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男
」 基隆 基隆市 男子 警方 生命跡象
人有三急!基隆男車禍後腹痛返家如廁 法院認屬「合理需求」非肇逃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一起特殊的肇事逃逸案件。51歲高姓男子於去年9月駕車違規迴轉撞傷機車騎士後,因急性腹痛離開現場返家如廁,被檢方認定肇事逃逸並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高男僅為暫時離去,非逃逸行為,判決無罪。據判決書描述,2024年9月12日晚間7時許,高男駕車沿基隆市暖暖區八堵路行駛,行經某超商前違規左轉時,撞上對向22歲石姓機車騎士。石男遭撞後一顆門牙脫落、一顆斷裂,另有眼眶、臉頰、嘴唇及四肢擦挫傷。事發後,高男下車查看並立即用手機報警,同時請認識的超商店長協助叫救護車。但因當時腹痛難忍,高男請即將到家的母親折返現場協助處理,自己則徒步返回住處如廁。警方抵達現場時僅見肇事車輛,未見駕駛人,兩分鐘後高母到場說明情況,約15分鐘後高男返回現場主動向警方坦承肇事並配合酒測。檢方認定此行為構成肇事逃逸罪,將高男起訴。法院審理期間,法官詳細勘驗事故路口監視器畫面,確認高男肇事後確實下車查看傷者、撥打手機報警。超商店長證實高男曾請求協助叫救護車,高母亦證明兒子因腹痛才暫時離去。法官認定,高男住處距事故地點僅220公尺,步行約3分鐘,他在15分鐘內完成如廁並返回現場,時間上無遷延之意圖。考量高男已報警、請人叫救護車、通知母親協助處理,且未移動肇事車輛,認定其行為係基於生理急迫需求的暫時離去,非惡意逃逸。基隆地院最終判決高男肇事逃逸部分無罪,強調駕駛人在交通事故後確有留在現場義務,但在已盡通報責任且基於合理生理需求的短暫離開,不應認定為刑法上的逃逸行為。全案仍可上訴。
輕信網友「買機票要護照」 基隆男寄護照成「偷渡工具」判拘役40日
基隆市一名楊姓男子因輕信網友「買機票需要護照」的說法,於2017年間將剛申請的護照寄給暱稱「張水水」的網友。事後發現對方不願歸還,竟謊報護照在家中遺失。該護照後來遭人偽造變造後,被義大利政府查獲有不詳國籍人士持用冒名偷渡。基隆地方法院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處楊男拘役40日,可易科罰金。判決書指出,楊男於2017年10月23日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申請護照,並於同年月26日收到護照後,以不詳代價將護照寄給網友「張水水」。楊男明知護照已寄出,仍於同年11月14日至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申報護照在自宅遺失,並填具遺失申報表。直到2021年8月,義大利移民官員查獲有人持用偽變造的中華民國護照入境,經內政部移民署比對,發現該護照資料與楊男護照相符,但相片被更換,疑遭抽換後供偷渡使用,全案因此曝光。楊男辯稱,當時剛出社會不懂,以為買機票要有護照,後來雖要求歸還但對方不回應。法官認為,楊男明知護照具個人專屬性,卻輕率交付他人導致可能遭冒名使用,又不實向警方謊報遺失,行為應予非難。考量楊男坦承犯行的態度,依交付護照供冒名使用罪判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基隆男深夜誤闖國道騎單車 車陣驚魂險象環生警急護送脫險
基隆市13日深夜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林姓男子騎乘自行車返家時,因不熟悉路況又疑似受到導航指引影響,竟誤從仁愛區31號橋轉入國道1號南下引道,直接騎上高速公路,當下四周車輛高速呼嘯而過,畫面宛如電影情節,讓人看得心驚膽顫,所幸林男及時察覺異狀,隨即停靠路肩並報警求助,最終在警方護送下安全脫險,未釀成意外。據了解,林男當時原本打算右轉進入市區道路,但因不注意標誌或導航誤導,意外進入國道引道,當他騎進不到10公尺,就覺得道路寬度、標線與平時完全不同,才驚覺自己騎錯路,立刻停在路肩,並小心走到護欄外的安全位置打電話報警。警方在晚間11時許接獲通報,指國道1號南下出現「單車騎士闖入」的異常狀況,第一分局警員郭晏綸隨即趕往現場,為避免後方來車追撞,第一時間開啟警車警示燈警戒,並親自上前引導林男安全離開高速公路,過程中林男仍驚魂未定,直呼「差點沒命」。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提醒民眾,高速公路為禁止自行車與機車行駛的道路,一旦誤闖,極易發生重大事故。警方呼籲用路人應養成隨時注意標誌與導航資訊的習慣,若真的不慎誤上國道,務必遵守「立即停靠路肩、人員撤至護欄外、撥打110或1968求助」的三大步驟,以確保自身與其他駕駛的安全。
