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保險法
」 勞動部 少子化 育嬰留職停薪 勞保 津貼
藍委提修法育嬰留停補助8成入法 弱勢最高領全薪拚救少子化
台灣少子化問題持續惡化,今(2026)年2月出生數首度跌破7000人。國民黨立委吳宗憲、黃建賓、牛煦庭今(27)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提出《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主張將育嬰留職停薪補助8成薪資法制化,並針對弱勢家庭最高補助至全薪,以強化育兒支持制度。吳宗憲指出,今(2026)年2月全台出生數僅6523人,創下歷史新低,顯示年輕家庭在房貸、租金、托育與職場壓力下,面臨不敢請育嬰假與收入中斷的困境。他表示,現行制度中,法定補助僅為6成薪,其餘2成由政府透過補助要點加發,缺乏法律保障,因此此次修法將該2成納入法制,並由公務預算支應,不增加就業保險基金負擔。黃建賓則指出,台灣15至49歲有偶育齡婦女勞動參與率已達78.63%,多數家庭為雙薪結構,育嬰假不僅影響家庭收入,也讓企業面臨人力調度壓力。他建議借鏡韓國作法,擴大對中小企業聘用育嬰留停替代人力的補助,兼顧家庭與企業需求。牛煦庭表示,近期開放以天數申請育嬰假後,今年前兩月男性申請比例已達44.3%,顯示父親參與育兒意願提升。他強調,本次修法將要求政府編列穩定預算,讓家長安心請假照顧孩子,並授權對中低收入、單親及身心障礙等弱勢家庭補助最高至全薪,使制度更具彈性與公平性。三位立委強調,修法核心為「法定6成、公務預算補助2成、弱勢全薪」,期望建立穩定且可預期的育兒支持制度,減輕家庭負擔,同時兼顧企業運作,作為因應少子化的重要政策工具。
太子集團涉跨國詐騙洗錢!傳員工申領失業給付 勞動部長說話了
日前我國傳出太子集團詐騙案,有台北市議員2日質詢爆料指出,詐團員工失業,還申請就業保險失業給付。勞動部長洪申翰3日受訪時表示,若經查證有違法行為,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話契約屬無效,因此就無法請領社會保險給付。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可以請領至少6個月60%投保薪資的失業給付。洪申翰強調,若是契約違反法律禁止規定或公序良俗的話,法律行為在民法上就屬無效,因此就無法請領社會保險給付。
勞動部發錢!不只失業有津貼 「提早就業」也能領
勞動部為鼓勵失業勞工積極就業、重返職場,除了大家熟知的「失業給付」外,「就業保險」還有提供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動部提醒勞工,符合請領條件者別忘了在2年內提出申請。勞動部表示,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勞工於請領失業給付後,在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給付標準按尚未請領的失業給付金額50%,一次發給。勞動部舉例,阿榮(化名)失業後每月請領2萬元的失業給付,最長可領6個月,但領到第3個月時找到新工作,還有3個月失業給付沒領完。因此,當阿榮再受僱工作並累計(不以同一事業單位為限)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時,就可以再請領相當於1.5個月失業給付,等同於3萬元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勞動部補充說明,經統計,今(2025)年截至8月請領失業給付的勞工中,約有近4成領取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計2萬2千多人。勞動部特別提醒,勞工朋友應於符合請領資格之日起2年內,可以書面申請,也能透過行動電話認證、自然人憑證等方式登入勞工保險局e化服務系統線上申辦(https://edesk.bli.gov.tw/me/#/na/login),不受上班時間限制,並節省郵資或送件的時間,勞工可以多加利用。
彈性育嬰留停3子法預告 家庭事由事假恐影響考績
宥於立法院朝小野大等因素,勞動部未能修法之前就推動「彈性育嬰留職停薪」並於近日預告修正「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及「勞工請假規則」,而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家庭照顧假7天(或56小時)雇主可扣薪但不得拒絕及不利對待,勞基法的56小時的家庭事由事假雖不得扣發全勤獎金,雇主卻仍可扣薪及影響考績。