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諮詢
」 離婚 遺產 出軌 提告 不動產
未婚妻攜46億港元潛逃?李龍基嚴正澄清:全是假的
香港資深演員兼歌手李龍基近日深陷輿論風波,網上盛傳他那位比他年輕37歲的未婚妻王青霞「帶著46億港元(約合新台幣181億元)潛逃,甚至已有私生子」。這些爆料在社交媒體上迅速發酵,引發港媒與網民熱烈議論。面對鋪天蓋地的指控,現年74歲的李龍基11日現身「全球華人流行音樂總會」喬遷酒會時,首次公開回應此事,嚴正否認所有謠言,強調2人感情依舊穩定,呼籲外界不要被惡意傳言誤導。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龍基受訪時表示,他與王青霞的感情狀況良好,並非外界所傳那樣有問題。2人早已協議要保持低調,不再像過去那樣在媒體前談論戀情或婚禮籌備的細節。他坦言,近來王青霞多次成為網路紅人與自媒體的攻擊對象,遭人捏造故事、惡意帶風向,直言這些網紅為了流量不擇手段,「利用人性的弱點隨意誹謗他人」,並提醒大眾應該理性判斷,不要輕信網路流言。對於是否採取法律行動,李龍基透露,他已向律師諮詢,考慮以法律途徑制止惡意誹謗。不過,由於部分散播謠言的網紅並非香港居民,跨境提告難度高,因此目前他選擇以平常心看待,「一笑置之」,不讓這些流言影響生活。公開資料顯示,李龍基1951年出生於香港,在1970年代因演出無綫電視歌唱選秀節目《聲寶之夜》而獲經理人發掘,此後擔任全職歌手,之後又轉型為演員。曾憑演唱電視劇主題曲《巨星》和《浣花洗劍錄》在粵語樂壇奠定地位。他也因出演《洛神》、《尋秦記》等多部TVB經典劇集而為觀眾熟悉,常以端莊穩重的形象,飾演皇帝、官員等角色。李龍基的未婚妻王青霞則比他年輕37歲,曾在港期間非法受僱於柯士甸學校,虛報碩士學歷,並在逾期滯留香港約3年間向入境處職員謊稱「幾天前才從港珠澳大橋入境。」最終,她在去年2月因「取得入境證而作出虛假陳述」、「使用虛假文書」、「向入境主任作出虛假陳述」、「管有虛假文書」及2條「違反逗留條件」等6項控罪被入境事務處扣查,並在同年6月被判入獄25個月。今年4月,李龍基在一檔訪談節目中曾親口證實,自己在王青霞服刑期間成功「獄中求婚」。他還公開展示未婚妻在獄中寫給他的410封情書,令外界震驚。
借屍還魂1/愛美直銷吸千萬放爛 苦主驚見換湯不換藥扯入上櫃公司
多層次傳銷再添爭議,近期「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被控「假投資真詐騙」鬧上社會版面並於日前黯然退出傳銷業,不少「下線」面臨總額新台幣上千萬元投資血本無歸。悲鳴之餘,有下線小盤商發現,「愛美全球」同一地址居然借屍還魂生出「世紀全球股份有限公司」,打出上櫃公司「世紀民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314)也入股,大張旗鼓在傳銷業「復活」,細看宣傳規則更是和愛美超過九成雷同,憂心又是「詐騙預備軍」,苦主們決定站出來反擊,別再有下一位倒楣鬼受害。CTWANT接獲讀者投訴,9月18日驅車來到宜蘭縣三星鄉的天送埤一帶,愛美全球傳銷自救會會長廖本義帶著多名苦主站出來,原來當地這麼多人都陷入「傳銷」騙局,少則數十萬元多則百萬元,夯不啷噹宜蘭一隅就被「榨乾」上千萬元,更難想像全台有多少苦主。廖本義直指,「愛美全球」在7月「抽腿」不玩傳銷事業後,大批苦主多次前往高雄市新興區登記地,人員「一推二五六」拖拉不好好處理,沒想到8月再前往高雄討公道時,竟然同一夥人華麗轉身改名「世紀全球」,拿到宣傳單介紹玩法高達九成雷同,人員還大言不慚直指「我們改名了,你們來也要不到錢」,令苦主氣得牙癢癢,更憂心有下一個「倒楣鬼」受害。一名「上線」苦主秀玫(化名)直指,回頭調查經濟部工商登記網,「世紀全球」竟然有兩席來自「世紀民生」的法人董事代表,且分別持有142.8萬股,加起來等於75%股權都掌握在「世紀民生」手中,「金管會該查查他們在搞什麼」苦主們連聲怒吼。與「愛美全球」登記同一地址的「世紀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也從事傳銷業務,玩法甚至與愛美全球如出一轍。細看「世紀全球」股東結構,竟高達75%由上櫃公司「世紀民生」(5314)法人持有,「世紀民生」近期才因旗下朝和生醫外泌體保健引發話題,當時還找來藝人翁立友(左)、田中千繪(右)等人代言助陣,名噪一時。(圖/翻攝自業者官網)CTWANT調查,「世紀民生」前身為積體電路(IC)設計廠,近年來已轉型為生技保健食品、無人機、餐飲、服飾廣告等多角化事業的複合體,其中更以外泌體技術打出名號,還請來藝人翁立友、田中千繪為旗下「朝和生醫」代言,號稱結合生物數據與人工智慧(AI),希望朝向AI智能大健康領域發展,如今卻爆出捲入爭議傳銷事業,讓外界對這家生技之星,打上大大問號。而究竟直銷誘人在哪呢?秀玫一臉愧疚地說,自己看到愛美全球產品用「美金」計價很是國際化,傳銷演講者也說,每天全球收益拉72%下放各傳銷微商「有錢大家賺」,自己興沖沖回到家鄉拉了5名「下線」而晉身「第四階」(V4),旗下5名會員則是第一階(V1)微商,但看似「菜鳥」的V1,每人卻也投入了至少約20萬,後來被下線提醒「公司每天收益多少呢」?回頭問公司卻老是不透露,自己根本無從稽核,如今丟了上百萬元血本無歸,也傷了朋友的信任。另一名商科背景的下線秋娥(化名)指控,原本每單1.68萬元、V1至少要砸11萬元,但愛美全球在結束傳銷事業前,大玩「壓縮」把戲,推稱讓分母變小,每個人看似能「多賺一些」,依此為誘因希望大家多掏錢「升級」,當想爭取獎金時,愛美全球老是推稱營業額衝不起來,還PUA(情緒勒索)直斥「下線」拉業績不力,更在結束傳銷事業前大打「快閃活動」想撈最後一波「吸金」,一次性加入23單就能升級V2,自己心想頭都洗一半了不能輸,把女兒也拉了進來,「我很後悔拉女兒陪葬」她泣訴如今是噩夢一場。宜蘭縣三星鄉不少苦主站出來痛斥「愛美全球」到報備停止傳銷事業前,還大舉募資邀人入會,行徑簡直是「吸金」,不少人家境因此面臨危機。(圖/顏瑋辰攝)廖本義回顧,6月19日愛美就針對上線召開「緊急停止分紅」會議,當時就嗅到不對勁,上線也趕緊在Line群通報,大夥兒想「退貨」、「退費」卻被愛美「已讀不回」趕緊跑去中央陳情,儘管公平會協助找了傳保基金會律師諮詢,對於微商最關注能否阻止愛美「把錢搬走」,官員卻推稱傳直銷事業只能「報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也沒辦法」,大夥苦主怒批官員兩手一攤態度消極「那我們繳稅要幹嘛」。廖本義直指,自己當初也用了「愛美全球」的保健產品覺得不錯,除了想推廣外也確實想賺錢,還把自家借給了傳銷商宣講,如今自己慘賠數百萬不說,在三星也抬不起頭「無顏面對地方父老啊」他長嘆。世紀民生財會主管朱麗娟推稱這些投資案應是前手團隊所為,其餘詳情則會於深入了解後進一步回應,然截稿前她並未再回覆說明;世紀全球與愛美全球則都推稱會轉知主管求證訊息,截稿前卻皆未回應。
借屍還魂2/直銷蟑螂搞臭市場 專家籲公平會強制履約保障護微商
