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書
」 偷拍 針孔 醫美 愛爾麗 護理師
水泥屍救女3/姊弟受虐!社會局瞞媽媽 竟「委託監護」前科犯
稚子何辜!「水泥封屍案」兇嫌張芳馨的兒女,因父親失蹤、母親服刑,經新北市社會局安排,將這對姊弟的監護權暫時委託給一名男子王家舜,但他曾有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前科,張芳馨事前不知這段黑歷史,配合社會局簽下委託監護同意書。後來的發展顯示所託非人,小姊弟由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市府曾5度獲報疑似家暴案,當張芳馨透過律師申請調閱家防中心調查紀錄、社工評估報告等資料時,社會局卻不願提供,對於小姊弟離開王家舜之後才鬆口說出自己的遭遇,還告訴法院因為孩子沒先說所以無法提供協助,法官在判決書上重批社會局一味隱瞞資訊、未盡責協助媽媽及早發現孩子受虐。本刊調查,王家舜曾以壇主身分,收一名未成年的林姓女子當乾女兒,但他帶乾女兒出雙入對,還上旅館開房間,發生婚外情2年後,元配對林姓女子以及她母親提告求償50萬,判賠8萬元。林姓女子也以官司回擊,告元配傳簡訊恐嚇,法院判刑3月、緩刑2年;她還告王家舜拍下兩人發生性行為的畫面,但事發時她還沒滿18歲,法院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判8個月、緩刑3年。張芳馨對王家舜其實不熟,也不是主動找他代為照顧小孩,只知道丈夫失蹤前,曾帶小孩搬進他家,透過社會局協調,才決定將監護權委託給他,後來輾轉獲知王家舜有前科,而且是觸犯兒少條例,似乎不太適合擔任監護人,已在2025年3月廢止委託監護,另外安置兒女。北高行審理期間,社會局解釋為何拒給文件,因為張芳馨要調取的資料包括小孩怎麼安排生活、社工的處遇評估,攸關未成年子女隱私,應取得小孩同意,不可藉由親權行使的名義侵犯隱私。社會局主張,社工在本案開完準備庭之後,有問過張芳馨的小孩,他們都反對媽媽調閱檔案,法官做出決定前,應傳喚張芳馨的孩子到庭表示意見。張芳馨委任律師李晏榕(圖/報系資料照)張芳馨的委任律師李晏榕庭上陳述,她帶兩個小孩去桃園女子監獄看媽媽,其實孩子也希望看到自己的資料,新北市社會局聲稱兒少資料必須保密,但需要對法定代理人也保密嗎?李晏榕還告訴法官,孩子離開王家舜之後「什麼都說了」、「說了非常多的事情」,之前會說不想接觸媽媽、不想讓媽媽調資料是「他們生存的策略」,要等到出來安全後才會講實情。李晏榕轉述孩子的委屈,在王家舜擔任監護人期間,他們有3年睡在地上,這是不是因為是受刑人的小孩,「所以社會局便宜行事把小孩委託給連學校社工都覺得不適宜的人照顧,然後擔心原告究責?」李晏榕強調張芳馨無意對社會局究責,她很開心見到子女,不過孩子對於有些事情是不便說出口的,還是得藉由社會局提供相關紀錄,才能進一步了解這幾年發生什麼事。社會局透過委任律師表達,孩子另行安置後才講出一些原本沒說的事情,如果當初孩子有講,社工會有不同處置;關於王家舜疑似不當對待孩子的行為,社會局一得知就啟動司法介入並提供相關協助,不過「前提必須建立在孩子要先說」。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遭法官批評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圖/報系資料照)法官批評新北市社會局一味以孩子隱私拒絕提供資訊,實際上是社會局未盡責幫助張芳馨有效行使親權,導致她得不到充分的訊息,也錯過提早終止委託監護的時機,難以察覺小孩長期以來受到傷害。判決中還打臉社會局,孩子接受王家舜照顧期間,曾5度通報受虐,社會局明知張芳馨正在服刑,不可能是媽媽施暴,應該告知媽媽有這些狀況,再一起商量怎麼做對小孩最好,社會局卻辯稱家長是他們要查察監督的對象,這是誤解法律,社會局沒有權力排除張芳馨以母親身分決定如何維護小孩的權益。新北市社會局回應本刊,本案案母入獄時,社會局介入協助,當時兩個孩子就讀小學,因需兼顧姊弟意願,當時社工與姊弟會談,姊弟表達不想被安置,又兩人已與案父友人一家共同生活一年多,也表達喜歡這個環境,當時社工評估照顧狀況穩定,就尊重姊弟意願,非判決書所言由社會局居中協調安排住所。關於姊弟受照顧狀況,社會局表示社工持續追蹤,渠等在留養人家中的生活適應良好,另有關生活中曾發生不當對待議題,社會局也介入輔導服務。
具俊曄爆未放棄大S遺產!下周調解登場 再傳爭取子女繼承權益
大S(徐熙媛)辭世一年多後,遺產分配問題再傳新進展。外界原先盛傳丈夫具俊曄已放棄繼承權,不過根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具俊曄並未正式拋棄依法可主張的權益,雙方預計將於下周透過律師進入調解程序,遺產分配爭議恐再掀波瀾。大S離世後,遺產處理與家人後續安排一直備受關注,期間也出現不少傳聞。包括先前有消息稱具俊曄已放棄繼承生前居住的「台北信義」豪宅,但後續又有爆料指出,他並非自願放棄,而是在徐家協調下搬離原住所,另行租屋居住,相關說法始終未獲當事人證實。此外,近期再有消息指出,S媽曾希望具俊曄簽署放棄繼承大S遺產的文件,據傳相關同意書由許雅鈞熟悉法律事務的妹妹協助擬定。不過,隨著調解程序即將展開,也代表具俊曄並未完成放棄繼承程序,相關傳聞與實際法律狀況出現落差。據了解,下周的調解將由雙方律師代表出席,除釐清遺產分配方式外,市場也傳出具俊曄將主張自身權益,甚至涉及大S與前夫汪小菲兩名未成年子女所繼承的三分之二遺產,因此引發各界高度關注。不過,目前相關主張仍待調解程序確認,最終結果尚未定案。事實上,汪小菲方面先前曾發布五點聲明,說明兩名未成年子女依法繼承三分之二遺產,並已設立信託專戶管理;至於具俊曄依法可繼承的三分之一遺產,則尊重其自行規劃與處置。截至目前,大S遺產仍在清算程序中,相關法律程序尚未全部完成。針對外傳具俊曄未放棄繼承,並將於調解中爭取更多遺產權益一事,報導指出,具俊曄委任律師仍未有回應,因此相關內容仍有待當事人或法院程序進一步釐清。
薪灰意冷2/害護理師「心死」換工作 知名診所竟是慣老闆連遭開罰
