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罪
」 柯文哲 圖利罪 京華城案 民眾黨 北檢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大姑當職員 雙雙遭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據了解,陳素芬2019年4月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在2021年9月,明知與廖姓大姑為三等親內之姻親關係,卻仍違法聘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涉嫌圖利。基隆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陳素芬與大姑住處進行搜索,同時帶回陳、廖2人在內與相關8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素芬與廖姓大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4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而基隆地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
陳玉珍疑幫中華電信職員喬升遷! 馬郁雯、陳又新赴北檢按鈴告發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被將加入台北市議員選戰的馬郁雯與陳又新控訴,用立委的職權進行施壓,涉嫌介入國營事業中華電信的人事升遷。馬郁雯、陳又新今(1月9日)上午9時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陳玉珍圖利與藉勢藉端勒索。馬郁雯表示,國民黨立委為幫翁姓職員升遷對中華電信進行施壓,被中華電信發函給監察院,甚至發陳情信給總統府。不過,陳玉珍的施壓還包含另名李姓職員,並因此叫中華電信柯姓總經理多次來立法院報告人事案情,甚至當著李姓職員的面前,找王姓經理到國民黨金門黨部進行施壓。馬郁雯說,這名李姓職員還被中華電信查出,過去曾捐5000元的政治獻金給陳玉珍,質疑「這樣是對價關係嗎?選民服務是這樣做的嗎?」不僅如此,另名陳姓職員被要求不能原地升遷,即便找來地方人士向陳玉珍求情也沒用。馬郁雯指出,中華電信工會1月6日已經發函給中華電信,要求大規模清查公司人事關說案,並要求因陳玉珍關說獲得升遷的李姓職員調降回原職務,並繳回落差的薪資。陳又新說,陳玉珍並無否認關說,而是說在做選民陳情,但關說不就是從陳情來的嗎?關鍵在於陳情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若不合法卻仗著職權去關說,那就是違法。陳又新表示,本案是否合法,其實從中華電信工會的反應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他指出,陳玉珍的行為已經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第6條第1項第5款對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馬郁雯表示中華電信工會已經發函要中華電信徹查。(圖/翁靖祐攝)
批用臆測就兵分54路搜索、羈押柯文哲1年 陳佩琪:丟臉丟到全世界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持續引發關注,陳佩琪今(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用臆測、推斷,就兵分54路把你搜索一遍,然後再把你羈押一年,然後就丟這些汙衊造假的黑資料給媒體,然後讓媒體每天罵你,起訴書寫了八百多頁,當初搜索的貪汙事證都不見了,這不是騙票搜索?什麼才是騙票搜索?請問全世界有哪一種國家有這種執政黨、搞這種司法?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陳佩琪表示,看了這幾天出庭「實在很感概」,京華城有沒有圖利和貪汙是靠辯論的?