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潑漆、潑糞、丟蛇全都來!北市天母按摩店遭弘仁會恐嚇 警分三波逮14人
北市士林區天母一間五星級按摩店今年7月起多次遭人潑漆、丟穢物,甚至收到防彈衣,恐嚇意味相當濃重。轄區士林分局獲報後,先是在7月23日將37歲的王姓主嫌等5人逮捕到案,並持續向上溯源,分三波行動,於日前再逮捕有竹聯幫弘仁會背景的25歲的陳姓男子在內等4人,總計逮捕14人到案。據悉,陳男因案遭彰化地檢署與高雄地檢署通緝,其等人透過通訊軟體接案,每案約可獲得2至3萬元不等價格,總計至少犯案6次。據了解,25歲的陳姓男子自稱為竹聯幫弘仁會成員,其疑似為賺取外快,透過通訊軟體Telegram接案,只要協助潑漆、潑灑穢物就可獲得酬勞,每案平均約可獲得2至3萬元酬勞,陳男也再透過社群軟體尋找多名年輕男子犯案,協助潑灑排泄物、蟑螂、潑漆,給予參與每人約1萬元不等酬勞。為讓潑灑行為更加盛大,陳男旗下的同夥,除潑漆、潑灑蟑螂外,竟還找來南蛇朝店家丟擲,並試圖朝店家丟擲鞭炮,所幸尚未得逞就遭警方逮捕;而另名22歲李姓男子,也利用其自家養雞場的便利性,將雞糞裝桶朝台中一處民宅潑灑,陳男等人粗估至少「接案執行」約6次不等。警方今年7月份時,分兩波當場逮獲在現場潑漆等現行犯約10人,後續持續向上溯源,終於鎖定幕後的25歲陳姓男子涉嫌重大,立即報請士林地檢署指揮偵辦,兵分多路於台中、苗栗、台南等地將陳男、22歲的李姓男子、19歲的劉姓女子與18歲的翁姓女子等4人逮捕到案。北市士林區天母一間知名按摩店遭人多次潑漆恐嚇,警方分三波逮獲14人到案。(圖/翻攝畫面)逮捕過程時,警方也在意外發現李姓男子與其翁姓女友涉嫌從事詐欺集團行動水房工作,收取人頭帳戶金融卡,並載送泰國籍車手四處提領詐欺款項後,交付詐欺集團上游,2人身上共計搜出45張金融卡,粗估每日不法獲利逾50餘萬元,並查扣毒品咖啡包、贓款新臺幣8萬9500元、手機及筆記型電腦等贓物。全案後續也依恐嚇、組織犯罪條例、詐欺與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偵辦。陳男等3人遭士檢聲押,士林地院審理後,李男與翁女分別以3.5萬元交保;劉男則被限制住居。北市士林區天母一間知名按摩店遭人多次潑漆恐嚇,警方分三波逮獲14人到案。(圖/翻攝畫面)北市士林區天母一間知名按摩店遭人多次潑漆恐嚇,警方分三波逮獲14人到案。(圖/翻攝畫面)據悉,陳男被捕時因詐欺案件遭彰化地檢署與高雄地檢署通緝,其中,陳男因詐欺案件遭法院判刑有期徒刑5年6月確定,警方將陳男逮捕後也將陳男帶回地檢署歸案,並發監執行。士林分局呼籲,民眾如遇債務、股權、投資或其他糾紛,應循合法司法程序解決,切勿以暴力、恐嚇或私刑手段處理;如遭受威脅、恐嚇、潑漆、滋擾或其他不法侵害,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士林分局將持續結合檢察機關及各警察單位力量,掃蕩幫派氣焰、暴力討債、教唆少年犯罪及詐欺水房等不法行為,以強勢執法守護市民生命財產安全及商家安心營業環境。
學生球技沒達標竟挨藤條!排球老師猛抽屁股10多下 法院判拘役30天
彰化一名黃姓排球老師免費指導國中男學生打球,竟因學生訓練表現未達要求,拿出事先準備的藤條朝學生臀部連抽10多下,導致男學生臀部紅腫挫傷。學生返家哭訴後,父母氣得帶他驗傷並報警;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藤條抽打已逾越合理管教或體育指導範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黃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今年2月7日上午,黃男在彰化縣某國中指導C姓學生練習排球。訓練開始前,黃男曾向學生約定,若動作或表現未達標準,就會接受處罰;沒想到訓練過程中,C生未達黃男要求,黃男竟取出藤條,直接朝小志臀部抽打約10多下。C生返家後將遭藤條鞭打臀部一事告訴父母,家長見兒子屁股與大腿紅腫,隨即帶他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黃男接受調查時坦承以藤條鞭打、處罰學生,但辯稱事前已與學生們約定處罰方式,目的是讓其記取教訓、提高警覺,並非出於傷害學生的意圖。不過,檢方認為,黃男以藤條連續抽打少年10多下,顯然已超出合理的教育、指導或懲戒程度,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男雖仍強調處罰是為了讓學生改善表現,但法官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不能僅以「管教」或「警告」作為卸責理由。法官審酌黃男原本是無償協助學生精進排球技巧,卻未採取理性、平和方式協助學生改善動作,反而直接以藤條抽打身體,行為確有不當;再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泰國校園槍擊案增至9死!12歲女童送醫後不治 法醫曝關鍵致命原因
