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
」 女大生 下藥 淡水 藥師 藥局
全網驚呼根本女大生!50歲日本作家川上未映子慶生曬照引爆網友討論
滑到這張自拍照,任誰都很難相信眼前的女性已經悄悄迎來 50 歲!日本知名小說家川上未映子日前在社群分享近照感謝讀者,清透水潤的膚況配上一抹甜笑,瞬間在網路上掀起瘋狂討論,大批網友直呼「這狀態說是 20 幾歲我都信」!川上未映子的人生經歷本就充滿傳奇,早年曾以歌手身分發片、演過電影並拿下電影旬報新人獎,轉戰純文學後更是一舉摘下芥川賞與多項國際大獎。她的作品對女性心理與生理有著極其細膩透徹的剖析,但走進日常,她卻始終保持著對世界敏銳的好奇心。這種通透的靈魂反映在容貌上,便是毫無中年疲憊感、清澈純淨的眼神,成為她最強大的抗老底氣。(圖/取自 kawakami_mieko IG)川上未映子標誌性的及肩短髮是她減齡的重頭戲。不同於容易顯沉悶的厚重直髮,她偏好在髮尾燙出帶點隨性弧度的微內扣,長度剛好收在下巴線條處,俐落地在視覺上拉提臉頰肌肉,形成自然的「頭包臉」效果。加上帶點間隙、微微透出額頭的輕薄氧氣瀏海,不僅完美修飾了上庭比例,更隨著走動散發輕盈飄逸的空氣感,少女氛圍感直接拉滿。(圖/取自 kawakami_mieko IG)熟齡化妝最怕「用力過猛」,川上未映子深諳減法美學的奧妙。近看她的妝容幾乎看不到粉底厚重卡粉的痕跡,而是像剛敷完面膜般、帶有自然光澤的水光肌;眼妝部分捨棄了銳利浮誇的黑眼線,改以根根分明的自然睫毛襯托雙眼的清澈。最加分的莫過於她愛用的果凍感「蜜桃裸粉唇」,水潤飽滿的質地讓雙唇呈現嘟嘟的柔嫩感,氣色自然紅潤又毫無妝感負擔。(圖/取自 kawakami_mieko IG)川上未映子讓人稱羨的狀態,關鍵從不在於「刻意裝嫩」,而是她找到了最適合自己的美麗節奏。用鬆弛有度的短髮柔化歲月線條,用輕盈透亮的淡妝放大真實膚質,再用自在多變的穿搭豐富生活日常。年齡對她來說從來不是一道關卡,只要內心豐盈且懂得展現自我優勢,每個階段都能活出無可取代的光芒與自信。(圖/取自 kawakami_mieko IG)
南漂念大學7天就後悔!女大生「穿短裙被教授嫌不得體」 崩潰喊:現在想轉學
台北一名女網友為了念大學離家到外縣市生活,沒想到開學才短短一週,就因生活步調、穿著文化及交通等差異感到難以適應,甚至萌生休學、轉學念頭。她坦言,原本對大學生活充滿期待,以為能認識許多有趣的朋友、體驗不同事物,如今卻後悔當初選擇離開台北。一名女網友日前在Dcard發文表示,自己今年剛升大一,從台北到外縣市念書,事前對大學生活抱有很大的憧憬,沒想到才離家一個禮拜,就已經痛苦到想休學,「身邊的人跟自己完全不在一個頻率」,生活環境也和過去習慣有很大落差。原PO表示她平時上課會化妝、打扮,偶爾穿吊帶背心,但系上女生大多穿著較為樸實保守,基本上都是T恤搭配長褲,因此自己稍微打扮就顯得格外突出,甚至會感受到旁人投來異樣眼光,讓她覺得自己彷彿成了喜歡「花枝招展、惹人注意」的人。她無奈表示過去在台北看到的女大學生,不少人也會穿著自己喜歡的服裝上課,因此從未覺得這樣的打扮有什麼特別,更讓她難以理解的是,連系上老師都曾表示學生不能穿短裙上課,認為這樣「不得體」。除了穿著文化,當地的生活步調也讓原PO相當不適應。她透露過去住在台北時,和朋友玩到晚上11、12點還覺得時間很早,但如今同學晚上大多早早返回宿舍寢室休息,附近晚上也沒有太多休閒娛樂,讓她直呼「真的覺得自己變成老人」。交通問題同樣讓她相當崩潰,當地不如台北方便,原PO指出「沒騎車等於沒腳」,公車一等就可能要20、30分鐘,日常移動相當不方便。種種生活差異累積下來讓她難以適應,坦言現在非常想轉學,也後悔當初選擇離開熟悉的台北。不過原PO也特別強調,分享自身經歷並非想「戰南北」,原先也不知道網路上經常討論南北生活差異,只是單純抒發從台北搬到生活步調不同的縣市念書後,遇到的適應問題與痛苦,希望外界不要將焦點放在地域比較上。貼文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留言,也好奇原PO是哪裡的哪一間學校,「大學其實也是各地的學生去讀,應該比較少南北地區的問題」、「應該跟南部沒有關係,單純校風保守」、「我也很討厭大家那種覺得女生穿比較少就是為了吸引注意的八股思想」、「我也是台北人到南部讀書,完全懂妳,不適應就轉學考考回台北吧」、「好奇哪個縣市的大學」。
台中梧棲無號誌路口轎機車相撞!21歲女大生重摔OHCA送醫搶救
台中市梧棲區永興路一段產業道路與永興路一段402巷交叉路口,12日下午1時28分許發生一起轎機車碰撞事故,21歲陳姓女大生傷重命危,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治療。76歲王姓男子駕車沿永興路一段由西往東行駛,陳女則騎機車從402巷由南往北前進,2車行經無號誌路口時發生碰撞,陳女遭撞後倒地重摔。救護人員到場時,陳女已失去呼吸心跳(OHCA),緊急送醫後檢查發現有氣胸、血胸及多處傷勢,經醫療團隊搶救後恢復生命跡象,目前仍住院治療,尚未脫離險境。王男則有手部及胸部擦挫傷,送醫觀察後無大礙。警方事後對王男實施酒測及相關檢測,初步排除酒駕及毒駕情形;陳女因傷勢嚴重,當時無法接受檢測。雙方行經路口時的行車狀況及肇事責任,仍待警方持續調查釐清。警方也提醒,駕駛人行經無號誌路口時應減速慢行,依規定停讓並注意左右來車,以確保行車安全。
淡水男藥師下藥辯「只是開玩笑」卻驗出FM2! 蘇一峰揭特徵:當大家白癡嗎?
