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法
」 台積電 國安法 共諜 國家安全法 洩密
竊台積電21件機密圖謀赴陸蓋半導體基地 前副理首度曝光
國內首度破獲中共情治人員來台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不法案件,台積電前副理陳志堅為配合共諜丁小琥在中國大陸佈建「藍海計畫」,進而削弱台灣半導體實力,涉嫌竊取21件公司內部機密文件,5月底落網羈押,高檢署7月20日偵結以《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起訴求刑7年,今日將在押的陳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下午開庭決定是否續押。依據起訴內容,丁小琥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主任的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頻繁來台,除了為中共發展組織,也積極收集、刺探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相關的情報。丁小琥先吸收一名黃姓台灣人,再透過他引薦時任台積電副理陳志堅,共謀在大陸設立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簡稱CSMAC),由陳志堅負責擬好「藍海計畫」(中國製造半導體基地),規劃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產業人才,以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的國際領先地位。陳志堅遭求刑7年,移審後由法官裁定是否續押。(圖/周志龍攝)陳志堅一邊滲透臺灣半導體產業,一邊伺機竊取台積電高階奈米晶片相關製程、流程等營業秘密,以充實CSMAC的競爭實力。檢調掌握,陳志堅在2023年5月到2024年2月期間,為了對丁小琥介紹的大陸金主和技術專家展現他的半導體製程、材料相關知識,擅自重製21件台積電機密再帶回家裡研讀,但正因如此遭台積電察覺異狀展開調查,並取回所有機密文件。高檢署智財分署今年5月28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五路搜索、約談3人,陳志堅收押禁見,歷經一個多月密集偵訊他和相關證人,以及分析電磁紀錄與證物後,於7月2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台積電是領先全球的半導體製造公司,技術領先優勢不僅帶動國內經濟民生,更進一步成為嚴峻國際環境中我國整體半導體產業競爭力維持的指標,被告深知此情,竟罔顧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大量非法擅自重製取得台積公司國安、一般營業秘密,以執行他的「藍海計畫」,意欲扶植大陸地區半導體科技發展,犯行實不足取,請求法院就量處有期徒刑7年。丁小琥另外涉嫌滲透我國國軍遭起訴,今年2月因病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檢調從共諜案扣案證物挖出台積電竊密案的線索進行偵辦,丁小琥同樣因為已身亡,處分不起訴。檢調查出,陳志堅竊取台積電21件機密文件以實行「藍海計畫」。(圖/周志龍攝)
共諜滲透台積電首例!前副理密謀「藍海計畫」 起訴求刑7年
台積電遭中國大陸特務滲透!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透過一名香港人丁小琥來台發展組織,並吸收台積電陳姓副理,藉由竊取高階奈米晶片製程等營業機密,打算實施「藍海計畫」扶植大陸半導體發展,所幸調查局台北市調處及時攔截,今年5月底由高檢署智財分署指揮搜索陳姓副理聲押獲准,並將遭竊的台積電內部文件全部取回,全案今日偵結,以《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起訴陳姓副理並求刑7年,這是國內首度破獲中共情治人員來台竊取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的不法案件。依據起訴內容,丁小琥接受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主任的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頻繁來台,除了為中共發展組織,也積極收集、刺探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相關的情報。丁小琥先吸收一名黃姓台灣人,再透過他引薦時任台積電陳姓副理,共謀在大陸設立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簡稱CSMAC),由陳姓副理負責擬好「藍海計畫」(中國製造半導體基地),規劃高薪挖角台灣半導體產業人才,以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的國際領先地位。陳姓副理一邊滲透臺灣半導體產業,一邊伺機竊取台積電高階奈米晶片相關製程、流程等營業秘密,以充實CSMAC的競爭實力。檢調掌握,陳姓副理在2023年5月到2024年2月期間,為了對丁小琥介紹的大陸金主和技術專家展現他的半導體製程、材料相關知識,擅自重製21件台積電機密再帶回家裡研讀,但正因如此遭台積電察覺異狀展開調查,並取回所有機密文件。高檢署智財分署今年5月28日指揮台北市調處兵分五路搜索、約談3人,台積電前陳姓副理收押禁見,歷經一個多月密集偵訊他和相關證人,以及分析電磁紀錄與證物後,於7月20日偵查終結,檢察官認為,台積電是領先全球的半導體製造公司,技術領先優勢不僅帶動國內經濟民生,更進一步成為嚴峻國際環境中我國整體半導體產業競爭力維持的指標,被告深知此情,竟罔顧產業倫理與競爭秩序,大量非法擅自重製取得台積公司國安、一般營業秘密,以執行他的「藍海計畫」,意欲扶植大陸地區半導體科技發展,犯行實不足取,請求法院就量處有期徒刑7年。丁小琥另外涉嫌滲透我國國軍遭起訴,今年2月因病過世,獲判公訴不受理,檢調從共諜案扣案證物挖出台積電竊密案的線索進行偵辦,丁小琥同樣因為已身亡,處分不起訴。
川普政府終止香港國家緊急狀態!專家:有利美企資本進入大陸市場