定罪與否,是靠出一張嘴?看誰嘴巴厲害誰就贏?法律不是靠實質證據來佐證?陳佩琪指出,很後悔念醫學系時怎沒老師來系所開個辯論課呢?有罪無罪是看誰口才好、誰編故事厲害?自己是三個孩子的媽,又是35年的小兒科醫師,編故事哄騙小孩,絕對在行。並說,自己最喜歡三隻小豬的fairy tale了,要她相信飢餓野狼說的話啊?野狼就是一心一意要吃掉三隻小豬啊!陳佩琪也轉述幕僚說法指出,公訴檢察官唱作俱佳,除發聲外還有動作,思維就是跟林俊言緊緊綁在一起,把林的汙衊照單全收,司法真是奇怪的制度,公訴檢察官出庭、拼命幫人家擦屁股,反倒是偵查檢察官躲起來了,還跑去別的地方升官。陳佩琪質疑,馬檢和鏡檢這些相關人士怎沒出庭呢?醫院開會,和議題有關的相關人士都要列席啊。陳佩琪進一步指出,台灣司法怎麼搞到這種地步,用臆測、推斷,然後就兵分54路把你搜索一遍,然後再把你羈押一年,然後就丟這些汙衊造假的黑資料給媒體,然後讓媒體每天罵你,起訴書寫了八百多頁,當初搜索的貪汙事證都不見了,這不是騙票搜索?什麼才是騙票搜索?請問全世界有哪一種國家有這種執政黨、搞這種司法?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針對公訴檢察官表示,「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陳佩琪說,「認真做事」是先生創建台大葉克膜團隊時的座右銘,他們團隊認真工作、全心投入救治病人,上班時沒人戴手錶,秉持do things right ,但也要 do right things,這樣才對得起自己良心和專業知識,若一直在做錯的事,雖然很認真,病人一樣會死掉,柯文哲常說詐騙園區的首腦底下很多人做事,也是「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啊」,很認真做事是沒錯,但是是做對的事嗎?陳佩琪舉例,醫院發生醫療糾紛,病家向院長陳情,院長送醫療糾紛委員會處理,結果最後醫糾委員決定給病家十萬補償金,現在卻反咬「送委員會研議」的院長圖利?委員是獨立做決定的,現在卻反倒要處罰院長,台灣怎麼有這麼離譜的法律、如此可笑的思維?法律是講求「證據」, 不是靠揣測和推斷,也不是比辯論看誰口才好,市長把市民的陳情送交底下的人處理(研議),研議也沒有法律效率,這樣就叫可以冠他圖利罪名?陳佩琪表示,最近看了柯文哲的「土城十講」,心中頗為感概,夫妻還是有很多不同之處,他說他內心會放下仇恨,願意選擇原諒,但自己對這事卻是永遠牢記在腦海、發誓會講到天涯海角、講到自己進棺材的那一刻為止。陳佩琪說,過去一年來的痛苦,柯文哲不斷被羈押 ,不斷被延押,抗告永遠被駁回,理由永遠複製貼上,監獄外面的人比裡面還痛苦,生命被輕賤到如此,這一年來的折磨,自己永遠無法忘記。
已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 內政部:公文簽辦中程序很快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於昨(16)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已立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下班左右已接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當中。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高等法院昨日上午宣判,高虹安原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市府也隨即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對此,劉世芳今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不過她本人目前尚未看到公文。
