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罪
」 強制罪 新北 行車糾紛 性騷擾 猥褻
夏莉絲虐童案延燒!蔣萬安:從未同意用全家福招生 7月底公布專案調查結果
台北市連鎖私立夏莉絲國際幼兒園爆發集體虐童事件,受害幼童超過10人。近日再有媒體報導,園方曾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手寫感謝卡及全家福照片作為招生宣傳,引發外界關注。對此,蔣萬安今(21)日強調,他從未、也絕對不曾同意園方將自己及家人的照片作為招生用途,並重申市府將以「從嚴、從重、從速」原則處理此案,預計7月底完成專案調查。針對媒體報導,蔣萬安表示,自己先前已在議會清楚說明,從未授權幼兒園使用其照片或相關資料進行招生宣傳,對於業者相關作法並不認同。蔣萬安指出,市府在接獲通報後,已第一時間將有明確違規情形的教保人員停職,並重新檢視監視器影像,針對所有違規行為全面稽查,只要確認違法,均會依法採取最高標準裁處。他表示,市府除進行行政調查外,也同步提供受害家庭法律諮詢、心理輔導及安置轉介等協助,並已召開家長說明會。上週他也親自在議會接見陳情家長、收下陳情書,承諾加速釐清案情,並將於本月底主持專案調查小組會議,對外公布調查結果。台北市教育局表示,本案採行政裁罰與刑事偵辦雙軌進行,目前行政裁罰金額累計已達50萬6000元,專案調查預計7月底完成;刑事部分則已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主動向台北地檢署告發,並提供監視器影像、涉案人員及被害幼童等相關資料,全力配合司法偵辦。教育局強調,涉案教保人員除涉嫌傷害罪外,也可能涉及妨害幼童發育罪及強制罪等罪嫌,市府將依法追究相關刑事責任,對任何虐待幼童行為絕不寬貸。
獨/拿手機蒐證被搶走不算強制罪 法官:只搶1秒就拿回「影響輕微」
遇到糾紛拿手機錄影蒐證是現代生活常態,也因此常發生被拍者遮擋甚至奪走手機的衝突,這通常會觸犯強制罪,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近期有件判決,被告搶走手機的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方就自行奪回,所以獲判無罪。本案發生在2025年11月9日晚間10點多,台北市一處社區楊姓住戶因為噪音問題與魏姓鄰居吵起來,在一樓樓梯間互相推擠拉扯,楊姓住戶見到魏姓鄰居邊打邊拿手機拍,便奪走手機,不過沒多久就被魏姓鄰居拿回去。雙方打得頭破血流,互告傷害罪都被起訴,法院審理期間達成和解後都撤告,不過楊姓住戶涉犯強制罪屬公訴罪,因此法官仍得判決有罪或無罪。楊姓住戶不認罪,他說案發當晚出門抽菸時,魏姓鄰居剛好回家,發現他在看就罵他「看三小」,所以他打電話報警,魏姓鄰居等到警察來過離開後,衝到他家叫囂,同時拿手機錄影「故意貼近我說有錄影存證」,他並非故意遮擋鄰居的手機,後來搶走鄰居的手機不到5秒,對方就取回。由於衝突過程有手機影片為證,法官仔細比對檢方勘驗內容,在影片檔第15秒可聽到魏姓鄰居大喊「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第16秒輪到楊姓住戶說「你剛剛也碰我」。魏姓鄰居的手機究竟多快自行取回?其實他有告訴法院另一個答案,當他以證人身分出庭作證時,法官問他「請問你手機被拿走多久就拿回來?」,他回答「我不記得,我警詢時有講」,法官為了幫助他回憶,提示上述地檢署調解筆錄的對話譯文,再問他「是哪句話時手機已經拿回來?」魏姓鄰居說,一講完「你拿我手機耶,我錄影的,我錄影的」這段話就拿回手機,所以法官認為他手機被搶的時間可能只有短短1秒。北院指出,從魏姓鄰居的證詞、楊姓住戶的辯解以及手機影片對話譯文可知,搶手機持續時間只有1到5秒,對於魏姓鄰居造成的影響輕微,「強制效果短暫」,這種行為尚未達到嚴重脫序必須譴責的程度,也不足以認定構成強制罪,應判決被告無罪。本案為一審判決,可上訴至高等法院。
夏莉絲幼兒園不當管教案 北市教育局行政重罰並向地檢署告發
針對臺北市私立夏莉絲國際幼兒園發生不當管教案,教育局今(20)日說明處理進度,本案採「行政裁罰」與「刑事司法」雙軌併進,目前教育局已向地檢署告發,並依刑事訴訟法第241條主動檢具本案件完整扣押影像、行為人與被害幼生身分、不當行為紀錄等事證,全力配合偵查;行政裁罰方面,教育局已祭出罰鍰共計50萬6,000元,另外也以專案提供家長各式資源協助,預計將在7月底完成行政調查。教育局重申「從嚴、從速、從重」態度,並由府級於7月17日召開跨局處家長說明會,執行單一窗口的專案服務,包含教育局提供專用會議室調閱監視器影像、幼兒轉園安置服務;社會局結合幼兒輔導(心理支持)方案,以及法務局提供相關法律諮詢。司法偵辦進度方面,教育局表示,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在6月下旬受理報案後,立即完成兒少保護通報,並於同月30日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警方已查扣監視器主機,並通知幼兒園負責人、園長與教保員等相關人到案說明,全案刻正由檢察官持續偵辦中。教育局進一步說明,經家長協助指認監視器影像畫面幼兒身份,已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1條規定,主動檢具本案件不當行為紀錄表、相關人身份、監視器影像檔案光碟等資料向地檢署告發,俟本案調查報告完成,將再提供地檢署併辦。教育局嚴厲譴責涉案人員,並強調對待不當管教案件不僅止於行政裁罰,更要追究其刑事責任,除了傷害罪屬告訴乃論,行為人尚有妨害幼童發育罪、強制罪之嫌,本局定全力配合偵查,確保違法行為人承擔應有的刑事罪責,絕不姑息。