開iRent「想睡覺」恍神翻車 基隆男自撞護欄嫌賠貴仍判28萬
基隆市林姓男子2024年3月9日駕駛iRent共享汽車,行經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時因疲憊想睡,恍神自撞護欄後翻覆,造成車輛毀損。營運商和雲行動服務公司向林男求償39萬998元,林男嫌金額過高不合理。基隆地院審理後,判決林男應賠償28萬6287元。判決指出,羅姓女子2024年3月8日在iRent平台租車,違反租賃契約將車輛交由林男駕駛。隔日上午8時30分,林男駕駛至基隆暖暖區源遠路涵洞附近,因太累想睡不慎自撞路邊護欄導致車輛毀損。和雲公司事後花費維修費37萬4998元、拖車費1萬6000元,向林男求償全額。林男辯稱維修費過高,主張公司維修前應先詢問他,且該車並未遭嚴重撞擊,維修費卻高於市價顯不合理,也應先扣除保險理賠。法官檢視車禍現場照片,認為林男先撞路邊護欄再撞樑柱後翻覆,汽車受到嚴重撞擊,且經修車廠確認必須修繕,修繕必要,求償有理。法官指出,小客車耐用年數為5年,事故車已使用1年2個月,汽車零件費用25萬6768元應扣除每年折舊千分之369,計算後林男須賠償零件費用15萬2057元,加上工資11萬450元、油料4480元、外包費3300元、拖吊費1萬6000元,共計28萬6287元。
醉駕貨車衝路阻撞斷路燈 基隆男子酒測0.76嚇壞警
基隆市外木山湖海路11日下午發生一起驚險事故,1名35歲劉姓男子駕駛貨車行經協和發電廠旁油槽路段彎道時,車輛突然失控,先衝上油槽圍牆邊的路阻,再將一整支路燈桿撞倒,造成車道受阻,警方到場後對劉男進行酒測,結果數值高達0.76毫克,遠超法定標準,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將其帶回偵訊,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在當天下午4時35分,劉男駕駛貨車沿湖海路往大武崙方向行駛,行經該彎道路段時,疑因酒後失控偏離車道,導致車頭猛烈撞擊路阻及路燈,強烈的撞擊聲驚動附近民眾,現場路燈桿應聲倒地,與貨車一同占據車道,導致交通一度嚴重受阻。接獲通報後,警方立即趕往現場進行交通管制與疏導,並聯繫拖吊車將事故車輛移離,基隆市議員施偉政服務處也協調市府工務處派員清理路面障礙,交通隨後恢復正常。警方強調,酒駕不僅嚴重危害自身與他人安全,更可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與人員傷亡。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務必遵守交通規則,避免酒後駕車,以保障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
不滿電梯磁扣感應不良!基隆男「覺得管委會失職」怒撕公告 下場出爐了
基隆一名林姓男子因不滿反映電梯磁扣感應器使用不良,多次向社區反映均未改善,心生不滿,去年4月林男在電梯看到管委會張貼的委員改選公告,認為管委會失職,一怒之下撕爛公告,管委會調監視報警,且不同意調解,移送檢方起訴。基隆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刑法毀棄文書罪,判處林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可上訴。林男住在基隆市中正區新豐街一處社區的C棟,但林南發現,C棟電梯磁扣感應器運作不良,他多次向社區反映後都未獲處理,因此心生不滿。