高虹安助理費案貪污罪二審改判無罪 內政部:可申請復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臺灣高等法院於今(16)日撤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對此,內政部表示,高虹安市長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
指林智堅「圖利醫院」遭判賠30萬 陳智菡將上訴:完全無法接受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弊案,其中「容積率」引起各界熱議。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當時發文指,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任內通過新竹馬偕兒童醫院容積率從250%暴增至450%,比京華城還誇張,遭林智堅提告求償2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20日判陳智菡須賠償30萬元、可上訴。陳智菡則回應,「發言內容攸關公共利益,並經合理查證,對此一完全悖離常理之判決,完全無法接受。本人將依法上訴捍衛自身清白。」陳智菡指出,自己的發言內容攸關公共利益,並經合理查證,且是對可受公評事項進行合理評論,對此一完全悖離常理之判決,完全無法接受。陳智菡強調,發言前已查證台北地院108年度的相關裁定內容。此外,自己的立論基礎是在強調,「容積率本為行政裁量權,若新竹市都委會可依法、依城市需求提高容積,何以台北市不行?為何竟依照圖利罪起訴羈押柯文哲前主席,質疑司法嚴重雙標」。陳智菡表示,自己的發言不僅經合理查證,更是針對公眾議題提出合理質疑,此一判決完全悖離常理、打壓言論自由與人民對公眾議題提出合理質疑之權力,將依法上訴捍衛自身清白,更要與意圖藉由司法濫訴,製造寒蟬效應之不公不義對抗到底。
黃珊珊二度出庭! 解讀「小沈已給過」為「不要太去麻煩別人」
台北地院今(10月21日)審理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傳喚民眾黨立委黃珊珊出庭作證。黃珊珊庭上表示,並不知道柯文哲傳訊「小沈已給過」內容代表何意,猜測應該是柯文哲希望她不要太去麻煩別人,才會傳此訊息,所以她也回覆「明白」二字。黃珊珊今日出庭作證的範圍,聚焦在侵佔政治獻金案的部份,先前她曾於8月7日出庭為京華城以及圖利罪到庭作證。今日檢察官詰問時問黃珊珊「小沈已給過,不要再找他,另外他的財務狀況也不好」用意何在時,黃珊珊回答,當下她並不知道柯文哲的用意,但因為柯文哲在募款期間,經常叫她不要太去麻煩別人,所以她想應該是這個意思,因此回覆「明白」。針對募款換小物的部份她解釋於2023年5月20日就已經開始有募政治獻金換柯P應援小物,而她強調小物是贈品的概念就好像「百貨公司週年禮」。黃珊珊說,送應援小物的目的是想要刺激募款,定價應援小物也比市價高4、5倍以上,還用身份證字號綁定兌換對象、限制兌換上限,避免大額捐款者無上限的兌換,因為目的是在募款,而非賣東西。另,黃珊珊解釋,2023年7月29日所舉辦的柯文哲「KP Show」演唱會是因為柯文哲有一個開演唱會的夢想,是在同年的4月規劃討論過程中,就決定要幫柯文哲圓夢。但是,因為當時發現不符政治獻金法規,於是競選總部就不介入,並採用商業模式進行。黃珊珊指出,尼奧、時樂公司負責人戴利玲是她的朋友,有舉辦演唱會的經驗,演唱會時就讓她和李文宗跟柯文哲去談,合約她也看過,是專業的演唱會規格,門票定價8800元是木可和廠商決定的,並稱讚柯文哲排練很認真,強調是商業活動也有繳交娛樂稅。
柯文哲獲准出席彭振聲母喪公祭 痛批檢方「製造筆錄」
台北地院2日審理京華城案,由前台北市都發局長黃景茂作證,台灣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再度批評檢察官林俊言偵訊黃時「製造筆錄」且恐嚇,直呼太過分。他說,「司法是國家最後一道防線,應當被人民信任,檢察官不可以勾結特定媒體,淪為政治打手,成為迫害人民的工具。」此外柯聲請參加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母親的告別式,合議庭裁准。彭振聲2個月內接連痛失至親,7月出庭時,妻子不幸辭世,而他長年臥病在床的母親,也在上月過世。合議庭裁准柯以公開行程方式,本月5日中午到台北市懷愛館(原二殯)彭母的公祭,進行拈香致意。