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
」 強制罪 行車糾紛 新北 性騷擾 夫妻
板橋怪男出沒大遠百問「寶寶什麼時候生」下手強抱 家長嚇壞報警抓到人了
新北市板橋大遠百近日傳出疑似「抓童怪客」事件,一名家長1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自己與先生帶著7個月大的寶寶逛街時,遭一名年輕男子一路尾隨、緊盯,對方甚至突然伸手試圖抱走孩子,嚇得夫妻當場喝斥並追上前制止,男子隨後拔腿逃離現場。貼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關注,也有多名家長留言表示曾遇過同一名男子。原PO表示,當時夫妻倆正在板橋大遠百B1添好運店門前,一名身穿螢光綠上衣的年輕男子突然靠近,並不斷盯著孩子觀看,期間還主動詢問「寶寶是什麼時候出生?」由於對方行為異常,夫妻倆因此提高警覺。不料男子隨後竟突然伸手,作勢想將孩子抱走。由於當時寶寶綁在父親胸前揹巾內,男子未能成功抱起孩子,之後立即轉身逃跑。家長事後也立即向百貨樓管反映,並同步報警處理。同時原PO也公布男子的特徵,身高大約160-165公分,身穿螢光綠上衣配短褲、年輕男性、短髮,感覺是個慣犯,提醒大家「有寶寶的各位經過板橋時千萬要小心!」事件曝光後,社群平台上陸續有其他家長留言指出,曾在板橋大遠百或其他地點看過疑似同一名男子。「我今天也是遇到他!當時我們正要吃飯,他突然靠近我老公,問我老公小嬰兒什麼時候出生?問我老公結婚了沒?我老公還傻傻回他」、「曾經有一次在板橋鼎泰豐吃飯時,不到一歲的小女兒在哭,突然有一個陌生男子走過來問說需不需要幫忙哄?」、「我也有遇到也是在板橋大遠百附近,他也是問小孩幾月出生的,我老公本來也不想理他,後來又問可不可以摸他,我老公就很生氣的說不可以」、「我們5/1也遇到,突然從背後出現,我牽著六歲哥哥,但他一路只跟著爸爸推著的妹妹,說他只是想要看嬰兒而已」。對此,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並迅速鎖定涉案男子身分。警方指出,涉案者為一名未成年少年,當日晚間已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全案警詢後,已依強制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調查相關情況與責任歸屬。
租屋補助3年領8萬竟遭追討! 律師教自救方法:曝3常見租屋地雷
有民眾自述,連續申請3年租屋補助、累計領了近8萬元,沒想到近期卻因「租賃處非住家用稅率」被全數追討,讓他崩潰直呼「租屋已經夠辛苦了,為何還要被追殺?」對此,律師蘇家宏指出,租屋族收到追繳通知時,應先確認是真的不符規定,還是政府單位有所誤會,同時提醒租客,面對補助資格爭議、房東臨時加價等問題,不是只能默默接受,可以嘗試依法爭取自身權益。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有網友在Threads訴苦,表示自己連續3年申申請租屋補助,領了將進8萬元,結果近日卻收到政府公文,以「租賃處不是住家用稅率,不符合作業規定」為由,要他將租屋補助全數繳回。蘇家宏提到,租客申請租屋補助時,遇到的問題也不只這些,有時明明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得知租客想申請租屋補助時,就會馬上要求漲房租,而面對補助問題及房東要求,租客不一定要自認倒楣、乖乖聽話。蘇家宏指出,若收到追繳公文,務必先查清楚到底是什麼問題,如果是自己不符合規定或申請文件有錯誤,那確實需要補繳,若是政府單位誤會了,可以依照相關規定申請復查、訴願,甚至是提起行政訴訟來救濟。蘇家宏說,有些人會遇到房東在合約期間要漲租的情況,如果是房客跟房東間的糾紛,就要回到合約的本質,若合約上寫明每個月租金是2萬元,那就只能收2萬元,房東絕對不能在租賃期間內突然說要漲房租;要是房東太誇張,甚至用換鎖的方式逼迫租客搬走,等於是觸犯了刑法的強制罪、妨害自由;如果有出言恐嚇,惡房東將得到應得的處罰。蘇家宏表示,如果剛好遇到合約到期,房東要求每個月多加幾千塊才肯續租,這在法律上屬於「市場機制」與「契約自由」,即使租客感覺對方有惡意,但只要是新合約的訂定,房東確實有權利提出新的租金條件。蘇家宏說明,未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如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會有不同的改變;但在修法之前,他認為「不租最大」,若雙方無法協商,「請相信上帝幫你關了這扇門,會幫你開一扇另外更好的窗。」蘇家宏直言,不少房東怕房客報稅、申請租屋補助,不願意讓政府知道有出租的事實,主要與以下3種原因有關:1、怕被貼上逃漏稅的標籤,讓隱形收入曝光。2、擔心失去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導致每年的房屋稅提高。3、未來賣房子時,如果是非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會變高非常多。蘇家宏呼籲,房東應有正確的節稅觀念,合法繳稅更安全,而房東其實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在稅賦上也有相當的優勢。
