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
」 行車糾紛 辣椒水 逼車 糾紛 李正皓
高雄治安亮紅燈!茄萣驚傳連續「針對性」傷人案 警全力緝凶
高雄市茄萣區近日接連爆發詭異的連續攻擊事件!一名41歲郭姓男子日前才因行車糾紛,遭對方持藍波刀揮砍重傷;不料檢察官聲請羈押肇事嫌犯後,法院竟裁定「飭回」,而短短4天後,剛逃過一劫的郭男竟又在自家門口遭數名不明人士圍攻。接二連三的襲擊時間點過於巧合,讓整起案件蒙上一層陰森詭譎的尋仇陰影,無奈該區公家監視器建置不完善,目前僅能透過調閱私人監視器努力追查。這起連環衝突事件始於本月3日下午16時許。當時26歲的蘇姓男子與41歲的郭姓男子,在茄萣區仁愛路一段與成功路口發生交通事故。兩人隨後下車理論,未料過程中衝突加劇,蘇男竟疑似亮出隨身攜帶的藍波刀朝郭男猛砍,造成郭男左手臂及額頭當場血流如注。轄區湖內分局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將蘇男逮捕,訊後依涉嫌恐嚇、殺人未遂等重罪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檢方考量蘇男持刀砍人情節重大,原本向法院聲請羈押,然而法院審理後,卻出乎意料地裁定將蘇男「飭回」限制住居。令人毛骨悚然的是,就在砍人嫌犯獲釋後短短幾天,詭異的攻擊再度降臨。本月7日下午14時許,受傷仍在調養中的郭男,竟在茄萣區自家門口突遭3至4名男子伏擊,對方手持不明物品朝郭男一頓猛打,導致其再度受傷。嫌犯犯案後隨即逃離現場,留下滿頭霧水與極度恐懼的被害人。由於攻擊時間剛好落在蘇男獲飭回後的敏感時刻,外界紛紛質疑這究竟是「獲釋後的報復行動」,還是另有隱情的不法勢力介入,治安黑洞令人膽寒。針對這起極具針對性的連續襲擊,湖內分局表示已調閱周邊相關監視器畫面,並精準掌握涉案車輛車號,目前正積極追查涉案人員並釐清犯案動機。至於第二次門口襲擊是否與先前的車禍砍人案有關,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確認。
國道上演玩命追車!HONDA怒撞賓士逼上路肩 影片瘋傳警追辦
國道1號台中潭子路段昨(13)日上演驚險追車戲碼。25歲陳姓男子駕駛HONDA休旅車,與22歲張姓男子駕駛的賓士轎車,疑因超車、變換車道發生糾紛,兩車在高速公路上互相追逐、並排行駛,過程中休旅車突然側撞賓士,迫使賓士一度偏向路肩。相關影片曝光後引發熱議,國道警方表示,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並依危險駕車等相關規定依法究辦。網路流傳的行車畫面顯示,兩車當時在車陣中互不相讓,不斷加速、變換車道,隨後HONDA休旅車突然朝賓士左側靠近並發生碰撞,賓士車身明顯受損,車門還留下輪胎磨擦痕跡,賓士則被迫往右偏移至路肩,畫面驚險,讓不少網友直呼「根本在玩命」、「高速公路不是賽車場」,也有人留言「碰到狠人」、「台中日常」。國道公路警察局調查,事故發生在昨天上午11時36分,地點位於國道1號北向171.8公里處。初步了解,陳男駕駛休旅車行駛中線車道,變換車道時與行駛外側車道的張男賓士發生擦撞,現場無人受傷,兩名駕駛酒測值均為零。警方指出,除釐清事故責任外,也發現雙方疑有高速追逐、互不讓道等情形,後續將通知兩人到案說明,並依相關交通法規進一步處理。國道警方呼籲,高速公路車速快、車流密集,駕駛人遇有行車糾紛應保持冷靜,切勿以逼車、急切車道、追逐等危險方式回應,以免釀成重大事故;若遭遇危險駕駛,可透過1968 App即時報案,由警方派員處置。
女騎士才叫他別靠近!轎車竟一路追逼 猛撞瞬間全錄下
印度街頭發生一起驚險行車糾紛,哈里亞納邦古爾岡(Gurugram)一名女騎士西雅(Sia)與車友騎經高爾夫球場路(Golf Course Road)時,與一輛白色轎車發生糾紛,她聲稱曾要求疑似喝過酒的駕駛與自己保持距離,之後卻遭對方一路追趕,最終轎車從旁撞上機車,導致她重摔受傷。撞擊瞬間全被運動攝影機拍下,警方事後介入,已鎖定涉案駕駛並出動3支隊伍追查。綜合《India Today》與《NDTV》9月14日報導,西雅事後還原經過表示,當時正和一群車友進行週日騎乘,途中注意到一輛白色轎車不斷出現在附近,雙方距離愈來愈近。由於對方的駕駛方式讓她感到不安,她曾示意駕駛不要繼續靠近,希望彼此保持安全距離。不料情況並未因此緩和。依西雅說法,對方反而要求她把機車停到路旁,她也懷疑車內人員當時喝過酒,但無法確認車內究竟有多少人。擔心停車後情況可能更加危險,她沒有按照對方要求停下,而是繼續往前騎。為避免白色轎車超越後從前方將自己攔住,西雅試圖維持在車輛前方。同行騎士也察覺異狀,其中一名車友特地騎到她後面,希望利用自己的機車隔開雙方,阻止轎車繼續逼近。然而,雙方在道路上持續前進後,情勢突然失控。運動攝影機拍下,白色轎車從西雅身旁靠近,隨後朝她所在方向切入並撞上機車。受到撞擊後,西雅瞬間失去平衡摔落路面,機車則一路向前滑行,車身與柏油路摩擦時還迸出火花。