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譽案
」 妨害名譽 提告 Andy 家寧 社群平台
彰基文字獄1/問卷揭院長爭議竟遭調查局介入 兩代名醫含冤兒子吃官司
日劇白色巨塔竟在彰化基督教醫院上演!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日前審結彰基醫院控告前院內眼科醫師楊啟蘭妨害名譽案件,最後以無罪定讞作結,這件看似單純的判決竟隱藏少為人知的「兩代白袍冤屈」。2021年9月時任彰基眼科名醫陳珊霓(楊啟蘭之母)公開控訴彰基竟成幫院長「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隔年6月,陳珊霓之子楊啟蘭發布一份調查院內同仁對陳穆寬滿意度的問卷惹禍上身,竟還驚動了專辦大案的「調查局」。眼科名醫陳珊霓(左)因不滿彰基醫院院長陳穆寬無預警卸除其主任一職等行為,發表公開信批評彰基已成全院幫「陳穆寬洗腳的木瓜之城」。(圖/報系資料照)擅長視網膜剝離手術的陳珊霓2003年離開林口長庚,南下前往彰基醫院,協助彰基設立中部第一個擁有視網膜剝離手術的眼科,醫術高明的她,不僅是台灣百大名醫,當時更是全彰基盈餘收入前三大的名醫。沒想到,陳穆寬上任院長後,竟無預警地卸下她的眼科主任一職,最終她也選擇不再留戀,前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服務,並在離開前東家前夕透過公開信替院內敢怒不敢言的同仁發聲。目前任職於童綜合醫院的楊啟蘭醫師表示「當時有許多院內的優秀醫師出走,他好奇院內同仁對院長的真實看法才會製作此問卷」。翻開這份名為「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的網路問卷結果,可以看到填表的人數約莫2000人,而問卷每題約有3至6個選項,每題選項至少會有1至2個對陳穆寬有負面描述。以問卷結果來看,對陳穆寬有怨言的「彰基人」並不在少數,舉例來說,問卷第5題「對於陳穆寬院長任內施政,您對哪一項最滿意?」選擇「當的爛爆了,一項都不滿意」者高達1258人。問卷發布後,隨之而來的就是陳穆寬的提告,楊啟蘭回憶「在發完問卷的一周後,我接到警察局的電話叫我去說明」,令他詫異的是,2022年9月他甚至接到調查局的電話。楊啟蘭納悶表示「一般來說,調查局需要介入的應該是重大刑事案件吧,區區一個妨害名譽跟調查局有何關係?」彰基醫院過去曾與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簽署合作備忘錄,以強化醫療機構資安運作。(圖/彰化基督教醫院提供)楊啟蘭的委任律師楊元綱律師說明,經了解後,調查局會介入是因為問卷的第14題提到「在COVID-19期間,彰基是全國醫學中心裡,唯一一家非住院插管全身麻醉不用進行COVID-19檢測的醫院」涉嫌違反傳染病防治法。不過,楊元綱律師認為這其實也不合常理,表示「這種妨害名譽的案件通常不會找調查局才對」荒唐的是,在此案偵查階段,彰基醫院曾發函給調查局,表示「中國附醫和中山附醫二家醫學中心與本院同樣採行非疑似個案非住院插管全身麻痺病人未進行COVID-19檢測」但卻在一審時被證人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眼科黃姓醫師的證詞「中國醫非住院插管麻醉病患均要求進行快篩」,以及中國醫和中山醫回函給彰化地方法院說明「有做PCR檢測」給狠狠打臉。此案經彰化地檢署偵查後原先以不起訴作結,但陳穆寬聲請再議以後由台中高分檢發回,後由彰化地檢署依照妨害名譽起訴,最終於今年11月4日由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宣判楊啟蘭無罪定讞。55歲的彰基院長陳穆寬擁有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博士學位,33歲就當上耳鼻喉科主任,2011年榮升教授,2018年成為彰基醫院院長,那時的他只有48歲,是當時全台最年輕的醫學中心院長。不過優秀的陳穆寬卻也有不少爭議,除陳珊霓外,皮膚科名醫邱足滿也在2022年6月控遭到陳穆寬霸凌,震撼醫界。文章刊出前記者致電彰基醫院詢問回應,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判決。另外,本刊也致電詢問調查局對本案的意見,調查局暫無回應。12月16日彰基提供回應全文如下:此案肇因於楊啟蘭醫師在2022年6月間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在SurveyCake網路問卷平台製作「彰基院長滿意度調查暨新任院長選舉」問卷,內容針對彰基總院長陳穆寬,但題目及選項都很負面、偏激,楊將問卷連結網址張貼在LINE「彰基人聊天室」群組內,問卷在網路傳開分享,醫院獲知後認為遭抹黑提告。此案在民事訴訟部分,經台灣彰化地院、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等處審理己於民國113年判決定讞。法官審理時認為,被告楊啟蘭在問卷中使用「吃相真難看」「血汗醫院」「貪汙」「隨機對員工解雇或降職,營造恐怖統治氛圍」「苛扣員工福利」「大搞個人崇拜」等字句為問題或選項之陳述,客觀上具有抽象侮蔑、輕視等負面貶抑他人之涵義,實已逸脫中立客觀陳述。