新北市淡水區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對工讀女大生下藥,事後聲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效,還強調「只是開玩笑」,後續經藥物經檢驗,確認是俗稱「強暴藥丸」的FM2。對此,台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蘇一峰直言,FM2外觀特徵相當明顯,藥師不可能不認得,「藥師說只是開玩笑卻用FM2,你當大家白癡嗎?」蘇一峰在臉書帳號發文表示,此案的女大生在喝了水壺裡的水過後,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經檢驗後發現,確認為俗稱「強姦藥丸」的FM2,而FM2是藥效最強的BZD類藥物,只要4分之1顆就能睡倒成年男性,長效持續昏睡1天,還會抑制海馬迴神經形成記憶,「中間被幹了什麼事,自己完全不記得!」蘇一峰說明,FM2外觀特徵明顯,「白色小圓藥,中間有十字刻痕,還有刻字2」,專業的藥師不可能不認得,這讓他不禁質疑「藥師說只是開玩笑卻用強暴藥丸FM2,你當大家白癡嗎?」
驚險6分鐘!藥師下藥後最新畫面曝 「女大生一度被叫回找東西」
新北市淡水區一間藥局負責人、藥師陳慶鴻涉嫌將FM2投入女大生水壺,案件持續受到關注,警方後續聯繫前員工了解情況,又陸續接獲性騷擾甚至性侵相關指控,目前傳出受害者已增加至7人。如今案發當晚最新監視器畫面曝光,可見女大生離開藥局時步伐搖晃,陳男還曾走到店門口查看她的動向。事件發生在上月26日晚間9時許,當時女大生因為自己的水壺無法轉開,因此請陳男協助。陳男涉嫌利用這個機會在水壺內投藥,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察覺味道有異常苦味,又淺喝兩口確認後便不敢繼續飲用。女大生隨後逐漸出現意識模糊的情況,反應也明顯變慢。陳男見狀曾兩度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相關情節也成為檢方聲請羈押的關鍵之一。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路旁監視器畫面則進一步記錄女大生離開藥局後的情況。畫面中,她步伐搖晃地走向公車站準備搭車,陳男則走到藥局門口探頭查看。當時女大生尚未搭上公車,陳男隨後將店內燈光關閉,並把鐵門拉下一半。不久後,陳男打電話給女大生,聲稱有處方箋不見了,要求她再次返回藥局協助尋找。女大生因此折返店內,約6分鐘後才再次走出藥局,之後順利搭上公車返回宿舍。女大生回到宿舍後隨即出現斷片情形,先前過程幾乎靠著意志力支撐。隨著警方擴大調查,案件也出現更多相關指控。警方依照通訊錄聯繫曾在藥局工作的前員工了解情況,過程中陸續有人表示,過去曾遭陳男性騷擾,甚至有人提出涉及性侵的說法,使目前傳出的受害人數增加至7人。其中有4人表示願意提出告訴,另外3人則暫時保留。相關人員提到,由於不知道該如何舉證,加上藥局櫃台空間狹窄,部分身體接觸究竟是否出於刻意,目前難以確認,因此尚未決定提告。警方表示,對於目前暫時保留的相關人員,未來若回想起關鍵事證或有其他證據,仍可隨時報案。
女大生藥局打工遭下藥引關注 104:慎防5職場風險、4步驟自保
近日藥局負責人涉嫌在女大生工讀期間於飲品中下藥,引發社會對學生打工安全的關注。104人力銀行法務經理楊宗展提醒,學生與年輕求職者進入職場時,除了薪資、工時與工作內容,也須將工作環境、人身安全與申訴管道納入評估,尤其單獨值班、深夜打烊、工作場所較為封閉等情境,須加倍提高警覺。對學生與社會新鮮人而言,打工除了累積工作經驗,也是接觸職場的第一步,但由於社會經驗與職場歷練相對有限,面對主管、雇主或資深同事時,有時較難判斷哪些行為已超出合理的工作互動,可能因擔心影響排班、時薪或續聘,而選擇忍耐。楊宗展提醒,打工過程中若出現以下5種風險情況,都須提高警覺:一、言語越界:頻繁評論外貌、身材,或以性暗示、性別歧視內容開玩笑。二、不當肢體接觸:以工作指導為由,出現不必要的靠近或碰觸。三、權力施壓:利用主管或雇主身分,要求私下約會、聚餐,或以排班、薪資、續聘等作為交換。四、通訊越界:透過LINE、社群或其他通訊軟體傳送令人不適的訊息、圖片或影片。五、人身安全風險:要求員工在缺乏必要安全措施的環境中獨處。楊宗展指出,除了性騷擾之外,若工作環境涉及單獨值班、深夜下班、偏僻場所或缺乏監視設備等情境,也可能增加人身安全風險。因此,求職者在應徵前除了看薪資與工作內容,也可以進一步了解工作地點、值班方式、是否需要單獨工作,以及遇到問題時可以向誰求助。楊宗展建議,學生與求職者可以從以下5個面向,快速檢視工作環境是否存在潛在風險:一、人:留意雇主、主管與同事的互動方式,若對方經常出現令人不舒服的言語或行為,應提高警覺。二、事:了解工作內容是否需要頻繁與特定對象單獨接觸,提前確認安全措施。三、時:若需要清晨、深夜或非一般時段工作,事先確認下班交通與返家方式。四、地:了解工作場所是否偏僻、封閉,是否有監視設備及其他安全措施。五、物:工作場所出現令人感到不適或不安全的物品、影像或訊息,例如不明藥物、不雅圖片等。楊宗展提醒,若在工作過程中感受到不舒服或不安全,也不要因為「只是打工」就忽略自己的感受。若在職場遭遇疑似性騷擾,第一時間應以自身安全為優先,不必因為對方是主管、雇主或資深同事,就認為「忍一下就好」。可依序採取以下4種自保行動:一、相信感覺:只要感到不舒服,就不需要懷疑自己的判斷,應立即提高警覺。二、記錄遭遇:盡快將事發時間、地點、經過詳細記下,避免遺忘細節。三、蒐證證據:保留對話紀錄、簡訊、監視器畫面等相關證據。四、提出申訴:勇敢向雇主或主管機關申訴,尋求協助與後續處理。
淡水藥師下藥女大生案 受害者增至7人、5人已報案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陳姓藥師涉嫌在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管制藥物,日前陳男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進一步從藥局內取得員工資料,逐一聯絡曾在店內工作的女性員工,目前已掌握7名受害人,其中5人已向警方報案,案件仍持續擴大追查中。據了解,陳男涉嫌於今年8月底,在一名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管制藥物,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昏睡及意識不清等狀況,陳男事後還多次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返家後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男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於是檢警在陳男遭拘提並聲押獲准後,從藥局店內電腦取得過去的員工通訊錄,逐一聯絡曾在藥局工作的女性員工。檢警清查發現,陳男過去2年多經營藥局期間,曾聘僱10多名女大學生及女性工讀生,目前已有7人表示曾遭陳男不當對待,其中5人已正式向警方報案。據悉,目前提出告訴的案件中,情節最重者曾遭到陳男「指姦」性侵,其餘人則指稱曾遭襲臀、摟腰等不當肢體接觸。另外,尚有3名女子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提告,由於藥局櫃檯空間狹小,平時員工進出、錯身時容易發生肢體碰觸,幾人雖曾感覺可能遭到刻意觸摸,但無法確定是否屬於不當行為,因此暫時沒有提出告訴。