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同事
」 同事 性騷擾 偷拍 女同事 性侵
女遭醫院同事跟騷2個月!男謊稱「不雅片外流」 還刺破機車前輪下場慘了
職場同事竟成跟騷噩夢!1名在醫院工作的男子阿為(化名),因覬覦同院女同事阿雅(化名)的外貌,在對方已明確婉拒追求後,仍不願放棄,竟在短短2個多月內展開至少11次跟蹤、騷擾行為,從轉運站、火車站一路跟到月台廁所附近,甚至以「身分證及不雅影片已被賣到國外」等荒謬說法恐嚇對方,最後更涉嫌暗中刺破阿雅機車前輪,再假借提供打氣工具之名尾隨,讓阿雅長期生活在恐懼之中。法院審理後認定阿為的行為並非單純巧合,而是出於跟蹤騷擾犯意,嚴重影響阿雅的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有期徒刑10月。判決指出,阿為對同院任職的阿雅心生好感,在遭到對方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以各種方式接近阿雅。為了躲避阿為,阿雅甚至刻意更改上下班路線及搭車時間,希望藉此避開對方的行蹤,但阿為卻仍多次出現在她經常活動的地點。其中一次,阿雅為了避免遭到阿為跟蹤,甚至躲進火車廁所內,拿起電話向男友求助,沒想到當她結束通話、準備從廁所離開時,竟發現阿為就守在廁所外,讓她更加害怕。從轉運站、火車站,到月台及廁所附近,阿為多次出現在阿雅原本不願讓他知悉的行蹤範圍內,讓阿雅為了日常通勤必須不斷改變生活習慣。更恐怖的是,阿雅有天上午準備從轉運站騎機車前往醫院上班時,突然發現自己的機車前輪嚴重洩氣,導致她無法正常騎乘,只能用雙腳踩地的方式艱難向前移動。就在此時,阿為竟騎車追上,並表示自己車上有打氣工具,可以幫忙替她處理輪胎問題。然而,阿雅並不願接受阿為協助,因此當場拒絕。沒想到阿為不僅沒有離開,反而一路尾隨阿雅前往醫院停車場,過程中還大聲向她喊話:「妳這樣很危險,我未婚妻就是這樣車禍過世的。」在遭到對方拒絕後仍持續跟隨的舉動,也讓阿雅更加確信自己正遭到針對性騷擾。除了尾隨、堵人之外,阿為還曾以身分及職業背景作為話術,試圖製造恐慌並控制阿雅。阿為曾阻攔阿雅,謊稱自己是檢察機關顧問,並對她聲稱「身分證及不雅影片已被賣到國外」,企圖讓阿雅相信自己可能遭遇個資外洩甚至私密影像外流的危險。阿雅事後進一步向相關單位確認,才發現阿為根本不是所謂的檢務顧問,因此憤而提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阿為否認自己具有跟蹤騷擾的犯意,辯稱自己在車站或超商遇到阿雅都只是「偶遇」,雙方會出現在相同地點,是因為彼此生活路徑重疊,並非刻意跟蹤。不過,法院並未採信阿為的說法。法官審酌相關事證後認為,阿為與阿雅在短短2個多月期間,竟頻繁出現在阿雅非公開、難以預知的行蹤地點,而且發生次數相當密集,甚至曾出現在阿雅躲藏求助的火車廁所外,顯然已超出一般人所能合理解釋的偶然相遇範圍,因此難認只是單純巧合。法院認定,阿為在遭到阿雅明確拒絕後,仍持續以尾隨、堵人、言語恐嚇等方式接近對方,且相關行為已經迫使阿雅改變上下班路線及搭車時間,甚至躲進廁所尋求男友協助,顯見其行為已嚴重干擾阿雅原本正常的生活,也造成她對自身人身安全的恐懼。法官認為,阿為為滿足個人私欲,反覆實施跟蹤騷擾行為,對阿雅的日常生活及身心安全造成嚴重影響,加上犯後仍否認犯行、毫無悔意,因此依法認定構成《跟蹤騷擾防制法》相關罪責,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0月。
台南國小營養師長期校園偷拍 教室、殘障廁所都有鏡頭8人受害
台南市某國小謝姓男營養師,涉嫌自2024年到2026年間,利用手機及微型攝影機,長期在校內教室、活動中心與殘障廁所等處,偷拍4名女同事與4名未成年女童的如廁、更衣及裙底下體隱私畫面。全案經被害人察覺報警後曝光,檢警於6月發動搜索查扣犯罪設備與大量性影像,台南地檢署近日偵查終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將謝男依法起訴。檢警調查,謝姓男營養師為滿足個人私慾,2024年起多次在校內廁所、教室及活動中心等場所,鎖定某位女同事偷拍其更衣、如廁、裙底及下體等隱私性影像;食髓知味後,更進一步將目標擴大至其他女性教職員及校內未成年女學童。謝男2月間,在學校活動中心殘障廁所內偷拍另外2名女同事如廁,4月間又在教室內企圖偷拍另名女同事裙底,但未能得逞,他更在學校活動中心的殘障廁所及一般女廁內暗中架設微型攝影機,趁4名女童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如廁時,違法攝錄其下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整起事件因其中一名受害女同事機警察覺異狀,隨即通報校方並向警方報案。檢警獲報後展開偵辦,於6月1日持搜索票前往謝男的住家及學校辦公室執行搜索,現場當場查扣犯案用的行動電話1支、微型攝影機1台及行動硬碟1個,經鑑識檢視後確認存有相關偷拍影像,事證明確。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定謝男對4名女同事偷拍部分,涉犯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其中1次未得逞屬未遂;對4名未成年女童偷拍部分,則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之「無故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檢方認定謝男所犯8罪為接續犯,依法一併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一罪論處。
