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利
」 柯文哲 京華城 京華城案 沈慶京 民眾黨
哭也沒用!謝宜容涉貪、圖利廠商 二審仍判4年6月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她在審判時當庭認罪、多次痛哭,一審遭判4年6月,二審於16日宣判,法官維持4年6月刑期,褫奪公權部分則從3年改為2年。北分署吳姓公務員2024年11月在辦公室輕生,謝宜容遭控對吳員言語霸凌,導致他走上絕路,檢方調查後認為謝宜容的領導風格,與吳員輕生無因果關係而不起訴,但又發現她在分署長任內涉及圖利廠商與侵占公物,2024年12月到案後被羈押近4個月,並被依貪汙等罪嫌起訴。新北地院審酌,謝宜容作為分署長,受國家所託執行公務,本應以身作則,遵守政府採購法令,但她僅因個人偏好習翌公司設計,為使該公司承作採購案,不惜違背法令,令部屬作為聯繫窗口,於採購案尚未成形前,即與廠商密切聯繫、協調,猶如為該公司量身訂作採購案,除造成參與投標之廠商受不公平對待,破壞商業交易秩序,亦損及國家機關、全體公務員之形象,判處她4年6月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3年。謝宜容不服判決上訴,她3月26日出庭時,在庭上哭著認罪、希望能減刑、給予緩刑宣告,高等法院16日宣判,維持4年6月有期徒刑,褫奪公權部分改判2年,全案仍可上訴。
79歲擁1億資產!退休翁「1習慣」子女超感冒 兒心寒決裂:你自己過吧
日本1名79歲男子擁有逾1億日圓(約新台幣1993萬)資產,卻因過度執著守財,最終與家人決裂、孤獨度日。他不僅屢次強調子女不得依賴財產,甚至在受傷期間支付長子「照護費」,引發親情破裂。專家指出,高齡者對金錢的依附常源於不安與孤獨,若過度強化,恐反而失去最重要的人際關係與晚年幸福。日媒THE GOLD ONLINE報導,田島先生(化名)年輕時在製造業公司一路打拚,曾升至接近高階主管的位置,堪稱典型的職場菁英。工作期間,他生活節儉、理財保守,長年下來累積不少財富,再加上退休金、繼承與投資收益等,退休後擁有超過1億日圓的金融資產。5年前妻子過世後,田島先生開始獨居生活。雖然失去伴侶帶來不小打擊,但外界原以為他仍能透過子女與孫輩的陪伴,維持穩定而溫和的晚年生活。然而,隨著時間推移,他與家人的距離卻逐漸拉開,最終幾乎斷絕往來。據了解,田島先生一向節省,喪妻後對金錢的執著更加明顯。每當長子探望時,他經常強調「錢是辛苦賺來的,不要想輕易得到」、「要靠自己努力」等。儘管長子早已成家立業,並無依賴父親資產的打算,但這些言語仍讓親子關係逐漸產生裂痕。某次田島先生在家中跌倒,需要人照顧,長子得知後特地請假返家,連續3天照料父親起居。離開當天,田島先生竟遞上1只裝有現金的信封,裡頭附上字條寫著「照護費3萬元X3天」。他還表示,即使是親子關係,金錢往來也應該算清楚,「雖然將來會有遺產,但在我活著的時候,這些錢都是我的」。這一舉動讓長子深受打擊,認為自己的付出被誤解為圖利行為。長期累積的不滿情緒在此刻爆發。幾天後,他寄出1封信,明確表達自己對父親的財產毫無興趣,未來將與爸爸保持距離,並希望對方「一個人好好守住那些錢」。自此之後,父子關係徹底中斷。事實上,日本社會中如田島先生般擁有高額資產的高齡者並不少見。根據政府統計,65歲以上人口中,約有近兩成擁有超過4000萬日圓的存款。然而,專家指出,資產本身並不必然帶來幸福,關鍵在於如何看待與運用。分析認為,高齡者對金錢的強烈執著,往往源於多重因素。隨著退休後收入中斷,部分人會將資產減少視為安全感流失,甚至等同於生命縮短;若缺乏人際連結,金錢更可能成為唯一依靠。此外,有些人會將累積的財富視為自我價值的象徵,透過守住資產來維持尊嚴與成就感。也有醫學觀點指出,若出現認知功能退化,可能伴隨對家人產生不信任或被害妄想,加劇對金錢的防衛心態。田島先生長年強調「不要依賴我的錢」,最終卻演變為現實,既不依賴他人,也無人願意靠近。儘管坐擁巨額資產,卻在孤獨中度過晚年,錯失與家人相處的珍貴時光。專家提醒,金錢固然是支撐生活的重要工具,但若過度執著,反而可能犧牲更重要的人際關係。對高齡者而言,比起單純守住財產,更值得思考的是如何在有限的人生中,妥善運用資源,維繫情感連結,讓晚年生活真正獲得安定與滿足。
「寵物用藥新制」延後上路!大樹藥局遭炎上 急發聲明澄清了
「寵物用藥新制」引發各界關注,經農業部防檢署與衛福部食藥署等單位研議後,已於10日確認暫緩實施。然而,在政策討論過程中,連鎖藥局大樹藥局意外成為輿論焦點,遭部分網友質疑與政策推動有所關聯,甚至引發抵制聲浪。據了解,有網友翻出大樹藥局過去宣傳進軍寵物市場時,曾主打「唯一獲得動物用藥販售許可證的寵物店」,質疑其可能涉及市場壟斷或圖利特定業者。相關言論在社群平台Threads迅速發酵,不少人呼籲抵制,甚至出現「一輩子不再消費」等激烈評論。亦有部分意見認為,基層藥師團體與業者可能意圖擴大動物用藥市場版圖,引發獸醫界與飼主疑慮。面對外界質疑,大樹藥局今天(11日)發布三點聲明澄清,強調「動物用藥新制」並非由公司推動、主導或提案。公司指出,該政策早在2015年《動物保護法》修法後即展開討論,歷經2018年與2023年草案預告,並於2024年2月正式發布相關管理辦法,原規劃於2026年7月上路,是長期公共政策發展的結果,與企業無直接關聯。此外,大樹藥局表示,一向尊重獸醫專業,認為寵物的診斷與治療應以獸醫體系為核心,其角色僅在於配合政策,提供基礎健康照護支持,成為飼主與醫療體系之間的輔助角色,而非取代獸醫專業。公司也強調,長期致力於家庭與寵物健康照護服務,未來將持續與獸醫界及相關單位合作,期望建立更完善的寵物醫療與照護環境。儘管官方已宣布新制延後上路,但相關爭議仍持續延燒,也反映出社會對寵物醫療分工與市場機制的高度關注。
