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法
」 家暴 保護令 虐童 命案 土城
型男里長家務戰2/法院默許幼女與家暴母同住 保護令遭疑僅「裝飾功能」
新北市新店區大鵬里型男里長喬天鼎近日出面控訴,大女兒遭到前妻陳女家暴,導致大面積瘀血,儘管女兒有法院核發的通常保護令,但疑似無法阻止家暴行為。本案凸顯在缺乏社政體系積極介入與主動追蹤下,保護令恐已淪為一張「催命符」。司法機關核發保護令後,若缺乏社政體系「高風險分級」與「主動追蹤」等後續配套措施,受害者可能面臨更嚴重的報復性傷害。 近年來保護令失效,受害者最終死亡的血淋淋案例層出不窮,顯示家庭暴力防治網已出現重大疏漏,今年7月新北土城當街殺妻案,被害人早已在5月聲請家暴保護令,謝姓前夫因不滿妻子聲請保護令,7月7日埋伏在妻子住處外,開車撞倒騎機車的妻子和其妹妹,並持刀和鋁棒追砍致死;同月30日,信義區又發生停車場情殺案,27歲夜店谷姓女公關也因家暴問題申請保護令,沒想到保護令剛下來隔天,因感情糾紛及疑似房租分攤問題,引起劉姓前男友不滿,埋伏於停車場,谷女頸部及腹部中十多刀身亡。 國立暨南大學家暴研究中心主任王珮玲教授表示,被害人平均需要歷經 6.8年才會鼓起勇氣求助,因此像土城命案這類個案,死者雖然可能僅是首次通報,但過去未揭露的家暴,往往早已在暗處累積多年。王珮玲沉痛地表示,許多被害人臉書上的「幸福照」可能只是包裝,家暴最可怕的,是它常常發生在最親密的關係裡。 儘管核發保護令,仍有極端個案無視命令,王珮玲教授點出了這類人 3大關鍵特徵,這些類型極可能是高風險中的極高風險,第一:有前科紀錄者,這類人連刑法都不怕,更不會懼怕家暴法;第二:有精神或人格疾患者,他們較無法理性應對壓力與衝突;第三:是控制欲極高者,他們常出現跟蹤、脅迫等控制行為。 這些驚悚案例一再證實,當施暴者將保護令視為挑釁或報復的導火線時,若沒有即時且強力的司法與社政干預,保護令就只能淪為一張廢紙。這些案例都點出家暴防治體系的缺失,包括風險評估失準、跨轄追蹤不易,以及保護令執行不夠全面。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保護令才核發一天,隔日就在地下停車場身中10多刀身亡。(圖/翻攝自IG)型男里長喬天鼎在其大女兒案件中,質疑社會局的訪視程序有嚴重瑕疵,即「社工不該在受害住家訪視」,社工在進行「高風險家庭訪視」時,必須高度警覺施暴者可能在場的情況。如果在施暴者身邊進行訪談,受虐兒基於恐懼、妥協以及對施暴者的依賴性,往往會說出違心之論,甚至被引導說「沒有被打」的結果。 喬天鼎的懷疑點出社工訪視程序的重大困境,在保護令已核發的情況下,社工必須採取隔離式訪談,如帶至學校、醫院或其他安全地點單獨詢問,才能獲取真實的資訊。法院雖然命前妻需接受12次親職教育,但如果她的行為沒有改善,社工的柔性輔導也難以奏效。 再者,保護令一旦核發,即代表不容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喬天鼎的女兒在保護令核發後,仍疑似遭受施暴,反映出法院在保護令上雖有「不得實施不法侵害」的禁令,但對於「違反保護令」這件事,在追究責任和執行層面顯然不夠嚴格。 如果施暴者無視保護令,社會局能否即時、強力地回報法院並聲請裁罰也是大題。觀察現行體制,社工人力不足、案件量龐大,難以對每個保護令家庭進行高頻率的追蹤,也使得保護令的效力,從強勢的法律武器退化成了柔性的紙上警告。社會局進行社工訪視和法院開出的保護令等機制能具體落實,才能完善社會安全網。(圖/報系資料照,與本案無關)層出不窮的案例也提醒民眾,當家庭關係破裂且有保護令介入時,法院在審理不能只著重在肢體衝突的輕重,而是必須將施暴者對受害人的「精神傷害」也納風險考量。對於目前保護令已確定駁回裁定下來的結果,喬天鼎擔憂地說:「下一步是不是就跟電視上那些新聞一樣,媽媽就會開始報復?」 王珮玲教授指出,公眾不應因極少數的憾事而對保護令失去信心,根據她帶領的團隊追蹤 203 名家暴案件當事人的調查結果顯示,保護令對8成的案件有明顯的嚇阻效果,僅有約19%的行為人仍會再次施暴。王珮玲強調:「如果害怕求助,後果可能更嚴重。」這項數據表明,保護令作為一種法律工具,對於絕大多數的家暴行為人而言,仍具備一定的約束力和法律壓力。 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若聲請人不服法院的駁回裁定,可在裁定書送達後的10日提出抗告,尋求法律救濟。然而,在司法救濟的空窗期,人身安全依然是最大的隱憂。即使保護令被駁回,受害者仍應立即啟動「安全計畫」並尋求社政支持,主動撥打113保護專線尋求各縣市家庭暴力防治中心的協助,該中心整合了警政、社政、衛政資源,提供24小時的諮詢、緊急庇護安置、法律服務轉介等全方位支持。如何讓受害者人身與心理的安全得到持續性的保障,不被推向更危險的境地,也值得外界省思。針對前夫喬天鼎所指控對女兒受虐、保護令核發後又疑似施暴等爭議,本刊多次致電喬男前妻陳女,但直至截稿為止,未做出任何回應。◎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啃老男討錢被拒怒砸傢俱! 他見警叫囂:「制服脫掉來單挑」