法官判決陳穆寬勝訴,而被告楊啓蘭應負擔費用刊登如陳穆寬聲明所示內容,以回復陳穆寬總院長名譽。在刑事部分,地院法官判決被告明知網際網路無遠弗屆,傳送資訊迅速,竟輕率在網路上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貶損告訴人名譽,所為實不可取,並考量被告犯後未能坦認錯誤,迄今未取得告訴人諒解,涉犯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對於二審宣判無罪,彰基表示十分遺憾,將針對證人提出的不實言論提告發偽證罪。2022年,在台灣面臨COVID-19 百年大疫最危急的時喉,全台醫護和人民同島一命團結抗疫,楊啓蘭身為住院醫師卻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醫學中心是國家關鍵基礎設施,此假冒的行為對國家防疫造成嚴重的干擾及破口。另外,楊啓蘭之母陳珊霓已經擔任彰基眼科主任17年,在任期屆滿時不再被續任為主任,也是院方發現陳珊霓的諸多問題,例如陳珊霓擔任眼科部主任,卻錄取其子擔任眼科住院醫師,造成眼科部管理失能之情事。彰化基督教醫院身為彰化唯一的醫學中心,一定要提供病患最高品質的醫療,對醫德、醫倫一定要進行管理,例如2022年6月30不續聘的陳堯俐、邱足滿等3醫師,其中有人已經被彰化地方法院判刑。彰基重申,楊啟蘭假稱自己受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所託,進行文字偏頗的院長問卷調查,包括所謂在防疫期間麻醉部主任向總院長下跪等,在網路上假藉問卷方式散布誹謗文字,所為實不可取,民事訴訟法官己判決楊啓蘭敗訴定讞,應負擔費用刊登回復名譽聲明。
從羈押柯文哲到調離強處庭!呂政燁人事變動惹議 北院回應了
台北地方法院強制處分庭法官呂政燁,去年曾因裁定將柯文哲羈押禁見而引發高度關注,如今卻傳出職務調整的消息。根據安排,他將於8月27日重回審查庭擔任審判長,不再負責裁定聲押案件。這項看似單純的人事調動,卻在法界掀起不小波瀾,甚至傳出他因押柯而遭非自願調任的說法,引發外界對是否有外力介入的疑慮,認為這可能是對目前審理柯文哲的江俊彥合議庭的一種無形施壓。不過司法高層強調,調職確實容易引來各種揣測,但這些都是臆測,法官審案仍會依據專業與公正判斷,不受外力影響。據《鏡週刊》報導,這場爭議源於去年9月。當時,柯文哲原本獲無保請回,但檢方不服抗告,案件發回台北地院,最後由強制處分庭值班的呂政燁裁定將柯文哲羈押禁見。此舉使台北地院及地檢署隨即成為各方攻防的焦點。柯文哲陣營在網路與各類活動中批評司法不公,並號召支持者「小草」到場聲援,藍白立委則透過刪減預算、赴地檢署「考查」等方式表達不滿,許多媒體也透過報導合理監督法院與檢方,要求調查《鏡週刊》記者馬郁雯自稱「經營檢調7年」的相關洩密案。《鏡週刊》稱,當時不少司法官員抱怨,辦理涉及高聲量政治人物的案件,往往要面對支持者包圍法院的局面,連進出法院與地檢署的基本安全都受影響。去年12月,京華城案起訴後,台北地院合議庭及高院抗告庭均認定柯文哲涉貪污收賄嫌疑重大,至今仍遭羈押禁見。過程中,雖然柯營對承辦檢察官林俊言提出司法不公的批評,但林俊言仍在今年8月升任主任檢察官。相比之下,當初裁定羈押柯的呂政燁卻在此時被調職,不免引來外界對「秋後算帳」與司法未能力挺法官的質疑。今年7月4日,呂政燁在值班時,審理被告戴瑞甯因發布血跡照片恐嚇京華城案承辦檢察官林俊言及相關法官的聲押案。呂認定戴瑞甯與林惠珠有串證、滅證及再犯之虞,裁定2人羈押禁見。雖然高院最終也支持此裁定,駁回2人的抗告,但仍遭小草與網民猛烈批評,甚至連柯文哲本人也在庭上聲援被告。不久後,就傳出外力要求調職的風聲,隨即呂政燁便被調離強處庭,《鏡週刊》稱,消息一出更加劇外界對司法是否遭干預的懷疑。回顧他的司法資歷,呂政燁早在2011年就擔任審查庭法官,2018年升任審判長,2022年轉往強制處分庭,專責審理檢方聲請羈押等案件。他在過去多起重大案件中所裁定的羈押對象,最終多數遭判重刑。例如剴剴案中,保母劉若琳一審即遭判18年;立委徐巧芯的親屬劉向婕與杜秉澄涉詐案中,杜被判15年、劉判10年,至今仍遭羈押。他的同事也向《鏡週刊》稱,呂政燁「很準」,凡是他裁定羈押的案件,被告往往最後都遭重判。面對爭議,台北地院表示,刑事專庭法官的安排一向依制度辦理,院長會徵詢法官意願,並綜合各庭推薦及整體業務需求,經遴選後才做出決定,並不存在「原留專庭者必定續留」的慣例。以今年刑事強制處分庭為例,原本就有1名法官自願調離,另有10名法官表達參與遴選意願,其中包括現任的4人。最後經過審慎遴選,才確定今年度的名單。院方強調,人事與分案程序皆遵循公開透明原則,基於專業判斷與業務運作需求,不涉外界臆測,司法獨立與審判公正是台北地院堅持不移的核心價值。對此,也有法官向《鏡週刊》表示,呂政燁或許只是「手氣不好」,碰上柯文哲這樣網路聲量極高的政治人物,因此被捲入這場風暴。他坦言,面對政治或宗教人物的案件,難免會遭受支持者的干擾甚至肉搜,要說毫無壓力並不現實,但該怎麼判還是怎麼判,相信司法高層也不會向外力低頭。值得注意的是,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曾在108年9月10日在其臉書社群網站指稱,呂政燁法官承審97年度易字第1586號妨害名譽案件,在審理程序中對施明德勸諭和解,曾陳述「我是綠色法官,你如果不答應和解,我下午就判你輸」等言論,指摘法官具有政黨色彩,此貼文也經媒體轉載。但呂事後否認,北院經調閱錄音後也聲稱「查無此事。」
