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委員會
」 律師 懲戒 狼醫 監察院 台大醫院
角色混淆!卸任地檢發言人2月當被告律師 他辯沒辦案仍遭懲戒
雲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吳文城2023年辭職不到2個月,擔任口湖鄉長貪污案二審律師,先被法院拔掉辯護人,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發現,同樣由雲檢偵結起訴的偽鈔案主嫌及另一件案子的被告也找他辯護,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申誡並要求他自費接受6小時研習。吳文城司訓所(現已改制司法官學院)48期結業,公職最終站是雲檢主任,在2023年4月轉任律師,仍在雲林開事務所;時任雲林縣議員林哲凌因為擔任口湖鄉長時向光電業者收賄400萬元,2023年5月31日雲林地院判刑10年,宣判後9天,林哲凌委任吳文城提起上訴及擔任二審律師,距離吳文城卸任檢察官只有2個月左右。二審期間,台南高分檢聲請禁止吳文城擔任林哲凌的辯護人,台南高分院為釐清吳文城擔任主任檢察官期間有沒有參與偵辦本案或出席專案會議,發函給雲林地檢署,雖然雲檢回覆「因時隔已久,無法確認」,但有證實檢察官一審所提出的補充理由書由吳文城核閱;二審法官在裁定書指出,《律師法》規定律師對於曾任檢察官所處理的案件「不得執行職務」,吳文城剛離開雲檢就當起被告律師,有角色混淆和利害衝突的問題,因此裁准檢方聲請。2023年2月2日,雲林地檢署破獲「XD」偽鈔集團、查扣1.2億元假鈔,吳文城前往雲林縣警局一起舉行破案記者會。同年6月30日一審宣判偽鈔主嫌廖泓鈞6年有期徒刑,他上訴二審也找吳文城辯護,打到無罪,不過最高法院去年9月發回更審。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吳文城類似接案共3件,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有懲戒必要,決議予以申誡,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吳文城試圖將地檢署發言人的職務當護身符,主張這3件案子都不是他偵辦起訴,他也沒有以公訴檢察官身分蒞庭論告,頂多是核閱部分書類和發新聞而已,不適用檢察一體,也沒有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對於律懲會決議他若不服,可申請覆審。
淡水藥師下藥女大生案 受害者增至7人、5人已報案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陳姓藥師涉嫌在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管制藥物,日前陳男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進一步從藥局內取得員工資料,逐一聯絡曾在店內工作的女性員工,目前已掌握7名受害人,其中5人已向警方報案,案件仍持續擴大追查中。據了解,陳男涉嫌於今年8月底,在一名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管制藥物,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昏睡及意識不清等狀況,陳男事後還多次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返家後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男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於是檢警在陳男遭拘提並聲押獲准後,從藥局店內電腦取得過去的員工通訊錄,逐一聯絡曾在藥局工作的女性員工。檢警清查發現,陳男過去2年多經營藥局期間,曾聘僱10多名女大學生及女性工讀生,目前已有7人表示曾遭陳男不當對待,其中5人已正式向警方報案。據悉,目前提出告訴的案件中,情節最重者曾遭到陳男「指姦」性侵,其餘人則指稱曾遭襲臀、摟腰等不當肢體接觸。另外,尚有3名女子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提告,由於藥局櫃檯空間狹小,平時員工進出、錯身時容易發生肢體碰觸,幾人雖曾感覺可能遭到刻意觸摸,但無法確定是否屬於不當行為,因此暫時沒有提出告訴。警方表示,已逐一告知相關女性員工自身權益,對於目前尚未報案的人,若事後回想起時曾因特定接觸、行為感到不適,都可以隨時前往警局提出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並持續偵辦。此外,新北市衛生局4日前往涉案藥局稽查,發現陳男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且有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時,未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簽名領用,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已依法裁處共4萬元。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陳男已遭羈押禁見,涉案藥局也暫時停業,若未來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面臨廢止藥師證書的處分。