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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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妻怒發脆公審小三!1.5萬人讚爆 下場慘了
北部1名人妻因不滿女子疑似長期聯繫、糾纏丈夫,2025年8月間在Threads公開發文,怒嗆對方「想當小三上不了位」,並自行製作影片指控女子單戀丈夫,即使遭封鎖後仍持續透過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意圖介入婚姻。相關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大量關注,累計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另有3474次分享。不過,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為,私人感情糾紛應循司法途徑解決,不能透過網路公審方式處理,認定人妻的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及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依想像競合從一重論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如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人妻阿芬(化名)與阿香(化名)之間因感情問題產生糾紛。2025年8月17日晚間10時前某時,阿芬在Threads發布公開貼文,寫下「有人想當小三上不了位氣噗噗」、「你想丟臉我來幫你」等內容,並附上自行製作的影片,公開指控阿香介入自己的婚姻。阿芬在影片中指稱,阿香單戀自己的丈夫,即使丈夫將她封鎖,仍持續改用其他方式聯繫,甚至曾向家人表示兩人是男女朋友,並認為阿香有意介入自己的婚姻。相關內容發布後迅速擴散,吸引至少1.5萬人按讚、566人留言,並被其他網友分享3474次。阿香看到相關貼文及影片後提告,阿芬因此遭檢方依法起訴。案件開庭時,阿芬坦承確實發布相關貼文及影片,但否認犯罪。她向法院辯稱,阿香過去曾持續聯絡丈夫,即使遭到封鎖,仍改用其他通訊方式聯繫,甚至曾前往丈夫住處。阿芬表示,她與丈夫原本一直採取包容及冷處理的方式面對,但認為阿香持續造成兩人的生活困擾,才決定將事情公開,希望藉由發文阻止對方繼續聯繫。阿芬也向法院提出雙方過往對話紀錄、照片以及社群平台貼文等資料,主張自己並非憑空捏造相關指控,而是認為阿香確實存在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因此才在Threads公開說明。不過,法院審理相關證據後,並未採信阿芬的說法。法官認為,阿芬在貼文及影片中反覆使用「想當小三」、「糾纏人夫」等說法,一般客觀第三人閱讀或觀看後,容易因此形成阿香企圖介入他人婚姻、破壞夫妻感情的負面印象,客觀上已足以貶損阿香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法官進一步指出,整起事件涉及的是私人感情生活,與公共議題論辯的關聯及貢獻程度較低。阿芬身為熟悉社群平台運作的成年人,應當知道網路具有快速傳播及廣泛擴散的特性,公開發布涉及他人私生活的指控後,可能吸引大量網友留言批判,甚至進一步對當事人發動攻擊。在此情況下,阿芬仍選擇公開發布相關內容,法院因此認定她具有將相關資訊散布於眾,以及損害阿香利益的意圖。對於阿芬主張自己所說的內容都是事實,法院檢視相關資料後則認為,現有證據仍不足以證明阿香在阿芬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確實具有介入或破壞婚姻的意圖。另一方面,阿香也曾否認自己知道阿芬與丈夫已婚,因此不能僅憑阿芬一方的說法,即認定阿香明知對方婚姻狀態,仍有意介入。法官另指出,阿香雖然曾在社群平台上發布失戀或感情相關文字,但這些內容並未明確指向特定對象,不能單純依照阿芬自己的理解,就直接推論阿香確實具有破壞其婚姻的意圖。判決中特別提到「網際網路公審」問題。法官認為,如果阿芬認定阿香確實有破壞婚姻或持續糾纏丈夫的行為,原本可以先蒐集相關證據,再透過寄發存證信函、律師函等方式提出警示,或進一步循民事、刑事訴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然而,阿芬沒有選擇這些法律途徑,而是將私人感情糾紛直接搬上Threads公開,讓並不了解事件完整經過的第三人,在接觸單方面資訊後,容易形成阿香就是破壞他人婚姻第三者的印象,因此已經超出合理評論的範圍。士林地院最終認定,阿芬的同一行為同時涉及加重誹謗罪及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屬於想像競合,依法從一重處斷,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若易科罰金,則以1000元折算1日。全案仍可提起上訴。
恐嚇市議員候選人!40歲男氣憤打電話恐嚇 內湖警宜蘭逮人移送士檢
