自己沒有必要說謊。
對惡保母話全買單!檢質疑為何相信劉彩萱 陳尚潔:她演得很真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審理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涉及過失致死案部分,下午勘驗完卷證以後,由檢方先行對陳尚潔本人進行訊問。由於陳尚潔對剴剴保母劉彩萱的話皆照單全收,因此檢察官忍不住問,「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她講什麼妳都相信」,對此陳女則表示,「她演得很真,我完全沒辦法想像」。檢察官詢問陳尚潔,原先2023年12月5日有跟劉彩萱約訪視,但因為對方稱有孩子發燒因此將訪視改到月中,後續剴剴在12月24日死亡,但月中有訪視嗎。對此,陳尚潔則回應「沒約到時間,自己也還沒有約」。檢察官聽聞便立刻追問,「所以其實已經超過1個月沒有訪視了,是嗎?」但陳尚潔卻平穩地回答,約訪視經常遇上各種狀況,並非制式30日內要訪視到,當中存在彈性。檢察官又問,那有關剴剴看到衣架會害怕、可能有羊癲瘋、會罵髒話是否都是劉彩萱跟妳說的,非妳親見親聞。陳尚潔回應「是」,並稱孩子健康檢查報告顯示正常,但是孩子是會有變化的,可能會有新的狀況出現。陳女也說,關於剴剴的各種行為,也是劉彩萱陸續透露而非一次跟她說,期間她也都有定期回報給督導。說到此處,檢察官質疑「所以你覺得1歲8個月的小朋友罵髒話、怕衣架、羊癲瘋、自撞,都是他本來就有的狀況?」陳女則說,我不是指所有孩子都有這樣的狀況,但有時孩子本就會有變化。不過檢方也進一步懷疑,是否有以任何專業方法去評估剴剴的狀況。陳尚潔表示,過程有蒐集資料進行比對,當時劉彩萱也拿醫師的評估來背書,說剴剴的行為符合標準,雖然現在回想會存疑,但我當時當然會相信醫師的評估。陳尚潔回答完畢後,檢察官忍不住詢問道,「妳跟劉彩萱到底是什麼關係,到底為什麼會那麼相信她。」陳尚潔回應「這是很好的問題,我也問自己,我跟劉彩萱合作過2次,她把自己形象塑造的很好,接觸過她的人沒有懷疑過這個照顧者哪裡奇怪。」陳尚潔表示,「我事後發現,她原來做了這些很恐怖的事情的時候,不知道該怎麼描述,那是一種很可怕的感覺,她原本在我面前呈現關心的樣子,原來都是假的,但是她演得真的很真。」「在坐的各位,知道她的時候,已經知道這些事情,但我當時並不知道這些資訊,她每次都包裝得很好。」
知名女星郁方到庭旁聽剴剴案! 痛批陳尚潔失職、兒盟如詐騙集團
保母劉彩萱、劉若琳犯下引發全台眾怒的剴剴案,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則被指控涉犯偽造文書以及過失致死罪。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此案,而剴剴戰士一早就在法庭外聚集,知名女星郁方上午也抵達法庭旁聽,並接受媒體訪問,她痛批陳尚潔嚴重失職,兒盟就有如詐騙集團。郁方到庭旁聽後,約莫於上午11時許至庭外接受媒體訪問,她表示證據很明顯,「社工陳尚潔的確嚴重失職、便宜行事」並直言「兒福聯盟整個系統都是有問題的,他們並不是一個真的用心照顧孩子的團體,把小孩當作收益來源,對小孩子的用心度幾乎為零」。郁方痛批道,如果我們真得需要一個慈善團體,絕對不會是兒盟,我一直說台灣人不要太善良,「我們的善良要有選擇、有立場、有鋒芒絕對不是捐給用慈善包裹外衣的兒福團體」,所以我為什麼堅決下架兒盟,因為他們真的完全沒有誠意,並直言「(兒盟)只是名字好聽而已」。郁方說,兒盟到現在還在打官話,私訊她講一些官腔的話,表示自己看不到誠意,看不到真誠,很明顯這就是一個詐騙集團,詐騙弱勢家庭的孩子、詐騙保母、詐騙社會大眾。
主張檢方不正訊問求勘驗影像! 陳尚潔被法官打臉:沒必要