薛仕凌逃兵遭求處2年6月!拒承認找槍手再找醫師背書 檢察官怒批:犯案態度惡劣
金鐘影帝薛仕凌去年底捲入逃兵案遭檢調搜索,涉嫌以「家族性高血壓」獲得免役資格,歷經三次檢查被驗退,卻被發現其疑似以30萬元價格,找上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綽號黑哥),偽造高血壓躲避兵役。新北地檢署30日也以違反妨害兵役防治條例起訴,檢察官也批評薛仕凌犯後態度惡劣,不但避重就輕,否認槍手代量血壓,意圖尋找不知情專業人士配書,甚至還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建議從重量刑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起訴書指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因自己罹患重度高血壓免疫,熟知各項役男體檢與複檢程序,於2011年間向薛仕凌收受30萬元,告知薛仕凌兵役複檢程序,教導憋氣呼吸以提升血壓換得複檢機會,先讓薛仕凌成功從常備役變更為「複檢過程中、體檢未定」,再由陳志明代替薛仕凌背上24小時血壓機,量測血壓,從而獲得醫師開立之「中度高血壓」兵役用診斷證明書,讓薛仕凌成功免役。偵查過程中,薛仕凌也坦承確實有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並以陳志明所教導之特殊憋氣方式進而獲得複檢機會,且其獲得免役資格後,也未曾服用過高血壓藥物。新北地檢署表示,閃兵集團主嫌陳志明因熟知門診過程,血壓量測過程全程無受醫護人員監視,利用制度漏洞,指示役男憋氣影響檢測值,偽造檢測結果,嚴重破壞我國兵役徵集制度之公平性,危害社會安定與國防安全,且其藉由教導役男免役,從中牟利,犯罪情節重大,建議從重量刑。而薛仕凌身為役齡男子,竟妄圖以不法手段規避徵集,案發後未深知悔悟坦白錯誤,儘管其為自行到案,但動機卻是因聽聞檢警查緝風聲,畏懼遭發動搜索或拘提,到案後也未如實交代案情,反而避重就輕,僅承認交付30萬元予陳志明,卻對於由陳志明擔任槍手量測血壓一事矢口否認,堅稱為本人量測血壓,顯見毫無接受裁判之真意。檢察官也批評薛仕凌,薛為求脫罪,還透過辯護人私下聯繫劇組顧問醫師出庭為其作證,卻在請託之際規避隱瞞曾交付30萬元給陳志明一事,妄圖利用不知情之專業醫師為其背書,甚至在律師群內發布個人聲明之草稿,強調「因此交付金錢,黑哥收了錢,卻沒有實際提供我任何不法協助的資源,關於被詐騙的部分我沒有對外宣張」,顯見其根本毫無悔意,甚至意圖利用公關操作,發表不實聲明,痛批薛仕凌浪費司法資源,犯後態度惡劣,建議從重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以上。
柯文哲回應判決爭議 強調未涉不法金流、盼維持司法信任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針對外界關注其背信罪未來可能於二審定讞後即須入監執行一事,柯文哲今(31)日受訪作出回應。柯文哲表示,相關法律攻防將交由律師處理,自己不便多作評論。不過他強調,整起案件至今並未查出任何資金流入其個人帳戶,對相關指控感到疑惑。針對法院認定涉圖利罪,柯文哲指出,並無任何公務員或都市計畫委員會成員證實其有實際參與相關決策過程,且檢調長時間調查亦未發現具體金流證據。他形容調查過程「非常徹底」,但仍未有明確結果。柯文哲也提到,司法制度的核心在於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判決結果若引發社會質疑,恐影響民眾對司法的信任。他表示,雖不願過度批評司法,但認為相關案件應以一致標準檢視過去與未來類似情形,避免造成選擇性執法的疑慮。談及過去在法庭上的情況,柯文哲回憶,檢察官曾強調「公平」,他也認同司法應以公平為原則。他指出,台灣仍需維持司法公信力,讓社會能夠持續信任法治制度。柯文哲最後表示,希望整體司法運作能回歸公平與正義的本質,確保社會穩定與制度信任。
有關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相關討論 苗栗市公所: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
