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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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血案「持刀嫌藏有獵殺名單」目標不只一個?警方急澄清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一帶的建北大樓商辦21日上午發生持刀傷人事件,41歲黃姓男子疑似持刀進入富邦人壽辦公室,埋伏等待後,尾隨38歲洪姓業務員進入廁所,突然持刀攻擊,洪男為了自保與黃男發生激烈扭打,過程中2人均遭多刀刺傷,直到送醫前已身受重傷、意識模糊,所幸2人目前均脫離生命危險。針對外傳黃男住處還藏有1份「獵殺名單」,且下手目標另有1位前同事,警方強調目前尚無具體事證,黃男犯案動機仍待訊問釐清。警方調查發現,黃男疑似並非臨時起意,而是事前已有準備。據了解,他當天疑似攜帶3把刀進入富邦人壽辦公室,進入大廳後先行埋伏,發現洪姓業務員進入廁所後便尾隨進入,隨即揮刀攻擊。此外,黃男疑似曾透過網路搜尋洪男的工作地址,顯示其可能事前即鎖定洪男行蹤,之後才於21日上午前往辦公室犯案。警方另發現,黃男為掩飾身分,疑似曾持有並使用他人證件,相關細節仍待後續調查釐清。至於黃男為何鎖定洪姓業務員,檢警目前調查方向指向2人過去的糾紛。據了解,黃男並非洪男的保戶,反而是黃男前妻在2021年間曾與洪男發生車禍,雙方後續產生賠償爭議。黃男疑似認為洪男利用業務專業,在理賠過程中提出多項索賠要求,甚至曾提出200萬元賠償請求,雙方最後協商,以68萬元達成和解並完成相關程序。警方目前不排除這起過往糾紛可能成為黃男對洪男心生不滿、進而犯案的原因,但實際犯案動機仍須等黃男傷勢穩定、完成訊問後才能進一步確認。另一方面,案發後有媒體報導,黃男住處疑似藏有1份所謂的「獵殺名單」,除了洪男之外,還有另1名曾與黃男發生糾紛的女性前同事,甚至傳出名單上載有相關人士的照片、住家及工作地址,並寫有「絕子絕孫」等情緒性字眼。據悉,這名女性前同事姓錢,過去曾與黃男一同在停車場工作,2人疑似因工作及停車問題多次發生爭執。錢女有次還疑似將停車場柵欄放下,阻擋黃男離開,因此遭黃男提告妨害自由。對此,警方調查後證實,黃男過往確實曾分別與洪姓被害人及這名前同事發生訴訟糾紛,不過這名女性前同事所涉及的訴訟案件早已和解並完成賠償,雙方事後也沒有再聯繫。對於外界關注的「獵殺名單」及「第二目標」說法,中山分局也嚴正澄清,截至目前為止,尚無具體事證可以證實黃男有所謂「獵殺名單」,也沒有證據證明存在所謂「第二目標」,相關情況與部分媒體報導內容有所出入。由於黃男目前仍在醫院治療,警方尚未能正式製作完整筆錄,對於他究竟為何持刀前往富邦人壽、是否因過去車禍及賠償糾紛而產生怨恨、犯案前如何掌握洪男的工作地點,以及攜帶多把刀具及他人證件的具體目的,仍有待後續調查。
基隆地下室25歲女上班遭鄰居追打 67歲翁壓地狂毆頭部
基隆市暖暖區一處社區17日清晨驚傳暴力衝突,一名25歲魏姓女子準備騎車上班,未料才走到社區地下室,就與67歲賴姓男鄰居因停車問題爆發口角,雙方疑似早已因停車、噪音等生活問題累積多年嫌隙,這次衝突瞬間升級,賴男涉嫌朝魏女連續揮拳,甚至在對方試圖逃往電梯求救時一路追趕,將她拉倒、壓制在地,持續攻擊頭部,直到魏女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情況,賴男才停手離去。警方事後介入調查,並依傷害罪嫌將賴男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據了解,魏女與賴男並非第一次因停車問題發生摩擦,約3年前,雙方就曾為停車空間產生嫌隙,當時曾協議將車輛往後停放,替左右鄰居預留開門及進出的空間,16日晚間11時許,魏女考量隔天清晨要上班,因此將機車暫時停放在自家汽車正前方,疑似影響到賴男機車進出,也再次埋下衝突導火線。17日上午6時許,魏女下樓準備騎車上班,恰巧遇見騎車載著女兒的賴男,雙方碰面後隨即因停車方式發生爭執,賴男當場質問魏女「妳車停這樣是怎樣」、「我忍妳很久了」等語,魏女則表示不願繼續爭執,要對方有事情可以找她男友溝通,不料雙方言語交鋒後,衝突進一步升高,賴男涉嫌突然朝已經戴上安全帽的魏女連續揮拳。過程中,賴男女兒一度在旁試圖勸阻,但未能阻止衝突,魏女遭攻擊後跌坐在地,又因地下室手機訊號不佳,一時無法立即打電話向外求救,只能趁對方稍微停手時起身,朝電梯方向逃離,希望盡快脫離現場,魏女逃跑後,賴男涉嫌再度追上,將她拉倒在地,並以膝蓋壓制其身體,持續朝頭部揮拳攻擊,魏女遭毆打後感到頭暈目眩、意識逐漸模糊,賴男才停止攻擊並離開。警方獲報後到場處理,陪同魏女前往醫院驗傷,確認其嘴唇、臉部等處有多處挫傷。警方後續調閱社區地下室監視器畫面進行蒐證,並通知賴男到案說明,初步調查顯示,雙方過去疑因停車、噪音等鄰里生活問題多次產生糾紛,案發當天又因停車方式發生衝突,最終演變成肢體暴力事件。警方完成詢問及相關蒐證程序後,依傷害罪嫌將賴男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詳細案情及相關責任仍待司法進一步釐清。
18歲男大生夜衝武嶺下山撞護欄墜橋重傷 搶救2天家屬忍痛拔管
苗栗18歲李姓男大生,10日深夜與多名同學相約騎車夜衝武嶺,11日上午9時27分許下山返校途中,行經國姓路與長北路交叉路口時,疑似欲從左側超越前方小貨車,恰巧小貨車準備左轉,雙方發生碰撞,李男機車失控撞上路旁護欄,整個人從橋上墜落約6公尺深的河床。警消趕抵現場後,消防人員利用長梯下至河床,發現李男倒臥草叢、意識模糊,立即以頸圈、長背板進行緊急處置,再透過雙節梯、省力滑輪組及籃式擔架,將李男搬運至路面,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急救,後續轉往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李男全身多處骨折,經搶救後情況仍不樂觀,家屬慎重考量後忍痛決定拔管,12日宣告不治。校方表示,11日接獲同行學生通報後,班導師立即趕往醫院陪伴家屬,對於李男不幸離世深感痛心,校長也向痛失愛子的家屬致上深切關懷,校方將全力協助並陪伴家屬度過艱難時刻。警方初步調查,雙方均無酒駕、毒駕情形,詳細肇事原因及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淡水男藥師下藥辯「只是開玩笑」卻驗出FM2! 蘇一峰揭特徵:當大家白癡嗎?
