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罪
」 柯文哲 京華城 京華城案 圖利罪 民眾黨
柯文哲回應判決爭議 強調未涉不法金流、盼維持司法信任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針對外界關注其背信罪未來可能於二審定讞後即須入監執行一事,柯文哲今(31)日受訪作出回應。柯文哲表示,相關法律攻防將交由律師處理,自己不便多作評論。不過他強調,整起案件至今並未查出任何資金流入其個人帳戶,對相關指控感到疑惑。針對法院認定涉圖利罪,柯文哲指出,並無任何公務員或都市計畫委員會成員證實其有實際參與相關決策過程,且檢調長時間調查亦未發現具體金流證據。他形容調查過程「非常徹底」,但仍未有明確結果。柯文哲也提到,司法制度的核心在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判決結果若引發社會質疑,恐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他表示,雖不願過度批評司法,但認為相關案件應以一致標準檢視過去與未來類似情形,避免造成選擇性執法的疑慮。談及過去在法庭上的情況,柯文哲回憶,檢察官曾強調「公平」,他也認同司法應以公平為原則。他指出,台灣仍需維持司法公信力,讓社會能夠持續信任法治制度。柯文哲最後表示,希望整體司法運作能回歸公平與正義的本質,確保社會穩定與制度信任。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重判 高嘉瑜嘆「權力魔戒在手」淪財團幫兇
台北地檢署自2024年起追查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並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後續調查中,檢廉單位進一步延伸至政治獻金與黨內資金運用問題,案件牽涉範圍廣泛。隨著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回憶過去在台北市議會質詢階段,曾就京華城開發用地容積率暴增提出質疑。如今面對判決結果,她感嘆柯宛如戴上權力的魔戒,淪為替「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端盤子的最大幫兇。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就京華城案,北院判決結果認定,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曾私下會面,達成賄賂默示合意,最終以市長職權間接促成京華城在欠缺法令依據情況下,取得外加20%容積獎勵,因此構成圖利罪。高嘉瑜回憶過去擔任市議員質詢時,曾警告柯文哲「絕對不能讓財團從中獲取暴利」。不料,自2015年前後相關說法出現轉變,市府甚至開綠燈,讓京華城以不符要件的都更獎勵,取得共計840%容積。她指出,京華城並非單純商業開發,而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整體容積率歷經三級跳,從最初的392%一路提升至560%,最終暴增至史上最高的840%,其中多出的近2萬坪空間,換算獲利超過百億元。高嘉瑜強調,過去她的質詢經得起檢驗,甚至獲檢察官認證。面對京華城財團多次威脅提告、透過媒體放話抹黑、寄送律師函,她始終未曾退縮。如今沈慶京被重判10年,直言這是「遲來的正義」。至於柯文哲,她批評其戴上權力的魔戒,最終淪為替「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端盤子的最大幫兇,直言「這是最大的諷刺」柯文哲涉京華城等4大爭議遭判有期徒刑17年,高嘉瑜回憶過去質詢,批其「權力魔戒在手」淪為財團幫兇。(圖/CTWANT攝影組)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2人無罪、沈慶京判10年、應曉薇15年6月
京華城案一審判決今(26)日出爐,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結果顯示,多名被告判決結果分歧,其中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顧問吳順民,雙雙獲判無罪。張志澄原遭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賄罪起訴,吳順民則被控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認為事證不足,均判決無罪,成為本案11名被告中唯二全身而退者。其餘被告方面,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遭判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因收賄等罪,判處15年6月徒刑。此外,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刑2年、褫奪公權3年,但因審理期間認罪,法院宣告緩刑3年。本案後續是否上訴,仍待檢方進一步決定。
柯文哲一審判17年 黃瀞瑩批判決衝擊公務體系與司法信任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相關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引發各界關注。民眾黨台北市議員黃瀞瑩隨即發聲,對判決結果表達不滿。黃瀞瑩表示,此案歷時一年審理,相關內容經議會調查小組檢視後,外界普遍認為缺乏具體事證,檢方亦未能提出關鍵資金流向證據。對於今日判決結果,她直言將影響民眾對司法體系的信任。她指出,圖利罪的適用恐讓未來公務員在執行政策時更加保守,影響行政效率與創新作為,對公部門運作產生長遠影響。此外,黃瀞瑩也質疑偵辦過程與檢方作為,認為相關程序應更加透明與嚴謹。她強調,司法應維持中立與公正,避免引發外界對其角色的質疑。
