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嚇取財
」 恐嚇取財 竹聯幫 被害人 北檢 暴力討債
前議長設局2/10年租約一毛沒付 李全教這麼說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設局誘騙北市一名專營高檔紅酒酒商以合作投資為名,實際上卻是進行放貸之實,更假意向酒商租賃房屋,卻未付任何租金,再以欲履行租賃合約為名,要求酒商限期搬出,否則就讓他「跳票跑路」,其相關手法也曝光了。據了解,李全教早在2021年3月間以「投資」成立公司為名,實際卻以「借款」名義匯出2000萬元給A酒商成立公司,雙方卻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後,等公司成立驗資後,李全教便開始不斷追討2000萬元款項,在A男表明無力還款後,同年10月隨即指示A男貸款4500萬買下一位李姓女子於深坑的不動產作為私人招待所,聲稱會介紹企業老闆向A男買酒讓A男獲利,同時拿出李女的存簿等要求A男將銀行放貸下來的貸款,將其中2000萬元匯出給他,以作為初期公司成立2000萬元的還款。A酒商聽從李全教所言,貸款4500萬元買下位於深坑的不動產,花費2000萬元裝潢。(圖/方萬民攝)儘管雙方已完成還款,但李全教2021年10月卻以同樣手法,帶著律師與多名男子前往A男的公司,以趕時間為由,拒絕讓A男以外的人進入會議室簽約,要求A男拿出印章蓋章簽名即可,再次強調「我不會害你」、「我以我的人格保證」,卻讓A男簽下第二份消費借貸協議書,載明A男因欲購買深坑不動產,向其借款2000萬元,合約中更要求A男簽下2400萬元的本票,若A男違約,李全教便得以進貨價7折變賣庫存酒類,在文末更註明A男後續不得再以「資金往來」為由,提出任何異議或協議瑕疵。隨後李全教也以「借款」2000萬元,要A男開出12張10萬元的支票,以作為利息還款,實際上卻根本未給出2000萬元的借款,並陸續將總計120萬元的支票全數領走兌現。A酒商事後調查發現,李全教指示他所購買的深坑不動產,該房產所有權人李女委託李全教全權處理。(圖/民眾提供)A姓酒商依約在2021年11月向李女買房,以公司名義完成過戶。但讓A男冷汗直流的是,他回想起李全教當初以想了解A男位在松山酒窖庫存為由,在完成買房的2個月前,要A男整理一份庫存清單,清點酒窖內所有的高檔品項紅酒,「好讓老闆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買」,實際上卻疑似為了掌握A男的身家財產,確認A男至少擁有市價約2億元的高檔酒類。2023年間,A男花費2000萬元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裝潢完後,李全教隨即以「保護」為名,用「愛新覺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向A男以每月8萬元與3萬元租金,分別「租下」A男位在松山的酒窖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契約更是長達10年,甚至進行公證,相關費用全由A男所出,李卻從未付過一筆租金。李全教疑似要求A酒商展延租賃合約至20年後被拒,直接翻臉要律師寄存證信函,要求A酒商限期搬離。(圖/民眾提供)今年9月,李全教再度北上找上A男表示「欲延長租約至20年」,想更改合約,甚至在合約中載明合約期限中,李可以自行將租賃標的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方法供第三人使用,相關租賃所得憑單扣繳更全由A男繳納,A男的妻子發現不對勁,緊急阻止合約簽訂,未料李全教竟直接翻臉,表示若不簽合約對自己沒有保障,揚言A男不簽就要直接讓他跳票倒閉。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李全教先是主張A男欠其2000萬元款項,隨後又表示A男欠其3000萬元款項,更直接對著A男嗆聲,要他「可以開始跑路了」;雙方協商破局後,李全教隨即指示律師寄出存證信函,以履行租約為由,要求A男限期搬出,以免訟累,A男終於恍然大悟,怒報警提告李全教恐嚇取財。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