仙塔律師涉詐70萬元交保 母校院長1個月前才告誡「這事」
網紅律師仙塔律師 Santa外型亮麗,IG上有超過22萬粉絲追蹤,而她涉靈骨塔詐騙案遭逮,1日凌晨70萬元交保。有輔大學生表示,院長一個月前告誡大家,不要當詐團律師。仙塔也曾在自拍影片中說,「律師不能知法犯法」,讓人看了諷刺。仙塔律師曾說,律師不能知法犯法。據了解,仙塔律師本名李宜諪,今年27歲,曾考到街頭藝人資格,3年前成為律師,目前是言亭國際法律事務所的主持律師,累積處理89件判決,業務量穩定。她以刺青造型加親民風格,活躍在社群平台,常拍片和發文分享法律冷知識,「每日一帖」影片最高還創512萬次流量,有不少年輕人追蹤她,而過去她也參與網紅雪碧訴Toyz妨害名譽案。消息一出,有法律系學生在Dcard平台指出,仙塔母校院長今年才在畢業典禮提醒新科律師,「不要成為詐團律師」,有人留言「院長才剛講完,月底就爆案」、「仙塔買下整層律師樓,現在該換看守所了」。仙塔律師過去也在影片中開玩笑,「我現在就是人家口中所稱的黑律師,早晚要進去關的」,她準備百萬保釋金,要粉絲「保我保出來」;仙塔律師也曾說,「律師不能知法犯法」,如今卻爆出風波讓人看了諷刺。
信義房屋案名譽案勝訴!呼籲媒體應善盡查證義務
新聞自由雖攸關公共利益,享有言論自由最大限度保障,但媒體仍需負查證義務。網路媒體匯流新聞網多次由法院判決報導不實,未善盡查證義務,撰寫不實報導影響企業商譽,知名企業信義房屋、美歐亞綠能都受害;其中,匯流新聞網不實報導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賣詐貸案,經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需於網站上刊登判決啟事。根據匯流新聞網於110年6月刊登的新聞,標題寫道「信義房屋前員工『任職期間』買斷賺價差還做假合約向銀行超額詐貸遭判刑」;內文記載「信義房屋前員工范姓房仲『任職信義房屋期間』,利用人頭,濫用專業向銀行詐貸得逞,遭新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事實則是匯流新聞網取材來自106年12月新北地院范邦儒的判決,但未善盡媒體查證之責任,匯流新聞網於報導中敘述范邦儒為信義房屋職員,於任職期間犯案,實則范邦儒犯案時,已自信義房屋離職多年,匯流新聞網的報導有誤導疑慮。法院判決指出,信義房屋為不動產仲介經紀業頗負盛名的業者,匯流新聞網於范邦儒案判決後3年撰寫其報導,只要上法學檢索系統就可查詢當時的判決、更正裁定,「查證成本甚低」,但匯流新聞網仍為不實報導,顯然未經合理查證。法院判決進一步說明,報導中敘述范邦儒於任職期間有買賣申貸詐術犯行,不僅與事實不符,更意圖使大眾認為信義房屋員工有利用職務上機會圖謀客戶利益,讓大眾產生信義房屋公司內部管理不佳的負面印象,也影響消費者委託信義房屋買賣屋的意願,貶損信義房屋於社會聲望、信譽的評價。此案已三審定讞,匯流新聞網敗訴,更需於匯流新聞網、轉載的蕃薯藤網站首頁上方,以全文為18號字體刊登:「判決啟事:本件當事人間臺灣高等法院113年度上更一字第44號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上訴人信義房屋股份有限公司請求被上訴人匯流傳媒有限公司應於CNEWS匯流新聞網、蕃薯藤網站刊登判決啟事部分勝訴」1日。匯流新聞網報導不實的新聞不僅一樁,根據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3年度訴字第3318號,匯流新聞網報導「力暘弊案連帶讓美歐亞再被提起 調查局:將報請地檢署指揮偵辦」的新聞,也讓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受到名譽損害。該報導中記載「力暘集團光電弊案,連帶讓知名綠能廠商美歐亞近年所涉案件,再次於業界被提起」、「美歐亞涉嫌透過有力人士施壓能源局」、「據指出,美歐亞近日也因為一起財務糾紛,被另外一家能源公司提告」等敘述,影射美歐亞有不法施壓官員的行為;然而法院認定匯流新聞網並無法舉證前述報導敘述內容為真實,也無法證明其在發布報導前已盡合理查證義務,致報導內容損害美歐亞綠能股份有限公司之名譽權。本案為一審判決,後續可上訴。新聞自由雖然攸關公共利益,國家要給最大限度保障,但新聞媒體仍須就其報導負相當查證的義務;而匯流新聞網身為媒體從業人員,更能採訪相關人員,在客觀上無難以查證的情況存在下,卻是直接引用屬於傳聞性質的其他媒體報導,而未再進行查證,上述二則報導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更顯然對社會失去媒體的公信力。
喪禮蟑螂討錢姊出沒高殯!討錢不成竟揍人 2人進警局互控傷害
