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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騷擾 性別平等 麥當勞 性侵 主管
賴清德家庭支持政策拚下周闖關 林月琴力促育兒相關修法送委
為因應少子女化挑戰,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包含延長產假、放寬育兒留職停薪等措施。據了解,民進黨立委林月琴力拚下周完成《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法審查,並送出委員會。行政院提出的《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草案,將分娩產假由8週延長至12週,並把育嬰留職停薪適用子女年齡提高至6歲以下,同時增訂育兒假制度,減輕家長照顧壓力。《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則規劃,雙親若均領滿6個月育兒留職停薪津貼,可再額外請領3個月津貼,最長可領9個月。林月琴表示,朝野對支持家庭育兒方向大致具有共識,希望透過法制完善,讓勞工不必在工作與育兒之間做選擇,同時兼顧企業運作及財政永續。
調查局近年頻生強制猥褻、權勢性騷擾等案件 監院要求法務部澈底改進
監察院今(15)日表示,法務部調查局肩負國家安全、犯罪防制及維護社會安定重責,近年卻接連爆出多起令人震驚的風紀與性犯罪案件。監察院日前通過監察委員紀惠容、范巽綠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法務部調查局,並籲請法務部儘速督同調查局檢討改進。紀惠容、范巽綠表示,CEDAW及我國憲法均明確揭示國家應禁絕對婦女之侵害,惟調查局111年起陸續發生多起所屬人員觸犯刑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案件,如111年A科長於捷運車廂內強制猥褻女乘客、112年B調查官與未成年人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影像、113年C調查專員廁所內放置密錄器偷拍民眾如廁畫面,又114年D調查官於便利商店嘗試拍攝國中女生裙底等,涉案者不乏擔任科長要職或曾借調國家安全局者,種種犯行,嚴重悖離調查局防制犯罪之職責本分,已重創政府整體形象。紀惠容、范巽綠指出,調查局內部的職場性騷擾問題同樣極為猖獗,據109至114年之性騷擾申訴及非申訴案件共23件顯示,性騷擾案件扣除不成立案件,計18件,受害者均為女性,計34人次,屬職場性騷擾者即有15件,案件中存在單一行為人同時、長期性騷擾多位受害者之情形,且不乏同時運用言語及肢體騷擾者,其中屬於「主管對下屬」的權勢性騷擾超過六成,而「學長對學妹」的階級壓迫更高達八成。高度不對等的權力結構致被害人因懼怕職場壓迫、報復,產生「寒蟬效應」,而延遲申訴或不正式提出申訴,據案件數據資料,受害者第一次受害至申訴,有時隔1、2年始提出,亦有7年後才申訴,超過公務人員考績法懲處時效,致未能確實懲處之情形。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調查局所屬人員近年涉犯多起嚴重侵害民眾與內部同仁權益之惡行,顯示該局自人員養成、遴任、法治意識形塑,乃至建構免受恐懼之性別友善工作環境等層面,皆存有重大闕漏,致使侵害受害者權益的犯行一再重複發生,應澈底檢討。紀惠容、范巽綠表示,行政機關對重大違失人員之免職權,為憲法賦予行政權不可或缺之核心權限,調查局長期怠於發揮監督所屬之實效,導致內部紀律鬆弛,未能有效遏阻所屬職員侵害人民權益,亦難以根除內部權勢性騷擾之沉痾,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強調,調查局作為國家之執法機關,更應高標準要求所屬之人品、紀律,銓敘部已說明公務人員考績法於114年11月19日修正明列性騷擾、性侵害等規定是為強調政府態度,但於修法前,公務人員如有重大違失行為,機關本得依修正前考績法規定落實懲處,該局過去僅以輕懲為之,允應針對相關案件逐案重新檢視,從重處置,方能儘速導正機關風氣,挽回國人信心。紀惠容、范巽綠說明,性騷擾係對個人身心及人格尊嚴之嚴重侵害,受害人除需承受身心創傷與揭露案件之壓力,於案件調查期間,亦須再次回憶遭受性騷擾時的情境脈絡,故為防範受害人於性騷擾案件之處理過程遭遇二度傷害,性騷擾防治法及性別平等工作法均要求處理人員應具專業性,且於調查、審議程序亦強調應納入外部專業意見,以避免因權力結構不對等而影響被害人權益。監委表示,調查局對於正式提出申訴之性騷擾案件,依循「法務部與所屬機關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及「法務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處理要點」處理,交予該局性騷擾申訴處理會調查、審議,惟對於礙於權勢未提出正式申訴之性騷擾案件,內部僅交由該局督察處調查處理,先天即缺乏申處會之性平專業與外部專家把關,後天亦無實質防治或環境改善建議,且由各駐區督察人員逐級陳報,則衍生吃案、隱匿情事,已然形成制度性闕漏。導致該局人員須不斷循外界管道檢舉,以伸張正義,除損害局譽,亦加深所屬職員於體制內之二度傷害,確有違失。紀惠容、范巽綠進一步調查指出,調查局多起性騷擾案件是於餐敘酒後發生,甚有行為人稱是為了工作需要而飲酒、不勝酒力,藉詞以酒後失態合理化其酒後性騷擾行為。部分性騷擾、強制猥褻行為是於主管帶同下屬餐敘飲酒後發生,且不僅於進入調查局工作後,有長官帶頭邀集下屬或特意找女下屬飲宴而發生性騷擾等違紀情事,調查人員於訓練期間,即有發生餐席間開放學員飲酒,酒後性侵害之案件,顯示調查局人員從訓練起至後續職場之文化,亟需通盤檢討。調查局對此表示,現行透過各場合宣導提醒同仁避免無謂飲宴,也要求若長官要帶同仁飲酒,應評估有公務交流之必要,且不得過度飲酒、不可發生不檢言行。法務部對於該局之應酬文化,亦認為不可鼓勵,表示將透過舉才策略逐步改善風氣。紀惠容、范巽綠呼籲,性騷擾等犯行,非但違反法規、破壞機關信譽,且往往涉及職場權力濫用,而不當飲酒則易造成紀律鬆散,輕則影響職務執行效率,重則觸犯法律,該局若未妥為監督,無疑縱容「以應酬為名,行騷擾之實」之職場文化。行政機關各級主管本應擔負確實監督屬員之責,該局允應針對因酒犯紀與不當飲宴之涉案人員及主管,從嚴處理並落實再教育,方能確實整飭風紀。
