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手冊
」 大陸 公司 開除 解雇 員工
1個月14次、單次4小時!工程師「帶薪如廁」慘了 辯長痔瘡遭打臉
大陸蘇州工業園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勞資糾紛案例,引發社會關注。某科技公司李姓工程師於工作期間長時間滯留廁所,一個月內多達14次,最久一次接近4小時,遭公司認定嚴重曠工,並解除勞動合同。李姓員工不服,接連申請仲裁與提起訴訟,案件最終在法院調解下化解。綜合陸媒報導,李姓工程師自2010年入職科技公司,2014年與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在2020年簽收新版《員工手冊》。該手冊明確規定,未經批准擅離崗位達一定時長視作曠工,半年內累計曠工滿3天屬嚴重違紀,公司可據此立即解除合同。2024年4月至5月間,公司發現李姓員工頻繁長時間滯留廁所,且無法透過微信聯繫。監控顯示,李姓工程師於26個工作日內,共有14次在衛生間停留超過1小時。公司調查後,認定李姓員工嚴重曠工,履行報告工會等程序後解除合同。員工辯稱,自己因痔瘡需要臨時護理,滯留廁所屬於身體原因,並向法院提交配偶購買藥品紀錄以及事後住院手術紀錄作為佐證。法院查出,李姓員工在事發期間未向公司報告病情,也未申請病假;其所提交的購藥與手術資料,均發生在滯留情況後期,甚至被解雇之後,無法證明其事發時確有健康限制。此外,公司提供帶薪病假制度,員工本可依法請假,而非長時間失聯;且其於事發前後並無類似情況,行為與病情間缺乏必然關聯。對於公司是否具備合法解除權,法院也作出審查。經查,《員工手冊》經民主程序制定,並經員工簽字確認,其中明載曠工規定。法院認為,作為工程師,李姓員工需隨時響應工作需求,其長時間離崗已造成工作延誤,構成嚴重違紀。公司亦已履行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程序,解除行為合法。一審法院遂駁回原告索討人民幣32萬餘元(約新台幣142萬元)賠償的請求。李姓員工不服,上訴至二審。為促成爭議實質化解,法院在確認一審事實及法律適用無誤的前提下,考量他多年任職的貢獻和離職後面臨的實際壓力,啟動調解程序。最終,在法院主持下,雙方同意以公司一次性支付人民幣3萬元(約新台幣13.3萬元)補助款作為和解,本案由此畫下句點。
在同事群組八卦主管「彩旗飄飄」 女員工慘丟飯碗!法院判決出爐
大陸上海市青浦區一名劉姓女員工,因在同事微信群內的私下聊天內容外洩,被公司以「惡意攻擊、散布謠言」為由開除,雙方鬧上法院。近日,上海青浦法院作出判決,認定公司屬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需向劉女支付人民幣10萬餘元(約新台幣43.8萬餘元)賠償金。《極目新聞》報導,劉女所在部門同事先前自行組建一個名為「延誤小仙女們」的微信群。由於對主管長期安排加班感到不滿,部分員工在群內以調侃方式發洩情緒,談及領導私生活等敏感內容。劉女也在聊天中附和,曾發表如「網點全部倒閉吧」、「彩旗飄飄」等語句。沒想到,群內一名成員將聊天截圖轉發給其他同事,最終流入主管手中。該名主管後來在公司大會上公開宣讀聊天內容,事件迅速在公司內部引發熱議。隨後,公司以劉女捏造事實、惡意攻擊他人並損害公司聲譽為由,作出開除處分。劉女認為,涉及員工與主管不當關係的話題並非由她提出,自己只是附和一兩句,且該群組僅十餘人,是相對封閉的小範圍聊天,並無大規模傳播能力;真正使事件擴大者,是主管在全公司公開聊天內容的做法。她主張自己的言論雖有不妥,但並未擾亂秩序,公司直接開除缺乏合法依據,遂提起訴訟,要求賠償10萬元以上。公司則辯稱,十餘人的微信群屬於「公共場合」,劉女發表的內容構成對他人的誹謗,主觀惡意明顯,嚴重影響相關人員工作與生活,已達到員工手冊所規定的「情節惡劣」程度,因此開除合法。青浦法院審理後認為,劉女的言行雖屬不當,但聊天群為封閉空間,本身不具備大範圍散布能力,事件擴大並非由她引起,她亦非不當言論的主導者,僅屬附和與閒聊,其行為不足以構成嚴重違規,更不必然需要以解除勞動合同作為處罰。公司未依比例原則採取較輕替代措施,屬過度處罰,構成違法解雇。法院最終判決公司應支付10萬餘元賠償金。
