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剝削防制條...
」 黃子佼 性影像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創意私房 未成年
黃子佼限制出境將屆滿 高院裁定「延長8月」理由曝
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案經上訴以後,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目前檢察官已提起上訴。而台灣高等法院審酌他有多次出入境紀錄等,仍有藉機逃亡可能,因此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個月,可抗告。黃子佼的限制出境、出海將在2026年1月1日期滿,高等法院今(30)日公布的裁定書指出,考量黃子佼身分、地位、經濟能力、所造成侵害、逃亡可能性,審酌他長年以來,有多次前往中國大陸、香港、日本等地的入出境紀錄,若黃子佼得以自由出境、出海,非無藉機逃亡的可能。裁定指出,黃子佼雖然有固定住居所、近期無入出境紀錄、遵期到庭接受審判、已與全數被害人和解,且高等法院給予緩刑宣告,但本案尚未確定,因此仍有確保黃子佼日後審判及執行程序順利進行必要,裁定自2026年1月2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法院二審宣判認黃子佼陸續購買、蒐集創意私房所販售的兒少性影像,屬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等犯意,已與37名被害人和解並賠償完畢,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提供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法治教育3場。檢方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黃子佼案未落幕!高檢署認「不宜緩刑4年」 今再提上訴
藝人黃子佼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一審被判8月,案經上訴以後,台灣高等法院於11月25日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台灣高檢署則於今(12月24日)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台灣高檢署對黃子佼案於今日提起上訴,主要理由為對於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之侵害甚鉅,不宜宣告緩刑僅以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賠償完畢,即予以緩刑,有判決不適用法則或適用不當之違法。回顧案情,黃子佼2023年被爆「#MeToo」風波,遭查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並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上訴後,黃子佼力拼輕判以及緩刑,多次在媒體鏡頭前道歉外,更積極向被害人談和解。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目前已在法院協助下,向全數的被害人完成和解,並指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二審判決於11月25日出爐,台灣高等法院宣判撤銷原審,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
創意私房翻版!「5F自拍網」涉大量兒少性影像撈千萬 幕後黑手身分曝光
「5F自拍網站」號稱有上萬部素人自拍、成人影片,卻涉及大量偷拍和兒少性影像,橋頭地檢署8月發動搜索,逮捕運營該網站的李姓、吳姓和賴姓男子,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而橋頭地檢署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3人,並具體求處李有期徒刑5年。橋頭地檢署8月指揮高雄市警局展開偵辦,逮捕李男、吳男和廣告商賴男,發現他們涉嫌以5F自拍網站供人瀏覽未經同意外流之成年及未成年性私密影片,並營利而違反兒少性剝削條例、妨害性隱私影像、妨害風化等罪,更查扣85萬元、虛擬貨幣USDT4萬餘顆及帳戶內550萬餘元,訊後向法院聲押3人獲准。而檢方深入調查,發現李男、吳男分別為某公司工程部和行銷部主管,賴男是廣告代理商,李負責維護網站,吳蒐羅性影像,賴則是接洽廣告商、處理廣告收益,並向會員收取每月129元牟利,總收益高達1571萬元。檢方於9日偵結,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對3人提起公訴,並針對李、賴分別求處有期徒刑5年和3年。
黃子佼和解換緩刑 現代婦女基金會斥:購買就是犯罪、和解不等於原諒
