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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術室失守1/無照上刀一次拿3萬!醫師竟淪莊家抽頭 3年13人受害
CTWANT今年1月接獲爆料,台中榮民總醫院貴為六都醫學中心之一,卻傳出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鄭文郁放任無醫護人員執照的醫材廠商進入手術房上台執刀,自己則在一旁納涼。台中地檢署5月13日依違反醫師法等罪起訴楊孟寅與鄭文郁在內等5人,揭露醫材商為拚生存,「買器材贈執刀服務」,經統計遭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代刀的病患3年間就高達13人,而小老鼠只要每上一台刀,就可獲得3萬元費用。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前)與鄭文郁(後)被爆出放任無照廠商上台執刀,遭台中地檢署約談,訊後均以100萬元交保。(圖/報系資料照)起訴書指出,陳姓醫材商不具醫師資格,卻堂而皇之的在楊孟寅與鄭文郁的授權下,進入手術台內直接上桌替病人執刀,進行「經皮內視鏡腰薦椎間盤部分切除術」、「開放式2節以上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開放性腰椎關節由後側進入前柱融合術」。綽號小老鼠的陳姓醫材商,為讓醫師楊孟寅與鄭文郁等人能向病患推薦使用自家的醫療器材,以「買器材贈代刀服務」,長期代替楊、鄭2人執刀手術,讓楊、鄭2人可以不用刷手上刀,在一旁納涼等待手術結束,其中一次手術中,科主任鄭文郁不但未刷手、未穿著無菌服,在一旁的小房間內觀看核磁共振影像。而陳姓醫材商協助代刀,每次還可獲得3萬元的費用,除執行手術中較為困難之核心部分外,還得同時指導住院醫師,誇張至極。醫材商業務指出,公司會固定從醫材營業額中撥取2、3成給楊孟寅與鄭文郁作為公關費。(圖/報系資料照)而不僅僅只是陳姓醫材商上台代刀獲得費用,另一名醫材商業務也曾接受鄭文郁指示,上台代刀,從而獲得2946元的手術費用,他也同時坦言,會接受醫師指示代刀是為讓醫師能繼續向病患推薦使用公司醫材,且公司還會在特定期間內將醫材銷售金額的2、3成,提撥為公關費給予鄭文郁與楊孟寅在內等醫師。其中,調查官前往搜索時扣下一個寫有楊、鄭2人名字、內裝有現金的信封,就是公司要給2人的費用。離譜的是,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明知手術均由「密醫」執行,卻仍利用職務之便向醫院承辦人員申報健保保險給付,從而獲得「手術費」與「診察費」。對此,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也痛批楊孟寅與鄭文郁2人犯後仍避重就輕,直到遭檢方聲押,於羈押庭時才改口承認讓廠商代刀之事實,「將人命轉化為商品」,以自身醫術尚需精進為由,讓不具有醫師資格,未經醫師完整訓練之醫材商或業務上台執刀,甚至還未刷手上刀,若真發生大出血、過敏休克等併發症,廠商無法及時處理,2人要接手也來不及,一旦發生醫療糾紛,病患難以確認是醫師失誤還是廠商操作不當,突顯出2人對於怠於精進醫療之能,仰賴廠商技術支撐。檢方指出,楊、鄭2人還同時為中興大學學士後醫學系之臨床醫學教師,卻在手術中帶領住院醫師時,對學生傳達出「委由廠商代刀,輕鬆又可獲取利潤」的錯誤價值觀。根據起訴書指出,經查楊、鄭2人詐領手術費、醫師健保給付為15萬2731元、病患自費額187萬1362元,總計約202萬餘元,初步估算楊孟寅從中獲利之不法所得為65萬2479元、鄭文郁則為98萬1614元,後續也將追徵價額繳回。全案也依違反《醫師法》與《刑法》詐欺等罪,起訴楊孟寅、鄭文郁與廠商在內等5人。
