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倫理
」 論文 抄襲 台大 台師大 抽血
女足抽血案震驚全國!台師大「撤銷周台英博士學位」 論文涉違學術倫理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震驚全國,涉案教授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強迫學生參與抽血人體實驗,後續周台英遭解聘,教育部也調查她的博士論文,以及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規定,而今日晚間也傳出,校方已撤銷周台英的博士學位。台師大表示,校方在受理檢舉後,依規定啟動調查程序,針對周台英教授的博士論文〈運動科學支援介入對女子足球員預防運動傷害及提升運動表現之影響〉涉有學術倫理疑義案件進行審查。台師大說明,院級調查小組於8月19日召開會議審議後認定,該論文雖未涉及抽血等人體侵入性研究,但研究對象中包含未成年者,當時未取得參與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知情同意書等事項。台師大指出,經學術倫理案件校級審定委員會審議,決議同意院級調查結果與處置建議,並依據台師大《博士、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第13條第1項規定,撤銷其博士學位。
台大學倫會委員提名遭否決 吳瑞北質疑程序公正今遞申訴書
台大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日前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引發學術倫理爭議。對此,吳瑞北今(16)日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遞交申訴書,提出五項理由,請求撤銷該決議並重啟審議。他強調,此舉並非為個人利益,而是為維護學術自治、程序正義與教師之基本權利。吳瑞北指出,首先,該決議未依正當法律程序作成,未告知否決依據,也未給予自己陳述意見之機會,違反教師等相關法規規定的正當行政程序。其次,否決理由不明,僅以投票結果為依據,欠缺客觀與一致的審查標準,違反理由明確原則。吳瑞北續指,教評會辦理學倫委員審查,非台大組織規程及設置辦法所定之業務權限範圍;以「心證投票」取代專業審查,屬裁量濫用,並違反本校教師倫理守則所揭示的「專業、嚴謹、公正」原則。另外,行政主管兼任校學倫會委員,構成潛在利益衝突,違背迴避原則,嚴重影響審議公信力。吳瑞北提到,自己長期揭露校務問題並依法監督行政,卻在此案遭史無前例之否決,難免引起「不當打壓言論自由」疑慮。依法擔任學術倫理委員是每位教師應有的職權與責任,若因言論批評或立場不同而被排除,將造成嚴重的寒蟬效應,損及校園學術自由與制度信任。最後,吳瑞北強調,自己仍相信本校能以理性與誠信回應問題,恢復程序公正,讓學術倫理制度回歸專業本位。提出此案是為了促進制度改善,並非針對個人,願此申訴成為推動台大更加透明、公正與自省的契機。
獨/台大學倫會遴選惹議 吳瑞北遭校教評會否決掀程序正義質疑
台大近年屢陷學術倫理爭議風暴,然而在教師節前夕,再度傳出校內學倫會委員遴選爭議。電機學院教授吳瑞北雖獲院方推薦,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遭無理由擋下,且票數創下歷來新低,疑似與其過去多次質疑校方弊端有關。另依規定,學倫會委員不得兼任校教評會委員,但現任兩會代表卻同時由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擔任,程序正義與公信力備受挑戰。台大學倫會負責審理校內學術倫理違規案件,委員由各學院院長擔任「當然委員」,並由各院教評會推薦「推選委員」出任。近期因電機學院一名委員任期屆滿,院方依程序推薦教授吳瑞北接任,卻在校教評會投票中以「爆冷票數」遭否決,成為台大首例院方推薦人選被校層級教評會擋下的案例。吳瑞北過去多次批評校務決策不透明,從管中閔校長遴選案、永齡基金會捐贈案,到近期的「校友創投基金」設立,他多次質疑程序瑕疵、資訊揭露不足,甚至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校方提高決策透明度,避免利益衝突。此次校教評會投票創台大首例,疑似就與其過去「敢言」個性有關,不過沒有理由地遭擋下,也引發校內人士質疑。校內人士表示,學倫會設置辦法明定「各學院教師代表委員任期中出缺,由該院候補委員遞補」,因此應以推選委員優先,不應與候補委員混同由校教評會投票。校方不尊重學院推薦人選,也未說出否決理由,令人難以信服。他並指出,學倫會審理結果須送交教評會決定懲處,猶如「一二審制」,學倫會規定,互選委員不得既擔任校教評委員又擔任學倫會委員,卻讓副校長、教務長、研發長同時擔任兩會當然代表,「相當於一二審由同一批法官審理」,利益迴避明顯不足,嚴重損及台大程序正義與學術公信力。對比「中研院各級倫理委員會設置及作業要點」,其中規定行政主管不能擔任委員,而召集人是由委員互選,此規定更能避免造成需利益迴避之情事。吳瑞北對此指出,「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台大切勿自以為老大而颟頇」,台大因學倫問題過去受傷慘重,學倫會不論誰去擔任,都應該好好改革。對此,校方回應,在遴選過程中同時投票代表委員及候補委員的運作方式,自台灣大學誠信辦公室成立以來,皆是如此方式運行;而學倫委員會之委員投票,是校教評會每個委員之個別心證所進行之投票,台大對於投票結果予以尊重。針對行政主管兼任兩會代表,校方表示,依學倫會設置辦法規定,副校長、教務長及研發長為當然委員,如無特殊迴避事由,會議審議時無須迴避。此情形並非罕見,例如各院院長除了為校、院教評會當然委員外,亦為學倫會調查小組召集人,所謂利益迴避問題,實屬無限上綱及臆測。
國科會調查出爐!師大女足抽血案2教授遭停權 校方補助經費追回
國科會針對台師大女足抽血案進行調查,今(16)日結果出爐,並列舉台師大教授陳忠慶、女足教練周台英所違反內容,包含3項研究倫理、3項學術倫理,而處置結果為終止補助「衡鑑平台計畫」、追繳台師大246萬、中央大學80萬補助經費,並降低台師大1年管理費比率2%(約900萬元) ,陳、周2位教授停權5年及4年,同時新訂「研究人員學術倫理守則」,確保科學研究之品質與公信力。國科會指出,衡鑑平台計畫包含「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以及「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而經調查所有相關人員,以及陳忠慶與周台英自任教以來涉及運用血液樣本計畫28件,及近10年發表期刊論文,經審認結果共計違反3項研究倫理、3項學術倫理。國科會說明,研究倫理部分為「未能實質整合降低風險」、「未依研究倫理規定執行」、「重複發生督導不周」,具體來說,該計畫明訂為「整合」,卻各自獨立收案未能整合以降低受試者風險,此外,實際執行也未依照計畫內容,且發生參與者被脅迫參與研究等問題,最後,所涉違失具長年多次重複情形,而台師大為計畫執行機構,卻未確實管理查核及督導。學術倫理部分,則包含「申請內容不實」、「論文內容不實」、「知情同意不實」,陳忠慶以虛偽不實陳述,影響本會計畫審查之公正性與正確性,另陳、周2人於不同計畫使用相同IRB (人體研究倫理審查委員會)核准文件,且於發表論文中,稱研究皆已事先取得研究對象或受試者之知情同意,調查後該等知情同意書或有未事先簽署之虛偽不實陳述情事。