苗栗市公所今(31)日表示,近期注意到,社群平台對於「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一案,有部分討論與疑慮,內容涉及收費標準、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等議題。為避免資訊誤解與片面傳播,特此統一說明。苗栗市公所表示,本案為合法公辦民營,非外界所稱「公共資源私有化」,本案係依政府採購及相關法規辦理之「公辦民營」模式,透過公開程序引進專業團隊營運,以提升場館使用效率與服務品質。苗栗市公所說明,「公辦民營」並非將公共資產移轉或私有化,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完全屬於苗栗市公所。綜合羽球場由市公所自營管理、健身中心與有氧教室委由專業團隊營運。此一分工模式,旨在確保市民仍可使用公共運動空間,同時享有專業健身服務。針對部分言論將本案描述為「圖利特定廠商」或「變相私有化」,並非事實,亦與制度不符。(專業團隊須支付權利金予本所與投資場內設備超過4800萬元)苗栗市公所指出,場館採分區營運,並未全面轉為會員制,目前規劃如下:羽球場等空間:由市公所持續自營管理,健身及相關專業設施:委由民間營運,因此,「全民運動館全面變成會員制」之說法,與實際規劃有所落差,場館仍保留公共使用機能。苗栗市公所續指,收費標準係經審慎評估,並非任意訂價。有關外界關注之收費(如588元、888元方案),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並兼顧:市民可負擔性、設備與營運成本、長期服務品質。苗栗市公所說明,費率已力求在「公益性」與「永續營運」間取得平衡,並非外界所稱過高或排除一般市民。此費率係經多方評估與協商後訂定,目標在於:以降低市民使用門檻 、提供不同需求之彈性選擇關於部分價格資訊流傳存在誤解,苗栗市公所說,近期社群流傳之單次收費等資訊,係屬不同方案或條件下之內容,並非全面適用情形。本所提醒,相關資訊應以正式公告為準,避免片段引用造成誤解。「已設多元配套,保障全民使用權益」,苗栗市公所表示,本案已規劃以下配套措施:每年發放運動體驗券(約1萬張)、提供非會員體驗機會、銀髮族及弱勢族群優惠、平日設置公益課程與時段安排,以確保非會員亦有參與運動之機會,落實全民運動政策目標。收費與營運均受契約規範,針對外界關心未來調整費用問題,苗栗市公所說明,收費制度納入契約管理、重大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市公所將持續監督與查核,並無業者可任意調整價格之情形。苗栗市市長余文忠表示,公共建設不只是興建完成,更重要的是長期能夠維持品質與服務,這是市公所必須負責的事情。「我們選擇公辦民營,是在確保公共利益前提下,引進專業經營,而不是放棄責任」。市民可以監督、也應該監督,但相關討論仍應建立在完整資訊基礎上。針對網路常見說法,苗栗市公所表示,首先「全民運動館已經變成商業健身房,不能自由使用」並非事實,本案採分區營運,部分設施仍由市公所管理,並未全面會員制。其次,「這是在把公共資產送給廠商」,公所表示,與制度不符,場館所有權仍屬公所,營運內容均受契約規範與監督,並無資產移轉情形。此外,關於「收費太高,一般人用不起」,苗栗市公所表示,屬個別感受,非全面情形,已設計多元方案與優惠措施,應依不同使用需求綜合評估。至於「未來一定會一直漲價」,公所說,與契約規範不符,所有費率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並受契約約束。余文忠進一步表示,對於市民關心收費與公共性,我們完全理解,也會持續檢視與調整。但若將片段資訊解讀為整體政策,甚至形成不正確印象,對公共討論並沒有幫助。市公所會負起監督責任,確保這座運動館不是為少數人服務,而是讓更多市民受益。苗栗市公所表示,理解市民對公共資源之高度關注,未來將持續以公開透明方式推動政策,並在「公共利益優先」原則下,確保全民運動館能兼顧品質、可近性與長期營運效益,提供市民安全、優質且多元之運動環境。
葉慶元談柯文哲案判17年 指京華城容積處理「難以站得住腳」
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獎勵及政治獻金等4案,一審遭判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對此,曾任台北市法規會主委、素有「藍營第一狀師」之稱的葉慶元表示,該判決結果「可以理解」,並直指相關行政作為在法律上難以成立。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涉及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約新台幣6735萬元,其中部分未進入專戶,另有金額流向私人帳戶;在收賄部分,法院認定以人頭政治獻金形式收受新台幣210萬元。葉慶元在政論節目中分析,若案件涉及圖利金額龐大,加上收賄情節,一般不可能輕判,即使僅構成圖利罪,也可能面臨高額刑責,因此最終判17年在法律上並非難以理解。他指出,京華城案原本在郝龍斌市府時期容積為392%,後於柯文哲任內調整至560%,並在非都市更新案件下準用《都市更新條例》給予20%容積獎勵。他認為,所謂「準用」須有法律明文依據,但本案既非都更案件,也無相關法規授權,相關處理方式存在爭議。葉慶元並表示,在實務經驗中,若廠商主張已經在行政訴訟中敗訴,政府機關仍進一步依其主張進行研究甚至採納,情況並不常見。他認為,依法行政除法條外,也應包含對既有判決的尊重。針對相關行政流程,他也提及,部分公務員在案件中承受壓力的情況,顯示決策過程備受關注。至於外界討論的其他證據內容,葉慶元認為仍屬司法認定範圍,應尊重法院判決。整體而言,葉慶元指出,從法律觀點檢視,相關決策在程序與法源依據上均有爭議,亦是法院最終作出判決的重要因素之一。
