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看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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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80歲免巴氏量表上路「雇主恐增10萬人」 勞動部:迄今不到萬人
立法院2024年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開放80歲以上長者及70至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免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由於擔心上路後勞動部一直到今年才讓制度正式上路,並設下多個門檻卡關,但上路至今申請僅有8000餘案,若以此推估全年恐怕僅增加3萬餘人申請。依勞動部公告的「雇主聘雇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藍領轉換準則」及「藍領審查標準」,提到輕重症分流規定,若僅持身分證申請的80歲以上長者,求才程序至少要7天,若要國內承接移工還有「重症優先」條款,若是免評對象,基本上只能從國外新引進移工。勞動部曾推估,我國80歲以上未失能健康人口占58.3%、約53萬人,另年滿70歲至79歲罹患癌症二期以上長者約12.5萬人,潛在家庭看護工需求恐增加10萬人。為保障重症家庭雇主聘雇移工權益,以「看護移工有限,重症家庭優先」概念,規畫建立「重症家庭申請看護移工分流制度」及相關因應措施,並擴大重症失能者多元免評對象資格。勞動部長洪申翰22日於立法院備詢前受訪。(圖/中國時報林良齊攝)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目前因修法新增免評申請人數約8000人左右,但也收到不少聘僱外籍看護重症家庭,提到看護工反映希望轉換至照顧輕症家庭。勞動部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目前申請人數較為穩定持平,若以此推估全年大約3萬多件,已較先前每年新增約1萬件來的多。
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 台灣「連16年第1級」!劉世芳回應了
美國國務院29日公布2025年全球防制人口販運評比結果,我國連續16年在世界多國及地區評比中名列「第1級」國家。內政部長劉世芳今(30)天表示,我國政府積極且持續採取各項防制人口販運重要措施,包含113年全面修正施行人口販運防制法、執行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等,成效獲得國際肯定。劉世芳指出,今年美方於評比報告中對台灣提出的11項建議,其中包含允許移工於勞動契約有效期間內,無需經雇主同意即可轉換工作;擴充漁業署駐外國港口人員職責,包括對遠洋漁船船員之強迫勞動指標篩檢;持續加強對易受人口販運脆弱族群的辨識,如大學招收的外國學生;保障家庭看護工和家庭幫傭的基本勞動權益。她進一步指出,尤其是全面禁止扣留移工的身分證明文件;以及優先考慮並加強跨部門培訓與合作,以促進第一線執法人員,包含勞動檢查員、司法警察人員、檢察官和法官對於受害者識別與懲罰販運者等事項。劉世芳說,對於美方所提建議,多數已在內政部今年3月頒布的「2025-2026 反剝削行動計畫」中納入,並持續透過跨部會積極推動中。劉世芳強調,美方持續關注外籍漁工、家事移工及外籍學生等勞動權益,行政院對此高度關注並積極處理,內政部將透過「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即時滾動及追蹤檢討各部會的防制策略,整合公部門及民間資源,發揮公私協力精神,加強打擊人口販運,落實被害人保護。
移工留台突破4萬人!旅宿業僅錄取1人 業者嫌制度設計失靈
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勞動部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資深移工及畢業僑外生能以「外國中階技術人力」身分留台工作,截至2025年7月底止,共有4萬457人以中階技術人力留台工作,其中以家庭看護工留任2萬1699人最多、製造業則留任1萬7030人次之,勞動部去年開放宣稱缺工的旅宿業可用中階技術人力留任畢業僑外生,卻僅有1人用此身分留任。勞動部於2024年8月開放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民宿等可以每月3萬元聘僱,曾接受過交通部觀光署或其認定的產業公協會辦理相關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國內大專校院辦理產學合作相關實習課程達一定時數的僑外生從事房務、清潔、訂房、接待或其經營所屬餐廳外場等工作。若是薪水達3萬5000元則可以免除訓練課程。但業者透露,一般做法是先找有缺工的飯店,再接觸學校找學生來源,該政策卻是先找來源,草率受訓後塞給業者,結果弄得學生不清楚工作性質、業者也挑不到適合的學生。勞動部勞動力發展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主任莊國良表示,目前在台工作年資超過6年的資深移工及畢業僑外生,只要符合技術門檻就可以用中階技術人力身分留在台灣工作。另外,若中階家庭看護工薪水達2萬6000元、中階機構看護工薪水達3萬1000元或是其他產業類中階技術人力薪水達3萬5000元以上也可免除技術門檻,目前多數僱主以免技術門檻薪資聘用。莊國良說,今年8月起訓練時數也納入雇主辦理相關觀光、旅宿專門知識、技術訓練課程等時數。莊國良也提及,目前僑外生留台不只可用中階技術人力留台,也可以用專業技術工作、評點制等身分留台工作,將持續推廣留台工作。