警方表示,已逐一告知相關女性員工自身權益,對於目前尚未報案的人,若事後回想起時曾因特定接觸、行為感到不適,都可以隨時前往警局提出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並持續偵辦。此外,新北市衛生局4日前往涉案藥局稽查,發現陳男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且有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時,未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簽名領用,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已依法裁處共4萬元。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陳男已遭羈押禁見,涉案藥局也暫時停業,若未來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面臨廢止藥師證書的處分。
淡水下藥案勾起16歲驚險回憶 李蒨蓉自曝:我差一點被迷姦
新北市淡水區近日發生下藥案件,一名藥局老闆涉嫌在女大生水壺中摻入不明藥物,水壺送驗後檢出苯二氮平類(BZD)成分,消息曝光引起關注。女星李蒨蓉昨(7)日也在社群平台發文,表示事件讓她想起自己16歲時的一段驚險經歷,自曝當年曾疑似遭人在飲料中下藥,喝下一口啤酒後不久便失去記憶。李蒨蓉表示,看到藥局老闆涉嫌對女員工下藥、意圖性侵的相關新聞後,心中感到不舒服,原本認為案件應交由警方調查及司法判斷,因此沒有打算多談,但隨著事件持續延燒,並傳出可能還有其他受害者,讓她想起多年前的往事。李蒨蓉回憶,當時自己只有16歲,因為愛玩、交友不慎,認識一名「小混混」。某天對方約她到住家附近一間泡沫紅茶店碰面,地點離家很近,看起來也只是普通店家,因此她當下並未感覺有異狀。坐下後,男子遞給她一瓶瓶口塞著檸檬的Corona啤酒。李蒨蓉表示,自己才喝了一口,現場另一名初次見面的男子便不斷詢問她「是不是喝醉了」、「有沒有頭暈」、「會不會想吐」,甚至堅持她必須立刻回家。她透露,這名「正義哥」隨後幾乎半推半拉將她帶上摩托車,準備送她回家,原本約她出門的男子則站在一旁怒視。當時年僅16歲的她還以為兩人是在「爭風吃醋」,直到坐上摩托車後,她的記憶便完全中斷。隔天醒來時,李蒨蓉發現自己躺在家中床上,衣服保持完整,背包仍背在身上,甚至連鞋子都沒有脫。她因此認為自己當時遭到下藥,並表示原本約她出門的男子早有計畫,而「正義哥」因為看不下去,決定將她送回家。她也感嘆,如果當天沒有遇到對方,至今仍不敢想像可能發生的後果。事隔數十年,李蒨蓉表示,自己一直認為當時相當幸運,尤其成為母親後,更能理解父母提醒孩子「在外面要小心」背後的擔憂。此次事件也讓她再次提醒女性,不要飲用來路不明的飲料,飲品只要曾離開自己的視線,就不要再繼續飲用;與剛認識或不熟悉的人外出,也應避免單獨赴約。她也提醒,若同行友人突然出現異常嗜睡、暈眩或意識不清等狀況,不應讓不熟悉的人將對方帶走。李蒨蓉同時提到,自己先前曾看到市面上有能貼在指甲上的「檢測貼紙」,據稱接觸飲料後,若偵測到特定可疑成分便會變色,並稱這類產品目前在韓國受到年輕女性使用。不過,李蒨蓉表示,自己最初看到相關產品時認為是一項很好的發明,但仔細思考後卻產生另一種感受,並反問:「為什麼一個女孩子,只是想安心喝一杯飲料,都要如此困難?」她最後強調,真正應該受到質問的並非喝下飲料的人,而是將可能造成傷害的物質放進杯子裡的人,並期盼每個女孩都能平安回家,也希望當危險發生時,身邊能有人願意伸出援手。
淡水藥師下藥案連環爆!檢警擴大清查 另涉1性侵、3性騷擾
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劑師,因涉嫌對女大生員工下藥,在其私人水壺裡摻入FM2管制藥品,導致女大生出現各種不適症狀,陳姓藥師被士林地檢署以欺瞞使人施用第3級毒品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獲准。在檢警清查後發現,還有1名前女員工遭性侵、3名前女員工遭性騷擾,詳細案情仍在釐清當中。據了解,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的女大生不注意時,在其私人水壺裡偷放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女大生飲用後頓感不對勁,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期間陳男還屢確認她的狀態,並詢問要不要載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強撐返家,還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女大生之後由家人陪同下報案,警方在水壺內初步化驗,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藥師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經檢警擴大清查後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陳男曾性侵1名打工女大生、騷擾另3名女大生,目前警方正通知被害人前來警局製作筆錄,並持續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人。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撻伐,藥師同業也強烈反彈,此外,法醫高大成指出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
淡水藥師在水壺下「FM2」害女大生斷片!高大成:1/4顆就能讓成年男子昏睡
新北市淡水區1位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女大生不注意時,將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投入她自備的水壺,導致女大生飲用後意識模糊,返家後一度昏迷不醒;士林地方法院6日也裁定將陳男羈押禁見。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FM2藥效強,過期仍可能具有效成分。事件後續也引發藥師同業怒批,要求吊銷陳姓藥師的執照。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女大生為了補貼生活開銷,在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打工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飲用自己水壺內的水後,隨即感到頭暈、心跳加快、意識逐漸模糊,期間她曾注意到陳男拿取並開啟自己的水壺,因此覺得情況不對。她仍強撐著返家,回家後卻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之後在家人陪同下報案,並將水壺內可疑液體交給警方檢驗。警方初步檢測發現,液體對苯二氮平類(BZD)呈陽性反應,因而懷疑有人蓄意在飲品中投放藥物。