鍾小平談京華城弊案持高度評價 許甫怒批:蹭媒體聲量的小丑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等案,依貪污等罪判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曾赴北檢告發柯文哲涉案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隨著判決出爐再度成為討論焦點。對此,民眾黨台北市議員參選人許甫昨(27)日批評,鍾小平的發言與動作,完全是出於政治利益考量。回顧案情,鍾小平於2024年5月前往北檢告發柯文哲等人,指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等問題,台北地檢署隨後展開偵辦。短短3個月內,檢廉單位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超過20名台北市府官員。案件歷經多次交保與延押攻防,歷時近1年半,最終法院判決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由於鍾小平提出告發之際,正值國民黨與民眾黨在國會層級展開合作初期,其舉動一度被基層解讀為衝擊藍白關係,甚至遭部分白營支持者批評,當時更傳出揚言發動罷免的聲音。對此,許甫直言,鍾小平只是為了蹭媒體聲量,才在事件發展後跳出來「搶功」,本質上就是「蹭的小丑」。他進一步批評,觀察鍾許甫說,鍾小平過去是新黨、又無黨、加入國民黨後又退黨,一度還想蹭民眾黨,蹭不成又回國民黨,光這樣,忠誠度非常可疑。 加上近期言行,完全是為了個人選舉生存,試圖向淺綠及無黨籍選民靠攏,「他現在表現得比綠營還綠、比側翼還側翼」,形同為政治利益而無視政黨立場。許甫強調,鍾小平的行為不僅引發民眾黨感到憤怒,就連許多國民黨內部人士,都期盼鍾能受到社會大眾檢視
柯文哲判刑引黨紀爭議 民眾黨火速修準則增「特殊情事」但書
京華城等案一審宣判後,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遭判17年徒刑,引發外界關注其黨內處分問題。由於民眾黨原有紀律評議裁決準則第17條,明定涉貪污、圖利等罪者可予以除名或停權,外界質疑是否會啟動黨紀機制。對此,民眾黨今(27)日表示,柯文哲案件已由黨內緊急應變小組定調為「政治迫害」,因此不會涉及退黨或黨紀處分。民眾黨強調,黨紀制度是用來處理違反廉政倫理的情況,不適用於遭政治打壓的同志。不過,民眾黨也在同日悄悄更新紀律評議裁決準則。最新版條文顯示,第17條新增但書:「但經中央評議委員會認定有重大之特殊情事者,不在此限」,為原本應處分的情況保留例外空間。根據黨內公告,該修正已於2026年3月27日由中央評議委員會通過。中評會主委李偉華也證實,這次僅針對第17條進行調整,新增例外條款。此次修法時機與柯文哲判決高度重疊,引發外界對於制度是否「量身調整」的討論。民眾黨則強調,相關修正為制度補強,並非針對個案。
蔡正元將入監執行 柯文哲合照喊「朋友保重」
國民黨「三中案」中唯一被判有罪確定的前立委、前中影董事長蔡正元,因涉業務侵占罪遭判刑3年6月定讞,預計今(27)日上午向台北地檢署報到入監。就在入監前夕,今日同樣面臨一審判刑17年的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晚間曬出兩人合照並寫下「朋友,保重」,引發關注。蔡正元先前表示,將於27日上午9時前往台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並以「燦爛的笑容」面對入監。他亦批評案件為政治打壓,形容此行是「走進綠營布置的黑牢」。另一方面,柯文哲涉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一審遭判有期徒刑17年。柯文哲在記者會上強調自身清白,否認圖利與貪汙指控,並批評相關指控為抹黑。他也表示,司法不應成為政治工具,強調將持續透過法律程序爭取權益。晚間柯文哲在社群平台分享與蔡正元及張啟楷的合照,畫面中三人並肩而立,並附上簡短文字「朋友,保重」,為即將入監的蔡正元送上祝福。
