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罪
」 性侵 強制性交 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 NONO
到遠房親戚家借住!花蓮男趁機性侵2次得逞 承諾賠償150萬獲緩刑
花蓮縣一名劉姓男子,趁遠房親戚A女到住處借住,竟藉機二度強制性交,遭到A女報警提告。案經花蓮地院審理,劉男坦承犯行,並與A女調解承諾賠償150萬元,最終劉男被判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判決書顯示,2024年10月間,A女前往花蓮探訪,借住在劉男家,2人在某天晚間一同外出聚餐飲酒,並於結束後搭乘計程車返回住處,而劉男竟趁機繞道到空屋,無視A女掙扎,將A女推倒並以強暴方式性侵,得逞後才將A女帶回住處休息。然而,劉男早上睡醒過後,竟潛入A女睡覺的房間,強行脫去A女褲子,無視A女大喊「不會原諒」、「不要這樣子」,再次強暴A女,結束後即離去上班。A女不甘受辱,隨即告知親友,並報警處理。案經花蓮地方法院審理,法官審酌,劉男已坦承犯行,且雙方已透過法院調解,劉男承諾賠償A女150萬元,並會每月分期給付,截至詞辯論終結前已履行賠償達69萬元,而A女願體諒劉男悔意,同意給予從輕量刑及緩刑機會。法官考量,劉男已知自己的過錯,並有積極彌補過錯的誠意,兼衡其犯罪動機、侵害法益程度,以及其自陳僅國中畢業、目前從事模板工程、需要扶養2名在學子女等家庭生活狀況,且5年內並無犯罪紀錄等一切情狀,依照強制性交罪共2罪,均處有期徒刑1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完成4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可上訴。《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調官捲性侵1/傳播妹控綠能高層硬上 調查官喝花酒意外成擋煞門神
高檢署配合政府綠能政策,2021年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臺」,法務部調查局身為平台成員,將綠能弊案列為偵辦重點,當年新北市調處一名調查官局應友人邀約,前往台北市某招待所參與聚會,希望多認識綠能產業的大咖以拓展案源,卻捲入一件傳播妹告色老闆「關廁所性侵」的案件,而受邀在場喝花酒的調查官,意外成為一審判無罪的關鍵!2021年12月16日晚間,這場「綠能高峰會」在台北市松山區一處有卡拉OK、沙發、吧台、撞球桌的一樓店面舉行,到了深夜11點多,在場高層叫多名傳播妹過來聊天、喝酒、打撞球,同歡兩個半小時之後散場,原本大家以為相安無事,卻有位傳播妹控告某綠能公司高層利用一起打撞球的機會,貼近她說「輸的人要接受懲罰」,她連輸兩輪,該名高層有伸手到她連身裙裡面,扯掉NuBra摸胸、舔胸,還提議付10萬元進一步交往,她都拒絕,後來因為喝太多跑廁所,出來時被王姓男子推回裡面鎖門,以蠻力阻止她離開、不顧她掙扎硬上,涉犯強制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依據在場人士的證詞、該高層留名片給傳播妹、事後還匯款2萬5千元等事證,認定雙方可能是性交易,偵結不起訴,高檢署駁回再議,傳播妹改向台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獲准。被告律師主張傳播妹答應2萬5千元性交易,後來提告性侵索賠千萬。(示意圖/報系資料照)該高層供稱,傳播妹到場後「很大方跟所有男性進行一些互動」,後來黏著他要求打撞球,兩人有一些親密互動,進行撞球比賽時,他說「輸的就陪一晚」,傳播妹笑著答應,打了三局他都贏,他詢問「是不是要履行妳的承諾」,傳播妹回答生理期不方便,他說沒關係、下次好了;兩人後續有談價錢,綠能高層從「行情價」1萬元往上加到1萬5千元遭到拒絕,再加到2萬5千元,傳播妹就答應了。關於「廁所性侵」疑雲,綠能高層坦承後來仍在招待所發生關係,但沒有違反傳播妹的意願,女方甚至從廁所裡對他招手、拉他進去,先用嘴巴幫他,再轉身趴在馬桶上跟他進行親密行為,他特別強調,當天有法務部的調查官到場,「我絕對不可能在一個調查官身邊去做犯罪的行為」。當天在場的調查官姓吳,任職於新北市調處,他說傳播妹先進廁所再拉該高層進去後關門,以男性角度來看「是合意一起進去的」、「大概心裡知道他們要幹嘛」;因為廁所上方與天花板之間有空隙、木製門板很薄,如果裡面有任何異狀或有人叫喊,外面一定聽得到,但他沒聽到任何動靜,這與另外兩名在場友人的說法相符。調查局2021年起將綠能弊案列為偵辦重點。(圖/報系資料照)法官看完現場照片,認為廁所門板及牆面幾乎沒有隔音作用,而且內部空間很窄,頂多容納兩個人站著,廁所旁邊緊鄰沙發和餐桌,如果真有性侵,傳播妹稍微提高音量或推擠門板、牆面,很容易讓人發現,何況外面有一位調查官,被告明知有犯罪偵查權限的公務員在場,還可能性侵嗎?