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戒
」 監察院 彈劾 檢察官 懲戒法院 懲戒
休假警闖槍械室持槍欲輕生!同仁驚險攔下 懲戒結果僅記過1次
花蓮一名現任港務警察總隊巡佐,過去任職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期間,因深陷感情及家庭糾紛,情緒陷入低潮,竟趁休假期間進入分局槍械室,取走警用手槍、彈匣及子彈企圖自戕。所幸同仁及時察覺異狀,在千鈞一髮之際上前制止,成功阻止憾事發生。案件歷經刑事審判後,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最終遭記過1次處分。根據判決內容,事件發生於民國113年4月29日凌晨1時47分許。當時A員仍在花蓮縣警局吉安分局服務,案發時正值休假期間。A員因感情及家庭問題陷入情緒低潮,明知自己並非服勤時間,依法不得擅自使用警用槍械,卻趁所內其他同仁未注意時,取得槍械室鑰匙並進入槍械室,拿走警用90手槍1支、彈匣1個以及制式子彈1顆。A員取得槍彈後一度準備持槍自戕,情況相當危急,幸好同仁迅速發現其行為有異,立即上前阻止並控制現場,才沒有造成更嚴重的傷亡結果。事件曝光後,全案移送花蓮地檢署偵辦並提起公訴。花蓮地院審理後,於民國114年10月依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手槍罪,判處A員有期徒刑1年7月,併科罰金新台幣5萬元,宣告緩刑3年,全案確定。除了刑事責任外,A員身為警察公務員,其行為也遭依《公務員懲戒法》移送懲戒法院審理。懲戒法院認為,警察依法配備及使用槍械,更應遵守相關規定,A員卻在休假期間擅自取得警用槍彈,其行為已嚴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並可能影響民眾對警察依法執行職務及槍械管理制度的信賴,因此仍有予以懲戒的必要。不過,法院同時考量A員此次非法持槍係因當時面臨感情及家庭問題,一時思慮失當,且持有槍械時間短暫,過程中並未持槍傷害他人;案發後也坦承相關行為,並積極接受心理治療及酒癮戒治。法院綜合其犯行情節、事後態度及改善情形後,最終決定給予記過1次的懲戒處分。
老婦伴亡夫遺體生活2個月 女兒驚見爸變乾屍急報警!下場曝
日本靜岡縣一名72歲老婦涉嫌將已逝丈夫的遺體放置家中,並伴屍生活長達2個月,直到女兒探視發現爸爸變乾屍,嚇得趕快報案,老婦也遭警方逮捕。靜岡地方法院今(28)日對此案做出判決,老婦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根據日媒《靜岡朝日新聞》報導,檢警調查指出,該名72歲老婦與70多歲的丈夫同住於藤枝市田沼地區,但今年5月中旬,死者女兒因爸爸長時間未出席家族聚會,且許久未見而察覺不對勁,於同月15日傍晚親自前往父母家中探視;不料一進門赫然發現爸爸倒臥房內、早已失去生命跡象且變成乾屍,當場嚇得連忙報警處理,才揭發這起事件,警方隨後將老婦依法逮捕歸案。法醫鑑識結果顯示,死者身上未無發現明顯的外力創傷,被告在接受警方與檢方訊問時亦坦承不諱,承認自己在意識到丈夫過世後,仍執意將遺體放置於住處內長達2個月之久。針對犯案動機,被告向法官供稱是因為「覺得丈夫離開了會很寂寞」,因而選擇繼續維持現狀。靜岡地方法院審判長於判決時強調,雖然本案屬於不作為犯,但長達2個月忽視遺體處理,已嚴重侵害死者尊嚴,且僅因個人情感寂寞即決定隱匿死訊,其決策過程應給予強烈懲戒與譴責。法官在衡量量刑時指出,考量被告的大女兒已向法庭承諾,未來將與妹妹共同負起監督責任,密切照護被告生活,加上被告於審理期間展現深切反省態度,最終裁定判處被告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辯護律師於判決後表示尊重法庭裁決,明確表達不會提出上訴,全案定讞。
學生球技沒達標竟挨藤條!排球老師猛抽屁股10多下 法院判拘役30天
彰化一名黃姓排球老師免費指導國中男學生打球,竟因學生訓練表現未達要求,拿出事先準備的藤條朝學生臀部連抽10多下,導致男學生臀部紅腫挫傷。學生返家哭訴後,父母氣得帶他驗傷並報警;彰化地院法官審酌,藤條抽打已逾越合理管教或體育指導範圍,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傷害罪」,判黃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今年2月7日上午,黃男在彰化縣某國中指導C姓學生練習排球。訓練開始前,黃男曾向學生約定,若動作或表現未達標準,就會接受處罰;沒想到訓練過程中,C生未達黃男要求,黃男竟取出藤條,直接朝小志臀部抽打約10多下。C生返家後將遭藤條鞭打臀部一事告訴父母,家長見兒子屁股與大腿紅腫,隨即帶他前往醫院驗傷,並向警方報案;黃男接受調查時坦承以藤條鞭打、處罰學生,但辯稱事前已與學生們約定處罰方式,目的是讓其記取教訓、提高警覺,並非出於傷害學生的意圖。不過,檢方認為,黃男以藤條連續抽打少年10多下,顯然已超出合理的教育、指導或懲戒程度,因此依法提起公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男雖仍強調處罰是為了讓學生改善表現,但法官認定其行為已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不能僅以「管教」或「警告」作為卸責理由。法官審酌黃男原本是無償協助學生精進排球技巧,卻未採取理性、平和方式協助學生改善動作,反而直接以藤條抽打身體,行為確有不當;再考量犯罪動機、目的、手段及犯後坦承犯行等情狀,但雙方始終未能達成和解,最終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逼砲警不理2/又是蕭惠珠!女兒頻突槌 「毒舌警」案害母女尋短
