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
」 性騷擾 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 高雄 有期徒刑
超商用ibon遭人襲臀!他辯「看對面店家有無營業」被駁回 判賠6萬元
嘉義一名女子日前在超商使用ibon機台時,突遭陌生王姓男子從後方伸手碰觸臀部,因此提告性騷擾及求償,事後王男辯稱只是想查看店外情況、並未注意有人在前。法官審酌其行為與監視畫面不採信其說法,依法判他拘役20日,並須賠償6萬元。判決書指出,今年8月某天上午,王男於一家超商趁A女操作ibon機台時,從後方以右手碰觸A女臀部,讓A女氣得提告性騷擾並求償。王男於警詢及偵查時辯稱,自己當時是想看超商對面的碗粿店是否營業,才會走到ibon機台旁邊,並沒有發現有人在附近,而他走路過程中將雙手從背後擺動到身體兩側,結果A女突然大聲表示有碰觸到其臀部,他才知道不小心碰到其身體。然而,依照相關畫面顯示,王男當時沿走道朝A女站立位置緩慢靠近,原本雙手放在身後腰際互握,但走到A女右後方時,便將右手微微垂放,並在接近A女時將右手向外及向前碰觸A女臀部,且A女發覺臀部遭碰觸後即以手揮開並往後倒退。對此,法官表示,事發地點的走道空間不大,且王男是朝A女站立位置前進,認定王男聲稱「未注意A女站立於ibon機台旁邊」顯非實情;此外,一般人在與陌生人接近時,為避免雙方身體有所接觸造成受傷或其他不必要誤會,大多會刻意側身甚至停下腳步讓對方先行通過等方式保持相當距離,但王男不僅未刻意保持距離,甚至有意識地刻意施加力道而將手向前及向外觸碰A女下半身。法官認為,王男是出於性騷擾犯意而故意為之,行為極不尊重A女,並造成A女噁心感受及恐懼心理,審酌王男高中畢業、未婚、無子女,且無業、獨居並仰賴父親積蓄過活,加上他患有情感思覺失調症(雙相型)、領有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證明,依犯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民事判決部分,A女要求王男賠償她10萬元精神撫慰金,王男覺得金額太高,僅願意賠償2萬元,法官則判定10萬元確實過高,判賠6萬元。《CTWANT》提醒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勞動部外送員專法草案出爐 時薪不得低於245元
我國外送員已逾15萬人次曾登錄上線,但外送員就報酬保障、停權申訴、契約關係、保險等仍時常與外送平台爭論不休,立法院日前因而排審多個版本的外送員專法,勞動部21日預告外送員專法,提及外送員接平台提供訂單至完成期間不得低於最低工資1.25倍(時薪245元),且不得低於交通部所定運費,違反可處平台最重10萬元罰鍰。停權保障部分,草案提及,外送員僅有在外送期間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性騷擾防治法、跟蹤騷擾防制法、刑法、交通法規、食品安全衛生法規或外送服務契約,且情節重大,外送平台業者才能終止外送服務契約。而保險保障,草案則指出,外送平台應為外送員提供團體傷害保險、責任保險,且若外送員要透過職業工會或透過特別加保職災保險,還可以向外送平台申請保費,外送平台不得拒絕。至於消費者及店家保障,草案則指出,交通部應擬為消費者及平台關係擬定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濟部則應對平台及店家擬定契約範本。若是未有保險就讓外送員執行外送作業或是颱風天讓外送員出勤,地方政府最重可處50萬元罰鍰;給付工資若未達薪資保障,則可處2萬至10萬元罰鍰。
護男友遭反噬!女為性騷案作偽證遭判6月 刑期超過男方