另有多名證人形容,傳播妹完事後神色如常、有說有笑,看不出是否遭到性侵。一審法官指出,傳播妹控訴性侵的證述存有諸多瑕疵,判決被告無罪,目前全案上訴二審,仍在高等法院審理中。調查局對於同仁遭性侵案波及,回應事發地點外觀為一般酒吧,並非招待所,當天晚上八點被朋友打電話找過去,全程無異常,直到地檢署傳喚才知道在場女性對其中一人提告;吳姓調查官每次出庭作證都有報告,局裡均知情。◎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獨/醉女告男網友性侵大逆轉 無罪關鍵是她用FACE ID解鎖手機
台北市一名妙齡女子應朋友邀約,與一群網友唱KTV又喝酒,隔天她向朋友表示「被奇怪的人摸胸、舌吻卻都沒印象」,而且在旅店床上醒來時全裸、錢包少1千元,懷疑遭到撿屍性侵,報警鑑定身上的DNA,確認來自案發前晚在KTV和她親熱、再帶她去旅店發生性行為的余姓男子。台北地檢署以乘機性交罪起訴余姓男子,但台北地院比對提告女子與友人的對話紀錄、KTV包廂與旅店監視畫面,認定她有喝但不到爛醉如泥的程度,更特別的是,包廂監視器拍下她滑手機、她也承認可能有用FACE ID解鎖,這代表手機主人仍有「一定程度身體控制力」才能拿穩手機對準臉部,余姓男子並非藉由女方酒醉去佔便宜,因此獲判無罪。2024年10月28日晚間6點多,余姓男子與眾多友人、網友相約錢櫃中華新館,為當天壽星開慶生派對,在包廂歡唱5小時期間,余姓男子讓本案告訴人坐大腿上唱歌同時十指交纏,後來還摸女生胸部、舌吻,毫不避諱當眾親密;慶生派對結束散場後,兩人一起走到140公尺外的旅店發生性關係,到了29日凌晨2點半左右,余姓男子自行離開留下女方,她在早上6點多醒來,發現自己沒穿衣服而且「下體有異樣感」,立刻傳訊息給邀她唱歌的女性友人訴苦「我整個超慌,真的超慌」、「我好想哭」。告訴人前往醫院掛急診,告訴醫護人員她喝到斷片遭性侵,因此有抽血檢驗,血液酒精濃度是99mg/dL(換算酒測值大約0.495);檢警獲報偵辦,認定余姓男子利用告訴人意識不清無法抗拒的狀態侵犯她,以妨害性自主起訴。余姓男子向法官喊冤,當天與告訴人互有好感才會在KTV親吻、撫摸,散場時先在KTV門口聊了幾十分鐘,再相約去開房間,他沒有犯罪。北院勘驗本案監視畫面,告訴人坐在余姓男子大腿上的時候,可以配合包廂播放的歌曲正常唱歌,她和余姓男子去旅店一路上摟摟抱抱,看不出走不穩或意識不清,聽到旅店櫃台人員要求看證件,她有翻包包找出來,互動交談的過程也沒有異狀,辦理check in時還主動吻了余姓男子,搭電梯上樓仍繼續擁抱親吻。告訴人案發隔天與一名網友有對話,網友說余姓男子在包廂內「摸胸、喇雞、抱來抱去」,告訴人抱怨「直接趁我喝醉侵犯我」、「我應該很明顯就是喝醉吧」,但網友回她「看得出來有喝醉,但不知道多醉就是了」,告訴人再問「所以是他拉著我不放?我的意願呢?」網友回答「你看不出來不開心」。法官看過對話紀錄與監視畫面,對於告訴人案發時是否看得出來喝掛了,已經有所懷疑;再詢問告訴人在KTV包廂內以手機連上社群軟體,是否需要先解鎖?她說要使用FACE ID或者輸入數字密碼,法官藉此判定,告訴人操作應用程式之前,必須先把手機拿好才可對臉解鎖,如果不行,也得用手指在螢幕上輸入密碼,這些動作都需要告訴人保有身體自主控制能力。告訴人與友人對話中,雖講到「我看得出有醉,那就是超級無敵醉」不過法官審酌告訴人與余姓男子原本不認識,余姓男子對於告訴人酒量如何、喝醉是什麼樣子完全不清楚,而且KTV其他目擊者也不知道告訴人有多醉,更不用說案發當天才第一次見面的余姓男子,因此法官認定他並未撿屍性侵。告訴人另外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想對余姓男子索賠,刑事判決無罪,原本應連帶駁回,不過因為告訴人已聲請移轉民事庭審理,所以余姓男子後續仍得面對告訴人求償。
離譜監獄管理員!持假釋分數逼受刑人口交 藍白拖晃動畫面成鐵證
高雄監獄驚傳離譜管理員強逼受刑人口交!高雄監獄一名葉姓管理員,利用其掌管受刑人假釋之分數權勢,將受刑人帶往庫房監視器照不到的死角,強逼受刑人口交,甚至持美工刀自殘威脅,讓受刑人身心崩潰,利用空檔故意交腳踝伸出,讓監視器拍到,直接成為鐵證。高雄地院審理後,依2個權勢性交罪,判處葉姓管理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判決書指出,高雄監獄戒護科管理員葉建青,負責對該工場受刑人有戒護、管理受刑人表現、檢閱受刑人通信、提供受刑人提報假釋時之意見等權限,卻涉嫌利用權勢,利用庫房監視器的死角,2度強逼受刑人口交。2023年12月,葉男將受刑人叫入庫房,利用監視器死角脫下褲子強逼對方口交,讓受刑人因擔心假釋分數掌握在其手上而不敢拒絕,只敢在過程中故意將腳跟放出來一點,進入到監視器的拍攝範圍內,讓監視器拍到腳和拖鞋上下晃動的畫面,「看能不能被發現」。