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
」 監察院 彈劾 懲戒法院 日本 檢察官
女病患腹痛就醫竟遭測試性高潮 台大狼醫判刑2年定讞
台大醫院婦產部前醫師黃信穎5年前在急診室值班時,單獨帶黃體破裂的女病患到診間,以手指進行「性反應測試」卻不顧女方意願「測試過頭」,涉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一審不認罪判刑3年、二審認罪改判2年,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黃信穎須入獄服刑2年。本案發生在2021年6月26日,時值新冠肺炎三級警戒,黃信穎擔任第三年住院醫師,負責值勤急診診療工作。有一名女病人因為與男友發生性行為,25日晚間腹痛發燒到台大掛急診住院,到了27日上午,由黃信穎接手看診,研判病因是黃體破裂,女病患想細問,黃信穎當天下午2點帶她到診間,在沒有護理師陪同的情況下檢查身體,並告知這是測試性功能,對女病患指侵到她難以承受時才停止動作。女病人覺得黃信穎太超過,原本只是要觀察她有何收縮反應,但後面的過程並未得到她同意,因此提告,台北地檢署起訴黃信穎妨害性自主罪。台北地院審理期間,黃信穎不認罪,遭判刑3年;高等法院審理期間,他改口坦承犯行,並寫下道歉信、表達賠償意願,女病患拒絕接受,合議庭審酌雙方雖然沒達成和解,但黃信穎犯後態度與一審不同,撤銷原判決改判2年。最高法院維持二審刑度,全案定讞,黃信穎將入獄服刑;性侵病患事件曝光後,黃信穎遭到停職,2025年9月醫師懲戒委員會決議廢止執業執照,黃信穎沒有聲請覆審。
就是要當警2/雙北菜警月薪上看8萬! 想穿制服先過這幾關
隨著「警察人員警勤加給表」修正,雙北地區繁重加成調高至最高1.3倍,剛分發的基層菜鳥警員,加上超勤等加給後月薪可上看7.5至8萬元,二線一星警官更可突破9萬至10萬元。然而,即便薪資待遇相當優渥,警專招考人數卻近年持續下滑,導致錄取率屢創新高,今年警專甲組男生的錄取率甚至高達94%。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針對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極為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雖然報考門檻與警紀規範隨著時空背景有所演變,但警察的操守與品德依然設有嚴格的排黑條款與身家調查門檻。(圖/翻攝畫面)因警察職務具有特殊性與公權力,各界對警紀向來以嚴格標準檢視。針對考生本人的「前科與品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與《公務人員任用法》均設有不容妥協的嚴格排黑規定。首先,在重大犯罪與貪污方面,凡是曾犯內亂、外患罪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者,以及在公務體系服務期間涉貪污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中者,一律終身不得報考。另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0條之1也明確列舉四大不得任用的規定,首先只要曾涉犯刑法第 268 條(意圖營利供給賭博場所或聚眾賭博罪),只要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使僅判處罰金,仍永久喪失警察任用資格。曾被列為《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的治安顧慮人口,例如殺人、強盜、搶奪、放火、妨害性自主、竊盜、詐欺或組織犯罪等罪者、曾因公務人員考績法受免職處分及被依公務員懲戒法受撤職處分者,乃至於過去曾遭中央警察大學、警察專科學校或軍事院校勒令退學或開除學籍者,均不得任用。此外,若犯下上述以外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確定且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者,同樣不得任用。若獲「緩刑」宣告,緩刑期間亦不得任用;即便在緩刑期滿未經撤銷可恢復一般公務員應考資格,在警察特考中仍須面臨實質的查核。以徐嘉旋能順利考回警察並獲分發,主要就是因當初並未受到汰除處分,而是主動提出離職,因此不受上述法規限制。考過就能順利當警察嗎?根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6條規定,擬任警察官前,機關必須就其「個人品德、忠誠、素行經歷及身心健康」實施嚴格審查。即使前科紀錄在形式上符合緩刑期滿等條件,但在實務上的「素行經歷」關卡中,若被認定曾有不良紀錄或品德不符標準,仍可能面臨不予任用的命運。然而只要順利通過重重考驗,警察的薪水是相當具吸引力,以雙北第一線行政警察單靠警勤加給每月最高可多領1萬2千餘元;雙北刑事警察若加上刑事加成,每月實領警勤加給最高可高達3萬餘元,高薪背後固然代表著高壓與高風險,但嚴格的品操與任用把關,仍是確保執法團隊品質的要件。
沉寂一年竟逆轉破案! 沈伯洋針孔爭議始末一次看