撞倒女騎士後,白色轎車並未留在現場,而是繼續向前駛離。同行車友見狀立刻追趕,其中一人的安全帽攝影機也拍下後續過程。轎車之後在前方交通號誌處一度停車,騎士趁機追上並與車內男子對質,但對方不久後再次開車離去。受傷的西雅事後被送往附近醫院接受治療並住院。相關影片流上網路後迅速引發關注,尤其轎車靠向機車、隨即發生撞擊的畫面,讓不少網友質疑這起事件究竟只是一般交通事故,還是駕駛帶有其他意圖。事件受到關注後,古爾岡警方主動介入並立案調查。警方已確認涉案駕駛身分,並組成3支隊伍追查其下落,也曾派員前往男子住處搜索,但當時沒有找到人。警方同時著手調閱事發路段周邊監視器,希望掌握轎車在碰撞前後的行駛路線及完整過程,並嘗試與西雅取得聯繫,以進一步確認事發前雙方究竟發生什麼互動。隨著調查進行,白色轎車背後的使用關係也逐漸曝光。登記車主馬尼什(Manish)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自己正在印度軍方服役,事故發生時並不在古爾岡,並非影片中的駕駛。馬尼什說,他先前把車借給學生時期的朋友卡揚班斯拉(Kalyan Bainsla)使用兩天,自己直到看到網路流傳的影片,才知道名下車輛捲入事故。他隨後聯絡卡揚了解狀況,對方則告訴他,車輛後來又被另一名男子開走。依馬尼什說法,他與最後將車開走的男子並不熟悉,事發後該男子及車輛都沒有再與他們取得聯繫;他接受媒體詢問時也表示,警方當時尚未直接聯絡他。影片曝光後,大批網友對轎車駕駛的行為提出質疑,有人認為從車輛靠近並撞擊機車的過程來看,不像單純操作失誤,甚至有人要求警方朝殺人未遂等更嚴重方向調查。不過,目前西雅所稱對方疑似飲酒,仍屬她對當時情況的描述,尚未有警方調查結果證實;白色轎車是否蓄意撞擊女騎士、實際駕駛者身分及雙方衝突起因,也仍待警方進一步釐清。警方目前持續追查涉案男子,希望將人帶回調查,還原這場街頭行車糾紛的完整經過。
公車開到一半竟停路口開戰! 高雄司機怒嗆騎士慘遭停派
高雄市楠梓區12日中午發生一起公車駕駛與機車騎士行車糾紛,雙方疑似因行車問題爆發口角,沒想到公車駕駛一時氣不過,竟直接將載有乘客的公車停在路口,隨即下車與騎士當街理論。整段過程被附近民眾拍下上傳Threads,引發網友熱烈討論。警方及高雄市交通局事後介入調查,確認公車駕駛停車下車理論的行為已涉及交通違規,除依法開罰外,交通局也要求業者檢討懲處,並停派該名駕駛勤務。事件發生於12日中午12時左右,地點位在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與興楠路口。從網路流傳影片可見,公車停在路口後,駕駛直接下車與一名身穿紅、白、黑三色上衣的機車騎士發生爭執,期間情緒相當激動,甚至怒嗆「你叫我死白目」,一旁疑似騎士的女性友人試圖勸阻,公車駕駛則回應「他先罵的」,雙方互不相讓,讓目擊民眾看傻眼。拍攝者以「海景第一排」為題將影片上傳Threads後,迅速掀起討論。有網友笑稱「你的楠梓這麼好玩」、「還以為司機下車要買便當」,也有人對駕駛的情緒管理提出質疑,認為身為載運大量乘客的公車駕駛,途中直接停車下車與其他用路人爭執,不僅可能影響交通,也讓車上乘客無端捲入行車糾紛。楠梓轄區警方表示,目前尚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經檢視網路影片後,認定公車駕駛並非因突發狀況,而是在行駛途中將車輛暫停於車道並下車理論,涉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4款,可處新台幣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至於整起行車糾紛發生原因,警方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進一步釐清事發經過。高雄市交通局則表示,公車駕駛在載客勤務期間下車與其他用路人爭執,已影響車上乘客權益並損及高雄市公車形象,因此要求客運業者依內部「工作規則」檢討並予以懲處,同時自翌日起停派該名駕駛勤務。原本只是一起道路上的行車糾紛,最終卻因駕駛一時情緒失控,不僅面臨交通違規罰鍰,更遭停派勤務,也再次引發外界對職業駕駛情緒管理與行車安全的討論。
您的餐點吵架中!台北BMW超車擦撞外送員未停 騎士追上「狂捶車窗」叫罵
台北市信義區信安街29日下午3時許,56歲廖姓男子駕駛黑色BMW行經信安街67巷準備超車,變換車道時車尾不慎擦撞28歲林姓外送員的機車車頭。廖男辯稱當下未察覺發生碰撞,仍繼續往前行駛;林男見狀憤而追上攔車,情緒激動地站在車外怒吼叫罵,甚至出手「咚咚咚」猛捶BMW擋風玻璃。畫面被目擊民眾拍下並上傳社群平台,網友紛紛留言調侃「您的餐點吵架中請稍後」,引發討論。警方獲報到場時,雙方已停止爭執,經查雙方均無酒駕情事,也無人受傷,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信義分局呼籲,超越前車時應依規定顯示方向燈並保持安全間隔,發生交通事故後務必保持冷靜,撥打110由警方協助處理,切勿採取過激行為,以免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違停被按喇叭竟掏槍!彰化男持槍叫囂遭警閃電法辦 受害車主請「300杯免費飲料」謝警