北市信義分局日前發生一起家暴案件。一名48歲的吳姓男子,僅因缺錢向妻子討錢不成,竟當場情緒失控,將傢俱砸毀,吳男的父母忍無可忍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到場後,吳男更不斷對警方叫囂,要員警「脫下制服,我們打一架」;事後警方也協助吳男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並在隔日前往逮人,因此意外搜出安非他命吸食器。據了解,吳男為大車駕駛,但其工作與情緒並不穩定,平時與妻子和父母同住,常和妻子、父母討錢花用,雙方因此爆發口角衝突。據悉,吳男家屬過去曾2次報警表示遭吳男家暴,但過程中均為表示有遭到毆打情形,也未申請保護令;8月8日中午12時許吳男因缺錢花用向妻子討錢被拒,吳男當場情緒失控、砸毀傢俱並出現暴力情形,讓家屬緊急報警求助。警方獲報到場後,吳男情緒仍相當激動,不斷警方叫囂挑釁,怒嗆,「制服脫下來我們來打一架!」、「衣服脫下來單挑啦!」。警方恐事態升級,立即將吳男帶回製作筆錄,同時協助家屬申請緊急保護令。8日晚間9時許緊急保護令生效,警方派員前往告知吳男相關規定,但吳男卻拒絕牽手,還強調自己才是被害人;警方9日持核發拘票前往逮人,吳男態度仍相當消極不配合,直到遭警方上銬帶回派出所時,吳男還堅持要攜帶檳榔,「不吃檳榔會有檳榔恐慌症」,隨後撞頭自殘,遭警方立即制止帶回,並意外在其身上查獲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全案詢後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獲准。信義分局呼籲,遇有家庭暴力事件,請盡速至警察機關報案,及早以公權力介入嚇阻犯罪,若相對人行為嚴重,符合家暴法第29、30條規定,將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江祖平揭遭性侵 范雲聲援:三立應負起雇主責任
藝人江祖平爆出三立資深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性侵案,並在後續發文中坦承自己就是受害人。對此,民進黨立委范雲昨(6日)晚指出,無論交往與否,未經同意、強迫發生性行為,就是性侵,三立電視台也應負起性工法中的雇主責任。江祖平日前指控三立副總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下藥性侵女演員並偷拍裸照,事後她承認自己就是受害者。相關爭議持續延燒,三立集團也隨即發出聲明指出,已啟動內部調查,並要求涉案主管暫時停職,全力配合司法偵辦。對此,范雲指出,無論交往與否,未經同意、強迫發生性行為,就是性侵,不只如此,未經同意拍攝、散布性私密影像,也是性暴力的一環,數位性暴力的傷害,不亞於性暴力被害人身體、心裡所受的傷。范雲提及,根據江祖平發聲的內容,三立資深副總兒子龔益霆涉及性侵、親密關係暴力、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可能觸及刑法、家暴法,三立電視台也應負起性工法中的雇主責任。她進一步表示,2024年她參與推動通過性私密影像防治四法,刑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或使其本人攝錄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范雲指出,2023年MeToo運動後修法,她們也提高了雇主責任,包含工作場所的性騷擾,無論是行為人或被害人,任一方的雇主在知悉後,都有責任釐清及提供協助。被害人站出來,將其傷口暴露在大眾的視野之下,除了勇敢,更多的是令人心疼。范雲強調,如果被害人有需要,她很願意邀請婦女團體一起協助,「性暴力零容忍,無論對方是誰都一樣」。
江祖平吹哨性侵案! 范雲、黃捷、苗博雅、鄭家純、三立主播發聲了
八點檔女星江祖平最近連日踢爆三立副總龔美富兒子龔益霆涉嫌下藥性侵、偷拍、性騷,引起各界熱議。對此,民進黨立委黃捷和范雲、三立主播許貴雅、藝人鄭家純、台北市議員苗博雅也紛紛在昨(6)日為江祖平發聲,強調「性暴力零容忍」、「交往關係不是違反意願的藉口」。「性侵零容忍!」民進黨立委黃捷表示,江祖平勇敢揭露自身遭受三立副總之子龔益霆性侵,這需要極大的勇氣,即便是親密關係,「Only Yes Means Yes」,意味著「沒有同意,就是性侵、就是犯罪」,沒有人該因為性別、關係或權力差異而被迫受傷害,目前此案已啟動司法程序,除釐清真相,更應給予受害者支持,並強烈譴責任何形式的性暴力,「受害者不該被檢討,加害者才必須負責!」 