葉男得逞後也再度食髓知味,要求受刑人二度口交,甚至拿出美工刀抵住自己的手腕,意圖自殘表示,「我割下去你會不會害怕」等語,並向受刑人勸說,「男生跟男生之間很正常」、「他是多元社會」、「觀念不改跟不上社會」等語,讓受刑人擔心會被說「傷害主管」,再度對其侵害得逞。2度的遭遇也讓受刑人身心重創,不僅出現明顯情緒低落、不願跟人交談,也被設有發現其瘋狂刷牙,體重爆瘦等情況,最後因其無法忍受,向其他主管痛哭揭發,才讓整起事件曝光。高雄地院審理時,葉男否認犯行,強調自己長時間待在庫房只是在休息,以方便遭遇戒護事故時,可以快速出來處理,且庫房門無法上鎖,風吹就敞開,怎麼可能冒如此大風險強迫受刑人口交,至於其出現情緒不穩等情形,惟因管理嚴厲而導致等。不過法官審理後,綜合受刑人之精神鑑定報告,與其他證人證詞,發現葉男也曾對其他受刑人有觸摸下體等性騷擾情形,不採信葉男之證詞,認為其為滿足個人私慾,無視他人性自主權,犯後毫無悔意,依2個權勢性交罪各判其有期徒刑3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可上訴。
中部男校車司機誆「神明附身要補氣」性侵9女! 害3縣市5人染HIV
中部一名李姓男校車司機,在感染HIV(人類免疫缺乏病毒,俗稱愛滋病毒)後,自2022年7月起,假裝受神明附身,並以「補氣」為由誘騙性侵至少9名女子,包含6名高中生,最小年僅15歲,其中5人已確認感染HIV。李男目前已遭羈押,並依《強制性交致重傷》等32罪提起公訴。根據《ETtoday新聞雲》,李男是公車駕駛,同時也承接校車業務,平時就有買春習慣,還有多重性伴侶,而他經常向外宣稱自己是「媽祖的兒子」,還是虎爺胞弟,偶爾假裝起乩、神明駕降,邀請女學生加入LINE群組「李氏群組」、「姊妹群組」,再誆騙被害人「補氣」、「互補身體」、「妳也是媽祖女兒」,將她們藉機性侵得逞。李男自2022年起不斷犯案,其中1名透過網路認識的16歲少女,在2022年7月間被騙到李男住處強行性侵,女學生事後身體不適就醫,於同年8月確診HIV,女學生事後簡訊告知李男,李男卻已讀不回。李男也多次利用開校車的機會認識女學生,私下與對方約在住處或旅館見面,有6名女學生因擔心得罪神明,遭到李男性侵,更有1名女學生從2022年至2025年間,以每2個月1次的頻率,遭李男性侵了16次。據了解,至少有9名女子受害,確認中部3縣市有5人驗出HIV陽性反應,其中1人為司機女友。檢警獲報後將李男拘提收押,檢方也依3個強制性交致重傷罪、26個強制性交罪、1個與未滿16歲性交罪、2個過失致重傷害罪,將李男提起公訴。檢警也將持續追查是否有更多被害人,以及是否有其他人被感染。疾病管制署13日證實,全案源於中部某衛生局疫調時,發現多名確診者的接觸者均為同1人,發覺可能涉及妨害性自主,隨即主動連結社政、警政及檢調單位,確認與案件相關的HIV感染者共5人。相關單位將提供被害人醫療及心理處遇支持,並陪同偵訊、司法協助。《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前三立副總之子龔益霆涉侵犯女藝人 北檢今偵結起訴
前三立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涉嫌對一名知名女藝人下藥性侵得逞,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後將管轄權移交至台北市地檢署。台北地檢署偵辦後,也對龔益霆進行搜索,複訊後諭令其100萬元起訴,並在12日偵結,以強制性交罪將其起訴。回顧整起事件,被害女星去年8月在社群網路平台上發文表示,一名「大特」女星遭電視台工作人員性侵偷拍,其當時因身體不適,請該名工作人員協助拿藥,卻被換成鎮定劑,導致其昏迷,事後更拒幫她購買避孕藥,怒批「用完了!姦完了!就說希望退回朋友?你真他媽以為世界繞著你轉?」。而被害女星發現後,也將相關影片刪除,卻被龔益霆回嗆,「刪啊,反正我有雲端」,並Po出加害者的眼部打碼正面照,讓網友比對出就是前三立副總經理龔美富之子,龔益霆。事件曝光後瞬間延燒,三立電視台第一時間也做出聲明,表示「絕不護短,配合檢警偵辦」;龔美富也發聲表示,會進行利益迴避,配合公司調查程序,同時指出相信兒子,「司法會還他清白」,但隨即在3日後請辭。而兒子龔益霆也發文表示,針對女藝人相關指控,為「情緒性發言」,已造成家人和自己的困擾,將全力配合司法調查,卻讓女藝人崩潰,表示自己就是文中的受害者。對此,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調查,傳喚被害人到案說明,後續並移交管轄權至北檢,北檢接手後於去年9月15日執行搜索,將龔益霆傳喚到案,諭令100萬元交保。北檢11日偵結,根據被害人筆錄與3名證人筆錄與相關通訊證據、北市消防局回覆之資料,依強制性交罪嫌對龔益霆提起公訴。
惡狼居服員!性侵弱勢女兒、襲胸聽障母親還狡辯:「幫她冰敷胸部」
