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公眾
」 恐嚇 張文 隨機攻擊 北捷 高雄
台北燈節將遭潑硫酸、殺人?!北檢火速聲押陳嫌
陳姓男子昨(6日)在Threads(IG)留言,將在台北燈節潑硫酸、殺人,台北地檢署獲報後指揮台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昨深夜逮獲陳姓男子,檢察官今天下午偵訊後,向台北地院聲押禁見。北檢指出,針對昨(6)日下午有人在社群媒體Threads ( IG )留言「我3/8要去台北燈節潑硫酸,殺幾個人,祝妳忌日快樂」等恐嚇言論,臺北地檢署於昨日晚間接獲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通報後,立即指派本署「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成員楊舒雯檢察官指揮臺北市刑大積極偵辦。檢警昨日深夜11時許在苗栗市拘獲陳姓被告。承辦檢察官於今(7)日下午4時許訊問陳姓被告後,認其涉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公眾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持健保卡自拍揚言總統府、三機場放炸彈 北市警火速鎖定1男
台北市警局1日下午獲報,有男子拿著健保卡自拍影片,揚言要對總統府、台灣三大機場放置多枚炸彈。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查,掌握該男為23歲的巫姓男子,不過其已在去年7月便已出境中國。後續也同步通報刑事局,依循境外合作打擊犯罪模式追緝。據了解,23歲的巫姓男子有多項詐欺前科,其曾多次因擔任車手取款被捕,然而其卻在1日拿著自己的健保卡自拍影片,指出預計將在總統府、台灣三大機場放置多枚炸彈。對此,警方獲報後也第一時間成立專案小組偵辦,掌握巫姓男子已在去年7月離境前往中國,至今仍未回台,初步研判該影片為其離境前所拍攝,並非近期拍攝,後續將依恐嚇公眾罪嫌偵辦巫男,並報請刑事警察局循境外合作打擊犯罪模式進行追緝。
揚言南京三民站攻擊殺人竟是謊報! 男子凌晨高雄遭逮
台北市松山新店線昨日晚間有不明人士揚言將在南京三民捷運站與松山捷運站發動攻擊,引起群眾恐慌!然而,當警方到場了解情形後,卻並無發現任何危安狀況,隨後持續調查後發現來電者疑似有不只一次的謊報紀錄,隨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調查,並在今日(2月24日)凌晨2時許前往高雄成功將謊報的嫌犯逮捕到案。捷運行控中心在昨日晚間接獲恐嚇電話,不明男子表示將會在松山新店線持刀攻擊,並將在南京三民捷運站上車,沿線隨機殺人,台北捷運公司旋即向警方報案,並第一時間檢視相關列車車廂狀況等,不過待警方到場以後,卻沒有發現任何可疑人員以及危安狀況。警方展開調查後,發現來電者疑似有多次謊報的紀錄,隨記成立專案小組調查本案,並於2月23日晚間向台北地檢署聲請拘票,後於今日凌晨2時許前往高雄嫌犯住所,成功將嫌犯拘提到案,全案將依恐嚇危安罪嫌依法送辦。松山分局呼籲,民眾切勿以任何方式謊報危害公共安全之訊息,相關行為恐觸犯刑法恐嚇公眾危安罪等罪責,警方將嚴正查辦,以維護大眾運輸安全與社會安定。
揚言「持刀隨機攻擊」北捷松山站!警方清查:他謊報多次
台北捷運松山新店線23日晚間傳出有不明人士揚言將在南京三民站及松山站發動攻擊,並稱會持刀沿線隨機攻擊乘客。警方獲報後立即啟動清查與維安機制,經現場查證後確認為謊報事件,未發現任何危安狀況。台北捷運公司說明,行控中心接獲客服機器人通報捷運系統疑似發生危安事件,隨即檢視相關列車車廂狀況,確認車內無異常情形,也未見可疑旅客逗留。同時第一時間通報110及捷運警察隊到場協助。警方表示,接獲捷運局通報後,立即派遣線上警力趕赴松山站,並逐一清查該列車各車廂情形。經現場查看,未發現民眾受傷,也未發現持有武器或其他危險物品,現場秩序維持正常。松山分局指出,經初步查證,該來電人疑似有多次謊報紀錄,並在昨日下午6時58分及下午7時07分,用台北捷運APP報案2次,聲稱自己將在南京三民站上車後進行攻擊,後續將依法偵辦。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以任何方式謊報危害公共安全之訊息,相關行為恐涉及刑法恐嚇公眾危安罪等責任,警方將嚴正查辦,以維護大眾運輸安全與社會安定。
北車驚見有人持刀!警林口逮人 他回老家討零用錢被捕