推「通姦除罪」無照律師涉詐貸1.6億! 檢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在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獲准。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11月27日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訊後檢方聲押禁見周方慰後於稍早獲准。其餘涉案的檢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其實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通姦除罪」推手、無照律師再涉詐貸1.6億! 檢方訊後聲押禁見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方慰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今(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於11月28日凌晨聲押禁見周方慰。周方慰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方慰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富邦公司將該宿舍與璽美、鈞美公司進行三方交易,周方慰與買家璽美等多家公司合謀,明知實際交易金額僅有1億1200萬元,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方慰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方慰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聲押禁見周方慰。其餘涉案的璽美實業登記負責人黃美芳50萬元交保;富邦綜合開發公司會計侯美瑩50萬元交保;人頭張宸豪以50萬交保;鈞言公司負責人陳柏佑、余國華以100萬元交保,5人均限制出境、出海及住居。周方慰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並其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索要千萬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方慰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無照周姓律師再捲詐欺、侵占! 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20路搜索
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周姓男子2023年遭踢爆為「最知名假律師」,沒想到時隔2年又再涉犯侵占、詐欺。台北地檢署今(11月27日)指揮法部務調查局搜索周男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男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周男為富邦綜合開發公司負責人,於2015年富邦綜合開發公司和嘉義某私立大學有訴訟糾紛,源於該大學向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租用宿舍後卻未付租金,雙方最終在法院以2850萬進行和解,沒想到周男卻將這些票據拿去兌換為現金以後私用買房涉犯侵占。2020年周男將該宿舍賣出以後再度跟某民營銀行以買房名義貸款,但卻將金額墊高至2.3億並因此成功詐貸1.6億元得手觸犯詐欺、銀行法等罪。台北地檢署今指揮調查局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搜索周男等8名被告住所以及富邦綜合開發公司等20處,並通知包含周男在內的8名被告到案說明,全案將朝向侵占、詐欺方向進行偵辦。據了解,周男過去曾就「通姦除罪」議題聲請大法官釋憲,但於2023年被人踢爆並其實沒有律師資格,卻依舊收費承攬民事訴訟長達5年,甚至持前女友裸照逼千1000萬元分手賠償金,高等法院於去年判其違反律師法、恐嚇取財,判處周男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6萬元定讞。
曾衝包廂打修杰楷、王柏傑 竹聯中山分會長吸收未成年進幫派遭起訴