三立主播許貴雅指出,最近江祖平曝光的性平事件,就連她平常聯絡不頻繁的親友,也紛紛來訊打聽,而這件事情三立的態度很清楚,「與受害者同行,當受害者的後盾」。她說到,三立6日已委請賴芳玉律師擔任公司調查性平事件的外部公正人士,秉公調查,同時也會提供專門信箱,讓受害者可以直接聯繫,全力支持受害者對抗不法,後續費用皆由三立負責,「三立已全力配合檢警調查,盼儘速讓事實得以釐清,還給受害者公道。」 藝人「雞排妹」鄭家純則分享許貴雅的貼文,並寫下「就算交往了,就算結婚了,沒有同意就是杏親(性侵)」。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則撰文道,目前士林地檢署已經主動分案偵辦,檢警必須用最積極態度、最嚴謹程序,毋枉毋縱,早日讓真相水落石出,有加害者要繩之以法,有受害者要給予公道;不論是否為情侶或夫妻配偶,「Only yes means yes. No means no.」是非常重要的守則,違反意願,就是性侵。苗博雅直言,對於涉及濫用權勢的事件,無論加害者有任何顯赫背景,都不能循私包庇,任何職場都不該有權勢性侵的潛規則,唯有大公無私的處置,嚴格遵守相關程序,接受外界檢驗,才能取信於社會大眾,「交往關係不是違反意願的藉口,權勢不是為非作歹的護身符,不問何人,不看背景,有證據就辦到底,這是人民共同的期待。」 民進黨立委范雲也在臉書PO文指出,「支持藝人江祖平為自己所受到的侵害勇敢發聲」,無論交往與否,未經同意、強迫發生性行為,就是性侵;不只如此,未經同意拍攝、散布性私密影像,也是性暴力的一環,而數位性暴力的傷害,不亞於性暴力被害人身體、心裡所受的傷。范雲提到,根據江祖平發聲的內容,三立資深副總兒子龔益霆涉及性侵、親密關係暴力、未經同意拍攝性影像,可能觸及刑法、家暴法,而三立電視台也應負起性工法中的雇主責任。范雲回憶,她在2024年參與推動通過性私密影像防治四法,刑法規定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以照相、錄影、電磁紀錄或其他科技方法攝錄其性影像,或使其本人攝錄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2023年MeToo運動後修法,也提高了雇主責任,在工作場所的性騷擾,無論是行為人或被害人,任一方的雇主在知悉後,都有責任釐清及提供協助。范雲也感嘆,「被害人站出來,將自己的傷口暴露在大眾的視野之下,除了勇敢,更多的是令人心疼。如果被害人有需要,我很願意邀請婦女團體一起協助。性暴力零容忍,無論對方是誰都一樣。」
江祖平爆遭三立副總之子性侵 高嘉瑜無懼綠媒聲援:盼司法保護受害者
女星江祖平日前揭露三立資深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性侵案,龔益霆發聲喊曾與江祖平交往,而江祖平也證實自己就是遭性侵的女演員,事件引發各界高度關注。曾遭男友痛毆的民進黨前立委高嘉瑜6日發聲,力挺江祖平勇敢揭發惡行,她強調「希望司法及社福單位能發揮力量,協助並保護受害者對抗有權勢的加害者。」江祖平近日揭露自己遭三立高層兒子龔益霆性侵,引發社會震驚。隨著事件持續延燒,陸陸續續有藝人與藍、白陣營政治人物發聲痛批此行為。而高嘉瑜稍早在臉書發文表態,直呼「家暴零容忍,何況是涉及性侵犯的性犯罪,更是罪大惡極!」她強調,無論是誰,都可能成為家暴受害者,公眾人物往往被迫隱忍。因為即使是受害者,也常常要忍受社會的酸言酸語,甚至各種質疑。高嘉瑜認為,沈默是邪惡的幫兇,這也是為什麼當初自己選擇揭露受害經歷,「除了透過司法途徑讓加害者得到應有的懲罰,也要讓更多受害者能夠勇敢站出來,避免更多人受到傷害!」高嘉瑜表示,當時她在立法院推動完成家暴法準用刑事程序,並可強制要求下架被害人性私密影像,也將適用範圍擴及未同居親密關係伴侶,就是希望司法、社福第一時間也能介入保護被害人不漏接。最後,高嘉瑜強調,「江祖平今天勇敢揭發惡行,需要極大的勇氣跟支持,來面對各種壓力跟流言蜚語,我們都應該聲援及給予最大的支持」,並呼籲司法及社福單位能發揮力量,協助並保護受害者對抗有權勢的加害者。貼文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紛紛留言「妳才是真女權鬥士」、「小心被三立封殺」、「敢和三立作對,就是和全台灣人作對」。而有人問及「衛福部說不建議透過媒體公審,那之前Metoo是?」高嘉瑜也直接回應認「衛福部說法不恰當。」
違反保護令者狂增 提議應設電子監控