藝人黃子佼於創意私房上付費購買並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影片,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8月,二審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改判有期徒刑1年6月,並考量黃子佼與提告的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獲判緩刑4年,免於入監。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也發聲表示,「購買就是犯罪,和解不等於原諒,加害者無權為被害者代言。」。現代婦女基金會指出,黃子佼遭查獲購買的時間多均落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之前,因此適用刑度較低的舊法,無法反映其行為的嚴重性,儘管二審改以量刑較重的《個人資料保護法》,但卻讓犯罪焦點因此被模糊。而性剝削平台能夠存在的本質,全仰賴購買者的資金提供挹注,甚至提供「客製化」服務。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對於此次判決深感遺憾,緩刑不僅未能實質給加害者施以與其行為相稱的懲罰,更向社會傳遞了極度危險的訊息,「只要達成和解、金錢賠償,就可以卸除責任。」現代婦女基金會重申,「犯罪就是犯罪」,無論修法前後,購買、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的行為本質就是重大兒少性剝削。新法上路後,已有多起首次被查獲犯案的行為人遭判處 3 年以上刑期,提醒潛在犯罪者切勿以身試法;黃子佼卻因行為「剛好發生在舊法期間」而逃過重刑,已經享有極大的法律寬縱,卻仍試圖以「適用舊法」為藉口試圖淡化自身罪責。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怒斥,判決前夕,黃子佼刻意公開聲明強調已與提告的 37 名被害人「全數和解」,並以近乎「代言」的口吻表示所有被害人皆已原諒,試圖利用被害者立場作為公關操作的工具。但下載持有超過 2000部兒少性影像,能查出的被害人僅 37 人,其餘上千名受害者的處境與傷害迄今無從得知,黃先生竟以「受害者也同情他」的說法,指稱社會「過度放大」他的加害情節。而事實是和解往往是被害人為了終結程序煎熬、減少訴訟支出或避免身分曝光的無奈選擇。和解金無法修復心理創傷,更無法阻止影像被無限複製、永久流傳,影像性暴力的傷害沒有終點,緩刑期滿後加害人重獲自由,但被害人終其一生都被判處「終身數位監禁」。現代婦女基金會強調,和解不等於犯罪可以被原諒,加害者與被害者間的處境嚴重不對稱,也凸顯司法系統長期低估影像性暴力的本質與傷害。◎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二審改判緩刑4年 律師直言不容易「現實層面的懲罰更多」
藝人黃子佼因被檢警查出是未成年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的高級會員,家中電腦下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檔案,遭檢方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中「支付對價持有兒少性影像罪」提起公訴。依據一審判決,他於2024年12月3日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新台幣10萬元。日前二審出爐,改判1年6個月,緩刑4年。對此,律師李怡貞表示,「這個緩刑確實不好拿,如果沒有全數和解或許是拿不到的。」高院於11月25日判決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非公務機關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罪,判處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月,宣告緩刑4年;並附帶義務勞務180小時及參加3場法治教育課程。 法院指出,被告已與37名被害人全數達成和解並支付賠償,且無前科,故酌予緩刑。 律師李怡貞在社群平台表示,該緩刑取得「其實不容易」,她強調,若未與所有被害人和解,可能難以獲得緩刑。她表示,雖然為緩刑,但相較於一審的8月有期徒刑,二審的刑度其實加重,且新增了社會勞務與法治教育義務,「現實層面的懲罰也比一審多很多,肉會痛」。李怡貞指出,法院較傾向對願意承認錯誤、配合改善的被告給予機會,但這僅是形式上的機會,實際上是否成功改過、在緩刑期間不重犯,仍須觀察。她並認為,社會對此類重大侵害兒少權益案件的關注度與容忍度極低,法律之外的公眾觀感與接受度仍是一大因素。俗語說「人非聖賢,誰能無過」,李怡貞則表示,黃子佼不太適合這句話,「『人』適格不適格都有疑問了?」也直言前一天黃子佼發布的律師函,最好不要是復出螢幕的試水溫手段,「我也不覺得會有人還想在螢幕上再看到這個人出現。」最後,李怡貞只盼在此事件被傷害的被害者,都能真正得到心理上的安慰,這才是最重要的事。
黃子佼二審判1年半、緩刑4年! 高院判決理由曝光