台南國小營養師涉校園偷拍!4女童、4女同事受害
台南市某國小1名謝姓營養師涉嫌自民國113年起,長期利用手機及微型攝影機,在校內教室、殘障廁所、活動中心等場所,偷拍女性同事及未成年女學生如廁、更衣,以及裙底、下體等私密影像。檢警調查後發現,謝男涉嫌偷拍4名女性同事及4名女童,今年6月遭警方查獲並扣押相關設備,台南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檢警調查指出,謝姓男營養師疑因滿足個人私慾,自民國113年至115年間,多次在學校廁所、教室及活動中心等處,偷拍1名女同事更衣、如廁以及裙底畫面,並拍攝其下體等性影像。謝男疑似在取得相關影像後食髓知味,進一步將偷拍對象擴及其他女性同事及未成年女學生。今年2月間,謝男涉嫌在學校活動中心的殘障廁所內,偷拍另外2名女同事如廁;到了4月,他又在教室內偷拍另1名女同事裙底畫面,但此次偷拍並未成功。除此之外,謝男還涉嫌在學校活動中心殘障廁所或女廁內,在4名女童均不知情的情況下架設微型攝影機,偷拍女童如廁過程,拍下裸露下體等身體隱私部位及性影像。整起案件直到1名遭偷拍的女性同事發現謝男的可疑行徑後,通報校方並向警方報案,案件才因此曝光。今年6月1日,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謝男住家及辦公室執行搜索,查扣行動電話1支、微型攝影機1台及行動硬碟1個,經檢視相關設備後,查獲謝男涉嫌偷拍的性影像,進一步釐清其長期偷拍的情形。台南地檢署偵查後認定,謝男涉嫌偷拍4名女性同事的性影像,涉及《刑法》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其中1起因未能成功拍攝,則涉及未遂犯。至於偷拍4名女童部分,則涉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第1項所規定的無故拍攝未成年人性影像罪。檢方認定,謝男涉及的相關犯行共計8罪,因部分行為具有接續犯的關係,因此一併提起公訴,並請求法院依接續犯的一罪論處。全案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審理,謝男實際刑責仍待司法判決確定。
已婚男與女同事「每天午餐約」再共用吸管 網一面倒勸她別管
辦公室異性同事互動到什麼程度算越界?有上班族分享,公司一名已婚男同事與已有男友的女同事關係熱絡,兩人不僅每天中午固定一起吃飯,有次男方還直接拿起女方的飲料,用對方喝過的同一根吸管試喝。原PO目睹後感到不太舒服,懷疑這樣是否已超過一般同事應有的界線。不料文章引發討論後,多數網友反而勸她少管同事私事,也有人認為共用吸管不一定代表曖昧,每個人能接受的人際距離本來就不同。原PO日前在Dcard公職板以「同事互喝飲料」為題發文,表示同一間辦公室裡有一名已婚男同事,另一名女同事則已有男友。兩人平常交情不錯,而且幾乎每天都會相約一起吃午餐。如果只是一起吃飯,原PO原先並未多說什麼,直到某次親眼看到兩人分享飲料,才讓她開始覺得雙方互動似乎有些微妙。當時男同事拿起女方的飲料,直接表示「借我喝喝看」,接著並沒有另外更換吸管,而是使用女方原本喝過的吸管喝了一口。想到兩人各自都有另一半,原PO看到這個舉動後頗為錯愕。她坦言,也不確定是不是自己對這類互動比較敏感,但看到這一幕確實覺得「有點噁」,因此將事情PO上網詢問其他人,想知道已有伴侶的異性同事每天一起吃飯,甚至共用同一根吸管喝飲料,是否已經顯得「太沒界線」。沒想到留言區不少人的第一反應,並不是替兩人的關係下定論,而是勸原PO不要介入。有人直言「勸妳別多管閒事」、「管好自己就好」,也有人認為職場上的私人感情最好不要碰,奉勸「職場準則,莫管他人私事」,甚至有人表示這類「職場風流事」一旦插手,很可能吃力不討好。也有網友抱著看戲心態,認為既然事情與自己無關,不如「安靜吃瓜」,有人笑稱若後續再出現更多發展,反而替乏味的職場生活增加話題;另有人表示,只要當事人自己不介意,旁人也不用急著替他們設定界線,即使最後真的出事,其他同事也只是旁觀者。不過,留言中同樣有人對兩人的相處模式抱持懷疑,認為男方已婚、女方也有男友,在這種情況下仍每天一起吃午餐,又直接共用吸管,確實容易讓人聯想到兩人的關係可能超出一般同事。有人甚至形容這種情況不是「出軌邊緣」就是可能已經越界,也有人直言「差不多要越線了」。但也有另一派網友認為,僅憑共吃午餐和分享飲料就推論兩人曖昧並不公平。有網友分享,自己以前也曾遇過男同事直接借飲料喝一口,彼此之間完全沒有男女感情;另有人透露,曾見過已婚男同事與熟識的年輕女同事互喝飲料,而且男方妻子當時就在旁邊,最後也沒有發生什麼問題,因此認為每個人的「人際界線」本來就不同。還有人從不同人生階段分析,學生時期與同學一起吃東西、分享麵包或飲料相當常見,朋友之間通常不會特別聯想到曖昧;但出了社會、彼此都有另一半後,相同動作看在旁人或伴侶眼中,感受可能就不一樣。一名網友便坦言,自己與關係很好的朋友出去嘗鮮時,也會互相分享食物,飲料偶爾同樣會讓對方喝一口,原本並不認為有什麼問題,但若換個角度,想到自己的另一半與異性使用同一根吸管喝飲料,心裡仍可能覺得「怪怪的」。原始討論串中也有人分享其他職場經驗,包括曾見過已婚同事與異性同仁互動親密,甚至有人提到自己待過的機關也發生過類似感情糾葛。不過,這些都只是個別網友分享的自身經歷,與原PO提到的男女同事並無直接關聯。從「共用一根吸管」一路吵到已有伴侶後該如何與異性相處,整場討論最終形成兩種看法。一派認為,婚後或已有男女朋友,本來就應該更加注意與異性的互動尺度;另一派則認為,分享飲料並不能直接與曖昧或出軌畫上等號,更何況當事人的伴侶能接受到什麼程度,外人並不清楚。至於原PO提到的已婚男同事與有男友的女同事,是否真的存在超越同事情誼的關係,貼文並沒有提供進一步證據。可以確定的只有兩人經常一起吃午餐,以及男方曾直接使用女方的吸管試喝飲料,其餘關於兩人感情關係的說法,仍只是網友依照貼文內容做出的猜測。