公司創「上廁所報備群」要求員工傳去回時間 專家揭:違法
近日大陸重慶一間公司內部不合理的規定,在網上引發討論。一名IP位置在重慶的網友爆料,他到一間公司當暑期工讀生,主管規定要上廁所時必須在通訊軟體群組報備,讓他感到很沒自由。有律師指出,該公司的規定涉嫌侵犯員工的人身權和人格權,已構成違法。根據陸媒《經視直播》報導,有一名IP位置顯示在重慶的網友於論壇上發文,他分享暑期打工公司的奇葩規定,該公司不僅要求員工上班要交出手機,甚至規定上廁所必須報備,甚至還在通訊軟體創了一個「上廁所報備群」;原PO說明,想上廁所的人得在群內傳去回時間的截圖證明。從原PO提供的「上廁所報備群」截圖,群內有17名員工,有不少人都按照規定的固定格式報備如廁時間;他認為,公司這種不合理規定幾乎讓員工沒有私人時間,加上自己只是暑期打工,更覺得很不自在。該公司的奇葩規定曝光後,引發許多網友熱烈討論,多半也認為很不合理。對此,上海邦信陽(武漢)律師事務所管理合夥人羅勝指出,據大陸《民法典》和《勞動法》相關規定,勞工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嚴受到法律保護,有權自主安排基本生理活動,受爭議的公司做法涉嫌侵犯勞工的人身權和人格權。羅勝也進一步說明,在大陸《勞動合同法》明確規定,涉及員工權益的規章制度必須寫入員工手冊,須經過工會或職工代表協商,公示後方可生效;而涉事公司單方面推行「上廁所報備」制度,程序上已構成違法。
陪女兒高考請假遭解雇!母怒告公司敗訴 高院判「口頭同意無效」
中國一名母親為了陪伴女兒參加高考,向公司請事假獲得口頭同意,卻在事後被公司以「曠職」為由解雇。她不服提起訴訟,案件一路上訴至高等法院,最終仍敗訴。法院認定,員工未依公司規定提交書面請假申請,解雇行為合法。據《光明網》報導,該名女子姜某於2016年2月28日入職北京某文化傳播公司,擔任微信編輯。2018年,公司通過《員工手冊》,明確規定請假需提前一天以上填寫《員工請假單》,請假3天及以上需經多層級審核,未按流程請假視為曠職。姜某在手冊培訓簽到表上簽字確認。2020年7月5日,姜某透過微信向公司副總請事假,表示需接送女兒參加7月7日至10日的高考,但未獲回覆。7月6日,她又當面向副總及人事請假,稱兩人均口頭同意,故未留下書面證據。然而,7月7日至9日,姜某未出勤,公司以曠職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姜某不服,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法解除賠償金54,000元(約新台幣24萬3000元),仲裁委未支持。她遂提起訴訟,一審法院認為姜某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已按公司規定請假,解雇行為合法。二審法院維持原判,指出公司已提供《員工手冊》及培訓簽到表等證據,姜某未能證明其請假已獲批准。最終,高等法院駁回姜某的再審申請。此案提醒職場人士,請假應依公司規定辦理書面手續,避免因程序不全導致勞資糾紛。即使獲得口頭同意,亦應保留書面證明,以保障自身權益。
避免二手菸危害…河北男每天戴「防毒面具」上班被笑怪人 主管勸1句話他無奈
5月31日是世界無菸日,不過許多不抽菸的人,卻被迫吸二手菸而身受其害,世界衛生組織數據顯示,二手菸含有7000多種化學物質,至少有69種是致癌物。中國河北省保定市一名男子,每天上班會穿戴防毒面具,被同事稱為「怪人」,只因為他不抽菸,甚至被主管勸:打不過就加入。根據《新京報》、《九派新聞》報導,男子在河北一家國有企業工作了7年,其他3個同事都是「老菸槍」,從早上8點到下午5點,只要隨時想到就會來一根,導致狹小的空間瀰漫煙霧,因為只有他不抽菸,因此從前年開始戴防毒面具,成為公司裡最「特別」的存在。男子抱怨,公司有禁菸規定,也有設置吸菸區,但同事根本不當一回事,也沒有人因為抽菸被處罰過,但全公司300多人,都知道有個天天戴防毒面具上班的「怪人」。男子其他3名同事是「老菸槍」。