民進黨立法委員沈伯洋遭針孔攝影機跟監案日前由台北地檢署偵結起訴,引發社會高度關注。這起震撼政壇與國安單位的監控爭議,起源於2024年10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台辦)正式宣佈,依法對立法委員沈伯洋、前聯電董事長曹興誠以及「黑熊學院」實施懲戒,並列為「台獨頑固分子」。據悉消息曝光後,時任台北市警察局局長李西河第一時間主動前往曹興誠住家關切,並主動詢問是否需要提供人身安全相關協助。當時在場沈伯洋的隨扈曾告知警方,沈住所附近曾有一輛可疑機車常駐,但最近已沒看見該車。由於當時並未啟動正式報案程序,亦未提供具體事證,沈伯洋僅要求住所加強巡邏,警方也依規定辦理。然而,這起「機車監視疑雲」到了隔年9月間,再度成為立法院藍綠陣營激烈攻防的輿論焦點,為了釐清真相並捍衛自身權益,沈伯洋最終在時隔一年後的2025年10月,於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局完成報案並提出告訴。大安分局受理後隨即報請台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專案小組首先調閱監視器與相關車籍資料,掌握該輛可疑機車的車號,並「以車追人」循線找到登記在台灣南部的一名車主。該名車主向警方供稱,車輛平時是借給在徵信社任職的友人使用,自己對車輛被用作何種用途完全不知情。警方掌握關鍵線索後順藤摸瓜,進一步循線追查到涉案的徵信社負責人及相關從業人員,隨後在機車座墊下方赫然搜出安裝好的微型針孔攝影機,並扣押相關通訊與監控設備。全案歷經數月的深入追查與過濾,最終順利突破案情,將涉案的徵信業者一網打盡,移送法辦。
高雄男童偷吃泡麵遭痛毆、逼深蹲亡 施虐表姊竟傳大笑貼圖諷「要死了」
高雄市鳳山區11歲發展遲緩男童,被受託給23歲表姊照顧,男童卻因早餐偷吃泡麵,遭表姊痛毆、持塑膠棍狂抽頭背,更被強逼交互蹲跳與半蹲近3小時,最終受虐身亡,而表姊目睹男童缺氧昏迷,竟傳訊息給同居人,嘲諷男童「怎麼辦要死了」,還附上大笑貼圖,她一審遭判12年有期徒刑,表姊上訴求減刑,二審法官則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據了解,男童患有自閉症、過動症且發展遲緩,被母親交給表姊照顧,而表姊在2024年1月1日晚間,發現男童早餐吃泡麵,卻謊稱自己吃了吐司,竟失控暴走,先是掌摑男童臉部,又以塑膠棍抽打孩子的頭部和背部。而兇手施暴後仍未罷手,還要求男童半蹲及交互蹲跳,折磨時間長達近3小時,男童最終癱軟在地、嘴唇發白陷入昏迷,表姊竟還傳訊息給同居人,稱男童「換不到氣缺氧」、「我想怎麼辦要死了」,字句後方甚至附上「搥地大笑」的貼圖,讓男童昏迷一夜後才送醫。被送到醫院時,男童已失去意識,經緊急救治後仍因顱內出血與腦髓壞死身亡,醫護人員更在孩子身上發現21處新舊傷痕而立刻報警,警方則將表姊逮捕,一審判處12年有期徒刑。表姊不服上訴,稱表弟為早產兒、照顧難度極高,自己過去數年傾注無數心力陪同復健,甚至協助表弟脫離身障身分,還聲稱孩子生母同意她適度體罰,當晚孩子昏迷只是自己「誤以為運動過度熱衰竭」才延誤送醫,強調自己是長期承擔照護高壓一時失控,苦苦哀求法官予以減刑。高分院法官則認為,表姊長期照顧表弟的付出縱屬事實,但在法律與道德上「生活照料與殘酷暴力絕不能功過相抵」,且表姊過去就曾因不當體罰接受過親職教育,明知表弟體力弱於常人,卻仍施暴數小時,甚至在孩子倒地之際還能傳貼圖嘲諷,顯見對生命的漠視。法官認為,法律所保障之懲戒權絕不可跨越人身安全的法制紅線,縱使生母曾私下委託管教,也絕無可能授權其進行致命施暴。合議庭認定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徒刑量刑妥適,表姊上訴全無理由,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謊報病假爽玩海外!日公務員1原因被抓包 下場曝光了
日本神奈川縣橫須賀市發生一起令人瞠目結舌的公務員違紀事件。一名任職於市府福祉兒童部的45歲女性主任,因「不敢向職場開口請有薪假去旅行」,竟找認識的醫師配合開立虛假診斷書,藉此請領長達10天的病假出國度假,甚至照常領取了期間薪資。不料,這場精心策劃的瞞天過海大計,卻因主管在車站巧遇她而露餡。根據日媒《讀賣新聞》報導,該名女性主任在今年6月7日至16日期間,以生病為由請病假,並非法領取了該期間約10.4萬日圓的薪資。然而在病假期間,她的直屬主管卻意外在車站目擊到她的身影,因而產生疑慮。當該主任結束假期返國上班後,市府主管針對此事進行調查詢問,她最初仍堅稱自己「當時真的生病了」。市府隨後向診所及醫師進行調查核實,發現她根本完全沒有就診紀錄,當場戳破謊言。眼看紙不包火,她才坦承違規,並吐露動機表示,「職場氣氛讓我根本開不了口說要請有薪假去旅行。」橫須賀市政府於9月30日正式對該名主任處以懲戒免職(開除)處分;而涉嫌配合開立假診斷書的醫師,市府也已於28日依違反《醫師法》等嫌疑向警方提出刑事告發。此外,橫須賀市政府當天也同步公布了另一起懲戒案,一名任職於市府稅務部的20多歲男性職員,因涉嫌私自從工會會費帳戶中,擅自提存現金高達10次,遭到停職6個月的懲戒處分。
謝宜容霸凌案遭撤處分 勞動部:確認嚴重霸凌、將上訴
