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費
」 NCC 審查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收費 750元
換補SIM卡新規惹民怨!NCC澄清「不一定要報案」 Cheap酸:發誓可以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日推動打詐政策,要求電信業者加強SIM卡換補流程。部分電信門市據此實施更嚴格措施,例如要求用戶補辦SIM卡時,須先至派出所報案並取得遺失證明,引發不少民眾反彈。對此,網紅Cheap直批,「NCC真的吃飽沒事幹」。對於換補發SIM卡流程挨轟,NCC主秘黃文哲說明,根據規定,民眾若需申請補發SIM卡,應提供遺失情況的說明與相關佐證文件,但並未限定為「報案證明」一途。他指出,是部分電信業者將規定過度簡化,僅接受警方報案單作為依據,導致民眾誤以為補卡一定要報警。針對此政策實施後引發的實務困擾,網紅Cheap在臉書專頁發文表達不滿。他質疑,補辦SIM卡的條件與流程過於繁瑣,與實際狀況脫節。他指出,「手機遺失大多SIM卡跟著丟,哪來的舊卡啊?」此外,他認為讓警方協助處理報案單作為補卡依據,也讓基層警力承擔額外行政負擔。Cheap進一步指出,NCC強調「證明不限於遺失證明,電信業者必須審核」的說法,等於將審核責任完全交由門市人員。他質疑,門市人員並無公權力,究竟要用什麼標準來判斷民眾遺失卡片的真實性?「那什麼算證明?里長簽名?手寫切結書?發誓可以嗎?」他揶揄說,是否需要民眾在櫃台對著店員發誓SIM卡真的不見了,才能成功補辦,「我發誓SIM卡真的不見了!如果我是騙子,就讓我訊號永遠只有一格」 然後簽名蓋章,一臉誠懇地遞給門市人員,同時他也指出,真正的詐騙集團,早就準備好各種證件、人頭戶了。此外,Cheap也批評NCC過去曾提出藍牙商品須繳交750元審查費,卻未見實際審查行動,讓網購族群無辜受牽連,「最好笑的是,這種白癡政策都還有人護航,臉腫到媽媽都認不清了。」
校園瞎搞2/校事會議吹匿名檢舉妖風 行家批鄉愿校長推良師殉葬
「校事會議」上路滿周年已讓教師人心惶惶,因為沒有究責年限,讓資深老師更是惴惴不安,憂心說錯一句話、少做什麼事就會淪為校事會議戰犯。行家直言,除了「調查人才庫」中部分有心人組成有罪推定調查團狠撈調查費外,關鍵還是多數校長怕事沒擔當,美其名「中立」卻把大小投訴全往外推,眼睜睜把不少優良老師「活活整死」,實在罪孽。全名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中規定,學校只要接獲檢舉或知悉教師疑似有損及被害人(學生)的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其他權利時,「得」依校事會議決議,適當調整行為人(教師)課務或行政兼職。然而不少校事會議「苦主」教師同聲批評,就是這個「得」字讓校長權力無限膨脹,不少校長宣稱基於公平起見,避免過去外界批評的「師師相護」,因此所有投訴案都訴諸校事會議,而校事會議啟動前,同步需進行先前調查工作,這時必須遴聘教育部「調查人才庫」中的「專家」來調查,期間有罪推定、不正問訊亂象滿天飛,北、中、南各地上百位苦主已連聲抗議。儘管目前教育環境險峻,「校長」一職仍被不少教職人員視為家族榮譽,而校長的性格也與校務發展息息相關。圖為2024台北市新任校長聯合就職典禮,非當事人。(圖/報系資料照)校事會議苦主之一的阿愷(化名)便激動直指,校事會議詭異之處其實有三:首先,「匿名」檢舉竟可成案,已違背《行政程序法》中的「具名檢舉」才需處理原則;第二,由於校長「球員兼裁判」可從人才庫中自由選聘調查者,「但地院院長能指名承審法官的嗎」;最後,校事會議不像「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般有嚴謹程序規範,不服會議結論要申訴時,該去哪申訴都沒個明確規範,這種「拐瓜劣棗」拼裝成的調查報告,居然能具體建議教師「滾蛋」,實在不可思議。一名北部資深學務主任就批評,這類調查美其名是「外聘中立人士」,但源頭根本是校長從人才庫找的,來的根本是校長意志的橡皮圖章,有的是幫孫子撈奶粉錢的退休校長、生意慘淡的律師、爽賺公假兼外快社會學者等,當然甘於做校長的打手,還能「吃好逗相報」互相合作,你校的事情聘我處理、我校的案件找你幫忙,互相撈外快,多跑幾場調查,月撈新台幣10萬元輕鬆愉快。他坦言,早年的老師「匪類」甚多,暴力甚至性侵卻混到退休者不少,很多家長童年遭遇過卻求助無門,因此現在動輒對老師「發揮想像力」羅織罪名,其實只是投射自己童年的委屈,若遇到顢頇的校長與好事的老師同僚搧風點火,就慘了!他指出,如今有看同事不爽的檢舉、校長鏟除眼中釘者,更甚至還傳出「職業調查團」賺外快,就是因為匿名舉報成風;一般公家單位遴聘外部專家演講,就連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辰等級也只能領2,000元,外聘委員居然可以「講沒兩句話」就爽領2,500元,看在多年行政眼中「真的很噁心」,教育部若不明確規定匿名檢舉案一律剔除,「政府就在自毀公信力」。台灣偏鄉教育媒合平台主持人徐慧芯認為不論教育法規怎麼修,一校之長的作風仍攸關校務發展與師生安寧,若校長沒有擔當,恐怕校園亂象不會少。(圖/翻攝自徐慧芯臉書)台灣偏鄉教育媒合平台主持人徐慧芯便指出,一般匿名投訴處理的力道會較和緩,畢竟不必向投訴人負責,如果校長反而「卯起來」大辦特辦,那當然坐實了校內層峰「自導自演」的傳聞。她直言,在人口稠密的市區,確實聽聞一些生意不好的律師勤跑「校事調查」賺審查費。徐慧芯回顧,她過去在一所學校服務時,生教組長拍了學生肩膀,隔天學生竟包了三角巾與阿公衝來校長室飆罵要提告,她心知言過其實,便自掏腰包拿了500元責成護理師陪同學生到衛生所重照X光,再請醫師開了個康復證明,並委婉地「按耐」家長,阿公才悻悻然離去。徐慧芯直言,其實不論政策如何改變,一所學校的核心還是校長,如果真是貪瀆、暴力、性平問題,也輪不到外聘委員,光學校校安就會通報警政與社工處理,但如今多數是「你看了就知道在搞事」的申訴案,多數校長卻沒有擔當過濾,導致認真優良的老師飽受煎熬與折磨,如今教育界充斥尸位素餐的鄉愿校長,如同逼死良師的幫兇。台中教育大學教授陳延興則直言,學校行政人員多數法治觀念薄弱,對於如何啟動調查、學校的把關制度沒有明確觀念,處理程序當然容易有問題,建議教育部要訂有明確的標準作業流程,宣導正式的實施流程與作法問答集,要求申訴者「實名為原則、匿名為例外」,還必須舉出明確的人事時地物,才需要立案進行調查。陳延興感嘆,校事會議機制設計的初衷,其實是為了提升對校園事件的反應效率,保障學生權益,讓問題被釐清,但匿名而釀成濫用,對教師名譽與職涯重大傷害是不可承受,加上頻繁申訴案件影響原本教學,搞得學校烏雲罩頂。他具體建議,每場校事會議調查委員,應由學校教師代表與教育局共同組成遴選小組,選出各事件調查者,避免現行「校長自己找人」落人口實,也能提升調查委員的中立性與公信力,真正落實「調查應超出利害關係人範圍」的原則,才能稍稍重拾老師對「校事會議」的信心。