高雄一對張姓情侶夜間散步休息時,與坐在隔壁長椅上的陌生女子閒聊,男方竟假藉按摩為名觸摸對方腳踝與小腿,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拘役45日。沒想到女友為替他脫罪,於偵查與審判程序中兩度具結作偽證,被高雄高分院依偽證罪判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刑期比男友更重。判決指出,民國111年11月20日晚上,張姓男子與張姓女友在鹽埕區大義街散步,兩人坐在路邊木椅休息時,與旁邊也在休息的一名陌生女子攀談寒暄。過程中,張男自稱會按摩,未經對方同意便伸手觸摸她的腳踝並按壓小腿。女子當場制止並說「這樣很沒禮貌」,女子於案發後不到1小時即報案,警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送辦。被害人隔天還傳訊給張女抱怨「假藉按摩直接摸腳踝、小腿,很不應該,不是一個正常人有的行為」,張女也回覆「經過妳的教育他一定不會再動任何女生的身體了」。審訊中張男雖承認有觸摸腳踝,但辯稱「事前經對方微笑點頭同意」,張女也在偵訊中作證稱「對方全程笑瞇瞇」。法院比對報案紀錄與對話內容,認為女子明顯表達不悅,並無同意情形。高雄地院依性騷罪判張男拘役45日,可易科罰金4萬5000元;上訴後,高雄高分院維持原判確定。同時,檢方認為張女於偵查與審判中,明知對方未同意仍具結作偽證,意圖讓男友脫罪,依《刑法》偽證罪起訴張女,法院認定她虛偽陳述,嚴重影響司法判斷,判處有期徒刑6月,不得易科罰金,竟比男友性騷擾判刑更重。張女上訴後,高雄高分院再審駁回,維持原判定讞,恐將面臨牢獄之災。
恆春「33背包客棧」老闆涉猥褻外籍女學生 遭縣府斷水斷電強勢開罰
屏東縣恆春鎮「33背包客棧」近日爆出驚人醜聞,不僅長期違法經營,業者更涉嫌於10月24日凌晨對入住的外籍女學生進行猥褻行為,震驚地方與旅宿業界。屏東縣政府交通旅遊處獲報後,於當日下午3時10分派員到場稽查,確認該民宿非法經營3間房間,立即依《發展觀光條例》第25條第2項及第55條第5、7項規定,勒令停止營業並開出罰單。縣府強調,若業者持續違法,將不排除採取斷水斷電等強制措施,徹底終止營運。據了解,該「33背包客棧」早在過去就曾2度因未登記經營被查獲,但業者屢罰不改、惡行再犯。此次事件更涉及刑事案件,3名國際交換女學生入住4人房時,其中1人凌晨驚覺老闆對其棉被作出猥褻舉動,嚇得當場報警。恆春警方已介入調查,現場採集的液體證物已送交DNA鑑定,並依《刑法》公然猥褻罪及《性騷擾防治法》追究刑責。屏東縣政府指出,非法民宿未經合法登記,往往缺乏消防、保險及安全管理措施,極易引發治安與糾紛風險。根據統計,去年縣內共查獲167間非法民宿,多集中於恆春半島。為遏止亂象,縣府將針對違規情節重大者公開業者資訊,每季於官網公告名稱、地址及負責人姓名,以加強嚇阻效果。縣府呼籲旅客,出遊前應透過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網」查詢合法旅宿,確保住宿品質與人身安全。同時重申,國旅形象不容再被非法業者破壞,未來將持續加強聯合稽查與重罰措施,以維護觀光秩序與旅客權益。
韓籍男遊客西門町旅社遭「裸男」闖房強吻 警:須被害人出面提告
台北市萬華區西門町某旅社18日凌晨發生外籍旅客性騷擾事件。韓國籍李姓男子入住期間,遭一名澳洲籍旅客不明原因闖入房內並強吻,李男拒絕後,澳籍男子隨即倉皇逃離。警方表示,澳籍旅客涉嫌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但依性騷法相關規定,不論性平會申訴或告訴,都須被害人出面主張,目前正配合調查中。有民眾在社群網站發文指出,韓國友人入住台北西門町旅社,遭一名全裸澳籍旅客闖入,並在睡夢中遭強吻。發文者不滿澳籍男子事發後甚至還留在旅社內無人處理,直至上午9時30分由家人監督旅社報警才正式處理。警方調查,案發時間為18日凌晨5時許,澳洲籍旅客不明原因闖入該商旅韓國遊客李先生房內,並強吻對方後遭拒倉皇逃離。警方指出,澳洲涉嫌人違反性騷擾防治法,但依性騷法相關規定,不論性平會申訴或告訴,都須被害人出面主張。旅社方面表示,目前資料都交給警方配合警方進行調查,不便多作說明。
獨/松山露鳥男半夜拉扯落單女子! 沒穿褲竟是因「拉完屎忘記穿」