(圖/翻攝自新京報)男子解釋,原本嘗試戴口罩,但一般醫療用口罩和N95口罩根本防不住菸味,才會想到用防毒面具,還放了套上班時專門穿的「工作服」,下班後再換回去,盡量減少回家後身上二手菸帶給孩子的危害。男子透露,主管也抽菸,但是會在指定的區域抽,有次他去主管的辦公室躲菸,對方開玩笑表示:「要不你也學學抽菸,打不過就加入吧」,讓他聽了哭笑不得。好在這樣的情況,一直到調來一個內勤部的女生,才改變局面。新來的女同事翻開員工手冊的禁菸制度,告知公司的考核扣分制度,「如果查到流動抽菸,1次扣2分,工資比例按98%發放」,更放話若不遵守會去檢舉,結果辦公室3個抽菸的同事都乖乖到吸菸區抽菸。男子頓時鬆了口氣,「也算把我拯救了,這樣一看,在禁菸的過程中,有時也必須有一些強硬的態度」。◎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陸男上班「睡1小時」遭開除 氣憤提告!法院判公司要賠償
大陸江蘇一名男子日前在上班時間,在辦公桌上趴睡1小時,沒想到,竟因此被公司開除。事後男子相當氣憤,對公司提告,最終法官認為,男子睡1小時並未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極壞影響,因此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行為,判決公司須支付賠償金35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56萬元)。根據陸媒綜合報導,大陸江蘇泰興人民法院近日公佈一起勞動糾紛案,一名張姓男子,是當地一家化工公司的老員工。而前段時間他因為開車到半夜,導致他隔天上班時,在辦公桌上睡著約1小時。沒想到,後來公司的公司人力資源部,以張男在工作崗位上睡覺為由,將他辭退,讓他相當氣憤,一狀告上法院。後續根據法官審理,認為張男確實有違紀行為,但從其管理崗位特性及此次睡崗行為的嚴重程度來看,睡崗1小時並未對公司造成重大損失或極壞影響。另外,張男入職公司20年,並多次被評優評先並晉升加薪,公司僅因其一次違反公司內部《員工手冊》規定,就直接將對方辭退,顯然不具備合理性。因此,最終法官認定,公司解除與張男勞動關係屬於違法行為,判決公司需向張男支付賠償金35萬餘元人民幣。
出差強吻女同事!男經理噁喊「浪漫巴黎索吻很正常」 下場曝光
大陸上海一名吳姓經理在巴黎受訓時,竟強吻、擁抱一同出差的女同事,因此遭到資遣。吳男不服,提出訴訟。案經審理,法院最後裁定,駁回吳男的再審申請。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2016年3月16日,公司向工會發送電子郵件,內容指出,任職研發分部經理的吳男在法國出差期間對同往的女員工實施不正當行為,包括超越同事關係的口頭索要親吻請求與肢體接觸,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中的規定,屬於重大過失,公司給予辭退處理。工會認為,公司對吳男的處罰和辭退符合公司規章制度,因此同意辭退處理。之後,公司於2016年3月18日與吳男解除勞動契約。吳男辯稱,地處浪漫之都巴黎,索吻行為很應景、正常,因此不服公司決議,向海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61萬8877人民幣(約新台幣272.6萬元),結果仲裁委員會不予支持,因此又向法院提起訴訟。一、二審,法院皆認為,吳男在事件中,確有抓女同事手腕和腳腕等行為,不論該行為是吳男所述的為了制止女同事的過激行為所作出的對應行為,還是為了制止女同事的反抗以實施進一步的行為,都屬嚴重不當,有違序良俗以及道德準則,公司依據其已知曉的《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予以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於法有據,駁回訴訟請求。吳男不服,申請再審。法院審查後認為,原審法院依相關證據據此認定吳男的行為有違公序良俗和道德準則,並無不當,且原審法院判決公司解除與吳男之間的勞動合同,於法不悖,吳男的再審申請不符合相關法規,因此裁定駁回吳男的再審申請。《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準媽咪因孕吐請4天假 竟被直接開除?公司理由扯爆