台北市大直知名「佳恩診所」驚傳惡劣壓榨勞工!該診所遭控以「職前訓練」為幌子,長期對護理師進行薪資剝削,不僅拒給正職薪水、片面降薪,甚至連勞健保都未依法投保,受害護理師小美和小文進而提告並獲判賠,診所卻持續上訴、猶如追殺,該診所也因違反多項勞基法規定,遭台北市勞動局連開三罰,累計罰鍰達8萬元。據了解,小文為護理科系畢業生,且已實習完成並通過國家考試,具備護理師執照,她113年入職大直佳恩,不到一個月就被診所以「未通過考核」為由解雇。小文入職時,雙方約好月薪為4萬2000元,但在小文被資遣後,診所又以「訓練期間考核不通過」為由,改成以時薪185元計算出勤時數,僅願支付簽約金2萬2716 元,小文聞言強烈抗議,拒絕簽署簽約金收據,診所竟兩手一攤、乾脆一分不付,雙方因而對簿公堂。在法庭上,主所主張「無正式護理人員工作經驗」,雙方約定須完成職前訓練課程且成績通過審查標準後才簽署勞動契約,且小文在訓練期間學習態度消極,具上述理由,診所應得解雇該護理師。法院則認為,雙方的「職前訓練同意書」足以成立勞動契約關係,且小文實際有從事專業護理工作,但小文所提雙方有約定月薪4萬2,000 元的部分無證據,最後判決診所共需給予小文薪資2萬8675元、資遣費1,178 元及健保費給付差額204元,共3萬57元,診所不服提上訴但被法院駁回。大直佳恩診所在在114年至115年6月3度違法,遭台北市勞工局開罰。(圖/本刊影音組)根據勞動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資料可發現,大直佳恩診所在114年至115年6月,因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工資未依法給付給勞工、勞工與雇主雙方議定之工資低於最低工資共三項原因,被台北市政府勞動局開罰共8萬元,可見診所出現勞資爭議並非個案,行徑猶如慣老闆。小美向本刊提供與診所的對話紀錄,指出診所常質疑她的護理能力。(圖/本刊影音組)而小美一審勝訴,法官認為大直佳恩該賠償薪水,診所卻提出上訴,法律訴訟如今仍在進行中,小美6月23日為此案再度出庭,並表示診所的誇張行徑讓她對護理師的就業環境感到失望,現已決定放棄護理理想另找工作,只盼醫界能善待護理師,別讓更多人跟她一樣心碎離開。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薪灰意冷1/大直知名診所假職訓、真壓榨 欠薪不付還追殺北漂護理師崩潰
台北市中山區大直佳恩診所在當地經營十多年,主打提供優質醫療服務,還號稱給予員工良好福利,該診所前護理師小美(化名)卻控訴,診所只給她月薪2萬2000元,還「假職訓、真壓榨」,以小美未通過職前訓練考核為由,在她離職時拒發薪資,即使台北地方法院判決診所應給付9405元,診所仍不服提起上訴,追殺行徑讓小美幾乎崩潰、飽受煎熬,案發到現在仍在接受身心治療。小美從大直佳恩離職一年多,至今仍討不回應得的薪資,更因法律訴訟而身心俱疲。(圖/影音組攝)6月23日上午,小美現身台北地方法院,為了討回自己血汗錢出庭,她受訪時面容憔悴、身心俱疲,沒想到自己認真工作竟換來昔日東家的追殺,狂瘦8公斤仍拿不回自己應得的薪資,接下來的法律訴訟更是遙遙無期。小美2年前從護專畢業,拿到護理師執照後先進入其他醫院工作。而她懷抱著北漂憧憬,獨自一人離鄉背井到台北,原本打算半工半讀,之後再往醫美診所發展,也期盼能將薪水寄回家鄉貼補家用,赴北後的第一份工作卻成為她的惡夢。大直佳恩診所「假培訓、真壓榨」,以職前訓練同意書規避勞基法。(圖/受訪者提供)小美回憶,她在2025年4月入職,雙方約定2萬2000元月薪,並得配合診所排班,診所還要求她簽下「職前訓練同意書」,小美原以為是培訓美意,這份文件最終卻成為另類「賣身契」。「我向學姊打招呼,卻被罵說不要嘻皮笑臉、來這裡就是要聽她的。」小美說,她在大直佳恩先後任職半個月,要負責打針、抽血、操作心電圖、整理病例、管理藥品,期間卻屢遭學姊惡言相向、刻意針對,她也在一連串的壓力下開始失眠、沮喪,最終求助身心科,在走投無路下選擇離職,卻被診所以「已簽下訓練同意書」為由,拒絕給付基本工資。這份「職前訓練同意書」上寫著「倘經過六週仍無法通過診所考核,則無法錄用為正式員工,屆時亦無訓練津貼簽約獎金」、「訓練期間無提供勞務、非正式員工,無投勞健保」等語,診所因而主張小美未通過考核,所以雙方無契約關係,且反控護理師有技術錯誤,小美不應向診所請求薪資。「診所為了不給我應得的薪水,一直在說謊。」小美稱,診所認定她無法護理專業技能,但她在診所這7天有提供護理方面的勞務,且抽血、肌肉注射等事項皆已在護理師資格考試中通過,且同意書中明訂「薪資為月薪2萬2000元」等語,如今診所卻連這7天的勞動報酬都不願意給付。而小美試圖與診所溝通討回薪水,卻被診所冷言拒絕,小美一氣之下傳訊息給診所院長妻子,也就是診所護理師督導長,稱「我有法官律師檢察官的人……要不要我幫你報警?」,對方卻拿著這個訊息控告小美恐嚇,檢察官認為小美這些訊息與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不合,且無其他證據足認小美有何恐嚇危害安全犯行,給予不起訴處分。「診所完全沒把勞基法放在眼裡,台灣護理師不應該是免費勞工。」小美氣憤表示,診所在她離職後才說沒有薪水,她如今在心灰意冷下已決定轉行,只盼護理師能夠得到尊重,別讓慣老闆再踐踏大家的專業和尊嚴。記者致電診所,診所接電人員表示診所對此事不予回應。
鄭英耀請假卻現身彰化校園 葉元之諷:老師權益比不上民進黨選情
立法院29日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討論校事會議相關辦法等修正法案,國民黨立委葉元之發文指控教育部長鄭英耀以身體不適為由向議會請假,人卻現身彰化,與民進黨彰化縣長參選人陳素月考察。近期教育議題常成為輿論關注焦點。針對校事會議的修正方針,國民黨團認為教育部應改正或廢止部分規範,但民進黨黨團拒絕簽署不復議同意書,讓教委會無法繼續審查。葉元之29日發文表示,校事會議的爭議讓老師們感到心寒,也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但鄭英耀似乎不在意這民怨四起的爭議,還以身體不適為由請假,實則到彰化幫陳素月顧選情,怒斥老師及學生的權益都沒有民進黨的選情來的重要。鄭英耀29日針對校事會議的爭議做出回應,他指出今年1月藉由教文會的支持,已全面排除校事會議的不具名檢舉機制,新制實施後,第一時間即有效去除對老師的不實指控,讓校事會議能針對需要介入的教育問題做審查。
