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庭
」 柯文哲 交保 台北地院 應曉薇 羈押
「仙塔律師」涉助詐團脫產! 聲請解除出境限制遭法院駁回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嫌當詐團軍師,除將陪偵訊息洩露給詐團成員外,更幫助在押的主嫌吳芳儀對外聯繫、變賣名下不法資產規避查扣,今年8月15日被檢方起訴,目前此案仍由台北地院審理中,而李宜諪日前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但北院合議庭認為她近3年頻繁出境,駁回聲請。李宜諪11月11日開庭時,就在庭上聲請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並於開庭結束以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解釋認為限制出境出海沒有必要,並強調自己不會因為這個訴訟就潛逃到國外,也不會因為這個輕罪就放棄自己的律師生涯、事務所、員工以及朋友。不過,台北地院認為,李宜諪在6月30日被檢方諭令限制出境出海以前,就有頻繁出入境的紀錄,2023年出入境5次,2024年出入境5次,今年上半年也出境了5次,每次數日至數十餘日,考量到有也常有量刑較輕者逃亡的案例,因此不採信李女主張,駁回聲請。
柯文哲案法庭直播變錄播 張啓楷批司法倒退:25年前蘇建和案都直播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申請法庭直播變事後播放,民眾黨立法院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2)日怒批「司法院倒退嚕」,我國早在2000年蘇建和案就直播,現在司法院竟比25年前還不如、退步,到底在怕什麼?且嚴重扭曲立法院三讀通過法庭直播的立法精神和意旨,明年度司法院預算,民眾黨一定會嚴審。張啓楷說,柯文哲案本月11日起進行辯論程序,柯聲請辯論程序、宣判所為錄音、錄影直播;台北地院合議庭審酌後,今天駁回直播聲請案,不過,裁准相關程序「事後」可在司法院網站公開播送。張啓楷怒批,25年前的蘇建和案都已經公開直播了,當初還是沒有法律明文規定,由司法院自行裁量的情況。但25年後的今天,直播有法源依據,卻越走越退後,直播變成錄播。張啓楷強調,全世界不只歐美,在東南亞很多國家、非洲南非等國,都有法庭直播,民進黨政府和司法院到底是在怕什麼?還是因為是柯文哲,就不能直播?
柯文哲聲請公開播送辯論程序了! 台北地院獲准了
台北地院審理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以及政治獻金案,將於本月中旬展開言詞辯論,柯文哲向合議庭聲請公開播送,台北地院於今日(12月2日)裁定言詞辯論以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准予實施公開播送,本案可抗告。北院指出,聲請人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之錄音、錄影公開播送。本院審酌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復為社會矚目之案件,公開播送尚無妨害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對程序參與人及他人生命、身體、隱私、營業秘密或其他權益造成損害之虞。從而,聲請人之聲請,應予准許。北院表示,依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0條規定,實施公開播送以完整播送為原則,併考量本案被告等人經起訴之事實具相關連性,難以分割,除聲請人聲請部分,本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規定,依職權裁定就本案其餘當事人及參與人全案之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均公開播送。針對柯文哲意旨另稱司法院所定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已僭越修正後法院組織法之立法意旨,並不具備法律效力,但北院查詢後認為,司法院依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9項授權訂定發布之法庭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實施辧法第12條第1項規定「依本法公開播送之言詞辯論錄音、錄影,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該實施辦法說明為「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導致開庭過程中揭露之相關隱私、個資或其他機密資訊,沒有被適當處理,產生外洩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之虞,爰明定法庭錄音、錄影之公開播送應於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及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上述規定是為免法庭錄音、錄影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時,造成參與訴訟程序者如有正當理由確信公開播送其錄音、錄影,有危害其生命、身體、自由、隱私、財產或嚴重影響審判公平性之情形時,無從為適當處理,致生難以回復之損害,故規定該案件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之方式處理。