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害
」 性侵 性騷 家暴 霸凌 性騷擾
硬碟藏2TB性影像!婦產科狼醫潛伏醫院拍兒童私處 加入蘿莉群散布遭起訴
桃園市某大型連鎖婦產科羅姓醫師,趁著職務之便在診間偷拍大量女童和少女私處,其電腦與硬碟中竟藏有高達2TB 的兒少性影像,還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新北地檢署獲報後展開調查,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並於近日依法起訴、求處重刑。檢方調查,羅男2016年到2018年間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竟然未經院方及家長同意,無正當理由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而羅男從2020年開始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蒐集來的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不論先後加入對話的人都能閱覽,以此方式進行散布。羅男犯案多年,受害者不計其數,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才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婦幼保護專組鄭心慈檢察官偵辦,於2025年11月6日持新北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前往診所查扣,在其電腦主溪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訊後聲押獲准,全案近日偵結,依法提起公訴。檢方痛斥,羅身為婦產科醫師,未能恪遵職業道德及尊重他人隱私,僅為逞個人私慾,假藉職務之便,利用其在醫院代訓之期間,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及少年病患之陰部照片,顯已破壞社會秩序甚鉅,且其主觀上無視其所為業已嚴重影響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亦使兒童或少年將遭受不當形式之性剝削,更使兒童或少年可能淪為商品,建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涉性騷還逼蛙跳操場20圈!男教練傳重回校園教課 受害學生嚇壞不敢上學
彰化縣某國中去年(2025年)9月傳出校園性騷霸凌案,該男教練不僅觸摸女學生身體,還對學生不當體罰,包括蛙跳繞操場20圈、全隊連坐罰跑3000公尺等等,受害女學生提出申訴還被踢出團隊群組,引發家長強烈不滿。然而,彰化縣議員賴清美近日發文表示,目前性騷擾案件還在申復中,卻傳出該男教練將回到校園教課,讓受害女學生感到相當恐懼,不敢去學校上課。據了解,該男教練涉嫌多次不當接觸女學生身體,還長期對學生進行不當體罰,例如無故缺席者罰蛙跳繞操場20圈、物品遺留在場地罰8圈、忘記穿練習服也要罰跳8圈。最誇張的是,只要有1人遲到,全隊都要連坐罰跑3000公尺,造成學生們巨大心理負擔。針對此案,議員賴清美於25日發文指出,受害女學生遭受該男教練性騷、霸凌,導致身心受重創,至今還在看心理醫生,而女學生家長告訴她,去年12月中旬就提出申復,但仍未召開會議,最近卻收到消息,發現學校已經要讓該男教練回學校教課,而孩子知道後情緒很不穩定,非常恐慌害怕,不敢去學校上課,讓她忍不住批評「如果性騷霸凌體罰學生都沒事,那我們教育界真的出了問題」、「學校是要維護教練?還是要保護學生無恐懼的受教權?」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教育處表示,該案校方已完成調查程序,並召開專任運動教練評審委員會予以復聘,但家長提出的申復案仍在審議中,這段期間將依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26條第1項規定,保障學生的受教權與人身安全,並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4條規定採取必要處置,避免孩子在恐懼中上學,降低雙方接觸機會。教育處說明,性平部門建議,如果申復決定是重啟調查,可以直接要求學校予以暫時停聘,而該處已訂於3月2日晚間召開申復審議小組會議,確認完成程序後再做適當處置。《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狠母親手溺斃1月大兒子「坦承有殺意」 先生返家崩潰
日本群馬縣館林市最近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殺子命案。群馬縣警方於21日逮捕一名涉嫌殺害出生僅一個月次子的孟加拉籍女子,該名母親被捕後坦承犯行,並供稱當時確實有「打算殺了孩子」的想法。失去一個兒子的男子返家得知真相相當崩潰,而警方目前正針對其犯案動機與詳細經過展開深入調查。根據日媒《朝日新聞》、《群馬電視台》報導,群馬縣警搜查一課調查,現年35歲、居住於館林市近藤町的一名無業男子之妻盧娜(Akhtar Runa),涉嫌於當地時間20日上午7時至下午1時左右,在自宅中將出生僅一個月的次子法哈德(Hossain Ali Fahad)按在裝滿水的浴缸中使其溺斃。盧娜的先生返家發現法哈德失去呼吸心跳,隨即通報消防局叫救護車,但受害男嬰被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死因尚待司法解剖進一步釐清。警方指出,案發當時,嫌犯40多歲的先生與兩名未滿10歲的長子、長女皆外出不在家,家中僅餘嫌犯與死者兩人,她趁獨處期間殺害親生兒子。消防單位表示,在運送受害男嬰途中,主動聯繫館林署警方,表示「正緊急運送一名心肺功能停止的嬰兒」,才讓這起人倫悲劇曝光。群馬縣警方說明,過去並未接獲關於該家庭涉及虐待兒童的相關舉報或諮詢紀錄,初步觀察發現死者身上並無明顯外傷,嫌犯在通譯協助下接受偵訊時,對殺害親生兒子的指控供認不諱,並直言當時存有殺意。警方將進一步釐清該名母親在育兒過程中是否遭遇困難,以及具體的犯案細節與手段。◎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38歲人夫開槍殺妻女後自轟 家屬痛心揭引爆點「孩子非他親生的」