依預告的就業保險法細則雖然提及勞工可待滿30天後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勞動部官員提醒,就業保險法規定保險給付應在事故發生2年內請領,因此若有家長於孩子出生後申請短天期的育嬰留職停薪,並在孩子接近3歲時申請滿30天,一開始的短天期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無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則明定,新增受僱者得以日為單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但合併計算不得超過30日,並應於5日前向雇主提出申請;而針對如子女生病、停托、停課,受僱者須親自照顧時,可在1天前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如果未能向雇主提出申請者,可以委託他人代辦申請手續,而雇主得要求提出證明文件。勞工請假規則則新增勞工因親自照顧家庭成員,而請事假時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且可按小時申請、最長56小時,勞動部官員說,後續仍會透過解釋令讓《性工法》的家庭照顧假可以按小時申請、最長56小時,而依同法規定雇主不得拒絕並且不能給予扣發全勤獎金、考績等不利對待,而家庭照顧事由事假則屬勞基法規定的「正當事由」,雇主也不得拒絕。
勞動部擬「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增至7個月 估2.1萬人受惠
為搶救少子化危機,勞動部研議今年修正《就業保險法》,延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從現行6個月再增加1個月。勞動部勞動保險司長陳美女說,以2023年請領滿6個月的人數約2萬1000人推估,支出增加約6億元。但婦團認為,應提高投保薪資上限,否則仍難讓男性參與育兒。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家有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可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在孩子滿3歲前,最長可達2年,且父母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金額為勞保投保薪資的6成,另公務預算額外加發2成投保薪資,合計可達8成。2023年申請件數共9萬6949件,女性有6萬6857件,男性為2萬3168件、約23%。勞動部研議讓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雙親,在領滿6個月上限後,津貼給付期間可再延長1個月。據統計,2023年勞動部全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支出134億餘元,其中101億元來自就保基金,33億元為公務預算;若修法通過後,預估支出會達140億元以上。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說,希望藉此減輕育兒家庭負擔。婦女新知祕書長覃玉蓉指出,男性不願意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大的關鍵在於薪資所得替代率及育嬰留職停薪是否能夠彈性化。她說,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為投保薪資的8成,投保薪資上限僅4萬5800元,應思考比照職災保險提高至7萬2800元才能涵蓋更多勞工薪資所得。我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以按月申請為多,挨批不夠彈性,托育團體疾呼應改成「親職假」,增加申請彈性。勞動部去年邀請89家事業單位參與試辦,但試辦成效頗差,逾7成單位無人申請,滿足條件的勞工人數達7600餘人、但僅182人申請,近期將再開會討論。李健鴻指出,彈性育嬰留停目前不考慮修法,希望能不修法就可達到彈性目的,除了照顧小孩外,部分家庭有長照需求,希望盤點後能夠往更彈性的方向規畫。「不修法要如何增加彈性?」覃玉蓉認為,先前試辦時,但因未修法,造成給付面困擾,也因頻繁加退保影響企業端營運,應可修正成親職假外,增加彈性調度。覃玉蓉指出,據衛福部調查,學齡前兒童父親及母親一年因照顧生病子女,就得請假15.5天,若合計照顧長者,天數勢必更長,建議應把現行1年無薪的7天家庭照顧假,修正為21天有薪假,至於財源以公務預算或就保基金均可。
為迴避勞基法要求外籍漁工簽解聘書 勞動部及新北市府遭監院糾正