警方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案情持續發酵後,士林地檢署認為仍有進一步追查必要,並主動分案偵辦,指揮警方於9月5日再次搜索藥局及陳男住處,查扣手機、監視器及藥品進貨資料等相關證物,同時將陳男拘提到案。陳男接受檢警偵訊時坦承確實曾將藥物放入女大生的水壺中,但辯稱相關藥物已經過期,自己的目的只是想測試藥效,並非有其他意圖。但法醫高大成指出,藥物就算過期,也不代表藥效會完全消失,部分藥品即使過期10年,仍可能存在有效成分,除非長時間受到陽光、水分或其他污染,才有可能導致成分失效,因此不能以「過期」作為藥物沒有作用的理由。高大成進一步指出,陳男涉嫌使用的FM2屬於管制藥品,在社會上甚至被稱為「約會強暴藥」,藥效相當強。他透露,自己過去因睡眠障礙問題曾經服用過FM2,以自身經驗而言,成年男子只要服用1/4顆,便可能直接進入昏睡狀態,由此可見藥效並不輕微。他強調,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這也讓高大成直言,「代誌真的大條了。」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相關案件也引發藥師同業的強烈反彈。有藥師批評,對一般人而言,就算是所謂「開玩笑」,也不應該隨意將任何不明物質放入他人的水壺或保溫瓶。尤其FM2涉及三級管制藥品,更不是可以拿來隨意試驗或惡作劇的東西。該名同業更指出,陳男具有醫療體系相關資歷,且若具備榮總P3臨床藥師背景,代表其專業藥物知識與臨床經驗在藥師群體中屬於相當高的程度,因此不可能不清楚相關藥物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影響。若明知藥物屬於管制藥品,仍將其偷偷投入他人飲用的水壺,相關行為就不只是「玩笑」而已,本質上就是下藥,「這傢伙就是個垃圾,我是藥師,我支持吊銷執照。」
涉對女大生下藥!新北50歲男藥師遭羈押禁見 女星火大開嗆:拳頭都硬了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一名50歲陳姓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水壺中投放不明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返家後斷片等症狀,在報案後警方採集水壺內液體送驗後發現苯二氮平類(BZD)成分,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陳姓藥師5日再度遭拘提,隔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女星「美魔女」胡文英痛斥讓人極度憤怒,直呼「怎麼會有這種睜眼說瞎話的極品惡劣老闆?」胡文英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警方已在水壺裡驗出毒品殘劑,為何對方還能辯稱「只是把對方當朋友開玩笑」、「測試過期藥效」,提到即使是朋友,也絕對沒有權利對別人下藥,「下藥這種事怎麼可能是正常的?拿這種荒謬理由替自己的卑劣行為辯解,根本是越描越黑。」胡文英指出更可惡的是當女大生喝水察覺不對勁時,藥師竟然還問:「你還好吧?要我送你回家嗎?」讓她直呼這意圖不軌簡直昭然若揭,並說幸好女大生堅持自己回家,不然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如果人在半路昏倒發生意外,這個良心泯滅的老闆承擔得起嗎?真的越看越火大。」最後,胡文英希望所有人都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也提醒以下3大注意事項:1.職場與社交防範在離開視線範圍(如去洗手間)後,任何開過的飲料或水都不要再喝。2.警訊察覺只要身體突然出現不正常的暈眩、嗜睡或無力感,請第一時間向外求救,打給信任的人或叫計程車,絕對不要讓可疑對象獨自送你回家!3.勇敢發聲奉勸在職場上遭受任何侵害或不公的朋友,一定要保留證據、勇敢站出來,把這種卑劣的人繩之以法,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淡水藥師對女大生下藥遭羈押!兩度詢問「這句話」成關鍵 妻子反應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陳姓負責人,涉嫌在打工女大生的水壺內投放不明藥物,女子飲用後陸續出現暈眩、心悸、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回住處後甚至一度斷片。水壺內殘留液體送驗後,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檢方追查後認為陳男涉案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6日裁定羈押禁見。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過程中受到檢警注意的情節之一,是女大生身體出現異常後,陳男曾連續兩次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陳男雖否認具有不軌意圖,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後,仍認為有羈押必要。被害女子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近1年前為補貼生活費,到淡水新春街一間藥局擔任藥師助理。案發於8月26日晚間9時左右,當時女大生因水壺無法打開,請陳男協助開啟。依檢警調查,陳男涉嫌利用這段時間將物質放入水壺。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水,發現味道異常苦澀,又小喝兩口後,身體逐漸出現暈眩、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狀況。此時陳男接連兩次詢問是否需要載她回家,但均遭女大生拒絕。女子最後自行搭乘公車返回住處,之後症狀進一步加劇,並出現斷片情形。女子隔日與同學討論後察覺情況有異,保存水壺內剩餘液體,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警方採集水壺內殘留液體初步檢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隨即針對藥局及陳男展開進一步調查。檢警追查監視器影像時,又發現案發後藥局監視器畫面疑似遭刪除或格式化。警方要求陳男交出手機後,另從雲端找到備份影片,相關影像也成為調查案發經過及是否涉及滅證的重要事證。陳男面對調查時否認意圖不軌,但對投放物質的原因說法多次改變。他一度稱只是與女大生「開了一個不好笑的玩笑」,也曾表示不該當一名與員工有太多互動、太雞婆的老闆;之後則改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性及效力,不知道會讓女方產生如此明顯的身體反應。此外,陳男也曾稱相關藥品是客人遺留下來的藥物,並表示女大生當時「喝一口就吐掉了」。不過,檢警認為陳男具有專業藥師背景,對於相關藥物可能產生鎮靜、意識改變等作用應具有一定程度認識,因此持續釐清實際投放物質的種類、來源及真正動機。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後,認為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並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相關行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未禁止收受物件。警方5日晚間再次前往拘提陳男時,他向警方表示:「我知道你們會再來。」隨後遭帶回偵訊。陳妻面對丈夫再度遭警方帶走則表示,夫妻已經為這起事件爭吵多次,「該吵的都吵完了」。目前檢警仍持續追查實際投放的藥物種類、來源及動機,並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至於陳男遭指控的相關罪嫌及刑事責任,仍有待司法機關後續調查及審理認定。