新北市淡水區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對工讀女大生下藥,事後聲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效,還強調「只是開玩笑」,後續經藥物經檢驗,確認是俗稱「強暴藥丸」的FM2。對此,台北市聯合醫院陽明院區胸腔內科主治醫師蘇一峰直言,FM2外觀特徵相當明顯,藥師不可能不認得,「藥師說只是開玩笑卻用FM2,你當大家白癡嗎?」蘇一峰在臉書帳號發文表示,此案的女大生在喝了水壺裡的水過後,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經檢驗後發現,確認為俗稱「強姦藥丸」的FM2,而FM2是藥效最強的BZD類藥物,只要4分之1顆就能睡倒成年男性,長效持續昏睡1天,還會抑制海馬迴神經形成記憶,「中間被幹了什麼事,自己完全不記得!」蘇一峰說明,FM2外觀特徵明顯,「白色小圓藥,中間有十字刻痕,還有刻字2」,專業的藥師不可能不認得,這讓他不禁質疑「藥師說只是開玩笑卻用強暴藥丸FM2,你當大家白癡嗎?」
大一生夜衝武嶺!下山撞車摔落6米深橋下 全身多處骨折、意識不清
南投縣國姓鄉昨天(11日)發生一起墜橋意外,中部某國立大學18歲李姓男學生,前一天(10日)深夜與多名同學相約騎車夜衝武嶺,昨日一早下山時,疑為超越同向小貨車而發生碰撞,當場撞上護欄摔落約6公尺深的橋下。警消獲報到場,發現李男意識不清、全身多處骨折,緊急送醫搶救,詳細案情仍待調查釐清。據了解,李男與同學夜衝完武嶺,騎車下山要回學校上課,怎料11日上午9時27分行經國姓路與長北路交叉路口時,疑似想從左側超越前方小貨車,但小貨車正要左轉,雙方發生撞擊,李男車輛失控衝撞護欄,人也墜落至深約6公尺的橋下。警消趕抵現場時,發現李男身體多處骨折、意識模糊,消防隊員以頸圈、長背板完成緊急處置後,並利用雙節梯、省力滑輪組及籃式擔架,將李男橋下搬運至路面,再由救護車送往埔里基督教醫院救治,後續又轉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治療。經警方調查,兩方均無酒駕、毒駕情形,詳細事發經過及肇事責任尚待確認。
驚險6分鐘!藥師下藥後最新畫面曝 「女大生一度被叫回找東西」
新北市淡水區一間藥局負責人、藥師陳慶鴻涉嫌將FM2投入女大生水壺,案件持續受到關注,警方後續聯繫前員工了解情況,又陸續接獲性騷擾甚至性侵相關指控,目前傳出受害者已增加至7人。如今案發當晚最新監視器畫面曝光,可見女大生離開藥局時步伐搖晃,陳男還曾走到店門口查看她的動向。事件發生在上月26日晚間9時許,當時女大生因為自己的水壺無法轉開,因此請陳男協助。陳男涉嫌利用這個機會在水壺內投藥,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察覺味道有異常苦味,又淺喝兩口確認後便不敢繼續飲用。女大生隨後逐漸出現意識模糊的情況,反應也明顯變慢。陳男見狀曾兩度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相關情節也成為檢方聲請羈押的關鍵之一。根據《東森新聞》報導,路旁監視器畫面則進一步記錄女大生離開藥局後的情況。畫面中,她步伐搖晃地走向公車站準備搭車,陳男則走到藥局門口探頭查看。當時女大生尚未搭上公車,陳男隨後將店內燈光關閉,並把鐵門拉下一半。不久後,陳男打電話給女大生,聲稱有處方箋不見了,要求她再次返回藥局協助尋找。女大生因此折返店內,約6分鐘後才再次走出藥局,之後順利搭上公車返回宿舍。女大生回到宿舍後隨即出現斷片情形,先前過程幾乎靠著意志力支撐。隨著警方擴大調查,案件也出現更多相關指控。警方依照通訊錄聯繫曾在藥局工作的前員工了解情況,過程中陸續有人表示,過去曾遭陳男性騷擾,甚至有人提出涉及性侵的說法,使目前傳出的受害人數增加至7人。其中有4人表示願意提出告訴,另外3人則暫時保留。相關人員提到,由於不知道該如何舉證,加上藥局櫃台空間狹窄,部分身體接觸究竟是否出於刻意,目前難以確認,因此尚未決定提告。警方表示,對於目前暫時保留的相關人員,未來若回想起關鍵事證或有其他證據,仍可隨時報案。
台鐵晚間突發事故!新自強號擦撞6旬婦 猴硐多班列車受影響
台鐵東部幹線今(10)日晚間驚傳列車擦撞事故,60歲高姓婦人在新北市瑞芳區猴硐一帶遭438次新自強號擦撞,警消趕抵後確認婦人仍有生命跡象,但意識模糊且手部骨折,隨即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救治。事故也衝擊東部幹線行車,猴硐至三貂嶺間一度改採西正線單線雙向行車,上、下行多班列車出現延誤。事故發生在晚間7時許。猴硐車站站務人員發現事故後立即通報,消防單位隨即派遣人車前往救援。初期現場狀況尚未完全釐清,一度傳出有列車準備進入猴硐車站時,疑似與月台上一名年約60歲婦人發生撞擊,列車隨後緊急煞車,當時傷者情況以及現場是否有人受困都還無法確認。隨著警消到場及後續資訊陸續出爐,傷者身分確認為60歲高姓婦人。救護人員發現她仍有生命跡象,但意識模糊、手部骨折,完成初步處置後,立即由救護車送往基隆長庚醫院治療。至於事故究竟如何發生,各階段消息仍有不同描述。初期通報稱列車疑似在進站過程中撞到月台旅客;後續則有消息指出,438次新自強號是在自猴硐站出發時撞擊高姓婦人。台鐵對外說明則指出,有民眾侵入猴硐至三貂嶺間路線,遭438次列車擦撞受傷。由於「進站」、「出站」以及婦人所在位置等資訊仍有落差,目前無法僅依現有消息確認完整撞擊過程。高姓婦人當時為何會進入列車行經範圍、事故確切發生位置及列車當時行駛狀態,仍有待鐵路警察進一步調查釐清。事故發生後,涉事列車一度緊急停駛,初期消息指出,車上旅客被要求下車,行程因此受到影響。台鐵也立即啟動行車調度,自晚間7時07分起,猴硐至三貂嶺間暫時利用西正線採單線雙向行車,上、下行列車均受到波及。其中246次及4738次列車開車時間一度未定,其餘行經該區間的列車也陸續出現延誤。至於猴硐至三貂嶺間何時恢復正常行車,台鐵當時表示仍在評估。這起事故除了造成高姓婦人受傷送醫,也一度打亂東部幹線列車運行。由於事故發生初期與後續通報內容仍有部分差異,後續將由鐵路警察進一步調查,釐清婦人進入鐵路行車範圍的原因及實際撞擊經過。CTWANT提醒您:勇敢求救並非弱者,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透過守門123步驟-1問2應3轉介,你我都可以成為自殺防治守門人。安心專線:1925(依舊愛我)張老師專線:1980生命線專線:1995