國科會表示,處置結果為終止補助「衡鑑平台計畫」、追繳管理費及研究主持費之計畫補助經費,共計台師大246萬900元、中央大學80萬8800元,以及降低1年台師大執行本會補助計畫全部類型計畫之管理費補助比率2% (約900萬元)。而陳忠慶、周台英兩人分別依違反學術倫理,停權5年及4年,並於本會官網公開違反資訊,停權期間不得申請及執行本會各項補助及獎勵案件,至強制受試者繳回受試者費用一事,已配合檢調提供相關資料,並清查本會補助陳、周2位教授相關計畫涉及受試者費用不當運用情形,於8月19日主動移送5件計畫予檢調偵辦。為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國科會表示,未來體育學術研究型與競技運動訓練型發展定位及評鑑分軌,引導體育學術研究方法結合新科技發展,降低研究風險,另新訂「研究人員學術倫理守則」,強化研究人員的倫理自覺與專業責任,促進研究環境之正向發展與公共信任的累積,確保科學研究之品質與公信力。國科會強調,將精進「審議要點」,針對與本會獎補助相關的違反學術倫理行為,視個案違反情節的嚴重程度,研議提高罰則,並加強學研機構之連帶責任,以及增訂停權期間明文禁止擔任本會相關案件的審查委員,補強現行經費追繳、停權等處分方式的不足。
海大副校長涉論文抄襲請辭未獲准 全案延宕1年仍調查中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副校長冉繁華主責的國科會委託案,去年遭吹哨者檢舉論文內容涉嫌抄襲。據指出,冉繁華被指控後為避免「球員兼裁判」有提出請辭,但校方認定,冉並無業管教評會或學倫案相關處室業務,所以未准辭,但此也讓檢舉人質疑公平性向媒體踢爆。海大表示,該案經調查冉並無違反學術倫理情事並回報國科會,國科會則要求校方再就爭議點補充說明,全案依規定處理,仍在調查中。去年國科會、教育部接獲具名檢舉,指冉繁華掛名責任作者或共同作者的13篇SCI期刊論文,有些未註明引用文獻、引用不當,或引用的文獻有疑義恐違反學術倫理,涉嫌抄襲情事。海大經調查後,判定其中1位教師違反學倫成立並停聘,另2人審議結果已呈報教育部。但海大未讓冉停職,調查超過1年仍未有結果,讓檢舉人不滿向媒體爆料,質疑海大內部學倫調查公平性。據指出,冉繁華被遭指控涉嫌抄襲的論文屬國科會委託案,並與其他學者的研究成果有關聯,相關調查時程較長。校方先聘請外部委員調查後,認定冉無涉及抄襲,國科會收到報告後則回覆校方,應再就爭議提出補充說明。知情人士表示,冉繁華當下得知被控違反學倫案時,自認已成為被調查對象,就應請辭副校長並退出海大行政團隊,面對相關調查,以免遭外界質疑球員兼裁判。校方則認為,冉本身並無業管教評會或學倫案相關處室業務,故未准辭。海大強調,在收到冉繁華檢舉案後,校方即依相關辦法、流程及時程辦理調查,相關過程也均依規定向受理檢舉部會回報,目前依上級相關部會指示辦理中。
教育脫軌2/教育部忽視真問題專查陸身分 部長留任能否「調整施政」成教團關注重點
新學期即啟,全台中小學卻陷入嚴重缺師危機,背後凸顯教育部長期累積的結構性問題,校園濫訴逼走老師、教師待遇遲遲未改,成為壓垮基層的一根根稻草。基層教師批評,身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非但袖手旁觀,還接連推出與現場脫節的濫政,讓教師徹底心寒。如今內閣改組後,教育部長鄭英耀確定留任,教育界只能寄望他真正兌現賴清德總統所言的「調整政策方向」,儘速對症下藥,才可能化解教育沉痾。相比教育部對各項爭議的曖昧態度,基層早已直言「不抱任何期待」。去年預告修正的「高中職以下學生手機集體保管」草案,直到今年3月才在輿論催促下倉促端出,卻未納入教團、學團意見,反而把「管理黑鍋」丟給學校承擔,讓教師痛批此舉只會加深親師生三方隔閡。教育部過去祭出多項政策,遭外界批評未能貼合教學現場需求,缺乏配套措施,反而徒增校方及教師負擔。(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近日拍板的「校園愛心球」政策,要求全台中小學盤點球具並開放民眾進校使用。教師工會直言,政策從構想到溝通全程荒腔走板,學校負擔已沉重,此舉更是畫蛇添足;時代力量黨主席王婉諭更批評,教育部應少一些辦公室裡的幻想,政策才能真正落地,直指教育部政策未走入基層進行溝通,才如此不切實際。更諷刺的是,本應照顧教師心理健康的「身心調適假」,竟被硬塞進每年僅有的7日事假中計算,超過天數就要扣薪。基層教師痛批,這根本是「口惠實不至」,學生的身心調適假另立規範,卻唯獨教師必須把調適假併入一年僅7日的事假中,形同未增反減。對於同時承擔教學與行政工作的教師而言,此舉不僅無助於減壓,甚至形同愚弄第一線教育工作者。教育部的施政一路展現出與現場脫節、對基層冷漠的官僚心態,如今823後的內閣改組,曾多次被點名的教育部長鄭英耀最終受到慰留,過去備受爭議的教育政策能否一改前塵是外界關注焦點。全教總文宣部主任、曾任地方教育處長的羅德水直言,過去一年多教育界亂象叢生,教育部長失去信任有兩大原因。首先是施政本末倒置,眼下迫切待解的問題包括:高教學歷造假、學術倫理失範、中小學校園濫訴日增、教師職業吸引力持續下滑,這些都涉及結構性矛盾,需要教育部投入心力研擬長遠對策。但教育部卻態度消極,反而對「清查教育人員是否持有中國大陸身分證」等爭議議題大動作推進,嚴重失焦。全教總文宣部主任羅德水(左)強調,教育進步需要的是務實改革與專業治理,期待教育部重整步伐,成為學校與教師的堅實後盾。(圖/報系資料照)「其次,教育部長未能守住專業角色。」羅德水指出,教育部本應是教師的後盾,與學校並肩解決問題,如今卻淪為對立面。一線教師行政負擔已經爆量,教育部卻接連推出「班班有鮮奶」、「校園愛心球」等徒增校園負擔的政策。即便「班班有鮮奶」最初由農業部提出,教育部也應該守住教育專業,而不是讓學校淪為教育部的「政策提款機」。羅德水強調,如今鄭部長確定留任,應先從挽回基層信任做起。全國各層級學校正面臨不少問題,社會出現國安級警訊「大家不想當老師」,教育部必須端出積極作為,正視既有亂象,重建教師專業尊嚴,才有可能重新成為學校與教師的真正後盾。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周台英涉詐欺」 70萬交保限制出境
台北地檢署正積極偵辦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換學分」疑雲。25日檢方展開大規模行動,針對涉案女足教練周台英的住處與辦公室實施搜索,並同步傳喚周台英、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等共四名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昨晚周台英被帶往北檢複訊,經檢察官訊問後,於26日凌晨3點多獲准以7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台北地檢署指出,經過對卷證資料與金流的詳細分析後,初步認定周台英涉嫌觸犯詐欺與侵占等罪,遂向法院聲請並獲准搜索票,隨即指揮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分三路執行搜索行動。這起爭議事件源於一項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委託、金額高達2693萬餘元的「精準運動科學研究計畫」,計畫由陳忠慶主持,合作單位包括台師大與國立中央大學等。案情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根據檢方調查,過去已約談包含1名研究助理與18名在學及畢業女足隊員,並已函文向教育部、國科會、中央大學與台師大等機關調取計畫相關資料。事發關鍵在於多名學生指出,為配合研究計畫,遭周台英以「不配合就扣學分、甚至退學」等語威脅,必須在寒暑假每日接受抽血。更有學生爆料,原本的32個必修學分,是透過超過200管血的抽取才換得。除此之外,學生亦反映,原訂每位受試者應領取的1200元受試費,最終卻並未領到。此案除涉及可能的學術倫理與人體試驗程序瑕疵,也引發對學生權益保障的廣泛討論。針對涉嫌違反《人體研究法》部分,教育部已決議對周台英進行解聘並限制其1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陳忠慶則遭處以停聘三年處分。台師大方面則表示,已依校規決議解聘周台英,並禁止其在4年內再次受聘為該校教師。