台北車站捷運站22日下午有民眾緊急報警指稱有民眾持刀。警方獲報後也立即趕赴現場,惟當時行為人已離開現場,過程中也未有揮舞或是攻擊他人之情形;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後,也確認該名男子經過公園路與許昌街口時,確實將一把長約10公分的水果刀握在手中,23日循線於新北市林口區將涉案的李姓男子逮捕到案。回顧整起事故,警方先是接獲110報案指出有民眾持刀,緊急到場後卻發現行為人已離開現場,隨後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一名男子步行經過公園路與許昌街口時,手上持有一把約10公分長的水果刀,過程中未有揮舞亦未有攻擊其他民眾之情形,並在許昌街時將刀具收至背包內。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逮人,23日下午持拘票於新北市林口區將涉案的65歲李姓男子逮捕到案。據悉,李男為無業遊民,其平時多在台北車站周邊遊蕩,其22日下午返回林口老街找老母親討要零用錢,最終23日下午遭警方逮捕到案,至於為什麼會持刀在路上閒逛,李男則稱自己也不記得為什麼了。全案後續依違反刑法恐嚇公眾移送地檢署偵辦。
兇殘!醫美診所開工團拜負責人遭伏擊中彈 員工想攔槍手又被開3槍
台北市大安區21日驚傳槍響,某醫美診所疑似遭人鎖定尋仇,槍手趁著開工團拜時埋伏在外,見65歲蕭姓負責人現身開槍,蕭腿部中彈,當場血流如注,其他員工見狀試圖阻止槍手離開,犯嫌竟又朝地上連開3槍,導致2員工被流彈擦傷,他則在行兇後逃逸,確切案情仍須釐清。據了解,該醫美診所於21日舉行開工儀式,員工們在樓下準備供品,蕭姓負責人則在祭祀典禮準備妥當後參與,而犯嫌早已埋伏在現場,見目標現身,竟在眾目睽睽下掏槍射擊,蕭腿部中彈,現場留下大片血跡,場面怵目驚心。而槍手在行兇後想要離開,其他員工見狀上前阻攔,犯嫌竟再度朝地面連開 3 槍壓制,導致2名員工遭流彈波及,一人腹部擦傷,另一人則是左小腿受傷,所幸皆無生命危險,犯嫌則趁亂逃逸。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嫌疑人,於犯案後即步行離去,大安分局已掌握涉案犯嫌特徵,積極追緝中,全案將偕同刑警大隊等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以殺人未遂、恐嚇公眾危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等罪嫌偵辦,將全力緝捕嫌疑犯到案。
醫美診所開工團拜遭開槍2人受傷 警鎖定1嫌「步行逃逸」追緝中
台北市大安區21日驚傳槍響,某醫美診所疑似遭尋仇,犯嫌趁著開工團拜時,朝該診所負責人連開3槍,負責人腿部中彈,意識清醒被送往台大醫院救治,還有一人遭流彈波及而擦傷,警方調閱監視器鎖定1嫌,犯嫌行兇後步行逃逸,警方則正在追緝中,相關案情還待調查。據了解,該名犯嫌趁著診所開工日團拜時下手,他趁亂朝年約65歲的診所負責人連開3槍,負責人右小腿受傷,意識清醒被緊急送醫,救治後無生命危險,另還有一人遭波及,但他僅擦傷並自述無需就醫,警方趕抵時犯嫌已離開現場。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嫌疑人,於犯案後即步行離去,大安分局已掌握涉案犯嫌特徵,積極追緝中,全案將偕同刑警大隊等相關單位成立專案小組,以殺人未遂、恐嚇公眾危安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罪等罪嫌偵辦,將全力緝捕嫌疑犯到案。
嘴砲稱「林北」比隨機攻擊犯嫌可怕 台北男遭羈押看守所內吃年夜飯
台北市35歲陳姓男子,近日在Tiktok社群網站發布恐嚇公眾言論之貼文,陳男自稱「林北」,聲稱自己比隨機攻擊犯嫌更可怕,「沒把你們某某人都沙光很不錯了」,高雄市刑警大隊獲報後展開調查,11日逮捕陳男送辦,檢方複訊後聲請羈押獲准,將陳男送進看守所內吃年夜飯。陳男近日在網路上貼文,聲稱自己只是在馬路上拿摺疊刀出來玩,不滿居然被報警,自稱「林北」比隨機攻擊犯嫌還可怕,「沒把你們某某人都沙光很不錯了」,恐怖言論引起網友撻伐。高雄市刑警大隊獲報後展開調查,鎖定陳男貼文後,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樂股吳姿函檢察官指揮,警方11日前往台北市松山區拘提陳姓犯嫌到案。經地檢署複訊後,犯罪嫌疑重大聲請羈押,由新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呼籲,重大治安事件發生後,社會處於高度敏感期,民眾切勿隨意於網路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警方將持續加強注搜,任何散佈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將依法查辦到底。
網路上嘴秋!隨機殺人貼文下留「沒砍到賴清德真可惜」 台中男慘了