批綠拒簽不復議同意書導致無法審查 羅智強:民進黨對不起全國老師
「民進黨拒簽不復議同意書 校事會議辦法無法審查」,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29)日表示,「民進黨對不起全國老師」,今天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原本要審查「校事會議」的相關辦法,國民黨的主張就是透過今天教文委員會的討論,立法院能正式決議,通知教育部對於校事會議新制,要在期限內改正或廢止。羅智強指出,不過很遺憾的,因為今天要審查「校事會議」辦法,必須三黨都簽署不復議同意書,國民黨、民眾黨都已簽署,民進黨卻是已讀不回到最後一刻,今早表態拒絕簽署,導致無法審查。羅智強強調,教權不彰,老師面臨濫訴、被調查的恐懼,身心俱疲到離場,甚至成為社會事件,不僅傷害老師,更衝擊我們的教育與學生受教品質。羅智強提到,其中,校事會議新制的上路,仍存在許多機制上的失誤,包括「會前會」成為辦案現場、投訴開後門、行政超量等,都仍無法解決老師的困境,甚至增加壓力。羅智強表示,不解為何民進黨一邊說支持改革,一邊又透過議事程序杯葛審查,嘴巴說支持、開會就沒收!他希望民進黨能真正手口如一,用行動支持教育,而不是看到在野就杯葛,不是為了政治攻防、大玩雙面政治,結果卻是犧牲了老師與學生。
空姐好慘2/高大成:醫學中心疑怕得罪同行 維格曾賣違法線材遭判刑後被高院改判免訴
空姐珍妮(化名)到維格醫美診所「雷射美白」造成皮膚起水泡、潰爛、掉肉,但醫好珍妮的某醫學中心卻拒絕開立診斷書,證明她是「灼傷」,對此,律師許哲維表示,珍妮的傷勢與雷射療程有「時間的緊密性」與因果關係,知名法醫高大成則表示,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該醫學中心可能怕得罪同行,不肯說實話。幫珍妮治療的醫學中心傳訊息表示無法再診斷證明寫「灼傷」二字。(圖/讀者提供)律師許哲維指出,維格診所恐涉及「過失傷害」,他進一步解釋,該診所的雷射療程,造成珍妮(化名)被雷射過的部位起水泡、紅腫、脫皮、紫斑、掉肉,這是「典型傷勢」,其醫療行為對患者造成對身體的傷害,先不論責任歸屬,的確存在因果關係。其次,維格的療程與患者珍妮受傷有「時間的緊密性」,她剛做完療程,當月就出事,而期間也無其他外力造成侵入性的傷害,合理推論,就是雷射「高溫、高能注入顏料」的醫療過程操作不當,造成患者身體傷害。名法醫高大成研判,空姐傷口恢復期太久了,再加上沒有新創傷,合理推論是雷射造成的灼傷。(圖/林慶祥攝)知名法醫高大成博士看了珍妮傷勢照片,直接指出,此傷口應該是雷射療程造成的,第一、若有新創傷,會造成患部週邊出血、挫傷、瘀青,但珍妮的膝蓋、大腿等處並沒有,可見除了雷射之外,沒有其他的外力傷害。其次,珍妮雷射術後傷勢,恢復時間過程,通常一個禮拜,體質較差,或術後治療不到位,頂多也兩個禮拜就會好,她拖了一、兩個月,還抽血萃取自己細胞注入治療,顯然是雷射療程造成灼傷。至於該醫學中心為何不敢寫「灼傷」,高大成笑著說:「起水泡、紅腫、潰爛這些傷口的徵狀,就是灼傷造成,皮膚科醫師一眼就可以看出,不寫發生這些徵狀造成的原因,當然是因為珍妮就醫時,已經距離雷射受傷有段時間,所以後續接手的醫師可以推託,但最主要,還是怕得罪同行」。高大成建議,遇到這類醫療糾紛,最好從一發現不對勁就拍攝傷口,留下完整治療過程的照片,可供專業鑑定;其次,如果涉及治療的醫師不願意開立證明,可以到醫師公會的醫療糾紛小組尋求協助,相信會比個別醫療院所公正、客觀,也比衛生局權威、專業。事實上,維格診所並非第一次發生醫療糾紛,這家全國連鎖的醫美體系,2017年因為使用韓國進口未經核准的拉皮、隆鼻線材,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藥事法》起訴。2020年台北地院判處診所負責人林明德「過失而販賣未經核准擅自輸入之醫療器材」,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可易科罰金;未扣案之犯罪所得新臺幣281萬沒收。判決書指出,林銘德於2012年6月27日起至216年2月18日間,於維格診所之官方網頁中刊登「4D埋線隆鼻MISKO」之廣告,並向羅比珍妮公司或新健公司購買MISKO埋線1816條、MISJU埋線900條,以每件MISKO隆鼻手術4萬元、MISJU拉皮手術5萬至8萬元之價格,聘任不知情的吳姓醫師,醫師為W姓等10名女客戶施作MISKO隆鼻或MISJU拉皮手術。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2026年7月1日更新當事人林銘德委由律師來函聲明:當事人所涉違反藥事法一案,因臺灣高等法院撤銷原判決而免訴確定,並無遭判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及沒收新台幣281萬元,維格診所更無賣違法線材而遭判刑。編按:醫療器材管理法第83條規定:自本法施行之日起,醫療器材之管理,應適用本法之規定,藥事法有關醫療器材管理法之規定,不再適用。高等法院認為,藥事法第84條立法理由針對因過失販賣、供應等未經核准之醫療器材係處以刑事罰,然考量該過失行為之倫理可歸責性較低,實務上多予被告得易科罰金之判決,復考量刑罰謙抑性,爰認以行政罰究責即為已足。
空姐好慘1/雷射美白竟灼傷潰爛! 求償竟遭「醫醫相護」