台北市松山區10月14日深夜在南京三民捷運站附近,1名女子在倒垃圾時突然遭到59歲的徐姓男子拉住雙手,該名女子覺得驚恐便放聲大叫,經過的民眾見義勇為上前制止。據了解,當時徐男褲子只穿到一半,生殖器全露在外,警方到場後將其依法送辦,最後無保請回。據了解,徐男沒把褲子穿好是因為他剛在附近「上完大號」,疑有吸食強力膠的他因意識不清,所以忘了把褲子穿好,而事後警方也確實在附近找到那陀「排泄物」。 據了解,這名徐男實際會將生殖器裸露在外的原因,是因為先前他已在附近如廁,而在上完大號以後,徐男疑似因為已經吸食強力膠,導致精神已經有點恍惚,所以忘了將褲子穿回,至於為何會拉扯路邊女子,他則稱自己已經忘記了,而警方事後也回到案發現場,確實也有尋找到徐男的排泄物。 這名徐男過去曾被台北市社會局安置,但因為其經常吸食強力膠,並在收容所鬧事,因此最後被趕出街友中途之家,最後淪落街頭,目前他在南京三民捷運站附近靠賣口香糖維生。 回顧整起事件,10月14日晚間10時許,1名20多歲的年輕女性在倒垃圾時,突遭徐男拉住雙手,而該名女子也因對方突如其來的行為放聲尖叫,所幸路人聽見以後便上前制止。當時徐男在拉扯該名女子時,褲子並沒有穿好,生殖器裸露在外,而第1位上前阻止的男騎士,也有拍到此畫面。 在警方到場後,徐男已經將褲子穿好,而他也向警方表示自己因吸食強力膠,已經忘記自己有做此事,其手上也拿著疑似裝有強力膠的塑膠袋,警方更是在他上身搜到完整還未開封的強力膠。 警方後續將其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移送,檢方也於訊後聲押,法院則裁定無保請回,並命令徐男每周五晚上6時至9時須至松山派出所報到,直至2026年的1月31日。
女員工遭性騷還被逼上性平課 公司涉拖延包庇
中華電信分公司1名科長在今年1月尾牙時,遭女同事指控偷吻臉頰並報警處理,檢方日前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罪嫌將該科長起訴。不過中華電信工會16日抗議,這起職場性騷案疑似調查未迴避,懲處拖延、包庇,議員也揭露,還要受害的女員工去上性平課程,北市勞動局表示,相關資料將送交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審議,並依規定盡速辦理。中華電信工會指出,今年1月間公司發生職場性騷擾案件,受害人依《性別平等工作法》提出申訴並報警,然而工會調查發現,公司處理過程中接連出現程序瑕疵。工會表示,除了外部律師未依法迴避且專業度顯有不足、調查拖延超過法定期限,且拒絕將調查結果書面通知申訴人,懲處亦未於法定期限內完成,甚至迄今仍未定案,皆顯已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規定。工會呼籲,北市府應立即依法開罰,並盡速完成外部調查程序;這已非單純個案,而是制度性失靈,公司內部調查缺乏專業、形同「球員兼裁判」,受害人陷入孤立無援的困境。與會的民眾黨台北市議員林珍羽表示,女員工遭到長官熊抱、親吻,但跟中華電信申訴都沒有下文,還叫女員工去上性平課程,直到今年7月跟勞動局申訴,至今都沒有任何開罰作為,勞動局也沒有因此案開過會,質疑勞動局姑息怠惰。勞動局表示,該案已經受理並調查告一段落,相關資料將送交性別平等工作委員會審議並盡速辦理;絕對以最高且最嚴謹的態度維護職場安全,全力捍衛及保障勞工的尊嚴與權益。中華電信則發布新聞稿回應,案發時已依啟動調查程序,秉持零容忍態度,依法嚴正、謹慎處理此申訴案,未來將持續強化員工教育訓練與建立完整制度,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打造一個值得信賴與尊重的性別平等的工作環境。
松山露鳥男深夜拉扯落單女子! 法官訊後無保請回
