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紘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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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男「毒駕撞死2行人」自己也送命 桃檢:將扣押財產
桃園市桃園區昨天(11日)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因行駛明顯不穩遭警方盯上,但他直接加速逃逸、沿途闖紅燈,最終衝撞2名停等號誌的行人釀2死,後續他也因傷重不治身亡。對此,桃園地檢署表示,將偕同律師到場協助扣押張男財產,保障被害人權益。據了解,警方11日晚間8時26分左右,在桃園區春日路發現張紘愷駕駛的白色轎車明顯搖擺不穩,依法示意停車受檢,張紘愷拒檢加速駛離,期間多次闖紅燈、蛇行,最後在經國路敏盛綜合醫院前方失控撞飛等紅燈的侯姓及葉姓男子後,接著撞上路旁電信箱。2名行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仍不幸身亡;張紘愷則在4小時的救治後仍喪命。針對此案,桃園地檢署表示,張姓男子涉嫌於11日晚間,在桃園市桃園區春日路1051巷口前,駕駛自用小客車失控撞擊行經該處之葉姓、侯姓民眾,致其2人死亡;檢察長張春暉即刻指派主任檢察官陳淑蓉、檢察官杜敏瑜聯繫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桃園分局指揮偵辦。桃園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杜敏瑜在今日(12日)上午率同法醫先至車禍現場勘驗,再至各醫院相驗死者。張男嗣後送醫急救不治而死亡,但其尿液檢驗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張男所涉罪責桃檢將積極查明。桃園地檢署說,桃檢亦通報犯保協會桃園分會人員到場關懷家屬,提供家屬慰問金新台幣5000元,並偕同律師到場協助扣押被告財產等法律服務,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另外,桃園地檢署提到,桃檢自115年5月26日至6月11日止,已就毒駕案件聲請羈押35人,經法院裁准羈押27人,桃檢將持續聯手警察機關貫徹「毒駕零容忍」政策,凡毒駕案件符合預防性羈押者,本署將均向法院聲請羈押,保障民眾行用路安全。
毒駕上路撞死2無辜路人 毒蟲張紘愷3月才遭輕判減刑釀大禍
桃園市桃園區11日晚間發生嚴重車禍,30歲毒蟲張紘愷在吸食安非他命後上路,因形跡可疑而遭警方盯上,但他拒檢不停、加速逃逸,在敏盛醫院前撞上侯姓和葉姓路人導致2人喪命,他也送醫後不治身亡,而張有多項毒品前科,3月才因毒品案遭判刑,但新北地院法官給予輕判,沒想到他短期內又再犯並釀下大禍。張紘愷11日晚間吸食安非他命後駕車上路,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時發現其形跡可疑,示意他停車受檢,但張拒檢不停、加速逃逸,期間還多次闖紅燈、蛇行且危險駕駛,警匪雙方追逐3公里,前後約5分鐘,張最終在敏盛醫院旁撞上2路人,2被害人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送醫後不幸身亡,張也身受重傷,經救治後喪命。據了解,張紘愷學歷為國中畢業,他從事科技業,家庭經濟狀況勉持,且有多項毒品前科,2018年就曾因吸毒遭逮,2022年再次因施用毒品被抓,新北地院將其送觀察勒戒,2023年執行完畢釋放。但張在2025年8月又再度落網,他在桃園交易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遭查獲,警方扣得毒品煙彈4顆和手機等證物,他在警詢時坦承自己在吸食安非他命,全案依法送辦,張也被檢方起訴。新北地院在量刑時,考量他因販毒案被抓時,坦承其施用安非他命,是對於未發覺之罪自首而接受審判,依法減輕其刑,判有期徒刑4月並得易科罰金,沒想到他在短短幾個月後就釀成大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