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院
」 南韓 黃嘉千 夏克立 加拿大 家暴
赴韓注意!首爾公車今起無限期罷工 首都圈通勤大亂
南韓首爾市公車工會因勞資協商破裂,於今(13)日凌晨首班車起展開無限期全面罷工,超過7000輛市區公車停駛,衝擊首爾及鄰近京畿道地區通勤族。首爾市政府緊急啟動非常輸運措施,加開地鐵、投入接駁車,力求降低交通衝擊。根據《韓聯社》報導,「首爾市公車工會」與資方「首爾市公車運輸企業協會」於13日凌晨1時30分正式宣布,薪資談判最終破裂。事實上,雙方自前一日下午3時起,在首爾地方勞動委員會進行長達10多小時的馬拉松式協商,但始終無法達成協議,工會依原定計畫於凌晨4時發動罷工。目前首爾共有64家公車公司、394條路線、7382輛市區公車,且全數工會皆參與罷工,正值寒流期間,外界憂心上下班交通恐陷入混亂。此次爭議焦點在於「通常薪資」認定問題,資方表示,依據南韓大法院判決,須將獎金納入通常薪資計算,但為避免人事成本暴增,提議將獎金併入基本薪資,建立新的薪資體系,並提出總體10.3%的加薪方案;若未來法院最終裁定工時認定採納工會主張,也願意溯及適用。然而,工會方面主張,通常薪資補發問題應排除在此次談判之外,要求在不調整薪資體系下,直接調薪3%、退休年齡延至65歲,並廢除薪資差別待遇。資方則反駁,若先調薪3%,再補發通常薪資,實際加薪幅度將高達約20%,屬於難以承受的要求。首爾地方勞動委員會曾提出折衷方案,建議暫不處理通常薪資爭議,僅先調薪0.5%,但工會認為形同凍薪而拒絕,談判最終破局。工會隨後發表對市民的聲明,批評首爾市與資方刻意拖延通常薪資給付,強行推動凍薪,並指控首爾市是唯一未落實大法院判決的地方政府。首爾市公車工會委員長朴點坤直言,因市府與資方缺乏誠意,才不得不走上罷工之路,罷工結束時間尚無法預期;資方表示,已提出較其他地方政府更優渥的條件,對談判破裂感到遺憾,並將鼓勵員工自發性出勤,以減輕市民不便。首爾市政府則宣布,已針對地鐵尖峰時段加開班次,從上午7時至10時、下班時段各延長1小時營運,並將深夜營運延至翌日凌晨2時,此舉使全天共加開172班列車;25個行政區也安排免費接駁公車,銜接主要地鐵站。首爾市長吳世勳在臉書發文表示,對公車罷工導致市民通勤受阻感到「責任重大」,強調市府將動員所有可用交通資源,確保市民日常不受影響。他並呼籲勞資雙方持續對話,盼公車能儘速恢復正常營運。而公車罷工效應也外溢至京畿道,當局指出,受影響的首爾公車路線中有111條、約2,500輛行經城南、安養、河南、光明、高陽等12個與首爾接壤地區,許多跨市通勤族被迫改搭地鐵,導致部分車站明顯擁擠。所幸水原、龍仁、華城等地未受明顯影響,由京畿道公車業者營運的首爾往返廣域巴士仍維持正常行駛。京畿道政府也已實施尖峰加班、加密班次、整合計程車與社區巴士等替代運輸方案,並透過App、站牌資訊及災難簡訊即時向民眾公告罷工與替代交通資訊。
李在明「選舉法違規」二審無罪被推翻!大法院發回重審 本人回應:不如預期
南韓共同民主黨(더불어민주당)總統候選人李在明(이재명)由於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被起訴,原在二審中獲判無罪,但大法院(最高法院)全員合議體(전원합의체)今(1)日推翻二審判決,認定他的言論構成散布虛假事實罪,並將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法院表示,高院在重審時必須依大法院意旨做出有罪判決,並重新審理量刑。綜合韓媒報導,大法院指出,李在明在選舉期間的「高爾夫發言(골프 발언)」及澄清「白玄洞爭議(백현동 의혹)」,皆屬於散布關於候選人行為的不實言論。二審法院判決在適用《公職選舉法》第250條第1項「虛假事實公布罪」時誤解法律,影響裁決。其中,「高爾夫發言」指李在明2021年12月29日接受《Channel A》電視台訪問時,針對他與已故的前城南都市開發公社開發處長金文基(김문기)打高爾夫球的照片表示,國民力量黨(국민의힘)裁剪並合成此張照片,誤導外界以為他與金文基打過高爾夫球。然而,大法院認為,李在明在海外出差期間確實與金文基打過高爾夫,因此該言論屬虛假事實。至於「白玄洞爭議」,李在明曾在2021年10月20日於國會質詢時稱,「土地用途的變更是因為國土部門依據法律要求所致,若不配合就會被以瀆職威脅。」大法院判定,事實上該變更是城南市(성남시)依自主判斷推動,並未受到國土部門施壓,因此該段發言同樣構成虛假事實。原先二審法院指出,李在明的相關言論是「事實陳述」,並非單純的誇張或抽象意見,而是具體過去事實的說明,內容可透過證據驗證。然而,大法院否定二審法院所稱的「僅屬意見或觀點」的說法,認為該判決錯誤。儘管如此,大法院對於李在明涉及金文基的其他發言,維持二審無罪的判決。此次判決也首次明確指出,判斷候選人發言是否構成虛假事實時,應以一般選民的觀點理解其中含義,同時評估該事實是否為影響選民判斷的重要資訊,而非次要或枝節性內容。此次12名法官中有10人贊成推翻二審判決,但大法官李興九(이흥구)與吳京美(오경미)提出反對意見,認為涉案發言具多重解釋空間,不應依檢方指控方式直接認定有罪。案件發回首爾高等法院重審,不過距離大選投票僅剩一個月,案件不太可能在投票前最終定讞。然而,最高法院明確的有罪認定,預料將在政治圈掀起激烈爭議。依《公職選舉法》規定,若選舉相關罪行最終確定罰金達100萬韓元(約新台幣2.25萬元)以上,李在明將喪失5年內的被選舉權,無法參選。針對判決結果,李在明表示,「這個判決方向與我原先的期待完全不同。」他在首爾市鍾路區(종로구)出席活動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目前需要先詳細了解判決內容,並強調「法律也是國民共識的體現,最重要的還是國民的意志」。面對執政黨國民力量呼籲李在明退選甚至更換候選人的聲音,李在明回應,「政治對手可以有各種想法,但最終決定權在國民手上,我會遵循國民的意志。」他的律師團則表示,大法院的判決與過往判例相抵觸,難以接受,並將在後續審理中積極應對。