傳淡水下藥男藥師涉性平事件遭北榮辭退? 院長澄清:是主動提離職
新北市淡水區1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女工讀生的水壺裡投放管制藥品,害她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目前已遭羈押禁見。近期陳男遭起底曾任職台北榮總藥學部,更傳出就職期間涉及性平事件而遭北榮辭退,但北榮院長陳威明澄清,任內並未收到相關投訴,該藥師在2年前因「要去開業」主動提出辭職,不是醫院將他趕走。陳威明7日受訪指出,他與該藥師的互動,僅止於1次智慧醫療相關會議,當時他在會議中擔任主持,該藥師則負責藥學內容相關業務,並在會議中進行報告,問問題時對方並無異狀,講話也很清楚,就是正常的同仁。陳威明提到,下藥案爆發後,他就請藥學部主任釐清該藥師在北榮任職期間的狀況,確認是否有受欺負的被害者,但只有同仁反映該藥師對同仁說話有點兇,而自從他接任院長以來,也從未收到過該藥師的相關投訴。陳威明說,該藥師是在約2年前主動提交辭呈,當時認為對方工作表現不錯,覺得少1個藥師有點可惜,曾想過是否要挽留,後來得知對方是想自行開業,最終選擇尊重其個人規劃,核准該藥師離職,如今發生這樣的事,他也覺得無法接受、相當離譜。陳威明強調,對於任何性平事件,院方均抱持「無法容忍」的態度,若有發生相關情況,可透過院長信箱匿名投訴,醫院一定會調查,並請政風室積極處理,如調查屬實,必要時也會將資料送交檢調。
淡水藥師下藥案連環爆!檢警擴大清查 另涉1性侵、3性騷擾
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負責人陳姓藥劑師,因涉嫌對女大生員工下藥,在其私人水壺裡摻入FM2管制藥品,導致女大生出現各種不適症狀,陳姓藥師被士林地檢署以欺瞞使人施用第3級毒品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等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獲准。在檢警清查後發現,還有1名前女員工遭性侵、3名前女員工遭性騷擾,詳細案情仍在釐清當中。據了解,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的女大生不注意時,在其私人水壺裡偷放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女大生飲用後頓感不對勁,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期間陳男還屢確認她的狀態,並詢問要不要載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強撐返家,還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女大生之後由家人陪同下報案,警方在水壺內初步化驗,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藥師移送地檢署偵辦。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全案經檢警擴大清查後發現受害者不只一人,陳男曾性侵1名打工女大生、騷擾另3名女大生,目前警方正通知被害人前來警局製作筆錄,並持續調查是否還有其他受害人。事件曝光後引發各界撻伐,藥師同業也強烈反彈,此外,法醫高大成指出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
淡水藥師在水壺下「FM2」害女大生斷片!高大成:1/4顆就能讓成年男子昏睡
新北市淡水區1位50歲陳姓藥師上個月底涉嫌趁工讀女大生不注意時,將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投入她自備的水壺,導致女大生飲用後意識模糊,返家後一度昏迷不醒;士林地方法院6日也裁定將陳男羈押禁見。對此,法醫高大成指出,FM2藥效強,過期仍可能具有效成分。事件後續也引發藥師同業怒批,要求吊銷陳姓藥師的執照。據《中時新聞網》報導,女大生為了補貼生活開銷,在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打工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飲用自己水壺內的水後,隨即感到頭暈、心跳加快、意識逐漸模糊,期間她曾注意到陳男拿取並開啟自己的水壺,因此覺得情況不對。她仍強撐著返家,回家後卻疑似因藥效發作而直接「斷片」,之後在家人陪同下報案,並將水壺內可疑液體交給警方檢驗。警方初步檢測發現,液體對苯二氮平類(BZD)呈陽性反應,因而懷疑有人蓄意在飲品中投放藥物。警方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查扣涉嫌下藥的關鍵監視器畫面及相關事證,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男移送地檢署偵辦。案情持續發酵後,士林地檢署認為仍有進一步追查必要,並主動分案偵辦,指揮警方於9月5日再次搜索藥局及陳男住處,查扣手機、監視器及藥品進貨資料等相關證物,同時將陳男拘提到案。陳男接受檢警偵訊時坦承確實曾將藥物放入女大生的水壺中,但辯稱相關藥物已經過期,自己的目的只是想測試藥效,並非有其他意圖。但法醫高大成指出,藥物就算過期,也不代表藥效會完全消失,部分藥品即使過期10年,仍可能存在有效成分,除非長時間受到陽光、水分或其他污染,才有可能導致成分失效,因此不能以「過期」作為藥物沒有作用的理由。高大成進一步指出,陳男涉嫌使用的FM2屬於管制藥品,在社會上甚至被稱為「約會強暴藥」,藥效相當強。他透露,自己過去因睡眠障礙問題曾經服用過FM2,以自身經驗而言,成年男子只要服用1/4顆,便可能直接進入昏睡狀態,由此可見藥效並不輕微。他強調,這類藥物本身就是受到法律管制的藥品,不論是否過期,擅自讓他人服用都可能涉及法律責任,而本案若涉及過期藥物以及管制藥品,更讓案情嚴重性大增,這也讓高大成直言,「代誌真的大條了。」另據《三立新聞網》報導,相關案件也引發藥師同業的強烈反彈。有藥師批評,對一般人而言,就算是所謂「開玩笑」,也不應該隨意將任何不明物質放入他人的水壺或保溫瓶。尤其FM2涉及三級管制藥品,更不是可以拿來隨意試驗或惡作劇的東西。該名同業更指出,陳男具有醫療體系相關資歷,且若具備榮總P3臨床藥師背景,代表其專業藥物知識與臨床經驗在藥師群體中屬於相當高的程度,因此不可能不清楚相關藥物對人體可能造成的影響。若明知藥物屬於管制藥品,仍將其偷偷投入他人飲用的水壺,相關行為就不只是「玩笑」而已,本質上就是下藥,「這傢伙就是個垃圾,我是藥師,我支持吊銷執照。」