去年臺灣小卷捕撈季節九月結束後,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運用「合意解約」彈性調解人力,致64位外籍漁工待工期間,被迫放無薪假,擁擠住在惡劣、無廁所與熱水的房舍,甚至吃住自付,游走失聯移工邊緣,完全未獲得簽約3年的工作保障,更甭談資遣費。監察院對勞動部、新北市府未警覺漁業捕撈特性、無法落實勞基法對勞工權益保障,嚴重影響臺灣形象,怠忽職守予以糾正。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調查發現,解僱漁工之漁船仍持續出海作業。依據勞動部函復監察院資料,112年因為休漁受影響漁工總計64位,分屬45個雇主,委託3家仲介業者;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陳述,雇主解約的狀況,過去3年共有196案,涉及205名移工提早解約,解約再申請聘用有144案,涉及513人。實際上外籍漁工因休漁期被頻繁轉換工作、數個月無法得到薪水的情形,並非單一年度發生的案件,受影響人數遠遠超過64人。臺灣境內僱用沿近海漁業之外籍漁工,因捕魚淡季或依照雇主指示而未出海捕魚,雇主應正常給付外籍勞工每月全薪,若漁工被迫停工,解聘應該要有資遣費,且漁工等待轉換雇主期間,原雇主仍有生活照顧管理責任。監委訪談49位漁工,調查後發現,這些外籍漁工「於捕撈季節結束後(休漁期),被要求下船」、「簽約3年卻長期沒有工作,形同無薪假」、「簽下自願提早解約同意書並非其真意」、「住宿環境惡劣」、「漁工須自行負擔食宿費用」,及「護照或居留證由仲介保管」等違反權益情事。漁工表示,「來臺之前,未被告知休漁問題,感受到被欺騙,認知工作是3年合約,如果事先知道只能工作幾個月就不會簽這種契約,也不要來臺灣工作。」「不清楚簽自動解聘是什麼,以為雇主會保證他們再回去工作。」過去臺灣就有休漁,以前外籍漁工下船後,沒有薪資、自付食宿,過一段時間後可以回到原船工作,之前都沒說出來、隱忍下來。但112年休漁,雇主與仲介要求漁工簽自願解約,卻長期等待轉換工作,又112年白帶魚輸銷中國大陸受到阻礙,影響船東出海捕撈意願,工作機會變少,漁工只能自尋其他雇主,甚至游走失聯移工邊緣。監委調查又發現,外籍漁工待工期間,仲介業者分別安置漁工於三重公寓式房舍、野柳頂樓加蓋鐵皮屋等處所。其中有50位外籍漁工居住在40幾坪空間,最高紀錄超過80人,有些漁工被迫睡在外面的屋簷下,已違反每位外籍勞工應有居住空間3.6平方米之規定,且寒流來臨季節宿舍沒有熱水,也沒有足夠的床位及棉被,廁所損壞,照明不足,衛生條件不佳,其住宿環境完全不符合生活標準,另漁工須自行煮食,並負擔食宿費用,每人每日新臺幣100元住宿費及100元團體搭伙費。監委指出,雇主、仲介迴避勞基法,大量解僱外籍漁工之異常狀況,給予惡劣住宿環境住宿,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始未發覺違失,而是在監察院啟動調查後,才進行專案處理,要求雇主、仲介改善。再則,勞動部及新北市政府長期未能警覺捕撈魚季休漁期等情形,進而提供適時協助。被監察院指出問題卻無法有效調查真正原因,因為勞政單位查核時,還事先通知仲介並讓仲介在場,漁工與仲介權力不對等,致使漁工無法說真話。最後僅歸因於「捕撈意願、個案狀況、雙方合意解約、漁工個人因素」等,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影響臺灣人權聲譽,有重大疏失,予以糾正。另外,監委認為,勞動部、農業部漁業署及新北市政府對於「休漁期間停工配套措施」、「勞資雙方合意解僱後之移工轉換制度」、「預警及通報機制」,應檢討改進,以保障外籍漁工權益,避免外籍漁工迫於經濟壓力成為失聯移工。最後監委提到,國際勞工組織第188號漁業工作公約(ILO C188),確保漁民在漁船上工作的勞動條件。另保障外籍勞工人權之國際基準提到,任何勞工不應因原國籍受到不利益之差別待遇,移民勞工應享有「國民待遇」而非「最低基準」,又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國際審查提到,國外、國內勞工應受同等待遇。我國境內僱用的外籍漁工屬於近海漁撈工作者,適用勞動基準法,原則上與本國勞工待遇相同、享有相同的法律保障。目前我國就業保險排除失業風險更高的外籍漁工,又勞動部表示本案漁工不屬於單一雇主,無法適用大量解僱保護法及就業保險法。惟人權保障不分國籍及身分,透過法律強化保障外籍漁工權益,應有討論空間。
勞保費率明年調升!千萬勞工負擔增加 平均每月要多繳「這金額」
依《勞工保險條例》規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每2年應調整一次,每次調升0.5個百分點,因2023年已由11.5%調整為12%,因此2025年元旦起勞保費率將調整為12.5%(含就業保險1%),預計全台共約1037萬名勞工受影響,調整後勞工每年負擔勞保費用增加420元,平均每月要多付35元。勞保局說明,為維持勞工保險的財務平衡及永續發展,法規已明定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費率自98年起採「費率自動調整機制」,由7.5%逐步微調至上限13%,112年依法調整為12%。又自就業保險法施行之日起,勞工保險費率按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調降1%,故112年1月1日起,勞工保險費率應按被保險人當月之月投保薪資11%計算。由於112年,勞保費率已由11.5%調整為12%,因此明年(114年)1月1日起,勞保費率將調整為12.5%(含就業保險1%),預計共約1037萬名勞工受影響。以今年6月一般單位被保險人之平均投保薪資35,202元估算,雇主每月負擔個別被保險人之保險費增加123元,勞工每月負擔保險費增加35元,政府補助保費每月增加18元;職業工會以平均投保薪資估算,工會被保險人每月負擔保險費增加106元,政府補助保險費每月增加59元。為即時通知俾利投保單位正確計收明年度應繳之保險費,勞保局會於繳款單背面印製通函周知投保單位。至各類被保險人保險費分擔金額表及勞保局全球資訊網之保險費試算功能,將俟「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公告修正後更新。