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判17年 郭國文:司法調查不分藍綠白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由於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若涉及重罪且一審判決達10年以上刑度,將喪失參選資格,形同宣告柯文哲參選2028總統之路夢碎。對此,民進黨立委郭國文表示,在民進黨執政之下,司法調查從來不分藍綠白,呼籲在野陣營勿藉此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郭國文認為,柯文哲相關案件自偵辦至今歷時近兩年,如今透過判決結果,應該讓社會有一個交代,也盼外界對司法體系的攻擊與社會撕裂能夠告一段落。他進一步指出,柯文哲並非第一位因涉貪或圖利遭判刑的政治人物,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強調民進黨政府指針下,司法調查想來不分藍綠白。他並呼籲藍白政治人物,不要將支持者當作工具,藉由煽動情緒進行政治攻擊。此外,本案其他被告亦分別遭判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1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並併科罰金2000萬元;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15年6月有期徒刑;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因圖利罪判2年、緩刑3年;前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其餘涉案人員方面,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因背信、公益侵占及違背職務收賄罪,判4年6月有期徒刑;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因公益侵占及不實會計憑證罪判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因偽造文書罪判1年有期徒刑。
京華城案一審宣判 11被告2無罪完整刑期一次看
京華城案26日下午一審宣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檢方起訴並求刑28年6月,台北地院判處他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和圖利罪起訴,檢方求刑17年,一審遭判10年。此外,北市議員應曉薇遭控違背職務收賄和洗錢罪,遭檢方求刑16年6月,一審判處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大帳房、北捷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控背信、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遭檢方求刑17年4月,北院判處他4年6月。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遭控圖利,因認罪而被檢方求刑3年,一審判處2年,緩刑3年;應曉薇助理吳順民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檢方求處適當之刑,一審遭判無罪;前都發局長黃景茂被依圖利罪求處7年徒刑,一審遭判6年6月,褫奪公權3年;前都委會職秘邵琇珮認罪,原遭檢方求處5年徒刑,後改求1年3月、緩刑2年,一審遭判1年3月,緩刑3年,褫奪公權1年。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被依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一審判處2年4月;會計師端木正則被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準文書罪,判處1年;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一審遭判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2028大選夢碎 民進黨:勇敢面對司法
民進黨今(26)日表示,京華城案涉及司法個案無從進一步評論,但民進黨一向尊重司法,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柯文哲案宣判後「場外」支持者集結抗議表達不滿。(圖/方萬民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26)日宣判,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4案,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柯文哲因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以4罪起訴求刑28年6月今天一審宣判,4罪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則被判處10年有期徒刑、台北市議員應曉薇被判處15年6月有期徒刑。此外,同案被告應曉薇顧問吳順民判處無罪、時任台北副市長彭振聲圖利罪判刑2年但緩刑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圖利罪判刑6年6月且褫奪公權3年、時任台北市都發局總工程司邵琇珮圖利罪1年3月並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而柯文哲高中同學、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則被依背信罪、公益侵占和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另外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公益侵占罪、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判處2年4月有期徒刑,還有會計師端木正被依準文書罪判處1年有期徒刑,至於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涉犯違背職務行賄罪則被判處無罪,全案可上訴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續指接下來涉有不法介入,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細看北檢起訴罪名,稱柯文哲涉及四項罪名中,包括收受沈慶京1,710萬元不法利益以護航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另有兩件公益侵占罪共計不法獲利6,834萬,其一有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珮琳經手轉交的600萬元政治獻金,其二是利用木可公司侵占6,234萬元政治獻金;最後一件則是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元款項來支付民眾黨幹部及員工薪水,被控涉犯背信罪。