雄市三民區市立殯儀館14日下午3時許發生打架事件,31歲的何姓女子向61歲鄭姓女子討要300元台幣,卻因為討要不成雙方引起口角,一旁55歲的呂男也出手阻止2人的糾紛,但卻也向何女纏鬥起來,最後2人都互告傷害。據了解,何女為經常出現在北高雄各大公共場所的「討錢姊」,經常打著沒錢搭車或買東西差點金額的理由,隨機向陌生路人討要錢,也是當地地方社團被網友特別提醒要注意的對象。何女14日下午3時許於高雄殯儀館附近,向鄭女討300元,鄭女不願,拒絕以後卻直接與何女發生口角,經過的呂男見狀後旋即上前調解,孰料卻吵得更加激烈2人更是大打出手,甚至將一旁的呂男也捲入其中,最後看不下去的路人選擇報警,2人也都紛紛進了警局。警方指出,2人並沒有明顯外傷,且都各自向警方表示隨後在自行就醫即可,該案經雙方互提傷害告訴,警方依規定受理製作筆錄後,全案依刑法傷害及妨害名譽案偵處,並函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狂收767萬抖內!Andy遭酸「是不是該做點善事?」 他挺身幫反擊了
百萬YouTuber「眾量級」Andy近日開撕前女友家寧,控訴經營了10年的YT頻道,遭家寧一家設局奪走,自己多年來只領固定月薪,分手後慘遭淨身出戶,消息曝光後,大批網友、YT創作者紛紛抖內力挺,短短4天內贊助金已超過767萬元。然而,就有網友留言狠酸Andy,「收這麼多抖內是不是該做點善事?」對此,電玩實況主「丁特」也不忍幫反擊了。Andy昨(20日)在社群平台Threads貼出警局通知單,透露自己遭人提告「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名譽案件」,儘管他並未透露對方是誰,但外界斷定提告者就是家寧媽。沒想到貼文曝光後,竟有酸民在底下留言,「收這麼多抖內是不是該做點善事,回饋社會,幫助弱勢?」引起網友紛紛怒轟,「我抖給他是給他繳房租去吃好吃的,不是抖給他捐出去的,你這麼聖母可以自己捐出去做公益做善事」、「人家抖內就是要支持他,他還有什麼義務再拿出來?他願意的話那是他善良他好意,不要在那邊道德綁架開什麼道德自助餐」、「別人捐給他是幫他,又不是叫他拿去捐贈,你那麼想要捐,你自己去捐」、「也許你沒有惡意(只是有點眼紅),但你講這句話就是妥妥的情勒。就是會讓人反感懂嗎?不要引起公憤了還不檢討會更讓人笑話。」對此,實況主「丁特」也替Andy抱不平,發文直呼「人家收到抖內愛怎麼花真的不關你的事,就算他全部捐出去你還是一樣找得到東西說嘴,因為你批評的動機並不是希望社會上能有更多的善舉,只是單純眼紅人家發了一波橫財而已,不然你忙著扶老太太過馬路都來不及了怎麼有空在這留言當酸民?」
家寧媽開告!周品均揭目的「要你閉嘴」 提醒Andy:不是說出事實就無罪
百萬YouTuber眾量級Andy、家寧去年10月宣布分手後,Andy近日拍片控訴家寧一家人將他辛苦經營的頻道搶走,Andy昨(20)日曬出警局通知書,他被家寧媽提告個資保護法、妨害名譽。對此,東京著衣創辦人周品均分享親身經歷,「跟我當年一模一樣的路徑,你出來控訴他們就告你妨害名譽,要你閉嘴。」Andy昨日在社群平台PO出一張新北市林口警分局寄來的通知書,發文表示「帳冊還沒來,這張通知單先來了。」從內容中可見,提告案由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名譽案件」,而被通知人寫著Andy的本名。Andy收到警局通知書。(圖/Andy IG)周品均在社群上對此發表看法,張家告Andy妨害名譽,「就表示他們要硬到底了」,她透露Andy跟她當年的經歷一模一樣,「第一次被告、第一次上法庭,壓力山大,這一切就是要逼你息事寧人!」周品均透露自己也是開庭後才知道,「不是說出事實就無罪,如果對方不是公眾人物(例如張媽媽),你說出事實並散佈於眾仍可能有罪,通常法官會勸雙方要不要談一下和解。」當年她因社會壓力及法庭壓力,最終選擇和前夫和解,以結束刑事訴訟。她強調,若是在現在發生同樣的事,她絕對不會選擇妥協,「我會一直講一直講,告訴大家這一家人有多糟糕!」因為爆發Andy與家寧的爭議,周品均以自身經歷勸世,不管是夫妻、情侶、兄弟姊妹、好友等,一起創業或經營事業,股權、法人、退場機制一開始就要談清楚、簽清楚,希望每個一起打拼的人,都能保護好自己,別讓自己的努力,最後都變成別人的。周品均被迫離開東京著衣後,品牌營收暴跌,始終沒有找到合適的發展方向,競爭力逐漸下滑,最終鄭家於2016年以2.5億元賣掉東京著衣,周品均2016年自創品牌「Wstyle」,目前仍穩定在網路上發展。周品均有過和Andy相似經歷。(圖/周品均臉書)
家寧媽出手提告了!Andy委任律師見「2案由」不忍嗆:她怎麼好意思
百萬YouTuber「眾量級」Andy近日開撕前女友家寧,控訴經營了10年的YT頻道,遭家寧一家設局奪走,自己多年來只領固定月薪,分手後慘遭淨身出戶,爭議持續延燒,Andy今(20日)貼出警局通知單,透露自己遭人提告,儘管並未透露提告者是誰,但網友紛紛將矛頭指向家寧媽。對此,Andy的委任律師也傻眼直呼「她怎麼好意思!」Andy今(20日)在社群平台PO出一張新北市林口警分局寄來的通知書,發文表示「帳冊還沒來,這張通知單先來了。」從內容中可見,提告案由為「個人資料保護法」、「妨害名譽案件」,而被通知人寫著Andy的本名。對此,Andy的委任律師林哲健也在臉書貼出該張通知書,發文直呼「她怎麼好意思告Andy這個?!」一句話留給外界想像空間。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留言熱議,「誇張,作賊的喊捉賊?」、「人不要臉天下無敵」、「太扯了,嫌自己不夠黑」、「沒招了,不然她真的不知道要告Andy哪一條」、「+0一家人都怪怪的,以為還有名譽可以被妨害」、「Andy公開她們什麼個資了?曾X惠這樣嗎?」、「笑死了,這家子有夠不要臉」、「帳冊都拿不出來,奧步倒是很厲害。」