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藥師公會:絕不包庇、最重可廢證書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後陳男辯稱是想讓她試藥,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回應,公會絕不包庇、縱容,若查證屬實將移送懲戒,最重可廢止其藥師證書。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他已與現任全聯會理事長林憶君討論此事,認為此事件嚴重破壞藥師形象,身為專業人員卻有這種態度和行為,實在非常不應該。黃金舜說,他已決議行文給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針對此事件做全盤了解,如果最終查證屬實,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若案件移送懲戒,需先送地方懲戒委員會,再移送至衛福部懲戒委員會,而他身為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委員,屆時會親自表態,要是確認情節嚴重,他也主張廢除陳男的藥師執照,予以最嚴厲處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則指出,藥師是藥物專業人員,對管制藥品負有高度專業及法律責任,全聯會絕不容忍任何以藥物傷害他人的行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都抱持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本案屬於少數個人違法,不能代表整體藥師,由於該案已涉及刑事責任,司法也已介入調查,公會本身沒有調查權,如查證案情屬實,全聯會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依「藥師法」規範移付懲戒,最重可廢除其藥師證書。李懿軒提到,第二重的處分為廢除執業執照,讓此人保有藥師身分,仍可稱為藥師,但無法實際執業,而委員會也可做出勒令限制執業範圍、停業1個月至1年等處分。至於本案驗出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李懿軒說明,這類藥物依成分及作用時間不同,可用於抗焦慮、改善失眠、鎮靜或抗癲癇等,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及神經傳導,因此必須嚴格管理;可辨識的管制藥品若要回收銷毀,依法應登記、集中保管,並會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銷毀及留下紀錄,不能任意使用,而針對本案藥物實際來源、是否如涉案男藥師所稱是過期藥物,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女大生打工遭下藥!50歲藥局老闆被爆「專挑漂亮女生」藥師背景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傳出下藥事件,1名女大生到店內打工擔任藥助,竟被50歲陳姓負責人涉嫌偷偷將管制藥物投入她的水壺,導致她飲用後出現頭暈、昏迷及斷片等症狀。警方獲報後採驗水壺內飲水,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後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取得關鍵投藥監視器畫面,將陳姓藥師查緝到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如今陳姓負責人背景也遭起底。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事件曝光後,陳姓藥師的說法也引發外界強烈撻伐。他昨(4日)受訪時辯稱,涉案藥物因為已經過期,自己只是想「測試藥效」,並表示有客人曾告訴他那是精神科藥物。他聲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喝一口後覺得味道不對就會吐掉,屆時自己就能告訴對方「我在開玩笑」。陳姓藥師甚至懊悔表示,自己「不應該當一個太雞婆的老闆,跟員工有太多的互動」。然而,這番說法不僅未能平息質疑,反而在網路上引發大量批評。據了解,這名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具有藥師專業背景,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臨床藥學碩士,過去曾在台北榮總藥學部服務,專長包括感染科加護病房重症藥學及藥物資訊等領域。約1年多前,他在淡水開設藥局,原本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卻涉嫌對店內年輕女員工下藥,讓同業及社會大眾震驚。除了此次女大生指控外,事件曝光後也陸續出現其他網友爆料。1名曾於去年在該藥局打工的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當時老闆會不時觸碰她的身體,她當時以為只是開玩笑,如今回頭想起整起事件,卻直呼「真的細思極恐」。另有網友爆料,指稱該藥局老闆疑似「專挑年輕漂亮女生」錄用,而事件爆發後,店內新進的女員工也因受到驚嚇而選擇離職。目前警方已將陳姓藥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已介入調查,並強調若後續刑事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整起事件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投藥動機、藥物來源及實際涉案情節。