美國川普政府本週宣布不再延長針對香港的國家緊急狀態,但終止香港特殊待遇的行政命令仍然有效,代表香港貿易與出口管制等政策不會立即恢復。對此,香港與中國大陸政府均表示歡迎,認為此舉有助改善中美經貿關係。據《南華早報》報導,這項國家緊急狀態宣告,是美國決定取消香港在貿易與出口管制等領域特殊待遇政策的法律基礎。由於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沒有再延長該措施,因此該宣告已於本週正式失效。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總統已讓國家緊急狀態結束,但行政命令13936號(Executive Order 13936)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他補充,美國仍認定香港「已不再具備足夠自治程度,不足以根據美國相關法律與該行政命令中的規定,獲得差別待遇。」這項澄清顯示,國家緊急狀態宣告失效,並不會自動恢復香港在貿易與出口管制等領域原有的特殊待遇。美國財政部也在網站上指出,該緊急狀態結束並不適用,也不影響2項相關美國法律,分別是2019年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 of 2019)以及2020年的《香港自治法案》(Hong Kong Autonomy Act of 2020)。對此,香港政府形容美方決定是「落實中美共識的重要一步」。在全球2大經濟體之間緊張關係出現緩和跡象之際,香港政府認為這項政策調整具有正面意義。香港政府發言人表示:「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符合中國和美國的共同利益,也符合國際社會的共同期待。」並敦促美國尊重中國主權以及香港法治,同時恢復與香港正常的經濟及貿易往來。中國大陸商務部則指出,美國已確認不會延長這項措施,「美方此舉是落實雙邊貿易會談達成共識的重要一步。」同時強調,維護香港繁榮與穩定符合兩國利益,而美國政策轉變也反映國際社會的期待。據悉,該措施自川普1.0任內發布以來,已經每年獲得延長。對此,美國分析人士表示,17日的變化幅度雖然有限,但可能代表美國政策方向正在出現轉變。曾任美國駐香港及澳門總領事,目前擔任國際策略顧問公司「美商亞洲集團」(The Asia Group)合夥人的Kurt Tong表示:「從象徵層面來看,這具有重要意義,可能顯示美國對香港的負面態度正在發生非常微妙的變化。」Kurt Tong解釋:「美國現在較不傾向於強烈施加懲罰,以回應香港的變化,而是更傾向於根據個案情況,從實際利益角度考量什麼對美國有利。這是1項細微但重要的轉變。」另一方面,美國國務院表示,川普政府目前正致力於改善與中國之間的「戰略穩定」(strategic stability),其中也包括對香港問題的處理方式,「美國期待北京與香港當局,在美國政治、經濟以及國家安全優先事項方面,以建設性且互惠方式進行互動。」Kurt Tong補充,在這項複雜的規則調整下,香港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的制裁已被解除。不過,包括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以及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等其他高級官員,仍然受到制裁,「未來美國是否會對制裁措施採取更彈性的態度,仍有解釋空間。簡短回答是,我不知道美國是否會考慮解除對行政長官的制裁,而這可能是香港當局最棘手的問題。」大陸半官方智庫「全國港澳研究會」的顧問劉兆佳則表示,美國此舉是希望在5月中旬的川習會後,穩定美中關係,「這項措施將在經濟與金融層面讓雙方受益。美國企業與資本可以更容易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並透過香港尋找相關機會。」他強調:「此舉也將促進香港與美國之間的經濟、法律以及文化交流。這意味著,在可預見的未來,美國不會因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相關行動,而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然而,美國國務院並未支持這項解讀,而是將有關制裁問題的詢問轉交給美國財政部。美國分析人士則表示,他們將密切觀察美國政策未來方向的跡象。其中1項明顯指標,是美國是否解除對李家超的制裁。另1項指標則是美國財政部長貝森特(Scott Bessent)是否會前往香港參加10月舉行的亞太經濟合作組織(APEC)財長會議。全球最大的政治風險諮詢公司「歐亞集團」(Eurasia Group)高級分析師Dominic Chiu表示:「這項措施確認香港已經成為更廣泛美中貿易與投資談判的一部分,川普政府願意以香港相關壓力作為交換籌碼。這與過去6年美國兩黨對香港政策存在重大差異。」Dominic Chiu分析:「這進一步顯示,美國政府正在轉變方向,不再將以價值觀為基礎的政策,視為不可談判事項,而是轉向更具交易導向的外交方式。」不過,由於完全依據該行政命令被列入制裁名單的官員數量相對有限,因此未來任何制裁撤銷措施,可能都會保持在有限範圍內。他補充:「由於美國政府仍將國家安全以及科技競爭列為優先事項,因此與中國相關的出口管制協調政策可能仍會持續。如果這些政策出現逆轉,才會更明確顯示美國政府對香港地位處理方式發生重大轉變。」尤其美國國會兩黨仍支持與香港人權相關的措施,因此依據法律制定的制裁措施可能仍會持續存在。報導補充,川普於2020年7月發布行政命令13936號(Executive Order 13936),宣布因應北京在香港多年反政府示威後推動的《香港國家安全法》(Hong Kong National Security Law),美國針對香港進入國家緊急狀態。該命令暫停香港依據多項美國法律所享有的特殊待遇,使華盛頓能在出口管制、防務物資出口以及進口商品標示等領域,將香港與中國大陸採取相同待遇。美國政府指控,《香港國家安全法》削弱香港自治程度,並限制香港在1997年回歸中國後所承諾的權利與自由。北京與香港政府則辯護稱,相關法律是在2019年反送中運動後,恢復香港社會穩定的重要措施。
綠營共諜案!資深黨工黃取榮在台發展組織「危害國安」 今判刑10年
民進黨新北市議員李余典的前特助黃取榮捲入共諜案,他刺探並外洩賴清德出訪行程、外交部長機密對話等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犯行,一審判10年、二審改判6年,至於發展組織的犯行涉犯《國家安全法》,另由高檢署起訴,高院今日宣判10年有期徒刑。高檢署求刑12年,高院認定黃取榮意圖危害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為大陸地區違反國安法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審酌他發展組織的對象有2人,其中1人未遂、1人既遂,因此量刑酌減,處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未扣案的犯罪得410萬7500元。除了黃取榮,民進黨還有3名黨工淪為共諜,包括吳釗燮前秘書何仁傑、民進黨民主學院前副主任邱世元、副總統辦公室前諮議吳尚雨,台北地檢署起訴這4人涉犯國家機密保護法,一審判黃取榮10年、何仁傑8年、邱世元6年2月、吳尚雨4年,6月25日二審判刑黃取榮6年、邱世元5年、吳尚雨3年,何仁傑改判無罪。依據檢方起訴,黃取榮2003年赴對岸經商,遭到中共中央軍委會的情報人員吸收並回台發展組織,2017年他先拉攏邱世元、再吸收吳尚雨,探得賴清德以副總統身分出訪巴拉圭的細節、下榻飯店的房號,以及賴清德之後參選總統的行程。2022年黃取榮開始滲透外交部,當時的外交部長吳釗燮與友邦使節和外賓的談話紀錄、台美貿易倡議架構、我國針對友邦斷交後的緊急應變措施全被外洩。黃取榮會使用中共情報員交付的手機洩密,裡面有一款「五子棋」APP,看似一般下棋的遊戲,但輸入帳號密碼後會切換為情報模式,以單向聯繫模式傳送機密但收不到對方訊息。