政院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落實軍公教及勞工育兒支持條件一致化目標
為因應「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18項家庭支持措施,建構職場友善環境,行政院於5月28日院會已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及《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今(11)日行政院院會進一步通過《軍人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同時,考試院今日也召開院會同步通過《公務人員考試法》第4條、第5條、第28條、《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及《公務人員任用法》部分條文等3項法案修正草案,卓榮泰院長代表行政院感謝考試院全力協助。 卓榮泰表示,行政院與考試院今日通過的4項法案,將使全國軍公教同仁與勞工條件一致,0至3歲「育嬰假」將全面升級為0至6歲「育兒假」,育兒留職停薪津貼也將升級為「6+3」,只要雙親都請滿6個月育兒留停津貼,就可額外再請領3個月,合計最多可請領18個月,希望透過此一政策,鼓勵雙親共同照顧子女,達成照顧更平等、職場更友善的目標。 卓榮泰指出,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國防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黨團溝通,爭取支持,以儘速完成修法程序。 卓榮泰另感謝教育部以最短時間修正發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自今(115)年下半年起,也就是新的115學年度開始,「學貸利息減1%至0.775%,展延寬限從1年變2年」便正式上路。卓院長強調,行政院提出的18項家庭支持措施,均經過整體財務衡平考量,希望朝野政黨共同支持。 卓榮泰進一步表示,行政院將成立「人口對策新戰略執行小組」,由他擔任召集人、鄭麗君副院長擔任副召集人、張惇涵秘書長擔任執行秘書,並請陳時中政務委員及葉俊顯政務委員擔任副執行秘書。除加速落實現有18項「家庭支持」措施外,也同步就「銀髮世代」、「全齡育才」及「全球攬才」三大戰略面向盤整完整計畫。 卓榮泰請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經濟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數位發展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大陸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僑務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行政總處及相關部會,全力配合推動四大人口對策新戰略。行政院將由院長定期召開會議,盯進度、趕進度、拚進度,回應世代需求及人民期待。
配合賴清德「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 勞動部推六大措施
賴清德總統今(28)日表示,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政府將推出「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希望在婚、孕、養兒育女、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協助以兼顧工作與家庭,讓年輕人敢婚敢生敢養,敢於追求幸福。勞動部部長洪申翰說明,推動友善育兒職場的制度改革,甚至是修法,是洪申翰部長前(2024)年從立法院到勞動部,最希望能推動的工作之一。少子女化的原因有許多,其中之一就是越來越多青壯年的勞工感受到育兒與職場的拉扯,「時間」真的是很多育兒勞工家庭的痛點。這也是為什麼,勞動部經過一段時間政策的檢討和準備,並參考國外制度、考量企業負擔及綜整各界意見後,決定推出一整套的友善家庭照顧職場的做法,由政府提供資源補助及彈性化方案,設計更多誘因讓企業包容勞工需求,減少企業及勞工負擔。勞動部指出,主要內容說明如下:一、「加碼婚假、產假、陪產假延長」;二、「育兒留停年齡、津貼都延長,投保薪資上限再提高」;三、「30日以日育嬰留停升級加倍為60日育兒假」;四、「獎勵建立友善育兒彈性及縮減工時環境,同步完善配套補助加給職代津貼」;五、「給中小微企業實質支持,補貼同事職代津貼及鼓勵新聘替代人力」;六、強化企業托育,獎勵租稅減免,爸媽育兒更放心。勞動部補充說明,為了讓新制上路,涉及到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及相關規範、增訂友善職場相關獎補助規定,兩部法之修正草案勞動部已送行政院進行審查。勞動部最後強調,政府用最實質的資源和減稅,帶著中小企業一起,把台灣的職場變成一個讓年輕人敢婚、願生、樂養,而且能安心打拼的溫暖環境,國家幫你一起養,支持員工不同人生階段的需求,有助於減少勞工因照顧家庭而離職,實踐人才永續,協助企業留才攬才,避免缺工。未來全面升級《友善職場育兒新政策》方案內容,可上勞動部官網【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友善職場育兒新政策》 】查閱,未來相關子法規或申請書表等完成後也將陸續置放於專區,如有相關疑問,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通過《性平》、《就保》部分修正草案 政院挺勞工:家庭職場能兼顧