泰國暖武里府日前爆發重大校園槍擊案,一名14歲男學生週五上午在學校開槍造成多名師生死傷,之後舉槍自盡,且嫌犯被懷疑案發前已在家中殺害祖父母,而一名12歲女童送醫搶救後傷重不治,使整起事件死亡人數增加至9人。慘案發生後,泰國總理阿努廷(Anutin Charnvirakul)隨即承諾推動新的槍枝管制法律,未來擬限制一般民眾攜帶槍枝,僅允許執勤中的政府官員持槍。槍擊事件發生在曼谷西北方的暖武里府,一名14歲男學生週五上午約10時在校園內開槍,隨後舉槍自盡。官員表示,少年當天稍早疑似已在住家殺害與他同住的祖父母。一名12歲女童在槍擊事件中受到重傷,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使死亡人數增至9人,其中包括涉嫌犯案的少年。截至週六為止,仍有14名傷者住院接受治療,其中7人情況危急,多數傷者年齡介於12至14歲。法醫研究所負責人表示,多數罹難者都是胸部或頭部等重要部位遭到單發槍擊致命,少年身上的槍傷也與其使用的武器相符,包括毒物檢驗在內的詳細鑑定結果仍有待出爐。官員指出,少年犯案使用的是一把體積小巧的槍枝,且合法登記在他的祖父名下,有報導指出,與祖父母同住的少年生前曾出現與校園有關的壓力跡象。慘案也讓校內學生受到巨大衝擊,一名父親帶著孩子返回學校領取遺留物品時表示,兒子案發時就在校內,事後仍處於驚嚇狀態,甚至不敢獨自睡覺;週六上午也有民眾前往校門口獻花悼念,校方則宣布8月10日至14日停課,教職員期間改為居家辦公。槍擊案發生僅數小時後,泰國總理阿努廷便承諾推動新的槍枝管制法律。曾在內政部長任內收緊槍枝法規的阿努廷表示,將提出法律限制一般民眾攜帶槍械。「新法律將只允許正在執勤的政府官員攜帶槍枝。」阿努廷說,但並未進一步說明修法細節。泰國民間槍枝數量在亞洲名列前茅,根據Small Arms Survey於2017年公布的報告,泰國民間估計持有約1030萬把槍枝,相當於每100人約有15把,其中約60%完成登記,另外40%則未登記。◎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60歲翁目睹搶案挺身相救遭圍毆 搶救5天亡!嫌犯最小才12歲
澳洲墨爾本西部陽光區(Sunshine)近日傳出一起震驚社會的憾事,一名60歲越裔男子阮越忠(Van Viet Truong,音譯)目睹一群青少年集體搶劫,挺身出手相助,竟遭5名年僅12至15歲的青少年聯手圍毆致死。隨後警方逮捕3名男童與2名女童,進一步調查後,其中4人的指控已升級為過失殺人,墨爾本兒童法院出庭預計在近日開庭。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維多利亞警方指出,這起暴力行劫事件發生於1日下午,涉案的5名青少年包括3名年齡分別為12歲、13歲及15歲的男童,以及2名14歲女童;一行人搶劫在地一間商店,並於街頭與店家爆發拉扯,而60歲越裔男子阮越忠挺身相助,卻不敵5人圍攻,頭部受重傷當場倒地。警方獲報趕抵現場,將5人逮捕並依涉嫌聚眾滋事、暴力秩序破壞及意圖造成嚴重傷害等罪名起訴。而阮男被送醫急救,5天後宣告不治,留下妻子與兩名子女。在2日開庭時,僅有一名13歲男童被撤銷指控,但其餘4人的罪狀在6日升級為過失殺人罪,墨爾本兒童法院預計近日將再開庭。同街業者透露,阮男幾十年來每週工作七天、從不休息,是公認勤奮且熱心社區事務的好人,如今卻因挺身幫忙遭遇死劫,讓眾人相當不捨。當地商業協會指出,該區青少年犯罪、街頭滋擾與治安惡化問題已有段時日,商家不僅面臨整體經濟不佳的經營壓力,更長期承受偷竊與破壞行為的威脅,呼籲當局必須拿出實質作為,徹底解決治安危機。
藝人班傑、國手吳岱豪響應 新莊警公益籃球賽「反詐反毒」熱血開打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新莊分局為落實 115 年暑期青春專案工作並深化青少年犯罪預防觀念,4日於新莊國民中學盛大舉辦「TEAM UP!青春專案-防詐開打」公益籃球賽,更首度將 115 年下半年度治安會報移師走出會議室、直接走進校園,將運動競技、犯罪預防與交通安全宣導完美結合,打造出兼具教育意義、公益關懷與熱血活力的青春盛會。本次活動由新莊分局與新莊國民中學共同主辦,並獲得台北尚德 BMW 及新北中信特攻籃球隊的熱情響應,共同推廣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鼓勵青年朋友透過球類運動培養團隊合作、自我紀律及正向價值觀,進而遠離各類犯罪誘惑。活動特別邀請到藝人班傑以及籃球國手吳岱豪蒞臨共襄盛舉,與現場青年朋友親切分享運動精神與健康生活理念;此外,台灣國際反詐騙協會理事長王珮蓓也率領團隊進行專業識詐宣導,重點提醒民眾如何防範假投資、高薪海外打工誘騙、簡訊釣魚連結等新型態詐騙手法,實質提升全民識詐免疫力。比賽現場除了安排青少年組與成年組的交流賽外,更規劃女子交流賽及「豪傑交流賽」,促進不同世代與不同領域間的熱絡互動,展現運動無界、公益同行的精神。現場同時設置交通安全宣導攤位,透過趣味的「號誌翻翻樂」互動遊戲寓教於樂,有效提升民眾與學生的交通安全觀念。新莊分局表示,今年暑期青春專案將持續結合多元化的宣導活動,全面推動反詐騙、反毒及掃黑等重點工作,並持續透過校園、社區與企業的三方合作,強化青少年法治教育與自我保護能力。治安工作需要全民共同參與,盼能透過熱血球賽將識詐、防毒與交通安全觀念帶入每個家庭與社區,攜手打造更安全、幸福的成長環境。
逼吃菸蒂又仙女棒燙身凌虐 「刺青店惡魔」五酷刑囚禁少女逼賣淫一審遭判152年