員工入職19天被資遣「不需你這職位」 網一看2點反讚:賺到了
公司政策隨時都在變動,擁有掌握員工去留的權力。一名員工3月初才剛到職,怎料不到20天就被通知「不需要你這職位」,隔天就被資遣走人,不過會發薪水並開非自願離職證明,讓他傻眼至極,不過許多網友卻大讚是「良心公司」。原PO在PTT《Salary》板提到,3月初到新工作任職,第1周人事離職、第2周財務離職,負責出納行政的他在19日被告知「之後不需要你這職位」,叫他做到隔天(3月20日)就好。公司表示,會算整個月的薪水,同時也會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讓得知消息的原PO很無言,還從其他同事那麼聽說,公司為了整頓人事成本,將許多人的薪水都調降,主因是老闆虧太多錢,而這也是他首次被資遣,做不到1個月就離職,好奇能否申請失業補助。公司承諾會給整個月薪水,並開非自願離職證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消息一出,一票網友反而認為公司很佛心,「你遇到良心公司惹」、「不錯了,還有得資遣,多的是逼你簽自願離職」、「應該要高興吧,早點逃還有錢拿」、「在台灣有守法真的就要偷笑了」、「這是賺到,不要太在意」、「老闆比較虧,你賺到了」。另外,也有人提醒,並非被資遣就能申請失業補助。根據《就業保險法》規定,要申請失業給付,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得在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因此若沒有其他就業保險年資,就不符合資格。
放暑假!趁假期找工讀生 勞工保險局提醒勿忘「3保」和勞退金
暑假即將到來,許多學生會利用暑假期間打工,提前累積職場經驗,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雇主如有雇用暑期工讀生,雖僅是短暫雇用,仍應依規定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申報其參加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並提繳勞工退休金,以保障暑期工讀生在職期間工作安全及勞動權益。據統計,今年1月至5月勞保局共查核3173件,其中違反《勞保條例》510件、罰鍰1064萬,違反《就業保險法》938件、罰鍰953萬,違反《災保法》981件、罰鍰2086萬,違反勞工退休金35件、罰鍰301萬。勞保局說明,事業單位只要雇用1名符合《就業保險法》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規定員工,即為就保及職保之強制投保單位,應依規定於員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就保及職保,並得自願參加勞保;雇用員工達5人(含)以上者,應申報員工參加勞保、就保及職保。另事業單位如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也應依法為員工提繳勞工退休金。勞保局表示,投保單位申報暑期工讀生參加勞(就、職)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時,應按其實際月薪資總額覈實填報,勞保局會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及「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之規定自動歸入適當投保薪資(提繳工資)等級。如所雇用的工讀生為部分工時者,則請於加保(提繳)申報表或申報系統上勾選或註明「部分工時」,以利正確計收勞(就、職)保的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勞保局呼籲,雇主應依規定申報暑期工讀生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如雇主未依規定申報暑期工讀生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經查證屬實,除將分別依勞保、就保、職保及勞退規定核處罰鍰,並公布職保及勞退違規事由。勞保局提醒,打工學子也可利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郵政金融卡、勞動保障卡、電話及臨櫃辦理等方式,查詢雇主是否已為自己加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隨時掌握自身權益。