「80歲免巴氏量表」即可聘移工! 上路1月僅收件3215家庭
立法院去年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放寬80歲以上長者免經專業醫療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僱移工,勞動部宣稱會有10萬人來申請、憂心排擠重症家庭,因此歷經半年勞動部研議重症優先制度,並於8月1日上路,未料截至8月29日為止,輕症家庭申請僅3215件。依勞動部規畫,80歲以上長者要透過「台灣就業通」登記國內求才,7天後未能聘僱到本國勞工後才可取得「求才證明書」,至於若是取得巴氏量表等重症者,則可至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推介求才1天即可取得證明。勞動部長洪申翰表示,截至8月29日為止,因修法取得免評資格而來申請達3215人,相較8月剛上路的2周的1439人而言,趨勢仍在增加,部分具有資格的長者,仍在準備文件或洽詢仲介公司中,實際上申請的數量及趨勢需要更長時間才能清楚。至於是否與一開始估計的10萬人有落差?洪申翰辯稱,今年8月申請人數相較去年同期來的觀察,人數仍是增加,至於原先預估的10萬人需求則不是1個月或1年。台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呂錫安則說,勞動部原先預估的10萬人是嚴重高估,高估原因無非沒有考慮到家庭看護工並非免費資源、聘僱後要提供膳宿空間、許多長者排斥家庭看護工等,如果光以80歲以上需要透過台灣就業通上國內求才的人數,近期更是不斷下滑,預估9月可能更會只剩下2000餘人,呼籲若要重症優先,勞動部則應思考減免重症家庭就業安定費或是給予薪資補助用於加薪,而不是用各種制度卡住需要看護工的民眾。
80歲免巴氏申請移工僅615件 民團批勞部高估10萬需求
立法院2024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正案,允許80歲以上免持巴氏量表即可聘雇家庭看護移工,勞部宣稱擔心移工棄重症擇輕症、會有10萬人來申請,外界好奇實施至今申請人數究竟有多少?勞動部今將至立法院報告相關業務,但提供給立院的報告,卻未有申請案量完整統計。據悉,8月1日至11日,80歲以上持身分證明申請僅有615件。民團批與勞動部預估的10萬家庭需求相去甚遠,更未出現「棄重擇輕」現象。立法院20日邀請勞動部及衛福部就「就業服務法第46條,80歲以上長者聘請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上路對重症家庭的衝擊與配套措施專題報告」。勞動部預估新法實施後,將增加約10萬名家庭看護工需求,並稱新法通過後,陸續會有重症失能者家庭反映「棄重擇輕」現象,未來將更難找到或留下看護移工,衝擊重症家庭聘雇移工權益。依現行規定,若80歲以上未持任何醫療證明,需要先於台灣就業通上註冊成為個人雇主,再透過符合合理薪資水準(現行為3萬2000元至3萬5000元)招募家庭看護工,待7天後才會發給移工求才證明,才能接著進行後續程序。但根據統計,8月上旬透過台灣就業通申請移工計615件,透過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的70歲以上罹患癌症第2或第3期有8件、不分齡罹患癌症第4期則有34件。中華民國就業服務公會榮譽理事長黃杲傑表示,數據顯現勞動部只是臆測,而且有許多患者其實是符合巴氏量表規定,只是恰巧符合80歲以上免持證明聘雇移工才會透過此管道申請,目前重症優先制度只是讓這些人可能又要赴醫院開出巴氏量表。黃杲傑說,所謂的棄重擇輕則是因為薪水,呼籲應研議擴大免收或減免就業安定費數額對象,把雇主原本要繳給政府的2000元就業安定費拿來幫移工加薪;台南市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呂錫安也指出,如果第一個月連5000件都未達標,預估全年聘雇人數預估僅有2萬至3萬人。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呼籲,免持巴氏量表聘雇移工是為了減少長者舟車勞頓、金錢時間耗損及醫病緊張,而目前申請人數遠遠不如勞動部先前預期的「長者搶重症患者移工」,勞動部不應再用類似言論胡亂指控,並要研議修正相關制度。
新制上路7天 單日182名80歲以上長者登記聘看護