淡水藥局男藥師涉對女大生下藥 律師談「女性安全困境」:不該承擔這種恐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的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私人水壺裡摻入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導致被害人出現頭暈、斷片等症狀,陳男見狀還詢問女大生「要不要載妳回家」,事後陳男受訪時表示只是「開玩笑」,甚至說自己不該當太雞婆的老闆,引發熱烈討論。對此,台北市南港內湖選區民進黨參選人、律師陳又新直言,女性安全不應是仰賴「幸運」、「僥倖」,所有女性也都不該遇到、也不需承擔這種恐懼。陳又新於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警方搜索該藥局,發現監視器錄到男藥師對女大生的水壺投放藥物,隨即查扣影像,眼看被抓包,男藥師竟辯稱「把過期藥品放進水壺裡是要測試藥效,只是開玩笑」,雖然這次女大生撐到回家,保住了人身安全,但他仍忍不住質疑「女性安全居然要仰賴『幸運』、『僥倖』、『逃過一劫』?」陳又新感嘆,一個女生這輩子得存多少幸運,才能平安走完一生?而那些真的受了傷的人,難道就是運氣不夠?他不能認同這種歪理,所有女性本就不該遇到、也無需承擔這種恐懼。陳又新提到,先前有網友分享一款要指紋解鎖才打得開的水壺,還誇讚科技真進步,底下卻引來大量女性反彈,認為現在女生連喝自己的水都得上鎖,這件事本身就是個問題,卻被解讀成方便,相當荒謬。陳又新說,不少女性怕被偷拍,隨身要帶反偷拍機器;怕被凝視不自在,穿著全身包緊緊;怕被下藥,乾脆都不外食,「如果女性們為了保護自己,都要一步步緊縮自己的自由度,那正是困境所在。」陳又新指出,這些生活中累積的大小不舒服,更會在每次發生案件時產生集體共鳴,「在處境上,我們需要持續嘗試去看見、去教育,讓更多族群加入討論,長遠看才能真正地去解套,我們都在努力的路上。要小心翼翼才不容易受傷的生活,不是我們想要的社會樣貌。」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檢警再度搜索後聲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間藥局的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事後陳男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昨天(5日)發動搜索並帶回陳姓藥師,複訊後認為陳男有滅證、說詞反覆等情形,向法院聲請羈押。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26日晚間,女大生於在藥局打工時,引用私人水壺時發現味道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隨後更開始頭暈不適、心跳加速,男藥師見狀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自行返家,竟然直接「斷片」,隔天精神狀況仍不濟,決定在8月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員警初步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為具有鎮靜、安眠作用的藥物成分。警方8月29日持搜索票前往藥局,發現店內監視器被刻意格式化,遂透過雲端和陳姓藥師的手機備份,找到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有拍到陳男對女大生的水杯投放藥物。新北市衛生局9月4日派員前往藥局稽查,發現藥師調劑後未於處方箋簽名蓋章、民眾領取管制藥品也未簽名等缺失,涉違反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規定,將依法裁處。士檢獲悉案情後主動分案偵辦,於9月5日再度搜索並帶回陳男,主張陳男有滅證、後續說詞反覆情形,且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藥師公會:絕不包庇、最重可廢證書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後陳男辯稱是想讓她試藥,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回應,公會絕不包庇、縱容,若查證屬實將移送懲戒,最重可廢止其藥師證書。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他已與現任全聯會理事長林憶君討論此事,認為此事件嚴重破壞藥師形象,身為專業人員卻有這種態度和行為,實在非常不應該。黃金舜說,他已決議行文給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針對此事件做全盤了解,如果最終查證屬實,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若案件移送懲戒,需先送地方懲戒委員會,再移送至衛福部懲戒委員會,而他身為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委員,屆時會親自表態,要是確認情節嚴重,他也主張廢除陳男的藥師執照,予以最嚴厲處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則指出,藥師是藥物專業人員,對管制藥品負有高度專業及法律責任,全聯會絕不容忍任何以藥物傷害他人的行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都抱持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本案屬於少數個人違法,不能代表整體藥師,由於該案已涉及刑事責任,司法也已介入調查,公會本身沒有調查權,如查證案情屬實,全聯會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依「藥師法」規範移付懲戒,最重可廢除其藥師證書。李懿軒提到,第二重的處分為廢除執業執照,讓此人保有藥師身分,仍可稱為藥師,但無法實際執業,而委員會也可做出勒令限制執業範圍、停業1個月至1年等處分。至於本案驗出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李懿軒說明,這類藥物依成分及作用時間不同,可用於抗焦慮、改善失眠、鎮靜或抗癲癇等,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及神經傳導,因此必須嚴格管理;可辨識的管制藥品若要回收銷毀,依法應登記、集中保管,並會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銷毀及留下紀錄,不能任意使用,而針對本案藥物實際來源、是否如涉案男藥師所稱是過期藥物,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下藥女大生!