勞動部放寬「僱用安定措施」門檻 無薪假勞工補助每月最高可領9700元
無薪假勞工請領薪資補貼額度將下修!勞動部在疫情期間實施的「安心就業計畫」最多每月補貼每位勞工1萬1000元,該計畫將在6月30日失效,為持續提供無薪假勞工協助,勞動部大幅放寬同樣補助無薪假勞工的「僱用安定措施」實施門檻,但最高額度為9700元,並擬於7月1日接手,但有學者直言,目前就保結餘的144億元用於僱用安定措施是救命錢,不是越早實施越好。現行僱用安定措施門檻為連續3個月就業保險失業率逾1%以上,並經召開諮詢會議後才能啟動,但門檻過高因而從未施行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吳淑瑛表示,就保失業率為落後指標,考量僱用安定措施為協助減班休息勞工,因此擬修正成審酌減班休息事業單位家數及人數,評估有必要可召開會議,討論後即可公告啟動時機、辦理期間、補貼期間及適用對象等,原則最長為12個月。至於薪資補貼的數額,為平均月投保薪資及實施減班休息後實際協議薪資差額的半數,每月每人最多可領9700元補助。吳淑瑛說,就業保險法納保對象中不包括65歲以上高齡勞工及領取過勞保老年給付等對象,但考量該對象仍有需要,因此仍納為適用對象。勞動部曾在疫情期間透過就業安定基金,實施與僱用安定措施相仿的「安心就業計畫」,據統計,3年以來光補貼就花費32.1億元。就業保險法規定,每年應收保險費10%及歷年經費執行賸餘額度,可用來執行包括「僱用安定措施」等就業促進準備,據統計,至今結餘達144億元,但除僱用安定施外,包括在職訓練、職前訓練等皆使用同筆預算。銘傳大學法律系教授劉士豪表示,就業保險法的就業促進措施經費為歷年累存,其中僱用安定措施原本設計為救命錢,不是越早用越好,現在放寬門檻應有其政策考量;台灣勞工陣線祕書長孫友聯則說,此次放寬至有必要且經諮詢會開會決議即可施行,並刪除薪資減幅門檻,「整體而言沒有太大問題」,但如果面臨如經濟大幅度衰退,致使經費不足以支出等情況,則可以討論是否調整就保費率。
不要就業歧視!就業保險限65歲以下 專家建議取消年齡上限
勞動法令不要就業歧視!依就業保險法規定,只有15歲以上、65歲以下的受僱勞工,且未請領過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才屬就業保險加保對象,就業保險對象享有失業給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福利,但高齡者僅因年齡限制就不得加保,有專家就提議,建議取消就業保險法年齡上限,勞動部近期也對此議題啟動意見徵詢。隨著人口老化,據主計總處調查,去年65歲以上受僱勞工人數達11萬9000人,這些高齡勞工就算受僱也不是就業保險強制加保對象,遭資遣後無法請領失業給付、接受就業促進措施。勞動部勞動保險司副司長陳文宗表示,當初就業保險法會排除65歲以上勞工及請領老年給付勞工,除考量勞動力定義為15歲至65歲外,請領老年給付勞工已有一定保障,才會將這些勞工排除。隨著高齡化,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促進法通過,未來勢必會有更多高齡勞動力投入職場,陳文宗說,除了放寬年齡限制外,也思考是否要放寬已請領過老年給付的勞工可以再加保就業保險,否則部分勞工可能因為老年給付數額不高,出來工作但遭資遣後,又不能領取失業給付。外界也擔心,由於現行中高齡專法允許雇主以定期契約進用高齡者,而就保法規定,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就業,就視為非自願離職,可請領失業給付,擔心制度遭濫用。陳文宗說,也有專家提及高齡者失業後的條件與數額,是否要比照現行失業給付條件(6成投保薪資、45歲以上或身心障礙最長9個月),或改定額給付,仍待後續討論。
博客來涉嫌「假承攬真僱傭」!勞動部:請地方政府立即查察
近日有律師在其臉書貼文指出,網路書局博客來涉嫌假承攬真僱傭,逃避雇主責任,對此,勞動部官員表示,若涉及假承攬真僱傭,則可能會違反勞工保險條例、就業保險法、職業災害勞工保險及保護法,若涉及資遣費給付等還會違反勞動基準法,針對此個案,會請地方政府盡速查察。律師陳又新在其臉書貼文指出,某位在博客來工作的阿姨這20來,被要求打卡上下班,工作時間受博客來的嚴格管控,打掃範圍也是依照博客來指示,在在都顯示阿姨受博客來的高度指揮監督,是非常標準的「僱傭」關係,但博客來跟阿姨簽了「承攬」契約,如果真的是承攬關係,只要清潔的結果符合跟博客來約定的標準,阿姨什麼時候要來打掃、要怎麼掃、掃哪裡,都是阿姨自己決定就好。為什麼博客來明明跟阿姨成立的是僱傭契約,卻要簽承攬契約呢?陳又新指出,僱傭關係下,博客來應該要幫阿姨保勞健保、提撥退休金,更要在非自願性解僱時,給付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但博客來利用阿姨不識字,每年跟阿姨簽承攬契約,這麼一來,博客來就不用付這些錢了。勞動部勞動關係司司長王厚偉表示,僱傭契約及承攬契約最大不同在於有無指揮監督,如有指揮監督就要以僱傭契約僱用,勞動部也訂定相關指導原則及檢核表讓勞資雙方判斷,針對本案會請地方政府瞭解查察,如有違反相關勞動法令也應裁罰。
指台北市面臨「脫北潮」 蔣萬安:市政應從爸媽需求出發