空姐珍妮(化名)指控「維格醫美診所」台中市惠來店,為她進行「雷射美白」療程,造成灼傷卻死不承認,延誤治療,害她到某醫學中心求診,還花了二十多萬才治好傷口,但維格診所不承認醫療疏失,而醫學中心明知道是灼傷,卻堅持診斷書只能寫起水泡、潰爛、紅腫等患處徵候,在「醫醫相護」情形下,珍妮的求償之路前方一片陰霾。維格診所在珍妮術後出問題,LINE了一個小孩頭部血管打染料的照片,表示一切正常。(圖/讀者提供)珍妮表示,她曾經到「維格診所」做過臉部美白雷射,當時感覺挺好的,於是去年六月再度到「維格」做膝蓋、大腿的美白;當時林姓主治醫師告訴她:「打完雷射,會有一週左右出現瘀青,那是正常的術後現象,不用怕」。問題來了!珍妮術後不只瘀青,還紅腫、起水泡,甚至患部潰爛,打開繃帶後,竟然掉了一塊肉,黏在紗布上,相當噁心。珍妮說,上次並不是林醫師為她做雷射治療,也沒那麼疼,她嚇了一大跳,趕緊回維格求診。沒想到「維格」的醫護人員竟然堅持「這樣的情形是正常的」,只給她治療瘀青的藥膏。珍妮說,在「維格」治療期間,該診所醫師總是「以不變應萬變」,不管她傷口如何惡化,都說是「術後正常現象」,甚至有一次還LINE了一張小孩頭部做雷射後紅腫的照片給她,表示紅腫也是正常,人家還比她嚴重呢!珍妮強調:「錢是維格在賺,身體是自己的」,她決定到台中市某醫學中心兼教學醫院治療她的傷口,醫師私下表示,這是嚴重灼傷,而且為了盡量不留下疤痕,珍妮花大錢做「PTP療程」,她解釋,那是一種抽患者自身的血,萃取細胞,打入患部,促使灼傷部位滋長新的皮膚與嫩肉,雖然昂貴,但有效,珍妮前後花了二十多萬治療灼傷。維格表示雷射後瘀青一個禮拜是正常,但珍妮腿部嚴重潰爛、紅腫、起水泡,相當嚴重。(圖/讀者提供)可是,為了求償,珍妮請醫學中心醫師開診斷書,證明因雷射治療受到灼傷,這時,醫師不願意,表示:「妳是受傷後一個多月才來我們這邊治療的,我不能寫當初你受傷的原因及傷勢,只能寫妳到我們這邊時患部的實際受傷情形,包括起水泡、紅腫、紫斑、潰爛…等」。一位不願具名的皮膚科醫師說:「連醫學院的學生都知道,起水泡就是二度灼傷,這是常識,醫院不寫,可能因為接手時,距離受傷有斷時間了,不願意負責任,其次,很明顯該醫院醫師不願得罪同行」。珍妮說,她最氣的是「維格」,在檢察官開偵查庭時公然說謊,她明明換過藥,也請「維格」正視傷勢,給予積極的治療,她願意多花錢,但「維格」卻堅稱是她不願意換藥,不願意配合治療。珍妮強調,當你對這家診所以經失去信心,對方一味粉飾太平,堅稱是正常術後情形,你怎麼會傻傻繼續給他治,當然得換到大醫院,否則拖到無法治療,痛苦的還是自己」。目前,珍妮已經提出「過失傷害」傷害刑事告訴,檢察官要求兩造調解,而她的要求很合理,就是七萬多的雷射美白費用全額退款,並幫她支付在醫學中心治療灼傷的二十多萬,但後者「維格」堅稱無過失而不願意支付,正僵持著。維格醫美診所透過律師表示,該診所有告知醫療風險,且使用主管機關核准之醫療儀器與藥物,經患者簽署同意書,始做雷射,無患者指控之情形。其次,雷射療程後之外觀與恢復期,雖經醫師術前告知,仍可能與患者預期不同而有誤會,非該診所樂見。然患者術後有不適或疑慮,該診所均秉持責任態度,提供後續照護,但不知為何患者第一次回診時,拒絕診所護理,且拒絕再回診;該診所強調,將會持續與患者聯繫,期取得雙方共識。
病人心跳停止「未立刻撤呼吸器」! 醫1暖舉留家屬最後道別:替愛留時間
「病人已經離開了,但老師要我們不要關呼吸器。」神經外科醫師李政穎分享,多年前曾有位病人離開人世後,主治醫師要求將呼吸器持續供氧,讓病人維持原樣,使其趕赴醫院的兒子能夠完成對父親的最後一次道別,而這段經歷也讓他不禁感嘆是「替愛留下最後一點時間」。李政穎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當時他還在當住院醫師時,遇到有位中年男性因創傷合併多重腦出血被送進加護病房,到院時病況已非常嚴重、預後極差,向其遠在國外工作的兒子解釋病情後,對方決定尊重父親的意願,不接受手術治療,並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李政穎提到,病人兒子約定抵達前30分鐘,病人的血壓、心跳與血氧開始斷崖式下跌,心電圖也很快地化成一條直線,主治醫師完成死亡判定,宣讀了死亡時間,並輕聲向在場護理師、住院醫師告知「在家屬進來前,把警報聲解除」、「生命監測器螢幕關掉」、「呼吸器先維持供氧」。李政穎回憶,幾分鐘後病人兒子衝進病房,握著父親的手說了很多話,包括道謝、道歉,還有來不及在平常說出口的愛,由於呼吸器仍規律地送著氣,讓病人胸口輕輕起伏,而這位父親也等到了他的兒子回來。後來,病人兒子紅著眼眶問道「醫師,我爸爸知道我回來了吧?」主治醫師則輕拍對方的肩膀回答「知道,他一定知道的」。李政穎表示,即使過了很多年,他依然記得那面黑掉的螢幕「身為醫師,很多時候我們無法決定生命的長度,但有時候,我們能做的,是在生命已經走到終點之後,替愛留下最後一點時間。」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醫生人性的一個處置,平撫了病人和家屬最不能接受的遺憾」、「黑屏卻讓病房多了溫度」、「至少沒讓活著的有遺憾」、「呼吸器沒關是要家屬認為她還有最後一口氣在」、「醫學是大愛,生命儀器停了,但患者會等到親人撐到最后,耳朵聽得到」、「會的,他爸爸一定知道他回來了,人去世時最後消失的感官是聽覺與觸覺」、「好大一顆洋蔥」、「把愛留下最後一點思念和安慰,又何妨」。
「每年都想偷偷動員學生?」網炸鍋 教育部駁戰場傳言
一份「116年度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近日在網路引發熱議。由於社群平台流傳相關計畫截圖,部分網友質疑政府有意將學生納入戰時動員體系,甚至聲稱未成年學生未來可能被送上戰場,還有人批評政府「每年都想偷偷動員學生」。相關說法持續發酵後,教育部13日再度發布聲明澄清,強調計畫內容與軍事動員無關,也沒有任何將學生納入軍事作戰、軍事訓練或軍警勤務的規畫,更不可能規畫讓學生上戰場。據了解,爭議起因於網路流傳的「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文件截圖。內容顯示有技職學校於6月11日在官網公告相關計畫,不過該公告隨後已被撤下。由於文件中出現「動員」、「戒備」等字眼,引發部分網友聯想與戰時徵調有關,進而質疑政府正逐步將學生納入動員系統,相關話題迅速在社群平台擴散。對此,教育部表示,「學校青年服勤動員準備分類計畫」是依據內政部「人力動員準備方案」訂定,主要透過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演練及相關教育訓練,協助學生建立防災避難、急救、自救及互助等基本知能,提升校園安全及災害應變能力。