竹科工程師午休去哪?摩鐵竟全滿 網抖工秘辛:車上休息券一大疊
新竹科學園區工程師的感情生活近日成為網路話題。起因是Threads流傳新竹台積電員工出軌遭抓包事件,沒想到討論一路延燒,不少曾在科技業工作或接觸園區生活的網友接連分享所見所聞,其中「光復路摩鐵中午找不到空房」、「工程師車上放著一疊休息券」等說法尤其引發關注,甚至有人爆料,公司廠機也曾被拿來聯絡婚外情對象。話題源自網友轉述近期流傳的一段感情糾紛,男女主角據稱都是新竹台積電員工,男方被指在已有未婚妻的情況下出軌。事件曝光後,原本聚焦個人感情問題的討論,逐漸延伸到竹科工程師的職場與私生活。有網友回憶,自己過去在新竹市工作時,由於竹科不少公司設有午休時間,曾聽同業提起光復路周邊有不少可供短暫休息的旅館。某次女友休假前來探班,兩人中午想找地方休息,沿途詢問後卻發現竟然「一間空房都沒有」,讓他對平日午間旅館客滿的情況印象深刻。相關說法曝光後,留言區很快變成科技業感情故事集散地。有人聲稱,「竹科工程師車上都有一疊休息券」,也有人將亂象歸因於收入及工作環境,直言「有錢容易作怪」。更誇張的是,還有人稱連公司內部使用的「廠機」都曾被拿來聯絡婚外情對象。對於工程師如何能在上班日中午抽身,有留言認為,較可能是工作時間相對彈性的研發人員(RD)或高階主管。不過,這些說法多來自網友個人經驗或轉述,並沒有進一步證據證實。隨著討論持續發酵,各種科技業「鬼故事」也被翻出。有人聲稱曾遇過女下屬與男主管私下開房後,還詢問這段時間能不能申報加班;另有案例則是正牌女友前往男友住處後竟被安排睡客房,男友反而與女同事待在主臥,離譜情節讓不少網友看傻眼。還有人把話題延伸到其他科技園區及電子廠,聲稱曾發生男工程師讓學妹懷孕後失聯,交往期間還持續使用交友軟體;也有人提到南科曾出現一名女子同時與多名男子交往,相關人士據稱都是台積電員工。此外,有網友分享過去在電子廠聽聞的案例,稱一名班長與年紀小7至8歲的機台操作員發展感情,最後雙方甚至拋下原有家庭離開;另有留言更聲稱,曾在園區污水進水口看過大量保險套,讓討論愈演愈烈。從午休時間摩鐵客滿、車上堆著休息券,到主管與下屬、跨廠區感情糾紛及利用廠機聯絡對象,各種說法隨著事件一次被翻上檯面。不過,除了最初引發討論的感情事件外,後續大量內容主要來自網友留言、個人經驗及轉述,真實性仍無法逐一確認,相關爆料仍應審慎看待。
科技圈偷吃案不斷!結婚18年人妻驚爆「老公吃3女」 直呼:髒東西
竹科偷吃風暴越演烈!一名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爆料,指稱任職於新竹台積電的未婚夫在婚禮前兩個月突發性劈腿女同事,當場遭抓包後爆發熱議,留言區竟釣出不少受害者,一名女子出面痛批,在科技業的前夫婚後同時劈腿3名女性,令人震驚不已。一名網友日前在社群平台爆料,指稱任職於新竹台積電的未婚夫在婚禮前兩個月突發性劈腿女同事,甚至在同居期間製造「假定位」偽裝加班,私下卻與女方逛街買內褲、回女方家獨處長達6小時,當場遭抓包後爆發熱議;一名女子在留言區出面揭露,「我前夫一樣科技人,外遇女同事的劇本和妳未婚夫一樣⋯總是說在上班在加班,但早就不知道請假帶女生出遊開房間多少回了。他外遇同部門+不同部門總共三個女生。」該名女子感嘆,「在結婚前發現真相是上天疼惜妳,妳就直接放生他了吧!不要浪費了妳珍貴的青春和人生在髒東西身上!他還不起的⋯⋯不要像我被耽誤了18年才知曉真相,才得以離開有毒的婚姻。妳現在內心會很傷痛,也一定很難再信任新的人和感情。痛苦無法排解的話要去求助心理諮商,最終妳一定可以再站起來的!而且會更懂得識別真心的人和髒東西的差別。切記切記!勿再回收髒東西,千萬不要讓自己淪為垃圾回收站。」也有網友留言分享,「好幾年前部門也發生類似的事,前同事劈腿沒擦嘴,兩個女生恰好都在PTT po文發現共用男友,正宮好像暴瘦還去看精神科,不知道現在還好嗎,蠻可憐的。希望你好好照顧自己,錯誤的緣分就讓他去吧,人生還很長,不要留戀不值得的人。」
婚前抓包台積電未婚夫出軌! 律師揭「保存5證據」:未婚妻可提告求償
近日一名女網友在網路上分享台積電未婚夫婚前出軌女同事,吸引逾百萬人瀏覽。對此,台大曾姓律師「法律曾心話」指出,很多人都以為正式登記結婚,就無法向出軌的另一半索賠,但其實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違反婚約的未婚夫請求婚宴費用、精神慰撫金等賠償。近日一名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原本預計今年11月結婚,婚宴場地、婚紗以及親友等相關婚禮安排都已經準備妥當,沒想到8月底卻發現在台積電工作的未婚夫出軌。原PO表示,未婚夫當天原本說要到公司上班,但其實是請假與女同事外出,甚至未婚夫被發現出軌後,還辯稱「最近壓力大,想找人出去走走,我們沒有幹嘛」。原PO得知真相後,直言到底誰會在結婚前2個月出軌,並心碎表示「原本以為我們這段期間正在一起用心的準備婚禮、迎接我們的未來,結果你卻是把心思都用在別的女人身上、安排跟別的女人的約會。