「多層次傳銷」產業在台灣每年保守創造了新台幣破千億元產值,其中外商與本土產業都有,然而卻不時傳出涉入「吸金」爭議,更有呼聲要求比照金融機構修法把營運「報備」制拉高到「許可」制門檻。專家直言,與其曠日廢時修法角力,主管機關公平會不妨先善用《多層次傳銷管理法》(簡稱「傳銷法」)中賦予的行政命令權,要求傳銷事業提撥「履約保證金」,先把基本保障做出來,避免不肖業者掏空「下線」時求助無門,搞臭市場名聲。CTWANT調查,多層次傳銷存在已久,往往透過綿密的人際網絡,推廣商品與招募下線,賺取主要佣金,現今光公平會報備在案的傳銷商事業就破400間,包含營運規模、契約形式、促銷方案甚至產品細項,只要有任何更動,全都需要逐一向主管機關公平會報備,違者恐會被依「傳銷法」開鍘,甚或被上綱到刑事問責,然而像「愛美全球」等不肖業者卻仍在「撈一波」後「放爛」小盤商權益,下線根本求助無門。公平會發言人辛志中指出,其實公平會每年大約輪流檢查100間傳銷事業,違規樣態多元,其中最誇張的「老鼠會」吸金樣態「變質多層次傳銷」,根本不會有傳銷事業訂貨痕跡,一律只在「收錢」、「發獎金」間兜兜轉轉,絕對重罰。他直言,若苦主能向公平會舉報,公平會就有依據優先檢查這些經營「亮紅燈」的傳銷事業,要求提供財務勾稽、進出貨金流等,都能找出不肖傳銷事業問題。辛志中坦言,像「愛美全球」這種準備拍拍屁股走人的公司,對於公平會檢查是沒在怕,但只要公司還沒解散,「法人格」都還在,儘管已經報備停止傳銷事業「不玩了」,公平會仍可回溯問責經營期間責任開罰。財團法人傳銷保險基金會執行長陳冠州則指出,一般如遇到傳銷事業下線爭議,可以向傳保基金會「調處」,多數廠商愛惜羽毛,很願意好好和下線談,如果真遇到愛美全球這種「放爛」型傳銷商,傳保基金會也能提供律師諮詢,協助朝刑事附帶民事求償處理。全名為「財團法人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的傳保基金會提供傳銷產業與微商衝突時的「調處」管道,並提供律師免費諮詢服務。(圖/翻攝自傳保會官網)專研「傳銷法」的律師陳言博則直言,除了微商下線被「吸金」外,「愛美全球」這種不肖傳銷事業向廠商「叫貨」八成也積欠了大量貨款,微商和供應商兩端都是苦主,且重點在「錢不能被愛美移走」,現在網絡發達,苦主可以互通證據資料,集結找上司法警察或檢察官,朝涉非告訴乃論「詐欺」方向刑事提告,且「愛美」絕對是三人以上組織,組織型「加重詐欺」再加上涉犯《銀行法》非法吸金罪名是非常重,也是各地檢署重點偵辦業務,一定會馬上處理。陳言博提醒,在司法機關做完筆錄後,苦主可向司法警察或檢察官表示要提起附帶求償民事訴訟,等到案件偵結起訴後正式提出,且這類索賠案苦主不必先繳納裁判費即可聲請假扣押,但要注意時效性,以保全追討財產的機會。陳言博呼籲,縱使公平會行政調查確實有其侷限,但遇到問題仍該向主管機關舉發。他舉例,有些傳銷商不甩公平會報備制,促銷與商品更迭頻繁,若逐一核對所賣商品,一定會與報備內容不同,這時除了行政機關開罰外,還可以藉「虛偽不實」移送上綱刑事問責,若檢方或調查局把搜索權帶進來,就有機會發現更多犯罪事實「還有把藏的錢挖出來」他點出苦主們最在意的問題。而談到如何「補破網」,辛志中則提及,傳銷活動曾被討論,是否該從現在「報備制」經營提高到像特許金融機構的「許可制」門檻,其實公平會早就研議了很多年。辛志中直言,比起對岸、日本、南韓甚至越南,不少外商看準台灣的傳銷管制門檻並不高才砸錢進來,若提高從業門檻要求負擔準備金,看似對下線較有保障,但外資若因此「卡」在台灣無法活用,長期將降低投資意願,也可能有不肖業者拿傳銷許可證來賣,喊出「政府掛保證」,屆時只會讓更多傳銷「小白」被「割韭菜」。陳言博則攤開法條直指,「傳銷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七款中,其實賦予主管機關能要求傳銷商「做些什麼」的權限,不妨適度用行政命令來指定履約保證機制,比方「金融機構履約保證」、「信託專戶」、「價金保管」甚或「同業擔保」等,儘管造成不便,卻也能有效過濾「搞臭」市場的不肖業者,因為「搞事」成本遽增,只能摸摸鼻子退場。資深《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律師拋出公平會該以行政命令指定傳銷事業須負擔履約保證機制,考驗代理主委陳志民(圖)智慧。(圖/報系資料照)陳言博強調,多層次傳銷其實商機不小,有志投入者沒必要因噎廢食,首先一定要去公平會網站看看,傳銷事業是否有經過「報備」,也不妨使用人工智慧(AI)搜尋引擎查一下公司或負責人過去的訴訟紀錄。他提醒,可以從「會員」做起,自己先買小批量傳銷事業產品,慢慢觀察傳銷商的經營方式與風格,再慢慢踏入傳銷領域。他續指,若民眾「進場」成為下線後,發現公司政策朝令夕改、獎金未按時發放,或是計算基準詭異浮動,甚至公司高層突然大規模換血,還有多次被主管機關裁罰的紀錄,其實都是訊號,「那就是該抽腿了」隨時注意才是王道。被控經營不善的愛美全球事業有限公司人員則在接獲求證電話後推稱再請示主管,截稿前卻始終未回電說明。
小優造謠慘了!宋羽葤蒐證完畢貼臉書IG 強調自保「沒有想要詆毀任何人」
藝人小優(游振宜)日前被爆出,造謠宋羽葤車輛是胡瓜贈送、有他當靠山才接下新節目主持等,讓宋羽葤直接正面對決。22日她更公開2人的對話錄音,希望小優能向大眾承認此事是自己造謠或供出源頭。不過,事發已經超過1週,小優仍未做出說明,對此,宋羽葤也透露目前的提告進度。宋羽葤在22日公開與小優的對話錄音,當時2人爭論許久後,宋羽葤希望小優承認此事是自己造謠或供出源頭。不過,因為小優仍不願正面回應,讓宋羽葤氣憤宣稱,將對小優提告。根據《NOWnews今日新聞》報導指出,宋羽葤的經紀人表示「目前蒐證進度已經完成,錄音檔、截圖都有保存,已經向律師諮詢過。」經紀人也表示,會在通話時錄音、截圖對話紀錄,都是為了要自保「沒有想要詆毀任何人」,同時也可以防止有心人士惡意竄改或捏造等作為。另外,經紀人指出,會選擇在23日將對話內容公開,是因為小優發出爆哭及聲明稿的限時動態,疑似想要模糊焦點及帶風向「才讓羽葤想要公開錄音對話,就為了自保,站穩我們自己的立場。」而經紀人也透露,宋羽葤和小優在那通電話後,就沒有再聯繫「若小優方面再有造謠行為,或有心人士再惡意傳播、捏造,就會去警局提告。」最後經紀人也感謝各界關心,只希望紛爭盡快落幕。
父母房產移轉「真買賣」需提證明 避免國稅局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
近期有位爸爸來找律師諮詢,希望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並詢問是否有方式可以繳交較少的稅款,但也擔心子女未來出售房產時,可能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以下將分析不同的房產移轉方式及其稅務影響,各透過「贈與」及「買賣」兩種方式說明。首先,假如爸爸直接贈與房產給子女,在稅務影響為:• 房產的贈與會被認定為財產贈與,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範,若超過每人每年 244萬元(2024年標準)的免稅額,超額部分依 10%~20% 稅率課稅• 另外若未來子女出售房產時,將以其成本為受贈當時之房屋評定現值及公告土地現值(如300萬),可能面臨 高額的房地合一稅(20%~45%)。在大多情況下,子女轉售房屋的房地合一稅負擔,會比爸爸自行轉售高出許多。為避免受贈人轉售房屋後面臨高額的房地合一稅負擔,贈與人在進行贈與前,應事先評估相關稅務影響。• 或許有些人可能會考慮分不同年度贈與,亦即將不動產「分割贈與」。用分割贈與方式, 就需要考慮代書費、地政規費,這些額外費用,土地增值稅也會增加,,所以分割贈與不見得比較划算。