臺北市第二選區(內湖、南港)市議員候選人吳欣岱,日前因在媒體上公開評論內湖區某里長候選人的參選資格,竟遭到不明男子電話恐嚇!一名40多歲的黃姓男子因心生不滿,於9月8日晚間直接撥打電話至吳欣岱競選總部,當場向接聽電話的行政人員揚言「不要再出現類似新聞、你們找警察也沒用」,甚至留下嚴重威脅吳欣岱人身安全的恐嚇言語,競選團隊隨即向台北市警內湖分局報案提告。警方審酌黃男行為已嚴重妨害候選人關於選舉議題的意見表達,不敢大意,立即陳報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火速完成數位情資與證據蒐集後,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日前跨縣市前往宜蘭縣將黃姓犯嫌查緝到案,並當場查扣作案工具手機1具,經現場檢視並無危害安全的槍彈爆裂物等相關物證。黃嫌到案後供稱,自己當時是在媒體上聽到吳欣岱的評論後「情緒不佳」,一時衝動氣憤之下才會撥打電話「表達感受」,經警方嚴正警告制止後表示絕不再犯。全案警訊後已依涉犯《刑法》恐嚇罪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妨害競選等罪嫌,將黃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警方特別呼籲,面對選舉不同意見應保持理性和平表達,任何激進的不法暴力或恐嚇行為,警方必定追究到底、依法嚴辦。
淡水藥師下藥女大生案 受害者增至7人、5人已報案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陳姓藥師涉嫌在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管制藥物,日前陳男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進一步從藥局內取得員工資料,逐一聯絡曾在店內工作的女性員工,目前已掌握7名受害人,其中5人已向警方報案,案件仍持續擴大追查中。據了解,陳男涉嫌於今年8月底,在一名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管制藥物,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昏睡及意識不清等狀況,陳男事後還多次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返家後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男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於是檢警在陳男遭拘提並聲押獲准後,從藥局店內電腦取得過去的員工通訊錄,逐一聯絡曾在藥局工作的女性員工。檢警清查發現,陳男過去2年多經營藥局期間,曾聘僱10多名女大學生及女性工讀生,目前已有7人表示曾遭陳男不當對待,其中5人已正式向警方報案。據悉,目前提出告訴的案件中,情節最重者曾遭到陳男「指姦」性侵,其餘人則指稱曾遭襲臀、摟腰等不當肢體接觸。另外,尚有3名女子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提告,由於藥局櫃檯空間狹小,平時員工進出、錯身時容易發生肢體碰觸,幾人雖曾感覺可能遭到刻意觸摸,但無法確定是否屬於不當行為,因此暫時沒有提出告訴。警方表示,已逐一告知相關女性員工自身權益,對於目前尚未報案的人,若事後回想起時曾因特定接觸、行為感到不適,都可以隨時前往警局提出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並持續偵辦。此外,新北市衛生局4日前往涉案藥局稽查,發現陳男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且有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時,未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簽名領用,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已依法裁處共4萬元。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陳男已遭羈押禁見,涉案藥局也暫時停業,若未來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面臨廢止藥師證書的處分。
陽明山驚爆電纜大盜!百支監視器追凶 工寮埋伏逮毒蟲
陽明山山區近期接連發生電纜遭人剪斷竊取案件,短短數月內至少發生6起,造成台電設備受損及供電受到影響。警方組成專案小組追查後,鎖定一名具有竊盜、毒品前科的48歲吳姓男子,發現他疑似為籌措購買毒品的費用,自今年6月起鎖定陽明山紗帽路、湖底路等較偏僻路段,持油壓剪、絕緣鉗等工具剪斷台電電纜,累計竊走總重量超過103公斤。警方經長時間追查,最終在8月23日於山區一處廢棄工寮附近埋伏,成功將吳男逮捕。警方調查,吳男平時居無定所,長期藏身陽明山山區工寮,並騎乘一輛偷來的機車四處移動。自6月開始,他多次鎖定台電輸送電力至電錶端的電纜下手,每當電纜遭剪導致斷電後,台電人員便立即報警。警方為追查嫌犯身分,陸續調閱上百支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犯案時所騎機車的登記車主竟正在監獄服刑,進一步追查才確認該車是先前在新北市新莊區遭竊的贓車,警方因此掌握重要線索並展開追捕。吳男為躲避警方查緝,犯案後還刻意騎乘贓車繞行陽明山缺乏監視器的偏僻小路,試圖製造追查斷點。不過,專案小組透過監視器影像及行蹤分析,逐步掌握其活動範圍。8月23日,警方循線找到吳男藏身的偏僻工寮,並在現場發現油壓剪、絕緣鉗等犯案工具,隨即部署警力在周邊埋伏守候。直到吳男返回工寮,埋伏員警立即上前將人壓制逮捕,並在現場查扣已剝除外皮的電纜銅線、鋁線及大批黃色外皮電纜,其中甚至包括前一天才遭竊的贓物。面對警方掌握的相關證據,吳男坦承竊取電纜後變賣換取現金,所得主要用來購買毒品。警方詢問後,依加重竊盜等罪嫌將吳男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複訊後,認為吳男有反覆實施犯罪之虞,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獲准。警方後續也將持續追查遭竊電纜的流向,以及是否有特定業者或人士涉嫌收受贓物,以進一步釐清相關犯罪網絡。
