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危害安全...
」 恐嚇 恐嚇危害安全罪 拘役 柯文哲 有期徒刑
拖吊蟑螂徒弟慘了!雙北到處犯案遭拘提 2前員工遭收押
於雙北間流竄的拖吊蟑螂「小崔拖吊」負責人崔博翔與其旗下子弟蔡尚璁與許峯頤2人自立門戶所經營2家拖吊公司,「騰至」與「宇生」拖吊,其利用在Google上購買關鍵字,與民眾愛車拋錨的焦急心態,趁機於合約上附註諸多不合理特殊附加費用,短短16公里收費要價7萬餘元。對此,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分案,於30日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其中蔡、許2人聲押獲准。新北市地檢署指出,蔡尚聰與許峯頤等不肖拖吊業者,利用民眾車輛故障急於求助心態,於新北市等地區假借拖吊為名,行詐騙、恐嚇之實,新北市地檢署獲報後主動剪報分案,指派機動組檢察官王雪鴻指揮新北市刑大蒐證,於30日持拘票將蔡尚聰與許峯頤等8名被告拘提到案。蔡、許2人經複訊後,檢察官認為2人涉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取財、強制罪、恐嚇危害安全罪與恐嚇取財罪嫌,犯嫌重大且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證人及反覆實施之餘,向法院聲押獲准。其餘被告同樣涉有參與犯罪組織、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強制、恐嚇危害安全、恐嚇取財等罪,尚無羈押之必要,分別諭知以1至10萬元不等交保候傳。新北市地檢署指出,維護民眾財產與人身安全為檢察官職責所在,對於趁火打劫、僥倖逃過追溯而一犯再犯的不肖拖吊業者,必將依法嚴查速辦,以確保民眾權益;另本鑑於執行前,也已確認所查獲之相關犯罪事實與台北地檢署另案偵辦範圍並無重複。
台中打律師惡女遭預防性羈押 法官認定犯下傷害等5罪
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3月18日率隊前往台中地院聲援遭林姓女被告恐嚇的女律師時,不料遭林女甩了一巴掌,台中地檢署中檢今天(3月20日)傳喚林女到案訊問後,認定她已對多位律師施暴,下午火速聲請預防性羈押,理由是林女涉嫌傷害、恐嚇、公然侮辱及違反法院組織法等罪,建請台中地院收押林女,法官晚間裁定收押。林姓女子在台中地院公然打了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一巴掌。(圖/民眾提供)據了解,法官認定林女共犯下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法院組織法第95條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命令罪,及刑法第277條第1項傷害罪、第309條第2項加重公然侮辱罪,犯罪嫌疑均屬重大。法官考量林女從去年11月29日起即涉傷害傅姓女律師,再於今年3月17日涉嫌傷害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另有數次涉對高姓、林姓、聶姓等律師施以危害生命、身體、安全之行為,法官鑑於林女相關案件尚在審理及偵查中,仍可能接觸相關律師,有反覆實施同一傷害、恐嚇危害安全之虞,所以有羈押之原因及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如不服羈押裁定,得於10日內提起抗告。
蒙面持刀回母校追女同學!稱「只是想嚇人」 高雄18歲男大生遭起訴