台中停車亂象「一天2880元」比住宿貴 交通局說話了
停車費高漲,開車族最有感!台中市議員林祈烽等人29日在市議會指出,台中市民營停車場收費亂象不斷,甚至無單日最高上限,停1天收費高達2880元,「停車費比住宿還貴」;台中市交通局長葉昭甫回應,將對未取得登記證的違法停車場加強輔導納管,並加強規範公營、公有民營及民營停車場,每小時收費以100元為上限。台中市議會2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林祈烽、鄭功進、施志昌及楊典忠直指,台中市停車場「高收費、無上限、亂計費」等問題頻傳,要求市府加強管理。林祈烽說,民眾向他投訴,部分停車場例假日每小時收費高達120元,無單日最高上限,停1天被收取2880元的停車費,「停車費比住宿還貴,這樣誰敢來台中玩?」有的業者只要停車跨夜直接以24小時計費,相當不合理。林祈烽說,台中市有很多未取得停車場登記證的民營停車場,其中多達50場每小時收費超過100元,他也要求交通局應有相關機制審查費率的合理性,面對過高費率也應要求業者修正。林祈烽還說,很多民營停車場停1小時又1分鐘要以2小時計費,業者是不當得利59分鐘,他建議市府應率全國之先,研議修訂停車時間自第2小時起,改為每分鐘計費,避免民眾被多收取不合理的停車費用。葉昭甫表示,台中市目前共有951處合法公有及民營停車場,其中民營停車場多達614處。由於《停車場法》僅要求民營業者提報停車費率給交通局備查,交通局在審查公營或公有委外經營路外停車場,皆要求每小時停車費不得超過40元,至於民營停車場規範每小時停車上限100元為宜,超過律定上限也會柔性規勸。葉昭甫表示,對於未申請登記證的停車場將加強輔導納管,今年1月迄今已稽查130多家,也依《停車場法》裁罰,裁罰金額從3000元到1萬5000元不等。對於市議員建議自第2小時起改為每分鐘計費,台中市長盧秀燕表示,可以研究看看。葉昭甫說明,路外停車場要以分計費執行上有困難,未來將研議落實更細緻的區間計費方式。
立院《道交條例》修法三讀!變造車牌最高重罰7.2萬 新增3態樣可沒入車輛
立法院9日院會經朝野協商後,成為民生法案、無異議法案清倉日,繼「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三讀後,立法院接續清倉。接連通過修正律師法,法務部可廢置犯罪律師證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針對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的行為加重處罰;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微調等。根據《道交條例》第12條三讀條文,針對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以及未領用車牌行駛、使用吊銷註銷牌照等,現行罰款為3600元到1萬800元,新修正條文,最高罰鍰加重為3.6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其中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將按照最高額加倍處罰,將可重罰7.2萬元。另未領用牌照行駛、牌照吊扣期間行駛、已領有號牌而未懸掛或不依指定位置懸掛、牌照經繳銷吊銷或註銷等無牌照仍行駛、報廢登記汽車仍行駛、車牌遺失未申請補發經舉發仍行駛等6種行為,則將直接採最高罰3.6萬元處罰。若偽造變造他車車牌將可直接沒入車輛,而其他偽造、變造及矇領車牌有肇事致人傷亡,或是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也可沒入車輛。另外,為達到有效嚇阻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駕駛未領用有效車牌車輛衍生後續道路違規、治安犯罪等行為,此次修法也加入併罰概念,如果駕駛人明知駕駛車輛的車牌有問題,仍行駛上路,也將對駕駛人處最高額的罰款,共3萬6000元。律師法第9條方面則通過律師若受一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之裁判確定、曾受本法所定除名處分等,法務部應廢止其律師證書。法務部日前表示,廢止其律師證書,以維護律師綱紀及形象,並確保司法威信。另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則修正新增電信管制射頻材之製造及輸入審查、封存之審查費、封存費或監毀費。
讓川普開心2/NCC廢小確幸遭反彈殷鑑不遠 學者籲政治掛帥時代更應重視民生
美國總統川普對全球祭出對等關稅,閃電取消港澳地區進口美國的小額包裹免稅,且大幅提高小額包裹的進口關稅稅率到120%,美國民眾抗議不斷,綠營卻火速跟進,提案比照美國,更有學者疾呼,若不取消該優惠「將造成國內小商家持續受害,讓台灣面對高額對等關稅風險」,彷彿財政部若立即取消小額包裹免稅優惠,台灣就不必承擔美國的高對等關稅後果。對此,國民黨立委葛如鈞表示,有學者力挺政府「管制、加嚴」的主張,近年其實早就屢見不鮮,例如之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針對特定類別電子產品收取750元審查費引發議論時,就曾有學者、法界人士力挺NCC,強調電子產品進口,當然要檢驗審查,否則危害國安,多收檢驗費於法有據,並反批在野黨質疑NCC找麻煩。直到不分黨派網友串連怒吼,質疑帶兩台不必檢驗、第三台就要多收錢,NCC也坦承有收錢未必有檢驗,力挺NCC言論才「突然詭異消失」。葛如鈞分析,750元之亂,或財政部研議取消陸港小額包裹免稅優惠,都有「影響範圍廣」「透明度及比例遭質疑」「政策由上而下事前未溝通」的共通點。他說,川普宣布取消小額包裹優惠,就是要透過關稅實施「本地保護主義」,但經濟學及歷史早已告訴大家,本地保護主義對本國廠商「絕不會有好結果」,只會讓本國民眾用「比較爛、比較貴」產品,包括UBER、LINE長趨直入各國就是明證,台灣的汽車業、電影業目前面臨困境更是常被討論的指標。