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財產
」 詐騙 離婚 洗錢 扶養 仙塔律師
香酥鴨老闆酒駕撞死女清潔員!被抓包「疑拋售千萬透天」 網怒:要脫產了
台南知名香酥鴨店「扒趴鴨」48歲鄭姓老闆,16日酒駕高速追撞執行作業的民間垃圾車,造成23歲陳姓女清潔隊員當場死亡,事後鄭男還否認肇事,聲稱有找代駕,表示自己經濟狀況欠佳,遭裁定羈押。對此,就有網友發現,鄭男在房屋交易平台販售千萬透天厝,喊話台南民眾「不要跟他買!讓法院強制執行賠償給被害者家屬」。該名網友在Threads指出,查詢「591租屋網」可以看到,有間位於台南市安定區的透天厝,售價為1180萬元,屋主不僅姓名與鄭男相符,實際加LINE也顯示為鄭男經營的香酥鴨店「扒趴鴨」,讓他氣炸直呼,「扒趴鴨老闆準備賣房子了,拜託台南人不要跟他買!讓法院強制執行賠償給被害者家屬」、「酒駕的刑責已經很輕了,至少讓家屬拿到合理的賠償金」。貼文曝光後,不少鄉民紛紛在底下留言,「推推推!開始要脫產了,要哭窮說沒錢賠了」、「賣房不用本人,有委託書就可以」、「今天你直接把兩個家庭都摧毀,無論如何都挽回不了」、「最好是把錢都拿出來賠償被害者家屬」、「可以請家屬請台南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具文件,可以直接查封加害人的名下財產,不用付擔保金」、「呼籲檢方趕緊假扣押!這咖小看起來是要準備脫產了」、「希望能有法律界人士先幫助,不要讓肇事者脫產,看太多這樣的案例了」。回顧此案,鄭男在案發前一晚與朋友聚餐,凌晨前往酒吧續攤,清晨4時許又到另一家酒吧繼續喝,全程都開著賓士車移動,並於回家途中行經安平區慶平路時,高速撞上垃圾車,導致陳姓女清潔員被夾在兩車中間,當場傷重不治,鄭男則因腳骨折被卡在車內。警消人員到場將鄭男救出,酒測值0.95mg/L,超標近3倍,而鄭男第一時間還聲稱自己沒有開車、有找代駕。因鄭男在警詢時曾否認肇事,又承認經濟狀況欠佳,台南地院法官在16日晚間裁定羈押。《CTWANT》提醒您: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洩密助詐團脫產 將送律師懲戒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替從事靈骨塔詐騙的吳姓女嫌犯「陪偵」時涉嫌洩密,還傳話給吳的親友,緊急賣掉吳女的金飾和名貴汽車,避免被檢方查扣,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犯罪等罪起訴15人,其中李宜諪、趙浩程及蔡沅諭3位律師分別求刑6月到1年以上徒刑。台北地檢署認為,3人干擾司法機關對該案件之偵查,且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依律師法之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本案是因為41歲的呂英菖、35歲的吳芳儀情侶檔,民國111年起以靈骨塔投資名義,詐騙被害人抵押不動產,其中1名被害工程師因不堪欠下鉅額債務喪命。檢方今年4月間將吳芳儀等詐團成員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時,卻發現吳女名下的百萬休旅車及金飾竟在她遭羈押後被過戶。檢方追查發現,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但趙指示「仙塔律師」擔任吳的辯護人,陪同吳接受警詢、偵訊。趙浩程隨後成立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並將李等人加入該群組,吳女透過與律師會面的機會,指示李宜諪在群組內指揮吳的親友變賣吳女名下財產。李在群組內說「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面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他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行照都放在零錢櫃的抽屜」等。檢方偵結後認為,趙浩程等3位律師,分別與詐團成員共同洩密、洗錢,恐導致被害人日後求償無門,審酌3人犯後雖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所為嚴重傷害律師群體公益形象,請求法院量處李、趙有期徒刑1年以上、蔡處有期徒刑6月以上之刑,都不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日前也依律師法之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幣想科技29萬顆泰達幣遭拍賣928萬元 士林執行分署轉交檢方保管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今(11月11日)舉辦「檢執聯防.守護正義」雙十一專場拍賣會,吸引近80名不畏風雨的民眾到場應買競標。今日拍定標的包括士林地檢署偵辦幣想科技公司人員詐欺案所查扣之29萬餘顆泰達幣(USDT),以及股票、永生花、茶葉、奶茶及服飾等,合計拍得新臺幣936萬餘元,對於落實公權力、充實國庫收入,及保障被害人,均有顯著實益。