淡水藥師在水壺下「FM2」害女大生斷片!高大成:1/4顆就能讓成年男子昏睡
新北市淡水區1位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女大生不注意時,將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投入她自備的水壺,導致女大生飲用後意識模糊,返家後一度昏迷不醒;士林地方法院6日也裁定將陳男羈押禁見。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FM2藥效強,過期仍可能具有效成分。事件後續也引發藥師同業怒批,要求吊銷陳姓藥師的執照。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女大生為了補貼生活開銷,在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打工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飲用自己水壺內的水後,隨即感到頭暈、心跳加快、意識逐漸模糊,期間她曾注意到陳男拿取並開啟自己的水壺,因此覺得情況不對。她仍強撐著返家,回家後卻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之後在家人陪同下報案,並將水壺內可疑液體交給警方檢驗。警方初步檢測發現,液體對苯二氮平類(BZD)呈陽性反應,因而懷疑有人蓄意在飲品中投放藥物。警方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案情持續發酵後,士林地檢署認為仍有進一步追查必要,並主動分案偵辦,指揮警方於9月5日再次搜索藥局及陳男住處,查扣手機、監視器及藥品進貨資料等相關證物,同時將陳男拘提到案。陳男接受檢警偵訊時坦承確實曾將藥物放入女大生的水壺中,但辯稱相關藥物已經過期,自己的目的只是想測試藥效,並非有其他意圖。但法醫高大成指出,藥物就算過期,也不代表藥效會完全消失,部分藥品即使過期10年,仍可能存在有效成分,除非長時間受到陽光、水分或其他污染,才有可能導致成分失效,因此不能以「過期」作為藥物沒有作用的理由。高大成進一步指出,陳男涉嫌使用的FM2屬於管制藥品,在社會上甚至被稱為「約會強暴藥」,藥效相當強。他透露,自己過去因睡眠障礙問題曾經服用過FM2,以自身經驗而言,成年男子只要服用1/4顆,便可能直接進入昏睡狀態,由此可見藥效並不輕微。他強調,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這也讓高大成直言,「代誌真的大條了。」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相關案件也引發藥師同業的強烈反彈。有藥師批評,對一般人而言,就算是所謂「開玩笑」,也不應該隨意將任何不明物質放入他人的水壺或保溫瓶。尤其FM2涉及三級管制藥品,更不是可以拿來隨意試驗或惡作劇的東西。該名同業更指出,陳男具有醫療體系相關資歷,且若具備榮總P3臨床藥師背景,代表其專業藥物知識與臨床經驗在藥師群體中屬於相當高的程度,因此不可能不清楚相關藥物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影響。若明知藥物屬於管制藥品,仍將其偷偷投入他人飲用的水壺,相關行為就不只是「玩笑」而已,本質上就是下藥,「這傢伙就是個垃圾,我是藥師,我支持吊銷執照。」
女大生藥局打工「水壺竟被下藥」! 老闆遭監視器抓包下場慘了
1名女大生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喝下自己水壺裡的水後,發現味道異常苦澀,沒多久便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她強忍不適返家後隨即陷入昏睡,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帶著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採驗後,確認飲水中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涉嫌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被害女子的哥哥隨後也在論壇Dcard發文,以「我妹被下藥了」為題揭露經過。他表示,妹妹在8月26日星期三晚間於藥局工作時,疑似遭藥局老闆下藥。女大生事後回憶,當晚她拿起自己的水壺喝水時,突然察覺水的味道非常苦澀,仔細查看後,更發現水壺內的液體呈現白色混濁狀。沒過多久,她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快,甚至出現意識模糊的情況。此外,她還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目睹陳姓老闆拿起並打開自己的水壺,因此懷疑有人趁她不注意時,在飲水中投入不明藥物。由於身體狀況持續惡化,女大生只能強忍不適返家,回家後便陷入昏睡,期間甚至出現意識斷片的情況。她事後保留水壺內的可疑液體,並在8月28日帶著相關物證前往警方報案,希望釐清經過。淡水警分局受理案件後,立即針對水壺內的飲水進行化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警方掌握相關事證後,依法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隨後於8月29日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警方在搜索過程中扣得關鍵監視器畫面,進一步掌握陳姓藥局負責人涉嫌投藥的影像證據,讓案件有了重大進展。警方訊問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警進一步釐清陳姓負責人的犯案動機、所使用藥物,以及是否還有其他相關情節。◎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NONO被目擊「美濃賣飲料」 在地人曝內幕:他老婆娘家開的