獨/騎機車不滿吸二手菸反噴芳香劑!他喊「淨化空氣」仍犯強制罪
兩名機車騎士互看不順眼,一個讓對方吸二手菸,另一個「回敬」芳香劑,後來鬧上法院,結果噴芳香劑的騎士敗在抽菸騎士當下有個「轉頭」的反應,遭法官認定涉犯強制罪,因而輸掉官司。邊騎機車邊抽菸,堪稱用路人極為厭憎的交通亂象,網友曾兩度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討伐」,提議禁止邊騎車邊抽菸或提高罰款至6千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去年年底初審通過,對於汽機車駕駛手持香菸或抽菸導致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將從600元罰鍰提高至1200元。這件二手菸PK芳香劑的案件發生在2025年4月9日中午,陳姓男子騎機車行經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84巷22弄,他不滿前方蘇姓騎士一路上讓他聞到菸味,騎到對方旁邊說:「可不可以不要邊騎車邊抽菸?」,蘇姓騎士回嗆:「X你娘,甘你屁事」,講完後揚長而去。陳姓男子一邊追上去一邊掏出芳香劑,以右手催油門、左手伸長朝右側的蘇姓騎士噴芳香劑的方式表達不滿,但也因此被蘇姓騎士報案處理,經台北地檢署起訴強制罪。陳姓男子辯稱,二手菸對身體有危害,蘇姓騎士的菸味很臭,朝他前面噴芳香劑很合理;不過他也坦承,聽到蘇姓騎士回罵三字經,的確讓自己「情緒上來」。蘇姓騎士是否真的因為抽菸引發衝突?法官說,光從卷內勘驗的「案發片段」看不出來,何況兩人機車前後位置多次互換,很難確認陳姓男子一直吸到二手菸。台北地院比對監視畫面及蘇姓騎士的證詞,他自稱眼睛、鼻子、喉嚨會癢會刺痛,監視器也確實拍到芳香劑一朝他面前噴出去,他就向右撇過臉,而這個受到干擾的反應會影響行車安全,因此認定噴芳香劑構成強制罪,判處陳姓男子拘役15日,得易科罰金1萬5千元。陳姓男子上訴仍主張無罪,強調蘇姓騎士在前面抽菸又有菸灰從他正面襲擊,「嚴重違反呼吸安全」,也影響空氣品質,他噴芳香劑目的是淨化空氣、排除二手菸危害,無意干擾蘇姓騎士的行駛路線。高院法官也注意到蘇姓騎士轉頭迴避的動作,這代表芳香劑造成不適,也使他無法注意車前狀況,已具體妨礙正常行駛的權利。二審特別指出,就算蘇姓騎士一路上都在抽菸,頂多行政罰,不會構成可處刑罰的不法侵害,但陳姓男子「淨化二手菸」的動機與「噴別人芳香劑」的做法並無合理關聯性,社會上大多數人不會認同,最終駁回上訴,判15天拘役定讞。
新北語言治療師猥褻29童107次 檢方偵結起訴求20年以上重刑
新北市板橋區某診所陳姓語言治療師,利用職務之便涉嫌猥褻29童,先後犯案107次,陳男4月遭拘提到案,新北地檢署聲押獲准,全案則於17日偵結,檢方認定他未能恪遵職業道德及尊重被害兒童性自主權,對受害兒童身心健康發展產生嚴重負面影響,全案依加重猥褻強制罪嫌起訴,並求處20年以上重刑。檢方調查,陳男明知受託治療的29名被害人皆為未滿 12 歲之幼童,且因語言及認知能力發展遲緩、表達能力欠佳而缺乏健全的性自主判斷能力,竟為滿足私慾,自2月2日至3月27日期間,於任職之復健診所診間內,違反幼童意願實施強制猥褻行為,累計犯行達 107 次。全案直到新北市婦幼警察隊接獲醫院社工通報,懷疑有語言治療師利用職務之便侵害兒童,案經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蔡逸品指揮偵辦,專案小組隨即向涉案復健診所調閱診間監視器畫面進行勘驗,赫然發現多名兒童在接受語言與認知治療期間,遭到陳姓治療師強制猥褻。檢方則於4月2日指揮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診所搜查並拘提陳男到案,訊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串證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於17日偵結,認定陳男涉犯《刑法》加重強制猥褻罪嫌共 107 罪,因其行為對被害兒童身心健康發展造成嚴重負面影響,建請法院從重判處 20 年以上有期徒刑。
醋勁大發!逼情敵簽百萬本票不成 竟喝令「吃草20分鐘」才放人
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因不滿女友與其他男子曖昧,竟持球棒恐嚇情敵簽下100萬元本票,未得逞後又逼對方蹲在路旁吃草長達20至30分鐘才肯放人。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認定陳男涉犯恐嚇取財未遂及強制罪,考量他坦承犯行、與被害人和解並獲原諒,判應執行有期徒刑5個月、緩刑2年,並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及付保護管束。判決指出,陳男去年11月凌晨得知薛姓女友與另一名男子互動曖昧,便載著女友前往台南市歸仁區能源街與對方談判。