起訴書進一步控訴,柯文哲明知違法卻介入並護航威京集團獲得20%容積獎勵,讓威京集團因此獲得約可獲得121億,此即為不法獲利。身為執政當局,民進黨對此重申任何司法個案民進黨都尊重司法也不評論,更不接受沒有事實基礎的指控,任何問題請回到事實與法律,也呼籲當事人尊重司法、勇敢面對。※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聽判決臉色凝重 承諾「絕不逃亡」盼解除電子腳鐐降保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宣判,核心被告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北市議員應曉薇和柯文哲大帳房皆判有罪,柯文哲遭判17年,他聽到判決時臉色凝重,承諾絕不逃亡,希望能解除電子腳鐐和限制住居並降保。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和2個公益侵占,北院認定威京集團7人共210萬元的政治獻金有對價關係,檢方指控的1500萬元則因沒有補強證據而不納入,檢方求刑28年6月,一審遭判決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柯文哲全程站立聆聽判決,聽到刑期時神色凝重。柯文哲則在庭上承諾自己絕不逃亡,認為限制住居和電子腳鐐沒有必要,且交保的7000萬元是向母親和妹妹商借,盼能夠降保,北檢檢察官認為被告刑期非輕,羈押理由仍然存在,希望可以維持現有強制處分。
快訊/京華城案一審出爐 柯文哲遭判17年
京華城案一審出爐,前台北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等4項罪狀,台北地院經過一年多的審理,26日宣布柯文哲判刑17年,褫奪公權6年。
柯文哲宣判在即!小草北檢前現身加油 北市警出動40警力防衝突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有罪與否受到外界關注。對此,台灣民眾黨也宣布將在同日下午5時許召開記者會,而26日上午11時許左右,台北地院外已陸陸續續出現支援小草。而北市中正一分局也嚴加戒備,於北檢前圍起拒馬,並派出40名警力與預備警力40名,以防衝突發生。回顧整起事故,威京集團2011年向台北市政府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台北市長郝龍斌原定公告容積率為560%,卻在柯文哲時期以「韌性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額外給予20%的容積率,將容積率暴增為840%。北檢2024年8月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與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發動搜索,對柯文哲聲押;第一次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因此遭羈押1年,直到2025年9月以7千萬元交保。柯文哲京華城案宣判在即,台北市警局出動40名警力,防範意外發生。(圖/林冠吟攝)而同案被告,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秘邵琇珮、京華城案監察人張志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與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均遭提起公訴。台北地檢署認為,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並出示Excel檔中的「小沈1500」等證據,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對柯文哲具體求刑28年6月。
柯文哲一審宣判倒數計時 判決書近千頁今不提供完整判決書
京華城案將於26日下午一審宣判,台北市前市長、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遭控貪汙圖利,檢方求刑28年半,由於案件龐雜,涉及11名被告,判決書將高達近千頁,台北地院26日將不公布完整主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威京集團2011年對北市申請土地使用分區,前北市長郝龍斌公告容積率為560%,柯文哲時期允准將容積率提高到840%,北檢認違反相關法令,2024年8月發動搜索,第一次聲押但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檢方抗告,高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於同年9月5日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先後遭羈押長達1年,於2025年9月交保。檢方2024年12月針對柯文哲、市議員應曉薇及助理吳順民、威京集團沈慶京、前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都發局長黃景茂、前都委會執祕邵琇珮、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前眾望基金會董事長李文宗,與柯文哲、李文宗共同涉犯政治獻金案的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會計師端木正提起公訴。檢方指控柯文哲收賄1710萬元,涉嫌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公益侵占罪、背信罪,具體求刑柯文哲28年6月。全案經一年多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將作出判決,並命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和李文宗等4名核心被告到庭聆聽,而本案涉及龐雜,北院法官宣判判決主文後不會立刻提供電子檔全文,需數天校對後才會公開。