高雄一名陳姓惡狼居服員,被派遣照顧中風癱瘓丁姓男子,見其女兒智障、妻子聽障,竟然三度性侵案主女兒,強行揉捏丁妻雙乳,猥褻達20分鐘,高雄地院審理時,他竟辯稱幫對方「冰敷胸部」,但法官不採信,依強制性交、對身體殘障之人強制猥褻等罪,重判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陳男於2022年被派遣到高雄市三民區某民宅,照顧中風癱瘓的丁姓男子,這家人全部都是殘障人士,兒子重度智障、女兒輕度智障、媽媽重度聽障,陳男見有機可乘,竟然性侵丁男的女兒三次,前兩次分別在2023年7、8月間,先是強行撫摸幼女胸部、指侵下體,第二次則按壓女孩頭部,強迫口交。第三次是在丁男已經被送到安養中心,陳姓惡狼還藉口歸還鑰匙,上門姦淫智障女孩,這次強制性交得逞;此外,他私下複製鑰匙,潛入丁家,意圖再度犯案,嚇得小女兒奪門逃離住處求救。更離譜的是,這個惡狼居服員,連聽障的母親也不放過。2023年8月,他趁丁妻身體不舒服,躺在床上,竟強壓上去,將鹹豬手伸進內衣裡面揉捏雙乳,並用陽具隔著衣服磨蹭,猥褻丁妻約20分鐘。陳男的惡行,一直到丁父被送到安養院,女兒才敢告訴他人,全案因而曝光,她表示,擔心父親沒人照顧,更怕陳男對癱瘓的父親不利,才一直隱忍。案經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審理,對於猥褻丁妻的指控,他辯稱:「見對方身體不舒服,拿冰塊幫忙冰敷胸口,絕對沒有襲胸」。雖然陳男否認性侵、強制猥褻等惡行,但丁家女兒的堂姐曾在他東窗事發後,致電陳男興師問罪,並錄下他坦承犯行的關鍵對話,此外,陳男也曾在長照機構主管陪同下,到丁家下跪道歉,因此法官對其辯詞,並不採信。法官痛斥陳男利用職務之便,對弱勢家庭的殘障家屬性侵、強制猥褻,事後還反咬對方誣陷,態度相當惡劣,審酌其惡行重大,嚴重傷害被害人身心,因此依三次強制性交罪、一次對身體障礙之人強制猥褻罪,以及侵入住宅罪,合併判處陳男徒刑八年十個月,可上訴。
弘仁會車手泰國落網拒返台 台泰聯手押解2人返台
刑事局國際科與泰國警方合作,9日下午將竹聯幫33歲的蔣姓男子與一名因毒品、強制性交潛逃的29歲黃姓男子2人一起遣返回台。據了解,33歲的蔣姓男子為竹聯幫弘仁會台南分會成員,其於2023年間涉嫌擔任詐欺取款車手,於全台各地領取詐騙款項,但其遭查獲後卻在2024年間逃往泰國與柬埔寨,並因此遭各地檢署與地方法院通緝,身揹8條通緝在案。另一名29歲的黃姓男子則因販售依托咪酯,於2023年間潛逃泰國,卻仍以遠端方式繼續控制國內成員販毒,其還因強制性交罪嫌,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10月,遭桃園地檢署與桃園地院發布毒品與強制性交罪嫌等3案通緝。然而蔣、黃2人上月於柬埔寨進入泰國,遭移民單位攔下,不過2人落網時拒絕返國,所幸在刑事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縝密協調下,9日將2人順利押解回台。
醫療場域爆醜聞! 日醫涉性侵女病患竟不起訴
醫師執業本應遵守專業倫理並保障病患權益,但日本兵庫縣神戶市卻發生一起引發關注的案件。一名56歲男性醫師遭指控涉嫌假借診療名義對住院女病患做出不當行為,事件曝光後曾被警方依不同意性交罪嫌逮捕,然而神戶地方檢察廳最終作出不起訴處分,且未公開具體理由,掀起外界討論。日醫涉不當行為獲不起訴,未說明理由引議。(圖/翻攝自X,@kyodo_official)《MBS NEWS》報導,涉案醫師任職於神戶市立醫療中心西市民醫院,案發時間為2025年8月。當時一名30多歲女性因住院接受治療,指控該名醫師在診療過程中對其進行不當行為。案件曝光後引起社會關注,警方介入調查並逮捕該名醫師。在偵訊過程中,該名醫師對所有指控均予以否認,並強調自身清白。案件移送檢方後,神戶地方檢察廳於3月30日宣布不起訴處分,結束本案司法程序。不過檢方對於不起訴原因表示,基於保護相關人士的名譽與隱私,不對外說明具體判斷依據。由於案件涉及醫療場域與病患安全,加上檢方未公開理由,此一決定引發各界關注。部分輿論認為,在醫療關係中,醫師握有專業權威,若發生爭議事件,相關調查與處理過程應具備更高透明度。此外,日本近年亦傳出多起醫療相關爭議。另一案例為東京歌舞伎町一名55歲精神科醫師,涉嫌於診所內對20多歲女性患者進行不當行為,並於2026年4月1日遭警方逮捕,目前仍在調查中。有關人士指出,醫療環境中的信任關係建立於專業與倫理之上,類似事件容易影響社會對醫療體系的觀感,也使醫病關係議題再度受到討論。
印度籍色狼尾隨偽娘入室逞慾!見「帶把」仍硬上 A男判8年半驅逐出境