北檢起訴指控,2020年時任台北市長的柯裁示,把京華城案送交都委會研議,隨後柯將陳情書交辦給都發局,黃景茂簽核簽呈,由柯裁示送研議,檢方依圖利罪起訴黃,但他否認犯罪。黃昨證稱,沒有人指示他盡快辦理陳情案,他不知為何檢方起訴他。他喊冤,「當了45年公務員,一直奉公守法,如果覺得京華城案有違法,就不會送研議。」柯說,檢察官根本預設立場,只是找人編故事,逼迫大家去講符合檢方版本的故事而已;檢察官是國家公務員,為什麼要違反當事人意志製造筆錄?檢察官混淆視聽,只是因黃沒配合招供,在沒證據的狀況下,拿其他無關的案子恐嚇黃,檢方還質疑黃拿多少錢才幫陳情人爭取容積率。柯痛批,司法不處理真正弊案,只是打擊政敵,傷害無辜,甚至追殺真正揭弊的人,這樣下去,台灣會完蛋。近來捲入狗仔跟拍爭議的立委黃國昌昨陪柯出庭,一前一後進入法院,柯的臉書貼文:「居然真的被跟了」,黃也發文稱:「早就在跟他了」,互動引發討論。
眼淚攻勢無效!逼下屬為業者量身打造採購案 謝宜容未獲緩刑原因曝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而她2次開庭時皆情緒崩潰、當庭痛哭,希望能獲取緩刑,但新北地院認為她因個人偏好不惜違背法令,命部屬為業者量身訂作採購案,18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判處她4年6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仍可上訴。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新北地院考量,謝宜容犯後坦承犯行,節省有限之調查資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圖利、刑法洩密及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新北地院審酌,同案的劉姓、簡姓和郭姓公務員當時擔任謝宜容下屬,所為雖有不該,但謝宜容以高壓強勢風格領導北分署,若沒有順利完成招標、在預定時程施作完畢,就可能面臨謝宜容約談「面商」之龐大壓力,3人依圖利罪判處1年4月到1年8月,均褫奪公權2年,但准緩刑2年到3年,須支付公庫各5萬元到10萬元。被圖利的業者林氏兄弟,哥哥判刑2年、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須支付公庫15萬元,弟弟判刑1年8月、褫奪公權1年,緩刑3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2人的公司罰金30萬元、沒收犯罪所得42萬餘元。
檢方「明輸暗贏」?律師曝北檢抗告柯文哲「2原因」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昨以7000萬元交保,沒想到台北地檢署隨即發布聲明表示將提出抗告。對此,「黑心律師」楊律師分析,檢察官其實並不想抗告,因為地檢署聲明稿雖稱「盡速抗告」,但理由薄弱、動作拖延,實際上法院裁定對檢方是「明輸暗贏」。他推測檢方抗告只是象徵性舉動,以卸責或嚇阻柯文哲。楊律師昨(8日)晚在臉書粉專發文解釋自己先前提到檢察官不會抗告的說法。他指出,雖然地檢署的聲明稿提到將「盡速抗告」,但這並不與他的推測矛盾。若仔細閱讀聲明稿,第1個理由是法院也認為犯罪嫌疑重大,才會准許羈押、延押與具保。否則,若犯罪嫌疑不重,甚至連具保都不應存在,只能直接無保放人。既然法院與檢察官的立場一致,那麼檢察官又要如何抗告?何必抗告?楊律師續稱,聲明稿中第2個理由和羈押要件根本無關,而第3個理由更是沒有具體內容。尤其若真的想「盡速抗告」,應該在7日就立即發布聲明,而不是等柯文哲思考1天、湊到保金後才「盡慢抗告。」楊律師因此認為,從地檢署的聲明稿反而更能證明檢察官根本不想抗告,因為沒有必要。法院的具保裁定對檢察官來說是「明輸暗贏」,細節他已在上一篇文章中說明過。至於為何檢察官仍要抗告,他提出2種可能。第1種,是檢察官不想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用一個必輸的理由象徵性提出抗告。這樣一來,高等法院必定會駁回,原本「明輸暗贏」的裁定就能保留。