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方法院
」 基隆 地方法院 有期徒刑 基隆市 新北市
簡男砍人挖眼遭判14年6月 「自首」卻不管鄰居死活僅減刑2月
新北市雙溪區日前驚傳駭人暴力事件。男子簡榮達與連姓男子多年來因糞水排放問題屢生爭執,去年4月間,簡男因不滿再次遭鄰居檢舉,心生怨恨,隔日竟以懷疑遭偷窺為由,持水果刀攻擊連男,不僅造成對方受傷,更在衝突過程中挖出連男雙眼。簡男犯案後未協助傷者就醫,反而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自首」,企圖減輕自身刑責。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理後,認定簡男犯下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6月。據《自由時報》報導,檢警調查指出,案發前一天,簡榮達因排放糞水遭連姓鄰居檢舉,雙方原有的嫌隙進一步惡化,簡男因此對連男心生怨懟。隔日上午8時許,簡男在住處如廁時,懷疑有人在偷窺,隨即前往倉庫拿取水果刀,並走到兩戶人家共通的後門空地。當時,簡男發現連男正在整理花圃,便認定對方就是自己懷疑的偷窺者,雙方隨即發生口角。由於過去糞水糾紛累積的怨氣一併爆發,性格偏激的簡男竟持水果刀朝連男攻擊。連男為了自保,伸手抵擋並試圖搶奪簡男手中的刀械,過程中造成嘴唇、頸部以及雙肩等部位出現撕裂傷。兩人在拉扯過程中,水果刀不堪扭曲斷裂,雙方也一同倒地。簡男隨後翻身壓坐在連男身上,見對方仍持續抵抗,竟撿起石頭朝連男頭部與臉部猛烈敲擊,甚至強行挖出連男雙眼,造成嚴重傷害。直到連男失去反抗能力後,簡男才離開現場。令人震驚的是,簡男並未第一時間協助傷者送醫,而是為避免自身刑責加重,先前往警方偵查隊表示「自首」。警方接獲通報後趕赴現場,並在案發地點尋獲被害人的眼球,同時通知消防局協助送醫。連男經醫院緊急手術後,才幸運保住性命。案件審理期間,簡男否認部分犯行,向法官辯稱自己並未使用石塊攻擊被害人頭部,只是敲打連男嘴巴2、3下。然而,被害人家屬提出相關診斷證明及傷勢照片,法院認為相關證據足以證明簡男說法與事實不符,認定其說詞是為減輕責任所提出的卸責辯解。法官審酌指出,簡男雖然案發後主動前往警局,形式上符合自首要件,但其在犯案後沒有先救助受傷的被害人,而是優先考量自身刑責,且在偵審過程中試圖掩飾犯行、推卸責任,並非真正協助案件釐清,因此雖依法給予減刑,但減刑幅度有限,僅酌減2個月刑期。法院認為,簡男僅因糞水排放遭檢舉,又因自己主觀認定如廁時遭被害人偷窺,便以暴力方式報復,最終導致連男永久失去視力,人生受到無法挽回的重大傷害。法官形容,被害人往後人生已無「光明」可言,所承受的痛苦可謂「生不如死」。此外,簡男犯後未取得被害人諒解,也未積極賠償損害,犯後態度不佳,因此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6月。
涉嫌違規轉售輝達晶片 檢方搜索青雲科技、是方電訊
基隆地檢署持續偵辦涉嫌違法轉售輝達(NVIDIA)高階晶片至中港澳地區案件,繼今年5月展開首波搜索並聲押獲准後,29日再度指揮專案小組發動第二波搜索行動,前往台北市、新北市等地共12處執行搜索,並以被告身分通知王姓男子等6人到案說明。據了解,此次搜索範圍除涉案人住居所外,也包含3家公司,其中傳出包括「AI記憶體飆股」青雲科技。本案源於海巡署偵防分署基隆查緝隊掌握情資,發現游姓、王姓及陳姓等3名資訊業者,涉嫌明知美國對輝達高階晶片設有出口管制,禁止銷往中港澳地區,仍疑為牟取暴利,蒐購10餘部由美超微公司生產、搭載輝達高階晶片的AI伺服器,再轉售至中港澳地區。檢方於今年5月20日指揮專案小組展開首波搜索,查扣大批相關證物,並拘提游姓、王姓及陳姓男子,同時通知多名證人到案協助釐清案情。檢察官複訊後,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3人獲准。法院認定,3人涉嫌涉犯行使變造私文書、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等罪嫌,且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基隆地檢署表示,經持續深入追查後,認定王姓男子等6人另涉嫌偽造文書、背信等罪嫌,因此於29日上午指揮海巡署基隆查緝隊、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及基隆市警察局刑警大隊組成專案小組,兵分多路前往台北市、新北市等12處執行搜索,並同步通知涉案人到案接受訊問。據了解,此次遭搜索的3家公司,可能包括美超微台灣分公司、上櫃公司青雲科技及是方電訊,相關案情仍待檢調進一步釐清。青雲科技29日發布重大訊息表示,公司將全力配合檢調單位調查,目前營運一切正常,案件對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青雲科技成立於民國73年,資本額2.25億元,代理產品涵蓋美光記憶體與固態硬碟、技嘉主機板及顯示卡,以及美超微伺服器等產品。海巡署表示,此案為檢、警、調及海巡跨機關合作偵辦案件,未來對於任何涉嫌協助不法集團規避出口管制、危害我國科技產業安全的違法行為,將持續主動查緝並依法究辦,全力維護國家安全及科技產業發展。