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兒子今(23)日滿一歲,蔣萬安除了在昨天帶兒子前往台北國際婦幼用品展挑選禮物外,也提出台北市已面臨「脫北潮」危機,他表示,未來如何打造親子宜居城市是重要課題,期望未來的台北,事業或家庭,絕不再是選擇題。蔣萬安說,針對嚴峻的少子女化問題,他在立法院就曾多次推動育兒政策相關的修法,包含《就業保險法》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提高產假產檢假的天數,以及增加親職照顧假等法案,去年也首先提出質詢,促成行政院擴大對不孕症婦女的人工生殖補助。蔣萬安表示,台北市正面臨著人口銳減的「脫北潮」,該怎麼讓更多年輕朋友能無後顧之憂,想生、敢生、有能力養,正是必須即刻面對的重要課題。除了持續發放育兒補助金以外,未來的市府更應該從爸爸媽媽的需求出發,擴大育兒友善空間,健全育兒環境,打造真正的親子宜居城市。蔣萬安說,特別在兒子周歲前夕,帶著他一起逛台北國際婦幼用品展,跟現場的哥哥姊姊們打招呼,並順便挑了禮物。他也建議民眾,這次展期從今天開始到25號一共四天,有興趣的朋友們可以到世貿一館走走看看。
婦女節手牽妻子赴民進黨中央 鍾佳濱登記屏縣長初選
立委鍾佳濱今(8)日在妻子陪同下,手牽手前往民進黨中央黨部登記參選民進黨屏東縣長黨內初選。鍾佳濱說,選在婦女節當天登記,是希望未來能帶領屏東打造幸福經濟的同時,能讓各種不同性別氣質的朋友,都能夠不分性別、工作平權。鍾佳濱表示,台語有云「一個某洽贏三個天公祖」,他心目中最大咖就是他的妻子楊茹憶,因此他選擇在三八婦女節的今天,由其妻子陪同參選登記。他說,過往兩次立委參選,都是由妻子陪同參選登記,不過因為今天是在台北,妻子還特別為此與辦公室請了假。「妻子與許多職業婦女一樣,有其專業背景、在高雄市政府帶領一個部門,為包括婦女在內的勞工朋友們進行就業服務訓練。」鍾佳濱說,過去,他在擔任立法委員的任內,重視教育,也重視性別平等權利,曾修正《就業保險法》,讓父母可以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再限於只有父母其中一方才能領,讓家庭內不分性別都能參與到與家人的成長歷程。鍾佳濱表示,此次參選最大的心願,就是為屏東打造幸福經濟,讓每個人都能在職場上有自己的一片天,並且讓每個人都能與家庭一同成長,這是幸福經濟最重要的目標。因此選在三八婦女節由妻子陪同登記參選,就是希望未來能帶領屏東打造幸福經濟的同時,也能讓各種不同性別氣質的朋友,都能夠不分性別、工作平權,參與到屏東縣美好願景的實現。
立院三讀通過 父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立法院會24日三讀通過「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條文」修正案,刪除父母同為被保險人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規定,即父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三讀條文明定,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現行法律規定,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這次修法也將相關規定刪除,勞動部長許銘春日前在審查會說明,照顧子女是雙親共同的責任,為讓津貼申請更符合被保險人需求,行政院提案刪除該規定。今天也通過附帶決議,建議勞動部會同銓敘部、國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及主計總處等相關部會,6個月內完成津貼補助的預算編列及發放法制化的草擬;另要求勞動部及相關部會6個月內向立法院社會福利委員會提出完善家庭照顧制度薪資公共化之專案報告,提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相關孕產假、家庭照顧制度的政策成效。
下周五舉行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 勞長許銘春:連六漲有信心
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將在10月8日舉行,勞動部部長許銘春今天接受媒體詢問時指出,近日與勞資政學交流意見,希望下周五10月8日能夠順利進行,針對調漲「調漲有共識、有期待」,會提供相關經濟數據勞動情勢狀況,期待委員能夠斟酌相關數據、充份討論能夠有正向的決定。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審查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至於是否有望達成總統蔡英文上任後連六年調漲?許銘春表示,連六漲有信心,應該是調幅決定的問題;至於調幅,她說,由委員一起來討論,檢視相關數據再做相關討論,調幅要看大家意見凝聚。
後疫情孤兒3/這行業狂倒百間 學者批民主國家不該剝奪工作權