她強調,若真有心保護本國產業,應對症下藥,先強化產業競爭力,而非僅將「關稅壁壘」蓋更高。透過網路電商採購海外產品,已經成為不少民眾日常生活小確幸,依照財政部規定,只有單價在2000元以下的小額包裹能夠獲得免徵關稅、貨物稅、營業稅。圖為民眾到超商領透過電商買到的小包裹(圖/報系資料照)葛如鈞還說,民進黨已在NCC750元之亂上誤判,低估民眾想從國外進口最新的、有價格競爭力(CP值高)的產品,從無人機、電競滑鼠、直播器材、特殊版遊戲機等都是,台灣或有國外產品代理商,但提供選項少,未必符合消費者需求。政府固然想保護代理商權益,但問題是「該保護到什麼程度」,當NCC企圖用查驗費阻止個人從海外帶貨入台自用,卻沒料到激怒300位網友網路串連抗議,拒絕NCC強迫非得買本地代理商產品而被多剝層皮。「取消小額包裹免稅門檻也有類似問題」,葛如鈞指出,政府先找理由(防洗產地),堅持做沒效果、或得不償失(取消優惠大增稅務稽徵成本、犧牲全球化)的事,一旦公部門檯面下的剝削壓榨情勒,被拿上抬面討論,民眾發現自己並不孤單,星星之火就會燎原,一發不可收拾。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陳國樑認為,政府設計小額包裹免稅優惠,非基於對民眾的「恩給」,而是考量國際貿易規則。外界多以為稅收得越多越好,卻常忽略稅務稽徵有人力成本,時間成本,稅制過嚴可能鼓勵走私,反墊高查緝成本,若因嚴格稽徵,影響貨物通關速度,更可能導致國外廠商寧可選擇進關更有效率的國家(例如星國)轉口,不見得非從台灣轉運不可,當年政府就是在國際競爭力綜合考量下,才提供小額包裹進口免稅優惠。立委擔心一旦取消小額包裹免稅門檻優惠,可能牽動走私更猖獗。圖為高雄關查獲走私私煙,強調查緝不分晝夜(圖/報系資料照)他說,現在主張取消小額包裹免稅優惠者,多認為將能「圍堵某製造業大國、保護本地產業」,但歷史教訓顯示往往適得其反。例如,日本對美國車的關稅其實早已降到零,但日本民眾就是不開美國車,顯見非關稅問題,川普之所以強調「不只關稅」,其實也瞭解,墊高關稅簡單,難的是如何改變各國對美的龐大貿易逆差,確保美國債信。因此,研議「小額包裹優惠取消」時,也不能只有政治考量,例如,取消優惠會不會反誤傷在陸台商及國際貿易定位等,最後是否又再次傷害中低收入民眾的小確幸,其實並非小事,都應全面考量。針對美國強硬實施全球對等關稅導致「天下大亂」,陳國樑坦言,對等關稅確實讓全球不少財政、經濟學者擔憂大蕭條時代來臨;不過,學者也多清楚,歷史走到現在,只見有國家更迭、政權輪替,卻從不見學術遭政治永久淹沒,當美國祭出保護主義,其它大國寧可先以靜制動,就是例證。
黃健豪追問750元之亂 立院共識依現規處理禁NCC多收錢
曾引發網友及輿論強烈反彈的「NCC750元之亂」,今天在立院交通委員會確定暫時劃下句點。立委黃健豪今天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官員時,針對NCC之前要求海外郵寄回台的射頻器材兩部以下,需加收750元審查費一事,訊問曾經表示「再研究」的NCC,是否已確不該訂規定、多收750元規費。最後在朝野立委一致共識下,委員會決議該規費不予備查,NCC也同意。黃健豪解釋,未來在海外購買的射頻器材,寄回台灣時,只要數量兩部以下,將不會被收取750元審查費。黃健豪質詢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時表示,NCC當初說要多收錢的理由是要維護國內電波秩序,但他不解,為何民眾隨身帶回1-5台射頻器材,入海關時不需收取審查費,反之,民眾網購2台以下的卻要收審查費?既然相同器材,理應進口台灣,應該同樣都存在風險,為何有差別,消費者權益不是應該有一致性保障嗎?陳崇樹也表示認同。此外,為了打擊詐騙、杜絕電信詐騙管道,黃健豪也提案,修改電信管理法進行,將現有二類電信納管,NCC則承諾會提出對應修法版本,規範二類電信業者。黃健豪指出,當初未將二類電信業者納管,主因之一是二類電信泛濫,既然如今產生被詐騙利用的疑慮,就應該重新納入管理。黃健豪說明,去年七月通過詐欺危害防制條例(俗稱打詐條例),許多從事電信業務卻未登記的MVNO二類電信業者,被認定不屬於打詐條例定義的「電信業」,只是交由三大電信業者依合約管制,他提案修法,將二類電信業者納入母法「電信管理法」管理,NCC代主委陳崇樹也表示認同。黃健豪指出,現行法規未直接規範銷售黑莓卡等境外網卡之業者的販售資格及相關實名制,容易規避詐防條例境外高風險電信事業管制措施,未能真正做到源頭阻詐。唯有強制舊二類電信登記納管,才能有效防制犯罪,保障民眾財產權益。
停徵750元電信費又變「暫緩收取1年」 藍委怒嗆NCC:土匪
針對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750元電信費爭議,行政院與NCC說法反覆,引發外界質疑。國民黨立委葛如鈞26日表示,NCC代理主委陳崇樹昨天在總質詢時已承諾「停徵」,未料晚間NCC竟發稿稱僅「暫緩收取一年」,等同打臉自己,令人質疑政府誠信。葛如鈞指出,昨日立法院總質詢中,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問行政院長卓榮泰、NCC代理主委陳崇樹關於「750元之亂」。陳崇樹在備詢時表示,經報請財政部後,該費用「已經不收取」,當時外界解讀為政策已正式取消,750元確定不再徵收。不過NCC當晚發出新聞稿,稱將向財政部申請「暫緩收取,停徵一年」,讓外界頓時霧裡看花。葛如鈞批評,這種文字遊戲不僅未解決民眾關心的「未來是否徵收」問題,更讓人民對政府失去信賴,未來行政院任何政策喊停,是不是還要問清楚「停多久」?葛如鈞質疑,行政院與NCC各說各話,讓人無法接受。官員在立法院承諾的「停徵」,如今卻變成NCC自行宣布「緩徵一年」,這是否意味著NCC已經凌駕行政院?若行政院的承諾都能被推翻,那麼未來的總質詢是否還有意義?官員的發言是否都可以隨意變更?「不收750元,很難嗎?」葛如鈞痛批,NCC不僅對人民巧取豪奪,現在更試圖超越行政院,公然奪權,政府應明確交代,750元是否確定取消,而非一再玩弄文字,欺騙民眾。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NCC在總質詢時明明說的是「停徵」,結果不到幾個小時就變成「只停一年」,這種變臉速度實在令人傻眼。她質問NCC,當初收審查費的理由,或現在停徵的理由,為何一年後就不存在了?這根本坐實了NCC只是想搶錢,「真的是土匪政府。」
攝影圈友人赴日拍攝「返台遭收4千元審查費」 網傻眼:越專業收越多