黃子佼因收藏2259部未成年青少年性影像影片,一審被判8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後,黃子佼於11月24日透過律師發布聲明表示已和被害人全數和解。高等法院於今(11月25日)宣判撤銷原審,依照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改判黃子佼1年6月、緩刑4年,服務180小時義務勞務以及參加3場次的法治教育,可上訴。合議庭指出,黃子佼自民國103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網路論壇(下稱創意私房)會員後,竟意圖損害他人利益,基於成年人故意對少年非法蒐集、處理個人資料、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之犯意,陸續購買、蒐集、下載創意私房所販售之37位兒童或少年裸露胸部、性器、接觸性器或性交行為之性影像(內含個人資料),並自112年2月17日(即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9條第 1項增訂刑罰生效日)起,仍繼續以行動硬碟儲存上開性影像及個人資料,而無故持有之,足生損害於上開37人之隱私權。科刑部份,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坦承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但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然上開性影像,皆屬關於「性生活」之特種個人資料,且上開檔案中,包含各被害人之真實姓名、工作地點、生活照、社交軟體帳號、臉部特徵等個人資料,使取得該等性影像之人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被害人之身分,自屬被害人之「性生活」個人資料之一環。另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之規定,於112年2月17日修法施行前未查獲而仍持有兒少性影像者,即應處以刑事責任。被告所辯不足採信,自應依法論科。合議庭審酌,黃子佼因一己私慾,主動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自該論壇購買、下載、儲存上開性影像(含個人資料)而持有,其被害人數、影像檔案均多,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並考量被告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情節,暨其於本院審理時坦認持有上開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然否認有何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情形,另已與37位被害人全數成立和解並賠償損失等犯後態度,兼衡其素行、智識程度、家庭經濟及生活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此刑。合議庭表示,黃子佼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與37位被害人皆已達成和解並給付賠償完畢,足認其有彌補各該被害人所受損害之真意及具體作為,37位被害人亦均同意給予被告緩刑宣告。本院合議庭因認上開所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法宣告緩刑4年,同時為促使被告日後重視法律規範秩序,導正偏差行為,命被告應於緩刑期間內向檢察官指定之政府機關、政府機構、行政法人、社區或其他符合公益目的之機構或團體,提供180小時之義務勞務,及應接受法治教育3場次(以有關兒少保護、性別平等議題者優先),並諭知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合議庭指出,檢察官移送併辦之其他性影像部分,若干性影像無法辨別被害人身分,其餘影像中疑似之被害人均未曾到案接受警詢、偵查製作筆錄,甚且有人於警員聯繫時否認有拍攝相關性影像,因而無從確認此等部分性影像是否為其本人所拍攝及其拍攝時年齡為何,尚難就此部分對被告論以上開罪名,故應退由檢察官另行依法處理。
黃子佼二審獲緩刑4年! 被害人委任律師:還有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續被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更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今天(25日)稍早二審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對此,被害人A女委任律師楊佳陵直言,判決的重點應該是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造成一輩子的傷害,「還有被害人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一審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起註冊為「創意私房」會員,陸續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