美國佛羅里達州發生一起家庭悲劇,一名38歲男子培根(Ralph Bacon)涉嫌槍殺分居中的34歲妻子南西(NancyBacon)及其4歲女兒伊登(Eden)後逃離現場,隨後培根在警方攔查時於車內舉槍自盡。事後警方從家屬口中得知,培根恐怕因為知道孩子非他親生骨肉才下狠手,目前仍持續調查案情細節。根據外媒《WFLX》報導,奧卡拉市警方表示,當地時間10日晚間9時15分接獲報案,有民眾聽到Marion Springs民宅傳出槍聲,趕抵現場發現死者是34歲女子南西和其4歲女兒伊登,兩人身上皆有槍傷。有目擊者指控兇手是38歲培根,他犯案後迅速離開現場,駕駛一輛休旅車逃逸。警方隨後在喬治亞州、距離佛州邊界發現培根的休旅車進行攔查,豈料,當員警靠近後,培根直接在車內開槍自戕,當場身亡,未再造成其他人員傷亡。奧卡拉警察局長在記者會指出,初步調查顯示,4歲女童並非嫌犯親生,這一點長期成為培根與南西關係中的重大衝突來源。警方從多名證人處得知,孩子身世問題可能是引發悲劇的關鍵因素之一。南西的母親也透露,外孫女的親生父親來自南亞,具有穆斯林背景;她描述培根長期帶有種族偏見,且生活狀況不佳,並直言自己早就擔心他終有一天會傷害母女二人,沒想到還是發生這場悲劇。目前警方仍在重建案發經過,包括槍擊前的互動、衝突升高過程及嫌犯行兇動機等細節,相關鑑識與訪談工作持續進行中。◎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示意圖/Pixabay)
老闆炎亞綸揭男團時期遭性騷 許孟哲這原因缺席活動引發聯想
炎亞綸近日登上Podcast節目《哇!有事嗎》談及飛輪海時期的經歷,首度揭露2006年、21歲發行首張專輯宣傳期間所遭遇的不愉快過往。他坦言,當時負責的企劃為外包人員,每天一上保母車就被迫玩所謂的「摸彩球」遊戲。炎亞綸表示:「摸彩球就是,他會先伸進我的褲子裡面摸,然後其他人(指團員)會一起上,這是我經歷的事情。」他形容,其他成員包括吳尊、汪東城、辰亦儒等人跟著嬉鬧觸碰,讓主持人當場震驚直言:「這是職場性騷擾!」並詢問他當時是否有反抗。炎亞綸無奈回應,自己當然有抗拒,但在那樣的氛圍下只能擠出笑容配合,「只有我被這樣對待,他們覺得就鬧著玩吧,好像以前學校直男阿魯巴那樣。」他透露,當時不敢向公司反映遭到觸摸下體的情況,整個宣傳期都在隱忍中度過,「那是第一張專輯耶。」這段經歷也成為他至今難以抹滅的傷痛記憶。炎亞綸近日登上Podcast節目《哇!有事嗎》談及飛輪海時期被性騷的經歷。(圖/本刊資料照)節目播出後,炎亞綸也在社群發聲表示:「分享傷痛不是要指責誰,是告訴你我,之所以分享是因為我正在用我所有的力氣,試圖讓我所在的環境更安全更友善。」他強調,公開這段往事,是希望為職場環境帶來更多安全與尊重。近年炎亞綸曾多次提到,與成員之間「只是同事」,並表明不會再合體。另外,許孟哲今(12日)原訂與太太趙孟姿前往台北小巨蛋觀賞《冰上迪士尼》,但臨時缺席。他表示因需帶小朋友看醫師,無法出席活動,不知是否與他的經紀公司老闆炎亞綸性騷事件有關,至於外界是否有其他聯想,目前並無相關說明。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炎亞綸爆飛輪海「輪流摸彩球」性騷! 痛揭19年陰影
台灣偶像男團「飛輪海」曾紅極一時,而成員炎亞綸近年來曾多次坦言成員們之間「只是同事」、「不會合體」。近日他登上節目再度被問及相關話題,他則公開曾被團員和工作人員性騷擾「摸彩球」,也就是被輪流摸下體,並坦言至今仍無法放下這段過去。炎亞綸近日在Podcast節目《哇!有事嗎》上談起在飛輪海時期的遭遇,他坦言2006年、21歲發行首張專輯期間,負責的企劃是外包人員,每天一上保母車就會被強迫玩「摸彩球」遊戲,「摸彩球就是,他會先伸進我的褲子裡面摸,然後其他人(指團員)會一起上,這是我經歷的事情。」其他成員跟著嬉鬧觸摸,讓主持人相當震驚:「這是職場性騷擾!」並詢問當時是否有抵抗?炎亞綸無奈表示,當然有抗拒,但也只能硬擠出笑容,最後硬著頭皮配合,且只有自己被這樣對待,「他們覺得就鬧著玩吧,好像以前學校直男阿魯巴這樣。」當時的炎亞綸不敢告知公司遭到騷擾,就這樣度過整個宣傳期,他直呼「那是第一張專輯耶」,這段過去成了他至今無法放下的痛苦記憶。Podcast節目曝光後,炎亞綸本人也在社群平台Instagram發聲表示,「分享傷痛不是要指責誰,是告訴你我,之所以分享是因為我正在用我所有的力氣,試圖讓我所在的環境更安全更友善。」事實上,炎亞綸過去也曾在節目透露「飛輪海」期間非常痛苦、壓力大,自己與一群直男在一起,經常聽到他們開同性戀的玩笑,總是感到不舒服,但表面上又要心平靜和,「當下都是笑笑的,但是我非常不開心,我有一整年是靠喝酒過日子的。」◎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從 Instagram 分享的貼文
她只是去餵豬!17 歲少女遭性侵後棄豬欄 被群豬啃食「放血」慘死