保全爆怒血洗豪宅!女秘書遭拖進中控室狂刺 主任救人也中刀判8年半
高雄鼓山區一處豪宅大樓去年爆發駭人濺血案,陳姓保全因包裹整理問題與女秘書口角,竟情緒失控,將人拖進中控室持刀猛刺,前來救援的物業主任也遭攻擊掛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並不採信陳男「同事互毆」說詞,依2項殺人未遂罪及強制罪,合併判刑8年6月。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9月20日下午2時許,陳男與同在豪宅大樓任職的陳姓女秘書,因包裹處理問題爆發爭執。陳男疑似長期累積職場不滿,情緒瞬間失控,先徒手痛毆女秘書頭臉,待對方倒地後,再強行拖進櫃檯後方中控室。陳男接著持利刃朝女秘書左上背及腹部猛刺,還連續踹踢腹部,造成她頭部外傷、腹壁與背部穿刺傷,右前臂也撕裂受創,一度失去意識,現場血跡斑斑。女秘書事後在法庭哽咽表示,至今仍飽受創傷折磨,「一閉上眼就想到當時畫面」,甚至不敢獨自外出。當時在中控室內的梁姓物業主任聽見呼救聲上前查看,竟也成為陳男攻擊目標。陳男持刀朝主任胸口猛刺,主任雖奮力阻擋,仍造成左肩及右手小拇指遭刺傷,其中小指動脈大量出血。直到主任大聲喝斥,陳男才停手。更誇張的是,陳男為阻止兩人求救,還趁主任受傷之際奪走手機丟到大廳櫃檯,隨後更換衣物後騎車逃離現場。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卻發現案發前部分畫面遭人格式化,而殘存影像顯示,陳男犯後第一時間曾操作監視器主機,還在大樓外徘徊許久後才離去。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主任與女秘書互相拉扯,自己只是目擊衝突後擔心惹禍上身才離開。不過法官認為,若真是同事互毆,身為保全應協助報警與叫救護車,而非刪除監視器畫面、換裝逃逸,其說法明顯不合常理。法院審酌,陳男供稱長期感覺遭職場排擠,認為工作量過重,又擔心職務異動影響自身處境,才在爭執中情緒崩潰。但法官認定,他持刀猛刺人體胸腹等致命部位,殺意明確,最終依刺傷女秘書部分判刑7年,另就刺傷主任及強制罪部分判刑5年2月,合併執行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板橋「欣勵德幼兒園」園長涉強脫女童衣物羞辱 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欣勵德幼兒園」近日傳出不當管教案,陳姓女園長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強行脫去6歲大班女童的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警方10日將其拘提並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定5萬元交保。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10日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家長指控,女兒在刷牙食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陳姓園長竟當著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將上衣拉至女童頭部遮蔽臉部,用力擰轉衣物,害得女童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事後家長前往幼兒園了解狀況,陳姓園長竟辯稱「只是想嚇她」,雖有傳訊道歉,但訊息中卻情緒勒索稱「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也透露,陳姓園長丈夫就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則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同家幼兒園任職,質疑是在互相遮掩罪行。