藝人NONO(陳宣裕)自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淡出演藝圈,相關案件目前仍有司法程序進行。繼日前被目擊與妻子朱海君一同現身平價火鍋店用餐後,27日又有網友在高雄美濃捕捉到他的身影,並透露他出現在當地飲料店,引發外界關注其近期生活。27日有網友在Threads分享照片,表示自己返回美濃時意外看到NONO,並寫下「今天回美濃看到NONO,他在賣飲料!」從曝光畫面可見,NONO當天以休閒裝扮現身,雙手放在身後行走。知情網友分享,該店是朱海君的姐姐在高雄美濃經營手搖飲店「朱家茶鋪」,其他地區也設有分店。美濃總店內的牆面還可見NONO與朱海君的宣傳廣告,Google Map顯示店家評分為3.8顆星,共有26則評論。相關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他老婆娘家開的」、「那間飲料店是他老婆的姐姐開的,上次還在美濃夜市遇到他」、「不要拍他,好想吐」、「怎沒抓去關啊危險人物欸」。至於司法案件進度,NONO先前遭士林地檢署依涉及7次性侵、猥褻等罪起訴,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其中1次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一審判處2年6月徒刑。檢方與NONO均不服判決並提出上訴。案件進入二審後,高等法院於4月2日維持一審判決,駁回雙方上訴。高檢署其後表示不會再提出上訴,希望NONO能儘早執行應有的刑罰。此外,NONO另被控分別在按摩會館及車內對2名女子性侵、猥褻。士林地檢署曾於2024年作出不起訴處分,之後經高檢署發回重新調查,士檢去年8月二度偵結,認定犯行明確,再依強制性交、強制猥褻等罪起訴。不過,士林地方法院今年5月13日針對這部分案件作出一審無罪判決,士林地檢署則表示將提出上訴,案件後續仍待二審審理。
網瘋傳南港展覽館女廁「變裝男裝針孔」!警方急到場鑑識真相曝光
台北市南港展覽館一館22日中午驚傳有男子進入女廁,現場一度傳出疑似有人安裝針孔攝影機,引發女性民眾恐慌。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攔查62歲簡姓男子,並由鑑識人員全面檢測女廁設施及周邊環境,最終未發現任何針孔攝影機或偷拍設備,簡男身上也未查獲相關器材。Threads平台22日中午有貼文指南港展覽館一館女廁出現一名男扮女裝男子,疑似安裝針孔攝影機,消息迅速在網路流傳。南港警分局接獲通報後,派遣線上警力及偵查隊鑑識人員趕赴現場,並攔查62歲簡姓男子,同時針對女廁內部設施及周邊環境進行採證。經鑑識人員清查,現場未發現針孔攝影機、隱藏式鏡頭或其他偷拍設備,簡男身上也未攜帶相關器材,確認現場未發現偷拍或侵害隱私情事。簡男面對警方詢問時供稱,自己僅是進入女廁洗手。警方指出,雖未查獲偷拍設備,但簡男進入女廁的行為已引發現場民眾恐慌、影響公共場所秩序,警詢後仍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藉端滋擾公共場所」規定,將全案移請士林地方法院簡易庭裁處。
橡皮艇光點遭誤判2男上岸7天才被抓 海巡署長道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中國籍35歲欒姓男子、44歲于姓男子,上月乘橡皮艇闖入我國領海,從新北市八里區登陸上岸,直到釣客7月24日驚覺有異、通報海巡,2人才在境內閒逛7天後落網,現已遭羈押,海巡署長張忠龍也致歉,表示此案有人為疏失,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通報民眾10日在網路上發文,稱他7月連續3天前往八里沙灘釣魚,發現有中國橡皮艇在沙灘上擱淺長達兩天,走近查看驚覺船上遺留中國製裝油鐵桶、簡體字衛生紙、對岸販售的百事可樂、釣竿及救生衣等物品,24日通報求助。海巡署獲報後連忙調閱監視器,30日在桃園市朝陽森林公園逮捕欒男和于男,2人分別來自青島和烏魯木齊,落網時露宿街頭,身上有新台幣和中國手機,辯稱是因迷航才停靠台北港,但檢方對此說法存疑,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海巡署表示,雷操手當時有發現橡皮艇光點,但光點微弱且忽隱忽現,雷操手太相信自己的經驗,誤認為是浪干造成的假迴跡而解鎖,致錯失查緝良機,且未通報巡邏及守望人員複式查證。海巡署表示,2025年迄今,發生偷渡案計29案、71人,其中當場查獲22案、61人,人員查獲率為85.9%。海巡在科技裝備尚未進一步到位、尚未導入AI辨識小目標階段,高標準要求將人力效能與雷達敏感度發揮到極致,仍然無法達成零漏接的目標。而海巡署調查後,發現執勤人員未遵守完整的SOP作業規定,有人為疏失情形,張忠龍對此深感抱歉,強調對疏失人員絕不會包庇,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持續強化岸際巡邏及海域監控等勤務作為,加速推動AI導入、無人機等監偵設備的採購進度,確保國家安全與海域治安。