另一種做法是透過「買賣」方式將房產轉移給子女。但需注意,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6款規定,直系親屬(如父子)間的財產買賣可能被視為「贈與」,仍須課徵贈與稅,除非能提供證明顯示確實支付了價款。如何證明是真買賣?國稅局審核時,需提供:付款流程證明:雙方的銀行存摺影本、轉帳記錄、支票或收據。資金來源證明:若資金來自他人贈與,需提供贈與稅免稅或繳清證明。若資金來自繼承,需提供遺產稅繳清證明及財產移轉證明。若資金來自子女個人收入,需提供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若能提供完整證明,國稅局將核發「非屬贈與財產同意移轉證明書」,才能辦理過戶。國稅局 vs. 銀行的審核差異許多人疑惑,銀行已核准子女的房貸,但國稅局仍不承認子女有還款能力,為何會這樣?在銀行審核部分,是依「5P原則」判斷(註1),即考量借款人信用、資金用途、還款來源、擔保品等條件。具體而言,借款人本人是否有還款能力;若借款人還款能力不足(收支比算不到),若有其他親屬願意當保證人(例如:爸爸、媽媽、兄、弟、姊、妹…等等)或提供擔保品,銀行貸款仍可核貸。而在國稅局審核部分,更嚴格,僅考慮子女自身是否有固定收入(如薪資、租金、退休金)能夠獨立還款。為何選擇買賣方式?雖然二親等買賣流程較繁瑣,但仍有幾個優勢:一為,降低房地合一稅:子女未來出售時,可減除的成本為取得房地之價額(如1000萬元),而非公告現值(如300萬元),可減少稅負。二為,土地增值稅優惠:符合條件可申請自用住宅稅率。三為,不用繳贈與稅:若付款流程與資金來源無虞,則不會被認定為贈與,毋庸繳納贈與稅。無論是贈與還是買賣,各有利弊,應根據家庭資產規劃需求及稅務考量選擇最合適的方式。建議在移轉前諮詢專業律師或稅務專家,以確保合法並最小化稅務負擔。註1:銀行的授審部在核貸時會以授信5P原則做判斷,亦即銀行會考量借款人(people)、資金用途(purpose)、還款來源(payment)、債權保障(protection)及授信展望(perspective)。
資產留給子女,現金或移轉不動產何者較好?先看這些稅率怎麼算
現在房價居高不下,許多年輕人買不起房,只好等著繼承爸媽的房子。許多爸媽找律師諮詢財富傳承議題時,會提出的問題是:如果想要一次移轉大筆資產給子女做財富傳承,要一次性贈與現金,還是移轉不動產呢?從節稅的觀點來看,過去大眾都有一種觀念:同樣一筆錢,換成不動產的形式給予子女,會比以現金形式讓與子女有利。律師提醒,先別急著下結論,這樣的觀念不完全正確。這裡舉一個例子說明,這樣大家會比較清楚(以下例子不考慮任何規費,僅考慮贈與稅):例如王先生規劃將1,500萬一次性贈與給子女,有贈與現金及買房產贈與二個選項,王先生買入市價1,500萬的房屋,假設這個房屋的房地公告現值僅為300萬,各要繳納的贈與稅如下:給現金的贈與稅為125.6萬(計算方式贈與總額1,500萬 – 免稅額244萬) × 稅率10% =)買房產的贈與稅為5.6萬元 (計算方式贈與總額300萬 – 免稅額244萬)× 稅率10%可以稅金相差120萬,顯然是買房產贈與給子女比較划算,理由是因為贈與房產時贈與稅,其計算是採用房地公告現值,而公告現值一般又遠低於市價。而繼承也是跟贈與一樣的概念,以不動產的形式讓子女繼承會比現金方式繼承節省遺產稅,因為土地跟房屋是分別按照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來計價計算遺產稅,而不是用市價來計算。因為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通常比房子的市價來得低,因此與用現金形式讓子女繼承財產的狀況相比,用不動產傳承財產給子女能夠產生節省遺產稅的效果。但是,所有事情都有優點也有缺點,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是優點,同時也可能成為缺點。父母不論以贈與或繼承的方式將房屋資產留給子女,假設短期內子女會將房產出售,就會被加課高額房地合一稅,則會提高整體支出成本。在計算房地合一稅時,子女取得房屋的成本會以贈與或繼承當時的土地公告現值跟房屋評定現值來計算,而不是以父母當初買房屋的購買成本來計算。或許,會有民眾認為若是父母生前就出售房屋,將房產換成現金給子女繼承,要繳的遺產稅就會增加。但須注意的是,因為遺產稅的稅率最高為20%,而房地合一稅稅率在持有超過10年的情況才會低於20%(超過10年,稅率15%),短期持有甚至稅率可高達45%(2年內出售)或35%(2-5年內出售)。所以縱使父母以現金方式把資產留給子女繼承有可能要支付較高的遺產稅,但總體而言,其所增加的遺產稅有時候仍比子女繼承房屋後短期間內賣掉房產所要繳交所增加的高額房地合一稅來的低。因此,民間流傳以不動產的方式把資產留給子女,會比以現金方式把資產留給子女有利,這種說法不是絕對的,依照個案不同情況分別有不同稅金產生。究竟以不動產的方式把資產留給子女、或是以現金交付方式較有利節稅,,每個個案狀況並不相同,需要透過專業人士經過仔細評估才是正確的。
遺產「借名登記」欲避稅 反被侵占盜賣求助法官也不一定見效
在律師執業、講課過程中,許多人會詢問有關借名登記相關問題。借名登記因為有相當風險,所以以自身經驗都會建議不要做,但現實上借名登記仍是不少民眾規劃資產的方式。借名登記是什麼? 簡單來說借名登記是指當事人約定一方將自己之財產以他方名義登記,而仍由自己管理、使用、處分,他方允就該財產為出名登記之契約。換句話說,借名登記是指某位財產擁有者(即借名者)將自己的財產登記在另一人(即出名者)的名下,儘管財產被登記在他人名下,但財產擁有者仍可繼續使用和管理該財產,亦即實質上的管理和使用還是由原財產擁有者來執行。為什麼要做借名登記,理由有很多種,有的是因為為了規避法律上的資格限制:例如農地、原住民保留地、國宅、軍眷宅等。有的是為了規避稅捐:例如地價稅累進稅率。因為不動產的課稅主體是以「登記名義人」的方式認定,如果名下有多個財產,要繳的稅額就可能會提升,如我國地價稅採累進稅率,因此有些人為了稅負考量,就會選擇將一部分的不動產所有權登記於他人名下,以減少自身需要繳納的地價稅額。有的因為要躲避債務、債信問題:例如為取得較低利息、增加借貸金額等。有的基於夫妻或父母子女情誼、單純隱匿財產;又有的因為新青安或是首購貸款等等考量為借名登記。不論是上述哪種原因,借名登記存在相當風險,所以原則上我不會建議當事人做借名登記的規劃。借名登記存在的風險,例如:出名人可能盜賣借名登記的財產,因為原則上出名人是形式所有人,理論上他持有載明自己名字的所有權狀或相關書面而處分財產,例如設定抵押權或移轉所有權。按照我國司法實務上(最高法院106年度第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仍然是有權處分,因為對於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來說,會認為「這個出名人的名字在白紙黑字寫在權狀上,就是經過登記的所有人!」縱使實質上的管理和使用還是由原財產擁有者(借名人)來執行,還是無法避免出名人可能盜賣借名財產的風險。其二風險在於出名人可能因為欠錢或欠稅,而遭第三人查封強制執行借名財產,如果出名人在外有債務,債權人可以對出名人名下不動產聲請強制執行,其中也包括該借名登記的不動產,且借名人「不得」提起第三人異議之訴,只能透過借名登記關係向出名人請求賠償。其三風險在於遺產相關爭議,出名人過世之後,出名人的繼承人可能完全不知情或拒絕承認出名人生前的借名登記法律關係的存在。上面提到的情況,都會產生借名人可能面臨財產拿不回來的困境,即使找了律師打官司也不一定會贏,除了實務上有法官認為借名登記是無效之法律行為外,因借名登記訴訟案件中,須由借名人舉證不動產借名登記關係存在,如果沒有白紙黑字寫清楚,往往會面臨舉證之困難。民眾如果有資產規劃需求,想要保全自己的財產安全,建議還是將自己財產留在自己名下,不要隨意進行借名登記。如果有資產規劃需求、資產隔離的需求,可以找專業律師諮詢。