為建構更友善生養環境,行政院會今(28)日通過《性別平等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就業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賴清德總統宣示將從國安角度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友善職場」為其中五大面向之一,期盼勞工能兼顧家庭與職涯,達到照顧不離職目標。卓榮泰說明,為配合推動「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勞動部進一步全面盤點相關法規,本次修正《性別平等工作法》,在孕產、養育、友善職場等面向,提供勞工更堅實的支持,其中包括將現行8週產假延長至12週、7日陪產假延長為14日。卓榮泰指出,中小微型企業在我國企業占比超過98%,提供全國近8成就業機會。本次修法後所延長之婚假、產假、陪產假等措施,薪資將由政府負擔;此外,為強化雇主辦理托育的支持力道,將給予企業租稅優惠,以共同建構友善職場環境。另在《就業保險法》修正部分,卓榮泰進一步表示,此次增訂投保薪資分級表,提高級距上限,以提升勞工留職停薪期間的實際薪資替代率;另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正,將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適用子女年齡延長至6歲以下,期間至該子女滿7歲止,並修正名稱為育「兒」留職停薪津貼;而給付期間也增訂雙親均領滿6個月津貼,可各再多請領3個月,最長可各領9個月,以強化經濟支持,鼓勵雙親共同參與育兒,達到「育兒留停升級」及「職場家庭平衡」目的。卓榮泰強調,相信朝野各界對於解決少子女化問題皆有共識,本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勞動部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讓相關經費與補助能順利上路。
二婚才是標配?勞工婚假擬增至14天 律師笑喊:想離婚可以找我
因應少子女化問題,勞動部推動性別平等工作法修法,規劃延長婚假、產假與育兒假等措施,其中婚假擬由現行8天增加至14天,引發外界熱議。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幽默發文,笑稱「最近有人想辦離婚的,可以來找我」,並附上「#離婚後再次結婚一條龍」、「#二婚才是標配」等語,掀起討論。林智群在粉專「林智群律師(klaw)」轉貼相關新聞後,以詼諧口吻調侃新政策,暗指有人可能為了多請婚假而動起「假離婚再結婚」念頭。他隨後也強調,上述內容「純屬幹話」,不要真的嘗試鑽法律漏洞,像過去就曾有政治人物涉及假離婚案件,被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起訴判刑,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勞動部今天(28日)指出,此次修法是配合政府「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其中「多彈性」政策,主要回應現代家庭面臨育兒與工作難以平衡的問題,目標是透過制度改革,達到「育兒留停升級」與「職場家庭平衡」。其中,現行勞工婚假為8天,未來擬比照軍公教延長為14天;產假制度方面,現行女性勞工8週產假,將延長至12週,讓產後媽媽有更多時間休養與照顧新生兒;男性勞工的陪產檢及陪產假,也將由現行7日增加至14日,鼓勵父親共同參與育兒與照護。新增假期期間的薪資,雇主給付後,可向勞動部申請補助,以減輕企業負擔。另外,現行育嬰留職停薪制度,也將擴大適用年齡,從照顧3歲以下幼兒,延長至6歲以下學齡前兒童,並正式更名為「育兒留停」,讓家長能有更長時間照顧孩子成長。勞動部也規劃將現行30日、以日為單位申請的彈性育嬰留停,升級為「育兒假」,可申請天數增加至60日,並納入育兒留職停薪期間及津貼計算,提高制度使用彈性。在企業支持方面,勞動部將加強鼓勵企業設置托兒設施或提供托育服務。未來企業相關支出,可享有更高租稅優惠,最高可按支出金額200%,自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希望提高企業投入托育服務意願,減輕家長育兒壓力。勞動部強調,希望透過修法打造更完善的育兒支持制度,提升年輕家庭生育意願,同時讓勞工在育兒期間也能穩定留在職場。
勞動部駁斥移工懷孕補助謠言 澄清月領3.9萬與外籍看護政策皆不實
