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副署《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 行政院:違反權力分立、比例原則
李慧芝表示,卓榮泰已在今天決定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條例不予副署。(圖/黃耀徵攝)
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今(17)日表示,由於立法院日前三讀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憲法要求,為捍衛憲政秩序及行政院權限,行政院卓榮泰院長已在今天決定基於憲法賦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權,就本條例不予副署。
李慧芝強調,賴清德總統早就於今年5月27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聽取行政院報告,並宣布「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隔日(5月28日)行政院隨即於行政院院會中通過該項計畫。之後,立法院才在7月24日才三讀通過《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而依《憲法》規定,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提出施政方針、形成施政計畫,以及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屬於憲法賦予行政院的憲政職權。
李慧芝重申,「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是中央政府衡酌國家經濟成長、審酌國家財政力,對於國家世代發展進行完整擘畫。提出「安心生養、強化托育、教育加碼、友善職場、居住減壓」五大面向共18項措施,將「補助式育兒」全面升級為「公共支持式育兒」。
李慧芝指出,18項措施當中「0到18歲成長津貼」,兒少每人每月5,000元的經費,已編入明(11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當中,明年開始,可以直接發放給符合資格的兒少。此外,「成長津貼」搭配「弱勢兒少發展帳戶」,不但讓每個孩子從0到18歲至少有108萬元支持,政府更是幫弱勢家庭「1:1對存」,以實踐公平正義。反之,立法院三讀的《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存入款項包括「企業贊助款」及民眾自存,恐讓富者存越多、領越多,勢必將擴大貧富差距,違反憲法比例原則。此外,這部條例中有關企業贊助款之免稅規定,並沒有以法律明確規定免稅客體、要件等重要事項,也違反憲法租稅法律主義的法治國重要原則。
李慧芝進一步說明,「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18項措施,還包括「育兒留停6+3」,亦即雙親各自請滿6個月育兒留停津貼後,可各再多領3個月;並提出婚假延長為14天,產假從8週延長到12週,陪產檢及陪產假也從7天增加到14天等完整措施,擴大對家庭的支持。而對應此項措施的相關法案,包含《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保險法》等相關法案,行政院已送請立法院審議。相反地,立法院卻以單一補助政策的三讀法案,意圖強制調整行政院已在進行中的完整人口對策計畫以及預算規畫,恐將讓環環相扣的18項公共式支持措施產生支離破碎的影響;導致未來政策成敗的責任歸屬不清,侵害行政權甚鉅,嚴重牴觸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李慧芝表示,鑑於《臺灣兒少成長及未來帳戶條例》,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比例原則及租稅法律原則等多項重要的憲政原則,行政院卓榮泰院長為捍衛權力分立的憲政架構,維護法治國家的重要憲政原則,對此條例不予副署;並將依照既定時程,持續推動「臺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的18項措施,全面建構對國人育兒家庭的公共式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