台北地院今日(2月23日)開庭審理陳尚潔所涉剴剴案過失致死罪部分,由於過去證人曾主張筆錄內容與偵訊不符,因此陳的律師聲請勘驗偵訊影像,並提出偵訊譯文。上午檢辯雙方分別發表意見,檢方認為沒有浪費時間進行勘驗的必要。辯方則主張,筆錄證據方法本屬證人傳達積極言語表達,強調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所表達意思。不過,在合議庭審酌以後,審判長當庭諭知不勘驗偵訊影像。檢方在檢閱辯方提出的偵訊影像譯文以後,於今日開庭時針對部分被記載為無聲音處,表示應改為搖頭或點頭,並指出非沒有聲音就代表沒有意見。檢察官說,辯護人就聲請勘驗部分,均已提出完整譯文,除上述更正部分外,其餘檢察官不爭執,認為沒有浪費時間勘驗的必要性。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主張,筆錄的證據方法本就屬證人傳達積極的言語表達,這也是為何要勘驗影像來確認爭議。朱律師說,有些行為非證人當下行為所表達的意思,何況檢方當時給予證人壓力,嚴重影響證人的行為,且辯護人還有主張不正訊問部分,非親身意見等皆不能用譯文解決,仍有勘驗必要。後續合議庭在審酌以後,認為偵訊內容已經有完整譯文,除了細部動作外並無其他爭執,因此審判長也當庭諭知,認為無勘驗必要。不過,陳尚潔的辯護律師則主張,部分聲請勘驗的片段也包含檢察官將證人沒有說的話寫上去及筆錄中無法呈現影像中的實際內容。檢察官聽聞,則表示關於辯方所指部分,為本案涉及偽造文書部分,但當時對方針對客觀犯罪事實並無爭執只爭執犯意部分,因此筆錄內容和爭點調查無關,應以譯文為主。其次,關於辯方所言檢方透過不正訊問方式,逼迫證人說出不利被告事實,檢方也提出反駁,並再度表示無勘驗影像必要。在經過檢辯雙方發表意見後,審判長再度當庭諭知,針對陳報狀所提偵訊譯文部分,檢方已經說不爭執,因此合議庭仍認為無勘驗必要性。
高金素梅涉貪案!金曲歌王Matzka岳父被檢聲押禁見 北院點頭了
無黨籍立法委員高金素梅涉嫌詐領助理費及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補助款、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台北地檢署2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搜索,約談高金素梅的張姓助理,時任助理現任屏東縣議員越秋女、台東縣議員陳政宗、花蓮縣議員簡智隆共18名涉案人士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聲押禁見高金素梅的助理張俊傑並於稍早被北院裁准。高金素梅於昨日晚間抵達台北地檢署複訊後,高金素梅在因應訊時向檢察官表示身體不適,因此檢察官諭知其限制出境出海,並視其身體恢復狀況擇期訊問,最後高金素梅在2名助理的攙扶下離開北檢。其餘被告包括協助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辦理活動的某廠商負責人陳正順10萬元交保、涉詐領助理費部份人頭楊昀儒10萬元交保、助理利春仁10萬元交保、原音重現音樂社負責人張智傑、前助理高智偉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林怡君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露子吉尤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前助理呂俠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屏東服務處主任麥玲鳳10萬元交保。另外,較容易引起民眾關注的涉案人員部分,包含Matzka老婆雲雅舜涉及洗錢最後以5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周陳文彬以30萬交保與限制出境出海、越秋女、陳政宗、簡智隆及台東縣金峰鄉民代表高勤書訊問後被請回。周陳文彬過去曾為屏東縣議員,不過因為其在2018年競選期間賄選被查獲,最終被判刑4年定讞,後續由他的女兒周陳曉玟選上縣議員。此外,本案涉案程度較高的助理張俊傑為雲雅舜之父,也就是Matzka岳父因為疑似為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實際負責人,並負責處理相關的款項,於訊後被檢方聲押禁見,也是本案目前唯一一個被聲押的被告,而稍早台北地院在召開聲押庭結束後裁准收押禁見。據了解,越秋女2022年九合一選舉期間,取得廈門寶太生物科技有限公(BIOTIME)生產的新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N95口罩與酒精等防疫物資等,並再發送給古樓文化健康站以及丹林部落文化健康站11個地方團體和選民涉犯賄選,全案於去年8月由屏東地方法院宣判無罪。不過,在此案審理期間發現該批醫療物資為高金素梅所募集,國安站也懷疑這批醫療物資輸入台灣的過程並不符合相關規定,認為高金素梅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因此報請北檢指揮檢察官偵辦,後續檢調也將進一步釐清是否涉及不法。除涉嫌違反療器材管理法外,高金素梅也被查出涉犯利用人頭的方式來詐領助理費,並疑似於2015到2018年間用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名義以虛報演唱會等活動支出的方式向原民會、中油、台電等單位詐領相關的補助款項。