針對近期網路流傳言論,勞動部29日做以下2點說明,第一、網路流傳「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此為錯誤訊息;第二、網路流傳「各國外籍看護懷孕政策」一圖,當中指涉日本及香港移工懷孕需離境生產,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表示,網路流傳「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說明,合法移工若有加保勞工保險,可依法請領生育給付,但絕對沒有「移工懷孕月領3.9萬、孩子待到6歲領172萬」的政策,這是謠傳不是事實。勞動部強調,每日500元的安置費,是當雇主難以妥善照顧移工或管理,經地方政府評估有安置移工的需求,才會撥給「合法備案之安置單位」,來支應安置期間所需相關費用,並非發給移工個人。勞動部說,上述安置期限以2個月為原則,如有特殊情形(如職災、爭議訴訟、重大傷病、刑事被害)得延長一次,最長以2個月為限,且勞動部有規定安置期限不得逾聘僱許可期限。至於2026年起中央規劃的擴大生育補助至10萬之方案,僅限本國人及育有本國人之外籍配偶申請,外籍移工並不符合請領資格。勞動部續指,網路流傳「各國外籍看護懷孕政策」一圖,當中指涉日本及香港移工懷孕需離境生產,此為錯誤訊息。勞動部表示,經查證,香港《僱傭條例》明確禁止雇主因懷孕解僱外傭,若需在港生產可向入境處申請延期居留。移工僅於合約期滿或雙方合意終止後須2週內離境。此外,日本的雇主不得因移工懷孕或生產而予以解僱、強迫回國或給予不利待遇。日本移工有產前6週、產後8週的產假,以及最長1年的育兒假。勞動部補充,韓國亦規範外籍移工與本國勞工享有同樣的男女僱傭平等法保障。雇主絕對不得因勞工懷孕、生產而予以解雇。勞動部強調,台灣《性別平等工作法》保障所有勞工的權利,雇主不得因懷孕解僱,趨近於日本、韓國、香港之規範。
高雄警界爆性騷疑雲!主管開黃腔邀泡湯開房遭拒 女警控分局「拖延包庇」
高雄市警局某分局驚傳性騷擾爭議,一名二線三星主管涉嫌對女警言語騷擾,甚至以登山、泡溫泉為由邀約開房遭拒;女警提出申訴後,質疑分局處理消極、疑有包庇情形。市警局強調,已啟動調查並採取保護措施,案件仍在釐清中,涉案主管則申請提前退休。據了解,該名女警去年9月調入分局後,涉案男主管頻頻藉勤務互動關心其私生活,從詢問感情狀況到言語曖昧,讓她逐漸感到不適;對方得知她熱愛登山後,以相約同事攀登南橫為由邀約同行,女警基於融入團隊考量應允參加。然而,當天情況卻急轉直下。男主管聲稱其他同事臨時取消或自行上山,隨後直接將她載往溫泉會館,甚至開好雙人湯屋,要求一同泡湯。女警當場強烈拒絕,才未被「得逞」。事後女警向分局反映,希望避免未來業務接觸的尷尬與壓力,但她指控相關單位遲未處理,導致心理壓力日益加重,甚至質疑內部「官官相護」。由於業務仍需與該名主管對接,讓她產生陰影。分局則回應,已於4月8日受理性騷擾申訴、4月14日受理職場霸凌案,並依規定迅速啟動調查程序,分別於4月16日與17日召開調查小組會議,且由外聘委員參與,以確保公正性。市警局進一步指出,接獲申訴後已立即採取保護隔離措施,並依當事人意願調整職務,降低雙方接觸機會,同時提供心理諮詢與相關協助。案件目前已依《性別平等工作法》及《性騷擾防治法》進入調查階段。另外,針對涉案主管在事件曝光後申請提前於6月退休一事,警方強調,退休與否不影響調查進行,後續將依調查結果依法處理,重申對性騷擾「零容忍」,絕不寬貸。
17歲麥當勞少女疑遭性侵輕生亡 前主管今再獲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一名17歲少女生前控訴,她在麥當勞打工期間,遭李姓男主管多次性騷、性侵,進而患上憂鬱症、人格分裂,最後在2024年11月間選擇跳河輕生。母親提告後,士林地檢署於2025年4月以罪證不足不起訴,母親不服聲請再議,高等檢察署認定案件仍有疑點發回續查。士林地檢署今天(5日)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回顧此案,少女的母親於2024年12月14日在Threads發文控訴,「我女兒為什麼會得憂鬱症?為什麼會自殺?因爲長達1年被麥當勞的前主管以排班權利對她性侵」母親說到,該男主管越來越過分,對當時才16、17歲的女兒下手,害女兒因此得了憂鬱症,瞞著媽媽偷偷看醫生。少女的母親指出,最後女兒成功辭職也鼓起勇氣報警,同時向麥當勞提出申訴,而麥當勞除了迅速開除該男主管,對她們沒有任何交代及慰問。.少女的母親也貼出對話紀錄,該男主管問「妳想如何才能結束?」少女說,「如何才能結束?你是指哪件事情結束?」該男主管才強調是「撤告部分」,少女直言,「你在對我性侵時就沒想到有今天嗎?你想要怎麼談和解?」前主管問「多少能和解?」後來,少女的母親接受媒體採訪,表示女兒2022年8月1日,也就是16歲時就進入麥當勞打工,剛開始主管對她很好,後面慢慢會用手戳她的腰,原以為只是開玩笑,卻開始襲胸、摸胸,前後對女兒性侵了1年左右。少女的母親說,女兒在2024年2月20日離職,並於3月3日向報警,指控遭李姓主管性侵,後續也在3月25日向公司提出性騷擾申訴。不過,因性侵案件屬刑事偵查範圍,麥當勞公司只能先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處理性騷擾的部分,最後在2024年5月開除李姓主管。士林地檢署針對李男涉嫌性侵的刑事部分,進行分案調查,當時檢察官傳喚少女到案說明時,少女起初說被性侵6次,後續改口成10次,前後供詞不一。少女的母親則補充,「妹妹說次數有十幾次」,由於女兒罹患憂鬱症、人格分裂,正常來講只會想忘記,不會想記得這件事,所以記不住日期與時間,而在警察局做筆錄時,女兒說被性侵的日期跟在檢察官的筆錄不一樣,檢察官卻一直說要調查,明明此案已經有對方承認的證據,不懂還要調查什麼?李男亦向檢察官聲稱,兩人曾短暫交往過半年,分手後仍持續聯繫,李男透露兩人雖有親密互動,但強調「絕對沒有發生性行為」,並主動提交與少女間的對話紀錄,主張兩人互動屬雙方合意。士林地檢署在審閱李男提供的通話紀錄後,不認為其中有違反意願的對話,士林地檢也傳喚其他同事,並調閱監視器畫面及門市內部資料,最終判斷李男未涉有妨害性自主之嫌,並依罪嫌不足,在2025年4月對李男做出不起訴處分。少女家人不服結果,向高等檢察署提出再議。高檢署收案後,認為士林地檢署偵辦本案仍有疑點需要釐清,全案仍有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士林地檢署對李男的不起訴處分,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偵辦。士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仍作出不起訴處分。《CTWANT》關心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週休三日有譜? 勞動部回應可行性:優先推「工時彈性化」措施