中山大同泛綠6將搶攻 徐國勇:聯合競選拚民進黨提名全上
年底選舉腳步逼近,台北市第四選區(中山、大同)市議員選情逐漸升溫。由於民進黨提名布局加上場外參選變數,泛綠陣營恐多達6人參選態勢,被視為此次北市競爭最激烈的選區之一。對此,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今(6)日表示,黨內將依照既有規劃推動聯合競選,全力爭取民進黨提名的4位候選人順利當選。今年3月,民進黨台北市黨部辦理市議員初選,其中中山、大同選區規劃提名4席,共有6人參與競逐。最終現任議員顏若芳、林亮君順利過關,新人朱政騏及林子揚也取得提名資格。不過,初選結果出爐後,朱政騏因涉入國安案件遭撤銷提名資格。據了解,朱政騏於2022年間擔任前立委何志偉助理期間,涉嫌利用進出立法院辦公室等職務之便,翻拍辦公室內部機敏資料,並透過手機傳送給對岸人士,從中收取報酬。案件遭檢調偵辦後,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洩密等罪嫌提起公訴。民進黨隨即開除其黨籍並撤銷提名資格,改由王世堅子弟兵的賴俊翰遞補參選。前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執行長朱政騏雖初選過關,卻涉嫌違反《國安法》遭開除黨籍並撤銷參選資格。(圖/朱政騏臉書)儘管遭撤銷提名,朱政騏並未退出選戰,日前已宣布將以無黨籍身分投入中山、大同區市議員選舉。場外話題不僅止於此,現任市議員陳怡君因涉助理費案,遭民進黨停權2年半,無緣投入黨內初選。不過,陳怡君近期仍現身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掃街活動,被問及是否投入年底選舉時,僅以「繼續努力」回應,未正面否認參選可能,也讓外界持續關注其下一步動向。捲入助理費案的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圖)遭民進黨停權,年底會否脫黨參選仍充滿變數。(圖/黃摯恩攝)談及中山、大同選情,徐國勇表示,朱政騏涉及的是國安案件,這也是遭民進黨開除黨籍的原因;陳怡君則因停權處分而無法參與初選及獲得提名。他強調,民進黨在中山、大同區將按照既有規劃進行聯合競選,也只會支持黨所提名的人選,全力爭取提名的4位候選人順利當選。
朱政騏涉國安法遭綠除名仍參選 徐國勇:只支持黨提名人選
前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執行長朱政騏涉入共諜案,雖在黨內初選勝出,卻因遭檢方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等罪嫌起訴,遭民進黨火速開除黨籍並撤銷提名資格。不過,朱政騏仍決定以無黨籍身分投入台北市第四選區(中山、大同)市議員選戰。對此,民進黨秘書長徐國勇今(6)日表示,只會支持黨所提名的人選。涉嫌違反《國安法》遭民進黨開除黨籍的前台北市黨部執行長朱政騏,宣布以無黨籍身分投入年底市議員選戰。(圖/朱政騏臉書)朱政騏涉嫌於2022年間擔任民進黨立委何志偉助理期間,利用進出立法院辦公室等職務之便,翻拍辦公室內部機敏資料,並透過手機傳送給對岸人士,從中收取約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日前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及洩密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相關案件曝光時,正值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結果出爐。原本獲得提名資格、準備投入年底地方選舉的朱政騏遭民進黨以「國安零容忍」態度迅速處置,不僅開除黨籍,也撤銷其參選資格,並由初選落敗、王世堅子弟兵的賴俊翰遞補參選。儘管遭撤銷提名,朱政騏並未退出選戰,日前宣布將以無黨籍身分角逐台北市中山、大同區市議員席次,也讓外界關注是否衝擊綠營選情。對此,徐國勇表示,朱政騏已遭開除黨籍,現今已不是民進黨員。他強調,尊重朱的選舉權利,但其並非黨所提名候選人,因此中山、大同區的選舉布局,民進黨仍將依照既有規劃進行聯合競選,也只會支持黨所提名的人選。
台積電內鬼洩密案判決出爐!陳力銘判10年 東京威力要賠1.5億
台積電2025年爆發內鬼洩密案,時任工程師陳力銘勾結內鬼吳秉駿、戈一平竊取2奈米晶片機密後,交付給東京威力公司。經追查發現,另名工程師陳韋傑亦參與竊密行動;東京威力公司高階主管盧怡尹則涉嫌配合滅證。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今(27日)宣判,判處5人有期徒刑10月至10年不等,另判罰東京威力1.5億元。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被告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盧怡尹、東京威力公司均已坦承犯行,並與卷內證據資料相符;另被告陳韋傑雖承認擅自重製而取得台積電公司內部涉及國家核心關鍵技術之營業秘密之客觀事實,否認具有域外使用之意圖,然依其所述對於陳力銘任職台積電公司蝕刻機臺設備供應商均為外商公司之認知暨本案圖檔涉及之資訊內容等事證觀之,認陳韋傑所為辯解不足採信,各該被告犯行事證明確,茲就各該被告涉犯罪名之量刑、定應執行刑、宣告緩刑部分進行說明。判決指出,陳力銘主動向檢察官供出犯行,並因而查獲共犯陳韋傑,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5項後段規定,免除其刑;另就其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均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陳力銘為求個人之工作表現而犯案,造成台積電公司營業秘密可能外流之危險,並危及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家經濟安全。