針頭留置藥瓶並重複抽取藥品 板橋安泰淞鶴診所爆急性C肝群聚遭重罰停業
新北市板橋區發生急性C型肝炎群聚感染事件,現已累計11名確診個案,衛生局發現11例個案曾至安泰淞鶴診所接受注射,會同專家無預警稽查,發現該診所多項缺失,包括針頭留置於藥瓶並重複抽取藥品,以及於藥品準備區或非治療區放置預先填充藥品的針筒等,現已勒令停業並重罰 30 萬元,負責醫師也遭移付懲戒,最重將面臨廢止醫師證書處分。衛生局指出,8月12日接獲同一家庭2例急性 C 肝通報,經擴大採檢接觸者後再增1例,疫調發現,3名個案發病前均曾至板橋區「安泰淞鶴診所」就醫並接受靜脈注射服務。衛生局擴大回溯清查2025年至2026年間新北市所有急性C肝確診病例,並於8月25日再獲報1例,經交叉比對後赫然發現,共有11名確診病患曾於該診所接受各類針劑治療,經疾病管制署進行病毒核酸序列比對,相關個案病毒基因序列相似度高達99.7%-100%,具有高度同源親緣性,研判為同一群聚事件。衛生局會同疾病管制署及感染管制專家展開實地聯合查核,當場抓包該診所存在多項離譜違規,包括將針頭長時間留置於藥瓶內並重複抽取藥品,以及在非治療區、藥品準備區隨意放置預先填充藥劑的針筒等重大缺失,嚴重違反無菌操作標準,存在極高交叉感染風險;搭配病毒核酸序列分析結果,證實為診所內作業疏失所引發的重大群聚感染。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已於8月27日先依《傳染病防治法》暫停該診所所有注射業務,並重罰30萬元罰鍰;在疾管署基因定序確認高度同源後,進一步於 9 月1日勒令「安泰淞鶴診所」即日起全面停止所有醫療業務,直至複查合格為止。此外,衛生局已將負責醫師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恐遭廢止醫師證書。衛生局表示,目前11名確診個案經治療後症狀均已緩解並出院,公衛團隊將持續進行個案關懷與後續追蹤。為及早找出潛在感染者,衛生局已啟動大規模回溯追蹤專案,凡於2025年7月1日至2O26年8月27日期間,曾赴「安泰淞鶴診所」接受任何針劑或靜脈注射的民眾,均可持相關證明至新北市29區衛生所接受免費抽血篩檢,呼籲符合條件者儘速前往檢驗,以確保自身健康。衛生局提醒,急性C型肝炎主要是透過感染者的血液進入人體而造成傳染,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行為,並切勿與他人共用針具、注射器等器具,以降低感染風險。如經醫師診斷為急性C型肝炎,應依醫囑定期至醫療院所接受追蹤及治療。衛生局也呼籲各醫療機構提供醫療照護時,務必落實標準感染管制措施,確保病人及醫療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倘有相關問題,請撥打防疫專線02-22586923 或 0911183353。
陳昱瑄詐慈濟10.6億遭起訴重創律師形象 全律會說話了
彰化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陳昱瑄涉嫌在疫情期間向慈濟基金會謊稱有管道購買BNT疫苗,藉此詐得10.6億元佣金,在8月6日遭起訴,對於屢次因為從事詐團軍師而受創的律師形象可說雪上加霜,全國律師聯合會對此予以最嚴厲譴責,對於陳昱瑄可能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全律會絕不護短。全律會發表四點聲明:一、律師的專業建立於社會信賴,任何利用律師身分遂行不法之行為,本會均予以最嚴厲之譴責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身分及其專業所獲得的社會信賴,不應用以為謀取不法利益之工具。任何人如利用律師身分、專業信賴,或藉由會務職務所累積之社會信用取信於人,進而遂行不法者,其所侵害者不僅是個案被害人之權益,更是對法律專業信賴之根本背棄,直接損及全體律師長期累積之公共信任。本會對於此類行為,予以最嚴厲之譴責。二、會務職務不是保護傘,本會處理相關事件之標準,不因身分而有不同本會對於律師涉及違法或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處理標準,不因其現任或曾任律師公會職務,亦不因其在律師界之資歷或聲望,而有任何差別待遇。會務職務不會是保護傘,律師自治更不等於律師相護,任何律師如有違反律師法或相關倫理規範之情事,均將依法處理,絕不護短。三、本案已進入刑事審判程序,本會將依《律師法》所定機制依法處理本案業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並進入刑事審判程序,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具體涉案事實為何,仍應由法院依證據及法律審理認定。依《律師法》第7條、第74條及第76條規定,律師涉嫌特定重大犯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得依法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律師懲戒委員會並得於符合法定要件時,命其停止執行職務。本會將持續關注本案進展,並依《律師法》及相關規範所定之權責與程序辦理。四、勿枉勿縱,追究違法也要恪守正當法律程序法治國家不能容忍任何人假借律師身分或專業信賴從事不法;同樣地,法治國家也不能因為被告曾任律師公會理事長,或因案件受到高度社會矚目,就降低程序保障或預斷其有罪。無罪推定、被告防禦權及辯護權之充分保障,以及法院不受輿論影響、依證據及法律獨立審判,均為正當法律程序不可動搖的基本要求。追究違法責任與保障正當法律程序,從來不是互相排斥的選項,而是法治社會必須同時堅持的基本原則。律師自治不是護短,程序保障也不是縱放。本會亦籲請各界於報導及評論本案時,尊重無罪推定及司法審判程序,避免將檢察官之起訴逕視為有罪之認定。