高雄一名印度籍A男去年清晨在街頭尾隨女裝打扮的被害人返家,假借訪友混入分租套房後施暴,過程中雖發現對方為男性,仍強逼口交並企圖進一步性侵,造成被害人多處受傷;法院審酌其犯後態度不佳且未和解,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月,期滿後驅逐出境。判決指出,案發於去年1月清晨5時許,印度籍A男在高雄前金區街頭見被害人長髮、女裝打扮,誤認為女性而起色心,一路尾隨至其租屋處,並在電梯內佯稱要拜訪5樓朋友,誘使被害人開門讓他進入分租套房公共空間。未料A男進門後見四下無人,隨即露出本性,先在洗衣間強抓被害人頭髮、壓制頭部強迫口交。被害人掙脫後逃回房間欲上鎖,A男仍強行闖入,咬傷其肩膀、胸部,並用力捏其下體,企圖進一步性侵。被害人奮力反抗並拿出手機顯示報警畫面,A男才驚慌停手欲逃,過程中遺留2個預備犯案的保險套。警方獲報後透過監視器及鑑識迅速將其查獲。審理時A男辯稱酒醉斷片、不記得過程,但法官勘驗畫面發現其行動正常、神智清楚,未見醉態,未採信其說法。另被害人全身多處瘀青、咬傷及生殖器破皮,顯示曾激烈抵抗。合議庭法官認為,A男為滿足私慾侵入住宅施暴,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傷害,且至今未和解、態度不佳,最終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全案仍可上訴。
一寶爸誘騙少女與3男性交拍片 4惡男遭判4年半至5年半
嘉義一名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從交友軟體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後,不僅偕同其他3名男子騙她進行性行為,還以2000元報酬利誘她拍攝性影像。嘉義地方法院分別判處4人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不等刑期。判決書指出,從事道路工程且已婚、有小孩的陳姓男子,2023年8月間透過交友軟體「檸檬」結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交友過程中繼而介紹工程師陳男(未婚)、業務員鄭男(未婚)、業務員詹男(未婚)與小美認識。已婚的陳男與業務員鄭男於2023年9月間,先後在汽車旅館與小美進行性行為,已婚的陳男接著利誘小美,表示只要她願意與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性交並拍攝性影像,將可獲得報酬。接著,已婚的陳男成立Telegram「色淫師」群組,唆使工程師陳男、業務員詹男與小美發生性行為,並將過程上船群組,供他觀看。不僅如此,工程師陳男還直接開車前往小美就讀的學校附近,載走剛下課的小美,並於車上拍攝接吻、舔胸等猥褻行為的性影像,甚至載著小美到公園與業務員詹男會合,拍攝小美於野外裸體之性影像,最後再轉移到汽車旅館,輪流對小美性侵,並將影像上傳群組。事後,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及業務員詹男各出資2000元,合計共儲值6000元至小美持用之悠遊卡作為報酬。警方在偵辦已婚陳男、工程師陳男、業務員鄭男另起涉及兒少性剝削案時,查扣了手機和硬碟,意外發現大量少女的性影像及對話,才會發現這起小美這起案件。涉案4人偵訊時,均坦承犯案,卻堅稱沒有違反被害人的意願,也達成了和解。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認為,4人明知被害未滿14歲,正處於身心與人格發展之重要階段,竟犯下此等惡行,嚴重危害被害人身心發展,所為惡性重大,均應予嚴厲譴責。法官審酌,雖然4人已坦承知錯,且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法官仍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各判處有期徒刑4年6個月至5年6個月,並沒收手機、相機等所有拍攝器材。《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炫富網紅人設大崩塌!下藥迷姦應召女 拿14張玩具鈔白嫖下場曝光
網路名人「台中房董」房姓男子2015年間以炫富形象走紅網路,近年逐漸消失在大眾視野,他卻在2022年間下藥性侵應召女,丟下14張玩具鈔後就離開,女子清醒後憤而報警,他一審遭被依藥劑犯強制性交罪判刑9年,上訴二審後被駁回、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據悉,房男2015年間活躍於台中各大夜店,自稱是模特兒經紀或酒店公關,多次搭訕正妹,還與超跑合影營造土豪形象,卻被拆穿其實是「騎腳踏車上夜店」,更因而得罪黑幫,遭「鯊魚幫」成員動用私刑,被逼自掌嘴、強灌酒後,遭丟包大肚山公墓。房男近年消失在大眾視野,他2022年12月透過媒介聯繫應召妹「小虹」(化名),約定以7000元代價在三溫暖進行性交易,而在女方為他按摩時,房男蜂王膠飲料哄騙對方喝下,聲稱「喝了會變漂亮」,被害人不疑有他,飲用後卻陷入昏迷。