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杰致詞時表示,行政院院長卓榮泰上任後,首重「五打七安」政策,守護安定公義的社會,「五打」就是打擊「黑、金、槍、毒、詐」等重大犯罪,「七安」就是守護「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及資安」,與法務部核心業務緊密相關,本部所屬各機關應強力落實「五打七安」政策,包括檢察機關加強查辦重大犯罪案件,及行政執行機關辦理專案加強執行滯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人名下財產。這次拍賣的泰達幣,為士檢偵辦國內知名虛擬通貨業者涉詐欺、洗錢等案所查扣之不法所得,強力阻斷詐騙金流、積極維護被害人的權益,黃世杰強調,行政執行機關應積極協助檢察機關辦理囑託執行變價業務,透過跨機關合作共同打擊犯罪、才能維護民眾權益。未來將持續結合檢察、執行及警察力量,落實「剝奪不法、還利於民」,讓人民安心、社會清朗。 本次拍賣會成果豐碩,其中士檢偵辦幣想科技公司人員所涉詐欺案,查扣三名被告持有之犯罪所得「泰達幣」(USDT)64萬餘顆,吸引21組買家熱烈競標,經多輪激烈出價後,最終成功賣出其中29萬餘顆,拍定總額達928萬餘元,該筆拍賣所得將全數交由士檢保管,用以保全未來之沒收與求償,澈底剝奪犯罪所得,杜絕犯罪誘因,並將不法所得發還被害人。此外,陽信、板信、華泰、三信等各家銀行股票,及部分塑身衣、褲襪、永生花、普洱茶、奶茶、女裝等標的,亦順利拍出,拍定金額合計8萬餘元,拍賣成果亮眼。士檢查扣詐團幣想科技公司29萬餘顆泰達幣,遭士林執行分署拍定總額達928萬餘元。(圖/法務部提供)
限制社交又藏房 妻心碎最終訴請離婚獲千萬
阿強(化名)與妻子阿玲(化名)結婚20年育有1子,婚後阿強被調往北部工作,分隔兩地聚少離多,漸無感情幾無互動,阿強還限制妻子不得接觸其他男性,看病須找女醫師,買東西不能碰觸男店員;卻在北部買房子登記在女同事名下,令阿玲起疑心,訴請離婚及分配財產,台南地方法院判准離婚,阿強須分財產1399萬餘元給妻子。阿玲訴請離婚表示,她婚後辭去工作專心照顧家庭,阿強北上工作後對她態度逐漸冷淡,休假日不見得會返家,又藉口生活習慣差異與她分房已10年,兩人互動趨近於零。阿強對兒子毫無關心與情感上交流,又意圖用經濟控制她及兒子,種種舉動讓她失望,不願繼續維持這段婚姻。阿玲說,她主動傳送關心或兒子的訊息,阿強都已讀不回,完全沒有情感上的回饋,阿強卻限制她不能跟其他男生說話、生病只能找女醫生就醫、外出購物拿取零錢或物品時不可碰到男店員手部,不准碰觸擁抱親戚小男孩。如稍有逾越,阿強即會暴躁地責罵她「不守規矩」等語。她又指控,阿強在北部與張姓女同事合資購屋,先登記張女名下,再改登記自己名下,均隱瞞不讓她知道,還用LINE與張女親密對話。阿玲認為,阿強的行為令她受到壓抑及感到窒息,不願再忍受此有名無實婚姻關係,並依法定財產制,請求1399萬餘元剩餘財產分配。法官審理後認定,雙方分居兩地已10年,無婚姻生活,離婚官司審理期間,阿強均未到庭答辯,顯見已無繼續維護的欲望,阿玲訴請離婚,應予准許,阿強名下財產有3000多萬元,依夫妻剩餘財產分配,應付給阿玲1399萬餘元。
無照慣犯欠6萬罰鍰和健保費遲遲不繳 房子被查封速繳清
北市張姓男子因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違規停車,連同積欠健保費等共17案,積欠6萬餘元罰鍰。士林分署收案後,除迅速執行其存款等財產外,並與台北市稅捐稽徵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發現其名下房產即將辦理出售移轉,書記官旋即通知地政機關辦理查封登記,張男只好立刻繳清全部欠款。士林分署表示,張姓男子去年多次無照駕駛、不遵守交通標誌及違規停車,涉及交通違規計8案,經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裁罰5萬餘元,另張男亦積欠全民健康保險費等9案,累計總欠款達6萬餘元。士林分署自去年8月起陸續受理案件後,隨即查調張男名下財產,並迅速對其存款等財產執行,僅執行2000餘元,通知張男繳納欠款,但張卻置之不理。士林分署與北市稅捐處合作,透過「移轉不動產通報系統」,今年10月1日發現張男名下位於北投區之房產即將出售移轉,遂即函請地政機關進行查封登記。張男因名下房產遭禁止移轉登記而無法順利過戶,遂致電士林分署表明願繳清全部款項。
華爾街女神弒親未遂 姑姑「毀容」重傷獲90萬補償
有「華爾街女神」之稱的陳莉婷,與母親胡青青為了覬覦家族財產,竟合謀以鐵鎚殺害親姑姑未遂。這起震驚社會的母女弒親案,經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後,2人均依殺人未遂罪被判8年徒刑。近日,受害的陳姓姑姑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北檢審議後認定她因頭部遭重擊導致嚴重撕裂傷,造成外觀變形與咬合功能障礙,屬於重傷害程度,核發補償金90萬元。據《中時新聞網》報導,陳莉婷曾在社群媒體自稱「華爾街女神」,並對外宣稱自己是台灣首位獨立女交易員。她未具金融專業證照,卻以開課教授投資為名,收取學費高達2949萬元,事後被檢調依違反《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查辦。據調查,陳莉婷的父親生前是台北市信義區的地主獨子,家境優渥。