他先從車內拿出球棒恫嚇,要求對方簽立100萬元本票作為賠償,還揚言若拒絕,就要砸毀手機、車輛,甚至撂話「三下就能把你的腳打斷」、「不簽也會想辦法讓你簽到100萬」、「車上還有其他東西,聽不懂嗎」等語,企圖逼迫對方就範。由於情敵始終拒絕簽本票,陳男竟改以其他方式羞辱、脅迫,要求對方把地上的雜草吃光,並嗆聲「現在把草全吃了,放你走」、「那棵樹方圓1公尺內的草都吃完」。被害人因擔心遭毆打,只能蹲在地上拔草吞食,長達20至30分鐘後才獲准離開。事後,被害人持現場錄音等證據向警方報案,全案偵結,台南地檢署檢察官依相關事證將陳男依恐嚇取財未遂、強制罪提起公訴。台南地院合議庭法官審酌,陳男未以理性方式處理感情糾紛,對被害人施以恐嚇及強制行為,造成對方身心受創,法治觀念不足;不過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已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取得原諒,因此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判處4個月徒刑、強制罪判處2個月徒刑,合併應執行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期間須接受2場法治教育及付保護管束。
理化老師荒3/《鐵拳教育》高壓環境真實上演 23萬教師證1/3出走
近年報考正式教師的人數持續下滑,師資斷層逐漸浮現。教師團體直言,問題不只是薪資待遇,更深層的是教學現場環境的全面惡化。韓國影集《鐵拳教育》爆紅,劇情直擊校園霸凌與師生衝突引發共鳴,映照出教育體系內部的高壓與失衡,到短短一年內接連發生3起教師跳樓事件,「教師大逃亡」不再只是警訊,而是正在發生的現實。根據教育部師資培育統計顯示,自民國83年《師資培育法》修正實施以來,累計約有23萬人取得合格教師證,但其中高達三分之一(逾7.5萬名)儲備教師並未進入教學現場,整體任教率僅約67%。當老師面臨日益沉重的法律責任、申訴風險及親師衝突時,為避免爭議與自我保護,越來越多老師採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消極的防禦性教學。(圖/報系資料庫)新北市教育人員產業工會副理事長黃國政認為,願投入教職體系的人數下降,關鍵在於,當前教師的角色早已不只是單純教學,還需處理各式投訴與濫訴的壓力。面對部分被形容為「小霸王」的學生,教師往往陷入「管也不對、不管也不對」的兩難處境。一旦強力介入處理,可能被家長指控不當管教;若選擇放寬管教,又會被其他家長質疑失職。「校事會議」制度2020年8月正式上路,衍生出不少濫訴爭議和反彈聲浪,雖然2026年初已二次修法,但今年6月的立法院公聽會上,教師團體與基層依然強烈要求「廢除校事會議」。(圖/報系資料庫)此外,他也表示,現在教育的環境傾向保護這些可能是加害人的學生,卻未能給予教師足夠的管教支持與保障。實務上經常出現單一學生影響全班上課秩序的情況,但教師卻難以有效介入,光是身體上的接觸或阻擋都有可能被問罪,尤其處理教師投訴案件的「校事會議」制度過度傾斜,使教師長期處於高壓與不對等的環境中,才會造成1年3人跳樓的遺憾。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認為,想解決師資不足的問題,先改善教育現場對老師的不友善,不然不只新老師不願進來,就連現職的老師也會持續流失。(圖/葉青芪提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理事長葉青芪也以營養午餐政策來說,就有不少基層教師出現反彈情緒,除了討論必須負責發放餐點、維持秩序、指導衛生與處理突發狀況,導師還要負責指導飲食均衡,都有可能為師生衝突提高風險。葉青芪解釋,老師並非不想指導營養午餐,事實上也碰到老師為指導均衡飲食,青菜要吃、肉也要吃,結果被家長投訴提告強制罪。對老師來說,為了避免遭家長投訴、學生濫訴或避免觸犯法規,選擇消極避險防禦性教學模式,因為衍伸出來的問題太可怕了。根據今年3月《親子天下》一份針對國中小超過5,000位教師問卷調查發現,95.8%教師擔心即使依據專業判斷,仍可能被誤解而遭致檢舉;79%教師管教學生時,會優先考量程序合法性而非教育效果,這意味著老師擔心被投訴,只採取最低限度的管教手段,不再積極指導學生。「在教育現場的老師都想逃,剛進來的也被高壓環境給嚇跑,還沒進來聽到都嚇死,原本是代理老師要考教師甄選,現在也不考了!」葉青芪表示,這就是目前教育現場回饋給他最真實的聲音,「若現行教育政策沒有做修訂和改變,這種狀況只會持續惡化下去!」大家熱議教師甄選出現高錄取率、低門檻之際,黃國政認為,真正需要關注的是教育職場環境的不友善,使原本有意投入的人選擇卻步。與其一味擴大招募,不如從制度面檢討不合理的調查與申訴機制,減少濫訴、降低教師承受的風險與壓力,以及調高教師待遇,才能讓已具備教師資格者願意回流教育現場,從根本改善師資短缺問題。因此,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提出2大建言:第一、實質提升教師薪資待遇:雖老師薪資每年穩定調整3、4%,但調幅跟不上物價飛奔,在薪資待遇上與業界無法相比時,年輕人當然更趨向投入業界。政府應考量市場機制設定薪水,尤其可針對理工、自然學門引進專業津貼,縮短與產業界的薪資鴻溝。第二、改善職場環境,修正相關法規:教育部必須著手修改不合理的調查機制,建立阻斷惡意投訴與濫訴的防火牆,不要讓老師把大半的精力拿來應付官司和投訴報告,還給老師純粹的教學空間,改善職場環境不只是讓年輕新血願意投入,最重要的更是留住目前在教育現場服務的老師,使師資不足的狀況不再進一步惡化。