若未來真的出現極端狀況,例如柯文哲搭潛水艇偷渡到大陸尋求政治庇護,檢察官就能說明自己「已經抗告過,但高院駁回」,藉此卸下責任。第2種可能,是因為柯文哲剛出來就發表言論,讓檢察官覺得難以接受,於是乾脆假裝憤而提出抗告,好藉機嚇一嚇他。不過楊律師認為,前者的比例較高,後者只是順帶。據悉,北檢昨針對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於8日具保後之言論,稱其嚴重誤導事實、混淆視聽,並發表嚴正聲明如下:一、 京華城等案柯姓被告等人之犯罪事實與涉案證據,均經檢察官於偵查中依法取得人證、物證及書證,並詳載臚列於 3 冊共 894 頁的起訴書中,且在審判期間,亦經檢察官積極聲請調查證據,對相關證人實施交互詰問,依法善盡舉證責任。甚且,本案起訴後,歷經法院裁准羈押及3次裁准延長羈押,法院裁定理由均一致認定柯姓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刑法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故柯姓被告今日指摘 「請問檢察官,你們查了一年到底查到什麼?什麼都沒查到」 、「就是這幾個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 云云,顯然悖於事實,且企圖誤導輿論、混淆視聽,應予嚴正駁斥。二、 本案檢察官已依法起訴並在法庭上善盡舉證責任,被告是否有罪,應由法院依法審酌判斷認定。本署呼籲外界應尊重法院獨立判斷之純淨空間,切勿透過媒體放話帶風向,企圖影響輿論干擾審判,而斲傷司法公信力。三、 針對法院裁定柯姓、應姓被告具保停止羈押一案,本署將儘速依法提起抗告。
交保後每晚須自拍上傳 柯文哲今赴法院出庭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雖獲交保,但須配戴電子腳環及個案手機進行科技監控,每晚8到10時要拿手機拍面部照片上傳,且不得靠近海岸線或機場,昨晚他趕忙從新竹北返,就是為了做此動作。而台北地院9日將開庭,傳喚當時審查京華城案的北市都委會委員徐國城,柯文哲必須到庭。北院作出對柯文哲科技監控,沒有限定用個案手機拍照的「場所」,合議庭昨表示,如果柯的律師有疑義可在開庭提出,換言之,今天開庭仍會處理柯交保的後續爭議。柯文哲昨在法庭內裝設電子腳環及測試個案手機,長達2個小時,相較5日獲交保的北市議員應曉薇不到1小時的裝設時間,讓法庭外等候的民眾黨人士議論紛紛,有人猜測是否廠商技術有問題或是儀器出狀況。不過,因柯在法庭裝設時,律師鄭深元等人也陪同,再加上柯後來也沒特別提及,真正原因不得而知。柯昨在法院外特別提及他的同學李文宗,稱李文宗根本沒碰到京華城案,審查京華城容積率那段時間,李根本不在北市府,就為了1通鼎越開發公司董事長朱亞虎的感謝簡訊,法院就把他關了11個月,台灣民主化30年,怎還有這種冤獄?李文宗早已獲2000萬元交保,合議庭近期會傳喚他及胞妹李文娟,釐清他們被起訴與柯共同涉犯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另合議庭9日將喚時任都委會委員的政大地政系教授徐國城作證,11日傳喚民眾黨祕書長周榆修、木可公關公司員工李婉萱作證,柯文哲都必須出庭。此外,柯被控圖利罪的重要證人都已詰問完畢,合議庭接下來將針對政治獻金部分的證人由檢辯詰問,預計12月底辯論終結、擇期宣判。
柯文哲7000萬交保!北檢準備提抗告 媒體人預言結果:事情會很大條
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政治獻金案,經羈押近一年後,台北地方法院於9月5日裁定以7000萬元交保,柯文哲並已於8日完成交保程序。台北地檢署則回應表示,將依法儘速提起抗告。對此,媒體人謝寒冰分析,北檢此次被駁回機率較高,「實在沒什麼理由再繼續羈押柯文哲。」針對此案,台北地檢署指出,針對京華城等案情,檢方已於偵查階段依法蒐集人證、物證及書證,並於起訴書中詳列相關內容。該起訴書共3冊、總計894頁。此外,在審判過程中,檢方亦持續提出證據調查聲請,並進行證人交互詰問,以履行舉證責任。