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近日陸續接獲民眾檢舉,發現有不明人士於網路社群平台發布「沒砍到賴清德和卓榮泰就掛了,真可惜」之留言,還有民眾張貼「最近社會上有發生隨機傷人情形,倒不如我也在包包攜帶工具隨機傷人」之貼文,警方獲報後恐內容對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當即組成專案小組偵辦追查,循線逮獲台中48歲的陳姓男子與基隆40歲的林姓男子到案。據了解,台北去年1219發生隨機攻擊事件,住在台中的48歲陳姓男子卻在貼文下方留言表示,「沒砍到賴清德和卓榮泰就掛了,真可惜」,遭民眾檢舉報警。警方獲報後認為該留言涉及暴力、恐嚇與隨機殺人之不當言論,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而同時還有另一則貼文表示,「最近社會上有發生隨機傷人情形,倒不如我也在包包攜帶工具隨機傷人」,遭民眾發現後立即報警檢舉。不過該篇貼文隨後也立即遭到刪除。警方循線追蹤後,掌握前則留言為台中48歲的陳姓男子所留,其被捕後聲稱只是為了引起注意,並坦承犯罪;而張貼貼文表示將要在包包攜帶工具隨機傷人的,則為住在基隆的40歲林姓外送員,其被捕也坦承犯案。全案詢後依涉嫌刑法恐嚇公眾、妨害秩序等罪嫌,分別移送台北及基隆地檢署偵辦。北市刑大隊重申,言論自由應以不侵害他人權益及社會安全為前提,任何於網路上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煽動犯罪之言論,警方均將依法嚴正查辦,絕不寬貸。呼籲民眾理性使用網路平台,若發現疑似不法或具危險性之言論,請即時向警方通報,警察機關將持續加強網路巡查與偵辦作為,全力維護社會安定與公共安全。
劉世芳視訊慰勉駐外警察聯絡官 肯定打擊跨境犯罪成果
農曆春節將至,內政部長劉世芳12日與警政署署長張榮興、刑事局局長邱紹洲,特地和全球各地駐外警察聯絡官進行視訊會議,肯定其長期堅守海外崗位,推動跨境執法合作的辛勞與成果外,也聽取各國警政合作現況。劉世芳表示,當前電信詐欺、毒品走私、洗錢及人口販運等跨境犯罪威脅日益嚴峻,駐外警察聯絡官在情資交換、偵查協作及外逃通緝犯追緝等工作上,都扮演關鍵角色,是台灣打擊跨境犯罪不可或缺的重要橋梁。她也聽取各駐在國警政合作現況與工作重點,並期勉應持續積極協助館處執行各項指派任務,充分發揮駐外安全網絡功能,深化國際警政交流合作,政府也將提供必要行政與資源支持,共同守護國人安全。在跨境執法方面,刑事局透露,去年度駐外警察聯絡官與各國合作偵破詐欺、毒品、槍砲、兒少性剝削及恐嚇公眾安全等跨國案件計26件,並緝獲台灣境外逃犯167人,另與外交部共同救援受困海外國人計60人,跨境執法合作成績斐然。刑事局表示,台灣長期與各駐在國警察及執法機關維持友好互信關係,不僅有助於跨境犯罪案件偵查合作與犯嫌遣返,也為爭取參與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等多邊合作機制奠定良好基礎。
蒸餃店隨機攻擊!台中男當母面「持刀刺人」 隔壁桌食客鎖骨中刀送醫
台中市北區漢口路4日晚間發生隨機傷人案,50歲林姓男子在蒸餃店用餐時,竟在母親面前突然暴起,持利器刺向隔壁桌素不相識的41歲劉姓男子。警方漏夜追查,於7小時內迅速將林男逮捕歸案,但林男情緒不穩,確切案情則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劉男4日晚間7時許,帶著女性友人在漢口路一家剛開幕三週的蒸餃店用餐。林男與母親則坐在隔壁桌,雙方並無任何互動或口角衝突,當劉男用餐完畢起身準備離開時,林男竟毫無預警持利器衝上前,朝劉男右側鎖骨上方猛刺一刀,劉男當場血流如注,救護人員接獲報案後趕抵,緊急將劉男送醫,所幸經搶救後並無生命危險。林男則隨即趁亂逃離現場,由於事發店家營運不久,店內尚未安裝監視器,增加搜查難度。轄區警方立即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並訪查鄰近店家,徹夜鎖定林男逃逸路線,並於5日凌晨將其逮捕。但林男落網時情緒不穩、答非所問,對於行兇動機始終無法給出交代,警方訊後將他依「恐嚇公眾罪」及「傷害罪」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將進一步釐清其犯案動機與精神狀況。
