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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師 大陸 詐騙 川普 美國
他領748萬出銀行門「被搶到失明」! 銀行保安竟站著看
大陸河南鄭州一名男子在中國農業銀行中牟白沙支行提領大筆現金後,於銀行外遭遇搶劫並重傷失明,引發網路與社會輿論關注。當事人認為銀行未盡安保責任,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據《彭湃新聞》和《紫牛新聞》報導,當事人倪先生於社群平台貼文表示,2024年7月,他在農行中牟白沙支行預約提領170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748萬元)現金後,於銀行門口遭歹徒襲擊。他與對方激烈糾纏近20分鐘,期間銀行保安與員工未採取行動,他最終面部重創,一隻眼睛失明。倪先生認為,銀行應對其人身與財務安全負有部分責任。法院判決書顯示,涉案歹徒已被警方逮捕並判處死緩,並於庭審中承認預謀作案,曾在銀行外多日蹲點觀察。倪先生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38萬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67萬元),法院最終裁定賠償7.3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32萬元)。倪先生至今仍持續與相關單位協商責任歸屬。對此,中國農業銀行中牟支行12月2日接受媒體訪問時回應指出,案發時間為2024年7月2日中午11時46分,倪先生自網點西側約25公尺處遭歹徒襲擊。因現場被車輛遮擋,保安與工作人員未能即時察覺。11時54分銀行報警並通知急救,警方與救護車於3分鐘後相繼到場。銀行表示,事發後已全力配合調查,並由負責人多次前往醫院探視慰問。該支行強調,尊重並支持客戶透過合法途徑維權,並已著手加強安保機制與應急處置流程,致力提升客戶人身與財產安全保障。針對倪先生主張銀行應承擔安保過失責任,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指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條,銀行屬公共營業場所,對進出顧客負有一定安全保障義務。若銀行未針對高風險交易提供合理防護,可能構成侵權責任。目前,地方銀保監局已介入協調後續處理,但最終責任歸屬仍有待後續釐清。
砸4百萬買毛胚屋!開門驚見「陌生人偷家」水電全通 她傻眼:馬桶都裝了
大陸四川省綿陽市近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一名女子花了人民幣百萬餘元(約新台幣443萬餘元)買新房,不料驗屋時發現尚未交付使用的毛胚屋,竟被陌生人提前入住。當事人PO出的影片顯示,屋主一推開門便看到屋內水電全通,冰箱、衛浴設備已裝好,甚至主臥還被人擺床鋪,明顯有居住過的痕跡。《揚子晚報》報導,當事人張女表示,她當時接到開發商通知前往驗屋,原以為只是查看毛胚屋的完工狀況,誰知一進門便發現有陌生人擅自入住。她指出,屋內不僅水電正常使用,主臥室更被安置了床鋪,主臥浴室還被加裝了蹲式馬桶」。張女氣憤地說,「我自己都還沒住進來,你就先住了。四個臥室不選,偏偏選主臥,還給我安了個廁所。」更誇張的是,開發商銷售人員竟回應稱,這是「合理的」,並表示再過幾天「他們就會騰房」,態度淡然,讓張女難以接受。女子花了人民幣百萬餘元(約新台幣443萬餘元)買新房,不料驗屋時發現尚未交付使用的毛胚屋,竟被陌生人提前入住。(圖/翻攝自揚子晚報)針對此類情況,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說明,開發商在通知業主驗房前,有義務確保房屋處於合同約定的完好狀態。而張女的新房被陌生人私自居住,甚至被擅自加裝蹲坑,不僅屬於開發商管理不當、未履行交付責任,也違反購房合同關於提供「新房、完好」狀態的核心目的,因此屬於根本性違約。付建表示,若開發商無法給出合理說明或補救,張女完全可以依法主張退房、賠償等權益。目前,張女已向仲介要求退房,但尚未獲得明確答覆,如協商不成,不排除會走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花1.6萬網拍「清代羅漢圖」悲劇了 他送鑑定傻眼:價值剩177元
大陸北京市一名王先生近日向媒體反映,他在文玩電商平台「微拍堂」花了人民幣3660元(約新台幣1.6萬元)購得的「清代羅漢圖」畫作,被專業機構鑑定為仿真印刷品,但平台不僅拒絕退款,同一幅畫重新寄售時,估值竟從原本的數千元暴跌至僅人民幣40元(約新台幣177元),令他難以接受。《上游新聞》報導,王先生表示,他今年6月在微拍堂官方寄售專區,以3,660元競拍到一幅標示為「清代羅漢圖」的畫作。平台鑑寶師當時不僅給出2,210元(約新台幣9785元)的估價,還宣稱作品「大尺寸清代寺廟舊藏,筆墨簡練、神情生動,是宗教藝術與水墨結合的珍貴遺存」。基於對平台的信任,他順利完成交易。然而收到畫作後,王先生發現其與日本東海庵收藏的元代名作極度相似,遂委託第三方鑑定。鑑定初步結論指出,該畫作筆墨、構圖與東海庵典藏高度相近,疑為仿真印刷品,且紙材墨色亦不符年代,不可能為元代真跡。根據王先生展示的比對照片,也顯示二者相似度極高。王先生向微拍堂客服反映後,被告知「二手商品不支持無理由退貨」。經平台建議可重新寄售,王先生遂於6月28日將畫作寄回。不料2天後平台重新估價,價值僅剩40元,再扣除19.9元(約新台幣88元)服務費與4元(約新台幣18元)技術費後,預計收入僅剩16.1元(約新台幣71元)。他質疑平台鑑定價格短期內劇烈反差,缺乏合理依據。王先生認為,微拍堂作為官方寄售專區的經營者,對商品進行鑑定與標價,卻未能履行審核義務,甚至以「清代寺廟舊藏」作為宣傳,疑有虛假描述與消費誤導。他希望主管部門介入,並要求平台提供鑑定師資質與相關業務許可。公開資料顯示,微拍堂由杭州微拍堂文化創意有限公司運營,註冊資本約131萬元(約新台幣580萬元),經營範圍涵蓋工藝品銷售等,但並未包含拍賣或專業鑑定評估服務。平台自稱是大陸國內領先文玩電商,累計用戶超1.4億,並強調重視消費者權益。對於王先生的指控,微拍堂客服回應稱,商品屬二手寄售,不適用7天無理由退換;若提供外部鑑定結果,平台會再核查。至於估價差異,客服表示估價僅供寄售參考,會因時間與品相而不同;平台商品多為一口價或加價模式,不屬拍賣範疇,因此無需拍賣及鑑定資質。實際調查發現,該平台大量商品確以競拍形式出售,並需繳納保證金。北京京樓律師事務所律師指出,若平台宣稱「清代寺廟舊藏」而商品明顯不符,即可能構成消費欺詐。