勞發署北分署前分署長謝宜容遭勞動部認定涉及職場霸凌,核予2大過遭免職,不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3日判決認定原懲處結果未審先判,原處分嚴重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處分應予撤銷。對此,勞動部今(22)日表示,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其認事用法勞動部尚難認同,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對此,勞動部今日發表聲明表示,針對北高行一審撤銷原處分判決,其認事用法勞動部尚難認同,已委請律師撰狀,將於法定期限內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勞動部指出,謝宜容同時涉及貪污犯行,經監察院彈劾移付懲戒,仍在最高法院及懲戒法院審理中,目前仍處於停職狀態,不會復職。勞動部補充,關於謝宜容案,基於詳細訪談跟嚴謹調查,確認謝宜容確有嚴重的職場霸凌情事,毫無疑義。對於本案相關訴訟案件,絕對會捍衛霸凌零容忍的立場,一定追究到底。
角色混淆!卸任地檢發言人2月當被告律師 他辯沒辦案仍遭懲戒
雲林地檢署前主任檢察官兼發言人吳文城2023年辭職不到2個月,擔任口湖鄉長貪污案二審律師,先被法院拔掉辯護人,又被律師懲戒委員會發現,同樣由雲檢偵結起訴的偽鈔案主嫌及另一件案子的被告也找他辯護,已違反律師倫理規範,決議申誡並要求他自費接受6小時研習。吳文城司訓所(現已改制司法官學院)48期結業,公職最終站是雲檢主任,在2023年4月轉任律師,仍在雲林開事務所;時任雲林縣議員林哲凌因為擔任口湖鄉長時向光電業者收賄400萬元,2023年5月31日雲林地院判刑10年,宣判後9天,林哲凌委任吳文城提起上訴及擔任二審律師,距離吳文城卸任檢察官只有2個月左右。二審期間,台南高分檢聲請禁止吳文城擔任林哲凌的辯護人,台南高分院為釐清吳文城擔任主任檢察官期間有沒有參與偵辦本案或出席專案會議,發函給雲林地檢署,雖然雲檢回覆「因時隔已久,無法確認」,但有證實檢察官一審所提出的補充理由書由吳文城核閱;二審法官在裁定書指出,《律師法》規定律師對於曾任檢察官所處理的案件「不得執行職務」,吳文城剛離開雲檢就當起被告律師,有角色混淆和利害衝突的問題,因此裁准檢方聲請。2023年2月2日,雲林地檢署破獲「XD」偽鈔集團、查扣1.2億元假鈔,吳文城前往雲林縣警局一起舉行破案記者會。同年6月30日一審宣判偽鈔主嫌廖泓鈞6年有期徒刑,他上訴二審也找吳文城辯護,打到無罪,不過最高法院去年9月發回更審。律師懲戒委員會認為,吳文城類似接案共3件,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有懲戒必要,決議予以申誡,須自費接受律師倫理規範6小時研習。吳文城試圖將地檢署發言人的職務當護身符,主張這3件案子都不是他偵辦起訴,他也沒有以公訴檢察官身分蒞庭論告,頂多是核閱部分書類和發新聞而已,不適用檢察一體,也沒有違反《律師法》、《律師倫理規範》相關規定。對於律懲會決議他若不服,可申請覆審。
霸凌顏慧欣遭彈劾開庭!楊珍妮喊冤斷章取義 老長官也來看她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女兒、曾任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副總代表的顏慧欣今年3月驟逝,監察院調查發現她生前遭長官楊珍妮阻撓、弱化參與相關業務,已涉及霸凌,因此彈劾移送懲戒,懲戒法院今天開庭,楊珍妮否認霸凌,批評監院斷章取義,她沒做過的事不應該因為傳言受到汙衊。監委調查,顏慧欣剛到經貿辦的時候,楊珍妮就以不友善的方式對待,並幾度在公開場合否定顏慧欣的意見,甚至嚴厲斥責顏慧欣的建議,楊珍妮將近一年不給顏慧欣專任秘書,只讓自己的秘書跟她共用,增加顏慧欣工作負擔。楊珍妮弱化顏慧欣副總談判代表的角色,有意排除顏慧欣等團隊成員進入台美關稅談判現場;楊珍妮還對高壓威嚇部分同仁,彈劾審查會以職場霸凌為由13比0全票通過彈劾楊珍妮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前經濟部長鄧振中也出庭旁聽。(圖/黃耀徵攝)楊珍妮在庭上喊冤,監察院約談一次就認定六項霸凌,彈劾內容諸多指控不實,關係人不了解談判辦公室的運作情形卻無中生有,「很多都是斷章取義,不是事實」,如果她做錯她願意受罰,但不該拿她沒做的事、沒說過的話來責難她。楊珍妮說,監察院對行政院調查報告斷章取義,2014年到2019年她任職國貿局期間被控對同仁所說的話,並非她平常會用的言語。楊珍妮否認霸凌,並批評彈劾內容斷章取義、無中生有。(圖/黃耀徵攝)法官表示,第六屆監委屆滿後,目前已經沒有任何監委,但監察院訴訟書狀的「核閱意見」仍寫著監委有討論過,似乎不符現況,希望監院代表研究後續法律問題,並希望監院與楊珍妮雙方都做功課,研究行政監督到什麼程度會構成職場霸凌,預計兩個月後依據書狀往來情形再決定下次開庭時間。今天開庭出現令人意外的旁聽民眾,前經濟部長鄧振中過去是楊珍妮的長官,他特地來到法庭關切開庭進度。