地檢署強調,自起訴以來,法院曾3度裁定延長羈押,且每次裁定皆認定柯文哲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中的違背職務收賄罪、主管及監督事務圖利罪,以及《刑法》中的公益侵占罪與背信罪等,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柯文哲近日公開質疑檢方調查進度,並批評檢察官「把中華民國的司法社會信任度全部摧毀掉」,檢方認為此言與事實不符,有混淆視聽、誤導社會之虞,應予嚴正駁斥。針對北檢將提出抗告,資深媒體人謝寒冰8日在政論節目《中天辣晚報》中分析,形式上北檢必會抗告,但高院是否駁回或發回更裁才是關鍵。他認為,駁回機率較高,若法院選擇發回,則代表「高層意見可能出現變化」。謝寒冰指出,一旦北檢採「無限抗告」方式將柯再次羈押,恐引發社會重大爭議。此外,謝寒冰在5日於《大新聞大爆卦》節目中指出,從政治盤勢來看,民進黨若被視為選情不利,則局面愈混亂愈可能出現轉機。他認為,在此時釋放柯文哲,是「非常合理」的決定,因為柯的聲勢回升,將對藍白整合產生變數,而藍白談不攏對民進黨反而有利。謝寒冰分析,柯文哲被釋放後,民眾黨內部勢必出現變化。先前黨內一面倒支持現任黨主席黃國昌,是因為柯被收押無法發聲。如今柯出獄,過往被壓制的不同聲音將再度集中至他身上。他也提醒,雖然柯已交保,但因受限住居並不得接受媒體訪問,若他貿然發言,恐成為北檢再次聲請羈押的理由。他警告:「民進黨可能會放任他說話一陣子,再在關鍵時刻出手,理由就更充足。」節目主持人馬千惠則表示,柯文哲出獄後依然具備「渲染力」,可點燃不少支持者的希望。謝寒冰回應指出,情勢將更加複雜,對民進黨雖不全然有利,但若想翻轉敗局,「越亂越好、越亂越有機會」,因此釋放柯文哲是經過多重考量後的戰略安排。
台中北屯清潔隊爆貪腐風暴! 垃圾車偏航142次收黑錢
台中市北屯區驚爆清潔隊員集體涉貪案件,台中地檢署偵辦環保局清潔隊員非法清運廢棄物,4日兵分多路,持搜索票前往16處地點搜索,並約談11名嫌疑人與3名證人到案說明。經檢方複訊後,認定1名張姓清潔隊員司機與1名張姓廠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且罪嫌重大,法院已裁定收押禁見,其餘5名涉案人員則以2至15萬元交保候傳。根據檢方與環保局調查,這起弊案可追溯至2022年,北屯區張姓清潔隊員被查出長期私自收取清運費用,並接受多家廠商非法委託清運廢棄物,企圖規避市府既定的廢棄物處理費用,更離譜的是,經檢視垃圾車GPS紀錄,竟發現相關隊員有多達142次偏離清運路線的異常行為,甚至區隊長親自埋伏監看,當場查獲隊員載運不明廢棄物,之後再將垃圾車開往焚化廠,試圖掩蓋事實。除此之外,部分隊員甚至以「買便當」為由,多次偏離路線,次數超過20次,調查更揭露,張姓隊員為了鞏固利益鏈結,曾購買高粱酒贈送給同僚,藉此要求其他隊員長期配合非法行為,整起案件涉及《貪污治罪條例》中的收受賄賂、圖利罪,以及《廢棄物清理法》的相關違規。環保局表示,涉案的張姓隊員已於113年5月依法解僱,其他涉案或未盡監督責任的人員,也將依法予以懲處。
柯文哲涉收賄案交保 法院指「橘子未到案」不構成繼續羈押理由
台北地檢署懷疑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貼身祕書「橘子」許芷瑜,涉嫌在2022年「某時地」協助保管沈慶京行賄柯的1500萬元,是柯的收賄共犯,許逃亡依法通緝。檢方主張如果讓柯交保會與許女串證,但台北地院承審合議庭認為,不符比例原則,沒有羈押必要性;況且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是本案關鍵證人,彭作證結束後,柯被控圖利罪的重要證人已詰問完,就沒有羈押必要,裁定讓柯交保。要不要繼續羈押柯文哲?日前公訴檢察官陳思荔在法庭上表示,去年搜索柯辦公處所時,曾在垃圾桶找到撕碎便條紙,經拼湊發現紙條上寫「晶華、orange出國」,許芷瑜負責為柯保管賄款,至今逃亡,柯文哲交保會有串證可能,應該繼續羈押。不過,合議庭認為,證人許芷瑜未到案部分,她參與處理財務的情節,有相關證人證述及對話紀錄在卷,且她經檢察官通緝中,能否緝獲尚未可知,以許芷瑜未到案就認定還有羈押柯的必要性,難認符合比例原則。此外,北院9月2日以證人身分傳訊已認罪的彭振聲,彭說他認為京華城案合法但因為偵訊檢察官說是圖利,檢察官是法律專家,所以「我就認罪了!」他也承認看過檢方提出的「黃色便利貼」但不知道是什麼意思,也不確定是不是當時市長柯文哲所寫,但柯曾批示「公務員不坐牢原則」,意思是不要做違法行為。合議庭認為,彭振聲是重要證人,彭作證結束後,就本案重罪部分與柯文哲為滅證、串供可能性已大幅降低,這也成為讓柯文哲交保的重要原因與理由。