獨/辦倒最貪署長黃季敏女檢發聲了 查扣黃金逾1億元!黃珮瑜直呼還好沒拍賣
辦倒最貪署長的女檢察官發聲了!被稱為「最貪消防署長」黃季敏藉由採購防災救難器材標案,收賄護航廠商圖利,遭最高法院依收賄、圖利罪和洗錢罪等7罪,分別判處黃季敏7月至13年10月不等徒刑,累計刑期55年8月定讞。本案承辦檢察官、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珮瑜當初查扣黃季敏所藏黃金重達20公斤,現在換算市價超過1億元,黃珮瑜檢察官直呼好險14年前沒拍賣黃金,現在金價已是當時2.5倍以上。前消防署長黃季敏遭北檢拘提發監。(圖/報系資料照)據了解,黃珮瑜101年8月底查扣黃季敏住處黃金20公斤,當時黃金每公斤市價約200萬元,現在台灣銀行每公斤賣出價約527萬元,黃金20公斤現值至少1億500多萬元。黃珮瑜檢察官在臉書指出:記得101年第一波全台搜索41處,同事們的共同協助努力到隔天早上6:30聲押、下午6:00裁押⋯⋯當時黃季敏不同意拍賣黃金,真的是很有理財的遠見,現在金價已是當時的2.5倍了。黃珮瑜感謝當時檢調同仁齊心合作,為打擊貪瀆任勞任怨,才能蒐證完備,並查扣相關證物及不法所得,終於讓全案三審定讞。司法官訓練所39期結業的黃珮瑜,東海大學法律系畢業,曾任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檢察官等職務,她除了破獲消防署長黃季敏貪瀆案,還將華興靈修中心教主徐浩程「少龍」猥褻女信徒案的主從被告繩之以法,並曾衝酒店救出火坑少女,獲得檢方最高榮譽的法眼明察獎。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大姑當職員 雙雙遭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據了解,陳素芬2019年4月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在2021年9月,明知與廖姓大姑為三等親內之姻親關係,卻仍違法聘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涉嫌圖利。基隆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陳素芬與大姑住處進行搜索,同時帶回陳、廖2人在內與相關8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素芬與廖姓大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4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而基隆地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
陳玉珍疑幫中華電信職員喬升遷! 馬郁雯、陳又新赴北檢按鈴告發
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被將加入台北市議員選戰的馬郁雯與陳又新控訴,用立委的職權進行施壓,涉嫌介入國營事業中華電信的人事升遷。馬郁雯、陳又新今(1月9日)上午9時前往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陳玉珍圖利與藉勢藉端勒索。馬郁雯表示,國民黨立委為幫翁姓職員升遷對中華電信進行施壓,被中華電信發函給監察院,甚至發陳情信給總統府。不過,陳玉珍的施壓還包含另名李姓職員,並因此叫中華電信柯姓總經理多次來立法院報告人事案情,甚至當著李姓職員的面前,找王姓經理到國民黨金門黨部進行施壓。馬郁雯說,這名李姓職員還被中華電信查出,過去曾捐5000元的政治獻金給陳玉珍,質疑「這樣是對價關係嗎?選民服務是這樣做的嗎?」不僅如此,另名陳姓職員被要求不能原地升遷,即便找來地方人士向陳玉珍求情也沒用。馬郁雯指出,中華電信工會1月6日已經發函給中華電信,要求大規模清查公司人事關說案,並要求因陳玉珍關說獲得升遷的李姓職員調降回原職務,並繳回落差的薪資。陳又新說,陳玉珍並無否認關說,而是說在做選民陳情,但關說不就是從陳情來的嗎?關鍵在於陳情內容是否合法,合理,若不合法卻仗著職權去關說,那就是違法。陳又新表示,本案是否合法,其實從中華電信工會的反應就可以看得非常清楚。他指出,陳玉珍的行為已經違反貪汙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2款藉勢藉端勒索、第6條第1項第5款對非主管或監督之事務圖利罪。馬郁雯表示中華電信工會已經發函要中華電信徹查。(圖/翁靖祐攝)
批用臆測就兵分54路搜索、羈押柯文哲1年 陳佩琪:丟臉丟到全世界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入京華城案持續引發關注,陳佩琪今(17)日在臉書發文表示,用臆測、推斷,就兵分54路把你搜索一遍,然後再把你羈押一年,然後就丟這些汙衊造假的黑資料給媒體,然後讓媒體每天罵你,起訴書寫了八百多頁,當初搜索的貪汙事證都不見了,這不是騙票搜索?什麼才是騙票搜索?請問全世界有哪一種國家有這種執政黨、搞這種司法?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陳佩琪表示,看了這幾天出庭「實在很感概」,京華城有沒有圖利和貪汙是靠辯論的?定罪與否,是靠出一張嘴?看誰嘴巴厲害誰就贏?法律不是靠實質證據來佐證?陳佩琪指出,很後悔念醫學系時怎沒老師來系所開個辯論課呢?有罪無罪是看誰口才好、誰編故事厲害?自己是三個孩子的媽,又是35年的小兒科醫師,編故事哄騙小孩,絕對在行。並說,自己最喜歡三隻小豬的fairy tale了,要她相信飢餓野狼說的話啊?野狼就是一心一意要吃掉三隻小豬啊!陳佩琪也轉述幕僚說法指出,公訴檢察官唱作俱佳,除發聲外還有動作,思維就是跟林俊言緊緊綁在一起,把林的汙衊照單全收,司法真是奇怪的制度,公訴檢察官出庭、拼命幫人家擦屁股,反倒是偵查檢察官躲起來了,還跑去別的地方升官。