你們持續多久了我真的不知道,我只知道我原本以為的幸福婚姻,已經被你們親手毀了」。對此,台大律師「法律曾心話」在Threads發文表示,很多人會誤以為「還沒結婚就不能求償」,但其實並非如此。律師透露,根據《民法》規定,如果雙方已經合法成立婚約,即使雙方尚未正式登記結婚,若其中一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導致婚約解除,或無正當理由違反婚約,沒有過失的一方仍可能依法向對方請求損害賠償。律師提醒,只要雙方婚約已合法成立,即使尚未完成結婚登記,無過失方仍可能向違反婚約的一方請求損害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至於究竟可以要求哪些費用?律師指出,若婚約解除,只要是因籌備婚禮所產生的實際損失,例如已經支付的婚宴費、婚紗費、喜餅費等,都能向過錯方索賠;若因婚約遭違反造成精神痛苦,在符合相關法律要件的情況下,也可以請求精神慰撫金,以及訂婚時贈與的聘金、金飾等,也可要求對方返還。不過,對於第三者是否需要賠償,律師直言,由於雙方尚未完成結婚登記,法律上並沒有「配偶」身分,因此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律師直言,未婚妻無法以「侵害配偶權」為由向第三者請求相關賠償。(圖/翻攝自Threads/jienuo_zeng)律師也提醒,如果真的遇到類似情況,證據保存相當重要,包括「婚約、結婚日期的對話紀錄」、「婚宴的訂單、收據和匯款紀錄」、「取消費用與廠商規則」、「對方承認出軌或道歉的訊息」及「就醫、心理治療的紀錄」等,都應妥善留存,作為後續求償的證據、資料。此外,婚約解除後,若要請求損害賠償,原則上須在2年內行使相關請求權,否則可能因時效過期而消滅。
台積電工程師偷吃女同事!未婚妻怒揭「密會6小時買CK內褲」 抓猴影片曝光
一名準新娘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指控,與任職於台積電新竹廠區的楊姓未婚夫原定於2026年11月舉辦婚禮,親朋好友已全數邀請,婚紗、戒指與場地也準備妥當。不料,她卻在8月27日親手抓包未婚夫劈腿同公司的邱姓女同事,甚至當場揭穿兩人「假加班、真偷情」的離譜行徑。貼文曝光後迅速引發全網沸騰,連兩人的員工工號都遭網友肉搜起底。根據原PO的詳細描述,8月27日晚上未婚夫聲稱要在公司加班,還故作鎮定表示「不相信可以隨時來找我」,同居的原PO回家發現對方的包包與飾品全數失蹤,心生疑慮下立刻趕往公司,並在車道出口從19時30分苦等至21時30分。沒想到,她目擊未婚夫的車竟從外面開回公司,副駕駛座下來的正是她曾明確表達不喜歡的邱姓女同事。原PO指出,未婚夫為了瞞天過海做了整套精密掩護:早上假裝正常出門上班,並把私人手機留在公司製造定位在廠區的假象;等原PO出門後,再偷溜回家換衣服、抓頭髮,開車去接同樣請假的女同事。兩人不僅同遊華泰名品城、購買CK內褲,更於15時左右前往女同事家,喝酒密會長達6小時,直到21時30分才返回公司佯裝剛下班。期間原PO於19時左右打電話關心時,男方甚至還冷靜回答「快好了、快可以回家了」。被當場抓包後,未婚夫不僅擺出臭臉,還輕描淡寫地解釋,「只是最近壓力大想找人出去走走,我們沒有幹嘛」。原PO痛心直言,女方明明也有男友卻到處勾搭男同事,而未婚夫則是在結婚前2個月將心思放在別的女人身上,「我原本以為我們正在一起用心準備婚禮,結果我以為的幸福婚姻,已經被你們親手毀了」。文章發布後迅速掀起數萬網友熱議,甚至有同廠區員工留言證實「男的今天早上有來上班,女生請假」,更有熱心網友直接公佈兩人完整的台積電機密工號。留言區湧入大量加油與討伐聲浪,「婚前發現一律當喜事辦理,根本是神明保佑!」、「這不叫悲劇叫奇蹟,要是結婚生小孩後才發現才是地獄」 、「到底要多沒道德才會在婚前2個月跑去女同事家喝6小時酒?」、「連假定位、買內褲都做全套,還敢拿壓力大當藉口,真的太渣了!」。
獨/照服員迎新性侵女同事 遭求償百萬竟罵「有報應會天打雷劈」
長期照護是政府因應超高齡社會的國家重大政策,今年已開始實施「長照3.0」,但身為長照核心人力的照顧服務員恐有良莠不齊弊病,甚至被法院認證對自己人伸狼爪。台北市一名女子任職照服員半個月就遭到男同事以迎新為由騙到家中,強行同房再襲胸、舔摸下體並指侵。男同事一審遭判3年9月,上訴二審時為求輕判表達願意和解,實則在民事官司開庭時大罵被害人求償100萬元金額太高會得到報應,還說「一定天打雷劈」,民庭法官認定被告毫不反省自己對被害人傷害有多深,如數判賠100萬。本案發生在2024年10月中,馬姓照服員看新進女同事漂亮,假借迎新會的名義,只邀女同事下班後到他家聚餐,卻騙她公司經理和其他人也會來。女同事礙於馬姓照服員比較資深不好意思拒絕,就獨自赴約,先去男方家中再去KTV唱歌喝酒,最後再返回男方住家休息。女同事盥洗後將房門反鎖、用背包抵住門才躺到床上,但馬姓照服員只穿內褲闖進房間,躺女同事身旁並說出「妳長得這麼漂亮,躺在我旁邊,借我摸一下」,接著摸她胸部、下體再以手指侵入陰道。女同事狂踹反抗後逃出去,隔天向公司主管哭訴遭到性侵,並在案發4天後報案,她顧慮繼續工作仍會碰到馬姓照服員,做不到一個月就離職了。北檢起訴馬姓照服員妨害性自主罪,北院2025年11月判刑3年9月;受害女同事在民事損害賠償案求償100萬元,馬姓照服員不爭執犯罪過程案和罪名,但表達賠不起100萬,在言詞辯論程序時還痛罵被害人「太過份,要求太高,人在做天在看,她以後會得到報應,一定會天打雷劈」,法官因此認定馬姓照服員沒有反思自己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的過錯。北院另外審酌,被害人案發後出現焦慮、憂鬱等適應障礙症而7度就醫,刑案審理期間出庭時,因為在指認室看到馬姓照服員,情緒激動狂敲桌子,顯見她因性侵案身心嚴重受創;馬姓照服員不法侵害被害人的身體權、貞操權、性自主權,於今年6月12日遭判賠100萬元。就在民事一審宣判前3天,刑案二審判決出爐,馬姓照服員讓高院法官覺得他有和解意願只是無法達成共識,二審合議庭認為他「犯後態度已有正向轉變」,所以撤銷原判決改判,不過只有減少1個月:3年8月。◎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推走椅子害圖書館女館員「坐空」慘摔! 她收闖禍同事45萬仍拒給緩刑