為女兒畢典減重!嘉義女師「手術大出血亡」 名醫宋天洲再陷醫療爭議
嘉義1名53歲沈姓國小體育老師,過去曾是舉重國手,因長期受體重問題困擾,為了能以更好狀態參加女兒6月畢業典禮,今年4月前往高雄接受減重手術,未料術中發生大出血,搶救3天後仍不幸身亡。據了解,沈女身高158公分、體重167公斤,BMI高達66,屬極重度肥胖。她接受「腹腔鏡胃袖狀切除術」,原定4月21日進行約2小時手術,但家屬最後等了超過6小時,期間院方還要求補簽文件,之後才得知患者術中大量失血,輸血量接近1萬c.c.。家屬指出,醫師後續坦言手術期間「大動脈有問題」,病患緊急轉院搶救,但最後仍因敗血性休克及多重器官衰竭不治。家屬質疑,醫師術前強調技術成熟,卻未充分告知實際風險。對此,執刀醫師宋天洲表示,患者除極重度肥胖外,還有慢性腎衰竭及長期臥床問題,本身就是高風險個案。他強調,術前早已清楚說明死亡率及重大併發症風險,不可能向家屬保證手術完全安全。宋天洲表示,自己過去已執行超過7000例相關手術,這次是首次出現死亡案例,並非醫療疏失。宋天洲指出,手術開始後因腹腔鏡穿刺造成大血管損傷,引發腹腔內大出血,醫療團隊立即改採剖腹止血並中止手術,但患者後續仍因凝血異常與多重器官衰竭惡化,送入加護病房搶救3天後宣告不治。義大大昌醫院表示,院方已成立專案小組調查事件經過,並配合衛生局及司法單位調查,同時宣布涉案醫師即日起暫停臨床醫療業務3個月。此外,宋天洲過去也曾因減重手術引發爭議。去年1名BMI僅24.5的31歲女子接受減重手術後,因營養不良瘦到僅剩37公斤,遭醫師懲戒委員會認定涉及過度醫療,裁定停業4個月。今年2月底才恢復執業,未料復業2個多月後,再度捲入醫療糾紛。
放任無照廠商代刀遭起訴!中榮2醫師照常看診手術 衛生局:移付懲戒
台中榮總神經外科科主任楊孟寅、神經外科科主任鄭文郁,遭控放任無照廠商進手術室代為開刀,台中地檢13日起訴2人並求處重刑,而2人目前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一切依主管機關規定辦理,衛生局則針對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檢方調查,楊孟寅、鄭文郁分別擔任臺中榮總神經醫學中心腦腫瘤神經外科主任、微創性神經外科主任,均為醫學中心資深醫師,負有親自執行醫療業務、維護病患安全之專業義務。但鄭、楊為貪圖勞務便利並鞏固與醫材廠商間之合作關係,在收取廠商公關費後,於執行脊椎內視鏡及融合手術時,指示不具醫師資格之醫材廠商陳姓和2林姓從業人員進入手術室,非法執行電燒止血、抓取病患組織、植入螺釘及組裝連接桿等核心醫療行為,嚴重危害病患生命、身體安全及醫療品質,13日遭檢方起訴並求處重刑。而目前鄭、楊2醫師已恢復看診和手術,台中榮總表示,尊重司法調查結果並靜待判決,院方立場為毋枉毋縱、依法辦理且絕不寬貸。院方強調,現已加強手術室管理辦法,建立即時通報系統與紀律要求,並落實各項管制作為以維護病人安全。至於2名醫師是否停診或停刀,中榮重申將依據主管機關之規定辦理。衛生局則表示,此案已依《醫師法》第28-4條規定,將涉案的楊與鄭2名醫師處停業1個月處分;中榮違反醫療法第57條規定未盡管理督導之責,亦裁罰醫院10萬元罰鍰;涉案醫師詐領健保部分,將依《醫師法》第25條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理。衛生局將持續依法稽查轄內醫療院所,以維護醫療品質及市民就醫安全為最高原則。
不認代刀!博田院長稱廠商「只量長度」 衛生局打臉重罰50萬:屬醫療行為
高雄博田國際醫院爆發醫材商疑代刀爭議。針對離職員工檢舉,院長謝榮豪遭指控在2023年10月一場椎間盤手術中,讓未具醫師資格的醫療器材公司人員進入手術室無菌區並靠近手術台近30分鐘,引發各界質疑。對此,謝榮豪第一時間喊冤,強調僅請廠商協助測量器材長度,強調自己已完成所有關鍵手術步驟,指控是遭不肖員工偷拍抹黑。謝榮豪在個人臉書發文還原當時情況,表示該例病人術中出血量較大,他暫停操作止血穩定時,請護理師與廠商量測連接橫桿長度,強調這只是幾秒鐘的時間,卻被偷拍影片斷章取義。他反駁所謂「代刀」指控,稱此舉意圖抹煞其長達4小時40分鐘的手術努力,令人心寒。回述事件始末,有離職的員工稍早爆料,院長謝榮豪在2023年10月5日執行椎間盤手術時,竟讓一名醫療器材廠商人員登上手術台、實際參與操作近30分鐘,形同「代刀」,引發醫界譁然。衛生局於昨(4)日突襲調查後,針對院方與謝榮豪分別開罰新臺幣50萬元,並強調醫療器材設置屬於醫療業務,依法應由醫師或受指示的醫事人員執行。衛生局指出,根據初步行政調查,謝榮豪自2020年起即曾允許醫材商於手術過程中進行量測、混合骨水泥等操作,行為已違反相關醫療規範。依《醫療法》第108條,博田醫院被處以最高額度罰鍰50萬元;謝榮豪則依《醫師法》遭另行裁罰50萬元,並被暫停手術排程1個月,後續將依調查結果決定是否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另據《ETtoday新聞雲》引述衛生局今日說法,醫療器材的安裝與處理屬醫療行為一部分,非具醫師資格者不得執行,亦不得僅由器材商人員操作。衛生局也依據《醫師法》第28條,將涉案廠商是否違法從事醫療行為一事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根據《醫師法》第28條,未具醫師資格者如從事醫療業務,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罰金。