去年(2025年)有民眾在提案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推動四日工作制,每週上四天班放假三天」,希望能實施週休三日,以提升工作與生活平衡,對此,勞動部於昨天(6日)回應,由於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人力調度等問題,應審慎考量,現階段應先落實週休二日,後續將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提案者指出,增加一天假日能夠讓員工有更多時間陪伴家人、休息,還能進修或發展興趣,改善心理健康,也有利於吸引及留住人才,並透過減少通勤次數讓碳排放下降,降低辦公室水電成本,達到環保與節能效果,如以長遠來看,員工有更多空間充電、學習新技能,可能促進創新,對企業長期發展有利。提案者認為,短期來看,週休三日可能造成中小企業反彈,以致無法與鄰近國家競爭,產業面臨產能下降,勞工工資也可能因此調降等危機,但依據英國日本冰島等國的研究實例,長期來說產能不會下降,甚至可能上升,也有助於提升勞工幸福感,保護勞工身體及心理健康等正面影響。針對此案,勞動部回應,經綜整各界意見,多認同我國面臨超高齡社會及少子化趨勢,勞動力結構改變及勞工的家庭照顧需求增加,「工時彈性化」確為重要方向,但全面推動週休三日,涉及勞工收入、產業特性、服務模式、人力調度及整體經濟運作,現階段宜先落實週休二日,推動勞雇雙方協商實施能符合勞工需求的工時彈性化措施。勞動部提到,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8項規定,勞工如有家庭照顧需求,可在1小時範圍內,彈性調整工作時間;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9條並規定,勞工如有照顧未滿3歲以下子女,可向雇主申請減少1小時工作時間或彈性調整工作時間,以兼顧工作與家庭生活。勞動部表示,後續將積極推動運用既有的工時彈性措施,包含彈性上下班、減少工時、遠距工作等多元作法,同時鼓勵工會與企業透過團體協商簽訂有利勞工兼顧工作與家庭需求的團體協約,營造有利企業留才與員工權益的職場環境。
石崇良稱狼醫「人都會犯錯」挨批失言 醫界:性騷、撤照不應劃上等號
台大醫院接連爆出醫師性侵病患、婦產部主任性騷擾住院醫師等案件,監察院通過糾正台大及衛福部,而衛福部長石崇良認為「人都會犯錯」,如果一次事件就永遠廢除醫師執照,不符合比例原則,引發外界質疑。對此,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陳相國表示,性騷事件有很多層級,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監察院近日通過糾正案,要求衛福部盡速完善相關法規,明確規範終止專科醫師訓練的要件、程序,或適時轉換其他科別訓練機制等事項,避免涉案人員持續執業,兼顧病人安全及醫師權益。不過,石崇良表示,「人都會犯錯,犯錯之後怎麼輔導回到正軌。」醫師有執業自由,不是一次事件就永遠廢止醫師證書、執照,還是有比例原則的考量。針對石崇良的說法,陳相國指出,石崇良仁心寬厚,應是覺得性騷有很多種層級,如果說一犯性騷,馬上就跟廢止醫師執照連在一起,對於醫師的工作權、執業權可能不太公平,「他可能基於善念才會這樣講。」陳相國提到,根據《醫師法》規定,必須是犯下性侵害、重大詐欺,或極為嚴重的醫療過失,經醫師公會或衛生局等單位提出後,經「醫師倫理委員會」評議,才可執行撤照程序。陳相國說明,性騷事件有不同層級,包含言語誤解、肢體騷擾,以及最嚴重的性侵等,現行《性別平等工作法》或《性騷擾防治法》規範有很好處理,在法律面前各行各業一律平等,但現在社會氛圍常將「性騷」與「撤照」劃上等號,與現行法律制度及比例原則不符,兩者不能混為一談。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醫學中心協會也聯合發布聲明,能理解民眾不安與疑慮,因醫療關係本質建立在高度信任之上,一旦發生傷害病人的行為,對受害者及社會信任都會造成深刻影響。聲明強調,「任何對病人身心造成侵害的行為,都不應存在於醫療場域。」醫療體系的首要原則,是確保病人安全與尊嚴。醫療場域應是讓人安心求助的地方,任何違反性別尊重或侵害他人權益的行為,都不應被輕忽,醫界對此一向嚴肅看待,並支持相關事件獲得妥善調查與負責任的處理。聲明也指出,有關性別事件之調查與認定,目前已有性別平等相關法規及性別事件資訊專區等機制處理。對於疑涉性別不當行為之案件,應優先確保被害人保護,並透過性平機制進行專業調查,若查證屬實,醫界支持依法從嚴處理,絕不寬貸。聲明提到,關於醫師執業資格之限制或撤銷,則依醫師法及相關法定程序辦理。醫師執業資格之管理與懲戒,中央及地方醫懲會依法有法學專家學者及社會人士,有明確規範與審查程序,其目的正是為了在保障病人安全下,依法做出最適切且具公信力的處置,讓確定不適任者被排除於醫療體系之外。各會認為,社會期待的是「不再發生傷害」,而非僅止於討論處罰形式,持續從源頭強化預防機制、重視專業倫理與性平教育,方能建立安全、受尊重且值得信賴之醫療環境,因此各會將與主管機關持續合作,加強預防與教育,落實醫療場域的安全與尊重,也期盼透過合作與制度建構,維護醫療場域的安全與信賴,讓每位病人都能安心就醫,醫療同仁安心執業。《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家/華視男主播性騷女同事5年 公司2個月後開鍘下場GG了