相關協助事項以避難引導、社區關懷、公共服務及行政支援為主,計畫內容也已明確排除軍警單位勤務,因此不涉及軍事作戰、軍事訓練或軍警勤務。針對外界關注的「學生造冊動員」與「簽署同意書」問題,教育部也提出說明。教育部指出,早在2023年3月3日即停止建置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青年服勤資料,並於2024年10月17日停止使用青年服勤同意書。目前計畫並未要求學校建立學生名冊,也未要求學生填寫或簽署任何同意文件,因此網路流傳的相關說法與現行制度並不相符。此外,部分民眾發現計畫內容提及「國軍二級戒備」及「國軍一級加強戒備」等文字,進一步引發質疑。教育部解釋,相關內容是自115年度起配合中央整體應變機制及相關規範所進行的用語調整,主要目的是配合城鎮韌性演習及災害應變規畫,驗證地方政府行政協調、安全應變及資源整合流程,並非要求學生參與任何軍事行動。教育部強調,青年服勤計畫的核心目標始終是強化防災教育、校園安全與緊急應變能力,與戰時動員或學生上戰場完全無關,呼籲外界勿以訛傳訛,避免錯誤訊息持續擴散。
老屋想解套1/桃園蘆竹旺族內戰! 鐵皮古宅竟成歷史建築
桃園市蘆竹區慎德居見證林氏家族開墾歷史,2019年被桃園市政府文化局列為歷史建築,但管理人長年疏於整理,導致慎德居滿是雜物、蛛網遍布,漏水的屋頂還以鐵皮覆蓋,且慎德居坐落土地為林德光祭祀公業所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控訴,該建築佔用祭祀公業土地一世紀,十多年前打官司要求還地並勝訴,建物所有人竟將其申請為歷史建築,周遭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遭圈列而無法再利用,希望文化局能協助解套。慎德居本該古色古香、樸實典雅,如今卻因管理人疏於照顧而滿是雜物。(圖/周志龍攝)6月2日下午,記者跟隨林子壽與林氏宗親抵達慎德居,慎德居建於1914年,是傳統「一堂二橫」客家夥房,採用鵝卵石興建基礎、土墼磚與紅磚起建屋身,福州杉與紅瓦等建材興建房頂,本該是樸實典雅、古色古香,如今竟滿地雜物,加上天花板上超大蜘蛛網,以及用建築物上覆蓋的紅色鐵皮,人為修復和疏於打理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慎德居屋頂上都結出超大蜘蛛網,明顯久未整理。(圖/周志龍攝)據了解,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乾隆25年,育有林德光與林成光兄弟,後漂洋過海來台打拚,為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更是將平埔族的遊獵地轉化為漢人農耕地的代表之一,在台因開墾有成,家族日益擴大,林德光、林成光兄弟分家各自努力,篳路藍縷在台灣打下各自基業,兩兄弟的後代子孫卻因土地問題對簿公堂。「他們佔用我們這支的土地一百多年,眼看官司打輸就去申請歷史建築。」林子壽無奈表示,他們是林德光後代,慎德居的建築者則是林成光後人,雙方因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但慎德居土地坐落在林德光祭祀公業名下,前任管理者發現此事後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方拆屋還地。慎德居屋頂多處漏水,管理人卻以鐵皮覆蓋,嚴重破壞了這處充滿歷史感的院落。(圖/周志龍攝)訴訟期間,林成光後人咬定祖先之間有買賣合約,慎德居土地應屬林成光這脈所有,但早年並未進行土地過戶或登記,該筆交易如今已無法律效力,法院因而判決該拆屋還地,林成光後人眼見自己在法庭上站不住腳,竟申請將慎德居列為歷史建築,桃園市文化局2018年接獲提報,於是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啟動法定調查,成立暫定古蹟處理小組進行現場勘查,經3位委員評估確有文化資產價值,且因面臨拆除而有急迫危險之疑慮,會勘當日便列為暫定古蹟,後登錄成歷史建築,林德光祭祀公業提出訴願被駁回,提起行政訴訟則同樣敗訴。林子壽則控訴,該歷史建築本體為633平方公尺,主管機關竟將周邊約1900平方公尺土地也劃入保存範圍內,且在審議期間未依法充分通知或邀請土地所有權人代表出席表示意見,建物所有權人更始終未與土地所有權人協商補償、租賃或購地方案,反而迅速申請歷史建築登錄,藉此延續占用土地狀態。「建物所有權人後代獲得文化保存光環,地主權益卻長期受到漠視。」林子壽說,林德光祭祀公業現已依法委任律師循法律程序據理力爭,也希望非建物本體、周邊被「陪葬圈列」的無辜土地予以解編,期盼文化局能正視程序瑕疵、實質協助解套,勿讓原本立意良善的《文化資產保存法》成為有心人規避民事責任、無限期強占私人土地的法律保護傘。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老屋想解套2/見證清朝開墾械鬥史 蘆竹「開台祖」內鬨對簿公堂
桃園市蘆竹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見證先人篳路藍縷奮鬥歷史,其宅第慎德居更被列為歷史建築,如今百年家族卻爆出內鬨,林德光與林成光兩大房系的後代子孫為慎德居土地對簿公堂,慎德居土地所有權人、林德光祭祀公業則盼能想出解套方法以保護地主權益。據地方文史記載,林氏家族開台祖林妹生於清康熙25年(1686),於康熙48年(1709年)渡海來台,從八里坌港口上岸,曾在如今的八里、蘆洲和三重等地居住,因當時土質不佳、不宜開墾,又沿著前人拓墾路線來到如今的龜山區公西里一代定居,從事土地租佃開墾工作,迎娶平埔族南崁社-羊稠坑(今蘆竹區羊稠里)頭目之女潘寄娘後,定居現在的蘆竹區坑子里,並生下林德光、林成光兄弟。林氏家族分家方式特別,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卻為家族內鬨埋下伏筆。