基隆少年唱K走廊爆衝突! 衝入包廂理論反遭刺傷
基隆市仁愛區一間卡拉OK店9日下午傳出砍人事件,一群未成年少年在店內消費時,兩方人馬在走廊發生碰撞因此爆發衝突,一方甚至進入對方包廂內理論,雙方因此爆發激烈衝突,其中一人怒持刀猛刺帶頭少年,造成少年中刀,場面頓時亂成一團。據了解,帶頭的少年9日下午和朋友在卡拉OK唱歌,卻在走廊與另一方同樣來唱歌的少年爆發推擠衝突,帶頭的少年心有不甘,撂人進入對方包廂內理論,雙方因此爆發激烈衝突,其中一人怒持刀猛刺帶頭少年,造成少年腹部與背部中刀,還有一人手部遭砍,由於帶頭少年傷口面積較大,頓時血流一地,讓其女友當場嚇傻。警消獲報到場後,第一時間也將受傷少年送醫,所幸2人送醫後均無大礙。警方獲報後迅速到場處置,並將相關涉案人員移請臺灣基隆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呼籲,青少年朋友與同儕相處時,應保持理性與冷卻情緒,切勿因一時口角衝動而訴諸暴力。警方對於任何危害社會治安、暴力傷人之行為,絕對秉持零容忍態度,必將依法嚴辦,捍衛市民及校園周邊安全。同時也提醒家長,平日應多加留意子女之交友狀況與言行,共同導正青少年偏差行為,維護身心健全發展。
基隆廟口驚見辣椒水狂噴! 醉男鬧街嚇壞人潮遭警火速逮捕
基隆市知名觀光景點廟口商圈31日上午驚傳騷動事件,1名年輕男子竟在熱鬧街區內持辣椒水四處噴灑,突如其來的舉動讓現場民眾措手不及,不少人受到驚嚇急忙閃避,現場一度陷入混亂。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迅速鎖定涉案男子身分,並於短時間內將人帶回偵辦,成功平息這場街頭驚魂。警方表示,事件發生於31日上午11時許,地點位於仁愛區廟口商圈周邊。當時一名男子雙手持辣椒水,接連在三處地點噴灑,刺鼻氣味瞬間瀰漫空氣中,引發路過民眾恐慌。有民眾擔心遭受攻擊,紛紛加快腳步離開現場,也有人立即向警方報案求助,希望盡快釐清狀況,避免危險持續擴大。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立即組成專案小組展開追查,透過監視器畫面及周邊訪查,迅速鎖定25歲羅姓男子涉有重嫌,並火速將其查緝到案。面對警方詢問,羅男坦承自己因酒後與友人嬉鬧,一時失去分寸,才會做出在公共場所噴灑辣椒水的荒唐行為,並非蓄意針對特定人士攻擊。雖然本案未造成民眾明顯受傷,但辣椒水屬於具有刺激性與潛在危害性的化學製劑,在人潮密集場所使用,極可能造成他人身體不適甚至引發恐慌,因此警方仍依法究辦。警詢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將羅男移請基隆地方法院簡易庭裁罰。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切勿因酒後失控或一時玩笑,而做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尤其在人潮聚集的商圈、夜市及觀光景點,更應遵守相關法規,共同維護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全,以免觸法受罰,得不償失。
邱軍酒駕撞死運將「犯後冷酷對話」曝光 死者妻拒和解:不是錢的問題
基隆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28日持續審理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致死並逃逸案件。死者李姓計程車司機的妻子出庭時表示,至今仍無法原諒被告行為,強調「我老公很重要,這不是錢的問題」,明確拒絕與對方和解。全案預定於29日宣判。根據起訴內容,邱軍於2024年12月27日凌晨4時許酒後駕車,行經基隆市信一路時,撞擊在外側車道聊天候客的李姓與陳姓計程車司機,造成李男死亡、陳男受傷。事故發生後,被告未下車處理,亦未報警,反而在現場他人拍打車門示意下,仍闖紅燈逃離。死者妻子於庭上回憶,兩人相識多年,丈夫長期配合其工作作息改跑夜班計程車,原規劃共同出國旅遊,如今因事故天人永隔。她指出,失去至親的痛苦無法以金錢衡量,因此拒絕和解。死者哥哥亦表示,弟弟在家排行老六,長年照顧90歲母親並支撐家庭,母親不時詢問「老六去哪裡了」,家人只能謊稱李男出國工作了,怕老母親承受不住打擊。檢察官於庭上提出多項關鍵證據,指出邱軍犯後態度不佳。行車紀錄器畫面顯示,被告於撞擊瞬間才亮起煞車燈,曾短暫靠邊停車,但面對目擊者敲窗示意時,隨即加速駛離現場並闖越紅燈。此外,檢方揭露,被告事後與女友透過LINE對話時,表示不記得事故過程,僅注意到擋風玻璃破裂。新聞曝光後,邱軍將相關報導傳給經紀人,直言「你看他們站在哪」,試圖將責任推給被害人。檢方另指,邱軍未於第一時間自首,而是迅速聯絡車廠拖走肇事車輛準備維修,試圖影響證據保存。所幸車廠人員察覺異狀後通報警方,相關關鍵證據得以保全。辯護律師則於庭上提出不同主張,呼籲國民法官從多面向審酌案件情節,並曾以被告具公眾人物身分為由,聲請不適用國民法官制度,認為可能影響審判公正,但該聲請已遭法院駁回。◎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為賺500元辦預付卡賣門號! 他淪詐欺共犯被判9月徒刑