立法院於去年通過《就業服務法》修法,明訂80歲以上長者未來無需巴氏量表,即可聘僱外籍看護,相關子法於8月1日上路,勞動部憂心會有10萬人申請,恐衝擊重症家庭需求。據檢視,近日每天已有逾百名雇主於「台灣就業通」登記國內求才,但有仲介業者認為,一開始申請案件原本就較多,且印尼等國移工來台意願也高,呼籲政府不應介入太多。依勞動部規畫,若持巴氏量表等重症患者,可向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登記國內求才,原則會在1日完成本國照顧服務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不過像是70至79歲癌症二期等有醫療證明的輕症患者,也要持醫療證明向照管中心登記,並在7天內完成推介。至於若是無醫療證明的80歲以上長者要申請,則要自行透過「台灣就業通」登記求才7天,後者則要自行上「台灣就業通」求才刊登至少7天,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完成審查後,核發「求才證明序號」,再進行後續程序。據檢視,光是8日在以80歲以上持「台灣就業通」新登記求才就有182名雇主。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表示,目前上路至今僅約1周,數字不太精準,但一直有在增加,也有許多人致電詢問,可能有部分雇主仍要與仲介簽立委任契約等,推估未來數字持續增加,要待觀察1個月後才能知道趨勢,會按目前重症優先規畫實施。台南市就業服務公會理事長呂錫安指出,目前80歲以上免經巴氏量表聘僱移工制度甫上路,「一開始案件多是正常的」,裡面可能有部分是原先無法取得巴氏量表,也有部分可能為進行重新招募程序等恰巧符合80歲以上資格,目前估計80歲以上免評的僱主,聘僱移工至少要等3個月以上時間。至於勞動部擔心重症家庭會被排擠,呂錫安說,目前家庭看護移工主要來源國印尼移工仍對來台灣工作有高度興趣,不會找不到人來台工作,呼籲勞動部減少干預。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如果家中有長照需求,一般人先行評估各種方式,如自行照顧、使用長照資源等,無法滿足需求時才會思考使用家庭看護工,畢竟還要薪資、提供食宿等,不會有人沒有需求就聘移工。
80歲免評巴氏量表8月上路!勞動部拋6配套 重症優先1日跑完流程
立法院去年三讀《就業服務法》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及70至79歲癌症2期以上患者免巴氏量表即可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勞動部拍板8月1日上路,為避免重症家庭受影響,昨公布6大配套措施,重症家庭最短1天完成推介,一般案件則要7天以上才能取得聘雇許可。立法院去年修法開放80歲以上長者免評巴氏量表可申請聘雇移工,勞動部統計,新增符合資格者為65.5萬人,推估其中10萬人有聘雇需求。勞動力發展署副署長陳世昌表示,近期看到許多看護工要求加薪或希望轉換至照顧較為輕鬆的家庭,為減少對重症家庭衝擊,勞動部與衛福部祭出6大配套因應。6大配套包含輕重分流及重症優先、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協調移工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依現行規定,被照顧者家庭聘請家庭看護工,要先從國內求才,找不到取得證明,才能向勞動部申請自國外引進外籍家庭看護工,或在國內承接移工。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若從國內求才,重症由照管中心優先推介原則1天,而80歲以上持身分證等無醫療證明資格或70至79歲罹患癌症第2期或第3期者,則要於台灣就業通或照管中心推介,最短7天。蘇裕國表示,未來外籍家庭看護工申請採重症案件優先,移工來源國維持重症案件驗證文件日數5日,外館也會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簽證申請,輕症家庭則要按照序位等待。蘇裕國也提到,重症家庭聘請移工最快的方式是國內承接,故列為國內承接移工順位最優先,同時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移工只要在核發聘雇許可前,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即可順利轉任。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吳希文補充,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部分,新增70至79歲罹患血液淋巴腫瘤者,以及不分齡癌症第4期以上患者、1年內曾聘雇外籍家庭看護工或中階技術家庭看護工者、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需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者等,檢附證明後屬重症案件。吳希文表示,80歲以上長者檢附身分證明者、70至79歲罹患癌症第2期或第3期者,則屬於一般案件,不過在新法施行前已送件或具資格的一般案件,在施行第1年歸為重症案件。
「巴氏量表」修法半年未實施 陳菁徽:最晚7月要上路勿跳票
立法院今(20)日上午進行國是論壇,立法委員陳菁徽表示,立法院於去年底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長者,以及70至79歲、罹患二期以上癌症者,可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直接聘僱外籍看護,然而修法至今已逾半年,總統令也早已發布,實施細則卻遲未公布,呼籲中央7月前就要上路,不准跳票。陳菁徽指出,立法院在去年12月底三讀通過的《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開放80歲以上長者或70歲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病友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外籍看護,減輕更多三明治世代的照顧壓力,打造更平衡的生活模式。