近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針對海外購買並攜回國內的WiFi、藍牙等無線通訊設備,實施每件750元的審查費,引發外界反彈。隨後有網友爆料,攝影圈的友人到日本拍攝,回台時因攜帶多件攝影設備,而被收取總額超過4千元的審查費。該名網友在論壇PTT以「攝影圈有人帶設備回來被收750*N?」為題發文,指出自己看到Threads有一篇文在說,攝影圈因為NCC審查費一事氣炸,「出國拍片回來,攝影器材被收費,收了4千多,氣炸,脆上還嘲諷說,越多專業器材收越多」。這也讓原PO好奇詢問,「NCC不是看了風向轉彎說限郵寄嗎?怎麼會有人帶自己吃飯傢伙,搭飛機回家還被收保護費?難不成碰上屏東副站長之流的海關了?會開任何憑證嗎?板上有從業人員遇到過嗎?」文章曝光後引起熱議,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隨身攜帶的二手貨也收喔,真假」、「剛公佈的時候根本什麼都沒講清楚,是引起民怨後才改口說海關不容易抓」、「現在單眼都有WiFi傳輸功能」、「他條文寫那麼模糊,沒人吵就是最寬認定啊」、「NCC當初那張表根本沒他後來的補充規則,所以實務上怎麼執行是他們自己說了算」。事實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月3日起,針對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收取750元的審查費,引發民眾反彈。NCC也於10日宣布將暫緩收費,表示為回應最新民意,針對郵寄輸入自用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之收費,並依比例原則等,就收費方式與收費對象、數額再進行更周延估算,予以檢討調整。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NCC強調,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重新討論收費標準業已通過,該會以謙卑態度面對各界最新意見,並即刻開啟檢討,基於相關行政成本考量下,思考向使用者收費合理性及執行妥適性。故為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將針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通盤檢討。
稅收超徵5283億 藍要求全民普發萬元「現金」
財政部公布最新2024年全國歲收統計,超徵5,283億元創歷史新高,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要求比照2023年,啟動「還錢於民2.0」,要求政府發給全民每人1萬元「現金」,而這也是黨團在立院新會期重要民生法案提案。根據財政部2024年全國稅收統計,全年稅收3兆7,619億元、比原訂歲入預算多出5,283億元,兩個數字都是史上新高,這也是財政部稅收第4年連續超徵,這四年的超徵金額總計是1兆8,707億元。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黨團書記長王鴻薇指出,政府財政紀律失準,預算超徵連年增加,從2021到去年,政府預收超徵總額已經高達1.8兆元,回顧2022年,她在補選立委時,曾經提出「還稅於民」的政見,廣受國人力挺,讓民進黨政府不得不以「共享經濟成果」發放全民每人新台幣6,000元現金,而2023年、2024年政府又連續稅收超徵共9143億元,她強調,人民現在生活苦哈哈,政府收多出的稅,原本就該還錢於民。擁有會計師資格的國民黨立委張智倫說,賴清德政府開春送給人民的是「稅收、超徵雙創新高」,所有人都知道,政府歲入都是全民納稅錢、羊毛出在羊身上,他質疑歲收超徵,也是拉抬物價的原因之一,最近有很多選民告訴他「拿台幣一千元到市場買到的東西,比前幾年少太多」。張智倫說,根據政府分析,超徵原因分三塊,營所稅、綜所稅超徵比例高,超過50%,不僅造成人民生活幸福感降低、營業稅造成物價上漲,人民痛苦感更高,國民黨團會繼續檢討綜所稅、營所稅,尤其要替年輕人、年輕家庭爭取減稅,並且一併思考取消娛樂稅、不合理契稅。他指出,根據統計,近5年政府分別發放三倍券、五倍券和6,000元現金,全部金額也不過3,130億元,和政府超徵稅收相比,還有1.5兆差距之多,政府絕對有能力「發放現金」,把稅收超徵經濟果實與全民共享。副書記長羅智強指出,人民生活越來越辛苦,連人民想買個比較便宜的藍牙耳機,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都還藉機收審查費、規費,政府就是「搶錢、搶錢、再搶錢」,只會增加人民生活負擔,既然政府增了這麼多稅,賴總統又強調全民共享經濟果實,總不能漲價人民享、政府樂超徵,國民黨團就推動會讓人民感覺幸福快樂的事,有別於執政黨總是挑起仇恨對立,將超徵稅收發紅包,全民發現金,每人萬元、小龍年過好年。他還說,去年立委賴士葆就有質詢財政部,但財長當時說,超徵預估是4,000億,必須多多還債,拒絕還錢於民,結果今年超徵數字又創歷史新高,比財政部預估值更高出1,283億,近2年加起來將近超徵1兆,與2022、2023年狀況幾乎相同,絕無道理,以前能夠「還錢於民」現在就不必還了,要求政府立刻啟動「還錢於民2.0」配套,因為經濟成果一定要與人民共享,把多收的稅還給人民。
750之亂暫緩收費?網揪1貓膩「等於開空白支票」 一票怕爆:金額隨NCC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月3日起,針對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收取750元的審查費,引發民眾反彈,昨天(10日)緊急喊卡,宣布將暫緩收費。不過,有網友細讀NCC說法後,馬上揪出疑點,直指相關規定根本沒改,「意思是先審查,之後再跟你收」,根本玩文字遊戲。NCC昨天宣布,為回應最新民意,針對郵寄輸入自用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之收費,並依比例原則等,就收費方式與收費對象、數額再進行更周延估算,予以檢討調整。NCC表示,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NCC強調,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重新討論收費標準業已通過,該會以謙卑態度面對各界最新意見,並即刻開啟檢討,基於相關行政成本考量下,思考向使用者收費合理性及執行妥適性。