此外,為避免公開播送時間延宕過久,同時於第2項規定最遲應公開播送之時限為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已衡平與公共利益之關係、審判程序之公平性、程序參與人及他人權益之均衡維護,難認與法院組織法第90條第3項立法目的相悖離或逾越同條第9項授權範圍。因此有關柯文哲這部份的聲請意旨自難憑採。
蘇丹紅還魂2/小磨坊、蝦味先都用!幾乎全台都吃過他家 禍首遭輕判免關
新北市樹林區珮鈞有限公司,近日從越南引進黑胡椒,被海關查獲內含致癌物蘇丹紅,在邊境就已被銷毀,而珮鈞與2024年蘇丹紅之亂罪魁禍首、保欣公司登記在同一個地址,2間公司負責人更是夫妻,被業界質疑是「借屍還魂」,立法委員王育敏則要求政院加強監控廠商以守護國人安全。據了解,保欣成立27年,其下游廠商包括小磨坊國際貿易股份有限公司、濟生股份有限公司、瑪爾氏國際貿易公司、裕榮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和富達食品有限公司等10多家知名企業.珮鈞與保欣公司營業地址位於同處,且2間公司負責人為夫妻,珮鈞被認為是保欣「借屍還魂」,10月又從越南引進含蘇丹紅的黑胡椒,在邊境被海關攔下。(圖/食藥署提供)使用保欣香料做出的產品更可謂五花八門,含括零食、調味粉、鍋底和肉乾等多種品項,如飛馬牌細紅辣椒粉、蝦味先香辣口味、菜脯餅、台灣第一家特製辣椒粉等,可說全台大多數人都吃過保欣進口的香料。2023年11月,劉慶士以保欣公司名義,向中國天慧貿易有限公司訂購,由河南省三禾藥業有限公司製造的1萬3000公斤紅辣椒粉,將其中的3000公斤分成120包出售給小磨坊。小磨坊自行送驗後,在辣椒粉中發現蘇丹紅,於是辦理退貨並告知劉男此事,劉卻認為「只有小磨坊會在意,其他公司不會」,因而將被退回的3000公斤辣椒粉繼續販售給濟生等公司,直到其他公司也被驗出含有蘇丹紅,這才東窗事發,劉一度遭羈押禁見,並遭檢方起訴求處重刑。全案進入新北地院後,合議庭認為劉男因品管疏失,「誤」將毒辣椒粉出貨給下游廠商,念其販賣數量不多,無證據造成重大危害,他在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已協助退貨或退款,一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販賣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物質之食品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劉獲輕判後,其妻子的公司卻繼續引入含蘇丹紅的黑胡椒。保欣公司是台灣最大香料進口商之一,其辣椒粉被製成菜脯餅等多項零食,多項產品在蘇丹紅風波時也被緊急下架。(圖/台中市府提供)王育敏也痛批黑心業者的不斷累犯,並認為行政院縱容營業無作為,要求政院召開跨部會食安小組,建立高風險業者「黑名單制度」,實施強制停業與市場退出措施,對情節重大者直接命令歇業或廢止公司登記,並公布歷年違規業者名單與處理進度,還給消費者透明與安全的市場環境,讓違法有代價以全力守護國人健康。記者致電保欣公司,接線人員稱劉慶士和劉妻侯女都不在座位上,記者留下電話與問題,但至截稿前未獲回應。但珮鈞公司接受《上下游》採訪時曾表示,此次檢出的蘇丹紅素量極微小,對食品本身變化沒有效果,懷疑檢驗不合格是食藥署在取樣程序中受到汙染,並指控食藥署檢驗流程不透明如黑箱作業,更認為台灣獨步全球採用「十億分之一」的檢驗標準,導致台灣成為「全世界進口東西的高風險警示地區」,不利於國際貿易。新北市衛生局表示,2024年2月爆發之蘇丹紅辣椒粉事件,保欣公司因自中國輸入含蘇丹色素之辣椒粉,涉違反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本局依同法第49條第1項規定移送檢調偵辦,並依食安法第41條第1項第4款規定,命業者停止販售辣椒粉相關產品,另針對保欣公司違反食安法第7條第5項重罰新臺幣200萬元。新北市衛生局強調,11月珮鈞公司自越南進口黑胡椒粒於邊境檢出蘇丹色素,該批產品須於邊境銷毀,並未流入市面,而2024年11月8日起,食藥署即針對所有自越南進口的黑胡椒粒實施100%的監視查驗,確保此類產品檢驗合格才能進口。
高雄男闖南橫工地偷千公升柴油 證據確鑿仍否認遭重判