(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林氏家族在乾隆、嘉慶年間陸續購置土地,歷經道光、咸豐年間努力,在胼手胝足下成為當地的大家族,而林德光、林成光兄弟相差8歲,卻疑似因參與械鬥而在同一年過世,林氏家族在林德光死後分家,但林家分家方式極為不同,土地歸林德光一脈所有,地上物所有權則屬林成光一脈,學者推斷先人原意是避免後代疏離,最終卻讓血親對簿公堂。慎德居最初為茅草屋,由林成光興建並在此居住,1914年才由其子孫林福對建成如今宅第,採「一堂二橫」傳統格局的客家夥房,慎德居前水後山,善用地形地貌坐落在陂塘和防風竹林間,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被當地視為榮耀。林氏家族是蘆竹坑仔外地區最早開墾的家族,百年來培育出二代三位醫師,是當地傳奇家族,慎德居也因而被列為歷史建築。(圖/翻攝桃園市文化局官網)但隨著家族枝繁葉茂、日漸龐大,林德光、林成光後人血緣關係淡薄而幾乎沒有聯繫,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發現林成光古宅位於祭祀公業名下土地,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拆屋還地並勝訴,林成光後人卻向文化局提出申請,考量宅第見證林氏家族在當地開墾與發展的歷史,2019年將其列為歷史建築,讓林德光一脈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林德光祭祀公業管理人林子壽表示,如今官司贏了卻拿不回土地,且慎德居周遭1900平方公尺的無辜土地也被「陪葬圈列」,導致精華祖產徹底遭到凍結,希望主管機關能協助解套,在文化資產與私人財產間取得平衡。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蘆竹慎德居因土地與建物分屬不同權利人,雙方對保存及利用方式存不同意見,尚待凝聚共識,2025年因建物出現漏水情形,經文化資產審議委員現勘後,同意建物所有人於屋頂及土埆牆體裸露處施作臨時保護措施,減緩建物持續劣化。目前建物仍作為家族祭祀空間使用,文化局將持續追蹤及輔導管理維護工作,以維護文化資產價值,在建物及土地所有權人取得共識並簽署同意書後,文化局將協助所有權人向中央爭取修復再利用相關經費。桃園市文化局表示,至於地主所提周邊土地,屬歷史建築定著土地範圍,與文化資產保存完整性密切相關,相關土地使用仍須符合《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另土地所有權人得依相關規定申請容積移轉,都市發展局亦正檢討相關配套措施,期兼顧文化資產保存與土地所有權人權益。
635億退稅創次高!336萬戶7月底先拿錢 國稅局曝最快領款方式
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已於6月1日截止,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初步統計,今年全國退稅金額約達635億元,創下歷史次高紀錄。由於課稅級距上調,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同步提高,讓不少民眾稅負減輕、退稅金額增加。其中,符合首批退稅資格的網路申報及稅額試算案件約336萬戶,最快可於7月31日收到退稅款。國稅局也建議民眾改採直撥(轉帳)退稅,不僅可直接入帳,也能省去兌領憑單的時間與程序。財政部表示,今年退稅總額達635億元,雖未超越疫情期間創下的最高紀錄,但已寫下歷來第二高。由於綜所稅課稅級距調整,加上免稅額、扣除額及基本生活費提高,使不少納稅人應納稅額減少,因此帶動整體退稅規模攀升。依照國稅局規畫,今年退稅將分三批辦理。第一批將於7月31日發放,適用對象包括6月1日前完成網路或手機報稅者、採用稅額試算並透過線上登錄或電話語音回覆者,以及5月11日前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以紙本回覆稅額試算資料的民眾。由於網路申報案件處理速度最快,預估約336萬戶可搶先領到退稅紅包。第二批退稅時間為10月30日,對象包括人工申報、二維條碼申報案件,以及採用稅額試算紙本回覆,並於5月12日至6月1日期間完成回覆者;另外,5月11日前向非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回覆稅額試算資料的案件,也列入第二批退稅範圍。至於逾期申報,或原本申報為繳稅、不繳不退,後續經國稅局核定可退稅的案件,則將於116年1月20日辦理第三批退稅。國稅局指出,目前退稅方式分為「直撥(轉帳)退稅」及「退稅憑單」兩種。採直撥退稅者,退稅款會在各批次退稅日直接匯入指定帳戶;若選擇憑單退稅,國稅局則會寄發退稅憑單。金額未滿5000元者,可持憑單至指定銀行直接兌領現金;超過5000元則需存入金融機構或郵局,透過票據交換程序後才能領款,相較之下流程較為繁瑣。為加快領取退稅款速度,國稅局將針對原本選擇憑單退稅的民眾寄發「11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使用直接劃撥退稅同意書」,納稅人可於期限內填妥資料後寄回、傳真或親送至戶籍所在地國稅局辦理;也可利用自然人憑證、健保卡、行動自然人憑證或免用憑證方式,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申請改採直撥退稅。國稅局同時提醒,退稅作業不會透過電話、簡訊或電子郵件要求提供帳戶資料,也不會要求操作ATM或網銀轉帳,若接獲相關訊息,應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0800-000-321向國稅局查證。
許淑華批老屋都更卡關 北市:將簡化合法房屋認定機制