高雄一名18歲曾姓大一男學生,因情緒低落,竟蒙面持刀返回高中母校,隨機鎖定昔日女同學惡意追逐,造成對方極度驚嚇;落網後他辯稱「只是想嚇人、宣洩情緒」,未有傷人意圖,但檢方認定其行為已足以危害他人安全,偵查終結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提起公訴。今年1月27日下午4時許,就讀某大學一年級的曾男,攜帶水果刀及黑色面罩前往鳳山區高中母校,他在該校球場揮舞刀具,發洩情緒,半晌,看見認識的許姓高中女同學經過球場,於是起了惡念。曾男戴上面罩,從包包取出水果刀高舉,並朝許女逼近。許女見狀驚恐逃跑,曾男則持刀在後緊追不放,從球場一路追至附近人行道,許女跌跌撞撞,飽受驚嚇,幸好未遭傷害。警方獲報,趕抵現場,立刻將曾男逮捕到案;當他取下面罩時,許女認出「歹徒」竟是昔日同學,直呼雙方早已沒有聯絡,完全不明白他為何追殺自己?且情緒相當激動。偵訊時曾男供稱,當時心情不佳,原本打算隨機嚇唬第一個遇到且認識的人,「剛好看到她就選她」,並強調自己沒有打算真的傷人,只是追逐一段距離後,情緒已獲得紓解,「目的達到了」才停止行為。檢方認為,雖然曾男持刀追逐,但有實際揮砍動作,且與被害人保持一定距離,加上事發地點空曠、最終自行停止,難以認定具備殺人犯意,因此不構成殺人未遂;不過,其蒙面持刀追人的舉動,已足以讓一般人產生高度恐懼,明顯危害公共安全,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其起訴。
自製獵槍射殺石虎!一隻3000 越籍移工把山林當buffet慘了
新竹縣動保團體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歷經長達半年查緝,發現越籍移工潘克協宰殺遊蕩犬貓販售,甚至不乏石虎、山羌、水鹿等各式野生動物,以每隻1500元至3000元不等對外兜售。為讓獵捕更加順利,潘男更自製獵槍射砂石虎,甚至在去年6月遭保七總隊員警查緝時,一度持自製獵槍瞄準員警,最終仍遭警方逮捕。而台中地院日前也依照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與違反動保法等,判處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服刑期滿後將驅逐出境。越籍移工潘克協自製獵槍宰殺石虎,一審遭判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圖/新竹流浪動物珍愛協會提供)判決書指出,潘克協先是以砂輪機、電鑽等工具切割及貫通自己撿來的鐵管、鐵片,製成可射出彈丸之槍管與槍身,隨後以電焊工具加工焊製成可擊發火藥、金屬彈丸具殺傷力之非制式獵槍4枝。製成獵槍後,潘男隨即持獵槍到處宰殺犬貓與野生動物,並在網路上到處尋找買家,在交易時還貼心附上去毛流浪貓隻屍體,以每隻1500元價格對外販售,並在2025年持獵槍射殺石虎,以每隻3000元價格販售。而不僅僅只是流浪貓狗與石虎遭潘男宰殺販售,就連台灣野山羊、山羌、白鼻心、穿山甲等都成為潘男的槍下亡魂。警政署保七總隊獲報後,也在去年6月4日前往查緝,巧遇潘克協正準備上前逮人時,未料潘男竟持自製獵槍瞄準員警,讓警方無奈之下只能先撤退尋求支援,潘男則趁隙逃離,最後警方隔日發現潘男騎機車外出,當場將人逮獲到案。庭審時,潘克協主張自己為失聯移工,不熟法律,且自製獵槍並未有不法行為或造成第三人身體受傷,犯行輕微且自始坦承犯罪,並帶警方取回部分槍械,因此請求減輕其刑。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潘男共計自製獵槍4枝,為數非少,且其持獵槍非法獵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石虎,足認其與單純製造後持槍枝情節不同,被告所涉製造非制式獵槍情節較為嚴重,難認有情輕法重而確可憫恕之情事。台中地院表示,被告無視法律禁令,非法製造槍枝,且其明知貓為動物保護法所規範之不可宰殺之動物,明知石虎為公告之保育類野生動物,甚為珍貴稀有,卻將貓隻與石虎宰殺販售,罔顧動物生命,危害保護動物之社會風氣及善良秩序,衡量潘克協羈押前為失聯移工,有8歲小孩在越南扶養等,依照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理條例、動物保護法、野生動物保育法與恐嚇危害安全罪等,判處潘男應執行有期徒刑8年2月,併科罰金14萬元,服刑滿後驅逐出境。罰金如服勞役,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與姊姊關係不睦!她竟用Uber Eats寄2把刀恐嚇 下場曝光