千萬YouTuber聯手好友性侵被捕…三審定讞 身分曝!曾登《富比士》最有影響力人物
南韓人氣男網紅徐元貞(音譯,SEO WON JEONG원정맨)在YouTube、TikTok等平台累積破千萬粉絲訂閱,擁有超高人氣,還曾登《富比士》30歲以下最有影響力30人之一。豈料,徐元貞2023年涉嫌與男性友人聯手性侵一名女子,遭羈押起訴。最近大法院(南韓最高法院)裁定依照二審判決,確定徐元貞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三審定讞。根據韓媒《Topstar News》報導,徐元貞案發當時與受害女子一起飲酒,之後他帶著女方到一名男性友人的住處,兩人竟趁女方昏睡時聯手性侵她;沒想到犯案過程中警方趕抵現場,他們拒絕開門後遭消防員破門,兩人也被依「特殊準強姦罪」移送。一審中徐男被判處3年6個月有期徒刑,同案男性友人則被判4年6個月;到了二審案情大翻轉,法院認為要成立「特殊準強姦罪」必須達到實際行為的分擔並具有時間與地點上的協同關係,法官指出,「沒有證據證明性交行為是連續或循序發生的」,及考量徐男與受害人達成和解,且受害人不願求處,最終判徐男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同案男姓友人則是減刑為1年6個月。在二審後檢方提起上訴,最終經大法院認為原審判決正確,當場駁回上訴,最終確定徐男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緩刑2年,三審定讞。不過,徐男得接受性侵治療課程40個小時,3年內不得從事兒少相關工作,並且將被登錄在性犯罪者資訊中。即便報導中沒有提到徐男就是徐元貞,但依據判決文件給的線索,包含訂閱人數、曾被美國經濟專刊《富比士》評選為「30歲以下亞洲最具有影響力的30人之一」,還有曾參加的活動或得獎資訊,就可以推敲出徐男就是徐元貞。徐元貞的TikTok已經關閉,他的Instagram則在他爆出性侵女子後未再更新。◎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指代總統崔相穆未行一事 韓國在野提請彈劾動議
韓國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等5個在野黨,21日以代行總統職權的經濟副總理兼企劃財政部長官崔相穆,一直不任命缺位的憲法法院法官為由,向國會提請彈劾動議。韓國YTN電視台報導,去年12月底,崔相穆任命國會推薦的3名憲法法院法官中的2人,但以「朝野政黨未達成協議」為由「暫緩」任命在野黨推薦的馬恩赫。韓國憲法法院今年2月底裁定,崔相穆不任命馬恩赫構成違憲。憲法法院表示,總統(代總統)「不得選擇性任命國會選出的憲法法院法官人選」,「應承擔相關憲法義務」。韓國憲法法院一般由9名法官組成,其中3人由總統推薦、3人由國會推薦、3人由大法院院長推薦。憲法法院現在仍有1個法官席位空缺。目前,憲法法院正在對總統尹錫悅彈劾案、國務總理韓悳洙彈劾案等案件進行審理,並將於24日宣判韓德洙彈劾案。彈劾案通過需要獲得憲法法院至少6名法官贊成。
大開地圖炮!尹錫悅狀告150多人 公調處長、警察廳次長、國防次官全在內
南韓總統尹錫悅因3度拒絕配合傳喚調查,後續遭南韓高位公職者犯罪調查處(公調處)向法院申請逮捕令,但3日當天傳出公調處與警方前往官邸逮捕尹錫悅時,遭總統警衛處阻攔5.5小時,最後公調處無功而返。而目前有消息指出,尹錫悅透過律師團提告150多人,其中包含公調處長、警察廳次長、國防次官等人。根據《朝鮮日報》報導指出,尹錫悅的委任律師團於5日宣布,將狀告包括高級公職者犯罪調查處(公調處)處長吳東雲、警察廳次長李浩英及國防次官金善浩在內的150多名高層官員,指控其涉嫌妨礙公務、非法侵入及違反《軍事基地及軍事設施保護法》。律師團表示,吳東雲於3日早晨指揮100多名特別調查團(特搜團)成員,試圖執行針對尹總統的逮捕令,並強行闖入漢南洞總統官邸所在的軍事設施保護區,破壞正門,與總統警衛處人員發生衝突,導致多名警衛受傷。律師團認為,吳東雲不具備指揮警察的權限,其行動既違憲又缺乏合法性。此外,律師團指控李浩英次長拒絕執行警衛處提出的增援請求,並未協助代理總統崔尚穆的命令,構成玩忽職守。而國防次官金善浩則被控未能有效指揮55警備團防衛官邸,放任公調處與特搜團人員闖入官邸防線。此外,首爾警察廳與龍山警察署被控阻止警衛處人員進入官邸,涉嫌濫用職權。律師團表示,根據韓國大法院的判例,公務執行的合法性是最高標準,而基於無效逮捕令的行動已完全失去合法性。律師團的聲明中也指出,3日上午8時30分,公調處副檢察官李大煥及調查官等人試圖進入漢南洞官邸檢查站執行逮捕令時,遭到駐守的陸軍首都防衛司令部55警備團官兵攔阻。報導中也提到,公調處、特搜團與國防部調查本部組成的聯合調查本部已於4日向代理總統崔尚穆發出公文,要求協助執行逮捕令,但截至當天上午並未收到回覆。公調處是否還會繼續執行逮捕令,還有待觀察。