彰化縣和美鎮愛物路日前發生一起驚悚行車糾紛。王姓男子26日駕車行經該路段,因路面狹窄遭休旅車違規停放擋道,按鳴喇叭示意,車主楊姓男子隨即從屋內走出,揮手示意通過,但王男擔心輪胎或引擎受損,出言質疑,不料楊男聞言大怒,竟從車內掏出槍枝衝向王男叫囂嗆聲,雙方隨後互嗆,楊男並持手機錄影,隨後驅車離去。王男起初以為對方欲拿棍棒尋仇,未多加在意,直到事後仔細檢視行車紀錄器畫面,赫然發現楊男手持的竟是槍枝,驚覺受到持槍威脅,隨即於28日報警處理。和美警分局獲報後得知楊男為轄內治安顧慮人口,立即循線追查,僅約1小時便將楊男連同槍枝一併帶回偵辦。警方初步檢視,該槍枝為空氣槍,已送交偵查隊進行殺傷力鑑定;全案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將楊男函送彰化地檢署偵辦。王男對警方迅速破案深感振奮,29日起至31日連續3天,於和美鎮彰美路一處飲料店,每天限量請100位民眾免費喝飲料,3天共300杯,消息一出在網路上引發不少迴響。
「誰願意反擊?」68歲燒烤店老闆遭打死 葉男首發聲:生命受威脅才出手
台中北屯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燒烤店老闆李炯松持刀下車理論,與葉姓男子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遭打倒重傷,搶救5天後仍於11日不治;面對輿論質疑,沉默多日的葉男昨首度回應,強調當時是生命受到威脅才反擊,也不願再多談,以免造成死者家屬二度傷害。6日上午9時28分許,李男與葉男(35歲)疑因超車、逼車問題一路發生爭執,雙方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時,衝突升高。李男下車後持摺疊刀拍打葉男車窗並拉扯,雙方爆發激烈衝突,過程中葉男手臂遭刀劃傷,隨後反擊將李男撲倒並持續毆打。李男倒地後傷勢嚴重,現場一度意識不清,並出現耳部出血、口吐血沫等情況,警消趕抵後緊急將兩人送醫。葉男手臂有明顯刀傷,縫合20多針;李男經急救後一度暫無生命危險,但住院治療期間病情惡化,最終於11日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轉為死亡案件。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葉男先前以5萬元交保,如今李男死亡,檢警將進一步釐清死因及傷勢與葉男反擊行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李男家屬則指控,是葉男先惡意逼車,父親才會下車理論,認為葉男出手過重,目前已透過律師提出告訴,追究殺人罪嫌。據了解,葉男為台中北屯在地人,過去沒有相關前科。面對事件引發的輿論,他昨透過媒體首度表達立場,直言:「如果生命不受到威脅,誰願意做出反擊?」不過他也表示,即使認為自己有理由,持續對外發言仍可能造成死者家屬更多傷害,因此後續不願再針對案情多做說明,全案仍由檢警調查釐清。
台中行車糾紛竟成命案!反擊「推倒68歲持刀翁」致死 葉男首發聲
台中市北屯區6日一場行車糾紛最終竟成命案,一名68歲李姓男子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衝突,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隨後遭到反擊打倒在地,李男緊急送醫,歷經5天治療仍宣告不治,其家屬控告對方逼車、殺人,怒提刑事告訴,對此,葉男昨(12)日首發聲,表示是自己生命受到威脅才反擊。回顧整起案件,事發在本月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是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李男與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後腦直接撞擊地面,倒地後雙手抱在胸前,耳朵滲血、眼神失焦,還有口吐血沫情形,送醫後昏迷搶救,日前宣告不治,檢方已完成相驗。死者家屬呼籲案件仍待檢警釐清完整經過,盼外界不要只憑片段影片或未經查證資訊下定論,對相關不實言論也要求停止散布和下架,目前已對葉男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盼司法還給死者公道。根據《三立新聞》報導,葉男受訪時對案發過程不方便多透露,只說:「如果生命不受到威脅,誰願意做出反擊?」並表示就算自己是對的,依照目前輿論也會對死者家屬造成傷害,後續一切交由司法程序處理。