藥師辯「只是開玩笑」 律師揭1事怒轟:是誰覺得好笑?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女大生在藥局打工,日前喝下自己的水壺裡的水後,發現水變得白濁且帶有苦味,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案發後,藥局50歲陳姓負責人承認投放藥物,卻辯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是否仍有藥效,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痛批「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是誰覺得好笑?是誰把下藥當作是一件好笑的事」。據了解,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四,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將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在工作時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卻發現水看起來白色混濁且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不適,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情況,她趕緊返家休息,沒想到後來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與同學討論並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姓負責人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訊後將陳男函送偵辦。對於為何將藥物放入員工水壺,陳姓藥師受訪時向媒體表示,該藥物是客人拿回藥局回收的藥品,他並不知道是什麼藥物,認為該藥物放置一段時間後可能已經沒有藥效,於是放到助理的水壺裡面讓她試藥,還稱自己與女大生關係不錯,自己只是在「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類事件時,外界很容易把焦點放在「是否企圖性侵」上,但即使後續沒有發生其他侵害行為,也不能忽略「下藥」本身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王至德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以欺瞞等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依法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這個罪並不以『後來又做了什麼性侵害行為』為成立前提」。不過,王至德也強調,雖然到底下了什麼藥、屬於哪一級、行為人對藥物的認識如何,仍然要靠鑑定與證據釐清,不能直接論斷。王至德認為,無論如何「只是開玩笑」這個說法實在太過荒謬,女大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喝下什麼東西,「頭暈,甚至斷片,對她而言,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王至德強調,就算藥師聲稱與女大生彼此熟悉、平常相處融洽,都不能成為擅自將藥物放進對方飲用水的理由,尤其事件發生在藥局,「而被指控下藥的人,恰好就是提供用藥專業的人」。王至德直言,員工在熟悉的工作場所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應該是安全的,「結果居然連喝個水都會被下藥?這個藥師到底是想幹嘛?以後我要女兒怎麼保護自己?連自己的水瓶都要上鎖是嗎?」最後,對於陳姓藥師以「開玩笑」解釋投藥行為,王至德再次痛批「把下藥當開玩笑?你是把大家當笨蛋嗎?」
藥師下藥致女大生斷片! 醫師蘇一峰:一顆就不省人事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藥師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疑似FM2藥物,導致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發後藥師辯稱藥物是客人拿來的,他並不知道是什麼藥物,於是放到助理的水壺裡面讓她試藥。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表示,FM2的外觀很特別,藥錠上還有「F2」字樣,藥師不可能不認識。苯二氮平類為中樞神經抑制劑,被列為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圖/法務部反毒大本營官網)據了解,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四,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將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在工作時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卻發現水看起來白色混濁且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不適,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情況,她趕緊返家休息,沒想到後來直接陷入昏睡。女大生醒來後越想越不對勁,和同學討論後懷疑水中遭人加入不明物質,於是帶著水壺到警局報案。警方進一步檢驗,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藥局陳姓負責人將藥物加入女助理的水壺中,訊後將陳男函送偵辦。事件引發外界關注,胸腔科醫師蘇一峰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苯二氮平類是臨床上常見的安眠、鎮靜的精神藥物,具有抑制中樞神經的作用,一顆就能讓人不省人事。蘇一峰也提到,涉案藥物若為FM2,外觀通常是小型白色圓形藥錠,並帶有十字刻痕及「2」或「FM2」等字樣,「藥師不可能不認識」。 此外,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金也表示,病人拿回藥局回收的藥品,藥師就應該依規定處理,而不是自行留下,再加入員工的水杯。陳志金指出,該藥師辯稱以為藥物放置很久、已經沒有藥性,所以才拿來「惡作劇」,結果水中被驗出含有苯二氮平類(BZD)藥物。陳志金提到,該藥師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好像是精神科的藥」,他認為不論是哪一種藥物,身為專業藥師,都不應該把藥品加入員工飲用的水中,並直言如果真的不知道藥物成分,卻還敢拿來拿來「惡作劇」,「這也太可怕了吧?萬一鬧出人命呢」。 根據法務部反毒大本營資料,使用BZD類藥物後,可能會造成嗜睡、噁心、嘔吐、記憶力障礙、失眠、精神恍惚、運動失調、呼吸抑制等副作用,且該類藥品長期使用會產生依賴性及成癮風險。