華視9月驚爆一名資深已婚台語男主播,長期以露骨、逾越分際的言詞及行為騷擾女同事,造成對方身心受創,最終向勞工局提出申訴。男主播當時仍稱「只是對方主觀感受」,否認有任何冒犯意圖,華視當晚立即發聲明強調性騷擾零容忍,若有屬實將嚴懲不貸,並下令該名男主播全面停播。事隔兩個月,華視今(5日)正式公布懲處決議。表示該名男主播因個人言行不當,違反公司職場倫理,依「獎金核發暨員工獎懲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七款予以記大過一次。回顧事件,該名具20年資歷的台語男主播,疑似自2019年起便陸續以「想念妳」等曖昧訊息對女同事騷擾,甚至多次暗示要為女方按摩,並以「教學」名義與其進行肢體接觸。期間女方一度向華視前主管求助,卻未獲適當處理,最終才向勞工局申訴。勞工局其後介入,並預計於下週行文華視性平會要求全面調查。華視先前聲明中表示,公司對職場性騷擾向來「零容忍」,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設有「性別平等工作暨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歷來皆依程序公正處理申訴案件。本案將持續配合調查,若有進一步事證,將依規定從嚴處置;同時也會妥善照顧受害者權益及身心安全。華視強調,未來將持續強化員工的性平教育,打造安全且相互尊重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都能在無恐懼的環境中工作。 《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館長遭爆涉職場性騷 新北勞工局:須當事人提申訴才能查
「館長」陳之漢被爆料要求員工與太太發生性關係,被控涉職場性騷擾,勞動部長洪申翰今(17)日表示,已請新北市勞工局介入調查,對此勞工局稍早指出,仍須由當事人提出申訴才能調查,目前正積極聯繫當事人。館長前員工爆料稱館長請助理拍下體傳給太太助興,還要求助理和太太發生性關係,讓助理身心受到創傷,但相關指控被館長否認。洪申翰表示,如果真的做出像員工爆料的性騷擾行為,不管員工離職與否,都能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如果查明屬實,館長身為公司代表人,將會面臨《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最高100萬罰鍰。並表示,因為該案是社會高度關注事件,已經請新北市勞工局主動查明是否有違法情事。對此,新北勞工局表示,目前正積極透過各種管道聯繫當事人,有關最高負責人職場性騷擾的個案處理,仍須由受害勞工提出申訴並提供人、事、時、地等相關資訊,主管機關才能依據事實進行查證。勞工局也再次呼籲,當事人可向勞工局提出申訴,俾便啟動調查。◎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花蓮調查伍校長涉性別案件逾6個月 監院:應檢討改進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美玉今(31)日指出,針對花蓮縣政府前校長伍玉成涉及損害A女權益等情案,案經監察院調查,並於114年10月7日全票提案彈劾通過,依法移送懲戒法院。經查,花蓮縣政府受理A女遭受性騷擾事件申訴後,雖業已辦理詢問及會議,至今迄未完成該案調查報告審議,已延宕調查期程逾6個月,更未依法函知當事人辦理延期等,侵害相關當事人權益,核有疏失。監察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4年10月22日通過該份調查報告,並函請花蓮縣政府檢討改進。監委表示,花蓮縣立永豐國民小學前校長伍玉成(下稱伍校長)知悉A女已婚,且2人均為花蓮縣政府任務性編組組織職員,分別報名及奉派於113年11月21日至某大學參加會議,並住宿於主辦單位提供之教育訓練中心。監委指出,伍校長於當日會議結束後主動邀約A女與花蓮縣某國民中學校長(下稱甲校長)共同前往某小吃店與友人餐敘,餐敘結束後,甲校長以Uber APP為伍校長與A女叫車,擬返回教育訓練中心,然因甲校長將下車地點設定為與教育中心名稱同音之建案工地,又因該名Uber司機另有行程,無法再載伍校長與A女返回教育訓練中心,故Uber司機依伍校長指示載其2人前往鄰近的汽車旅館,當日由伍校長登記住宿,並與A女一同進入房內後發生性行為,伍校長再於翌日傳予A女具性或性意味之性騷言詞等。經本院調查,伍校長與已婚A女性行為及傳送性騷言詞予A女等行為屬實,不僅傷害A女人格尊嚴,其身為校長,言行舉止動見觀瞻,亦已嚴重影響政府信譽及形象,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規定,核有重大違失。調查報告中指出,114年3月31日A女向花蓮縣政府提出性騷擾事件申訴,指其於113年11月21日、22日因公務參加會議後,受伍校長邀約共同用餐,宴飲後遭伍校長性侵害。花蓮縣政府接獲A女性騷擾申訴後,組成專案調查小組並進行訪談及會議,經查花蓮縣府雖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介入調查迄今,卻已延宕調查期程逾6個月餘,更未依法函知當事人辦理延期等,侵害相關當事人權益,核有疏失。監委強調,伍校長身為校長,社會對於其形象與品格之要求,較一般公務員更為嚴謹,自屬當然。且其兼任學校性別平等委員會主任委員,自負有防治學校性騷擾之責,卻未謹言慎行、以身作則,確屬不當。而花蓮縣政府辦理性別案件調查,本應依循法定期限及相關規定辦理,惟迄今已延宕辦理本案調查逾半年,後續將函請花蓮縣政府借鏡本案經驗、檢討改進,儘速審議本案調查,並詳實研議爾後類案處理流程。
女員工遭性騷還被逼上性平課 公司涉拖延包庇