淡水藥師下藥女大生案 受害者增至7人、5人已報案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陳姓藥師涉嫌在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管制藥物,日前陳男遭士林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警方進一步從藥局內取得員工資料,逐一聯絡曾在店內工作的女性員工,目前已掌握7名受害人,其中5人已向警方報案,案件仍持續擴大追查中。據了解,陳男涉嫌於今年8月底,在一名女大生工讀生的水瓶中摻入俗稱「FM2」的苯二氮平類(BZD)管制藥物,女大生飲用後出現頭暈、昏睡及意識不清等狀況,陳男事後還多次詢問是否需要送她回家,女大生返家後直接陷入昏睡,醒來後覺得情況不對,便帶著水壺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獲報後,檢驗水壺殘液,確認水中含有苯二氮平類(BZD)安眠鎮靜藥物,並調閱藥局監視器畫面,發現是陳男將藥物投入女大生的水壺。案件曝光後引發社會關注,於是檢警在陳男遭拘提並聲押獲准後,從藥局店內電腦取得過去的員工通訊錄,逐一聯絡曾在藥局工作的女性員工。檢警清查發現,陳男過去2年多經營藥局期間,曾聘僱10多名女大學生及女性工讀生,目前已有7人表示曾遭陳男不當對待,其中5人已正式向警方報案。據悉,目前提出告訴的案件中,情節最重者曾遭到陳男「指姦」性侵,其餘人則指稱曾遭襲臀、摟腰等不當肢體接觸。另外,尚有3名女子目前仍未決定是否提告,由於藥局櫃檯空間狹小,平時員工進出、錯身時容易發生肢體碰觸,幾人雖曾感覺可能遭到刻意觸摸,但無法確定是否屬於不當行為,因此暫時沒有提出告訴。警方表示,已逐一告知相關女性員工自身權益,對於目前尚未報案的人,若事後回想起時曾因特定接觸、行為感到不適,都可以隨時前往警局提出告訴,警方將依法受理並持續偵辦。此外,新北市衛生局4日前往涉案藥局稽查,發現陳男調劑後未在處方箋簽名或蓋章,已違反《藥師法》第18條規定,且有民眾領取管制藥品時,未在管制藥品專用處方箋簽名領用,違反《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已依法裁處共4萬元。新北市衛生局表示,目前陳男已遭羈押禁見,涉案藥局也暫時停業,若未來刑事案件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最重可能面臨廢止藥師證書的處分。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涉「放高利貸、恐嚇」 懲戒法官怒斥: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
刑事局前副局長黃建榮因涉嫌高額放貸、出入私人招待所、出言恐嚇借款人等情事,遭監察院彈劾並送懲戒法院審理。案件7日首度開庭,黃建榮雖提出多項辯解,但受命法官黃麟倫聽完後當庭直指其說法前後矛盾,更重話批評「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根據監察院彈劾內容,黃建榮過去擔任刑事警察局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依法負有調查犯罪的權責,竟未保持品操,在外放貸獲取高額利息、未經報備與線上博弈及地下匯兌業者接觸交往、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向地下匯兌業者無償借用招待所及車輛等違法失職行為,核有違失,因此今年6月通過彈劾案,送交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懲戒法院7日開庭時,法官黃麟倫質疑,警察及法官工作都十分忙碌,但黃建榮每月薪資10多萬元,卻有時間進行上千萬元的投資及資金往來,讓他難以理解。針對黃建榮向業者無償借用車輛一事,法官黃麟倫也直言,公務人員如果真的堅守誠信、清廉、謹慎,「連200元都不該拿」。對此,黃建榮辯稱,針對答姓女子投資一案,答姓女子後來也因詐欺案件被判有罪,法官黃麟倫則認為,即使對方詐欺有罪,也不代表黃建榮沒有違失。此外,針對接受招待前往柬埔寨一事,黃建榮則表示,當時是因為有追查通緝犯的需要,後來也有自行付款,他也承認自己在與答姓女子的投資案件中確實有錯。不過,法官黃麟倫對相關說法並不接受,認為黃建榮的答辯前後不一致,最後直接當庭斥責「你的警察生活很不單純」。據了解,黃建榮在2022年5月至2023年11月間,向李姓友人無償借得1000萬元,之後再將款項借給另一家公司負責人答姓女子,並收取共340萬元利息,後來答姓女子向檢調檢舉,指稱黃建榮在討論還款時,涉嫌利用警察身分施壓及恐嚇。檢方偵查後,認定黃建榮涉嫌假借職務上的權力及機會犯下恐嚇罪,因此提起公訴,台北地院日前審酌後,依恐嚇罪判處黃建榮有期徒刑7月,可上訴。
淡水藥局50歲男藥師涉下藥女工讀生 藥師公會:絕不包庇、最重可廢證書