鄭雨盛爆腳踏三條船 青龍獎決定不去了
51歲的韓國影帝鄭雨盛被爆未婚當爸,孩子的媽是35歲的模特兒文佳菲,這個消息已經夠震撼,豈料之後又傳出他腳踏三條船的醜聞,除了文佳菲之外,他還有一個26歲的年輕女友,以及一位在一起長達10年的會計師女性,原本將在青龍獎露臉的鄭雨盛,今天改口不去了。鄭雨盛在2022年於一個聚會上認識文佳菲,去年6月文佳菲懷了鄭雨盛的兒子,鄭雨盛做完親子鑑定後承諾負起養育責任,還替小孩取了胎名,不過他並沒有結婚打算,讓文佳菲很不滿,在IG公開自己已有小孩,進而被韓媒查出孩子的爸就是鄭雨盛。網路上傳出鄭雨盛與26歲女友的貼臉合照。(圖/翻攝自網路)之後網路上傳出鄭雨盛與26歲女友的貼臉合照,以及身旁還有一位陪伴他10年之久的正宮。正宮的職業是會計師,原有一段婚姻,她為了鄭雨盛而離婚,在一起的10年間,鄭雨盛多次劈腿,她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次鄭雨盛「弄出人命」,她下定決心分手,鄭雨盛挽留並且表示要把孩子帶回來一起扶養,女方同意後向律師諮詢如何能把孩子要過來。鄭雨盛原本打算按計畫出席29日的金龍獎,他不但以《12.12:首爾之春》入圍男主角獎,還將作為頒獎者,但在爆出腳踏三條船的私生活爭議後,為免典禮失焦,他最終決定不出席。文佳菲生下兒子,但鄭雨盛並沒有結婚打算。(圖/翻攝文佳菲IG)
72歲翁新婚猝死!前2任尪也死了 知情人士曝:恐跟「嗨勁」有關
大陸浙江省麗水市的72歲陳姓老伯與劉姓女子結婚後不久突然猝死,讓子女相當悲痛。知情人士爆料,如果沒有猜錯的話,可能跟「嗨」勁有關。根據大陸《網易》報導,陳男兒子表示,父親雖72歲,但身體硬朗,年初才做過全身體檢,體檢結果證明,父親的健康狀況還不錯,豈料竟突然猝死;母親5年前病逝,父親一直想找個伴,但被他和妹妹阻止,之後父親威脅,如果不同意他與劉女的婚事,就要去跳河自殺。陳男女兒透露,辦完後事後,劉姓繼母突然拿出父親簽署的遺產轉讓書,裡面內容載明,遺產全部由劉女繼承,他們兄妹倆一毛都沒有,這讓他們覺得很詭異,因此去調查後發現,劉女第2、第3任丈夫年齡均在70歲左右,且都是在結婚不久後就猝死。陳男女兒說,令人起疑的是,這2人也都在生前把遺產轉讓給劉女。另一名知情人士則爆料,「劉女第一任丈夫對我講,劉女功夫不錯,2人之所以離婚,就是因為無法滿足劉女,如果沒有猜錯的話,後面的丈夫會猝死,可能跟『嗨』勁有關。」據了解,陳男的兒子、女兒向律師諮詢後得知,劉女的行為已經涉嫌詐騙,目前考慮報警處理。
父生前遺願「給女兒1億」兄妹簽協議 大哥未履約挨告!法院竟判她敗訴
新竹地院近日裁判一起家族遺產糾紛案件,大哥與小妹在父親過世後,簽訂了2份協議,首先約定小妹將分割遺產後取得的部分給予大哥,而大哥給付小妹2000萬元;另約定依照父親生前遺願,大哥再給付小妹1億元。沒想到,後來大哥沒有履約,遭小妹提起訴訟,一審卻判小妹敗訴。律師周依潔在臉書粉專分析這起案件,細看法院判決理由可以發現「大哥主張協議書1是遺產分割協議,但未經全體繼承人簽名(總共有5個繼承人),協議書1無效;協議書2則是贈與契約,但大哥因財務問題已經撤銷贈與,所以不用付錢。」周依潔指出,最後法官依照協議書的文字和證人證詞,判定協議1只是大哥和小妹之間的「應繼分買賣協議」,不是遺產分割協議;協議2則是協議1的增補協議,2份協議其實算同一份契約,都是有效的。既然協議有效,為何小妹還會敗訴?律師表示,「因為既然是應繼分『買賣』契約,除了大哥要付錢外,小妹也有要給付給大哥的『對價』,包含:要將證件交給代書及會計師,來辦理繼承過戶的事情(讓大哥取得小妹可分得的遺產),以及小妹要將她的公司股份過戶給大哥」,因為照協議小妹要「先」給付,大哥才要付協議書2的1億元,但小妹還沒給付,所以才會敗訴。周依潔提醒,如果是約定遺產分配方式,也就是要簽署遺產分割協議,必須「全體」法定繼承人簽署,只要少1個人簽名就會無效;如果繼承人中有未成年人或受監護宣告之人,法定代理人又同樣是繼承人,例如父親過世,母親和未成年子女一起繼承等情形,必須幫未成年人和受監護人選任特別代理人才能簽名。律師強調,遺產的範圍、分割方式或有需要金錢找補的內容,都要具體、明確,以免未來產生爭議。另外,有時遺產分割協議、應繼分買賣協議或給付特留分的協議,在不同的遺產情況,可能不好區分,建議簽署任何協議前,都先找律師諮詢,或由律師來擬定契約文字,才不會失之毫釐,差之千里。
驗屋蟑螂搞副業1/驗屋案件暴增近3成 不肖業者2手法屋主口袋多挖錢
年底將進入驗屋交屋高峰期,越來越多人在交屋前委外驗屋,但你找的驗屋公司會不會是「驗屋蟑螂」呢?根據住宅品質消費者保護協會(住保會)統計常見3大驗屋缺失,以滲漏水排第一,其中又以窗框泥作漏水最難修繕。不過在驗屋糾紛當中,缺失不維修卻不是最多的,反而是不專業的驗屋蟑螂從中攪和,讓消費者與建商產生矛盾最棘手。2022年全台住宅用建照量共逾18萬戶,創20年來最高峰,若以工期3年計算,當年度建案最快於今年出現交屋潮。今年上半年六都建物買賣移轉棟數來到13.6萬棟,年增27.6%,亦是11年來最高紀錄,其中有極大部分來自3、4年前房市放量後的完工建案。驗屋公司SGS也透露,去年開始驗屋詢問度高,今年案件又比去年多出2~3成,都跟這幾年的預售屋增加有關。反映3~4年前預售屋熱銷,今年起陸續完工交屋,將遇上20年來最大交屋潮,住保會提醒屋主留意找到低價的驗屋蟑螂。(圖/林榮芳攝)而根據住保會履約保證的永城科技驗屋第一線服務經驗,最常見的3大驗屋缺失為「滲漏水」「地排泥砂淤積」及「電線相位錯接」,其中大約每驗10間房子,就有1~2間有滲漏水問題。永城科技驗屋總經理丁漢透露,之前凱米颱風,就有台南建案出現50戶集體窗框泥作滲漏水的情況,「水龍頭、天花板漏水都容易修,所有驗水項目中,泥作漏水最難處理。」「基本上建商對於驗屋缺失,大部分都是積極配合修繕,只有一種情況,建商有可能會不理你,甚至不幫你修,演變成糾紛。」丁漢解答,如果屋主找到的是「驗屋蟑螂」,以不合理的方式驗屋、找麻煩,建商當然也會不爽。何謂不合理的驗屋方式或驗屋缺失?住保會就接獲民眾詢問,業者驗屋時抱著馬桶猛搖,當下隨即被建商工地主任制止,兩人因為驗馬桶的方式而大吵起來。建商主任說,「不歡迎不專業驗屋」而拒絕驗屋,而他是屋主,現場氣氛尷尬,也不敢多話,所以隔天來電詢問住保會驗屋業者的做法是正確的嗎?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說明,馬桶分濕式和乾式施工,要檢驗馬桶,應先檢查地板洩水坡度與馬桶底座處是否有妥善安裝,而不是一股腦地抱著馬桶猛搖,經驗夠的話,肉眼就看得出來,真的不必要搖馬桶,也難怪建商主任把驗屋業者當成不專業,不想被驗屋據記者調查,市場常見不肖驗屋公司通常會有2種作法,第一種是「先賺驗屋費,再賺裝修費」。