北市一名女子小美(化名)因與姊姊關係不佳,竟使用Uber Eats外送2把全新「主廚刀」寄到姊姊租屋處,害姊姊心生畏懼,趕緊報警提告。台北地方法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書指出,小美因與姊姊心存嫌隙,在2024年12月某天下午,透過Uber Eats購買全新未拆封的2把主廚刀,並寄往姊姊租屋處,嚇得姊姊報警處理,聲請民事通常保護令獲准。小美到案後辯稱,自己是在購買時不小心選錯地址,矢口否認犯行,而檢察官則依恐嚇罪嫌提起公訴。案經台北地院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為,《家庭暴力防治法》所稱「家庭暴力罪」並無罰則,但小美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要件,應依法論罪科刑。合議庭審酌,小美未以理性方式解決紛爭,竟寄送2把主廚刀恐嚇姊姊,致姊姊心生畏懼,顯然欠缺情緒管理能力及法治觀念,所為實屬不該。法官考量小美於偵查及本院準備程序時均否認犯行,到該院審理時才坦承全部犯行,兼衡小美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智識程度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加上迄今未與姊姊達成和解或取得其原諒,最終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小美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而主廚刀及紙袋均沒收。全案可上訴。
高國豪3兄弟鬥毆!大哥嗆1句遭判拘役30天、緩刑2年
新竹攻城獅球星高國豪先前捲入與二哥高國強妻子的「私約」風波,兄弟間因此產生嫌隙。2024年12月3日,高國豪與大哥高聖文、二哥高國強在宜蘭蘇澳1間餐廳內發生激烈爭吵,隨後演變為肢體衝突。事後3兄弟互相提告,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如今傷害部分已和解不受理,但高聖文因出言恐嚇高國豪遭判拘役30日、緩刑2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3兄弟當時一路從店內打到店外,旁人無法制止,直到警方到場介入才停手。衝突最終造成多人受傷,高國豪因遭捶打,出現頭部鈍挫傷、上背及左肘挫傷等多處傷勢;高國強則有前胸鈍挫傷及頸部擦傷;大哥高聖文並未受傷,但遭高國豪提告傷害及恐嚇。衝突爆發的背景,被認為與先前高國豪私約二嫂所引發的家庭糾紛有關。宜蘭地檢署偵辦後,依傷害罪起訴3人,另因高聖文在衝突中出言嗆高國豪「我要弄斷你的腳,讓你再也沒辦法打球」,遭追加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三兄弟在傷害部分已達成和解,公訴不受理。至於恐嚇部分,宜蘭地方法院認定高聖文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並宣告緩刑2年,另須接受3場法治教育課程。
直播開嗆「斬下賴清德狗頭」 館長陳之漢恐嚇總統遭起訴