涉對女大生下藥!新北50歲男藥師遭羈押禁見 女星火大開嗆:拳頭都硬了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藥局一名50歲陳姓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水壺中投放不明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返家後斷片等症狀,在報案後警方採集水壺內液體送驗後發現苯二氮平類(BZD)成分,事件曝光後引發外界關注,陳姓藥師5日再度遭拘提,隔日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對此,女星「美魔女」胡文英痛斥讓人極度憤怒,直呼「怎麼會有這種睜眼說瞎話的極品惡劣老闆?」胡文英在臉書上發文表示警方已在水壺裡驗出毒品殘劑,為何對方還能辯稱「只是把對方當朋友開玩笑」、「測試過期藥效」,提到即使是朋友,也絕對沒有權利對別人下藥,「下藥這種事怎麼可能是正常的?拿這種荒謬理由替自己的卑劣行為辯解,根本是越描越黑。」胡文英指出更可惡的是當女大生喝水察覺不對勁時,藥師竟然還問:「你還好吧?要我送你回家嗎?」讓她直呼這意圖不軌簡直昭然若揭,並說幸好女大生堅持自己回家,不然後果真的不堪設想,「如果人在半路昏倒發生意外,這個良心泯滅的老闆承擔得起嗎?真的越看越火大。」最後,胡文英希望所有人都要有自我保護意識,也提醒以下3大注意事項:1.職場與社交防範在離開視線範圍(如去洗手間)後,任何開過的飲料或水都不要再喝。2.警訊察覺只要身體突然出現不正常的暈眩、嗜睡或無力感,請第一時間向外求救,打給信任的人或叫計程車,絕對不要讓可疑對象獨自送你回家!3.勇敢發聲奉勸在職場上遭受任何侵害或不公的朋友,一定要保留證據、勇敢站出來,把這種卑劣的人繩之以法,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淡水藥師對女大生下藥遭羈押!兩度詢問「這句話」成關鍵 妻子反應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陳姓負責人,涉嫌在打工女大生的水壺內投放不明藥物,女子飲用後陸續出現暈眩、心悸、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回住處後甚至一度斷片。水壺內殘留液體送驗後,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檢方追查後認為陳男涉案嫌疑重大,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6日裁定羈押禁見。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案發過程中受到檢警注意的情節之一,是女大生身體出現異常後,陳男曾連續兩次詢問「要不要載妳回家?」陳男雖否認具有不軌意圖,但檢方綜合相關事證後,仍認為有羈押必要。被害女子目前就讀大學四年級,近1年前為補貼生活費,到淡水新春街一間藥局擔任藥師助理。案發於8月26日晚間9時左右,當時女大生因水壺無法打開,請陳男協助開啟。依檢警調查,陳男涉嫌利用這段時間將物質放入水壺。女大生之後喝了一口水,發現味道異常苦澀,又小喝兩口後,身體逐漸出現暈眩、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狀況。此時陳男接連兩次詢問是否需要載她回家,但均遭女大生拒絕。女子最後自行搭乘公車返回住處,之後症狀進一步加劇,並出現斷片情形。女子隔日與同學討論後察覺情況有異,保存水壺內剩餘液體,並在家人陪同下報警。警方採集水壺內殘留液體初步檢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隨即針對藥局及陳男展開進一步調查。檢警追查監視器影像時,又發現案發後藥局監視器畫面疑似遭刪除或格式化。警方要求陳男交出手機後,另從雲端找到備份影片,相關影像也成為調查案發經過及是否涉及滅證的重要事證。陳男面對調查時否認意圖不軌,但對投放物質的原因說法多次改變。他一度稱只是與女大生「開了一個不好笑的玩笑」,也曾表示不該當一名與員工有太多互動、太雞婆的老闆;之後則改稱是為了測試過期藥物的藥性及效力,不知道會讓女方產生如此明顯的身體反應。此外,陳男也曾稱相關藥品是客人遺留下來的藥物,並表示女大生當時「喝一口就吐掉了」。不過,檢警認為陳男具有專業藥師背景,對於相關藥物可能產生鎮靜、意識改變等作用應具有一定程度認識,因此持續釐清實際投放物質的種類、來源及真正動機。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後,認為陳男涉嫌以欺瞞方式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加重強制猥褻未遂及傷害等罪嫌,並認為有逃亡、湮滅證據、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相關行為之虞,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士林地院審理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但未禁止收受物件。警方5日晚間再次前往拘提陳男時,他向警方表示:「我知道你們會再來。」隨後遭帶回偵訊。陳妻面對丈夫再度遭警方帶走則表示,夫妻已經為這起事件爭吵多次,「該吵的都吵完了」。目前檢警仍持續追查實際投放的藥物種類、來源及動機,並調查是否涉及其他犯罪行為。至於陳男遭指控的相關罪嫌及刑事責任,仍有待司法機關後續調查及審理認定。