家長也心痛表示,孩子一度害怕到不敢說實話,直到他們看見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真相,甚至連曾就讀該園的長子也透露曾遭毆打。對此,劉美芳指出,該園施暴後常以糖果安撫孩子,試圖滅證,而他們支持家長「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並喊話教育局針對該園所進行地毯式調查,揪出所有黑名單,並對於兒虐行為給予最嚴厲懲處,公告姓名及機構。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該幼兒園在同月2日中午疑不當對待幼生,8日即派員到場稽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形,涉案情節重大,已立即要求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不僅如此,教育局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以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對園方開罰12萬元。陳姓女園長10日稍早被警方拘提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女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拖吊蟑螂徒弟慘了!雙北到處犯案遭拘提 2前員工遭收押
於雙北間流竄的拖吊蟑螂「小崔拖吊」負責人崔博翔與其旗下子弟蔡尚璁與許峯頤2人自立門戶所經營2家拖吊公司,「騰至」與「宇生」拖吊,其利用在Google上購買關鍵字,與民眾愛車拋錨的焦急心態,趁機於合約上附註諸多不合理特殊附加費用,短短16公里收費要價7萬餘元。對此,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於30日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其中蔡、許2人聲押獲准。新北市地檢署指出,蔡尚聰與許峯頤等不肖拖吊業者,利用民眾車輛故障急於求助心態,於新北市等地區假借拖吊為名,行詐騙、恐嚇之實,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機動組檢察官王雪鴻指揮新北市刑大蒐證,於30日持拘票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蔡、許2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恐嚇取財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同樣涉有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等罪,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以1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新北市地檢署指出,維護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為檢察官職責所在,對於趁火打劫、僥倖逃過追溯而一犯再犯的不肖拖吊業者,必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確保民眾權益;另本鑑於執行前,也已確認所查獲之相關犯罪事實與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範圍並無重複。
校長搞鬥爭2/檢方認定「奪命剪刀腳」傷男師 校長喊冤仍遭起訴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內部衝突不斷,去年校長趙祝凌與陳姓男老師因「減課表」爭議互控傷害罪,不料家長會長也「參一腳」,三方互告「打成一片」,案子目前都在台中地院審理中。事後校長趙祝凌找來媒體,控陳師對她施暴,但結果逆轉,今年1月她被檢察官依涉嫌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則獲不起訴,對此,陳師出面還原當天衝突現場狀況。 