知名網路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針對兩岸議題發表激進言論,甚至揚言要將總統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新北地檢署9日偵結,認定其言論已逾越言論自由範疇,依《刑法》恐嚇公眾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對陳之漢提起公訴。起訴書指出,陳之漢於2025年10月5日晚間,在住所經營其 YouTube 頻道「館長惡名昭彰」進行直播。當時他在討論國民黨主席選舉與兩岸辯論會議題時,明知其直播內容擁有大量觀眾,言論具高度渲染力,竟基於恐嚇公眾與危害安全之不確定故意,發表激進言論。陳之漢在直播中宣稱「咱們就武統,一個不留,精準打擊,斬首,你別怕」,隨後更將新聞報導中的中共軍事演習「斬首行動」,並公開表示:「精確斬首嘛」、「把賴清德的狗頭斬下來」、「我日也思夜也思啊」等語。檢方認為,憲法雖保障言論自由,但任何人均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陳之漢將軍事術語惡意衍伸成「砍下總統頭顱」的具體行為,顯然已脫離一般社會大眾所認知的政治評論範圍,屬於具體的生命威脅,並非言論自由的保障範疇。檢方認為,陳之漢身為知名網紅,知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悉其所為言論有相當程度之渲染力,上開言論顯然足以使一般人心生畏懼,自不因總統身分而有所不同。檢方強調,國家元首工作處所或所到處所,時常有諸多人潮聚集,若被告於該場所攻擊國家元首,即有可能將造成嚴重傷亡或財產損失,且被告上開言論,有多位民眾具狀檢舉,已構成恐嚇公安無疑,因而判斷其行為已非言論自由保護之範疇,因而於9日對他提起公訴。
公館拆圓環引抗議!2民眾拿蔣萬安照涉恐嚇 檢方不起訴
台北市去年9月13日凌晨拆除公館圓環,引來民間團體抗議,並於前日晚上發起「守環行動:圓環大走讀」活動。該場抗議走讀活動的負責人彭軍皓等人當時在現場舉著字卡,將台北市長蔣萬安的黑白照噴紅漆抗議引來熱議。警方依照恐嚇危害安全罪嫌送辦。台北地檢署今(1月5日)偵結此案,認定罪嫌不起訴。根據起訴書,彭軍皓當晚和李采薇舉著蔣萬安的照片抗議,並高喊「瞻仰蔣公遺容,蔣萬安與公館圓環一起死了!民意也跟著蔣萬安還有公館圓環一起死了」等語,事後被警方依照恐嚇危安罪嫌送辦。彭軍皓表示,做了一張照片,用的是蔣萬安的輪廓,P上蔣公的臉,因為有點明顯,所以用噴漆將照片弄模糊,強調自己並非針對特定市長,要表達的是台北市政府的權威,並且當天也有把照片交給李采薇。彭解釋,之所以會用紅色噴漆是因為在城鄉所找到噴漆時,看到黑色的噴漆頭就以為是黑色噴漆,沒想到噴上去以後竟然是紅色,只好將錯就錯,並非刻意用黑白照去表示遺照。李采薇則說,自己當天有帶「宣」、「布」、「死」、「亡」四張字卡,當時手上的照片他只知道是個人像,但沒有注意是誰,只是表達對圓環以及地下道的哀悼,並且是很和平的完成告別式這個活動。檢方認為,2人只是表達抗議訴求,並以行動表達自己的具體想法,並無對蔣萬安有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有具體惡害通知,主觀上並無恐嚇危害安全之主觀犯意,且蔣萬安也未提告,認定罪嫌不足不起訴。
大鬧北車狂奔咆哮「會傷人喔」 男自稱「危險人物」遭聲押
台北車站30日下午發生滋事案件,陳姓男子在台鐵閘門口處狂吼,咆哮自己要去中山站外,更揚言「我會傷人」,還自稱是「危險人物」,被趕來的站務人員噴辣椒水制止,警方則連忙將他逮捕,訊後將他移送法辦,檢方複訊後判定陳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請羈押。陳男30日下午搭乘捷運抵達台北車站,在台鐵閘門口內情緒激動、大聲咆哮,還在連通道內奔跑,站務人員見狀不敢大意,捷運站長也前往處理,發現陳男動手推擠,於是使用隨身攜帶的辣椒水制止其行徑。警方獲報後立刻趕抵將他逮捕,但陳男被壓制時情緒依然高張,待其家屬趕抵現場才逐漸平靜,警方則將他移送法辦,檢察官訊後,以陳男涉犯恐嚇公眾、恐嚇危害安全罪聲請羈押。北捷公司強調,對於民眾對台鐵同業及捷運公司人員使用暴力,北捷公司強力譴責,並重申「暴力零容忍」,予以依法送辦,絕不輕縱。
不滿柯文哲交保!男揚言燒法院、火燒雙北市府 警逮人驚見工業酒精和計時器