陳菁徽提到,雖然賴清德也早早發布總統令,但是勞動部針對施行細則卻是遲遲未公告,已經讓家中有長輩、有照顧需求的國人們,苦苦守候了6個多月。陳菁徽提到,日前勞動部部長洪申翰受訪,讓外界似乎看到了一絲曙光,規劃的既定時程,就是在七月底上路,但距離上路的期限僅僅剩下一個月時間,準備作業卻讓大家霧裡看花,到底跨機關協調了什麼?移工招募及引進機制又會怎麼樣來調整?今年春節後勞動部曾對外透露,說要到移工來源母國協商看能不能增加引進人數,那請問到底協商了沒?協商後有結果嗎?況且,勞動部還說,會有新版聘用外籍家庭看護工的「雙軌制」,又請問雙軌制的內容究竟是什麼?陳菁徽要求,未來減輕申請人舟車勞頓的過程,去年三讀通過後,許許多多的家庭充滿希望,並也大聲急呼,政府必須簡化申請流程,免去長輩往返醫院,省去為取得量表所耗費的時間與金錢。其實,這只是一些書面表單的簡化工作,但是至今大家也完全不清楚流程的簡化上,勞動部又會交出多少的成績?陳菁徽說,社會大眾們心中有十萬個為什麼,想要請勞動部說清楚、講明白,她呼籲,相關的預告作業,請馬上做,更重要的是,現在已經有民眾開始擔心,無法如期上路,也請勞動部不准跳票,讓長者、癌症病友家庭有喘息的空間。
80歲免巴氏量表聘移工 勞動部籌配套防「棄重擇輕」問題加劇
立法院去年底修正《就業服務法》,開放80歲以上免經醫療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即可聘用移工,但勞動部擔心會以棄重擇輕為由,仍待規畫配套措施。勞動部長洪申翰18日表示,目前已有部分家庭看護工棄重症擇輕症,會提出配套降低衝擊,預定7月底上路。據悉,勞動部要修正藍領審查資格、移工轉換準則及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等,因應巴氏量表配套措施,包括被認定為重症對象將會優先處理、縮短其流程,從國內求才程序、聘僱許可、招募許可都會減少時間,至於80歲以上健康或亞健康等審核時間比較長。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目前80歲以上免評尚未上路,但棄重擇輕現象已發生,要解決問題要放寬讓有照顧需求的人可以引進移工,並且要求引進的移工履行合約才能解決棄重擇輕的正途,三讀修正就業服務法後卻遲遲未上路,反而加深市場不確定性。張姮燕更建議,應思考用就業安定費分流,未有重症或未取得巴氏量表就業安定費每月可以收取2000元,取得巴氏量表則應減收或免收。台灣社會福利總盟祕書長孫一信則認為,勞動部傾向用重症家庭優先聘僱分流,但就算輕症家庭等待時間拉高一倍,可能只有第一期有效果,預估免評上路後,看護工挑工問題會加劇,仍呼籲長照應解決長照家庭遇到的困境,而各地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更不該淪為形式。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除規畫80歲以上巴氏量表免評配套外,也研擬持巴氏量表申請移工,申請重新招募許可程序可免經評估。
家事移工要求強制納勞保 勞動部回應了
家事移工雖屬於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納保對象,但有雇主同意才能參加勞工保險,多個移工團體昨到勞動部前高喊「我們要勞保!」強調家事移工被排除在勞保之外,只要發生意外、疾病或失能,將落入毫無支持的處境,也無法領退休金,要求政府將家事移工強制納入勞保。勞動部回應,此議題也涉及所有受僱於個人的勞工,需經社會各界深入討論,才能推動修法。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台灣移工聯盟等多個移工團體,在「國際家事勞動者日」前夕舉行記者會,指國內20萬餘名家事移工至今被以「聘僱人數未達5人」為由,未強制納入勞保,儘管雇主能自願為其加保,家事移工仍被制度性排除。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代表Marni表示,家庭看護工只被納入職災保險,雖能提供醫療費用、傷殘補助,但無法因應日常真正面對的風險跟需求,她的好友Thia罹患子宮肌瘤,因為沒有勞保,生病及恢復期間完全沒有收入,也無法請病假並領有津貼。她質疑,難道只因為工作地點在家庭,就不被當成真正勞工?家庭看護工就不可能生病、懷孕、生產,也不需要老年生活保障?24小時待命、工作沉重、責任重大,卻得不到應有的保障。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代表Carol強調,家庭看護工不是要求特別待遇,只是希望像台灣其他勞工一樣被尊嚴、公平與平等的法律保障對待,國際勞工組織第189號公約也明確指出,家事勞工應享有不亞於其他勞工的社會保障。勞保是生存必要保障,呼籲政府將他們納入勞保。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組長蘇裕國表示,家事移工2022年起已是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強制納保對象,雇主也需為其投保新台幣30萬元的意外保險,但若要強制納入勞保,涉及到所有受僱於個人的勞工,需要各界討論才能推動,現階段將持續透過多管道鼓勵雇主與移工合意自願加保。
移工揭在台困境!仲介制淪剝削工具 勞動部回應了