2年前告發京華城案遭白營圍剿 鍾小平談柯文哲判決持高度評價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判決出爐後,早在2年前即出面告發的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昨(26)日將相關判決結果以「捉大放小」形容,並對結果給予高度評價。回顧案情,鍾小平於2024年5月前往北檢告發柯文哲等人,指控涉圖利京華城容積及政治獻金等問題,台北地檢署隨後展開偵辦。短短3個月內,檢廉單位將柯文哲列為被告,並以證人身分傳喚超過20名台北市府官員。後續案件歷經多次交保與延押攻防,歷時近1年半,檢方對柯文哲求刑28年6個月。最終一審判決認定,柯文哲涉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公益侵占政治獻金部分分別判刑2年及3年6月;另就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之背信罪,判刑2年6月,4罪合併執行17年徒刑。時間拉回到鍾小平提出告發柯文哲期間,正值國、眾兩黨在立法院層級逐步展開密切協作之際。知情人士回顧,鍾此舉不僅讓「場外」藍白基層之間的氣氛急轉直下,甚至引發不少在野人士批評,期間更有小草揚言要發動針對性罷免。但如今判決出爐,鍾小平表示,承審法官原本風評良好,此次判決在法律與情理之間取得平衡,屬於「捉大放小」,整體而言值得肯定。他進一步說明,柯文哲在收賄部分遭判13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亦遭重判;但李文宗原本遭求刑17年,最終僅判4年,前副市長彭振聲則獲緩刑,「變成不用關」。他分析,法官可能考量彭振聲在過程中承受壓力,屬於「法外施仁」。
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弊案遭重判 高嘉瑜嘆「權力魔戒在手」淪財團幫兇
台北地檢署自2024年起追查京華城容積率爭議,並約談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後續調查中,檢廉單位進一步延伸至政治獻金與黨內資金運用問題,案件牽涉範圍廣泛。隨著台北地方法院作出一審宣判,判處柯文哲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前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回憶過去在台北市議會質詢階段,曾就京華城開發用地容積率暴增提出質疑。如今面對判決結果,她感嘆柯宛如戴上權力的魔戒,淪為替「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端盤子的最大幫兇。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率弊案及政治獻金等4大爭議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就京華城案,北院判決結果認定,柯文哲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曾私下會面,達成賄賂默示合意,最終以市長職權間接促成京華城在欠缺法令依據情況下,取得外加20%容積獎勵,因此構成圖利罪。高嘉瑜回憶過去擔任市議員質詢時,曾警告柯文哲「絕對不能讓財團從中獲取暴利」。不料,自2015年前後相關說法出現轉變,市府甚至開綠燈,讓京華城以不符要件的都更獎勵,取得共計840%容積。她指出,京華城並非單純商業開發,而是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整體容積率歷經三級跳,從最初的392%一路提升至560%,最終暴增至史上最高的840%,其中多出的近2萬坪空間,換算獲利超過百億元。高嘉瑜強調,過去她的質詢經得起檢驗,甚至獲檢察官認證。面對京華城財團多次威脅提告、透過媒體放話抹黑、寄送律師函,她始終未曾退縮。如今沈慶京被重判10年,直言這是「遲來的正義」。至於柯文哲,她批評其戴上權力的魔戒,最終淪為替「拿刀叉吃人肉的財團」端盤子的最大幫兇,直言「這是最大的諷刺」柯文哲涉京華城等4大爭議遭判有期徒刑17年,高嘉瑜回憶過去質詢,批其「權力魔戒在手」淪為財團幫兇。(圖/CTWANT攝影組)
柯文哲一審速判17年!陳揮文拿鄭文燦相比:他懂得躲政治追殺
台北地方法院於26日就京華城容積率及政治獻金相關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判處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並褫奪公權6年。判決結果出爐後,引發各界對司法審理進度與個案差異的討論。針對此案,媒體人陳揮文在節目《新聞大白話》中表示,柯文哲一審遭判17年,小草們不要太難過,因案件仍在上訴程序中,最終結果尚未確定。他指出,司法審理存在變數,後續二審結果仍可能出現不同判斷。陳揮文也舉例指出,新竹市長高虹安先前一審因貪污罪遭判7年,但案件進入高等法院後,經不同合議庭審理,改判無罪。他認為,司法程序中合議庭組成不同,可能對判決結果產生影響,柯文哲未來在二審階段,仍有翻盤空間。此外,陳揮文提到,與柯文哲同樣涉貪的前桃園市長鄭文燦,雖比柯文哲更早遭起訴,但其案件已經換了3個法官,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甚至仍未終結辯論,兩案審理進度差異明顯。陳揮文進一步表示,鄭文燦被起訴這1年多行事低調,未公開進行直播或接受專訪,也未指控總統賴清德打壓,或是對2026、2028表態。陳揮文認為,這樣的作法有助於降低外界關注,直言「他知道要怎麼躲掉民進黨的政治追殺。」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至今尚未完成一審判決。(資料照/方萬民攝)