新北市32歲王姓男子因不滿時局,以及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以7000萬元交保,日前寄恐嚇信揚言去法院縱火,還聲稱要去總統府殺人、火攻雙北市府,警方獲報後前往逮人,在其家中查扣計時裝置和工業用酒精,立刻將他逮捕移送,遭檢方聲押獲准,他則在近日被檢方提起公訴。檢警調查,王男不滿台美關稅、財劃法等政局,以及柯文哲7000萬元交保,曾多次傳送恐嚇訊息,曾稱要到總統府殺人,還表示「說不定在我殺人之前,會先砸爛法院」、「我心情不好也想燒個什麼,像是…行政怠惰的新北地方法院」,更稱「9月19日,最後通牒」,要請新北市政府和新北地院喝「雞尾酒」。三峽警方獲報後不敢大意,鶯歌分駐所員警立刻持搜索票前往王嫌住居所,查獲疑似自製計時裝置1組及工業酒精3瓶,當場依法逮捕王嫌,所幸即時阻止未發生悲劇。警方訊後依刑法公共危險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持有爆裂物)等罪嫌,移送新北檢偵辦。檢方偵查終結後依法提起公訴,目前王嫌羈押中。三峽分局呼籲民眾,面對司法或政治爭議,應理性處理,若有不法情事,必將查辦到底,以維護社會治安。」
彰化男街頭持鐮刀揮舞!疑似醉酒鬧事 警火速依法送辦
在台北捷運連續隨機攻擊事件引發社會關注之際,彰化市也出現類似的警訊。21日晚間,彰化市民族路商圈有民眾目擊一名男子手持鐮刀在街頭徘徊,立刻引起驚慌並通報警方。警方迅速派員到場處理,發現涉事男子為55歲的郭姓街友,立即命令其放下武器,並將其帶回派出所管束。初步了解,郭男平日常出沒於彰化火車站與市區街頭,警方對其身分相當熟悉。案發當時,他疑似處於酒後狀態,行走不穩,手中卻持有一把鐮刀,令路過民眾十分不安。郭男向警方供稱,該刀是他在附近菜市場撿到的,因此順手帶著。彰化警分局表示,最初判斷郭男僅為攜帶危險器械,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規定,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殺傷力的物品者,得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然而,警方後續調閱現場監視器畫面後,發現郭男不僅持刀,還有揮舞動作,對他人造成明顯威脅。因此,警方決定依《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郭男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該條文規定,若有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足以危害其安全者,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警方指出,案發時接獲多通報案電話,立即出動五至六名警力前往現場控制情勢。員警抵達後,立刻要求郭男放下手中鐮刀,並將其帶回民族路派出所進行約制。郭男昨晚於拘留室留置,預計今日上午移送地檢署偵辦。
澎湖退休警轉任保全不滿被解聘「連丟4次死老鼠」到社福館洩憤
澎湖縣望安鄉68歲陳姓退休員警轉任保全工作後,因未獲續聘心生不滿,竟多次前往前工作地點望安社福館丟擲死老鼠洩憤,甚至騎車在周邊徘徊觀望,嚇壞4名昔日同事。望安警分局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陳男移送,但澎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無具體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法益之意思表示,決定不起訴處分。陳男4名同事委託律師提出再議,高檢署發回繼續偵查。據悉,官司結束後陳男仍持續拋擲死老鼠,警方已加強巡邏。不起訴書指出,陳男2025年5月6日上午6時許、同月12日上午5時許、同月18日上午8時許、同月29日上午11時許,在望安社福館圍牆、停車場附近丟擲死老鼠。此外,陳男於5月3日至5月22日之間,數次騎車於望安社福館門口張望後離開,讓4名同事深感不安而報警。據《自由時報》報導,陳姓保全今年未獲續聘保全工作,因而心生不滿,才會丟死老鼠。陳男辯稱是知道有人打掃,才會丟棄小動物屍體。望安警分局受理報案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嫌移送。澎湖地檢署檢察官認為,陳男行為無具體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法益之意思表示,決定不起訴處分。陳男的4名同事委託律師提出再議,認為原本檢察官偵查結果並未完備,尚有瑕疵,高檢署發回繼續偵查。望安警分局表示,全案是依法受理、偵辦並移送在案,尊重司法機關個案裁判結果,轄區分局將持續強化各機關、設施的安全維護,並加強巡邏約制。