竹聯幫麒麟堂中山分會會長陳亞豪,曾因與已故藝人黃鴻升(小鬼)妹婿起衝突,而到KTV包廂內痛打藝人修杰楷和王柏傑,而他又涉及暴力討債,還以紅包為誘餌,吸收未成年少年加入幫派而遭逮捕,陳在偵訊時坦承犯行,近日與13名小弟被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等罪起訴。據了解,陳亞豪犯行累累,早年混松聯幫時涉及職棒簽賭討債,還為了逼債將被害人拘禁後痛毆,2018年更曾為討債而爆打酒店經濟,2020年4月又在酒後於錢櫃忠孝隊動手打人,2024年4月又因與黃鴻升妹婿Sam爆發衝突,而衝到其包廂痛打修杰楷和王柏傑等。檢警調查發現,陳亞豪還吸收未成年少年加入幫派,以「這個月誰收5個年輕人進來紅包一萬」為誘因,要旗下小弟帶更多少年加入,並多次帶小弟以電擊棒、辣椒水或球棒等方式找人討債,並逼迫別人簽下本票,日前遭檢警逮捕。陳亞豪在偵訊時對犯行坦承不諱,檢方認為其涉犯主持犯罪組織、恐嚇取財等罪嫌,從重依主持犯罪組織罪起訴他,剩下13名小弟則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等罪起訴。
台男赴泰強擄24歲前女友! 暴打恐嚇家屬撕票
泰國春武里府出現一起跨國擄人案件。一名33歲台灣高姓男子Kao Lian Cheng,因不滿26歲的泰國籍前女友積欠約10萬泰銖(約新台幣9.5萬元)未還,竟憤而從台灣飛到泰國,並找來4名泰國男女協助,於深夜在公寓外將女方強押上車、毆打與恐嚇討債,最終全數被泰警逮捕。事件發生於11月14日晚間,24歲的泰國女子(化名:Aor,為當地警員姪女)在春武里府沙塔希普區「白色公寓」外遭人強押上車。她在被帶走前曾緊急傳訊息給身為警察的叔叔求救,隨即失聯。監視器拍到一輛灰色轎車載著嫌犯離去,警方立即展開追查。目擊者表示,他看到一名外國男子與幾名泰國男女在公寓樓下爭吵,受害女子下樓後立即遭壓制、勒頸並喊著「救我!」嫌犯不到10分鐘就將她押上車離開,現場留下一雙鞋與兩支手機。經連夜追查,警方於11月15日凌晨1點先逮捕高男及2名泰國女子,25歲的Mimi與Apple,以及被押走的受害人。隨後再逮捕協助駕駛與同行的兩名泰國男子。受害女子臉部被打到腫脹、右眼幾乎張不開。高男供稱,他與受害女子曾在台灣交往不到2年,期間女方向他借約10萬泰銖,表示要辦理赴台工作簽證;返泰後卻推託不還。多次討要未果,他憤而於11月13至14日間飛到泰國,聯絡泰國女性友人開車帶他前往女子住處討債。不滿仍遭拒絕,高男承認曾在車內毆打女方,並強迫她打電話向家屬要錢,還恐嚇若不還錢將「有不好的事發生」。兩名泰國女子則指出,只知道要去載「外國朋友」尋找前女友,沒想到會變成綁人;還假裝送包裹,引誘受害女子下樓。另兩名泰國男子向警方表示,以為只是幫忙租車、載外國友人去遊玩,不知道會發生暴力事件。但警方指控,所有人在現場都有參與押人過程,堅稱「無一人能免責」。泰國警方表示,高男與泰籍共犯事前已掌握受害人行蹤,分工合作將人強押上車並一路恐嚇要錢,行為構成嚴重刑事犯罪。目前警方以高男涉嫌「傷害致重傷」,全部5人涉嫌「共同非法拘禁、擄人」、「恐嚇取財」等罪名偵辦,案件已移送至芭達雅法院進一步調查。◎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逼死一家5口!豐原千萬詐騙案偵結 檢方求刑15年
台中豐原王姓一家五口集體輕生命案,偵查結果出爐,台中地檢署今日偵結,認定主嫌團購主李姓女子涉嫌以「龐氏騙局」手法,詐得王家 1536 萬餘元,更在王家拒絕繼續投入資金後,以「違約金」等名義恐嚇強索 530萬元,惡劣行徑導致王家負債累累,最終不堪精神與債務壓力,於7月2日選擇全家走上絕路。檢方痛批李女惡性重大、毫無悔意,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15 年以上有期徒刑。據了解,原本生活穩定的王家五口,透過長女美容院同學張女介紹,自 2025 年5月起被李女以「團購黃金投資」等詐術誘騙投入鉅額資金。李女因自身事業經營不善、債務沉重,遂以高獲利為餌,詐得王家高達 1536 萬 5003 元。事後,王家五口發現遭詐,拒絕再投入資金,未料李女並未罷手,反而在 6 月起開始恐嚇取財,多次傳送訊息威脅,強迫王家屈從,王家甚至抵押自宅向當鋪借款 200 萬元,其中 176 萬元遭李女取走。檢方指出,李女涉犯詐欺取財、恐嚇取財、非法吸金、洗錢等多項重罪。其行為不僅詐得鉅額資金,更以恐嚇施壓的方式逼迫受害人,直接導致王家五口喪命。由於李女在偵查中仍矢口否認犯行、毫無悔意,檢察官認為刑罰應彰顯法治威信與社會正義,爰建請法院衡酌其對社會的危害,從重判處 15 年以上重刑,以維護社會正義與人民信賴。
公益網紅賓賓哥不忍了!正式向圤智雨等多人提告