於去年4月26日下午,林男在C棟電梯內,看到管委會張貼的委員改選公告時,又想到磁扣感應問題均未改善,一時怒急攻心,認定管委會「失職」,所以動手撕毀公告,導致公告不堪使用,管委會發現後報案,警方調閱案發時電梯內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是林男涉案,並通知到案製作筆錄後移送送辦。基隆地檢署偵查時,林男向偵辦檢察官承認犯行,因行為損害社區管理委員會及社區全體住戶,依毀損文書罪嫌起訴,聲簡易判決處刑。法官認為,林男對管委會有所不滿,應理性解決紛爭,擅自撕毀丟棄社區公告,行為可議,應予責難。至於管委會不同意調解或和解擔心,是認為林男再犯可能性高,為避免其他住戶模仿,造成社區日後管理秩序、安全維護困境,也希望林男自我節制。法官審酌林男罪動機、手段、所生損害,坦認犯罪事實,但否認主觀犯意態度,以及自述教育程度、職業、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情狀,最終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以1千元折算1日。
天天與日本妹視訊談戀愛 基隆男「暈船」險被詐158萬元幸遭阻
基隆市莊姓男子近日透過Instagram認識一名自稱日本美女的網友,兩人天天視訊、言語曖昧,感情迅速升溫。不料這段看似甜蜜的網戀,其實是場精心設計的詐騙陷阱。對方以投資虛擬貨幣為由,誘騙莊男提領現金準備面交,幸好銀行行員察覺異狀,通報警方即時介入,成功阻止158萬元落入詐騙集團手中。據了解,莊男與對方相談甚歡,不僅每天透過視訊噓寒問暖,還逐漸建立起信任。不久後,這名女網友開始介紹一個號稱「高獲利、零風險」的虛擬貨幣投資平台,並聲稱自己掌握內線消息,保證穩賺不賠。莊男初期小額投入,發現平台確實顯示高額獲利,且資金能順利提領,便漸漸卸下戒心。直到本月9日,對方突然要求他前往銀行領出158萬元現金,聲稱將由「在台友人」面交並協助兌換虛擬貨幣。莊男信以為真,立即動身前往銀行辦理。幸虧銀行行員察覺情況可疑,立即通知警方。基隆市警一分局延平街派出所警員陳姸伶到場後,從莊男的描述中立刻辨識出這是典型的「假交友、真詐財」手法。警方耐心說明詐騙手法如何從戀愛包裝進而誘導受害者投入金錢,最終一舉詐光積蓄。莊男聽後恍然大悟,慶幸在最後關頭守住自己的血汗錢。基隆市警一分局提醒,近期類似的「網戀詐騙」案件頻傳,詐騙集團常透過社群媒體主動搭訕,藉由感情包裝引導被害人投資或交付現金。一旦遇到網友鼓吹投資、要求面交現金等情形,務必提高警覺,可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警求助,避免辛苦錢落入不法之手。
基隆男開心迎娶越南某!誰知來台「4天就失聯」 2年無音訊心死訴請離婚
基隆一名男子阿樂(化名)2023年初開心迎娶越南妻子阿妙(化名),並在2023年2月8號在台灣辦理登記結婚。誰知,阿妙來台的第4天,阿樂帶她與家人一同到基隆廟口吃午飯,阿妙告訴阿樂「要去上廁所」後,就此一去不回。阿樂事後報警並調閱監視器,發現當天有一輛車前來接走阿妙,疑似早有預謀。2年多過去,阿妙從此音訊全無,人間蒸發,阿樂無奈之下向法院訴請離婚。基隆地方法院日前審理後,認定雙方婚姻已無法維繫,裁定准予離婚。判決書指出,阿樂表示與妻子越南籍妻子阿妙先前曾在越南辦理結婚手續,之後又依規定於2023年2月8日在台灣完成結婚登記,阿妙並於同年2月26日來台居住。阿樂指出,阿妙入境台灣後,兩人曾短暫同住,但在第四天便無故離家,從此失去聯繫。他曾嘗試以電話聯絡,又透過社群軟體發送訊息,最後報警協尋,但仍未得到任何回應。阿樂母親也在出庭作證時指出,在阿妙失蹤當天,一家人前往基隆廟口夜市用餐,席間阿妙突然以「要上廁所」為由離席,一家人等候多時仍未見她回來,後來報警處理,警方調閱監視器時發現,當天有一輛車輛特地前來接走阿妙,疑似早已安排好離開計畫,從此再也沒有與男子及其家人聯繫。阿國主張妻子並未與家人發生糾紛,也不清楚其行蹤,因為失聯已經2年,無奈只能向法院訴請離婚。而在審理期間,法院依法傳喚阿妙應訊,亦寄送書面通知,但她既未到庭,也未提交任何書狀說明立場。法官審酌全案後指出,女方自離家後即未返回夫妻共同住所,亦未向男方表達任何意圖或說明,雙方夫妻關係早已名存實亡。法院認為本案已符合《民法》第1052條所規定「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且該事由並非由男方所造成,因此判准離婚。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基隆男為趕烏鴉放沖天炮 擾鐵道安全吃上官司