高雄市桃源區台20線南橫公路大範圍遭沖毀,以臨時便道搶修路基,卻發生竊賊闖入柴油遭竊案件,將營造公司施工中的機具油箱抽空,共1000公升、價值3萬元柴油;警方鎖定劉姓嫌犯,並以定位系統確認,他犯案時駕車所在位置,劉男雖否認,但1、2審法院均認為他有罪,重判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遭竊工地位於桃源區梅蘭明隧道旁,工班每日施作後皆將怪手、大貨車停放路邊,民國113年2月27日上午,工程人員發現兩台機具油箱被抽得一滴不剩,立即報警。六龜分局調閱現場監視器,確認夜間確實有可疑車輛進入工區,再依車牌追查劉男所駕駛的小貨車。檢警進一步比對車輛衛星定位資料,發現該車在案發凌晨1時至3時於工地停留,其後一路駛離桃源區,於清晨5時19分抵旗山區,同日上午劉男將柴油轉賣給熟識友人,油量正好與失竊數量一致。劉男辯稱,案發時車輛已交給客戶「阿龍」,他並不知道客戶開去哪裡,自己早上販售的柴油是另一客戶「小金」載給他的漁船用柴油,與工區遭竊的柴油不同。一審橋頭地院不認其說法,依竊盜罪判處8月徒刑,劉男不服上訴。高高院合議庭指出,若真如劉男所說,他的客戶竊油後應找地方卸載再將車歸還,但定位軌跡全程未曾中途停靠,與常理不符;再者,劉男無法提供「阿龍」「小金」任何身分資料,說法難以採信,且劉男犯後仍否認犯行,又有多次竊盜前科,短期內再犯類似犯罪,對刑罰反應不佳,量刑從嚴維持原刑度,仍可上訴。
多次收賄放行走私加熱菸 航警全認了
楊姓女子等11人組成加熱菸走私集團,向航空警察局保安警察大隊陳姓員警行賄,讓陳男非法放行走私菸,檢警初步查出陳幫忙走私超過9000條加熱菸,獲利95萬元,依貪汙等罪起訴。桃園地方法院26日開準備程序庭,陳全部坦承犯案。桃園地檢署調查,楊女有意走私加熱菸入境,並利用管道認識陳男,雙方在今年4月起談妥,由陳利用職務之便,在走私集團入境時協助夾藏或直接放行,每條收取50元至150元不等賄賂。桃園地院26日開準備庭,陳男全部坦承犯罪,法官也詢問陳男,涉案是否有起訴書未列出的其他次,陳男坦承「有」,並已由檢察官另案偵辦,詳細內容因過了一段時間,記不太起來。此外法官也提到,陳男辯護人希望院方審酌《刑法》第59條,犯罪顯可憫恕,得酌量減輕其刑。法官說,雖未經合議庭討論,但自己覺得不適用,詢問陳男自己怎麼看,陳男自己也回答「沒有」。另辯護人提出具保請求也撤回,將等全部被告準備程序庭後再提出聲請。
失明二房東遭砍297刀慘死! 國民法官一審判他19年
台北市去年6月發生凶殺案,68歲的陳進財因為欠債與二房東顏男發生衝突,最終涉犯持3把刀以297刀猛刺顏男將其殺死。案發後台北地院於11月18日開始密集審理,並於今日(11月26日)依照殺人罪判處陳進財19年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陳進財雖然在警方還未發覺前就投案,並在電話中承認殺死人,但陳進才自首動機不單純,在犯刑後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直到認為自己終究難逃法律制裁才選擇投案,但考量到陳進財自首確實減省司法成本,因此符合自首減刑要件,故予以減刑。合議庭宣判完主文後,陳進財還問法官「我自首有減刑嗎?」並稱自己聽不懂,審判長才再度解釋「有啦」並問陳進財是否有要繼續上訴,陳進財聽聞以後旋即回應表示要繼續上訴。回顧整起事件,陳進財在去年6月因為不滿顏姓二房東要他領到補助金以後,趕快還錢,一氣之下竟拿一把剪刀、兩把菜刀狂刺顏姓二房東297刀,最終導致其頭骨碎裂、腦漿四溢而死,且犯後陳進財還逃回新竹老家繼續下賭,事後才向警方主動投案。
涉竊國家級技術機密 台積電內鬼3人認罪仍遭延押2月
喧騰一時的台積電內鬼案,前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3人涉嫌竊取台積電2奈米先進製程機密遭羈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召開延押庭,3人雖請求具保停押,想回家陪伴家人,但合議庭認為3人雖認罪,但對於犯案情節、手段等前後供述不一,且3人曾有滅證舉動,加上檢察官當庭陳述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是否為涉案共犯仍在追查,25日裁定3人延長羈押禁見2月。合議庭並定於12月31日再開庭,提訊3人調查證據。合議庭因3人羈押期限將於12月1日屆滿,本月19日召開延押庭提訊3人,陳男3人稱已被羈押4月、很想家人,請求具保停押,願意定期赴警局報到並接受電子監控;檢察官則認為3人供述不一、涉犯重罪,仍有羈押必要性。合議庭25日指出,陳男3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重大,雖於法院訊問坦承犯行,但對於所涉犯罪情節、手段、目的等供詞曾前後所述不一,並對於犯罪細節避重就輕,檢察官亦當庭指出本案尚在追查「東京威力科創」法人及自然人等涉案共犯。合議庭認為,3人曾為同事關係,案發後有刪除對話等疑似滅證的舉動,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而3人擅自拍攝、重製內含台積電公司內部關於製程、技術等營業祕密,且部分資訊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調查需要勾稽比對相關對話紀錄與共犯供述,因此羈押原因仍然存在。合議庭考量3人所涉犯罪不僅損及個別企業利益,更危及國家整體安全,為確保審判與刑罰程序順利進行,仍有繼續羈押的必要,裁定自12月1日起3人延長羈押2月並且禁止接見通信。依法,3人若不服裁定,仍可向最高法院提起抗告。
黃子佼二審判1年半、緩刑4年! 高院判決理由曝光