然而父親去世後,陳莉婷與母親胡青青生活奢靡,短時間內便將遺產揮霍殆盡。2人隨即將目光轉向住在同社區的2位姑姑財產,卻遭到拒絕。為奪取財產,胡青青於2022年開始偽造文書,先是偽刻小姑印章,偽造金額高達8500萬元的本票,企圖聲請強制執行對方名下財產。她又與陳莉婷合謀,盜取小姑身分證,假冒其名義購買價值456萬多元的汽車,並以小姑名下房地設定抵押,偽簽300萬元本票作為擔保,甚至冒名盜領現金89萬多元。此時,陳莉婷因涉入投資顧問詐騙案,二審被判需賠償被害人2000多萬元,才能獲得緩刑免入獄。母女倆資金吃緊,竟再度動歪腦筋,假冒單身小姑名義聲請收養陳莉婷,以圖將來繼承遺產。不料,小姑察覺異狀,提出抗告否認收養。母女心生怨懟,竟寫下6份犯罪計畫書,策畫殺害小姑。胡青青更找來過去吸金案的舊識楊儒杰、詹勝雄協助,預謀於2023年9月29日動手。計畫中,胡要先擊昏小姑,再以健行車將她送至地下室,由共犯駕車載往郊外製造假車禍假象。案發當日,胡在電梯門口伏擊小姑,小姑拚命反抗,胡與陳莉婷合力將她拖進逃生梯間,用鐵鎚猛擊其頭部。小姑在重傷中大聲呼救,鄰居聞聲報警,警方趕到現場及時制止悲劇,並當場逮捕胡、陳2人。今年2月,高等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決2人各處8年徒刑。事後,受害小姑向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補償。北檢犯罪被害補償審議委員會依醫院診斷證明指出,受害人頭部重創,導致外觀明顯變形及咬合障礙,屬重大且難治之重傷害,其傷勢符合勞保失能給付第8級標準,因此核發重傷害補償金90萬元。
最蠢言論變最慘下場!印尼國會議員逃新加坡豪宅被掃空 被爆擁6億財產「色情錄影帶曝光」
印尼自8月底起爆發連續性群眾抗爭,這波社會動盪起於國會爭議性的「特權補助」政策,每位國會議員每月可領取5,000萬印尼盾(約新台幣9萬9,000元)的津貼,金額幾乎是雅加達最低工資的十倍,加上年輕外送員阿凡(Avan)在雅加達被鎮暴警車撞死,引發社會震撼與全面情緒爆發。就在抗議情緒升高之際,國會議員阿赫瑪德·薩赫羅尼(Ahmad Sahroni)因發表爭議言論,成為輿論箭靶。憤怒的民眾闖入其豪宅進行洗劫,現場起出多項高價奢侈品,而薩赫羅尼疑似已逃往新加坡躲避風頭。大批印尼民眾衝入國會議員薩赫羅尼位於北雅加達的豪宅,家具、電器、收藏品,就連他成績欠佳的畢業證書也被挖出。(圖/翻攝自lintaskepri.com、X、voiceindonesia.co、TribunBengkulu.com)從社群平台上的影片或照片可見,示威者從薩赫羅尼位於北雅加達丹戎不碌(Tanjung Priok)的豪宅,搬走包括鋼琴、電視、名牌包、健身設備、Apple產品、高檔水果等,甚至連浴缸與鋼鐵人模型收藏也未能倖免。另一支影片還顯示,發薩赫羅尼疑似將色情錄影帶與女性胸罩藏在一個盒子內,就連他成績欠佳的畢業證書也被挖出,引發網友嘲諷其「不學無術卻享高薪」。議者將鋼鐵人雕像、高級家電與名牌精品搬出薩赫羅尼豪宅,象徵對官員特權的全面反撲。(圖/翻攝自lintaskepri.com、X、voiceindonesia.co、TribunBengkulu.com)根據《TribunBengkulu.com》與多家印尼媒體報導,印尼因為「特權補助」政策,以及外送員阿凡被鎮暴警車撞死,引發民眾強烈不滿,未料薩赫羅尼竟在當下發表爭議言論,他先前曾稱呼要求解散國會的人為「世界上最笨的人」,並稱示威者是「暴徒」,遭到社會各界強烈抨擊。抗議者焚毀多地議會建築,衝入多名政要與高官住所,包括財政部長斯里.穆利亞尼(Sri Mulyani Indrawati)與薩赫羅尼在內。群眾在議員住家發現私人物品與爭議錄影帶,並揭露其學歷不佳,引發更大輿論風暴。(圖/翻攝自X,@tribunnews)另據印尼國家行政官員資產報告(LHKPN),薩赫羅尼名下財產總值高達約3280億印尼盾(約新台幣6億5,000萬元),包含位於多地的19筆土地,市值約1390億印尼盾(約新台幣2億7,600萬元),及28輛豪車,品牌涵蓋賓利、法拉利、BMW、特斯拉、保時捷、賓士、福特野馬與哈雷重機等。同時也列有340億印尼盾(約新台幣6,750萬元)的負債,而這位過會議員據Instagram帳號@irwandiferry 爆料,他現身機場準備搭機,疑似已逃往新加坡以躲避風頭。在輿論壓力下,薩赫羅尼被撤除國會第三委員會副主席職務,但風波並未就此平息,學者尤斯.克納瓦斯(Yoes C. Kenawas)表示,此波動盪反映印尼長期政治不公與經濟分配失衡所積累的民怨。「當權者長期享有特權,而人民卻為生活掙扎,這場抗爭正是憤怒的總清算。」社會各界也正關注普拉伯沃政府是否將推動制度改革,回應民意並追究相關官員責任。
靈骨塔詐騙害工程師「4間房沒了」輕生 仙塔律師當內鬼協助詐團遭起訴!涉2罪被求刑1年