羅姓男子2024年10月間在臉書看到「手機門號換現金」廣告,聽信詐團話術,到電信公司申辦預付卡門號,將SIM卡交給他人使用,藉此賺取500元報酬,沒想到卻因此捲入詐欺案,並遭基隆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月。判決書顯示,羅男於2024年10月間為了賺500元報酬,在桃園市某電信門市申辦預付卡門號,並將SIM卡當面交付給LINE暱稱為「陳專員」的人使用。然而,「陳專員」把門號轉交給詐騙集團,其他詐團成員則佯稱「可投資獲利,但須交付投資款項予指定之人」等話術,騙走2名受害者80萬元及200萬元。這2名受害者將款項當面交給車手,事後才發覺有異並報警處理。偵辦人員循線找到門號,發現登記在羅男名下,因此約談羅男到案說明。羅男應訊時自陳,當時他在臉書看見「手機門號換現金」的廣告,就有陌生人與他聯繫,要求他加入LINE暱稱為「陳專員」的人好友,「陳專員」告訴他辦預付卡可以換現金,還親自開車載他到桃園某電信門市,事成後即獲得500元款項。檢察官偵訊後,認定羅男涉犯幫助詐欺取財罪,依法提起公訴。案經基隆地院審理,法官指出,案發時羅男已成年,曾有正當工作,具有一定的智識程度與社會工作經驗,加上羅男與「陳專員」的互動雖存在諸多可疑情形,卻仍因貪圖利益提供SIM卡。法官審酌,羅男曾犯冒用公務員名義詐欺取財罪,被判刑有期徒刑1年確定,出獄後才3年多又犯類似詐欺案件,考量羅男犯後否認犯行,加上此案已構成累犯,最終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有期徒刑9月,並沒收不法所得500元,全案仍可上訴。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大姑當職員 雙雙遭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據了解,陳素芬2019年4月擔任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館長,卻在2021年9月,明知與廖姓大姑為三等親內之姻親關係,卻仍違法聘用廖女擔任海科館臨時人員,涉嫌圖利。基隆地檢署14日指揮廉政署兵分多路前往陳素芬與大姑住處進行搜索,同時帶回陳、廖2人在內與相關8名證人到案說明。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陳素芬與廖姓大姑涉犯貪汙治罪條例圖利罪,犯罪嫌疑重大,並有串證、滅證之虞,於14日凌晨向基隆地院聲押禁見。而基隆地院15日召開羈押庭後,裁定2人收押禁見。
海科館前館長涉職場霸凌+聘親屬當職員 遭基隆地檢署聲押
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日前被控職場霸凌,甚至違法聘用親屬作為雇員,於去年12月3日遭記過處分。對此,基隆地檢署14日也前往陳素芬住處與其廖姓大姑住處搜索,將2人帶回偵辦,並向法院聲押。基隆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追查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前館長陳素芬以及其大姑廖女等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嫌,於14日執行搜索。訊後認定2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滅證之虞,爰於15日凌晨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禁見。
近距離槍殺昔日好友棄屍工業區 天道盟惡煞遭羈押禁見