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合議庭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下稱創意私房)會員後,竟意圖損害他人利益,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犯意,陸續購買、蒐集、下載創意私房所販售之37位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內含個人資料),並自112年2月17日(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 1項增訂刑罰生效日)起,仍繼續以行動硬碟儲存上開性影像及個人資料,而無故持有之,足生損害於上開37人之隱私權。科刑部份,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坦承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但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然上開性影像,皆屬關於「性生活」之特種個人資料,且上開檔案中,包含各被害人之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使取得該等性影像之人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之身分,自屬被害人之「性生活」個人資料之一環。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於112年2月17日修法施行前未查獲而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即應處以刑事責任。被告所辯不足採信,自應依法論科。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上開性影像(含個人資料)而持有,其被害人數、影像檔案均多,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暨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然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另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失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此刑。合議庭表示,黃子佼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本院合議庭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4年,同時為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導正偏差行為,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以有關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者優先),並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合議庭指出,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其他性影像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別被害人身分,其餘影像中疑似之被害人均未曾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甚且有人於警員聯繫時否認有拍攝相關性影像,因而無從確認此等部分性影像是否為其本人所拍攝及其拍攝時年齡為何,尚難就此部分對被告論以上開罪名,故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前綠委陳歐珀涉貪500萬交保! 北院裁定理由曝光
民進黨前立委陳歐珀在擔任立委期間,利用職權推動商港法並且幫忙減免基隆港碼頭的租金以及管理費,為租賃車業者開協調會等方式,收受聯興國際物流公司、租賃車業者賄賂、詐領助理費自6月4日起遭到羈押禁見至今。台北地院今日(11月24日)裁定陳歐珀以5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並科技監控。台北地院認為,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均已詰問完畢,已大幅降低串供可能,因此無羈押之必要。合議庭認為,陳歐珀仍否認起訴書犯行,但考量到與案情相關的重要證人目前均已詰問完畢,顯已大幅降低陳歐珀就本案重罪部分串供證人之可能性,堪認陳歐珀被訴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犯行之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考量到本案重要證人已到庭證述如上,且相關事證已獲相當程度之保全。