大陸一名29歲的許姓女子在一家培訓機構工作,此前懷孕2個月時被單位解除了勞動合同,理由是她有4天沒上班,於是許女把單位告上了法庭,最近案件有了新進展。時間回到2022年初,處在孕早期的許女開始孕吐,當年1月請了8次假,前4次都好好的,可最後4次,單位卻說許女的行為屬於曠工。《新民晚報》報導,根據聊天記錄,這8次請假,許女都在微信上向領導提出了申請,然後再上公司系統補個手續。單位表示,孕吐是身體不適,那就應該是病假,可是許女沒提供病假單;如果是事假,按照要求要提前3天請,許女每次都是當天請假當天休息,單位不能一直容忍,必須按曠工算。許女很委屈,因為孕吐就去醫院顯然不合適,而且自己也沒辦法提前預測什麽時候孕吐,無奈只能當天請假,再說員工手冊寫了,沒有病假條的病假按事假算,自己沒有曠工。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應當承擔舉證不利的後果,最終支持了許女的訴請,判決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判決生效後,許女再次將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公司補發工資。許女丈夫表示,妻子一度因為失去工作而變得低落、焦慮。按照法律規定,公司需要補發2022年2月之後的工資,而公司方也表示認可,但雙方對金額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在法官不斷調解和釋法後,原被告雙方達成一致,公司賠償許女12萬餘元。
工程師上班看「色情網站」被炒 他向公司討百萬元結局曝
大陸一位林姓男子2013年在某公司當工程師,而他在2020年被發現用工作電腦看色情網站,事後他被開除,林男不服,向公司索賠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法院近日判公司免賠償。據《九派新聞》報導,林男在2013年去某家公司當工程師,雙方簽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約,公司給他《商業道德守則》和《員工手冊》,裡面寫到不能用公司電腦或網路登非法、色情網站。不料,在2020年2月,公司竟然發現林男在工作時,用電腦看國外兒童色情圖片和色情網站,其行為嚴重違反規定,就把林男開除了。林男認為,公司違法炒掉他,所以申請法院仲裁,跟公司要了30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32萬元)的賠償金,而公司不服裁決,也提起訴訟。法院表示,公司所提的證據可以證明,林男的行為會影響到工作,也會對公司網路安全造成隱憂,判公司不用付林男百萬元。此文曝光後,許多網友對林男的管道憤怒,「那他看的話不用把他抓起來嗎」、「這下全國人民都知道了」、「戀童癖不該抓起來嗎?兒童色情這種東西就應該嚴厲打擊」、「在公司用翻牆軟體吧,否則不太可能可以瀏覽這些網站」、「瀏覽兒童色圖,這種人不該抓嗎?公司應該報警處理」。此外,廣州也有一名男子在午休玩手機,因為音量太大,被公司警告7次後開除,而他也向法院提出仲裁,要求公司賠償(約台幣66萬),最後法院也是駁回男子請求。
上班摸魚還頂撞上司遭解雇!他竟獲賠66萬 網傻眼:我再也不偷偷摸摸玩手機了
大陸一名男子日前因上班滑手機、頂撞上司等原因被記3支大過而遭到公司解雇,結果卻獲賠逾15萬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法院判決結果出爐後也讓大陸網友傻眼,稱判決也太偏袒員工,甚至還有人開玩笑表示:「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玩手機了。」據《中國新聞週刊》的報導,廣東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針對一起員工索賠案作出判決。