近來接連發生多起重大家暴案,被害人在已核發保護令情況下,仍遭加害人殺害。對於近3年違反保護令件數成長逾3成,立委建議應設家暴犯「電子監控」,建立被害預警機制,司法院、警政署等部會皆表支持,衛福部承諾1個月內開會研議修法。法務部統計,2021年至2024年違反保護令罪件數由1758件提高至2389件,成長逾35%,今年上半年1226件,全年恐再創新高。藍委邱鎮軍直言,要有效預警不能只靠一張「會通靈的紙」,應建立相關監控機制。藍委王育敏建議,法務部可參考英、法等國對施暴者實施「電子監控」機制,加害人戴電子腳鐐、被害人戴警示接收器,當加害人違反保護令出現在被害人附近,自動發送警告至雙方設備並通報警方,即時阻卻加害行為。法務部檢察司長張曉雯說,科技監控是針對被告的防逃措施,若被害人也要有相對設備,需經過其同意。家暴案欲納入科技監控由衛福部研議,法務部予以尊重。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長鍾宗霖表示,刑事訴訟法已有科技監控,但家暴法並未授權法院對家暴高風險加害人使用電子監控裝置。由於近年高風險暴力命案增加,支持納入家暴犯受電子監控。衛福部長邱泰源承諾,電子監控值得研議,將與司法院、法務部、警政署以最快速度研商,1個月內提出報告;若取得共識,最快6個月內提出修法草案。邱強調,由於牽涉人命保護,會盡快完成。保護司長張秀鴛表示,過去曾討論過電子監控,但對「誰來執行」各部會共識不足。目前保護令執行由警政機關負責,未來聲請保護令空窗期對加害人實施電子監控,也應由警政機關執行。警政署副署長廖美鈴回應,支持警示系統,將與相關單位研商。
夜店女公關1分鐘被砍30刀!前男友辯有精神病 昔嗆「27歲還裝可憐」
台北市一名27歲谷姓夜店女公關,昨(30日)遭劉姓前男友割喉,1分鐘砍了30刀身亡。劉男行兇後,駕車逃到宜蘭外公住處,被警方逮捕到案,自稱當兵時住過精神病院、平時精神狀況不佳,疑似想卸責。而谷女生前指控劉男家暴,引來網友聲援「這種男生真的滿無言的」,沒想到劉男竟反嗆:「這女的更瞎吧」。谷女和劉男曾在同一家夜店工作,2人今年1月開始交往,並在信義區租屋同居,但今年5月大吵架,隨後分手。劉男不滿谷女分手後,沒負擔房租費用,而且他也曾借錢供谷女購買奢侈品,但對方卻不願意還,雙方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最後演變成悲劇。劉男到案後坦承,因谷女欠他10萬多元,所以不斷要求對方還錢,當時分手也是懷疑谷女有新歡,才會起爭執。另外,他還向警方供稱自己患有精神疾病,當兵期間曾住院治療,訊後被依殺人、家暴法等罪嫌移送。值得注意的是,谷女過去指控劉男把她價值150萬的精品包包、衣服、生活用品等割爛,還到她家及工作地點堵人,引來網友抱不平,「這種男生真的滿無言的」,結果劉男不甘示弱反擊:「這女的更瞎吧」,並留下一個大笑的表情符號。谷女也解釋,如果封鎖劉男,對方找不到就會來堵人,「甚至問同事我有沒有上班,造成同事困擾」,網友則建議:「哥們來一次報一次,如果報警沒用,那就用社會的方式處理」,結果劉男回應:「她都封鎖了,不敢面對啦,有種一點解封,27歲還在那邊裝可憐」、「她欠錢要用什麼社會事處理,你說看看」。《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接連爆「聲請保護令遭砍殺」網轟無效力 衛福部:男性挫折忍耐力需關注
台北市信義區A16威秀影城地下停車場30日晚間發生一起兇殺命案,一名谷姓女公關在上班途中,遭埋伏於停車場的劉姓前男友持刀砍傷不治。事實上,谷女早已聲請保護令,不料才剛核發就發生憾事,不禁讓網友質疑保護令效力。對此,衛福部31日回應表示,在家暴案件跟兩性關係中,男性的挫折忍耐力值得關注跟討論,而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制度除了保護令之外,必要時可申請安置,讓加害人無法找到被害人。谷女與劉嫌分手後,男方不斷糾纏求復合,女方甚至在今年5月遭劉嫌家暴。谷女到醫院驗傷後提告,同時聲請保護令,而保護令才剛成功核發,隔天就發生兇殺命案。此案件與本月7日在新北市土城區發生的姐妹遭砍命案相同,被害人均有聲請家暴保護令,但獲發幾天就發生憾事,令外界紛紛質疑保護令的作用。對此案件,衛福部次長林靜儀31日代表部長邱泰源出席立法院衛環會備詢,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在家暴案件及關係之中,希望比較強勢的那一方要學習處理感情問題,此類案件多數受害者為女性,因此兩性關係中,男性面對關係挫折的忍耐力,也是非常需要關注跟討論的重點。針對外界質疑保護令無效,林靜儀指出,過去家暴案件研究發現,當受害者試圖求助、掙脫、聲請保護令的時候,就是人身安全受到最大威脅的時候,她強調除了保護令之外,也需要其他社會資源協助,依據家暴法必要時能提供安置,讓受害者在最危險時期有個安全的庇護所。◎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誇張!外公竟叫割喉男睡醒再投案 還重金聘律師應訊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威秀影城停車場昨(30日)晚間發生驚悚情殺案!22歲劉姓男子因不滿27歲谷姓前女友分手,持彈簧刀埋伏停車場,趁谷女晚間8時40分上班途中將其拖至樓梯間割喉致死,行兇過程僅3分鐘。劉嫌犯後冷靜換裝騎機車逃往宜蘭五結外公家,沒想到外公竟然安撫他「睡醒再投案」。