法院認證警方擺爛的「分手砲恐嚇案」發生在2024年2月中,當時內湖分局分局長是蕭惠珠,她與丈夫吳敬田(台中市警局長)同為高官,卻被爆女兒淪為詐團人頭戶;蕭惠珠執掌內湖分局期間還有另一件警紀爭議,港墘所劉姓員警受理母女遭詐千萬的案件,打電話聯絡時脫口說出「不會自殺吧」、「還活著喔」等言語,之後這對母女果真走上絕路,懲戒法院認定員警未秉持同理心協助被害人,有損警察機關信譽,判決休職6個月。2024年有詐團冒用網紅「柴鼠兄弟」的名義投資詐騙,害內湖一對母女損失1200萬元,兩人在同年12月8日陳屍家中,媽媽遺書寫下對不起兒子,不能再為你做飯;女兒手機有一個12月6日打好的備忘錄,標題取名:「To這社會」,內容提到「今天媽媽接到警局電話,還沒出聲就聽到昨天作筆錄的爛警察跟旁邊的人說,她已經自殺了吧,然後我媽說話,他竟然還說『喔,你還活著喔?』才接著說其他事。就如你所願,我們一起死給你看,抱著最後掙扎去報案,遇到這種人,可能老天也不讓我們活了,不懂這種人抱著什麼心態當警察」。內湖分局調取港墘所通話錄音與監視畫面,劉姓員警打了3次電話都沒通,打到第4次,遭詐媽媽才接起來,一開始沉默了一會,劉姓員警才會說「不會自殺了吧?喔,你還活著」,當時他四周沒有其他人,只是自言自語,但純聽對話內容會讓人以為,他是不是邊拿話筒邊跟同事聊天「諷刺被害人」。「毒舌警事件」害內湖一對遭詐千萬的母女尋短,時任分局長蕭慧珠出面道歉。(圖/報系資料照)蕭惠珠在「毒舌警」事件爆發時,因輿論撻伐出面致歉並懲處劉姓員警,但她不只前院狂燒、後院也失火,女兒在2024年底為了借15萬元,將提款卡及密碼寄給詐團當人頭戶;3名被害人總共匯款18萬元,報警追查發現洗錢嫌犯竟是高官之女。蕭惠珠宣導打詐,女兒卻提供帳戶給詐團洗錢。(圖/翻攝內湖波麗士臉書)蕭惠珠女兒委任律師頗有來頭:警政署政風室前主任黃錦秋(曾為檢察官)的姐姐黃秀惠,她為了說服法官被告多麼無辜,猛誇詐團「騙術真的很高明」、「真的是蠻厲害的」、「用盡心機的騙」、「話術蠻厲害,而且蠻有耐心」,最令蕭惠珠及吳敬田顏面無光的恐怕是這段答辯:「雖然政府一直有在宣導不要輕易把帳戶交給別人,不過,他們真的是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形成父母打詐、女兒助詐的諷刺對比。女兒為詐團洗錢的事曝光後,蕭惠珠回應女兒社會經驗不足,一時不察誤信詐團話術,經此案例已學到經驗與教訓。蕭惠珠的女兒或許如母親所言社會經驗不足,但進出法院的經驗倒不少,2021年她在拿坡里披薩東湖店工作時,跟劉姓客人發生爭執,林姓客人加入戰局後,兩名男子到店外「釘孤枝」,眼看林姓男子佔上風快要打贏,蕭惠珠的女兒衝到店外拿安全帽狂K劉姓客人的頭部,遭法院以傷害罪判拘役20天並賠償1萬1千元。「披薩店扁客案」4個月後,蕭惠珠的女兒又突槌,在內湖疲勞駕駛連撞路邊停車格四輛車,其中一輛車上還有駕駛,因此以過失傷害罪判決拘役40天;總結蕭惠珠的女兒涉案類型涵蓋打人、開車撞人、人頭戶洗錢,「以身試法」的經歷倒非尋常警眷能及。◎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卓榮泰薪水遭凍史上頭一遭 鍾佳濱:國會越界代行懲戒權
立法院審議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行政院長卓榮泰9月至12月薪資也被列入凍結項目,創下我國憲政首例。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昨(16)日表示,立法院監督政務官應追究政治責任,如今卻跳過監察院及懲戒法院程序,直接以預算權凍結個人薪資,形同介入其他憲政機關的懲戒權,恐有違法、違憲之虞。此次總預算案歷經朝野多輪攻防,原列歲出總額3兆349億7437萬1000元,最終減列480億元、比例約1.689%,相關提案也從原先1700多案一路協商縮減至約50案。不過,卓榮泰的薪水也難逃預算大刀,在藍白人數優勢下,9月至12月共4個月薪資遭凍結,三讀後正式寫下我國憲政首例。鍾佳濱表示,立法院對政務官的監督,在於追究政治責任。若涉及違法,應由法院依法判決;若涉及失職,則應由監察院進行糾正或彈劾,彈劾後再送懲戒法院處理,依法作出停職、休職、停薪、罰俸或減俸等處分,這是憲政體制上的明確分工。他指出,政務官不像一般文官具有任期保障,本來就必須承擔政治責任,也可能隨首長去留。然而,政務官仍受到公務員相關法律規範,例如保密義務及利益衝突迴避等。如今立委若跳過監察院彈劾及懲戒法院程序,直接透過預算審查凍結政務官個人薪資,形同利用立法院的預算權介入監察與懲戒權。鍾佳濱進一步提到,藍白在2024年取得國會多數後,持續透過立法及預算審查擴張國會權力,並涉及其他憲政機關的職權。本屆國會不斷挑戰行政院、監察院及司法院等憲政機關的權限,如今翁曉玲又透過預算審查,直接凍結公務員部分薪資,在未經監察院彈劾及懲戒法院審理的情況下,就產生實質懲處效果。鍾佳濱強調,相關作法已不只是單純的預算刪凍,而是剝奪不同憲政機關權力分立與制衡的問題,甚至可能有違法、違憲之虞。
檢調辦趙建銘台開案查到蔣萬安表叔 真相是他代言臍帶血賺1900萬