柯文哲遭指收賄210萬判17年!律師親解關鍵:已經是打折的刑期
台北地方法院日前針對京華城案及政治獻金案作出一審判決,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收賄、圖利,以及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遭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並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等罪,被判15年6個月。對此,律師王至德分析,17年是4個罪加起來之後再打折的刑期。根據判決內容,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被認定收受賄賂210萬元,而應曉薇涉案金額則高達5250萬元。然而在最終刑期上,柯文哲反而較重。對此,律師王至德透過臉書專頁「法老王-王至德律師」分析指出,柯文哲所判17年刑期,並非單一罪名所致,而是多項罪責分別量刑後加總,再依法折算的結果。王至德說明,柯文哲涉及4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賄罪、兩項公益侵占罪以及一項背信罪。各罪分別判處13年、2年、3年6個月及2年6個月,合計原本刑期達21年。依刑法規定,數罪併罰時,法院會在個別宣判後進行合併計算,並酌予折減,最終訂出應執行刑為17年,以避免刑期過度累加而失衡。在各項罪名中,影響刑度最重的關鍵,在於違背職務收賄罪。王至德指出,此罪法定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重甚至可判無期徒刑,屬於高度嚴重犯罪。儘管法院最終認定收賄金額為210萬元,未採納傳出EXCEL資料中所列的1500萬元,但由於該罪本身法定刑度較高,仍對整體判決產生重大影響。相較之下,公益侵占罪的法定刑為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即使涉及金額較高,包括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以及透過木可公司名義侵占「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逾6000萬元,法院分別判處2年及3年6個月,刑度仍低於收賄罪。此外,柯文哲亦被認定與他人共同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約827萬元,用於支付競選總部人事費用,構成背信罪,判處2年6個月。王至德指出,背信罪同樣屬於法定刑較輕的犯罪,因此在整體刑度中所占比重有限。王至德也提醒,儘管一審判決結果已出爐,但案件尚未定讞。依我國法律制度,案件仍可上訴至二審及三審,在最終判決確定前,仍適用「無罪推定」原則,未來法院攻防仍具變數。
籌到加保3千萬! 沈慶京辦理交保發四點聲明:將提上訴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宣判結束後,北院也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沈慶京原裁定1.8億保釋金,須再加保3000萬元。沈慶京也在稍早籌到3000萬元,目前正在辦理交保中,並表示將上訴。沈慶京提出四點聲明表示,法院對有利證據視若無睹,背離證據裁判原則,多位參與容積獎勵案的公務員均已出庭作證,明確證述相關程序皆依法辦理,並無任何不法情事。此外,主管機關的有利函令及律師提交的證據,均足以證明其清白,但法官卻摒除關鍵證據,僅憑檢察官片面之詞便認定有罪,已經背離「證據裁判原則」,令人難以信服。他強調,嚴正抗議偵查程序違法,拒絕檢察官非法取證,諸多檢方提出所謂「證據」的取得過程存在嚴重瑕疵。檢察官在偵查期間,以不實資訊誤導法院核發搜索票,甚至有脅迫取供、偽造筆錄等情事。法院理應依「證據排除法則」剔除非法手段取得的證據。他也表示,檢察官濫權偵辦,導致其身心財務與企業財務皆受重大損害,他在看守所羈押期間,腎臟多次重複性感染,導致右腎功能嚴重受損,即將面臨手術摘除;畢生經營的集團企業也因檢方濫權偵查,導致面臨禿鷹襲擊,個人身心財務和集團財務皆受到嚴重的損害。最後他也表示,將捍衛清白,為司法公正奮戰到底,即便身陷病痛與訴訟,他仍將堅定提起上訴,要求撤銷所有基於非法手段取得的虛假證據。
斥政黨收受捐款竟被認定貪汙 柯文哲:藍綠兩大黨怎麼辦?