竹聯幫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陳昊恩,以刺青店為掩護,除發展幫派勢力,還脅迫未成年少女依依(化名)賣淫,陳男等多人對依依凌虐毆打,逼吃煙蒂外,甚至以熱溶膠毆打、仙女棒燙身,手段極其殘忍,陳一審則遭判152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據了解,依依原是陳男手下簡姓小弟的女友,卻被男友推入火坑、遭逼賣淫,依依不甘受辱,起初試圖逃跑,被抓回後再度遭到虐打。陳男等人慘無人道,將逃跑的依依關進刺青店的廁所,更拿出「五大酷刑」虐待少女,包括熱溶膠條狠抽、菸頭和仙女棒燙身,還將依依當作人肉標靶,用BB彈的鎮暴槍射擊,此外還拍不雅照要脅,甚至以清潔地面為名逼迫吃煙蒂,手段令人髮指。警方獲報後立刻將被害人救出,並於2023年11月,臺北市文山區、新北市三峽區等 11 處實施搜索,扣得手機 17支、平板3 臺、折疊刀等兇器10 支、討債傳單 1 份、勞力士手錶1 個、LV 包包 1 個、金飾等 11 條、現金3 萬6575 元、安非他命殘渣袋等物,並提拘被告陳等 12 人到案,陳、簡等6人遭檢方聲押獲准,其餘人則以5到10萬元交保。新北地院認為,陳、簡為賺取金錢,無視少女拒絕使其從事性交易,侵害其健康及自主意願,扭曲價值觀,影響身心及人格發展,應嚴予非難。新北地院近日判決,陳男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意圖營利以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成年人與少年共同對少年犯加重私行拘禁等17罪,判處累積刑度152年6月,簡男犯14罪,累積刑度135年4月,而他們還涉詐欺、毒品、公共危險等案件,將待所犯案件全部確定後再由檢察官聲請裁定應執行刑,全案仍可上訴。
預謀性侵!台南惡狼「場勘11次」意圖強擄女高中生遭制止 一審結果出爐
台南市永康區4月間發生隨機性侵未遂案,43歲蔡姓男子預謀侵犯女高中生,不僅事先前往現場「場勘」高達 11 次,還在草叢鋪設木板以便通行,甚至挑選附近無人空屋鋪設浴巾作為預謀犯案場所,更尾隨被害人,持酒精口罩摀嘴試圖強擄,所幸路過民眾見義勇出手相助,台南地方法院31日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盜未遂罪》,判處蔡男6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4月22日下午5時許,被害人放學後獨步行經永康區忠孝路,蔡男則在後方偉歲,他見四周無人,突上前勒住女學生脖子,並拿事先噴有酒精的口罩強行摀住對方口鼻,試圖將其拖往旁邊草叢與空屋,所幸當時路過的陳姓民眾目擊異狀,當機立斷從路旁撿起木條揮打制止,蔡男見事敗露隨即變裝逃離現場。由於案發地點正好在進行道路修繕工程、監視器尚未裝回,永康警分局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上百支民宅監視器與巡邏車行車記錄器,鎖定蔡男騎乘機車前往停放後徒步尋找目標的行蹤。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以車追人」,於23日傍晚將蔡男逮捕到案,並當場查扣犯案用浴巾、毛巾、防曬面罩、袖套及變裝衣物等證物。檢方調查,蔡男為滿足一己私慾,事前多次前往現場精密勘查,預謀將隨機擄獲的女高中生拖入空屋性侵後變裝逃逸,日前將他起訴,台南地院法官審酌,蔡男無視他人身體自主權,在光天化日下對少年隨機施暴,造成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並引發社會大眾恐慌,危害社會治安甚鉅;考量其坦承犯行且屬未遂依法減刑,但鑑於未取得被害人原諒且無法達成調解,判處有期徒刑6年,全案仍可上訴。
北市「虎爸」糗了!停車場暴打全被拍 他見檢察官猛道歉:兒子成績差
台北市一名國小生因課業表現不佳,上學途中遭父親拳打腳踢,從頭到腳多處受傷,有目擊者錄下毆打踹踢的畫面並熱心報案,不過學童自己與母親無意提告傷害罪,台北地檢署僅針對有無涉犯「妨害幼童發育罪」部分展開調查,考量被害人傷勢未達不可回復的程度,這位「虎爸」也沒有長期施暴,加上他到案時頻頻道歉認錯,檢察官認為這如同傳統打罵教育下的行為,不致妨害幼童身心,只是打小孩地點在公開場所才會被告,最終處分不起訴。本案發生在今年4月14日週二上午7點多,民眾在台北市仁愛路四段某停車場拍下一位爸爸徒手毆打再猛踢兒子,向信義分局報警。檢警介入偵辦,該名國小生有頭痛、背痛、兩腳的膝蓋擦傷等傷勢,動手的父親涉嫌故意傷害罪,不過太太和兒子都沒有提出告訴。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對於兒童及少年犯罪者,主管機關得獨立告訴」,如果地方政府認為施暴者對未成年人有傷害、妨害幼童發育的行為,不須得到父母同意就可提告。其實北檢有顧慮學童母親不追究,是不是出於迴護父親的想法,偵辦過程中曾經請台北市政府表示意見,但北市府也回覆不須提告。「虎爸」接受地檢署偵訊,坦承因為兒子成績不好才打他,也一直表達歉意,承辦檢察官認定雖有攻擊的事實,但不足以妨害學童身心健全或發育,被告的犯罪嫌疑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反毒駕議題夯!臺南青委會攜手局處共築安全友善城市
臺南市政府第4屆青年事務委員會2026年7月23日舉行第3次會議,由副秘書長徐健麟代表市長黃偉哲主持,市府各局處代表列席。會中由教育局進行「兒童及少年犯罪預防、校園安全與教育系統輔導機制跨網絡整合辦理情形」專案報告,智慧發展中心則說明科技防詐推動成果,青年委員也從生活經驗及同儕觀點,針對反毒、交通安全及防詐宣導提出建言。青委就局處業務及專案報告踴躍回饋,並特別感謝市府團隊的努力。(圖片提供/台南市政府)市長黃偉哲表示,第4屆青年事務委員會自上任以來積極參與市政,從青年生活、校園學習、數位應用及公共空間等面向,提出許多具創意與實用性的建議。市府各局處應將青年視為政策合作夥伴,在政策規劃初期即納入青年觀點,讓青年構想逐步轉化為可行措施。針對近期社會關注的毒駕問題,徐健麟指出,毒品唾液快篩制度已全面上路,駕駛人快篩呈陽性者,除面臨罰鍰外,車輛將移置保管,並可能吊扣駕照;拒絕檢測者,將處新臺幣18萬元罰鍰並吊銷駕照。毒品不只是個人選擇,更可能危及所有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市府相關單位應持續強化校園、青年場域及交通安全宣導,提升青年對新興毒品、毒駕危害及法律責任的認識。