獨/勞動部公文讓法官、檢察官哭笑不得 竟要求開庭別太密集以免律師過勞
勞動部日前發文司法院和法務部,希望要求所屬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不要過度密集以免律師過勞。上述公文在法官和檢察官群組瘋傳,讓司法官們覺得不可思議。有法官表示,司法院和法務部並非律師的雇主,法官和檢察官為保障民眾訴訟權益,安排適當庭期讓案子順利進行,至於律師們合理的工作量應該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負責人的責任。勞動部一紙關心律師工作量的公文讓司法界苦笑不得。(圖/讀者提供)勞動部公文認為法院和檢察署庭期過於密集害律師過勞。(圖/讀者提供)有檢察官指出,從勞動部公文內容來看,應該是法律扶助基金會發函要求勞動部幫忙發文,而勞動部也照辦,希望司法院和法務部要求法官和檢察官安排庭期時,要能顧及律師身心健康及合理工時。這位檢察官表示,現在詐欺案件這麼多,檢警都忙得人仰馬翻,勞動部怎麼不發文給法務部,要求檢警不要一直抓壞人,以免支援檢警辦案的檢察署和法院職員嚴重過勞?還有法官認為,受僱律師出庭多寡是律師事務所老闆和法扶基金會指派律師的問題,關司法院和法務部甚麼事?勞動部乾脆去指責台電不應該24小時供電,害得員工需要全天候輪班,有時電力出問題,台電員工還要加班徹夜搶修,讓大家有電可用,難道勞動部這也要限制?另有檢察官認為,法扶基金會能否代表律師界也有問題,法扶由司法院編列預算補助,幾乎沒有自行籌款的能力,完全靠人民的納稅錢來養,現在卻嫌檢察署和法院的庭期太密,害所屬律師過勞,究竟是法扶失能,還是司法院沒有善盡監督管理之責,替人民看好荷包,還害法扶的律師這麼累?勞動部公文指出,「法律服務業僱用之律師」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並經本部公告核定為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工作者,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工作時間等,並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現行實務上,部分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針對該等工作者訂有工時審查基準,以臺北市政府為例,每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0小時,連同延長工時,1日不得超過12小時;每月正常工作時間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8小時。經會商法務部意見,律師執行業務有需配合司法機關案件進行,或於假日、夜間陪同偵訊、或配合國民參與審判密集開庭,其業務執行之工時有逾每日12小時以上之可能。公文最後寫道:為維護受僱律師之身心健康,爰請各級法院、檢察署及相關司法機關於安排庭期時,應考量律師之合理工作時間,避免因過度密集開庭致生過勞情形,並使律師事務所及法律扶助機構得適時調整受僱律師之案件工作量。
買房送梯廳?她吃火鍋看電影惹議 專家:公設不能私用
「梯廳」是建築物中,各樓層樓梯與電梯出口之間的共同走道空間,用於住戶等候與通行,是與專有部分(住家)相連的緩衝區域。未料近日有大陸的博主「小丁妹妹」在社群平台分享其新居裝修 vlog,影片中她將自家門外約20多平方公尺的梯廳改造成可觀影、用餐與休憩的多功能空間,引發網路廣泛熱議。法律與消防專家就表示,此舉已違反相關安全規範。梯廳經改造後成為聚會空間,當事人表示經過補費、合約註記後即具使用正當性。(圖/翻攝自封面新聞)《封面新聞》報導,當事人自述,在購屋時即獲售樓處與物業告知該空間可供住戶自行使用,且購屋合約上註明「公設可作私人使用」,她亦補繳4萬餘元人民幣(約新台幣17.6萬元)面積差額,因此認為此次改造合法且具合理性。該住家位於福州某社區,屬一梯一戶設計。當事人表示,小區內不少住戶也將入戶空間改作洗衣房、會客廳、寵物間等使用,因此自行規劃梯廳空間並加以裝修,設置投影設備、牆紙與收納櫃,打造為觀影、用餐及休憩空間,兼顧實用與美觀。針對網友質疑安全疑慮,她則回應表示,該樓層設有門禁與電梯卡控系統,非住戶無法進入;梯廳通風良好,亦保留消防栓與逃生動線,裝潢家具並未阻礙通行。她認為整體使用情境安全可控,不會對社區其他住戶造成影響。不過,法律與消防專家對此看法不一。陝西恒達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趙良善指出,依據《民法典》第271條與274條,住宅內部的梯廳屬於全體住戶共同所有的公設空間,即使購屋合約註記「私人可用」或有口頭承諾,仍不構成單方佔用的法律依據。趙良善進一步表示,依據《消防法》第28條,消防疏散通道不得被占用或堵塞,而梯廳正是火災時最關鍵的垂直疏散路徑之一。當事人改造空間、擺放家具與餐飲設備,已實質壓縮通行空間,亦潛藏火災風險。趙良善指出,使用明火烹煮如火鍋、烤肉,加上電器設備接線,皆可能導致火災;此外,裝潢所用牆紙、木製櫃體等材質多為易燃物,若發生意外,恐加速火勢蔓延並造成濃煙聚集,影響逃生與救援效率。趙良善建議,當事人應立即恢復梯廳的原有通行功能,並依規定向社區管理組織提出使用協議,若經相關住戶共同討論同意,在不妨礙逃生與消防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進行可移動式裝飾或短暫使用,並應避免使用明火或高功率電器。目前,該當事人仍持續在社群平台更新裝修進度,並向粉絲開放留言「歡迎來新家做客」。事件也持續在社群與媒體平台引發討論,關於住宅公設空間能否私人改造的爭議,仍待法律與實務層面的進一步釐清。