高虹安誣告罪判6月 網友:論文抄別人沒事、抄自己要關
台灣高等法院昨(31)日就高虹安遭指控誣告罪一案宣判,合議庭認定誣告罪行明確,惟無一審認定的重大程度而從10月改判6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對此,學界、醫界、政界、法界接連表態批判,法院無視學校的學倫判定,逕自認定高虹安「自我抄襲」並以此認定其有罪,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更有網友指出,前民進黨新竹市長抄別人的論文刑責,高虹安抄自己的論文卻要關,剛挺過首波大罷免且拿下全國「不同意票」最高票,短短5天內就迎來司法噩耗,根本是「罷免不成功,就把妳關進去」。高虹安過去競選新竹市長期間,遭化名「翁達瑞」的親綠評論者陳時奮指控「被指導教授除名」、「博士論文涉抄襲」,因而對陳提出誹謗告訴。雖當時高虹安攻讀博士學位期間的指導教授李傑出面反駁「除名」說,且美國辛辛那提大學亦證實高虹安並未涉抄襲,但陳時奮仍獲不起訴處分,甚至反提自訴高虹安誣告罪,繼台北地方法院去年8月一審有罪判刑10月後,高院昨日二審仍維持有罪判刑,僅因高虹安減縮告訴範圍而認「整體惡行未達一審認定重大程度」,改判6月徒刑。高虹安陣營指出,《刑法》第169條所定誣告罪,其要件係基於「扭曲捏造、無中生有的事實」而故意提起訴訟陷害他人,高虹安認為陳時奮既有言論損其名譽而提出訴訟,且一、二審判決大幅度聚焦高虹安博士論文是否為抄襲,引起各界再度對我國司法公正性產生質疑。國立清華大學特聘教授周卓煇對法院以「自我抄襲」作為誣告罪成立依據提出嚴厲批判,周卓煇指出,許多博士論文皆建構於先前期刊論文之上,內容重疊為常態,「若將自我引用視為抄襲,那麼國內外將會有許多人要喪失博士學位」。周卓煇直言,對於「抄襲」的認定,實已超越法官應有的專業範疇。經常針砭時事的醫師沈政男指出,該判決恐「流於亂判」的理由:台灣司法欠缺科學化管理。沈政男說,法官審案不可能任何案件類型都有生活經驗,「因此通識非常重要」,但台灣法學四年大學制,其通識訓練極度匱乏。沈政男以論文抄襲為例,我國法官及律師「很少需要寫國際期刊論文」,因此有博士學位的法官更是稀少。沈政男抨擊,「高虹安案不會在法院得到正義,因為法官根本不懂。」前立法委員賴香伶在個人臉書直指本案核心爭議:誣告的構成要件是「明知不實仍告訴」,而高虹安提告內容係根據陳時奮的公開攻擊性言論,「何來明知虛偽?」賴香伶對此批評法院本質上跳過「是否有名譽權侵害」轉審理「論文抄襲」。賴香伶警示,此次判決形同「開創一個可怕的先例」:任何人一旦因提告妨害名譽敗訴就可能反被定罪,這才是真正的侵害言論自由、個人名譽權與司法界線。法律工作者林正平則以司法實務的觀點提出3點關鍵質疑:辛辛那提大學認證未抄襲,法院卻反向定罪,意即「原授學校判斷完全被忽視,法院選擇自創一套標準」,根本上是對「專業審查機制」的背離;受命法官過往立場鮮明,合議庭法官組成中,不僅判高虹安誣告案有罪,同時曾駁回柯文哲提出抗告聲請,令人質疑「司法體系已預設立場」;法院選擇性採信陳時奮的話作為學者證詞,卻忽略辛辛那提大學證明文件,實則「使司法淪為意識形態的競技場,而非事實與證據的審判所。」在判決消息公布後,社群軟體Threads上出現大量聲援高虹安及批判法院判決的貼文,當中不乏理工科背景或曾有撰寫學位論文經驗者諷刺「看到法院判決之後害我不知道怎麼教學術倫理了」、「到底是世界的學校都錯了,還是真的世界追不上台灣?」更有人指出,林智堅被立委王鴻薇揭露論文抄襲,反告王鴻薇加重誹謗,結果台大與中華大學學倫會認定林抄襲、取消學位,但法院卻因為「林智堅不知道自己抄襲」,判決誣告不成立,讓他懷疑自己是不是穿越到別的世界了。網友一面倒炸鍋抨擊我國司法公正性、力挺高虹安。(圖/翻攝自Threads)
台師大正式「解聘周台英」: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
台師大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強迫選手「抽血換學分」的爭議引發社會譁然。對此,校方在今(25日)召開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正式決議解聘涉案教練周台英,並裁定其4年內不得再受聘為教師。校教評會認定,周台英在球隊管理過程中言行逾越合理管教範圍,利用教練與球員間的權勢不對等關係,未善盡告知義務即要求學生配合抽血,已違反《教師法》第15條規定。 據《ETtoday新聞雲》的報導,此案源於台師大女足隊爆發抽血及霸凌事件,校園霸凌防制委員會調查後,曾建議解聘周台英2年,但系級教評會起初未採納,僅決議「1年內不得兼任行政職務及不得加薪」,引發教育部及社會各界強烈不滿。教育部認為此案情節嚴重,已符合《教師法》終身解聘或至少4年不得聘任的標準,19日更要求台師大在2週內重新審議並回報結果。 台師大隨後在本週二、三(22日、23日)分別召開系、院級教評會,均認定周台英行為不當,初步達成解聘共識。今校教評會則由28名委員中的20人出席,經討論後正式拍板解聘處分,並加碼限制其4年內不得任教。以下為台師大的聲明全文:針對本校周姓教師對女子足球隊隊員霸凌事件,校級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對周師予以解聘,並處以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懲處。鑑於本案受社會高度關注,本會基於公共利益,特此公開說明如下:一、本案係依據教育部於114年7月18日之來函及本校於114年7月19日召開之第355次校教評會會議決議辦理。二、本校運動與休閒學院於114年7月23日召開113學年度第2學期臨時院教評會,依據《教師法》第15條,決議解聘周師,並議決4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三、校教評會首先討論並釐清本案中霸凌與違反學術倫理的關聯性、教師管教與霸凌的份際,並審視各項證據的信實度。教評會委員進一步檢視外界新揭露的錄音檔、媒體訪問學生的錄影內容、本校各單位近日訪談周師所指導的球隊隊員/參與實驗學生的資料。四、教評會委員考量,本案中權力不對等關係、受害學生人數、對學生身心與受教權之影響程度,以及霸凌持續的時間、次數與頻率及應受責任程度等事由,認定周師確有具貶抑、排擠、欺凌等性質之持續性行為,致使部分學生長期處於壓迫、不友善環境,進而造成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多重損害,構成校園嚴重霸凌事件。五、有關抽血檢測部分,周師在學生未充分理解或不願意的情況下執行抽血,且知情同意書為事後補簽,亦未充分說明血液檢測與訓練的關聯性,強化了其與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關係。周師在接受本校倫審會調查及記者會中亦揭露在抽血過程有非醫療專業人員執行之事,明顯違反相關法規。相關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之連帶責任,宜由學術倫理調查小組釐清並後續處理。六、綜合上述事證,本會確信周師言行逾越球隊正常管教範圍,交談間出現貶抑學生之言語,傷及學生尊嚴,且利用教練與球員間權勢不對等之支配行為,於長期實驗過程中,未善盡告知義務而要求學生配合抽血。本案影響範圍非僅為單一事件,且持續一定期間,造成學生精神、生理或財產等各層面之損害,此種利用自己身為資深教練所具之權勢地位,實屬不當。七、經審酌本案情節,本會認為,周師行為已達解聘之必要,為確保學生健全人格發展、校園環境之安定、球隊教練及球員間合理正當互動,並維繫師生關係之信任與和諧,由本會委員充分討論及意見交流後,進行無記名投票表決,經本次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決議:予以解聘周師,且4年不得聘任為教師。