新北市淡水區一名50歲陳姓男藥師,涉嫌在助理女大生的水壺裡投放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導致女大生出現頭暈、心跳加快、意識模糊等症狀,返家後更陷入昏睡,事後陳男辯稱是想讓她試藥,還說自己只是「開玩笑」,引發熱烈討論。對此,藥師公會全聯會回應,公會絕不包庇、縱容,若查證屬實將移送懲戒,最重可廢止其藥師證書。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聯會榮譽理事長黃金舜表示,他已與現任全聯會理事長林憶君討論此事,認為此事件嚴重破壞藥師形象,身為專業人員卻有這種態度和行為,實在非常不應該。黃金舜說,他已決議行文給新北市藥師公會,要求針對此事件做全盤了解,如果最終查證屬實,公會絕對不會包庇,也不會縱容;若案件移送懲戒,需先送地方懲戒委員會,再移送至衛福部懲戒委員會,而他身為衛福部懲戒委員會委員,屆時會親自表態,要是確認情節嚴重,他也主張廢除陳男的藥師執照,予以最嚴厲處分。藥師公會全聯會副秘書長李懿軒則指出,藥師是藥物專業人員,對管制藥品負有高度專業及法律責任,全聯會絕不容忍任何以藥物傷害他人的行為,絕大部分藥師對管制藥品都抱持高度專業且具法律責任,本案屬於少數個人違法,不能代表整體藥師,由於該案已涉及刑事責任,司法也已介入調查,公會本身沒有調查權,如查證案情屬實,全聯會支持依法追究,並由地方藥師公會依「藥師法」規範移付懲戒,最重可廢除其藥師證書。李懿軒提到,第二重的處分為廢除執業執照,讓此人保有藥師身分,仍可稱為藥師,但無法實際執業,而委員會也可做出勒令限制執業範圍、停業1個月至1年等處分。至於本案驗出苯二氮平類(BZD)藥物,李懿軒說明,這類藥物依成分及作用時間不同,可用於抗焦慮、改善失眠、鎮靜或抗癲癇等,會影響人的精神狀態及神經傳導,因此必須嚴格管理;可辨識的管制藥品若要回收銷毀,依法應登記、集中保管,並會同地方衛生主管機關辦理銷毀及留下紀錄,不能任意使用,而針對本案藥物實際來源、是否如涉案男藥師所稱是過期藥物,仍待司法調查釐清。
女大生打工遭下藥!50歲藥局老闆被爆「專挑漂亮女生」藥師背景曝
新北市淡水區新春街1間藥局傳出下藥事件,1名女大生到店內打工擔任藥助,竟被50歲陳姓負責人涉嫌偷偷將管制藥物投入她的水壺,導致她飲用後出現頭暈、昏迷及斷片等症狀。警方獲報後採驗水壺內飲水,驗出苯二氮平類(BZD)陽性反應,隨後持搜索票前往藥局搜索,並取得關鍵投藥監視器畫面,將陳姓藥師查緝到案,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如今陳姓負責人背景也遭起底。據《中時新聞網》報導,事件曝光後,陳姓藥師的說法也引發外界強烈撻伐。他昨(4日)受訪時辯稱,涉案藥物因為已經過期,自己只是想「測試藥效」,並表示有客人曾告訴他那是精神科藥物。他聲稱,原本以為女大生喝一口後覺得味道不對就會吐掉,屆時自己就能告訴對方「我在開玩笑」。陳姓藥師甚至懊悔表示,自己「不應該當一個太雞婆的老闆,跟員工有太多的互動」。然而,這番說法不僅未能平息質疑,反而在網路上引發大量批評。據了解,這名50歲陳姓藥局負責人具有藥師專業背景,畢業於高雄醫學大學臨床藥學碩士,過去曾在台北榮總藥學部服務,專長包括感染科加護病房重症藥學及藥物資訊等領域。約1年多前,他在淡水開設藥局,原本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卻涉嫌對店內年輕女員工下藥,讓同業及社會大眾震驚。除了此次女大生指控外,事件曝光後也陸續出現其他網友爆料。1名曾於去年在該藥局打工的女網友在Threads發文透露,當時老闆會不時觸碰她的身體,她當時以為只是開玩笑,如今回頭想起整起事件,卻直呼「真的細思極恐」。另有網友爆料,指稱該藥局老闆疑似「專挑年輕漂亮女生」錄用,而事件爆發後,店內新進的女員工也因受到驚嚇而選擇離職。目前警方已將陳姓藥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士林地檢署偵辦。新北市衛生局則表示已介入調查,並強調若後續刑事判決確定,將依法移付藥師懲戒委員會處理。整起事件仍待檢警進一步釐清投藥動機、藥物來源及實際涉案情節。
鐵鎚皮帶衣架全成虐兒凶器 狠父「逾越管教範圍」遭判刑1年緩刑5年
台中1名男子育有4名子女,卻長達7年將暴力施加在大兒子身上,不僅拿皮帶、衣架、鐵鎚等物品毆打,還掐脖、罰跪,甚至不准孩子吃飯,導致少年長期傷勢未獲治療,最終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法院認定男子行為已逾越管教範圍,判刑1年、緩刑5年,全案確定。檢方調查,男子與女友生下4名子女,雖未替孩子辦理認領,一家6口仍同住台中西區。男子疑因對大兒子缺乏耐性,自孩子9歲、就讀國小4年級起,便長期以暴力管教,約每周4次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甚至出手掐脖、命令孩子跪下受罰,讓原本應受父親保護的童年充滿恐懼。更令人髮指的是,男子不僅動手打人,還限制孩子飲食,甚至不准他在家吃飯,讓少年只能靠學校供應的營養午餐果腹。孩子身上新傷疊著舊傷,臉部曾出現撕裂傷,腰側腫脹、背部疼痛,雙膝也布滿瘀青,但男子幾乎不曾帶他就醫。學校察覺孩子反覆帶傷上學後,2017年通報社政單位,少年一度被緊急安置。然而返家後,暴力並未就此停止。直到2022年,少年升上高中後再次遭學校通報,向社工揭露自己從小遭父親施暴、長年受到凌虐的經歷,醫療院所進一步診斷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及重鬱症。檢方認為,男子長期以積極暴力及消極虐待方式對待未成年兒子,已嚴重妨害其身心正常發展,因此依法提起公訴。台中地院法官認定,男子身為生父,卻在孩子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7年反覆施暴,還剝奪兒子的飲食、就醫權利,手段極為粗暴,顯已超出一般父母合理懲戒範圍,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案件上訴後,台中地院二審合議庭認為,一審適用的刑法條文版本有誤,依法撤銷原判決。不過二審認定,男子犯罪事實及刑度並無改變,仍依現行刑法第286條第1項妨害幼童發育罪,判處1年徒刑、緩刑5年。法院另考量男子坦承犯行,雙方已調解成立,少年目前也已恢復就學並返家,最終判決確定。