「猛男界Rain」毒駕揮刀又襲警 遭移送仍口出狂言自稱「唯一有肉體的神」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案,44歲翁姓男子在吸食毒品後,持雙刀上街頭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他拒絕就逮還襲警,最終因橫紋肌溶解送醫,於13日出院,並於當晚移送地檢署,但他被移送時仍口出狂言,自稱是「唯一有肉體的神」,相關案情則仍待釐清。據了解,翁男家住三芝,自稱是「猛男界Rain」,他平時有健身習慣,昔為猛男秀舞者,全盛時期一年有600場表演,還曾接受媒體專訪,他卻於11日晚間吸毒後失控,在街頭暴走。翁男11日晚間8時許,駕駛黑灰色皮卡車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卻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路邊汽機車見狀紛紛閃避,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但翁男拒絕就逮,甚至棄刀上車逃逸,期間衝撞巡邏車,警方因而對空鳴槍,並在萬里將他逮捕,翁男還激烈反抗甚至張口咬人,導致5名員警受傷,所幸經救治後無須送醫。警方毒品檢測後,確認翁男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但他進入拘留室後情緒仍然高張,不僅拒上戒具,還狂搖震動拘留室,警方驚覺其狀況不對勁,立刻將他強制送醫,診斷後發現其為橫紋肌溶解,立刻將他留院治療。翁男狀況在13日恢復穩定並出院,當日晚間被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基隆地檢署,但她情緒依然高張,還口出狂言稱「我是唯一有肉體的神」,警方還特意用黑色塑膠袋包覆椅子,防止他在車上大小便等脫序行為,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猛男界Rain」吸毒持雙刀街頭亂砍 拒上戒具狂震拘留室橫紋肌溶解住院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隨機攻擊案,44歲翁姓男子在吸食毒品後,持雙刀上街頭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立刻派遣快打部隊到場,更一度鳴空示警,最終利用人數優勢將他逮捕,而翁男被帶回警局後情緒依然高張,因拒上戒具而在拘留室狂搖導致激烈震動,警方將他強制送醫,醫生發現其橫紋肌溶解,目前留院治療中。據了解,翁男家住三芝,自稱是「猛男界Rain」,他平時有健身習慣,昔為猛男秀舞者,全盛時期一年有600場表演,還曾接受媒體專訪,他卻於11日晚間吸毒後失控,在街頭暴走。翁男11日晚間8時許,駕駛黑灰色皮卡車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卻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路邊汽機車見狀紛紛閃避,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但翁男拒絕就逮,甚至棄刀上車逃逸,期間衝撞巡邏車,警方因而對空鳴槍,並在萬里將他逮捕,翁男還激烈反抗甚至張口咬人,導致5名員警受傷,所幸經救治後無須送醫。警方毒品檢測後,確認翁男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但他進入拘留室後情緒仍然高張,不僅拒上戒具,還狂搖震動拘留室,警方驚覺其狀況不對勁,立刻將他強制送醫。而醫生診斷後發現,翁男因吸食毒品,加上與警方拉扯間情緒激動、過度使用肌肉,出現橫紋肌溶解症狀,立刻將他留院醫治,後續則將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
金山街頭持刀攔車!44歲猛男舞者吸毒失控 警鳴槍圍捕5人掛彩
新北市金山區11日晚間發生驚險事件,一名44歲翁姓男子在街頭手持雙刀攔車作勢攻擊,警方獲報後啟動快打部隊圍捕,過程中一度對空鳴槍示警,最終在萬里區頂社路口將人制伏,不過在壓制過程中,共造成5名員警受輕微擦挫傷。警方指出,翁男為一名猛男秀舞者,平時有健身習慣,體格壯碩。當晚約8時,他駕駛一輛黑灰色皮卡車行經金山區環金路、中正路口某超商前時,突然下車並手持雙刀,在路中央攔下車輛作勢攻擊,現場已有多輛汽車與機車因此停下閃避,附近民眾見狀立即報警。警方接獲通報後,第一時間啟動快打部隊,線上警力迅速趕抵。不料翁男發現警方到場後,隨即棄下雙刀跳上車逃逸,往濱海公路方向一路從金山逃往萬里。期間他多次迴轉、倒車,甚至衝撞巡邏車,行徑相當危險,警方只好對空鳴槍1發示警。隨後警方在萬里區頂社路口成功將其攔下,並出動共6名警力合力壓制。由於翁男激烈反抗,甚至「出口傷人」,壓制過程中造成5名員警出現輕微擦挫傷,所幸均無需送醫。督勤的秘書室主任劉凱楓也加入制伏行列,過程中一度差點遭翁男咬傷。翁男遭警方壓制。(圖/翻攝記者爆料網)警方表示,翁男被帶回分局時神情異常,不僅胡言亂語、不願配合製作筆錄,甚至當場脫衣「秀肌肉」,警方要求其進行毒品檢測。事後檢測結果出爐,呈現「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警方已依規定製作相關筆錄,全案將依妨害公務罪、恐嚇公眾罪、公共危險罪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相關單位偵辦。