曾任台北市長的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今(26)日表示,翻箱倒櫃也查不到自宅有錢進去,竟可依「捐錢給民眾黨」認定為貪汙進而判罪,那「國民黨、民進黨怎麼辦」?他呼籲要羅織罪名也該想個好理由。國際記者會場外民眾黨支持者集結聲援。(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今天下午兩點半宣判,柯文哲因京華城土地涉有違法容積獎勵案、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挪用眾望基金會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等共4案,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判處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6個月,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宣判、褫奪公權6年,也代表無緣參與2028年大選,全案可上訴。稍早柯文哲被控涉入京華城案宣判也吸引不少支持者到台北地院旁聽。(圖/方萬民攝)回顧案情,2001年落成的京華城廣場始終因利用率不高營收表現差,持有者威京集團於2010年間申請土地使用分區變更,但威京認為容積率計算方式對自身不利益,直指有12萬284平方米重建京華城樓地板面積被刪了,長期與主管機關北市府交涉未果,威京進一步向監察院陳情,監察院2016年糾正北市府後,威京進一步於2018年提起行政訴訟,就是要訴求爭取更高容積率。北檢起訴書續指,接下來便疑有不法情事發生,首先是威京涉嫌透過應曉薇多次召開協調會,就是要施壓北市府官員放行,並稱威京前後透過7名自然人人頭匯款新台幣30萬、共行賄210萬元當成「前金」給柯文哲,事成後再用現金行賄1,500萬元。其後京華城原址容積率奇蹟似地從560%再獲得北市府核給20%容積獎勵、30%容積移轉,讓全案容積率提高至840%。柯文哲到庭聽判後驅車前往北市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民眾黨國際記者會現場,強調這個案子之後,台灣司法的社會信任度崩壞,自己沒有圖利沒有貪污,也查不到有錢到自家去,翻箱倒櫃查一年了就是查不到,但還是有辦法起訴並判處17年重刑。由於判決並未定讞,柯文哲料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團擬定計畫上訴,台北地檢署端也可能為此上訴,全案戰線料將延長到二審攻防。※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
柯文哲遭判17年!北檢將提上訴 籲:正視法院認定不法事實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對此,北檢稍早也回應指出,針對本案判決有違誤或不當之處,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儘速研議上訴理由,依法於期限內提起上訴。台北地檢署強調,檢察官偵辦案件並無預設立場,偵辦團隊均依法定程序蒐集證據,嚴守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依證據、查明事實、勿枉勿縱之客觀中立態度,詳查事實妥慎適用法律。台北地檢署指出,本案於法院審理中,亦就被告、辯護人所提出相關程序與實體之爭執,逐一審慎調查檢辯雙方所提出之事證,並使雙方充分辯論,作成判決。因此,呼籲各界應正視法院判決所認定本案犯罪之不公、不義與不法,並應尊重法院判決,共同維護司法公信力。台北地檢署最後也表示,就相關泛政治化解讀本案並藉此模糊焦點之非理性、情緒性言論,不予回應。
柯文哲判17年 歷年貪污政治人物刑期一次看
前台北市長、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與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一審宣判,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其中京華城案貪污部分判刑13年,全案仍可上訴。隨著判決出爐,歷年因貪污遭判刑的政治人物刑度也再度引發討論。回顧過往案例,前南投縣長李朝卿因風災重建工程收取回扣等罪,累計判決刑期達656年4月,最終裁定應執行21年2月;前總統陳水扁涉及龍潭購地等案,三審定讞合併執行20年,並科罰金與褫奪公權10年。另外,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一審判處12年6月,目前仍在上訴中;無黨籍前立委蘇震清因SOGO案收賄,被判10年、褫奪公權5年;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陳重文涉圖利案,一審判處8年6月徒刑。