新北市立圖書館板橋四維分館一名女館員,因為女同事在她站起時推走椅子而「坐空」摔傷,她認為同事是故意的,決定一路告到底,一審法官相信女同事只是不小心,以過失傷害罪拘役45天,受傷女館員請檢方上訴,希望二審法官改以普通傷害罪判刑。高院審理期間得知,受傷館員另提民事訴訟,已與同事達成45萬元和解也收了錢,但她仍堅持不給同事緩刑。法官指出,被告是否緩刑不應只考量被害人是否同意,否則形同「刑罰私事化」,將國家刑罰權交到私人手上;對於女館員又收和解金又要讓同事留下前科,合議庭研判這只為了「滿足一時的懲罰慾望」無益於社會,也有礙被告重新站起,因此二審判決除了維持原審的過失傷害罪及刑度,還宣告緩刑2年。普通傷害罪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過失傷害罪最重僅1年。本案發生在2024年11月5日上午8點多,洪姓女館員站起來整理前面的櫃臺物品時,跟她一起值班的蕭姓女同事從櫃臺內側走出去,把書本放上書車。洪姓女館員整理完畢要坐下,滑輪椅卻已不在原位,她一屁股直接坐到地上,頭再撞到書車,送醫驗出腦震盪和脊椎底部骨折。洪姓女館員控訴蕭姓女同事明知她站起來工作,經過她身旁時推開滑輪椅卻不推回去也沒提醒她,顯然是等著看她會不會沒注意就坐空跌倒,事後她向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報案,新北地檢署「如她所願」起訴普通傷害罪。蕭姓女同事承認推開滑輪椅但沒有傷害的意圖,強調她不是故意的;新北地院勘驗監視畫面,蕭姓女同事左手拿一本書,要從洪姓女館員座位後方通過時,剛好她起身,蕭姓女同事以右手順勢將滑輪椅往前推開,並非無緣無故去動別人椅子,而且在意外發生後,蕭姓女同事立刻上前扶著洪姓女館員關心傷勢,法官認定,如果被告故意製造坐空的風險,她對被害人不會是這種反應。一審法官衡量被告雖認罪但沒有賠錢,以過失傷害量處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千元;檢察官上訴的主張之一,就是被告未賠償也沒取得被害人諒解,另一個理由仍是主攻被告明知推開滑輪椅沒歸位可能讓人受傷,她卻存著看好戲的心態。蕭姓女同事刑事一審判決後,在民事賠償案一審期間達成45萬和解並給付完畢,所以她向高院請求給予緩刑。二審合議庭也看了監視畫面,認為被告推開被害人的椅子只是為了清出通道,不一定會想到被害人馬上就坐下,可能以為被害人還會多站一點時間,或者坐下時先往後看,不論是哪種心態,頂多觸犯過失傷害罪,原審的罪名與刑度都合理。高院判決書特別解釋宣告緩刑的考量:緩刑制度可避免因刑期太短而無法使被告改過向善,設立目是「特別預防」,若是將被害人的同意提升為法定絕對要件,等同將國家刑罰權的裁量交由私人決定,不僅違背罪刑法定與責任原則,也可能導致經濟弱勢的被告因無力賠償而喪失受緩刑宣告的機會,衍生階級不公。合議庭指出,如果法院「預測」被告不會再犯,本來就可以宣告緩刑,不應以被告是否已達成和解或被害人同意緩刑作為唯一的決定因素。二審法官對於本案45萬元和解金的解讀,這是一位月薪3萬多元圖書館員超過一年的年收入,代表已有盡力修補損害;告訴人在民事案件同意和解也收下賠償金,卻在刑事案件堅決反對讓被告緩刑,法官說雖然不去猜測這是什麼心態,但可研判為告訴人的情緒尚未平復,或者希望被告得到報應,但不給緩刑除了滿足告訴人一時的懲罰慾望之外,對於社會防衛或被告更生並無實質幫助,甚至可能因執行刑罰而影響被告的工作與家庭,因此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本案已判決確定,不得上訴。
獨/噁男狂約女同事!請吃饗AJoy仍遭拒 下班攔路被護花使者打臉
台北市一名室內設計師為了追女同事,好幾次工作做完不走,刻意等女同事下班,另外多次傳訊息邀約去台南吃牛肉湯、一邊看101煙火一邊吃聖誕餐,甚至願意請吃「全台最貴buffet」饗A JOY但都遭拒,這位設計師不放棄卻被「鐵拳教育」,有次見到女同事請另一位男同事陪同走到捷運站,他仍緊跟在後並上前嗆聲,還伸手抓著女方肩膀,結果被護花使者「真打臉」右臉瘀傷,他提出傷害罪告訴,護花使者遭判罰1萬元,但設計師自己也因為死纏爛打而觸法,台北地院以跟蹤騷擾罪判處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5萬元。「饗A JOY」是饗賓集團13個餐飲品牌之一,定位為奢華自助餐,位在台北101大樓86樓,不只是全台最高的景觀Buffet餐廳,價格也最高,午餐3280元、晚餐3880元,須加收1成服務費,若是兩人用餐一人買單,一頓飯就花掉8536元。本案三人均任職於中山區某間室內設計公司,2025年2月12日晚間7點多,李姓女子下班時找許姓男同事一起走,追女主角不成的設計師也姓李,跟出去之後,見到李姓女子下雨沒傘想幫她撐傘,李姓女子立刻躲到許姓男同事身旁,隨後進超商買傘。