基隆市14中午發生槍擊命案,34歲鄭姓男子遭開槍射擊,陳屍大武崙工業區的轎車內,遺體於15日上午被發現,警方獲報後展開追查,鎖定33歲盧姓男子涉案並將他逮捕,檢方複訊後認定其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同樣在場的林姓男子則是6萬元交保,相關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鄭、盧都是幫派分子,皆隸屬天道盟同心會,2人相識多時,過去還是好友,後疑似因金錢糾紛反目,鄭曾嗆聲要對盧開槍,雙方於14日中午約出談判。盧男找來林男同行,雙方開車到談判現場,盧則坐上鄭男的副駕駛座,但雙方一言不合、越吵愈烈,盧一氣之下竟拿起隨身攜帶的改造手槍朝鄭男連開2槍,鄭男胸腔右側中彈,身受重傷但仍有生命跡象,盧卻沒有立刻送醫,反而將他搬到後座,試圖掩人耳目便離開,盧最終喪命,遺體則於15日上午被發現。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以車追人鎖定盧男將其逮捕,還在盧男家中查扣疑似涉案手槍,訊後依殺人等罪嫌移送基隆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為盧涉犯殺人殺人重罪,有逃亡之虞,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命林男6萬元交保。基隆地院召開羈押庭後認定,被告盧男涉犯刑法殺人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非法持有手槍及子彈罪嫌,有檢察官提出之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足認其犯罪嫌疑重大,所犯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及串證之虞,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核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性,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收受物件。
基隆隧道驚見黑衣女鬼!真相曝光竟是3人拍靈異片 被罰5000
基隆中山隧道日前驚傳「女鬼現身」10月26日晚間7點,多名用路人騎車行經隧道時,遠遠看見1名黑衣長髮女子站在隧道內一動不動,宛如恐怖電影畫面,讓1名機車騎士當場嚇到皮皮挫,還衝去附近媽祖廟拜拜求平安。照片在網路曝光後迅速瘋傳,許多網友直呼「太毛了」、「深夜騎過真的會尿出來」。警方深入調查後發現,這起「女鬼驚魂」並不是真的靈異現象,而是3名年輕人半夜跑進隧道拍攝靈異短片的惡作劇行為。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他們此舉恐造成用路人驚慌並危及交通安全,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人各5000元。其中2人更是三立電視台攝影記者,消息曝光後引發各界熱議。判決書指出,當晚江姓男子開著租來的小客車,載著李姓男子與岩姓女子前往中山隧道拍攝靈異影片。下車後,身穿黑衣黑褲的岩女站在隧道內側,長髮垂落,加上昏暗的燈光,遠看就像恐怖片中的「靈異角色」。李男則負責攝影,江男協助安排拍攝位置。三人未設任何警示,直接在隧道內取景,導致路過騎士和駕駛人受驚,險象環生。事件被民眾拍下並上傳網路,隨即引起熱烈討論,警方也因此主動介入。調閱監視器後,迅速鎖定3人身分,並通知到案說明,面對警方詢問,3人均承認是在拍靈異主題的短片,只是想製造效果、並無惡意,也未料到會造成他人恐慌。法官審理後指出,隧道本就光線不足、空間狹窄,任何突發狀況都可能引發交通事故,三人選在此處拍攝已明顯具備危險性,且裝扮方式確實容易造成他人誤會與驚嚇,不採信「不知道行為會危險」的說法。考量三人學歷均高、從事影視與新聞相關工作,應更懂得公共安全的重要性,最終依《社維法》第63條裁處3人各5000元罰鍰。
交友軟體洩密攻擊好友 嗆對方「比鬼還恐怖」公開住址遭判刑
新北市一名張姓女子去年 2 月因在交友軟體上發布侮辱及洩露個人資訊的文章,遭吳姓好友提告。張女不僅在公開版面攻擊吳姓好友外貌「比鬼還恐怖」、並聲稱對方「懷過孕、墮過胎」,更直接公開了吳女的出生日期及居住地點,使人可輕易辨識其身份。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認定張女行為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有期徒刑1個月,得易科罰金,但考量其罹患「情感性精神病」,給予緩刑2年。檢警調查,張女與吳女兩人互相認識,但張女在交友軟體上公然發文攻擊,吳女發現後對張女提出加重誹謗與違反個資法的告訴。張女在偵訊時坦承確實發文攻擊並公布了好友的生日與居住地。在法院審理期間,法官對張女進行了精神鑑定,結果確認她罹患「情感性精神病」,有明顯的情緒起伏大、衝動控制不佳等問題,且判斷力較一般人顯著減低。法官認為,張女在案發時的行為辨識能力確實受到影響,需要規則接受藥物治療及心理輔導。由於吳女在審理時已撤回加重誹謗的告訴,法院僅就違反個資法部分審理。法官考量鑑定結果,依法減輕其刑,最終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張女有期徒刑1個月,如易科罰金為3萬元。法官同時審酌張女的精神狀況及治療需求,給予緩刑2年的處分。