趙建銘2001年娶陳幸妤為妻後,曾在2002年到2006年擔任臍帶血業者的代言人,但他從2003年接續任職衛生署台北醫院(已改制為衛福部台北醫院)、台大醫院,具有公務員身分,仍兼職代言臍帶血並賺進1400萬元,到了檢調偵辦台開案時,為一併釐清趙建銘代言費的金流性質,有傳喚臍帶血公司老闆章修綱到案說明。章修綱是生技產業名人,也是前行政院副院長蔣孝嚴的表弟,台北市長蔣萬安得叫章修綱一聲表叔。趙建銘長子趙翊安2002年9月出生、次子趙翊廷2004年10月出生,生寶生物科技公司考量由第一家庭成員代言臍帶血,對於推廣臍帶血儲存有極大幫助,因此與趙建銘簽約合作,在2002年9月9日付500萬、2004年10月19日付500萬、2004年12月9日付200萬、2005年10月5日付500萬、2006年5月12日付200萬,總共給付趙建銘5次共1900萬元的酬勞,將趙建銘和兩個兒子的肖像用於印製文宣、網路宣傳。但問題在於,趙建銘2003年12月1日到衛生署台北醫院當主治醫師,2004年12月6日之後是台大醫院骨科部住院醫師、總醫師、主治醫師,拍臍帶血廣告是商業代言行為,違反公務員不得兼任業務的規定,扣除他擔任公職前收取的500萬,兼差臍帶血代言人的收入高達1400萬。教育部將趙建銘擔任公立醫院醫師的不當兼職與台開案內線交易移送懲戒法院審理,趙建銘自認代言臍帶血跟執行醫師職務沒有衝突,還說他代言4年期間,署北、台大兩間醫院的師長、主管及教育部從未糾正,所以他不知道這是違法的,不能因為台開案受到各界關注,就咬定他接代言的行為也違法,卻不給他改善的機會。懲戒法庭不採信趙建銘辯詞,批評他身為第一家庭成員及台大醫師,博學多聞而且社會地位高,言行深受社會矚目卻違法兼職,再合併審酌趙建銘在台開案犯下內線交易罪,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判決中還揭露,蔣萬安的表叔章修綱當時是生寶公司負責人,調查局北機站為查明趙建銘為何收生寶1900萬元,曾找章修綱去問話,最終確認都是趙建銘代言臍帶血的酬勞,無關刑事犯罪,台北地檢署在2006年7月簽結全案。
騙稱精子來自「健康醫學生」!43年後驗DNA 她驚覺孩子生父竟是醫師
美國威斯康辛州爆出生殖醫療醜聞。71歲女子瑪麗艾倫盧克齊奇(Mary Ellen Lukezich)40多年前為了求子接受人工授精,婦產科醫師弗雷德里克戴特曼(Frederick Dettmann)當時告訴她,精子來自一名匿名的「健康年輕醫學生」,未料43年後,兒子約瑟夫萊特克海德(Joseph Laedtke Heider)透過DNA檢測追查身世,赫然發現生父疑似就是當年替母親治療的戴特曼,還找到至少9名疑似同父異母的手足。母子倆已於8月6日提告,指控戴特曼未經同意偷用自己的精子進行人工授精。瑪麗得知真相後痛訴「感覺就像被性侵」,現年91歲的戴特曼則透過律師否認所有不當指控。瑪麗指控,醫師當年聲稱精子來自「健康年輕醫學生」,實際上卻疑似未經同意使用自己的精子。(圖/翻攝自TMJ4)綜合美國NBC News、威斯康辛州WISN及《每日郵報》報導,整起事件得追溯至1982年。當時瑪麗因長期無法順利懷孕,成為戴特曼的病患。根據訴訟內容,她先後接受藥物及手術治療,但仍未能成功受孕,戴特曼因此建議她嘗試人工授精。瑪麗表示,戴特曼當時向她說明,療程使用的精子將由匿名捐贈者提供,對方是一名「健康的年輕醫學生」。由於捐贈者身分必須保密,她雖然不知道對方姓名,但基於對醫師專業及醫療程序的信任,同意接受人工授精。然而母子倆如今在訴訟中指控,戴特曼實際進行人工授精時,並未按照雙方原先約定使用匿名醫學生的精子,而是在瑪麗毫不知情、也沒有取得她同意的情況下,疑似以自己的精子取代原本的捐贈者檢體。瑪麗接受人工授精後成功懷孕,並於隔年生下約瑟夫。此後長達40多年,母子倆始終相信約瑟夫的生父就是當初醫師所說的匿名年輕醫學生,完全不知道這段血緣關係可能另有真相。直到2024年12月,43歲的約瑟夫使用族譜及基因檢測平台Ancestry.com進行DNA分析,才意外打開這個隱藏數十年的祕密。約瑟夫表示,他最初收到Ancestry通知,系統顯示自己有一名同父異母的姊妹。帶著疑惑查看DNA結果及親屬關係後,他發現平台不只列出一人,而是出現多名疑似與他具有同父血緣關係的人。隨著約瑟夫進一步比對DNA配對結果及相關家族資訊,至少找到9名疑似同父異母的手足。更令他震驚的是,當他循著這些親屬關係繼續追查時,基因線索竟逐漸指向母親40多年前的不孕症醫師戴特曼及其家族。根據母子倆提出的訴訟,這些DNA關係顯示,戴特曼疑似就是約瑟夫真正的生物學父親。也就是說,當年被告知來自匿名「健康年輕醫學生」的精子,實際來源可能正是替瑪麗進行療程的醫師本人。突如其來的結果徹底顛覆約瑟夫43年來對自己身世的認知。他在今年6月一場記者會上表示,很難用言語完整形容得知真相時的感受,因為自己過去對身分及血緣的理解,如今竟可能全部建立在一場謊言之上。他也表示,最令自己難以接受的是母親受到的傷害。當年瑪麗因為渴望擁有孩子,把自己的身體及生育希望交給一名信任的醫師,如果訴訟指控獲得證實,就代表這份信任遭到嚴重背叛。瑪麗得知DNA結果後同樣難以接受。她強調,自己當初是在相信精子來自指定條件的匿名捐贈者後,才同意接受人工授精,從來沒有允許戴特曼使用自己的精子。對於在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能被醫師以自己的精子授精並懷孕生子,瑪麗形容自己感受到強烈的侵犯,甚至直言「我感覺就像被性侵」,認為這樣的行為完全不應該發生。她選擇公開自己的遭遇,也希望如果還有其他女性碰上類似情況,不要因為年代久遠或羞於啟齒而保持沉默,而是能夠勇敢站出來。母子倆最終決定訴諸司法,並於今年8月6日向威斯康辛州密爾瓦基郡巡迴法院(Milwaukee County Circuit Court)正式提起訴訟,除了戴特曼之外,威斯康辛州醫療照護責任保險計畫(Wisconsin Health Care Liability Insurance Plan)以及ABC Insurance Co.也被列為被告。福克勒在公布訴訟的記者會上指出,面臨不孕問題的家庭往往是在對擁有孩子充滿期待,同時又最為無助、脆弱的階段尋求醫療協助,因此對生殖醫師抱持高度信任,把成為父母的希望交到醫師手中。福克勒指控,戴特曼疑似利用病患在這種情況下對醫療專業的信任,違背瑪麗對人工授精程序及精子來源的知情同意。他認為,如果相關指控獲得證實,這並非單純醫療疏失,而是對患者信賴的嚴重侵犯。更令人關注的是,案件公開後,可能還有其他女性出面。