知名律師租屋藏匿傅崐萁管家! 張睿文被移送律懲會
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偵辦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崑萁競選小物案,搜索傅崑萁的管家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但李慶隆旋即失聯被通緝,最終在5月才主動投案。檢調發現,名律師張睿文疑似協助藏匿李,規避偵查,被依照藏匿人犯罪嫌起訴,並經一審判處8月有期徒刑,緩刑5年。北檢今日(1月7日)也將張睿文移付懲戒。台北地檢署去年3月11日搜索李慶隆台中的住處以後,李男在到案接受檢方複訊、交保以後便直接人間蒸發。檢調去年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而檢方發現,李慶隆「人間蒸發」期間,是透過張睿文協助才得以躲藏。張瑞文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去年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最終檢方於去年的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嫌起訴張睿文,並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台北地院開庭時,考量其在審理期間改口認罪,判張女有期徒刑8月,並緩刑5年,而台北地檢署也認為張女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今日將張移付懲戒。
「仙塔律師」李宜諪涉洩密助詐團脫產 將送律師懲戒
網紅「仙塔律師」李宜諪替從事靈骨塔詐騙的吳姓女嫌犯「陪偵」時涉嫌洩密,還傳話給吳的親友,緊急賣掉吳女的金飾和名貴汽車,避免被檢方查扣,台北地檢署依詐欺、組織犯罪等罪起訴15人,其中李宜諪、趙浩程及蔡沅諭3位律師分別求刑6月到1年以上徒刑。台北地檢署認為,3人干擾司法機關對該案件之偵查,且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依律師法之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本案是因為41歲的呂英菖、35歲的吳芳儀情侶檔,民國111年起以靈骨塔投資名義,詐騙被害人抵押不動產,其中1名被害工程師因不堪欠下鉅額債務喪命。檢方今年4月間將吳芳儀等詐團成員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後,準備查扣吳女等人資產時,卻發現吳女名下的百萬休旅車及金飾竟在她遭羈押後被過戶。檢方追查發現,吳芳儀遭聲押當天,原本委任律師趙浩程出庭辯護,但趙指示「仙塔律師」擔任吳的辯護人,陪同吳接受警詢、偵訊。趙浩程隨後成立LINE群組「24小時陪偵案」,並將李等人加入該群組,吳女透過與律師會面的機會,指示李宜諪在群組內指揮吳的親友變賣吳女名下財產。李在群組內說「吳小姐這邊在我旁邊說,在他家裡面鏡子放香水的地方有一條手鍊兩個戒指,可否先幫她拿去賣掉」、「若今日吳小姐被羈押,他這邊有先給我車子鑰匙,請他把車子賣掉」、「吳小姐是說一定要賣,怕車子到時候被扣走」、「行照都放在零錢櫃的抽屜」等。檢方偵結後認為,趙浩程等3位律師,分別與詐團成員共同洩密、洗錢,恐導致被害人日後求償無門,審酌3人犯後雖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但所為嚴重傷害律師群體公益形象,請求法院量處李、趙有期徒刑1年以上、蔡處有期徒刑6月以上之刑,都不宣告緩刑,以示懲儆,日前也依律師法之規定移送律師懲戒委員會。
律師名門劈腿2/前女友掏百萬送高價名牌 還幫寫報告夢醒討債被拒
全台最大的理律法律事務所王姓實習律師遭前女友控訴劈腿,出身自律師名門的王姓實習律師,父親曾任知名資產管理公司總經理、母親以及哥哥都是律師,不料王男與A女交往期間,竟劈腿前女友郭姓女子長達一年。更惡劣的是,王男多次向A女表達想要各種「高價奢侈品」,其中包括中古浪琴、勞力士、卡地亞等名表,以及Burberry大衣、Gucci樂福鞋等,可列出明細的金額就高達92萬6200元,堪稱「愛情和精品掠奪者」。 A女願意為愛埋單,沒想到卻慘遭欺騙,王姓實習律師東窗事發後原本答應歸還其中17萬2188元,不料神隱一週後卻由王男的哥哥透過律師告知「不返還任何金額」,令A女心碎氣憤。 A女向本刊指出,王姓實習律師因個人問題,需要有「獎勵機制」才有動力做事。她心疼男方壓力大、工作繁忙,為了鼓勵王男振作,王男開口想要什麼,她幾乎都照單全收。雖王男家境也不差,但常抱怨家裡控管他的金流,沒辦法自由買想要的東西。每當他說到某樣精品「快絕版」、「很稀有」,語氣帶著無奈與失落,A女總會心軟,決定掏錢幫他買下。查看金額明細可發現,其中不僅有名錶、奢侈品等,還有代繳卡費8萬多元以及匯款,總價高達92萬6200元,甚至不包含A女平日所購買的晚餐、日本代購機票花費及住宿等。(圖/投訴人提供)查看A女所列物品清單,王姓實習律師索要禮物清單幾乎都是「精品等級」,其中包括中古勞力士Explorer 14270、中古卡地亞Tank Louis、中古浪琴18K金腕錶,兩件古著Burberry大衣、Gucci 1953樂福鞋,以及Bryceland’s品牌衣物多樣合計近12萬元;另外還有代繳信用卡費8萬多元與多筆匯款,總金額高達近百萬元。 王姓實習律師平時會以訊息「暗示」想要的東西,語帶憂鬱稱「這支我看好久了」、「什麼時候可以買1953呢」、「我現在身無分文」,甚至還會說「家人不給我錢付帳單」、「被家人誤解難過到快發作」。