不過警方早已鎖定行蹤,於31日凌晨0時24分火速攻堅逮捕;而外公隨後也重金聘律師陪孫子應訊。警方調查,谷女為信義區夜店公關,與同店任職安管的劉嫌曾交往同居,但5月15日因劉嫌施暴,谷女驗傷後申請保護令,7月28日法院核定生效,29日正式發下。未料保護令僅生效2日,劉嫌30日晚間即租用共享汽車至威秀影城A16停車場埋伏,監視器畫面顯示,他從8時10分開始等待,待谷女現身後迅速持刀攻擊其頸部與胸部,谷女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經民眾急救仍不治。劉嫌得手後竟還從容繳費、歸還共享汽車,再改騎機車沿北宜公路逃逸,途中將凶器丟棄山谷。據悉,劉嫌父母離異,由外公外婆撫養長大,從小特別溺愛,因此他犯後直奔宜蘭五結尋求庇護。外公見他渾身是血,雖隱約知情卻未立即報警,還要求孫子「先盥洗休息,天亮再投案」,甚至已想到重金聘請律師協助孫子應訊。警方透露,劉嫌逃亡路線明確,專案小組3小時內即鎖定位置,趕在外公帶孫投案前攻堅逮人。信義分局長李憲蒼強調,若保護令核發前仍有急迫危險,可聲請「緊急保護令」,此案將依家暴法第29、30條建請檢方羈押劉嫌。目前劉嫌初步供稱因感情糾紛行兇,作案彈簧刀尚未尋獲,全案依殺人罪偵辦。◎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解剖結果出爐!土城家暴男街頭奪命 姊妹倆中多刀全是致命部位
新北市土城區昨(7)日上午發生命案,46歲謝姓男子開車衝撞42歲張姓妻子與33歲小姨子後,當街持刀及鋁棒將兩人殺害,一路南逃在彰化落網。2死者遺體8日上午相驗,初步確認張女致命傷在胸部,妹妹致命傷則在頸部,今上午解剖複驗,確定姐姐胸部中7刀、妹妹頸部中2刀,全是致命部位導致身亡。謝嫌昨日移送地檢署複訊。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訊後認定謝嫌涉犯三項重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准押。新北地方法院表示,檢察官因被告謝姓男子涉犯殺人等案件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經訊問後,認為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家暴法》第61條第1項第1款違反保護令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皆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有具體事實足認謝嫌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符合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回顧整起事件,謝嫌不僅無業,還長期對妻子施暴。張女於今年5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後,謝男仍於6日違反保護令返回原住處,當天即被警方帶離。據查,他當日曾前往土城某百貨公司購買鋁棒及40公分主廚刀預謀行凶,起殺機疑因不滿女方家屬質疑。7日上午10時許,板橋地院開庭結束後,謝嫌竟於街頭埋伏,衝撞姊妹倆後持預藏凶器將兩人殺害。
衝撞妻子、小姨持刀奪命 土城男涉重罪遭裁定羈押禁見
新北市土城區昨(7)日上午發生命案,46歲謝姓男子開車衝撞42歲張姓妻子與33歲小姨子後,當街持刀及鋁棒將兩人殺害,一路南逃在彰化落網,昨日下午被帶返警局,今早移送地檢署複訊。新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訊後認定謝嫌涉犯三項重罪,並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裁定准押。檢方指出,謝嫌犯罪嫌疑重大,涉犯《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第2款、《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以及《家暴法》第61條第1項第1款之違反保護令罪。另考量其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方法院表示,檢察官因被告謝姓男子涉犯殺人等案件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官經訊問後,認為其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家暴法》第61條第1項第1款違反保護令罪等,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皆為最輕本刑五年以上之重罪。