曾性侵下屬而遭除役!南韓前情報官改行做算命 手握「戒嚴筆記本」遭檢警查獲
南韓前國軍情報司令官盧尚元(노상원)先前因性侵女軍人而被迫服刑除役。但近期又因為戒嚴一事再次成為媒體焦點。因為檢警調查時發現,退伍後轉行當算命師的盧尚元,不僅被發現曾參與「儂特利謀劃」的聚會,甚至可能是南韓戒嚴事件的的核心人物,成為整起事件的「設計者」,檢警甚至還發現其手握一本「戒嚴筆記本」。綜合南韓媒體報導指出,盧尚元在2018年因性侵下屬女軍人被判刑1年6個月。服刑結束後,他也因此罪名而遭到除役。後續盧尚元以術士身份轉行經營算命館。在京畿道安山市一處半地下住宅經營著他的算命事業,距離他曾與情報司令官文尚浩(문상호)密會的樂天利快餐店僅1.4公里,步行約20分鐘。算命館的外觀簡樸,門上曾掛有「○○菩薩」的招牌,並貼有「安山市模範巫師」的標籤。周邊居民表示,盧尚元經常出現,甚至為舉行法事訂製糕點。一名目擊者也提到,深夜經常能看到豪華車輛停靠於算命館,車內人員搬運著鈴鼓、旗幟等占卜工具。附近一名店員看到他的照片後,立即認出盧尚元,並用「菩薩」來稱呼他。據了解,盧尚元十分專注於算命事業,曾光顧過他的算命館的顧客表示,他的占卜非常準確,有如「被衝擊靈魂」的感覺,但同時也讓人感到不安。一名曾造訪的顧客也提到「他幾乎沒多說什麼,卻能準確指出問題,但那種氛圍讓我這輩子不想再算命了。」而南韓警方於20日對盧尚元住處進行搜查時,發現一本詳細記錄「12·3戒嚴」計劃的筆記。筆記中詳細描述戒嚴期間包括國會和中央選舉委員會在內的多個目標地點的軍隊部署計劃。警方調查顯示,當天多個軍事單位,包括特種作戰司令部、首都防衛司令部及防諜司令部等單位,均被部署至國會周邊,而中央選舉委員會亦有情報司令部和空降旅參與。更有證據顯示,盧尚元曾在1日、3日兩度與現役及退役軍事人員於儂特利的會面,商討相關計劃。報導中提調,盧尚元被控為「12·3非法戒嚴事件」的核心設計者。他與前國防部長金勇賢(김용현)共同策劃戒嚴行動,試圖掌控中央選舉委員會,並計劃拘捕大法院法官兼選舉委員會主席盧泰嶽(노태악)。有分析認為,儘管盧尚元退役多年,但透過人事安插的方式,盧尚元仍然對軍界保有實質影響力。
只有彈劾還不夠!南韓大法官人數不足 國會緊急推選中
南韓總統尹錫悅已於14日下午遭國會議員彈劾成功,目前尹錫悅已進入停職階段,等待憲法法庭的最後判決。但南韓憲法法庭如今僅剩下6名大法官,所以目前南韓國會正緊急推派3名大法官,希望能加快憲法法庭判決,避免彈劾失敗的情形發生。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南韓憲法規定,憲法法庭是由9名大法官組成,其中3人是由南韓大法院(最高法院)院長提名、3人是由總統直接提名後任命,而有3人是由國會選出後由總統任命。但目前國會指定的大法官席次處於空缺狀態。目前由總統任命的3名大法官分別是前任總統文在寅任命的文炯培(문형배)、裁判官李美善(이미선),以及由尹錫悅所任命的鄭炯植(정형식)。而由南韓大法院院長任命的3名大法官是金亨斗(김형두)與鄭貞美(정정미),以及金福炯(김복형)。這三人均在尹錫悅任內被任命。而國會任命席次的大法官則於2024年9月起開始出現空缺。根據南韓憲法制度,當國會通過彈劾總統的法案後,憲法法庭必須要在180天內做出裁決,必須要經過9名大法官的當中6人同意,才能正式取消尹錫悅的總統職務。但如今憲法法庭大法官僅剩下6人的情況下,只需要有1名大法官不同意,尹錫悅的彈劾案就會因此失效。而在目前的6名大法官中,由文在寅任命的文炯培、李美善被視為是立場偏左的改革派,而尹錫悅所任命的鄭炯植則是偏保守派,金亨斗、鄭貞美以及金福炯三人,立場上雖然有些許不同,但大多被視為中間派。但其中由前任總統文在寅任命的大法官文炯培、李美善,兩人的任期僅到2025年4月,執政的國民力量有權利透過代理總統韓悳洙提名偏向自己的大法官,屆時可能又會對尹錫悅的罷免案發生變數。也因為如此,目前南韓國會已經加快進行國會席次大法官的遴選,執政黨國民力量黨推薦高等法院部長法官出身的律師趙漢昌(조한창),而在野的共同民主黨則推薦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院長鄭桂善(정계선)、首爾西部地方法院部長法官馬恩赫(마은혁)。報導中也提到,這三人有望在本月完成任命程序。