陳姓男老師指出,這起事件導因於「減課表」爭議,他解釋,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或指導學生社團可以減課,但怎麼減?誰減幾堂?必須經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但強勢的趙祝凌校長卻一直拒絕公開討論,引發黑箱作業的疑慮。 去年9月22日,學校召開課程發展會議,到了會議尾聲,陳師提臨時動議,要求公開「減課表」,校長立刻宣佈散會,並指著一疊紙說:「喏!都在這裡了,你們自己看」。廖姓家長會長的妻子在Threads攻擊陳老師等人,陳師已經提告。(圖/讀者提供) 當時與陳男同屬一個教學團隊的蔡姓女老師、張姓男老師上前,持手機拍攝減課表內容,沒想到剛走到門口的趙祝凌,像貓被踩到尾巴似的尖叫起來:「你們怎麼可以拍攝」!接著衝向放置課表的桌子,她先用力的推搡蔡女,整個人趴在桌上,護住文件,但眼明手快的陳姓老師,已經抓住減課表。 趙祝凌衝上來搶,並撕個粉碎,但陳師手搶到最後一張,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在後方看得清清楚楚的蔡女說:「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 對此,當事人陳師說:「趙校長衝過來時,撞倒好幾張桌椅,她跟我搶文件後,不曉得是重心不穩摔倒,還是改採「哀兵策略」,裝作被我撞倒,總之,我沒出手,也不像她告訴媒體,夾住我之後,被我「拖行」,倒是她長年騎腳踏車,雙腿極其有力,被她雙「剪刀腳」用力夾住,使我膝蓋紅腫,且她雙手僅抓住我靠近大腿鼠膝部,所以我告她性騷擾,但不成立」。 全案偵查終結,趙祝凌因涉嫌傷害、強制罪被起訴。起訴書查出,陳男右小腿、右髖挫傷併肌肉拉傷。而趙祝凌在事發當天,立刻找來某媒體,控訴陳老師出腳將她絆倒,導致她頭部撞到椅子和地板,接著還遭陳拖行,因此頭部血腫送醫,趙校長在送給教育局的文件中,附了她頭部包紮的受傷照片,狀極可憐,但檢察官勘驗衝突影片後,認定陳老師沒有「主動」對校長出手,因此對陳師作出不起訴處分。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北市內湖驚傳男強拉幼童 警逮人強制送醫
北市內湖區驚傳有孩童險遭男子強行拉走。有民眾在網路上貼文表示,其9日帶兒子外出散步,行經瑞陽公園時卻突然遭到一名家住附近的29歲的康姓男子出手抱走男童,所幸父母見狀第一時間阻止,不過雙方也在拉扯過程中因此有擦挫傷情形。警方獲報到場後,也確認康男領有殘障手冊,並將其強制送醫。據了解,儘管第一時間小孩的父親已阻止康男接近小孩,但康男疑似仍在試圖接近小孩,遭男童母親以滑板車阻擋,雙方發生拉扯衝突,因此受有擦挫傷。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康男領有殘障手冊,後續也在家屬陪同下強制就醫,但仍造成男童父母不少驚嚇,事後男童父母也對康男提起傷害與強制罪告訴。全案後續也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身價8億人瑞娶女看護掀家庭革命!4兒子控騙婚軟禁、侵占3千多萬孝親費
台北市1名身價約8億元的102歲王姓人瑞,今年1月與照顧他長達27年的68歲賴姓看護登記結婚,引發家庭革命。王姓人瑞的子女質疑這段婚姻另有目的,認為賴女覬覦父親名下多筆不動產與龐大資產,甚至指控她限制父親行動與對外接觸,形同軟禁。3日下午,雙方更在醫院門口爆發衝突,上演「搶人大戰」,引起外界高度關注。對此,王姓人瑞的4兒子受訪直言:「看護搖身一變成女主人,嚇死人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王姓人瑞共育有10名子女,其中2人已過世,其餘子女年齡約落在60至70歲之間。1月8日,子女們前往探視父親時,卻意外得知父親已在1月5日與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子女指出,父親過去擔任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不動產,資產估計約8億元,因此懷疑賴女以婚姻為手段,意圖奪取財產。子孫進一步指控,賴女平日限制父親與家人見面,阻斷親屬往來,形同軟禁。3日下午3時許,王姓人瑞的3名兒子、3名媳婦與4名孫子女得知賴女陪同父親外出就醫,便趁機在醫院門口將人帶走,雙方因此發生激烈衝突。4兒子憤怒表示,賴女在1月5日「拐我爸爸去結婚」,讓長年看護變成女主人,令他難以置信。他說自己今年72歲,「我認識我老爸72年了,我都不能去看我老爸」,語氣中充滿震驚與不滿。4兒子也提到,2週前農曆12月初七、即國曆1月25日是父親生日,兒孫原本打算替父親慶生並接回團聚,卻遭賴女拒絕開門,無法見面。