要不得徒憑共同被告或其他證人尚未全部詰問完畢,遽謂有羈押被告之必要,否則恐有過度限制被告之人身自由,而違反比例原則之虞。合議庭審酌審酌被告之犯罪情節、地位、訴訟進行程度、身體狀況、資力等節,認如命被告提出新臺幣500萬元保證金,並限制住居,應足以對其形成足夠之心理壓力及拘束力,而可作為羈押之替代手段,以確保本案後續審理及執行程序之進行,無續予羈押之必要。另一併裁定被告自停止羈押之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且須定期向台北地院報到及遵守接受電子腳環之科技設備監控8月。另,又為避免被告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就案情有所討論或指示,而妨害真實之發現,爰命其不得與同案被告即其配偶徐慧諭有任何探詢案情之行為,亦不得與其餘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進行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倘被告於停止羈押期間無故不遵期到庭、違反前揭限制住居及予以限制出境、出海等事項,或違反本院所命前揭其應遵守之不得與同案被告及本案後續尚待傳喚到庭接受交互詰問之證人有任何接觸、騷擾、恐嚇或探詢案情之行為、接受科技監控等事項,得為再執行羈押之事由。
名流社區搶地2/金石山莊強占父親贈地30年 兩姐妹:要回才能安享晚年
金石山莊別墅社區坐落於台北市文山區,擁有獨立的庭院與車庫,環境優美但離塵不離城,吸引大法官詹森林、以及企業併購大王盧明光等政商名流居住,不料社區游泳池及籃球場竟佔用了張氏姊妹土地296坪長達30年,遭提告求償,一審台北地院判決張氏姊妹獲償共629萬8543元。管委會不服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年8月4日首次開庭,合議庭要求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到現場勘驗所占土地面積,結果不久就會出爐。台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前往金石山莊,丈量籃球場和游泳池的佔用土地面積。(圖/翁靖祐)CTWANT記者實際走訪金石山莊社區,可以看見社區入口的上坡道,兩排樹木整齊排列,給人綠意盎然的感覺,而在抵達引起本案爭議的泳池以及籃球場時,可以看見泳池的水早已被抽乾,本該裝滿水,並貼滿白色磁磚的牆面,也因為斑駁而略顯落寞。至於與泳池相鄰的籃球場,球場的四周被漆成深綠色的鐵網圍起,用來進出球場的門半開著,彷彿靜待著住戶前來。球場內的2座籃框靜靜對望著彼此,恐怕在捲入訴訟戰的那刻開始,本該充滿歡笑聲的球場早已被按下暫停鍵,徒留無止盡的空白與等待。本案原告張貽玉與張如萍2姊妹長期住在國外,父親張良生當初所購296坪土地登記在2姊妹名下,不料被金石山莊占用30年期間,不但未收到租金,甚至地價稅都由她們負擔,因為2人平時住在美國,實在沒有閒暇來處理這個狀況。如今考量到自己年事已高,希望可以了卻一樁心事,所以才下定決心要把土地的事情處理好,如此才能好好度過晚年。金石山莊社區環境雅致,生活機能也相當優良,獨棟別墅在賣房網站上的售價超過0.6億元。(圖/翻攝自591)高等法院為釐清系爭張氏姊妹被占土地的範圍,函請台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今年10月14日前往金石山莊丈量籃球場以及游泳池的面積。作業當天,可以看見高院勘驗車以及北市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的車輛停放在泳池旁,土地開發總隊作業人員和兩造當事人代表則齊聚管委會商討測量事宜。據了解,張氏姊妹指控金石山莊占用的土地包含泳池以及籃球場,但在當天實際測量以後,發現籃球場本身並沒有占用到張氏姊妹的土地,但籃球場旁空地上的造景以及游泳池確實占用張氏姊妹土地。至於高院下次開庭日期,將等待地政局呈送當天勘驗相關資料後,再由合議庭決定並通知兩造。本刊致電金石山莊管委會詢問回應,管理員表示將請主委回電答覆,不過至本刊截稿時間,仍未獲對方回覆。
SBL打假球簽賭10球員下場出爐! 昔MVP柯旻豪遭重判7年
SBL超級籃球聯賽2022年裕隆納智捷隊爆發打假球醜聞,士林地檢署偵辦以後,於2024年2月依照加重詐欺等罪起訴15人,其中包括柯旻豪、吳季穎等。在歷經1年多的審理後,士林地院於今日上午9時30分宣判,柯旻豪處7年、吳季穎處2年緩刑5年、班霸處5年2月。柯旻豪與前九太科技助教邱繼緯相識,且知悉對方可以協助地下簽賭,便擔任橋樑為其他球員牽線。吳季穎則是因為簽賭金額時常超過網站上限,後續又找來黃姓女友和其他4名友人協助申請會員進行下注。後續,柯旻豪、吳季穎為了贏錢,利誘翁嘉鴻、周暐宸、顏聞佐、邱忠博、陳品銓、吳祐任、黃鉉閔及李其恩等隊友打假球來控制比分,並在獲得賭資以後和參與其中的隊友們瓜分賭資,涉及假球以及簽賭的場次高達18場。檢警發現,至少有7場比賽遭到球員操控比分。2022年12月27日,裕隆和台啤熱身賽時,地下賭盤開出「台啤受讓 6.5 分」最後比賽以70比67險勝台啤,吳季穎贏下賭資67萬元。2023年2月24日,裕隆對戰柏力力的例行賽,原先在第三節結束時,裕隆以72比54領先,但柯旻豪提醒比分差距太大後,第四節球員們紛紛出先反常動作,最終將比分控制於9分內,吳季穎獲利56萬,柯旻豪也贏得賭金,配合的球員則領取3000到5000元不等的茶水費。此案在歷經士林地院1年的審理以後,合議庭於今日宣判,柯旻豪7年、吳季穎2年緩刑5年,得易科罰金2萬,須向公庫支付20萬元、班霸5年2月。其餘周暐宸4年9月、吳祐任4年10月、陳品銓4年4月、邱忠博3年4月、李其恩1年8月緩刑4年、黃鉉閔4年9月、顏聞佐5年、黃品瑄1年、邱繼緯2年緩刑5年、邱廷昱1年緩刑2年、張曉悌8月、游舜翔9月緩刑2年。