黃嘉千獲判離婚!判決書曝夏克立曾跳基隆河威脅 他提8點反擊「難以忍受之虐待」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離婚官司纏訟2年多,士林地院上月14日判准離婚,雙方正式結束16年婚姻。他們的離婚判決書在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被挖出,黃嘉千對夏克立列出12項指控,除了指證有家暴行為、貶低她的人格外,也詳述受到肢體暴力細節,婚姻中的難堪全攤在陽光下。對此,夏克立一一駁回,並提出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而黃嘉千則尚未回覆。從司法院裁判書系統查詢得知,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12項指控,每一項都怵目驚心,像是夏克立曾威脅黃嘉千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黃嘉千在判決書中陳述,夏克立已經造成她「身體、精神造成不可忍受之痛苦」,造成她在婚姻中充滿恐懼,因此請求法院擇一做為離婚判決。黃嘉千對夏克立的12項指控如下:一、夏克立禁止黃嘉千給付孝親費,黃嘉千只能私下將所得交給母親。夏克立發現後,指控黃嘉千是小偷,從家裡偷他的錢。二、黃嘉千受訪時聊教育議題,夏克立批她「在訪問內容一副好母親樣子,很噁心,根本是很爛的媽媽」。三、夏克立緒失控時會摔東西、丟東西。四、夏克立不准黃嘉千去他不喜歡的教會聚會,黃嘉千有次因行程考量還是去了,竟遭夏克立大聲斥責、飆罵髒話,威脅要將黃嘉千趕出家門,黃嘉千當場痛哭失聲,在指證時寫下「委屈不已」。五、夏克立打電話給黃嘉千的家人、朋友、經紀人,散佈黃嘉千對他很壞,「外面有男人、是惡魔的妹妹、是巫婆」,表示要離婚,不想再見到她。六、夏克立於107年10月曾威脅要跳樓自殺,後來真的在基隆河跳河自殺,黃嘉千接獲友人及夏克立父母電話,立即前往現場,並報警和叫救護車出動救援。七、夏克立於110年1月3日上午情緒失控,在家裡大吼、飆罵黃嘉千,「徒手掐住黃嘉千脖子,致兩側前頸部紅腫,有康寧醫院受理家庭暴力事件驗傷診斷書為憑」。夏克立還以撞牆、撞洗手台之方式傷害自己,全家人嚇壞。黃嘉千本想藉由通報家暴事件聲請保護令,但後來因心軟而撤回聲請。八、黃嘉千因出演舞台劇,遭夏克立指控與男演員有婚外情,甚至因此「前往南港分局控訴黃嘉千拍A片」,黃嘉千因警方電話聯繫告知,才知道夏克立去報警。九、夫妻有次因細故爭吵,夏克立為了不讓黃嘉千離開,將黃嘉千用力抱住,在拉扯中「以身體撞擊黃嘉千,因而受有胸部肌痛之傷害」,有聖保祿醫院診斷證明書可以佐證。十、有次爭吵時,夏克立「再度掐住黃嘉千脖子」,導致黃嘉千受傷,有受傷照片及黃嘉千與經紀人之對話紀錄為憑。十一、110年7月,一家人從溫哥華住處前往蒙特婁過暑假,夏克立在溫哥華機場情緒失控,指控黃嘉千「一直與四五十個男人在一起」,將黃嘉千護照摔在地上,並以「信不信,我會把妳丟在這裡,不讓妳上飛機」等語要脅,讓身處異國的黃嘉千感到害怕。而且夏克立在3小時航程中,不斷辱罵黃嘉千。十二、110年12月他們在溫哥華住處,因夏克立偷聽、偷錄黃嘉千與教會輔導員對話過程,雙方發生爭執。夏克立情緒失控,「一手將黃嘉千壓制在床上,並拿枕頭壓在她臉上,使她呼吸困難」。隨後夏克立竟「徒手毆打黃嘉千臉部」,黃嘉千想以手機對外求援,夏克立搶奪她手機摔在地上,黃嘉千趁機撿起並撥打電話,夏克立再次將她壓在床上,朝黃嘉千吐唾液,黃嘉千最終掙脫逃至浴室,於事後前往當地Providence Health Care就診。不過夏克立也提出反駁,並提出下列8點反控,請求法院擇一為離婚判決。一、夏克立某次經黃嘉千教會朋友安排,約在W HOTEL洽談表演事宜,半路上朋友臨時更改地點,要夏克立至MOMO百貨8樓餐廳,抵達時有數家媒體記者等候及拍照。夏克立上樓後,發現該處非餐廳而是酒店,於是請黃嘉千前來陪同,並與朋友洽談後離開。事後媒體以現場畫面詢問黃嘉千對方是否出軌,黃嘉千竟回答不予置評,並拒絕夏克立多次要她澄清的請求。二、黃嘉千2019年間,在馬來西亞喬治市教會直播聚會稱與夏克立的婚姻是假象,並表示對方對她有虐待與控制。QOEG公司因此終止與夏克立代言合約,使得夏克立損失加幣20萬元。三、夏克立先前參與中國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第三季》,所獲酬勞全由黃嘉千掌握、支配至花用殆盡。黃嘉千在此期間,有給夏克立每月數萬不等的零用金,但支用在家庭費用後所剩無幾,形同在財務上對夏克立控制過苛。四、2020年秋天COVID疫情期間,夏克立來台前質問黃嘉千在喬治市教會Youtube影片誹謗事宜,黃嘉千拒絕與他交談,也未將他持有之信用卡附卡新卡開卡,導致夏克立在防疫旅館隔離三週無法用信用卡叫餐,身上也無足夠現金,只能尋求外界提供食物。期間黃嘉千僅有2次簡訊、送上2次麥當勞餐點,但她明知夏克立排斥麥當勞。其行為對夏克立而言,實屬難以忍受之虐待。五、夏克立結束隔離檢疫後,黃嘉千不願讓他進入南港家中同住,於2020年12月26日要求他簽署分居協議。2021年1月3日,夏克立至黃嘉千住處替家人作早餐,黃嘉千看到後大喊要他離去,他表示依照分居協議無須先通知,可隨時前來,兩人因此大吵,夏克立爭吵後即離去。黃嘉千事後稱夏克立將她推到牆上勒住、有自殘行為,企圖造成夏克立家暴假象,使夏克立受有保護令或刑事處分,應認對夏克立虐待行為。六、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向加拿大溫哥華警方申告夏克立有家暴嫌疑,要求警方次日逮捕對方,讓他在家人、賓客與鄰居眾目睽睽下遭上銬帶走。因黃嘉千提出之證據與其主張矛盾,2023年7月25日向加拿大法院撤回起訴,卻仍對外宣稱該案並未終結,企圖影響夏克立之社會評價。七、黃嘉千2021年12月2日誣指夏克立家暴,同月6日將其銀行帳戶內資金轉出並關閉帳戶,導致兩人已付定金購買之北溫哥華房屋,原應各自分擔加幣56萬元,無法在同月20日支付餘款。夏克立只好向銀行支付高額利息取得貸款,用以填補黃嘉千應分攤部分,造成他巨大財務負擔。八、黃嘉千對夏克立提出家暴等刑事指控,使他演出、代言等工作機會均無,對財產收入、人格、名譽造成損害。夏克立在臺灣、加拿大兩地之訴訟程序受到身心交迫之煎熬,自非夏克立所得忍受。針對夏克立提出的8點反控,包括黃嘉千和其經紀人則尚無回應。