A女心疼他壓力大、又怕他出狀況,總是軟下心回覆「我能力沒有很強,但可以先做這些」,於是一次又一次掏錢。 最讓A女難過的是,自己在發現劈腿的前幾天還親自飛去日本幫對方「視訊代購」,王姓實習律師在出發前會先列出想要的物品清單,她在日本時也會幫忙看新的物件。事後才發現,自己在日本幫忙採購的那段時間,王男竟跟前女友郭女在一起。 A女更無奈爆料,王姓實習律師不只在金錢上屢屢開口,連工作上的事都要她幫忙。她指出,王男在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期間,曾請託自己代為處理事務所工作,要求她用ChatGPT協助搜尋判決內容,找出特定法律條文中「無罪」的案例段落。王男經常向A女表達「覺得……很漂亮」、「這支錶我看了6年」,A女為愛付出卻慘遭欺騙。圖為A女所送卡地亞Tank Louis中古錶。(圖/投訴人提供)A女忍無可忍,在事發後狠下心清算過往支出,向王姓實習律師要求歸還金額。起初,王男以個人因素為由神隱多日,直到幾天後,才丟來一長串冷冰冰的文字訊息,語氣疏離又帶著算計,「未曾向妳索要禮物或向妳借錢,基於友善的理解,決定將直接轉入帳上的17萬2188元匯給妳。」 A女透露,自己平時有記帳習慣,所有花費都清楚記錄。她回覆王姓實習律師「即便不是直接匯入帳戶的金額,也有代購、代繳卡費等支出,請將所欠金額全數歸還。」沒想到這封訊息發出後,王男再度音訊全無。 眼見對方避不見面,A女決定透過法律途徑討回。她委託律師寄出存證信函,希望王姓實習律師能誠信面對、返還金額。未料不久後,王男竟透過哥哥出面聯絡A女的律師,轉達訊息「連那筆17萬也不會還。」一句話讓A女心寒不已,直言王男「連最後一點體面都沒有。」 對此,法律倫理專家、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院長陳鋕雄指出,本案如涉嫌詐財可能觸犯詐欺罪,若經法院刑事判決有罪,律師懲戒委員會可根據刑度評估懲戒與否。若是單純拒不還錢則屬民事糾紛。 對此,王姓實習律師表示,該等指控均非事實。本人未曾有任何不忠行為,也不存在任何欠款、任何未償還債務或任何違反事務所工作規則之情形。指控者所提之內容,並非真實情況,且多為片面捏造或斷章取義。相關互動紀錄本人均已保留,足以證明指控不實。王姓實習律師指出,近期對方持續不斷不當騷擾,包括以訊息、電話、黑函甚至威脅爆料等方式向本人或身邊的朋友、家人施壓,企圖迫使本人接受其要求。這些行為已對自己造成困擾與影響,相關證據亦已完整留存。本刊也致電理律法律事務所,截稿前尚未回應。
律師張睿文涉藏匿傅崐萁管家完蛋了! 檢方起訴求刑8月移審懲戒
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捲競選小物案,檢調於今年3月2度搜索管家李慶隆位於台中以及花蓮的住處後約談李,李到案隔天開車到律師張睿文事務所,將車停好後,在張協助下躲避檢調追查。檢方今年5月對李發布通緝,8天後李主動投案。台北地檢署於今(11月11日)依藏匿犯人罪起訴張睿文,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張睿文於今年3月10日接受李慶隆委任擔任其涉犯違反商業會計法等罪嫌案件之選任辯護人,於當日陪同其接受調查局、檢察官問話,並在辯護過程中陳述李慶隆無逃亡之虞等語,檢方訊後將李慶隆請回。不過,張睿文卻以親戚北上找工作為由,向王姓房仲借用台北市大安區某套房的鑰匙,李慶隆則於被檢方請回的隔日(12日)晚間11時許駕車來到張睿文的事務所,並在張睿文的指示下,將車輛停入其事務所地下室的機械停車位,李慶隆下車後先是拆掉車牌,才和張睿文會面。事後由張睿文駕車載著李慶隆,於3月13日凌晨至台北市大安區某處和王姓房仲碰面,交付1萬7000元房租給她,再由房仲轉交給不知情的屋主。檢調4月間要傳喚李慶隆時聯繫不上,調查人員與張睿文聯繫時,她表示只有在3月14日時曾接到李慶隆的電話,但最後仍和李慶隆失聯。事後,檢方於5月2日對李慶隆發布通緝,並搜索張睿文,於訊後諭知其50萬元交保,最後李慶隆於5月9日投案,於訊後以100萬元交保,配戴電子腳環。有關張睿文藏匿李慶隆的案件,於今日偵結,台北地檢署依照藏匿人犯罪對張睿文提起公訴,此外,檢方更痛批張睿文身為律師,竟藏匿犯罪嫌疑人且隱匿其行蹤,妨害真實發現及國家司法權行使,且於犯後在緘默權保障下任意供述,與客觀事實證據不符,始終飾言狡辯,犯後態度不佳,具體求刑8月,另將分「律他」案,將張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懲戒。
減重手術涉過度醫療 名醫宋天洲遭罰停業4月
減重名醫宋天洲爆「過度醫療」風波,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調查發現,他在高雄博田國際醫院與義大大昌醫院為多名不符合手術條件的患者進行縮胃手術,違反醫療規範,衛生局依法移送懲戒,醫師懲戒委員會已決議自10月27日起,處宋停業4個月,並須完成醫學倫理與醫事法規各10小時進修課程。有家屬投訴,31歲女子體重54公斤、BMI24,仍接受宋天洲縮胃手術,術後出現嚴重併發症,包括食不下嚥、營養不良及體重驟降,7月中昏迷送醫,診斷為維他命B缺乏引發韋尼克氏腦病變,經住院一個多月治療,出院時體重剩37公斤,需輪椅代步,記憶力與情緒受損。家屬指控,患者術後回診未獲積極治療,醫師堅稱手術成功並不承認疏失,雙方調解破局;且手術費用高達24萬元,超過衛生局核定上限12萬元,呼籲主管機關徹查。衛生局表示,7月底接獲投訴後調查254份病歷,發現宋天洲多例手術不符減重手術適應症,且對未成年病患未完整評估即手術,屬過度醫療與違反醫學倫理,除停業外,因未報備執業及不實醫療廣告,被裁罰各15萬元。此外,衛生局也查出博田醫院管制藥品登載不實及未依規定保存簿冊,裁罰共12萬元;關於手術費用疑似超額收取,高市府將持續調查釐清,依法辦理。衛生局強調,此案涉及病人安全與兒少權益,已通報社會安全網並移送地檢署偵辦,未來將追蹤懲戒執行,並加強醫院與醫師監督,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博田醫院表示,宋天洲為兼任合作醫師,對事件深感遺憾,將配合調查並強化醫師審查與管理,確保病人安全。