擁有60萬粉絲的公益網紅賓賓哥(江建樺)今(10日)正式向新北地方法院遞狀提告,控訴網紅推手圤智雨聯合多名直播主,包括「小諺聊佛牌」「凱哥水兄弟」「執夜提燈飛廷」「原子祥冰品」「大家都有佛牌戴」「黑白寶劍」「林揚竣」等多名主播,打著「反對公益直播」旗號,對他進行長達半年的集體霸凌與惡意攻擊。賓賓哥強調:「今天站出來,不只是為了自己。我要讓所有被網路暴力過、被威脅過、被造謠過的人知道,沉默只會讓惡愈加放肆,面對遏止歪風,一切交由司法,依法究責、絕不和解。」賓賓哥指出,這群人不僅在直播中詆毀、捏造不雅影像與對話紀錄,更有自稱圤智雨主管的人士來電,聲稱握有「不雅照與錄音檔」,要求他在11月12日前支付7位數金額,否則將公開。他更接獲「關進狗籠」、「要他去死」等深夜匿名恐嚇電話,甚至有人到他所屬佛堂門口叫囂直播。賓賓哥說:「我沒有任何見不得人的事,選擇把所有證據交由法律處理。」他表示站出來是為了所有網路暴力的受害者,並對惡劣行徑「依法究責、絕不和解」。律師指出,涉案行為恐已觸犯恐嚇取財罪、加重誹謗罪、散布他人隱私影像罪等多項刑法罪責,最高可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加價成黃牛1/轉售加手續費遭罰10倍金額!文創法加重罰則害慘誤觸小魚
近兩年韓團大咖接連登台開唱,掀起一波又一波搶票熱潮。然而,官方售票平台一票難求,許多歌迷轉向社團、論壇尋求門票轉讓,卻意外踩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簡稱《文創法》)紅線。部分民眾僅因加收少許代購或交通費,便被認定為「黃牛行為」,遭罰金額高達票價10倍,讓不少原本只是臨時轉讓的粉絲,反成為被罰對象,直呼「誤觸法網,代售比搶票還慘」。A小姐日前搶到4張定價4,900元的Bruno Mars演唱會門票,後來以每張加價1,000元代購費轉售,卻遭檢舉違反《文創法》,最終挨罰19萬6千元。A小姐主張「本不知道只能原價販售,加上手續費及代購費等金額,才決定加價1,000」提起訴願,卻仍遭駁回,原因為「代購費1,000確實為加價行為」。L小姐則是在臉書社團販售票面金額4,880元的Eason演唱會門票,有民眾主動聯繫稱要購買票券,主動加價每張7,000元,在付1,000元訂金後想詐取票券資料,然而因被L小姐識破,民眾竟恐嚇取財不成,轉向文化局檢舉,L小姐也因同意每張加價7,000元遭開罰19萬5,200元。據統計,台北市自《文創法》修法至今共裁罰黃牛案件147件,其中九成為個人販售,呈現執法對象多集中於小額轉售者,未能有效打擊大型黃牛集團。(圖/翻攝畫面)近兩年,因加價代購費、交通費或會員費而遭開罰的情況屢見不鮮。《文創法》修法後,為遏制黃牛歪風,只要將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就處以票面金額或定價的10至50倍罰鍰。然而,據台北市文化局統計,自2023年修法至今,共裁罰147件、金額逾3,470萬元,其中九成卻為販售1至4張票的個人。由此可見,修法雖旨在打擊職業黃牛,卻讓不知法條的普通粉絲成為最大受害者。律師林宏軒點出,《文創法》規定「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就要處罰,主管機關在執行時也偏向機械式操作。然而,如果只是出售一、兩張自用票券,而非大量販售,應研擬在原則性規定之外,增訂額外條款或處罰區間,以避免無辜粉絲被過度懲罰。《文創法》修法原意在於加重黃牛刑責,民團曾建議應納入「合理成本範圍」概念,將必要手續費、代購費排除在哄抬票價之外,但最終並未被採納。圖為多位立委於修法前召開記者會,呼籲儘速完成《文創法》三讀。(圖/報系資料照)推動修法的民間團體「屠牛小分隊」在當初修法時曾建議「文化部應明確界定『原價轉售』中合理成本範圍,例如手續費、寄送費用等」,內容最終未被納入修法中。屠牛小分隊指出,若轉售價格僅包含票券原價及必要手續費或特殊票卡製作費,應不視為哄抬票價,因這些費用屬於合法購票時自然產生的合理成本。
博弈主嫌化身邪教教主 逼人喝符水、馬桶刷刷牙虐債奴
刑事局中打偵六隊破獲一件驚動社會的博弈機房案,原本鎖定經營賭博、地下博弈機房的江姓主嫌,但在查扣的電腦、手機進行數位鑑識後,意外發現這起案子背後另藏黑幕:為索討債務或管理成員,竟施以暴力虐待與恐嚇逼債手段。警方調查後,依恐嚇取財、加重妨害自由等罪移送偵辦,並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偵辦單位指出,江姓主嫌(36歲)與其手下人馬近年經營地下博弈機房供局外賭客下注,去年7月在台中市大進街某社區大樓內當場查獲該博弈機房,逮捕包括江男在內共12人,全案以賭博罪偵辦,江男亦被判刑10月定讞。但專案小組在審視查扣的電腦、手機資料時,發現多段影音影像紀錄,內容令人觸目驚心,這些影像顯示,為懲處逾期或不服從的債務人或內部成員,江男與手下竟逼迫被害人用馬桶刷刷牙、伺服強迫喝下「符水」──即將某些灰燼投入水中,再讓人喝下;有些還被要求抄寫心經三遍,甚至遭以高爾夫球桿、電熔膠條等器械毆打,若受債人不從,還恐嚇要剁斷其手腳、賣到柬埔寨等。警方並發現多筆債務合約、簽本票及車輛轉讓文件,涉案金額從30萬元至180萬元不等,偵查過程中,刑事局中打與臺中、嘉義、南投警方合作,多名嫌犯陸續落網,最終共逮補江男與其餘6名涉案成員,訊後依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法辦。經檢方複訊後,江男因犯罪事證明確、具逃亡或勾串事證可能,聲請羈押禁見獲法院核准,其餘嫌犯則以5萬元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獲釋。