孫安佐持有槍械被起訴!獲100萬元交保喊「從未傷害任何人」
藝人孫鵬、狄鶯的兒子孫安佐(現名孫健豪)涉嫌今年5月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布火焰槍噴火影片,遭依公共危險、恐嚇公眾及槍砲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29日開庭審理,孫安佐對多項指控均否認犯罪。法官訊問後裁定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並限制出境、出海。庭訊結束後,孫安佐步出法警室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我從未傷害過任何人,也沒有想要傷害任何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隨後搭乘父親孫鵬駕駛的車輛離開法院。針對檢方指控他7度在供公眾通行道路使用火焰槍噴火,涉嫌公共危險罪,孫安佐當庭否認犯罪。他表示,當時是為了拍攝影片,同時進行相關實驗,自己對火焰特性及噴射距離相當熟悉,並未在有人經過時操作,也沒有朝易燃物或建築物噴射。法官詢問,若火勢意外延燒是否具備應變措施,孫安佐回應,自己清楚掌握火焰噴射範圍與距離,不認為會發生延燒情況,且都是朝空曠地點操作,若真的發生意外,也能利用身上的布料協助滅火。至於被控涉嫌恐嚇公眾罪部分,孫安佐同樣否認犯罪,並表示影片中已加註「安全第一,請勿模仿」等警語,認為並無恐嚇或危害公眾的意圖。檢察官則指出,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罪嫌,而對持有具殺傷力槍枝等重罪均不認罪。檢方認為,持有具殺傷力槍枝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且有反覆實施槍砲犯罪之虞,因此建請法院持續羈押。此外,檢方指控孫安佐持有霰彈槍、空氣槍及模擬槍各1把,其中孫安佐僅承認持有模擬槍。他對空氣槍鑑定結果提出質疑,請求重新送驗,並主張霰彈槍因缺少槍機,無法正常擊發,因此對相關指控提出爭執。法院審酌後,最終裁定孫安佐以1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於北投戶籍地,同時限制出境、出海。稍早已到法院等候的孫鵬,也隨即辦理交保程序,將兒子接回。
喜傑獅「1讚折1元」拒出貨商品還告328名消費者 法院判決出恐多賠300萬
本土筆電品牌「喜傑獅」2024年在世界12強棒球賽期間推出「1讚折1元」優惠活動,吸引超過17000人按讚。沒想到,喜傑獅事後卻翻臉不認人,不只拒絕出貨,還提告328名消費者。對此,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出爐,認定喜傑獅應依契約履行交付商品,並須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2024年11月,中華隊奪下世界12強棒球賽冠軍後,喜傑獅推出「1讚折1元」慶祝活動,並宣稱適用官網所有筆電商品,強調「這才叫有誠意」。沒想到活動開跑短短1小時,按讚數就突破1.7萬。事後,喜傑獅陸續修改活動規則,不僅提前結束活動期限,也限縮優惠適用商品,甚至關閉官網,對外表示遭到駭客攻擊。 不過,有消費者發現仍可透過特定網址完成下單,成功訂購商品,但喜傑獅不僅拒絕履行訂單,還對328名成功下單的消費者提出刑事告訴,指控他們涉嫌妨害電腦使用罪,並提出若消費者撤銷訂單,就可撤告及獲得200元優惠券及小禮品一份,引發消費者強烈反彈,組成自救會提起民事訴訟。士林地方法院26日判決指出,喜傑獅母公司「天獅國際」應依照契約內容交付商品,並負擔消費者訴訟費用5134元,自本判決確定翌日起至清償日止,另須按年息5%計算利息;若喜傑獅預先提供新台幣37萬1300元預供單本,則可免為假執行。判決消息曝光後,不少網友直呼大快人心。就有網友估算,由於近一年記憶體及硬碟價格持續上漲,原本約1200萬元的出貨成本,如今可能再增加至少300萬元,「這年頭想用網路輿論或製造話題的小心被反噬,使用前請謹慎評估」、「貼文上說被駭客攻擊,結果實際上還不是承認自己關閉網站了」、「人家下到單就告人家」、「記憶體漲了3、4倍,硬碟也漲2倍,這金額好看了」、「當年出貨小虧,現在出貨記憶體3倍」、「到底怎麼玩的可以把虧損玩出最大值」。
愛到底4/談離婚有完沒完 江語晨恢單後突遭前夫提扶養權訴訟 鄭中基與妻贍養費沒共識
范姜彥豐與江瑋琳(粿粿)去年10月底爆出婚姻變調,范姜彥豐在社群平台發文,指控「王子」邱勝翊介入婚姻,互動超越朋友界線讓他戴綠帽,出軌的粿粿則發布長片反擊,強調是雙方金錢觀與育兒觀差異大,且范姜彥豐開出高額離婚條件,婚姻早已無法繼續才決定離婚,也坦言與王子確實有逾矩行為,在經過多次攻防之後,士林地方法院於4月28日作出判決,認定范姜彥豐勝訴,粿粿與王子須連帶賠償100萬元,不過5月初范姜彥豐出席活動時透露尚未與粿粿解除配偶關係,身分證後面還是「原本的樣子」。鄭中基與余思敏因贍養費等條件未達成離婚共識。(圖/翻攝自IG)鄭中基與余思敏於2011年結婚,育有一子一女,但兩人婚姻於2024年發生巨變,鄭中基還赴美進行戒酒治療及休養,據傳婚變的原因與合作多年的前經紀人有關。在兩人提出離婚手續展開後,卻因贍養費等條件未達成共識而進入法律訴訟程序。上月底有港媒直擊鄭中基與爸爸鄭東漢乘坐七人車,再次現身灣仔家事法庭,雙方的離婚官司仍未完結。韓森控訴握有太太陳思安外遇的明確證據,並否認「家暴」。