據悉,這位80後男子伍某某因上班玩手機、擾亂會議秩序、頂撞上司等原因而被公司記了2支大過。此前,他才因為管理倉庫時出錯,導致帳目混亂而被公司記了1支大過。因此公司根據《員工手冊》滿3次大過的相關懲處規定,針對伍某某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結果伍某某卻心生不滿,提出勞動仲裁。對此,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公司記員工3次大過中有2次處分不當,因此以員工年度內記滿3支大過為由,解除與該員工的勞動合同,違反法律規定,係單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因此判公司需支付該員工賠償金154455人民幣。公司事後不服又提起訴訟,但二審維持原判。貼文一出,也引發大陸網友熱議,「看了這個消息我再也不用偷偷摸摸的玩手機了。」「解雇不正常嗎?」「這個員工不簡單啊你品你細品。」「盤點失職……不開除留著過年?誰敢雇?」「好可憐的公司啊!」「這感覺也有點偏幫員工了。」
中國男因頂撞上司被記大過炒魷魚 法院判公司過度處分須賠償
中國廣東省佛山市一名伍姓男子,因在管理倉庫時出現問題、上班玩手機和頂撞上司等問題而被公司記2支大過。公司根據《員工手冊》對記2支大過的規定,將伍男開除。伍男後提出勞動仲裁,仲裁機構判決公司須賠償伍男15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公司不服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判定,公司解除勞動合約違法,判公司須賠償伍男15萬445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8萬元),公司不服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廣東佛山一名伍姓男子,因管理倉庫時出現帳目混亂,而被記了大過,後來他又因為上班玩手機、擾亂會議秩序和頂撞上司,又被記大過。公司根據《員工手冊》對於滿2次大過的規定,解除與伍男的勞動合約。伍男因此提出勞動仲裁。經仲裁機構判決,公司須賠償伍男15萬多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6萬元),公司不服便提起訴訟,一審法院審判,伍男管理倉庫時嚴重失職,被記大過合情合理。但上班玩手機和頂撞上司是在事後才一併做出處分,程序明顯不合理。且公司處分過於嚴苛,超出合理範圍,對於伍男是否有擾亂會議秩序及頂撞上司,公司也未能提供有效證據,故法院判決公司應賠償伍男15萬4455元人民幣(約新台幣68萬元),二審維持原判。
男經理稱53歲老闆「老太太」被炒魷魚 怒起訴法院判決出爐
中國一名張姓男子2年前在一間公司擔任部門經理,沒想到一年後遭到公司解雇,理由是稱呼53歲公司女老闆為「老太太」,他憤而申請勞動仲裁,但公司不服裁決,起訴到法院,判決也在近日出爐了。張男2020年2月入職某公司擔任後勤部門經理,並簽訂3年的合約,2021年2月利用微信私訊替員工小胡安排部門工作時,說了一句:「園區還不知道老太太出什麼么蛾子(餿主意)呢,你上班有備無患,現在一切都不好說」,結果對話被小胡截圖發送到公司微信群。同年3月11日,張男和小胡因休假問題爆發激烈的言語衝突,過程中小胡一怒之下,竟將菜刀架在張男脖子上,張男冷靜處理後安全脫身,隨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小胡作出3天的行政拘留,隔天張男卻接到公司的解除勞動合約通知。通知書中載明,張男和員工小胡發生較為嚴重的語言及肢體衝突,違反公司《員工手冊》中的相關規定,應被即時開除,並不獲得任何補償,此外也提到張男對公司上級領導使用不當言論及稱呼,同樣違反規定。張男不接受公司的理由決定申訴。(示意圖/翻攝自pexels)張男無法接受公司的理由,為了維護自己的權益,決定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支付違約金等款項。裁決判定公司違法,須向張男支付3萬元人民幣賠償金,公司不服裁決起訴至法院。由於難以證明張男和小胡的衝突,雙方爭論的焦點集中到「張男稱呼上級領導為『老太太』一事」。公司認為,張男用「老太太」稱呼老闆十分不合適,相當不尊重,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因此可以依法將張男辭退,並不支付任何補償金或賠償金。法院則認定,公司基於這個理由而解雇張男,顯屬不當,違反法律規定,最後判決公司要向張男支付違法解除勞動合約賠償金27900元人民幣,雙方均服從判決,未提出上訴。