住保會顧問吳翃毅舉例,曾碰過室內裝修公司因缺少案源,開拓驗屋的業務項目,把小瑕疵誇大嚇唬屋主,然後再對屋主說,「建商不幫你處理沒關係,你找我裝修,我可以幫你解決」,進而包下後續裝潢工程。另一種是「先賺驗屋費,再賺律師費」。驗屋蟑螂以不合理的驗屋方式找出許多缺失,再鼓吹消費者對建商提告,而驗屋公司提供法務或律師服務,再賺律師諮詢費。有驗屋業者以不合理的檢測方式開出一堆驗屋缺失,當建商不願修,屋主很緊張下,驗屋業者便有機會攔下後面大筆的裝修工程。(示意圖/CTWANT資料室)吳翃毅說,委外驗屋原本是要「發現問題」,但卻出現驗屋人員以「假專業」、不合理的檢驗方式,挑出許多毛病,來凸顯自己的專業價值,最終卻為屋主「製造問題」,讓本應中立為雙方服務和溝通的角色,一開始就被貼上「找碴」標籤。吳翃毅告訴CTWANT記者,因為驗屋費用大約落在1~2萬元,金額不大,若有糾紛往往自認倒楣,不會特別到住保會申訴,但是卻經常接到詢問的電話,或聽到驗屋業者分享不合理的檢驗方式,過去也曾碰過,建商因此不爽擺爛,屋主嚇到來申訴的情況。由於目前政府針對驗屋人員或公司沒有專屬證照或牌照,他建議民眾選擇驗屋公司,至少要有室內裝修乙級技術士等證照。SGS營建管理部經理江玉齡也提醒「公信力」的重要性,民眾在網路上找不知名、沒聽過的公司,可能是一案公司、兼差,或根本連公司申請都沒有,當建設公司或營造廠對缺失項目有疑慮,很多業者連理都不理,品牌有它的必要性,一切按規定,不會隨意、主觀做查驗,「且如果有真的需要調解或訴諸法律時,具有公信力的驗屋報告書,才是真正有力的依據。」吳翃毅表示,除了SGS等知名檢測單位外,建議可以採用住保會輔導的驗屋公司永城科技驗屋、家人驗屋、幸福驗屋,每件委託案即使只是1萬元的小金額,也一定做到「住保履約信託」和開發票;現場檢測完成,都會協助屋主與現場工務核對缺失,如有相關電工法規、法條等等也會協助說明,若遇糾紛,民眾也可到住保會申請免費法律諮詢服務,不會有求助無門的情況。
人妻找代孕生子「2年後驚覺兒非親生」 真相大逆轉…慘遭多重背叛
若發現撫養很久的孩子,和自己沒有血緣關係,肯定會感到震驚又難過。國外一名媽媽因為罹患罕見疾病難以懷孕,因此花錢找代理孕母,終於懷上兒子,但過了2年後,驚覺不是親生的,為此感到傷心欲絕。「我不敢相信生活走到了這一步!」原PO在Reddit論壇透露,她和老公交往近10年、結婚7年,她一直想當媽媽,但自己罹患一種幾乎不可能懷孕的疾病,因此決定找代理孕母,對方是自己信賴的朋友,雖然前2次試管嬰兒都失敗,但第3次總算成功,懷了一個男嬰。原PO解釋,她本來應該要早點注意到危險警訊,但因為除了原本的工作,還兼職2份打工,壓力相當大。有時周末工作結束回家,她發現朋友在家裡閒晃,而老公也在,起初覺得無傷大雅,但後來發現兒子的眼睛是棕色的,她和老公卻是藍色的,決定帶去醫院檢查,結果顯示她與兒子沒有血緣關係。原PO以為是診所出錯,結果竟是老公和代理孕母上床。(示意圖/翻攝自photoAC)原PO擔心可能是生育診所出錯,植入錯誤的胚胎,因此安排律師諮詢打算提告,並進行DNA鑑定,但結果依舊顯示她不是孩子的媽,不過老公和兒子是父子關係,這讓她感到心碎且憤怒,追問之後才知道,老公曾與代理孕母有過肉體關係,也就是說兒子根本不是她的。原PO頓時感到多重背叛,自己的丈夫、朋友出軌,而她的孩子甚至不是親生的,感到神智不清,選擇離家出走,在旅館住了將近1個禮拜,思考後決定離婚,並與代理孕母好友斷絕關係。雖然老公和朋友坦承錯誤,並不斷道歉,但原PO無法接受她被欺騙,寧願未來找到更值得信賴的伴侶收養孩子,因為「組成家庭的不是血緣」,堅定想離婚的念頭。
目睹女童被打!他出聲制止「媽媽扯孩頭髮帶走」 報警遭告強制罪
近期一名網友在路上看見女童遭家暴,媽媽不僅毆打小孩,甚至還抓著小孩頭髮要走,網友忍不住出聲制止並報警後,遭那名媽媽怒告強制罪,這也讓他相當傻眼。該名網友在臉書社團「匿名公社」發文表示,自己在上個月親眼目睹一個女人在打小孩,於心不忍便出聲制止,那個女人隨即抓著小孩的頭髮要走,「我看到那小朋友全身是傷,當下覺得她被帶走一定會被打得更慘,我下意識地抓住那女人的手,不讓她離開,然後報警」。原PO表示,警察來了之後自己也告訴他們事情的經過,但那女人還一直喊冤說打小孩沒錯,警察叫她安靜,不要這麼大聲,「我問警察能否先叫救護車,因為那小孩手腳明顯有瘀青」,救護車也在15分鐘來了,醫護人員隨即開始檢查女童的傷勢,原PO發現女童掀開衣服後都是傷痕,「我的猜想是對的,那小孩身上一條一條的傷痕讓我差點哭出來,她媽還在旁邊不停地叫,讓人非常煩」,隨後雙方也被帶去做筆錄。原PO說自己做完筆錄時,有詢問警察「小孩會怎麼處理」,警察則回覆會聯絡親人看能否帶走,「我當下的想法是要親眼看到這妹妹安全才離開,但我不能待在警局,所以在外面等了兩個半小時,之後一個男人來接走了妹妹」,原PO也鼓起勇氣問那男人,他是妹妹的誰。對方則回答說自己是她爸爸,和媽媽離婚,女方一直不讓他看小孩,「他頭疼地說,女方居無定所,到處租房,撫養權因為離婚時他失業沒工作,法官判給有工作的媽媽」,而原PO也把事情經過也告訴他,對方鞠躬後就把小孩帶走了。原PO表示,過了一段時間,警察叫自己回去做筆錄,「那女人那天做筆錄時說要告我強制罪,因為我不讓她離開現場,警察說那女人那天很不配合,講話亂七八糟,筆錄不完整,找我來是希望問清楚當天的事。我問警察妹妹現在的情況,他們說不能透露,我也不好意思再問了」。原PO也感嘆,自己希望那個妹妹能夠脫離暴力的生活,「也許有人覺得我多管閒事,但我看到她身上的傷真的很不忍心。她手上有明顯像菸燙的小洞,身上有像我以前被藤條打的傷痕,只是我手上的是紅色的,而她身上的是黑色的」。原PO也希望尋求大家的建議,詢問「這樣打小孩算是現行犯嗎,雖然她沒有在警察面前施暴,但我可以作證人嗎?以及這女人能受到什麼懲罰?會被關嗎?妹妹未成年,不知道她爸爸是否會提告,有什麼機關可以幫忙嗎?」由於礙於個資法,警方也不能告訴原PO妹妹的後續,因此原PO也希望大家可以幫忙,「我很想知道妹妹的消息並幫助她,但警察那邊不能問個資,我沒有他們的資料,不知道她們現在在哪裡。如果各位網友住家或身邊有一個手腳明顯有傷、有瘀青、像菸燙過的洞集中在右手手背的小朋友,請大家幫幫她」。貼文曝光後也引起網友熱議,不少人紛紛留言讚揚原PO,「你可以先找律師諮詢看看,面對這種蕭查某,你的勇氣可嘉,希望妹妹平安,就是太多這種垃圾,隨便生隨便打」、「三個月後地檢署再問一次,沒意外就收到不起訴,只是你比較煩要跑」、「告是對方的權利,但你這個上偵查庭跟檢察官說明清楚應該是不起訴而已,別擔心」、「你如果想關心妹妹,可以多雞婆一點去問承辦員警,承辦員警會因為你的關心壓力會多注意這個案件,然後可以跟警察講看能不能通報社會局,或是問警察這個媽媽是不是關懷對象」。
食安人球1/寶林茶室受害人索賠路遙 後遺症纏身咬牙苦扛醫藥費