故為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將針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通盤檢討。消息曝光後,有網友在PTT發文,指NCC稱「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意思就是先審查,之後再收費,頂多是暫緩收費,根本玩文字遊戲騙人,「最根本的問題是,規定還是沒改,現在只是在那胡扯,反正隨他解釋,哪天他心情好想全收也是可以,因為規定一樣在那」。話題引發討論,不少鄉民直言「真的很會混淆視聽」、「等於你開一張空白支票讓ncc自己填金額」、「暫緩收費,但是護航的會洗成暫緩實施喔」、「注意!你剛剛簽了一張空白本票給NCC」、「差點被騙,果然很會做圖卡的單位都知道怎麼樣玩文字遊戲」、「之後金額隨便填」、「有夠恐怖的,一張沒有金額的帳單,隨他填」。(圖/翻攝自PTT)
750之亂被罵翻!綠委喊「面對民意」急協調 NCC縮了:暫緩收費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自2月3日起,針對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收取750元的審查費,引發民眾反彈。民進黨立委沈伯洋表示,雖然法規本身沒有問題,仍須考量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涵蓋過廣,已積極和NCC協調解決方案。NCC今天(10日)宣布將暫緩收費。沈伯洋表示,相關法規已經公告一段時間,本身也沒有問題,問題在於手段是否符合比例原則或涵蓋過廣,加上人民未必會知道公告,且公告後的民意一樣是民意,面對民意直接解決才是正途,「我認為,用新的分類方式,或者排除一些3C認證商品,又或者鬆綁數量,應該是可行的方向。」沈伯洋指出,經過自己和其他委員和NCC討論,可能暫緩收費或分段收費(扣除原先收費架構中對系統建置成本分攤費用約450元),又或者釜底抽薪,直接評估10mW以下排除等,NCC也非常有意願調整,然而不管採取什麼方案,最需要解決的就是開會問題,無奈NCC人事案卡關,委員人數不足導致無法開會。沈伯洋提到,經過積極協調,終於想到解決方案,「因為規費的收取和估算也有主管機關,也就是說,可以先請主管機關先對這件事情做出決議,而在還沒做出來之前,就可以先暫緩(但原本該管制的還是要管制,所以還是會守護相關的安全,不用擔心)。這個方案看起來可行,所以應該是可以解決各位的問題了!」另一方面,NCC今天宣布,為回應最新民意,針對郵寄輸入自用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之收費,並依比例原則等,就收費方式與收費對象、數額再進行更周延估算,予以檢討調整。為因應調整需要,即日起依法申報之此類射頻器材,將先通知申請輸入者有審查費用待繳,本會則逕行審查,俟應收費數額確定後,再開立繳費單依限繳納。簡言之,縱使尚未繳納審查費用,也能先通過進口審查。NCC強調,民眾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案重新討論收費標準業已通過,該會以謙卑態度面對各界最新意見,並即刻開啟檢討,基於相關行政成本考量下,思考向使用者收費合理性及執行妥適性。故為回應社會各界意見,將針對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通盤檢討。
NCC修法「進口17類3C商品」多收750元!2情況免繳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修訂了《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自今年2月3日起,民眾從國外攜帶或進口的「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需繳納750元的審查費。此項新規引發了廣泛討論及民怨。據悉,新規顯示有17類商品被列入收費範圍,包括: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具備行動網路或Wi-Fi功能)、藍牙耳機或任何品牌無線耳機、無線麥克風、藍牙音箱、無線鍵盤、無線滑鼠、藍牙鍵盤滑鼠組、遊戲主機(如PlayStation 5、Nintendo Switch)、VR設備(如PlayStation VR2、Meta Quest 3)、無線遊戲手把、Wi-Fi分享器、無線路由器、行動網路熱點分享器、 智慧家居設備:智慧燈泡、智慧插座、智慧門鈴等、攝影監控設備:無線攝影機、智慧監視攝影機等、RFID門禁卡、NFC讀取設備、GPS追蹤器。NCC對此回應,指出有2種情況可免繳750元審查費:第一,透過合法進口商或代理商購買的商品;第二,民眾出國自行購買並攜帶入境,若數量在5部以內,也無需繳費。NCC進一步解釋,過去僅針對海外郵寄3部以上的情況收取費用,但新規調整後,無論數量多少,均需繳納審查費。此政策主要目的是加強對水貨的管理,反映實際行政成本,同時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3C海外購收750規費挨批 國民黨團:NCC假審查真加稅
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表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大搞「750」之亂,不在乎比例原則,根本是扒民眾好幾層皮,也達不成實質審查,只是NCC在打造「小金庫」,毫無正當性可言。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針對民眾自海外郵購,具備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的電信裝置,包括無線鍵盤與滑鼠、手機、遊戲主機、VR等,每件需收取新台幣750元的審查費用,5日起上路,引起民眾熱議。NCC官員強調,個人透過海外郵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也就是免執照,一般大眾可使用的藍牙、Wi-Fi 或其他無線傳輸功能設備,無論購買價金多少,每件需都繳交 750 元審查費。