男子溺亡被擺「睡姿」躺三天 家屬崩潰:屍體已腐爛
大陸四川省自貢市富順縣發生一起疑點重重的溺水事件。一名男子疑似於水庫溺亡後,同行的兩名村民未報警也未告知家屬,竟將遺體運回其家中並擺成「睡覺」姿勢,致使家人三天後才發現親人已離世,當時屍體已嚴重腐敗,引發社會關注與法律爭議。四川自貢市富順縣傳出一名男子遭同伴運回家中擺成睡姿,三日後才被發現已溺亡。(圖/翻攝自荔枝新聞)根據《荔枝新聞》報導,死者姐姐小荷(化名)指出,弟弟於9月7日被發現陳屍在家中,家屬事後調閱監視器畫面,才發現弟弟早在9月4日即由兩名同村男子騎車帶回。畫面顯示,弟弟坐於機車中間,頭部被後座男子以手撐住,其後便未再離家,而同行兩人卻未向任何家屬透露實情,甚至經過死者祖母與外婆面前也未提及。警方調查後認定該案為意外溺水,排除刑事案件,並未立案調查。同行男子小陶(化名)接受採訪時坦承,當日因天氣炎熱,他提議至水庫游泳。死者第一個下水,游出一圈後即下沉,撈起時已無生命跡象。因驚慌失措,他與侄子選擇將遺體運返家中,未報警或通報醫療單位。他表示已私下支付8萬元協助處理喪葬事宜,若家屬有進一步索賠,可透過法律途徑主張。事件發酵後,許多網友與法律專業人士質疑,同行者未履行報案與告知義務,是否構成刑責。北京京谷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青表示,在警方認定非刑案的前提下,雖然行為不合常理,但兩人未必須負刑事責任。另一位律師晉虤則指出,現行法律並未對意外事故中的最後救助人設定強制義務,但該行為已可能侵害家屬人格權與情感權益,產生民事層面上的撫慰金賠償責任。此外,針對「隱匿屍體」是否觸犯刑法的爭議,北京法律界普遍認為難以適用「侮辱屍體罪」或「故意毀壞屍體罪」。根據刑法條文,此類罪名需證明主觀上有羞辱或傷害屍體尊嚴之故意,但若行為人僅為逃避責任、企圖掩蓋事實,難以構成該罪。多位法律人士表示,該事件凸顯道德與法律之間的鴻溝。雖刑法難以處罰其行為,但從民事觀點出發,兩名同行者未履行基本告知與通報義務,導致家屬錯過最後相見與妥善處理喪事之時機,造成重大精神傷害。家屬可依法提起民事訴訟,主張更高金額之精神損害賠償。事件持續發酵,外界關注焦點除落在兩人是否應承擔更多法律責任外,也反映出當社會與法律對「人性底線」未形成共識時,傷害往往早已超出法條能處理的範圍。
洩密再加一!幫撈3.5億詐團辯護竟洩漏筆錄 專長「詐欺洗錢」律師被逮
竹聯幫弘仁會成員陳韋綸、陳彥澄兄弟,涉嫌從2021年4月起組成詐騙水房,先後經手金額高達3.5億元,檢警調查後發現律師鄭皓文、單鴻均、秦睿昀為詐團辯護,卻在詐團成員羈押禁見期間傳送筆錄與供詞洩漏給詐團上游,3人於9月被逮,新北市刑警大隊持續追查,鎖定30歲律師孫全平涉案,12日將他帶回偵訊。檢警調查,陳姓兄弟從2021年4月起組成詐團水房,透過假投資、戀愛詐騙、假求職的手法進行詐騙,還透過虛擬貨幣洗錢,4年內共有120多名被害,不法金額高達3.5億元,檢警於9月兵分多路發動搜索,帶回9名被告,當中還包含3位律師。鄭皓文、單鴻均、秦睿昀為詐團成員辯護時,涉嫌將羈押禁見的被告供詞洩漏給詐團上游,還將筆錄拍下回傳,3人被逮後拒不認罪,訊後分別被依200萬、80萬和30萬元交保。新北市刑警大隊持續追查,發現孫全平也曾傳被告筆錄給鄭皓文,判定他也有洩密嫌疑,12日見時機成熟上午前往其事務所搜索,持拘票將他帶回警局偵訊。而孫全平經歷豐富,如今自己經營律師事務所,他曾是北市政府輪值民眾諮詢律師,還在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臺北、新北、士林、花蓮分會擔任扶助律師,自述擅長詐欺洗錢、偽造文書等刑事訴訟,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全球財富熱潮催生「山寨版家族辦公室」 美媒曝1招破解冒牌貨
全球財富的迅速累積,正在催生創紀錄數量的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s),意即專門為富裕家族(此類家族一般其可用於投資的資產超過1億美元)提供投資和財富管理的私人公司,然而這股財富熱潮也催生出了新的詐騙手法。多位行業資深人士向《CNBC》表示,募資者與詐騙者冒充家族辦公室代表,試圖欺騙輕信的投資者;同時,也存在部分有心人士為「提升社經地位」而行騙。「山寨版家族辦公室正呈指數型增長。」經營「Diamond Wealth」並管理超過100個家庭共同投資聯合體的戴蒙德(Ronald Diamond)表示,「現在,家族辦公室領域是錢最多的地方。因此每個銀行、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都希望分一杯羹。所以如果你說你有家族辦公室,大家都想和你接觸。」去年,1名新加坡居民因冒充知名家族辦公室代表而被判有罪,據悉他運作1個價值1000萬美元的計畫,誘使人們投資未上市(pre-IPO)的科技公司,如Airbnb。他透過創建虛假電郵域名與線上個人檔案,假冒倫敦投資公司「Man Capital」的高管,並聲稱與埃及最知名的商業家族之一有聯繫,使受害者放鬆警惕後進行詐騙。不過,並非所有冒牌貨都是為了錢而行騙。有些人假冒家族辦公室,只是為了提升社經地位。「Prestel and Partner Family Office Conferences」董事總經理普雷斯特爾(Tobias Prestel)便指出,「部分人士為了融入圈子、成為某種『大人物』,就會說自己是家族辦公室創辦人,這樣銀行和資產管理人就會請他們吃飯,想賣東西的人也會禮遇他們。」