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檢警再度搜索後聲押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某間藥局的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意識模糊等症狀,事後陳男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士林地檢署主動分案偵辦,昨天(5日)發動搜索並帶回陳姓藥師,複訊後認為陳男有滅證、說詞反覆等情形,向法院聲請羈押。這起事件發生在8月26日晚間,女大生於在藥局打工時,引用私人水壺時發現味道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隨後更開始頭暈不適、心跳加速,男藥師見狀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拒絕後自行返家,竟然直接「斷片」,隔天精神狀況仍不濟,決定在8月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員警初步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初篩呈陽性反應,為具有鎮靜、安眠作用的藥物成分。警方8月29日持搜索票前往藥局,發現店內監視器被刻意格式化,遂透過雲端和陳姓藥師的手機備份,找到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有拍到陳男對女大生的水杯投放藥物。新北市衛生局9月4日派員前往藥局稽查,發現藥師調劑後未於處方箋簽名蓋章、民眾領取管制藥品也未簽名等缺失,涉違反藥師法及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等規定,將依法裁處。士檢獲悉案情後主動分案偵辦,於9月5日再度搜索並帶回陳男,主張陳男有滅證、後續說詞反覆情形,且犯後態度不佳,因此向法院聲請羈押。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藥師公會:絕不包庇、最重可廢證書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後陳男辯稱是想讓她試藥,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回應,公會絕不包庇、縱容,若查證屬實將移送懲戒,最重可廢止其藥師證書。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他已與現任全聯會理事長林憶君討論此事,認為此事件嚴重破壞藥師形象,身為專業人員卻有這種態度和行為,實在非常不應該。黃金舜說,他已決議行文給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針對此事件做全盤了解,如果最終查證屬實,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若案件移送懲戒,需先送地方懲戒委員會,再移送至衛福部懲戒委員會,而他身為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委員,屆時會親自表態,要是確認情節嚴重,他也主張廢除陳男的藥師執照,予以最嚴厲處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則指出,藥師是藥物專業人員,對管制藥品負有高度專業及法律責任,全聯會絕不容忍任何以藥物傷害他人的行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都抱持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本案屬於少數個人違法,不能代表整體藥師,由於該案已涉及刑事責任,司法也已介入調查,公會本身沒有調查權,如查證案情屬實,全聯會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依「藥師法」規範移付懲戒,最重可廢除其藥師證書。李懿軒提到,第二重的處分為廢除執業執照,讓此人保有藥師身分,仍可稱為藥師,但無法實際執業,而委員會也可做出勒令限制執業範圍、停業1個月至1年等處分。至於本案驗出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李懿軒說明,這類藥物依成分及作用時間不同,可用於抗焦慮、改善失眠、鎮靜或抗癲癇等,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及神經傳導,因此必須嚴格管理;可辨識的管制藥品若要回收銷毀,依法應登記、集中保管,並會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銷毀及留下紀錄,不能任意使用,而針對本案藥物實際來源、是否如涉案男藥師所稱是過期藥物,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下藥女大生!藥師辯「只是開玩笑」 律師揭1事怒轟:是誰覺得好笑?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女大生在藥局打工,日前喝下自己的水壺裡的水後,發現水變得白濁且帶有苦味,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案發後,藥局50歲陳姓負責人承認投放藥物,卻辯稱是想測試過期藥物是否仍有藥效,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痛批「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是誰覺得好笑?是誰把下藥當作是一件好笑的事」。