烤肉店老闆遭推倒5天後亡!倒地「竟傳打鼾聲」 高大成解析致命徵兆
台中市北屯區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知名烤肉店老闆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徒手反擊將對方推倒,李男頭部撞擊地面後昏迷送醫,經過5天搶救,最終於11日不治。事發影像中,李男倒地後一度出現「雙手抱胸內收」的僵直狀態,並傳出類似打鼾的聲音。知名法醫高大成分析,相關反應可能是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僵直」,而鼾聲也是顱內出血的典型表徵。根據現場側錄影像,李男遭推倒、頭部撞擊地面後,身體隨即出現僵直及不協調動作,眼神狀態也出現異常。高大成受訪分析,這些現象代表當時神經控制能力可能已經受到嚴重影響,符合神經外科所稱的「去皮質反射、僵直」。除了肢體異常反應外,李男倒地後發出的「打鼾聲」同樣受到關注。高大成指出,這是顱內出血相當典型的表徵,研判李男可能因破裂型顱內出血進一步引發腦水腫。高大成解釋,腦部對氧氣需求極高,當頭部受到撞擊並發生出血時,可能立即造成腦部缺氧及神經痙攣,因此身體僵直等症狀可能在撞擊後迅速出現。從李男當時的反應來看,頭部撞擊地面的瞬間,腦部可能就已受到嚴重損害。至於李男為何在送醫搶救5天後才不治,高大成推測,李男後腦撞擊地面後,可能出現「對側性出血」,進而造成前額葉出血,因此仍能維持生命現象數日。他表示,如果是其他部位發生大量顱內出血,通常可能在1至2天內致命。回顧整起案件,事發於6日上午9時28分,地點位於台中市中清路二段與同榮路口。68歲李男與35歲葉男因行車問題發生糾紛,過程中李男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隨後下車反擊,將李男撲倒在地。李男倒地後當場陷入昏迷,隨即被送往醫院搶救,起初暫無生命危險,雙方並互相提出傷害告訴。然而李男住院期間病況發生變化,在經過5天治療後,11日清晨病情急遽惡化,最終宣告不治,也讓案件性質出現重大轉變。為進一步釐清李男確切死亡原因,檢察官已率同法醫完成遺體解剖,並針對器官組織進行常規採樣及切片,後續將送往法醫研究所進一步鑑定。檢方表示,目前確切死因仍須等待解剖鑑定報告出爐後才能正式認定,之後才能核發相驗屍體證明書。至於與李男發生衝突的葉男,目前仍維持先前依傷害罪以5萬元交保的處分,全案後續將朝傷害致死罪嫌方向持續偵辦。
行車糾紛爆衝突!68歲翁遭推倒再挨2拳不治 家屬控兇手逼車、殺人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阿伯李炯松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衝突,阿伯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隨後遭葉男推倒、後腦著地,還被朝頭部揮拳,陷入昏迷送醫,昨天不幸身亡;阿伯兒子今天出面還原事發經過,指控葉男有逼車、先動手等行為,並強調父親倒地後已無反抗能力,仍遭重擊頭部2拳,家屬怒提刑事告訴。目擊民眾拍下的畫面顯示,李炯松下車後走到葉男駕駛座旁理論,甚至伸手拉車門,雙方隨即爆發肢體衝突,過程中阿伯拿出折疊刀揮舞,葉男下車時手臂遭劃傷,現場可見鮮血直流。後續畫面更引發網路熱議,只見葉男朝阿伯猛力推去,他重心不穩倒地,後腦直接撞擊地面,倒地後雙手抱在胸前,耳朵滲血、眼神失焦,甚至出現口吐血沫情形;葉男隨後又朝李炯松頭部揮拳2下。影片曝光後,網路上出現不同聲音,有人認為李先持刀挑釁,也有人認為葉男反擊力道過重,恐防衛過當;李翁送醫後昏迷搶救,昨天仍宣告不治,檢方已完成相驗。對於外界認為其父先持刀挑釁,李炯松兒子今天出面表示,父親當時是在左側超越行駛緩慢的葉男,沒想到葉男隨後追上,還一路疑似逼車、急煞及蛇行,父親才會下車理論。他強調,網路流傳的影片只是衝突後段,並未完整呈現雙方從行車到發生爭執的前因後果。死者兒子也說,父親平時有割紙箱、束帶的工作習慣,車內放置折疊小刀並非為了尋釁,而是工作及防身使用。他指稱,雙方爭執時,是葉男先揮拳攻擊父親頭部,他才持刀劃傷葉男手臂;此外,後方車輛行車記錄器也拍到,父親遭推倒、失去反抗能力後,葉男仍朝其頭部重擊2拳。家屬痛批,這場悲劇在網路持續延燒,部分言論未完整掌握案情,甚至出現偏頗、不實內容,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李男兒子呼籲,案件仍待檢警釐清完整經過,希望外界不要只憑片段影片或未經查證資訊下定論,對相關不實言論,也要求立即停止散布或下架;李家已正式對葉男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盼司法還給死者公道。
持刀追車爆衝突!68歲翁遭打重傷5天亡 家屬告殺人、網紅反問:人家被砍還不能反擊?