NET控告謝國樑強奪東岸商場案!高檢駁回再議、不起訴確定
基隆市政府在去年2月強制點交東岸商場引發爭議,NET主富公司不滿市府行動,隨後向基隆地檢署控告市長謝國樑、前交通處長王圳宏等12人涉嫌強盜等罪。不過,經檢方2度調查後,認為相關人等罪嫌不足,分別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再度向台灣高等檢察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酌後認為基隆地檢署的偵查已經完備,NET方面的再議理由不足,因此予以駁回,謝國樑等12人確定獲不起訴。據《中時新聞網》獨家報導,事件起於2024年2月1日凌晨零時,基隆市政府在警方配合下強制點交東岸商場。NET主富公司主張,商場由該公司獨資興建,依法應享有所有權,因而認為市府此舉屬於非法侵入與強奪,遂提告謝國樑與王圳宏等12人,指控涉及《刑法》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竊佔、強盜及毀損等罪。今年2月,基隆地檢署第1次偵辦後,認為被告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4月時發回基檢續行偵查,要求補充調查相關事證。經過第2次調查,基檢認為,東岸停車場的營運委外案係由基隆市政府與大日公司簽訂,主富公司並非契約當事人。此外,自2016年3月起,大日公司與主富公司共同向市府提出東岸商場改善計畫,明確載明完工後須將商場無償移轉給基隆市政府。基市府正是在這項前提下才同意改善計畫。後續在市府與大日公司第1次續約時,新增建的商場建物也被納入契約中「委託營運資產」的範圍,而主富公司當時亦簽署合作同意書。直到2023年9月,大日公司未能獲市府續約,依據原契約規定,如其未按約返還營運資產,市府有權逕行收回。檢方指出,雖然主富公司自2023年10月起以產權爭議向大日公司與市府提起民事保全程序,但由於契約明載市府可收回營運資產,且主富公司過去亦同意該安排,因此謝國樑等人並無「無故侵入他人建築物」的主觀犯意。至於強盜罪部分,檢方認為謝國樑等人進入東岸商場後,只針對公共區域與必要的營運設備進行交接,並未挪動主富公司或第3方的私人物品,行為不符強盜構成要件,因此難以認定有犯罪意圖。基檢於8月27日完成第2次偵查,再度作出不起訴處分。主富公司不滿,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但高檢署審查後認為,基檢的調查已屬充分,NET方面再議理由不足,最終駁回再議,謝國樑等12人不起訴處分正式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主富公司仍可向基隆地方法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尋求進一步救濟。不過,法律界普遍認為法院准許自訴的門檻相當高,此案若再進一步發展,仍有難度。
輕信網友「買機票要護照」 基隆男寄護照成「偷渡工具」判拘役40日
基隆市一名楊姓男子因輕信網友「買機票需要護照」的說法,於2017年間將剛申請的護照寄給暱稱「張水水」的網友。事後發現對方不願歸還,竟謊報護照在家中遺失。該護照後來遭人偽造變造後,被義大利政府查獲有不詳國籍人士持用冒名偷渡。基隆地方法院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處楊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楊男於2017年10月23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護照,並於同年月26日收到護照後,以不詳代價將護照寄給網友「張水水」。楊男明知護照已寄出,仍於同年11月14日至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申報護照在自宅遺失,並填具遺失申報表。直到2021年8月,義大利移民官員查獲有人持用偽變造的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經內政部移民署比對,發現該護照資料與楊男護照相符,但相片被更換,疑遭抽換後供偷渡使用,全案因此曝光。楊男辯稱,當時剛出社會不懂,以為買機票要有護照,後來雖要求歸還但對方不回應。法官認為,楊男明知護照具個人專屬性,卻輕率交付他人導致可能遭冒名使用,又不實向警方謊報遺失,行為應予非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的態度,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基隆罷免偽造連署案 前民政處長等7人獲緩刑