孫生被控性侵現身北院! 大玩《咒術》梗:說謊會像禪院家被反噬
網紅孫生遭人指控猥褻2名女姓友人,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拍攝與另名女子的性愛影像後,分享給他人觀看,日前被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月6日)開庭審理,孫生在庭畢後受訪表示「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梗說「有一說一」、否則「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孫生說,「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要對方「不要欺人太甚」。孫生表示,人類都有眼睛,記者會應該很明顯,自己也是有問必答。孫生擔憂,後續對方如果當庭說謊,他會很生氣因為我這個人就是「有一說一」,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的梗,說「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針對調解,孫生坦率的表示,該調解會調解,但是要來「銃康」的絕對不會容忍,有些不懷好意的,真的很明顯、心照不宣,強調「我們都有證據」。媒體詢問,為何對方會這樣指控你,孫生回答「哪知道,想拿錢啊,誰知道想幹嘛」並說「老話一句,我們是不可能強迫別人的,我不需要也不會。」孫生解釋,目前有3個人指控他類似的案件,但之前其中1個案件特別讓他生氣,說他強迫結果最後也是不起訴,並小聲抱怨說「你們(記者)也沒報阿」。訪問尾聲,孫生表示,案情部分他不能透露太多,因為性案件門都是關起來的(指不公開審理),不然我多想打開給你們聽阿,強調這樣最快了,並要媒體們對結果「拭目以待」、「Coming soon」語氣相當幽默。
快訊/前甜心議員林穎孟控前夫家暴! 台北地院宣判拘役40日
時任台北市議員林穎孟過去曾和誠泰文教基金會董事長林致光擁有短暫的婚姻,為期9個月。由於婚姻中雙方常有爭執、肢體衝突,林女於去年提告對方傷害罪,原先不起訴但在她提出再議成功後,檢方於去年8月起訴林致光。台北地院歷經半年的審理以後,台北地院今(2月6日)宣判林致光犯違反保護令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過去案件審理時,林穎孟解釋,過去不起訴是因為證據只有提供錄音檔而沒有影片,檢方認為兩人只是夫妻吵架,並沒有辦法判斷是不是真的有施暴的情形才會予以不起訴處分。此外,林穎孟更指控林致光收買媒體,製造輿論想要捏造事實汙衊她。當日庭上勘驗證據影像內容,內容為林穎孟和林致光的爭執過程,影片長達7分多鐘,而林穎孟表示從影片中可以看到林致光已經很習慣對於他人進行施暴,甚至把別人趕出家門,但影片中並無直接拍到林致光直接對林穎孟施暴的畫面。針對林穎孟的指控,林致光當時則表示「我完全沒有犯罪,也沒如同告訴人所說任何的行事」,並主張自己是家暴零容忍但若是以家暴之名獲取錢財或其他目的絕對不是社會所容許的,因為保護令保護的是真正需要保護的對象。林致光說,林穎孟對她反覆在3個地檢署提出告訴以後,目前已經有5個不起訴確定,原先士林地檢署也不起訴,一直到移至北檢以後才被起訴。但林致光強調自己絕對沒有施暴,也沒有原告所提的行事,認為對方加油添醋,說法都是不實指控。
國民黨花蓮縣初選提名惹議! 葉耀輝親赴北院聲請假處分