台中市北屯區6日爆發行車糾紛,68歲李炯松持折疊刀劃傷葉男手臂,葉男反擊將火爆阿伯打倒,導致對方頭部重創昏迷,搶救5天後於11日不治,死者家屬指控葉男先逼車、揮拳,已提告殺人等罪;但行車記錄器曝光後,網紅Cheap質疑李男一路追車、持刀挑釁,認為葉男面對持刀挑釁,反擊並無不當。本月6日上午,李炯松(68歲)與葉男(35歲)在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一帶疑因超車發生糾紛,雙方從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阿伯李炯松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手部受傷,葉男則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導致李男頭部重創、送醫後病情惡化,昨天宣告不治。死者家屬控訴葉男逼車、打人在先,見李倒地無反抗能力,又朝他頭部重擊2拳,將對葉提告殺人等罪嫌。至於為何會揮刀砍人?李炯松兒子解釋,父親平時從事割紙箱、束帶等工作,車內本來就會放置折疊刀,當天持刀是為了防身,並非預謀攻擊,是葉男先揮拳打中父親頭部,他才持刀揮舞反擊。行車記錄器畫面曝光後,網紅Cheap指出,從影片來看,雙方一開始都有超車行為,李男先跨越雙黃線超車,葉男則在下一個轉彎處超車;畫面顯示,之所以會爆發衝突,係因阿伯先下車「理論」,葉男趁綠燈開車離去,其實那時候已經有機會各自離開、讓衝突落幕,但李炯松卻驅車繼續追趕。Cheap強調,這只是一起很尋常的行車糾紛,過程中其實有多次可以「取消戰鬥」的機會,但李炯松沒有停下,反而持續追車、找對方理論,讓衝突一路升級,最後釀成悲劇;他也質疑阿伯家屬所稱「帶刀防身」的說法,認為如果真的是為了防身,應該遠離衝突,而非持刀下車找人理論,甚至持刀拍打對方車窗。Cheap更指出,從影片來看,葉男衝上前擒抱時,李男手上仍握著刀,且持刀的手又再次舉起,對遭到攻擊的一方而言,根本無從判斷對方是否會再次砍像自己。他強調,先亮刀的一方遭到徒手反擊後才主張對手「出手太重」,在情理上恐怕難以說服外界。此外,阿伯的「黑歷史」也被翻出,網友發現,李炯松早在1999年就曾因行車糾紛涉暴力案件。判決顯示,當年李男因追撞前車引發衝突,曾持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之後又騎機車折返,誤認旁觀司機是敵人,持鐵鋸揮砍,造成對方頭皮8公分撕裂傷及臉部、鼻尖受傷,法院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另有妨害自由前科,遭判刑2個月。對於網路言論,李男家屬則反擊表示,這些未經查證、偏頗及不公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呼籲外界在真相釐清前理性看待案件;已委任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葉男打死人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仍須由檢警蒐證、調查完整影像及相關證據後,交由司法機關進一步認定。
行車糾紛持刀砍人反遭重拳打倒 台中68歲翁住院5天不治 家屬告殺人
台中北屯6日發生行車糾紛,68歲李姓男子疑因超車問題持刀攻擊35歲葉姓男子,葉男反擊將李男撞倒並揮拳毆打,李男當場昏迷、口耳滲血,送醫後因嚴重腦傷住院5天,昨天上宣告午不治;家屬已委請律師提告殺人等罪,台中地檢署將安排解剖確認死因。事發於6日上午9時許,李男與葉男行經台中市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附近,疑因超車問題爆發行車糾紛。後方的李男突然下車,走到葉男駕駛座旁拍打車身、隔窗叫囂,甚至試圖拉開車門並揮拳攻擊車內的葉男;雙方衝突升高後,李男持摺疊刀攻擊葉男,造成葉男右前臂遭劃傷,留下明顯刀痕,葉男疑遭激怒,隨即開門下車,朝李男衝去將他撞倒,接著揮拳攻擊。目擊影片中,李男倒臥路中央、意識不清,雙眼失焦,臉部明顯腫脹,耳朵及嘴角滲血,甚至吐出血沫;葉男則在一旁情緒激動怒吼:「拿刀?去你XX的!」李男當時被送醫,據了解到院時昏迷指數僅3分,立即插管急救,檢查發現頭部有硬腦膜上出血,傷勢相當嚴重,隨即送進手術房搶救。原先傳出暫無生命危險,沒想到住院第5天病情急轉直下,今晨仍宣告不治。網路流傳的現場畫面也引發討論。有資深神經外科醫師觀看影片後研判,李男遭重拳攻擊後出現雙眼凸出、耳口出血,以及雙臂內收、手指屈曲等現象,疑似出現嚴重腦傷時的神經學反應,當時昏迷指數可能僅約4分。醫師形容,李男遭受的頭部撞擊及拳擊傷勢,猶如「拳擊場損傷」,不排除顱底骨折甚至傷及腦幹,且嚴重腦傷有時可能就是關鍵部位遭到一、兩次重擊所造成。案發後雙方原本互控傷害,但如今李男死亡,案情也從傷害案件升高。李男家屬發表聲明指出,近日網路充斥未經查證、偏頗甚至不公平的言論,已對死者及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希望外界在真相釐清前能理性看待案件;家屬已正式採取法律行動,將透過律師提出殺人等罪刑事告訴。台中地檢署表示,李男已死亡,後續將安排相驗、解剖,以釐清確切死因及傷勢與死亡間的因果關係,並進一步調查雙方衝突經過、攻擊行為及責任歸屬。