凌虐成員「馬桶刷刷牙、喝符水」 博弈集團首腦遭羈押
刑事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去年破獲的博弈機房,其主嫌 36 歲江男雖因賭博罪遭判刑,但警方在執行手機數位鑑識時,意外發現該集團不僅從事網路賭博,更涉嫌對欠債成員施以極度兇殘的凌虐,包括棍棒、熱熔膠毆打、強迫用馬桶刷刷牙,甚至逼迫成員抄心經後燒毀加水喝下(俗稱喝符水)。警方今年 7 月出動維安特勤隊攻堅,逮捕江男等 7 人,全案依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並已裁定羈押禁見。刑事局中打第三隊隊長謝岳熹表示,警方去年 7 月在社區大樓內查獲 2 處博弈機房,逮捕江男等 12 名成員,並查扣大批手機、電腦等證物。江男雖因賭博罪遭判刑 10 個月,但在後續的數位鑑識過程中,警方卻意外發現多段涉及暴力凌虐的影像,儘管影像時間已超過 2 年,仍鍥而不捨展開追查。據了解,該集團除要求成員簽賭,一旦有人欠債,便會指使其他成員對其進行暴力凌虐和討債,以此手段嚴密控制集團成員。除遭受棍棒、球棒毆打外,還會被熱熔膠猛抽身體。集團還會逼迫受害人交付金錢、財物,甚至脅迫家屬簽下本票或轉讓車輛,已知被害人至少 3 人。中打經蒐證齊全後,於今年 7 月聯合台中、嘉義、南投等多縣市警局共同偵辦,並調派維安特勤人員進行攻堅行動,成功逮捕江男等 7 名共犯,並查扣球棒等犯罪工具。全案依組織犯罪、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法辦,目前江男等人皆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中。
新加坡對詐騙犯「鞭刑伺候」!主嫌最高挨24鞭 車手也難逃嚴懲
新加坡為打擊詐騙犯罪猖獗,當地內政部提出《刑法(雜項修正)法案》,除強化對詐騙主嫌的處罰外,亦對提供協助的詐騙共犯祭出鞭刑等嚴厲刑責,其中,針對主謀與幫助者施以鞭刑,主嫌最重可處24下,提供帳號或證件的「詐騙車手」也恐挨最多12下,消息一出引發社會關注。根據《海峽時報》(The Straits Times)報導,該法案已於10月14日提交國會審議,草案中指出,凡涉及詐騙行為者,包括詐騙主嫌、詐騙集團成員與招募者,未來將面臨最少六下、最高24下的強制鞭刑。至於俗稱「詐騙車手」的共犯,如提供Singpass帳密、SIM卡或銀行帳戶以協助詐騙行為者,也將面臨最多12下的酌情鞭刑,是否執行由法院判決時決定。根據官方統計,自2019年以來,新加坡因詐騙損失金額已超過34億新幣(約新台幣816億元),其中2024年單年就損失高達11億新幣(約新台幣264億元),2025年前八個月也已超過6億新幣(約新台幣144億元)。新加坡內政部表示,詐騙已成為國家安全的重大威脅,打擊詐騙仍是施政首要任務。今年3月,新加坡時任內政部政務部長孫雪玲曾在預算辯論時表態,政府正考慮以鞭刑作為對特定詐騙犯罪的處罰方式,法案內容顯示這項立場已具體化。法案也針對「欺騙」相關罪行進行修正,目前對詐欺罪的最高刑罰為10年有期徒刑及罰金,但未涵蓋鞭刑;新法通過後,若情節嚴重,法院將可裁定加以鞭刑處分。除了詐騙與欺詐,新法案亦涵蓋其他重要修正事項,包括性犯罪、對弱勢者的致命虐待、惡意散布公務員個資(doxxing)、青少年重犯的懲處方式,以及貴金屬交易行為的規範更新等。新法擬將可施行鞭刑的罪行進行全面檢討。目前共有161項罪名可判處鞭刑,其中65項為強制性。新法將針對22項罪行移除或改為酌情施行鞭刑,例如《鐵路法》下涉及危害乘客安全的舊有規範,因已不具重大公共關注,擬移除鞭刑規定。其他如恐嚇取財、攜帶攻擊性武器等罪行,亦將改為酌情處罰。在性犯罪部分,修法將避免將成年人間合意的「色情訊息傳送」(sexting)定罪,並提高未成年猥褻物件的年齡標準,由現行16歲上調至18歲。另外,為因應AI技術發展,擬將AI生成的未成年色情影像納入違法範圍,新增「非合意私密影像製作罪」,並針對大規模散布不雅物加重刑責。新加坡內政部指出,現行刑罰難以有效嚇阻類似案件,未來若違法流通猥褻物品達10人以上,將視為「大規模散播」,最重可處5年徒刑及罰款;若涉未滿18歲人士,刑期可達7年。除此之外,對於跨國性誘犯罪行,若犯嫌與受害人計畫或實際前往海外發生不法性行為,且其中一人來自新加坡,未來亦將納入《刑法》適用範圍。若受害人未滿14歲,最高刑期將由4年提升至7年;若年齡為14至17歲,視情節最重可處5年徒刑,並對「具剝削性關係」進行特別處理。