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日前捲入靈骨塔詐騙案,以70萬元交保、限制出海出境。台北地檢署今(20)日指出,因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等3名律師替詐團主嫌辯護過程中,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女嫌吳芳儀可以差使他人將名下的汽車、金飾等財產變賣,以防遭到檢警方扣押。為此,北檢今依照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3名律師。雖然一度傳出李宜諪、趙浩程2名律師若未來被判1年以上徒刑,且未取得緩刑,依《律師法》相關規定將失去律師資格。不過,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王至德指出,這種說法是民國109年以前舊規,依照現行《律師法》規定,必須在拿到律師牌「前」被判刑一年以上,才會有拿不到律師證書或是拿到後會被撤銷的規定。由於仙塔律師早就拿到律師牌,就算以後被判刑一年以上且沒有緩刑,也不會取消律師資格。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宜諪此前再捲入詐騙案交保後,曾在社群帳號發表道歉聲明,強調自己「受友人臨時請託接受陪偵委任,後續將解除委任」,且強調自己「事前完全不認識本案詐團成員。」然而,李宜諪在全案偵結前,都沒有遞交解除委任狀。且據檢察官調查,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主嫌吳芳儀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趙再請李宜諪代班,李則找來律師蔡沅諭共同分工。而李宜諪在陪同吳芳儀接受調查期間,曾2度在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中傳訊:「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以及「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她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再連絡(吳女表弟),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事後,詐團共犯依李宜諪指示幫吳芳儀變賣金飾和豪車換得223萬元,另名律師趙浩程又指導吳芳儀與共犯謊稱汽車「早已過戶」,以「不實買賣」說詞隱匿犯罪所得,最後被檢警逐一戳破。今年6月,檢察官謝仁豪指揮刑事局與北市中山分局,搜索並拘提李宜諪、趙浩程、蔡沅諭3名律師到案。3人分別以70萬元、50萬元及10萬元交保,其中李、趙2人並被限制出境出海。檢警指出,本案詐騙集團從2021年起,以代銷靈骨塔及相關殯葬商品合約的名義,主動接觸手上持有殯葬商品如靈骨塔又有動產的年長者,佯稱有買家想以高價購入他們手上持有的殯葬商品,再藉口大額交易要製造假金流才能避稅,誘騙6名被害人共拿出11間房產出來抵押貸款,受害金額高達1.6億元。受害者中,1名工程師就拿出4間信義區、汐止的房子抵押貸款3500萬元,最終因無法負擔龐大債務而選擇輕生。檢方在起訴書中痛批詐團犯行造成的破壞性、傷害性、影響性的範圍及程度甚大,起訴12名詐團成員,其中犯後態度惡劣的金主王助彰被求刑9年,主嫌吳芳儀等5人被求刑4年到8年6個月。至於李宜諪、趙浩程身為律師,明知詐欺被告名下財產日後要用來償還被害人或被國家追徵,卻協助對方洗錢隱匿,嚴重傷害律師公益形象,請求法院量處徒刑1年以上。依我國《律師法》規定,未來法院若依此判決有罪確定,且未給予緩刑,李、趙屆時都將被律師公會除名。同案律師蔡沅諭則因單純洩漏偵查秘密,被求刑6個月。======16:40更新======對此,金擘聯合法律事務所合署律師王至德指出,「律師被判刑1年以上而且沒有緩刑的話,律師牌會拔掉」已經是民國109年以前的舊規,依照現行《律師法》規定,必須在拿到律師牌「前」被判刑一年以上,才會有拿不到律師證書或是拿到後會被撤銷的規定。由於仙塔律師早就拿到律師牌,就算以後被判刑一年以上且沒有緩刑,也不會取消律師資格。◎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仙塔律師化身詐團智囊慘了! 北檢依洗錢、洩密等罪起訴
知名網紅仙塔律師Santa李宜諪等3名律師接受詐團主嫌辯護過程中,協助轉達陪偵訊息,讓女嫌吳芳儀可以差使他人將名下的車等財產變賣,以防遭到檢警方扣押。台北地檢署今(8月20日)依照洗錢、洩密等罪嫌起訴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3名律師。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指揮警方偵辦由吳芳儀與其男友呂英菖所涉犯的靈骨塔詐騙案,2人從2023年起從事靈骨塔投資,尋找擁有靈骨塔權狀的民眾,利用被害人急於脫手的心態,佯稱可以為其販售並藉此騙取房產及金錢,被害人至少10人,檢方沒收不法所得高達4000萬餘元。檢警調查,吳芳儀藉由律見時,指示李宜諪於手機群組內指揮他人協助變賣名下財產,其中包括吳芳儀住所之車輛以及手鍊、戒指,並稱「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而趙浩程以及蔡元諭2名律師則是涉嫌將偵查資訊洩露給詐團。台北地檢署今年6月30日指揮刑事警局、中山分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陸續搜索李姓、趙姓、蔡姓三名律師之住處與事務所等五處地點,並將三人一併拘提到案。此案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洗錢、洩密等罪嫌李宜諪、趙浩程、蔡元諭3名律師。
男扮單身騙情婦逾4500萬全給妻 挨告後協議離婚逃債!下場慘了