(圖/翻攝自IG)饒舌歌手韓森與妻子正聲廣播電台「波神DJ三三」陳思安2021年宣布結婚喜訊,去年晉升新手父母,未料,韓森今年2月深夜突然公開指控妻子外遇,兩人已經在打離婚官司,女方最初承認,但後來改口否認並反控他家暴,他不滿女方誣陷他家暴,忍無可忍選擇揭發一切,相關法律程序仍在進行中。江語晨去年十月承認已離婚。(圖/翻攝微博)江語晨於2025年10月與美籍機師前夫Josh Anderson正式協議離婚,結束長達9年的婚姻,兩人育有一對子女。江語晨透露婚後長期過著「喪偶式育兒」的生活,幾乎所有照顧孩子的責任都由她一人扛下,考量雙方長期聚少離多,深思熟慮後決定和平分開。參加節目《乘風2026》(浪姐7)重返演藝圈的江語晨,4月突遭前夫跨國提起變更扶養權訴訟。當時她一度被迫中斷錄影去處理法律程序,最終法官認定她是主要照顧者,成功保住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愛到底2/抓包粿粿喊王子「殿下」 范姜握擁吻照怒告侵害配偶權
范姜彥豐與粿粿於2022年6月22日結婚,婚後育有一女,原本被視為演藝圈模範家庭。然而去年范姜彥豐先在IG轉發關於感情背叛或夫妻關係的語錄,之後無預警在10月拍片控訴粿粿出軌「王子」邱勝翊,並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婚姻風波因此浮上檯面。去年粿粿(左起)與王子、簡廷芮、王品澔等人赴美旅遊,未料之後卻發生婚變風波。(圖/翻攝自粿粿IG)范姜彥豐主張,兩人於2025年4月與友人赴美旅遊返台後互動明顯頻繁,且超出一般朋友界線,加上粿粿經常早出晚歸、甚至不回家,讓他獨自承擔育兒責任。同年6月,粿粿搬離夫妻倆婚後住所,種種行為已嚴重侵害其配偶權並造成他的精神痛苦,因此依法向粿粿、王子各求償100萬元。粿粿與王子遭范姜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雙方認諾各賠償100萬元。(圖/本刊攝影組)該案4月14日於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開庭,粿粿與王子皆委任律師出庭,並對100萬元賠償請求「認諾」,表示願意照價賠償,並對引發社會輿論及司法資源耗費表達歉意,同時依《民事訴訟法》請求不公開判決書內容,主張為避免未成年子女受到影響。不過,范姜彥豐一方對此表示不同意,並強調手中握有粿王擁吻照等相關證據,且粿粿曾以「殿下」稱呼王子,形容王子在朋友圈中彷彿「國王」般存在,並重申相關證據皆為合法取得。范姜方另指出,粿粿已對其提起刑事告訴,目前仍在偵查中;此外,粿粿過去曾口頭否認相關踰矩行為,卻曾傳出揚言要將范姜與女兒趕出現居住所。范姜方因此質疑,請求不公開判決書並非單純基於保護未成年子女,而是擔憂輿論反應所致。法官最終認為判決書仍應公開,並以遮蔽當事人姓名及刪減敏感對話細節後公開。事後范姜彥豐受訪時表示,地院判決僅是「階段性結果」,雖讓心情稍微放鬆,但後續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他也感謝家人與朋友長期支持,成為面對風波的重要後盾。婚姻關係生變後,范姜與粿粿便輪流各自顧小孩。(圖/本刊攝影組)至於粿粿懷疑范姜彥豐拿走她的iPad並報警處理,案件已函送地檢署偵辦。對此,范姜彥豐則冷笑回應:「我覺得有時候他們已經是沒招了,完全不擔心,沒有的事情就配合調查。」
孫安佐家中藏槍械遭羈押!律師揭「判刑關鍵」:重刑可能性不小
藝人狄鶯、孫鵬26歲兒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及通信。對此,巴毛律師分析「孫安佐重判幾年的可能性真的不小」。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法官訊問後認為,孫安佐涉嫌違反《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中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相關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裁定羈押禁見。案件持續延燒,外界原先多將焦點放在公共危險或恐嚇公眾等罪名。不過「巴毛律師」陳宇安,近日則在臉書發文分析,認為孫安佐真正面臨的最大風險,其實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刑責。陳宇安指出,依照《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規定,若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各類槍砲、炸彈及爆裂物,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可併科最高3000萬元罰金,刑責相當沉重。她也分享自己過去承辦槍砲案件的經驗,表示曾接觸過2起相關案件,其中1件涉及自製爆裂物炸魚,另1件則是非法販售槍枝。陳宇安指出,當時兩名當事人最後能獲得相對較輕判決,主要是因為具備「自首」或「未遂」等減刑條件,再加上沒有前科紀錄,並透過《刑法》第59條「其情可憫」爭取減刑空間,最終才分別獲判9個月徒刑及緩刑5年。不過陳宇安認為,孫安佐目前面臨的情況明顯更加棘手。他指出,由於孫安佐過去在國內外曾多次引發爭議,若想在法庭上主張「其情可憫」,難度恐怕相當高。陳宇安也直言,現階段最關鍵的因素,在於警方查扣的槍械是否具備殺傷力。她認為,若後續鑑定結果確認相關槍械具有實際殺傷能力,在缺乏減刑條件下,未來恐面臨相當嚴厲的刑責。
孫安佐涉槍案遭押2個月 吳宗憲難得低調:人家不要我多說話