行業專家指出,山寨版家族辦公室的興起,是財富與投資焦點湧入該領域的自然副產品。根據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Deloitte)的最新統計,截至2024年,全球單一家族辦公室(single family offices, SFOs)估計就有8,030個,比5年前增長近31%。預計到2025年底將增至9,030個,2030年更增至10,720個,增幅高達33%。這些家族辦公室管理的資金規模龐大,且持續增長。整體來看,目前家族辦公室管理的資產約為3.1兆美元($3.1 trillion),預計到2030年將增長73%,達到5.4兆美元($5.4 trillion)。資訊真空使冒牌行為有了可乘之機。在許多市場,真正的單一家族辦公室若僅管理自家資產,通常不需註冊,也不需基金管理許可。例如,在杜拜(Dubai),只要SFO僅管理1家族資金,便不需完整金融許可;美國的家族辦公室若僅服務單一家族,且完全由家族成員持有與控制,也通常免於向證券交易委員會(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SEC)註冊。對此,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MAS)則強調,「單一家族辦公室是為管理家族資產而設,不應募集第3方資金。任何募集第3方資金的實體都需持有資本市場服務許可(capital markets services license)。」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Financial Services and the Treasury Bureau,FSTB)亦表示,投資者在投入任何資金前,應深入了解投資夥伴背景,若對家族辦公室背景有疑問,可聯絡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ecurities and Futures Commission,SFC)。然而,富裕個人的高度隱私性,使背景調查變得困難。戴蒙德指出,「對億萬富翁做背景調查很難,因為他們通常非常低調。」因此,家族辦公室業界越來越依賴互相參考經驗與社群口碑來篩選夥伴。戴蒙德建議,最快的方法是致電當地已建立的幾個知名家族辦公室,若沒人聽過這個家族辦公室,很可能就是山寨版,需要再進一步調查。與新加坡的中國家族辦公室合作的律師事務所「Bayfront Law」的律師Ryan Lin也指出,該城市擁有強大的家族辦公室協會,代表們有時會透過WhatsApp群組進行核查,「如果我沒聽過這個家族辦公室,而他們聲稱已在新加坡立足30年,那就大有問題了。」Canopy執行長Mu Chen則補充,家族辦公室通常不會過度分享資訊,也很少主動推銷產品,「真正的家族辦公室總是有人追著他們,而不是他們去推銷自己。如果有人跑來對我說:『我是新加坡某富裕家族的二代』,然後還寄來400到500字的簡介來證明自己,這就會被我質疑。」
四億福地1/上億豪宅荒廢十年藏恩怨! 台鳳前總裁為亡父槓龍巖
台鳳集團前總裁黃宗宏因中興銀行超貸等案遭最高法院判刑8年6個月,2013年假釋出獄,但他也欠下巨債。2014年5月,黃宗宏位於陽明山建業路占地2953坪的豪宅遭法拍,被龍巖以4億5000萬的價格買下,而這片土地有將近240坪是黃宗宏父親、前省議員黃成金的墓地。2016年龍巖集團因想將墓地拆除,與黃家展開了長達了8年的訴訟戰,起初為龍巖集團勝利,黃家須拆除地上物返還土地。CTWANT記者實際走訪位於陽明山建業路目前所有權為龍巖集團的這片土地,沿著建業路行走,可以看到這塊地相鄰歐洲學校以及華岡藝校,向遠方望去還能欣賞遠處的美景,此外,距離此地不到10分鐘的距離還有山仔后派出所,可以想像若此地作為豪宅使用,居住環境簡直人人稱羨。然而,當記者走至「黃成金墓園」時,只見其被鐵門拉下,四周也有水泥以及鐵網所推砌而成的圍牆擋住,無法目睹此地目前的實際狀況。不過,根據111 年 12月19日、文化局第156次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的會議紀錄,黃成金墓園除墓體外,還擁有涼亭、蔣總統碑、台階以及多位名人題贈的輓聯石刻,可見其規模龐大及完整性。本刊實際走訪黃成金墓園,但未開放外人進入,不過從遠處眺望,可以看見墓地的圍牆且上面還有諾大的黃字。(圖/黃耀徵攝)黃宗宏當時在文化局審議會中,透露自己和龍巖創辦人李世聰是舊相識,對方曾承諾要將黃成金墓園打造成類似日本婚宴廣場的場所。黃宗宏說,當時他和李世聰表達過不希望父親的墓園被遷動一事,而李世聰也應允表示會將此處做一個整修來共同經營。然而,這塊地由於長年未作使用,目前雜草叢生,且樹木的姿態更是雜亂無章,曾經風光的豪宅如今已無昔日光彩。本刊調查,龍巖集團在買下這2953坪的土地以後,長達10年多的日子裡都未有進一步的規劃,其中的原因便是因為其拿這240坪的黃成金墓園毫無辦法。原屬黃宗宏的豪宅內雜草叢生,樹木看起來也雜亂無章,四周有高牆及柵欄,外人很難看清裡面實際情形,黃成金墓園則位於豪宅內側。(圖/黃耀徵攝)2016年龍巖集團向士林地院提出民事告訴,要求包括黃宗宏等10位黃成金的後代及親屬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而此次訴訟戰中,龍巖希望黃家後代可以拆除的便是這佔地約240坪的黃成金墓園,並將土地歸還給掌握實際所有權的龍巖集團,且墓地中的遺骸,也須由黃成金全體繼承人取回。包括黃宗宏的10位黃家後代則認為,當時龍巖在應買此地時,已知悉系爭土地上有墓園存在,且其佔有是基於使用借貸關係,主張應適用「債權物權化」的法理,讓此借貸效力同樣能拘束新的土地所有權人(龍巖集團)。該案經2年的審理後,士林地方法院駁回黃宗宏等人的主張,於2018年1月26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黃家後代須拆除地上物並返還土地。不過,黃宗宏等人不服,提出上訴,全案也出現了反轉,二審黃家勝訴,龍巖一審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被台灣高等法院駁回。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四億福地2/台鳳前總裁借力文化局! 黃宗宏力拚8年結果竟這樣