大陸浙江省一名男子阿偉(化名)隱瞞已婚身分並虛構職業,以結婚為名義與婷婷(化名)交往,然而男方5年間卻陸續詐騙女方超過1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逾4512.6萬元),還將款項全都轉帳給自己的合法妻子。婷婷提告後,阿偉竟立刻轉移夫妻財產並與妻子協議離婚。此案經當地法院二審駁回上訴後維持原判,男方須服刑12年並將誆騙的錢財返還女方。《海報新聞》等陸媒報導,阿偉於2018年4月至2023年6月間,隱瞞自己已婚的事實,並偽造自身的職業背景,對婷婷佯稱以結婚為前提與她交往。男方還在取得女方信任的5年間,陸續以「投資園林需要資金」、「被檢察院抓走需要疏通關係」、「購置湖北省武漢市房產」及「投資千島湖民宿裝修」等理由,向女方陸續詐騙共計1105萬4372.6人民幣(約新台幣4532.4萬元)。然而,阿偉騙取多筆資金後,卻將這些款項轉帳至他的妻子的名下。不僅如此,男方得知小美準備透過法律手段追討款項後,他為了逃避賠償責任,竟與妻子協議離婚,還把夫妻共有的不動產過戶至妻子個人名下,雙方更在離婚協議中載明,各自名下財產歸各自所有,債權與債務也由雙方各自承擔。案件經當地法院一審審理,法官認定男方犯下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並處罰金10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410萬元)。另一方面,法院裁定阿偉須將詐騙所得的所有款項,共計1105萬4372.6人民幣(約新台幣4532.4萬元)返還被害人小美。阿偉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浙江省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最近駁回他的上訴,維持原判。
「明師中醫」集團逃漏稅!執行署扣押查封財產追討3651萬 創辦人秒繳清
新北市知名連鎖中醫「明師中醫」集團創辦人李一宏,因積欠102年度綜合所得稅3651萬多元,遭國稅局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追討,執行人員全面清查李男財產後,扣押查封李名下銀行存款、投資股份、股票、股利、出資、盈餘,並同步查封李的不動產及豪車,李男馬上繳清3651萬多元欠稅款。另李一宏積欠103年度綜稅6000多萬元部分,李向國稅局申請復查中,台北分署將待李欠稅款確定後,再展開追稅行動。明師中醫診所集團為李一宏於1985年創立,目前共有永和、中和、永貞、土城等4家大型聯合診所。刑事局2013年獲報,指李一宏自2010年起指示員工編排所謂的「功課表」,要求診所櫃檯人員,在編排好醫師、就診日期、病患姓名等資料後,向員工及其親友173人收取健保卡,詐領健保費193萬元,當時被稱最大宗詐領健保案。李一宏因此被判刑1年6月確定。但檢調又查出,明師中醫集團多年來短報自費減重醫療收入,至少逃漏稅上億元,北檢2020年間曾指揮新北市調查處兵分15路搜索明師中醫集團創辦人李一宏、永和、中和、永貞、土城4處診所,檢察官訊後諭知李一宏以2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調發現,明師集團短報醫療收入手法,包括鼓勵醫師在門診時推介「自費減重可轉讓療程券」,一張券為900元,十張折價為7700元,或可埋針15針,另由醫師推介自費減重藥品,事後刻意漏報;民眾在櫃台付錢後,診所指示櫃台會計分別以電腦系統、筆記分式,將健保給付和自費部分分為「內外帳」記帳,自費項目都記錄在私帳內,藉此隱匿醫療所得,未向國稅局申報,逃漏稅捐。台北分署表示,李一宏遭檢舉於102及103年度涉嫌漏報執行業務所得,財政部台北國稅局遂依法歸課李男102年度綜合所得稅6430萬餘元、103年度達6695萬餘元,合計金額高達1億3125 萬餘元。由於李男向國稅局申請復查,案件一度暫緩移送執行。但台北國稅局追查發現,李男旗下多家公司有數億元之銀行存款及不動產異常增加情形,顯有隱匿收入逃漏稅捐事實。台北國稅局2022年間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扣押,並將本案移送至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調查發現,李男的不動產已向銀行設定1 億800萬元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恐難執行追回欠稅款,執行人員遂全面追查李名下財產,發現其名下尚有其他財產及所得,包括其銀行存款利息收入一年即高達400萬元。因此台北分署全面扣押李男名下銀行存款、投資股份、股票、股利、出資或盈餘分派進行查封與扣押。此外也針對李男名下不動產及車輛,函請地政事務所及台北市區監理所辦理查封登記,並親赴現場實施不動產查封。案經台北國稅局復查決定,將李男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的核定金額核減為3651萬餘元。李男得 知此事,於今年4月一口氣繳清了102年度欠稅3651萬餘元。目前李男仍針對103年度欠稅部分申請復查中。
累欠18萬元遭查封拖吊 親友現場代繳13萬救車