基隆市43歲周姓男子因住處旁烏鴉築巢造成嘈雜與髒亂,於去年10月14日晚間6時許在住處向海側施放約10發沖天炮驅趕,惟其住處距離台鐵深澳線海科館車站僅6公尺,沖天炮致生鐵路往來危險。基隆地方法院近日依過失以他法致生火車往來危險罪,判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新台幣2萬5千元,緩刑2年。據判決書描述,周男住所位於基隆市某區某路巷弄2樓,其旁常有烏鴉築巢衍生嘈雜與髒亂,周男不厭其煩,遂常以沖天炮驅除烏鴉。惟其住處相隔6公尺巷道旁即為台灣鐵路公司所經營深澳線鐵路路線與海科館車站。案發當時,停車於海科館站準備折返瑞芳車站之第4836次區間車列車長張建隆發現周男施放沖天炮,認為可能影響行車安全遂報警。鐵路警察局台北分局循線查獲周男。法院審酌,周男雖未針對車站設施、軌邊或列車施放沖天炮,惟沖天炮仍有不能完全控制方向之情形,倘竄入車站設施、軌邊或列車,仍易生往來危險。考量周男犯後坦承犯行,前已5年以上未有法院論罪科刑紀錄,最終判處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緩刑2年。
基隆男拿「枕頭悶死5歲兒」 法院深夜裁定羈押
基隆市仁愛區14日發生一名45歲簡姓父親和張姓妻子因婚姻出現裂痕,正在談離婚,他酒後失控拿枕頭活活悶死5歲兒子,妻子遲遲等不到兒子回家,前往丈夫住處查看,全案才曝光。檢方今天下午完成相驗,將擇日解剖遺體釐清死因,並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刑法》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簡男,昨(15)日深夜11時許裁定羈押。據了解,簡男與張女結婚6年,育有一名5歲大的兒子,夫妻倆因生活觀念落差太大,導致爭吵不斷,正分居在談離婚,而5歲兒子平時都由張女及外婆照顧,偶爾才由簡男接回住處。簡男表示,妻子堅持離婚,但他不願意,昨天酒後越想越氣,認為孩子也是導致夫妻感情失和的元凶,憤而拿枕頭悶死兒子。檢方認為簡男涉有重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刑法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基隆地院表示,簡男在法院訊問時,坦承檢方聲押書中所指之犯罪事實,涉嫌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及《刑法》第271條第1項等規定,涉及成年人對兒童故意殺人等重大罪嫌,犯罪嫌疑重大。法院認為,本案起因於夫妻間的家庭糾紛,簡男因不滿妻子及其娘家,因此情緒失控殺害親生子女,屬於典型的家庭暴力命案,不僅危及配偶及家人的人身安全,也可能對社會秩序與公共安全造成重大衝擊。綜合以上情節,若僅以限制住居等較輕手段,恐無法確保偵查順利進行,為了保全追訴程序,裁定對簡男羈押。
與妻鬧離婚…基隆男枕頭悶死5歲兒:害我們感情失和 檢向法院聲請羈押
基隆市仁愛區昨(14日)傳出人倫悲劇,45歲簡姓父親和張姓妻子因婚姻出現裂痕,正在談離婚,沒想到他酒後失控拿枕頭活活悶死5歲兒子,妻子遲遲等不到兒子回家,前往丈夫住處查看,全案才曝光。檢方今天下午完成相驗,將擇日解剖遺體釐清死因,並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刑法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簡男。基隆市消防局昨晚9時30分左右獲報,得知仁愛區龍安街有5歲男童急需救援,趕到現場發現男童臉上有血躺在床上,立刻送醫搶救,但晚間10時許仍宣告不治。警方將男童父親簡男列為重要嫌疑人,追查後很快就找到人,簡男對犯行坦承不諱。據了解,簡男與張女結婚6年,育有一名5歲大的兒子,夫妻倆因生活觀念落差太大,導致爭吵不斷,甚至分居商談離婚,而5歲兒子平時都由張女及外婆照顧,偶爾才由簡男接回住處。