孫安佐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外界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今(17日)裁定,自即日起將孫安佐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綜藝天王吳宗憲出席由東森慈善基金會 在台北車站舉辦的「東森樂齡四健會益智競賽」時被問此事,他罕見低調,不願多做評論,僅以一句:「不要害我!」表明態度。吳宗憲透露,自己過去其實曾試著關心孫安佐,但對方並不希望外界過度介入,因此他選擇尊重,「以前有試著關心過,但人家不要我多說話,我就不要說話了,不要害我」。吳宗憲也表示在演藝圈40年,本來能以資深前輩角度分享一些人生經驗,但既然當事人不希望旁人多談,他便不再多做回應。談到自己的兒子鹿希派時,吳宗則強調,對孩子的教育方式就是「放手讓他自己走」,認為每個人都該為自己的人生負責,「就讓他自由發揮吧,他的人生自己決定」。至於父子間的相處與界線,吳宗憲也分享自己對鹿希派的叮嚀:「爸爸做了什麼,你就可以做;爸爸沒做的,你就通通不能做。」
孫安佐裁定羈押禁見!法院認涉槍砲恐嚇案情重大 憂串證滅證關2月
藝人狄鶯、孫鵬之子孫安佐,日前因涉嫌恐嚇公眾、持有非制式獵槍及模擬槍等案件,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士林地方法院17日裁定,自115年5月17日起將孫安佐羈押2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消息曝光後再度掀起外界熱議。根據法院裁定內容指出,法官經訊問後,認定孫安佐涉嫌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刑法》第185條第1項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罪,以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相關非法持有非制式獵槍、模擬槍等罪嫌,且犯罪嫌疑重大,因此有羈押必要。法院也強調,目前案件仍處於偵查階段,卷內資料顯示,尚有其他證人及共犯未到案,仍待檢警持續深入追查與釐清。法官考量孫安佐與相關證人、共犯間具有一定關係,加上現代通訊方式便利、快速且具私密性,若未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恐有與相關人士串證、滅證之可能,因此認定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所規定之羈押原因。裁定中更提到,法院已衡量維持司法權有效行使、後續審判程序順利進行,以及維護社會秩序等公益需求,同時也審酌羈押對被告人身自由造成的影響。不過法官認為,本案仍存在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證人的高度風險,且難以透過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等替代處分有效防範,因此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由於孫安佐過去便曾因爭議事件頻頻登上新聞版面,如今再爆出涉及槍砲及恐嚇案件,也讓外界對其後續司法發展與家庭狀況格外關注,案件目前仍待檢警持續偵辦,後續是否還有更多案情曝光,外界也高度關注。
NONO遭控性侵女按摩師、車內猥褻女粉 一審判無罪
藝人NONO(陳宣裕)捲入性侵、猥褻風波,涉嫌在2011年至2013年間,性侵一名按摩會館女員工,以及在私人車內強吻、猥褻另一女子,檢方起初給予不起訴處分,被害人提出再議後,經高檢署發回續查,並於2025年8月偵結起訴,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士林地方法院今天(13日)上午11時一審宣判NONO無罪。起訴書指出,NONO於2011年至2013年間,頻繁前往台北市中山區某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選擇一名女按摩師提供服務,卻在按摩過程中起身露出生殖器,並憑藉體型優勢將對方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2011年12月,另一名女性被害人於社群平台對NONO的節目影片按讚後,NONO主動搭上線,開著白色賓士到台北市松山區載女方外出時,NONO一見對方坐到副駕駛座,就強行伸舌強吻,伸手揉捏其胸部,強制猥褻得逞。案件沉寂多年,直至2023年台灣爆發「#MeToo」運動,2名受害女子才鼓起勇氣揭露遭遇。NONO起初全盤否認指控,並宣布暫停演藝工作「反省」,案件經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移交士林地檢署,2024年一度獲不起訴處分,但高等檢察署認為案情未明,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重啟調查,認定NONO罪證明確,痛斥他「利用藝人知名度結識被害人,犯後毫無悔意」,於2025年8月5日偵結並提起公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范姜彥豐女兒「粿醬」已悄悄改名!全場讚新暱稱好聽又特別