花蓮前市長葉耀輝有意參選花蓮縣長,但因質疑初選有重大瑕疵,因此今日(2月4日)前來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暫時狀態假處分聲請,希望能在釐清提名程序爭議以前,命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暫時停止公告、發布或推動任何與花蓮縣長提名、徵召或候選人產生機制具實質連動關係之「選代表」作業資訊,並暫停相關程序。葉耀輝指控,國民黨花蓮縣黨部在未公告、未完成合理協商,且申訴人已明確表示不同意列名的情況下,仍將申訴人強行納入民調,並對外宣布提供給媒體,並以該結果影響中央提名徵召的判斷,希望中央可以嚴重處理此一行為,疑似暗指花蓮黨部建請中央提名游淑貞一事。葉耀輝強調,聲請假處分並非請法院介入政治勝負,而是請法院先保全「程序爭議可被救濟」的最低限度狀態,避免中央以後續程序製造不可回復之既成事實。葉耀輝說,目前已向中央常務委員會提出黨內申訴,要求中央成立專案調查小組,釐清公告、協調、民調決議形成與執行、內參外流等全流程,並澄清未經候選人明確同意且程序有重大瑕疵之民調,不得作為後續提名依據。葉耀輝說「政黨內部競爭可以激烈,但規則不能扭曲;勝負可以輸,但程序不能假。」呼籲中央黨部回到公開、透明、可受檢驗的提名底線,以回復黨內民主與社會信賴。
侯怡君、蕭大陸正面對決小三風波! 張金鳳庭上怒轟:沒有一句是真的
男星蕭大陸過去曾和音樂老師張金鳳交往7年,蕭後續在拍攝九龍傳說時,和同戲的侯怡君交往,沒想到遭到張金鳳指控侯怡君是當時介入2人感情的小三,讓侯怡君憤而提告。台北地院今(2月3日)開庭審理,除被告張金鳳出庭外,法官也傳喚蕭大陸、侯怡君等4名證人,而在辯護律師的要求下,本次的證人詰問也以隔離訊問的方式進行。張金鳳。(圖/翁靖祐攝)蕭大陸證稱,自己在拍攝九龍傳說前1個月左右,就和張金鳳分手,但與侯怡君在一起是在戲劇播出以後,結束的前3周至1個月以前發生的事,兩段感情之間相差半年左右。蕭大陸解釋,會很清楚這個時間點,是因為當時製作公司有談九龍傳說的續集簽約,但因為不想和同戲的女主角有感情,才會拒絕。檢察官詢問,張金鳳出面指控前,是否曾找過蕭大陸進行求證,蕭大陸表示,對方曾找過徵信社,但應該是沒有拍到什麼證據,否則早就公開出來。另外,蕭大陸回憶,當時兩人已經分手,但是張金鳳的東西還放在他的家中,鑰匙也沒還他,可能也是因為這樣對方才認為沒有分手。法官追問蕭、張分手的具體時間,蕭大陸表示,應該是拍戲的前1個月左右,並稱當時不讓張金鳳來拍戲現場,因為過去她曾看到蕭與女演員的互動後,便大鬧現場,甚至還在東京街頭要給車撞。法官問蕭分手的定義時,蕭回應,當時自己心太軟,沒有馬上要她搬出去,但一般人應該都沒辦法繼續這段感情。蕭大陸作證結束以後,張金鳳在法官的許可下發言,表示蕭大陸「沒有一句是真的」,並稱九龍傳說是在1999年9月拍的,初期侯怡君還會稱她一聲大嫂,她也會幫兩人買早餐,但後續兩人交往後卻不承認,還要她去看精神科,但因為已經脫離本案,因此張金鳳的發言也被法官制止。輪到侯怡君作證時,檢察官問雙方在交往以前,除了工作以外還有什麼樣的互動,侯怡君說,如果下班後順路的話,蕭大陸會載她。此外,侯怡君也說,過去曾聽到蕭大陸接起張金鳳的電話,並稱聽起來就是那種要分分不掉的那種內容。張金鳳聲請她和蕭一段對話的錄音當作證據,檢察官要求對方提供完整的音檔,以便其檢視是否為完整沒有剪輯痕跡,張金鳳的律師則表示將於3日內燒錄成光碟後寄出,若證據沒有問題的話,預計下次開庭會進行證據勘驗,而下次開庭的時間則為3月11日。
拖也沒用!絕對能源負責人2次拒夜審 邱志豪與8被告全羈押禁見
絕對能源公司涉非法吸金,北檢去年起訴17人,主嫌邱志豪被求18年重刑。日前北檢指揮警調3度行動,搜索、拘提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並於訊後聲押禁見業務主管吳承峰、主嫌邱志豪秘書邱朝露、人事主管黃永瀚、工程師黃俊維、業務楊獻智、王宥維、徐翰揚、林宇泰8人獲准。主嫌邱志豪先前因為拒絕調查局夜間訊問及台北地院夜間審理,因此於今日(1月31)才被聲押禁見獲准。檢方查出,絕對能源等3家公司,涉犯非法吸金與洗錢,於2023年5月設計絕對能源公司甲種、乙種特別股權協議,宣稱年利率高達25%、42%,且投資滿3年半便能原價買回,非法吸金高達2.7億餘元,被害人更是多達316人。業務主管吳承峰。(圖/翁靖祐攝)洗錢部分,在邱志豪的指示下,其員工將部分款項兌換為美金,並以借款名義轉匯至其在香港設立的公司以投資虛擬貨幣,再將虛擬貨幣賣出以後轉回美金後匯入絕對能源公司外幣帳戶。全案於去年的12月4日偵結,邱志豪等17名被告被檢方依照加重詐欺取財等罪起訴,邱更是被檢方求刑18年,先前邱志豪在起訴並移審至北院後裁定交保。