基隆市藍營為反制大罷免推動罷免綠營議員,卻遭檢方查出除了有偽造連署外,前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還利用戶政系統協助連署,將張淵翔及前國民黨基隆市黨部主委吳國勝在內等7人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7人分別涉犯偽造文書、《選罷法》、《個資法》等罪,針對張淵翔、吳國勝均處1年10月,其餘1年不等,7人均宣告緩刑,全案可上訴。國民黨為反制罷免推動罷免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張之豪,但遭爆出有偽造連署。基檢調查後,查出當時擔任民政處長的張淵翔竟利用公務之便,登入戶政系統核對民眾個資來幫助連署,檢方羈押張淵翔等人於7月11日偵查終結,以刑法偽造文書及《個資法》等罪起訴7人。基隆地院表示,7名被告分別為張淵翔、吳國勝、國民黨基隆市仁愛區兼安樂區主任張金發、罷免張之豪案領銜人游正義、罷免鄭文婷案領銜人紀文荃、中正戶政所主任江鑒育及林姓課員。地院指出,先前罷免綠營議員因名冊不符規定導致未過門檻,由張淵翔在群組提醒應如何正確重謄提議人名冊及交付名冊資料,並指示江鑒育協助查對名冊是否正確,江再轉交林姓課員,以個人帳號登入戶役政系統核對後交還張淵翔,再由吳國勝等人抄寫偽造提議名冊交給領銜人。法官認定,被告張淵翔等7人或具公職、從政,明白恪遵法令之重要,但因被告等7人均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均已坦認犯行,併予宣告緩刑。法院判處吳國勝及張淵翔1年10月徒刑,緩刑3年,褫奪公權2年;其餘被告分別判處1年不等。除林姓課員外,其餘6人應服義務勞役80小時。
許效舜自稱「上天的郵差」 靠神明指路走出演藝人生
東森超視《神之路》由金鐘獎主持人許效舜,攜手義妹戲劇女神鄭仲茵,將帶領觀眾走訪台灣各地宮廟,品味廟口美食、挖掘神蹟傳說。對於接下節目的契機,許效舜透露,某次在《效年出發吧》錄影時,與知名品牌老闆聊到神蹟故事,激發了他想將這些真實靈驗的故事彙集成節目,分享給更多人的想法。「如同有些節目走美食路線,我們則是走神蹟奇蹟的路線!」沒想到這個想法竟在短時間內獲得高層認可,《神之路》也因此應運而生。許效舜更感性地說:「我想這個契機,應該是老天爺也希望讓這條路變成光明大道。」而鄭仲茵則分享,起初收到製作單位邀約時,感到既開心又興奮,但當與許效舜討論節目內容時,卻開始自我懷疑是否能勝任。幸好許效舜給予她許多鼓勵:「做自己、自在就好,不用刻意用力主持,因為妳真的沒有那麼聰明啦!」讓她放下心中的大石,開心地跟著許效舜一同踏上神之路。談及兩人與神明結下的緣分,許效舜透露自己是「上天的郵差」,有時需要協助神明處理人間事務。他更分享,當年自己能進入演藝圈,全是靠著神明指引開路:「我向神明請示能否進演藝圈,祂指示我要再去念書才可以。後來我抽到籤王,再次詢問神明籤詩的涵義,祂告訴我要在公家單位待很多年才行。結果隔天就看到報紙刊登基隆地方法院招考法警的消息,而我也真的順利考上,之後我就去華視念編劇班,開啟進入演藝圈的契機。只能說,我人生中有許多機會,是神明給我的訊息,但也要靠自己的努力才能開花結果!」鄭仲茵表示,她與神明的緣分,則來自與許效舜曾一起參與旅遊節目。她回憶:「那天我們到南投受天宮出外景,需要拍攝關於廟宇內部結構的畫面,但必須擲出聖筊才能進行。結果大家都擲不到,當下我就立刻在心裡向神明祈求,希望能順利將這些故事傳達給更多人知道。沒想到才剛說完,我就擲出了聖筊!事後,我還特別跑回去還願,感謝神明的幫忙。也因為這件事,製作人跟舜哥才覺得可以跟我一起做這件事,把善的循環傳達出去,讓更多人可以一起走《神之路》。」談及首次合作主持的感想,許效舜先是爆料:「跟仲茵認識快三十年了,別看她在戲劇裡總是演一些兇巴巴的角色,私底下她就是一張白紙,常常會做出一些讓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讓大家跌破眼鏡。」接著更忍不住吐槽:「我們第一次錄影就非常的曲折離奇,明明已經跟她說過這段會用跳接的方式錄製,結果她還是給我連錯兩次。」隨後更對著空氣大喊:「仲茵啊,妳麥擱秀逗啊!這不是在演戲,不用顧慮不連戲的問題啦。」鄭仲茵也坦言:「在錄影的時候,我真的可以感受到舜哥比我還要崩潰,他一定快被我搞瘋了。因為舜哥實在太聰明、太有智慧了,跟他在一起,我都會覺得自己好愚蠢。雖然我知道在哥的眼裡,我本來就不是個太聰明的人,但他還是會不斷給我鼓勵,我也會努力跟上他的腳步!」
男子在飛機上公然抽電子煙 警方判罰3萬