獨/台師大休學球員「領不到畢業證書?」 律師:兩方法有機會翻盤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日前公開道歉,她在記者上哽咽表示「造成他們休學或是轉學離開球隊,也是我深深要檢討的」。對此,本刊採訪曾任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長的允喆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玉卿,認為這群休學的同學有機會透過司法幫助重回校園,至於給予這項計畫補助904萬元的國科會,如今在知道計畫執行過程違反學術倫理的狀況下,也有機會追回這筆補助款。根據台師大學則規定第57條、89條、60條、92條,台師大學生休學累計以2年為限,若學生休學已達年限,且無法再延長者,將予以退學,剛從最高行政法院法官退休的李玉卿指出,由於退學屬於行政懲處,故確實可以尋求行政救濟的幫助。根據「大學及專科學校學生申訴案處理原則」第20點,學生可以於收到退學通知的30日內向教育部提出訴願,達到行政救濟。然而,涉及師大抽血案,選擇休學以致退學的前女足隊員,大多都已超過此期限,因此不符此資格,但李玉卿指出,除此之外,還有第2條路。根據「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當行政處分確立以後,倘若有新事證可以改變原定事實,將得以申請行政程序重開,那施以處份的機關將會按照新事證來重審新事證是否足以推翻原訂處份。李玉卿律師解釋,若休學的前女足隊員想要復學,可以透過2個方法。(圖/劉耿豪攝)李玉卿律師舉例,以師大抽血案來說,過去學生是因為自願提出休學2年,導致退學,但如今霸凌防制委員會確立女足教練周台英有7項霸凌行為屬實,因此休學隊員可以將此事列為新事證,申請行政程序重開,重新審理當時退學原因,並也有機會推翻原訂的退學處份。此外,針對國科會給予主持人陳忠慶執行「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建構新世代精準女性足球運動生心理、傷害及表現的智慧感測與衡鑑平台」計畫補助的904萬元,如今事涉違反學術倫理以及計畫終止,關於該筆款項能否追回也成了大眾討論焦點。對此,李玉卿律師說明,根據國科會的「專題研究計畫補助合約書」中第20點以及第22點來看,若研究計畫預期成果不能達成、校方不能盡督導之責,國科會將可以視情節輕重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畫補助經費,而若國科會處理違反學術倫理案件時,若校方不能積極配合調查,國科會將可以自次年度起減撥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之管理費。另,根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22點以及第23點,若申請單位發現研究計畫參與人涉違反學術倫理情事,應為適當處置,並將處置結果向國科會提報,國科會也會依照學術倫理案件以及審議要點規定進行處理,倘若研究計畫預期成果無法達成,將會視情節嚴重程度終止補助、追繳相關計畫補助金。根據上述規定,李玉卿律師解釋,由於校方和國科會通常不會只有1個計畫案,因此當計畫執行過程違反學術倫理、因重大情節導致計畫終止,國科會將會把原先發放的補助款項,透過其他還在進行的計畫補助案來進行扣繳,直到金額還清為止,因此針對師大抽血案件,國科會確實有向師大追討先前補助904萬元的手段。台師大爆出抽血霸凌案件持續延燒,李玉卿律師表示,如今此計畫涉及違反研究倫理,國科會將有機會可以追回先前的904萬補助金。(圖/翻攝畫面)
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 教育部說重話:周台英已達終身解聘要件
台灣師範大學女足抽血案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校長吳正己及涉案教練周台英今(19)日召開記者會鞠躬道歉,並承諾將深刻檢討。教育部常務次長朱俊彰傍晚也對外表示,教育部以保障學生權益及輔導為優先,已組成專案小組,下周將進入校園提供學生支持與協助,且此案已達解聘要件,已責成該校教評會於兩周完成審議並報部。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將全面清查周台英及涉及抽血案的研究計畫主持人陳忠慶所有研究案,並針對學生抽血受試費用的流向進行行政調查。他強調,會嚴格審視台師大在研究倫理及校園霸凌處理上的作為,相關責任將追究到底。朱俊彰進一步說明,教育部不僅會檢視周、陳兩位老師涉及的教育部及國科會計畫,也會調查其個人研究案是否違反《人體研究法》相關規定,更會清查範圍將涵蓋108年以前的案件,不會僅限於近期發生的事件。國立台灣師範大學爆發女足球員抽血爭議,事發後校方19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校長吳正己向受害的球員及其家人表達最深歉意,會中教練周台英(右起)及計畫主持人陳忠慶低頭不語,緊張地緊握雙手。(圖/中國時報范揚光攝)針對校園霸凌處理,朱俊彰認為,台師大對此案的處分論理不明,且事件情節重大,已符合《教師法》中「終身解聘」或「解聘4年不得聘任」的要件。教育部已責成台師大校級教評會於兩周內完成審議並報教育部。朱俊彰指出,教育部將於下周派遣專案輔導小組入校,檢視校方輔導機制,並提供學生必要支持。朱俊彰重申,無論是學術倫理、研究倫理,或是校園霸凌問題,這起案件已對校園秩序與學術聲譽造成嚴重傷害,教育部絕不寬容,並要求台師大積極配合調查,不得延宕,以保障學生權益。
台師大坦承學術倫理疏失! 將重審周台英懲處、檢討審查機制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抽血案件持續延燒,19日台師大召開記者會,神隱多日的周台英教練也終於現身,面對爭議,周台英在記者上哽咽表示,是教練對不起你們,沒有做好管理責任,希望你們能夠原諒教練」,此外,針對研究倫理問題,計畫主持人陳忠慶表示,在執行計畫時,自己並不在台灣,沒有注意到細節感到抱歉,而針對徹搞問題,他也表示已經和期刊單位聯繫,會盡快通知。陳忠慶表示,去年11月就曾被研究倫理委員會指出缺失,當時已經根據相關規範進行資料銷毀,但精準計畫當時採血是委託合格的護理師進行採血,目前檢調已經查扣相關的血液樣本,因此也不方便做回應。而針對抽血,周台英則坦承起初確實有請系上無專業訓練的學長來進行,並對此疏失感到相當抱歉,而她也表示自己的初心是希望女足可以進步,但對於傷害到女足隊員,卻是自己沒有預料到的,並對選擇休學和轉學的女隊員感到深深抱歉。針對校評會對於霸凌的決議,師大校長吳正己也表示已經啟動重審,並將於19日下午4時再度召開,並於2周內完成決定。針對教育部的懲處,吳正己則表示學校將坦然接受,未來將全面檢討學術倫理審查機制。
台師大女足抽血換學分 柯志恩質疑:這麼多計畫只有周台英一人違規?