官員還說,若個人郵購超過 2 件,則必須申請「進口許可證」,目前申請進口許可證的費用為紙本 600 元,或給證號 400 元,但不需額外繳納審查費。由於因此將導致購買較少的民眾反需負擔較高規費的怪象,官員也說,正研擬修法,讓許可證費用與審查費一致,調整為 750 元。國民黨立院黨團10日對此開記者會,抨擊NCC「假審查,真加稅」,政策離譜又荒謬,簡直是「想搶錢想瘋了」。曾擔任NCC委員的立委翁曉玲直言,雖說《電信法》中有講到為了避免射頻器材干擾電波秩序,因此使用前要有主管機關核准,但過去針對民眾自用器材,從未曾收過審查費,如今無線通訊時代,3C產品本來就有無線通訊功能,只要個別民眾合理購買使用,都應考量比例原則,不可以任何產品都收取750元審查費,違反了比例原則。翁曉玲指出,現在NCC委員不足,只有3位,還有4位待補齊,如此情況下公布收費標準,就是要從民眾口袋拿錢,NCC應檢討收費標準,最好暫緩實施或直接廢除,不然就待委員補齊再來集思廣益,若真要徵收,也應看量體,多少規模以下免徵收費,不要喊出打擊水貨之名,卻行擾民之實,根本變相加稅。
國外買3C需多交750元審查費挨轟 NCC回應了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發布行政命令,2月5日起從國外網購3C產品都需收審查費750元,引發民眾不滿,在野批評錯誤政策試圖從人民身上搶錢,直言NCC當起了有牌流氓。對此,國家通訊委員會表示,收取審查費是因為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審查進口貨品的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否符合台灣規定。在野批評國家通訊委員會發布行政命令,針對從國外網購3C產品都需收審查費750元,且從滑鼠到藍牙耳機、筆電、平板無人機,無一不對此收取暴力課稅,導致人民要多花一筆錢,政府從人民身上拔毛,幹起有牌的流氓,呼籲行政院長卓榮泰給人民一個交代。對此,國家通訊委員會表示,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訂購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透過郵寄方式送達台灣,自今年2月5日起需加收750元的審查費。包括手機、平板、藍牙耳機、WiFi接收設備、無線鍵盤、無線滑鼠等,都是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國家通訊委員會指出,收取審查費是因為需投入許多人力及資訊系統資源,審查進口貨品的發射頻段及發射功率是否符合台灣規定,NCC審查行政成本與進口貨品價值無關,因此都收取審查費750元。國家通訊委員會說明,去年7月草案預告後,後續也召開公開說明會,也發布資訊在官網上,考慮過年前需求較多,因此也延後到農曆年後才生效,後續也跟外界持續宣導。如果民眾是出國自行攜帶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產品入境者,5部以下仍是免費,並不受影響。
海外網購3C加收750元!NCC「貼1圖澄清」再度被灌爆 網怒轟:要搶直接說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公告「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購買特定3C產品,需支付750元的審查費,此事掀起輿論炸鍋,網友紛紛怒批「要搶就直接說」。NCC公告,民眾若透過網路從國外訂購2部以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並透過郵寄方式送達台灣,自今年2月5日起需加收750元的審查費。包括手機、平板、藍牙耳機、WiFi接收設備、無線鍵盤、無線滑鼠等,都是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NCC說明,此次收費僅針對「郵寄自用」的器材,若民眾自國外「自行攜帶」,且器材數量為5部以下,則如同過往免繳交審查費。儘管NCC澄清,此修正案是針對郵寄器材,但仍有大批網友留言灌爆臉書,「影響最大的就是郵寄自用的部分好嗎?」、「我滑鼠都沒超過750元,吃相真難看」、「土匪搶劫嗎」、「跟黑幫收保護費有何不同」、「要搶就直接說,還弄一個爛名目,NCC垃圾單位」、「就巧立名目,搶錢了不演了」、「沒用的乞丐,開始乞討啦」、「果然偷換概念最會,大家在噴郵寄,你在那國外自行攜帶」、「我網購一個合法的東西幹嘛收750?況且自己攜帶跟郵寄到底差別在哪。」對此,網紅Cheap發文表示,看見有人在網路上力挺喊「750$的檢測費很便宜,你們在叫什麼。」讓他忍不住批評「笑死,檢測費行情價是6萬,你750$是要驗什麼? 驗你的大腦差不多啦(請不要拿石頭開玩笑)」Cheap直言,審查費實際上就是規費,沒有要驗的意思,況且若真的要驗,750元哪夠用,「連設備都還在海關,根本沒進NCC是要檢測啥?退1兆步來說啦,真的哪個平行時空,檢驗只要750$,我郵寄不驗很危險,自帶1部不驗就很安全?什麼邏輯。」Cheap也強調,自己已經重申過很多次,對政治攻防沒興趣,因此不要跟他扯藍白綠。
私人3C產品入境遭NCC收750元「海外送修也要收」 逾4700人連署自救!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近期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如今含有藍芽、Wifi等無線傳輸功能的3C產品,經過海關時都要繳交750元「核准審查費」。如今不僅在國外購買3C產品自動加價750元,就連將自己購買的產品送往海外維修,再寄回國內時同樣要被加收750元審查費,讓許多民眾感覺自己在「付贖金」。如今有網友在「公共政策公開平台」上發起提案連署,要求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當被排除在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之外,上線不到2天已突破4600人連署。根據NCC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條文,從國外攜帶或進口「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需繳審查費750元,引起多名網紅、政治人物砲轟。