針對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今(18日)指出,政府針對藍領移工設下諸多限制,包括維持12年工作年限,並透過「中階技術人力制度」名義延長工期,實則加劇對移工的壓迫與剝削。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延長或取消工作年限確實涉及制度銜接與勞動權益保障的議題,強調將持續檢討與調整相關政策,以強化制度公平與勞工保障。由印尼家庭看護工所組成的「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今日赴勞動部舉行記者會及集會,揭露移工在台工作期間所面臨的種種困境,尤其針對中階制度運作不透明,導致移工在申請資格過程中高度依賴雇主與仲介,甚至落入證照詐騙與高額仲介費陷阱。工會提出3訴求並公開呼籲,政府應無條件廢除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限制,修正中階制度以確保公平透明,並全面廢除仲介制度,改以直聘機制保障移工勞權與自由選擇權。對此,勞動部回應表示,針對延長或取消移工在台工作年限的政策,確實可能導致資深移工長期在台工作,卻因制度未能順利銜接而無法轉換身分,進而影響其勞動權益保障與我國技術移民政策的連結。部分遭遇雇主未依契約給薪、薪資低於規定標準等情形,將依法限令雇主補發薪資,並限制其後續申請案,同時協助移工轉換新雇主,並由公立就業中心媒合合適的中階技術職缺。勞動部補充,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4萬6千名資深移工成功轉任為中階技術人力,平均每年增加超過1萬人。未來將持續滾動檢討相關政策,包含中階技術人力的工作類別、核配比率及轉任條件,逐步擴大政府角色與功能,提升制度效能與保障完整性。 此外,為提升直聘比率,勞動部也指出,該部會子2023年7月起推動「直聘服務效能提升精進方案」,希望藉由簡化流程與擴大服務項目,讓雇主與移工雙方能透過更透明、合理的機制建立良好勞動關係,降低對仲介制度的過度依賴。
藍領移工難翻身 工會揭仲介剝削亂象籲政府改革
台灣照顧勞動產業工會(SBIPT)今(18日)於勞動部召開記者會,指出政府針對藍領移工設限,不僅保留12年工作年限,還以中階制度名義推動延長工期,實則讓移工陷入更深的剝削。工會呼籲,應無條件廢除藍領移工的工作年限限制、修正中階制度確保公平與透明,並全面廢除仲介制度,以直接聘僱取代,實現真正的勞權保障與平等待遇。工會表示,雖然台灣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等國際人權公約,實施《就業服務法》已逾30年,但對藍領移工仍設有12年工作年限限制。政府雖在2022年推出「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PTTM)」延長工期,卻反而讓移工陷入由雇主主導,導致移工須透過仲介付出高額費用,加深剝削與不平等處境。其中政府所制定的中階制度恐對於移工造成不同層面的影響,工會指出,現行中階技術人力制度表面上是為了留才、提升移工待遇,實則讓移工陷入更深層的剝削。為了取得中階資格,不少移工被迫接受低於制度規定的工資,或雖有小幅調薪,卻得負擔更繁重的勞務,與制度初衷背道而馳。工會指出,家庭看護工更因資訊落差與缺乏休假,常淪為證照黃牛詐騙對象,為取得應該免費的證照支付數萬台幣,進一步加重原本已遠低於最低工資的薪資負擔,甚至需付出兩個月薪資給仲介才能轉換身分。 「中階制度的掌控權完全掌握在雇主與仲介手中,使得真正有技術、經驗豐富的移工也難以獲得轉中階的機會。」工會強調,許多工廠移工即使工作超過十年,技能純熟,卻因雇主不願調薪而無法取得中階資格。而已取得中階身分的移工若返國後再度來台,也常因仲介無利可圖而拒絕協助。種種制度漏洞證明,現行中階人力政策真正的受益者是仲介與資方,而非移工本身,與「提升技術人力、保障勞權」的初衷背離。為此,工會提出3大訴求,第一,應無條件廢除對藍領移工設下的工作年限限制,讓他們能依自身意願持續工作;第二,修正現行中階制度,確保制度運作公平透明,並真正保障移工的基本權益與談判能力;第三,全面廢除仲介制度,改以直接聘僱機制取而代之,杜絕仲介剝削。工會強調,藍領移工應享有選擇工作的自由與平等對待,政府必須對整體移工政策進行全面檢討與改革,才能實現真正的人權保障。
鐘點移工計畫3月底上路恐生變 雇主協會:價格竟比非法看護還貴
為了滿足急重症家庭短期照護需求,勞動部推出多元陪伴(鐘點移工)計畫,未料24小時(含10小時休息)照護價格為2600元至3500元、價格偏高,雇主協會批評承辦單位所提出的天價,比非法看護、台籍居服員還昂貴,讓有「緊急、短期、臨時」照護需求的重症失能家庭,自費花高價來聘僱「外籍看護」是多麼不合理。立委林俊憲近日召開協調會,要求勞動部「暫緩」計劃推動,並應重新計算收費價格,意謂多元陪伴3月底恐生變數。雇主協會指出,昂貴的鐘點工,沒有人會用,用機構看護工的薪資,高薪聘做家庭看護,會搶走現有的家庭看護工,讓重症家庭更辛苦。雇主協會強調,贊成所有能解決照護空窗的政策,看護不管是本國或外籍,外籍看護不管是全職還是鐘點工,都樂見其成,但不能接受昂貴自費的救急人力。依勞動部統計,6家參與多元陪伴的試辦單位共聘僱25名本國勞工、10名移工,是否會在3月底準時上路?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跨國勞動力管理組長蘇裕國說,仍待討論。
仍無專法保障!外籍看護低薪高工時 恐釀更多問題