女警產後大出血驟逝 ICU醫「1句話」惹鼻酸:為人子女要感謝媽媽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女警官陳芊雯於4月中旬誕下女兒「安安」,卻在產後因大量出血陷入危急狀態,儘管醫療團隊全力搶救長達一天,最終仍不幸離世,得年36歲。突如其來的噩耗震驚親友與同袍,也引發社會關注產後醫療風險議題。對此,ICU醫師陳志金在社群平台發文指出,該起事件再次提醒大眾,生產並非理所當然的過程,而是一項伴隨風險的挑戰,「生產自古以來就是,用生命拚的生命」。 陳志金也進一步呼籲,子女應珍惜母親的付出,對於伴侶而言,更應在日常生活中展現理解與體貼,不應將對方的犧牲視為理所當然。他的發言引發網友共鳴,相關貼文下方湧入大量留言。不少網友分享自身或家人經歷,「我孕期兩次大出血,廁所地板牆壁噴的像電影裡的殺人現場,自己都覺得拿命在拼」、「第一胎也確實難產,(產後胎盤沒剝離)所幸院長經驗豐富處理得當,雖然事後有血崩,但母女均安」、「所以我個人還是覺得人活一世,最累的性別依然是女的,不管她幾歲」、「孩子的命是母親用命拼來的,男人很難懂?」、 「生的過雞酒香,生不過四塊板……女人生產就像是一場未知生死戰,即使現在醫學進步,還是有無法挽回的遺憾!媽媽真的好偉大」。據了解,陳芊雯於4月在新北市三重一間婦幼診所生產,過程中發生產後大出血,後續轉送醫院搶救仍未能挽回生命。此事件除造成家屬極大悲痛,其所屬單位亦表達哀悼之意。家屬方面指出,過程中疑似延誤約25分鐘送醫,已提出過失致死告訴,並向新北市衛生局申請醫療調解,盼釐清責任歸屬。對此,診所發表聲明表示,產婦當時出現意識不清狀況後,醫師已立即展開急救,並同步聯繫救護車,先送往新北市立聯合醫院三重院區,之後再轉送台北馬偕醫院進行後續治療。院方強調對於結果深感遺憾,並表示將全力配合相關單位調查,以釐清事件經過。
DNR註記健保卡沒用?醫護人員曝「1關鍵」:電到草灰搭也要電
一名網友近日在Threads發文討論DNR(不施行心肺復甦術)議題,指出即使已將意願註記於健保卡上,實際醫療現場未必能即時被醫護人員注意,因此認為若能將相關意願刺青在手腕等顯眼位置,或許更容易被發現。原PO進一步指出,自己與朋友皆支持DNR,也已完成相關註記,家人亦表示尊重。不過他分享,一名友人日前在上班途中遭遇車禍,送醫後醫護人員立即進行急救,過程中並未有人提醒查看健保卡註記,醫護人員拼命地搶救,最終該名友人因脊髓損傷導致全身癱瘓。原PO強調,並非責怪醫護人員,感嘆「自己活得沒有尊嚴、家人生活也沒有品質、健保資源也是浪費、安樂死也沒辦法,人的尊嚴蕩然無存。」貼文曝光後,引發大量網友回應。「前陣子在醫院遇到一個阿公斷氣了醫院打給他兒子,他兒子說不要救了 ,但醫生還是把他按回來了」、「我有一個病人早早簽DNR全拒,但手術中休克居然還是被救回來了……後來家屬非常生氣,再度簽DNR!病人救回來之後確引發很嚴重的過敏反應……然後現在確康復中要被送去機構,老實說!是我醒來第一件事情真的會告醫院」、「我本來也想去弄DNR註記的,想到走完所有流程還是抵不過家屬一句話,我就放棄了」。有醫療相關背景的網友指出,目前醫療現場多以正式文件為依據,單純刺青或外觀標示並不具法律效力。「那個......DNR通常是當自己意識不清且處於末期階段時由其他法定親屬依序遞補簽署,如果你自己清醒或是非處於不可逆之末期病程這是沒辦法啟動生效的,如果想表示自己的意願可以去了解及簽署ACP及AD」、「上次上課,資深醫師說有簽DNR照樣CPR,醫療人員怕被家屬告」、「很遺憾的告訴你就算刺在臉上,只要你的家屬說要救,我們還是得壓下去」、「很遺憾的告訴你,DNR我們只認定醫院的白紙黑字,你就算全身刺的密密麻麻的DNR,只要家屬說要救,電到你奶頭草灰搭還是得電」。衛福部指出,我國自2000年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立法後,賦予國人臨終時可以選擇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Do not resuscitation,DNR)的權利,並且可將此意願註記到健保卡的晶片中,當病患面臨疾病末期階段時,醫師便可以透過健保卡得知預立的意願,並與家屬溝通提供病患安寧療護服務。健保署也分享「三步驟,輕鬆註記」。第一步,向各醫院的服務台索取「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至衛生福利部、安寧照顧協會、安寧照顧基金會的網頁列印表格。第二步,填妥意願書。第三步,將正本送回索取醫院,或寄到「台灣安寧照顧協會」,就可以辦理健保卡意願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