快訊/館長「斬狗頭」言論遭調查 15萬交保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因在直播中發表「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等激烈言論,遭檢方列為「他」字案偵辦。今(15)日下午,陳之漢赴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經過檢察官訊問後,已於晚間裁定以新臺幣 15 萬元交保。館長坦言檢察官態度非常好,說:「有感受到民進黨給他的壓力」,表示「被關了一下下」,除繳付保釋金外沒有限制出海出境,認為因為直播上兩句話,要被調查甚至交保感到不可思議。館長下午抵新北地方檢察署接受複訊,不到10分鐘隨即交保並步出偵查大樓。檢察官認定館長涉嫌刑法第 153 條第 1 款「煽惑他人犯罪」及第 305 條「恐嚇危害安全罪」,訊後依15萬交保。
直播喊「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 館長陳之漢明赴刑事局偵訊
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時喊出,「把賴清德狗頭斬下來」,喊話中國「兄弟我等你,真的我日也思夜也思啊」,因涉及煽動暴力與恐嚇總統安全,遭檢方列「他」字案偵辦。而館長也預計在15日下午2時許前往刑事局偵訊,隨後前往新北地檢署訊。刑事局指出,針對社群網紅於直播節目中,公開提及斬首總統等煽動暴力之言論,其行為已涉及違反《刑法》第153條「煽惑他人犯罪」及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等情,業由本署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七大隊蒐集相關事證,並報請臺灣新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刑事局強調,我國作為成熟民主國家,憲法保障人民之言論自由為不可或缺之基本權利。然而,任何自由皆非毫無界限,言論自由的行使,必須建立在尊重他人權益、不煽動暴力與不危害公共安全的基礎之上。網路空間並非法外之地,所有發言均須受法律規範,行為人必須為其言論負起相關法律責任。警政署呼籲社會大眾,應理性辨識網路訊息,切勿模仿、散播或助長任何違法之言論。民主社會的珍貴價值在於理性溝通與相互尊重,絕不容許以暴力言論破壞社會秩序。請民眾共同維護優質的網路環境,並堅守法治底線,勿因一時情緒而以身試法。
不滿吳思瑤臉書狂送傳死亡威脅! 男黑粉遭士林地院判拘役30日
郭姓男子不滿立法委員吳思瑤的政治言論,今年4月間多次在臉書上留言恐嚇,甚至以「斬首」等字眼威脅人身安全。訊息內容提及「已經在台灣的海豹部隊,執行個別斬首任務,名單已有」,吳思瑤憤而報警。士林地院審酌後認定郭男言論已構成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郭男因對吳思瑤政治立場不滿,先後使用「紅發」及「郭桂榮」兩個臉書帳號,於4月1日、6日及10日三度發送恐嚇訊息。內容除有「Kill DPP」等字句,還誇稱「海豹部隊已在台灣執行個別斬首任務,名單已有,賴清德保不了妳,幾日內斬首」,甚至再度留言「斬首,還是要的,繼續裝唄」等。吳思瑤在台北市北投區住所看到訊息後,向警方報案。警方循臉書帳號追查,隨即鎖定郭男身分並將其約談。郭男到案後坦承留言出自本人,其供述與臉書截圖、對話紀錄等證據相符,檢方認為犯行明確。法官審酌,郭男僅因政治立場不同便發出死亡威脅,行為實屬不該。雖然郭男犯後態度尚可,坦承犯行,但並未與吳思瑤達成和解以彌補其精神傷害,最終依法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澳籍男捷運上喝飲料被制止回敬不雅手勢 台男氣炸揮刀恐嚇!兩人皆被開罰