親友代為繳交積欠的18萬欠款。(圖/士林分署提供)錢姓男子因多次超速、未定期驗車及積欠牌照稅、健保費等共22案,累積欠款達新台幣18萬餘元,經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下稱士林分署)與台北市停管處合作,於2025年7月3日在台北市成功路五段查獲其名下白色HONDA休旅車並立即查封拖吊。當時使用該車的王姓親友見狀後,當場代為繳清所有欠款13萬元,成功保住車輛免於法拍命運。此為士林分署貫徹政府「五打七安」政策,強力執行交通裁罰案件,守護民眾用路安全的具體展現。47歲的錢姓男子自2023年6月至2024年1月間,多次在國道一號等路段超速行駛,且未依規定定期進行車輛排氣檢驗,涉及交通違規共8案,經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罰新台幣2萬9000元。此外,錢男還積欠使用牌照稅、全民健康保險費等14案,累計總欠款高達18萬餘元。士林分署自2024年起陸續受理這些案件後,立即對錢男名下財產進行調查,並迅速執行其存款、股票等資產,但僅追回4萬餘元。儘管士林分署曾多次通知錢男繳納欠款,但他卻始終置之不理。為有效追討欠款,士林分署與台北市停管處展開合作,利用路邊停車格收費系統比對車牌號碼。終於7月3日下午,發現錢男名下這輛白色HONDA休旅車停放在成功路五段的一處路邊停車格。士林分署隨即通報執行人員前往現場查封並執行拖吊作業。當日,書記官迅速抵達現場辦理查封及拖吊程序。當時該車輛正由錢男的王姓親戚使用,王男因開車至附近咖啡廳洽談生意,發現愛車遭拖吊後,立刻上前查看。經書記官說明錢男積欠款項的原委後,王男為避免車輛遭到法拍,當場代為繳清了剩餘的13萬元欠款,使得該車免於被拍賣的命運。
酒駕罰不怕?澎湖男欠121萬罰鍰 唯一透天厝遭拍賣還債
澎湖縣1名54歲陳姓男子,多次無照駕駛、酒駕等違規行為,遭交通部公路局高雄區監理所澎湖監理站裁罰超過121萬元的罰鍰,但他卻不肯乖乖繳錢,被移送高雄分署執行,遭查封他名下唯一間馬公市透天房產拍賣,成功以301萬元拍出。54歲陳男有多次無照駕駛、酒駕等違規行為,他每次被抓仍依然故我,這幾年累積罰單已超過121萬元,但卻遲遲不繳納。案件移送至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後,執行官清查陳男名下財產,查到他名下一間位於馬公市的透天厝,便查封該間透天厝變賣。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分署月於3日舉行「123聯合拍賣會」,此次所拍賣不動產中,該透天厝共吸引4組人馬競標,以溢出底價一成多的301萬8000元賣出,陳男所欠繳的罰鍰可全數繳清,但他也勢必要另尋住處。高雄分署呼籲,對於各種類型的交通違規罰鍰案件,不論金額大小,均將持續深化執行,尤其對於惡意漠視交通法規之違規慣犯,高雄分署列為重點執行,以杜絕違規人蓄意拖欠罰鍰及漠視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心態。◎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控訴檢察官性騷索賄 遊戲「打地鼠」遭認賭博…最美女董座喊冤
台中地檢署偵辦九州博弈集團洗錢案期間,曾任台灣電子競技聯盟董事長、葳群公司負責人的徐培菁,因涉入案情成為檢調重點對象,但徐培菁控訴,自己在2023年偵訊過程中,檢察官張時嘉曾多次在偵查庭中以不當語氣詢問與案情無關的私人問題,甚至在訊問過程中多次流露曖昧語句,還有疑似索討賄賂的暗示言語。而面對自家遊戲被打成「賭博遊戲」,有消息人士出示遊戲畫面,直接表示「三消的打地鼠遊戲怎麼會是賭博遊戲」。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徐培菁表示,在5次的偵訊過程中,張時嘉曾以「我真的很想私下和妳成為朋友」開場,並問徐培菁「為什麼幫陳政谷奔走?妳也沒來找我,妳也沒有拿錢來給我啊!」徐培菁當下反應十分錯愕,甚至懷疑張時嘉這番言論,是否是對自己提出索賄暗示。除此之外,張時嘉的訊問內容也十分誇張,內容甚至包含徐培菁與曾任綠營高層的前夫黃建嘉之間的婚姻狀況與離婚原因,徐培菁認為,這些問題明顯與案情無關,形同侵犯隱私,且極具性別歧視色彩。徐培菁也提到,偵訊過程中,面對到張時嘉的誇張提問,兩名陪同律師均感到十分錯愕。而在偵訊結束返家後,徐培菁將這些不舒服的事情告知父母,徐培菁的父親當下就直覺認定「伊就是要拿錢啦!」事後徐培菁也與友人討論此事時,友人半開玩笑的說「因為你沒和他加LINE」。而直到這時候,徐培菁才意識到,在檢方發動搜索、啟動訊問後,自己的名下財產都沒有被張時嘉查扣,是直到起訴前夕,名下資產才被查扣。而這一切都讓徐培菁再次加深「是不是沒做到張時嘉暗示的要求,才面臨這樣局面」的懷疑。後續全案於2023年8月24日提起公訴,最後一次偵訊是在8月1日,張時嘉對徐培菁表示「這是我最後一次看到妳!」語氣十分曖昧,這也讓徐培菁在事後懷疑,是否是因為沒有滿足對方某些暗示性期待才遭到起訴。而讓人更難以接受的是,在最終的起訴書中,均未記載任何與上述指控相關的問答,令徐培菁懷疑,起訴書是否有刪改或漏錄情形。目前徐培菁已於4月14日委請律師,向法院聲請調閱偵訊光碟,並表示希望讓大眾聽見錄音後,自行判斷真偽。面對自家的遊戲被指控為賭博遊戲一事,徐培菁也表示,一位國立大學音樂系畢業的王姓女音效師,僅因在工作群組留言說「博弈很重視音樂律動」就被檢方認定知情,即便該名音效師強調做的是「老虎機的博弈遊戲」、「做為觀摩、參考」,但最終還是被強迫認罪,在未諳法律的情況下,交付11萬元緩起訴金。徐培菁也認為,整體辦案品質應受檢視。除此之外,有消息人士表示,該款遭指控為賭博的遊戲,實際上就是單純的三消遊戲,遊戲名稱為「打地鼠」。《CTWANT》也獨家取得遊戲畫面,從影片內容來看,的確是款以三消為主題的遊戲。遭檢方指控為賭博的遊戲「打地鼠」。(圖/資料照片)