獨/老婦悶殺癱瘓兒理由曝!法官動容求總統赦免 她悲嘆自己沒資格
八旬劉婦因年老重病,擔心不能繼續照顧癱瘓兒子故將其悶死被判2年半,合議庭建請總統特赦,總統府昨(11月13日)表示,將待司法程序完成後才會介入此案。劉婦的辯護律師杜俊謙表示,想要特赦可能也需要劉婦戰勝自己的心魔,因為劉婦一直覺得自己品格不夠高尚,沒有資格被特赦,令人十分痛心。杜俊謙律師表示,自己是在一審才接觸到這個案子,會承接此案是因為友人知道他過去在許多長照機構服務,所以才拜託他承接。杜俊謙律師指出,目前台灣已是超高齡社會,而就他來看,大部份的照顧現場都是中高齡人在照顧超高齡人,和照顧小孩不同,因為小孩長大以後會有為人父母的喜悅,但長照狀況只會繼續惡化。杜俊謙說,不過劉婦最讓他不捨的是,非常用心照顧兒子的她,卻沒辦法享受那個成長的喜悅,但劉婦卻依然悉心照料親生兒子半個世紀,連法官看到死者相驗照片都能看到兒子不僅身形和一般成年男子無異且衣著乾淨整齊,久臥在床卻完全沒有褥瘡等,深刻理解到劉婦一定是盡心盡力在照料,否則不可能是這個狀態。一審判決出爐劉婦被判2年半但合議庭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杜俊謙律師說道,一審時劉婦是被判殺人罪,本該是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卻減刑至2年半,相信法官其實也非常同情劉婦。此案目前上訴至二審,杜俊謙表示,希望可以進一步釐清死者當時是否已經不想活,劉婦只是幫助其自殺,如此刑度也可以有所不同,加上和一審一樣減刑2次的話,就可以不用去執行。所幸,這也是上次二審開庭時,法官在釐清的部份。杜俊謙律師在和被告一家互動時,得知當時被害人50年來活得非常痛苦,且全家都確診新冠肺炎,劉婦在思考以後,覺得如果是年邁的自己先走了,那他也一定會死,而且死得很痛苦,這也是全家人都同意的說法。特赦部分總統府昨日回應,待司法程序完成後才會介入此案。杜律師則表示,目前確實有機會可以同步來協助準備特赦,可是即便劉婦家人、律師、一審法官都覺得劉婦不一定要用坐牢的方式來懲罰自己,但她仍覺得自己有罪,只有品德高尚的人才能被特赦,所以這部分她還需要一些時間做思考。杜俊謙說,劉婦最讓他不捨的是,非常用心照顧兒子的她,卻沒辦法享受看見孩子成長的喜悅。(示意圖/Unsplash)
獨/八旬母心碎送癱兒「去媽祖那邊…」 辯護律師揭秘:本想一起走
八旬的劉姓婦人,親身照顧自己癱瘓在床的兒子半個世紀,最終因為全家罹患新冠肺炎,認為自己無力再照顧最終選擇將其殺害。一審判決出爐後,劉婦被判2年6月,但合議庭建請總統考慮對劉婦進行特赦。目前此案上訴二審,劉婦的辯護律師杜俊謙受訪表示,其實當時老婦在犯完行時,是想要自殺的,但因為親眼看著兒子死去打擊太大,導致其未能完成自殺。回顧整起事件,劉婦與兒子同住在北市松山區,孩子在出生幾個月後得了肺炎,兒子自此因小兒麻痺導致終生癱瘓,無法自己理生活,而劉婦也為母則強,一肩扛起照顧兒子的生活起居50年。直到2023年,當時正逢新冠疫情爆發,全家都陸續罹患了新冠肺炎。劉婦在隔離期間想到自己年事已高,且兒子的狀況未見起色,於同年的5月12日拿著裝有1萬元的紅包塞進兒子嘴巴,再用口水巾和膠帶纏繞他的口鼻導致其窒息死亡。不過杜俊謙律師還原,劉婦本來是想協助兒子自殺也和兒子一起走的,只是後來因為打擊太大且身心俱疲而頓時手足無措。回憶起當時全家都籠罩在新冠肺炎和死亡的恐懼下,劉婦和杜俊謙律師說,自己曾語帶心酸地和兒子說「媽媽送你去媽祖那邊比較快活」最終犯下此案。杜俊謙律師補充道,雖然孩子不能說話,但2個共同相處50年的人又怎會需要用言語溝通才能知道對方的需求。據杜俊謙律師所說,劉婦現在內心十分自責,其實她已經不想為自己辯解了,認為要判她什麼刑都可以,死刑也可以,並且外界要如何評價她的行為,其實她都已經不在乎了。杜律師心疼表示,劉婦確實是違法了,可是其實她的良心給她的懲罰已經非常大。目前此案上訴至二審中,而劉婦的身體狀況其實已經非常糟糕,不僅心臟裝了無數的支架,行動起來也非常不方便,若沒有必要其實基本上不會出門。每次來法院開庭時,都由她另2個兒子輪流攙扶她,畫面相當揪心。一審判老婦2年半,但法官建請總統特赦。(圖/本刊資料照)
賴總統看這裡!8旬母悶殺腦癱兒 法官悲判2年半建請特赦