龍巖集團買受黃宗宏的陽明山豪宅後,因不滿內有240坪的黃成金墓園,和黃家展開訴訟戰,並於一審拿下勝利。黃家不服上訴,且黃宗宏於上訴期間向台北市文化局申請將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並成功,而這也成了台灣高等法院將此案反轉的原因之一。台灣高等法院審理5年後,判決黃家勝訴,龍巖不服,提出再審仍遭駁回。然而今(2025)年8月27日,龍巖另對文化局提起行政訴訟的結果出爐,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黃成金墓園已不再是歷史建築。黃宗宏等人和龍巖歷經8年官司後,獲高等法院判決勝訴,不須拆墓還地。(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間,龍巖集團將原先請求拆除黃成金墓園,變更為遷移墓園,並追加請求被告按月連帶給付損害賠償4萬0815元。不過,高院審理過程中,黃成金墓園於2022年12月19日被台北市文化局登錄為歷史建築,當時龍巖集團主張,此部份後續恐涉及行政爭訟,法院應裁定停止本件民事訴訟,不過遭到高院駁回。據了解,當時台北市文化局會將黃成金墓園登錄為歷史建築,乃是因為在上訴期間,黃宗宏先向台北市文化局提出申請,文化局也於2022年9月16日派員至現場進行會勘,後續更因墓園雕刻工藝精緻,反映 1970 年代民間石刻工藝且黃成金對台灣光復後的社會、經濟具有貢獻等理由,投票通過將其登錄為歷史建築。台灣高等法院認為,龍巖集團在知悉系爭墓園由黃氏派下子孫基於使用借貸關係占有狀態下,仍以低價買受土地,但事後要求黃家拆除墓園,使其在40餘年合法使用狀態恐隨時終止,不僅「利益衡量顯然失衡」且「傷害一般國民之法律情感」。另,此墓園有文化資產保存價值,也進一步強化高等法院此判決的理由。龍巖集團不服,針對判決結果提起再審之訴,主張搬遷墓園及異地保存為可行之舉,且系爭墓園占用土地12.13%,龍巖有維護正當利益必要性。另,龍巖集團對文化局登錄過程提出質疑,認其違反法定正當程序等。但台灣高等法院仍於2024年8月21日駁回再審之訴。龍巖主張黃成金墓園不該列為歷史建築,向北高行提起行政訴訟,今年8月勝訴,但文化局10月1日上訴。(圖/本刊資料照)不過龍巖集團早一步在2023年,也對台北市政府文化局登錄黃成金墓園為歷史建築的結果提出行政訴訟,歷經2年的審理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8月27日宣判龍巖集團勝訴,文化局須撤回原處分,不過文化局10月1日提起上訴。黃宗宏大戰龍巖集團8年,最後勝負仍難料。本刊致電黃宗宏二審委任律師吳尚昆所屬的大成律師事務所,以及黃宗宏創辦的帝門藝術中心,詢問對此案意見,但截稿前未接獲回應。另外,本刊也致電以及寄電子郵件至龍巖集團詢問此案意見,不過同樣在截稿前也無回應。
撫養16年養子想回親生父母身邊「拒絕回家」 她淚訴:我的心都碎了
韓國一名撫養養子長達16年的母親,近日在電台節目中講述自己面臨的心碎抉擇,她親手養大的孩子,在找到親生父母後,堅持要回到他們身邊。根據韓國《YTN》電視節目《律師趙仁燮的諮詢中心》30日播出內容,52歲的A女士表示,自己與丈夫因不孕多年,於16年前依法收養一名男嬰,並辦理了「親生子女收養」程序。當時孩子的親生父母同意讓他成為該夫妻的合法子女,一家三口從此共同生活。A女士哽咽地說,「他第一次走路、第一次寫名字的樣子,我都還記得清清楚楚。他上小學那天,我覺得自己擁有了整個世界。」然而今年春天,16歲的兒子偶然得知自己是被收養的,並提出想見親生父母。與生父母見面後,孩子逐漸與養父母疏遠,生日也拒絕回家。最終他向A女士表示,希望回到親生父母身邊生活。A女士痛苦地表示:「想到要把用心養大的孩子送走,我的心都碎了。但如果那是他想要的,我們也只能放手。」節目主持人趙仁燮律師邀請新世界律師事務所鄭恩英律師,針對此案例進行法律解析。鄭律師指出,韓國《民法》區分「一般收養」與「親生子女收養」兩種制度。前者雖建立養親關係,但不會切斷與親生父母的法律聯繫;後者則完全取代親生父母地位,被收養人與原生家庭的法律關係自此終止。由於A女士夫婦採用的是「親生子女收養」,因此若要解除關係,必須依《民法》第908-5條申請法院批准。法律僅在極端情況下允許解除,例如養父母虐待、遺棄子女,或子女有嚴重不道德行為導致家庭無法維持,「單純的叛逆或價值觀衝突,並不足以構成解除收養的理由,法院會以孩子的福祉為最優先考量。」趙仁燮律師補充,即便養父母與子女雙方都同意解除,若無上述法律事由,法院通常不會准許。不過若關係已明顯破裂,法院近年在個案上也開始採取較彈性判斷。由於該名少年仍未成年,律師建議暫時不要急於向法院申請解除收養,而應透過心理輔導與家庭治療協助孩子理清情緒。鄭律師指出「孩子可能同時渴望與兩個家庭建立連結,這是非常混亂的狀態,應給他一段時間,理解解除收養的法律與情感後果,再做出決定。」若法院最終裁定解除收養,孩子將恢復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姓氏與戶籍亦會回歸原本身分,並喪失對養父母的繼承權及撫養關係。