女子清醒後,發現自己下體疼痛、衣物遭褪去,房男則已消失無蹤,現場則留下14張千元「鈔票」,女子拿錢去結帳時,才驚覺這些都是玩具鈔,氣得報警提告。台中地院一審時,房男企圖脫罪,辯稱雙方是合意性交,下藥只是為了「降低對方戒心」好使用假鈔,稱自己只想「白嫖」而非性侵,法官根據空瓶檢驗報告及受害者證詞,認定其藥劑強制性交罪證明確,重判9年。上訴二審期間,房男父母出面護子,母親欲以10萬元和解遭拒,父親則提出精神診斷證明及過往遭霸凌的新聞資料,請求減刑。然而,法官認為房男作案時懂得策劃下藥與準備假鈔,思考與常人無異,且過去的社會事件與本案量刑無關,最終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案仍可上訴三審。
超商男月薪4萬喊「每月供10萬」包養女子 見面竟伸狼爪挨告
高雄一名36歲王姓男子是超商店員,月薪4萬元,去年他透過包養網站認識小花(化名)後,表示「願意每個月提供8萬元至10萬元的包養費」為條件,約小花在汽車旅館面談價格,沒想到2人見面後,王男竟強行猥褻小花得逞,隨後小花報警提告。案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王男被依強制猥褻罪判處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王男去年在包養網站上認識小花,提出每月8萬到10萬元的包養條件,並要求面談。2024年7月4日,2人在汽車旅館碰面,王男竟要求小花幫他按摩,接著利用體型優勢,無視小花的拒絕,強行對小花實行猥褻得逞。事後,小花多次聯絡不到王男,不甘受辱後報警提告,檢方偵審期間,王男否認犯行,因證據不足以認定為強制性交罪,檢方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王男。法院審理時,王男改口認罪,表示自己高職畢業,是超商店員,月收入約4萬元,還要扶養父親。王男透露,他並非不想賠償,只是雙方對賠償金額意見不合,因此未能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認為王男為滿足私慾違反他人意願,雖然沒有前科,但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或賠償,因此依強制猥褻罪,判處王男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國小教練性侵41名學童!遭判464年刑期 鄭英耀:會公布在網路上
台中某國小松姓運動教練從民國107年起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今年7月一審宣判3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刑期加總超過464年。二審26日宣判,維持原判決。教育部長鄭英耀今天表示,絕不容許任何侵犯學生身體與受教權益的行為,大家都要強烈譴責,針對校園不適任人員,教育部會公布在網路上,作奸犯科的人一起譴責。松姓教練自107年至113年10月擔任某國小運動教練,6年間性侵猥褻41名學童高達90次,拍攝至少34段不雅影片台中地院今年7月審結,依7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10月、46個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猥褻罪各判3年6月、3個成年人對兒童乘機猥褻罪各判1年6月、34個違反少年意願製造性影像罪各判7年2月至8年6月不等,刑期加總超過464年,松姓教練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決。鄭英耀今天出席立法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前受訪表示,任何侵害學生受教權或身體,不論是教育人員或教練,大家共同譴責,承諾將持續強化校園安全機制,加強不適任人員揭露機制,強化友善安全校園防護。鄭英耀表示,教育部已建置「教育不適任人員資訊平台」,無論是教師、教練或其他教育人員,只要涉及重大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法定程序認定,相關姓名與資訊都會公告,供各級學校查詢,防止不適任者再次進入教育現場,所有人一起譴責作奸犯科的人,以確保學生安全,共同維護兒童受教權。《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移除下架性影像,洽性影像處理中心、終結性影像,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提醒大家勿加入跪求、私給等行列以免觸法。根據刑法刑法319-3條,未經他人同意,無故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其性影像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其性影像係第319條之1第1項至第3項攝錄之內容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