板橋怪男出沒大遠百問「寶寶什麼時候生」下手強抱 家長嚇壞報警抓到人了
新北市板橋大遠百近日傳出疑似「抓童怪客」事件,一名家長17日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自己與先生帶著7個月大的寶寶逛街時,遭一名年輕男子一路尾隨、緊盯,對方甚至突然伸手試圖抱走孩子,嚇得夫妻當場喝斥並追上前制止,男子隨後拔腿逃離現場。貼文曝光後,引發大批網友關注,也有多名家長留言表示曾遇過同一名男子。原PO表示,當時夫妻倆正在板橋大遠百B1添好運店門前,一名身穿螢光綠上衣的年輕男子突然靠近,並不斷盯著孩子觀看,期間還主動詢問「寶寶是什麼時候出生?」由於對方行為異常,夫妻倆因此提高警覺。不料男子隨後竟突然伸手,作勢想將孩子抱走。由於當時寶寶綁在父親胸前揹巾內,男子未能成功抱起孩子,之後立即轉身逃跑。家長事後也立即向百貨樓管反映,並同步報警處理。同時原PO也公布男子的特徵,身高大約160-165公分,身穿螢光綠上衣配短褲、年輕男性、短髮,感覺是個慣犯,提醒大家「有寶寶的各位經過板橋時千萬要小心!」事件曝光後,社群平台上陸續有其他家長留言指出,曾在板橋大遠百或其他地點看過疑似同一名男子。「我今天也是遇到他!當時我們正要吃飯,他突然靠近我老公,問我老公小嬰兒什麼時候出生?問我老公結婚了沒?我老公還傻傻回他」、「曾經有一次在板橋鼎泰豐吃飯時,不到一歲的小女兒在哭,突然有一個陌生男子走過來問說需不需要幫忙哄?」、「我也有遇到也是在板橋大遠百附近,他也是問小孩幾月出生的,我老公本來也不想理他,後來又問可不可以摸他,我老公就很生氣的說不可以」、「我們5/1也遇到,突然從背後出現,我牽著六歲哥哥,但他一路只跟著爸爸推著的妹妹,說他只是想要看嬰兒而已」。對此,新北市警局海山分局表示,警方獲報後立即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並迅速鎖定涉案男子身分。警方指出,涉案者為一名未成年少年,當日晚間已通知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全案警詢後,已依強制罪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移送新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審理,後續將由法院進一步調查相關情況與責任歸屬。
租屋補助3年領8萬竟遭追討! 律師教自救方法:曝3常見租屋地雷
有民眾自述,連續申請3年租屋補助、累計領了近8萬元,沒想到近期卻因「租賃處非住家用稅率」被全數追討,讓他崩潰直呼「租屋已經夠辛苦了,為何還要被追殺?」對此,律師蘇家宏指出,租屋族收到追繳通知時,應先確認是真的不符規定,還是政府單位有所誤會,同時提醒租客,面對補助資格爭議、房東臨時加價等問題,不是只能默默接受,可以嘗試依法爭取自身權益。蘇家宏於臉書粉專發文分享,有網友在Threads訴苦,表示自己連續3年申申請租屋補助,領了將進8萬元,結果近日卻收到政府公文,以「租賃處不是住家用稅率,不符合作業規定」為由,要他將租屋補助全數繳回。蘇家宏提到,租客申請租屋補助時,遇到的問題也不只這些,有時明明租約還沒到期,房東得知租客想申請租屋補助時,就會馬上要求漲房租,而面對補助問題及房東要求,租客不一定要自認倒楣、乖乖聽話。蘇家宏指出,若收到追繳公文,務必先查清楚到底是什麼問題,如果是自己不符合規定或申請文件有錯誤,那確實需要補繳,若是政府單位誤會了,可以依照相關規定申請復查、訴願,甚至是提起行政訴訟來救濟。蘇家宏說,有些人會遇到房東在合約期間要漲租的情況,如果是房客跟房東間的糾紛,就要回到合約的本質,若合約上寫明每個月租金是2萬元,那就只能收2萬元,房東絕對不能在租賃期間內突然說要漲房租;要是房東太誇張,甚至用換鎖的方式逼迫租客搬走,等於是觸犯了刑法的強制罪、妨害自由;如果有出言恐嚇,惡房東將得到應得的處罰。蘇家宏表示,如果剛好遇到合約到期,房東要求每個月多加幾千塊才肯續租,這在法律上屬於「市場機制」與「契約自由」,即使租客感覺對方有惡意,但只要是新合約的訂定,房東確實有權利提出新的租金條件。蘇家宏說明,未來《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容包括「保障3年租期」、「限制續約租金漲幅」及「強化租賃雙方權益保障」,如立法院三讀通過後,將會有不同的改變;但在修法之前,他認為「不租最大」,若雙方無法協商,「請相信上帝幫你關了這扇門,會幫你開一扇另外更好的窗。」蘇家宏直言,不少房東怕房客報稅、申請租屋補助,不願意讓政府知道有出租的事實,主要與以下3種原因有關:1、怕被貼上逃漏稅的標籤,讓隱形收入曝光。2、擔心失去自用住宅的優惠稅率,導致每年的房屋稅提高。3、未來賣房子時,如果是非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會變高非常多。蘇家宏呼籲,房東應有正確的節稅觀念,合法繳稅更安全,而房東其實可以成為「公益出租人」,在稅賦上也有相當的優勢。
保全爆怒血洗豪宅!女秘書遭拖進中控室狂刺 主任救人也中刀判8年半