雲科大之亂1/日料店貼單違停車輛竟遭洗負評 學生瘋狂報復他花3年證清白
雲林縣斗六市某間日本料理店2022年7月,因私人停車場糾紛槓上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學生一度鬧上新聞版面,當時盧姓同學欲前往隔壁早餐店用餐,卻將汽車停在日料店停車場,遭店家張貼通知單提醒,怎料事後店家的商家評論,竟出現26則一星負評,林姓負責人不滿店家聲譽受損,蒐證後對造謠者提告,事後卻反被對方提告且收到衛生、消防等單位一連串檢舉,歷經近3年的奔波後證明店家並無不法,林姓負責人也現身訴說一路來的無奈。回顧整起事件,盧姓學生2022年4月8日到日料店附近店家用餐,卻將汽車停入日本料理店的專屬停車場,遭到貼單提醒表示只給用餐顧客停放,學生竟說:「借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我雲科很多學生、不給停我就號召同學一起給你負評!」盧男果然「說到做到」,將此事放上雲科大臉書社團並引發迴響,同校的黃姓學生號召其他同學,於4月13日到4月20日及6月20日留言抵制,李同學則是在4月14日留負評,店家頁面在短時間內共出現26個一星評論。雲科大學生遭貼單提醒後將事發經過發上網,商家評論在短時間內湧入大量1星評論。(圖/翻攝畫面)在一連串的負評洗禮後,林男認為學生舉動已嚴重影響到商家聲譽,因而對當事車主盧男提告進入私人土地,及控訴造謠的黃男、李男妨害名譽,事件卻越演越烈。「曾經10幾個年輕人衝進來,直接拍桌。」林男無奈表示,在訴訟期間,亂停現象卻是越發猖獗,即使停車場外已明顯公告僅給用餐顧客使用,卻還是經常出現非客人占用停車位情況,「30次搞不好都有了」。林男回憶,曾有民眾在自家停車場拿著通知單憤怒衝進店內,拍桌要老闆出來當面對質,民眾聲稱只是要去隔壁買早餐,「停一下又不會怎樣」,林男當下也明確告知停車位僅提供店內顧客使用,對方不予理會持續在店內咆嘯,最後是林男報警請員警到場協助才結束這場鬧劇。而林男提告想保護自身權益,妨害名譽部分卻因沒有犯意及言論自由等因素以不起訴告終,黃男卻不善罷干休,他表示林男在臉書社團上的指控已貶損其名譽及社會評價,對其提告公然污辱及加重誹謗罪,雲林地檢署則認定林男針對先前訴訟之評論非抽象謾罵,屬於個人意見表達,經查後亦無證據指出林男有其他犯行,最終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日料店林姓業者對造謠者提告後遭反咬,歷經3年多訴訟曬出所有不起訴證明證明清白。(圖/黃威彬攝)「一直咬著我們不放。」林男表示,對方提告失敗後仍不死心,黃男不服雲林地檢署判決,於2024年3月向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聲請再議,檢方判定林男是將親身經歷進行主觀上的評論,其中聲明或警告內容,出發點是為了維護店家商譽,尚在言論自由範疇內,並非有意要詆毀黃男名譽,最終因無再議理由,予以駁回處分。黃男聲請再議被駁回後還是不罷休,這次竟遠赴台北市大安分局提告,內容同樣為上述妨礙名譽案件,案件從台北地檢署轉到雲林地檢,檢察官根據過去不起訴判決足認被告罪嫌不足,未傳喚他到庭表達意見,依刑事訴訟法第252條第5、10款為依據予以不起訴處份。停車場風波一度鬧得火熱,網路上風向一面倒向店家。(圖/翻攝畫面)「我們也不是任人欺負。」林男氣憤表示,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做錯什麼,要招來這樣針對,更認為不該就這樣隱忍,被黃男反咬提告妨礙名譽不起訴後,於2024年7月10日對其提出誣告,目前尚未開庭,希望能訴諸法律來捍衛自身權益。
Dcard屢掀熱議話題受關注 繼PTT後成網軍側翼戰場…檢警搜索原因曝
最受大學生喜愛的Dcard社群平台,因內容五花八門,已竄升為國內流量排名前5的社群媒體。今年一夕掀起的「白飯之亂」,就是在Dcard被炒熱,引來輿論關注。不過隨著大選逼近,版上充斥政治相關討論,且網友樂於把網紅貼上政治標籤,恐繼PTT之後,成為網軍側翼的戰場。Dcard始終不甩警方辦案的需求,堅持要搜索票才配合,讓過去10年好不容易與臉書、谷歌、LINE等跨國平台達成協議的檢警,感到氣憤,認為Dcard身為台灣企業,姿態卻擺得跟科技巨擘一樣高。雖然Dcard大多衍生妨害名譽案,但查不到嫌犯身分,也難向被害人交代。尤其,Dcard匿名發文的特性,雖可讓人自在抒發心情,但也愈來愈多疑似「帶政治風向」的文章與留言。近來因行人路權議題爆紅的網紅cheap,就被質疑到底挺綠還挺白,甚至引來文案抄襲的留言,氣得cheap報案提告。cheap臉書指出,上月已做筆錄了,還警告網友:「你以為Dcard不會提供資料?」殊不知警方正為了Dcard不配合而苦惱,才決定發動搜索。警方雖是為了妨害名譽、網購詐欺案搜索,實際上是迫不得已,要讓Dcard知道警察的底線,確實也逼得Dcard出面溝通,但初步仍無共識,陷入僵局。大選將屆,執政黨將打假訊息當作重中之重,深怕關鍵時刻有重大假訊息衝擊選情,檢警就是擔心Dcard的匿名性被網軍利用,才急於要業者配合。
Dcard論壇涉刑案「拒提供個資」 內湖警2度搜索…約談法務人員