他提前4小時成功預言「柯文哲會交保」!全場喊:用來洗掉三立副總兒醜聞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昨(4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延押庭,今(5日)中午左右裁定柯7000萬元交保、應3000萬元交保。令人驚訝的是,精神科醫師沈政男竟提前4小時,在上午7時40分就發文預言,「柯文哲要交保了」,讓網友直呼先知,藥師林士峰也留言「果然交保了。」但有網民坦言,「我感覺北檢會再繼續玩無限抗告遊戲。」沈政男醫師今早在臉書粉專發文指出,北院日前特地安排柯文哲的延押庭,顯示法官對柯文哲交保早已有心理準備。上一次裁定延押時,其實就提過並非一定押到期限屆滿,而是會視訴訟進度隨時調整。沈政男認為,從北院最初裁定高額交保的態度即可看出,法官並不認為必須羈押柯文哲,只是因為北檢不斷施壓,才改變為羈押。但經過9個月審理後,法官承受的壓力已大幅減輕,因此柯文哲能在中秋節前返家的可能性極高。他批評北檢的說法「依程序跑完流程不等於實體合法」根本邏輯不通。既然北檢已承認京華城案是依法通過的都市計畫案,卻主張柯文哲依照規定流程給予容積獎勵,仍可能構成圖利,這在他看來完全顛覆法律基礎。沈政男質疑,如果照北檢的邏輯,連刑事訴訟法與刑法本身,因僅由立法程序產生,也未必「實體合法」,豈不是荒謬?他強調「程序合法就是合法,程序正義就是正義」,若依程序仍被認定不合法,等同把合不合法的標準交給首長的個人意志,這將使公務員人人自危。在談到圖利罪時,沈政男進一步指出,現行法律早在2001年修法,必須符合「明知違法而故犯」的要件,僅有實體違法已不足以論罪。既然京華城案完全依程序審議通過,柯文哲如何能被指控「明知違法」?他甚至打比方說,這就像要求1名非專業醫師正確操作葉克膜一樣,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正因如此,他認為無論是柯文哲或彭振聲,都不可能具備「明知違法」的條件。彭振聲甚至因捲入此案、妻子因此過世,最後仍被迫認罪求輕判,讓他直呼是池魚之殃。至於檢方以Excel表格中的「1500小沈」作為金錢證據,沈政男則批評這種推論毫無邏輯。他舉例說,就算Excel上下都是金額,也不能武斷推論「1500小沈」同樣代表金錢,這就像不能因為一群鴨子排在一起,就認定一隻特別高的,也一定是鴨子一樣。沈政男認為,北檢根本不可能在京華城案的圖利罪與收賄罪上打贏官司,只要法官能辨別正確的法律邏輯。至於柯文哲是否有串證風險,他也質疑:既然沈慶京可以交保,為何柯文哲不行?顯然,整體大局已不受影響,法官只是在等待詢問完重要證人之後再行裁定。他最後強調,當前重點並非審判,而只是裁定延押與否,法官如今承受的壓力已大幅下降,柯文哲獲得交保只是時間問題。在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的消息傳出後,沈政男也在臉書2度發文稱,「柯文哲交保了!(要相信台中小沈的預測。)」貼文曝光隨即引發網友熱議,「但是交保費用驚人」、「7千萬啊,共諜案的交保金額才20萬」、「力學基本常識,作用與反作用力,要這樣捉弄人,真的不要自己哪天被玩弄。真的非常可惡」、「阿北交保七千萬,匪諜只要幾十萬?」、「我感覺北檢會再繼續玩無限抗告遊戲」、「司法已死,只能靠人民集體力量,用選票懲罰萬惡民進黨」、「搞不好北檢打著如意算盤抗告,又提高到1億才出來,然後金額太高,逼迫柯文哲自己放棄交保」、「昨天看到檢察官說程序合法時我真的哭笑不得」、「別以為這樣可以洗掉三立新聞啦」、「交保金太離譜了,這些人會有報應的」、「來蓋三立副總兒子性侵新聞的」、「再不出來,中分男民調剩10%。」
檢察官主張延押柯文哲 指被押臉書還能發文「創造司法奇觀」