福克勒表示,自從相關記者會舉行後,已有多名女子主動聯絡律師團隊,陳述自己過去接受戴特曼診療期間曾有令人感到不舒服或不當的互動,其中部分經歷甚至可追溯至1970年代。福克勒因此公開以「長期對女性下手的性掠奪者」形容戴特曼,並呼籲其他曾接受他治療、懷疑自己遭遇類似情況的患者出面聯繫。不過,目前這些說法均屬原告律師及相關人士提出的指控,尚未經法院認定。戴特曼過去也曾遭到其他女性提出指控。根據白魚灣(Whitefish Bay)警方留下的紀錄,1985年曾有一名女子指控戴特曼在進行婦科檢查期間對她性侵。當年的案件最終沒有提出刑事指控。相關資料指出,當時因認定要證明性侵行為存在相當困難,因此未進一步起訴。白魚灣警察局長派翠克惠特克(Patrick Whitaker)表示,依照當年的檔案保存規定,該案完整紀錄如今應已遭到銷毀。面對最新人工授精訴訟,現年91歲、早已退休的戴特曼透過法律團隊全面否認涉及不當行為。他的律師代為發表聲明表示,原告所指控的事情發生於將近50年前,戴特曼本人對提出這些指控的人已沒有獨立記憶,同時也不知道目前存在任何能夠證實相關主張的證據。戴特曼方面並主張,他過去從未因相關事項遭到訴訟或專業懲戒,執業執照也沒有受到挑戰,也未曾面臨倫理申訴。不過,這項說法與目前曝光的1985年警方紀錄,以及當年醫療主管機關確曾接獲相關通報等資訊之間是否存在落差,仍有待後續司法程序釐清。戴特曼於1990年代退休,目前居住在亞利桑那州。原告律師團隊則持續尋找可能具有類似經歷的昔日患者,希望確認是否還有其他人工授精案例涉及相同問題。瑪麗得知人工授精真相後深感遭到侵犯,形容自己的感受「就像被性侵」。(圖/翻攝自X,@Daily_MailUS)
陳昱瑄詐慈濟10.6億遭起訴重創律師形象 全律會說話了
彰化律師公會前理事長陳昱瑄涉嫌在疫情期間向慈濟基金會謊稱有管道購買BNT疫苗,藉此詐得10.6億元佣金,在8月6日遭起訴,對於屢次因為從事詐團軍師而受創的律師形象可說雪上加霜,全國律師聯合會對此予以最嚴厲譴責,對於陳昱瑄可能違反律師法的行為,全律會絕不護短。全律會發表四點聲明:一、律師的專業建立於社會信賴,任何利用律師身分遂行不法之行為,本會均予以最嚴厲之譴責律師以保障人權、實現社會正義及促進民主法治為使命。律師身分及其專業所獲得的社會信賴,不應用以為謀取不法利益之工具。任何人如利用律師身分、專業信賴,或藉由會務職務所累積之社會信用取信於人,進而遂行不法者,其所侵害者不僅是個案被害人之權益,更是對法律專業信賴之根本背棄,直接損及全體律師長期累積之公共信任。本會對於此類行為,予以最嚴厲之譴責。二、會務職務不是保護傘,本會處理相關事件之標準,不因身分而有不同本會對於律師涉及違法或違反律師倫理規範之處理標準,不因其現任或曾任律師公會職務,亦不因其在律師界之資歷或聲望,而有任何差別待遇。會務職務不會是保護傘,律師自治更不等於律師相護,任何律師如有違反律師法或相關倫理規範之情事,均將依法處理,絕不護短。三、本案已進入刑事審判程序,本會將依《律師法》所定機制依法處理本案業經檢察官依法提起公訴並進入刑事審判程序,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具體涉案事實為何,仍應由法院依證據及法律審理認定。依《律師法》第7條、第74條及第76條規定,律師涉嫌特定重大犯罪經檢察官提起公訴者,得依法移付律師懲戒委員會處理;律師懲戒委員會並得於符合法定要件時,命其停止執行職務。本會將持續關注本案進展,並依《律師法》及相關規範所定之權責與程序辦理。四、勿枉勿縱,追究違法也要恪守正當法律程序法治國家不能容忍任何人假借律師身分或專業信賴從事不法;同樣地,法治國家也不能因為被告曾任律師公會理事長,或因案件受到高度社會矚目,就降低程序保障或預斷其有罪。無罪推定、被告防禦權及辯護權之充分保障,以及法院不受輿論影響、依證據及法律獨立審判,均為正當法律程序不可動搖的基本要求。追究違法責任與保障正當法律程序,從來不是互相排斥的選項,而是法治社會必須同時堅持的基本原則。律師自治不是護短,程序保障也不是縱放。本會亦籲請各界於報導及評論本案時,尊重無罪推定及司法審判程序,避免將檢察官之起訴逕視為有罪之認定。
3歲童玩搖搖馬遭陌生婦狠甩巴掌 瞎扯「被罵吃屎」遭法官打臉判5月須入監
高雄一名46歲方姓女子日前行經公園遊戲場時,竟無故朝一名正在玩搖搖馬的3歲男童頭、臉重甩一巴掌,害男童當場摔落受傷痛哭。方女辯稱是因聽到男童用台語辱罵她「你吃屎」,才出手「代父母管教」,但高雄地院法官查明男童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其說詞不足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必須入監服刑,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指出,今年5月23日下午,方姓女子步行經過高雄前鎮區興仁公園兒童遊戲場,看到3歲楊姓男童獨自坐在搖搖馬上,竟突然上前徒手重擊男童頭臉部,導致男童當場摔落地面,造成左耳及頭部挫傷,嚇得放聲大哭。當時陪同在旁的父母立刻衝上前護住孩子,並當場報警提告。法院審理時,方女否認無故施暴,聲稱自己經過時聽見男童以台語對她說「你吃屎」,一時情緒失控,才會賞對方一巴掌,還辯稱是替家長教導小孩。然而法官勘驗相關證據後發現,男童母親當時就坐在遊戲設施正前方,全程未聽見孩子開口說話;此外,男童年僅3歲多,家中沒有台語使用環境,根本不會說台語,認定方女說法明顯與事實不符。法官指出,方女與男童素不相識,對孩子毫無任何管教或懲戒權限,卻對年幼兒童動手施暴,除造成身體傷勢,也讓男童事後心生恐懼,不敢再搭乘搖搖馬及到公園遊玩。考量方女曾有傷害前科,犯後仍推卸責任、毫無悔意,也未與被害家屬達成和解,因此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月,且不得易科罰金,須入監服刑。
楊珍妮遭彈劾 監察院:違失情節重大