黃嘉千打破沉默指控夏克立家暴 他連發兩文回:她假裝受暴婦女
女星黃嘉千與加拿大籍藝人老公夏克立的婚變糾紛持續,黃嘉千近日更打破沉默受訪淚訴結婚16年來,至少遭夏克立家暴5、6次以上,甚至還有精神上的冷暴力,讓她罹患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這樣的說法也讓夏克立在社群回應「不要藉別人真正的痛苦來獎勵自己」,並拿出加拿大法院證明她根本沒有遭到家暴的說法,反駁家暴指控並表示,「今天是二二八,請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時光」。黃嘉千向好友郎祖筠(右)求救,隨後找到加拿大律師幫忙。(圖/報系資料照)黃嘉千接受《鏡週刊》訪問,表示過去因聽信夏克立的「稅務」說法,因此婚後她遲遲未取得加拿大公民身分,都是拿觀光簽證,她在當地遭到施暴,首先想到自己不是加國公民,若報警恐與最愛的人分開,所以向好友郎祖筠求助,介紹加拿大律師朋友給她,並提出在台灣離婚的要求,而她在加拿大法院的家事一審獲得勝訴後,便依法帶家人回台。黃嘉千的訪談過程當下,對於家暴數度哭到無法說下去,事後透過電話訪問補充說明。過去夫妻爭執時,夏克立經常情緒激烈,會對她言語羞辱、冷暴力等,後來變本加厲使用暴力,像是賞巴掌、肘擊胸部、掐住她的脖子等行為。她生動描述「他會像打冰上曲棍球那樣,對著我衝過來再用手肘撞我」,她原以為被打是她自己造成的,直到去看心理醫師並閱讀冷暴力相關書籍,才理解自己並沒有錯,也懂得應對夏克立的言語。夏克立反駁黃嘉千說法。(圖/夏克立IG)她表示她作為一個母親必須勇敢站起來,也沒有阻止任何人去聯絡夏克立,但夏克立對於黃嘉千打破沉默的舉動,連發兩文反擊表示,先是認為「不要藉別人真正的痛苦來獎勵自己」並表示「她假裝代表受暴婦女,但她從來沒受暴,我可以證明」。隨後發文寫出,「任何看過我與家人相處的人都知道,我是一個好父親。第三方在加拿大早已作出聲明,稱雙親從未傷害過他們,也從未見過父母互相傷害。由於此事仍在法庭審理中,無法提供台灣的具體細節與引述。」,並寫下「今天是二二八,請珍惜與家人相處的時光」。《CTWANT》提醒您:家暴、兒少老人虐待 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遭爆「枕頭悶臉」險害黃嘉千窒息!夏克立怒揭背後陰謀:被女方設計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的16年異國婚破碎,女方還控訴遭到夏克立家暴,離婚官司自2022年開打後,2人纏訟至今仍未落幕,更有一名加拿大鄰居董小姐爆料,她曾帶黃嘉千去醫院驗傷,如今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內容也被曝光。鄰居董小姐向週刊爆料,先前黃嘉千遭到夏克立暴力毆打後曾向她求助,當下她也立刻開車送黃嘉千前往醫院診治,途中甚至接到男方來電,放話如果找到黃嘉千「我要殺了她!」死亡威脅內容令董女聽了不寒而栗。對此,加國聖保羅醫院驗傷單今(21日)被揭露,內容提及黃嘉千曾遭夏克立連搧3次耳光,甚至以枕頭悶住臉部長達10秒,「據說他以往曾多次令她窒息無法呼吸」;另外根據加拿大法院於2022年家事法管轄權的公開判決書指出,夏克立的家人曾親眼目睹他激動撞牆、毆打自己等自我傷害行為。針對遭控拿枕頭悶前妻,夏克立否認動手,指黃嘉千之所以謊稱被枕頭悶臉,是因為她從來就沒有受傷,此說法不但不會留下任何痕跡,也能構成家暴要件,怒批「這是被設計的。」夏克立再三強調,自己從未對黃嘉千動粗,更否認自己曾說出死亡威脅,控訴一切不利傳言都是女方在自導自演,更點名力挺女方的3人企圖汙衊,「郎祖筠我會告你,竇智孔我會告你,董小姐我要你去監獄,真的太過分了。」
羅馬規約2/中華民國台灣當然是國家 英國、瑞士、加拿大法院都承認
中華民國憲法和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都主張擁有對方實際統治的領土和主權,因此兩岸衝突是否符合規範國際間戰爭衝突的《羅馬規約》,引發不少爭議。曾任法務部國際及兩岸司司長的最高檢察署檢察官蔡秋明研究顯示,加入《羅馬規約》的先決條件必須是個國家,中華民國台灣雖然邦交國不多,但絕對符合《蒙特維多公約》規定的:常住人口、領土、政府、與外國交往能力的國家要件。蔡秋明指出,台灣的治權和領土其實非常清楚,從2000年起,至少有3個重要國家的判決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第一個是許多國人熟悉的拉法葉案,台灣在2001年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希望瑞士將拉法葉佣金返還我國,軍火掮客汪傳浦等人則辯稱台灣不是國家,要求瑞士拒絕,最後瑞士聯邦法院在判決中,寫出中華民國全名,還提到中華民國創建到現在的狀況,強調雖然中華民國受到的國際承認有限,但還不至於被國際社會排除在外,因此台灣是一個國家,與瑞士間可以互相請求司法互助。