簡男表示,妻子一直堅持要離婚,但他不願意,昨天酒後越想越氣,認為孩子也是夫妻感情失和的元凶,憤而拿枕頭悶死兒子。簡男認為孩子是導致夫妻感情失和的元凶。(圖/翻攝照片)事實上,張女日前因家暴申請保護令,殊不知保護令還沒下來就發生悲劇。簡男13日把兒子接走後,原本協議14日晚上會送回去,但直到當天晚上9時,張女發現孩子還沒回家,情急之下前往簡男住處查看,發現兒子失去生命跡象,事情才曝光。檢方認為簡男涉有重嫌,依涉犯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與刑法殺人罪,犯罪嫌疑重大,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檢察官今天下午會同法醫完成相驗程序,將擇日解剖確認男童死因。張女也難過現身,傷心到全身癱軟,需要坐輪椅由友人協助。後續警方也報請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刑事相驗,進一步調查釐清。
倒車暴衝害6旬婦捲車底!竟是基隆男「玩方向盤闖禍」撞倒4機車
基隆市仁愛區發生車禍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今(29日)下午突失控暴衝,撞倒4台機車,導致一名62歲林姓女子受困車底,警消獲報後立即趕赴現場,緊急將人救出送醫。據悉,肇事原因疑為駕駛的40歲兒子「玩方向盤」才釀禍。據了解,70歲水姓男子今(29日)下午1時許駕駛小客車行經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他將車子停在路邊後便短暫離開,車上僅留下患有精神疾病的40歲兒子,怎料坐在副駕駛座的兒子,竟爬到駕駛座上玩方向盤,油門一踩導致整輛車瞬間倒車暴衝。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發生車禍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今(29日)下午突失控暴衝,撞倒4台機車,導致78歲游姓男騎士及62歲林姓女乘客受傷,2人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圖/翻攝畫面)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發生車禍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今(29日)下午突失控暴衝,撞倒4台機車,導致78歲游姓男騎士及62歲林姓女乘客受傷,2人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圖/翻攝畫面)基隆市仁愛區南榮路發生車禍事故,一輛自小客車今(29日)下午突失控暴衝,撞倒4台機車,導致78歲游姓男騎士及62歲林姓女乘客受傷,2人被緊急送往醫院救治。(圖/翻攝畫面)水男的兒子先是撞上一台機車,造成78歲游姓男騎士受傷,而後方62歲林姓女乘客則被慘捲進車底,撞擊力道之大,就連停在路旁的3台機車也被波及,共釀4台機車毀損。警消獲報趕抵現場後,立刻將受困車底的林女救出,所幸2人意識均清楚,隨即將林女、游翁分別送往基隆長庚醫院和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救治。經警方實施酒測,並未發現酒駕情事,詳細事發情況及肇事原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擅闖社區貼傳單遭攔下 基隆男持槍恐嚇警衛遭逮 判刑結果出爐
基隆市一名李姓男子前年11月某日上午10時許,欲進入中正區某社區張貼傳單遭警衛攔下,怎料李男竟心生不滿,對警衛咆嘯外還持槍伸進警衛室敲打桌面,警方獲報後循線將他逮捕,李男落網後坦承犯行,依恐嚇罪移送。而基隆地院審理結果出爐,判處李男拘役70天,得易科台幣7萬元罰金。回顧整起事件,李男當時要進入該社區張貼傳單,值班警衛看到後隨即詢問其身分並將他攔下,李男竟嗆聲說:「你是沒被人家修理過嗎?」,接著拿出預藏玩具手槍伸進警衛室內瘋狂敲打,嚇得警衛馬上報警。警方接獲報案後循線找到李男,李男遭逮後坦承犯行,但辯稱當時手持的是玩具槍並非真槍,警方訊後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依恐嚇罪嫌起訴。最終經過基隆地院審理後,認定李男在與警衛起爭執後先以言語恐嚇,在持槍枝對其示威,已造成當事人心生恐懼,判處李男拘役70天,得易科台幣7萬元罰金。