經查受害未成年人數達35人,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北檢另查出黃子佼的硬碟中有12名未成年少女遭偷拍的影像,總計586個檔案,因此追加起訴,由高院併案審理,被害者數增至47人二審結果宣布前一天(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宣稱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高等法院今日上午改以《個人資料保護法》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並予以緩刑4年,還須義務勞務180小時及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對此,本案被害人A女委任律師楊佳陵表示,法院判決對於他們與被害人來說,刑度的長短或是否會進監獄,從來不是最終目的,真正的重點是,這判決能不能讓社會意識到,只要有一次下載,就會對一個孩子、一個兒少造成無法抹滅、一輩子的傷害,「我們希望這個案件的結束,是被害人療癒的開始,也是台灣社會對兒少保護的重新開始。」楊佳陵說到,尊重法院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裁量,這個結果某程度也凸顯了,現在的法律對於要嚇阻數位性犯罪,可能還有許多不足之處,「我們知道還有被害人,還在角落裡沒有人幫忙,我們更希望看到的是未來立法的修正,還有全體社會對於這個議題,我們要持續的監督,因為這個比任何單一的案件、單一的個人受到什麼樣的判決,是更重要的事情。我們感恩司法的努力,真正的正義不只在法庭裡面,更在於我們要怎麼樣為每一個孩子建立一個更安全的社會。」以下為A女透過律師楊佳陵公開的聲明全文:一、謹代被害人A女感謝各界及媒體朋友的持續關心,本所作為被害人A女的告訴代理人,在此說明,我們已在司法程序中,為當事人爭取到現階段所能達成的最佳權益與正義。二、我們要特別感謝民、刑事法官們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展現了高度的同理心與耐心,不僅依法保護了被害人的隱私,更給予了被害人充分陳述的空間與尊重。這份來自司法的温暖,是支持被害人走下去的重要力量。三、基於對當事人的保護及保密義務,我們無法透露案件細節。四、對於黃子佼先生在聲明稿所言「若沒有下載就沒有人會供給」,我們認為這個聲明相當關鍵。這句話不僅揭示了數位性暴力犯罪的結構性根源,更應成為他深切反省的起點。我們期盼他能將此認知轉化為未來彌補過錯、防止再犯的具體行動。五、然而,正義的道路尚未走完。黃先生的案件僅是冰山一角。那些最初拍攝、製作、上傳這些影像,並建立平台牟利的加害者,至今仍有許多逍遙法外。他們才是這條黑暗產業鏈的源頭。六、我們在此沉重呼籲司法與警政單位,切勿因單一案件的進展而停下腳步。請務必持續積極追查境外平台的共犯結構,讓所有加害者無所遁形,也讓每一位被害人都能獲得完整的公平正義。唯有如此,我們才能真正保護國家的未來,讓所有孩子能在一個沒有恐懼、身心健全的環境中安心長大。
黃子佼手握2259部兒少性影像 二審改判1年6月緩刑4年
藝人黃子佼2023年捲入「#MeToo」風波,後續被查出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的高級會員,更非法持有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判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高等法院今(25)日稍早宣布二審結果,改判他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可上訴。一審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起註冊為「創意私房」會員,陸續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成年被害人高達35人,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8月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不過北檢發現,另有12名被害人受害,因此追加起訴,由高院併案審理,被害者數增至47人。黃子佼10月21日於二審開庭時坦承部分犯行,表示自己因案件「失去一切」,還需支付贍養費,同時90度鞠躬道歉稱「我不懂法律,但我懂被害人的痛」,請求法官輕判。11月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出聲明,由於案件涉及兒少,相關被害人個人資料均受遮掩保護,黃子佼無從主動與被害人接洽和解事宜,最終是由法院協助,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快訊/黃子佼與37名被害人全數和解 律師團發布聲明曝悔悟心境「願用餘生成為更好的人」