協助友人肢解烹屍!台男在陸坐牢3年 回台受審免再關
南投縣一名簡姓男子,曾在中國廣東省協助友人肢解、烹煮屍體,遭當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已入監服刑後出獄,回到台灣後,南投地院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處簡男有期徒刑2年,但考量到他已經坐過牢,已將刑期執行完畢,因此不須再關。判決書顯示,簡男與黃男是朋友關係,黃男在2008年9月間於中國廣東某農莊內綁架一名男子,並命令另外2人將該男子殺害,而黃男為了毀屍滅跡,就請簡男幫忙處理屍體,簡男同意後,於某租屋處內將屍體肢解、烹煮、絞碎。簡男後續遭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確認,並於2021年7月執行完畢。簡男回台後,台灣司法機關依法追訴,案經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雖在大陸地區曾受處罰,仍得依法處斷。但得免其刑之全部或一部之執行」,考量到簡男已服刑3年,已具有懲戒效用,無再予執行必要,且簡男已坦承犯行、經濟狀況貧困、無業,最終依共同犯損壞屍體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並免其刑之全部執行。全案可上訴。
針頭留置藥瓶並重複抽取藥品 板橋安泰淞鶴診所爆急性C肝群聚遭重罰停業
新北市板橋區發生急性C型肝炎群聚感染事件,現已累計11名確診個案,衛生局發現11例個案曾至安泰淞鶴診所接受注射,會同專家無預警稽查,發現該診所多項缺失,包括針頭留置於藥瓶並重複抽取藥品,以及於藥品準備區或非治療區放置預先填充藥品的針筒等,現已勒令停業並重罰 30 萬元,負責醫師也遭移付懲戒,最重將面臨廢止醫師證書處分。衛生局指出,8月12日接獲同一家庭2例急性 C 肝通報,經擴大採檢接觸者後再增1例,疫調發現,3名個案發病前均曾至板橋區「安泰淞鶴診所」就醫並接受靜脈注射服務。衛生局擴大回溯清查2025年至2026年間新北市所有急性C肝確診病例,並於8月25日再獲報1例,經交叉比對後赫然發現,共有11名確診病患曾於該診所接受各類針劑治療,經疾病管制署進行病毒核酸序列比對,相關個案病毒基因序列相似度高達99.7%-100%,具有高度同源親緣性,研判為同一群聚事件。衛生局會同疾病管制署及感染管制專家展開實地聯合查核,當場抓包該診所存在多項離譜違規,包括將針頭長時間留置於藥瓶內並重複抽取藥品,以及在非治療區、藥品準備區隨意放置預先填充藥劑的針筒等重大缺失,嚴重違反無菌操作標準,存在極高交叉感染風險;搭配病毒核酸序列分析結果,證實為診所內作業疏失所引發的重大群聚感染。新北市衛生局表示,已於8月27日先依《傳染病防治法》暫停該診所所有注射業務,並重罰30萬元罰鍰;在疾管署基因定序確認高度同源後,進一步於 9 月1日勒令「安泰淞鶴診所」即日起全面停止所有醫療業務,直至複查合格為止。此外,衛生局已將負責醫師移付醫師懲戒委員會審議,最重恐遭廢止醫師證書。衛生局表示,目前11名確診個案經治療後症狀均已緩解並出院,公衛團隊將持續進行個案關懷與後續追蹤。為及早找出潛在感染者,衛生局已啟動大規模回溯追蹤專案,凡於2025年7月1日至2O26年8月27日期間,曾赴「安泰淞鶴診所」接受任何針劑或靜脈注射的民眾,均可持相關證明至新北市29區衛生所接受免費抽血篩檢,呼籲符合條件者儘速前往檢驗,以確保自身健康。衛生局提醒,急性C型肝炎主要是透過感染者的血液進入人體而造成傳染,民眾應避免不必要的注射行為,並切勿與他人共用針具、注射器等器具,以降低感染風險。如經醫師診斷為急性C型肝炎,應依醫囑定期至醫療院所接受追蹤及治療。衛生局也呼籲各醫療機構提供醫療照護時,務必落實標準感染管制措施,確保病人及醫療工作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倘有相關問題,請撥打防疫專線02-22586923 或 0911183353。
休假警闖槍械室持槍欲輕生!同仁驚險攔下 懲戒結果僅記過1次
花蓮一名現任港務警察總隊巡佐,過去任職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期間,因深陷感情及家庭糾紛,情緒陷入低潮,竟趁休假期間進入分局槍械室,取走警用手槍、彈匣及子彈企圖自戕。所幸同仁及時察覺異狀,在千鈞一髮之際上前制止,成功阻止憾事發生。案件歷經刑事審判後,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終遭記過1次處分。根據判決內容,事件發生於民國113年4月29日凌晨1時47分許。當時A員仍在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服務,案發時正值休假期間。A員因感情及家庭問題陷入情緒低潮,明知自己並非服勤時間,依法不得擅自使用警用槍械,卻趁所內其他同仁未注意時,取得槍械室鑰匙並進入槍械室,拿走警用90手槍1支、彈匣1個以及制式子彈1顆。