惟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東京威力公司屬於其半導體製造設備供應商之在臺服務公司,並非其競爭對手,復經調查陳力銘蒐集之營業秘密,均未洩漏與東京威力公司及其母公司日商東京威力科創株式會社以外之第三方,且被告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經台積電公司表明願意接受其道歉,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法院表示,吳秉駿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就所犯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犯行,具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前段減輕其刑事由,審酌吳秉駿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3年。戈一平部份,法院考量其於偵查及歷次審判中自白並因而查獲共犯陳力銘,應依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6項後段減輕其刑,審酌被告造成台積電公司2奈米製程之機密資訊可能外流而喪失競爭優勢之危險,惟其充分配合且協助調查,對於犯罪事實之釐清及加速偵查機關進行本案之調查,具有相當貢獻,並經台積電公司具狀表明原諒,爰量處有期徒刑2年。判決書指出,陳韋傑僅坦承客觀事實,且其擅自重製之營業秘密屬於14埃米製程之機密資訊,此為台積電公司半導體製程從「奈米」邁入「埃米」時代之先進技術節點,乃延續並保持在全球最先進製程領導地位之關鍵,迄今亦未取得台積電公司之諒解,爰量處有期徒刑6年。至於盧怡尹刪除陳力銘翻拍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圖檔,湮滅後者涉案之刑事證據,嚴重妨礙國家司法權之行使。然其在發現刪除之電磁紀錄因不明原因回復後,主動通報東京威力公司,復由東京威力公司將此事發經過記載於書面陳報偵查機關,事後亦坦認犯行,具有裁判確定前自白之事由,應依刑法第166條規定減免其刑,爰量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3年,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00萬元,暨參加法治教育課程6場次。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審酌,東京威力公司未能善盡監督受雇人之企業社會責任,且依據該公司對陳力銘工作績效表現之考核資料,可知東京威力清楚明瞭陳力銘可能利用舊識情誼而非法蒐集不易取得之台積電公司內部資訊,侵害台積電公司之營業秘密,考量惟被告承認犯罪,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及台積電公司內部調查,盡力降低本案對於台積電公司、半導體產業國際競爭力及國家經濟安全所生危害,並偕同其母公司與台積電達成和解,爰量處罰金1億5,000萬元,並應於判決確定之日起1年內,向台積電支付1億元,並向公庫支付5,000萬元。
獨/國安會諮詢委員竟找檢察官當助理! 林志潔引發檢方反彈、檢審會將討論
檢方基層人力不足,竟傳出國家安全會議要求法務部抽調檢察官人力支援!據指出,法務部近日在內網徵選檢察司的調辦事檢察官,負責國家安全法制相關業務,報到時間十萬火急,4月底就須上任,許多檢察官看到徵選公告後十分詫異,不解為何法務部檢察司急著要人,不料黨政界傳出消息,竟是3月上任的國家安全會議諮詢委員林志潔要求法務部提供檢察官幫她協助處理國安業務。據了解,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已內定擔任此職務,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本周五開會討論此人事案,屆時是否能順利過關,備受法政界矚目。馬鴻驊是司法官訓練所第49期結業,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畢業,歷任高雄、苗栗、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他是113年行政院第10波安居緝毒專案有功人員,獲行政院長卓榮泰親自頒獎,經常受邀至校園、醫療機構及電台分享防詐騙、廉政及醫療暴力案例。桃園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馬鴻驊榮獲113年行政院第10波安居緝毒專案有功人員,獲行政院長卓榮泰頒獎。(圖/翻攝台中地檢署官網)國安會諮詢委員依《國安會組織法》第9條規定,由總統特聘,諮詢委員為特任官,直接聽命於總統,薪水比照部長級,目前國安會諮詢委員包括:傅棟成、黃重諺、李育杰、劉得金、林志潔共五人。蔡英文總統時期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卸任後,也曾被聘為國安會諮詢委員。62年次的林志潔是台大法律系畢業,被外界歸類為民進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的人馬,她具有美國杜克大學法學博士學位,曾任陽明交大科法學院副院長,曾獲民進黨徵召競選新竹市立委失利,今年3月22日獲賴清德總統特聘為國安會諮詢委員。總統府新聞稿指出,林志潔在陽明交大任職期間,研究聚焦於國家安全法、出口管制、財經犯罪、經濟間諜及科技法等領域,亦曾擔任大陸委員會諮詢委員及行政院政務顧問,為國家政策研析提供專業意見。不過林志潔曾傳出在大陸上海交通大學掛研究員頭銜,曾獲賴清德總統提名大法官的台大國發所教授劉靜怡在臉書轉貼該文,痛批難道特定人就有不受查核或隨便查核的特權?劉靜怡還質疑國安會果然是最不安全的地方?林志潔當時回應表示,該經歷為姊妹校學術交流,無實質兼職或薪水,並強調是遭抹紅的認知戰。現在又傳出林志潔透國安會向法務部要人,希望找檢察官調國安會辦事並擔任她的助理,讓檢方論紛紛。有檢察官認為,基層人力已經不足,特別是現在詐騙案積案如山,急需更多檢察官投入,長官卻不顧打詐成效,公然「抽空」基層戰力,將案件轉嫁留在基層的檢察官,分擔這些調辦事人員原本應收的案件,導致留守者的平均案量上升,加劇過勞現象。還有檢察官認為,黨政高層口口聲聲打詐重要,卻成偵查戰力「空洞化」的元兇,這種光怪陸離的調辦事制度逐漸造成基層崩盤,因為調辦事通常抽調的是一審最精銳、最有經驗的資深檢察官(如 10 至 15 年資歷者)。這導致地檢署剩下的多是資淺檢察官,缺乏經驗傳承,且必須分擔外調人員留下的案件。不但讓基層檢察官有「勞逸不均」的剝削感,這些調「辦事」的檢察官,不必揹負一審每月上百件如山洪暴發般的詐欺案件,形同「升官發財往上走,血汗案件留基層」。
前軍聞社中校涉共諜案!判刑5年4月定讞