新加坡航空在桃園機場發生嚴重事故,飛機殘骸與罹難者遺體散落一地,現場慘不忍睹。(圖/報系資料照)第二個判決則是來自加拿大魁北克法院,2000年新加坡航空公司班機由新加坡起飛,途經桃園機場,在颱風中起飛時偏離航道發生事故,83人不幸罹難,有傷者在魁北克法院提告向新航索賠,新航則將責任推給我國民航局,指桃園機場管理不當所致,要求民航局參加訴訟,新航還主張台灣不是一個國家,不適用加拿大《國家豁免法》規定,不應豁免加拿大的司法管轄,不過魁北克法院認為台灣當然是一個國家,不受加拿大的司法管轄。第三個則是印裔英籍商人林克穎車禍致死案,林克穎2010年在台灣撞死孝子送報生黃俊德,使用他人護照逃回英國,遭我國最高法院判刑4年確定,當時馬英九政府為了替孝子黃俊德和家屬討公道,透過駐英代表處跨海到英國打官司,時任法務部政務次長吳陳鐶(後來擔任大法官)赴英拜會蘇格蘭檢察總長,雙方達成簽立協議共識,各自以異地簽署方式簽署「台英關於引渡林克穎瞭解備忘錄」,創下紀錄。印裔英籍商人林克穎在台灣撞死送報生,畏罪潛逃英國仍遭英國法院羈押兩年多。(圖/報系資料照)此外,我方在英國地方法院和上訴法院都使用中華民國台灣名稱,英國最高法院也使用「台灣最高法院」、「台灣法務部」等名稱,間接承認台灣的國家地位。雖然最後英國法院判決林克穎不用引渡回台坐牢,但他已遭英方羈押2年10月,差不多就是留在台灣坐牢的時間了。蔡秋明指出,中華民國與台灣是一體的,台灣的正式國號是中華民國,台灣在國際上雖然普遍被視為主權國家,並與多數民主國家維持一定程度邦誼,但台灣並非正式國名,從上述外國判決來看,在某些情況下,中華民國的名稱可能很有用,我們不該放棄。
法官也崩潰1/詐欺案如土石流解方難尋 司法院要基層吃自己引眾怒
詐欺案件暴增讓政府傷透腦筋,警政署統計光是2022年投資詐騙財損就高達34億元,當詐騙案件如同土石流般淹沒司法機關之際,以往常被抱怨輕判詐欺案件的法院終於受不了,今年8月底卸任台南地院院長的董武全開出第一槍,希望檢方增加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案件,為此,司法院高層一方面拜會法務部,希望取得共識,還對基層法院廣發公文,希望自行勻撥人力處理調解案件,讓人力原就吃緊的基層法院雪上加霜!根據司法院統計,地方法院的詐欺案件科刑人數自2016年起逐年遞增,近6年來詐欺罪的科刑人數,除了2021年因COVID-19疫情三級警戒因素稍減,其餘均在1萬4000件至1萬5000件左右。其中占比最高者為提供帳戶的普通詐欺及詐欺集團提款車手、電信機房的加重詐欺兩類案件,二者於2021年及2022年的終結件數依序為6902件、7654件與5178件、7826件,前者共增752件,後者共增加2648件,而全台檢察官及法官每月新收案件量,也視地區的不同,由平均的數十件飆升至破百件。前台南地院院長董武全卸任時致詞表示,詐欺案件太多,院檢都積案如山,基層叫苦連天。(圖/周志龍攝)今年8月30日卸任台南地院院長的董武全,在司法院舉辦一審法院院長交接典禮上表示,詐欺、洗錢及組織犯罪幾乎占法官每月收案量的1/3以上,其中詐欺案件太多,院檢都積案如山,基層叫苦連天,他也常聽到基層的檢察官說:「讓我們活下去吧!」無論院檢都苦於詐騙案件爆增。董武全認為,法院審判期間的案件調解數量大幅成長,希望檢方偵查案件的調解件數也能增加,以解司法於倒懸。基層法官的聲音,司法院聽見了,不過實際的作法卻讓基層法官炸鍋。有法官在司法院內部網站「司法論壇」質疑,指司法院日前發文要求「法院與相對應檢察署協商,勻撥適度資源辦理檢察官偵查中刑案擴大移付調解之事件」,簡單來說,司法院也認為偵查中移付法院調解案件很重要,可以紓解訟源、減少案子進入法院,但卻表明無法提供人力,要求地方法院「自己去挖東牆補西牆」。基層法官認為,地方法院辦案人力吃緊,司法院不該要求各法院「自己去挖東牆補西牆」。(圖/報系資料照)一位看不下去的法官指出,司法院彷彿認為每個法院都有一些閒置人員可以隨時使用,「請問親愛的大院啊,上哪去勻、上哪去撥?」法官說:難道開庭的配合不用連庭務員、書記官一起勻撥嗎?這位法官懷疑,司法院到底有沒有搞清楚基層司法事務官辦理的調解案件數量,再來找檢察署要案子調解呢?還有法官指出,提高調解案件是為了解決未來可能出現的民事訴訟,但是在時機上尚未成熟、或是一直期待做出績效的同時勉強當事人調解,後續會產生更多問題,如果調解真的是解決積案的萬靈丹,目前績效最好的北部和中部的大法院,民庭法官應該會有舒服的辦案環境,但事實上卻不然。希望別把調解當作是解決積案的藥方,也別讓各法院院長為追求疏解訟源率,忽略人員配置的合理性。
南韓連5次收到恐嚇電郵 最新放話要炸「最高法院」