北市松山區10月14日深夜,1名59歲的徐姓街友疑似企圖性侵女子,所幸被一名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警方獲報後,旋即派員到場,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北檢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今早北院裁定請回。回顧整起事件,14日深夜10時許,1名女子於松山區落單,並蹲下在路邊整理物品,準備丟垃圾,結果被59歲的徐姓男子從身後靠近,女子轉身查看以後,隨即遭到徐男從後方拉住手,而當時徐男已經將褲子脫下。在雙方拉扯期間,有熱心民眾騎車從旁經過,隨即便上前制止,並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先是確認受害女子身上無明顯外傷,而徐姓男子在警方到場後也已經將褲子穿上,但騎士為蒐證先前已經拍下其裸露生殖器的照片,並提供給警方。據了解,徐男稱自己先前有吸食強力膠,因此已經忘記有做過這件事情,事後,警方也當場將徐姓男子逮捕,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而昨日北檢也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今日稍早北院裁定請回。
深夜捷運站旁脫褲強拉落單女! 松山「露鳥男」遭檢方聲押
北市松山區昨(10月14日)深夜,1名59歲的徐姓街友疑似企圖性侵女子,所幸被一名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警方獲報後,旋即派員到場,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稍早北檢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昨日深夜10時許,1名女子於松山區落單,並蹲下在路邊整理物品,準備丟垃圾,結果被59歲的徐姓男子從身後靠近,女子轉身查看以後,隨即遭到徐男從後方拉住手,而當時徐男已經將褲子脫下。在雙方拉扯期間,有熱心民眾騎車從旁經過,隨即便上前制止,並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先是確認受害女子身上無明顯外傷,而徐姓男子在警方到場後也已經將褲子穿上,但騎士為蒐證先前已經拍下其裸露生殖器的照片,並提供給警方。據了解,徐男稱自己先前有吸食強力膠,因此已經忘記有做過這件事情,事後,警方也當場將徐姓男子逮捕,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而今日稍早北檢也依照性騷擾防治法聲押徐男。
北市街友深夜脫褲拉落單女子欲侵犯! 犯後稱吸強力膠「都不記得」
北市松山區昨(10月14日)深夜,1名59歲的徐姓街友疑似企圖性侵女子,所幸被一名見義勇為的機車騎士發現後,立即上前制止。警方獲報後,旋即派員到場,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罪、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昨日深夜10時許,1名女子於松山區落單,並蹲下在路邊整理物品,準備丟垃圾,結果被59歲的徐姓男子從身後靠近,女子轉身查看以後,隨即遭到徐男從後方拉住手,而當時徐男已經將褲子脫下。在雙方拉扯期間,有熱心民眾騎車從旁經過,隨即便上前制止,並報警逮人。警方到場後,先是確認受害女子身上無明顯外傷,而徐姓男子在警方到場後也已經將褲子穿上,但騎士為蒐證先前已經拍下其裸露生殖器的照片,並提供給警方。據了解,徐男稱自己先前有吸食強力膠,因此已經忘記有做過這件事情,事後,警方也當場將徐姓男子逮捕,並依照強制猥褻、強制罪、公然猥褻、性騷擾防治法、社維法等罪將其依法送辦。
高雄男疑偷拍2女遭抓包! 他帶哭腔對警喊:我錯了