俄羅斯克拉斯諾亞爾斯克(Krasnoyarsk)地區近日發生一起震驚社會的命案。一名17歲少女米蓮娜謝韋廖娃(Milena Shevelyova)被發現陳屍於父親農場的豬舍內,身上有多處遭動物啃咬痕跡,經調查確認,她在遭到性侵並被棄置後,因大量失血不治。根據英國《太陽報》(The Sun)報導,法院審理指出,42歲男子伊果齊科夫(IgorZykov)原為死者父親朱可夫(Zhukov)的農場工人,曾因殺害親兄服刑,獲釋後受雇於朱可夫。案發當日齊科夫疑因與雇主產生爭執,在飲酒後心生報復,原本打算破壞豬舍內設施洩憤,卻在現場遇見正在餵豬的米蓮娜,犯下重罪。根據法庭紀錄,齊科夫以棍棒攻擊少女頭部,接著對其施以性暴力,之後將她重傷倒地的身體棄置在豬圈內。他帶走少女手機逃離現場,並在返家後以斧頭砸毀手機與兇器,再將兩者丟入爐中焚毀,試圖湮滅證據。受害者當時尚存一息,無法移動,豬群因聞到血腥味開始圍攻,其中一頭母豬咬破其股動脈,導致大量出血。法醫證實死因為失血性休克。齊科夫否認性侵行為,但鑑識報告明確顯示受害人遭受性暴力。另據俄羅斯媒體《Readovka》指出,齊科夫承認他「知道豬會因血而攻擊」,故刻意留下少女在現場。當地另一媒體《NGS24》則報導,案發時米蓮娜的父母外出購物,無法聯絡上女兒後,請其男友弗拉基米爾.貝德尼(VladimirBedny),18歲,到家中查看。報導指出,男友抵達後以手電筒照明,驚見恐怖畫面,當場衝出豬舍嘔吐並高喊求救。他立刻撥打急救電話,但救護人員到場後,已無法挽回米蓮娜的生命。鄰居表示,米蓮娜為人親切體貼,經常協助父母處理農務。男友稍後於社群媒體發文哀悼:「妳將永遠活在我心中。」法院最終裁定伊果.齊科夫犯下謀殺、性侵及竊盜三項罪名,判處其有期徒刑23年,須於高度警戒的矯正設施服刑。CTWANT提醒您: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命案現場位於克拉斯諾亞爾斯克地區一處私人農場豬舍,少女遭遺棄後不治。(圖/翻攝自X,@FDPChannel_)
《大嘻哈》韓森爆婚變!握「妻子外遇證據」攤牌 反被抹黑家暴
曾在《大嘻哈時代》第一季闖進七強、以直白犀利饒舌風格受到矚目的饒舌歌手韓森,近日因私人婚姻事件再度成為話題焦點。他9日在社群平台發布影片,親自說明婚姻現況「我發現我的太太外遇,而且他不斷抹黑攻擊我」,也回應外界流傳的家暴指控。韓森在影片中表示,自己已掌握配偶外遇的明確證據,並於去年8月17日與對方攤牌。當時對方起初持續否認,直到相關證據被揭露後,才承認錯誤並道歉,坦言後悔。然而,韓森指出,對方在9月諮詢律師後,態度出現轉變,改口否認外遇一事,讓他難以置信,直言「一個人竟然可以這樣反反覆覆地說謊」。他進一步說明,自去年8月至12月,雙方已正式進入司法程序,包含訴訟與調解。過程中,他未提出任何金錢條件,只希望能理性處理相關事宜,達成和平分開的結果,但最終仍未能如願。針對近期網路上出現的「家暴」相關傳言,韓森也在影片中作出回應。他強調,自己從未對配偶施以任何形式的身體暴力,相關指控並非事實,並已保留影像與紀錄作為佐證,後續將全數交由司法單位判斷。基於尊重司法程序與當事人隱私,他表示不會公開任何具體內容,也不會在網路上進行對立攻防。影片最後,韓森再次重申,關於事實真相的認定,他願意、也只願意交由司法機關處理,並對私人事件佔用社會關注表達歉意。他強調此次發聲並非為了揭露細節,而是希望釐清必要的事實界線,接下來將靜待司法程序進行。◎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石崇良稱狼醫「人都會犯錯」挨批失言 醫界:性騷、撤照不應劃上等號
台大醫院接連爆出醫師性侵病患、婦產部主任性騷擾住院醫師等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及衛福部,而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人都會犯錯」,如果一次事件就永遠廢除醫師執照,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性騷事件有很多層級,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福部盡速完善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或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避免涉案人員持續執業,兼顧病人安全及醫師權益。不過,石崇良表示,「人都會犯錯,犯錯之後怎麼輔導回到正軌。」醫師有執業自由,不是一次事件就永遠廢止醫師證書、執照,還是有比例原則的考量。針對石崇良的說法,陳相國指出,石崇良仁心寬厚,應是覺得性騷有很多種層級,如果說一犯性騷,馬上就跟廢止醫師執照連在一起,對於醫師的工作權、執業權可能不太公平,「他可能基於善念才會這樣講。」陳相國提到,根據《醫師法》規定,必須是犯下性侵害、重大詐欺,或極為嚴重的醫療過失,經醫師公會或衛生局等單位提出後,經「醫師倫理委員會」評議,才可執行撤照程序。陳相國說明,性騷事件有不同層級,包含言語誤解、肢體騷擾,以及最嚴重的性侵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有很好處理,在法律面前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但現在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也聯合發布聲明,能理解民眾不安與疑慮,因醫療關係本質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一旦發生傷害病人的行為,對受害者及社會信任都會造成深刻影響。聲明強調,「任何對病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為,都不應存在於醫療場域。」醫療體系的首要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與尊嚴。