黑歷史曝光!台中燒烤店老闆不爽違建被拆 死亡詛咒恐嚇社區前主委
台中燒烤店李姓老闆在行車糾紛中持摺疊刀攻擊對方反而被打死,他的黑歷史陸續遭起底,除了1999年曾也因為行車衝突拿球棒砸計程車,2011年他不滿開店檢舉違建,竟趁社區前主委出門時當面恐嚇,揪住衣領詛咒對方母親死一死,遭法院以強制罪判刑2個月。依據判決內容,李姓男子2011年在台中市漢口路四段租店面營業,遭檢舉搭設違章建築而拆除,他為此槓上社區管委會,某天凌晨5點半前往社區,原本想找管委會主委理論,卻碰到前任主委外出運動,他照樣算帳,抓住對方衣領怒吼「你老母快死一死」,還硬逼要求現任主委下來處理,前主委因此出不了社區,被迫留在管理室裡面。社區監視器拍下案發過程,大廈管理員也作證李姓男子恐嚇前主委,台中地檢署起訴強制罪。台中地院審酌,李姓男子只因為懷疑管委會向市府檢舉,導致他承租的違建被拆,無法理性處理糾紛,竟以強暴、脅迫的方式強制被害人到管理室為他聯繫主委,犯行實無可取、損害不輕,但李姓男子坦承犯行,犯後態度還可以,因此量處有期徒刑2個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法官另考量李姓男子向被害人道歉獲得原諒,相信他已有悔意「無再犯之虞」,所以宣告緩刑2年,諷刺的是,15年後他意圖持刀攻擊行車糾紛的對象,這次並非司法單位給他教訓,而是自己用生命付出代價。
台中阿北拿刀砍人反被打趴亡! 律師揭正當防衛關鍵:反擊時危險還在不在
台中市一名68歲李姓男子,於6日上午駕車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與35歲葉姓男子發生行車糾紛,雙方爆發口角衝突,李男不僅叫囂,還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後,反遭葉男徒手打倒在地,而李男在送醫治療5天後傷勢惡化身亡,死者家屬則委任律師提告。對此,律師劉韋廷說明,其實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於臉書粉專表示,如果有人拿刀朝自己走過來,能不能打對方?其實是可以的,但真正麻煩的是「可以打到什麼時候」,有些人會疑問「不是說對方有拿刀嗎?那打人的人不能主張正當防衛?」答案是有可能,但絕對不是「對方拿刀,我就可以一路打到底」。劉韋廷說明,根據《刑法》第23條規定,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為了保護自己或他人的權利而做出的防衛行為,原則上不罰,所以要是對方真的持刀攻擊你,為了阻止對方傷害自己,而將對方推倒、揮拳,甚至在極端情況下造成對方嚴重傷害,都不代表一定犯罪。劉韋廷提到,法院曾經判過一個案例,有人拿槍抵住對方頭部後開了一槍,槍枝卡彈後準備再射,被攻擊的人拿魚刀反刺持槍者2刀,最後持槍者死亡,法院仍認為是正當防衛,判拿魚刀者無罪,這是因為當時拿魚刀者面對的是「可能馬上被殺死」的危險,而真正的關鍵不是「有沒有反擊」,而是「反擊的那一刻,危險還在不在」。劉韋廷指出,若對方刀還拿在手上,並準備繼續攻擊,此時將對方打倒,是為了停止侵害,這可能是正當防衛,但如果對方已經倒地,或是刀掉了、失去攻擊能力,自己卻還繼續追打、踹頭、猛擊,法律上的性質就可能從「我怕被你殺,所以阻止你」,變成「你剛剛敢拿刀嚇我,我要打回來」,前者為防衛,後者可能是報復,「只差幾秒鐘,刑事責任可能完全不同。」劉韋廷表示,如果最後鑑定確認被害人的死亡,屬於遭毆打所造成,而行為人主觀上只有傷害故意,沒有殺人的故意,就可能進一步面對「傷害致死」的刑事責任;至於是否可能涉及殺人罪、防衛過當,甚至成立正當防衛而不罰,都要重新還原當時的攻擊過程、出拳次數,以及倒地後是否繼續攻擊、刀械是否存在等,以及致命傷如何形成。劉韋廷認為,行車糾紛最可怕的,並不是誰輸誰贏,而是原本可能只是按喇叭、搶車道,最後卻變成「一個人進太平間,一個人可能走進法院」,建議民眾在路上遇到挑釁,能不下車就不要下車,將車門鎖好,行車紀錄器留著,趕緊報警處理。
持刀砍人反遭打趴!台中阿北5天後亡 起底27年前也曾揮鐵鋸