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最近陸續收到來自日本同一個IP所發出的電子郵件威脅,今(17)日凌晨南韓當局又收到唐澤貴洋寄來的電郵,放話要鎖定南韓大法院(即最高法院),還有日本駐韓大使館、日本人學校、地鐵和火車站等開炸,當地警方不敢掉以輕心,馬上進行爆裂物搜索,但目前尚未尋獲可疑爆裂物。回顧南韓政府最近所收到的恐嚇電郵,一開始是首爾市廳的公務員,在本月7日接獲一封,疑似來自日本的電子郵件,信中威脅,南韓若不在指定時間內殺了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的黨代表李在明,就會引爆設置在市廳內的炸彈。後來9日又收到一封電郵,信中威脅要炸毀南山首爾塔、日本駐韓大使館、國立中央博物館,上述兩封電郵的寄件人,都是署名八雲法律事務所山崗裕明,後來第3次收到的電郵,署名則為日本總務省。至於最新一封恐嚇的郵件,是在今天(17日)凌晨收到,內容提到將在18日炸毀南韓大法院、日本駐韓大使館、日本人學校、地鐵和火車站等地;而該封電子郵件的寄件人,其署名是日本法律界的知名律師唐澤貴洋。且首爾市府和南韓主流媒體,早在13日就收到恐嚇電郵,內容提到已在首爾市廳內數個地點完成高性能炸藥的設置,當時該封電郵的署名,同樣也是唐澤貴洋。針對這幾起恐嚇電郵案件,南韓警方確認,恐嚇電郵皆來自日本的IP後,馬上向日本警視廳,提出共同調查,日本警方也開始增加警力,巡視南韓駐日大使館,但從第一起恐嚇電郵案件爆發後,目前案件偵辦未有任何進展。至於日本律師唐澤貴洋,則在社群網站X發文,坦承自己在未經允許下遭盜名,強調自己與恐嚇案無關,但針對名字遭有心人盜用一事,日本警方也是束手無策。
遭黃嘉千控「故意扭曲事實」!夏克立自爆:有關案件訴訟中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觸礁,離婚官司於去年9月首度開庭,至今仍未落幕,夏克立日前透露,針對遭黃嘉千指控家暴一事,加拿大法院裁定其罪名不成立,而黃嘉千沉默數日後,上周三(2日)發出律師聲明,痛批夏克立「扭曲事實」。對此,夏克立今(7日)再度發聲,強調刑事案件早已結束「他依然清白」,同時自曝一案件仍在訴訟中。黃嘉千2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加拿大檢方認為夏克立涉有家暴,且其事證的「定罪率極大」,但由於女方已經返台居住,因此暫停原定今年8月的庭期,「並非如報導所稱法院判決夏先生未有家庭暴力,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另外,聲明內容也提及,加拿大卑斯省最高法院已裁定,夏克立不斷透過訊息企圖將第三人捲入雙方衝突,「此行為已構成持續性之家暴,雖夏先生提起上訴,但2023年6月19日業經加拿大之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 FOR BRITISH COLUMBIA)駁回。」對此,夏克立今(7日)在臉書發文反擊,「一、針對加拿大刑事案件:早已結束(夏克立依然清白)。二、針對擅帶行為有關案件:仍訴訟中(已交給加拿大最高法院)。」
黃嘉千友人控夏克立裝窮賣慘 他曝出獄後睡橋下「明明有3棟房」演很大
夏克立與黃嘉千自從鬧出婚變,雙方友人紛紛互槓對方的不是,如今黃嘉千友人更爆料,看不慣夏克立一路對外界賣慘、裝可憐,「你明明很有錢,卻說自己身無分文,實在演很大」!根據《中時》引述這位友人說法,夏克立友人先前聲稱在夏克立帶著家人參加實境節目《爸爸去哪兒》爆紅後,在大陸賺的所有收入,都交給黃嘉千管理,「但事實是,當時他們賺的錢,都匯到加拿大置產,在溫哥華買的3間房子都是登記在夏克立名下,而且他在加拿大還有折合台幣上千萬的現金存款!唯一一棟黃嘉千和夏克立共同持有的房子,是剛結婚時,嘉千用台灣的房子向銀行貸款,匯錢到加拿大買的」。友人更氣憤呼籲,請夏克立不要再為了讓大家撻伐黃嘉千,利用自己是公眾人物身分,故意裝可憐、賣窮,讓別人同情他,甚至認為他演很大,「他是加拿大人,在加拿大有房、有錢,也有家、人有朋友,需要淪落到去跟流浪漢一起睡天橋下嗎?常理判斷,這可能嗎?事實是怎樣就怎樣,真的不能說謊」!至於夏克立一直稱黃嘉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友人更氣憤表示,當時他看到黃嘉千傳給他看的受傷照片,心疼到哭了,黃嘉千和夏克立結束16年婚姻,在台灣、加拿大兩地鬧上法院,先前夏克立的律師指加拿大法院判定夏克立並無不法行為,稱黃嘉千指控他罪名不成立,男方則自曝被關出獄當晚只能和流浪漢睡在橋下,加上官司造成工作停擺又要負擔龐大律師費,一度說到崩潰哽咽。如今女方的友人出面指控夏克立是在裝可憐,對於黃嘉千的友人說法,夏克立則是尚未回應。《CTWANT》關心您,有家暴事件請撥打113保護專線。
遭黃嘉千以聲明批「扭曲事實」 夏克立回應:來台會公開證據
女星黃嘉千與加拿大籍男星夏克立的離婚官司持續至今,男方雖曾透露遭指的家暴罪名不成立,但被黃嘉千2日發出聲明回擊「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並稱後續會再開庭。對此,夏克立3日回應,之後會來台出庭公開證據,證明清白。針對離婚官司,夏克立除了透露遭指的家暴罪名不成立,昨日也在微博吐露心聲,「有人說我是壞人,可是我沒有做什麼錯。」他並感謝從頭到尾給予信任的人,「我很感謝你們了,愛你們。」但遭黃嘉千發出聲明反指,「夏先生故意扭曲事實,誠屬遺憾。」聲明提到,夏克立曾稱加拿大法院判決家暴罪名不成立,實則後續要再開庭,「黃女士返回台灣居住,因此目前程序尚欠缺公共利益,方暫停原定今年八月的庭期,此有向法庭調取2023年7月25日的筆錄可證。」聲明透露,加拿大卑斯省最高法院裁判亦認定,夏克立不斷透過訊息企圖將第三人捲入父母雙方間衝突,此行為已構成持續性之家暴,「雖夏先生提起上訴,但2023年6月19日業經加拿大之上訴法院(COURT OF APPEAL FOR BRITISH COLUMBIA)駁回。」不過,《三立新聞網》報導,夏克立強調「黃嘉千作為本案的目擊者和提告者,對我進行舉報,本案的原告是加拿大皇家法庭」,他更指出,之後來台出庭會再公開證據,以此證明清白。