醫療場域應是讓人安心求助的地方,任何違反性別尊重或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忽,醫界對此一向嚴肅看待,並支持相關事件獲得妥善調查與負責任的處理。聲明也指出,有關性別事件之調查與認定,目前已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等機制處理。對於疑涉性別不當行為之案件,應優先確保被害人保護,並透過性平機制進行專業調查,若查證屬實,醫界支持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寬貸。聲明提到,關於醫師執業資格之限制或撤銷,則依醫師法及相關法定程序辦理。醫師執業資格之管理與懲戒,中央及地方醫懲會依法有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有明確規範與審查程序,其目的正是為了在保障病人安全下,依法做出最適切且具公信力的處置,讓確定不適任者被排除於醫療體系之外。各會認為,社會期待的是「不再發生傷害」,而非僅止於討論處罰形式,持續從源頭強化預防機制、重視專業倫理與性平教育,方能建立安全、受尊重且值得信賴之醫療環境,因此各會將與主管機關持續合作,加強預防與教育,落實醫療場域的安全與尊重,也期盼透過合作與制度建構,維護醫療場域的安全與信賴,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就醫,醫療同仁安心執業。《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強化兒少保護、落實憲法精神 行政院院會通過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法務部今(29)日表示,為擴大保護性侵害犯罪未成年人被害人之訴訟權利、兼顧法秩序安定性;同時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並考量社會變遷需求,通盤檢討偽造文書罪章及保安處分章,法務部多次召開刑法研修會議,廣納審檢辯學及機關代表意見,擬具《刑法》及《刑法施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審查。行政院至為重視,召開多次審查會議,聽取各機關意見及凝聚跨部會共識,於今日院會討論通過,將函請司法院會銜送立法院審議。法務部指出,相關修正重點如下,增訂延長兒少性侵害犯罪被害人之追訴權時效(刑法第80條第3項修正條文)及從新規定(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2第2項修正條文)鑑於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於案發時因身心發展尚未成熟,無法充分理解法律上之權利,故追訴權時效應有特別規定。修正條文明定於被害人滿20歲以前不算入追訴權期間,並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就追訴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之情形,亦適用新法規定,以充分保障未成年性侵害犯罪被害人。法務部續指,增訂刑中監護制度,刪除感化教育及強制工作規定(刑法第77條第3項、第78條之1及刑法施行法第9條之5修正條文)。為強化社會安全網,增訂「刑中監護」制度,賦予檢察官得視個案情形,於假釋期間對受處分人施以監護,確保其獲得及時治療與必要保護。配合此新制,明定修法前已裁定監護但尚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者之適用原則,以利制度順利銜接與落實。此外,因應司法院釋字第812號解釋意旨,刪除刑法感化教育與強制工作相關規定,感化教育另由專法加以規範,使兒少處遇機制更符合法治與人權保障原則。刪除偽(變)造特種文書罪及修正偽(變)造公文書罪刑度(刑法第211條修正條文)。法務部說,考量特種文書之重要性並不亞於一般公私文書,殊無適用較低刑度處罰之必要,爰刪除刑法第212條規定,回歸適用一般公私文書之規定。又為避免個案情輕法重,刪除刑法第211條偽造公文書法定刑有期徒刑1年以上之下限規定,以利法院妥適量刑。修正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法務部表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宣告刑法第140條侮辱職務罪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有違,並指明侮辱公務員罪需基於妨害公務之主觀目的,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之範圍內,始成立犯罪,故配合上開判決意旨修正,以衡平言論自由與公權力之行使。修正妨害名譽及信用罪章之要件及刑度(刑法第309條、第310條及第313條第1項修正條文,並增訂第313條之1),法務部說明,鑑於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深偽技術等特定犯罪手段犯本章之罪者,侵害人民之名譽及信用甚鉅,新增加重處罰規定,以遏止是類犯罪。另提高公然侮辱、誹謗等罪之罰金刑刑度,以符合比例原則及罪責相當原則。法務部強調,本次修法攸關性侵害犯罪未成年被害人之訴訟權利、社會安全網之健全,及回應憲法判決意旨,以維護人民權益。將持續配合後續法案審議作業,期能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梁育誌更二審改判無期吐2字 被害家屬崩潰:無法接受