不過,後續又有民眾向台灣高等檢察署告發,絕對能源集團涉犯另起非法吸金案。人事主管黃永瀚。(圖/翁靖祐攝)據了解,絕對集團涉嫌於2022至2024年間,發行EGT與TBT兩種虛擬貨幣,並創建Defi借貸平台APP,設計借貸智能合約後,透過說明會等方式,向投資客佯稱只要購買上述的虛擬貨幣後,便可用該平台放款,且享有單月3%至7%的利率,但實際上卻是吸金陷阱,讓將近千名受害者被騙,非法吸金逾50億元。秘書邱朝露。(圖/翁靖祐攝)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安分局執行第3波的行動,兵分9路搜索包含邱志豪在內的9名被告住所,並將9名被告拘提到案說明,於訊後聲押禁見業務主管吳承峰、主嫌邱志豪秘書邱朝露、人事主管黃永瀚、工程師黃俊維、業務楊獻智、王宥維、徐翰揚、林宇泰8人。業務王宥維(右)、業務徐翰揚(中)、工程師黃俊維(左)。(圖/翁靖祐攝)由於邱志豪先前先拒絕調查局夜間訊問,因此於1月30日下午才被移送至北檢複訊,於訊後遭到檢方聲押禁見後,邱志豪又再度拒絕台北地院夜間召開羈押庭,因此於今日才被聲押禁見獲准。
與姊姊關係不睦!她竟用Uber Eats寄2把刀恐嚇 下場曝光
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與姊姊關係不佳,竟使用Uber Eats外送2把全新「主廚刀」寄到姊姊租屋處,害姊姊心生畏懼,趕緊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因與姊姊心存嫌隙,在2024年12月某天下午,透過Uber Eats購買全新未拆封的2把主廚刀,並寄往姊姊租屋處,嚇得姊姊報警處理,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小美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購買時不小心選錯地址,矢口否認犯行,而檢察官則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罪」並無罰則,但小美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應依法論罪科刑。合議庭審酌,小美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寄送2把主廚刀恐嚇姊姊,致姊姊心生畏懼,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小美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到該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兼衡小美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加上迄今未與姊姊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最終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而主廚刀及紙袋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林沄蓁大勝!呂秋遠一審慘賠60萬 她哽咽曝「常邊寫狀邊哭」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可上訴,宣判完畢後,林沄蓁受訪時,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談話過程中,林女一度激動落淚數十秒,期間完全無法說話。林沄蓁說,首先要謝謝法官,還給我和孩子一個公道,說道此處林沄蓁的眼角也因情緒激動而開始滲淚,她繼續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說完後林女再也控制不住激動的情緒,她為了抑制淚水沉默了近10秒。待情緒整理完畢後,林沄蓁說,希望借用我的案例,能夠幫助有曾經遭受,或是正在遭受懷孕歧視的婦女朋友們,能夠找到一點點的勇氣,然後站起來勇敢地為自己發聲,爭取應有的權利。