藝人黃子佼2023年爆發「#MeToo」風波,被查出自2014年起註冊成為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會員,並陸續購買、下載網站販售的性影像,其中包含未成年人影像,重創其演藝事業,也導致與孟耿如在今年5月正式離婚。案件一度引發社會譁然。一審法院認定,黃子佼自2014年起持續購買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少性影像罪,判處8月徒刑並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後,被害人數擴大至 37 人,其中已有 18 人完成和解,另有數名表達意願。黃子佼在二審期間持續認錯、尋求和解。今(24日)黃子佼透過律師發聲明已與全數被害人達成和解。昪正國際法律事務所今日代表黃子佼發出聲明指出,所有被害人均向法院說明,黃子佼與他們遭誘騙拍攝影片「無關」,且其下載內容多為成年影像。被害人並認為外界對案情的渲染過度,且黃子佼下載影像的時間點均在 2023 年2月17日兒少條例修法前,尚未明文禁止,強調最應苛責者應為網站經營者、影像提供者,以及在法律明令禁止後仍持續下載者。律師團引述黃子佼表示:「我已認知每一張兒童少年性影像都是血淋淋的故事,會造成孩子一輩子創傷。若沒有人下載,就不會有人供給。我深切悔悟當年做錯的事,向所有被害者再次道歉。」文中也指出,黃子佼無從主動接觸被害者,最終在法院協助下才完成全數和解。黃子佼律師聲明。(圖/昇正國際法律事務所提供)律師表示,黃子佼雖獲得被害人諒解,但仍感嘆,身為公眾人物未以最高標準自律,因一時愚蠢好奇心付出沈重代價,「讓他失去了深愛的妻子、女兒與終生投入的演藝事業」。黃子佼也強調未來將持續警惕自我,努力成為更好的人。◎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天道盟惡煞逼未成年拍裸照強迫接客 警攻堅應召站救出10少女
天道盟同心會26杜姓男子與其幫眾非法經營應召站,還逼未成年少女拍裸照,強迫她們接客並簽下借據,中壢警方近日接獲桃園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和中壢天晟醫院社工通報,指有未成年少女疑似遭長期監控軟禁,警方展開調查,近日前往杜男經營的應召站攻堅,共救出10名未成年少女,並將杜嫌等10人依法送辦。警方調查,杜男等人吸收未成年少女賣淫,少女小莉(化名)還被迫拍下全裸影片,並簽下85萬元借據,杜嫌副手、21歲陳姓男子負責管理受害女子,還會對她們毆打恐嚇並拍下性影像,直到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和中壢天晟醫院社工驚覺有異、通報警方,全案這才曝光。中壢警分局與桃園市警局少年隊組成專案小組,並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鎖定該集團多處據點後,近日見時機成熟展開攻堅,兵分多路前往中壢、新屋、八德及大溪區等5處據點搜索,救出10名未成年少女,還查獲有11名逾期居留泰籍女子從事性交易。警方也逮捕杜男等10人,並查扣手機、筆電、鎮暴槍、武士刀等證物,更扣得不法所得31萬元及價值約130萬元的金項鍊1條,詢後將杜嫌等人依兒童及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組織犯罪條例、妨害風化等罪嫌移送偵辦,後續則將循線將與未成年從事性交依的25名嫖客通知到案。中壢警分局長林鼎泰表示,警方持續對黑幫勢力掃蕩,對性剝削犯罪「絕不容忍」。他強調,警方將持續針對天道盟等幫派組織加強掃蕩,徹底切斷其金流與不法網絡,守護青少年安全與社會風紀,呼籲民眾若發現疑似人口販運或性剝削行為,立即撥打110或113通報,共同維護社會正義。
北市警攜手最高檢 辦理國民法官法員警蒐證及作證教育訓練
因應《國民法官法》第二階段(針對所犯最輕本刑為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例如:殺人未遂、貪污治罪條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3條及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7條……等)即將於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北市政府警察局特於11月3、4日,召集各分局偵查隊及派出所及刑警大隊……等第一線員警代表與會,每梯次140人共分2梯次,並邀請最高檢察署調辦事主任檢察官劉建志講授「國民法官法第二階段擴大適用暨員警出庭作證須知」,協助員警深入瞭解制度新制及執勤應注意事項,共同迎接司法新里程。本次教育訓練以「國民法官制度與警察實務應對」為主軸,內容涵蓋國民法官法第二階段修正重點、案件範圍之擴大、警察在偵查及取證階段所扮演之角色,以及案件證據鏈完整性維護等實務議題。課程除說明最新法規外,並透過實例解析與詰問證人程序模擬,要求第一線執勤員警及鑑識人員應依「國民法官法案件調查事項檢核表」確實蒐證及筆錄製作全程錄音,確保案件事證具體明確、程序合法合宜外,另員警參與國民法官法交互詰問時,期前應複習資料和回憶案發情形,仔細聽取問題再妥適回答。台北市警局表示,員警出庭作證是維護司法公正的重要一環,除需確保蒐證過程合法、客觀,更應以專業態度協助法庭釐清事實,展現執法人員的公信力,未來亦將持續與檢察機關加強合作,精進員警法律素養與應證能力,共同實現司法透明與正義,讓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及執法公信力更具信賴。