A員取得槍彈後一度準備持槍自戕,情況相當危急,幸好同仁迅速發現其行為有異,立即上前阻止並控制現場,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結果。事件曝光後,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審理後,於民國114年10月依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A員有期徒刑1年7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宣告緩刑3年,全案確定。除了刑事責任外,A員身為警察公務員,其行為也遭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警察依法配備及使用槍械,更應遵守相關規定,A員卻在休假期間擅自取得警用槍彈,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可能影響民眾對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及槍械管理制度的信賴,因此仍有予以懲戒的必要。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員此次非法持槍係因當時面臨感情及家庭問題,一時思慮失當,且持有槍械時間短暫,過程中並未持槍傷害他人;案發後也坦承相關行為,並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及酒癮戒治。法院綜合其犯行情節、事後態度及改善情形後,最終決定給予記過1次的懲戒處分。
老婦伴亡夫遺體生活2個月 女兒驚見爸變乾屍急報警!下場曝
日本靜岡縣一名72歲老婦涉嫌將已逝丈夫的遺體放置家中,並伴屍生活長達2個月,直到女兒探視發現爸爸變乾屍,嚇得趕快報案,老婦也遭警方逮捕。靜岡地方法院今(28)日對此案做出判決,老婦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根據日媒《靜岡朝日新聞》報導,檢警調查指出,該名72歲老婦與70多歲的丈夫同住於藤枝市田沼地區,但今年5月中旬,死者女兒因爸爸長時間未出席家族聚會,且許久未見而察覺不對勁,於同月15日傍晚親自前往父母家中探視;不料一進門赫然發現爸爸倒臥房內、早已失去生命跡象且變成乾屍,當場嚇得連忙報警處理,才揭發這起事件,警方隨後將老婦依法逮捕歸案。法醫鑑識結果顯示,死者身上未無發現明顯的外力創傷,被告在接受警方與檢方訊問時亦坦承不諱,承認自己在意識到丈夫過世後,仍執意將遺體放置於住處內長達2個月之久。針對犯案動機,被告向法官供稱是因為「覺得丈夫離開了會很寂寞」,因而選擇繼續維持現狀。靜岡地方法院審判長於判決時強調,雖然本案屬於不作為犯,但長達2個月忽視遺體處理,已嚴重侵害死者尊嚴,且僅因個人情感寂寞即決定隱匿死訊,其決策過程應給予強烈懲戒與譴責。法官在衡量量刑時指出,考量被告的大女兒已向法庭承諾,未來將與妹妹共同負起監督責任,密切照護被告生活,加上被告於審理期間展現深切反省態度,最終裁定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辯護律師於判決後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明確表達不會提出上訴,全案定讞。
學生球技沒達標竟挨藤條!排球老師猛抽屁股10多下 法院判拘役30天
彰化一名黃姓排球老師免費指導國中男學生打球,竟因學生訓練表現未達要求,拿出事先準備的藤條朝學生臀部連抽10多下,導致男學生臀部紅腫挫傷。學生返家哭訴後,父母氣得帶他驗傷並報警;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藤條抽打已逾越合理管教或體育指導範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黃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今年2月7日上午,黃男在彰化縣某國中指導C姓學生練習排球。訓練開始前,黃男曾向學生約定,若動作或表現未達標準,就會接受處罰;沒想到訓練過程中,C生未達黃男要求,黃男竟取出藤條,直接朝小志臀部抽打約10多下。C生返家後將遭藤條鞭打臀部一事告訴父母,家長見兒子屁股與大腿紅腫,隨即帶他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黃男接受調查時坦承以藤條鞭打、處罰學生,但辯稱事前已與學生們約定處罰方式,目的是讓其記取教訓、提高警覺,並非出於傷害學生的意圖。不過,檢方認為,黃男以藤條連續抽打少年10多下,顯然已超出合理的教育、指導或懲戒程度,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男雖仍強調處罰是為了讓學生改善表現,但法官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不能僅以「管教」或「警告」作為卸責理由。法官審酌黃男原本是無償協助學生精進排球技巧,卻未採取理性、平和方式協助學生改善動作,反而直接以藤條抽打身體,行為確有不當;再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逼砲警不理2/又是蕭惠珠!女兒頻突槌 「毒舌警」案害母女尋短