監察院今(29)日表示,行政院政務委員楊珍妮兼任該院經貿談判辦公室(下稱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致力於增益我國經貿談判實力,詎其竟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經貿談判場合、接待重要訪團,限縮重要團隊成員出席會議提供輔助之空間。且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於115年7月17日審查通過監察委員葉大華、王麗珍提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楊珍妮自顏慧欣就任副總談判代表起,多次以冒犯性之言語公然否定顏員所提出之意見或想法,於經貿辦所負責之多項業務中,蓄意弱化顏員之角色及參與程度,或刻意不提供其完成主責業務所必要之協助人力,對其形塑出不友善之職場環境,令顏員備受壓抑而無法施展其長才。彈劾案文表示,於顏慧欣初到任經貿辦之際,即以不友善之方式對待。並曾數度於公開場合否定顏慧欣所提出之意見或想法,甚至對其建言給予嚴厲斥責之回應,顯然欠缺應有之尊重;被彈劾人指派共用秘書協助顏慧欣長達近1年,復指派該名協助秘書工作之同仁兼辦其他業務,致顏慧欣實質上無專任秘書可專心協助其庶務工作,徒增其原已繁重之工作負荷。彈劾案文提到,於臺美就對等關稅等經貿議題赴華府與美方進行實體磋商期間,有意排除亦隨團前往之顏慧欣等協助之團隊成員進入談判現場而為實質之參與,顯見被彈劾人在參與談判事務過程中,確實有意排擠相關重要輔助人員進入會場,及不願與談判團隊成員分享談判核心資料等情事。彈劾案文說,於經貿辦接待「印太/新南向記者團」時,被彈劾人先突以未被告知有該項行程而發怒,經同仁出示相關簽呈後,則又改口斥責事前與談擬答資料未讓其過目,顯示被彈劾人習慣性採取高壓威嚇式之管理模式,同仁須忍受其情緒化表達之壓力。嗣又臨時藉故抽離原訂共同出席記者團接待會之同仁,卻未同步與主要接見人員顏慧欣溝通,致其缺少重要陪同人員輔助,任令其須獨自面對記者團各項提問壓力,足見未給予顏慧欣應有之尊重與支持。彈劾案文指出,被彈劾人慣常採取高壓威嚇之管理模式,不允許同仁質疑、挑戰其領導權威,倘於業務上遇有不同意見,會以公開否定、大聲斥責之方式,利用權勢關係壓抑所面對之異見,久之,於單位內造成緊張、退避之氛圍,並進而形成噤聲之效應。彈劾案文表示,綜上,被彈劾人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並兼任該院經貿辦總談判代表,本應統籌整合各方資源,致力於增益我國經貿談判實力,詎其竟阻撓及弱化副總談判代表顏慧欣參與相關業務,並於攸關國家重大利益之重要經貿談判場合、接待重要訪團,限縮重要團隊成員出席會議提供輔助之空間。復核有對部分同仁態度專橫、高壓威嚇、孤立排擠等不當行為,核其所為顯已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違失事證明確且情節重大,洵有公務員懲戒法第2條第1款應受懲戒之事由,爰依法提案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依法懲戒。
核二主管涉廉政案遭彈劾 台電:依法嚴懲絕不護短
針對台電核二廠曾姓前主管涉犯廉政案件並遭監察院彈劾,台電今(21)日表示,已嚴格落實內部懲處,曾姓前主管已於今年4月予以免職處分,後續將配合懲戒法院審理。台電將秉持廉潔原則,持續檢討採購流程與防弊措施,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台電指出,曾姓前主管於去(2025)年8月遭起訴,遭羈押至今年2月交保後,台電隨即依起訴書中具體事證召開獎懲會,因其坦承犯行且事證明確,已於今年4月予以免職處分。台電表示,對於內部廉政案件,將持續檢討精進採購業務制度、採購流程控管及防弊措施,針對可疑案件主動調查追蹤,必要時移送檢調偵辦。針對重大採購案件,台電亦與檢廉警機關成立廉政平臺,透過開放透明方式引進外部監督,協助重大採購案件順利完成。未來將持續強化內部廉潔宣導,提升同仁廉政意識,竭力遏止貪瀆發生。
《無聲》原形學校再爆性平爭議 監察院今彈劾涉嫌隱匿、串證教師
電影《無聲》的原形為國立台南大學附屬啟聰學校,該片改編自2009年至2011年間校園發生的集體性侵案,監察院16日公告彈劾該啟聰學校前輔導主任黃法川及前學務主任郭勇佐,指出2人明知學校發生師生性別事件,卻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形,已屬重大違失,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彈劾案文指出,黃法川及郭勇佐掌管校務及性別事件業務,2023年7月接獲學校發生師生性別事件涉及違反教師專業倫理之校園性別案件時,未依規定於法定時限內進行正確通報,更涉及隱匿證據、串證及滅證等情,直到臺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揭露,事情才曝光,教育部後認定被彈劾人等應處至少大過以上之懲處。黃法川於2023年7月22日收到郭勇佐簡訊,知悉本案涉及校園性別事件,明知不能私設校園性別事件處理機制,卻建議校長召開校園危機處理小組會議,且經教育部調查,該次會議內容與事實不符,另外,此案第1次性平會的調查程序,教育部認為有重大瑕疵,黃法川當時為性平會主要幕僚單位,監察院認為應負監督不周的責任。郭勇佐則是在知悉案件時,指示應以師生衝突為由進行校安通報,且未依規定即時向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通報,直到2023年 8月23日才完成校園性別事件通報,經調查,他未出席該校校園危機處理會議,卻與其他人保持聯繫統一說詞,有隱匿案情的意圖,使案件存在重大瑕疵,監察院指出他應負監督不周之責。監察院表示,黃法川、郭勇佐未依法對學生提供保護措施,更將事件歸咎於學生,甚至聲稱對案件不知情,造成學生無法彌補的傷害,嚴重違反教育人員保護學生及依法行政之職責,因此彈劾2人,並將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法官謊報「盜帳號」下場出爐!高雄請調新北遭拒 匿名發文取暖又挨轟