也有多位民眾在各大網路平台發文表示,自己在國外購買的遊戲手把、鍵盤等3C用品,以及遊戲周邊,在海關被收取750元審查費,還必須附上切結書才能入關。更有民眾在網路上發文指出,自己明明只是將3C產品寄到海外維修,送修回國時同樣要繳交這750元的審查費才能把它「贖回來」,怒轟:「不如直接買新的!」對此,有民眾已經在「公共政策公開平台」發起提案連署,認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提案者指出,大眾民生視聽娛樂器材項目等必需品,大多屬於全球認證性消費商品,須由海外購入、送海外維修,包括VR視訊裝置、各廠牌遊戲機及藍芽設備(遊戲手把、耳機、鍵盤、滑鼠等)。法條修改後意外對一般民眾生活造成極大影響,甚至是「不合理的開銷費用」,嚴重造成民眾不便、擾民,以及諸多負面觀感。鑒於法條出發點為有效管制電信射頻器材進口,並非刻意影響民眾消費權利,建議個人自用民生與視聽娛樂器材,如:全球性客觀無安全顧慮的商品或已損壞需維修之物品,應排除於「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收費項目。(圖/翻攝公共政策公開平台)該提案上線不到2天,就湧入4700人連署。不少網友還在聯署頁面留言砲轟:「敢抽750,那敢不敢每件都附上檢測報告,檢測時間檢測單位通通註明,要是做不到是在抽什麼鬼?」、「這個金額到底是怎麼訂出來的?750真的不合理,就算是75也不合理。」、「這些檢驗實際上有什麼效用?有讓資安更安全? 檢驗射頻功率跟資安一點關係沒有。檢驗是否使用非法電波頻段?或許有吧,但你要無線滑鼠去搶到電台/電話頻段也太難為它了吧?」
國外買3C產品帶回台「每件收750元審查費」網炸鍋 NCC回應了
網路近日盛傳,NCC針對私人進口「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每件要收750元的檢查費,包括藍芽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PS4等設備,不管是網購或自己從國外帶回都要收費,引發討論。對此,NCC緊急澄清,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仍同以往,器材數量5部以下免繳交審查費。網紅「Cheap」今天(8日)在臉書發文痛批,NCC開始收取「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每件要750元,若民眾從國外購買藍芽耳機、鍵盤、滑鼠,手機、平板、筆電、PS5等產品及其周邊藍芽設備,不論網購、自行帶回、價值多寡,只要過海關每件都要收750,「根本搶錢,把人民當提款機」。對此,NCC表示,為維持國內電波秩序,且考量民眾進口貨物有其時效性,NCC每日需及時線上投入許多人力,過年期間亦有安排人力,審查申請人所提供之自用切結書及產品規格型錄等文件,以確認進口貨品之無線電頻段及發射功率符合我國規定。另外,NCC每年還須編列水、電及維護資訊系統預算,才能提供民眾方便且有效率通傳服務,因此依規費法按行政成本收費,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新臺幣750元。NCC說明,本次新增收費標準之項目均已依作業程序辦理,113年7月12日分別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公共政策網路參與(join)平臺及官網預告修正草案條文。NCC為傾聽外界意見,亦於113年9月5日辦理公開說明會,除依說明會現場意見,並依預告期間所蒐集意見,部分參採並酌修《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14條修正草案,後經113年10月30日本會1143次委員會議審議通過。NCC考量年關將近,並讓外界提早因應,分別於113年11月12日、114年1月24日及114年2月3日在NCC申請網頁預告新增「自用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輸入核准審查費」費用相關資訊,讓申請人預先因應。NCC補充,本次增訂的審查費,不適用民眾自行從國外隨身攜帶回國之第二級電信管制射頻器材,只要器材數量在5部以下,就免繳審查費。
健保停復保制度取消、無人機考照門檻降低 12月相關新制一次看
目前時序已經來到12月初,本月政府各單位也頒發了不少相關新制規定,其中像是台鐵開放在線上換票,讓尚未領票的乘客可以透過網路變更搭乘的車次,健保局也取消了停復保制度。除此之外,交通部也降低了無人機的考照門檻。台鐵宣布,自2日上午9點起,將推出全新的線上換票服務,已付款但尚未取票的乘客,可以在網路上變更車次或票種,免除親臨現場排隊的麻煩。但台鐵方面也提到,使用Apple Pay、Google Pay等行動支付購票的旅客,暫時還無法享受這項便利。而在泰國旅遊部分,自12月1日起,旅客入境泰國6大主要國際機場前,需先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TA),後續只要掃瞄ETA的QR CODE就可通關。而ETA每次申請最長停留時間可達60天,期滿後可再延長30天。在無人機考照部分,交通部先前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宣布自1日起實施,其中包括放寬操作證申請年齡限制從16歲降至14歲,並將操作證效期從2年延長至3年。規費調整方面,實體檢驗合格證從250元調升至500元,新設立的專業操作證收費500元,而普通操作證則維持250元。操作人員的基本級和高級術科測驗費用也從500元上調至1200元。無人機活動申請審查費用將改採分級收費制度。對於高度不超過400呎的飛行活動,許可期限為3個月,收費1000元;若飛行高度超過400呎,或在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周邊區域飛行,許可期限為2個月,收費2000元。農政機關的飛航活動許可期限為6個月,維持500元收費。飛航公告申請審查費則為每空域500元,政府機關執行公務且使用自有無人機及編制內操作人員者可免收費用。內政部日前也宣布,自12月2日起,民眾只要帶著手機等行動裝置,到全台任一戶政事務所,就可以臨櫃申請行動自然人憑證。未來辦理各項網路服務,就可免隨身攜帶實體憑證,透過手機就能完成身分識別和數位簽章。金管會先前曾公告,自12月2日起,盤中零股交易的撮合間隔時間,從原本的1分鐘大幅縮短為5秒鐘,交易效有望因此提高。衛福部宣布,將於12月23日停止健保的停復保制度。