台師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去年遭踢爆要求選手配合研究計畫抽血,並威脅不配合就扣學分,引起社會譁然。國科會主委吳誠文表示,在體育學門有申請人體試驗的計畫數,臺師大遠遠超過其他學校的總和,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事情。對此,國民黨立委柯志恩今(17)日質疑,去年11月本案就東窗事發,主管機關為何沒有嚴肅看待、積極調查?為什麼要等學生控訴,台師大才要重新調查?如果連國科會主委都認為「台師大計畫數太多不正常」,國科會可以只負責撥款嗎?為何學術倫理總是事發後才再檢討?這麼多人體實驗的計畫,只有周台英一人違規嗎?國科會主委吳誠文16日表示,國科會内部資料顯示,全臺灣一百多個大學裏面,在體育學門有申請人體試驗的計畫數,臺師大遠遠超過其他學校的總和,占了六成多,這是一個非常不尋常的事情。柯志恩指出,台師大女學生被逼「抽血」做研究,有學生一天抽3次、連抽血14天,看到同學因抽不到血而表情痛苦的照片,實在非常心疼,這種違反人體實驗、踐踏學生權益、剝削霸凌學生的惡行,竟然發生在台灣的知名的頂尖大學?教育無他,唯愛與榜樣。然而,身為身為春風化雨的老師,怎會對學生如此殘酷?柯志恩強調,更令人不解的是,這件事去年11月由陳培瑜委員揭發,直到前天學生和立委再開記者會指控師大處置不當,才引發輿論極大抨擊,如今卓院長表達「非常的憤怒」,也要求國科會停止該項計劃並全面檢討。國科會主委則表示已展開調查,「結果發現該計畫的確有不當執行的情形,而臺師大校方亦未善盡管理之責」。然而,柯志恩指出,去年11月本案就東窗事發,主管機關為何沒有嚴肅看待、積極調查?為什麼要等學生控訴,台師大才要重新調查?為何「院長震怒」後,教育部和國科會才真正動起來?又為什麼大家震怒後,官員才說台師大的調查處置有避重就輕之嫌,那麼之前這些大官們為何都接受台師大的說詞呢?柯志恩提到,國科會主委表示根據該會內部資料,全台100多個大學,體育學門申請人體試驗的計畫數,台師大就占了6成多,一校就遠超過他校總和,這是正常現象嗎?可見,不知多少台師大學生成為默默隱忍、不敢反抗的實驗品,而這些涉及人體實驗的研究計畫,是否都謹守人體實驗規定的程序?又有多少計畫違反學術倫理、或涉及對學生不當對待?而這是否長期累積、相互掩護的利益結構?當初體育學門的審查教授,通過此研究計畫的標準為何?柯志恩說,如果連國科會主委都認為「台師大計畫數太多不正常」,國科會可以只負責撥款嗎?為何學術倫理總是事發後才再檢討?這麼多人體實驗的計畫,只有周台英一人違規嗎?不必細思,就令人感到有太多「內幕」可挖掘吧?!最後,柯志恩呼籲,希望政府官員和台師大的老師們,好好檢討、徹查嚴辦,還給學生一個公道。
「抽血換學分」受害者遭嗆要全校道歉? 助理教授怒批:師師相護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爆發「抽血換學分」爭議,風波未歇。日前女足簡姓學生在社群平台Threads發文質疑學校至今未正式道歉,卻遭運動競技學系教授劉錦璋留言反嗆:「整個師大都要跟你道歉嗎?」此番言論引發網友批評。對此,一名師大兼任助理教授也挺身為受害學生發聲。簡姓學生日前發文表示:「半年了,師大沒有道歉。」劉錦璋留言反問:「整個師大都要跟你道歉嗎?我是必修科運動生物力學的老師,我也要跟你道歉嗎?」此言一出,立刻引發大量網友撻伐,質疑他漠視受害學生的處境,甚至選擇與加害者站在同一陣線。劉錦璋其後在其私人臉書社團回應表示,自己並未替任何人辯護,只是「隱喻成熟的社會該由負責的人負責,而非整個單位集體承擔」。然而這番說法仍無法平息外界質疑,更有網友起底其過往教學爭議,指出他曾任意當掉學生,甚至直言「我就是要教訓你」,再度引爆爭議。事件不斷延燒,日前一名師大兼任助理教授也在社群平台發文聲援受害學生。他自嘲「沒路用」,但強調作為一名老師,有責任為學生發聲。他指出:「『整個師大都要跟你道歉嗎?』這句話我無權幫別人回答,但就我個人而言,我願意。」他強調,即便自己與體育領域無關,也認為身為同校教師應當對受害者表達歉意。該名助理教授亦質疑體育學院長期的升等與審查制度是否公平,並指出劉、周二人曾共同出版之著作涉及學術倫理爭議,現已遭下架。他進一步批評師大行政處理過於輕忽,造成社會觀感不佳,「說白了就是師師相護」,直到體育學院院長震怒,社會輿論才再度聚焦此事。該名助理教授也點名國科會與教育部,質疑涉及人體實驗的研究計畫是否審查失當,「同意書都不用看嗎?」並痛批相關單位直到高層震怒才有所行動。他更怒斥部分立委袖手旁觀,「藍白的教育文化委員是死光光了嗎?」該助理教授最後表示,他對學生的論文有嚴格要求,不可能僅以70餘頁就畢業,並對周姓教授在學術升等上的快速晉升提出質疑。他憂心此事件恐將波及整體學校形象,「而師大掩護周教授的下場,可能波及全校,未來會不會被減招,甚至影響其他人的國科會申請呢?」
女足教練周台英親筆道歉信遭轟敷衍 台師大急刪文
台師大女足隊教練周台英遭爆逼迫學生配合研究抽血,並以學分要脅,有學生被連抽14天血、1天抽3次,更傳出執行抽血者是學長、不知名阿姨等非醫事人員。對此,台師大昨晚(16日)就在臉書粉專發出聲明,表示將啟動重審懲處、補償及改革措施,並貼出周台英165字親筆道歉信,結果遭網友罵翻,認為內容敷衍避重就輕,校方便緊急將貼文刪除。台師大發出聲明指出,針對此事件,校長吳正己代表學校,向受害同學、家長,以及所有關心教育與人權的社會大眾致歉;女足球隊學生在未獲妥善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長期配合研究抽血,且在師生關係不對等的權力結構下,遭遇言語威脅與心理壓力。經本校研究倫理委員會調查與校園霸凌防治委員會審議,已確認涉案教師違反倫理規範,並構成對學生之霸凌。台師大強調,由於學校管理與監督的失責,學校會全面檢討教練聘任與考核制度,運動代表隊的訓練與課程設計,及學術研究倫理審查與監督機制;對於三級教評會的決議,校方將立即啟動程序、重新審議,並於2周內依法盡快完成相關懲處;至於教育部、國科會,以及檢調單位的調查,校方會全力配合,提供所需資料;校內調查若發現不法情事,也將主動依法究責。台師大提到,校方會依教師法審議暫時停聘之處置,避免教練與有關學生的任何接觸行為,而後續學生的諮商輔導,學校會持續關注,提供校內外相關的資源,協助學生回復身心健康,「未來將全面檢討學術倫理審查及督導機制,並推動提升學術倫理教育。最後,再次對這次女足事件的受害同學表達學校最誠摯的歉意。」