夏克立家暴指控不成立卻仍「被抓去關」 親吐心聲:我沒有做什麼錯
女星黃嘉千與加拿大籍男星夏克立結婚16年,2022年婚姻生變,官司同年9月首度開庭。之後黃嘉千指控男方家暴,雖被當地法院判定罪名不成立,夏克立仍在加拿大被關,出獄後更長達3個月睡在橋下,經濟狀況大受影響。如今他也親吐「我沒有做什麼錯」,同時不忘感謝一直給予信任的人。夏克立與黃嘉千自從鬧出婚變,雙方友人紛紛互槓對方的不是,其中黃嘉千指控男方家暴,官司很快走入司法程序,後被加拿大法院判定罪名不成立,夏克立因此勝訴。不過,《自由時報》報導,夏克立表示,台灣聲請保護令需要一定程序,但在加拿大只要男子被控家暴,不論有無實質證據都會被警方關押,當時出獄後有長達3個月睡在橋下,身上只有手機、錢包,他也因官司纏訟負債累累,所幸友人伸出援手,得以暫時度日。如今夏克立時隔1個多月在微博吐露心聲,「有人說我是壞人,可是我沒有做什麼錯。」他並感謝從頭到尾給予信任的人,「我很感謝你們了,愛你們。」夏克立表示,自己沒有做錯什麼。(圖/翻攝自微博/夏克立Chris)
黃嘉千告家暴…夏克立委屈痛哭「被抓去關」 跟一群流浪漢睡橋下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生變,2人的離婚官司於去年9月首度開庭。最新進展指出,加拿大法院判決出爐,夏克立罪名不成立獲得勝訴。夏克立近日向媒體訴心聲,關出來的當晚在外面流浪,和一群流浪漢睡在橋下。黃嘉千與夏克立婚變消息曝光後,雙方友人不約而同跳出來指責其中一方不是,引發外界議論。據了解,最新官司進度,加拿大法院近日認定,黃嘉千指控的家暴罪名不成立,訴訟由夏克立獲得勝訴。夏克立近日也向《自由時報》吐苦水表示,在台灣保護令需要走一定程序,但在加拿大只要有人指控家暴,男人就會被警察帶走、囚禁,當時被關出來後,身上只有手機、錢包,因此只能在外流浪;他回憶,當晚和一群流浪漢睡在橋下面。夏克立也提到,自己從有錢請律師,到現在是負債狀態,因官司纏身沒有工作,只能在家寫劇本,所幸好友伸出援手。他委屈地說,「如果我真的有做錯,那我心裡還會好過一點,因為是應得的,但我就真的沒做錯。」◎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傳跨海家暴官司結果出爐 夏克立「最新回應」曝光…黃嘉千仍神隱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觸礁,去年1月向加拿大法院提出訴訟,並於3月在台灣訴請離婚,官司於去年9月首度開庭,如今傳出加國法院判決出爐,夏克立罪名不成立獲得勝訴。對此,夏克立稍早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感謝所有相信他的人,希望能達成對家庭最有利的和平離婚;黃嘉千則持續神隱。藝人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觸礁,離婚官司於9月12日首度開庭。婚變消息爆出後,雙方友人不約而同跳出來指責其中一方不是,令外界霧裡看花。先前傳出黃嘉千在加拿大提告的家暴官司,部分已獲得勝訴;夏克立方面則提出「精神狀況不佳」等證據,但他駁斥不實指控,甚至自比為「加拿大版強尼戴普案」。針對官司進度,夏克立的律師安德森(Troy Anderson)昨(30日)透露,加拿大法院認定黃嘉千指控的家暴罪名不成立,訴訟由夏克立獲得勝訴,且檢方已將所有刑事罪名撤銷,代表夏克立是清白之人。判決曝光後,夏克立接受媒體訪問,再度強調「我是無辜的。就像我一直說的那樣」。《三立新聞網》報導,夏克立今(31日)稍早表示,「我希望能夠有一個對整個家庭最有利的和平離婚。我感謝所有相信我的人。期待在台灣和加拿大的未來快樂時光」,同時預告不久後會回到台灣,繼續處理離婚官司。至於黃嘉千方面,則持續維持神隱,目前手機呈現關機狀態,經紀人及委任律師均無回應。
黃嘉千跨海家暴官司敗訴 夏克立:我是無辜的
女星黃嘉千與夏克立16年婚姻觸礁,離婚官司於去年9月首度開庭。而目前夏克立的律師也代表發言,表示加拿大的訴訟是由夏克立勝訴,加拿大法院認定黃嘉千指控的罪名不成立。而夏克立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表示「我是無辜的。就像我一直說的那樣」。根據媒體報導指出,夏克立的加拿大委任律師表示,目前加拿大法院已經確認夏克立從過去以來都沒有不法行為,黃嘉千所指控的刑事罪名均已撤銷,這也代表著夏克立是個清白之人。而在加拿大判決曝光後,夏克立也接受媒體訪問,強調「我是無辜的。就像我一直說的那樣」,而之後他也透露自己會帶著證據,回到台灣繼續打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