國防部《軍事新聞通訊社》(簡稱軍聞社)前中校副主任孔繁嘉,在服役期間遭中國大陸情報單位吸收,之後試圖以旅遊名義接觸並拉攏現役軍官,企圖在軍中擴展組織,但最終未能成功。案件歷經檢方起訴與各級法院審理,一審法院嚴詞指其行為形同叛國,判處有期徒刑5年6月;二審則略為減刑,改判5年4月。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於今(7日)稍早遭駁回,正式定讞。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整起案件與金門退役上尉邵維強所涉共諜案密切相關。邵維強退役後在金門經營旅社,同時也擔任電視台駐地記者,藉此建立人脈。然而他隨後遭中國情報單位「中國廈門市人民政府第四辦公室」吸收,自2002年起開始在台灣積極發展共諜組織,並成功吸收多名軍中人士,其中包括曾任金防部金門守備上校大隊長、裝甲第564旅副旅長及八軍團作戰處副處長的向德恩。向德恩在被吸收後,不僅簽署2份投降誓言書並提供個人名片,還曾身穿軍服與邵維強合影留念,神情輕鬆。邵維強其後每月提供向德恩4萬元報酬,直至案件曝光,累計金額達56萬元。邵維強最終於2023年11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6月定讞,入獄服刑後被診斷罹患惡性腫瘤,並於去年6月病逝;向德恩則被判刑7年6月確定,目前仍在服刑中。至於孔繁嘉,則是在2006年遭邵維強以金錢利誘吸收,開始協助發展組織。當時孔仍具現役軍人身分,利用職務與人脈接觸現役與退役軍官,並以免費招待前往越南旅遊為掩護,試圖安排軍官出國,使其與中國情報人員接觸。然而,他所接觸的軍官最終均未成行出國,導致整體滲透計畫未能落實,共諜組織的擴展亦告失敗。檢方認為,孔繁嘉長達10餘年參與發展共諜組織,不僅收受不法利益,還使昔日軍中同袍蒙受質疑,更將國家安全置於高度不確定的風險之中,因此依法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後,認定其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利益,並以「叛國」措辭予以強烈譴責,判處5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改認其同時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以及《國家安全法》中的發展共諜組織未遂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5年4月。最終,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後,全數判決確定。
朱政騏涉案遭起訴並被開除黨籍 楊植斗質疑審查與背後支持力量
曾任立委何志偉辦公室助理的朱政騏,因涉入共諜案遭檢方提起公訴,民進黨台北市黨部2日召開評議會,決議將其開除黨籍並予以除名。對此,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提出質疑,認為相關審查機制與過程有待釐清。根據檢方調查,朱政騏涉嫌於2022年間,在擔任何志偉及台北市議員鍾珮玲助理期間,私下拍攝辦公室內部機敏資料,並透過手機傳送給中國方面,從中收取約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等罪嫌提起公訴,並具體求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楊植斗指出,相關案件早在去(2025)年即已進入司法程序,但朱政騏仍能參與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甚至順利出線,令人對政黨內部審查機制產生疑問。他認為,在接受調查期間仍可參與選舉,情況相當罕見。此外,楊植斗也提到,朱政騏在未具公職身分的情況下,卻能申請公務車牌並使用台北市懷愛館公務車位,相關資格與程序是否符合規定,值得進一步釐清。他質疑,有限名額的公務車位如何被使用,以及背後是否有相關人士協助,應由相關單位說明。楊植斗表示,案件涉及國家安全與政治倫理,除司法釐清責任外,也應檢視制度面是否存在漏洞。他呼籲檢調單位持續深入調查,釐清相關人員與可能的支持網絡,以維護制度公信力。
綠營再爆共諜案 何志偉前特助朱政騏偷拍機密傳對岸求刑5年
檢調再查獲綠營共諜案,剛贏得民進黨台北市議員初選的朱政騏,涉嫌利用擔任立法委員何志偉、台北市議員鍾珮玲特助機會,在立法院拍攝何志偉辦公室機敏資料,以手機傳送給陸方,獲取2萬元人民幣報酬。台北地檢署今(2)日依違反《國家安全法》洩密罪起訴朱政騏,具體求刑5年,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朱政騏為社運人士,被稱為「牛糞博士」,曾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執行長、立法委員何志偉特助、台北市議員鍾珮玲特助,現任「台灣新動力智庫」執行長,為民進黨綠色友誼連線成員,妻子為北市大同區隆和里里長,他有意角逐今年九合一選舉的台北市議員選舉。本案為台灣高檢署偵辦前行政院國會聯絡人胡鵬年及台商鄭明嘉共諜案的「案外案」,胡、鄭被中共統戰部吸收在台發展組織,吸收現退役軍人及政治人物,日前已遭高檢署起訴,台灣高等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高檢署偵辦胡鵬年案時發掘,交由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檢方指出,朱政騏於民國111年7月間,收受胡鵬年交寄的iphone 13 Pro手機1支,在111年8月23日至24日,利用擔任何志偉及議員鍾珮玲聯合服務處助理身分,出入立法院立法委員辦公室機會,刺探、收集取得經核列為「密」的文件資料PDF檔,先儲存至其個人手機後,再於111年8月24日以前揭iphone 13 Pro手機翻拍PDF檔案後,傳輸大陸王姓人士,事後朱政騏收受王2萬元人民幣。檢方認為朱政騏違反《國家安全法》第2條第2款、第3款規定為大陸地區洩漏、交付、刺探、收集公務上應秘密之消息罪嫌,提起公訴,具體求處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刑,並依法宣告沒收犯罪所得人民幣2萬元。
轉機也算!去香港拒交「手機密碼」恐被捕 美急發旅遊警示