《CTWANT》獨家報導「Dcard」11月間驚傳遭檢警搜索,疑因其會員匿名發文涉及詐騙、兒少、妨害名譽等上百案件,是國內首例社群媒體公司遭檢警搜索。檢察官辦案要求調閱會員個資追查不法,卻遭對方用大法官釋憲、保障民眾言論自由等理由拒絕,即使面對連搜索票,Dcard仍拒絕配合,讓員警難以接受。今(18日)中午內湖警分局為偵辦一起詐欺案件,也持搜索票到Dcard總部搜索,警方針對Dcard未善盡台灣企業管理網域的相關責任,約談公司法務人員到案說明。據悉,檢警11月3日為偵辦一起網路妨害名譽案件,持搜索票來到Dcard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總公司,讓公司人員傻眼、慌亂,最後由公關人員出面了解溝通,並對員工說明安撫,整個搜索行動持續近4個小時才收隊。由於Dcard論壇出沒詐騙集團的假帳號徵才、收簿廣告等,但Dcard公司長期不配合調查,讓警方相當氣憤,近期將提高偵辦規格,外傳有不少警局因偵辦詐欺及其他刑案,發公文要求調閱犯案帳號個資,但都遭到拒絕。內湖警方日前也曾偵辦詐欺案件,12月初曾成功申請,首度搜索Dcard公司總部並調取涉案資料,警方預計會嚴格審視Dcard公司對論壇的網路刊登文章管理、善盡企業道德規範的相關作為,這次甚至帶回公司的法務人員約談,要釐清公司內部管理可疑帳號涉犯詐欺犯罪的機制。
Dcard被搜1/最夯社群媒體涉上百刑案遭搜索 「保障會員隱私權」拒供個資
年輕人最愛、總統蔡英文曾親訪的社群網路媒體Dcard(狄卡),11月間驚傳遭檢警搜索,疑因其會員匿名發文涉及詐騙、兒少、妨害名譽等上百案件,這也是國內首例社群媒體公司遭檢警搜索。檢察官辦案要求調閱會員個資追查不法,卻遭對方用大法官釋憲、保障民眾言論自由等理由拒絕,即使面對連搜索票,狄卡仍拒不配合,員警痛批「以保障隱私權遮掩不法,太誇張!」本刊調查,Dcard是社群網服務網站,由當時台大學生林裕欽和學長簡勤佑創辦,原本只開放給台大與政大學生註冊使用,性質為聯誼交友,後來擴及到台灣與國外部分大學,內容也慢慢轉型包括感情、西斯版、工作與時事等版面,更成為近年來年輕世代最具影響力之社群媒體,擁有百萬會員。2019年總統蔡英文特地親訪,了解年輕人如何創業,還當場註冊申請狄卡帳號,炒熱Dcard影響力。11月3日下午10多名檢警帶著搜索票前往位於大安區的Dcard公司,引起一陣騷動,這也是首宗社群媒體公司遭搜索。(圖/民眾提供)經查,11月3日下午檢警部門等10多名幹員,來到位於台北市大安區的Dcard總公司,隨即展開大動作搜索,看到檢警大陣仗持搜索票上門,公司人員一度傻眼、慌亂,最後由公關人員出面向檢警進行了解溝通,並對員工說明安撫,整個搜索行動持續近4個小時才收隊。據了解,此次行動是因為警方在全省各地陸續接獲民眾報案,除了有詐騙集團向大學生借用存款簿作為人頭帳戶,也有許多人假借團購名義開團收錢,之後隨即消失跑路,警方獲報後發現詐騙來源大都來自Dcard網站,且因為網站的匿名機制,以致受害人無處追討損失,連加害人的身分都搞不清楚,警方遂介入調查,發現犯罪情形包羅萬象,不僅只有詐騙。受到年輕世代矚目, 2019年7月總統蔡英文親自前往Dcard參訪,還現場註冊帳號,掀起另一波Dcard熱。(圖/翻攝自臉書「小英去哪裡」)知情人士透露,Dcard涉及且經民眾向警方提報的不法案件高達上百件,其中詐騙案包括收簿、團購詐騙等至少20件,其餘案件則以妨害名譽案最多、還有恐嚇以及亂PO色情圖片違反《兒少法》等。由於Dcard有匿名留言、發文機制,檢警得調閱會員個資才能進行案件偵查、抓拿嫌犯,未料竟遇上困難,Dcard公司曾以司法院大法官釋憲回覆,「按隱私權受憲法保障」婉拒提供個資,檢警碰了釘子,發現本土社群媒體竟比境外公司索資還難搞,讓承辦員警痛批「社群媒體以隱私權保護不法」,且懷疑Dcard未來可能想轉做電子商務業務,因不願得罪會員才堅持不願配合檢警辦案。對於是否交付會員個資一事,Dcard表示目前法務等部門人員正在對提供個資一案研商辦法,以利檢警調查,但也指出,未來應會視個案情況及涉及不法事項類別、程度不同加以審酌提供。
大牙宣布「已到香港警局報案」呼籲黑人配合港警調查
大牙周宜霈成了台灣MeToo風暴中,第一個被提告的受害者,她遭黑人陳建州提告加重誹謗,今(14日)被傳喚出庭,離開法院後,她在臉書分享自己心情,透露已到事發地香港完成報案,並呼籲黑人:「請務必配合香港警方的調查。」大牙臉書發文:這是我這輩子第一次踏進北檢,老實說,我壓力真的很大,我沒有想過我會因為說出過往的經歷,成為台灣me too運動裡第一個被告的人,這也讓整個me too 運動停在這裡,再也沒有受害者敢站出來勇敢發聲,這條路走到這,我壓力真的真的很大!但為了我自己,以及其他和我有著相似經歷的受害者,如果我此時此刻打住或選擇沉默,無非就等同放任了那些施害者的行為嗎?幾經思考後,我想藉著這次機會和各位說明,過去幾個月在尋求台灣、香港多方專業建議後,我已經在香港律師陪同下,到案發地的香港警局正式完成報案,以捍衛並保障我個人權益外,也欲藉此表達我言行一致,自當無愧於心。因此在這邊也呼籲陳先生請務必配合香港警方的調查。至於我個人目前在台灣被訴刑事妨害名譽案件部分,謝謝各界的關心,由於全案現已進入正式司法偵查程序,因此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以及避免過度耗費社會成本及訴訟資源下,關於案件的細節,請原諒我無法也不便在此多做說明,接下來我會積極配合司法調查,使事實真相,能早日查明及還原,謝謝🙏🏼