法案也建議,對於虐待致死的弱勢受害者,最高刑期由現行20年提升至30年或無期徒刑;並取消對公務員散布個資罪(doxxing)需證明受害者感受威脅的門檻,僅須認定行為人意圖騷擾即可定罪。此外,16至17歲的青少年若涉及嚴重犯罪,將不再僅限於青少年法庭審理,而可移送國家法院或高等法院,接受更具嚇阻性的判刑,包括改革訓練或鞭刑等。據了解,鞭刑在新加坡屬於合法體罰且廣泛適用於各類嚴重刑事案件。按照當地現行法律,司法鞭刑僅適用於年齡不超過50歲且身體健康的男性罪犯,每次庭審所能判處的鞭數上限為24下。執行時由接受過專業訓練的監獄署人員在監獄內進行,並由醫師全程監督。行刑用的藤鞭長約1.2公尺、直徑約1.27公分,主要抽打犯人的臀部,據曾目睹執行情形的目擊者描述,通常打至第三下後臀部即出現大量出血,若執行至24下,傷勢往往極為嚴重,血肉模糊。新加坡的內政部強調,修法目的在於讓新加坡的刑事法規更具現代性與威嚇力,同時確保法律對新型犯罪具備應對能力,保障社會整體安全。鞭刑在新加坡為合法體罰,僅適用於50歲以下健康男性,執行時由專人在監獄內施行。(圖/翻攝自X,@thenewpaper)
借數萬遊戲幣不還同事兼獄友翻臉 工地保全遭擄走毆打報警反因藏毒被逮
新北市新店區近日發生妨害自由案,36歲陳姓男子與44歲董姓男子同在工地當保全,陳男向董男商借數萬元遊戲幣不還,董男一氣之下,找來37歲柯姓男子和44歲彭姓男子,15日凌晨將他押到陳男位於新店寶元路的租屋處談判,更借機竊走陳男2000多元,陳男趁隙逃到附近便利商店報案,警方獲報到場,竟在陳男身上搜出二級毒品安非他命0.32公克,全案依法偵辦。據了解,陳男與董男過去是獄友,出獄後又成為同事,到基隆路二段的工地擔任保全,但他們同樣沉迷網路博奕遊戲,陳男賭光遊戲幣卻沒錢儲值,日前向董男商借數萬遊戲幣,事後卻遲遲不歸還,董男為此懷恨在心。14日深夜11時許,董男到工地找陳男討債,還藉機偷走陳男的2000多元,因雙方始終無法達成共識,董男又找來柯、彭,將陳男押到其位於新店的租屋處毆打。陳男則趁董男等人不注意時逃出,並跑到附近超商求救,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又在陳男身上搜出安非他命0.32公克,將他依毒品罪送辦,並報請檢察官指揮,鎖定董男等3人。防制條例移送偵辦,警方同時報請檢方指揮偵辦,鎖定董嫌等3人涉案。警方29日持拘票在新店區逮捕董男,並在台北市南港區逮捕柯男與彭男,並發現彭男持有第二級毒品依托咪酯煙彈,另以毒品罪嫌逮捕,3人則依妨害自由、傷害、竊盜、恐嚇取財等罪嫌移送臺北地檢署偵辦。
調查官余正煌勾明仁會暴力討債! 檢方痛批踐踏專業與操守求刑3年半
證券業者前營業員陳柏銓與調查官余正煌、軍情局官候俊榮、竹聯幫明仁會涉暴力討債,並用調查局的職權,非法取得個資。台北地檢署今(9月24日)偵結,依照恐嚇取財、個資法等罪將余正煌、侯俊榮、陳柏銓起訴,並建請法官對余求刑3年6月、侯3年有期徒刑。根據起訴書,陳柏銓自2018年起,涉嫌詐騙好友侯俊榮夫妻,稱可以透過「張濬安」投資高端疫苗生物製劑、新唐科技、力晶積成電子等上市櫃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並以每檔利率2%到10%且保證會回本。後續透過侯俊榮得知此消息的范陵玉找男友余正煌、竹聯幫明仁會陳誌全等人投資1100萬餘元,而侯俊榮夫妻則投入了800萬餘元,事後因為不滿遭詐,找上明仁會總會副會長傅丞胤協助討債,並由嘉義市林姓、謝姓員警查詢陳柏銓個資,交給陳誌全恐嚇使用。陳柏銓後續遭到毆打,陸續交付100萬、15萬元,但余正煌繼續使用調查局權限,查詢陳柏銓親友個資,並交付給傅承胤繼續施行暴力討債,最終再拿回10萬元,事後陳柏銓逃往南部躲藏,而侯俊榮則報案稱遭到吸金詐騙,沒想到卻反被查出暴行。台北地檢署今日偵結,檢方認為余正煌用公務員身份勾結黑幫進行暴力討債,踐踏調查人員的專業與操守,建請法官判刑3年6月,侯俊榮3年。而陳柏銓部份,檢方指其擾亂社會經濟秩序,行為不當不應薄懲,起訴求刑4年,協助查詢個資的警員則不起訴。
余正煌用「天網」偷查個資!找竹聯幫暴力討債 遭起訴求刑3年半