林沄蓁說,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感謝委任律師,還有許多各界的前輩好友,在這個過程中默默地幫助我,為我加油打氣,沒有他們的協助我不會走到今天,這條路還很長,我會繼續堅持下去的,謝謝。林沄蓁受訪時,一度激動到落淚。(圖/翁靖祐攝)媒體詢問情緒激動的原因,林沄蓁回應,因為訴訟過程中,對造的訴訟策略其實是地毯式的,是用黑叨成白的,那過程是很辛苦的,因為是我自己辦的案件,我必須一次又一次的去檢視這些很惡質的控訴,很惡質的答辯,那這過程是很辛苦的,「自己經常邊寫狀邊哭,感謝法官有看到真相」。先前林沄蓁曾提到,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今日林女說明這部分目前還在偵查過程中,至於是否對今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林女則說還要再想想。
快訊/被迫墮胎離職擇一!林沄蓁求償150萬 官司大戰結果出爐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全案於1月6日辯論終結,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過去林沄蓁曾表示呂秋遠至今仍未支付過家人費用,且也沒有與呂秋遠或是宇達法律事務所私下接觸過,意味著雙方當時仍未談和解。此外,林沄蓁也透露,曾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經營的宇達法律事務所「懷孕歧視」,勞動局也已經開罰30萬,並公布雇主呂秋遠的姓名。本案的爭點在於,林沄蓁於2023年8月2日離職,究竟屬於實習期滿或是懷孕歧視的非法解雇。過去林沄蓁曾在庭上提出呂秋遠的對話紀錄,證實呂秋遠曾在當年的8月2日要她「該做的事做一做」、「我會讓你請假,你愛請多久就請多久」,並表示呂秋遠曾表示「我不可能跟孩子的媽共事啊,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林沄蓁說,呂秋遠在2023年7月10得知她懷孕以後,從未提到有關實習期滿的事情,而是不斷地要她在墮胎和離職之間擇一,由此可見,林沄蓁在拒絕墮胎和失去工作存在高度的關聯性,且呂秋遠並無法提出書面勞動契約、出勤及加班紀錄,無法證實有計算實習的時數。除此之外,林沄蓁表示,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
男學員因試吃月餅慘被虐死! 北院裁押藝識流創辦人、3大護法
30歲的林姓男子於藝識流心理療育學院修行,疑似積欠會費遭到會員虐待,最終瘦成皮包骨慘死。先前檢警偵辦此案時,已經收押了創辦人王禹婕與其3大護法王劭丞、吳宗儒、林丞毅,其中吳宗儒也是知名的網紅牙醫,過去曾上過節目。台北地檢署於今(1月29日)偵結此案,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4人。40歲的王禹婕為藝識流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其胞弟王劭丞和吳宗儒為營運長,林丞毅與本案死者林男則是藝識流最低階的療癒顧問,在王禹婕的帶領下,上述4人被任命為4大護法,4人的飲食和如廁頻率皆需要受到王禹婕的指示。在修行期間,王禹婕以林男積欠諮詢費、共修營隊、數期會員年費等原因,先是要求林男書立還款協議並至台北地院公證,當林男不服從王禹婕的指令時,王禹婕就會以「脈輪淨化」、「消業力」為由,親自或是指示其餘的3大護法徒手或持棍棒毆打林男,並製造各種財務困境,讓林男無法離開藝識流這個組織。2025年9月26日,王禹婕和3大護法因不滿林男以藝識流名義預約中秋月餅試吃,竟自當天下午到同年9月29日中午期間,由王禹婕親自指示3大護法持棍棒或徒手毆打林男的頭、四肢、背部、腰部、臀部,最終林男於9月29日下午3時55分陷入昏迷狀態。王禹婕等4人見狀,竟錄影並稱林男的狀態是在突破自我課題,並未將其送醫搶救,最終在9月29日晚間11時31分許看林男已無生命跡象,報警將其送醫搶救,不料林男最終仍於9月30日凌晨因橫紋肌溶解症等併發症而死。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王禹婕等4人,在經過台北地院召開移審庭以後,於稍早裁定王禹婕、王劭丞、吳宗儒續押禁見3個月,林承毅則僅需羈押不須禁見。