台中市68歲李姓男子6日上午行經北屯區中清路二段、同榮路口時,疑似因行車問題與35歲葉姓男子爆發口角,雙方衝突迅速升級。李男不僅上前叫囂,過程中更持折疊刀攻擊葉男,造成對方手臂受傷,葉男隨即徒手反擊,將李男打倒在地。李男送醫住院5天後傷勢惡化,11日凌晨宣告不治,讓原本的傷害案件瞬間變得更加複雜。事發現場影片曝光後引發討論。從畫面可見,李男一度走到葉男車輛旁叫囂,疑似試圖將人在車內的葉男拉出,過程中還有揮拳等動作。葉男下車後雙方爆發肢體衝突,李男隨後遭擊中頭部倒地,耳朵滲血、眼神失焦,嘴部還吐出血沫,之後逐漸失去意識。救護人員獲報趕抵,立即將李男送醫治療,當時一度沒有立即生命危險,未料住院5天後情況急轉直下,最終仍因傷重不治。隨著李男死亡,他過去涉及行車糾紛的案件也再度受到關注。根據台中地方法院1999年判決,李男27年前就曾因行車糾紛與人爆發衝突。當時他駕車行經健行路、學士路一帶,因追撞前車與他人發生爭執,後續又與數名計程車司機起衝突,期間甚至拿鋁棒砸毀計程車玻璃。更令人意外的是,李男當年離開現場後仍未罷休,又騎機車折返,看到一名在旁觀看的計程車司機後,誤以為對方就是稍早與他起爭執的人,竟持鐵鋸朝對方揮砍。被害人因此右上肢及軀幹多處挫傷,頭皮留下長達8公分裂傷,臉部也有2.5公分裂傷,鼻尖甚至出現軟組織缺損。李男當時否認持鐵鋸攻擊,但法院綜合被害人說法、證人證詞及傷勢資料,最終認定犯行明確,依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8個月。相隔27年,李男再度捲入行車糾紛,這次從持折疊刀傷人、遭對方徒手反擊,到住院5天後死亡,案件後續法律責任也成為焦點。警方已報請檢方相驗,將進一步確認李男確切死因,以及遭毆傷勢與死亡結果間是否存在因果關係。李男家屬也已委託律師提告,案件後續不排除朝傷害致死等方向偵辦。不過,由於現場衝突涉及李男先持刀攻擊,葉男的反擊究竟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抑或已超出排除眼前侵害所必要的程度,仍不能僅憑片段影片直接定論。檢警後續將比對完整監視器與現場影像、雙方攻擊先後順序、使用武器情形、傷勢鑑定及相關證人說法,釐清葉男是否需要為李男死亡負起刑事責任。
左營路怒症失控!駕駛一怒抄球棒狂砸轎車 行車糾紛瞬間升級刑案
雄市左營區17日下午發生一起因行車糾紛引發的砸車事件,一名32歲林姓男子疑似因行車動線受阻,竟情緒失控,從車上拿出球棒猛砸另一名40歲林姓男子駕駛的香檳色轎車,導致車輛尾燈受損,事後迅速駕車離去。雖然遭砸車的駕駛最後表示不願提出告訴,但警方仍依相關事證,將涉嫌砸車的林男依恐嚇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警方調查指出,案發地點位於左營區華夏路與南屏路口,當時32歲林男駕駛灰色自小客車沿南屏路由西往東行駛,準備左轉進入華夏路,因下班尖峰時段車流量龐大,因此停留在路口等待通行。另一方面,40歲林男則駕駛香檳色轎車沿華夏路由北往南行駛,綠燈起步後準備左轉南屏路,疑似因車輛停放位置影響對方轉彎路線,使32歲林男無法順利通行,因此雙方爆發口角。衝突發生後,32歲林男情緒激動,竟直接從車內取出球棒,朝對方轎車尾燈重擊,造成車輛毀損。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赴現場,不過雙方當時均已離開,警方隨後透過路口監視器畫面及相關跡證釐清事發經過,並通知涉案駕駛到案說明。警方表示,即使被害人不願提出毀損告訴,但若嫌犯在衝突過程中持球棒揮擊車輛,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仍可能涉及刑法恐嚇罪,因此依法將案件移送橋頭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在道路上遇到行車糾紛時應保持冷靜,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做出暴力行為,不僅可能造成他人生命財產損失,也將面臨刑事責任,得不償失。
高雄左營行車糾紛引爆全武行 7男拿安全帽街頭互砸
高雄市左營區13日深夜11時許爆發街頭大亂鬥。21歲許姓男子與65歲蔡姓男子等兩派人馬,疑因行車路權問題一路從街頭吵到路口,最後7名男子當街抄起安全帽互毆,混戰中共造成5人掛彩,涉案者年齡橫跨17歲至65歲,場面相當混亂。據了解,事件起於勝利路與埤子頭路口,一方為21歲許男載21歲尹女,以及20歲羅男載17歲陳姓少年,共4人同行;另一方則為40歲蔡男載45歲蔡男,另有41歲陳男及65歲蔡男共4人。雙方因直行與轉彎路權問題發生爭執,雖未實際發生擦撞,但衝突持續升高,雙方一路尾隨至左營大路與勝利路口,情緒失控爆發肢體衝突。7名男子隨手抄起安全帽互相攻擊,場面一度相當混亂,僅尹女未參與鬥毆。左營分局舊城派出所獲報後立即啟動快打警力趕赴現場,迅速壓制衝突,並將所有涉案人員帶回調查。混戰造成許男、羅男、陳姓少年、45歲蔡男及41歲陳男共5人受有輕微擦挫傷,詳細衝突原因及仍待進釐清。全案訊後依妨害秩序及傷害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高爾夫球桿砸車窗!孕婦車內尖叫 駕駛遭逼停嚇壞:差點以為沒命