高雄1名李姓男子昨晚涉嫌在超商疑偷拍2名女性,其中一名被害女子和友人發現後立即追出攔人報警;警方到場時,李男不停喊:「我承認我錯了,我刪掉了!」,聽到對方要提告,他更帶著哭腔喊說自己錯了,員警查看李的手機未發現拍攝私密影像照片,因被害女子堅持提出妨害秘密告訴與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警方將依法處理。經了解,46歲李姓男子於17日晚間8多,疑見坐在超商女子外型亮眼,涉嫌用手機拍攝女子,被害女子和友人發現後立刻追上了去,將人攔住,並報警處理。新興分局中正三路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後,被害人稱該名男子偷拍2名女生,而李男則趕緊說:「我承認我錯了,我刪掉了!」,聽到對方要提告並要將他帶回派出所偵辦,他帶著哭腔說:「拜託啦不要這樣」、「我承認我錯了」經警方查看男子手機未發現拍攝私密影像照片,女子仍堅持提出妨害秘密告訴與性騷擾防治法申訴,警方將依法處理,並視手機鑑識結果再行接續偵辦,以維雙方權益。◎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三重大都會公園驚見「手槍俠」 當眾對3女自慰後果慘了
新北市三重區大都會公園9日清晨發生一起威脅事件,23歲蕭姓男子竟在公共場所看著3名妙齡女子當眾自慰,畫面被目擊者上傳社群平台「threads」引發關注。警方獲悉後立即展開調查,4小時內便鎖定並逮獲涉案男子,將其逮捕依法送辦。事發於9日凌晨1時22分,地點位於大都會公園。當時有女子發現一名男子站在她與2位女性友人背後,在公園內公然自慰,嚇得她將目擊情況發布到社群上提醒網友要多注意。三重分局於當日下午15時許主動偵辦,立即與被害人聯繫釐清案情,同步調閱周邊監視器比對。同日晚間18時50分,警方鎖定23歲蕭姓男子涉有重嫌,並迅速將其查緝到案。警方訊後依《刑法》公然猥褻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依《性騷擾防治法》相關規定,函請主管機關進一步處置。三重分局強調,公共空間應維持安全與秩序,任何影響他人身心安寧的不當行為,警方絕不寬貸,呼籲民眾如目擊類似情況,應立即撥打110報案,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新店驚傳襲胸案 女子裕隆城前遭陌生男伸手非禮
新北市一名女子昨(5)日在新店區中興路三段遭陌生男子尾隨襲胸,被害女子受驚嚇,立即拍下對方相貌,並向警方報案。新店警分局受理後,根據女子提供影像,已鎖定嫌犯身分,將通知到案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偵辦。據被害女子指稱,她與友人昨日下午5時30分許欲進入裕隆城逛街時,遭1名陌生男子尾隨,並從右後方用手觸碰自己的右胸,她立即質問該男子是否襲胸,對方也坦承,她受手機拍下對方容貌,隨後到派出所報案。警方派員到場,已不見該名男子,即離去。經調閱現場監視器,雖沒有有直接拍到嫌犯的影像,但根據被害女子提供的照片比對,已初步鎖定嫌犯身分,將通知涉嫌人到案說明,依規定辦理申訴及依法偵辦。
摸機車座墊構成性騷擾? 律師曝原因:不當凝視也算
撫摸機車座墊也可能構成性騷擾?律師王至德近日分享,有位男子(A先生)不僅多次跟蹤、尾隨一名女子(甲女),還刻意將機車停在對方的機車旁,用手撫摸並拍攝女子的機車坐墊,最終被法院判定確實是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已構成性騷擾。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發文表示,有位A先生因某些原因多次到甲女工作地點的門口蹲守,還尾随甲女回家,甲女嚇得報警,後來警察以A先生違反跟蹤騷擾防治法為由,開出告誡書,命A先生不能再有跟蹤騷擾的行為。