黃子佼認了「離婚孟耿如」須負擔扶養費 開庭求輕判:自己不懂法律
男藝人黃子佼涉購買持有多達2259部未成年性影像,一審遭法院判處8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上訴二審,今(21日)高等法院開庭,黃子佼在庭上表示,自己不懂法律,且親口認了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因此請求法官輕判。據悉,黃子佼目前已與30名被害人和解。本刊今年5月接獲爆料,身陷官司的男藝人黃子佼與孟耿如已經悄悄辦妥離婚手續,結束5年婚姻,當時黃子佼的委任律師蕭棋云回應,「謝謝關心,一切以家人為重。」但未否認離婚消息。沒想到黃子佼今日在高等法院二審審理時,他在庭上說自己不懂法律,並證實與孟耿如已經離婚,須負擔扶養費,請求法官輕判。黃子佼全案言詞辯論終結,已訂於11月25日上午10時宣判。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庭訊結束後,黃子佼走向被害人律師訴說他經歷家庭破碎的狀況,稱理解被害人的痛苦,但遭被害人律師回應,「我們的當事人都這麼年輕,人生還沒開始,就被你們這些人摧毀。」黃子佼沒有再多說什麼,給了90度鞠躬致意,隨後離開法院。回顧黃子佼案情,一審判決,黃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非法偷拍網站「創意私房」會員,並陸續購買網站販售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並下載,並將影片儲存到硬碟裡,因此觸犯下載後修正施行之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罪,因此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黃子佼8月,併科罰金1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後,受害者人數擴大至37人,據悉,目前已經全數和解,剩下1名被害人還在談匯款的事宜。◎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黃子佼涉肇事逃逸! 撞傷女騎士依過失傷害罪送辦
藝人黃子佼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未料,官司都還沒解決,又爆出8月他開車行經新北市三重區時,與6旬女騎士發生碰撞,還直接離開現場。事後婦人驗傷報案,警方通知黃子佼到案說明後,依肇事逃逸及過失傷害罪嫌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根據警方調查,事故發生於8月16日上午7時許,黃子佼駕車行經三重區五谷王南街46巷口時,疑似未保持安全車距,與同向行駛的60歲林姓騎士發生碰撞,他當時停下約2秒後未下車查看,也未等待警方到場,即離開現場。林婦臉部、手臂、手肘及膝蓋多處受擦挫傷,隨後持驗傷單前往警局報案。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確認肇事車輛登記車主為黃子佼,隨即通知他到案說明。警方指出,黃子佼涉有肇事逃逸行為,依《刑法》過失傷害及肇事逃逸罪嫌,將黃子佼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事故責任尚待進一步調查釐清。此前,黃子佼因非法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經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陸續有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
噁男毛畯珅另性侵39名孩童下場揭曉! 台北地院判30年、罰5億
台北市私立培諾米達幼兒園園長之子毛畯珅涉性侵、偷拍6名女童,判刑28年8月定讞,後續又被查出涉犯性侵、強制猥褻39名孩童、偷拍性影像遭起訴。今(9月24日)台北地院宣判一審,合併30年,併易科罰金5億,全案可上訴。根據起訴書,毛畯珅自大學社工系畢業後,於2021年4月開始在母親經營的托育中心工作擔任托育人員,並在同年7月、8月起兼任幼兒園的教保員。然而,在同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間,毛男開始對幼童犯下性侵或猥褻。此外,檢警發現,毛過去曾透過手機登入幼兒園監視器系統,偷拍原內幼童更衣的性影像,甚至透過Telegram將其下載收藏。檢察官丁煥哲對毛男行為表示強烈譴責,認為他作為教保員,應以扶助幼童的身心健康為己任,卻為了滿足自身的邪惡欲望,利用幼童的善良與信任,假裝親近,暗中造成傷害,並拍攝大量性影像,摧毀了幼童的純真,讓家長也遭受重創,痛苦無法言喻。另外,毛畯珅甚至在公共場所中,多次偷拍幼童或少女的性影像,將他人的身體隱私視為獵物,公然從事不堪的行為,累計受害者高達數百名,令人髮指。檢方考量,毛男對幼童的身心造成了嚴重傷害,導致許多家庭深陷悲痛之中。至今難以平復。自2017年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施行以來,尚未出現比本案更為嚴重的違法情節。檢方認為,本案所涉及的刑事處罰立法意圖及兒童權利公約的相關指引,檢方建議法院對被告施以最重刑罰,以維護國法、安定民心,並稍微撫慰受害家庭的創傷。