陳佩琪質疑,馬檢和鏡檢這些相關人士怎沒出庭呢?醫院開會,和議題有關的相關人士都要列席啊。陳佩琪進一步指出,台灣司法怎麼搞到這種地步,用臆測、推斷,然後就兵分54路把你搜索一遍,然後再把你羈押一年,然後就丟這些汙衊造假的黑資料給媒體,然後讓媒體每天罵你,起訴書寫了八百多頁,當初搜索的貪汙事證都不見了,這不是騙票搜索?什麼才是騙票搜索?請問全世界有哪一種國家有這種執政黨、搞這種司法?真是丟臉丟到全世界!針對公訴檢察官表示,「我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陳佩琪說,「認真做事」是先生創建台大葉克膜團隊時的座右銘,他們團隊認真工作、全心投入救治病人,上班時沒人戴手錶,秉持do things right ,但也要 do right things,這樣才對得起自己良心和專業知識,若一直在做錯的事,雖然很認真,病人一樣會死掉,柯文哲常說詐騙園區的首腦底下很多人做事,也是「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努力把分內的事情做好啊」,很認真做事是沒錯,但是是做對的事嗎?陳佩琪舉例,醫院發生醫療糾紛,病家向院長陳情,院長送醫療糾紛委員會處理,結果最後醫糾委員決定給病家十萬補償金,現在卻反咬「送委員會研議」的院長圖利?委員是獨立做決定的,現在卻反倒要處罰院長,台灣怎麼有這麼離譜的法律、如此可笑的思維?法律是講求「證據」, 不是靠揣測和推斷,也不是比辯論看誰口才好,市長把市民的陳情送交底下的人處理(研議),研議也沒有法律效率,這樣就叫可以冠他圖利罪名?陳佩琪表示,最近看了柯文哲的「土城十講」,心中頗為感概,夫妻還是有很多不同之處,他說他內心會放下仇恨,願意選擇原諒,但自己對這事卻是永遠牢記在腦海、發誓會講到天涯海角、講到自己進棺材的那一刻為止。陳佩琪說,過去一年來的痛苦,柯文哲不斷被羈押 ,不斷被延押,抗告永遠被駁回,理由永遠複製貼上,監獄外面的人比裡面還痛苦,生命被輕賤到如此,這一年來的折磨,自己永遠無法忘記。
已收到高虹安復職申請! 內政部:公文簽辦中程序很快
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涉嫌立委任內詐領助理費,遭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起訴,台灣高等法院於昨(16)日撤銷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貪污罪,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新竹市政府已立即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對此,內政部長劉世芳今(17)日證實,昨日下班左右已接到竹市府來函,公文正在簽辦當中。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而高等法院昨日上午宣判,高虹安原貪污罪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二審改以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偽造文書罪判6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內政部表示,高虹安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市府也隨即向內政部提出復職申請。對此,劉世芳今日出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受訪表示,昨日下班左右接到新竹市政府來的函,請求讓高虹安恢復新竹市長職務,「依據《地方制度法》78條,我們現在這個公文正在簽辦當中。」至於簽辦時程大約多久?劉世芳說,內部如果完備其他簽辦程序,會相當地快,不過她本人目前尚未看到公文。
高虹安助理費案貪污罪二審改判無罪 內政部:可申請復職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案件,臺灣高等法院於今(16)日撤銷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對此,內政部表示,高虹安市長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可向內政部申請復職,將於收到其復職申請書後依法辦理。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78條規定,縣(市)長涉嫌違反圖利罪以外之貪污治罪條例之罪,經第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由內政部停止其職務,依前述規定停止職務者,如經改判無罪時,於其任期屆滿前,得准其先行復職。
涉貪被停職、判12年半!高院今開庭 林姿妙現身了
被停職的宜蘭縣長林姿妙因為涉犯貪汙案,去年一審被依圖利、財產來源不明和特殊洗錢等3罪判決有期徒刑12年6月、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案經上訴以後,林姿妙今日(12月4日)也到台灣高等法院出庭。此案源於林姿妙在首任縣長任內,2019年間涉入羅東鎮1558地號免徵土地增值稅換取地主提供羅東98地號土地,並藉此獲不法利益高達240萬元。此外,2017年起至2019年間,林姿妙帳戶中有100筆的不明金流,合計7844萬元疑似利用人頭洗錢。檢廉於2022年1月13日搜索宜蘭縣政府、縣長官邸等30多處,並依貪污罪聲押林姿妙,最終以80萬元交保。檢方於2022年8月23日依照《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財產來源不明罪,以及《洗錢防制法》特殊洗錢罪、偽造文書等罪名將林姿妙起訴,並求處22年6月重刑。宜蘭地方法院於2024年12月31日宣判,林姿妙犯下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特殊洗錢3罪,判處12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並沒收、追徵洗錢的3250萬元。其女林羿伶因圖利罪判3年6月 ,褫奪公權3年。縣府官員與羅東鎮公所公務員等8人,均因圖利罪判刑3年至5年10月,褫奪公權3至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