據了解,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四,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將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在工作時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卻發現水看起來白色混濁且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不適,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情況,她趕緊返家休息,沒想到後來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與同學討論並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姓負責人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訊後將陳男函送偵辦。對於為何將藥物放入員工水壺,陳姓藥師受訪時向媒體表示,該藥物是客人拿回藥局回收的藥品,他並不知道是什麼藥物,認為該藥物放置一段時間後可能已經沒有藥效,於是放到助理的水壺裡面讓她試藥,還稱自己與女大生關係不錯,自己只是在「開玩笑」。對此,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發文表示,看到這類事件時,外界很容易把焦點放在「是否企圖性侵」上,但即使後續沒有發生其他侵害行為,也不能忽略「下藥」本身可能涉及的刑事責任。王至德指出,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以欺瞞等非法方法使人施用第三級毒品,依法可能面臨5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說,這個罪並不以『後來又做了什麼性侵害行為』為成立前提」。不過,王至德也強調,雖然到底下了什麼藥、屬於哪一級、行為人對藥物的認識如何,仍然要靠鑑定與證據釐清,不能直接論斷。王至德認為,無論如何「只是開玩笑」這個說法實在太過荒謬,女大生根本不知道自己喝下什麼東西,「頭暈,甚至斷片,對她而言,這段過程有什麼好笑的?」王至德強調,就算藥師聲稱與女大生彼此熟悉、平常相處融洽,都不能成為擅自將藥物放進對方飲用水的理由,尤其事件發生在藥局,「而被指控下藥的人,恰好就是提供用藥專業的人」。王至德直言,員工在熟悉的工作場所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應該是安全的,「結果居然連喝個水都會被下藥?這個藥師到底是想幹嘛?以後我要女兒怎麼保護自己?連自己的水瓶都要上鎖是嗎?」最後,對於陳姓藥師以「開玩笑」解釋投藥行為,王至德再次痛批「把下藥當開玩笑?你是把大家當笨蛋嗎?」
藥師下藥致女大生斷片! 醫師蘇一峰:一顆就不省人事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藥師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疑似FM2藥物,導致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發後藥師辯稱藥物是客人拿來的,他並不知道是什麼藥物,於是放到助理的水壺裡面讓她試藥。對此,胸腔科醫師蘇一峰表示,FM2的外觀很特別,藥錠上還有「F2」字樣,藥師不可能不認識。苯二氮平類為中樞神經抑制劑,被列為第三級毒品、第四級毒品。(圖/法務部反毒大本營官網)據了解,這名女大生目前就讀大四,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將近1年,8月26日晚間,她在工作時使用自己的水壺喝水,卻發現水看起來白色混濁且味道苦澀,隨後身體開始不適,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情況,她趕緊返家休息,沒想到後來直接陷入昏睡。女大生醒來後越想越不對勁,和同學討論後懷疑水中遭人加入不明物質,於是帶著水壺到警局報案。警方進一步檢驗,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藥局陳姓負責人將藥物加入女助理的水壺中,訊後將陳男函送偵辦。事件引發外界關注,胸腔科醫師蘇一峰4日在臉書發文表示,苯二氮平類是臨床上常見的安眠、鎮靜的精神藥物,具有抑制中樞神經的作用,一顆就能讓人不省人事。蘇一峰也提到,涉案藥物若為FM2,外觀通常是小型白色圓形藥錠,並帶有十字刻痕及「2」或「FM2」等字樣,「藥師不可能不認識」。 此外,奇美醫院加護醫學部主治醫師陳志金也表示,病人拿回藥局回收的藥品,藥師就應該依規定處理,而不是自行留下,再加入員工的水杯。陳志金指出,該藥師辯稱以為藥物放置很久、已經沒有藥性,所以才拿來「惡作劇」,結果水中被驗出含有苯二氮平類(BZD)藥物。陳志金提到,該藥師在接受採訪時曾表示「好像是精神科的藥」,他認為不論是哪一種藥物,身為專業藥師,都不應該把藥品加入員工飲用的水中,並直言如果真的不知道藥物成分,卻還敢拿來拿來「惡作劇」,「這也太可怕了吧?萬一鬧出人命呢」。 根據法務部反毒大本營資料,使用BZD類藥物後,可能會造成嗜睡、噁心、嘔吐、記憶力障礙、失眠、精神恍惚、運動失調、呼吸抑制等副作用,且該類藥品長期使用會產生依賴性及成癮風險。
女大生藥局打工被下藥!黑心律師教3招「證明老闆主觀上有性交故意」
1名女大生8月26日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遭到藥局老闆下藥,引發社會譁然。針對這起案件,「黑心律師」楊律師也在臉書發文分析,藥局老闆可能涉及使人施用毒品罪及加重強制性交未遂,但由於老闆辯稱只是「開個玩笑」,因此後者成立的關鍵,在於能否證明其主觀性交犯意,為此他也提出3點建議,希望有人能將文章轉貼給被害人。楊律師今(5日)凌晨在臉書發文分析,下藥案件並不少見,但被害人在事發後能夠如此順利完成求助、驗傷及證據保全,實際上卻相當罕見。他指出,許多被害人往往不知道該如何求助、不敢求助,甚至因為拖延太久才尋求協助,導致藥物難以驗出,現場監視器畫面也可能因時間經過而遭到覆蓋,各種重要證據便會隨著時間逐漸消失。楊律師進一步提到,即使被害人選擇到警察機關報案,也可能因承辦員警的態度而面臨困難。他以實務上的情況為例,有些不積極辦案的警察可能會以「妳又沒證據」、「小心被反告誣告」、「如果真的要告,應該去向地檢署告」等說法,讓被害人打退堂鼓。而即使案件進入地檢署,楊律師認為,被害人仍可能遇到類似問題。