因應死刑釋憲結果 司法院今通過修法草案!最高法院應為死刑案件召開言詞辯論
去年憲法法庭作成「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對於法官判死設下8關卡,司法院11日通過修法草案,增訂偵查中就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所犯最重本刑為死刑之殺人或與其相結合之罪,而發生死亡結果者,通知法扶律師到場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辯護之事由,另經原審宣告死刑或為被告之不利益而上訴求處死刑之案件,於第三審之審判應適用強制辯護制度及第三審審判時應行言詞辯論之要件,並授權最高法院訂定相關言詞辯論規則,以及受刑能力不足,而不應對之執行死刑之依據。司法院表示,這次修正除落實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意旨外,並加強參與訴訟被害人之程序地位,另考量新興犯罪類型及相關案件增加趨勢、配合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修正預防性羈押之適用範圍,期透過合理分配司法資源,提升整體審判效能。修正草案將循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日送行政院會銜後,送請立法院審議。修法草案增訂訴訟參與人及其代理人於科刑資料調查時,得提出被害影響陳述,並就科刑範圍事項,請求詢問被告,因應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等規定之修正,修正預防性羈押適用範圍之規定。為保障當事人訴訟權益,並促進訴訟經濟及實踐有效率之刑事審判,修正證據調查程序之規定。擴大第一審獨任法官審理案件之範圍,以合理分配司法資源,提升整體審判效能。
獨家/不敢相信!黃子佼舊作再度出土 帥哥綜藝團少「美女」
台灣天團五月天日前促成男團F4合體後,立即傳出五月天主唱阿信下個目標想促成「小虎隊」重新復出,雖然未知消息是否屬實,但當年小虎隊的音樂作品在本月份已全數登上串流平台,更令人意外的是當年和小虎隊同公司的黃子佼,他和卜學亮、宋少卿、劉爾金,以及林佩君因電視節目《青春大對抗》,所組成的「帥哥·美女綜藝團」的唯一專輯《寂寞芳心愛說笑》,也再度隨之一起出土。9月1日環球音樂佈與擎天娛樂達成戰略發行合作,將當年小虎隊,以及吳奇隆、蘇有朋的經典單飛專輯,還有姜育恒、憂歡派對、紅孩兒、少女隊等知名團體及藝人的經典曲庫數位上線,讓80、90年代飛碟、開麗的大量經典國語歌曲流行作品再度重見天日。姜育恆、小虎隊等24張專輯的原始母帶更進行了重新製作,用先進的音訊修復與增強技術,提升音質。小虎隊,以及吳奇隆、蘇有朋的經典單飛專輯,還有姜育恒、憂歡派對、紅孩兒等經典國語作品,在9月1日再度重新數位上架。(圖/環球音樂提供)這次上線的600多首歌曲與專輯中,就連小虎隊的官方姊妹團,由吳佩瑜,徐淑娟(徐若瑄)及王思涵3人所組的少女隊,以及當年同公司的林立洋、李之勤、姚黛瑋,還有黃子佼所屬的「帥哥·美女綜藝團」等冷門專輯都悉數一併數位上架,只是原本團名中的「美女」突然消失,封面與字體也大改,相當有趣。回顧1988年,黃子佼在16歲時報名參加華視《青春大對抗》衛冕,之後與卜學亮、劉爾金和宋少卿、林佩君組成「帥哥美女綜藝團」,並推出《寂寞芳心愛說笑》專輯,後來他跟在張小燕的身邊當節目助理,成為張小燕的得意門生,還多次拿下金鐘主持人獎肯定。黃子佼所屬的「帥哥·美女綜藝團」這次也一併數位上架,只是原本團名中的「美女」突然消失,封面與字體也大改,相當特別。(合成圖/翻攝自Discog、環球音樂提供)不過黃子佼在2023年捲入「#MeToo」風波,遭控猥褻少女,當年8月4日檢警上門搜索查扣行動硬碟,意外揪出他持有未成年性影像,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檢警追查發現黃子佼2014年2月12日開始成為色情論壇「創意私房」的會員並付費下載影片,持有未成年少女不雅影像9年多,其中35名受害者、2259部影片的部分,台北地方法院判刑8個月,上訴高院審理中,另外還有12人共586部影片,因被害人不提告或身份不明,北檢今年4月移送併案給高等法院審理,全案總共47名被害人、2845部不雅片,二審法官安排分批調解,目前已有30人與黃子佼和解。黃子佼在2023年捲入「#MeToo」風波,,二審法官安排分批調解,目前已有30人與黃子佼和解。(圖/本刊資料照)而黃子佼自2023年6月捲入「#MeToo」風波後,已全面退出演藝圈,期間還有賣車、工作室招租頂讓等消息傳出,而他和孟耿如兩人則在今年5月21日正式簽字離婚。《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紀言愷曬5歲女兒「上半身裸照」 遭疑違反《兒少法》律師說話了