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浩銘因申請調動遭拒,上「法官論壇」匿名抨擊決議過程粗糙草率,馬上被猜出身分,他改用其他名稱寫文章自誇自讚,仍被抓到是分身發文,他卻對司法院資訊處回報有人盜用帳號,引發這起「法官謊報案」,張浩銘滅火不成反遭火撲,懲戒法院今天判決罰款現職月俸給總額6個月,大約60多萬元。張浩銘從律師轉法官,2024年12月分發高雄地院,2025年3月請調到新北地院,理由是父母年事已高,有醫療需求也希望他就近照顧,不過新北院開會拒絕他請調。張浩銘得知申請失敗,以「不吐不快」為名上法官論壇發表文章:「最近有某法官申請特殊調動,從甲法院調動到乙法院,甲法院已經決議通過,乙法院是收人的法院,竟然表決不同意,席間還有學長姐表示乙法院是艱困法院,某法官的情況不適合來」「變向(相)的法官會議的程序跟審查,比審判還要粗糙。某法官的情況真的很艱困,但很遺憾乙法院的會議程序好草率。這樣乙法院統調(每年8月例行調動)的時候也可以不用補人了,有人想來還拒絕,不是很艱困嗎?」張浩銘旋即遭其他法官戳破真實身分,還回敬他沒戰力又不敬業,張浩銘改用「我才是甲法院的某法官」之名再發文,自誇有努力工作,但有人揪出兩篇文章IP相同,都是張浩銘寫的。眼看紙包不住火,張浩銘謊稱帳號遭盜造成困擾,請司法院資訊處協助刪文,後來因高雄地院提供P位址查核比對,張浩銘自知理虧,寫信對司法院資訊處坦承都是他發文,信中提及「並無資安疑慮...造成貴處困擾,深感抱歉」。法官評鑑委員會認定張浩銘增加司法院資訊處工作負擔、損害法官正直形象,報由司法院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首度開庭時,張浩銘不認謊報,聲稱只是表達不當,還請求不公開審理,因為他仍擔任法官,若將個人資訊暴露於社會,會造成全家困擾,也會影響他的審判工作;司法院代表回應,移送事實跟張浩銘個人及家庭狀況沒有關聯,沒必要不公開審理。職務法庭諭知本案仍應公開進行。本案辯結時,張浩銘鬆口道歉,他知道造成司法圈困擾,請求判決申誡,如果罰俸希望不超過2個月;司法院代表請求懲戒法庭依法評會的決議罰俸6個月。懲戒法院15日上午判罰張浩銘6個月薪水,本案可上訴。
「鮑魚大亨」鍾文智遭重判未監控潛逃 法官漏給檢方裁定罰俸1年
「鮑魚大亨」鍾文智炒作TDR狂撈4億元遭最高法院重判,合計刑期超過30年,卻在判決定讞後棄保潛逃,當初裁定他加保2千萬元、未延長科技監控的高院受命法官陳勇松,未宣示裁定、未指示書記官將裁定製作正本送達雙方當事人,事後無故修改裁定內容又抽換電話紀錄,懲戒法院職務法庭今日宣判,陳勇松罰款,其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年。本件可上訴。懲戒法院指出,陳勇松確實有移送書所稱之違失行為,辦理強制處分未注意維護訴訟程序的公平性,嚴重侵害檢察官抗告權,又未依規定修改評議內容及公務電話紀錄,已損及法官職位尊嚴及人民對司法之信賴。懲戒法院判決的罰俸金額比司法院建議的多2個月。法官評鑑委員會移送指出,陳勇松為受命法官,除有不當增補審理單及指示書記官抽換公務電話紀錄表之違失,尚有未依規定宣示或送達裁定正本,且屢將裁定正本未及時送達檢察官,足見其有未以謹慎勤勉態度執行職務之慣行,所為已損及法官之職位尊嚴、機關信譽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併參酌其平時考評紀錄良好,以及行為動機、目的、手段及對公務秩序影響之程度暨所生之損害等一切情狀,有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1款及第50條第1項第6款規定,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罰款數額為現職月俸給總額10個月。高院合議庭審判長邱忠義也和陳勇松一樣遭移送評鑑,法評會認為邱忠義違反刑事訴訟相關規定,造成公文書有多種版本附卷,嚴重損及人民對於司法信賴,情節重大,考量邱忠義時任該庭審判長,事後坦承係一時失慮,當已記取教訓,其歷年考評紀錄良好,前開行為係偶發而非慣行等一切情狀,尚無懲戒必要,依法官法第39條第1項第2款規定,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
刑事戰將淪博弈集團保護傘 林明佐遭監院彈劾
曾被稱為「刑事戰將」的前刑事局警政監林明佐,先前因九州博弈集團案遭檢方起訴,16日監察院發布彈劾案文,認定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重要成員密切往來,涉嫌收受不正利益、洩漏偵查秘密、包庇罪嫌、財產增加來源不明等,嚴重敗壞警察風紀及廉潔形象,全案通過彈劾並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林明佐擔任台中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及刑事局警政監期間,長期與博弈集團人士有密切關係,接受相關人士提供的不正當財物與利益,未能恪守公務人員應有分寸,並涉犯包庇賭博、洩漏偵查秘密、特殊洗錢及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嫌,違失情節重大。此外,監察院先前也因此案對警政署、刑事局及台中市警局提出糾正。監委認為,林明佐與博弈集團長期往來,相關機關督察及政風系統竟未能察覺異狀,內部監督機制嚴重失靈,機關未盡督導之責,亦有重大違失。監察院表示,林明佐未與犯罪集團保持距離,利用職權身分,向博弈集團提供情資,導致警察體系公信力受到嚴重衝擊,重創民眾對執法機關的信賴,因此決議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依法審理。