有具體事實足認謝嫌有逃亡、串證、滅證及反覆實施之虞,符合羈押原因及必要性,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回顧整起事件,謝嫌不僅無業,還長期對妻子施暴。張女於今年5月向法院申請保護令後,謝男仍於6日違反保護令返回原住處,當天即被警方帶離。據查,他當日曾前往土城某百貨公司購買鋁棒及40公分主廚刀預謀行凶,起殺機疑因不滿女方家屬質疑。7日上午10時許,板橋地院開庭結束後,謝嫌竟於街頭埋伏,衝撞姊妹倆後持預藏凶器將兩人殺害。謝嫌犯後駕駛白色休旅車一路南下,疑似逃回屏東老家避風頭。遭警方追捕時自知難逃法網,在彰化伸港主動投案,隨後由警方帶回新北土城分局偵辦。今早完成筆錄後,移送新北地檢署,檢察官訊後聲押,獲法院裁准羈押禁見。
「1瓶奶」虐童父再爆黑歷史!假扮立委助理性騷女實習教師 邀3人一起泡湯
新北市土城日前傳出虐童案件,一位2歲男童18日晚間昏迷送醫,醫護人員發現男童全身多處瘀青、四肢有數個菸疤,立即通報警方,警方便逮捕了男童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經過調查,吳男曾與父親互控家暴,還趁妻子陳女在某國小任職時,藉故邀約同校女師出遊還性騷,甚至提出3人一起泡湯,因此挨告,陳女則遭學校開除。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擔任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共同扶養2歲男童,工作忙時會將孩子委託給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和舅公兒子共同照料。然而,如果外公沒空,這對夫妻就將孩子獨留在租賃的套房內,僅泡一瓶牛奶讓男童撐過一天。本月18日晚間,男童被放在家中約12小時,這對夫妻回家時才發現孩子失去意識倒地,緊急送醫後,醫護人員發現男童身上多處瘀傷,四肢還有數個菸疤,目前昏迷指數5,轉往加護病房觀察治療。而涉嫌施暴的父母被逮後,20日經新北地檢署複訊,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起訴,聲押獲准。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吳男在2021年曾與其父親爆發肢體衝突,吳父當下就報警處理,但吳男不僅辱罵處理警員「X你娘XX」,還狂踹警員腹部,遭警方依妨害公務移送,而吳男與吳父還互提出家暴告訴。更誇張的是,吳男在去(2024)年7月份,陳女仍任職於新北市某私立小學副導師期間,認識了同校新進實習女教師小美(化名),吳男卻假冒某立委辦公室助理,佯裝可以幫忙轉為正職老師,並將與陳女結婚為由,邀請對方當伴娘,還招待到自己老家花蓮旅遊。小美迫於人情壓力同意此次出行,卻在旅途中遭吳男言語騷擾,甚至被邀請與吳南、陳女3人一起泡湯,當時小美立刻拒絕,並在旅途結束後到警局報案,提告性騷擾。可怕的是,吳男還衝到校門堵人,讓小美嚇得再次報案,提告跟騷。怎料,吳男被告後,卻讓陳女以奇怪的理由,到警局報案反控是小美跟騷,校方得知此事後,依規定開校評會釐清,最終決定將陳女開除。然而,吳男得知陳女被炒魷魚後,竟然跑去找議員服務處陳情,謊稱妻子被跟騷,卻反遭校方開除,而議員辦公室查證後,發現吳男所說的不是事實,沒有進一步接受處理。
土城2歲童被虐全身傷「四肢都菸疤」 狠心父母恐「反覆實施」遭聲押
新北市土城區發生虐童案件,2歲男童18日晚間因失去意識而被父母送醫,醫護人員發現孩子全身是傷,四肢還有多個菸疤,立刻通報警方,警方調查認定男童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涉有重嫌,移送新北地檢署複訊,檢察官認為2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和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則是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孩子平時交由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日前被父母接回土城租屋處,2人卻對孩子疏於照顧。陳女和吳男上班時將孩子獨自放在租屋處中,更是只泡一瓶牛奶就讓孩子撐一天,18日將男童獨留家中超過12小時,直到2人回家才發現男童倒臥在地、失去意識。