台北市近年加速推動都市更新,不過議員許淑華指出,部分防災型都更案件明明已整合近9成住戶同意,卻因「有使照、沒建照」遭駁回,導致老屋更新卡關。對此,北市建管處表示,未來將簡化合法房屋認定機制,可透過航測圖、稅籍資料、水電單等文件作為證明。根據北市「防災型都市更新細部計畫案」,申請條件包括一定比例住戶同意及基地面積達標,且建物須具使照、合法建築證明或符合簡化認定資格。許淑華表示,松山區東勢里及信義區五常里等案例,雖已成功整合高比例住戶簽署同意書,但因建照資料問題遭卡關。她指出,屋齡超過60年的老屋常出現「有使照、沒建照」情況,而半世紀前資料保存不完整,也增加合法認定難度。許淑華提到,以五常里個案為例,經查發現建照當年遭錯誤登記至其他行政區。經盤點,全市屋齡60年以上、合法性認定困難的建物多達1萬2363棟。她要求市府檢討「老屋合法認定簡化方案」,並加速已整合案件審查,讓危老建築不再因行政程序延宕。對此,都發局表示,將持續精進合法建物簡化認定機制。建管處也指出,未來可透過航測圖、稅籍資料、水電單等文件輔助認定,協助老屋都更推動。
記住剴剴1/六歲童「愛你」聲聲喚 「養父母」淚控兒少權法狠斷收養路
您接觸過親密無間、卻無法完成收養程序的家庭嗎?6歲男童小樂(化名)出生數月後便由現任照顧者周桑(化名)、周太(化名)夫婦接手扶養,在滿滿的愛與陪伴下長大,如今早已建立深厚依附關係;不過,他們卻卡在收養制度的門檻,使得早已存在的親密家庭,始終無法被法律承認,讓美好關係蒙塵。小樂主動拿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名的拼貼畫。(圖/周志龍攝)「我愛你!」6歲的小樂雙手環抱著「阿嬤」周太的脖子親吻,一旁的「阿公」周桑露出幸福的笑容,這是他們一家的日常,他們夫妻養育小樂6年了,從奶粉、看病到上學一路陪伴成長,如今一家三口早已建立深厚情感。面對CTWANT記者採訪,小樂還主動從房間裡翻出在學校完成、以「家」為主題的拼貼畫,靦腆地介紹:「這是阿公(周桑)、這是阿嬤(周太)、這是我!」小樂興奮地說,自己最喜歡和「阿公」周桑到家附近的游泳池瘋玩整晚,也喜歡和家人全台灣走透透,他還抓著記者的手臂興奮地指向「阿嬤」周太手機畫面,直呼這是自己最喜歡的一幀!上頭是一張周太與幼時小樂的合照,兩人親密臉貼著臉,小樂嘟起嘴巴,周太則笑得露出一口白牙。眼前小樂興奮地蹦跳,五味雜陳的回憶卻湧上周太心頭。她回顧,小樂的生母是自己女兒的姊妹淘,17歲時懷孕,當時生父因遭女方家長以提告施壓,才勉強同意結婚,而這段婚姻僅維持短短幾年便宣告破局,雙方也各自另組家庭。周太續指,小樂出生沒幾個月後,生母便以外出找工作為由,詢問自家是否能代為照顧孩子,沒想到這一托付,竟成了命運的轉折點,此後親生父母不聞不問下,小樂的人生也悄悄走向另一條道路。沒有血緣的愛改寫了小樂的人生,但幸福之下卻暗藏隱憂,原來這段穩定而被認可的「依附關係」竟被甩在法定收養途徑之外,讓想合法地成為小樂父母的周氏夫妻只能徒呼負負!CTWANT調查,原來是2011年修法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6條規定,當生父母或監護人因故無法扶養孩子而有意出養時,必須委託合法收出養媒合機構協助尋找適合的收養人,不外乎為防堵販嬰與人口買賣,但卻搞得「無血緣關係」的收養只有一條路可走,就是收養人必須先向合法機構登記意願,再透過媒合程序尋找孩子,而且不能直接指定想收養哪一名特定孩童,只能提出對年齡、性別等條件的期待。因此,像小樂這樣存在穩定依附關係、實際生活上早已成為一家人的案例,制度上沒有彈性空間,根本無法收養,令周氏夫妻感到絕望!周氏夫妻目前僅具有「委託監護人」身分,雖然早已寫好對小樂的收養契約書,但因現行法令制度卡關。(圖/周志龍攝)周桑無奈地說:「我們又不是缺小孩,要養,我們想要的就是小樂。我們對他有一份親情。」為了讓一家人真正成為法律上的家人,夫妻倆曾兩度找律師諮詢,甚至填好了「收養登記申請書」,但在現行制度下,法院已「不再受理」私下協議的收出養案件,只能回到「無法指定收養」的媒合機制。周太憂心地說:「如果帶小樂去媒合機構,結果最後收養不到他,被別人帶走怎麼辦?萬一又發生像剴剴案那樣的事,我們會自責一輩子。」周氏夫妻目前僅是小樂的「委託監護人」,依《民法》規定,受託人權限多集中於日常生活照顧,例如居所指定、戶籍處理等,但涉及重大醫療決定時,權限仍被限縮。夫妻倆最擔心的是,小樂即將升上小學,未來若遇上重大意外,需要簽署手術同意書或重要醫療文件時,一旦聯繫不上生父母,只能眼睜睜看著搶救黃金時間一分一秒流逝,那種無能為力,將會讓兩人心如刀割。「你看那台悍馬,就是因為小樂喜歡才買的。」周桑指著家門口價值不菲的名車笑道。周氏夫妻經營鋼鐵、環保、土地開發等事業多年,他們也曾想過未來將部分土地與資產留給小樂,讓孩子長大後生活更有保障,但若未來因利益問題,生父母突然出現爭奪孩子,甚至對孩子造成傷害,該怎麼辦?周桑說:「法律上保護像剴剴那樣的孩子是有必要的,但是有些個案也是要看實際情況,來做對孩子最好的決定。」對此,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回應,現行「寄養轉收養」制度已考量兒童依附關係,寄養家庭若與孩子建立穩定依附關係,可協助後續收養程序。但對於非寄養家庭是否也能比照適用類似機制,衛福部未進一步說明。
又有診所手術室內裝鏡頭! 高雄一家醫美診所遭罰50萬、停業半年
近期全台醫美診所偷拍事件連環爆,高雄市政府衛生局18日公布查獲左營區某醫美診所,因手術室內設置監視錄影器,且未事先取得病患同意,即拍攝其身體隱私部位,已依法重罰50萬,並處停業6個月處分,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衛生局說明,相關人員於5月11日前往該診所稽查,現場共設置27支監視器,發現其中4支在手術室內,診療室、治療室及雷射室也設有監視器共8支,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確認已拍攝到病患身體隱私部位,且診所也沒有事先取得病患同意的書面資料說明書,違反衛福部日前開會共識手術室為高度隱私空間嚴格禁止錄影規定。衛生局強調,針對此案嚴重侵害病患身體自主權及悖離醫療場所高度私密性的基本期待,已依違反《醫療法》第108條第6款規定,從重裁處新台幣最高50萬元罰鍰及停業6個月嚴厲處分,全案同步移送地檢署偵辦。該診所發表聲明如下:針對此事件,本院所現場所設置之設備皆為「外露式攝影機」,並非針孔攝影設備。我們依法取得當事人本人親自簽署之相關文件,包括「手術同意書」、「拍攝同意書」。目前在與主管機關溝通中,謝謝各位關心!