主管創「蛋蛋群」逼喝生雞蛋…實習生拒飲遭辭退 人資嗆:員工手冊有寫
每間公司都有不同文化,若強迫員工吃生雞蛋,恐怕多數人都不能接受。大陸河南省鄭州市一名杜姓大二學生日前在網路爆料,自己在當地一家公司實習過程中,因拒絕生吃雞蛋被辭退。據現場視頻顯示,一群人將生雞蛋倒進杯中一飲而下,有員工面目猙獰、噁心乾嘔。《九派新聞》報導,杜同學透露,部門領導建了個「蛋蛋群」,要求員工每天發一張和雞蛋的照片並繳納5元租金,沒有開單的員工需要吃生雞蛋來激勵自己,「他們還給了我第二個選擇,要是不吃生雞蛋,可以吃一根黃瓜加一整管芥末」,如果不照做只是罰錢就算了,「關鍵是他又罰錢,又讓你吃生雞蛋」。由於杜同學拒絕飲用,隨後被領導辭退,讓他感到莫名其妙,後來他在離職手續上註明「因不吃生雞蛋被辭退」,還被人事要求更改成「因個人原因離職」。事後,杜同學越想越不甘心,決定致電人事經理討說法,並錄音存證,不料對方竟大言不慚地說,「生吃雞蛋」是公司員工手冊裡規定的。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傻眼直呼「像這種無視人格的公司應該公布一下,讓他們的老闆出來走一走」、「這樣的公司就算了吧,垃圾」、「現在的公司都有點神經病了,是資本的惡毒表演!西方的營銷方式和激勵方式都學的狗屁不是!什麽東西」。
過年拒帶電腦回家待命…他遭公司開除 怒告上法院獲判賠84萬
遠端工作越來越方便,讓不少員工開始不分假日、平日,都必須應公司要求處理公事,中國大陸上海就有一名顧問公司張姓員工,被公司要求要帶電腦返鄉過年,原因是他負責的客戶很可能會在春節期間有急事需聯絡,不過該員工認為自己沒有義務在春節工作,因此拒絕公司要求,結果慘遭公司開除。該員工不服告上法庭,而法院最終判決公司需賠償這名員工19.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84萬元),讓許多人直呼痛快。綜合陸媒報導,這起事件發生於2019年,張男在上海某顧問公司擔任軟體工程師,在當年春節,他為了陪伴家人一口氣請了27天假,包括春節假期11天,調休12天以及2個周末假期,不過公司以春節期間客戶可能會有緊急服務需求為由,要求他帶電腦回家過年,遭到張男拒絕。為此,顧問公司直接大刀一揮,指控張男「惡意拒絕執行、惡意拖延公司安排的勞動任務」,並將其開除,公司還抨擊張男違反公司規定,明明員工手冊載明午休時間為12點半至13點,但張男卻都在11點半就開始午休;某天公司通知張男上午9點到客戶公司,張男卻拖延到中午才到等等。上海一名軟體工程師因為拒絕在春節期間帶電腦回家,遭告公司開除。(圖/翻攝自陸網)對於公司指控張男忿忿不平,因此一狀將公司告上法院,對此,上海浦東法院經過審理後認為,張男拒絕春節假期攜帶電腦返家一事,並無不妥,當時他處於休假狀態,並無向公司提供勞動的義務,因此拒絕帶電腦回家不屬於惡意拒絕公司工作安排範疇,此外公司對張男的另2項指控,也未達到「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的程度,因此判定公司必須賠償張男人民幣19.4萬元。雖然公司對此不服提出上訴,不過最終被法院駁回,判決生效。該判決曝光後引發不少網友討論,許多人見到判決結果直呼「大快人心」、「爽快」、「法院終於做了一件正義判決,讚一個」、「佩服該員工的勇氣,敢於拒絕,敢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過也有人表示「如此一來,他再想找工作就難了,沒有哪家公司願意聘用不願加班的人」。上海一名軟體工程師因為拒絕在春節期間帶電腦回家,遭告公司開除。(圖/翻攝自陸網)