曾捲入前新竹市長林智堅論文抄襲醜聞的台東縣調查站調查官余正煌,因投資購買由前證券公司副理陳柏銓招攬的可轉換公司債卻血本無歸,事後陳失聯,余利用調查局「天網」系統偷查陳個資,找竹聯幫暴力討債,台北地檢署24日依違反個資法與恐嚇取財等罪起訴余正煌共5人,其中余正煌被求刑3年6月。檢方另起訴的4人,包括前證券公司副理陳柏銓涉吸金遭求刑4年,軍官侯俊榮求刑3年,前竹聯幫明仁會南堂成員陳誌全,竹聯幫明仁會總會副會長傅丞胤。另余透過嘉義第一分局林姓偵查佐、謝姓警員代查個資,檢方認為林、謝2人不知情,予不起訴處分。起訴指出,陳柏銓2018年佯稱可投資上市櫃公司的公司債,利率約2%至10%,並宣稱到期返還本金及利息,吸金6427萬餘元。110年間,因陳柏銓無力支付分潤,投資人才知受騙。當時任職新竹市調查站的余正煌因女友范綾玉受「學長」軍情局軍官侯俊榮介紹,余與范女、友人陳誌全投資陳柏銓的公債案卻血本無歸,事後陳柏銓失聯。侯俊榮、余正煌、陳誌全多次向陳柏銓恐嚇追討,侯俊榮曾傳訊息稱已有黑道幫派介入,並附對話截圖;陳誌全於2021年8月間與陳柏銓見面時,恫稱「現在要的一隻手,20萬就有」等語,暗示掌握親友資訊,脅迫還款。此外,余正煌透過嘉義第一分局林姓偵查佐、謝姓警員查詢陳柏銓個資,並將其個資做成人物誌,傳送給陳柏銓;余正煌另3度在當時任職的新竹市調查站內以俗稱「天網」的系統查詢陳柏銓個資,並將資料轉傳給侯俊榮。因余正煌與陳誌全、侯俊榮等人討債未果,遂委託傅丞胤出面;傅丞胤2度將陳柏銓毆打成傷、強制行動,陳柏銓前後還款125萬元。2021年11月間,陳柏銓為躲避追債而南下躲藏,余正煌為找出其行蹤,遂再次委託林姓偵查佐查詢個資。檢方認為,余正煌、侯俊榮身為公務員,不循正途解決債務,卻勾結黑道,嚴重破壞官箴,更擅用公務系統以做私用,踐踏調查官專業與操守,嚴重敗壞公務員廉潔法紀,有損執法公正形象,建請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3年。另陳柏銓吸金行為造成投資人財產重大損失,危害國家金融管理秩序,欠缺法治觀念,不應薄懲,求處4年徒刑。
恐嚇景美夜市攤商!警逮3阿志頭到案 他被逮稱:攤商長期不付租金
北市文山區景美夜市日前傳出攤商遭人收取保護費。警方獲報後也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以車追人,22日逮獲3名18歲與20歲的年輕男子到案。全案後續也依照違反恐嚇取財罪嫌移送。據了解,剛滿18歲的黃姓男子日前疑似聽取長輩談話,指出景美夜市有攤商均不付租金,黃男認為有機可乘,「不如讓他來經營」,找來20歲馮姓男子與20歲徐姓男子一起合作「做生意」,向攤商收取保護費。不過黃男等人疑似第一次犯案,喬不定保護費的收取金額,事後更連半毛錢都沒收到,只能火速逃跑。全案依刑法恐嚇取財罪嫌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向上追查有無教唆者或幫派介入。 文山第二分局強調維護治安之決心,有關景美夜市是否有所稱黑幫強索保護費甚至衍生暴力情事,將會全面深入清查,如有不法,均將積極究辦,打擊犯罪絕不寬貸。
館長槍擊案判決出爐 寶和會邵柏傑無罪 劉志強判刑10月
涉入「館長」陳之漢槍擊案的竹聯幫和堂寶和會前會長邵柏傑及組長劉志強,2022年遭新北地檢署依組織犯罪等罪起訴。新北地院10日一審宣判,劉志強因參與犯罪組織判刑10月;邵柏傑則因罪證不足獲判無罪,全案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劉志強自2019年7月起擔任寶和會組長,組織成員期間涉入妨害自由、恐嚇取財等案件。其中最受矚目的為2020年8月27日發生的「館長槍擊案」,當晚11時許,陳之漢在林口健身房門口遭槍手劉丞浩連開數槍,造成大腿、手臂、小腿等多處開放性傷口,劉丞浩事後持槍自首。法院審理認定,劉志強涉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參與犯罪組織罪及《刑法》恐嚇取財未遂罪。考量他有毒品、傷害前科,偵查時矢口否認,直到庭審才認罪,並審酌其智識程度與經濟狀況,判處有期徒刑10月。至於邵柏傑部分,檢方指控他身為寶和會前會長及精神領袖,曾規劃槍擊案細節、安排逃亡路線,甚至負責支付槍手安家費及協助選任律師。但法院認為,相關犯罪行為多由大組長施俊吉主導,未見直接證據證明邵柏傑下達指令。合議庭指出,雖然寶和會涉及多起槍擊、擄人勒索案件,但並無積極事證可證明邵柏傑參與其中。雖他曾出現在恐嚇取財案發地點晶華酒店,但未查出具體涉案行為,檢方蒐集的對話紀錄中也沒有他。基於利益歸於被告原則,最終判決無罪。
爆寶和會大哥找綠委喬增見、涉館長槍擊案獲判無罪 黃國昌批:賴清德掃黑淪為大笑話
2022年民進黨地方大選大敗後,在社會反黑金的民意壓力下,新北檢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恐嚇取財未遂等,起訴犯下館長槍擊案暴力黑幫寶和會會長邵柏傑、組長劉志強等人。黃國昌今(10)日表示,「賴清德掃黑打詐不退讓半步:邵柏傑組織犯罪無罪」,結果,等了將近3年,今天一審宣判,邵柏傑無罪。黃國昌指出,寶和會果然很夠力。大哥不僅可以找綠委喬增見、找典獄長喬特見,現在連法院都直接宣判沒事了。「這樣的司法,如何讓人民信任?」黃國昌說,這樣的判決,更是讓賴清德總統今年6月警察節慶祝大會說「政府對掃黑打詐的決心絕不退讓半步」、「要是黑道,無論躲在哪、假扮成何種樣態,警察都要揪出並依法處置,嚴懲嚴辦」,徹底淪為大笑話!