北車大廳性侵外籍女! 通緝男態度惡劣「檢起訴求刑7年」
台北車站大廳9日發生性侵案,一名邱姓通緝犯公然性侵酒醉的港籍女遊客,事發10分鐘竟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大馬外籍生目擊並報警,警方才將涉案嫌犯逮捕。邱男到案後被發監執行,否認犯行,台北地檢署今(28)日依趁機性交罪起訴,並請法院考量邱男態度惡劣將他重判7年。台北地檢署28日依趁機性交罪將邱男起訴,指出邱男到案後一度坦承犯行,但之後因先前的竊盜案被桃園地檢署發監服刑,又翻供不認罪。檢察官認為他在公眾場合性侵,且犯後態度惡劣,向法院求處重刑。回顧案情,鐵路警察局指出,被害人於台北車站周邊暫住4日,進而與邱男相識。9日上午11時許,邱男與被害人及數名友人一同至台北車站大廳東側飲酒聊天;當日15時許,其他朋友陸續離開後,邱男見被害人不勝酒力,趁機犯案,整個過程大約10分鐘。警方指出,整起事件並非隨機犯案,而被害女子為香港籍遊客,事發後製作完筆錄,就已經返回香港。據悉邱男今年44歲,鐵路警察當天依妨害性自主、乘機性交及公然猥褻等罪嫌,將邱男移送至台北地檢署法辦。事後北檢查出邱男有多項竊盜前科,遭判刑6個月,可易科罰金,由於無力繳納罰金且未到案,遭桃檢發布通緝,訊後將他解送桃檢,歸案執行原刑,發監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NONO涉性侵6女共7罪!一審判2年半 二審今日開庭「他再穿白襯衫沉默進場」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嫌在2008年至2013年間多次性侵及猥褻多名女子,遭士林地檢署依7項罪名起訴,涉及對6名被害人共7次犯行,包括3次強制性交、2次強制性交未遂及2次強制猥褻。一審法院僅認定其中一起構成強制性交未遂罪,於2024年5月13日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其餘6項罪名因證據不足宣判無罪。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案件進入二審。NONO被控2008至2013年間性侵、猥褻6名女子,檢方起訴7項罪名,一審僅認定1罪成立,案件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圖/報系資料照)台灣高等法院今(16)日下午首度開庭,NONO在律師陪同下現身,仍以與一審相同的「白襯衫搭黑西裝褲」穿著出庭。面對媒體詢問「是否仍要拚全部無罪?」、「對追加起訴有何回應?」他全程沉默、不發一語,隨後步入法庭。根據起訴書及一審判決內容,法院唯一認定有罪的案件發生於2011年。當時NONO在節目錄影結束後,藉口要載演藝圈晚輩C女回家,卻將車開往大稻埕河堤停車場。過程中,他強行擁抱並親吻對方,隨後把C女拖進後座關上車門,扯開其襯衫、試圖解開內衣並脫去內褲,甚至拉下自己褲子將C女抱至大腿摩擦。C女多次反抗並驚恐求饒後,他才罷手離開。一審法官痛批,NONO身為知名藝人卻濫用身分與輩分,違背被害人對其信任,企圖性侵未遂,嚴重侵害對方性自主權與人格尊嚴。判決指出,他至今未坦承犯行,仍堅稱不認識被害人,亦未與對方達成和解,顯示毫無悔意,因此判刑2年6月。該案被害人長期因害怕演藝圈潛規則與報復風險而選擇沉默,直到#MeToo運動於2023年在台灣延燒,才勇敢揭露過往經歷。除了這起案件外,NONO仍面臨另外兩起追加起訴。根據士林地檢署8月5日的最新進度,NONO另涉2011年至2013年間涉嫌性侵一名按摩師及在車內強吻女粉絲。原本這兩案曾獲不起訴處分,但高檢署發回重查後決定逆轉起訴,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與強制猥褻罪提告,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本案目前進入二審審理階段,台灣高等法院預計將傳喚被告及證人進一步釐清細節。判決結果尚待後續審理。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北車大廳公然性侵酒醉女!竊盜通緝犯被逮 複訊後送入監獄服刑