大牙今首度出庭:台灣MeToo第一個被告! 已到案發地香港警局報案
大牙(周宜霈)被陳建州提告刑事妨害名譽罪,今(14日)首度出庭。稍早她發聲表示,壓力真的很大,沒有想過自己會因為說出過往的經歷,成為台灣MeToo運動裡第一個被告的人。大牙透露,這是她這輩子第一次踏進北檢,老實說,壓力真的很大,沒有想過自己會因為說出過往的經歷,成為台灣MeToo運動裡第一個被告的人,這也讓整個MeToo運動停在這裡,再也沒有受害者敢站出來勇敢發聲,「這條路走到這,我壓力真的真的很大!但為了我自己,以及其他和我有著相似經歷的受害者,如果我此時此刻打住或選擇沉默,無非就等同放任了那些施害者的行為嗎?」大牙說明,過去幾個月在尋求台灣、香港多方專業建議後,已經在香港律師陪同下,到案發地的香港警局正式完成報案,以捍衛並保障個人權益外,也欲藉此表達她言行一致,自當無愧於心,因此在這邊也呼籲陳先生請務必配合香港警方的調查。至於目前在台灣被訴刑事妨害名譽案件部分,大牙說,謝謝各界的關心,由於全案現已進入正式司法偵查程序,因此基於偵查不公開原則,以及避免過度耗費社會成本及訴訟資源下,關於案件的細節,請原諒她無法也不便在此多做說明,接下來會積極配合司法調查,使事實真相,能早日查明及還原。
陳建州改告大牙刑事訴訟…「2大可能動機」曝光 律師提5點:只是垂死掙扎
陳建州(黑人)日前被昔日黑澀會美眉周宜霈(大牙)指控,於2012年去香港出差時進房性騷,因此提出1000萬民事求償。不過陳建州之後撤回民事訴訟,改向台北地檢署提告大牙妨害名譽,引發外界關注。對此,律師曝陳建州可能動機。律師黃帝穎指出,妨害名譽案件,刑事比民事難成立,因為侵害名譽權的民事要件包括故意或過失,刑事誹謗要件則限於故意,「陳建州對大牙撤回民事,改告刑事,就民事及刑事法律要件的寬嚴來看,捨易求難,其實反常。」他認為有2大可能動機,其一,利用檢察官「偵查不公開」,媒體看不到開庭,就不會續報大牙和證人的說法,降低媒體關注;其二,民事起訴已經開始程序,被害人大牙可能已委任律師先準備民事案件,然後突然又撤回民事改告刑事,對被害人而言,就是程序反覆折磨。瑞克律師則提出5點表示,一當初提告棄刑事選民事就是錯的,現在撤告,至少是停損,可以拿回2/3的訴訟費用(民事訴訟法§83),從賠10萬元變成賠3萬3,從結論上來看至少是有聰明一點了,「但大局還是不會影響,更別提那什麼鬼扯的理由『不佔用及利用大眾資源』,不管是提告民事還是刑事,還不都是佔用寶貴的司法資源?」瑞克律師指出,更何況法律又沒規定一次只能告一種,要告刑事便告,沒有道理邊撤回民事吧(如果自認清白的話,兩邊一起勝訴不是很好嗎?);而且民事撤告,就不用兌現當初的承諾,把勝訴拿到的錢捐出來了,不愧是精打細算,最後刑事的妨害名譽,成立難度更高,更何況今年司法院的最新見解,進一步認為只要表意人發表言論不是基於「明知或重大輕率之惡意」,就不構成妨害名譽,提告這一手,恐怕只是硬要打延長賽的垂死掙扎。律師王至德提到,其實撤告可能的原因有很多,可能是本來想要嚇退後面想要出來MeToo的被害人,發現沒用之後,就快點撤告拿回2/3的裁判費,減少損失;也可能是很有把握可以告贏,所以專心告刑事,而且後續還可以說因為偵查不公開,所以不方便表示意見,就可以很長一段時間都不用面對媒體的追問。王至德直言,覺得比較有可能的策略是因為直接提民事訴訟要付裁判費,請求金額愈高,裁判費就愈高,但是如果提刑事訴訟,一旦檢察官起訴之後,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話,就不用繳裁判費,就算請求100億也不用任何裁判費,所以乾脆把只有請求1000萬的民事訴訟撤回,等檢察官起訴之後再請求個10億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一毛錢都不用繳,還可以達到更大的威脅效果,但是如果現在的民事訴訟不撤回的話,就算之後刑事的部分起訴了,也因為一事不再理的規定,可能會沒辦法再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所以黑人的律師自然就要先把現在的民事訴訟撤回了。
大法官寒假作業1/死刑和誹謗罪怎麼判? 憲法法庭左右為難
今年農曆春節期間適逢新冠肺炎疫情減緩及國門開放,悶了許久的民眾莫不歡欣鼓舞,不過司法界有群人,面對這個難得的假期卻絲毫不能放鬆,那就是被認為是「第四審」的司法院大法官,因為春節連假過後,他們就得為38個死囚釋憲案作出憲法裁判,還要處理包括誹謗罪除罪化在內的重大釋憲,堪稱是大法官們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其中最讓大法官頭痛的首推38死囚釋憲案。38死囚釋憲案起源於黃春棋等死囚們以「更二審連身條款」違憲為由聲請釋憲,再併入民進黨重量級人士、前立委高志鵬貪污案衍生的法官迴避案,成為這次釋憲案的主要源由。所謂「更二審連身條款」是司法院為讓案件早日確定,1987年起函令最高法院,要求死刑、無期徒刑等重大刑案,以及案件經二次以上發回更審,再上訴最高法院,須由同一法官審理,避免案件一再發回,影響當事人權益,不料竟成為38死囚爭取翻案、以及衍生高志鵬的貪污案能否再審的契機。38死囚之一的黃麟凱殘殺2人遭判死刑定讞,他主張最高法院法官重複審判他的案子違憲。