台北市寶林茶室食安風暴迄今逾兩個月,一名出院重症患者爆料,目前除透過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進行團體訴訟討公道外,龐大的醫療費用只能由家屬一肩扛起,有些經濟能力薄弱的患者家屬甚至得向親友借錢支付費用,而台北市府與遠東百貨公司則推稱,待司法確認後再談賠償問題,被害人處境相當煎熬。3月下旬,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爆出一名男子出現腹瀉、腹痛、心悸等症狀,送醫兩日竟離奇死亡;隔天台北馬偕醫院通報一名食客至餐廳用餐後,也發生反胃、腹瀉、嘔吐等症狀,需裝上葉克膜搶救,其後各醫療機構陸續傳出通報,數名患者均有輕重不等中毒現象,而事後衛生單位彙整分析患者的共同點竟然都去過「寶林茶室」,而且都點用了素炒粿條,瞬間引爆食安疑雲。寶林疑案死亡4人,重症人數則高達34人遍布全台,目前尚有2人持續在院治療中,情況難以樂觀。圖為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左)探視桃市患者示意圖,與本文受訪者無關。(圖/桃園市政府提供)出院的寶林案重症患者黃舒君首度站出來接受本刊訪問,長年茹素的她從事音樂繪畫等藝術工作,儘管言談間維持藝術家的高雅氣質,卻仍難掩對主管機關的怒火。「只剩消基會這件事」她說,寶林茶室案至今輿論壓力逐漸消散,當初台北市長蔣萬安聲稱全力協助所有被害人度過難關,並由市府支付所有住加護病房重症者醫療費用,如今北市府法務局只剩「總機」功能,負責彙整30多位重症(2人仍住院中)被害者與4位死亡病患家屬資訊與訴訟意向書,轉交消基會打團體訴訟,但曠日廢時。黃舒君說,她早在4月底就繳交了意向書,但至今都沒有獲知要召開說明會,追查之下首場說明會將遲至6月13日舉行,求償的路途迢遙,她的經濟狀況尚可,新台幣25萬元醫藥費還扛得住,但經濟狀況差的人根本挨不住。目前仍重症住院的L先生(化名)兒子向記者泣訴,父親住院至今累積龐大醫藥費60萬元,家裡臨時付不出來,市府與遠百又皆推稱若判決需償付,屆時不會逃,利息都會算給家屬,但卻不願出手解燃眉之急,他們只能先向親友調頭寸,「如今已經沒有人願意接我們電話了」。黃舒君住院達22天,其間7天陷入昏迷,另外半個多月也在床上動彈不得,她心痛期間醫護竭盡心力奔波,辛酸直言「簡直拿他們的命換我的命」。(圖/台南市立醫院提供)黃舒君表示,她在吃完粿條後,3天後不明原因無預警昏倒,送台南市立醫院7天,一開始跨科醫療團都找不出原因,反而因媒體大量報導寶林疑案,家人提醒醫師抽血與採集糞便後,一送衛福部才證實不幸中標。「那確定病因又能怎麼樣呢」她無奈地說。由於邦克列酸菌中毒是台灣首見,治療方式也考倒了醫師,只能以支持性療法續命,包含大量服用甘草精、施打抗生素等。二個月過去,至今仍須每周回診肝膽腸胃科,儘管肝發炎指數(SGPT)已從幾乎報銷的18,000 ng/ml降回200左右ng/ml,但離一般人正常值40 ng/ml還有好長一段路,更別提一旦停藥,指數馬上飆,一生恐怕難甩藥罐。黃舒君感嘆,近期仍不時傳出食安疑慮,甚至不乏大集團中箭,呼籲主管機關重罰之外,更要做好源頭管理「食物中毒絕非開玩笑」。住院22天中,無意識昏厥就長達7天,而另外超過半個月的時間,儘管恢復意識,但包著尿布動彈不得,也是另一種身心折磨,自己看到醫護人員忙進忙出「簡直拿他們的命換我的命」,在心疼悲鳴之餘,也將於6月23日在台南醫院禮堂舉辦「生命之光」挺醫護音樂會,免費歡迎各界參與。台北市政府社會局6日晚間更新進度表示,黃小姐相關住院費用已於近日撥款處理;衛生局6日晚間則強調,由於L君案例已經過世,會全力協助家屬治喪事宜,有關住院費用,無論法院判決責任歸屬,北市府都會全數承擔,也刻正處理中。台北市政府官員表示,寶林案發生至今,市府統合衛政、法務、社政提供協助,因案件狀況特殊、受害人可能面對龐大醫療費用負擔,市府已決議,針對重症個案醫療加護病房費用,直接由醫院將單據交衛生局墊付,經費由北市重大災害捐款支應,法務局也積極提供法律協助。衛生局官員說,針對重症個案醫療費用,市府已協助墊付新台幣740多萬元,市府尚未墊付的費用,也已由社會局接手處理中。法務局官員說,寶林案受害者選擇個人提告訴訟或加入消基會團體訴訟,二者其實是獨立程序,受害者及家屬若有意提出假扣押聲請,市府提會供律師諮詢、假扣押擔保品的聲請委任費用。13日待消基會將舉行團體訴訟說明會。社會局官員則說,寶林食物中毒案發生後,已針對寶林中毒受害人及其家屬,啟動「一案一社工」專案關懷訪視,並提供慰問情緒支持與轉介法律諮詢。其中也有協助外籍人士家庭成員,包含父母親從國外來台,而留滯期間相關食宿、機票費用,市府全額埋單。據了解,目前33案皆有社工持續提供服務,社會局也將持續關注受害人及家屬。
食安人球2/未對寶林茶室負責人聲請假扣押 北市府團體訴訟拖延挨批
寶林茶室食安疑案中,關鍵負責人黎仿軒在案發後多次向社會大眾道歉,其後便神隱推稱待候司法解決。本刊進一步追查目前市府仍處於蒐整「家屬意向書」階段,因此尚未提出假扣押聲請,多名重症被害人及家屬認為黎仿軒陸續進行脫產,團體訴訟日廢時,擔心在提起假扣押前黎早就「淨身出戶了」。一名台中地方人士告訴本刊,過去黎仿軒涉足餐飲、旅宿與觀光等多項產業,多與馬來西亞在台同鄉集資或交叉持股,但經營事業往往虎頭蛇尾,沒有幾年就收掉,目前在台產業中,黎仿軒僅剩台中高美濕地夜景餐廳「微醺小夕陽」的半數持股者,也擔任監察人,其餘如台中鬧區「博客創意旅店」等,近期已低調陸續出脫持股。回顧寶林案爆發,事發當下台北市長蔣萬安義正詞嚴,每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最新進度,自蔣萬安立委時期便密切合作的法務局長連堂凱,也正義凜然直言北市府會代表受害者向寶林茶室負責人黎仿軒,提起「假扣押」維護受害者權益。寶林案爆發時,北市府近乎每日大陣仗開記者會,宣稱將扛起受害者醫藥費之責,然而重症患者卻驚爆,如今市府卻推稱待法院判決確定才願意處理償付,經濟弱勢患者只能向親友調頭寸,苦不堪言。(圖/記者周志龍攝)然而事發已2個月,受害者黃舒君等人卻向本刊驚爆假扣押「根本還沒提」,憂心負責人早已脫產完畢,甚至傳言已拍拍屁股離境回大馬,不僅賠償無望,更可能爽閃刑事責任,引爆受害者火氣;外界也質疑去年九月發生「基泰大直」鄰損案,北市府在兩三天內就向法院提出聲請假扣押基泰公司資產,寶林案假扣押進展則陷入牛步。對此,台北市法務局坦言,目前還在受害者意向書收件階段,未來將由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依《消費者保護法》提起訴訟。法務局長連堂凱說,因當時基泰大直損害物包含公共設施,當時市府便以公共設施所有人名義,搶先提出假扣押,寶林案則因市府名下無財產損失,所以無法比照辦理。鼎川法律事務所律師梁繼澤分析,由於團體訴訟案一般會綁定所有當事人,光喬定當事人索賠金額,便曠日廢時,以此案為例,幾乎可以視為30多件案子,須逐一與當事人或家屬接洽,蒐集單據後,再協調各自索賠金額,這段磋商漫長外界很難想像,畢竟有的人開口索要新台幣千萬,有的人認為賠付幾千元醫藥費即可,公部門又得要公文往來,團體訴訟效率差,扣押財產耗時不容樂觀。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消基會)受北市府委託處理寶林案受害者團體訴訟,卻因北市府團體訴訟磋商牛步,短期內無法有進一步發展,險些替北市府背黑鍋。(圖/記者黃鵬杰攝)梁繼澤批評,一開始北市府稱要團體訴訟討公道,導致受害者誤以為「團結力量大」,紛紛放棄較有效率的「單獨提告」方式,受害者根本想不到公部門團體案件拖延之久,何況蔣萬安是律師出身,卻民粹式地一味藉著民意情緒性發言,根本內行人說外行話。事發賣場遠東百貨則向本刊表示,由於該案正進入檢調調查階段,偵查不公開無法評論。除了法律問題外,參與該起調查案的亞洲大學食品安全中心主任蔣育錚憂心,隨著風頭已過,官方恐怕續打模糊仗,不會出面證實原因。至於食用粿條該注意哪些安全問題,蔣育錚提出兩項建議:首先,民眾自家的粿條、米苔目等在來米製品,務必維持冰箱攝氏4~5度保存,只要確定15分鐘內不吃,無論食物冷了沒「就是先冰再說」。