美國國務院於27日發布針對香港及澳門的旅遊警示,指出香港政府近期修訂國安法相關施行細則,旅客若拒絕向警方提供電子設備密碼或協助解密,恐觸犯刑事罪行並面臨逮捕風險。根據美方說法,香港政府於本月23日修訂《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授權警方可要求相關人士配合解鎖包括手機、筆記型電腦等個人電子設備。若當事人拒絕提供密碼或未配合解密行動,將被視為違法行為。美國國務院指出,此項規定適用範圍廣泛,不僅限於在香港居住或工作的民眾,亦包含短期入境旅客,甚至在香港國際機場過境或轉機者,均可能受到影響。此外,香港政府也被賦予更高權限,得以扣押任何被認定與危害國家安全相關的電子設備,作為調查證據。美方提醒,此類措施可能增加旅客在當地面臨法律風險的不確定性。針對可能發生的情況,美國國務院建議,若旅客在當地遭逮捕或遇到法律問題,應立即聯繫美國駐香港及澳門領事館尋求協助。同時,也鼓勵民眾事先登錄智慧旅行者登記計畫(STEP),以便即時接收來自使領館的安全資訊與旅遊警示。對此,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立法會上表示,聽到有很多人指日後警方可隨意在街上要求市民解鎖電話密碼、影響私隱,他批評這種說法「是錯的、是嚇人、誤導人」。鄧炳強又指,警方並不會隨便在街上要求市民交出電話密碼,而是必須基於國家安全的理由,向法庭申請手令之後,經批准後才能搜查相關電子設備。然而,香港署理律政司司長張國鈞在會後向媒體表示,在一般情況下,警方需要申請手令工作,但如果遇到極端及例外情況下,例如發現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將發生,在沒有合理時間申請手令的情況下,可以行使相關權力。
強化國安法制研析 林志潔出任國安會諮詢委員
總統府今(22)日發布人事消息,總統賴清德為強化國家安全會議在國安法制與經濟安全領域的研析能力,決定聘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特聘教授林志潔擔任國安會諮詢委員,並將於3月23日到職。總統府指出,林志潔長期任教於陽明交大科技法律學院,專長涵蓋國家安全法、出口管制、財經犯罪、經濟間諜及科技法等領域,具備豐富的學術與政策經驗。此外,林志潔曾擔任陸委會諮詢委員及行政院政務顧問,持續為政府提供政策建議與專業分析。總統府表示,賴清德期盼借重林志潔的法學專長,推動國安法制持續精進,並強化國安會在經濟安全議題上的研析能量,以因應當前複合式安全挑戰。
不接受李貞秀質詢? 劉世芳:一定不會知法犯法
民眾黨陸配立委李貞秀爭議不斷,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下令各部會不准提供任何資料給李貞秀,且暗示不會接受其質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內政部長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被問到是否接受李的質詢?劉世芳回應,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立院內政委員會今(16日)邀請劉世芳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此為李貞秀就職後首度質詢,外界關注劉世芳及其官員是否會接受備詢。針對是否會接受李貞秀質詢,劉世芳會前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內政部立場從頭到尾都一樣,她是中華民國內政部長,台灣是自由民主與法制社會,有民主才有法制。劉世芳指出,遵守法律是當政府官員的最基本守則,不管是國籍法、兩岸條例、選罷法,或上週由立法院長韓國瑜主持的黨團協商,結論是在事實與法律還沒確認前、或司法判決前,李貞秀擔任立委的身分是有疑慮的,因此按照這樣方式,「我一定不會知法犯法」。劉世芳說,台灣是有國安法的地方,包括刑法、兩岸條例、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與反滲透法等,都有要求官員審慎處理機密文件或公文書,因此按照這2個原則,今天會遵照內政委員會主席裁示辦理,也就是尊重法律為前提。媒體再問,若李貞秀質詢,是否會回答。劉世芳表示,「我不回答如果的問題」
行政院推優先法案及預算案 盼立院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
立法院新會期開議,行政院盤點優先推動的議案,包括「財政一法」、「預算二案」、「住宅三法」、「環境四法」、「社福五法」、「組織六法」、「產經七法」、「國安十三法」,再加上其他重要法案,總共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橫跨財政改革、國防韌性、社會福利、民生經濟到環境永續等領域。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說明,「財政一法」是《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行政院已於去(114)年11月20日送立法院審議,透過修法調整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規模,滿足地方基本財政需求並兼顧中央財政韌性。「預算二案」為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預算案,其中總預算案已於去年8月29日按法規期限內送至立法院,至今尚未付委實質審查。李慧芝說明,「住宅三法」有《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都市更新條例》三項法案修正,為推動老宅延壽,保障房客短期租屋權益、限制續約租金漲幅等。「環境四法」是《廢棄物清理法》、《資源回收再利用法》、《森林法》、《土石採取法》,其中廢清法修正為擴大新興廢棄物責任業者範圍,並遏止非法棄置,建立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理;土石採取法針對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未依限完成整復及清除設施者提高罰鍰,落實環境正義。李慧芝表示,「社福五法」包含《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調升老農津貼發放金額,《國民年金法》調升給付額度;《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確立以「兒童最佳利益為優先」核心原則,強化托育機構的設立與管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禁止騷擾」、「合理調整」及「通用設計」等進步措施入法,全方位營造身障者尊嚴而無障礙的生活環境;《社會救助法》則是研議因應就業不利處境者,放寬工作能力及工作收入認定,並加強脫貧機制。李慧芝表示,關於「組織六法」中,衛生福利部相關組織法(衛福部組織法、兒少及家庭支持署組織法、長期照顧及社會發展署組織法、中央健康保險署組織法)進一步整合兒少保護、托育、家庭支持,以及婦女、長照、老人、身心障礙與國民年金等業務,讓整體社福政策更完整。《國家中醫研究院設置條例》草案將國家中醫藥研究所改制行政法人,執行國家中醫藥科學研究政策及計畫;《國家語言研究發展中心設置條例》草案為促進語言文化之傳承、復振及發展等。