美移民局澄清「H-1B」新規:境內身份轉換免繳10萬美元申請費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USCIS)近日發布最新指引,釐清有關新規定的H-1B工作簽證申請費10萬美元的適用對象、繳費方式,以及例外申請條件。據《富比士》報導,這筆高額費用源自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9月19日頒布的行政命令,但由於政府先前的說明模糊不清,引發企業普遍困惑。美國商會(U.S. Chamber of Commerce)上週已為此向政府提起訴訟,這也是繼10月3日的訴訟後,又1場法律挑戰。報導指出,H-1B屬於臨時專業工作簽證,是外籍高技能人才在美長期工作的主要途徑之一。根據美國大學的統計,電子工程與電腦工程研究所的全職研究生中,約有73%為國際學生。H-1B簽證每年核發上限為65,000份,另有20,000份名額保留給在美國取得碩士以上學位的申請人。除了申請費與各項政府收費可高達6,000美元外,雇主還必須支付與美國同職級專業人士相同或更高的薪資水準。如今再加上新規的10萬美元費用,將令眾多企業與科技公司倍感壓力。根據USCIS在10月20日發布的最新說明,該費用僅適用於美東時間2025年9月21日凌晨12時01分之後提交的新申請,且必須是受益人目前身在美國境外、且未持有有效H-1B簽證的案件。此外,若申請書要求領事通知(consular notification)、入境口岸通知(port of entry notification)或飛行前檢查(pre-flight inspection),同樣須繳交該筆費用。不過,USCIS也明確指出,若屬於境內身份轉換(change of status)案件,例如從F-1學生簽證轉為H-1B,不需繳納10萬美元費用。在律師事務所「Green & Spiegel」中,領導學術和醫療移民團隊的合夥人柏格(Dan Berger)表示:「這項澄清讓許多雇主鬆了一口氣。先前大家都擔心員工若在申請期間出境,是否會被迫支付那10萬美元。」官方文件進一步說明:「此費用不適用於境內提出的修正(amendment)、身份變更(change of status)或延長停留(extension of stay)等申請;且若該外籍人士日後離境再以核准的申請入境,也不受此費用限制。」然而,若USCIS認定申請人不具身份轉換或延長停留資格,例如「在審理前離境」或「持無效簽證狀態」,則雇主仍需繳交這筆費用。同時,USCIS也重申,已持有效H-1B簽證者或核准申請的受益人可自由出入美國,不受該命令約束。換言之,「該行政命令不適用於2025年9月21日凌晨前提交的案件,或已簽發的有效簽證。」USCIS如今也首次公布具體的繳費方式。官方指示稱:「申請人應透過網站pay.gov進行10萬美元的繳費,依據頁面說明完成程序,網址為:https://www.pay.gov/public/form/start/1772005176。」該頁面還標示:「使用此表單支付您的H-1B簽證解除限制費用(H-1B VISA PAYMENT TO REMOVE RESTRICTION)。」針對部分企業希望可申請豁免,為境外人才申請H-1B簽證而不必支付該費用,總統行政命令中也有例外條款:「若國土安全部部長認定聘僱該外籍專業人員符合國家利益,且不危及美國安全或福祉,可豁免費用。」但USCIS最新指引的文字卻比行政命令更嚴格,新增了「極為罕見」(extraordinarily rare)、「高門檻」(high threshold)、「顯著削弱」(significantly undermine)以及「無美國勞工可取代」(no American worker is available)等限制性語句。依照USCIS的說法:「例外情況僅限於極為罕見的個案,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該外籍勞工的聘僱符合國家利益、美國無可取代勞工、該外籍人士不危及國家安全或公共福祉,且若強制繳費將顯著損害美國利益。」若雇主認為其員工符合條件,可將申請及所有佐證文件寄至H1BExceptions@hq.dhs.gov。儘管USCIS的最新說明回應了一部分雇主的技術性問題,但業界普遍認為,這項「10萬美元簽證費」仍將對美國企業聘用外籍高科技人才,造成重大衝擊。法律專家指出,此舉可能削弱美國科技與研究機構吸引國際人才的能力,特別是在STEM,也就是科學(Science)、科技(Technology)、工程(Engineering)和數學(Mathematics)領域,高度依賴外籍研究生與專業人員的情況下。
台灣自行車產業震盪 巨大捲入強迫勞動疑雲引美查扣
全球自行車製造龍頭巨大(9921)集團9/24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暫扣令,暫停巨大台灣製造產品輸美,理由是巨大台灣廠區涉及五項強迫勞動指標。該事件不僅引發台灣自行車產業鏈的震撼,監察院3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台灣製造業首次因勞權議題被美國查扣產品,憂心影響台灣聲譽及形象,監委已申請自動調查,主管機關是否善盡監管及研擬因應對策。面對監委自動調查,巨大集團表示,尊重監察院的調查,也理解社會各界對此事的關注。巨大一向遵守法規,並已持續主動向勞動部、經濟部與外交部提供完整資訊,確保所有措施都能符合國際標準與規範。公司會秉持公開透明與負責任的態度,持續配合主管機關,並即時向社會大眾報告進展,以行動展現對勞動人權與永續價值的承諾。巨大集團表示,最新進展是已透過美國律師事務所,正式與CBP展開接觸,近期將安排正式會面。針對外界關注的勞動與人權議題,巨大集團重申,2025年初即全面落實「零招聘費」政策,所有外籍員工在招聘過程中無需自行支付仲介費用,費用由巨大全額吸收;此外,員工宿舍與生活設施的改善已於2024年完成,並持續透過內部監督與第三方稽核,確保措施符合國際標準。另一家自行車大廠美利達(9914)集團3日主動發布新聞稿強調,堅守道德行為和保護人權是美利達的核心價值,在台灣,美利達嚴格遵守所有勞動法規,同時也注意到本地法規與國際社會的標準及期待存在差距,美利達承諾採取果斷行動,持續與國際公認的勞動與人權標準完全接軌。