剴剴案被告再加一!女社工涉偽造文書 北市府函送北檢
剴剴案二審於日前審結,高等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劉彩萱無期徒刑、劉若琳18年的重判。兒盟社工陳尚潔也因為本案涉嫌過失致死遭到北檢起訴,目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台北地院今日(1月29日)開庭,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證實另名社工林心慈涉及違造訪視記錄,目前正由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台北地院今日傳喚北市社會局婦幼科粘姓科長,她於庭上提到,先前作證的社工林心慈疑似偽造訪視紀錄,北市府也曾針對此案召開調查會議。林心慈當時曾說,訪視時未曾看到凱凱頭上有瘀青,與本案被告陳尚潔訪視紀錄稱頭上有瘀青不同,疑似涉及偽造文書,目前全案已經交由台北市政府政風室函送檢方偵辦。針對此部分,北檢也證實林心慈為新增被告,目前已經分案,交由檢察官偵辦其是否涉犯偽造文書。原定今日開庭時,要訊問陳尚潔不過因為其委任律師主張偵訊時受到不正訊問等,因此聲請調取相關資料,在此前不能詢問被告,因此合議庭諭知於2月23日提示證據,並訊問陳尚潔。
因試吃月餅慘死!藝識流3大護法輪流毆打 創辦人等4人遭起訴
30歲的林姓男子於藝識流心理療育學院修行,疑似積欠會費遭到會員虐待,最終瘦成皮包骨慘死。先前檢警偵辦此案時,已經收押了創辦人王禹婕與其3大護法王劭丞、吳宗儒、林丞毅,其中吳宗儒也是知名的網紅牙醫,過去曾上過節目。台北地檢署於今(1月29日)偵結此案,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4人。王禹婕為藝識流國際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其胞弟王劭丞和吳宗儒為營運長,林丞毅與本案死者林男則是藝識流最低階的療癒顧問,在王禹婕的帶領下,上述4人被任命為4大護法,4人的飲食和如廁頻率皆需要受到王禹婕的指示。在修行期間,王禹婕以林男積欠諮詢費、共修營隊、數期會員年費等原因,先是要求林男書立還款協議並至台北地院公證,當林男不服從王禹婕的指令時,王禹婕就會以「脈輪淨化」、「消業力」為由,親自或是指示其餘的3大護法徒手或持棍棒毆打林男,並製造各種財務困境,讓林男無法離開藝識流這個組織。2025年9月26日,王禹婕和3大護法因不滿林男以藝識流名義預約中秋月餅試吃,竟自當天下午到同年9月29日中午期間,由王禹婕親自指示3大護法持棍棒或徒手毆打林男的頭、四肢、背部、腰部、臀部,最終林男於9月29日下午3時55分陷入昏迷狀態。王禹婕等4人見狀,竟錄影並稱林男的狀態是在突破自我課題,並未將其送醫搶救,最終在9月29日晚間11時31分許看林男已無生命跡象,報警將其送醫搶救,不料林男最終仍於9月30日凌晨因橫紋肌溶解症等併發症而死。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此案,依照傷害致死罪起訴王禹婕等4人,由於4人目前皆處於在押狀態,因此預計將會於今日照開移審庭,由法院來判斷4人是否需要繼續羈押。
台大師升等3度卡關獲賠10萬! 二審逆轉校方獲免賠
國立台灣大學共同教育中心運動設施與管理碩士學位學程擔任副教授的林怡秀,因為升等3度卡官對台大提出國賠官司求償55萬元精神撫慰金,於2023年11月17日判台大必須國家賠償10萬元精神撫慰金。不過,二審卻出現反轉,法官認為,升等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任可言,改判台大免賠。林怡秀2021年3月5日提出升等教授申請案,當時的外審委員皆肯定林怡秀學術表現並一致推薦升等的狀況下,升等案仍被運管學程教評會否決。林怡秀決定向教育部提起訴願,教育部於同年12月28日認定台大運管學程處分違法,命其2個月內另為適法處分。然而台大運管學程無視訴願決定,2022年7月7日才召開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2次學程教評會審議此案,且甚至在沒有提出具體理由的狀況下,再度推翻外審委員一致推薦林怡秀升等之意見,於2022年8月29日再度宣布不通過升等申請案,林怡秀只好第2次提出訴願。