濫用職權查個資追女性 前高院庭長遭降級、緩起訴1年
前台灣高等法院庭長陳貽男,為了「把妹」,涉嫌冒用高院16股法官承審案件、或不實案件案號,輸入司法院網路系統偷查134筆個資,包括欲追求的同院女法官、女職員或房客、妻子主治醫師在內,事後陳退休並遭監察院彈劾、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決議將陳降2級改敘,陳日前被告發涉嫌偽造文書罪,台北地檢署因陳男認罪,17日給予緩起訴處分1年,命他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陳貽男是司法官17期結業,1993年擔任高院法官,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擔任高院庭長,陳自2009年2月至2011年9月2日止,假借法官職務機會,冒用高院16股法官承審案件、或不實案件案號、自己承審案件案號,輸入司法院單一登入窗口戶役政之電子閘門、公路監理車籍查詢等系統,查詢女法官、房客、醫師等與公務無關的個資資料達134筆,女性達24人。陳在事件爆發後,於2022年1月16日退休。監察院調查發現,陳貽男私下查詢已婚、未婚女法官等人資料,有多人是重複查閱,其中至少有2人是高院女法官。陳貽男於監院約詢時稱,他是因為妻子過世,知道某些女士未婚或無婚姻關係,因好奇心驅使而查詢,並未列印、下載,沒有任何不法利用行為。監院通過陳彈劾案,移送公懲會。公懲會決議將陳降2級改敘。陳貽男因此案在55歲提前退休,還被記大過,除少了退休金近800萬元,年終考績被打丙等,少拿3個半月的考績獎金和年終獎金共63萬3000多元,合計超過860萬元。民眾日前向北檢告發陳貽男涉嫌偽造文書,檢方調查時,陳自白認罪,檢方因他認罪且沒有前科,加上早已退休,不致再犯,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
男做陰莖增大術慘死!奪命醫丁斌煌慘了 衛生局「重罰35萬」移送醫懲會
台北市1名50歲簡姓男子日前在中山區某醫美診所接受陰莖增大手術,術後突然失去生命跡象。救護人員抵達現場時,發現簡男已明顯死亡,未送醫。案發後,檢警會同法醫進行相驗,並將執刀醫師丁斌煌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對此,北市衛生局勒令該診所立即停業,從重從嚴裁處35萬元並送醫懲會懲處。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就某醫美診所術後當日民眾死亡一案,依據行政執行法第36條規定,行政機關為阻止犯罪、危害之發生或避免急迫危險,而有即時處置之必要時,得為即時強制,故對該診所執行停止醫療業務之即時強制。北市衛生局於9月17日晚間、9月18日上午及9月19日上、下午連續3天至該診所進行稽查,初步了解涉違反醫療法下列事項,如查證屬實將依法裁罰,總金額達35萬元整:1、病歷登載不實:違反醫療法第67條規定,加重處以最高金額5萬元整。2、刊登「以其他不正當方式為宣傳」醫療廣告: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此次屬第3次違規,依同法第103條加重處以最高金額25萬元整。3、該診所負責醫師不配合主管機關約談調查:違反醫療法第26條規定,加重處以5萬元整。北市衛生局表示該診所除就上開事項進行裁罰以外,並依違反醫師法第25條規定「業務上重大或重複發生過失行為」,衛生局啟動醫師懲戒程序,將該診所負責醫師丁斌煌移送本市醫師懲戒委員會懲處,會儘快召開懲戒委員會審議。北市衛生局積極與檢調配合,該診所負責醫師於9月19日凌晨交保,衛生局主動聯繫該醫師約定當天下午2時至衛生局西區稽查股進行約談,惟至下午3時未出席且經多次聯繫均未果,該醫師不配合主管機關約談調查,已違反醫療法第26條規定,衛生局予以加重處5萬元整,並會持續要求該醫師到衛生局進行約談。衛生局針對此類案件從重從嚴處理並提醒民眾就醫時若遇醫療事故,可依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規定,向衛生局提出調解申請,由專業客觀的第三方意見協助釐清事件爭議點,促成爭議雙方溝通並減少對醫療過程的認知差距,並保障自身權益。
原能會前主委謝曉星涉霸凌、性騷! 稱女下屬「最美麗的風景」罰60萬
行政院前原子能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前身)主任委員謝曉星遭控性騷擾女下屬,於2023年1月11日被時任行政院長蘇貞昌下令免職。監察院也認為謝曉星違反就業服務法、性別平等工作法以及CEDAW公約遭到彈劾並移送至懲戒法院審理,而結果也於今(9月17日)出爐謝曉星遭判60萬元罰款。謝曉星2022年遭爆涉嫌性騷擾,案發以後他也向行政院自請調查,待調查結果出爐以後,認定謝曉星涉及的性騷擾案件確定違反性別平等工作法的性別歧視、敵意性工作環境之性別騷擾。其中,謝曉星多次打量女性部屬,並出言「好像少女」、「最美麗的風景」令對方感到不適。全案於2022年1月11日公告調查報告,並移送至監察院,而謝曉星也請辭主委一職,隨後更是提出申復、訴願、但均失敗。而謝曉星也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懲處。全案在監察院調查以後,認定謝曉星有違失,依法提起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而合議庭審理後,認為謝曉星確實有職場霸凌、性別歧視及對女性部屬為騷擾等違失行為,有違公務員服務法第6條之規定,且其身為政務官,位尊勢重,卻未能謹慎言行,顯然嚴重損害政府形象,有懲戒必要。此外,謝曉星多次細故霸凌及騷擾部屬之情節程度非輕,而事後猶否認違失,及審酌公務員懲戒法第10條規定之一切情狀,判決謝曉星罰款60萬元。