國內新冠肺炎疫情逐漸趨緩,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中心)鬆口,八大行業可望有條件開放,防疫指引正在審核中。不過,疫情以來同樣停業的還包括資訊休閒業,據業者指出,全台至今已倒閉近百間店,比其他行業多停業二個月,紓困卻沒有因此延長,堪稱是疫情下「慘」業之一。經濟部9月23日為八大行業提出紓困方案,採一次性補貼4萬元,其中包含補助雇主營運補貼1萬元,員工薪資補貼3萬元,待行政院核准後上路。依據中央定義的八大為夜店業、舞廳業、舞場業、酒家業、酒吧業、特種咖啡茶室業、視聽歌唱業及三溫暖業,不包含電子遊戲場業(電玩)及資訊休閒業(網咖和電競館),但自七月底疫情警戒降級以來,網咖和電玩業者還是得跟著八大持續停業,卻沒有受惠於這波八大紓困的延長補助,為此業者大喊不公平。台北市資訊休閒公會理事長賴柏宇估計,全台近400家網咖店面,其中台北、台中、高雄以及台南就佔了一半以上,截至本月有近一百家倒閉;從業人員,一家店約7人,全台約近三千人停業中,這個數字還不包括會計、系統商及約聘人員。賴柏宇痛批指揮中心「根本不懂產業」,將電子遊藝業與資訊休閒業混為一談,為此他曾函請中央在防疫指引的前提下開放營業,「我們都有隔間和隔板、採梅花座、定期定時消毒,掃碼追蹤等。」中央雖承諾中秋節後有望復業,但至今仍無下文。賴柏宇說,電競產業影響周邊產業面向廣,包括系統程式開發公司(系統商)和硬體設備商等,最近業界傳出幾家小規模的系統商倒閉,北部某家大型系統商,平均每個月虧損至少八十萬,至今四個月虧損逾三百萬元。網咖和電競館經常固定舉辦聯合賽,停業期間沒有地方辦比賽,選手也沒有地方練習,對選手和業者經營都是挑戰。指揮中心日前研擬資訊休閒業防疫指引,業者無不引頸期盼,加緊場館消毒等為復業預作準備。(圖/王永泰攝)台大國發所兼任副教授辛炳隆表示,基於防疫考量,每個國家都會祭出相關營業禁令,然而只要產業繼續受到影響,紓困措施也會隨其滾動式調整或延長時程,台灣明顯做得不足。「八大、資訊休閒業等行業並非肇事者,政府為了防疫不讓營業,何其無辜?停業的受益者是社會大眾,卻將外部社會成本讓少數業者和個人承擔,既不正當也不公平。」辛炳隆語重心長地說,社會普遍對八大行業觀感不佳,就以主流價值剝奪少數人的工作權,不太像是一個民主國家會有的情況;政府為了防疫,應「買斷」(補貼)這些行業工作權,而非用行政命令剝奪其工作權。民眾黨立委賴香伶也認為,資訊休閒業、KTV以及八大行業等都是因政府強制命令下停業,是為了避免病毒傳播、為了公共利益而犧牲,政府理應針對強制停業時間較長的行業,依比例給予從業人員合理補償,維持其生活所需。此外,賴香伶指出,部分學校因疫情停課、學生在家線上上課,或因施打疫苗請假,導致許多家長必須請假陪伴,政府應給予「防疫照顧假」,並依照請假時間,按日計算給予防疫照顧津貼,幫助經濟弱勢的勞工、單親家庭。她也已提出紓困條例、性別工作平等法以及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呼籲朝野黨團應該儘速完成修法工作,讓經濟弱勢、單親家庭獲得紓困補貼。立委賴香伶強調,部分行業持續停業是為了公共利益,政府理應依比例給予從業人員合理補償,維持其生活所需。(圖/翻攝自賴香伶臉書)
立法院新會提28項優先法案 力推囤房稅、家庭照護、體改修法
立法院新會開議在即,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於今提出新會期28項優先法案,主軸為「要生活、要健康、要安全」,希望本會期優先處理囤房稅、家庭照顧假、育兒津貼等相關修法修法。另外,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裁示環保署,應積極修訂溫管法,並納入2050淨零排放目標,時力黨團認為,我國有必要檢討目前的保守減排目標,並徵收有效碳費,時力已提出修觀環境修法草案,呼籲行政院盡速提出修法版本送立法院審議。時力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今舉行記者會,說明新會期時力黨團優先法案。邱顯智指出,根據內政部統計,今年房價與房租仍雙漲,但空閒住宅數已從2000、2010、2020年分別自123萬上升到155萬、166萬,顯示台灣房價越高、空閒空屋卻越來越多。而政府針對租屋統計,目前僅對母體粗估出 87.6萬戶,顯示未有完整的數據下租屋黑市問題仍舊存在。立法院新會期應積極排審在野黨皆已提案,也是民進黨曾主張的「囤房稅法案」。家庭照顧政策,現行家庭照顧假及育嬰留停津貼並不充足,一年僅有7天的家庭照顧假;而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額度僅有月投保薪資的八成,對新生兒家庭仍是相當大的重擔,政府雖公告可多請2天產檢假,但修法前並非強制,許多雇主不願向政府申請薪資補助,甚至不同意勞工多請。時代力量將提出《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法草案,減輕雙親在職場遇到的阻礙與困難。針對氣候變遷問題嚴重,蘇貞昌事前指示環保樹,應盡速提出溫管法修訂,訂定2050淨零排放目標。陳椒華表示,時力在上會期已經提出修法版本,主張我國有必要檢討目前的保守減排目標,並徵收有效碳費,請環保署於新會期盡快提出修法版本到立法院審查。中華代表隊在東京奧運表現亮眼,奪牌數創下佳績,讓國內再度掀起體育熱潮,蔡英文總統並表示,2024巴黎奧運將會延續黃金計畫,王婉諭肯定政策方向,但她認為,下次黃金計畫應該廣納更多項目的選手,藉以提升整體的體育環境。王婉諭表示,單項協會的改革也勢在必行,2017 年《國民體育法》修正後,協會仍有許多問題急需改革,像是民眾參與淪為形式、人事輪替、利益迴避制度不夠週全、體育團體重要幹部遴選欠缺排黑條款等,對此,時力黨團也提出修正草案,呼籲這會期能夠優先審查,讓選手能獲得更多保障。