勞動部6日公布「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發現外籍家庭看護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1萬元,但每日工作卻達10.3小時,甚至有將近半數外籍家庭看護工無法每月放假;台灣照顧產業工會直言「現況更糟」,外籍看護工至今仍無專法保障,隨著未來擴大80歲以上長者聘雇外籍看護工,問題只會越來越多。「移工管理及運用調查」顯示,2024年6月外籍家庭看護工經常性薪資平均為2.1萬元,較去年增加1000元,主要為調升家事移工薪資所致;加班費3000元,年增1000元,主要是當月之周日年增1天所致,綜計經常性薪資及加班費合計2.4萬元。勞動部指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均在職外看全年年終或其他獎金7000元,平均每日工時10.3小時,每月有放假者占57%,以平均每月放假「1次」占36.4%最多,都有放假僅占5.9%,有放假者平均每次放假時數為14.1小時,但雇主未給假者均有發給加班費。台灣照顧產業工會祕書KEVIN表示,目前的外籍看護工依規定月薪不得低於2萬元,且要求月休4天假,但雇主通常都不給外籍看護工休假,而是「以加班費去買休假」,假設1個月買3天假,總工資加起來才會達2.3萬元的水準,且雖然這次調查顯示外籍看護工的工時達10小時,但至今無專法保障,有更多外籍看護工的工時因零碎難以計算,未來勞動環境會更糟糕。新北市就業服務商業公會理事長張宏昌指出,由於外籍家護工低薪「他們也認為每月休4天很花錢」,因此部分看護會協商1月休1或2月休1,至於薪資僅2萬元偏低,建議比照我國最低工資年年檢討制度定期檢討。
《就服法》三讀通過 未來80歲長者免巴氏量表
立法院今日表決《就服法》第46條修正案,國民黨團提案,將開放80歲長者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請外籍看護。立法院經表決後,同意票數佔多數,該案三讀通過。國民黨團提案,放寬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之資格條件,若年齡滿八十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預估可減輕家庭照顧者的壓力與負擔,減少醫病關係衝突,讓家庭照顧者能重返就業市場,不必再為照顧家中長者而擔憂。三讀通過的法案指出,雇主依第⼀項第八款至第⼗款規定聘僱外國⼈,須訂立書⾯勞動契約,以聘僱許可之期限為勞動契約之期限。續約時,亦同。雇主聘僱外國⼈從事家庭看護⼯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八⼗歲以上;或七⼗歲至七⼗九歲患有癌症⼆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該案通過後,國民黨立委張嘉郡表示,這個政策是自己去年向心北市長侯友宜提出的建議,也成為國民黨去年大選提出的政見,今天國民黨兌現了,也證明國民黨說到做到。明天台灣將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隨著扶老比上升,今天的修法可以減輕青壯家屬的負擔,不要讓突發的照護需求成為壓倒家屬的最後一根稻草。而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對此痛批,今天粗糙的修法看似立意良善,但未來會衛失能者家庭埋下永久的後患。外籍移工目前是供不應求,大幅鬆綁後53萬人多了資格,外籍看護將選擇雇主,這種狀況下重度失能的家庭會請不到看護工,今天埋下的禍患國民黨要負責。林淑芬續指,沒有源源不絕的看護工,日本、韓國也在搶外籍移工,所以他們的平均薪資在4-5萬之間,而台灣的看護工只有2萬,台灣產業界也在搶移工,大量看護工不足的狀況,外籍移工被搶到其他國,台灣聘僱看護工的價格將大幅上漲,經濟狀況不好的家庭苦不堪言,國民黨在未來也應負責。
立院三讀80歲免評聘移工 勞動部:重症家庭將受衝擊
立法院今(31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條文第46條修正案,將讓年滿80歲以上長者,可以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失能及照顧需求,直接申請聘僱家庭看護移工。勞動部對此表示遺憾,並指出新法將會衝擊重症家庭聘移工照顧權益,導致導致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更難請到或留下看護移工。勞動部指出,根據內政部與衛福部相關統計顯示,我國80歲以上人口有91萬人,其中健康人口約53萬人,即使只有3成的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也會產生16萬名家庭看護移工的人力需求,加上每年自然增加約1萬的人力需求,預計將產生十數萬的缺口。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指出,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有22.7萬人,此次修法預期新增大量移工需求,不僅將導致家庭看護移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主要移工來源國也無法立即大幅增加供給的勞動力,這將導致目前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可能因為移工「棄重擇輕」,而更難找到或留下外籍看護工資源,無論是海外招募、訓練及引進時程都可能拉長至數月以上,供應不足更將推高聘僱成本,也可能對於照顧品質造成影響。但勞動部強調,雖然新法通過後,將造成外籍看護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衝擊重症家庭照顧權益,但勞動部將一本初衷,持續簡便申請作業程序及時程,盡力確保重症家庭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權益。