范姜彥豐日前控訴粿粿(江瑋琳)婚內與王子(邱勝翊)發生不倫關係,並提告侵害配偶權求償100萬元,法院最終判2人須連帶賠償。近日也有眼尖的網友發現,范姜與粿粿的女兒從原本暱稱「粿醬」改叫「浠浠」,疑似為了與粿粿切割。據《三立新聞網》報導,范姜彥豐日前公開指控妻子粿粿在婚姻期間與王子發生不倫關係,並向2人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遂於4月28日作出判決,認定范姜彥豐勝訴,粿粿與王子須連帶賠償100萬元。自去年范姜彥豐突然公開發文,痛批粿粿在婚內與王子發展不正當關係後,他也則逐漸將生活重心放回陪伴孩子身上,經常與演藝圈好友尼克、楊孟霖等人帶著孩子一起出遊,3組親子檔互動頻繁。他至今已陸續分享多段影片,包括一起做美陶、採草莓以及打籃球等日常畫面,影片中可見他對女兒態度溫柔,不僅耐心陪伴,也細心指導孩子,因此獲得不少網友稱讚,認為他是相當稱職的父親。對此,也有眼尖網友發現,其實早在今年1月底曝光的影片裡,身邊親友便已經開始以「浠浠」稱呼孩子,而非原本大家熟悉的「粿醬」。據悉,2人當初還因女兒乳名取自粿粿的小名而受到不少討論。如今由於新名字與粿粿的小名不再有直接連結,因此不少人猜測,范姜彥豐可能有意透過更改女兒暱稱的方式與粿粿切割。不少網友也表達支持,認為「浠浠」聽起來不僅特別,也相當好聽。
粿王不倫戀認賠100萬!律師讚范姜彥豐決策正確:很聰明的數字
藝人范姜彥豐去年指控配偶江瑋琳(粿粿)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藝人邱勝翊(王子)發展不當關係,並提起侵害配偶權訴訟,向兩人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於28日下午宣判,判決范姜彥豐勝訴,獲賠100萬元。本案審理期間,江瑋琳與邱勝翊曾向法院請求不公開判決書內容,但未獲採納。法院最終決定採取「公開內容、遮蔽個資」方式處理,使判決書內容得以對外揭露。判決結果公布後,引發法律界與輿論關注。律師林智群對此案分析指出,一般侵害配偶權案件的判賠金額多落在30萬元上下,若被告經濟能力有限,甚至可能低於此範圍。粿粿跟范姜彥豐情已逝。(圖/翻攝臉書/粿粿)林智群進一步表示,考量本案當事人均具一定知名度,法院判賠金額合理區間可能落在50萬至100萬元之間。他認為,原告律師將求償金額設定為100萬元,「我認爲是一個很聰明的數字」,一方面符合實務判決區間,另一方面也可能促使被告評估風險後選擇和解或減少抗爭。他指出,若求償金額過高,例如達數百萬元,當事人可能傾向全面抗辯,「如果再加上去,請求500萬元,粿粿跟王子就不可能會投降,會戰到底(在400萬元面前,臉皮算什麼?),判決出來,三個人都被笑,小孩也會受影響。」對於范姜求償100萬這個數字,林智群大讚:「范姜的律師選擇這個數字,是可以拿到錢,而且對方會考慮投降的數字,很聰明。」
王子粿粿認侵害配偶權!連帶賠100萬 她反告范姜彥豐竊盜
藝人邱勝翊(王子)與江瑋琳(粿粿)捲入不倫風波,遭粿粿丈夫范姜彥豐提告侵害配偶權並求償100萬元。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4月28日宣判,由於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主張當庭「認諾」,等同承認侵權事實與賠償請求,法院因此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按年息5%計算利息。不過民事判決才剛出爐,雙方又爆出另一樁官司,粿粿先前已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遭范姜取走,並對他提出竊盜告訴,全案已函送地檢署分案偵辦。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粿粿去年12月曾赴派出所報案,指稱自己的iPad疑似遭范姜彥豐取走,並提出竊盜告訴。警方受理後,已將全案函送地檢署,目前檢方已完成分案,後續將進入偵辦程序。不過,據悉該台iPad實際上是由家人收走,並未真正遺失,也一直在住處內,是否構成刑事責任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由於該案涉及夫妻或親屬間財產爭議,法律適用也可能與一般竊盜案件有所不同。法律人士指出,普通竊盜罪與加重竊盜罪原則上屬於非告訴乃論罪,也就是即使被害人未提出告訴,檢警仍可依法偵辦。但若涉及配偶或一定親屬間的財產糾紛,依刑法規定,可能屬於告訴乃論案件,須由當事人提出告訴,且後續也可依法撤回。就本案來看,粿粿對范姜提告竊盜,若檢方認定屬於配偶間財產爭議,就可能適用告訴乃論規定。再加上相關iPad最終確認並未遺失,也未發現遭人不當使用,范姜是否構成刑責仍有待檢方調查。法律界人士研判,范姜彥豐最終不排除獲不起訴處分。回顧整起風波,范姜彥豐於2025年10月29日透過社群平台發文指控婚變,引發外界關注。粿粿當天也證實婚姻確實出現狀況,但否認有外遇。之後范姜對王子與粿粿提起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訴訟,主張兩人侵害其配偶身分法益。范姜在民事訴訟中主張,粿粿與王子於2024年4月赴美旅遊返台後,互動明顯出現變化,不僅頻繁往來、同進同出,交往程度已超越一般朋友界線,甚至有逾矩行為,且毫不避諱周遭親友目光,導致他精神承受極大痛苦,因此向兩人求償100萬元。本月14日民事庭開庭時,案件出現關鍵轉折。王子與粿粿在庭上對范姜提出的主張當庭「認諾」,也就是對原告請求表示承認。法官依《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認定既然被告已認諾,便無須再進一步調查證據,即可依認諾內容作成判決。士林地院4月28日判決出爐,王子與粿粿須連帶賠償范姜彥豐100萬元,並加計自起訴狀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的利息。不過,判決書內容相對簡略,並未詳列具體親密互動細節,而是以「超越一般朋友間社交應有之界線之交往,並有逾矩之行為,且毫不避諱使周遭親友知悉其等關係親密」等文字概括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