涉放貸牟利、接受博弈業者招待赴柬旅遊 前刑事局副局長遭監院彈劾
前內政部警政署刑事局副局長黃建榮,先前因捲入「88會館案」遭拔官,15日監察院公布彈劾案,指出黃在任副局長等警察主官期間,涉嫌對外放貸收取高額利息、與線上博弈、地下匯兌業者往來密切、出入私人招待所飲宴等違法失職行為,監察院已通過彈劾案,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監察院指出,黃建榮曾向友人無償借款1000萬元,再轉借給企業負責人,並收取340萬元利息,後續涉嫌以公職身分施壓、恐嚇對方,檢方已依相關罪嫌提起公訴。另外,監院指出,黃建榮多次與地下匯兌及線上博弈業者接觸,並多次出入88會館等私人招待所。此外,他曾接受業者招待前往柬埔寨旅遊,相關消費由業者買單。監察院表示,黃建榮身為打擊犯罪的高階警官,卻與涉及不法產業人士往來密切,未能恪守廉潔義務,已嚴重傷害警察機關聲譽,因此監院決議通過彈劾,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花壇鄉長遭彈劾喊政治操作 監察院: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
針對彰化縣花壇鄉公所115年6月11日就鄉長顧勝敏彈劾案發表之言論,指稱監察院「選前政治操作」、「失格」等語,監察院今(12)日發表嚴正聲明,強調監察委員辦案一向秉持超越黨派、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之精神。本案經過長期且詳實之調查,事證明確,違失情節重大,花壇鄉公所混淆視聽、意圖轉移焦點之說法,監察院深表遺憾並予以嚴厲譴責。監察院提出以下三點事實以正視聽:一、認定職場霸凌,違法濫權事證確鑿,顧勝敏鄉長於108年至113年間,對清潔隊員進行密集懲處(包含1年內密集懲處28次、單月發布10項懲處),且3度違法解僱屬員,均被法院判決敗訴。此外,彰化縣政府防護委員會已審議認定該行為構成「職場霸凌」,嚴重侵害基層勞工權益。監察院續指,二、假公濟私圖利特定土地,遭貪污罪起訴顧勝敏遭檢舉於112年4月間,假借職務指示清潔隊動用資源幫忙私人土地清運垃圾與竹木,且未依照規定收費,導致公帑損失。經調查,該私地涉及顧勝敏持份,且檢察官已依貪污治罪條例將其起訴。監察院表示,三、憲法獨立行使職權,嚴正駁斥政治操弄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監察院依法享有獨立的彈劾權,本案經監察委員王幼玲、王美玉調查,於115年6月2日經彈劾審查會全數(同意13票)通過彈劾,程序完全合法。監察權針對行政違失究責並與司法權並行,絕無所謂選前操作。監察院強調,本案違失情節重大,已依法移送懲戒法院,以維公務紀律。
婦產科男醫看診偷拍「2TB兒少性影像」還散布 一審判4年8月
一名羅姓婦產科男醫生,趁看診時偷拍大量兒童私密處,其電腦與硬碟中藏高達2TB兒少性影像,並加入多個「蘿莉群」散佈,多名兒童、女病患受害。新北地方法院昨天(6月3日)依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5罪,判他有期徒刑4年8月。根據檢警調查,自台大醫學系畢業的羅男,在2014年8月起,就透過LINE、Telegram等群組下載並儲存兒童猥褻性影像;而他2016年到2018年間於國泰醫院和台大醫院婦產科受訓,並於大型醫院代訓期間,更利用醫師身分接觸病患病歷,非法取得並持有兒童及未成年病患的陰部照片。羅男於2020年間,加入多個名稱帶有「幼女」、「幼齒」等字眼的違法群組,並將相關影像上傳至記事本供成員閱覽。直到台南市學甲警分局偵辦謝姓男子創立群組,並持有兒少性影像之案件時,循線發現羅男犯行,新北地檢署便在2025年11月6日前往診所搜索,在其電腦主機和硬碟查扣約2TB兒童性隱私畫面。羅男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否認有散布相關影片。案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一審法官認為,羅男迄今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也未給予賠償,犯行重大,因此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4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針對此案,衛福部表示,羅男主要犯罪期間是在台北市執業,後續會由台北市衛生局處理醫師懲戒審議,衛福部將主動發文司法院,待收到相關判決書資料後,會立即公布於俗稱「狼醫專區」的醫事人員性別事件資訊專區。《CTWANT》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獨/一、二審六法院院長異動! 鄭純惠、劉方慈擬掌智財法院、金門高分院