他指出,部分不積極的檢察官可能會詢問「妳有何證據」、「妳的證據不足以證明」或「有沒有和解意願」,甚至提出「還是我先幫妳移送調解」等說法。楊律師認為,這些情況都可能讓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面臨阻礙。不過,楊律師認為,這次女大生疑遭下藥案件的情況與一般案件有所不同。根據新聞報導及網路文章所描述的情況,被害女大生在事發後有鼓起勇氣向親友傾訴,知情的學長得知情況後,也立即提醒她前往醫院檢查,因此及時保全了疑似遭下藥的相關證據。楊律師指出,被害女大生在事發2天後便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而她也剛好遇到積極處理案件的警察。警方立即替她製作筆錄並進行試劑快篩,隨後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進而扣押藥局內的監視錄影畫面。至於監視器是否確實拍攝到藥局老闆下藥的過程,楊律師表示自己並不確定,但至少從目前相關資訊來看,監視器應拍攝到女大生喝水前、中、後的反應,這些畫面都有可能成為案件後續釐清的重要證據。此外,楊律師也提到,女大生的哥哥及哥哥的女友在得知事情後發文,其他疑似曾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也前往留言,媒體隨後大幅報導此案,並採訪藥局老闆。相關採訪甚至錄下藥局老闆承認下藥的說法。在刑事責任部分,楊律師認為,如果相關證據及鑑定結果成立,藥局老闆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6條所規定的使人施用毒品罪。不過,他認為案件的關鍵之一,在於被驗出的物質究竟是否屬於《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規範的「毒品」。楊律師推測,若該物質確實具有讓人產生昏睡等作用,則有可能符合相關法律規範,但最終仍須以鑑定結果及司法認定為準。此外,楊律師也分析,藥局老闆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22條第2項的加重強制性交罪未遂。不過,他認為這部分的法律攻防相對複雜,尤其案件目前所涉及的1項重要爭點,就是如何證明藥局老闆主觀上具有性交的犯意。根據楊律師文章所引述的說法,藥局老闆曾辯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可能只喝了一口,覺得味道奇怪後就會吐掉,然後自己可以再說「只是開個玩笑」。楊律師認為,在這樣的抗辯之下,被害女大生一方必須努力證明對方下藥時確實具有性交故意,而這部分在訴訟上確實比較困難,但並非完全沒有機會。楊律師進一步提出,如果自己是女大生的律師,第一個可能採取的方向,是請法院函詢或傳喚鑑定人,詳細釐清下藥物質的「量」。他認為,如果鑑定結果可以判斷藥物使用的劑量,便能進一步確認下藥的程度。楊律師指出,根據目前相關說法,女大生疑似只喝了一口水,就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因此他推測相關物質應該不是「微量、稀釋」的狀態,而可能是相對大量或濃度較高。在楊律師的分析中,如果確實是大量下藥,就可以進一步從情境判斷是否符合單純「開玩笑」的說法。他認為,下藥量越大,被害人喝下後可能睡得越沉,也就越需要釐清下藥者是否具有進一步性侵害的目的。第2個方向,則是尋找其他前員工或疑似其他被害人。楊律師表示,可以透過網路尋找曾經在該藥局工作的人或其他可能遭遇類似情況的人,並請她們出庭作證。如果能夠證明藥局老闆過去曾對多名女性有毛手毛腳或不當肢體接觸的行為,便可能作為間接證據,協助法院判斷其下藥時的主觀目的。至於第3個方向,楊律師則認為,可以從監視器畫面及案發時間軸進行推論。依照他的分析,如果監視器畫面顯示女大生在晚上8點30分左右喝水時發現異狀,而推測下藥時間可能約在晚上8點左右,加上藥局晚上9點關門,那麼就必須進一步檢視藥局老闆在看到女大生喝下疑似遭下藥的飲品後,究竟做出了什麼反應。楊律師指出,若監視器畫面能夠證明,女大生雖然沒有將水吐掉,但在請藥局老闆協助打開水壺時,已經發現水中有白色粉末,而藥局老闆也已經注意到女大生出現頭暈、甚至走到門口時搖搖晃晃的情況,卻沒有立即表示「只是開個玩笑」,反而要求她把水倒掉,甚至進一步提出要載她回家,那麼這些行為就可能成為法院判斷其主觀犯意的重要依據。楊律師認為,如果上述情節均能透過監視器或其他證據獲得證明,便可以進一步主張,藥局老闆下藥的目的可能並非單純惡作劇。他也指出,從財產犯罪的角度來看,藥局老闆相較於女大生助理具有較強的經濟能力,因此若沒有其他證據顯示有財物糾紛,也較難單純解釋為了劫財而下藥。此外,如果被害女大生所描述的「被告常有意無意碰觸身體」情況,以及其他人曾遭遇類似肢體接觸的情況,都能夠透過證人或其他證據加以證明,再與下藥時間、藥量及藥局營業時間等因素相互結合,楊律師認為,便可能形成1套支持「下藥是為了強制性交」的論述。按照楊律師的推論,如果藥局老闆是在距離下班關門約1小時的時間點下了大量藥物,而相關行為又與先前疑似對女性有不當肢體接觸的情況相互呼應,便可以主張其可能是刻意讓被害人在接近下班時陷入昏睡狀態,之後再趁機關下鐵門。楊律師認為,這些情節可以作為主張其具有強制性交犯意的依據,然後再引用實務上的類似判決(例如最高法院106年度台上字第1195號 )。楊律師也在文末呼籲,如果有人認識這名女大生,希望能將這篇文章轉貼給她,讓她了解相關法律分析及可能的訴訟方向。◎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淡水女大生打工遭下藥!喝水後「斷片」 藥局老闆瞎扯「朋友間開玩笑」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一間藥局驚傳女大生私人水壺疑遭投放藥物。一名在藥局打工的女大生喝水後,陸續出現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甚至直接「斷片」。警方獲報調查,水壺殘留物初篩出現毒品反應,調閱監視器後,更發現疑似拍到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對水壺動手腳。