斬首言論遭起訴!館長聲請總統出庭作證 賴清德8字回應
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去年10月在直播中喊出「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檢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陳之漢不滿起訴結果,昨(9)日再度於直播中質疑,「檢方有叫賴清德去作證嗎?有問過賴清德他很害怕嗎?」並揚言聲請賴清德親自出庭作證。對此,總統賴清德今(10)日回應:「被告才需要出席吧。」陳之漢去年10月在網路直播中發表斬首總統相關言論,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蒐集相關事證後,報請新北檢指揮偵辦,新北檢複訊後諭知新台幣15萬元交保。檢方昨日偵結,依刑法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嫌起訴。檢方指出,陳之漢在YouTube直播中發表「咱們就武統,27年就甭選了」及「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等言論,暗示支持武力犯台,並將新聞中的軍事術語「斬首行動」惡意延伸為具體對總統生命加害的威脅,已逾越一般社會可接受範圍,構成恐嚇公安。檢方強調,相關言論具有渲染力,足以引發公眾恐慌,且使用「狗頭」等貶抑詞彙,恐嚇犯意明確,非言論自由所能保障。陳之漢遭新北檢起訴後,情緒激動再度於網路直播中質疑檢方辦案,並要求聲請賴清德出庭作證,甚至主張法庭應全程直播,稱若賴清德親口表示「我很害怕」,再另行討論。對此,賴清德今日回應表示:「被告才需要出席吧。」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搶警棍害1警受傷 35歲男火速遭起訴
台北市2025年12月19日隨機攻擊導致人心惶惶,新北市35歲邱姓男子則疑似有心模仿,同月20日在三民高中捷運站外高喊「我有槍」,還搶奪趕來員警警棍,導致1警受傷,邱男遭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依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據了解,蘆洲所警員陳志瑋、鄭明珠當日10時至12時擔服巡邏勤務,上午10時許行經三民路捷運站出口外,發現邱男於捷運站出口外大聲吼叫「我有槍」,並朝三民高中捷運站二號出口方向移動。考量近期北捷恐攻事件,恐引發民眾恐慌並危害公共安全,員警遂立即上前實施盤查。盤查過程中,邱嫌情緒激動、拒不配合,員警遂持警棍警戒並要求配合,惟邱嫌突伸手搶奪員警警棍,員警當場依法將其逮捕,犯嫌被依恐嚇公眾、妨害公務送辦,檢方則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6日偵結,認被告涉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同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同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等罪,向法院提起公訴。 新北地檢署表示,去年底發生台北車站攻擊事件後,業已成立「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並與轄區內各司法警察機關保持聯繫及建立窗口,俾即時接收案件情資,充分掌握偵辦時效,近日偵辦多起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均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全力預防及嚇阻犯罪,避免恐慌情緒蔓延,以守護民眾安全。
模仿北車無差別攻擊 桃園男稱「想扮小丑殺人」遭收押火速起訴