根據衛福部統統計過去5年平均每年約有13.6萬人辦理停保,2023年更高達23.1萬人。廢止停復保制度後,預估每年可增加保費收入23.6億元,其中政府補助8.5億元,不過自墊醫療費用核退也可能增加約4.7億元。健保署也宣布自12月1日起,新增7種癌症的單基因檢測項目納入給付,包括實體腫瘤的大腸直腸癌(BRAF)、黑色素瘤(BRAF)、腸胃道間質瘤(KIT+PDGFRA)及甲狀腺癌不包含髓質癌(BRAF),以及血液腫瘤的多發性骨髓瘤(原位雜合檢驗)、B細胞淋巴瘤(BCL、第17對染色體缺失原位雜合檢驗、TP53)及T/NK細胞血癌與淋巴瘤(TCR)等,預估將有9,000多名癌症病人受惠,相關經費約1億元。健保署同時也修訂「孕產婦全程照護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新增妊娠糖尿病品質照護及產科醫師與助產人員共同照護服務。若孕婦在妊娠期間罹患妊娠糖尿病,可獲得胰島素注射的協助,並在生產後接受葡萄糖耐受試驗,而醫院若能讓產科醫師和助產人員共同照護孕婦,則每名個案除了原有的生產費用外,還可額外獲得12,000點的給付。預計每年將有2.1萬名孕婦受惠,相關經費約4,000多萬元。除此之外,有鑑於國際間的猴痘(Mpox)疫情仍然十分嚴重,台灣也不時傳出零星病例,因此疾管署決定自12月1日起,開放不符合公費接種資格、但經醫師評估具感染風險者自費接種猴痘疫苗。疫苗單劑費用為6,986元,完整接種需施打兩劑。目前提供自費接種的院所共有8家,分別位於6都的大型醫院或旅遊醫學合約醫院。最後便是將於14日上路的新版《精神衛生法》,這次修法重點放在加強心理健康促進、建立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強化疑似病人的通報和危機處理機制,以及引入「強制住院」等措施,以保障病患權益。
又爆黑箱酬庸?黃健豪批工程會引「個資法」堅拒公布申訴委員名單
立委黃健豪今天指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負責針對政府各項公共工程標案,若爆發爭議時,處理廠商申訴與廠商間之履約爭議調解,對國家建設極為重要,也是防弊重點項目。但工程會一直以「個資法」為藉口,規避立院監督拒絕提供委員名單,引發「黑箱作業」的爭議,他因此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臨時提案,要求公開申訴會諮詢委員名單,獲得交委會通過,要求工程會在一個月內徵詢諮詢委員同意後公開。黃健豪並爆料,近期接獲檢舉,指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諮詢委員原本是協助性質,但工程會今年度新聘多位諮詢委員,卻直接與審議委員一同參與審查,甚至領取結案報告費,其中恐怕有酬庸特定人士之嫌。黃健豪批評,其實不只是諮詢委員,連申訴會委員也有類似疑慮。例如,今年五月初立委黃國昌質詢指某王姓律師,遭工程會聘任為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委員引發爭議,當時工程會主委曾表示先暫停該委員任務,但經他查閱,到現在委員會網頁名單上仍有列入該爭議人士。他並透露,工程會上個月又傳出聘任了另一位孔姓律師,工程界議論紛紛,因為該律師是是專接公共工程申訴案件代理業務的知名律師,近3年曾為多家大型廠商承接超過30件公共工程申訴案,光是今年就接了10件以上。請問,這樣的背景擔任申訴會委員,工程會如何在其中處理利益迴避問題?業界的顧慮要如何釋疑?他說,自己並不想直接貼什麼標籤,在沒看到名單前就懷疑有人從中謀私,但只是要求工程會提供相關資料與兼職酬薪(車馬費、結案費),就遭工程會以「個資法」拒絕,工程會此舉,其實反而讓所有諮詢委員平白蒙受不白之冤的可能。黃健豪指出,根據「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組織準則」,設置申訴委員7人到35人。並得視業務需要,遴聘學者、專家為申訴會諮詢委員,提供個案諮詢意見供調解委員參考,或依委員指示整理、撰擬建議草本,以利後續辦理提送委員大會審議。至於諮詢委員則無人數限制,目前有64人。他說,該組織準則並無明文規定諮詢委員名單不得公開之,其名單之公開亦非屬「政府資訊公開法」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之情形,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如果能公開,反而有助維護政府資訊公開制度,保障人民知的權利。黃健豪立委表示,工程會申訴審議委員會中的審議委員、諮詢委員都是無給職,但得依規定支給兼職酬勞,包括出席費2000元,審查費部分,申訴會委員每位上限3萬元,諮詢委員上限2萬元。
無人機考照門檻降低至14歲 操作證有效期限延長1年
交通部近日公告修正「遙控無人機管理規則」,針對無人機操作證申請條件和收費標準進行多項調整。新規定將於12月1日起實施,其中包括放寬操作證申請年齡限制從16歲降至14歲,並將操作證效期從2年延長至3年。而本次規則修改最快於12月1日上路。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除考照年齡下調外,在規費調整方面,實體檢驗合格證從250元調升至500元,新設立的專業操作證收費500元,而普通操作證則維持250元。操作人員的基本級和高級術科測驗費用也從500元上調至1200元。屆時無人機活動申請審查費用將改採分級收費制度。對於高度不超過400呎的飛行活動,許可期限為3個月,收費1000元;若飛行高度超過400呎,或在禁航區、限航區及航空站或飛行場周邊區域飛行,許可期限為2個月,收費2000元。農政機關的飛航活動許可期限為6個月,維持500元收費。飛航公告申請審查費則為每空域500元,政府機關執行公務且使用自有無人機及編制內操作人員者可免收費用。民航局表示,新制將分三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從今年12月1日開始,主要涉及證照、測驗、檢驗及活動等收費標準的調整,同時輔導業者完成無人機相關安全檢測。第二階段將於114年12月1日實施,屆時市面上販售的無人機必須通過資安檢測、商品檢驗和型式檢驗並完成登錄。第三階段則訂於116年12月1日起實施,配合無人機註冊2年效期,法人活動將禁止使用未完成檢驗及登錄的無人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