員工發現公司系統漏洞卻遭開除報復 狀告公司索賠257萬!法院判決出爐
不解決問題竟然解決點出問題的人!中國大陸一名科技公司員工日前發現公司商業廣告系統存在問題,因此向上級反應,沒想到卻遭到公司無故開除,而後公司因為同樣的問題持續蒙受損失,涉事的公司領導階層因此被開除,該名員工認為自己當初舉報相當正確,因此要求公司讓他復職,並且支付10萬元人民幣獎金。根據「新浪財經」報導,一名中國大陸科技公司田姓員工日前發現商業廣告系統存在漏洞,因此向上級反應,不料他的上級竟然無視警告,因此他遂繼續向上通報,最終反而遭到部門領導報復,無故被解除職務。廣告系統漏洞持續讓該科技公司蒙受億級規模的收入損失,整起事件也因此曝光,公司方面也將田姓員工原部門負責人開除,並且認定舉報行為是從維護公司利益出發。不過事情並沒有因此結束,田姓員工將公司告上法院,除要求舉報獎金10萬人民幣、要求公司撤銷解除職務決定,田姓員工還要求,公司應該支付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6月7日的工資差額430000元,以及同期未休年假工資67400人民幣,合計59.64萬人民幣(約新台幣257萬元)。對此,科技公司主張田姓員工在職期間「嚴重違反人事單位規章制度」,同時指控他曾經多次不履行工作職責,造成多項工作無法進行,還曾經有擅離職守、多次曠職情形,且經查該名員工還有偽造工作經歷行為,因此認為解僱田姓員工的決定有理。對此,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指出,公司方提出的文件並無法證明田姓員工違反《員工手冊》規定,因此認定公司違法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但由於勞動關係建立需要雙方互信,公司與田姓員工明顯已經沒有信任基礎,最終認定雙方無需繼續履行勞動合約,但田姓員工可以另案主張違法解除勞動關係的賠償金。至於田姓員工要求的近60萬人民幣賠償金,法院則認為他提出的證明不足以支持舉報獎金支付條件,公司也不認同,因此最終判決不予支持。
女請病假去非洲遭開除 「辯稱看病」向公司索賠15萬
近日,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一份民事判決書,一名王姓女白領向公司提出病假申請,表示需要休息2星期。公司卻質疑她病情的真實性,同時提醒她不得以病假名義旅遊。在發現王女去了坦尚尼亞后,公司當即與她解除勞動關係合約。隨後王女提起訴訟,要求公司賠償15萬元(約65萬元新台幣),但遭法院駁回上訴。綜合《澎湃新聞》、《瀟湘晨報》報導,庭審過程中,王女表示去坦尚尼亞,是因其丈夫在坦尚尼亞有認識的公益性質醫療機構,王女過去看病,順便散心及休息,但王女未提交到坦尚尼亞醫療機構診治的證據。一審法院認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按照勞動合約的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本案中,王女所休假別為病假,用人單位雖然無權限定勞動者的休假地點,但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身體狀況尋求更好的醫療機構治療,不過勞動者休假期間的行為應與請假事由相符。本案王女並未提交證據證明她到坦尚尼亞是治療疾病,在無證據的情況下,王女的主張顯然超出一般大眾的認知,故法院對其主張不予採信。因此,公司依據《員工手冊》以王女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合約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因此王女的訴訟請求,法院不予支持。之後王女向北京市二中院上訴,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中根據王女提供的2張醫院休假證明記載,王女的病情均為「骶尾部挫傷、骶尾部疼痛」,醫囑建議均為「全休1個月」,說明王女的傷情較為嚴重,但王女在病假休息期間去坦尚尼亞及香港的行為與其休假證明顯示的病情明顯不符,且王女未提交其去坦尚尼亞是療傷的證據,她在坦尚尼亞旅遊期間有跳躍的動作,更與其傷情相悖。