他認為父親遭到挾持,憤而前往派出所報警並提告強制罪,直指賴女形同拘禁父親,並質疑她為了錢財才與父親結婚,甚至聲稱「她已經拿了很多我爸爸的房子還有錢。」此外,4兒子還指控賴女連父親存放3千多萬元現金的金庫也企圖侵占,而該筆現金是子孫每月固定給父親的孝親費。由於王姓人瑞目前無法正常表達,只能簡單回應「嗯、好、不好」,幾乎沒有思考與判斷能力,且已有醫師診斷證明,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並在律師建議下聲請監護權,希望避免賴女左右父親的財務與生活。4兒子透露,王家往年除夕圍爐皆由子孫輪流主辦,去年由2哥負責,今年原定輪到弟弟承辦,且依往例會提前圍爐,避免接近除夕餐廳難訂。如今成功將父親接回,家屬心情相當高興,父親也認得他,只是因年事已高身體老化,表情較為僵硬,他表示可以理解。目前整起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後續發展仍有待釐清。
林沄蓁大勝!呂秋遠一審慘賠60萬 她哽咽曝「常邊寫狀邊哭」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可上訴,宣判完畢後,林沄蓁受訪時,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談話過程中,林女一度激動落淚數十秒,期間完全無法說話。林沄蓁說,首先要謝謝法官,還給我和孩子一個公道,說道此處林沄蓁的眼角也因情緒激動而開始滲淚,她繼續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說完後林女再也控制不住激動的情緒,她為了抑制淚水沉默了近10秒。待情緒整理完畢後,林沄蓁說,希望借用我的案例,能夠幫助有曾經遭受,或是正在遭受懷孕歧視的婦女朋友們,能夠找到一點點的勇氣,然後站起來勇敢地為自己發聲,爭取應有的權利。林沄蓁說,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感謝委任律師,還有許多各界的前輩好友,在這個過程中默默地幫助我,為我加油打氣,沒有他們的協助我不會走到今天,這條路還很長,我會繼續堅持下去的,謝謝。林沄蓁受訪時,一度激動到落淚。(圖/翁靖祐攝)媒體詢問情緒激動的原因,林沄蓁回應,因為訴訟過程中,對造的訴訟策略其實是地毯式的,是用黑叨成白的,那過程是很辛苦的,因為是我自己辦的案件,我必須一次又一次的去檢視這些很惡質的控訴,很惡質的答辯,那這過程是很辛苦的,「自己經常邊寫狀邊哭,感謝法官有看到真相」。先前林沄蓁曾提到,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今日林女說明這部分目前還在偵查過程中,至於是否對今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林女則說還要再想想。
快訊/被迫墮胎離職擇一!林沄蓁求償150萬 官司大戰結果出爐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全案於1月6日辯論終結,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過去林沄蓁曾表示呂秋遠至今仍未支付過家人費用,且也沒有與呂秋遠或是宇達法律事務所私下接觸過,意味著雙方當時仍未談和解。此外,林沄蓁也透露,曾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經營的宇達法律事務所「懷孕歧視」,勞動局也已經開罰30萬,並公布雇主呂秋遠的姓名。本案的爭點在於,林沄蓁於2023年8月2日離職,究竟屬於實習期滿或是懷孕歧視的非法解雇。過去林沄蓁曾在庭上提出呂秋遠的對話紀錄,證實呂秋遠曾在當年的8月2日要她「該做的事做一做」、「我會讓你請假,你愛請多久就請多久」,並表示呂秋遠曾表示「我不可能跟孩子的媽共事啊,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林沄蓁說,呂秋遠在2023年7月10得知她懷孕以後,從未提到有關實習期滿的事情,而是不斷地要她在墮胎和離職之間擇一,由此可見,林沄蓁在拒絕墮胎和失去工作存在高度的關聯性,且呂秋遠並無法提出書面勞動契約、出勤及加班紀錄,無法證實有計算實習的時數。除此之外,林沄蓁表示,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
曾指導《艋舺》紋身!知名刺青師不滿醫生「太直白」 診間揮拳毆醫挨告