女大生打工遭下藥!50歲藥局老闆被爆「專挑漂亮女生」藥師背景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傳出下藥事件,1名女大生到店內打工擔任藥助,竟被50歲陳姓負責人涉嫌偷偷將管制藥物投入她的水壺,導致她飲用後出現頭暈、昏迷及斷片等症狀。警方獲報後採驗水壺內飲水,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後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取得關鍵投藥監視器畫面,將陳姓藥師查緝到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如今陳姓負責人背景也遭起底。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事件曝光後,陳姓藥師的說法也引發外界強烈撻伐。他昨(4日)受訪時辯稱,涉案藥物因為已經過期,自己只是想「測試藥效」,並表示有客人曾告訴他那是精神科藥物。他聲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喝一口後覺得味道不對就會吐掉,屆時自己就能告訴對方「我在開玩笑」。陳姓藥師甚至懊悔表示,自己「不應該當一個太雞婆的老闆,跟員工有太多的互動」。然而,這番說法不僅未能平息質疑,反而在網路上引發大量批評。據了解,這名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具有藥師專業背景,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臨床藥學碩士,過去曾在台北榮總藥學部服務,專長包括感染科加護病房重症藥學及藥物資訊等領域。約1年多前,他在淡水開設藥局,原本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卻涉嫌對店內年輕女員工下藥,讓同業及社會大眾震驚。除了此次女大生指控外,事件曝光後也陸續出現其他網友爆料。1名曾於去年在該藥局打工的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當時老闆會不時觸碰她的身體,她當時以為只是開玩笑,如今回頭想起整起事件,卻直呼「真的細思極恐」。另有網友爆料,指稱該藥局老闆疑似「專挑年輕漂亮女生」錄用,而事件爆發後,店內新進的女員工也因受到驚嚇而選擇離職。目前警方已將陳姓藥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已介入調查,並強調若後續刑事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整起事件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投藥動機、藥物來源及實際涉案情節。
女大生藥局打工被下藥!黑心律師教3招「證明老闆主觀上有性交故意」
1名女大生8月26日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遭到藥局老闆下藥,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案件,「黑心律師」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分析,藥局老闆可能涉及使人施用毒品罪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但由於老闆辯稱只是「開個玩笑」,因此後者成立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其主觀性交犯意,為此他也提出3點建議,希望有人能將文章轉貼給被害人。楊律師今(5日)凌晨在臉書發文分析,下藥案件並不少見,但被害人在事發後能夠如此順利完成求助、驗傷及證據保全,實際上卻相當罕見。他指出,許多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不敢求助,甚至因為拖延太久才尋求協助,導致藥物難以驗出,現場監視器畫面也可能因時間經過而遭到覆蓋,各種重要證據便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失。楊律師進一步提到,即使被害人選擇到警察機關報案,也可能因承辦員警的態度而面臨困難。他以實務上的情況為例,有些不積極辦案的警察可能會以「妳又沒證據」、「小心被反告誣告」、「如果真的要告,應該去向地檢署告」等說法,讓被害人打退堂鼓。而即使案件進入地檢署,楊律師認為,被害人仍可能遇到類似問題。他指出,部分不積極的檢察官可能會詢問「妳有何證據」、「妳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或「有沒有和解意願」,甚至提出「還是我先幫妳移送調解」等說法。楊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都可能讓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面臨阻礙。不過,楊律師認為,這次女大生疑遭下藥案件的情況與一般案件有所不同。根據新聞報導及網路文章所描述的情況,被害女大生在事發後有鼓起勇氣向親友傾訴,知情的學長得知情況後,也立即提醒她前往醫院檢查,因此及時保全了疑似遭下藥的相關證據。楊律師指出,被害女大生在事發2天後便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而她也剛好遇到積極處理案件的警察。警方立即替她製作筆錄並進行試劑快篩,隨後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進而扣押藥局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至於監視器是否確實拍攝到藥局老闆下藥的過程,楊律師表示自己並不確定,但至少從目前相關資訊來看,監視器應拍攝到女大生喝水前、中、後的反應,這些畫面都有可能成為案件後續釐清的重要證據。此外,楊律師也提到,女大生的哥哥及哥哥的女友在得知事情後發文,其他疑似曾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也前往留言,媒體隨後大幅報導此案,並採訪藥局老闆。相關採訪甚至錄下藥局老闆承認下藥的說法。在刑事責任部分,楊律師認為,如果相關證據及鑑定結果成立,藥局老闆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所規定的使人施用毒品罪。不過,他認為案件的關鍵之一,在於被驗出的物質究竟是否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毒品」。楊律師推測,若該物質確實具有讓人產生昏睡等作用,則有可能符合相關法律規範,但最終仍須以鑑定結果及司法認定為準。