高雄鼓山區一處豪宅大樓去年爆發駭人濺血案,陳姓保全因包裹整理問題與女秘書口角,竟情緒失控,將人拖進中控室持刀猛刺,前來救援的物業主任也遭攻擊掛彩;案經高雄地院審理,法官並不採信陳男「同事互毆」說詞,依2項殺人未遂罪及強制罪,合併判刑8年6月。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9月20日下午2時許,陳男與同在豪宅大樓任職的陳姓女秘書,因包裹處理問題爆發爭執。陳男疑似長期累積職場不滿,情緒瞬間失控,先徒手痛毆女秘書頭臉,待對方倒地後,再強行拖進櫃檯後方中控室。陳男接著持利刃朝女秘書左上背及腹部猛刺,還連續踹踢腹部,造成她頭部外傷、腹壁與背部穿刺傷,右前臂也撕裂受創,一度失去意識,現場血跡斑斑。女秘書事後在法庭哽咽表示,至今仍飽受創傷折磨,「一閉上眼就想到當時畫面」,甚至不敢獨自外出。當時在中控室內的梁姓物業主任聽見呼救聲上前查看,竟也成為陳男攻擊目標。陳男持刀朝主任胸口猛刺,主任雖奮力阻擋,仍造成左肩及右手小拇指遭刺傷,其中小指動脈大量出血。直到主任大聲喝斥,陳男才停手。更誇張的是,陳男為阻止兩人求救,還趁主任受傷之際奪走手機丟到大廳櫃檯,隨後更換衣物後騎車逃離現場。警方事後調閱監視器,卻發現案發前部分畫面遭人格式化,而殘存影像顯示,陳男犯後第一時間曾操作監視器主機,還在大樓外徘徊許久後才離去。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辯稱是主任與女秘書互相拉扯,自己只是目擊衝突後擔心惹禍上身才離開。不過法官認為,若真是同事互毆,身為保全應協助報警與叫救護車,而非刪除監視器畫面、換裝逃逸,其說法明顯不合常理。法院審酌,陳男供稱長期感覺遭職場排擠,認為工作量過重,又擔心職務異動影響自身處境,才在爭執中情緒崩潰。但法官認定,他持刀猛刺人體胸腹等致命部位,殺意明確,最終依刺傷女秘書部分判刑7年,另就刺傷主任及強制罪部分判刑5年2月,合併執行8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新北板橋「欣勵德幼兒園」園長涉強脫女童衣物羞辱 法院裁定5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私立欣勵德幼兒園」近日傳出不當管教案,陳姓女園長當著全班同學面前,強行脫去6歲大班女童的衣褲,導致女童背部挫傷。警方10日將其拘提並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訊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晚間裁定5萬元交保。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劉美芳10日偕同家長召開記者會,家長指控,女兒在刷牙食玩水,不慎弄濕另一名男童的褲子,陳姓園長竟當著全班幼生面前,強行脫去女童衣褲,還將上衣拉至女童頭部遮蔽臉部,用力擰轉衣物,害得女童背部嚴重挫傷、心靈受創。事後家長前往幼兒園了解狀況,陳姓園長竟辯稱「只是想嚇她」,雖有傳訊道歉,但訊息中卻情緒勒索稱「會讓其他小朋友無法畢業」。家長也透露,陳姓園長丈夫就是幼兒園負責人、女兒則是安親班教師,其他親戚也在同家幼兒園任職,質疑是在互相遮掩罪行。家長也心痛表示,孩子一度害怕到不敢說實話,直到他們看見監視器畫面才發現真相,甚至連曾就讀該園的長子也透露曾遭毆打。對此,劉美芳指出,該園施暴後常以糖果安撫孩子,試圖滅證,而他們支持家長「不和解、不妥協」的立場,要求讓施暴者終身不得進入教育體系,並喊話教育局針對該園所進行地毯式調查,揪出所有黑名單,並對於兒虐行為給予最嚴厲懲處,公告姓名及機構。新北市教育局表示,4月7日接獲婦幼隊通報,得知該幼兒園在同月2日中午疑不當對待幼生,8日即派員到場稽查,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陳姓園長確有拉扯幼生衣物,並以衣物限制幼生頭部活動等情形,涉案情節重大,已立即要求園長停止職務並接受調查,後續如查證屬實,最重可處新台幣60萬元罰鍰,並終身不得任職幼兒園;園方最重可處21萬元罰鍰,並廢止設立許可。不僅如此,教育局也查獲該園有幼小混齡教學,以及師生比不符規定等違規情形,依法對園方開罰12萬元。陳姓女園長10日稍早被警方拘提送往新北地檢署,檢方複訊後認定其涉犯傷害罪、強制罪、妨害幼童發育罪,犯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新北地方法院晚間召開羈押庭後,認為陳女尚無羈押必要,裁定以新台幣5萬元交保。《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拖吊蟑螂徒弟慘了!雙北到處犯案遭拘提 2前員工遭收押
於雙北間流竄的拖吊蟑螂「小崔拖吊」負責人崔博翔與其旗下子弟蔡尚璁與許峯頤2人自立門戶所經營2家拖吊公司,「騰至」與「宇生」拖吊,其利用在Google上購買關鍵字,與民眾愛車拋錨的焦急心態,趁機於合約上附註諸多不合理特殊附加費用,短短16公里收費要價7萬餘元。對此,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於30日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其中蔡、許2人聲押獲准。