徐健麟副秘書長代表市長黃偉哲主持,督導局處施政納入青年觀點。(圖片提供/台南市政府)徐健麟也期盼青年委員善用熟悉社群趨勢及同儕語言的優勢,協助市府將識毒、拒毒及反毒駕資訊,轉化為短影音、社群圖卡、校園活動及真實案例等貼近青年生活的內容,提高宣導觸及率與辨識度。青年委員除就局處業務報告及專案報告內容踴躍發言回饋,會中林柏源委員公開感謝工務局協助媒合企業投入公園生態保育,以及市府相關單位協助推動孔廟環境教育;鄭富方委員肯定交通局積極落實公車「指差確認」及車內資訊簡化措施,促進人本交通。施斌惠委員則感謝教育局長期協助推動青少年生涯探索相關計畫,使本市執行成果獲中央肯定。鄭富方青委關心毒駕,建議以網路爬蟲查找毒煙,結合影像監控危險駕駛。(圖片提供/台南市政府)另外,青年委員鄭富方提出的資安構想,已由智慧發展中心轉化為紅藍軍攻防演練,鄭富方更進一步建議「毒駕需要透過科技的方式來解決,應該透過主動式爬蟲找尋網路上販賣毒品電子煙,被動式透過監視器方式查找危險駕駛,雙管齊下讓毒駕行為降低。」展現青年意見由會議討論走向政策實踐的成果。南市府研考會表示,未來市府將持續深化青年公共參與,鼓勵青年將生活中發現的問題帶進市府,讓青年觀察、創意與行動力成為政策精進的重要力量,共同打造更安全、友善且具韌性的臺南。
網售稀有「藍天馬」戰鬥陀螺竟遇詐騙 永和男慘遭剝兩層皮被騙3.4萬
新北市30歲的洪姓男子近日在網路販售稀有款戰鬥陀螺「藍天馬」,詐騙集團偽裝成買家與他聯繫,並提議透過宅配通方式交貨,卻聲稱洪「未開通代收服務」連環陷阱,要求他掃描QR Code 聯繫客服專員進行帳戶驗證,洪男則在半小時內被騙共3.4萬元,永和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逮捕涉案的17歲少年車手、陳姓收水手及李姓監控手全都逮捕,全案依法送辦。警方表示,洪姓男子6月間於Instagram刊登販售戰鬥陀螺訊息,不久即有自稱買家的網友主動聯繫,表示願意購買,並稱將委由熟識的宅配業者收件,運費由買方負擔。洪男不疑有他、持續與對方聯絡,詐團卻要求被害人加入所提供的「宅配客服」及「專員」通訊帳號,並以「代收款服務尚未開通」、「帳戶驗證失敗」等理由,要求操作網路銀行及掃描QR Code進行驗證。被害人依指示操作後,先匯出新臺幣1萬5000元,後續又因提供銀行帳戶QR Code,遭歹徒提領新臺幣1萬9000元,合計損失3萬4000元,他這才驚覺被騙、立刻報警。永和分局受理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經調閱相關資料及蒐證分析,於6月17日持搜索票及拘票南下查獲一名少年犯嫌,並持續向上溯源追查,於6月28日再拘提陳姓犯嫌到案,另借訊在押李姓犯嫌,共查獲3人,全案依詐欺罪嫌移送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永和分局提醒,網路買賣應透過合法電商平台或官方物流機制交易,若買家要求加入私人LINE或其他通訊軟體處理訂單,並要求操作網路銀行、提供OTP驗證碼、QR Code付款資訊,或以「實名認證」、「解除限制」、「帳戶驗證」等理由要求匯款,均為常見詐騙手法。民眾如有疑慮,可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或110報案電話查證,共同守護自身財產安全。
15歲少女遭好友誘殺「過程全程錄影外流」 母崩潰:正義在哪
墨西哥索諾拉州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未成年謀殺案,15歲少女蕾拉(Leyla Monserrat Lares Becerra)於2025年9月25日遭兩名熟識閨蜜誘騙後殺害,遺體遭埋於住宅後院,犯案過程甚至被拍攝並流出。案件近日宣判,由於兩名加害者刑責相對輕微,引發社會強烈反彈,死者家屬亦公開表達不滿,質疑判決無法反映案件嚴重性。死者母親公開發聲,呼籲檢討未成年司法制度。(圖/翻攝自 evynchihuahua.com)綜合外媒報導,蕾拉案發當天在閨蜜邀約下外出,對方以「準備驚喜」為由將她帶往一處住處,過程中要求她坐下並蒙上眼睛。兩名加害者一邊與她交談,一邊準備犯案工具,隨後將其綑綁並以繩索勒住頸部,最終導致窒息死亡。期間兩人還以手機記錄整個施暴過程,相關影像事後不僅傳給家屬,也在社群平台流傳,成為警方調查的重要證據。調查指出,蕾拉失蹤後約一週,即於10月2日在案發住宅後院被發現遺體,且曾遭掩埋並以石灰覆蓋。檢方初步研判,案件可能源於青少年之間的衝突與情感糾紛,包括涉及戀愛關係引發的矛盾與嫉妒。不過家屬質疑,相關動機與是否存在其他涉案人員仍未完全釐清。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因兩名加害者分別為15歲與13歲,依《青少年綜合刑事司法制度》審理。法院於2026年3月作出判決,其中15歲少女被判處2年10個月監禁或收容管教,13歲少女則僅需接受11個月監管或保護管束,並須共同支付約5657披索的賠償金。判決結果公布後,引發社會廣泛討論,不少輿論批評刑度與案件殘忍程度明顯不符,認為不應僅因加害者未成年而從輕處理。亦有聲音呼籲檢討現行制度,主張對涉及重大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應提高刑責,甚至改以成人制度審理。死者母親卡門(Carmen Becerra)對判決表達強烈不滿,質疑司法程序未能完整呈現案情,並指出部分審理以線上方式進行。她表示,賠償金額甚至不足以負擔喪葬費用,且因遺體狀況不佳,無法與女兒好好道別,只能接收已封閉的棺木,令她難以接受。目前家屬持續呼籲重啟審理並推動制度改革,盼藉此案引發社會對青少年犯罪與司法處置落差的關注。