台北捷運中和新蘆線17日下午驚傳糾紛!1名41歲柯姓男子因不滿澳洲籍男乘客在車廂內飲用飲料,出言制止後卻遭對方比出不雅手勢,雙方隨即爆發口角,柯男竟亮出隨身攜帶的美工刀相向,嚇壞車廂內乘客。所幸現場未釀傷亡,捷運保全迅速介入,並將2人帶至服務台控制場面。柯男使用之美工刀。(圖/三重警分局提供)警方指出,事發時間為下午3時15分,地點位於徐匯中學站至三和國中站間。員警獲報趕抵後,雙方已無進一步衝突,遂將2人帶回釐清。調查後確認,此案為單純糾紛,並非針對不特定民眾的攻擊行為。警方依《刑法》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柯男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員警了解事發過程。(圖/三重警分局提供)另外,警方提醒,柯男於捷運車廂內持刀行為,已依《大眾捷運法》裁罰1萬元;而外籍男子於車廂內飲用飲料,也被台北市政府依規裁罰1500元。
找人討債並砸店 泰坤董事長遭起訴
泰坤建設董座楊岳修向陳姓男子追討欠款7000萬元,今年6月委託由李洪熠、王宗業等人共組的討債集團討債,兩人為此找人到陳男胞弟經營的台明賓士三重展售中心等地砸店,被新北地檢署依教唆恐嚇、聚眾鬥毆等罪起訴。檢警調查,楊岳修2020年因土地合作開發案,和陳姓男子有7000萬元的債務糾紛。楊岳修認為陳男避不出面還錢,今年6月找上李洪熠、王宗業等人組成的討債集團幫忙討債,兩方商討約定以「報酬對拆,每次收款即付」的高額報酬當作酬勞。李洪熠、王宗業之後透過真實身份不詳的「迪」,聚集16名手下,在6月25日跑到由陳男胞妹擔任董事的TOYOTA桃苗汽車中壢營業所詢問陳男、陳男胞妹的下落,又7度跑到由陳男胞弟經營、號稱斥資30萬元打造的旗艦型台明賓士三重展示中心,以及賓航賓士中和展示中心兩處叫囂、驅趕店內人員與客人,還拍桌、摔東西,要客人不要買車,更恐嚇「下次還來」,嚇壞店內經理、員工。陳男事後報警,檢警循線發現原來背後是楊岳修唆使討債,他坦承因7000萬元債務委託李洪熠、王宗業討債,被新北地檢署依教唆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李洪熠、王宗業與手下16人則被依聚眾鬥毆、恐嚇危害安全罪起訴。楊岳修擔任董事長的泰坤建設,承造號稱全台最大自辦都更案的「泰舍至善元」,但他因涉嫌以不實的預售屋成交合約,向土地銀行等聯貸銀行詐貸83.5億元,去年才被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
女歌迷長期跟蹤騷擾曹雅雯 遭裁定8萬交保「繳不出將羈押」
金曲台語歌后曹雅雯長期遭新加坡籍劉姓女粉絲糾纏,先前劉姓女粉絲已因恐嚇、強制等罪遭法院判刑6月定讞,得易科罰金,刑期執行完畢後將驅逐出境。不料劉女今年8月26日竟再度現身台北西門町,於髮廊外堵住曹雅雯,檢方認為她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及強制罪,且有反覆實施之虞,聲請羈押,台北地院今(2)日凌晨裁定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檢方調查發現,劉女自2023年11月起,不斷透過E-mail、臉書與IG向曹雅雯傳送與表演無關的訊息,遭封鎖後心生不滿,竟多次發文恐嚇,「不解封你爸媽的安全就別怪我」、「新的一年2025,就慢慢折磨曹雅雯」等,對曹雅雯造成極大心理壓力。今年2月11日,劉女入境來台,三天後在高鐵板橋站直接拉扯曹雅雯行李箱及手機吊飾,要求解除封鎖。