新北市淡水區近日發生醫療暴力案件,54歲知名刺青師李耀鳴到淡水馬偕醫院回診時,不滿宋姓醫師講話「太直白」,在診間揮拳毆打醫生左胸,宋男21日正式提告,警方訊後依傷害、醫療法等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李男在刺青界頗有名氣,他曾指導電影《艋舺》和《賽德克.巴萊》的紋身,還是台灣紋身職業總工會創會理事長,但他過去曾涉及強盜、傷害、妨害公務等多起案件,因幫派背景而被警方提報為流氓,並列為「治平專案」的掃蕩對象,還曾不滿社區門禁磁扣問題,作勢毆打保全而遭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0天。而李耀鳴罹患口腔癌第四期,定期到淡水馬偕醫院接受血液腫瘤科治療,他19日下午前往複診,在宋姓醫生針對人工血管裝設問題進行溝通時,疑似不滿醫生講話「太直白」而情緒失控,突然揮拳重擊宋醫師左胸導致挫傷。警方到場時雙方衝突已平息,宋男則在21日正式到派出所提告,警方依法受理,訊後依《刑法》傷害罪、強制罪,以及違反《醫療法》妨礙醫療業務罪等罪嫌將李男移送士林地檢署法辦。面對暴力指控,李耀鳴反控是醫生的錯,強調醫生沒有清楚講解病情,也沒告知任何治療方法,整個過程的態度讓其無法接受。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高三學長被擦撞爆氣!竟拖行學妹3層樓還剪髮 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某高職高一女學生,昨天(24日)下午在走廊上與高三的王姓學長疑發生碰撞,王男氣得當場叫囂,除了將女學生從3樓拖行到1樓,還將她的頭髮剪掉,事後女學生家長氣得到警局提出告訴。對此,教育局回應,校方在事發後立即緊急應變分別安置兩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也會協助雙方家長依司法程序處理相關責任。「我是新莊人」團長許明偉24日發文表示,根據家長與孩子轉述,一位就讀於新北某高中職的高一女學生,當天不小心在走廊上與高三學長有碰撞,怎料對方情緒整個失控,先是當場大吼,接著直接抓著她從3樓一路拖到1樓,還亮出美工刀強行割了她的頭髮。許明偉說到,高一女學生透露,當時並沒有大人第一時間出現阻止,事後他也陪家長跟孩子一起向警方說明,要求依強制罪、傷害罪方向受理,必要時應調閱校內監視器,還原整個過程。 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聲明,兩名學生當天上午在便利商店就因碰撞發生口角後,學長情緒激動,下午前往學妹3樓教室理論,過程中用剪刀剪下學妹部分頭髮,兩生一路拉扯至1樓學務處,造成學妹多處擦挫傷。校方強調,事發後已第一時間介入處理,並完成校安通報,立即緊急應變分別安置兩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並通知家長到校,協助雙方家長依司法程序處理相關責任,校方也會持續關懷2生情緒狀況。針對教育局的說明,許明偉指出,依照受害學生及其家長描述,高三學長是直接抓住高一女同學,從3樓一路拖到1樓,過程中女學生幾乎是被硬拉著走,到1樓後才在學務處前被剪髮,導致她身上多處擦挫傷、晚上做惡夢、情緒崩潰,這跟「理論、拉扯一下、剪一點頭髮」的感覺差很多。許明偉直言,雖學校啟動相關程序處理,但家長真正擔心的不只是流程有沒有跑,而是「孩子被這樣對待,學校跟教育局有沒有把這件事當成『校園霸凌+暴力事件』,而不是普通同儕衝突」。
超狂YouBike不滿被按喇叭竟「肉身擋車」 公車司機下車理論怒告強制罪
新北市中和區21日上午發生行車糾紛,38歲吳姓男子駕駛台北客運橘5公車,行經中和區中正、錦和路口時,發現騎YouBike的45歲高姓男子往車道中間偏移,吳男立刻按喇叭提醒,高男心生不滿,竟到下一站「肉身擋車」,吳男一氣之下下車理論,衝突畫面在網路上引發熱議,而吳已提告強制罪,警方則已依法受理。據了解,吳男當時從中和往板橋方向前進,見高男往路中央偏移,立刻按喇叭避免發生意外,高男卻疑似因此不滿,一路跟著公車騎到下一站,並在公車開車前擋住其去路。根據監視器畫面,高男直接將腳踏車橫擺在司機面前不讓通行,並與吳男理論,吳男一氣之下也下車,雙方爆發口角,附近民眾見狀紛紛勸架,車上乘客則由另一台車將他們接走。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而雙方當時衝突已經平息,並表示互不提告,吳男事後提出妨害自由告訴,警方依法受理,後續將傳喚高男到案說明,全案將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公車站站長表示,司機與騎士僅有推擠沒有打鬥,後續不會對他懲處,但已囑咐其要好好保護自己,遇到行車糾紛之際,第一時間把門關好,並報警處理。
鄰居鞋櫃占公區 新北男半夜報復偷藏12雙鞋「只留單腳」遭判強制罪