楊姓男子日前搭乘華信航空班機從台北松山飛往金門時,在艙門關閉、班機即將起飛之際,公然在座位上吸起電子煙,空服員當場制止並通報警方處理。全案經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違反《民用航空法》非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器材罪,判處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今年5月28日上午楊男到松山機場搭乘準備飛往金門的航班時,機組人員早已再三廣播提醒,自艙門關閉至開啟前,禁止使用任何可能干擾飛航或通訊的器材,他仍在艙門關閉後,於機艙座位上使用電子煙。華信航空方姓空服員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楊男並通報座艙長。班機降落金門尚義機場後,警方將楊男帶回偵辦、製作筆錄,移送福建金門地檢署偵辦。該案由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聲請移轉管轄,最終由基隆地檢署接手偵辦。檢方調查時,因為楊男已坦承在機艙內吸食電子煙,並有方姓空服員證述、警方扣押筆錄及相關物證,檢察官遂依楊男自白及證物佐證,認定楊男涉犯民航法的非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罪,並向法院提起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審理後認為,楊男在飛機艙門已關閉、準備起飛時仍吸電子煙,雖然在被制止後立即停止,但行為已影響其他乘客權益,並對飛安造成潛在風險。考量楊男坦承犯行、情節尚屬輕微等,依非法使用干擾飛航或通訊之器材罪判處罰金3萬元。
基隆爸和老婆鬧離婚 怪兒子害失和竟「用枕頭悶死5歲童」遭起訴
今年5月,基隆市發生一起親父因為與妻子鬧離婚,竟趁親兒子午睡時,用枕頭將5歲的孩子活活悶死的案件。案發後凶嫌迅速落網,經檢察官複訊後羈押禁見迄今。基檢地檢署8日全案偵查終結,認定凶嫌簡男涉犯殺人罪,依《國民法官法》向基隆地院提起公訴,全案連同在押被告11日移審。檢警調查指出,簡男6年前與妻子結婚後未久,就有了個今年5歲的兒子。簡男案發前在基隆市政府環保局擔任機動隊司機。不過夫妻兩人近來失和分居,也在商談離婚事宜。今年4月因為兩人發生嚴重口角衝突,鬧到警方到場,便在警方協助下,向基隆地方法院申請一般保護令。在這段期間,兩人協議分居,孩子原則與簡妻同住,但簡男也得以在張女同意下,與簡童會面並短暫赴張男家共同生活。孰料,簡男5月13日晚間從中山區張女家中接了簡童赴仁愛區住處,14日孩子在床上睡午覺時,一人獨坐,認為妻子張女一直堅持要與他離婚,但他不願,酒後愈想愈氣,認為孩子也是夫妻感情失和的元凶,憤而拿起枕頭將親生兒子簡童活活悶死。直到14日晚間9時張女發現,孩子還沒有到家,情急之下就趕赴仁愛區簡男住處查看,赫然發現孩子已經滿臉血漬躺倒在床上,失去了生命跡象。便通報消防局緊急送醫急救,但已經回天乏術。檢察官認為,簡男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刑法》第271條第1項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嫌,依《國民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提起公訴。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基隆分會獲報本件後即時派員協助家屬處理法律事宜,提供關懷服務,傾聽家屬心聲,亦陪伴被害人家屬完成相驗,後續將持續提供被害人家屬協助。
為5千元賣雙證件!淪為跨境走私案人頭 「進口20萬支加熱菸」遭逮
一名長期在台北車站露宿的林姓男子,在前年以5千元代價將雙證件交給他人使用,並依指示在股東同意書簽名蓋章,結果遭掛名為公司負責人,淪為跨境走私案件人頭。檢警發現,該公司實際操盤手為龔姓男子,藉由進口雜貨的名義,夾帶多達20萬支加熱菸入境,遭海關與警方聯手查獲。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輸入私菸罪判處龔男有期徒刑5月、林男3月,兩人均可易科罰金,並沒收全部走私菸品與不法所得。檢方調查發現,走私集團先鎖定無業且居無定所的林男,藉由街頭接觸,先以5千元現金購得其雙證件,並將林男戶籍從桃園遷至台北,再要求林男在公司股東同意書上簽名蓋章,掛名為「成翊公司」負責人,表面上負責公司營運,實則作為掩護非法進口的人頭。去年8月,龔男向友人租用高雄某處倉庫,並透過大陸籍自稱「歐陽先生」的男子,與成翊公司幕後實際負責人「小謝」接洽,計畫利用公司名義進口大量私菸。雙方談妥後,採取以一般雜貨貨櫃報關的手法,在報單上申報為商用擦手紙,實際則在貨櫃中暗藏20萬支加熱菸,企圖避過查驗。保安警察第三總隊第一大隊與海關人員去年9月4日在基隆港區貨櫃場執行落地檢查勤務時,發現該批貨物異常,進一步檢視後,查獲大量走私加熱菸,當場扣押並循線逮捕龔、林2人到案。檢方偵訊時,兩人均坦承有參與該批貨物的進口,龔男承認實際策劃與安排,林男則辯稱自己只是將證件交給對方、並未參與實際走私細節,但仍供稱知道該貨物並非單純雜貨。檢察官認為,兩人行為已構成共同與幫助犯輸入私菸罪,遂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院審理後認定,龔男為主導者,判處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15萬元,並沒收全數20萬支加熱菸;林男雖被利用,但其提供雙證件及掛名負責人的行為,仍對犯罪有幫助,因此判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9萬元,並沒收其收取的5千元報酬。★吸菸有害健康,戒菸專線:0800-636363