王至德說到,A先生被告誡前,除了跟蹤甲女外,還多次拿手機拍攝甲女的機車,甚至故意把機車停在甲女機車的旁邊,用手撫摸甲女機車的座墊,法院更特別說明:「機車座墊為甲女臀部接觸機車之位置,被告(A先生)無故反覆、持續數次將A車停放在D車旁,刻意伸手前後觸摸D車坐墊之行為……顯係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王至德指出,依據這個的說法,摸機車座墊也會構成性騷擾,此時可能有人會質疑這是「跟蹤騷擾防治法」而非「性騷擾防治法」,但性騷擾也是同樣由「不受歡迎的」及「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所構成;因此,倘若摸機車座墊被認為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話,也非常有可能構成性騷擾的行為。王至德也示警,按照這樣發展下去,偷聞女生的鞋子也可能被認為是性騷擾。此外,王至德補充,其實「不當凝視」、一直色瞇瞇地盯著別人看也可能構成性騷擾,「不管是男生看女生,或是女生看男生,或是男生看男生、女生看女生都一樣喔。」 《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中男警官對女同事喊「美女」伸手摸頭頸 女方提國賠21萬遭駁
台中市警局陳姓警官2021年在辦公室走廊稱呼賴姓女職員「美女」並觸摸其頭部至頸部,被認定涉及性騷擾,遭罰鍰3萬元、記申誡2次並調職。賴女認為警局處理消極,提起國賠求償21萬8920元。台中地院認定賴女不是「執行職務時」遭到性騷擾,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判決敗訴確定。據判決書描述,2021年7月7日下午,賴女下班後到6樓辦公室外走廊冰箱拿物品時,遭陳姓警官「美女」稱呼,並以手觸摸她的頭部至頸部。賴女隔日立即提出性騷擾申訴。台中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於同年12月認定陳員確有性騷擾行為,裁處罰鍰3萬元。台中市警局於2022年3月將陳員處申誡2次,列為風紀評估對象並調職至交通大隊。賴女因此事件身心受創,罹患廣泛性焦慮症需接受心理諮商。她認為警局處理消極怠惰,接獲申訴後約3個半月才張貼性騷擾防治海報,8個半月才將陳員調職,讓她長期處於具敵意性的工作環境。賴女依據性騷擾防治法、國家賠償法、性別工作平等法等規定,向警局求償醫療費及精神撫慰金共21萬8920元。台中地院認為,陳員的搭訕騷擾行為與執行公法上職務無關,非公務員行使公權力的行為。賴女當時是下班後拿東西,並非「執行職務時」遭受性騷擾,不符合國家賠償法要件,認定女職員上訴無理由,判處駁回,全案確定。
新北音樂季爆猥褻 46歲噁男人群中掏下體自慰亂頂女大生遭壓制送辦
新北市河海音樂季23日晚間在大都會公園舞台登場,卻驚傳出猥褻事件。46歲楊姓男子趁演出進行中,竟在人群中掏出生殖器對女大生自慰,甚至用下體碰觸對方臀部。女子發現後大聲呼救,引起民眾關注將嫌犯制伏,警方當場逮捕依公然猥褻罪移送偵辦。23日晚間10時10分許,當時歌手正在台上演唱,楊男趁亂靠近一名女大生,先掏出生殖器自慰,隨後更大膽以下體觸碰對方臀部。女大生立刻大聲斥責並呼救,現場一度騷動。熱心民眾隨即上前協助,將楊男壓制在原地,並交由活動工作人員留置,警方獲報後趕抵現場逮捕。楊男到案後否認有猥褻行為,但機警的女大生早將案發過程錄下作為證據,讓楊男百口莫辯。警方依刑法第234條公然猥褻罪、性騷擾防治法將楊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同時通報至婦幼案件平台。
葉丙成安全下莊 嘉縣、桃市教師會批教育部雙標:高官有「安全防護網」
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在臉書揭台大性平案個資,教育部性平會調查認為未違反性平法,葉丙成請辭,嘉義縣教師會理事長劉政昇、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批評教育部雙標引發基層怒火,教師動輒得咎,高層官員有「安全防護網」。嘉義縣教師會、桃園市教師會今天聯合發布聲明指出,近年來校園「教師被檢舉即調查」,基層教師處境艱難,只要遭到學生或家長檢舉,學校多半會立即啟動校事會議,冗長的程序彷彿審判,讓教師陷入「動輒得咎」的困境,導致教師承受莫大心理壓力。