新北市一名黃姓男子因不滿同棟大樓鄰居長期將鞋櫃擺放在屋外占用公共空間,多次勸說無效後氣憤難平,竟趁半夜將鞋櫃內12雙鞋子各取走一隻藏起。黃男事後被依竊盜罪判拘役20日,但他不服上訴。台北地方法院二審認定,黃男並非為竊取所有,而是以報復手段妨害他人使用權,構成強制罪,改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根據判決書,黃男為新北市新店區某集合住宅7樓住戶,不滿同棟1樓住戶長期將鞋櫃擺設在屋外,認為對方佔用集合住宅公共空間。2025年3月21日凌晨1時33分許,黃男明知對方隨時可能外出穿用放置鞋櫃之鞋靴,仍基於強制犯意,在未徵得同意下,將對方鞋櫃內成雙擺放的各式鞋靴各取走「單腳」。遭拿走的鞋包括TIMBERLAND黑鞋、LOWA靴子、CAMPER皮鞋、MERRELL登山鞋、CROCS拖鞋等共12隻,之後全被藏放於大樓外圍牆旁樹林中。翌日,1樓住戶外出時發現所有鞋子只剩單腳,遂報警處理。警方調取監視器錄影畫面後循線查獲黃男,並在樹林處發現其中5隻鞋子,其餘7隻已不知去向。一審簡易庭原依竊盜罪判處黃男拘役20日,黃男不服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二審合議庭審理後認為,黃男取走成雙鞋靴各1隻的行為,使這些鞋子無法發揮正常功能使用,也無交易價值,難以認定其具有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所有的意圖。法院指出,黃男此舉係基於對鄰居的報復心理,並非出於不法所有目的。其行為雖屬對物強暴,但已足以妨害被害人使用鞋子的權利,造成被害人發現鞋子消失後的擔憂及震撼,構成強制罪。審理過程中,黃男坦承犯行並表達與告訴人和解賠償的意願,但告訴人經法院通知未到庭,致未達成和解。法院審酌黃男犯罪動機、手段及犯後態度等情狀,撤銷原判決,改依強制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路怒瞬間爆炸!員林鬧區自行車機車相撞 互罵互推雙雙掛彩提告
彰化縣員林市24日晚間上演一場「行車糾紛實錄」,1名自行車騎士與機車騎士因碰撞引爆怒火,兩人在街頭當場上演「推擠對決」,畫面被民眾全程錄下上傳網路,短短時間內瘋傳,引起大批網友熱議:「這是交通版的八點檔吧!」這起事件發生在24日傍晚6點51分,地點就在員林市熱鬧的南昌東路。根據影片畫面顯示,當時自行車與機車同向行駛,疑似因未保持安全距離,車身相擦後,自行車騎士瞬間重心不穩倒地。沒想到他隨即起身情緒失控,當場飆罵對方並出手推人,導致機車騎士重摔在地,還波及到一旁停放的其他機車,場面一度失控。現場路人見狀紛紛停下腳步圍觀,有人高喊「冷靜一點!」也有人趕緊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火速趕抵,發現雙方都有輕微擦傷,初步調查指出,肇事原因疑為雙方行車時未保持安全間隔。雙方事後互相提告對方涉嫌強制罪與傷害罪,全案目前已依程序受理,後續將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警方提醒,行車糾紛若處理不當,輕則口角、重則刑責。面對交通事故,應保持冷靜、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怒氣以暴制暴。警方也呼籲所有用路人,無論駕駛汽車、騎乘機車或自行車,都應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距離,以免「小擦撞變大糾紛」,平白惹上法律麻煩。
獨/松山露鳥男半夜拉扯落單女子! 沒穿褲竟是因「拉完屎忘記穿」
台北市松山區10月14日深夜在南京三民捷運站附近,1名女子在倒垃圾時突然遭到59歲的徐姓男子拉住雙手,該名女子覺得驚恐便放聲大叫,經過的民眾見義勇為上前制止。據了解,當時徐男褲子只穿到一半,生殖器全露在外,警方到場後將其依法送辦,最後無保請回。據了解,徐男沒把褲子穿好是因為他剛在附近「上完大號」,疑有吸食強力膠的他因意識不清,所以忘了把褲子穿好,而事後警方也確實在附近找到那陀「排泄物」。 據了解,這名徐男實際會將生殖器裸露在外的原因,是因為先前他已在附近如廁,而在上完大號以後,徐男疑似因為已經吸食強力膠,導致精神已經有點恍惚,所以忘了將褲子穿回,至於為何會拉扯路邊女子,他則稱自己已經忘記了,而警方事後也回到案發現場,確實也有尋找到徐男的排泄物。 這名徐男過去曾被台北市社會局安置,但因為其經常吸食強力膠,並在收容所鬧事,因此最後被趕出街友中途之家,最後淪落街頭,目前他在南京三民捷運站附近靠賣口香糖維生。 回顧整起事件,10月14日晚間10時許,1名20多歲的年輕女性在倒垃圾時,突遭徐男拉住雙手,而該名女子也因對方突如其來的行為放聲尖叫,所幸路人聽見以後便上前制止。當時徐男在拉扯該名女子時,褲子並沒有穿好,生殖器裸露在外,而第1位上前阻止的男騎士,也有拍到此畫面。 在警方到場後,徐男已經將褲子穿好,而他也向警方表示自己因吸食強力膠,已經忘記自己有做此事,其手上也拿著疑似裝有強力膠的塑膠袋,警方更是在他上身搜到完整還未開封的強力膠。 警方後續將其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移送,檢方也於訊後聲押,法院則裁定無保請回,並命令徐男每周五晚上6時至9時須至松山派出所報到,直至2026年的1月31日。