打詐與社宅質詢全被忽視 李貞秀怒批卓榮泰把立委當「塑膠」
民眾黨立委李貞秀今(7)日表示,閣揆卓榮泰不顧全民福祉,老是刁難自己合法的質詢權利,反觀前總統蔡英文時期可不會這樣歧視陸配出身的公職人員,「只有40%支持度的總統賴清德憑什麼推翻60%支持度的蔡英文」?她怒批卓榮泰簡直把立委當「塑膠」。卓榮泰和李貞秀在今天立法院總質詢中爆發了激烈交鋒,不外乎因為李貞秀出身對岸湖南的陸配身分,執政當局老稱其有國籍問題,甚至上綱到憲政與國安危機,行政院也早已定調李貞秀「不具法定資格」而由卓榮泰率一票閣員拒絕針對李貞秀備質詢,卓榮泰還批李貞秀為「不合法的國會議員」,引發論戰。 李貞秀搬出《中華民國憲法》強調,行政院本來就應接受監督與備質詢,執政當局暴力踐踏法治又封鎖監督,與其說針對李貞秀,更是對所有新住民發出不友善訊號,讓新住民在國會的聲音活脫脫被否定與消失,「難道陸配只配當二等公民」?她泣訴。閣揆卓榮泰(圖)以降多數閣員拒絕接受李貞秀備質詢。(圖/侯世駿攝)李貞秀舉例,雖然行政院口口聲聲說自己不符合「單一忠誠」,但自己上任至今每個議案投票都遵守忠誠義務,像是新興預算動支、授權簽署軍購發價書、中選會人事同意權也都跟著民眾黨團行使,另外在國是論壇也發表對於兒童福利等重大社會議題的示警與敦促革新,在在都符合忠誠中華民國的民代要件,不容懷疑。李貞秀其實另準備了不少質詢問題,比方台灣詐騙猖獗,光警政署數據就顯示2025年一年詐騙「認列」財損就高達新台幣893億元,另外青少年犯罪竟高達四分之三都是詐欺問題,眼見行政院打詐預算暴增卻「越打越詐」,詐騙已然成為「誤國神山」,另外像攸關居住正義的社會住宅問題自己也有疑問要請教,這些在在都是李貞秀在內政委員會關注的焦點,如今卻被卓內閣當「塑膠」。李貞秀感性指出,感謝民眾黨從創黨主席柯文哲以降絕大多數從政同志對自己的多元包容,真心把真道理性的台灣新住民當自己人,立法院長韓國瑜也展現大家長折衝樽俎的智慧,堅定保障了立法委員的問政權益,自己將持續充實問政能量,在鏡頭前讓大眾瞧瞧,執政當局「忽視」有感質詢,「到底誰在鬧事」她重申。
土城割喉乾兄妹遭輕判!死者父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 3695字聲明曝光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楊生雙親聽聞判決情緒崩潰、難以接受,13日在市議員石一佑的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怒控法官是加害者幫兇。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楊生父母13日召開記者會,怒控「少事法是惡法,法官是加害者的幫兇」,質疑法官竭盡所能為2人減刑,即使明知他們再犯可能性高仍選擇輕判,記者會上更氣到發抖,並發表18條聲明,全文如下。楊爸爸聲明:最近二個判決二個不同結果!毒駕致死國民法官判死!割頸案高薪的法官判12、11年!同樣的致死案件不同的結果!到底是誰有公平正義!少事法說不得有國民法官參予審判!少事法就是一個惡法!是誰在推動少事法呢?1、二審法官也一直在法庭上說因為少事法所以不要將案情說出去!我說的任何話我都敢負責!我不說假話而且都是有憑有據的!今天我就把少事法為什麼一直把我打悶棍全部說出!2、林女在法院曾主張很多媒體報導加害者林生説新聞上的那些挑釁言詞都是別人做的,然後我要求法庭查IP來源,法院的的答覆都說只確定是網路新申請帳號,沒辦法證明是她發出的所以結案!郭生那張美麗的風景(那是我兒子在校園躺在擔架上急救人員在旁邊的照片,結果還下標題最美的風景,如此冷血之人,還在法庭說這不是他所為),法院有真正去查他們的IP嗎?理應請網路警察來證明非他們所為,而非只是請網路業者提供!為何其他案件都可以依照發文就很快找到發文者是誰!對這二名加害者真好!我問二審法官們,你們到底在保護誰?3、現今社會案件皆因少事法保護,讓黑道利用這些人來犯案,2/5新聞就是相當好的證明!我們的案子更是指標性的案子,如果輕判以後產生之蝴蝶效應更是無法衡量!現在我可以這樣說:我們法官已經認證,他們說鼓勵少年犯去殺人沒關係!最多四年就可以出來當老大了!4、二名加害者一點賠償誠意都沒有!加害者林生的媽媽到今天為止只付給我們20萬(二審加害者林媽媽當庭說先出140萬,甚至於在法庭說願意付一半金額,謝靜慧審判長還特地說沒有只賠一半是5人全部一起!二審判決書卻寫加害者林生媽媽願意先給200萬),此舉代表他們在法院説一套,實際做又是另一套!加害者郭生律師林月雪說毫無還款能力!至於毫無還款能力之人,法官無疑是在對社會大眾公告說只要沒錢都可以隨意殺人不用賠償!以林月雪大律師的理論更是說以後沒錢的人殺人可以不用賠錢而且把受害者家屬的不動產查的一清二楚,因為我們的能力可以扶養我們!殺有錢人搞不好還可以有錢拿!更何況我們還有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長張明文幫忙發起的愛心大平台愛心款給我們的1424萬,所以不需賠償!連大眾的愛心都成郭的賠償款!因此如果可以,我願意用民事法庭所判賠償金額換取他們的刑期!不過條件是他們如果轉換刑期部份不得假釋!刑事部份對他們縱容,民事部份只是一張債權憑證以及20萬假誠意的賠償金!殺個人20萬就解決了!真好的買賣!對於受害者是多重傷害!難道我們只能硬生生的吞下嗎?5、二審法官自己認證二人再犯率高,文中亦提假釋,結果判12年及11年!12年及11年就可以把再犯率高的加害者的再犯率歸零永不再犯?我相信沒有任何人願意保證!我想請問二審法官您們願意保證嗎?另外當初一審時我就向法官提出為什麼讓加害者的證人在走廊上看到秘密證人,法官給我的解釋是説那是警察認定的秘密證人,但是法律説他不在秘密證人的保護!