(圖/報系資料照)由於總統蔡英文多次強調廢除死刑是普世價值,去年9月3日蔡英文出席「總統與高中生面對面論壇」,回應死刑存廢議題時聲稱,「無須依賴嚴厲的刑罰來嚇阻犯罪」,顯示她廢死立場不變。另外,許多主張廢死團體向來與執政的民進黨關係密切,這些因素是否會影響憲法裁判結果,讓外界十分好奇。不過,台灣歷次民調皆有超過8成以上民眾反對廢死,加上去年8月22日台南員警曹瑞傑、凃明誠執勤時慘遭殺害,不但家屬悲痛不已,也讓全民義憤填膺。大法官最後究竟要選擇「上意」、還是民意,大家都在看。大法官另外一個高難度的寒假作業,就是3月14日要召開言詞辯論的誹謗罪應否除罪化釋憲案。本案源起朱姓台商、中正大學法律系教授盧映潔、電台負責人許榮棋等人不服被判誹謗罪確定,聲請釋憲。根據大法官會議在2000年間做出的釋字第509號解釋,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就不構成誹謗罪。509號釋憲案雖然維持了誹謗罪,卻大幅降低了被告的舉證責任,從「言論須為真」,變成「有理由信其為真」就可過關。誹謗除罪化可能導致許多爭議案件無疾而終,圖為中國小姐張淑娟到北檢控告媒體人周玉蔻加重誹謗。(圖/趙世勳攝)不過社會上對於誹謗除罪化的聲浪一直沒停過,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到2017年召開的司改國是會議第5分組,決議廢除包括誹謗罪在內的妨害名譽罪,理由是妨害名譽罪會影響新聞自由及言論自由,還會增加警察和檢察官的負擔。司改國是會議統計了2014年到2016年間,全國地檢署共偵結28073件妨害名譽案,僅有5745案起訴,而且這3年內所有妨害名譽案判決,幾乎沒人被抓去關,似乎未能達到刑罰的目的。反對誹謗除罪化人士則認為,一旦除罪化後,民眾遭到抹黑和污蔑只能尋求民事賠償,「難道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亂罵人、造謠生事?」另外,現在電腦科技日新月異,網路霸凌事件層出不窮,還有人因此想不開輕生,如果廢除誹謗罪的目的僅為了減少檢警和法院工作量,就犧牲掉尋求正義的管道,似乎也無法符合民眾的法律情感。贊成與反對都言之成理,看來大法官有得傷腦筋了。
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1/黑中天產業鏈「曝光」!起底民進黨關中天起手式
NCC於2020年底對中天新聞台做出不予換照的決議,使中天新聞台被關台,引發外界質疑打壓新聞自由。中天近日製作「誰謀殺了言論自由」系列報導,系列一為《解密佈局關中天「套路」 黑中天產業鏈「曝光」》,內容點出,專欄作家洪博學2018年12月在《民報》刊登的一篇文章中,聲稱中天以每月500月收買小吃店開店只能看中天。然而,台北地方法院今年8月判決洪博學言論是不實指控,判罰2.5萬,該專題痛斥,「法院認證的假新聞,卻成民進黨關中天的起手式」。該報導由資深記者金汝鑫主持,透過回溯連串假新聞事件,起底中天如何經由刻意抹黑、再遭關台的內幕。報導內容點出,洪博學該篇文章暗指中天電視以支付收看費方式,換取小吃店只能看中天,這則沒有證據的指控,卻從網路擴散,接著媒體接力帶風向,全面開啟批鬥,親綠媒體的政論節目更以「涉及國安危機」、「造成全台淪陷」等字眼報導。然而,最終真相證明中天被冤枉,但這些嚴重偏離事實的內容,NCC未及時介入調查,假新聞繼續以訛傳訛,2019年3月,民進黨立委透過質詢,將假新聞說成跟真的一樣,卻拿不出實際證據,時任NCC主委詹婷怡在答詢時表示「我們已經有做相關的調查,系統台並沒有在小吃店或這些部分去做相關的設定」,即便如此,立委已達到質詢目的,再度傳播假新聞。該報導並指出,當時除了台大、政大學生發起拒看中天口號,臉書也出現「新聞頻道轉台運動」粉專,以地圖標記小吃店家,並聲稱他們就是被中天收買的小吃店。不過實際走訪後,有小吃店出面澄清,純粹是自己想看中天,並不是被收買鎖頻,根本是莫須有的指控。該專題也提到,日本媒體東京電視台於2019年6月19日報導相關新聞,並引述一家便當店老闆稱「有線業者打電話來說,每個月有500元折扣」,該新聞當時也評論「原來只要播放指定頻道,就可以享有收費優惠」,可是經實際採訪這名便當店老闆時,老闆還原當時東京電視台採訪時情形,並表示當天是被問第四台多少錢,老闆回應「應該是500元」,並強調「沒有講綁中天這件事」。該報導直言,民進黨關中天的手法、套路嶄露無遺,從製造中天收買小吃部假新聞事件,以此作為批鬥的依據,接著動員打手,從各個領域全面性發動攻擊,包括媒體、網路、學生、學者以及民間團體和民代質詢,分進合擊,對中天汙衊抹黑,NCC都裝作沒看見,最後民進黨假惺惺以正義之姿回應民意,透過NCC大量裁罰中天,達到2年關中天的目的。洪博學妨害中天名譽案,法院走了四年才一審宣判,認定洪虛構捏造不實情節,誹謗事證明確,判他有罪,距離中天被關台,已經過了兩年。報導批評,民進黨在野的時候,說要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但民進黨執政後,看來只有挺綠的才有言論自由;早在關中天前兩年,已經計畫性如何滅口中天,甚至還大言不慚說關中天是為了國家利益,「關中天到底是誰獲得最大利益,事實擺在眼前,絕對不是平民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