救護車獲報後連忙將孩子送醫,夫妻倆起初稱孩子是不小心跌下床,但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多個燙傷菸疤外,全身更是青紫一片,讓救護人員心疼不忍,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則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吳姓夫妻涉犯刑法重傷害及遺棄致重傷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滅證、逃亡、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土城虐童媽竟是國小代理教師 負責顧「低年級學童」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市土城區18日晚間發生虐童案件,2歲男童被發現渾身是傷,四肢還有數個菸疤,失去意識後遭緊急送醫,現已遭社會局安置,男童的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也遭送辦,而陳女是新北市某國小代理教師,負責低年級學童班級,教育局也緊急回應,表示現已將陳女停職,如調查屬實會立刻解聘。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則當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工作忙時會將男童委託給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和舅公兒子共同照料。而男童日前被父母接回土城,2人卻將孩子獨留在放在租賃的套中,更是泡一瓶牛奶就讓男童獨自撐一天,18日將孩子放在家中約12小時,直到2人回家才發現男童倒臥在地、失去意識。救護車獲報後連忙將孩子送醫,夫妻倆起初稱孩子是不小心跌下床,但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多個燙傷菸疤外,全身更是青紫一片,讓救護人員心疼不忍,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則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而陳女為新北代理教師,教育局表示,她在2月1日到職,代理職務期限至7月31日,從2月11日開學至今,在校教學工作表現正常。教育局強調,該代理教師因案接受調查中,學校已將其停職,相關教學工作已安排其他老師協助,維護學生安定學習,若倘該代理教師涉及違反兒少法相關法令屬實,立即解聘。
土城2歲童遭虐遍體鱗傷「四肢都菸疤」 狠心父母一天只餵一瓶奶被法辦
新北市土城區驚傳虐童案件,2歲男童18日晚間昏迷送醫,醫護人員發現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數個菸疤,全身更有多處瘀青,立刻通報警方,警方則逮捕男童33歲吳姓父親和30歲陳姓母親,2人坦承會以衣架「管教」,菸傷則是男童自己造成,訊後被依法送辦。據了解,吳男從事站務人員工作,陳女則當代理教師,2人在2024年結婚,工作忙時會將男童委託給住在新莊的外公照顧,由外公、外曾祖母、舅公和舅公兒子共同照料。而男童日前被父母接回土城,2人卻將孩子獨留在放在租賃的套中,更是泡一瓶牛奶就讓男童獨自撐一天,18日將孩子放在家中約12小時,直到2人回家才發現男童倒臥在地、失去意識。救護車獲報後連忙將孩子送醫,夫妻倆起初稱孩子是不小心跌下床,但男童遍體鱗傷,四肢有多個燙傷菸疤外,全身更是青紫一片,讓救護人員心疼不忍,立刻通報警方。吳姓夫妻否認虐童,起初稱男童身上的傷勢舅公管教導致,吳男又稱自己在抽菸時,兒子會把玩燃燒中的香菸導致燙傷,後才坦承會以徒手或衣架打孩子屁股「管教」,其他部位則是誤傷。吳姓夫妻在偵訊時不斷推諉,說法更是反覆,警方對2人供詞持保留態度,訊後依妨害幼童發育、重傷害、違反兒少法、違反家暴法等多項罪嫌,將2人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彰化里長「揮拳打死妻」瞎扯腦瘤復發 志工媽媽煮湯圓目擊…遭威脅噤聲
彰化縣鹿港鎮一名53歲吳姓里長遭控,去年冬至前一天在社區煮湯圓時,因與妻子意見不合,竟出拳毆打對方頭部,導致60歲妻子傷重不治,事發後吳姓里長不但否認犯案,還在妻子命危住院期間頻頻發文求集氣,塑造出愛妻好男人的假形象。彰化地檢署昨(18日)偵查終結,依《殺人罪》、《家暴法》等罪嫌聲請羈押禁見,今(19日)獲得彰化地院裁准。對此,有親友還原吳姓里長「殺妻」經過。據了解,該案發生於去年12月20日冬至前一天,吳姓里長與林姓妻子一同跟志工們在社區廚房備料煮湯圓時,夫妻倆疑似為了工作分配喬不攏發生爭執,怎料吳姓里長一氣之下竟朝妻子的頭部揮拳重擊,而後悻悻然離去,不久林姓妻子便出現暈眩、嘔吐、全身無力等腦震盪症狀,緊急送醫搶救一個多月後,最終仍宣告不治。事發後,吳姓里長多次在臉書發文,期盼妻子能趕緊醒來,甚至在妻子不幸身亡後,他還悲痛直呼「老婆來世再相會」、「她真的是心美善良的一位女人」,沒想到對外表現出深愛妻子的他,私底下竟是家暴惡男。不僅如此,一名知情親友悲憤爆料,吳姓里長對妻子施暴後,不僅謊稱是「腦瘤舊疾」復發住院,刻意向對方家屬隱瞞病情,甚至出言恐嚇當天在場的目擊志工,行徑令人髮指。