台北車站9日傳出性侵案件,44歲邱姓男通緝犯疑似裝成街友,在台北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外籍女子,持續10分鐘卻無人制止,直至一名外籍旅客見狀報案,警方才趕忙到場將人逮捕。據悉,邱男因涉嫌竊盜遭到桃園地檢署通緝,因此警詢後便將他解送歸案,目前已在台北監獄土城分監服刑。據了解,邱男有多項竊盜紀錄,去年間曾在桃園偷偷開走一輛未拔鑰匙的小貨車到新北市,接著又在路邊盯上一輛微型電動二輪車,並將其放到貨車上載走,警方獲報後循線逮人,邱男依2起竊盜罪被法辦,判處應合併執行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但邱男沒有入監服刑,也未繳交罰金,遭桃園地檢署發布通緝。回顧此案,事件發生在9日下午4時許,穿著白衣的邱男與其他街友飲酒,發現一名喝醉、全身癱軟的女子倒在地上,便拉住女子的右手,將對方拖到牆邊撫摸,並大庭廣眾下對其性侵。後來,一名馬來西亞籍旅客見狀,立即請友人報警,警方趕抵現場將邱男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上銬逮捕。警詢後依乘機性交罪、公然猥褻罪將邱男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複訊後送至台北監獄土城分監服刑。《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車大廳「通緝犯裝成街友」公然性侵! 持續10分鐘才有人報警
台北車站9日傳出性侵案件,一名通緝犯疑似裝成街友,在台北車站大廳當眾侵犯一名全身癱軟倒在地上的女子,持續10分鐘卻無人制止,直到一名外籍旅客見狀報案,警方才趕忙到場,依現行犯將人逮捕。據了解,事件發生在9日下午4時許,當時一名穿著白衣的男子,在台北車站周邊徘徊,在發現一名女子疑似喝醉、全身癱軟躺在地上後,便拉住女子的右手,將對方拖到牆邊撫摸,在大庭廣眾下對其性侵,整個過程持續了10分多鐘。後來,一名馬來西亞籍旅客見狀,立即請友人報警。警方獲報迅速抵達現場將男子逮捕,經查驗該男子為桃園地檢署發布的通緝犯,當即以依妨害性自主現行犯將人帶走,並按乘機性交罪、公然猥褻罪將嫌犯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台北市社會局回應,目前台北市有403名街友列管,其中220人聚集在台北車站,至於該案嫌犯是否為列冊街友身分,仍待進一步確認。鐵路警察局則表示,事件發生過後,已啟動24小時巡視,巡邏次數也從每2小時2次增加至3次。《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捲土重來2/宥勝緩刑定讞急復出遭抵制 宣布退出演藝圈
《原子少年》天王星成員「小孩」何世華2022年10月初被17歲少女指控酒後亂性,事後小孩曾傳訊向女方道歉,兩人於兩週後正式交往,最終因他疑似以冷暴力方式提出分手,整起事件才被曝光。當時小孩表示雙方是在交往關係中的合意親密行為,雙方雙方各執一詞,小孩所屬的野火娛樂與滾石唱片決定暫停其所有演藝活動;桃色風波爆發一周後,何世華自行聲明,宣布退出「天王星」。2023年台灣#MeToo運動爆發,藝人NONO遭一名女按摩師控訴, 2011年間前往台北市中山區一家時尚生活會館消費,卻在過程中突然露出生殖器,並憑藉體型優勢將對方壓制在美容椅上,強行性侵得逞。另一名被害人則因在社群平台對其節目按讚而與他結識,不料某日搭乘他的白色賓士外出時,一上車便遭他強吻並伸手揉捏胸部,強制猥褻得逞。NONO起初全盤否認指控,並宣布暫停演藝工作「反省」。今年8月,士林地檢署5日偵結,依照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將NONO提起公訴。宥勝遭控對女助理強吻揉胸、舔耳,一審遭依違反《強制猥褻罪》判刑8月,案經二審審理,台灣高等法院宣判,仍判刑8月、緩刑5年,並繳付公庫200萬元。官司剛落幕2個月,宥勝在今年4月拍片宣布重啟YouTube頻道復出,受到大批網友抨擊,連太太慈惠也遭殃。不到一周,宥勝再度發文寫下3點,強調「未來將不再以『宥勝』的名義進行任何活動」,還要捐出社群平台、低調進行實際的彌補行動,且永不出現在大眾視野。許傑輝當時先是被男學生爆料要學生練習「集體做愛」配音,接著又被女星黃云歆控訴,10年前演舞台劇《台灣舞孃》時,許傑輝要她交「性感作業」,還拿巧克力到胸前問能否夾住;啦啦隊女神短今也跳出來表示,許傑輝曾要她在小房間換上馬甲,說她的胸部像豆腐能否摸摸看,就這樣被摸胸得逞;另一位同劇演員森森則指控遭許傑輝戳屁股,甚至對方還跟她說,「我是因為胸前比較雄偉,才被選上的。」面對連環爆,許傑輝最終透過社群網站宣布:「本人即日起退出演藝事業,停止所有公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