孰料,這時台大運管學程分別於2022年12月1日、12月22日自行撤銷2次的處分,並稱「本校共教中心運管學程於111(即2022)年10月7日召開教評會議重新檢視第2次處分作成前原辦理各項審查作業之程序,發現程序不完備而有瑕疵」等語,林怡秀的第2次訴願結果也因此被教育部決定不受理。2023年6月8日為林怡秀第3次升等機會,沒想到在苦等了2年以後,台大運管學程再度於同年的8月2日用函文通知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但函文卻仍無記載林怡秀升等未獲通過之具體理由。心力交瘁的林怡秀於同年2月18日向台灣大學請求國家賠償,但30日後台灣大學仍未展開協議,林怡秀希望司法能替受盡委屈的自己出口氣。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台大在處理林怡秀升等申請案過程中,構成怠於執行職務,且情節重大,侵害了林怡秀受憲法保障的工作權,且使其在這2年多經歷多次審議和行政救濟程序,原告精神上應受有相當之痛苦,2023年11月17日判決台大應給付10萬元精神撫慰金予林怡秀。台大不服,提出上訴,二審法官認為,台大學程教評會、共同教育中心就林怡秀的升等,合計共有3次審查不通過,但非屬台大之公務員有怠於執行職務之情形,升等案既未經台大審核通過,林女也無升等權利受侵害或應改以教授為聘可言,全案逆轉勝,判台大免賠。
《放言》狂寫40篇攻擊!周玉蔻須賠180萬 李紀珠勝訴4聲明:絕不寬貸
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委李紀珠不滿網路媒體《放言》及總編輯周玉蔻等人多年來發表多篇指稱她在新光金控任內績效不佳的報導,認為內容失實、惡意抹黑,嚴重損害其名譽與人格,提起民事求償訴訟。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判決周玉蔻、記者陳依旻與放言傳媒公司須連帶賠償新台幣180萬元,並刪除相關不實文章、刊登勝訴啟事。李紀珠隨即發布四點聲明,強調捍衛個人名譽的立場不容動搖。判決結果曝光後,李紀珠的委任律師於27日晚間發布聲明,針對事件說明四項重點,重申李紀珠對捍衛名譽的堅定立場。第一,聲明指出,被告周玉蔻與相關記者為追求媒體流量與個人私利,在明知不實的情況下仍連續撰寫多篇惡意報導,標榜為「獨家內容」,對李紀珠的名譽、專業與女性名節進行全方位人格毀滅。法院已明確認定該等報導確屬不實,構成對原告名譽之侵害,因此命令被告連帶負賠償責任,並刊登勝訴啟事。第二,李紀珠強調自己一生潔身自愛、公私分明,無論在學術界、政壇或金融業皆秉持專業、正直原則,全力以赴。對個人形象尤為重視,特別是關乎女性名節部分,絕不容許外界任意詆毀。她的專業表現長年獲社會肯定,此次遭受惡意指控,嚴重影響其社會聲譽與人格尊嚴。第三,李紀珠透過聲明呼籲,凡過去媒體若有刊登內容涉及詆毀其名譽,應儘速刪除,避免進一步損害。並嚴正表示,不論未來何時,如再發現任何針對她個人或名節的不實指控,將依法追訴到底,絕不寬貸。第四,聲明嚴厲批評兩位被告明知報導內容失實,卻刻意扭曲事實、反覆撰文攻擊,顯具特定惡意。周玉蔻被指早在2000年擔任週刊總編輯期間,即曾刊登捏造報導毀損李紀珠名譽,儘管當時刊登道歉啟事,但未履行日後澄清錯誤報導的承諾,導致李紀珠長年遭受困擾與名譽損傷。如今再度藉手中媒體重施故技,實不可原諒。聲明也點名涉案記者為新光金控相關議題的主要撰稿者,雖可從財報、重大資訊與主管機關發布內容輕易查證李紀珠任內具體貢獻,但該記者仍選擇迴避事實、扭曲報導,嚴重抹煞李紀珠在新光金控與新光人壽的專業付出。據了解,《放言》自2020年起,在短短一個月內密集刊登數十篇報導,內容質疑李紀珠於新光金控任職副董事長期間治理績效不彰。對於這些未經查證、偏頗失實的報導,李紀珠認為嚴重損害其名聲,遂提起民事訴訟,將《放言》總編輯周玉蔻與相關記者列為被告。台北地方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行為侵害原告名譽權,判周玉蔻、記者與放言傳媒公司須連帶賠償120萬元,另周玉蔻與放言再連帶賠償60萬元,合計180萬元,並需刪除相關報導及刊登李紀珠勝訴啟事。全案目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