長榮大學馬國女大生來台求學,2020年卻在返回租屋處的路上遭梁育誌性侵殺害棄屍。梁育誌一審、二審、更一審均被判處死刑,然而最高高院再次發回更審後,更二審改判梁育誌無期徒刑,讓家屬崩潰表示,「無法接受」。2020年10月來台就讀長榮大學的馬國鍾姓女大生,於返回租屋處的路上,行經無路燈道路時,遭梁育誌拖走性侵殺害,更將女大生棄屍山區。梁育誌被捕時,一度否認犯行,其被起訴後,3度判死,但高雄高院更二審29日做出判決,認為梁育誌「可教化」,只要長期實施監禁、心理輔導等教化感育下,有機會讓梁育誌修正偏差行為,停下失控人生。梁育誌以視訊聽審時,聽見判決出爐,表示,「謝謝」;但鍾姓女大生的母親聽聞判決崩潰表示,「不能接受這樣的判決」。高雄高分院指出,審酌梁育誌行兇時手段、過程與其成長背景,並綜合凱旋醫院等醫師、教化師專業評估,認為梁育誌並非事先預謀殺人,而是臨時發生之行為。雖然梁育誌手段兇殘,但法院基於審慎用刑之考量,難認被告有達「最重大情節犯罪」,只要實施長期監禁,並配合心理輔導等教化資源,有機會讓梁育誌在失控的人生中停下,修正偏差行為,判處其無期徒刑。不過高分院也強調,無期徒刑需至少服刑25年以上,並須提出具體悔改之事實,才有機會獲得假釋,尚未到必須剝奪生命、將被告永久排除於社會之程度,因此就其所犯之強制性交殺害被害人罪與強盜罪,判處梁育誌無期徒刑與有期徒刑8年,褫奪公權終身。◎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蘆洲恐怖家暴!七旬翁不滿被聲請保護令 持鋸子榔頭追砍母女三人被逮
新北市蘆洲區長安街28日深夜發生家暴案,70歲的林姓老翁因曾有家暴行為且情緒不穩,遭家人聲請保護令,並與68歲葉姓前妻離婚,但2人仍與2女兒同住,林翁28日再次情緒失控、翻舊帳,憤而持鋸子及榔頭在住家內瘋狂追砍母女三人,3人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警方獲報後立即出動快打部隊趕赴現場,把林嫌壓制逮捕,並緊急將受傷的三人送醫搶救。根據警方調查,林姓老翁與葉姓婦人雖已離婚,一家四口仍同住,林嫌因平日酒後常與家人爆發衝突,且2014年到2024年間5度家暴,家屬因而在2024年間聲請保護令,禁止林嫌對家人進行肢體或言語騷擾,但並未規定要保持多少距離。28日深夜11時許,林嫌突然情緒失控,埋怨妻女仍以保護令約束他,竟拿起家中的鋸子與榔頭砍向3人,導致她們身上多處遭砍,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而林嫌手段殘暴,除揮舞利器砍殺外,甚至還張口咬人,葉姓前妻受有右側前胸壁開放式咬傷、雙手多處撕裂傷;大女兒頭皮遭到重創,背部、臀部及手指均有嚴重撕裂傷與擦傷;45歲的小女兒則受有左側頭皮撕裂傷、左背擦傷及四肢鈍傷。警方到場後迅速將受傷三人分別送往三重醫院及新光醫院救治,所幸經醫護人員處理後,目前均無生命危險。◎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林姓老翁手段兇殘,現場血跡斑斑,場面怵目驚心。(圖/翻攝畫面)
宜蘭南澳男童疑遭母親男友長期虐打 家屬驚見他頭上滿頭傷急報警
宜蘭縣南澳鄉一名幼童疑似遭到母親現任男友長期虐打,家屬透過親友轉述得知,小男孩頭上遍布大小瘀青,更表示還疑似遭男友持菸頭燙傷。對此,家屬也在第一時間通報警察單位,男童生命安全暫時無虞,相關單位與社工也均介入處理。據了解,男童為家中第四個最小的孩子,生父入獄、其平時由母親照顧,母親與前夫離婚後,將四個孩子帶在身邊照顧,並與周姓男子結為新歡,未料卻在近期傳出,男童母親的親友因恰好與男童父親親友認識,發現男童頭上遍布大小瘀青,詢問男童這才得知,這些淤清全是母親的周姓男友打的,其甚至還會菸頭燙他。所幸男童親友第一時間得知後即通知相關單位,社會局獲報後立即會同警方前往南澳,將男童帶離保護,並送醫驗傷,後續也將申請保護令,以確保孩子生命安全,同時連繫男童其餘親屬,以安排安置,並提供心理輔導諮商,以孩童的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陸女留學生指控遭英國男警性侵 1關鍵證據逆轉改判她6年徒刑
大陸一名29歲李姓女子在英國新堡大學攻讀碩士學位,留學期間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一名男警察,兩人發生性關係後,李女指控男警性侵她,使其立刻遭逮捕,更被停職5個月。直到男警交出兩人對話內容證明是合意性行為,法院依法判李女6年有期徒刑,服刑後可能被驅逐出境。根據外媒《每日郵報》報導,這起案件起源於2024年11月,陸籍李女在英國留學期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一名休假中的在職警員。兩人見面後在合意的情況下發生性行為,過程中李女表現主動;隨後該名警員開車送李女返家,但途中兩人發生爭執。在男警離去後,李女隨即向警方報案指控遭其性侵,導致該名男警在半小時內即被逮捕,並遭關押長達35個小時;後續被控性侵男警更面臨長達5個月的停職調查,身心與職業生涯遭受重創。然而案情在調查過程中發生戲劇性轉折,男警因具備警務專業敏感度,在雙方接觸期間先行開啟手機錄音,錄下兩人對話及性行為的全過程,關鍵證據顯示李女與男警的性行為完全出於自願。此外,調查人員在李女的通訊軟體WhatsApp記錄中發現,她曾發訊息坦承指控純屬虛構,甚至要求對方協助掩飾以躲避法律責任。各項鐵證戳破了李女的謊言,證明其行為是蓄意誤導司法,而李女東窗事發後一度企圖逃離英國,但於2025年7月在曼徹斯特機場入境時遭捕並羈押。2025年12月,法院認定李女三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成立,法官亞當斯(Nathan Adams)在宣判時強調,若非男警機警錄音,這項嚴重的虛假指控極可能導致無辜者面臨長期監禁。最終法院判處李女6年有期徒刑,並簽發6年禁制令,嚴禁其接觸受害男警。在李女服刑結束後,可能會被驅逐出境,遣返回中國大陸。◎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花蓮地院少年庭法官庭訊態度惹議 監察院:司法院應加強專業教育