台大2狼醫遭懲戒!醫師公會再發聲明 促立法明定最低處分
台北市衛生局近期公布醫師懲戒委員會結果,對指侵的黃信穎醫師廢止執照1年,對性騷的C教授陳思原則處停業3個月。醫師公會全聯會11日晚間發出聲明,強調對性侵害與性騷擾「零容忍」。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呼籲對涉及病患性侵害、藉診療之名實施不當接觸等行為,應立法明訂「強制撤銷執照」或「不得低於一定年限停業」。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過去已多次公開發表聲明,表達對相關案件的高度重視,並呼籲全體醫師自律自省,切勿踐踏病患與同事的信任。依現行法制,醫師懲戒權限係由衛生主管機關及醫師懲戒委員會行使,並非由醫師公會直接執行。本會作為專業團體,雖無法介入懲戒裁決,但始終秉持專業自律精神,持續向社會重申醫師應守專業本分、尊重性別平等,並呼籲所有醫師不得有任何不當或侵犯他人之行為。社會各界應將責任歸屬釐清,避免誤解醫師公會「毫無作為」。在9月7日會員代表大會中,醫師公會全聯會已經通過最新修正的《醫師倫理規範》。新修正版本中,明確將住院醫師或其他相關人等遭受不當性騷擾的情形納入違反倫理規範的範疇,進一步強化醫師專業倫理的規範性與約束力。此舉顯示,醫師公會並非袖手旁觀,而是持續透過制度更新,要求全體醫師遵守更嚴格的專業倫理標準。為避免類似事件重演,並回應社會疑慮,醫師公會全聯會提出制度改革建言,呼籲對於涉及病患性侵害、藉診療之名實施不當接觸等行為,應立法明訂「強制撤銷執照」或「不得低於一定年限停業」,並訂定懲戒詳細規範,透過詳細明確規定,以利遵守,才能建立裁罰一致性。若醫師欲回復執業,必須完成性別平等、醫學倫理、創傷知情等專業訓練,並通過外部稽核。醫師公會全聯會表示,醫師專業建立於病人信任之上,絕不縱容任何醫師違反專業倫理與人性尊嚴。同時,呼籲社會在追求正義之時,也應「勿枉勿縱」,讓懲戒制度既能嚴正懲處失德的醫師,也能維護大多數醫師辛勤守護病患健康的專業形象。◎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台大醫院婦產部2狼醫懲戒確定! 陳思原停業3月、黃信穎廢照
台大醫院婦產部先前驚傳多起狼醫事件,包含前台大婦產科鄭姓醫師被控涉下藥性侵等案件,引發社會關注,更有多位立委質詢、監察委員調查。台北市衛生局近日於市府公報公告指出,醫師懲戒委員會對移付懲戒的2名醫師陳思原以及黃信穎做出決議,陳思原處停業3個月、黃信穎處以廢止執業執照。衛生局在北市公報內容指出,醫師陳思原違反醫師法,經台北市衛生局移付懲戒,台北市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第12屆第1次會議決議,處停業3個月,以及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20學分,包含性平及醫學倫理各10學分。據了解,陳思原是被6名住院醫生、研究醫師申訴性騷擾,受害者描述不只被摸大腿、臀部,甚至還被摸進內褲。另一名醫師黃信穎涉及性侵案情重大,據相關判決書內容,黃信穎於2021年6月27日在台大醫院急診室利用職務之便對女病患進行性侵,事後黃信穎離開台大醫院,並自2022年起轉任桃園某婦產科診所執業,期間仍持續接觸病患。醫師懲戒委員會處廢止執業執照,以及1年內接受繼續教育30學分,包含性平10學分、醫學倫理20學分。衛生局補充,被懲戒醫師如對決議不服,得於決議書送達翌日起20日內請求覆審,但本案的2位醫師分別於7月28日及30日收到決議書,於期限內均未聲請覆審,因此懲戒確定。◎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手術奪2女命!名醫王銘嶼遭撤照 專家:曠腸手術未獲國際認可
高雄一名以減重手術聞名的醫師王銘嶼,日前因替病人進行「縮胃曠腸」手術,短短10天內導致2名女性患者死亡。地方衛生局調查後,認定王銘嶼及任職的安泰醫院涉及多項違法,已開罰並移送司法偵辦,王銘嶼更被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廢止醫師執照。專家指出,曠腸手術後遺症多,國際醫界至今未承認此項醫療行為。高雄榮總減重外科主任陳盛世表示,美國FDA(食品藥物管理局)、國際減重醫學會及台灣外科醫學會,曠腸手術未被正式承認是合乎規範的醫療行為,因此「在法律上就是遊走於合法與非法之間」,目前國際上認可的減重手術僅有3種,分別是縮胃手術、繞道手術以及胃鏡縫胃縮小手術。陳盛世解釋,所謂「曠腸」就是小腸繞道手術,最早出現於1960年代的美國。雖能透過減少腸道吸收達到明顯的減重效果,但也伴隨嚴重後遺症,包括營養不良、肝衰竭、貧血、腸扭結及腸阻塞等。正因如此,美國早在1970年代就已將接受過這類手術的患者改回正常腸道結構,在台灣,則因醫學會的規範,醫師也應排除曠腸手術。不過陳盛世也說,問題根本不在於手術本身,而是術後的營養管理與病人教育,若病患無法正確補充營養,後果會影響一生,醫療團隊須持續提供完整衛教。他進一步補充,小腸是人體主要的吸收器官,若將其閒置,雖然減重數據亮眼,但會嚴重影響生活品質,通常只有患者小腸壞死或因沾黏出現扭結時,才會切除壞死的部分,「所以基本上,絕不會隨意犧牲小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