李姓設計師質問許姓男同事「你這樣做有什麼意思?她都有男友了」,許姓男同事回嗆「不一定」。李姓設計師對於心中的女神剛剛躲他時把頭靠在許姓男同事肩膀仍耿耿於懷,認為「男女授受不親」,拍了女方肩膀並抓住衣領,說出「妳要記住妳剛剛做的事情」、「妳最好記得今天做過的事」,這時許姓男同事看不下去了,朝李姓設計師揮拳打中右臉。李姓設計師驗傷提告,許姓男同事認罪,北院去年8月以傷害罪判處罰金1萬元,原本續戰二審,案件在今年1月撤回上訴。李姓女子也提告,檢警追查發現「鐵拳教育」事件只是冰山一角,原來李姓設計師從2024年11月到跨年夜多次傳訊息騷擾女方,內容包括:「昨天中午吃飯,有聽妳說,想去臺南吃牛肉湯,還是妳找時間,我們一起去臺南吃牛肉湯?」、「這麼忙……只忙著回妳……男朋友的line」、「我的都……不讀不回」、「請妳吃饗 A JOY,妳會想去?」、「工作上的事……有什麼好聊私line的……不想跟我聊……就算了」。李姓設計師不認罪,認為這些訊息純屬同事之間的禮貌邀約,他也沒有刻意等女方一起下班。法官依據李姓女子回話內容:「謝謝你的邀請,但我不想,您可以和親人或其他朋友一起去」、「哈哈哈 公司一起團建去吃感覺會很棒」、「抱歉,我沒有習慣回同事的私人訊息,如果是工作上的事情我很樂意和你討論,但私事還是保持距離比較好」,甚至傳送《跟蹤騷擾防制法》第3條擷圖,告知李姓設計師的行為構成騷擾,應保持邊界感、不要再對她私生活好奇,因此判定女方已明確拒絕男方追求,亦不願有任何私交。負責「鐵拳教育」的許姓男同事證稱,李姓設計師曾問過李姓女子會不會寂寞、會等女方下班跟到公車站,女方為此還請同事幫忙注意李姓設計師的行為舉止。判決書指出,被告很清楚告訴人拒絕追求,仍違反對方意願多次傳訊息邀約單獨外出、吃飯或共度特殊節日,顯然已逾越一般同事關係的相處分際,屬於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追求行為;另外被告為了追求告訴人而等候下班,又警告「最好記得今天做過的事」,害告訴人心生畏懼並影響日常生活,自屬跟蹤騷擾行為。法官審酌李姓設計師犯罪手段、所造成的危害、不認罪的態度、未達成和解,以及他並無前科,判處拘役50日。本案可上訴二審。
北市信義分局驚傳偵查佐性騷女警 提報性平竟反調爽缺
北市信義分局驚傳性騷爭議,一名孫姓偵查佐被同隊女同事指控其去年跨年底時,於分局熊抱女同事,事後竟只被記過調職,甚至被調至「爽缺」不用拔牌,讓被害女同事相當不滿,事後提告還得承擔高額律師費,直言「不想再相信這個世界」、「好討厭你們所有人」。據了解,被爆性騷的未婚孫姓偵查佐為偵查隊鑑識小隊成員,其去年底跨年時於分局內直接對同事熊抱環繞,讓女同事當場嚇傻,事發第一時間也立即向主管反應並提出申訴,但信義分局的調查進度卻疑似延宕多時,三個月至今仍未有下文,讓她不滿表示,「從事情發生馬上就跟主管說,報上去之後卻是一拖再拖」。然而讓女同事更崩潰的是,性平會最終處置結果僅對孫姓偵查佐記一小過並調整職務,未被拔除刑事警察相關資格,調往內勤單位,被安排至拘留室等勤務,工作量更輕,讓她怒批直言「還以為做錯事情的人是我」,後續還得負擔高額律師費,每天更得提心吊膽怕在公司遇到加害人,直言,「已經不想再相信這個世界」、「我討厭你們所有人」。
北市出現撞人族「至少3人受害」!她上前質問還遭踹 男辯稱:不滿邊走邊滑手機
日前才有台灣女童在日本澀谷遭「撞人族」惡意衝撞,近期台北街頭也出現類似事件。39歲孫姓女子控訴,25日上午在忠孝敦化站3號出口附近、仁愛路四段,遇到一名男子刻意撞擊她的同事,由於她前幾天也遭到同一人衝撞,因此氣得上前理論,不料還遭對方踹一腳。對此,撞人的25歲徐姓男子聲稱,是因為不滿行人邊走路邊低頭滑手機,才刻意不閃人,並非惡意攻擊。孫小姐在Threads發文示警,忠孝敦化站3號出口、仁愛路151巷附近,每天早上接近9時左右,會出現一名背著後背包的男子,對方會蓄意用力衝撞路人,力道大到讓人直接倒地或手機飛出,至少有3人受害。孫小姐說,前幾天被撞的人看見又有女子遭惡意撞擊後衝上去理論,還被該男子用腳踹,因此呼籲民眾經過該路段一定要提高警覺,特別是落單的女性或學生。畫面曝光後,許多網友紛紛在底下留言,「這種看到兇的就不敢撞了」、「這種的只撞女生學生小孩,比他壯又高就不敢撞了」、「我也被撞過,超大力,把人撞飛那種,當下我旁邊的女生還幫我大聲罵他」、「我有在這路口的內衣店外看過他撞人(路人在罵),他就是裝死一直不敢面對,跟人對峙一直走,原來是慣犯」、「被故意撞到可以噴辣椒水防衛嗎?」、「這個為啥還沒被抓可以一直撞?」、「希望警察已介入」。對此,警方表示,25日上午9時許,一名孫姓女子報案稱,女同事遭一名男子刻意撞擊,雙方在大街上爆發衝突,孫姓女子想起幾天前自己也曾遭該男子撞擊,趕緊拿手機錄影上前理論,過程中還遭對方踹了一腳。警方指出,確認撞人的是25歲徐姓男子,近期多次在仁愛路四段出沒,疑似至少有3人因此受害,還有人差點跌倒或物品掉落。徐男則辯稱,他不滿有行人走路時一邊使用手機,才會不主動閃避而發生碰撞,否認是惡意攻擊。經員警到場協助處理並說明相關法律責任後,孫姓女子表示正在考慮是否要對徐男提出告訴。
內湖高工已婚男教師「翹班外遇」女同事 教育局:每月將不定期查勤