若涉及教育高層是「有爭議無責任」,葉丙成政務次長就是最鮮明的案例,即便身陷性平爭議,他依舊能毫髮無傷地全身而退,完全未受應有的嚴格檢驗。嘉義縣教師會、桃園市教師會表示,《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3條,學校或主管機關在公布事件結果時不得揭露當事人身分資料;《性騷擾防治法》第10條第4款規定「任何人除第一項但書規定情形外,不得以媒體或其他方法公開或揭露被害人之姓名及其他足資識別被害人身分之資訊。」法律保障被害人權益,但調查報告卻以「狹隘的方式」解釋葉次長的責任,對他任意公開受害人資訊的行為輕描淡寫,形同迴避應有的追責。是否未來除性平委員、承辦人等負有保密義務外,其他人均可自由對外公開性平案的資訊?嘉義縣教師會理事長劉政昇說,高官的性平案可以因人而異處理嗎?一般教師常因小誤會被惡意放大,升級為性平事件懲處,換作是高官卻可以輕輕帶過?如同目前在校事會議處理教師行為常動輒得咎,但校長事件審議會議卻輕輕放下,到底標準在哪裡?職稱不應該是違法者的保護傘,對影響力愈大的人應有更高的道德要求。桃園市教師會理事長陳俊裕說,教育人員原本就有更高標準的專業與倫理義務,不得任意洩露學生資訊;次長卻能免責,無異於向全國教師傳遞「法律只約束小兵,不約束將軍」。
台中男子涉多起公車性騷 再度犯案被警方拘捕
台中市豐原區昨(13)日傳出性騷擾慣犯在公車犯案,多名豐原高中家長透過台中市議員謝志忠,今天對外說明。謝表示,他接獲家長陳情,1名男子每天在學生上下課期間,搭乘不同路線的公車,跟蹤女學生騷擾,長期對學生造成恐懼與不安,在家長、警方各界協助下逮人。豐原分局指出,查獲47歲嚴姓男子涉嫌在公車對女學生有不當行為,被害人當場依《性騷擾防治法》對嚴男提出申訴及告訴。多名豐原高中家長們在家長群組中,多次提到有名怪異男子都會重複從豐中搭到火車站,在車上故意非常貼近女學生;有家長也說,女兒搭公車時,親眼看見男子用整個身體靠近另名女同學,女兒發現女同學求助後,立刻拉住女同學遠離男子。嚴男多次騷擾女學生。(圖/民眾提供)家長們表示,該名男子會假借扶著不同方向的車把手,將女學生圈在他的雙手之間,讓孩子們心生恐懼又不舒服,因此除通報學校,也請孩子們用手機錄影、拍照自保。謝志忠表示除揭露該男子對學生進行騷擾不當行為,並強烈要求警方加強巡邏,保護學生安全。他呼籲社會大眾提高警覺,鼓勵受害者勇敢站出來,絕不能姑息養奸,必須繩之以法。謝志忠指出,他在8月11日晚間接獲家長陳情,在第一時間與家長、豐原分局保持聯繫,8月13日下午接獲家長通報,該男子在學生下課時於校門口徘徊,並與學生同時搭車,更明目張膽用雙手環抱公車柱子,將女學生圈在懷內,造成女學生極度驚恐,昨日在家長的陪同下正式提出告訴。謝志忠表示,自己立即與家長、學生、豐原分局、公車APP,多方配合追蹤下,成功在豐原轉運站前,將該男子以「準現行犯」逮捕。他痛斥,沒有家長能接受孩子遭受到陌生人的不當騷擾,且該名男子於去年至今,已涉及3起性騷擾案件,且手法如出一轍,皆是在公車上針對少女,意圖騷擾、猥褻,且曾經接受矯正,顯然就是累犯,他昨天也已將相關照片、影片及證據提供給警方。最後,他嚴正要求豐原分局,全面加強巡邏,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並強烈呼籲社會大眾,遇到相似的情況時請大聲拒絕,並直接制止不當行為,馬上拿出手機錄音錄影,守護自身安全;並鼓勵身受其害的同學務必勇敢站出來提告,將加害者繩之以法,杜絕類似情況再次發生。豐原警分局指出,翁子派出所於昨日下午3時許接獲報案,嚴男在行駛中的公車上對女性乘客進行騷擾,依規定通報性騷擾案件申訴及兒少保護通報,全案警詢後,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移送偵辦。★《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
遭指跟騷偷拍黃瓊慧 詹江村:民進黨中央是有病嗎?