第二,居家適度調酸加入粿條保存,壓抑細菌生長以利延長保存期限。而至於重症需求代墊款,市府強調皆有墊付,但本刊也再次向受訪者確認,住院費目前仍需自己償付,目前僅收到保險公司新台幣1.2萬慰問金,遠不足住院費用,不解市府說法從何而來。至於寶林疑案當事人黎仿軒等,已由移民署3日確認,目前無出境紀錄,人應仍在國內。台北市政府社會局6日晚間更新進度表示,黃小姐相關住院費用已於近日撥款處理;衛生局6日晚間則強調,由於L君案例已經過世,會全力協助家屬治喪事宜,有關住院費用,無論法院判決責任歸屬,北市府都會全數承擔,也刻正處理中。台北市政府官員表示,寶林案發生至今,市府統合衛政、法務、社政提供協助,因案件狀況特殊、受害人可能面對龐大醫療費用負擔,市府已決議,針對重症個案醫療加護病房費用,直接由醫院將單據交衛生局墊付,經費由北市重大災害捐款支應,法務局也積極提供法律協助。衛生局官員說,針對重症個案醫療費用,市府已協助墊付新台幣740多萬元,市府尚未墊付的費用,也已由社會局接手處理中。法務局官員說,寶林案受害者選擇個人提告訴訟或加入消基會團體訴訟,二者其實是獨立程序,受害者及家屬若有意提出假扣押聲請,市府提會供律師諮詢、假扣押擔保品的聲請委任費用。13日待消基會將舉行團體訴訟說明會。社會局官員則說,寶林食物中毒案發生後,已針對寶林中毒受害人及其家屬,啟動「一案一社工」專案關懷訪視,並提供慰問情緒支持與轉介法律諮詢。其中也有協助外籍人士家庭成員,包含父母親從國外來台,而留滯期間相關食宿、機票費用,市府全額埋單。據了解,目前33案皆有社工持續提供服務,社會局也將持續關注受害人及家屬。
遭無卡分期詐騙背債!320名大學生同意和解 債務總額達1670萬
中部地區去年傳出包括逢甲等多所大學、共計數百名學生遭「無卡分期」詐騙,每人因此背債5到10萬元不等,甚至有人欠下30萬元債務,只能辛苦打工還債。對此,台中市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市府今年2月1日召開大型調解會議,協助19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昨(25日)再協助130位學生和解,處理債務金額總計達1670萬元。台中市政府積極營造友善消費環境,除針對大型消費爭議進行大型調解,也多管齊下進行詐騙防治、消保資訊宣導。市長盧秀燕今(26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法制局有3大主要業務,包括消保、民眾法律諮詢扶助協助及審視市府各機關相關法律程序是否完備。法制局是常設機關,為服務市民而存在,市民朋友若有法律、消費等問題,歡迎大家多多利用。李善植以「大型消費爭議處理及消保宣導」為題,針對大型消費爭議調解、多元消保宣導等面向進行說明。他舉例,近年大型爭議調解案中,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蛙蛙文創有限公司接受口罩訂購逾期出貨,法制局協助86位消費者與業者調解成立;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販賣過期漁品火鍋,法制局去年5月24日召開調解會議,除現場59件調解成立外,另督促業者就1886筆消費賠償5倍,賠償金額總計538餘萬元。李善植進一步指出,去年下旬中部地區爆發多起大學生被誘騙申辦無卡分期購買3C商品,因而承擔高額債務,市府積極召開說明會,並於今年2月1日召開大型調解會議,協助19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昨日召開第二次調解會議,順利協助130位學生與業者達成和解,處理債務金額總計達1670萬元,大幅減少學生還款壓力。李善植提到,法制局也赴各校講習大學生常見消費爭議,與中興大學簽署合作備忘錄,並深入地方於各區公所辦理詐騙防治講座,另也進行訪問交易加強宣導,未來法制局將持續加強消費者宣導並輔導企業經營者,營造友善消費環境。盧秀燕說明,民眾有消費、交易行為,過程中若需要請求協助或發生爭議需要調解等,法制局設置消保官保護大家交易安全跟權益;另也有法律諮詢與法扶服務,李局長在任內大力加強服務改革,如考量民眾白天上班上課提供夜間電話法律諮詢服務、專科律師諮詢服務,甚至有民眾打官司需要諮詢相關程序,市府媒合提供設備及人員協助,民眾可就近在區公所與法院進行訴訟程序視訊諮詢。盧秀燕補充,法制局對內也協助各機關訂約、政策與法規執行依法施政,市府與廠商之間若有爭議也需要法制局居中協助。李局長擔任過檢察官、法官及律師,非常了解民眾需要,感謝他帶領法制局團隊大力改革、加強服務,讓市民得到相關協助。
姊弟戀「老公免費車房」…70萬信貸超擺爛 網傻眼問:不是兒子?
「這樣是不是該離婚了?」有名女網友透露,與老公是姊弟戀,要結婚的前一年對方跟她坦承有2筆拿來吃喝玩樂花掉的信貸,共70萬左右,起初原PO並不在意,但卻想不到老公婚後一樣不會理財,且最近老公開著她買的進口車自撞安全島,存款又不多,讓原PO感到傻眼「維修費又不知道要多少...」。對此,網友都紛紛搖頭問「真的是老公?不是兒子?」女網友於近日在「mobile01」發文指出,與老公是相差8歲的姐弟戀,目前已結婚一年,婚前同居是住在她名下的房子約4年,只請老公每月負擔3千元,豈料要結婚的前一年,老公竟坦承有70萬的信貸,不過原PO並不在意,所以就登記、舉辦婚禮,但為了不想增加太多開銷,所以沒有婚戒,婚紗也是隨便拍,且剛好紅包的錢也抵掉一切開銷,所以並沒有增加額外的負擔。到了婚後,原PO買的預售屋要交屋了,便跟老公要每月1萬的生活費,但從找設計師、家電、傢俱全部都她獨自處理,對方連一點建議都沒有,「老公給我感覺就是事不關己,好像不是一家人」。令她忍無可忍的是,老公近日開著她買的進口車自撞安全島,她心想維修費又不知道要多少,加上老公之前也撞過一次,就怕保險公司之後拒保,而老公戶頭可能也只有幾萬塊,「想想這樣的日子難不成要過一輩子嗎?」原PO說,老公原本從事業務,但因為不想過不穩定的生活,便決定努力拚讀9個月,也順利考上公務員,但又因受不了在剛考上時必須在外縣市上班而離職,在婚後則換了個月休5天,1天工作10小時的工作。最後原PO抱怨,還有一點她很在意,就是老公貸款的錢都是吃喝玩樂花掉的,婚後不會理財,還要靠原PO幫忙管錢,以免亂花。對此,她則求問「這樣是不是該離婚了?我們沒有小孩。」此文一出,大批網友都看不下去,留言表示「你快逃啊!這種不是老公,這是巨嬰」、「真的是老公?不是兒子?還好你們沒有小孩,快離婚吧,我相信妳一個人也會過得比較快樂」、「沒小孩,難度少一半,溝通無效,當斷則斷」、「老公表示:長期飯票真香,連公務員都不用當..」、「先找個律師諮詢,免得開口時,被另一半海削一筆,離婚前的資產管理是非常重要,沒感情了,還要被分走自己辛苦賺的錢,令人痛心」。但也有人質疑,「38歲?你這故事我怎覺得不像真實的?買得起房子+進口車,婚前同居住你名下房子,最近又有預售屋要交屋是在哈囉,老公考的上公務員選擇放棄,估計月收入至少10萬以上,沒小孩又不是快破產,高收入卻來問這種簡單到爆的問題,真的令人不知你需要取得啥解答」。
鳳梨王子控遭「最有才華詐騙仔」誆騙過程 千字文釣出多名受害者