台北市內湖高工爆出一起不倫戀醜聞。一名60多歲汪姓男教師與小10多歲的林姓女教師發生婚外情,雖已遭妻子提告並被法院判決賠償12萬元,卻依然繼續往來,甚至疑似蹺班約會,讓同事相當困擾。對此,教育局今(19日)表示,已督導學校加強教師差勤規定宣導,每月依規定落實2次不定期查勤。根據《鏡週刊》報導,汪妻4年前整理衣物時,在汪男的口袋發現溫泉飯店發票,進一步委託徵信調查後得知,汪男曾在上班時間與林女外出在餐廳約會,之後還前往旅館開房間,讓汪妻氣得提告。士林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林女明知汪男已婚仍交往,已侵害配偶權,最終判決林女須賠償原配12萬元。不過《鏡週刊》指出,2人在判決後並未收斂,仍繼續往來,甚至被同事目擊在辦公室有較親密的行為。另有同事爆料,今年初2人曾一同參加研習會,簽到完隨即不見蹤影,疑似蹺班約會,有人向市府1999專線檢舉,但校方調查監視器後表示,並未發現2人離開或缺席校內活動。《鏡週刊》透露,這並非汪姓男教師首次與女同事互動密切,他常以分享理財投資知識,或展示生活照炫富等方式接近女同事,直到汪妻提告後,汪男的相關傳聞才被曝光。對此,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接獲檢舉後已要求學校依法展開調查,但並未發現2人離開或缺席活動,目前教育局已督導學校加強教師差勤規定宣導,每月依規定落實2次不定期查勤,以維持校園紀律。
台北101專櫃又出事!當眾調侃「女伴和上次不同」 賈董出手了
台北101商場2025年底爆發櫃員歧視移工爭議,近日又出現網友抱怨,帶女伴逛街卻被櫃員調侃「和上次帶來的女生不一樣」,還擠眉弄眼,讓他備感挑釁。貼文曝光後,台北101董事長賈永婕現身留言區致歉,直指該櫃員言行失禮,公司將與品牌方了解狀況,要求慎重處理。一名網友19日下午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控訴,當天帶著女伴到台北101一樓的Dior專櫃,一名男櫃員服務時,卻突然對他說「先生,您上次帶過來的女生,跟這次不一樣耶?」讓他相當傻眼,當下臉都黑了,明明自己是第一次到這間櫃位消費。更讓原PO不滿的是,男櫃員講完後還和旁邊的女同事互看挑眉,他直呼:「亂認客戶+公然挑釁,這就是貴公司的接待訓練?」他無奈表示,要不是因為女伴聽不懂中文,自己應該已經在寫遺囑了,「這個態度真的沒辦法忍受,不要告訴我身為櫃員,不知道在精品專櫃講出這種話會發生什麼事情。」原PO後續也補充道,男櫃員之後看到他臉臭到不行,加上沒有掏錢的打算就直接走掉,「(我們)後來看另外一隻曠野之心,問另一個女櫃員,她也是給我搖頭沒有服務意圖,所以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有先來後到業績的問題」,後來結帳也發生一連串服務態度不佳問題,令他很不滿。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搖頭直呼「人家過年在迎財神,櫃員偏偏卻要向財神發出開戰邀請」、「男櫃員可能以為他很正義在抓小三」、「我以為這種事只會發生在普通櫃位」、「完全沒有職業道德」、「我以為不批評、不挑撥、只稱讚,是身為一個櫃檯人員的專業」。針對原PO的遭遇,常常海巡社群的賈永婕也現身留言,表示她同理原PO錯愕的心情,「我們正在跟Dior beauty一起了解狀況,也會請品牌慎重處理」,並向對方致歉,若櫃上的同事真的有這樣的行為,很失禮也不專業。最後,賈永婕話鋒一轉,提到「如果是我老公帶別的妹子,董事長授權,請直接拍照存證,謝謝!」(圖/翻攝自Threads)
酒店業掀「瘦瘦針」風潮!3成小姐冒副作用求速瘦
台灣醫美市場近期掀起1波「瘦瘦針」熱潮,主打快速減重效果,吸引大批追求身材管理的女性投入,其中以需長時間維持外型的族群最為顯著。南部1名酒店業幹部直言,即便明知施打或服用後可能出現強烈副作用,包括喝酒容易嘔吐、長期甚至掉髮,仍有至少3成酒店小姐持續施打瘦瘦針或服用相關瘦身藥物,可見這股風潮已深入特定行業。對此,台南市衛生局提醒,瘦瘦針屬於處方用藥,必須經醫師評估並開立處方後使用,民眾切勿自行購買或忽視潛在風險。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所謂瘦瘦針,原本用於治療糖尿病患者,近年被延伸應用至體重控制領域,並迅速在醫美市場擴散。市面上品牌眾多、價格差距不小,甚至出現以口服方式取代注射的瘦瘦藥。由於取得管道相對容易,網路上也能見到價格低廉的販售訊息,但這些藥品來源不明,品質與安全性難以保障,卻仍吸引不少人鋌而走險購買。除了肥胖族群外,許多需要在短時間內維持纖細體態的女性也成為主要使用者,尤其在8大行業內更形成1股風潮。有酒店小姐透露,工作型態需徹夜陪酒應酬,作息顛倒且飲食不規律,身材容易走樣,而能快速抑制食慾、降低體重的藥物,正好符合職業需求。南部1名酒店業幹部坦承,店內超過一半女性幹部都有施打經驗,近百名酒店小姐中約3成長期使用體重控制藥物,有人選擇打針,也有人改採口服方式。1名A酒店小姐表示,施打後食慾被大幅抑制,原本能吃完的便當如今不到1/3就飽,連酒都難以入口,1罐都喝不完,多喝1口甚至會立刻嘔吐。她指出,第1個月體重就減少5、6公斤,效果相當明顯。不過為了不影響陪酒工作,有些女同事會選擇在休長假期間施打,待體重下降後再回到職場,或改服效果較弱的瘦瘦藥,以免在工作時頻繁嘔吐。另1名長期施打的酒店女幹部體重已減少約10公斤,但也持續承受副作用折磨,包括反覆嘔吐與掉髮問題。她坦言,為了維持工作表現只能繼續施打,只是將原本1週1針的頻率延長為2週1針,以減緩身體負擔。她也無奈表示,一旦停打食慾就會迅速恢復,「吃了還是會變胖」,彷彿陷入難以抽身的循環。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統計,近3年台施打瘦瘦針後通報的疑似藥物不良反應案件共21件,症狀包含腸胃不適、低血糖、噁心、嘔吐及注射部位不適等。食藥署指出,目前尚未觀察到整體安全性出現異常或新增風險趨勢,但仍提醒民眾使用前應充分了解可能的副作用,並在專業醫療監督下進行。衛生局強調,瘦瘦針屬處方用藥,必須經醫師醫療評估後開立處方,再由藥師調劑給藥,多數產品仍限成人使用,並須符合身體質量指數(BMI)等適應條件。民眾切勿透過來路不明的網路或私人管道購買,以免取得偽劣藥品,或在不符適應症的情況下使用,對健康造成不可逆的傷害。