他接戶政通知「驚覺老婆偷吃小王產女」 崩潰怒告結果曝光
台南一名男子與妻子結婚多年,育有三名子女,未料妻子在婚姻存續期間竟與一名越南籍男子發生婚外情,並產下一女。男子發現真相後憤而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兩人行為已嚴重侵害配偶權,判處兩人各須賠償40萬元,合計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根據判決內容,原告與妻子於2004年結婚,並於2023年9月正式離婚。然而在2022年5月,男子接獲戶政機關通知,驚覺妻子竟於同年3月產下一名女嬰。經進一步DNA鑑定確認,女嬰並非法定婚姻下所生,證實妻子與該名越南籍男子有染。法院指出,兩名被告在訴訟過程中皆未出庭答辯,但根據戶籍登記資料、催告書等相關證據,已足以證明兩人於婚姻存續期間發生性行為並生育子女,嚴重破壞夫妻間之信賴與婚姻關係,構成對配偶權之重大侵害。法官審酌原告目前失業、仰賴低收入補助生活,對此事件深受打擊;而妻子年收入約為19.8萬元,名下有一輛汽車;越南男子年收入約20.5萬元,無名下財產。法院在考量經濟狀況與行為嚴重程度後,最終裁定兩人應各賠償原告40萬元精神慰撫金。本案目前仍可提出上訴。
新北警斬金計畫成果豐碩!24歲女首腦狂洗上億元 台中住家落網
新北市警察局自去年底到今年二月間,由新北刑警大隊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執行4波「斬金行動」,共祭出73張拘票、80人被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起訴。其中警方更破獲大型洗錢集團「美樂公司」,發現24歲負責人歐女經手金流破億,集團成員更飆破百人,規模相當龐大,15日偵結檢察官建請法官求刑歐女有期徒刑25年以上,展現打詐之決心。新北警分析詐團犯罪手法發現為騙取受害人持續出資,會大規模招募成員擔任出金手匯款至被害人帳戶,佯裝有獲利情形以取信被害人,出金金額總計新臺幣8億5,017萬餘元,其中單筆出金金額甚至高達250萬元,甚有單一出金手在7個月內匯款2,500餘次、匯款金額達1億3,000餘萬元;經清查全臺共5,080位被害人、財損金額高達157億餘元。北檢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檢察官蔡佳蒨、檢察官林小刊指揮偵辦,動員超過400名警力、17名檢察官協助偵訊,溯源追查到歐女成立出金集團「美樂」,協助詐騙集團將不法所得兌換為虛擬貨幣以遂行洗錢犯行。歐女在台中北區住家遭到警方逮捕,經4個月偵結結束後檢察官建請法官對首腦從重求刑25年。出金集團「美樂」首腦歐女在經手贓款破億,在台中北區住家遭警方逮捕。(圖/翻攝畫面)此次斬金行動,警方也帶回竹聯幫身分11位,包含弘仁會核心分子8位,以及「鍾馗」所創立之地堂成員3位共22名幫派成員,15名通緝名單中,有12人潛逃出境,積極追緝中,查扣現金1300萬,扣押名下財產斬斷不法集團金脈。新北市警局長廖訓誠呼籲,凡網路上自稱「名師帶投」、「保證獲利」、「加入社群就能賺錢」者,極有可能為詐騙陷阱,民眾應提高警覺,切勿輕信高報酬話術。若發現疑似詐騙情事,請即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110報案專線求證或報案。
付1.1億元離婚換自由…建商董座「少做一件事」 法官判他再掏2990萬給前妻
南部某知名建設公司林姓董座,因與妻子相處不睦,決心與妻子離婚。雙方離婚時簽訂協議,林姓董座要付出5040萬現金、代付3550萬房貸等費用,換取妻子同意離婚並同意拋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料離婚後,前妻突然拿出一份林姓董座11年前簽下的「夫妻贈與契約」,要求他再追加支付2990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該贈與契約書當初未列在離婚協議裡面,因此認定契約有效,判決林董需要再支付這筆款項給前妻。根據判決書,林姓董座與前妻在2022年5月協議離婚。當時林董拿出5040萬元現金,並承諾代償前妻名下3間共3350萬元的房貸,換取前妻同意與他離婚,並放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雙方並同意名下財產各歸所有,個人所負債務各自償還。然而,前妻在2人離婚後,突然又拿出一張「夫妻贈與契約書」,內容載明林姓董座在2012年時,曾同意要贈與2990萬元給前妻。前妻主張此筆贈與款項與離婚協議無關,但林姓董座則對此深表不滿。他認為自己不只履行了支付5040萬元,還清償掉3550萬元的房貸,再加上離婚前已在婚姻內陸續滙給前妻2633萬元生活費,總共付出已超過1.1億元,主張不應該再多付這筆鉅款。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林姓董座雖在婚姻期間曾滙款2633萬元給前妻,但無法證明這筆錢的用途與贈與契約有關,再加上兩人離婚時,並未將這張2990萬元的贈與契約書列在離婚協議裡面,因此認定前妻請求有效,判林姓董座需要再多付2990萬元給前妻,全案可上訴。