台北79歲的老婦,因為兒子癱瘓在床,因此親身照顧50年,但在2023年確診新冠肺炎以後無力照顧,最終選擇親手把兒子殺害。一審判決出爐後,合議庭雖然判處該名老婦2年6月,但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仍因情狀顯可憫恕,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對老婦進行特赦。本案被害人為老婦兒子,其自幼罹患腦膜炎引發肺炎因小兒麻痺癱瘓在床並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平日無法自理生活。此案被告也為母則強,一肩扛起照料兒子的生活起居至少50年,即使自己的身體已經年邁,仍對自己的親生兒子不離不棄。不過事件的轉折在2023年,年事已高的老婦身體已大不如前,況且當時正逢新冠疫情大爆發,老婦不幸確診新冠肺炎,最終必須獨自隔離。在隔離期間,老婦思索到自己年長,且孩子的身體歷經50多年也未見起色,在悲傷與無奈的交織下感到心力交瘁而萌生殺意。犯案當天,老婦透過口水巾摀住兒子的口鼻,並用事先購買的膠帶纏繞封死讓其窒息身亡,犯下此案後老婦在家中陽台痛哭失聲,被家中的外籍看護發現並通知家屬和報案以後,全案才交由檢警處理。台北地院認為,老婦行為已經構成殺人罪,但考量到其符合自首要件且情狀顯可憫恕,最終減刑並判處老婦2年6月。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於判決書中提到,老婦悉心照顧沒有自理能力的孩子50年,且從相驗照片中,可以看到兒子不僅身形和一般成年男子無異且衣著乾淨整齊,甚至久臥在床的他全身上下完全沒有褥瘡等,可見老婦是盡心盡力在照料。審判長歐陽儀、法官趙書郁、蕭淳伊也在判決書提到「一般願意長期照顧無法自理生活的親人的人,本來就是基於對親人的愛與奉獻心,方能堅持下去,然而,奉獻和付出彷彿必須永無止境,終於導致照顧者的身心在年邁及病痛雙重打擊下再也支持不下去,因而在絕望下決定對被照顧者痛下殺手的情況,恐怕已不是刑罰有辦法去遏止或處理的情形」並建請總統,考慮依赦免法規定對被告特赦。據了解,目前此案上訴至二審階段,昨日二審開庭時,法官問道該名老婦被害人平時該如何表達上廁所及吃東西的需求時,這名老婦回答道,兒子平時只能用眼睛看人,只會聽無法說話,平均一天要餵他吃4餐,因為他餓了也不會說,要等他家人發現他身體癱軟,才會知道,令人相當為之動容。
高虹安貪汙案二審12月宣判 若無罪可復職牽動新竹市長選局
遭停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擔任立委時涉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一審重判7年4月,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將在12月16日宣判,如果合議庭認為她挪用的費用不是「薪水或公款」,不構成貪汙罪、逆轉改判,高虹安可復職,也將影響藍綠白在明年新竹市長選舉的布局。高虹安當年被民眾黨納入不分區立委並順利當選,民國111年選上新竹市長。112年她涉詐領助理費遭起訴,隔年一審判刑7年4個月並宣告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依法停職,高虹安在一審判決公布後也退出民眾黨。日前高院進行言詞辯論,高虹安出庭答辯說,全國有關詐領助理費相關判決達200多筆,不但法律適用不明確,也有爭議。高強調,她沒有用人頭詐領助理費,這些助理確實有加班賣命又認真,助理提出其他立委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她予以採用,這制度並非她發明,零用金更不是她的小金庫。她說自己沒有貪汙,沒任何一毛錢進她口袋,個人支付的費用早已超出被認定的貪汙金額,請求判決無罪;律師則表示,合議庭如果認為高不成立貪汙罪但構成偽造文書罪,請求判處易科罰金之刑,以免影響她從政之路。這起官司不僅牽動明年底的縣市長大選,且攸關立委助理費的法律見解該如何定義,對高虹安而言更具關鍵性。因為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停職,由副縣市長代理,但假如二審改判無罪,在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也就是說,高院在12月16日宣判時,一旦不認定高虹安觸犯貪汙重罪,她可望復職、回歸市長職務。
南投檢傳訊男警「X棒給我看一下」慘了! 懲戒法院拔原職轉檢事務官
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王元隆在辦案期間認識1名男警,並多次撫摸其大腿內側以及傳送騷擾訊息,包括「陪我去泡溫泉」、「肉X給我看一下」等,另該名男警感到不適以及驚慌後提告。南投地檢署以依性騷擾防制法起訴外,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也於今(11月7日)火速免除其檢察官職務,轉任至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即日起停止其檢察官職務,可上訴。司法官班38期結業的王元隆雖喪偶但有1子,去年因偵辦毒品案件,結識了1名男警,隨後多次傳送含有性暗示的訊息,包括「好想去泡溫泉,陪我去」、「肉X給我看一下」「如果願意的話以後案子隨你發揮」等,並兩度在南投地檢署檢察官研究室內,觸摸男警大腿以及背部。事後,男警忍無可忍決定提告,南投地檢署也旋即分案調查。雖然調查期間,王元隆否認犯行,並表示警方是因被得罪才挾怨報復,但經過檢方查扣手機簡訊等紀錄以後,檢方也於去年的5月對王元隆提起公訴,最後案件因男警接受賠償及道歉撤回,但全案仍交給檢察官評鑑委員會,最後決議將期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議處。職務法庭於今日作出判決,合議庭認為王元隆的行為損害檢察官形象,有違職務倫理,因此將他免除檢察官職務,轉任台中地檢署檢察事務官,並於即日起停止王元隆執行檢察官的職務。