美利達為落實這項承諾,宣布自10月1日起,對外籍移工全面實施「零付費政策」,所有新進移工將無須支付任何就業仲介費;且所有移工(無論新進或現職)均無須再向仲介支付每月服務費,所有相關費用將由美利達全額承擔。此外,美利達正在積極制定一項補償計畫,針對現職移工過往已支付的招募費用,預計在10月25日提供合理補償,確保移工不會因求職而承受額外經濟負擔。台灣自行車公會理事長吳盈進指出,巨大集團遭CBP下暫扣令案,最後可能衝擊整個台灣自行車產業,只是目前先針對最大的目標巨大集團開了第一槍,呼籲產業界嚴肅看待,並且用全供應鏈的力量來解決這個案件,向全世界證明台灣自行車產業守法守紀,證明全產業非常在意也認真推動ESG,期許以全產業鏈團結面對這次的挑戰。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2/懷孕女律師告了!北院今首開調解庭 律師職業工會譴責他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10月2日)首度開調解庭,呂秋遠和林沄蓁是否出庭,備受各界關注。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出,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此事件嚴重傷害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呂秋遠與「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徹底槓上。(圖/翻攝自作家H直播、呂秋遠臉書)
上海律師被控「8年虐殺4000隻貓」拍片牟利 事務所發聲譴責:已解約
太冷血!中國上海有一名律師,被指控自2017年開始,偷盜貓隻拍攝各種虐殺影片,放到網上出售,預估8年間殘殺4000隻貓,其父母甚至毆打義工並協助毀滅證據。對此,涉事的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除了嚴厲譴責,也已和該律師解除合約。揭發虐貓的義工指出,上海弘安律師事務所的執業律師姚遠,自稱「貓中醫」,拍攝血腥暴力影片牟利,虐殺了4000多隻貓,包括火燒、活剝、絞肉機、平底鍋等工具對貓實施虐待和殺害,影片會夾帶政治隱喻,將領導人姓名、政策內容放在畫面中,達到嘲諷、抹黑的效果。義工指出,在調查期間,曾遭姚遠的父親用鎖匙襲擊,母親則搶走手機,毀滅調查證據,而姚某本人則嘗試用菸頭燙人。警方到場後,姚遠聲稱手機遺失,不能供警方調查是否有虐殺貓的證據。警方表示,由於虐殺貓隻的影片在網外傳播,無法追蹤調查,因此不能立案。另外,由於中國沒有動保法,志工對追究姚遠虐殺貓隻的責任抱持悲觀態度。律師事務所發聲明解除合約。(圖/翻攝自紅星新聞微博)對此,上海市弘安律師事務所發表聲明,提到姚遠虐貓行為,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由於該員工至今仍處於失聯狀態,公司根據員工管理規範,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已解除勞動合約,並強力譴責、堅決反對虐待動物行為。
比偷看手機還猛!她網購查男友5年開房紀錄 男怨個資被賣太恐怖
大陸一名陳姓男子近日對媒體表示,自己近5年的開房紀錄,竟被交往三年的女友透過網路店家購得,內容不僅詳列入住時間與地點,甚至還可查詢同行者資訊。事件曝光後,引發社會對個資保護與電商平台審查機制的高度關注。對話中商家承諾保證查得到,價格標示清楚,查一筆個資上萬元人民幣。(圖/翻攝自頭條新聞)根據《極目新聞》報導,陳先生現年30歲,與女友穩定交往多年。日前女方突然質問他一系列過去的行蹤與收貨地址,甚至出示查詢結果,令他錯愕不已。「她拿著資料來對質,我一看內容都是真的,才知道她是花錢買來的」,陳先生表示。根據陳先生了解,該筆資料是女友透過一家網路店鋪以人民幣約3800元(新台幣約1萬6千元)購得,其中最貴的一項服務為查詢開房紀錄,單價高達1萬2800元人民幣(新台幣約5萬5千元)。對方僅需提供身份證號即可查詢,若無身份證號,也可透過姓名、手機號、微信帳號等方式反向查詢個資,再進一步取得紀錄。陳先生坦言,由於工作關係經常出差,開房紀錄大多屬正常商務行程,並無同行者,「她猜忌心重才去查,但我更關心的是資料怎麼能這樣被買到」,他指出,不僅開房紀錄能查,連快遞地址、銀行流水也有明碼標價,例如查快遞收貨地需780元人民幣(新台幣約3,339元),銀行帳目查詢則需6800元人民幣(新台幣約2萬9千元)。平台上有商家以「律師調取資料、網上立案」為名,實為販售個資之商業行為。(圖/翻攝自頭條新聞)「只靠姓名和電話就能推算出完整身份,再一路查到個人隱私,這背後的資料漏洞實在太可怕了」,陳先生直指此事對社會帶來重大風險。經查證,在多個電商平台搜尋確實發現有商家公開標榜「律師調取資料」、「網上立案」等服務內容,部分店鋪甚至以「律師事務所」或「法律服務」名義設立,營業項目多標示「法律諮詢」,但大多未具備實質律師執照。根據陳先生提供的資訊,他女友購買資料的商家登記名稱為「武漢某商務服務公司」,成立於今年3月,營業登記內容包含圖文設計、技術開發與法律諮詢等,但並未具備從事律師業務的法定資格。針對這樣的情況,電商平台客服回應,建議透過平台投訴管道舉報,將由相關部門進行審核與處理。
網紅婆婆吃鄰居贈送蘑菇「中毒身亡」 律師分析責任歸屬