疑爭產糾紛!台中男「朝哥哥潑鹽酸」揮刀怒砍 檢依殺人未遂偵結起訴
台中市7旬張姓老翁疑似與哥哥有爭產糾紛,去(2024)年12月間竟不顧家暴保護令限制,闖入哥哥位於西區的住處兼店面,朝哥哥及其李姓員工潑灑鹽酸,再持刀怒砍哥哥,李女倉皇從後門逃生求助,張的哥哥多處刀傷送醫,幸兩人送醫後撿回一命;警方隔日凌晨將張男拘提到案,檢方依殺人未遂偵結起訴。檢警查出,71歲張姓老翁疑因家族財產糾紛,去年12月20日下午4時多,持工業用鹽酸、刀器前往79歲哥哥的住處兼店面,朝哥哥與店內40歲李姓女員工潑灑鹽酸,李女倉皇從後門逃出,向郭姓保全求助,張姓哥哥卻來不及逃,遭張男持刀揮砍。經李與郭回到現場,發現張姓哥哥倒臥血泊中,張男逃之夭夭,趕緊報案。事件造成李女雙手、右臉和右眼灼傷,張姓哥哥則有雙手臂、背部、頭部、左大腿等部位多處撕裂傷,幸兩人送醫治療後都撿回一命。經追查,警方同月21日凌晨1 時10分許在南投將張男拘提到案,檢方依殺人未遂、傷害、家暴法等罪聲押獲准,案經1個多月偵查,檢方認張男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傷害以及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罪嫌,近日偵結起訴。
兩敗俱傷!林千又控富商男友家暴「反抓傷他踹毀名車」 調解破局2人都起訴
納豆前女友、藝人林千又2月間指控富商男友賴彥村施暴,還涉嫌侵入她的住處,偷走14個愛馬仕包,賴彥村則反控林千又踹壞座車內螢幕,雙方互告後,檢察官原安排進行調解,但傳出兩人因上百萬元的調解差額過大而失敗,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兩人涉犯傷害、毀損罪,賴男另違反家暴令,將兩人依法提起公訴。被林千又指控家暴等多項罪名的40歲賴姓富商。(圖/本刊攝影組)起訴指出,林千又因曾遭賴男家暴,去年11月向台北地院聲請保護令獲准,為期6個月,今年2月15日晚間,兩人因細故在賴男車上爭吵,賴在北市敦化南路二段前,用手拉扯林女頭髮、四肢,或以寶特瓶丟擲林千又,導致她頭部、右眼疼痛、右手及右小腿瘀傷。翌日凌晨,賴男進入林女住處,掀翻茶几,致茶几毀壞。林千又見狀,動手毆打賴彥村,導致賴男臉頰挫傷、頸部及前胸、左腕擦挫傷,還抓破對方衣服,以硬物重擊賴豪車的電視螢幕,造成螢幕破裂,用腳踹車輛左側後門,致後門凹陷。對此,台北地檢署認為,賴彥村違反保護令對林千又家暴、破壞林女茶几,但林也抓傷賴、抓破衣服、砸毀豪車電視螢幕、腳踹車後門洩憤,今依違反家暴法、傷害、毀損等罪起訴兩人。另外,林千又指控賴闖進她家偷走14個愛瑪仕包(HERMÈS),雙方及賴男友人還互控妨害名譽,檢方認為罪嫌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近年淡出演藝圈的林千又,轉戰電商和精品代購,回顧這起事發經過,今年2月15日深夜,林千又連續在IG限動PO文控訴遭賴姓富商男友家暴,接著秀出家裡被翻箱倒櫃以及自己的瘀青照並強調,「這個人渣闖進我家,把我家毀了,把我的包全部都偷走,我們法院見!40歲的大老闆、台積電的供應商會幹這種事!」,報警時,她向警方表示總價值約600萬元的14個愛馬仕包不見,已提告賴男竊盜、侵入住宅、毀損、妨害名譽,而這位富商則對她提起傷害等告訴。
借鏡臺灣婦幼安全防治工作 亞洲婦女安置網絡參訪新北婦幼隊
台灣是亞洲首個實施家暴法和同性婚姻法的國家,且在「2024年性別圖像」世界排名中是亞洲第一,在性別平等及婦幼安全防治工作備受國境肯定,亞洲婦女安置網絡在勵馨基金會的安排下,於14日到新北婦幼隊參訪,並藉此座談瞭解我國婦幼安全工作相關制度及推動現況。警方表示,勵馨基金會身為亞洲婦女安置網絡的秘書處,長期以來與亞洲各國婦女組織合作,共同致力於消除性別暴力,勵馨8月首度辦理整合性的家庭暴力防治研習團,本團特別邀請來自印度、馬來西亞、越南及尼泊爾的家暴服務組織及制定相關政策的政府官員,至台灣家暴防治網絡中的重要單位學習。其中婦幼隊扮演家暴案件中維護受害者人身安全的最關鍵角色,也負責家暴案件中的偵查工作。警方表示,新北市為全國人口最多的城市,各類婦幼案件的統計及分析具有指標性意義,本次外賓參訪活動,新北婦幼隊除安排專人作精闢的簡報解說外,並與參訪外賓作充份的意見交流。此外,也引導參訪團參觀各項軟硬體設施,如受理報案標準作業流程、婦幼案件通報系統操作、偵詢室、證物室及溫馨保護室等環境,讓參訪外賓充分認識新北市婦幼案件的處置過程,尤其是「人權保障」及「完善被害人保護措施」留下深刻印象。新北婦幼隊表示,落實性別平等及婦幼安全工作已是世界各先進國家不可逆的趨勢及普世價值,這次的參訪活動成功將我國婦幼安全工作的經驗,提供與會國家當作借鏡,更期待日後能有更多類似的國際交流,將性別平等與重視婦幼安全的觀念推廣到世界上的每個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