監察院今(18)日指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前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審理少年妨害性自主案件,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行為,監察院通過紀惠容調查報告,促請司法院加強法官職務監督及專業教育,並請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改進兒少司法訴訟平等、社工人員陪同出庭之身分定位,以完備兒少訴訟程序之保護機制。監察院表示,監委紀惠容調查發現,花蓮地院少年家事庭周姓法官承審妨害性自主案件時,開庭態度不佳,未考量被害少女(下稱A女)及其家屬(下稱甲)感受等,致周姓法官跟甲關係緊張、產生溝通困難或爭執。周姓法官一開始駁回甲聲請調取開庭錄音,並以職權告發甲涉及和誘罪嫌,且於知悉甲聲請將其移送法評會評鑑時,於庭訊時責怪甲,害他被院長罵、將他送評鑑等嘲諷、數落之言詞。周姓法官之行為損及人民對於法官之尊崇與司法之信賴,司法院允應督導花蓮地院、法評會確實檢討改進。 監察院表示,司法院允應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並應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專業教育。監委紀惠容指出,少年法庭屬專業法庭,且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0條第1項規定,法院應指定專責人員處理性侵害犯罪案件。為保護被害人避免遭受二度傷害,當由受過訊問技巧等相關專業訓練課程的法官,於專業法庭進行之訴訟程序,才能讓此類涉及個人極度隱私之被害人感受到司法之溫暖及正義。經查,本案周姓法官雖具有少年專業法官證明書,惟於審理其他案件亦有庭訊態度不佳、缺乏專業及同理心,如性受害者迷思等情事。是以,司法院允應監督所屬,確保審理兒少性侵害犯罪案件之法官均已具備專業知能,加強對承審少年案件之法官在職教育,並將專業訓練落實運用於審判實務,並與時俱進更新課程內容,避免兒少再度被傷害。 監委續指,此外,法官具獨立審判權威,與兩造當事人權力不對等。當事人如認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雖可依少年保護事件審理細則第9條第1項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8條規定,向少年法院(庭)聲請法官迴避。然就法官之迴避,除刑事訴訟法第17條明定法官自行迴避事由之外,尚無法官得迴避之相關機制。司法院允宜檢視相關法令規定、相關配套措施及因應機制,避免類此情形再度發生。 監委表示,本案為少年涉犯性侵少女案件,依少事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就行為人(少年)部分,由少年調查官對行為少年進行審前調查,供法官決定少年處遇之參考;然此案被害人(被害兒少)之相關調查報告、訴求、案情或被害結果等資訊,承審法官卻付之闕如,又少年法庭法官向地方政府社政單位調取被害兒少個案紀錄或相關資料時,部分地方政府會以涉及個資、涉諮商或醫療資料等因素而拒絕提供,顯不利於被害人司法涉訟之進行。此情將影響被害兒少訴訟平等權益,司法院允應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提改善對策,讓被害及加害兒少兩造資訊能被平等正視。調查報告也指出,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出庭應訊,其目的係為於出庭應訊過程中穩定兒少身心狀況,以及結束後關照、安撫兒少情緒,除了維護其等司法權益,並與司法機關跨專業合作,提供個案適切之輔導處遇。調查報告表示,但本案涉及跨轄區,經查分別由不同機關/單位之不同且多名社工人員輪派陪同兒少出庭,對該個案及處遇情形並不清楚,且在某次應訊時卻因支援他案而提早離開,顯已影響兒少權益;又,就社工人員陪同被害兒少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衛福部查復表示,社工人員有時會以「輔佐人」身分,有部分法官要求社工簽署「證人」結文,司法院則表示社工人員係屬法律明定之「專業陪同人」,倘社工人員係擔任司法詢問員,則需簽署證人、鑑定或通譯等三種不同結文。此情凸顯社工人員於陪同個案出庭應訊之身分定位不明,造成社工人員混淆及困擾;再者,社工人員於出庭時如遇法官於審理案件時態度不佳或專業知能不足,致損及兒少、社工人員權益時,欠缺即時反映管道等情,均待司法院督導所屬會同衛福部研議解決。
二寶爸下藥性侵女同事還辯「被仙人跳」 挨告後搬失智母癌末父求情