李慧芝表示,「產經七法」有《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新增不動產投資信託事業得發行管理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企業併購法》增訂企業得成立產業控股公司;《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明訂虛擬資產服務商之共通管理規範、虛擬資產交易及服務之管理與監督事項;《促進資料創新利用發展條例》草案期盼建立資料創新利用相關機制,以因應人工智慧或新興科技發展之需求。李慧芝進一步指出,「國安十三法」包含《強化防衛韌性及不對稱戰力計畫採購特別條例》草案、《陸海空軍刑法》、《國家安全法》等,整體強化防衛韌性,以因應敵對勢力滲透、間諜活動、認知作戰等威脅,逐步盤點各項策略,完善法制化。而其他包括《不義遺址保存條例》草案規範保護及審議不義遺址調查方式及程序以及《災害防救法》增列堰塞湖災害等,總計超過50項優先法案及預算案,都是攸關國家未來長遠發展的福國利民議案,期盼行政立法兩院攜手合作,在新會期優先審議通過,讓國家更富強、社會更溫暖、人民更幸福。
全球灰色地帶衝突「矽盾」也難擋 想想論壇:鞏固國安韌性再加強
由前總統蔡英文主持的想想論壇今(6)日表示,「系統性競爭」已是對岸和美國現在正進行的對抗樣態,在美國與對岸長期競爭與「灰色地帶衝突」加劇的今天,除了「矽盾」是台灣護身符外,國安維繫更必須要搭配完整的風險治理架構,才能在維持民主自由同時,保住台灣安全。全球兩大強權對抗已從單純的貿易摩擦轉變為全方位的「系統性競爭」,身處地緣政治風暴中心台灣,你我目前正在機遇與風險並存的關鍵轉折點。論壇分析,目前台灣產業從「兩岸分工」走向「去風險化」,因為受美國與對岸科技戰與關稅壓力影響,部分台灣企業漸漸撤離對岸,把生產基地進一步轉向東南亞或回流到台灣。另外像台灣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因著絕對優勢,所以美國與對岸等強權必須因自身經濟、科技利益而保護台灣,連帶形成的「矽盾」金鐘罩雖讓台灣有了防護網,卻老是面臨美國要求台積電赴美設廠分散風險,且對岸尋求自主替代的雙重壓力也讓台灣廠商壓力不小,都必須未雨綢繆妥慎處理。「矽盾」讓台灣在全球半導體供應鏈佔據絕對優勢,使強權因自身經濟與科技利益必須協助或保護台灣,形成一種無形的防衛力量。(圖/報系資料照)論壇直指,對岸產業政策其實長期強調特定行業,並傾政府之力大量補貼,各地方政府「內捲」相互競爭非常激烈,其實重複建設與產業過度投資搞得產能遠超市場需求已是隱憂,接下來改走傾銷全球想辦法消化過剩產能的策略,更進一步對全球產業平衡是極大衝擊。論壇也直球對決近期常在新聞中看到的《國家安全法》問題,直指兩岸交流已是國際社會日常,穿梭兩岸的就學者、就業者往往動輒得咎,深怕一不小心就觸法。論壇呼籲不妨建立完善的揭露與登記制度,讓潛在影響活動在未構成犯罪前,即被造冊制度化管理。此外,機密文件管理者更應該被嚴格審查資格,這樣可以將洩密風險擋在「接觸機敏資料」前就被有效降低。前總統蔡英文(圖中)主導的想想論壇對全球「灰色地帶衝突」頗多關注。(圖/CTWANT攝影組)論壇提醒,透過經濟、資訊、網路攻擊等非傳統手段的「灰色地帶衝突」其實在全球各地從未停過,國際立法趨勢也已逐漸對此防範,希望風險在不同制度層次被適當分流,讓民主制度既能維持自由保障,也能強化國家韌性。
關稅大轉彎!美國24日凌晨停收IEEPA稅 1750億美元恐掀退稅潮
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Customs and Border Protection,CBP)宣布,將自美東時間24日凌晨12時01分起,停止徵收先前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International Emergency Economic Powers Act,IEEPA)所課徵的相關關稅。此舉距離美國最高法院於20日裁定該稅項違法約3天後正式生效。根據《路透社》報導,CBP已透過「貨物系統訊息服務」(Cargo Systems Messaging Service,CSMS)向航運與報關業者發布通知指出,自24日凌晨起,所有與前總統川普(Donald Trump)依IEEPA授權發布的關稅指令,其相關關稅代碼將全面停用。儘管最高法院早於20日作出裁決,但CBP在裁定後仍於各入境口岸持續徵收數日關稅。對於延遲停收原因,官方未在通知中說明,亦未針對外界關切的退稅安排提供進一步細節。此次停收措施僅限於IEEPA項下關稅。CBP強調,其餘依川普政府政策實施的關稅不受影響,包括依《232條款》國家安全法規及《301條款》針對不公平貿易行為所課徵的稅項。未來將視情況透過CSMS系統持續發布操作指引。值得注意的是,IEEPA關稅停收之際,川普已引用另一項法律權限,宣布對全球商品加徵新的15%關稅,以取代遭最高法院推翻的原有稅項。另據賓州大學華頓預算模型(Penn-Wharton Budget Model)經濟學家的估算,IEEPA關稅先前已為美國財政部累計創造超過1750億美元(約新台幣5.6兆元)收入,若依最高法院裁決結果,相關稅收可能面臨退還壓力。該模型並指出,這些關稅原本每日可帶來超過5億美元(約新台幣162億元)的總收入。相關退稅與財政影響仍有待美國政府進一步說明。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衛局宣布停收IEEPA相關關稅,政策自24日凌晨起生效。(圖/翻攝自X,@TheBeaconScoop)
傳高金素梅已遭拘提失聯中 羅智強批不演了:下個輪到誰?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10)日表示,立委高金素梅住家與辦公室遭到台北地檢署突襲搜索,這是中央「不演了」箭指監督力道最猛的高金素梅,要為高金加油,也不免感嘆「下一個要動誰」?北檢今天早上持搜索票先搜索高金素梅位在陽明山的北市住家,後向立法院方通知搜索範圍後,待高金素梅助理出現,旋即在保警戒護下搜索研究室,傳出她涉及《貪汙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等案,但北檢撇稱「目前不便回應或說明」,助理則稱聯繫不到高金。由於今天是第11屆立法院第5會期「會期已報到但還沒開議」期間,各界關注若要逮捕或拘禁高金素梅本人,是否須經由立法院同意。立院人士直指,根據《憲法》第68條,「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第二次自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之」,清楚說明現在已屬法定會期,據此若要羈押、拘留立委本人,要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8項「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也就是必須由立法院同意,院長韓國瑜作法動見觀瞻。開議期間除非現行犯,否則任何支配立委人身自由的行為,都須經過立法院同意,圖中為立法院長韓國瑜。(圖/方萬民攝)立法院則低調回應,直指今早檢方搜索立法院委員研究室,是依法及立法院往例由檢方通知立法院方後,立法院被動派員陪同配合,但基於偵查不公開,立法院方對詳細案情並無所悉。羅智強則難過表示,這就是總統「不演了」,劍指立法院最認真、問政專業、監督政府最有力量的高金素梅,「下一個要動誰」?這時要跟高金素梅說聲加油,希望所有人為高金素梅集氣。※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台積電內鬼案再爆延燒!檢又起訴2人 他因態度不佳被求刑8年8月