不滿電梯磁扣感應不良!基隆男「覺得管委會失職」怒撕公告 下場出爐了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反映電梯磁扣感應器使用不良,多次向社區反映均未改善,心生不滿,去年4月林男在電梯看到管委會張貼的委員改選公告,認為管委會失職,一怒之下撕爛公告,管委會調監視報警,且不同意調解,移送檢方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毀棄文書罪,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林男住在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一處社區的C棟,但林南發現,C棟電梯磁扣感應器運作不良,他多次向社區反映後都未獲處理,因此心生不滿。於去年4月26日下午,林男在C棟電梯內,看到管委會張貼的委員改選公告時,又想到磁扣感應問題均未改善,一時怒急攻心,認定管委會「失職」,所以動手撕毀公告,導致公告不堪使用,管委會發現後報案,警方調閱案發時電梯內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是林男涉案,並通知到案製作筆錄後移送送辦。基隆地檢署偵查時,林男向偵辦檢察官承認犯行,因行為損害社區管理委員會及社區全體住戶,依毀損文書罪嫌起訴,聲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認為,林男對管委會有所不滿,應理性解決紛爭,擅自撕毀丟棄社區公告,行為可議,應予責難。至於管委會不同意調解或和解擔心,是認為林男再犯可能性高,為避免其他住戶模仿,造成社區日後管理秩序、安全維護困境,也希望林男自我節制。法官審酌林男罪動機、手段、所生損害,坦認犯罪事實,但否認主觀犯意態度,以及自述教育程度、職業、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以1千元折算1日。
女控前男友欠36萬! 法院一看明細註記「這些話」判她敗訴
基隆一名范姓女子與廖姓男子交往後分手,事後她認為自己在交往期間替男方支付飲料、晚餐等生活開支的費用,共計36萬9594元為廖男向其借款,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廖男否認借錢。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范女未提出具體證據證明2人有消費借貸約定,最終判處范女敗訴,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范女主張,2021年12月20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間,廖男多次透過LINE或FB傳訊,以購買飲料、晚餐及生活開支等理由向她借錢。范女表示,扣除已還款的蝦皮購物費用5000元,廖男還欠她36萬9594元,因此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廖男返金額。法院審理時,廖男聲稱,2人自2021年12月至2022年6月底交往期間,除了曾向范女借款3千多元網購,並無其他借款,且事後他也已返還5000元。對於范女所提出的對話內容,廖男表示只是他請范女幫忙買飲料跟晚餐,並不是借款。法院審理後,根據范女提供的對話內容,出現「幫我買飲料」、「要不要幫你點晚餐」等語,均屬一般交往關係中的正常對話,並沒有涉及借款要求,而范女存款交易明細上註記的「笨老公坐車錢」、「小豬老公飼料費」、「小豬飼料費」、「小豬零件費」、「老公發電」、「麝香豬飼料費」、「老公飼料費」、「老婆的愛心餐費」等語句,也並未涉及借貸相關文字,因此難以認定雙方有借貸合意。法院指出,范女在書狀中陳述「是基於同情持續支付」廖男的生活費用,包括食宿、交通、日常開銷及其他雜費,雖然廖男長期過度依賴范女經濟支持,有失公平,但范女並未提出其他具體事證,證明雙方有消費借貸約定,因此駁回范女訴訟請求,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