大陸黑龍江近日發生一起憾事,一名當地網紅在影音平台發布婆婆的訃告,因為婆婆吃了鄰居贈送的蘑菇,疑似中毒導致多重器官衰竭,經過4天搶救仍在26日晚間宣告不治身亡。消息曝光後引發熱議,也有律師出面分析責任歸屬。根據陸媒《極目新聞》報導,黑龍江一名女網紅近日在抖音上更新動態,她感嘆世事無常,婆婆吃了鄰居送的蘑菇,竟然中毒導致多重器官衰竭,送醫搶救4天無效,26日宣告不治身亡,「您的突然離世成了我們心中永遠的痛」,希望婆婆一路好走。影片底下有不少人留言質疑「這下鄰居跑不掉了」,但女網紅隨即回應強調,他們從未想過追究責任,並表示鄰居本意是出於好心。隨後,由於家屬情緒過於悲痛,已將相關訃告影片刪除。報導中提到,死者年約60多歲,平時與鄰居相處融洽;事發村莊不少民眾習慣上山採菇,常常一桶一桶帶回四處分送。有熟識雙方的村民透露,該鄰居過去曾多次送菇給網紅婆婆食用,這次很可能是在採摘過程中混入了少量毒菇,導致悲劇發生,令村民不禁感嘆,「這是血淋淋的教訓,希望大家都能引以為戒。」至於外界關注的法律責任問題,陸媒《瀟湘晨報》聯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付建。他指出,若贈送人明知或應當預見蘑菇可能含有毒性,卻因疏忽未能避免,導致他人中毒身亡,可能涉及「過失犯罪」;然而若送出的品種屬於一般常見的食用菇,且沒有證據顯示贈送人明知或應知其中混雜毒菇,通常不會構成刑事責任。不過,律師也補充,若鄰居在贈送時未告知「為野生菇,可能存在風險」,則仍可能被認定存在一定過失,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喪葬費以及死亡補償金等。
內部抗議浪潮升高 微軟證實停用以軍AI與雲端服務
微軟(Microsoft)近日中止以色列軍方精銳情報單位8200部隊使用其雲端與人工智慧技術,原因是該部隊被揭露利用Azure平台進行大規模監控,蒐集並分析加薩(Gaza)與約旦河西岸(WestBank)數百萬名巴勒斯坦平民的通話紀錄。根據《衛報》調查,這項合作早在2021年啟動,當時微軟執行長納德拉(SatyaNadella)與8200部隊指揮官薩列爾(YossiSariel)會面後,雙方合作將龐大的情報資料轉移至Azure。8200部隊隨後建立系統,讓情報人員能蒐集、重播並分析整個人口的行動電話內容,內部甚至流傳一句口號:「每小時一百萬通電話」。據稱,這套監控資料庫規模高達8,000太位元組(terabytes),一度存放於荷蘭的微軟資料中心。《衛報》報導曝光後,8200部隊隨即緊急將資料移出,並計畫轉存至亞馬遜網路服務(AmazonWebServices)。外部壓力也隨之升高。微軟內部爆發「NoAzureforApartheid」員工運動,美國總部與歐洲資料中心都出現抗議。微軟副主席兼總裁史密斯(BradSmith)在9月寄給員工的郵件中明言,公司已「停止並停用以色列國防部某單位的一組服務」,強調「不會提供技術來促進對平民的大規模監控」。《衛報》與《+972雜誌》、《LocalCall》共同調查顯示,這些雲端資料甚至被用於加薩空襲的前期規劃。這一發現促使微軟啟動第二次由高偉律師事務所(Covington&Burling)主導的獨立審查。史密斯在備忘錄中承認,外媒揭露了公司因隱私政策限制而未能自行得知的細節,並表示調查仍在持續。微軟的決定,結束了8200部隊三年來對Azure的使用。雖然官方聲明強調終止僅限部分雲端與人工智慧服務,不影響以色列國防軍作為長期客戶的其他合作,但這仍是自加薩戰爭爆發以來,首例已知美國科技企業撤回對以色列軍方提供服務的案例。聯合國調查委員會近期裁定以色列在加薩犯下種族滅絕罪行,雖遭以方否認,但不少國際法專家支持此結論。報導同時引發外界關注:將敏感軍事資料存放於海外第三方雲端,是否將成為以色列內部安全政策的新爭議。
幫助美國還是給企業放血?川普大幅調漲H-1B簽證費 美企估每年多付4200億元
川普政府上週末拋出震撼彈,將H-1B工作簽證申請費大幅度調漲1000%,暴漲到令人咋舌的10萬美元(約新台幣302.4萬元)。雖然之後澄清此舉措僅限於新申請人,現有持證者與續簽皆不在此列,但仍引起美國科技、金融企業的強烈反彈。根據《金融時報》報導,若依2024年發放超過14萬1000張H-1B新簽證的數量計算,新規將使企業雇主每年多支付大約140億美元(約新台幣4233億元)的額外負擔。根據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USCIS)數據資料,2024年共核發超過14.1萬張H-1B新簽證。若以此數據推算,費用調漲至10萬美元後,美國企業每年將為了聘請海外人才額外負擔140億美元的鉅額支出。其中最受衝擊的,無疑是高度依賴H-1B簽證延攬海外的頂尖工程師及科學家的美國矽谷。根據USCIS數據顯示,2023年約有三分之二的H-1B簽證持有者任職於資訊科技(IT)產業。白宮強調,調漲工作簽證申請費旨在鼓勵美國企業「優先僱用美國勞工」,並澄清新規定僅適用於明年2月面對下一輪抽籤的新申請者,現有H-1B簽證持有人不受影響,但仍在學術圈及科技業引發恐慌。根據川普聲明,新政策將有部分豁免條款,但適用範圍仍不明確。各大美企的法律團隊透露,客戶正在考慮發起法律挑戰,目前仍在等待國務院進一步說明,但截至當地時間21日,該機構尚未發表任何聲明。前川普經濟顧問、現任IBM副主席柯恩(Gary Cohn)為這項政策辯護,認為提高簽證費用能夠促使企業只為「我們真正需要、且在美國找不到」的高技術人才申請簽證。不過,創業加速器「Y Combinator」執行長陳嘉興(Garry Tan)在X發文痛批,川普此舉是「扼殺新創企業」、「送了份大禮給海外科技中心」,認為等同於將頂尖人才拱手讓給溫哥華、多倫多等新興海外科技中心。他警告:「在AI競賽白熱化之際,我們卻逼著創造人才出走。美國需要助力小型科技公司勝出,而不是設立10萬美元的收費站。」法律專家也質疑川普政府此舉,可能已經逾越行政部門權限。全球性律師事務所「史密夫斐爾律師事務所」(Herbert Smith Freehills Kramer LLP)的合夥人杜恩(Matthew Dunn)指出,美國行政部門確實有權徵收費用來補償經營H-1B計畫所耗費的成本,然而收取10萬美元的天價「完全超出監管權力範圍」,預料將面臨法院挑戰。《彭博社》分析,在此新制的推動下,印度科技公司外包產業的商業模式將面臨重創,迫使莫迪政府重新思考對美政策。而印度商馬辛達國際科技有限公司(Tech Mahindra)的前執行長古爾納尼(Chander Prakash Gurnani)更是痛批:「美國正在傳遞一個危險的訊號:不歡迎外國學生與工作者,規則可隨意更改且缺乏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