台北市強力反偷拍 蔣萬安推6點措施
針對近期爆出愛爾麗、光澤等知名連鎖醫美診所出現系統性針孔偷拍的惡劣事件,台北市長蔣萬安今(13)日表示,自己要再次強調,臺北市絕不容許任何針孔偷拍、侵害隱私的不法行為。市民的安全與隱私,沒有任何妥協空間。蔣萬安說,除了原本的反針孔機制,上周五開始衛生局、警察局、體育局、商業處、社會局、勞動局等相關單位,已經針對臺北市醫美診所、三溫暖、體育場館進行擴大聯合稽查。除了擴大稽查,自己更進一步要求各局處,推動以下幾項措施。蔣萬安說,源頭防堵,目前隱藏式針孔攝影機全國市面上都可買到、難以防堵有心人遂行偷拍的行為。為了保障市民朋友的權益,市府去年6月曾發函建請行政院針對隱藏式針孔攝影設備做全國性的立法,改採實名制購買。面對系統性的針孔偷拍犯罪猖獗,有必要從源頭管控,因此將再次建請中央,重新審慎研議。蔣萬安表示,「堅定保護市民隱私」,市府的主張非常明確,只要民眾沒有事先同意被拍,就是違法!所有的規範都應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第8條的應告知事項。蔣萬安說,因此已經要求衛生局及法務局儘速提出給中央主管機關的具體建議,從兩個途徑著手修訂相關規範,針對美容消費於相關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中,增訂錄音錄影之規範。蔣萬安指出,針對醫療行為,於「醫療同意書」格式中,強制增列影音紀錄的同意條款。所有的錄音錄影行為,都必須在同意書或契約中白紙黑字載明「蒐集的目的」、「資料使用的範圍與對象」以及「檔案保存/銷毀的方式」,確保民眾有充分的知情權與同意權。蔣萬安說,自己已經請張溫德副市長明天代表出席院會時,向行政院長分享臺北市的具體建議和方案,希望中央地方一起合作,守護民眾的隱私安全。「消費爭議處理專案小組」,蔣萬安指出,法務局消保官即刻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提出團體訴訟,主動協助退費及損害賠償相關事宜。「擴大稽查量能,提高現場稽查頻率」,蔣萬安表示,為了更進一步提升現場稽查頻率,要求警察局主責跨局處對反針孔偵查設備的定期訓練,擴大稽查量能、提升稽查成效。「公布業者反針孔自主偵測及審核執行結果」,蔣萬安要求各相關局處,針對高度隱私期待的行業,對於沒有定期回報反針孔自檢的業者,向社會大眾公告,讓民眾安心。「提供被害人心理諮商與法律諮詢服務」,蔣萬安表示,社會局、衛生局、法務局將提供心理諮商及法律諮詢等相關服務。也提醒市民朋友,有任何相關需求可撥打性騷擾防治專線2391-1067 ,會全力提供協助。蔣萬安強調,面對偷拍犯罪,臺北市會堅定守護市民隱私與安全,追究到底、堅持改革。
又抓到了!連鎖醫美診所新莊店也涉偷拍 煙偵器內藏針孔遭送辦
醫美偷拍案持續延燒,新北市政府8日開始啟動全市「擴大反針孔稽查專案」,發現連鎖醫美集團「樂菲時尚診所」新莊店於診療室及手術室內裝設偵煙型監視器,診所雖稱診療同意書有告知民眾全程錄影,但使用針孔攝影機疑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全案依法送辦。新北市政府表示,公安小組展開跨局處聯合稽查,稽查對象除醫美診所外,更擴大至具備高度隱密空間的場所,包括三溫暖業者、健身中心及體育場館。除原有的建築物與消防安全檢查外,同時將隱私安全納入檢查重點項目,以最高標準杜絕偷拍風險,確保市民享有安全無虞的消費與就醫環境。 稽查過程中,發現新莊「樂菲時尚診所」於診療室及手術室內裝設偵煙型監視器,該診所表示相關診療同意書有告知民眾全程錄影,但使用針孔攝影機疑涉違反刑法相關規定,已立即移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後續將積極配合司法機關調查。新北市府呼籲民眾,如遇相關情況或疑慮,請持相關事證向衛生局通報或向警政單位報案,我們將全力協助民眾維護權益。新北市政府嚴正重申,所有醫療機構及消費場所應恪遵病人隱私維護規範、醫療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消費者權益保障相關規範。任何侵害民眾隱私之行為,市府將依法查明,絕不寬貸。
偷拍診所名單瘋傳!八千代被點名怒發聲明喊告:絕無針孔攝影機
醫美診所愛爾麗、光澤、聖宜近期接連爆出偷拍爭議,引發社會對隱私安全問題高度關注。隨著相關事件持續延燒,社群平台Threads上也出現多則「偷拍診所名單」,其中醫美品牌八千代遭部分網友點名,引發外界討論。對此,八千代醫美集團緊急發出4點聲明,強調診所內「絕無裝設針孔攝影機之可能」。八千代表示,近期有不肖人士在Threads散布「八千代疑似裝設針孔攝影機」等不實訊息,已對品牌名譽及商譽造成嚴重影響,因此委由律師事務所代為發布正式聲明澄清。業者指出,集團長期重視顧客隱私與資訊安全,平時即會定期使用專業設備進行反偷拍檢測,以確保營運場所安全無虞。此次事件發生後,為求慎重,診所也特別委請新光保全專業人員進行全面檢測。八千代說明,新光保全人員使用反偷拍探測器及K18S高級探測儀等設備,針對診所營業空間進行檢查,並未發現任何可疑偷拍設備或異常無線訊號,因此確認現場不存在偷拍裝置,「更無裝設針孔攝影機之可能」。針對診所內部監視設備,八千代也解釋,相關設置皆依照衛福部103年函文規範辦理,主要目的是維護公共安全及場所秩序。業者提到,過去曾發生不明人士恐嚇或顧客對醫療人員有不理性行為,因此依法設置監視設備,且現場均有張貼公告及警示標語,療程說明與治療同意書中也會主動告知。此外,八千代質疑,近期網路上疑似有特定人士透過大量假帳號,對品牌進行組織性攻擊,意圖損害商譽與名譽。業者表示,目前已啟動蒐證程序,後續將依法提出刑事告訴,並呼籲民眾勿轉傳未經證實的內容,以免觸法。八千代最後重申,品牌始終將顧客隱私與資訊安全視為最高原則,強調絕無洩漏客戶個資及影像,更不可能違法裝設針孔攝影機,若消費者有疑慮,也可直接向診所人員查詢與反映。八千代發聲明澄清。(圖/翻攝臉書/八千代)八千代發聲明澄清。(圖/翻攝臉書/八千代)
聖宜診所遭控偷拍!聲明「這1句」惹怒顧客 律師批:公關災難
聖宜診所近日捲入醫美錄音錄影爭議。對此,聖宜診所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消費者在簽署療程文件時,已有同意「全程錄音錄影」,強調診所的相關行為皆合法合規。不過律師林智群直言,這種說法或許在法律上站得住腳,但放在新聞稿裡只會讓消費者更加反感,根本是「公關災難」。聖宜診所聲明。(圖/翻攝自聖宜診所臉書)林智群日前在臉書發文表示,聖宜診所透過律師聲明指出,消費者在簽名時就已同意全程錄音錄影,「雖然那個字很小,一堆人簽名時也不會細看,但你確實有簽名喔」。林智群反諷,診所這樣說明彷彿在說,「我是合法拍攝喔!我從頭到尾經得起考驗喔!是消費者的最佳消費選擇喔」。林智群認為,從法律角度來看,業者要這樣主張並非完全不行,但這類論述應該是在法院裡提出,而不是直接寫進對外的新聞稿。林智群指出,多數消費者看到這類說法後,只會覺得更加反感與不信任,直言根本就是「公關災難」。 據了解,聖宜診所先前的聲明中提到,診所已在療程同意書中特別加註「錄音錄影條款」,且必須經顧客在後方親筆簽名確認後才會執行,強調診所有確實告知消費者、維護消費者的隱私權。聖宜診所之後2度發出聲明,表示為使近期醫療錄影設備相關事件能更清楚、客觀地被釐清,診所已於5月9日委請常年法律顧問揚鼎國際法律事務所姜智揚律師,主動向警方說明並提供相關資料,希望透過正式程序,讓外界能在更完整的資訊基礎下理解相關情況。根據《消費者保護法施行細則》第12條「定型化契約中的條款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者,無效」,例如字體太小、印刷不清,導致消費者難以注意或辨識,該條款可能會「不構成契約內容」,因此消費者可主張相關條文,證明該契約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