同事雙外遇還躲密室? 她抓包後反被勸「別多管閒事」
職場不僅是工作的場域,有時也成了人際關係的風暴中心。近日一名女網友在論壇發文,透露自己疑似目擊兩位已婚同事發展婚外情,不僅時常藉由上班時間出外同行,甚至在公司內部出現過長時間共處密室的情形,引起不少網友熱議,多數人認為在不影響工作下「旁觀就好」。該名網友在Dcard以「發現公司同事互相外遇」為題發文指出,公司內有一對已婚男女同事互動頻繁,三不五時會在工作日一同外出,甚至在車上親密互動的場面都曾被同事目睹。此外,兩人有時會一起躲進公司內一間可上鎖、無窗的小房間,長時間未出,雖無直接證據,但該名網友直言「不難想像裡面在做什麼」。她也補充觀察到,女方在社群軟體上設定的頭貼,是與孩子合照的溫馨畫面,但在辦公室內卻整天與男方形影不離;甚至在一次公司跨縣市旅遊活動中,兩人也未與其他同事同行,而是單獨開車前往。原PO表示難以理解兩人一邊維持愛家的形象,私下卻有明顯親密舉動,因而產生糾結:「遇到這樣的情況,應該沉默?還是該讓他們另一半知道?」貼文一出,立即引發大量回應。不少網友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留言包括:「這種事看看就好,何必捲入?」「只要不影響你工作,旁觀最安全」「我曾經好心提醒別人,結果反被排擠,最後自己走人」。也有網友提醒,職場本就充滿複雜人際關係,對他人私事的評論或干預,很可能轉化為職場壓力甚至人際報復,呼籲:「除非影響你的權益,否則沉默是保護自己的方式」。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竹地院被搜索2/色字頭上一把刀! 新竹公辯為愛搞一床被子的貪瀆
新竹地方法院的公設辯護人林建和疑為了要討女性密友歡心,竟將宿舍中隸屬於法院的雙人床組送給居住在中部的女性密友。2023年,林男被人踢爆有桃色風波,心虛的他疑為遮掩犯行,連忙要求女性密友透過搬家公司將床組運回宿舍,並竄改家具設備檢核單企圖脫罪。不過此事仍在民眾告發以後東窗事發,林男目前也於今年10月30日被新竹地檢署依照刑法335條普侵占罪嫌提起公訴。知情人士表示,林男2012年間將雙人床組送出後,向法院的管理人員謊稱未借用床組後,便在家具設備檢核單上留白躲避犯行,以此方式侵占了雙人床組長達10餘年。但林男眼看2023年曾被爆料劈腿女同事,且因此深陷輿論風波後,逐漸萌生出作賊心虛的念頭,自那時起,林男也開始在構思該如何躲避追查。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圖/AI生成)2024年12月2日林男要求收到市值1萬5000元雙人床組的女性密友,花費3000元請搬家公司將床組送回宿舍,再由林男暗中於家具設備檢核單上加註「+雙人床組1組+床墊1組+化妝台1組」疑似企圖以此手法來遮掩曾經為討好女性密友所犯下的罪刑。然而,知情人士爆料,林建和平時因拈花惹草與不少人結怨,最終遭民眾向新竹地檢署告發侵占床組涉嫌貪瀆,新竹地檢署旋即偵辦此案。偵辦期間,檢調傳喚了新竹地院以及搬家公司等證人到案約談後,確認林男罪嫌重大,向新竹地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今年9月間由檢察官親率新竹縣調查站搜索新竹地院宿舍,並當場查獲該床組。新竹地檢署獲報林建和貪瀆床具後,旋即偵辦此案,並由檢察官親率調查站幹員搜索新竹地院宿舍,最後提起公訴。(圖/報系資料照)林男到案後對犯行坦承不諱,知情人士說,林男自知罪證確鑿,熟捻法律條文的他,為求減刑只好供出犯罪細節,新竹地檢署最終於10月30日偵結此案,依照刑法335條普通侵占罪嫌提起公訴,全案正由新竹地院審理中。至於先前被檢方所查獲以及扣押的雙人床組則在被貼妥封條以後,交還給新竹地院保管。林男極盡心力想要用最划算的手法討女友歡心,但身為公設辯護人的他,千算萬算不僅沒有討到女性密友開心,甚至恐因此面臨判刑,真是「周郎妙計安天下,賠了夫人又折兵」。對此,新竹地院回應表示,公設辯護人林建和所涉侵占案情已起訴並由法院分案,尊重合議庭的審理。另外,法院也已對林建和啟動行政懲處程序,目前還未結束。
不滿同事欠錢不還!竟找天道盟暴力討債 北檢起訴5人
台北市萬華區9月30日發生暴力討債事件,潘晨曦因不滿64歲的張姓女同事欠債不還,竟找來擁有天道盟背景的陶海龍以及另外3名友人向張女追討債務,最後因不滿張女無法還債竟當場打張女2巴掌,更導致張女倒地昏迷不醒、送醫搶救。台北地檢署今(12月16日)偵結此案,依照傷害罪嫌起訴潘晨曦、陶海龍等5人。回顧整起事件,潘晨曦與張女為同事,因為欠款未還導致潘不滿,事後找來具有天道盟背景的陶海龍以及簡杰森討債,並於7月30日簽立債權轉讓書,若追討債務成功所得款項將比照6比4分成。陶海龍和簡杰森介入以後,張女仍未償還債務,潘晨曦後續則於9月30日將張女上班的消息通知給陶海龍,後續陶海龍與簡杰森找來柯献智、吳忠嶽一同搭計程車至張女工作場所堵她,並由簡杰森徒手毆打張女2巴掌以後導致其昏迷不醒,受有急性腦出血之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