有著「鳳梨王子」之稱的知名農戶楊宇帆,近日在臉書分享遭到王姓男子詐騙50幾萬元的過程,號稱對方是「最有才華的詐騙仔」且用一己之力詐騙了幾千萬元,文章一出引來多名被害人留言證實確有此事。對於指控,王男目前沒有回應。楊宇帆在臉書發文指出,曾被「台灣有史以來最有才華詐騙仔」王姓男子詐騙50幾萬元,不僅如此,對方只用一己之力詐騙了幾千萬元,他更直言「若騙子有分等級,就是最高段的那種,從幾百塊到幾百萬都騙過」。楊宇帆認為,王男是他認識的人當中最會駕馭文字的人,而且接觸過就知道那是天份。他也認同王男是個行銷天才,這輩子最成功的作品就是自己,「可惜走偏了。」楊宇帆透露,他因工作遇到低潮想要轉型,因此想與王男合作,結果對方簽約百萬元的協議後就避不見面,甚至誆稱兒子罹患睪丸癌「情勒要跟客戶借錢」,甚至聲稱遭到警方扣押「助理協助回覆,不方便接電話」。楊宇帆後來便跟王男終止合作,雙方不再聯絡,結果時隔一個月後王男竟然又出現,「你以為他要跟我提上個月的事嗎?沒有,他什麼都沒提,反倒是提醒我顧問費還沒收到。」楊宇帆也跟律師諮詢提告的可能性?律師卻說「如果是想把錢拿回來,那就別想了」。這個的經歷也讓楊宇帆非常無奈,並稱也有聽聞其他人正跟王男合作,「我立刻把摩托車停在路邊,打電話跟她說王男是個騙子。」他也自嘲「人生可以被一個這麼有天份的人詐騙,又多一件事可以跟孫子說嘴了」。文章一出引起討論,多名被害人相繼留言證實,其中一名受騙的設計師表示確有此事。律師李怡貞則說,「能把這些寫出來也是需要勇氣,很多有名有權有勢被騙的老闆或老闆娘二代都怕丟臉摸摸鼻子算了。」對於指控,王男目前尚未回應。 (圖/翻攝自臉書/楊宇帆)根據《CTWANT》報導,一名建設公司少東2月27日就在社群平台指出,遭到王姓前企劃以週轉名義借出逾300多萬元,且還親眼看到王男一邊花天酒地,一邊向各路人借錢,又以各種理由搪塞拒絕還錢,甚至為了躲債而將債主徹底封鎖,受害人從建設、投資公司、醫生、補教老師都有。
住宅吵什麼3/建案違法二工 住戶因「這動作」律師勸:告了也不會贏
住宅消保會(住保會)統計2023年受理糾紛調處案,滲漏水相關糾紛占21%,新屋買賣點交爭議占11%,相較68%的裝修糾紛而言占比雖小,但住保會創會理事長吳翃毅發現,這類糾紛案大多一次影響多戶,甚至造成整棟樓或社區的鄰居不和睦,處理起來也是相當棘手。新屋買賣或公設點交的糾紛,住保會雖碰到的調處案例不多,但令吳翃毅印象深刻的是新北淡水的「海洋都心」千人大社區,公設因二次施工(二工)遭檢舉拆除多次,新上任主委為解決公設荒廢問題原打算向建商提告,但到住保會申請律師諮詢,發現大多數住戶都在購屋時簽下了手寫的磋商條款,願意折抵房價同意建商二工,也代表著住戶都知道公設是違法的,因此律師建議,「提告也不會贏,別浪費錢了!」「海洋都心」共1~3期,是淡海新市鎮造鎮案、總計有5000戶開發量體,CTWANT於2021年就曾接獲其中一區的住戶爆料,「建商以『點交就撥6000萬元美化地下室』為由,促使第一屆管委會在2個月內就點交,連鏡子是破的也過關。前兩屆管委會都是建商人馬掌控,主委都沒住在社區裡。」以及質疑社區存款過少、住戶怎麼選社區委員都選不贏建商等問題。去年2月,「海洋都心」的住戶來向CTWANT記者報喜訊,「在工務局主持下,建商派終於交出印章,去(2022)年底選住戶委員就過半,建商派不願交出印章,現在終於拿回管委會了。」「昨天滿滿的住戶來旁觀,真的很感動。」據了解,目前已是第六屆管委會,正對第一屆以建商為主的管委會提告,但檢查官不起訴,管委會近期已提出再議。而因為二工區域本就違法,即便管委會偷偷裝潢,也難保千人住戶不會有1人去檢舉,二工公設面臨再被拆除的風險極高,因此據悉管委會有意和建商協議爭取復原費,讓該公設空間回到原本申請使照時規劃的避難空間和停車場。新北板橋一處4層樓老公寓因漏水問題,找來里長幫忙做公親抓漏,最後鬧到住保會作調處。(圖/住保會提供)2023年住保會也受理不少滲漏水糾紛,以老舊公寓居多,吳翃毅表示,很多都是裝修改建多次,要抓漏已有困難,且老舊公寓沒有管委會,沒有受漏水之苦的住戶,往往不願配合找漏因;漏水住戶大部分都是先修好才叫鄰居付錢,可想結果鄰居當然不予理會。吳翃毅分享去年印象最深、讓鄰居吵成一片的滲漏水調解案,位於新北板橋一處4層樓傳統公寓,1樓住戶先是發現房間牆壁滲漏水嚴重,板材裝潢連同木地板早已被滲漏水泡爛,於是通知了2樓住戶,表明樓上滲漏水可能性高;2樓鄰居隨即更改浴廁給水管路為明管,但1樓房間依舊潮濕,因此雙方找來水電拆除房間裝潢,並慎重其事找里長做公親要捉漏,結果發現漏水點疑似在3樓及4樓。吳翃毅接著說,但3樓住戶認為里長做公親抓漏不專業,不願買單修繕費用;4樓鄰居則願意花錢動工給水重配管,排水也重配改明管,但是完工1個多月後,1樓房間牆面的滲漏水問題仍未止住,最後一起到住保會調處。1樓住戶認為是公管滲水,樓上所有鄰居應負責賠償及修復,於是開出20多萬元的修復費要2~4樓平分,樓上住戶當然不願意,1樓住戶也揚言會提告。據了解,第一次調處時,鄰居間還互有善意想解決,原本願意湊15萬元給1樓住戶,但1樓屋主態度強勢,再加上向工務局檢舉鄰居違建,引起大家不滿;雖事後1樓屋主也無進一步提告和求償,但鄰居間卻已視同陌路。吳翃毅也提到,其實大多數的里長真的很不想介入滲漏水糾紛,但很多里民還是會找他們,為此,住保會還出過一張梗圖,建議別找里長,可以找住保會處理,「因為他們真的不是萬能事務所!」不只老屋,新屋也常見滲漏水糾紛,而住保會調處的新屋漏水案,大多來自住保會輔導的住保履約驗屋公司。吳翃毅解釋,住保會履約驗屋公司會在發現嚴重瑕疵時主動回報住保會,協助住戶與建商調處,也算是透過驗屋服務,進一步保障消費者權益。其實很多里長真的很不想介入滲漏水糾紛,但很多里民大小事都還是會找他們,因此住保會曾出過一張梗圖,如有漏水爭議建議別找里長,到住保會諮詢調解才是正解。(圖/住保會提供)
內政部規劃租屋法扶 租客聯盟大讚林右昌
內政部已著手規劃租屋法扶,只要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等弱勢,與房東進入訴訟時,內政部將提供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預計最快今年下半年上路。對此,租屋聯盟(租盟)表示,「林右昌領導的內政部,是能夠接納民間意見、展現極高效率的內政部!」只要符合租金補貼資格等弱勢租屋族,在與房東進入訴訟程序時,內政部將提供法律文件撰擬等服務,成為房客後盾,更有底氣向房東爭取自身權益。據統計,自2021年至2023年第3季,除法院調解外,各管道受理租賃住宅糾紛案件共計6,781件,換算每年平均約2,400件,其中包含押金返還、欠租、提前終止租約等。租盟指出,「租屋糾紛」是租屋族困擾的議題之一,如房東提前終止租約因此被限時趕出家門、惡意抵扣押金、拒絕修繕與領取租補等問題,然而,碰上問題的租屋族,約8成只能自力救濟,且8成5選擇「退讓收場」。租屋族之所以選擇退讓,除相對房東弱勢,畢竟面對訴訟成本,如律師諮詢、寫狀紙等訴訟成本,都非多數租屋族可承擔,故去年底租盟與OURs、崔媽媽基金會呼籲政府提供法扶,並透過立委江永昌積極協助,而內政部亦採納其意見,令人感到高興,租屋族的居住保障又往前邁進一步! 租盟表示,「近期短短一個多月,政府先是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讓租屋抵稅改列『特別扣除額』,此次又宣布『法扶專案』,足見政府之用心。」租盟也提到,「目前租屋市場中,仍有『市場透明化』、『引導空屋出租』目標有待達成,期望1/13大選後,新一屆政府與國會各黨派立委,能苦民所苦正視廣大租屋族的心聲,將『租得好』列為優先重要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