在其他案件中,前營建署署長葉世文因貪污案最終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4年定讞;新竹市長高虹安則因詐領助理費案,一審依貪污罪判7年4月,二審改依偽造文書罪判6月,目前仍有爭議並持續上訴。此外,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華亞科案收賄新台幣500萬元遭起訴,檢方建請判刑12年,全案尚未定讞。整體而言,柯文哲一審判刑17年,在歷年貪污政治人物案件中屬於中高刑度,也使相關案件再次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柯文哲重判17年!鼎越遭沒收121億鉅額不法所得 京華城案判決主文曝光
京華城案26日一審判決結果,前台北市長、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及背信等罪,遭法院重判應執行有期徒刑 17 年,褫奪公權6年,同案被告國民黨市議員應曉薇則因收賄與洗錢罪,判處應執行15年6月徒刑,法院也裁定沒收鼎越公司高達 121 億餘元的不法利益。 北院判決主文如下:(一)柯文哲: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參年。褫奪公權陸年。2.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3.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陸月。4.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拾柒年。褫奪公權陸年。(二)應曉薇1.犯貪污治罪條例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處有期徒刑拾肆年。褫奪公權陸年。 2.犯洗錢防制法第十九條第一項後段之洗錢罪,處有期徒刑參年,併科罰金新臺幣壹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有期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拾伍年陸月。褫奪公權陸年。(三)沈慶京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拾年,併科罰金新臺幣貳仟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一年之日數比例折算。褫奪公權伍年。(四)黃景茂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陸年陸月,褫奪公權參年。(五)彭振聲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貳年,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六)邵琇珮共同犯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參月,褫奪公權壹年。緩刑參年。(七)李文宗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參年貳月。2.共同犯背信罪,處有期徒刑貳年陸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肆年陸月。3.被訴違背職務收賄罪部分無罪。 (八)李文娟1.共同犯公益侵占罪,處有期徒刑貳年。2.犯商業會計法第七十一條第一款之填製不實會計憑證罪,處有期徒刑捌月。應執行有期徒刑貳年肆月。(九)端木正犯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準文書罪,處有期徒刑壹年。(十)吳順民無罪。(十一)張志澄無罪。二、沒收:(一)柯文哲應沒收1,260萬元。(二)柯文哲、李文宗應共同沒收827萬1,095元。(三)應曉薇應沒收5250萬元。(四)鼎越公司應沒收121億545萬6,748元。(五)木可公司應沒收6,134萬6,790元。
快訊/柯文哲遭判17年!強制處分維持原保離北院 支持者高喊:清清白白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捲入京華城案,遭台北地檢署依貪汙、圖利等罪起訴,具體求刑28年6個月,案經一年審理,台北地院也在26日下午2時30分許宣判,柯文哲遭判刑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遭判刑有期徒刑10年、台北市議員應曉薇遭判有期徒刑15年6月、李文宗被判有期徒刑4年6月。宣判結束後,北院也隨即召開強制處分庭,法官裁定柯文哲維持原7000萬保釋金,柯文哲隨即離開北院,全程不發一語,而支持者一見柯文哲現身,也不斷高喊「清清白白」,目送柯文哲乘車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