新北市地檢署指出,蔡尚聰與許峯頤等不肖拖吊業者,利用民眾車輛故障急於求助心態,於新北市等地區假借拖吊為名,行詐騙、恐嚇之實,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機動組檢察官王雪鴻指揮新北市刑大蒐證,於30日持拘票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蔡、許2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恐嚇取財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同樣涉有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等罪,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以1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新北市地檢署指出,維護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為檢察官職責所在,對於趁火打劫、僥倖逃過追溯而一犯再犯的不肖拖吊業者,必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確保民眾權益;另本鑑於執行前,也已確認所查獲之相關犯罪事實與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範圍並無重複。
校長搞鬥爭2/檢方認定「奪命剪刀腳」傷男師 校長喊冤仍遭起訴
台中市北區賴厝國小內部衝突不斷,去年校長趙祝凌與陳姓男老師因「減課表」爭議互控傷害罪,不料家長會長也「參一腳」,三方互告「打成一片」,案子目前都在台中地院審理中。事後校長趙祝凌找來媒體,控陳師對她施暴,但結果逆轉,今年1月她被檢察官依涉嫌傷害、強制罪起訴,陳師則獲不起訴,對此,陳師出面還原當天衝突現場狀況。 陳姓男老師指出,這起事件導因於「減課表」爭議,他解釋,教師兼任行政工作或指導學生社團可以減課,但怎麼減?誰減幾堂?必須經過「課程發展委員會」審核,但強勢的趙祝凌校長卻一直拒絕公開討論,引發黑箱作業的疑慮。 去年9月22日,學校召開課程發展會議,到了會議尾聲,陳師提臨時動議,要求公開「減課表」,校長立刻宣佈散會,並指著一疊紙說:「喏!都在這裡了,你們自己看」。廖姓家長會長的妻子在Threads攻擊陳老師等人,陳師已經提告。(圖/讀者提供) 當時與陳男同屬一個教學團隊的蔡姓女老師、張姓男老師上前,持手機拍攝減課表內容,沒想到剛走到門口的趙祝凌,像貓被踩到尾巴似的尖叫起來:「你們怎麼可以拍攝」!接著衝向放置課表的桌子,她先用力的推搡蔡女,整個人趴在桌上,護住文件,但眼明手快的陳姓老師,已經抓住減課表。 趙祝凌衝上來搶,並撕個粉碎,但陳師手搶到最後一張,他攥著文件,右手高舉,而校長抓住陳右手,另一隻手勾住陳師;在後方看得清清楚楚的蔡女說:「校長突然癱倒在地,然後使出『奪命剪刀腳』夾住陳老師大腿,制止他離開會場」。 對此,當事人陳師說:「趙校長衝過來時,撞倒好幾張桌椅,她跟我搶文件後,不曉得是重心不穩摔倒,還是改採「哀兵策略」,裝作被我撞倒,總之,我沒出手,也不像她告訴媒體,夾住我之後,被我「拖行」,倒是她長年騎腳踏車,雙腿極其有力,被她雙「剪刀腳」用力夾住,使我膝蓋紅腫,且她雙手僅抓住我靠近大腿鼠膝部,所以我告她性騷擾,但不成立」。 全案偵查終結,趙祝凌因涉嫌傷害、強制罪被起訴。起訴書查出,陳男右小腿、右髖挫傷併肌肉拉傷。而趙祝凌在事發當天,立刻找來某媒體,控訴陳老師出腳將她絆倒,導致她頭部撞到椅子和地板,接著還遭陳拖行,因此頭部血腫送醫,趙校長在送給教育局的文件中,附了她頭部包紮的受傷照片,狀極可憐,但檢察官勘驗衝突影片後,認定陳老師沒有「主動」對校長出手,因此對陳師作出不起訴處分。本刊致電校長趙祝凌私人手機,並傳訊息未獲回應。於是打電話到該校,由發言人教務主任接聽,轉達採訪查證來意,但到截稿為止,趙女並未回應。至於廖姓家長會長,本刊致電其位於逢甲的店,由店長轉達採訪之意,但截稿之前未獲回應。
北市內湖驚傳男強拉幼童 警逮人強制送醫
北市內湖區驚傳有孩童險遭男子強行拉走。有民眾在網路上貼文表示,其9日帶兒子外出散步,行經瑞陽公園時卻突然遭到一名家住附近的29歲的康姓男子出手抱走男童,所幸父母見狀第一時間阻止,不過雙方也在拉扯過程中因此有擦挫傷情形。警方獲報到場後,也確認康男領有殘障手冊,並將其強制送醫。據了解,儘管第一時間小孩的父親已阻止康男接近小孩,但康男疑似仍在試圖接近小孩,遭男童母親以滑板車阻擋,雙方發生拉扯衝突,因此受有擦挫傷。警方獲報到場後,確認康男領有殘障手冊,後續也在家屬陪同下強制就醫,但仍造成男童父母不少驚嚇,事後男童父母也對康男提起傷害與強制罪告訴。全案後續也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
身價8億人瑞娶女看護掀家庭革命!4兒子控騙婚軟禁、侵占3千多萬孝親費