法院認證警方擺爛的「分手砲恐嚇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當時內湖分局分局長是蕭惠珠,她與丈夫吳敬田(台中市警局長)同為高官,卻被爆女兒淪為詐團人頭戶;蕭惠珠執掌內湖分局期間還有另一件警紀爭議,港墘所劉姓員警受理母女遭詐千萬的案件,打電話聯絡時脫口說出「不會自殺吧」、「還活著喔」等言語,之後這對母女果真走上絕路,懲戒法院認定員警未秉持同理心協助被害人,有損警察機關信譽,判決休職6個月。2024年有詐團冒用網紅「柴鼠兄弟」的名義投資詐騙,害內湖一對母女損失1200萬元,兩人在同年12月8日陳屍家中,媽媽遺書寫下對不起兒子,不能再為你做飯;女兒手機有一個12月6日打好的備忘錄,標題取名:「To這社會」,內容提到「今天媽媽接到警局電話,還沒出聲就聽到昨天作筆錄的爛警察跟旁邊的人說,她已經自殺了吧,然後我媽說話,他竟然還說『喔,你還活著喔?』才接著說其他事。就如你所願,我們一起死給你看,抱著最後掙扎去報案,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內湖分局調取港墘所通話錄音與監視畫面,劉姓員警打了3次電話都沒通,打到第4次,遭詐媽媽才接起來,一開始沉默了一會,劉姓員警才會說「不會自殺了吧?喔,你還活著」,當時他四周沒有其他人,只是自言自語,但純聽對話內容會讓人以為,他是不是邊拿話筒邊跟同事聊天「諷刺被害人」。「毒舌警事件」害內湖一對遭詐千萬的母女尋短,時任分局長蕭慧珠出面道歉。(圖/報系資料照)蕭惠珠在「毒舌警」事件爆發時,因輿論撻伐出面致歉並懲處劉姓員警,但她不只前院狂燒、後院也失火,女兒在2024年底為了借15萬元,將提款卡及密碼寄給詐團當人頭戶;3名被害人總共匯款18萬元,報警追查發現洗錢嫌犯竟是高官之女。蕭惠珠宣導打詐,女兒卻提供帳戶給詐團洗錢。(圖/翻攝內湖波麗士臉書)蕭惠珠女兒委任律師頗有來頭:警政署政風室前主任黃錦秋(曾為檢察官)的姐姐黃秀惠,她為了說服法官被告多麼無辜,猛誇詐團「騙術真的很高明」、「真的是蠻厲害的」、「用盡心機的騙」、「話術蠻厲害,而且蠻有耐心」,最令蕭惠珠及吳敬田顏面無光的恐怕是這段答辯:「雖然政府一直有在宣導不要輕易把帳戶交給別人,不過,他們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形成父母打詐、女兒助詐的諷刺對比。女兒為詐團洗錢的事曝光後,蕭惠珠回應女兒社會經驗不足,一時不察誤信詐團話術,經此案例已學到經驗與教訓。蕭惠珠的女兒或許如母親所言社會經驗不足,但進出法院的經驗倒不少,2021年她在拿坡里披薩東湖店工作時,跟劉姓客人發生爭執,林姓客人加入戰局後,兩名男子到店外「釘孤枝」,眼看林姓男子佔上風快要打贏,蕭惠珠的女兒衝到店外拿安全帽狂K劉姓客人的頭部,遭法院以傷害罪判拘役20天並賠償1萬1千元。「披薩店扁客案」4個月後,蕭惠珠的女兒又突槌,在內湖疲勞駕駛連撞路邊停車格四輛車,其中一輛車上還有駕駛,因此以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40天;總結蕭惠珠的女兒涉案類型涵蓋打人、開車撞人、人頭戶洗錢,「以身試法」的經歷倒非尋常警眷能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卓榮泰薪水遭凍史上頭一遭 鍾佳濱:國會越界代行懲戒權
立法院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也被列入凍結項目,創下我國憲政首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昨(16)日表示,立法院監督政務官應追究政治責任,如今卻跳過監察院及懲戒法院程序,直接以預算權凍結個人薪資,形同介入其他憲政機關的懲戒權,恐有違法、違憲之虞。此次總預算案歷經朝野多輪攻防,原列歲出總額3兆349億7437萬1000元,最終減列480億元、比例約1.689%,相關提案也從原先1700多案一路協商縮減至約50案。不過,卓榮泰的薪水也難逃預算大刀,在藍白人數優勢下,9月至12月共4個月薪資遭凍結,三讀後正式寫下我國憲政首例。鍾佳濱表示,立法院對政務官的監督,在於追究政治責任。若涉及違法,應由法院依法判決;若涉及失職,則應由監察院進行糾正或彈劾,彈劾後再送懲戒法院處理,依法作出停職、休職、停薪、罰俸或減俸等處分,這是憲政體制上的明確分工。他指出,政務官不像一般文官具有任期保障,本來就必須承擔政治責任,也可能隨首長去留。然而,政務官仍受到公務員相關法律規範,例如保密義務及利益衝突迴避等。如今立委若跳過監察院彈劾及懲戒法院程序,直接透過預算審查凍結政務官個人薪資,形同利用立法院的預算權介入監察與懲戒權。鍾佳濱進一步提到,藍白在2024年取得國會多數後,持續透過立法及預算審查擴張國會權力,並涉及其他憲政機關的職權。本屆國會不斷挑戰行政院、監察院及司法院等憲政機關的權限,如今翁曉玲又透過預算審查,直接凍結公務員部分薪資,在未經監察院彈劾及懲戒法院審理的情況下,就產生實質懲處效果。鍾佳濱強調,相關作法已不只是單純的預算刪凍,而是剝奪不同憲政機關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問題,甚至可能有違法、違憲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