此外,楊律師也分析,藥局老闆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22條第2項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不過,他認為這部分的法律攻防相對複雜,尤其案件目前所涉及的1項重要爭點,就是如何證明藥局老闆主觀上具有性交的犯意。根據楊律師文章所引述的說法,藥局老闆曾辯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可能只喝了一口,覺得味道奇怪後就會吐掉,然後自己可以再說「只是開個玩笑」。楊律師認為,在這樣的抗辯之下,被害女大生一方必須努力證明對方下藥時確實具有性交故意,而這部分在訴訟上確實比較困難,但並非完全沒有機會。楊律師進一步提出,如果自己是女大生的律師,第一個可能採取的方向,是請法院函詢或傳喚鑑定人,詳細釐清下藥物質的「量」。他認為,如果鑑定結果可以判斷藥物使用的劑量,便能進一步確認下藥的程度。楊律師指出,根據目前相關說法,女大生疑似只喝了一口水,就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因此他推測相關物質應該不是「微量、稀釋」的狀態,而可能是相對大量或濃度較高。在楊律師的分析中,如果確實是大量下藥,就可以進一步從情境判斷是否符合單純「開玩笑」的說法。他認為,下藥量越大,被害人喝下後可能睡得越沉,也就越需要釐清下藥者是否具有進一步性侵害的目的。第2個方向,則是尋找其他前員工或疑似其他被害人。楊律師表示,可以透過網路尋找曾經在該藥局工作的人或其他可能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並請她們出庭作證。如果能夠證明藥局老闆過去曾對多名女性有毛手毛腳或不當肢體接觸的行為,便可能作為間接證據,協助法院判斷其下藥時的主觀目的。至於第3個方向,楊律師則認為,可以從監視器畫面及案發時間軸進行推論。依照他的分析,如果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大生在晚上8點30分左右喝水時發現異狀,而推測下藥時間可能約在晚上8點左右,加上藥局晚上9點關門,那麼就必須進一步檢視藥局老闆在看到女大生喝下疑似遭下藥的飲品後,究竟做出了什麼反應。楊律師指出,若監視器畫面能夠證明,女大生雖然沒有將水吐掉,但在請藥局老闆協助打開水壺時,已經發現水中有白色粉末,而藥局老闆也已經注意到女大生出現頭暈、甚至走到門口時搖搖晃晃的情況,卻沒有立即表示「只是開個玩笑」,反而要求她把水倒掉,甚至進一步提出要載她回家,那麼這些行為就可能成為法院判斷其主觀犯意的重要依據。楊律師認為,如果上述情節均能透過監視器或其他證據獲得證明,便可以進一步主張,藥局老闆下藥的目的可能並非單純惡作劇。他也指出,從財產犯罪的角度來看,藥局老闆相較於女大生助理具有較強的經濟能力,因此若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有財物糾紛,也較難單純解釋為了劫財而下藥。此外,如果被害女大生所描述的「被告常有意無意碰觸身體」情況,以及其他人曾遭遇類似肢體接觸的情況,都能夠透過證人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再與下藥時間、藥量及藥局營業時間等因素相互結合,楊律師認為,便可能形成1套支持「下藥是為了強制性交」的論述。按照楊律師的推論,如果藥局老闆是在距離下班關門約1小時的時間點下了大量藥物,而相關行為又與先前疑似對女性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情況相互呼應,便可以主張其可能是刻意讓被害人在接近下班時陷入昏睡狀態,之後再趁機關下鐵門。楊律師認為,這些情節可以作為主張其具有強制性交犯意的依據,然後再引用實務上的類似判決(例如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95號 )。楊律師也在文末呼籲,如果有人認識這名女大生,希望能將這篇文章轉貼給她,讓她了解相關法律分析及可能的訴訟方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淡水女大生打工遭下藥!喝水後「斷片」 藥局老闆瞎扯「朋友間開玩笑」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驚傳女大生私人水壺疑遭投放藥物。一名在藥局打工的女大生喝水後,陸續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甚至直接「斷片」。警方獲報調查,水壺殘留物初篩出現毒品反應,調閱監視器後,更發現疑似拍到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對水壺動手腳。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事件發生在8月26日,被害女學生為淡江大學升大四學生,已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工讀生將近1年。女大生向警方表示,事發當天曾注意到陳姓老闆打開她的私人水壺,不過當時並未特別起疑。沒想到稍後喝水時,她察覺水的味道異常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狀,仔細查看更發現杯底疑似留有粉末。飲用後不久,她便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身體明顯出現異狀。當時陳姓老闆還曾提出要載女大生回家,不過遭到她拒絕。女大生最後自行撐著返家,回到住處後出現意識中斷情形,形容自己直接「斷片」,直到隔天精神狀況仍然不佳。女大生於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進行初步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因此懷疑水壺內可能含有鎮靜安眠或抗焦慮類藥物,包括俗稱FM2、一粒眠等藥物的可能性,實際成分仍待進一步檢驗確認。警方掌握相關情資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29日由淡水警分局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除採集相關物證送驗,也查扣店內監視器影像。警方調閱畫面後,發現疑似拍下陳姓負責人對女大生私人水壺投放藥物的過程。面對警方調查,陳姓老闆則提出不同說法。他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相關藥物是客人拿到藥局回收的過期藥品,對方僅告知是精神科用藥,他並不清楚確切藥名。至於為何將不明藥物放入女大生水壺,陳姓老闆辯稱,原本認為自己與女大生是很好的朋友,因此只是想惡作劇。他聲稱只是跟朋友「開個玩笑、測試藥效」,並強調沒有任何意圖不軌的企圖。此外,女大生也向警方反映,陳姓老闆過去在工作期間疑似曾有不當肢體接觸。她表示,由於藥局櫃台空間狹小,當時並未立即往其他方向聯想,也沒有進一步追究,直到這次水壺事件發生後才重新感到不安。警方目前已完成初步蒐證,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老闆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水壺內藥物的實際成分、來源及投放原因,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