隨即,台師大也貼出了周台英的親筆道歉信,信中寫道「給師大女足隊道歉信,首先恭喜妳們獲得今年大專盃!去年女足事件,身為女足教練,對事件造成相關學生、師長及學校聲譽的傷害,在此先深深表達我最誠摯的歉意!讓妳們的心情與情緒深受影響,也要向妳們說聲『對不起』!」周台英更在文末喊出,「一個比賽結束也是另一個競爭的開始,妳們都是女足界最好的新苗,未來的頂柱,希望妳們能再接再厲!努力!加油!」貼文曝光後,許多網友砲轟內容空洞、沒誠意,全文未明確提及抽血事件,「光看到開頭說恭喜就怒了」、「非得上新聞了,輿論擋不住了,才願意道歉,醜陋極了」、「長時間包庇可怕的老師,這種學校太令人搖頭了」、「通篇輕描淡寫,沒有具體補償方案,校方跟周台英似乎不知道嚴重性」、「犯罪行為卻不自知,侵犯他人意願,學校也是」。事後,台師大粉專也將周台英的道歉信刪除。周台英道歉信。(圖/翻攝自臉書/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學倫會曾「普查10名學生」? 受害同學:沒人接到電話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足隊教練周台英遭爆強迫學生配合研究抽血,並以學分作為要脅,有學生連抽14天血、1天抽3次,更傳出執行抽血者是學長、不知名阿姨等非醫事人員。對此,受害的簡姓女學生說明,她並不清楚血液最終的用途是什麼,學術倫理委員會過去曾稱「普查學生」,相關記錄顯示電訪了10名學生,但其實根本沒有人接到電話,讓她質疑「這10個人是誰?真的問了嗎?這個紀錄是否造假?」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簡同學說到,她不知道那些被抽走的血究竟去了哪裡,國科會和台師大都不清楚用途,而學術倫理委員會調查顯示,有一位委員認為事態嚴重,應該要進行普查,結果半年來都沒有人過問,甚至相關紀錄寫著電訪了10個學生,「沒有人接到電話,這10個人是誰?真的問了嗎?這個紀錄是否造假?」簡同學強調,自己從來沒有說不原諒,只是還在等待一句誠心誠意的道歉,也期待教育部能積極作出決議,討論如何還給這些人失去的、應該拿到卻沒有拿到的,同時也希望台師大可以認真回應,不希望這種事再發生在其他人身上,讓受害者知道還有機會,「沒有浮上檯面上的事,不代表沒有發生」。針對此案,知名律師李怡貞坦言,自己看了相關新聞真的哭出來,因為她女兒也非常熱愛足球,無法想像女兒在大學的時候必須要照三餐抽血,還不能反抗,否則前程都捏在教授手裡,「手臂都瘀青了,還有女學生,為了要讓血管浮出來,邊哭邊舉滅火器練重訓,更誇張的事情是,抽血的根本不是護理人員。」李怡貞怒斥校方「真的非常可惡」,將如此嚴重的事件掩蓋這麼久,「為何懲處該名周台英教授這麼輕輕放下?還讓她能繼續在學校作威作福,間接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強迫抽血非常嚴重,涉及醫療法規甚至強制罪。」她強調,就連司法實務上,若司法警察為了取證要強制抽血,都有嚴謹的法律規定,屬於本質上取證之行為,應在刑事訴訟法第205條之2特別賦予此等人員(刑事訴訟法第229條、230條之人)能在急迫且無他法可採證的情形之下,將被逮捕或拘提的犯罪嫌疑人帶至具有此種抽血專業技術的醫師處,施以抽血檢測的手段,以達保存證據之目的,並且還要注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的身體健康是否適合進行抽血,對婦女進行抽血時,應由女性醫師或者由其他女性在場,「更何況這些被抽血的人只是學生耶!」李怡貞表示,台師大一步步抹煞優秀學生的美好未來,間接也影響了下一代子女的權益,因此強烈譴責校方的消極作為與積極不作為,「歡迎女足受害學生跟我聯繫,妳們沒權沒勢沒關係,剛好我這裡有一些,加油!」
台師大女足抽血案延燒!校方最新8點聲明 「教練停聘」2週內完成懲處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教練周台英爆出強迫學生抽血換學分,強行要女學生配合研究計畫抽血,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事件,教育部今天(16日)開罰台師大110萬元;北檢也主動分案調查;行政院長卓榮泰更直接說重話,強調會對教練予以最嚴厲處置。風波越演越烈,台師大稍早發布最新聲明,再次向學生道歉。台師大8點聲明如下:1、教育部及各界對學校的嚴厲譴責,我們誠心接受,也對於女子足球隊的學生,再次致歉。2、對於三級教評會的決議,本校將立即啟動程序、重新審議,並於二周內依法盡快完成相關懲處。3、對於教育部、國科會,以及檢調單位的調查,學校會全力配合,提供所需資料;校內調查若發現不法情事,也將主動依法究責。4、在教評會重新審議過程中,校方會依教師法審議暫時停聘之處置,以避免教練與有關學生的任何接觸行為。5、學生反映受試費用未收到之情事,已正再次進行確認中,過往學生所有繳回作為隊費的費用,一定會全數退還給予學生。6、課程制度即刻調整:運動競技學系大四之「專長訓練」必修課程,已經教務會議決議,自下學期起改爲選修,確保學生有自由選擇的權利。7、後續學生的諮商輔導,學校會持續關注,提供校內外相關的資源,幫助學生回復身心健康。8、教育部對於學校、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研究倫理的處罰,學校坦然接受,未來將全面檢討學術倫理審查及督導機制,並推動提升學術倫理教育。
向學生留言「整個師大都要道歉嗎」遭炎上 台師大教授發布「6點聲明」表態