台北市1名身價約8億元的102歲王姓人瑞,今年1月與照顧他長達27年的68歲賴姓看護登記結婚,引發家庭革命。王姓人瑞的子女質疑這段婚姻另有目的,認為賴女覬覦父親名下多筆不動產與龐大資產,甚至指控她限制父親行動與對外接觸,形同軟禁。3日下午,雙方更在醫院門口爆發衝突,上演「搶人大戰」,引起外界高度關注。對此,王姓人瑞的4兒子受訪直言:「看護搖身一變成女主人,嚇死人了。」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王姓人瑞共育有10名子女,其中2人已過世,其餘子女年齡約落在60至70歲之間。1月8日,子女們前往探視父親時,卻意外得知父親已在1月5日與賴姓看護完成結婚登記。子女指出,父親過去擔任土地代書,名下擁有多筆不動產,資產估計約8億元,因此懷疑賴女以婚姻為手段,意圖奪取財產。子孫進一步指控,賴女平日限制父親與家人見面,阻斷親屬往來,形同軟禁。3日下午3時許,王姓人瑞的3名兒子、3名媳婦與4名孫子女得知賴女陪同父親外出就醫,便趁機在醫院門口將人帶走,雙方因此發生激烈衝突。4兒子憤怒表示,賴女在1月5日「拐我爸爸去結婚」,讓長年看護變成女主人,令他難以置信。他說自己今年72歲,「我認識我老爸72年了,我都不能去看我老爸」,語氣中充滿震驚與不滿。4兒子也提到,2週前農曆12月初七、即國曆1月25日是父親生日,兒孫原本打算替父親慶生並接回團聚,卻遭賴女拒絕開門,無法見面。他認為父親遭到挾持,憤而前往派出所報警並提告強制罪,直指賴女形同拘禁父親,並質疑她為了錢財才與父親結婚,甚至聲稱「她已經拿了很多我爸爸的房子還有錢。」此外,4兒子還指控賴女連父親存放3千多萬元現金的金庫也企圖侵占,而該筆現金是子孫每月固定給父親的孝親費。由於王姓人瑞目前無法正常表達,只能簡單回應「嗯、好、不好」,幾乎沒有思考與判斷能力,且已有醫師診斷證明,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並在律師建議下聲請監護權,希望避免賴女左右父親的財務與生活。4兒子透露,王家往年除夕圍爐皆由子孫輪流主辦,去年由2哥負責,今年原定輪到弟弟承辦,且依往例會提前圍爐,避免接近除夕餐廳難訂。如今成功將父親接回,家屬心情相當高興,父親也認得他,只是因年事已高身體老化,表情較為僵硬,他表示可以理解。目前整起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後續發展仍有待釐清。
林沄蓁大勝!呂秋遠一審慘賠60萬 她哽咽曝「常邊寫狀邊哭」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可上訴,宣判完畢後,林沄蓁受訪時,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談話過程中,林女一度激動落淚數十秒,期間完全無法說話。林沄蓁說,首先要謝謝法官,還給我和孩子一個公道,說道此處林沄蓁的眼角也因情緒激動而開始滲淚,她繼續哽咽表示「這不是我一個人的勝利,是所有女性勞工的勝利」,說完後林女再也控制不住激動的情緒,她為了抑制淚水沉默了近10秒。待情緒整理完畢後,林沄蓁說,希望借用我的案例,能夠幫助有曾經遭受,或是正在遭受懷孕歧視的婦女朋友們,能夠找到一點點的勇氣,然後站起來勇敢地為自己發聲,爭取應有的權利。林沄蓁說,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感謝委任律師,還有許多各界的前輩好友,在這個過程中默默地幫助我,為我加油打氣,沒有他們的協助我不會走到今天,這條路還很長,我會繼續堅持下去的,謝謝。林沄蓁受訪時,一度激動到落淚。(圖/翁靖祐攝)媒體詢問情緒激動的原因,林沄蓁回應,因為訴訟過程中,對造的訴訟策略其實是地毯式的,是用黑叨成白的,那過程是很辛苦的,因為是我自己辦的案件,我必須一次又一次的去檢視這些很惡質的控訴,很惡質的答辯,那這過程是很辛苦的,「自己經常邊寫狀邊哭,感謝法官有看到真相」。先前林沄蓁曾提到,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今日林女說明這部分目前還在偵查過程中,至於是否對今日的判決提出上訴,林女則說還要再想想。
快訊/被迫墮胎離職擇一!林沄蓁求償150萬 官司大戰結果出爐
知名律師呂秋遠與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未婚生女,林女指控當時呂秋遠逼她墮胎,否則就將其解雇,林女認為此部分已經涉及違法解雇,因此提起民事訴訟求償150萬,全案於1月6日辯論終結,台北地院今(1月30日)宣判,呂秋遠應給付林沄蓁60萬元。過去林沄蓁曾表示呂秋遠至今仍未支付過家人費用,且也沒有與呂秋遠或是宇達法律事務所私下接觸過,意味著雙方當時仍未談和解。此外,林沄蓁也透露,曾向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經營的宇達法律事務所「懷孕歧視」,勞動局也已經開罰30萬,並公布雇主呂秋遠的姓名。本案的爭點在於,林沄蓁於2023年8月2日離職,究竟屬於實習期滿或是懷孕歧視的非法解雇。過去林沄蓁曾在庭上提出呂秋遠的對話紀錄,證實呂秋遠曾在當年的8月2日要她「該做的事做一做」、「我會讓你請假,你愛請多久就請多久」,並表示呂秋遠曾表示「我不可能跟孩子的媽共事啊,不可能。就是不可能」。林沄蓁說,呂秋遠在2023年7月10得知她懷孕以後,從未提到有關實習期滿的事情,而是不斷地要她在墮胎和離職之間擇一,由此可見,林沄蓁在拒絕墮胎和失去工作存在高度的關聯性,且呂秋遠並無法提出書面勞動契約、出勤及加班紀錄,無法證實有計算實習的時數。除此之外,林沄蓁表示,因為呂秋遠曾在有85萬粉絲的臉書專頁上,將相關的貼文截圖PO在臉書,後續還有多家媒體轉貼,因此也前往新北檢提告呂秋遠違反個資法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強制罪。
曾指導《艋舺》紋身!知名刺青師不滿醫生「太直白」 診間揮拳毆醫挨告