高齡聘外籍看護將免巴氏量表 侯友宜:確實照顧需求者
新北市政府31日表示,立法院會當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放寬部分需求者,請外籍看護不必檢具巴氏量表,就是市長侯友宜2024年競選總統的政見,呼籲中央政府積極回應民眾,照顧到每一位需求者。巴氏量表(Barthel Index)又稱ADLs,是一種日常生活功能的評估量表,主要用來測量病患的治療效果及退化的情形,過去綁定部分需求者申請外籍看護資格,遭不少重症或長者家屬批評,申請外籍看護困難重重,時有放寬聲浪。而31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案中,就明訂年滿80歲或是70至79歲中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巴氏量表評估,即可聘僱外籍看護。《就業服務法》主管機關勞動部則指出,目前外籍家庭看護工22.7萬人,但台灣80歲以上人口91萬人,其中健康人口約53萬,即便僅3成健康長者提出申請,也將產生16萬名家庭看護移工的人力需求,保守估計也至少10幾萬人力缺口。勞動部官員憂心,此次修法預期新增大量移工需求,不僅導致家庭看護移工市場供需失衡加劇,主要移工來源國也不可能立即大幅增加供給的勞動力,這將導致目前家中有重癱、長期臥床、插管的失能者家庭,因為移工不想顧那麼累「棄重擇輕」,而更難留住看護工,屆時供應不足更將推高聘僱成本,也對於照顧品質造成直接影響。對此,新北市政府回應,侯友宜老早就提過相關主張,因為台灣正面臨「超高齡社會」,政府本來就應回應民眾聲音、實際解決問題、照顧到每一位有需求的人,並針對預估的人力缺口,加強媒合。
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聘移工 衝擊國內長照產業
立法院今(27日)三讀《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80歲以上長者免巴氏量表可申請外籍看護。台灣勞工陣線憂心,若繼續助長,將給人「國家默許將家庭看護工視為奴工」的感覺,在移工制度與權利尚未完善下,將把現行老人照顧服務推向家庭化、市場化的深淵,未來更勢必對國內長照從業人員、中高齡就業機會造成嚴重衝擊。就業服務法原本規定,多數家庭若要聘雇移工需經專業評估(巴氏量表),僅有少數可以免評,2023年總統候選人侯友宜提出相關政策後,勞動部才開放長照服務6個月以上、輕度失智症及特定身心障礙類別等可免評聘移工,但外界仍疾呼應更放寬。立法院在今年上半年就提出就業服務法修正草案,盼開放80歲以上及70至79歲癌友可以免評,勞動部前政務次長王安邦曾在立院公聽會時指出,持續推動擴大多元免評適用對象及範圍,預定9月修正相關法規,對象涵蓋被照顧者80歲以上且有長期就醫紀錄者、失能不可逆特定病症者以及具有偏遠地區醫療診所含衛生所長期就醫紀錄的失能者,預計受惠人數可達5.5萬人,未料該修正最後竟不了了之,形同跳票。超高齡化來臨,長照需求倍增,藍營立委提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法,主張80歲以上長者,不用巴氏量表就可以申請外籍看護。雇主協會主張,應讓「重症及失能診斷證明書(俗稱巴氏量表)」回歸診斷證明文件而非申請照護人力之用,讓醫師不用承擔開立量表壓力與後果,開放80歲長者的配套政策,則應包括由長照經費補助照顧重症失能的看護工、重症雇主免繳就業安定費等。衛福部長邱泰源則喊話,勞動部已經有多元化、放寬的政策,超過半數的長者已經通過該管道獲得服務。但是和醫界一起討論過後,認為還是要有醫療專業來做衡量跟評估,也就是保留巴氏量表評估,才會讓真正需要的人,可以得到更好的照顧。
權益傾斜1/聘僱許可出爭議 勞動部政策下失能者家庭成真正受害者
日前,多個移工團體陳情要求聘僱許可及轉換許可不再仲介或雇主保管,而應交還移工自行保管。對此,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反駁說,聘僱許可一直以來都屬於雇主,而非移工或仲介,更怒斥勞動部長期以來政策扭曲,傷害真正弱勢的失能者家庭。15日,桃園市家庭看護工職業工會與台灣移工聯盟等多個移工團體到勞動部前陳情,聲稱聘僱許可及轉換許可長期被仲介所把持,他們要求聘僱許可及轉換許可交由移工自行保管,不得由仲介或雇主保管。對此,勞動部回應,非經移工同意保留文件,可罰6-30萬元,並將進一步評估修正,未來即使移工同意,仲介或雇主也不可扣留其文件及證件。失能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表示,聘僱許可載明許可移工工作的對象、地點及工作期間,是移工證明自己合法工作最重要的文件,居留效期、社會保險等效期都以此為依據;轉換雇主許可則是移工合法轉換雇主的證明,移工可以持轉換雇主許可與任何有聘僱資格的新雇主締約。兩種文件都由雇主向公立機關申辦。她指出,聘僱許可為勞動部核發給雇主的證明,一般都是寄到仲介公司,但僅是代收性質,因為仲介收了雇主端的相關服務費用,因此必須幫雇主完成文件申辦流程及勞工保險等。