中華電信分公司1名科長在今年1月尾牙時,遭女同事指控偷吻臉頰並報警處理,檢方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將該科長起訴。不過中華電信工會16日抗議,這起職場性騷案疑似調查未迴避,懲處拖延、包庇,議員也揭露,還要受害的女員工去上性平課程,北市勞動局表示,相關資料將送交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審議,並依規定盡速辦理。中華電信工會指出,今年1月間公司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受害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提出申訴並報警,然而工會調查發現,公司處理過程中接連出現程序瑕疵。工會表示,除了外部律師未依法迴避且專業度顯有不足、調查拖延超過法定期限,且拒絕將調查結果書面通知申訴人,懲處亦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甚至迄今仍未定案,皆顯已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工會呼籲,北市府應立即依法開罰,並盡速完成外部調查程序;這已非單純個案,而是制度性失靈,公司內部調查缺乏專業、形同「球員兼裁判」,受害人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與會的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表示,女員工遭到長官熊抱、親吻,但跟中華電信申訴都沒有下文,還叫女員工去上性平課程,直到今年7月跟勞動局申訴,至今都沒有任何開罰作為,勞動局也沒有因此案開過會,質疑勞動局姑息怠惰。勞動局表示,該案已經受理並調查告一段落,相關資料將送交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審議並盡速辦理;絕對以最高且最嚴謹的態度維護職場安全,全力捍衛及保障勞工的尊嚴與權益。中華電信則發布新聞稿回應,案發時已依啟動調查程序,秉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正、謹慎處理此申訴案,未來將持續強化員工教育訓練與建立完整制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打造一個值得信賴與尊重的性別平等的工作環境。
呂秋遠遭控歧視懷孕首度開庭 林沄蓁:對方否認、不願賠償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定今天(10月2日)下午首度召開調解庭,林沄蓁準時出庭,呂秋遠則派事務所的律師出庭。庭後,林沄蓁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對方否認因為她懷孕才失去工作,不願賠償,雙方未達成共識,呂秋遠一方也表示對於勞動局的裁決,已經提出訴願,因此法院排定11月中開庭審理。至於日前向台北律師公會檢控呂秋遠違反律師倫理部分,她說就交由北律依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定展開調查、並且尊重。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
呂秋遠麻煩了2/懷孕女律師告了!北院今首開調解庭 律師職業工會譴責他
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讓實習女律師林沄蓁懷孕,還要林沄蓁「不用來上班」,台北市政府勞動局9月27日認定呂秋遠歧視懷孕,依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開罰台幣30萬元。林沄蓁另向台北地院提起民事訴訟,對呂秋遠及事務所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預定今天(10月2日)首度開調解庭,呂秋遠和林沄蓁是否出庭,備受各界關注。對此,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日前發聲明指出,堅定支持勞動局之裁決,並對任何形式的職場歧視,特別是針對懷孕女性的差別對待,予以最嚴厲的譴責。台北律師職業工會指出,此次事件不僅揭示了懷孕女性在職場中可能面臨的困境,更凸顯了部分雇主對於勞動權益的漠視,本案特殊之處,在於事件發生於法律專業場域,且涉及權力不對等的權勢關係。身為法律專業的雇主,理應更深刻了解並恪守法律規範,然而卻帶頭違法,對員工進行懷孕歧視,此事件嚴重傷害了律師的專業形象,更對所有在職場奮鬥的女性,特別是年輕的實習與受僱律師,造成了負面的影響。台北律師職業工會強調,當代職場中的「權勢性且複合交換式的性騷擾與歧視」是一個亟待正視的議題。在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弱勢方往往難以自由表達意願,其所謂的「合意」背後可能隱藏著脅迫與交換關係。當情感關係與僱傭關係交織時,雇主更應自我警惕,不應利用權勢影響另一方的勞動權益。一旦涉及懷孕與生育成家之人權議題,任何以工作為要脅的言行,都是法律所不容許的。律師事務所作為雇主,應建立性別友善的職場環境,確保所有員工的勞動尊嚴與人身安全。回顧呂秋遠與林沄蓁之間的感情糾葛,林沄蓁指控2023年3月到呂秋遠的律師事務所實習,同月底等候開庭時,呂秋遠突悄悄地牽她的手,邀約一起共進燭光晚餐並告白。不過,交往期間兩人未公開戀情,也沒有約會,都在工作場合接觸。然而,2023年端午節發生關係後18天,林沄蓁發現自己懷孕,指控呂秋遠多次以「若不墮胎就無法共事」為由施壓,決定透過錄音自保,最終生下孩子。呂秋遠則發千字文反駁,林沄蓁從實習開始主動追求並傳送性暗示,懷孕後,呂秋遠同意認領,隨後林沄蓁主動辭職,告知不需要他出一毛錢,沒想到最後提告。呂秋遠與「孩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徹底槓上。(圖/翻攝自作家H直播、呂秋遠臉書)
讓懷孕女律師離職!呂秋遠遭北市勞動局認定「懷孕歧視」 遭開罰30萬元