全案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事件發生在8月26日,被害女學生為淡江大學升大四學生,已在該藥局擔任藥師助理工讀生將近1年。女大生向警方表示,事發當天曾注意到陳姓老闆打開她的私人水壺,不過當時並未特別起疑。沒想到稍後喝水時,她察覺水的味道異常苦澀,液體還呈現白色混濁狀,仔細查看更發現杯底疑似留有粉末。飲用後不久,她便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速及意識模糊,身體明顯出現異狀。當時陳姓老闆還曾提出要載女大生回家,不過遭到她拒絕。女大生最後自行撐著返家,回到住處後出現意識中斷情形,形容自己直接「斷片」,直到隔天精神狀況仍然不佳。女大生於28日帶著涉案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以苯二氮平類(BZD)試劑進行初步檢測,結果呈現陽性反應,因此懷疑水壺內可能含有鎮靜安眠或抗焦慮類藥物,包括俗稱FM2、一粒眠等藥物的可能性,實際成分仍待進一步檢驗確認。警方掌握相關情資後向法院聲請搜索票,29日由淡水警分局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除採集相關物證送驗,也查扣店內監視器影像。警方調閱畫面後,發現疑似拍下陳姓負責人對女大生私人水壺投放藥物的過程。面對警方調查,陳姓老闆則提出不同說法。他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相關藥物是客人拿到藥局回收的過期藥品,對方僅告知是精神科用藥,他並不清楚確切藥名。至於為何將不明藥物放入女大生水壺,陳姓老闆辯稱,原本認為自己與女大生是很好的朋友,因此只是想惡作劇。他聲稱只是跟朋友「開個玩笑、測試藥效」,並強調沒有任何意圖不軌的企圖。此外,女大生也向警方反映,陳姓老闆過去在工作期間疑似曾有不當肢體接觸。她表示,由於藥局櫃台空間狹小,當時並未立即往其他方向聯想,也沒有進一步追究,直到這次水壺事件發生後才重新感到不安。警方目前已完成初步蒐證,警詢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陳姓老闆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仍待檢方進一步釐清水壺內藥物的實際成分、來源及投放原因,以及相關行為是否涉及其他刑事責任。
淡水藥局藥師對工讀生下藥!女大生強撐返家斷片 水壺驗出安眠鎮靜藥物
新北市淡水區一間藥局驚傳藥師在工讀生水杯裡下藥!有女大生家屬日前在社群平台上發文表示,自己的妹妹於新春街上的一間藥局打工擔任藥助,未料卻在上個月底發現水壺內的水味變得苦澀,且身體明顯出現不適,有頭暈、心跳加速與意識模糊等情況,硬是撐到回家後才斷片失去意識;事後查看水壺,在水壺內發現明顯被摻入不明物體,液體混濁,怒報警處理後,警方也在水壺內驗出安眠鎮靜藥物的陽性反應。有民眾在社群平台上貼文指出,自己的妹妹於該間藥局擔任藥助長達約一年時間,卻在上周三(8/26)時發現藥局老闆陳姓藥師疑似在其水壺內下藥(Fm2)。女大生起初並未發現下藥,但有明顯察覺到水味變的苦澀,且身體出現不適,隨時有欲昏倒的感覺,好不容易硬撐到返家才斷片,而且當時才喝一點點,可見藥效不容小覷,所幸隔天身體好轉後,便立即帶著水壺前往報警。警方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扣回關鍵監視器畫面。(圖/翻攝畫面)對此,淡水分局受理後也將女大生的水壺進行化驗,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並依法向士林地院聲請搜索票,於8月29日前往藥局搜索,扣回相關監視器畫面,確認監視器畫面拍下陳姓藥師投藥影像。全案訊後也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地檢署偵辦。
女大生藥局打工「水壺竟被下藥」! 老闆遭監視器抓包下場慘了
1名女大生在新北市淡水區1間藥局擔任藥助期間,喝下自己水壺裡的水後,發現味道異常苦澀,沒多久便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她強忍不適返家後隨即陷入昏睡,事後越想越不對勁,於是帶著水壺前往派出所報案。警方採驗後,確認飲水中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進一步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涉嫌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全案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據《中時新聞網》報導,被害女子的哥哥隨後也在論壇Dcard發文,以「我妹被下藥了」為題揭露經過。他表示,妹妹在8月26日星期三晚間於藥局工作時,疑似遭藥局老闆下藥。女大生事後回憶,當晚她拿起自己的水壺喝水時,突然察覺水的味道非常苦澀,仔細查看後,更發現水壺內的液體呈現白色混濁狀。沒過多久,她開始感到頭暈、心跳加快,甚至出現意識模糊的情況。此外,她還在意識不清的狀態下,目睹陳姓老闆拿起並打開自己的水壺,因此懷疑有人趁她不注意時,在飲水中投入不明藥物。由於身體狀況持續惡化,女大生只能強忍不適返家,回家後便陷入昏睡,期間甚至出現意識斷片的情況。她事後保留水壺內的可疑液體,並在8月28日帶著相關物證前往警方報案,希望釐清經過。淡水警分局受理案件後,立即針對水壺內的飲水進行化驗,結果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警方掌握相關事證後,依法向士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並獲准,隨後於8月29日前往涉案藥局執行搜索。警方在搜索過程中扣得關鍵監視器畫面,進一步掌握陳姓藥局負責人涉嫌投藥的影像證據,讓案件有了重大進展。警方訊問後,全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警進一步釐清陳姓負責人的犯案動機、所使用藥物,以及是否還有其他相關情節。◎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