司法院將有重要人事異動!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接任,鄭純惠曾被提名為大法官惜未過關。金門高分院院長擬由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劉方慈出任,桃園地院院長擬由苗栗地院院長黃潔茹接掌,苗栗地院院長擬由連江地院院長游文科出任,南投地院院長擬由台中高分院法官李進清接掌,連江地院院長擬由高等法院法官范明達出任。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預定6月2日開會討論。另外,最高法院法官林恆吉擬調派為最高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高玉舜、蔡廣深、吳冠霆調派為最高法院法官,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欣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洪慕芳、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侯志融擬調派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至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院長陳駿璧及金門高分院院長邱志平調派為懲戒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庭長林翠華、吳淑惠、法官沈佳宜、紀文惠、陳蒨儀、吳麗英、黎惠萍、楊志雄、雷淑雯、王耀興、台中高分院法官柯志民、台南高分院法官李秋瑩、高雄高分院法官林家聖、智財法院法官蔡惠如等人皆擬調最高法院辦事法官。桃園地院庭長黃莉雲擬派高等法院法官並調派為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林家賢擬派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陳如玲、王怡雯、管靜怡、林怡秀、張永宏、何俏美、蔡孟珊擬派高等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林慧貞、南投地院院長王邁揚擬派台中高分院庭長,最高行政法院調辦事法官李君豪、陳文燦擬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庭長,最高法院調辦事法官藍雅清擬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鄭純惠(右三)曾被總統賴清德提名為大法官。(圖/本刊資料照、方萬民攝)
感化院少年竟成潤泰總裁!尹衍樑生前曝:沒有「王金平」就沒有今天的我
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今(26日)稍早傳出辭世消息,享壽76歲,消息一出震撼社會各界,也為其充滿傳奇色彩的一生劃下句點。回顧尹衍樑的一生,他最為人津津樂道的並非僅是企業成就,而是從年少叛逆、甚至連26個英文字母都會搞混的「感化院少年」,一路逆襲,成為掌握百億事業版圖、擁有超過600項國際專利的工程與企業領導者。對此,尹衍樑生前也曾透露,若沒有當年前立法院院長王金平的開導,就不會有後來的自己。據《民視新聞網》報導,尹衍樑青少年時期極為叛逆,約14至16歲時便在台北街頭逞兇鬥狠。1964年10月14日,因父親長期管教無效,決定將他送往彰化「進德中學」(現為彰化師範大學校區)接受軍事化管訓。該校當時性質類似少年感化機構,專門收容行為偏差青少年。據他生前回憶,他是當時全校第一個報到的學生,但第一晚就因在報到當天與同學衝突打架,被警察帶回派出所,並遭皮帶鞭打懲戒,之後還成為校內第一個被處罰、甚至遭到禁閉的學生。在那段時期,他坦言自己學業很差,26個英文字母都無法正確辨識,在師長眼中幾乎是「無可救藥」的邊緣少年。命運的轉折發生在感化院環境中,他遇見剛自師大畢業、初任教職的數學老師王金平。國中三年級時,他因在校外打架受重傷,全身是血跑到王金平宿舍求助。對方並未責罵或通報,而是先為他清理與包紮傷口,在照護過程中語重心長地提醒他「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應輕易傷害自己。王金平當時也點出關鍵,直指他打架的動機其實是為了引起注意,並勸誡若能透過讀書與正當行為建立自我價值,自然會獲得他人的尊重與認同,而非依靠暴力。這段談話深深觸動尹衍樑,加上他看到父親趕到時的痛心神情,讓他開始徹底反思並決定改變人生方向。自此之後,王金平開始系統性地教導他新式數學,並要求他每日背誦3個英文單字。在長期引導與自我努力下,尹衍樑逐步建立學術基礎,最終一路苦讀,後來報考政大博士班時,英文成績考出61分,遠高於當年錄取平均約31分,並取得企業管理博士學位,成功逆轉人生。進入企業領域後,他將過去的衝勁轉化為工程與研發動能,對土木工程展現高度熱情,主導研發包括「預鑄工法」與「一筆箍」等多項耐震專利技術,累積超過600項國際專利。他也獲得俄羅斯工程院院士榮譽,成為首位獲此肯定的台灣人,並協助建構台積電晶圓廠等高精密廠房工程,支撐台灣半導體產業發展。在企業布局方面,他先後創立大潤發體系,並入主南山人壽,逐步建立橫跨零售與金融的商業版圖。2012年,他仿效諾貝爾獎精神創設唐獎,聚焦永續發展、生技醫藥等4大領域,旨在表彰對人類具有重大貢獻的學者與研究者,進一步提升台灣在國際學術與文化領域的能見度。此外,他也以感念之心回饋師恩,以王金平名義在彰化師範大學設立獎學金,延續當年改變他人生的教育力量。隨著集團進入二代接班階段,這位以強烈個性與工程實力著稱的企業家雖已謝幕,但其從感化院少年一路走向國際工程與公益殿堂的歷程,仍被視為台灣企業史上極具代表性的人生逆襲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