台南一名賴姓男子某天中午邀請女同事用餐,期間竟拿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謊稱是「普拿疼」給對方吃,趁女同事昏睡時性侵得逞。賴男遭告上法院後,一度否認犯行,一審遭判有期徒刑8年6月;賴男上訴改口認罪,先行賠償70萬元,並聲稱自己還有2名未成年子女要撫養,還得照顧失智母親、癌末父親,請求減刑,二審考量他已坦承犯行且賠償,改判有期徒刑8年。判決書指出,賴男與女同事交情尚可,女同事於2023年7月某日中午乘坐賴男的車要到餐廳用餐,後來賴男聲稱要返回住處拿餐廳的會員卡,誘騙女同事跟他一起過去,而賴男見女同事身體不適,便將從精神科診所取得的安眠藥「使蒂諾斯膜衣錠」拿給女同事吃,還謊稱是對經痛、頭痛很有用的「普拿疼」。 待女同事服用後陷入昏睡狀態,賴男隨即強行性侵得逞,直到當天下午女同事驚醒離開,返家驚覺身體有異狀,驗傷發現尿液、內褲及私處有賴男DNA,立刻報警提告。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賴男供稱兩人是曖昧對象、有交往,賴男的辯護人也強調兩人為合意性交,控訴女同事是想「仙人跳」;女同事則說兩人並非男女朋友,賴男曾追求她,但她告訴對方說不適合,當朋友比較好,而這件事過後讓她感到焦慮、恐慌,更因此到身心科接受治療。一審法官綜合相關證據,未採信賴男說詞,認為賴男行為惡性不低,且犯後矢口否認,依藥劑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8年6個月。賴男不服提起上訴並改口認罪,強調自己沒有前科紀錄,不是罪無可赦的人,表示是因為害怕才選擇掩飾錯誤,希望可以在民事賠償,已先行給付對方70萬元部分賠償,並主張自己長期單親照顧2名未成年子女,祖母也已去世,只剩失智的母親及未同住癌症末期的父親,不管生活上的照料或經濟上的提供都仰賴他,希望可以減輕他的刑期,讓他能早日回歸社會。二審法官考量,賴男無前科且坦承犯行,加上已賠償70萬元等犯後態度,決定撤銷原判決部分內容,改判有期徒刑8年,可上訴。◎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婚姻成牢籠!20歲女控遭夫逼賣淫 她與公公發生關係「懷孕不知胎父」
泰國近日揭露一起涉及家庭暴力與性剝削的案件。一名年僅20歲的女子指控,婚後長期遭22歲丈夫控制與施暴,不僅被迫從事性交易,還遭強迫與公公發生性行為,相關過程甚至被拍攝並對外販售牟利。根據泰國媒體《Thaiger》報導,這名女子與丈夫結婚約一年,兩人因收入有限,丈夫以家庭經濟困難為由,要求她從事性交易。女子表示,丈夫不僅在社群平台刊登相關訊息,還親自接送她與性交易對象見面,並在過程中嚴密監控行動,以防她逃離。受害女子進一步指出,丈夫曾多次強迫她與其父親發生性行為,若拒絕配合即遭毆打,且相關影像遭錄製並對外販售。期間,她的行動與通訊皆受到限制,與家人及朋友幾乎完全斷聯。女子後來趁機向媒體與警方求助,相關單位介入後,於1月7日將她救出。警方同日逮捕涉案的丈夫與其父親。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相關涉案人員的偵訊內容與具體起訴罪名,仍有待司法單位進一步說明。女子向媒體透露,她目前已懷孕約3個月,因多次遭強迫性行為,無法確認胎兒生父身分,身心承受極大壓力。案件曝光後,在當地社會引發高度關注與討論,外界普遍呼籲司法單位嚴正處理,並加強對家庭暴力與性剝削受害者的保護機制。警方也呼籲,若民眾遭遇家庭暴力或被非法控制、剝削,應儘速向警方或可信賴的社會機構求助,以免情況持續惡化。CTWANT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社福狼官涉性侵未成年掀社安網破洞 柯志恩籲「斷點保護」防二次傷害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苓雅分區前執行秘書何建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查詢個資並誘騙性侵未成年少女,震驚社會。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柯志恩今(5)日指出,該案暴露出社會安全網與個資保護機制的重大漏洞;她強調,未來將以制度改革為核心,要求市府全面檢討個資存取與監督機制,補強社會安全網的防線,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曾獲衛福部「社會安全網績效督導」的何建忠,涉嫌利用職務之便違法查詢通報個案的個人資料,取得一名16歲少女的聯絡方式後,透過LINE接觸對方,並假扮性交易對象誘騙性侵得逞。全案曝光,雄檢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起訴,並求處10年半徒刑。柯志恩表示,遭受嚴重創傷的孩子,要重新建立對人的信任極為不易,市政府應將重點放在受害者的心理重建與法律協助上。她認為,相關輔導與陪伴不宜再由涉案體系內的衛生局或心理衛生中心負責,建議由社會局結合外部民間心理專家,進行「斷點保護」,以確保受害者在調查與協助過程中,不會承受體制內的二次傷害。她也進一步指出,主管機關應即刻全面清查全市兒少個資庫的存取紀錄,並強化制度防線。未來凡接觸弱勢族群個資的公務人員,應全面實施「雙重授權」機制,也就是在調閱列管個資時,須經第二位主管核准,並同步建立「存取足跡監控」系統,一旦出現異常讀取情形,即應即時警示並移送政風單位調查。柯志恩最後強調,社會安全網的修補不只是制度問題,更關乎整體社會的韌性。她表示,未來將運用自身專業持續投入相關改革,也期盼第一線辛苦付出的社工與心理輔導人員,不要因個別事件而灰心;社會安全網的韌性,與家庭安全同樣重要,每一位守護社區心理健康的工作者,都是不可或缺的關鍵角色。◎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秦偉性侵3女被判7年8月! 6度申請假釋均遭駁回