借150萬變750萬!弘仁會被害人小孩學校蹲點 警逮8人到案
刑事局與北市大安分局獲報,一名陳姓男子向有竹聯幫弘仁會背景的34歲洪姓男子借貸150萬元,雙方本約定每月僅須給付月息三分利,孰料洪男卻在將錢借出後獅子大開口,一改先前約定直接將利息暴增為周息十分利,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洪男為向陳男討要款項,竟先將人約出痛打,強迫陳男簽下750萬元的本票,更不斷找人堵在陳男的家門口、陳男小孩學校附近,甚至尾隨陳男姊姊車輛,強迫陳男姊姊開門下車找人,讓陳男不堪其擾報警處理。陳姓男子向有竹聯幫弘仁會背景的洪姓男子借貸150萬元後,雙方本約定每月僅須給付月息三分利,孰料洪男卻在將錢借出後獅子大開口,一改先前約定直接將利息暴增為周息十分利,相當於陳男每周除本金外還需給付15萬元的利息。雙方因價錢多次喬不攏,眼見雙方沒有共識,洪男竟找來同幫的羅男,於今年3月時找藉口將陳男約出痛打,朝其臉部、腹部徒手毆打,並強行要求陳男簽下750萬元的本票。而陳男已被迫簽下本票後,洪男等人仍不肯善罷干休,派人前往陳男住家站崗,摸清陳男的生活作息,多次在陳男住家門外施放鞭炮、撒冥紙、傳單,大聲要陳男「出來面對」,更直接盯上陳男小孩的學校,搞清楚陳男小孩學校的活動,預測陳男可能出現地點,就是要將人堵到。洪男等人就連陳男的姐姐也不放過,今年6月,洪男等人發現陳男姊姊外出,懷疑陳男可能在車上,以此避不見面,立即要求旗下小弟駕駛車輛一路尾隨,並強行要求陳男姊姊下車,以確定陳男到底是否在車上。讓陳男終於忍無可忍,報警求助。警方握報後,共組專案小組,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於今年6月25日蒐證齊全後,北市大安區、信義區查獲洪姓主嫌及羅姓與其旗下小弟王姓、何姓與陳姓共犯到案,並查扣手機、本票、合約書、折疊刀、愷他命4包、依托咪酯菸油3罐、討債傳單等贓證物;而警方前往新北市板橋區查緝洪男等人旗下另一名年約30多歲的吳姓共犯時,發現吳男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遭判刑7年定讞,但吳男卻拒絕執行落跑,因此遭通緝在案,霹靂小組上門時,吳男也曾試圖反抗,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所幸最終仍在優勢警力下遭到制伏。全案後續也在今年7月24日再通知2名共犯到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刑法恐嚇取財、傷害等罪,移送偵辦。刑事局表示,犯罪組織藉由公然聚會彰顯運作情事,已符合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4項「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聚集3人以上,以言語、舉動、文字或其他方法,明示或暗示其為幫派組織之成員,或與幫派組織或其成員有關聯等情事」構成要件,警察機關必強力執法,貫徹「幫派零容忍」原則,持續強力打擊、毫不手軟,並針對幫派組合持續採取系統性掃黑策略,查處幫派分子、營業場所及不法金流,不間斷深入偵蒐,對黑道犯罪掃蕩絕不停歇,以維護國人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
CrazyHunter 攻擊龍頭醫院二度破案 調查局逮2台人追查3陸嫌
駭客集團CrazyHunter於今(2025)年2、3月間,陸續針對我國多家大型醫療機構以及企業進行加密勒索攻擊,並恐嚇要求給付贖金。調查局台北市調處獲報以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成功查獲劉姓、鄭姓2名犯嫌,並於訊後交保3萬元。另外將羅姓嫌犯列為通緝,並將徐嫌、陸籍販售個資集團趙姓成員依個資法等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市調處調查發現, CrazyHunter 集團將駭侵竊取之國人個資販售予不法集團,並於今年5到8月間會同資安工作站及花蓮縣調查站同仁執行3波搜索,約談鄭嫌,另將企圖潛逃出境的劉嫌拘提到案,查扣之電腦設備存有數萬筆內含大批國內、外民眾個資檔案,以及與 CrazyHunter 集團交易跡證,涉犯非法蒐集、處理、利用個資等。經檢察官複訊以後,劉嫌與鄭嫌以3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而陸籍羅嫌則被列為通緝,徐嫌及趙嫌則一併依照涉犯刑法妨害電腦使用、恐嚇取財以及個資法等罪嫌,移送至台北地檢署進行偵辦。犯罪關係圖。(圖/翻攝畫面)刑事局今年3月也偵破「CrazyHunter」駭客案,CrazyHunter」攻擊的對象集中在臺灣關鍵基礎設施,包括馬偕紀念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亞洲大學及其附設醫院、喬山健康科技、華城電機、科定企業等至少七家機構。單一勒索金額從80萬至250萬美元不等,總額上看3億臺幣。此案不僅是臺灣歷來規模最大、影響最廣的勒索攻擊之一,駭客攻擊源頭與手法雙雙翻新,引發國內資安圈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