台北地院今(9月4日)召開柯文哲、應曉薇延押庭訊問,2人的延押期到10月1日,而檢方認為,柯文哲涉及圖利、收賄犯罪嫌疑重大,並且多名證人尚未到庭作證,恐有勾串、滅證之虞,並強調柯文哲在羈押期間,仍能透過臉書發文,斷章取義攻擊司法人員「創造史無前例的司法奇觀」、「毫無尊法概念」主張延押。林俊廷檢察官認為,柯文哲指示下屬放水京華城案,且涉嫌收受沈慶京賄賂,讓京華城案取得非法容積率,卻否認罪嫌重大,並混淆程序合法以及實體違法,強調就算京華城公司即使依《都市計畫法》申請容積獎勵,仍不能免除圖利罪嫌,並指京華城案透過「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3條件取得容積獎勵是否可行,才是有無圖利的重點。林俊廷表示,雖然出庭的證人皆稱京華城案程序合法,但都不敢肯定京華城案可以用這麼少的回饋取得價值上百億元的容積獎勵,稱京華城案是首例,應該增加回饋等語。檢察官廖彥鈞則表示,在所有證人詰問完畢以前,柯文哲、應曉薇均有羈押必要,其中包括黃景茂、柯文哲、連君蒲、張高祥、范有偉、黃珊珊、吳順民、梁秀菊、許甫等皆涉及重要案情。檢察官陳思荔說,柯文哲羈押禁見期間,卻仍能多次使用臉書,擷取庭上內容,並以斷章取義攻擊司法人員,創造了「史無前例的司法奇觀」,並利用科技突破羈押禁見限制,製造輿論、抹黑檢察官並對證人施壓,毫無尊法概念,主張延押柯文哲。
彭振聲今出庭作證京華城案 翻供與否及便利貼成焦點
台北地院今(9月2日)審理京華城案,將傳喚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出庭作證。上週庭上勘驗彭振聲去年9月3、9月4日偵訊光碟確認是否涉及不正訊問,今日彭振聲將出庭說明認罪過程是否遭不正訊問。此外,由於檢方掌握柯文哲親手寫下「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便利貼,彭振聲究竟是否看過此便利貼也將成為今日關鍵。今年7月1日,本該勘驗彭振聲偵訊錄影光碟,但因為彭振聲妻子當日墜樓過世導致取消,7月24日為彭振聲到庭作證,由於其情緒激動,合議庭認為彭情緒不穩,改於今日進行詰問。而彭振聲在喪妻以後,曾表示「拚交保是為了讓妻子安心」、「她(妻子)不在了,我也沒有顧慮了」,因此今日彭振聲出庭證詞也成為焦點。彭振聲為同案被告,涉犯圖利罪並被檢察官具體求刑3年,去年9月1日被法官裁定收押禁見,同案被告柯文哲卻無保請回,北檢也因此提出抗告,而彭振聲在偵訊及移審時均認罪,最後裁定500萬元交保。然而也是因此,柯文哲辯護律師才會提出彭振聲遭到檢方不正訊問等語。除認罪是否會翻供外,由於柯文哲疑似曾在沈慶京交付的京華城完工藍圖上,親筆在黃色便利貼下指示彭振聲「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而針對彭振聲是否看過便利貼的內容,也會是今日焦點。
公務員當心! 健保署警示「小禮物也可能違法」
中央健康保險署北區業務組為持續強化基層同仁對廉政法紀的意識與落實,接連舉辦兩場廉政專題講座,特別邀請法務部廉政署邱智宏組長與中央銀行政風室劉耀中主任蒞臨授課,分別針對「圖利與便民」及「公務員廉政倫理」進行專業解析,實例分享,以協助釐清法律風險並兼顧倫理,避免觸法,廣獲好評。邱智宏以「圖利與便民、小額補貼款項之法律風險分析」為題,指出圖利罪須具備「公務員身分、明知故意、違反法令、獲得利益」四要件,提醒便民的前提必須是依法行政,即便出於善意,亦可能誤觸法網,影響個人前途與機關信譽。另外,以「加班費」、「差旅費」等常見爭議案例進行說明,如不當申領、核銷及侵占,即便為金額不多,卻因法令不熟而違法,不得不慎。劉耀中則以「公務員廉政倫理與採購倫理」為題,分享多年政風實務經驗,課程深入淺出又具啟發性。強調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明定同仁應嚴守職務分際,避免參與不當餐宴、收受財物或其他利益。即使是看似不具價值的小禮物或案件結束後的水果致贈,仍可能被解讀為回饋或不當利益,應婉拒或依規處理,以免影響外界觀感,甚至觸法,因小失大。北區業務組長張温温表示,透過本次課程內容,期盼提升工作有更務實的了解「依法便民、廉潔從政」是保護個人與保障民眾的第一道防線,亦為維護機關廉能形象。北區將定期辦理廉政法紀課程,以務實案例研討與互動式課程,深化同仁自覺、自律、自發的廉潔行動,共同營造專業、透明、誠信的健保服務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