台灣高等檢察署偵辦台積電洩密案,日前依法起訴工程師陳力銘、吳秉駿、戈一平以及東京威力公司,全案交由法院審理中。不過,台高檢持續追查以後,發現陳力銘又透過另位陳姓工程師竊取台積電機密,而東京威力的盧姓高階主管還涉嫌滅證。台灣高等檢察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於日前偵辦此案過程中,發覺被告陳力銘與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另位陳姓工程師亦另涉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2項擅自重製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罪嫌,被告東京威力科創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東京威力公司)另名盧姓被告亦涉有湮滅刑事證據罪嫌。台灣高等檢察署今向法院對陳力銘等3人以及東京威力公司依法追加起訴,並分別求取被告陳力銘有期徒刑7年、陳姓員工因未完全坦認犯行,態度欠佳,被檢方求刑有期徒刑8年8月,盧姓被告有期徒刑1年,及對被告東京威力公司求處罰金2,500萬元。台高檢指出,在偵辦台積電洩密案件過程中,為釐清東京威力公司是否符合國家安全法第8條第7項後段所稱「盡力為防止行為」之要件,經查發覺該公司雲端硬碟內,尚存有台積公司之國家核心關鍵技術項次19,即「14奈米以下製程之IC製造技術及其關鍵氣體、化學品及設備技術」等營業秘密資料。台北地檢署於2025年11月10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並約詢、訊問陳姓員工,於同日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政院通過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 卓榮泰: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
為因應境外敵對勢力統戰滲透,並強化公務員等赴陸管制,行政院會今(26)日通過大陸委員會及內政部分別擬具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2項法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總統於今(114)年3月13日就臺灣當前所面臨的國安五大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行政院隨即進行全面檢視,已盤點20部法律需要立法或修法,相關計畫與行政措施總計超過120項,均持續推動中。卓榮泰再次感謝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海纜七法修正案;行政院另於上週(12月18日)院會通過「國家安全法」等4項法案修正作業,並已函請立法院審議。再加上今日再推動2項法案修正作業,皆是落實總統所指示的因應策略,以展現我國防禦滲透與維護主權的決心。卓榮泰強調,鑑於公務員及民選公職對國家都應負有忠誠義務,近來中共持續對我加強滲透,本次修法即為完善公務員赴陸管制,要求民選公職人員揭露接觸中共黨政軍資訊,並強化曾任特定職務人員赴陸行為規範,以確保國家安全。卓榮泰指出,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20條第2項規定,任何鼓吹民族、種族仇恨之主張,構成煽動歧視、敵視或強暴者,應以法律禁止。另考量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及境外敵對勢力的不當訴求,對國家安全影響甚鉅,因此在兼顧言論自由的保障下,本次修法對於公共場所宣傳、播送,以及利用網路散布或傳送相關言論,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增訂相關管制措施及罰則,以維護公共利益及社會安寧。卓榮泰請陸委會及內政部積極與立法院各黨團溝通,儘速完成修法程序,以強固國家安全法制,待修法程序完成後,請相關主管機關加強執法,以有效防堵統戰滲透及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本案修法重點如下:一、有關「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一)增訂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陸須經所屬機關許可;明定立法委員及因業務上知悉、持有及保管國家機密之人員等赴陸,須經內政部聯審會許可;增訂民選公職人員赴陸接觸中共黨政軍資訊,須公開揭露。(修正條文第9條)(二)擴大曾任特定職務人員範圍,渠等不得出席中共黨政軍慶典、活動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並增訂不得出席中共黨政軍舉辦之「倡議消滅或矮化我國家主權之活動」。(修正條文第9條之3)二、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部分:(一)沒入供違反本法行為所用之物之範圍,將「以行為人所有者為限」修正為「不問屬於何人所有」。(修正條文第22條)(二)對於在公園、車站等公共場所,以旗幟、標語等相關物品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予以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三)以網際網路公開倡議、宣傳、散布或播送仇恨性言論、恐怖主義或境外敵對勢力激化社會對立或消滅我國主權之主張,足以影響公共秩序者,內政部得令相關網路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採取特定處置或措施,及不遵行該等處置或措施之處罰。(修正條文第64條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