近日,台灣師範大學女子足球隊「抽血換學分」醜聞持續延燒。日前遭到抽血的女足隊簡姓學生在網路社群平台發聲:「半年了,師大沒有道歉。」竟遭到台師大運動競技學系教授劉錦璋留言質疑:「整個師大都要跟你道歉嗎?」還強調自己是必修科的老師,發言引起網路炎上、肉搜。對此,劉錦璋今(16)日在臉書私人社團發聲明表態,宣稱他沒有嗆聲,「我的文字中沒有幫任何人講話,我只是隱喻:成熟的世界,該負責人的要負責,該道歉的人要道歉,而不是整個單位,或單位中的每個人都該道歉。」不過也有網友指出,劉錦璋曾與涉事女足隊教練周台英聯合署名發表多篇論文,其中2022年發表的一篇「補充L-精胺酸八週對於女子足球選手無氧動力、肌肉損傷及發炎反應之影響」已經在事發後撤稿。劉錦璋今日在臉書私人社團發文全文如下:《道歉文》抱歉,這幾天讓許多同學關心、擔心,真的很抱歉。師大競技系足球專長畢業生(簡生)之「抽血檢查換學分」事件,一日一帖文要「半年了,師大沒有道歉」、以及「在師大五年,每次在本部上完課我總是心裡感慨……直到騎車回到公館、回到系上(上課),唉,不說了讓大家自己去感受」兩篇貼文中,我被肉搜,照片被做成梗圖,炎上多天,不只Threads,很多人在脆上要我道歉,甚至連立委王婉諭都要特別譴責我的發言。因此,特此聲明。我不是足球隊教練,簡生專長成績不是我給的,更不是跟我換的;我不是計劃主持人,簡生的血不是我抽的,我跟簡生不熟,我也沒機會霸凌她。我跟她有一門課有互動,是系上的必修課「運動生物力學」,上課地點在公館校區,也就是她口中「唉,不說了讓大家去感受……」的課。留言包括「整個師大都要跟你道歉嗎?我是必修課運動生物力學老師,我也需要跟妳道歉嗎?」剛好可以回應簡生的「半年了,師大沒有任何道歉」,以及「回應『直到騎車回到公館、回到系上(上課),唉,不說了讓大家自己去感受』」這兩件事。4、此案的周老師自從11/28事發之後,已被停職接受調查,周師本人有道歉,學校有處理,有懲處,只是不符合簡生與關心此事的人的期待標準。我的文字中沒有幫任何人講話,我只是隱喻:成熟的世界,該負責人的要負責,該道歉的人要道歉,「而不是整個單位,或單位中的每個人」都該道歉。不是你我犯錯,就要求爸媽也一起出來道歉一樣。無限上綱的話,就演變成現在社會的不良氛圍:有社會問題,動不動就要總統出來道歉,「有事推給賴清德,沒事賴清德」、「賴清德你要不要出來面對」,這樣好嗎?5、至於「唉,公館的系上的課」,其中「運動生物力學」的部分,簡生在期末結束前,並未達到課堂所需的「基本規定」,在我質疑與說明後她私訊給我:「完全是她自己的疏失,沒有理由為自己的行為辯解……再次跟老師說對不起,也希望還有任何補救的機會」,而我也回應「好的,你上傳吧!」因為她文字中表現中來的反省與想要補救的決心,我同意最後給她學分了。我理性指出學生的錯誤理解與缺失,並基於教育理念立即給她補繳作業機會,但應該不至於連我都被粗魯無情炎上,而她在一旁什麼都忘記。我一直是這樣的老師,期末學習歷程沒上傳,我一一聯絡提醒。6.所以,我到底「嗆什麼聲?」,我罵到誰、傷害誰了?我該為誰道歉?不過有網友指出,透過網路搜尋資料,劉錦璋疑似並非「不相干的第三人」,他與涉事女足隊教練周台英在學術研究上似乎有合作關係。被搜尋到的2篇論文相關資訊如下:※期刊名稱:運動表現期刊(Journal of Sports Performance)文章標題:補充L-精胺酸八週對於女子足球選手無氧動力、肌肉損傷及發炎反應之影響 (Effects of 8-Week L-Arginine Supplementation on Anaerobic Power, Muscle Damage, and Inflammatory Response in Female Soccer Players)作者群:陳O萱、劉錦璋、周台英卷期/年份:第9卷第1期,1~14頁(2022年3月發行)※論文類型:碩士學位論文(Master's Thesis)論文標題:探討補充L-瓜胺酸八週對於女子足球選手無氧動力、肌肉損傷及發炎反應之影響(The Effects of 8-Week L-Citrulline Supplementation on Anaerobic Power, Muscle Damage, and Inflammatory Response in Female Soccer Players)作者群:研究生:江o欣;指導教授:周台英、劉錦璋畢業院校/年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體育學系/107學年度(2019年)該名網友還指出,其中「補充L-精胺酸八週對於女子足球選手無氧動力、肌肉損傷及發炎反應之影響」已經在2023年3月由師大發函要求期刊撤稿,而撤稿的理由則是「涉及學術倫理」。
刑不上大夫1/學程爭議高中生遭校際圍殺 台大副校長官路步青雲
一名高中生日前因為學習歷程檔案造假惹議,遭到五所大所撤銷其錄取資格,似錦前程一夕夢碎;國內頂尖學府的一名高層人士也誇言擁有多項傲人成就,甚至聲稱其研究獲得國際通訊標準認證,結果被爆只是「膨風」,校方卻輕縱「不實的學術成就」淡化處理,爆料人痛批相較師生境遇,象牙塔內只准州官放火,「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本刊日前接獲S老師爆料說,國立台灣大學副校長廖婉君疑似經歷造假,長年對外聲稱其研究成果被納入國際通訊標準,包括ITU-T H.323 Annex-H與ETSI TiPHON專案,但經查證國際標準文獻後,並未發現其技術紀錄,質疑相關學術經歷涉嫌造假,誤導社會長達二十餘年。據了解,ITU(國際電信聯盟)是聯合國轄下,負責全球電信與資訊傳播標準的專門機構,其中的ITU-T專責「標準化」工作,也就是制定通訊設備間互相溝通的「共同語言」。 舉例來說,現在大眾用的手機、網路、視訊會議等不同設備及系統能夠互相通訊,就是因為遵守通用的技術規則,這個規則稱為「通訊協定」,許多協定就是ITU-T所制訂出來的,其中H.323是「視訊會議」所用的協定,後來也被用在網路電話上。S師向本刊控訴,廖婉君在ITU H.323 Annex-H標準還未制定成功時,就對外宣稱自己所做成果被國際標準納入,蒙騙社會大眾,而這套標準至今並未提案成功。(圖/黃威彬攝)S老師指出,國際電信標準具實質經濟及學術影響力,一旦能被納入其中,象徵該項研究成果具備高度的社會價值,意義甚至高於一般學術論文。廖婉君也憑藉此經歷,在擔任助理教授時期獲選「全國十大傑出女青年」,並一路晉升為副教授、教授、特聘教授,最終於2023年出任台大副校長,甚至多次獲得國科會頒發的傑出研究獎,還取得電機電子工程師學會(IEEE)授予的最高榮譽「Fellow」資格。一名具通訊領域專才的教授也告訴CTWANT記者,由於國際標準的制定過程過去屬於「閉門會議」,直到近年才逐步公開資料,他才得以深入查證,結果發現廖婉君疑似憑虛構的標準化貢獻,矇騙社會長達20多年。「首先,ITU H.323文庫紀錄中並未有相關的演進紀錄」S老師表示,國際標準制定程序從提案到最終成案,都會留下推進紀錄,卻無法尋得廖婉君的名字及論文。廖在事後辯稱,自己的技術文獻是透過一位名為Edgar Martinez的國際標準小組成員,送進H.323Annex-H的製作流程,但卻始終無法提出任何實質文獻紀錄,證明其技術曾被正式納入。國際標準的制定代表研究成果具備實質的社會影響力與貢獻,並具有高度的商業應用價值與產品競爭力,是學術成果轉化為實際影響的重要指標。