4年被開「150張罰單」死不繳!見愛車遭貼上封條 她秒拿2萬求饒
桃園市一名46歲王姓女子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卻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金額超過15萬元,豈料還繼續開車在路上趴趴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查得王女車輛停靠於桃園區民生路上,立即上前貼封條查扣車輛。王女驚覺事態嚴重,願當場繳納2萬元,並承諾於2月底前繳清全部款項。桃園分署指出,王女多次駕車行經高速公路惟均未依規定繳納通行費,自2022年3月起,桃交裁已對王女開出150張罰單,惟王女均未理會,亦未繳納,仍持續駕駛愛車趴趴走;本案經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執行人員鍥而不捨尋覓王女車輛行蹤,於本月13日查得王女車輛正停靠於桃園區民生路上,人員迅即趕赴現場查封,獲會晤王女的姊姊於車上歇息,其表示王女正帶寵物看醫生,只是在附近臨時停車。王女姊姊與王女連繫後,其原表示無力清償,惟見執行人員張貼封條於車輛上,始驚覺事態嚴重,請求不要拖吊車輛,願當場繳納2萬元,並承諾於2月底前繳清全部款項。桃園分署表示,見王女已提出清償方案,車輛亦已經查封保全,爰將查封車輛交由王女姊姊保管,並叮囑務必轉知王女儘速繳清款項,若仍未繳納,查封之車輛仍將拍賣抵償。桃園分署強調,持續為維護交通安全盡一份心,積極強力執行違反道路交通安全之欠款案件,呼籲汽機車駕駛人,切勿違反交通相關法規,若有欠繳交通罰單、牌照稅、費用等,收到繳款通知後,應主動於繳款期限內自行繳納,切勿抱持僥倖心態,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導致名下財產遭到查扣而後悔莫及。
花蓮男稱「娶老婆用來賺錢」 要求子女扶養遭法院1理由判敗
花蓮一名患有中度身心障礙的男子,因無謀生能力,每月僅靠身障補助及國民年金維生,難以負擔日常開銷與醫療費用。他向法院請求與前妻所生的兩名子女,每月支付各4000元扶養費,直至他過世。然而法院審理後,認為其請求無理,判決駁回,並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審理過程中,兩名子女指出,父親過去曾對母子三人施以肢體及言語暴力,離婚後更未曾聯繫,也未履行扶養義務。特別是其中一名子女剛出獄,名下財產僅有一輛汽車,並領有低收入戶證明,還需撫養三名未成年子女,無力負擔父親的扶養費。男子前妻出庭作證,表示婚姻期間,她不僅需負擔家計,還因長期從事粗工導致多次流產。她指控男子曾說:「娶老婆是來賺錢,不是來享受的。」即使懷孕她仍需工作,且家中開銷全由她支付,男子不曾支付房租及水電費。前妻透露,生下長子後,男子長年在外,極少回家,即便回來,也僅給微薄的生活費,甚至對她施加暴力,曾拿碗割傷她,甚至試圖用鋸子傷害她。離婚後男子雖偶有探視孩子,但從未提供扶養費,還對孩子施以精神虐待,甚至曾拿刀砍傷其中一名子女,導致其右手肘及雙腿留下明顯疤痕。法官審酌後認為,男子身為父親,卻長期疏於照顧子女,亦未提供經濟支持,導致子女自幼全仰賴母親撫養。離婚後,他仍未履行扶養責任,反而對子女施加心理與身體上的不法侵害,甚至造成嚴重心理陰影。最終法院認定男子未盡扶養義務,反而對子女造成重大傷害,依法判決駁回其請求,並免除兩名子女的扶養義務。
曾酗酒家暴!車禍失明爸「斷聯40年」竟討要扶養費 3孩獲准免扶養
71歲男子阿明(化名)在40多年前因車禍導致失明,領有重度身心障礙證明,其妻子在2年後便帶著3個孩子離家,而他無力挽回,並由他父親照顧生活。後來,父親過世,由他的妹妹負責照顧生活,但現因妹妹罹癌,無法繼續照料,阿明也無工作能力,名下沒有資產,且未領有社會補主,依法請求孩子們在他死之前按月各給付7733元。判決書指出,阿明的孩子主張,父親長期酗酒不工作,酒後還對母親有家暴行為,使他們生活充滿恐懼,且他們自幼就與母親住在外公家,當時母親還需兼職兩份工作才能維持家計,而他們也曾接受家扶基金會的貧困兒童經濟扶助。阿明的孩子接著表示,其中1人為減輕母親負擔就讀軍校,而另外2人也在高中起就半工半讀,且40年來父親不曾前來探視,也未曾給付扶養費。法院調閱101年度離婚案卷時,阿明孩子的舅舅曾到庭證稱,自他1980年退伍回來,妹妹和外甥都住在他家,阿明因喝酒和妹妹吵架,所以阿明沒有同住,但阿明幾次來家裡時,小孩在旁邊,阿明也不管不顧;他說,阿明和妹妹夫妻不合,家庭重擔都是妹妹在扛,阿明也在1983或1984年後就再也沒與妹妹聯絡。法官考量,阿明現年已71歲,因車禍失明無法工作,目前未領有社會福利輔助,且自2014年起因不符合請領資格無法領取國民年金,雖名下財產有機車1輛,但該車為妹妹所有,現仰賴妹妹照顧其生活,但妹妹也因罹癌而無法繼續照顧他。法官審酌,阿明因車禍失明而無法提供金錢,但他罔顧稚齡的孩子們亟需父親的照護關愛,卻對年幼的他們生活所需、成長狀況未給予關懷,且長期未探視、關心,導致毫無親情可言,彼此感情疏離。日前依法宣判,阿明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應免除3個孩子對阿明之扶養義務,因此駁回阿明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