最後更讓加害者當庭對質!沒有任何保護!這就是我們敬愛的劉麗君法官的作法!因為她認為這些少年就是她的後輩,其他人算個屁!我今天也請一審劉麗君審判長出來說一下話,之前您在電視專訪時既然有提到您視這些少年犯為自己的後輩,能否請您出面說明當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您願意將這二名殺人犯出獄後帶回家養嗎?因為您的愛心真的令我非常感動!而且所有法官都認為應該要給這二名加害者可以教化也希望他們能夠早日回到家庭社會!但是都是因為他們家庭教育不彰才會犯下此案,那我希望愛心破表的您一定可以給他們有個溫暖的家庭!拜託您了!6、民事法庭已經讓加害者知曉我家的詳細地址!我們家的生命安全完全沒有保障!他們出獄後沒人可以保證我們的安全!萬一他們有再犯的犯意,誰負責?還是政府可以在他們出獄後幫我們家所有人提供安全保障?可以嗎?7、二名加害者明明很多次行政處遇,法官們也都有看到,結果判決書都寫沒有刑事案件,這是在玩少事法的處遇並塗銷紀錄並非沒有任何刑事案件!睜眼說瞎話!一、二審法官都在玩文字遊戲!法官根本在替二名加害者脫罪!您們敢公布他們的所有處遇嗎?8、我嚴重懷疑二名加害者心理衡鑑應具備反社會人格之傾向,二審判決只是輕描淡寫說他們再犯率高!但是很多資訊包括他們的心理衡鑑都因少事法之緣故,我們都沒辦法得知!只有法官及被告律師才可以觀看!萬一他們真的有反社會人格,還這樣輕判只是讓社會承擔更多的代價!所以我說法官是加害者的同夥幫兇,更是最大的廢死團體!根本都只是在為加害者脫罪!完全不考慮受害者家屬的心情!欺世盜名之徒,只為了所謂的高尚地位以及非常高薪的職位!完全沒有公平正義!9、受害者本身未成年,竟然不能讓名字公諸於世,這是何種道理?今天我兒子承受這種痛!宣判當天我還特別詢問謝靜慧審判長,給我的答案就是要我跟律師商量用什麼方式!我兒子是被害者而且已身亡!人死不能留名,但是人們都說死者為大,我兒子只能隱姓埋名!謝靜慧審判長竟然可以如此冷血這樣回答我!10、至於修復式司法當初是我在一審判決後就已經提出來了,但是後來二名加害者完全都沒有任何意願,而加害者林生是在二審快結束時,經辯護律師口中得知有意願提出修復式司法,郭的辯護律師林月雪則搖頭沒有意願!在加害者林生的辯護律師說有意願後沒多久,我的朋友傳給我一張:最美的風景!我就直接在法庭表明我不想修復式司法了!因為等他們太久了!而且加上這張照片更讓我痛哭不已!我到底要委曲求全到什麼時候?當初孝順說是二審中途更換的受命法官汪怡君法官說的!後來高升去當教授了!當時新聞我沒有指名道姓是因為可能可以上訴所以不敢得罪法官,只能硬生生吞下這個委屈,當時高等法院還發出聲明說後來都沒有再說了,我當時只能說尊重高等法院的說明!但是不好意思今天我說高等法院說謊,睜眼說瞎話!因為謝靜慧審判長最後一庭還有法庭上說修復式司法!甚至宣判時還有請犯保幫忙!判決書上更長篇大論提到修復式司法!以上如果我有加油添醋還是亂說願意負法律責任!還是高等法院可以公布庭審錄音嗎?11、當初二審我們依據少事法第36-1條第3款提出信賴之人經被害人同意後,得陪同在場,並得陳述意見。結果法官都是用後面的但書:但少年法院認有礙程序進行或少年健全之自我成長者,不適用之!所以都將受害者家屬信賴之人請出庭外!這就是我們法官的理由!真棒!麻煩少事法把這條唯一講到受害者家屬的權益行使的法條刪除!不要給受害者家屬希望,然後法官給我們絕望!12、二審時林月雪律師說連犯保的人員也不得陪同審判,因為她說當初我的律師當庭請求一審法官要求二名加害者脫口罩是誰讓這個消息講出去的!我想問脫口罩問題有關係到他們犯罪事實審判嗎?林月雪大律師一直說少事法不得講出去,這種事都要拿少事法壓我!13、我請教育部說明一個學生一個學期超過50支警告!得到的是什麼?我認為就是得到50支勳章!還能在一般學校上課!真的是受教權至上的教育部!以前我們只要【累積】3支大過就退學!現在是沒事還可以到黑社會遞投名狀!14、郭何時帶刀?三個版本:一審判決說他當年暑假帶刀行為紀錄!而監察院說加害者郭生說2022年09月19日就有帶刀,結果加害者郭生在最後一庭在法庭說他國一就帶刀了!為什麼有如此多的版本?我們的政府、法院、少保官在做什麼事?誰在推動學生的人權?搜書包就是沒有人權?那多數學生的安全誰負責?有人透露說教育部公告現行的施行輔導下,一個星期還可以搜出7、8把刀,學生已經認為帶刀很正常了!我問身為教育部長官的您們還要保障這些人的人權嗎?少年法庭之前他們的行政處遇到底是在做什麼?您們竟然多次行政處遇成二個殺人犯!少保官對他們的追蹤是什麼?麻煩這些人跟我說清楚!15.去年八月份,郭生還慫恿隔壁牢房,大鬧少觀所!判決書上還寫出他們需要長時間的矯正教育!結果現在定讞後再去明陽中學矯正短短1年多以後他們就可以提出假釋!那時林生剛滿18歲1個月!郭生則19歲多!一審的劉麗君審判長更是讓林生未滿18歲就可以出來!想得真好!目的就是不想讓他們進去成人監!我們的聖母謝靜慧審判長也精算出滿18歲可以提出假釋!也在怕他們進去成人監!謝靜慧審判長是否也願意他們出來後也願意帶回家養呢?而且他們是具有良民證的資格喔!也拜託您了!16、我們也在二審法庭說根據槍炮彈藥管制條例,加害者郭生應該符合這個資格,結果我們敬愛的法官們視而不見,也沒有提出任何解釋!二審的法官們,您們是選擇性失憶嗎?17、民事高等法院法扶說加害者的資格相符所以同意代墊裁判費!毫無還款能力的人!幫加害者出錢!結果是用人民的血汗錢幫助加害者!而且無條件提供已經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律師費用!我們的法扶真的好有愛心!人民的血汗錢拿來給證據確鑿的加害者免費使用!18、我在這裡提出我要看所有的議事錄!既然已經定讞應該可以讓我知道這些法官們的看法了吧!你們願意讓我看嗎?不要再用少事法壓我了!我好怕喔!我在這裡只肯定所有法官中的沈君玲法官才是真正的感同身受,因為她在我聽判痛哭時也跟我一樣哭出來!法警趕快遞給我衛生紙!這才是人民需要的法官及法警!