新北市淡水區近日發生醫療暴力案件,54歲知名刺青師李耀鳴到淡水馬偕醫院回診時,不滿宋姓醫師講話「太直白」,在診間揮拳毆打醫生左胸,宋男21日正式提告,警方訊後依傷害、醫療法等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據了解,李男在刺青界頗有名氣,他曾指導電影《艋舺》和《賽德克.巴萊》的紋身,還是台灣紋身職業總工會創會理事長,但他過去曾涉及強盜、傷害、妨害公務等多起案件,因幫派背景而被警方提報為流氓,並列為「治平專案」的掃蕩對象,還曾不滿社區門禁磁扣問題,作勢毆打保全而遭依恐嚇罪判處拘役20天。而李耀鳴罹患口腔癌第四期,定期到淡水馬偕醫院接受血液腫瘤科治療,他19日下午前往複診,在宋姓醫生針對人工血管裝設問題進行溝通時,疑似不滿醫生講話「太直白」而情緒失控,突然揮拳重擊宋醫師左胸導致挫傷。警方到場時雙方衝突已平息,宋男則在21日正式到派出所提告,警方依法受理,訊後依《刑法》傷害罪、強制罪,以及違反《醫療法》妨礙醫療業務罪等罪嫌將李男移送士林地檢署法辦。面對暴力指控,李耀鳴反控是醫生的錯,強調醫生沒有清楚講解病情,也沒告知任何治療方法,整個過程的態度讓其無法接受。
應徵碰壁開貨車撞「館長」健身房 台中男「5年8月改判1年半」 理由曝
台中市30歲林姓男子因應徵未果,駕駛小貨車衝撞網紅「館長」陳之漢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旗艦店,一、二審原均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8月。案件上訴後,最高法院認定林男欠缺殺人犯意,發回更審,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改依強制罪判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判1年2月,最高法院於12月30日駁回檢方上訴,全案定讞。判決指出,林男於2024年5月間前往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台中館應徵教練未果,事後透過通訊軟體傳訊給館長欲拜師亦未獲回應,心生不滿。2024年6月12日晚間7時許,林男替許姓友人駕駛小貨車載運物品返程途中,執意將車開往健身房,並強行奪取許男手機,阻止其報警。當晚7時39分許,林男將車停於健身房對向車道,約6秒後,未按鳴喇叭即加速左轉,衝上健身房門前階梯並撞破大門後隨即煞停。撞擊導致大門、磁磚及部分設施毀損,館內櫃檯與管制區約10餘人一度受驚,所幸無人傷亡。台中地檢署原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台中地院一審於2024年10月判處5年8月徒刑;二審於2025年3月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案件經最高法院發回更審後,台中高分院更一審勘驗監視影像,認定林男撞破大門後即停車,未持續朝館內人員區域衝撞,且事後立即離開現場,未對任何人施以暴力,採信其僅欲毀損大門、報復館長的說法,認定不構成殺人未遂。更一審並審酌林男已賠償許男7萬5000元損失,並依判決賠償館方13萬7620元,且自案發起即遭羈押,羈押期間已逾判決刑期,遂於2025年9月23日撤銷原判,改判強制罪4月(得易科罰金)、毀損罪1年2月。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12月30日駁回,全案確定。
高三學長被擦撞爆氣!竟拖行學妹3層樓還剪髮 教育局回應了
新北某高職高一女學生,昨天(24日)下午在走廊上與高三的王姓學長疑發生碰撞,王男氣得當場叫囂,除了將女學生從3樓拖行到1樓,還將她的頭髮剪掉,事後女學生家長氣得到警局提出告訴。對此,教育局回應,校方在事發後立即緊急應變分別安置兩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也會協助雙方家長依司法程序處理相關責任。「我是新莊人」團長許明偉24日發文表示,根據家長與孩子轉述,一位就讀於新北某高中職的高一女學生,當天不小心在走廊上與高三學長有碰撞,怎料對方情緒整個失控,先是當場大吼,接著直接抓著她從3樓一路拖到1樓,還亮出美工刀強行割了她的頭髮。許明偉說到,高一女學生透露,當時並沒有大人第一時間出現阻止,事後他也陪家長跟孩子一起向警方說明,要求依強制罪、傷害罪方向受理,必要時應調閱校內監視器,還原整個過程。 對此,新北市教育局聲明,兩名學生當天上午在便利商店就因碰撞發生口角後,學長情緒激動,下午前往學妹3樓教室理論,過程中用剪刀剪下學妹部分頭髮,兩生一路拉扯至1樓學務處,造成學妹多處擦挫傷。校方強調,事發後已第一時間介入處理,並完成校安通報,立即緊急應變分別安置兩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並通知家長到校,協助雙方家長依司法程序處理相關責任,校方也會持續關懷2生情緒狀況。針對教育局的說明,許明偉指出,依照受害學生及其家長描述,高三學長是直接抓住高一女同學,從3樓一路拖到1樓,過程中女學生幾乎是被硬拉著走,到1樓後才在學務處前被剪髮,導致她身上多處擦挫傷、晚上做惡夢、情緒崩潰,這跟「理論、拉扯一下、剪一點頭髮」的感覺差很多。許明偉直言,雖學校啟動相關程序處理,但家長真正擔心的不只是流程有沒有跑,而是「孩子被這樣對待,學校跟教育局有沒有把這件事當成『校園霸凌+暴力事件』,而不是普通同儕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