按照一般生活常識判斷,公司有理由質疑王女病假的目的並非休養或治療。因此,公司依據《員工手冊》以王女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合約具有事實及法律依據。故一審法院未支持王女要求公司支付其違法解除勞動關係之賠償金15萬元的請求是正確的。綜上所述,王女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法院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剛入職偷看同事薪資單遭解雇 男子不服提告遭法院駁回
中國大陸一名男子,剛入職一家飯店不到兩個月,就因為偷看同事的薪資單,被同事發現後狀告主管,男子就被公司開除。而男子事後將公司告上法院,但直到二審,法院都認為公司處置並無不當,甚至駁回男子上訴。根據《新浪新聞》報導指出,中國一名男子王太陽於2018年5月16日進入寧蘇大酒店工作,但是在2018年7月2日時,他在沒有經過周姓同事的同意下,私自拆封周姓同事的薪資信封,偷看周姓同事的薪資。事後,周姓同事發現原本密封的薪資單遭到拆開,馬上請保全調閱監視器查看,發現是王太陽所為。事後寧蘇大飯店根據員工守則,以「窺視他人隱私」為由,在7月8日開除王太陽。事後王太陽雖然透過勞務仲裁要求恢復勞動關係,但2018年9月,仲裁委員會表示不支持王太陽請求恢復勞動關係的主張。之後王太陽就將寧蘇大飯店告上法院,沒想到一審法官認為,王太陽偷看的行為,確實屬於窺視他人隱私,於是認為寧蘇大飯店處置並無不當。之後王太陽再次提出上訴,指稱員工手冊內並無指出薪資單是「個人隱私」,同時監視器畫面雖然有他拆信封的畫面,但並沒有辦法證明他手上的東西是別人的薪資單。而二審法官認為,雖然員工手冊上並未明文記載,但薪資單涉及個人財務狀況,認為王太陽還是侵犯他人隱私,再加上寧蘇大飯店曾有約談過王太陽,王太陽也坦承偷看,於是法院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原判。
地下匯兌年洗129億 主嫌擁百萬現金開超跑代步
嘉義地檢署偵辦吳承霖地下匯兌案件,發現嫌犯涉及洗錢匯兌約129億元,同時查獲菲律賓、中國大陸經營賭博網站,帶回72人,聲押4名主嫌,其中主嫌都以千萬跑車代步,如麥拉倫、保時捷等名車,以及台幣及外幣現金共約700萬,所查扣的6輛名車停在檢調倉庫前,猶如超跑展般壯觀。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台南市調查站偵辦地下匯兌案件,發現陳姓客戶等人涉嫌以羅曼尼、新緻公司架設博弈網站。蒐集事證明確,3號由台南、嘉義縣、市調查站兵分多路,到台北、台中、嘉義縣市等33處所搜索。簽賭網站主嫌年紀相當輕,卻出入開名車,手上大筆百萬現金,相當誇張。(圖/翻攝畫面)現場分別查扣台幣650萬元及50萬元外幣,名車6輛、筆電、電腦主機、手機、監視器主機及螢幕、員工手冊、賭博規則筆記、銀行存摺、帳密等證物,檢方複訊38人,聲押陳姓、2名林姓、楊姓男子共4人獲准,另有12人以5萬至20萬不等交保。檢方調查,主嫌陳男等4人均是嘉義人,年紀約30歲,自2017年起在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嘉義市等地,架設博弈網站,提供賭客簽注六合彩、運動比賽等賭博,並以大陸地區金融帳戶收付賭金後,透過地下匯兌管道及不實合約等方式,2年分批自境外匯回39億元賭金。檢方調查,簽賭網站金額相當龐大,2年匯回39億賭金,相當驚人。(圖/翻攝畫面)檢方發現此賭博網站總部雖然設在菲律賓,但機房卻在大陸,技術提供在台灣,避開檢警查緝,但還是百密一疏,遭檢警破獲,全案依賭博、偽造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等偵辦,檢方不排除可能涉及選舉賭盤,深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