民進黨今(12)日表示,針對國民黨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於昨日晚間,連續偷拍民進黨議員黃瓊慧,涉嫌跟騷,並發布於社群媒體訕笑,導致詹江村支持者於網路以惡劣粗鄙言論攻擊黃瓊慧,要求詹道歉。詹江村則表示,不要企圖掩飾外交醜聞,因為高鐵站遠處巧遇黃瓊慧,拍了一張照片,說了一句陰魂不散,再也沒有做任何的評論,這樣需要道歉?這樣涉及跟蹤騷擾?「民進黨中央是有病嗎?」。民進黨發言人戴瑋姍今(12)日表示,民進黨對於詹江村噁心、違法的跟騷行徑,予以嚴厲譴責,並要求詹江村道歉、國民黨對其公職的惡劣騷擾行徑出面說明。戴瑋姍說,詹江村於昨日晚間參與立委游顥造勢活動後,於高鐵站售票處及月台,連續針對黃瓊慧施行偷拍行為,更將照片發布於網路,恐已涉及《跟蹤騷擾防制法》中反覆或持續為違反當事人意願的跟騷行為,以及《社會秩序維護法》,詹江村必須對其惡劣行徑公開道歉。戴瑋姍指出,詹江村將偷拍照片發布於社群後,包括與詹江村同行的立委牛煦庭以及眾多網友,皆留言訕笑,甚至以不雅詞彙羞辱、攻擊黃瓊慧。戴瑋姍表示,對於詹江村引發網友對黃瓊慧的惡意留言攻擊,相關粗鄙不雅言論,已涉犯《刑法》公然侮辱、恐嚇危安以及《性騷擾防治法》。民進黨將支持黃瓊慧議員採取一切法律行動,並給予必要協助,以遏止歪風。戴瑋姍強調,詹江村與留言攻擊的網友應該受到譴責。而過往國民黨內多名性騷擾行為人如陳雪生、傅崐萁、鄭正鈐等人,至今依然未收到任何處分,本次事件國民黨更應對其公職嚴重違法的跟騷行徑,出面說明並公開道歉。對此,詹江村表示,不要企圖掩飾外交醜聞,民進黨中央大肆發新聞稿,造謠還要求自己道歉,不要什麼事,都無限上綱到「女性」特權,自己沒有訕笑或評論黃瓊慧,因為同是桃園政敵,如果今天買票時候,巧遇王義川,從遠處拍一張王義川背影,說了一句「陰魂不散」,「我嚇到」,這樣會違反性平嗎?叫做偷拍嗎?這叫訕笑?這叫跟蹤?「民進黨團跟人家說性平,本身就是個笑話!道什麼欠,民進黨中央如果不敢告我,就是小狗!旺!旺!旺!」詹江村說,看來民進黨是真的急了,為了掩飾韓國外交醜聞事件,企圖抹黑抹黃自己來轉移社會大眾的目標,民進黨郭昱晴對著年輕人錄影,放到網路公審,都沒有看到民進黨中央道歉。詹江村說,自己因為高鐵站遠處巧遇黃瓊慧,拍了一張照片,說了一句陰魂不散,再也沒有做任何的評論,這樣需要道歉?這樣涉及跟蹤騷擾?民進黨中央是有病嗎?還發動側翼網軍對自己大肆攻擊。
初音coser看《鬼滅》遭狼爪摸胸5次 噁男還辯「不小心」
台北市京站威秀影城8日傳出性騷擾案件,一名27歲顏姓女子身穿初音未來天羽川聯名JK制服觀賞《鬼滅之刃劇場版無限城篇》時,左側座位的35歲馮姓男子竟多次伸手觸碰她的胸部,前後達4至5次。顏女一度用眼神警告,但馮男毫不收斂。為免影響其他觀眾,她在手機輸入求救訊息遞給後排觀眾,對方察覺後馮男才稍作收斂。過程中,馮男見被顏女怒瞪後,曾假意離場,返回後又以同樣方式繼續騷擾。電影結束後,顏女當場怒斥,影城工作人員聞訊後通知經理並報警。大同分局建成派出所獲報到場,馮男配合至派出所偵訊。警方調查馮男並無相似前科,但在警訊中完全否認指控,聲稱「都是不小心的」,態度毫無悔意。由於影廳內沒有監視器設備,顏女已在網路徵求目擊者協助,並提出性騷擾告訴。警方訊後依性騷擾防治法將馮男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