桃園台66線快速道路9日下午驚傳暴力行車糾紛,1名50歲楊姓男子疑似因不滿遭其他車輛「切入車道」,竟在行駛途中情緒失控,直接將對方車輛逼停路肩,隨後更拿出高爾夫球桿,朝駕駛座車窗瘋狂猛砸,巨大撞擊聲嚇壞現場民眾。整片車窗玻璃瞬間碎裂四散,車內乘客驚聲尖叫,其中甚至還有1名孕婦受到極大驚嚇,場面宛如電影情節般驚悚。根據平鎮警方調查,事件發生於9日下午2時26分左右,地點位在台66快速道路西向24.5公里處,也就是桃園大溪往中壢、平鎮方向路段,當時30歲梁姓男子開車行經該處,與楊男疑似因變換車道問題發生口角與行車糾紛。雙方互不相讓,情緒逐漸升高,楊男竟直接將梁男車輛攔下。警方指出,楊男下車後情緒相當激動,手持高爾夫球桿朝梁男駕駛座玻璃猛力敲擊,造成車窗當場破裂,玻璃碎片四處飛散,梁男左手中指因此受傷。由於事發突然,車內乘客完全來不及反應,尤其同行孕婦更因巨大聲響與突發暴力行為受到驚嚇,引發外界譁然。相關畫面事後被民眾分享到網路社群後迅速瘋傳,不少網友痛批「根本是道路流氓」、「太誇張了吧,高速公路上這樣誰不怕」、「情緒控管太差,差點鬧出人命」,也有不少人擔憂,若當時後方車流閃避不及,恐怕還可能引發更嚴重交通事故。平鎮警方表示,目前已通知楊姓男子到案說明,訊後依公共危險、毀損、傷害、恐嚇及強制等罪嫌,函送桃園地方檢察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民眾行車時務必保持理性,若發生糾紛應立即報警處理,切勿因一時情緒失控而觸法,否則恐將面臨刑責與高額賠償。
「這我地頭!」石碇違停男不滿被糾正 持棍攔車嗆聲下場慘了
新北市12日上午發生行車糾紛,19歲許姓男子與陳姓、林姓友人騎乘機車到石碇區出遊,發現46歲陳姓男子違停路邊、阻礙交通,許男因而喝斥「停在這幹什麼」,陳男聽到後心生不滿,持棍棒攔下陳、林並出言恐嚇,還嗆聲「這我地頭」,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13日將陳男查緝到案,訊後依恐嚇、妨害自由罪嫌函送法辦。據了解,許姓男子12日中午與陳姓、林姓友人共騎乘三台機車前往石碇出遊,行經石碇西街一家超商前時,見到陳嫌將私家車違規停放於路中央、阻礙交通,許男隨口喝斥一句:「停在這幹什麼!」隨後三人便離開現場。陳男聽聞這句話後心生不滿,竟在石碇西街持棍棒將陳、林攔下,途中更言語恐嚇,稱自己住在當地,「這我地頭」,要求許男嗆聲者道歉,經許男後續返回現場,向對方致歉後,對方始同意放行,三人遂自行離去,這段畫面在網路上曝光後引發熱議。新店警分局獲報後展開調查,鎖定陳男涉有重嫌,並在13日上午8時許將陳男帶回偵辦,全案依恐嚇、妨害自由等罪偵辦。新店分局呼籲,行駛中如遇行車糾紛應保持心平氣和,並立即撥打110通知員警到場處置,切勿孳生事端,以免觸法。
高雄街頭「碰碰車」事件逆轉 「被害人」先開車撞人也遭聲押
3月16日,高雄市三民區街頭爆發行車糾紛演變成激烈車輛互撞事件,檢方原認定方姓男子為被害人,並准7萬元交保,事後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竟是男方先開車衝撞鄒姓男子一家,導致鄒男兒子顱內出血重傷;案情逆轉,檢方撤銷交保,改依殺人未遂聲押方男獲准,連同事後怒撞報復的鄒男,兩名駕駛全遭羈押。檢警調查,方男(49歲)本月16日下午駕駛白色納智捷行經三民區聯興路、敦煌路口,因不滿66歲鄒男轉彎未打方向燈,因此猛按喇叭,引發對方不滿;鄒男與67歲妻子及39歲兒子隨即下車理論,甚至持棍棒作勢攻擊,並試圖開啟方男副駕駛座車門,衝突一觸擊發。原先方男供稱,他欲駕車離開時誤踩油門,車輛暴衝,導致對方鄒男妻兒被撞倒地,其中兒子更出現顱內出血,一度命危,傷勢嚴重;而鄒男見妻兒遭撞,情緒失控,隨即返回車內開車反擊,連續至少4次猛撞方男座車,撞得自己的TOYOTA車頭稀爛、後保險桿脫落,方男的納智捷左側也大面積凹陷,而方男夫妻則在劇烈撞擊中受傷。警方到場時,鄒男仍怒不可遏,當場踹車門,場面混亂;雙方被帶回警局,檢警最初認定鄒男涉犯殺人未遂等罪,向法院聲押獲准,方男則以涉傷害罪嫌,7萬元交保。但檢方調閱監視器後有了重大發現,監視器畫面確認,方男在離開過程並非單純緊張,而是蓄意開車衝撞鄒男一家人,因此認定,方男同樣涉犯殺人未遂,經二度傳喚後,撤銷交保並成功聲押,案情出現重大逆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