今年4月底,知名網紅律師呂秋遠爆出私生子風波,遭私生子生母、女律師林沄蓁指控「始亂終棄」。林沄蓁稱自己2023年到呂秋遠事務所實習時,與呂秋遠發生感情,但向對方坦承懷孕後,不僅被呂秋遠逼迫墮胎,還稱若堅持生下孩子則「無法繼續共事」,並在隔天遭呂秋遠告知「不用來上班」。今年6月,林沄蓁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訴呂秋遠事務所涉及「懷孕歧視」,並向法院提告求償100萬元。25日,台北市勞動局性別平等工作會審定該事務所構成懷孕歧視,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遭開罰30萬元,並公布雇主呂秋遠姓名。據《TVBS新聞網》報導,呂秋遠在爆出私生子風波後,今年6月曾發長文反擊,稱遭女方主動告白並設局,女方林沄蓁則透過直播淚訴否認設局,強調要站出來「還原真相」,阻止對方繼續招搖撞騙。但事實上早在6月初,林沄蓁已先就懷孕期間被迫離職一事,主張在職場懷孕遭性別歧視等事由,向台北市勞動局提出行政申訴,另提告向呂秋遠及其事務所民事求償100萬元慰撫金。據了解,勞動局已於9月25日核定,該案受裁處人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有關懷孕歧視條款,裁處30萬元。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1條,雇主對受僱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或團體協約,也不得規定或事先約定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時,應行離職或留職停薪;亦不得以其為解僱之理由。違反前二項規定者,其規定或約定無效;勞動契約之終止不生效力。勞動部還指出,為使雇主恪守法遵,《性別平等工作法》有關懷孕歧視禁止規定的罰鍰,已於2014年修正提高為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以收遏阻之效。除了罰鍰,也會公布違法雇主姓名。
華視資深台語主播性騷案!女員工崩潰申訴 公司嚴正聲明「絕不寬貸」
華視驚傳職場性騷案!一名資深台語男主播遭控,長達5年來不斷傳送曖昧訊息及逾越分際的言語給同樣有家庭的女同事,造成對方身心俱疲,最終忍無可忍,正式向勞工局申訴。對此,涉案男主播坦言部分行為失當,公開致歉,而華視今(20日)晚間證實,針對資深台語男主播遭控長期性騷女同事一案,公司已啟動調查,強調對職場性騷擾「零容忍」,若查證屬實將嚴懲不貸,並確保受害人權益及身心安全。華視晚間隨即發出聲明,強調對職場性騷擾「零容忍」,並依《性別平等工作法》設有申訴處理委員會,過往皆依法規公正處理相關案件。華視表示,將積極調查此案,若查證屬實,必嚴懲不貸,並保障當事人權益與身心安全,同時持續加強性平教育,確保員工能在安全且互相尊重的環境中工作。據了解,這名資深主播多次透過通訊軟體向女同事傳遞訊息,包括「妳的裙子有點長」、「想幫妳按摩」等語句,並傳送半裸自拍照。女同事長期感到身心俱疲,最終決定尋求外部協助。對於指控,該男主播承認部分行為失當,並表示:「抱歉逾越了尺度,造成對方困擾感到抱歉。」他辯稱,當時只是想給予對方自信,並強調照片並未露點,傳送貼圖也只是出於「親切」,沒有其他意思。他也坦言:「有時會忘了界線,這是我不對。若需要休假等待調查,我將靜候公司指示。」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3、110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涉霸凌、性騷! 稱女下屬「最美麗的風景」罰60萬
行政院前原子能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前身)主任委員謝曉星遭控性騷擾女下屬,於2023年1月11日被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免職。監察院也認為謝曉星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及CEDAW公約遭到彈劾並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而結果也於今(9月17日)出爐謝曉星遭判60萬元罰款。謝曉星2022年遭爆涉嫌性騷擾,案發以後他也向行政院自請調查,待調查結果出爐以後,認定謝曉星涉及的性騷擾案件確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性別歧視、敵意性工作環境之性別騷擾。其中,謝曉星多次打量女性部屬,並出言「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令對方感到不適。全案於2022年1月11日公告調查報告,並移送至監察院,而謝曉星也請辭主委一職,隨後更是提出申復、訴願、但均失敗。而謝曉星也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懲處。全案在監察院調查以後,認定謝曉星有違失,依法提起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而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謝曉星確實有職場霸凌、性別歧視及對女性部屬為騷擾等違失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且其身為政務官,位尊勢重,卻未能謹慎言行,顯然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有懲戒必要。此外,謝曉星多次細故霸凌及騷擾部屬之情節程度非輕,而事後猶否認違失,及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之一切情狀,判決謝曉星罰款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