陸配溺殺2女遭判16年半! 台北地院判決理由曝光
簡姓陸配去年(2024)與公婆爭吵後,帶著僅有10歲與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碧潭,並以拍照為由將她們騙入水中導致其雙雙溺斃,台北地檢署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起訴簡女。台北地院國民法官專庭則於10月28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並於今(11月3日)下午2時30分宣判,處簡女16年6月有期徒刑,可上訴。合議庭認為,簡姓陸配確有成年人故意殺害兒童之犯行,雖被告犯後有自首行為,但考量到被告乃出於報復心而為本案犯行,利用子女信任使2女進入碧潭後,因為不諳水性及身高不足而溺斃,造成家庭結構破裂,犯行惡性重大且危害甚鉅,然審酌被告因受左眼失明、患有身心疾病、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性高等情,判決被告有期徒刑16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案發當天,簡女因為提出想搬出去住而和白男發生爭執,事後白男離家工作以後,簡女忍不住向公婆發怒,並摔碗盤洩憤。當時只有公公用閩南語回應,而婆婆則用手機錄影,並將過程傳給小姑。爭吵過後,簡女帶著護照、印章、健保卡、身分證和女兒一同出門,最終將自己分別只有10歲、9歲的女兒溺斃在碧潭。
鄰居鞋櫃占公區 新北男半夜報復偷藏12雙鞋「只留單腳」遭判強制罪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同棟大樓鄰居長期將鞋櫃擺放在屋外占用公共空間,多次勸說無效後氣憤難平,竟趁半夜將鞋櫃內12雙鞋子各取走一隻藏起。黃男事後被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但他不服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定,黃男並非為竊取所有,而是以報復手段妨害他人使用權,構成強制罪,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根據判決書,黃男為新北市新店區某集合住宅7樓住戶,不滿同棟1樓住戶長期將鞋櫃擺設在屋外,認為對方佔用集合住宅公共空間。2025年3月21日凌晨1時33分許,黃男明知對方隨時可能外出穿用放置鞋櫃之鞋靴,仍基於強制犯意,在未徵得同意下,將對方鞋櫃內成雙擺放的各式鞋靴各取走「單腳」。遭拿走的鞋包括TIMBERLAND黑鞋、LOWA靴子、CAMPER皮鞋、MERRELL登山鞋、CROCS拖鞋等共12隻,之後全被藏放於大樓外圍牆旁樹林中。翌日,1樓住戶外出時發現所有鞋子只剩單腳,遂報警處理。警方調取監視器錄影畫面後循線查獲黃男,並在樹林處發現其中5隻鞋子,其餘7隻已不知去向。一審簡易庭原依竊盜罪判處黃男拘役20日,黃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男取走成雙鞋靴各1隻的行為,使這些鞋子無法發揮正常功能使用,也無交易價值,難以認定其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法院指出,黃男此舉係基於對鄰居的報復心理,並非出於不法所有目的。其行為雖屬對物強暴,但已足以妨害被害人使用鞋子的權利,造成被害人發現鞋子消失後的擔憂及震撼,構成強制罪。審理過程中,黃男坦承犯行並表達與告訴人和解賠償的意願,但告訴人經法院通知未到庭,致未達成和解。法院審酌黃男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態度等情狀,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庭上認罪!陸配狠心溺斃2幼女 審判長諭知將於這日宣判
陸配簡女2024年7月2日在和婆婆爭吵以後,帶著10歲、9歲的女兒來到新店的碧潭,稱拍照讓2女雙雙落水溺斃,自己卻離開現場。台北地檢署去年起訴簡女,並建請法官加重其刑。台北地院讓國民法官參與此案審判,今(10月28日)為此次密集審理的第一天,預計將於11月3日宣判。簡女透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委任3名律師,其中一位為柯文哲京華城案的委任律師蕭奕弘,雖然今天庭期和晶華成案撞期,但蕭奕弘已經提早向合議庭請假,為簡女進行辯護。而今日簡女也在庭上坦承犯罪說道「我承認我犯罪」,而蕭奕弘也當庭表示簡女已經深感悔悟,對檢察官所起訴的事實不爭執,表示每件悲劇的發生都會有其原因所在,接下來3天的密集審理,將協助法院知悉簡女犯行的前因後果,給予其最妥適的處罰。由於簡女已經當庭認罪,因此本案的審理將會聚焦於「罪責」以及「科刑」2大重點,並探究為何簡女會犯下此種行為。此案將會由萬芳醫院精神科主治醫師吳佳慶出庭作證,幫助法官了解簡女受刑能力,而吳佳慶也是簡女精神鑑定、量刑鑑定小組的召集人。此案將於今日開始連續密集審理3日,而今日開庭期間審判長廖棣儀也諭知,本案將會暫定於11月3日下午2時進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