法院最終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與強制罪,判處合併執行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並裁定刑滿後驅逐出境。然而劉女8月26日疑似透過社群限動掌握曹雅雯行蹤,趕至西門町髮廊堵人。曹雅雯與經紀人離開時,她衝上前高喊「要談一談」,並伸手搶奪手機,險些發生肢體衝突,警方趕抵後立即將她帶回偵辦。檢方訊後認為劉女明顯違反保護令,依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罪嫌,諭知5萬元交保;但劉女因無力籌錢,改限制住居於旅社。9月1日劉女依先前判決前往新北地檢署繳交18萬元易科罰金,刑期執行完畢,按理應隨即驅逐出境,但因8月26日新案仍在偵辦,新北地檢署暫緩執行。北檢隨即啟動防逃機制,由移民署將她帶到案。檢察官認定其仍有重複犯行之虞,再度聲請羈押。今日凌晨台北地院裁定以8萬元交保,並限制其出境、出海,若未在今日下午4時前籌足保金,將直接改為羈押。據悉,劉女到案後辯稱,她只是想當面詢問曹雅雯「為何要封鎖她、為何要這樣對她」,否認有騷擾意圖。至於為何先前無力繳交5萬元交保,卻能在9月1日繳出18萬元,她則聲稱是教友集資幫忙。
不滿抽菸被勸 63歲男潑熱咖啡舉椅嚇哭2歲童 判拘20日罰3千
新北市63歲劉姓男子,2024年10月在汐止區某咖啡店用餐區吸菸,不滿葉姓男子勸導,竟持熱咖啡潑向對方及懷中的2歲幼童,還舉椅作勢攻擊。士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罰3000元,恐嚇危害安全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判決指出,2024年10月8日下午3時30分許,劉男在新北市汐止區某咖啡店用餐區抽菸。抱著2歲兒子的葉男,擔心二手菸對孩子健康造成影響,上前勸導劉男不要在用餐區吸菸。劉男聽後情緒激動,當場對葉男辱罵髒話「幹你娘機掰」,並手持熱咖啡潑向葉男及幼童,甚至拿起店內椅子作勢要砸人,嚇得葉男心生畏懼,幼童也因驚嚇大哭不止。葉男當場報警處理。警方到場時劉男已離去,員警拍攝葉男身著短袖上衣遭咖啡潑灑的染色痕跡,並調閱周邊監視器畫面循線通知劉男到案說明。劉男到案後坦承有罵髒話,承認搖晃咖啡杯及舉起椅子,但辯稱咖啡杯有蓋子,且椅子舉起後就放下。檢察官偵訊後認定劉男涉犯公然侮辱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行為已侵害告訴人名譽並使其心生畏懼,所為誠屬不該。考量劉男坦承犯行的犯後態度,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3000元,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2萬元。◎提醒您:吸菸有害健康、吸菸害人害己。
就醫問題爆口角!台南老父酒後暴怒 拿菜刀追砍兒遭處拘役30天
台南一名60歲黃姓男子今年5月24日晚上7點多,晚餐喝酒後,詢問兒子生病就醫的問題,不料父子為了如何就醫的問題起爭執,已有醉意的黃男竟衝到廚房拿出菜刀,恐嚇兒子並作勢砍殺,兒子遭到老父持菜刀追殺,嚇得逃出屋外報警求救,警方到場將黃男壓制逮捕送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黃父拘役30日。判決指出,黃姓男子得知兒子生病要就醫,問兒子是否就醫,兒子向他強調他自己的事自己處理,帶著三分醉意的黃男不滿兒子回答的態度,兩人發生爭執,黃男一怒,衝進廚房拿出菜刀恐嚇兒子,兩人在屋內追逐,兒媳也不敢出手制止,兒子見老父拿菜刀要砍他,危及生命及身體,心生畏懼,逃出避開父親的追殺。黃男兒子見父親酒後失去理智拿刀砍他,直接報警求助,警方接報到場,將酒醉持刀要砍兒子的黃男壓制奪刀後,將他帶回警局,依家暴恐嚇罪移送法辦。判決指出,黃男酒後失控,未能理性解決問題,為了兒子生病就醫的問題竟拿菜刀恐嚇兒子,酒醒後坦承犯行,後悔不已,事後兒子也願意原諒父親,加上黃男無業,家庭經濟情況不佳,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