新手爸媽愛注意!育嬰留職停薪「可累積勞保年資」 不得逾2年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受雇者任職滿6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3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不得超過2年,而受雇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社會保險,期間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原由雇主負擔保險費,免予繳納,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保險費,得申請遞延3年繳納。勞保局表示,被保險人如同時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及繼續加保,可填具「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申請書、給付收據及繼續投保申請書」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投保」欄位,勾選「同意繼續投保」;如未申請育嬰津貼,僅申報繼續加保,應填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繼續投保申請書」,於被保險人留職停薪當時掛號郵寄勞保局登錄。勞保局提及,被保險人繼續加保效力自留職停薪起始當日起算,至留職停薪之訖日為止。;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期間至該子女滿3歲止,但合計不得逾2年,被保險人僅得繼續參加勞保普通事故保險、符合就業保險法加保規定者,同時繼續參加就業保險,不包括職業災害保險。勞保局表示,如被保險人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不得調整投保薪資,但被保險人投保薪資不得低於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基本工資)規定,投保薪資分級表第1級有修正時,由勞保局逕予調整。勞保局提醒,當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續保期限屆滿翌日起,勞保局將逕予恢復其一般在職被保險人身分,並同時計收投保單位應負擔保險費,被保險人如提前復職,請填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退伍、復職通知書」寄送勞保局登錄。如被保險人如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終止勞動契約,或留職停薪期限屆滿未復職,應填具退保申報表寄送勞保局辦理退保,如果投保單位如歇業、解散或其他原因結束營業,應將所屬被保險人及育嬰留職停薪繼續加保被保險人一併申報退保,以免繼續計收保費。
台灣少子化有多嚴重?今年連5個月「生不如死」 新生兒至今不到6萬人
台灣少子化問題嚴重,去年國內出生與死亡人數呈現「生死交叉」,死亡人數首度超越新生兒數,正式進入人口負成長。為改善少子化現象,行政院會昨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多項配套修法草案,希望落實夫妻得同時申請育嬰假、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的福利,並將產檢假多增加2日,希望能鼓勵生育。但內政部最新人口統計,今年1月至5月,出生數共5萬9481人、死亡人數為7萬7010人。死亡人數比出生人數多出1萬7529人,人口負成長問題,持續嚴峻。去年2020年,台灣出生人數16萬5249人,死亡人數卻有17萬3156人,死亡人數首度超越新生兒數,正式出現「生死交叉」,人口進入負成長階段,未來不利各項產業及國家發展。而在進入2021年後,台灣「生不如死」、人口負成長情況更嚴重,據內政部最新人口統計,今年1月至5月,台灣出生數為5萬9481人,其中男嬰3萬768人、女嬰2萬8713人,年減9.21%;而今年至5月,死亡人數為7萬7010人,其中男性為4萬4663人、女性為3萬2347人,年增3.14%,且過去這5個月都「生不如死」,死亡人數都比出生人數,多出約2、3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