藝人紀言愷(JR)從偶像團體K ONE出道,近日因在社群平台上分享與女兒的合照引發爭議。該則貼文為洋芋片產品的宣傳文案,照片中女兒僅穿著一條內褲,裸上身的部位則以卡通貼圖進行遮擋。這張圖片隨即引起部分網友質疑尺度不當,紀言愷也悄悄將照片下架。據《鏡週刊》報導,該篇貼文的廣告主題為名為「纖盈裸芋片」的產品,紀言愷以「呼應商品名稱」為由,在貼文中分享了與女兒的照片。不過,由於畫面中女兒並未穿上衣,而紀言愷本人則穿著背心,令不少網友感到不適,紛紛表示「這個尺度太大」、「怎麼會放女兒沒穿衣服的照片,太誇張了」,紀言愷對此回應「符合品牌名稱」,但此說法未能平息爭議。在遭到檢舉後,紀言愷幾日內悄然將照片刪除,未再對此公開回應。據了解,部分網友擔憂這類照片可能已觸犯相關法律。有律師表示,雖然孩童裸上身可能引發觀感爭議,但若照片中未含有性暗示,亦未涉及損害兒童身心健康之行為,則尚不構成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或《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紀言愷曬女兒裸照引發爭議。(圖/翻攝臉書/JR紀言愷)紀言愷自2020年升格為人父後,便時常在社群平台分享與女兒的日常互動,除了工作,他將大部分時間投入於家庭生活,也因此被稱為「曬女兒狂魔」。事業方面,紀言愷近年主持多個綜藝節目,工作表現穩定。家庭方面,他與結婚6年的妻子至今仍未迎來第二胎。據悉,兩人過去曾飼養一隻白色博美犬,視其為家庭一員。然而,這隻博美犬於2022年因心臟病過世,對夫妻倆造成重大打擊,至今仍難以釋懷。曾有擁有特殊體質的友人來訪時提及,寵物靈魂可能仍未離開,並守候著再度成為家中一員的機會。紀言愷與妻子討論後雖一度有再生育的念頭,但考量目前心力皆集中於照顧女兒,因此決定暫緩二胎計畫。
業務男約16歲少女一次5000元 數月後她不適就醫!竟已懷孕17週
新竹一名汽車業務男子阿德去年在交友軟體上跟一名16歲A女(皆化名)談好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數月後她就醫發現,已經懷孕17週,阿德也被法院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判決書指出,阿德跟A女是網友關係,他知道女方沒滿18歲,看見她在交友軟體Heymandi貼了「約一次5000」性交易訊息,便跟她談好從事交易,開車載她去汽車旅館發生合意性交行為。2024年11月中,A女因身體不適就醫,發現已妊娠17週,始由新竹縣政府社會處轉介並通報警方而循線查獲,阿德也因此被逮捕。法院認為,阿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和16歲以上未滿18歲的人有對價的性交行為罪嫌,念在阿德犯後坦承犯行,雖未與A女和解,但已支付部分醫藥費用等,審酌他大學肄業,現從事汽車業務,家庭經濟狀況普通,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1條第2項,判3個月,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此外,2003年,桃園一名木工認識未成年少女小嬛(化名),談好進行4次性交易,每次1萬元,而其中3次過程被他偷錄下,後來警方查扣他的手機,在雲端相簿中發現影片,木工跟小嬛達成和解,法官依3罪各判3年8月,合併應執行4年2月。
交友軟體釀禍!17歲少女懷孕 男業務買春遭判刑
新竹地方法院近日審理一起未成年性交易案件,一名汽車業務阿宏(化名)因與17歲少女小美(化名)發生有償性行為,被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以每日1000元折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去年7月29日上午8時許,阿宏透過交友軟體「Heymandi」看到小美貼出「約一次5000」訊息,明知對方未滿18歲,仍駕車將她載往新竹縣某汽車旅館,以5000元進行性交易。小美數月後於11月19日因身體不適就醫,竟檢查出已懷孕17週。新竹縣社會處接獲通報後轉介警方,檢警循線查獲阿宏並依法起訴。法院審理時認為,阿宏為成年人,明知少女未滿18歲且心智尚未成熟,仍以金錢換取性行為,對少女身心發展造成影響。雖雙方未和解,但阿宏坦承犯行並支付部分醫療費用,審酌其大學肄業、現職汽車業務及家庭經濟普通等狀況,最終裁定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黃子佼涉兒少性影像案!高院調解再成立4件 累計30名被害人達成和解
藝人黃子佼因涉嫌購買及持有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判處有期徒刑8月。案件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持續審理中,並分批安排被害人與黃子佼進行調解。昨(15日)下午再度開庭,4名被害人透過律師或家屬參與調解,黃子佼本人未到場,僅由辯護人代表出庭。據了解,此次調解全數成立,累計已有30名被害人與黃子佼達成和解。據《中央社》報導,本案源於黃子佼自2014年2月起,透過「創意私房」網路論壇購買並持有兒童及少年性影像,經查受害兒少人數達35人。此外,台北地檢署後續另查出黃子佼持有12名未成年人的性影像,已移送高院併案審理。高院自4月底起陸續召開調解庭,分別於4月28日、5月2日、5月9日各與5名被害人達成和解,5月14日及5月26日再分別與1名及5名被害人調解成立,8月4日則另有5人完成和解。加上今日新增的4人,總和解人數已達30人。關於調解具體金額與條件,高院表示因涉及當事人隱私及案件細節,不便對外公開。目前全案仍在審理中,後續進展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