割頸案乾兄妹最快2年可假釋引怒火! 律師:僅能修法補救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聖誕節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男遭判12年、林女則是11年。兩人相當於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掀起大眾怒火。對此,律師表示,只能等《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若通過屆時少年殺人可能就無法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2023年12月25日事發當天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女愈想愈生氣,跑去找乾哥郭男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郭男、林女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提上訴,二審改判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三分之一就得以聲請假釋,而郭男和林女已被羈押2年,代表最快只要再2年就有機會假釋出獄。此判決讓家屬難以接受,也引發社會譁然。對此,律師廖芳萱說明,根據法律規定,14歲以上未滿18歲之行為得減輕其刑,且犯罪時未滿18歲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此若是未成年人犯殺人罪,大約落在5年以上、20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相較於一般成人必須服刑滿二分之一才能假釋,未成年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只要展現出悔改的實據,服刑期滿三分之一即可申請假釋。廖芳萱說,但少年假釋出獄後,也並非完全自由,在假釋期間必須接受「少年保護管束」,由少年觀護人定期面談、追蹤,若在假釋期間又違反相關規定,假釋會被撤銷。廖芳萱提到,行政院已於2025年10月通過一項《刑法》修正草案,針對「故意殺人」及「兒虐致死」等重大暴力犯罪,若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者不得假釋,目前正送交立法院審議,因此只能待《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修正條文通過,少年殺人可能就須面臨無法再享受三分之一刑期得以假釋的優待。
全案定讞!割頸案乾哥12年、乾妹11年 「最快關4年假釋」死者家屬崩潰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殺害同校楊姓國中生,全案於12日定讞,郭遭判12年、林則是11年,相當於兇手最快僅被關4年就能假釋,死者父親聽聞判決後情緒崩潰。2023年12月25日,當時林女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此案也引發軒然大波。郭、林一審分別被判刑9年、8年,檢察官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改為12年、11年徒刑,檢察官再提出上訴,但最高法認為檢察官當時僅針對量刑上訴二審,上訴第三審時卻指摘援判決犯意沒有釐清,非合法上訴理由,且量刑妥適,因而駁回上訴,全案定讞。而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代表郭姓乾哥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的時間則更短,此判決也讓家屬難以接受。
孫生被控性侵現身北院! 大玩《咒術》梗:說謊會像禪院家被反噬
網紅孫生遭人指控猥褻2名女姓友人,性侵1名未成年少女,並涉嫌拍攝與另名女子的性愛影像後,分享給他人觀看,日前被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2月6日)開庭審理,孫生在庭畢後受訪表示「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梗說「有一說一」、否則「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孫生說,「有就有,沒就沒,有的事情我們就反省、改錯,沒有的事情不要這樣莫須有來亂弄」要對方「不要欺人太甚」。孫生表示,人類都有眼睛,記者會應該很明顯,自己也是有問必答。孫生擔憂,後續對方如果當庭說謊,他會很生氣因為我這個人就是「有一說一」,並大玩動漫咒術迴戰的梗,說「會像禪院家一樣被反噬」。針對調解,孫生坦率的表示,該調解會調解,但是要來「銃康」的絕對不會容忍,有些不懷好意的,真的很明顯、心照不宣,強調「我們都有證據」。媒體詢問,為何對方會這樣指控你,孫生回答「哪知道,想拿錢啊,誰知道想幹嘛」並說「老話一句,我們是不可能強迫別人的,我不需要也不會。」孫生解釋,目前有3個人指控他類似的案件,但之前其中1個案件特別讓他生氣,說他強迫結果最後也是不起訴,並小聲抱怨說「你們(記者)也沒報阿」。訪問尾聲,孫生表示,案情部分他不能透露太多,因為性案件門都是關起來的(指不公開審理),不然我多想打開給你們聽阿,強調這樣最快了,並要媒體們對結果「拭目以待」、「Coming soon」語氣相當幽默。