求復合不成持菜刀砍死女友 基隆男被判無期徒刑
基隆陳姓男子2023年與劉姓女子分手後,見劉女返回同居處拿衣物,當下要求復合未成,陳竟持菜刀砍死對方,他遭逮捕羈押後在看守所內抄寫佛經,但死者家屬認為是他脫罪的藉口及假象,最高法院將陳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定讞。陳與劉前為男女朋友,2023年7月12日下午劉女在友人陪同下,返回原來的同居住所拿取衣物,友人在1樓等候,陳在劉走入屋內客廳後,隨即將該處鐵門關上,並與劉交談,劉欲開啟鐵門而走到門口時,陳男動手拉住劉欲阻止其離去。陳將劉拉扯至廚房,過程中先以手掐住劉脖子,並向其稱「要死大家一起死」等語,隨即以右手從廚房流理台下方取出菜刀,待劉無法行動後,朝劉之左後頸砍殺多刀,致其頸椎、脊髓、椎動脈銳器傷斷離及大量出血,而當場死亡。歷審考量陳男所為造成被害人喪失寶貴性命,被害人家屬痛失至親,對被害人家屬於情感上與生活上所造成之創傷甚鉅,犯罪所生損害嚴重,無從回復,且對於社會治安亦有重大危害,判處無期徒刑,陳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
修欄杆變修掉命!基隆男不慎墜樓昏迷 妻子奮力相救竟骨折送醫
基隆市中正區發生一起驚險墜樓意外,25日上午,1名60歲男子在自家陽台維修欄杆時,不慎跌落2層樓高的邊坡,導致意識模糊,更驚險的是,其妻子目睹後緊急伸手試圖拉住丈夫,卻因用力過猛導致手臂骨折,警消接獲報案後,火速趕到現場,將夫妻倆緊急送醫治療,所幸均無生命危險。據了解,男子當時發現自家陽台欄杆有鬆動情況,擔心發生危險,便決定自行動手修繕,然而,在攀爬至窗台準備維修時,疑似重心不穩,整個人直接墜落至屋外約2層樓高的邊坡,當場摔得意識模糊。事發瞬間,妻子聽到聲響後立刻衝上前,驚見丈夫懸掛在邊坡間,情急之下毫不猶豫伸手拉住對方,試圖將其救回陽台,不料,男子的體重加上墜落的衝擊力,讓妻子無法承受,手臂因過度施力受傷,甚至當場骨折,痛得倒在地上,最終,男子還是墜落至地面,痛苦呻吟,而妻子則因骨折動彈不得,場面相當驚險。鄰居聽聞聲響後,趕緊報警求助,警消人員趕抵現場時,男子雖意識模糊,但生命徵象穩定,隨即將其搬運至救護車內,同時也對受傷的妻子進行包紮處理,並一同送往醫院治療。警方初步調查後認為,這起事故純屬意外,後續將進一步釐清詳細事發經過,提醒民眾如需進行高處維修,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免憾事發生。
口袋剩20元!基隆男太餓「廟口行搶輪椅女」當場遭路人活逮
基隆廟口發生一起搶錢案!一名37歲朱姓男子昨(11日)下午因「肚子太餓」竟起歹念,動手搶劫一名坐輪椅的劉姓女子,2名熱心路人見狀,立刻上前追趕朱男並將其擒拿,警方獲報到場後,隨即將他帶回警局,後續依違反《搶奪罪》移送法辦。據了解,該起搶案發生於昨(11日)下午2時許,基隆市警一分局忠二路派出所接獲民眾報案,指基隆廟口有女子的錢包遭到匪徒劫走,警方派員趕抵現場發現,搶匪朱男已被2名英勇民眾合力制伏在地。朱男遭逮後向警方供稱,由於自己實在太餓,但身上僅剩20元根本不夠買食物,恰巧看見坐在輪椅上的劉姓女子行動不便,且錢包又外露,因此才萌生搶劫歹念。警方將朱男帶回派出所偵訊後,依違反《搶奪罪》移送基隆地檢署偵辦。對此,基隆市警一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基隆廟口等社區巡邏與監控,同時透過科技輔助,嚴厲打擊各類不法行為,以維護市民安全。
基隆男倒臥街頭「全身僵硬」亡!2天前被通報失蹤 警封鎖現場調查中
基隆市有民眾今天(11日)上午10時許經過明德一路時,驚見1名男子倒臥在地,嚇得趕緊報案。基隆市第三警分局七堵派出所獲報後,立即會同119救護人員趕赴現場處理,發現男子已全身僵硬,明顯死亡,目前已拉起封鎖線調查中。警方初步研判,不排除男子因健康狀況或天氣因素死亡,詳細死因仍有待釐清。據了解,死者為62歲的陳姓男子,曾於本月9日被通報為失蹤人口,今天上午10時許不明原因倒臥在明德一路。警方初步勘驗,陳男全身僵硬,明顯死亡,身上無明顯外傷,不排除因自身健康狀況或天氣因素死亡,目前已報請基隆地檢署進行相驗,確切死因及事發經過等細節,仍待檢察官進一步調查後釐清。