台北車站近日發生無殺別攻擊案件導致人心惶惶,桃園市無業的劉姓男子明知此事造成大眾對社會治安恐慌,竟於22日晚間7時許,在社群網站上聲稱自己想模仿無差別攻擊兇手,更稱「想打扮成小丑殺人」,遭檢警逮捕並聲押獲准,新北地檢署31日偵結,依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等罪提起公訴。據了解,劉男平時沒有工作、遊手好閒,他22日晚間7時許,透過手機登入社群軟體DCARD,聲稱自己想模仿隨機攻擊兇手,並表示「我很想打扮成小丑殺人,到現在只要心情不好就想殺人」等文字,讓讀者更加恐慌並通報檢警。警方獲報後展開調查,在貼文後12小時內將劉男拘提到案,檢方認為劉男言論以加害公眾及DCARD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之方式,使DCARD上見聞者心生畏懼,並對社會大眾為恐嚇行為,致生危害於公安及見聞者生命、身體安全。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劉涉犯刑法第151 條恐嚇公眾、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等罪,罪嫌重大且有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虞,為避免危害擴大,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並於31日偵結,對劉男提起公訴。新北地檢署呼籲民眾應保持冷靜及理性,不論動機為何,於網路上任意散布恐懼言論均屬不法行為,對於危害公眾安全之暴力犯罪,檢方將持續秉持從嚴從速原則偵辦,以守護民眾安全。
北捷隨機攻擊首件恐嚇言論「這是開始而已」 警高雄逮人檢建請從重量刑
1219北捷隨機殺人事件當下,不少民眾都在網路上轉發事發當下影片,然而卻有一名40歲的林姓送貨員,見狀竟在下方留言表示,「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得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當場引發其他網友撻伐。由於該言論為張文隨機攻擊第一件恐嚇言論,檢警也相當重視,追查IP後鎖定高雄三民區的黎南涉嫌重大,29日將人拘提到案後對其聲押;不過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林男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北檢也在31日恐嚇公眾、以文字煽惑他人等罪起訴林男,建請從重量刑。警方鎖定,臉書上暱稱「林巴達」的網友在張文隨機殺人案的貼文下方留言,「爽!這是開始而已」、「你們賤民投的政府自己得扛傷害」等威脅用語。警方認為該貼文涉及煽動性言詞,足已影響公共秩序與社會安定,立即展開調查,經蒐證分析資料後,鎖定一名住在高雄三民區的40歲林姓男子涉嫌重大,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後,29日持拘票在高雄市三民區將林男逮捕到案,並查扣其犯案用手機1支等相關證物。林男被捕後也坦承犯行,表示自己因為博取他人關注才會張貼恐嚇留言。全案依涉犯刑法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檢察官訊問後聲請羈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裁定改以新臺幣2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據統計12月19至30日,台北市警局自12月19日迄今共計受理86件。警方呼籲,言論自由伴隨責任,請勿在網路、社群媒體上散播煽動他人、製造對立或誤導的內容,任何散布恐嚇、暴力威脅或足以引發社會恐慌之言論,警方均將依法嚴查。
北捷隨機殺人案他嗆「刀不夠利」 北檢火速起訴求重刑
27歲張文於12月19日晚間在台北捷運台北車站及中山區南西商圈,投擲煙霧彈並持刀無差別攻擊路人,導致4人死亡、11人受傷,引發社會譁然。此事件發生後,同日晚間10時左右,林男竟在臉書一則相關影片的留言區發表多則煽動性文字,包括「爽!這是開始而已」、「刀不夠利啦!」以及標籤「這只是開始,你們選民投的政府自己記得扛傷害」。台北地檢署今(31)日依三項罪名對其提起公訴,並要求法院從重量刑,以防範類似事件擴大社會不安。警方接獲檢舉後,台北地檢署隨即由「防範危害公眾攻擊應變小組」檢察官劉星汝指揮台北市刑警大隊展開偵辦,並於12月29日拘提林男到案,查扣其發文相關資料。儘管檢方聲請羈押,法院最終裁定交保,但檢方於12月31日完成偵查並正式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林男為成年且具備判斷能力的個人,在社會高度敏感的治安事件發生後,非但未收斂言行,反而透過網路發表令人恐慌的訊息,意圖引起關注或宣洩情緒,導致社會大眾對治安更加不安。其行為不僅鼓動暴力、營造恐怖氛圍,更可能引發模仿效應,對公共安全造成深遠影響。地檢署強調,此案涉及恐嚇公眾、煽惑他人犯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等三項罪名,考量其發言時機與內容均具高度社會危害性,請求法院依法從嚴處斷,以彰顯法紀並防止類似情節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