肉搜怒公布土城割喉案乾哥乾妹個資 男大生挨告遭判3月、緩刑2年
2023年新北市土城發生驚悚國中生割喉案,震驚社會,不少民眾對於乾哥乾妹的囂張行徑感到相當氣憤,然而一名18瑞的吳姓男大生,因不滿2名兇嫌犯行,將2人個資全數公開在Dcard平台上,遭到2人提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也依違反個資法,判處吳姓大學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土城割喉案發生後,吳姓男大生於2023年底看完相關資料,不滿2名兇嫌囂張行徑,對2人進行徹底肉搜,在留言區蒐集乾哥乾妹等資訊後,整理成「割喉案兇手」文章發布於Dcard論壇上,貼出2人照片、IG帳號、外流對話紀錄與郭姓少年的住家地址等個資,並怒批2人「好像做了什麼光宗耀祖的事?真的超級可悲」、「最近想出去玩可以來這光顧」,卻反遭郭姓少年等2人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後指出,吳姓男大生與2名少年素不相識,為抒發個人情感,將他人個資攤在陽光下,嚴重損害資訊隱私權,且2人均為受法律保護之未成年,依《兒少法》規定,成年人對少年犯罪須加重其刑,不過考慮吳男犯案時年僅18歲,年紀甚輕、思慮不周,且犯後坦承犯行,並與2人完成調解,賠償完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判處吳姓男大生有期徒刑3月,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割頸案乾哥最快4年就可假釋! 民團赴司法院前「擺祭壇」提3訴求
新北市土城區某國中2023年12月25日發生割頸案,郭姓乾哥為了幫林姓乾妹出氣,竟直接拿刀刺殺同校楊姓國中生,一審依殺人罪判郭9年、林8年,二審加重刑期改判郭12年、林11年。對此,民間團體昨天(26日)上午到司法院前陳情抗議,並提出3大訴求,要求司法院檢討並改善。回顧此案,當時林姓乾妹到楊姓國中生班級找人,楊姓國中生為了管理午休秩序,要求對方離開,林姓乾妹愈想愈生氣,跑去找郭姓乾哥訴苦,乾哥便帶著彈簧刀攻擊楊姓國中生,朝著頸部、腎臟狂刺10刀,造成楊姓國中生重傷不治。新北地院一審判決郭9年、林8年,而郭、林2人不服提起上訴以後,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加重刑期,分別量處郭12年、林11年有期徒刑,可上訴。然而,這樣的判決與被害人父母所期盼的期徒刑30年仍有巨大落差,死者父親更悲痛地說「他們進去法庭都還是大搖大擺的走進來耶」,同時批評「《少事法》都在保護這些人,結果我們通通都沒有被保護到,《少事法》是什麼惡法阿」,更無奈表示若對方出來「我可能是第一個被殺的」。死者父親也透露,庭上有法官脫口而出「讓凶手來孝順被害者家屬」,令楊爸爸直言,「不要來殺我們就偷笑了。」對此,民間團體「孩想陪你長大聯盟」26日上午號召群眾聚集司法院前,設置香案並提出民眾連署書,要求制度改革。聯盟召集人徐妮妮指出,依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1條規定,少年犯只要服刑超過3分之1,就可以聲請假釋,這意味著郭姓乾哥若12年刑期定讞,最快只需服刑4年就可申請假釋,林姓乾妹判刑11年,時間更短,讓人無法接受。徐妮妮也提出多項具體訴求,除要求司法院向被害人父母道歉外,也要司法院將少年犯案前科塗銷制度更新,並對外說明北部少年及家事法院的設立進度。司法院派出少年及家事廳副廳長黃繼瑜代表接受陳情,表示司法院對各界的意見都非常重視,會審慎聆聽各界聲音,繼續討論並研議制度改善的方法。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黃子佼獲緩刑4年! 律師讚「二審法官有智慧」:35名被害者變2千多人
知名主持人黃子佼被查出在「創意私房」購買、收藏2259部不雅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判他8月徒刑,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劉韋廷直言,其實二審法官很有智慧,「二審法官可是讓被害人從35人變成2000多人,未來都有機會對黃子佼提起民事賠償,不只是有跟35人和解就了事!」劉韋廷在臉書粉專撰文道,黃子佼在二審宣判前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換取法官給予緩刑,「社會因此輿論譁然,難道真的只要給錢了就有機會免於牢獄之災嗎?」劉韋廷指出,本來一審只有判決8個月,但二審加重到1年6個月,主要原因是因為一審的判決針對的是一個未成年的性影像罪,可是二審不是用這一條來做判決,而是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劉韋廷說明,《個資法》不限於未成年人,「所以一審被害人只有這些未成年人35人而已,可是到二審光黃子佼下載的所有相關的性影像就高達2000多個人」、「其實二審法官是很有智慧的」。劉韋廷表示,這2000多個人未來還可以向黃子佼提起民事求償,不是只有那35個被害人而已,「所以光法條不一樣,被害人也不一樣,因此從8個月拉到1年6個月。」高等法院昨天(25日)宣布二審結果,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