基隆男「12樓墜落」撞擊計程車頂身亡 運將待車內嚇傻報警
基隆市暖暖區昨(7日)晚間10時許發生一起墜樓事件,一名33歲男子不明原因從高樓墜落,撞擊一輛計程車車頂後反彈至地面,警消緊急到場處理,不過男子已無生跡,送醫後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據了解,這起事件發生在7日晚間10時,一名33歲男子從暖暖區源遠路一棟公寓大樓12樓墜落,直接摔在一輛計程車車頂後反彈至地面。然而當時計程車駕駛正坐在車內,突如其來的巨響讓他驚恐不已,立即下車查看男子的狀況,並緊急報警求助。基隆市消防局接獲報案後,迅速派遣消防及救護人員趕赴現場。救護人員發現男子已無生命跡象,經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警方目前正釐清男子墜樓原因,確切事發經過仍有待進一步調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外出訪友突失蹤!基隆男貨櫃場被尋獲「離奇陳屍車內」
基隆市近日發生一起離奇命案!一名40多歲男子上月底駕駛車輛外出訪友後,當天晚間與家屬通過電話後,竟自此失聯下落不明,家屬焦急報案後,警方立刻循線展開搜索,今(7日)凌晨在東海街的一處貨櫃場尋獲男子的車輛,怎料卻驚見他已陳屍在車內,詳細案發情況及確切死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據了解,基隆市警局於2月4日接獲家屬報案,指男子1月30日上午開車外出訪友後,當天晚上明明還聯繫得上,但不知為何卻遲遲未返家,手機也呈現關機狀態。警方循線追查,今天凌晨在東海街東海街一處貨櫃場的空櫃區,尋獲男子失蹤時所駕駛的車輛,但卻驚見男子已陳屍在車內,且明顯死亡多時,家屬苦尋8天,怎料如今竟接獲噩耗,現場認屍時當場崩潰痛哭。經警方初步調查顯示,現場並無外力介入跡象,目前已報請檢方相驗,詳細案發情況及確切死因,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頂罪砍人真兇!警1細節發現真相 基隆男下場曝光
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一起砍人案,一名汪姓男子夥同友人持刀砍傷陳姓男子後逃逸,案發隔日,詹姓男子向警方自首,謊稱是他行兇。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詹男身形與真兇不符,進一步調查後鎖定汪男為主嫌,最終依頂替罪判處詹男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判決書指出,這起案件發生於2023年7月,陳姓男子於下午4時許駕車行經新北市瑞芳區,途中遭兩名男子攔車,其中一人拉開車門,另一人持開山刀揮砍,導致陳男左手指受傷。陳男奮力反擊後,兩名歹徒隨即搭乘接應車輛逃逸。隔天詹姓男子主動向警方投案,聲稱自己是行兇者,然而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行兇者身高約170公分、體型壯碩,而詹男僅160公分,身形瘦小,與嫌犯特徵明顯不符。最終在經被害人陳男指認,警方確認砍人者另有其人,進一步鎖定31歲汪姓男子涉案,並查出他與張姓、林姓友人共謀行兇。檢方調查後,依《刑法》「意圖供行使之用而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施以強暴罪」起訴汪男。法院最終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至於共犯張、林兩人目前仍在逃。詹男則因明知汪男是真兇,仍向警方自首頂罪,不僅影響司法偵查,亦浪費檢警人力與資源。法院考量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依頂替罪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