松山露鳥男深夜拉扯落單女子! 法官訊後無保請回
北市松山區10月14日深夜,1名59歲的徐姓街友疑似企圖性侵女子,所幸被一名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警方獲報後,旋即派員到場,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北檢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今早北院裁定請回。回顧整起事件,14日深夜10時許,1名女子於松山區落單,並蹲下在路邊整理物品,準備丟垃圾,結果被59歲的徐姓男子從身後靠近,女子轉身查看以後,隨即遭到徐男從後方拉住手,而當時徐男已經將褲子脫下。在雙方拉扯期間,有熱心民眾騎車從旁經過,隨即便上前制止,並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先是確認受害女子身上無明顯外傷,而徐姓男子在警方到場後也已經將褲子穿上,但騎士為蒐證先前已經拍下其裸露生殖器的照片,並提供給警方。據了解,徐男稱自己先前有吸食強力膠,因此已經忘記有做過這件事情,事後,警方也當場將徐姓男子逮捕,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而昨日北檢也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今日稍早北院裁定請回。
深夜捷運站旁脫褲強拉落單女! 松山「露鳥男」遭檢方聲押
北市松山區昨(10月14日)深夜,1名59歲的徐姓街友疑似企圖性侵女子,所幸被一名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警方獲報後,旋即派員到場,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稍早北檢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昨日深夜10時許,1名女子於松山區落單,並蹲下在路邊整理物品,準備丟垃圾,結果被59歲的徐姓男子從身後靠近,女子轉身查看以後,隨即遭到徐男從後方拉住手,而當時徐男已經將褲子脫下。在雙方拉扯期間,有熱心民眾騎車從旁經過,隨即便上前制止,並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先是確認受害女子身上無明顯外傷,而徐姓男子在警方到場後也已經將褲子穿上,但騎士為蒐證先前已經拍下其裸露生殖器的照片,並提供給警方。據了解,徐男稱自己先前有吸食強力膠,因此已經忘記有做過這件事情,事後,警方也當場將徐姓男子逮捕,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而今日稍早北檢也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
北市街友深夜脫褲拉落單女子欲侵犯! 犯後稱吸強力膠「都不記得」
北市松山區昨(10月14日)深夜,1名59歲的徐姓街友疑似企圖性侵女子,所幸被一名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警方獲報後,旋即派員到場,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昨日深夜10時許,1名女子於松山區落單,並蹲下在路邊整理物品,準備丟垃圾,結果被59歲的徐姓男子從身後靠近,女子轉身查看以後,隨即遭到徐男從後方拉住手,而當時徐男已經將褲子脫下。在雙方拉扯期間,有熱心民眾騎車從旁經過,隨即便上前制止,並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先是確認受害女子身上無明顯外傷,而徐姓男子在警方到場後也已經將褲子穿上,但騎士為蒐證先前已經拍下其裸露生殖器的照片,並提供給警方。據了解,徐男稱自己先前有吸食強力膠,因此已經忘記有做過這件事情,事後,警方也當場將徐姓男子逮捕,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