聘僱許可一直以來都屬於雇主,特別是失能者家庭須負擔仲介費、移工費用及就業安定基金,還須面臨移工逃跑的懲罰,現在連屬於雇主的聘僱許可都要給移工,這對眾多失能者家庭十分不公。失能者家庭聘僱外籍移工,雇主每月須支付移工薪資、仲介費、勞保、職災險及就業安定基金,對許多家庭來說是不小的負擔。(圖/報系資料照)張姮燕指出,目前外國移工無法直接聘雇是因為政府規定的申辦流程過於繁瑣,有重症家屬的雇主沒有辦法應付,另因雇主端與移工國籍不同、語言不通,就得賴仲介找到放心照顧家人的外籍看護,如有仲介惡意刁難移工,也應是勞動部主動扛起責任,淘汰不良仲介,而非懲罰雇主端,將本屬於雇主的聘僱許可交給移工。張姮燕表示,如果將聘僱許可還交給移工,這樣對於雇主的保障又在哪裡?雇主須支付仲介費、勞工薪水及職災險等,還需繳交每個月2000元的就安基金,每個月開銷就要大概3萬元,自己身為大學教授還可以應對,但一些重症家庭收入才4-5萬元,如何應對如此高的金額。她指出,聘僱看護的家庭都是因為家裡有重症、無法自理生活的家屬,因此才不得不用看護移工,這些家庭每個月已有零零總總就是一大筆龐大開銷,還需額外繳交「不知去向」的就安基金,政府簡直就是在雪上加霜,現行規定雇主繳交就業安定費用很不合理,失能者家庭雇主才是真正的弱勢,勞動部重視移工的工作權,勞動部豈可從本就生活壓力沈重的重症家庭雇主端找出口。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專任教授陳立儀指出,移工如需證明自身身份,應憑藉入境許可及簽證,聘僱許可應屬政府核發給雇主的文件,且從政府政策角度出發,移工在移出國時就應該先選定未來的勞務工作,來台後不可隨意轉換工作;至於轉換許可則應是移工受到雇主不當對待時才可申請。民眾黨立法院黨團19日召開記者會,指控勞動部亂花就業安定基金,甚至拿這些重症家屬繳的錢做內宣、買網軍。(圖/報系資料照)對此,立法委員葉元之表示,現行《就業服務法》第55條僅明定中低收入戶聘僱外籍看護免繳就安費,但重度失能者的家庭負擔一樣很重,僅因不符合中低收入戶規定,就必須每月繳交就安費,繳出來的費用被官員亂花,十分不合理,他已經提案修法要求失能者家庭免繳就業安定費,減輕這些家庭的負擔。
權益傾斜2/移工逃跑雇主反成受罰者? 專家指出雇主端及移工端法規嚴重失衡
台灣社會面臨少子化與老齡化雙重夾擊,近年來外籍看護工需求日益增加,許多家庭紛紛申請聘雇外籍看護照顧生活無法自理的重症家屬,然而卻也因為勞動部長期以來對於移工政策的失格,導致許多雇主家庭須遭受金錢及心靈上的雙重傷害。據資料指出,截至2024年10月底,來台產業與社福移工人數共81萬1457人,其中以印尼最多,其次為越南,第三為菲律賓。而相對地逃逸移工問題也一直困擾政府,迄今束手無策,失聯移工竟高達8萬9666人,其中以製造業最多,其次是家庭看護工,第三為漁工。身為外籍看護工雇主的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指出,自己就曾遭遇3次看護逃逸,卻完全不知逃逸看護去向,照顧失能者的家庭看護工作常常被移工作為來台的跳板,雇主卻要為逃逸看護付出相對代價。失能者雇主協會理事長張姮燕為外籍看護工雇主,她控訴當外籍看護工逃跑時,勞動部竟懲罰雇主一個月不得再聘請移工,為照顧失能長輩,就須再花重金聘請本籍看護,許多家庭難以負荷。(圖/翻攝自失能雇主協會臉書)張姮燕說,她曾經聘僱一名外籍看護,才來報到的第一天時拿著垃圾去倒,人就逃跑了,隨而來的卻是勞動部懲罰她3個月不能聘僱外籍看護,「看護來了,怎麼限制其行動,是要鎖鐵鍊還是要位定追蹤?為什麼要懲罰的是雇主,而不是逃跑的移工呢?」她曾向時任立委的勞動部長洪申翰陳情,得到的答案卻是「怕移工回來時就沒有工作了」,雖後來將空窗期修改為一個月,但為什麼移工逃逸不用負責受到懲罰,我們還得擔心這些人沒工作,而懲罰遭到背棄的弱勢家庭的雇主。不只家庭看護遭遇移工逃逸問題,製造業及漁業同樣也有同樣問題。張姮燕以自己家人為例指出,家人的工廠聘僱廠工,廠工因酒駕怕罰款所以逃跑了,最後得到的懲罰,卻是工廠老闆6個月不可以聘僱外籍移工;遠航漁業漁汛來了時,移工逃跑,船主被懲罰3個月不能再聘僱,這樣出海又該如何?就業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熊維舒指出,現行勞動法規及罰則對於移工和雇主(含仲介)嚴重失衡。現行《就業服務法》針對移工的規範只有43條,「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違反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應即令其出國。然而,一旦查緝到案口袋一翻說沒錢,政府不但罰不到移工,還要負擔其返鄉機票等費用。現今《就業服務法》規定,外國人如未經雇主許可來台工作,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同時應即令其出國,而當查緝到案移工卻沒錢時,政府還須負擔其返鄉機票等費用。(圖/報系資料照)而針對雇主的就業服務法卻有第44條、第45條、第54條、第56條及第57條等法條,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金。熊維舒表示,政府應該研擬出使違法外國人產生警惕及敬畏的罰則,何況移工失聯屬移工因素,不可歸責於雇主,強烈建議政府應該取消對雇主甚或仲介之相關罰則。文化大學勞動暨人力資源學系專任教授陳立儀表示,設立移工逃逸時的「空窗期」,初衷是調查移工逃逸去向及原因,釐清其中原委,一旦證實移工係受到不公平待遇而逃跑,就根據調查的內容與流程進行處分,以免雇主誤認移工逃跑、卻懲罰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