藝人秦偉2016年曾被指控性侵3女,被判刑7年8月後於2020年4月進入台中監獄服刑,秦偉過去曾5次申請假釋均以失敗告終,2025年9月,秦偉再度申請第6次的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其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全案源於2016年7月,秦偉被女造型師指控透過邀約對方至信義區的住所做造型,然後請她到房間挑衣服之際性侵得逞;另名女編劇也指控其以談論偶像劇劇本為由,同樣邀約對方至住處以後性侵;還有一名女子則是加入秦偉的粉絲專頁後,與秦偉約吃飯以後遭其誘騙回家性侵。台北地檢署調查以後,認定共有8名女子遭到秦偉性侵,且其中有2人未成年,甚至其中1人年僅14歲,起訴求刑41年。案經審理以後,北院認定造型師、女編劇以及女粉絲受害,其餘5人因證據不足而判無罪。秦偉性侵女編劇、女粉絲部分於2020年4月9日,最高法院駁回秦偉上訴後定讞,最終秦偉2案各被判刑4年須入監服刑,至於性侵女造型師部分,雖一度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但最後仍判4年定讞。秦偉最終於2020年4月14日入監服刑,檢察官以秦偉涉犯3件性侵案,聲請定應執行刑,台灣高等法院於2021年2月裁定秦偉應執行徒刑7年8月確定。秦偉目前已經服刑5年8月,先前5次申請假釋,但均被駁回。秦偉於2025年9月第6度申請假釋,但矯正署假釋審查委員會認為秦偉犯行造成多名被害人身心受創,至今未彌補被害人所受危害,並未達到真正悔悟程度,仍不符合假釋條件,於日前駁回申請。◎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隱瞞高官性侵少女5月 高市衛生局長千字文發聲:選擇先保住那個孩子的命
高雄市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前執行祕書何建忠,利用職務之便,利用精神照護查詢系統,鎖定因私密畫面外流而曾經輕生的16歲少女,肉搜後將她約出性侵得逞,並於近日遭起訴而引發大眾譴責,議員李雅靜認為衛生局刻意隱瞞,要求局長黃志中下台,黃志中則發出千字長文闡述心聲,並強調在透明和生命的衝突間,他選擇「先保住那個孩子的命」。黃志中表示,這個案件發生在他管理的系統裡,這是他的責任。社會的批評、議員的質疑、民眾的憤怒,他都承受。加害者的犯罪行為令人髮指,已被解聘並接受司法制裁。但作為主管機關首長,他必須為管理機制出現問題負責。黃志中解釋,半年來沒有對外說明,社會質疑衛生局隱瞞,他理解這個質疑。 但被害人是自殺高風險個案,有複雜家庭問題,處於隨時情緒不穩定的危險狀態。黃志中強調,根據精神醫學專業意見,媒體曝光可能導致被害人自殺。當「透明」與「生命」衝突時,他選擇先保住那個孩子的命,如果這讓社會誤解他,在掩蓋,這個誤解,他承受。如果有人因此要他下台,這個壓力,他承受。但如果重來一次,面對同樣的兩難,還是會選擇先救那個孩子的命。黃志中表示,這半年衛生局不是沒做事,局方立即解聘加害者、配合司法調查、全面清查權限紀錄、啟動管理機制的全面檢討改善,他更強調,一個敗類,不代表就能壓垮整個體系,這個犯罪者的惡行,絕不能代表高雄市一千多位社安網的專業同仁、更不能代表心衛中心所有社工和心理衛生專業人員都有問題。心衛中心6個分區、6名執行秘書,這是全國一致的專業配置。「不幸的是,那個犯罪者是其中之一。一個敗類,不能被放大成為壓垮整個體系的理由。」黃志中在貼文中提到, 他看著他的同仁,每天面對想自殺的孩子、受虐的婦女兒童、精神疾病患者、破碎的家庭。這些工作極度耗竭,充滿壓力,但有人必須扛,他的團隊在扛,他作為局長,更要扛,扛著社會的質疑、扛著改革的壓力、扛著不能再出錯的步步為營。就像醫院會有醫療疏失、法院會有誤判,這不代表不需要醫療和司法。黃志中也呼籲,每一個含聳動字眼的標題,都在那個孩子的傷口上撒鹽。請給她活下去的空間,如果還有其他受害者,請勇敢站出來。「壞的是那個犯罪者,不是整個制度,我們會保護你。檢討與罵聲中,我們還是要往前走。」至於外界要求他下台,黃志中說,下台很容易,但問題沒有解決,新局長要多久才能了解案情、重建團隊、接手改革?這段空窗期,其他高風險個案怎麼辦?已經啟動的改善機制要從頭來過嗎?對他一個從事臨床30年保護弱勢個案的專業工作者而言,真正的負責,不是在壓力下退場;真正的負責,是在罵聲中繼續把事情做對、做好、做完。黃志中表示,如果只是換個人,漏洞還在、問題沒解決,那叫「切割責任」,不是「負起責任」,最高性的是犯罪者,因為焦點從他的罪刑移開了,他選擇在一片罵聲中繼續負重前行,不是為了保住官位,而是因為那個孩子還需要被保護,其他脆弱的生命還在等待-,改革不能半途而廢,有些事,必須要有人扛到底 深耕改革不是表面功夫,是根本的改變,他要做的不是應付了事的改革,而是深耕式的管理機制重建。黃志中說,深耕不是頭痛醫頭,而是系統性檢視 - 不是做做樣子,而是建立長效機制,不是等風頭過去,而是持續精進 這需要時間,需要專業,需要堅持。 我看過太多因為政治壓力、輿論壓力,導致改革淪為表面文章的例子。「這一次,我不要這樣。」黃志中強調,他要把權限管控做到滴水不漏 - 把稽核機制做到確實有效 - 把專業訓練做到內化於心,把外部監督做到持續運作,忍辱是為了不讓情緒阻礙判斷,負重是因為這是他的責任,前行則是因為停下來就是失職,堅持深耕改革,是因為他想要為這個城市打造一個更完善的社安網。黃志中也坦承,知悉何建忠涉性侵害案件後五個月來,他未曾對外界揭露此事,因在事件之初,檢察官即以被害人身心狀況不佳,為保護被害人,而要求相關人員秉持保密。在這五個月中,犯罪嫌疑人被收押的同時,我指定專責醫療團隊照顧被害人,全力協助被害人的身心照顧,無一刻鬆懈。黃志中說,為保護被害人,他選擇不對外揭露性侵事件,這是司法的關照、行政的必要,也是醫療專業上的承擔。任何因爲此決定而對他的指責,他都必須概括承受,絕不迴避。一如三十多年來他對於家暴、性侵、性騷擾被害人照顧的承諾與投入,被害人權益是他必須堅守的。考量對被害人的保護,我在這五個月中都未曾對外揭露此事件,不僅是配合司法偵查,「我更為我的判斷、為我的決定負責。」◎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