圖為國際電信聯盟總部大樓。(圖/翻攝自維基百科)他指出,ITU H.323 Annex-H此標準最終甚至未提案成功,換言之,廖婉君所宣稱「技術被納入國際標準」的說法根本不成立。對此,廖又辯稱,她早在2000年便接獲Edgar Martinez通知,表示該標準已定案,因此主張自己的研究成果已被納入。但該案的檢舉人翻出文庫內當時的電郵討論紀錄,發現Martinez曾明確表示,Annex-H預計延至2001年才會完成,顯示廖聲稱當年這套技術已納入標準時與事實有所出入,況且該標準至今根本尚未完成,相關說法站不住腳。據了解,廖婉君辯稱該組織「現任」副主席認定她的學術研究有被採用的事實,但事實上該副主席當時「早已退休」,與當初標準訂定無關。反而當年標準委員會的主席、副主席及委員都明確表示,「廖沒有提出任何寫入此標準的技術」。知情人士進一步指出,廖副校長並非僅在ITU一案上誇大不實,早在2009年台大校訊上,她還標榜自身研究成果也曾被ETSI TiPHON收錄。ETSI(歐洲電信標準協會)為歐洲電信標準協會制定電信規格的權威機構,TiPHON則為其下專案小組,專責制定網路語音通訊協定,若技術真被收錄,意味有潛力成為業界標準,對學術與實務應用具高度影響力。然而面對質疑,廖副校長事後改口辯稱,自己僅是在ETSI TiPHON第13次會議中「分享研究成果」,而非正式被收錄。但翻查校訊卻可清楚發現,文中明確寫出她的研究成果已被TiPHON納入,與其事後說法自相矛盾,不實說法因而再度被戳破。廖婉君針對上述諸多指控強調,教育部及台大都曾多次調查,認定她被檢舉種種事證不成立,ITU-TH.323 Annex-H於2003年已變成ITU-T H.510(由附件變成正式文件),事情發生在自己任何獲獎之前,自己也從未在任何地方說過被ETSI TiPHON納入;另外,她曾去函ITU-T SG16 ,請教與本議題有關的現任副主席,對方有正面回覆被ITU-H.323 Annex H/H.510(Annex H 是 H.510前身)納入採用的事實及所造成的重要影響。針對上述報導內容,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回應本刊的聲明如下: 本人未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周刊登載爆料內容均非事實。本人雖於111年間遭人不實檢舉學倫爭議,惟經數年調查,過程並經該國際標準組織現任副主席暨領域專家確認,終由臺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業於113年12月決議不構成違反學倫情事。其次,匿名S老師明知本人所涉學倫爭議業經高度專業性之學倫會釐清,竟仍悖於客觀事證,執意片面提供媒體不正確且不完整資訊,惡意散布不實言論影響公眾輿論,甚不可取,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權及人格權甚鉅。
刑不上大夫2/台大副校長學倫爭議被淡化 當事人回應
本刊接獲爆料,台大副校長廖婉君疑經歷造假,聲稱自己的研究成果曾獲多項國際標準及組織認證。然而爆料人指出,台大學倫會對調查小組的結論與建議視而不見,選擇避重就輕未作出任何懲處,大學殿堂學術誠信制度失靈。而其校長陳文章對此學術倫理爭議並非不知情,之後還相繼力薦嫌疑人受獎,形同為其護航、洗白。據透露,台大在2022年接到檢舉此案,隨即組成學倫委員會啟動調查程序,並邀數位具「國際標準」領域專業背景的學者組成調查小組,深入檢視廖婉君的多項送審資料與論文真實性。然而,儘管專家小組最終認定其行為「有學術倫理瑕疵」,甚至明確指出多項資料內容與事實不符,學倫會卻稱其限於「對國際標準有貢獻」用詞不當,輕描淡寫地為其脫罪。S老師進一步批評,台大校長陳文章掌握廖婉君涉入學術倫理爭議一事,卻選擇視而不見,甚至疑似包庇廖師研究成果有造假之嫌的情況下,仍出面推薦、力挺,形同為其洗白、護航。諷刺的是,廖師在爭議未解的狀況下仍能摘下各式獎項,而台大也因這些獎項被披上光環,「魚幫水,水幫魚」一同沾光。這樣的相互包裝與掩護,不僅讓學術誠信蕩然無存,更重創台大的學術公信力。台大校長陳文章(左)在明知廖婉君(右)涉入學倫爭議的情況下,仍推薦其參選「教育部國家講座主持人」,身為「校譽守護人」恐有護航與包庇之虞。(圖/報系資料照)一名台大電機研究所的教授也看不下去直指,廖婉君多次以「不實經歷」申請獎項,學校行政體系卻對此視若無睹,既未主動通報,也未採取任何暫停審查的應對措施,形同放任其在學術舞台上繼續「築夢編謊」。另外,調查過程的公平性亦備受質疑。S老師表示,此次主導調查的是另一位副校長,也就是與廖婉君地位對等的校內高層,這樣的安排是否構成「球員兼裁判」?他直言,如此涉案的層級高度,應仿中央研究所的前例私聘校外獨立第三方組成調查小組,才能避免官官相護、暗箱操作之慮,以昭公信。對比日前遭五校聯合撤銷錄取資格的高中生,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在明確證據揭示其成就造假下,卻藉此一路取得多項獎項,負評纏身還能無責而退,凸顯校園學倫標準的雙重尺度,公信受疑。(圖/報系資料照)他嘆指,近期這位高中生僅因在學習歷程中,將「優秀辯士」寫為「最佳辯士」,便遭五所大學聯手撤銷錄取資格;而高居台灣頂尖學府主管位置的廖師,卻能在學術誠信問題纏身的情況下全身而退,不僅未受懲戒,甚至繼續享有學界資源與地位,實令感到荒謬與不公。「一國兩制」般的雙重標準,重創高教體系的公信力,而作為客觀角色的台灣大學,未能嚴格要求校內教師,出現此一再包庇、避重就輕之問題,也令人蒙羞。對此,台灣大學表示,學倫相關調查多屬保密性質,臺大對學倫案件完全依法規處理,對個案沒有評論,也不便對外說明。針對上述報導內容,台大副校長廖婉君回應本刊的聲明如下: 本人未有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周刊登載爆料內容均非事實。本人雖於111年間遭人不實檢舉學倫爭議,惟經數年調查,過程並經該國際標準組織現任副主席暨領域專家確認,終由臺大學術倫理委員會業於113年12月決議不構成違反學倫情事。其次,匿名S老師明知本人所涉學倫爭議業經高度專業性之學倫會釐清,竟仍悖於客觀事證,執意片面提供媒體不正確且不完整資訊,惡意散布不實言論影響公眾輿論,甚不可取,嚴重侵害本人名譽權及人格權甚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