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車牌
」 車牌 警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 車輛
台中烏日暗夜惡火!疑前房客不滿租約被終止 縱火害母女1死1命危
台中市烏日區五光路1棟民宅今(3日)凌晨2時15分許驚傳火警,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整棟民宅已陷入火海,另有1輛自小貨車倒車撞入屋內並起火燃燒。由於火勢猛烈,2樓受困的母女無法逃生,待救出時均已無呼吸心跳。17歲的女兒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50歲的母親全身高達8成面積2度灼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未脫離險境。警方初步研判,這起火警疑似為人為縱火。現場情況顯示,自小貨車疑被刻意用來堵住民宅大門,導致屋內的人無法逃生。進一步調查發現,屋主與嫌犯之間先前曾有租賃糾紛。該名男子曾在該屋居住多年,但近日屋主因其他因素不再續租,疑似引起男子心生怨懟,才駕車衝撞民宅並縱火洩憤。警方指出,現場燃燒的貨車並未懸掛車牌,經透過引擎號碼比對,確認與嫌疑人相關。調閱周邊監視器後,鎖定1名男性前房客涉有重嫌,並於稍早在環東路一帶將其查獲。當警方發現他時,嫌犯身上帶有明顯傷勢,疑似在犯案後企圖自戕。目前他已被送往醫院治療,情況穩定,後續將待其康復後帶回警局偵訊,以釐清犯案動機與詳細經過。據消防人員研判,起火點位於屋內1樓客廳,而倒車撞入的貨車正好堵在主要出入口,使得2樓母女被困於火場內。由於火勢迅速蔓延,濃煙瞬間竄上2樓,導致2人吸入大量濃煙窒息。警消全力搶救後雖一度恢復母親心跳,但她仍陷入昏迷,全身80%燒傷,目前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桃園蘆竹群眾深夜競速飆車 4人遭檢方起訴求重判
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圖/警方提供)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林姓、羅姓、李姓、莊姓男子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並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供競速使用的改裝重型機車到南青路聚集,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沿途居民住宅安寧,且為避免遭查獲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而供競速、飆車使用之改裝重型機車到場。眾人集結完畢後,旋即於4月5日凌晨5時50分,在供公眾使用之道路上,以改裝重型機車進行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並引發現場民眾分據道路兩旁圍觀,完全不顧超速、競駛、逆向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製造噪音外,更極易造成車輛失控,危及無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用路安全及居住安寧甚鉅。嗣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獲報前往,於路口設檢、攔停危險駕駛車輛,經詳細偵查、完整蒐證後,一舉查獲林男等人不法犯行,以期杜絕聚眾飆車風氣。桃檢檢察官楊舒涵偵辦,認為林男等4人涉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廖男則犯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林、廖等人漠視公眾往來安全,群聚競速飆車,嚴重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遏止群聚競速歪風。桃檢呼籲近期多有民眾群聚道路競速飆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民眾安寧,將與各警分局共同查緝此類犯罪,遏止此類不法犯行再現,以實現檢警維護身體及財產安全之國家任務。
南投警方熱點稽查 嚴格阻絕暑假飆車亂象
暑假期間,常有重機車隊或超跑車隊來南投飆山道,因此南投縣警察局攜手縣府環保局、台中區南投監理站等單位,不定期舉行25場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易聚集改裝車的熱點加強巡邏,並取締偽造、變造車牌行為,遏止飆車亂象,迄今取締交通違規76件、改裝噪音車21件。水里鄉民抱怨,台21線是通往日月潭、玉山塔塔加的要道,暑假或周末夜間常遭「轟隆隆」巨響吵醒,原以為車隊已呼嘯而過,不久另一群改裝車接踵而來,震耳欲聾引擎聲,夜深人靜時特別刺耳,半夜被吵醒就睡不著,根本是折磨。日前也有機車車隊遮蔽車牌於清境合歡山地區飆山道,還聚集在武嶺停車場競速燒胎,警方獲報到場已無人燒胎,共查獲3件未懸掛車牌、3件無照駕駛。南投縣警局指出,暑假期間青少年活動頻繁,常有非法改裝車輛深夜呼嘯而過,影響居民安寧,並衍生飆車、蛇行及無照駕駛等危險行為,縣內往返塔塔加的台21線、往返清境合歡山的台14甲線及139縣道等,都列為加強執法重要路段。南投縣交通隊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已舉行9場次聯合稽查勤務,共計取締交通違規76件、改裝噪音車21件。民眾若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車牌之行為,除最高可處7萬2000元罰鍰,若使用偽變造牌照且肇事致人傷亡、使用他車偽牌、累犯等情形,除了罰款,車輛依法將沒入。南投縣警察局呼籲,暑假是危駕、飆車及改裝車噪音案件易發期,警方將針對聚集場所、改裝車熱點加強巡邏,也提醒家長多關心子女作息,以免觸法。
亡者車牌再現街頭!白河幽靈車牌現形 最高罰鍰7.2萬恐沒車
白河警分局東山分駐所員警近日,在市道165線白河段執行深夜巡邏時,攔下1輛懸掛已故車主車牌的轎車,該車牌被警方稱為「幽靈車牌」,經調查,車牌並非該車所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警方當場以「汽車使用他車牌照」及「汽車牌照供他車使用」雙重違規進行舉發,並當場扣車移送,罰鍰初估約1萬5000元。白河分局指出,轄區內擁有多處知名觀光景點,吸引大量遊客前來,車流量大增也帶來不少牌照違規問題,統計今年1月至今,已取締包含AB車、使用註銷車牌及偽造車牌等違規案件共計83件,警方強調,將持續結合線上勤務,善用M-Police與智慧警勤系統加強違規車輛「淨牌工作」,特別針對惡性違規行為嚴格取締。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將施行的規定,汽車不依規定使用車牌的罰鍰金額大幅提高,最高可達3萬6000元,且違規車輛會當場移置保管場,包括未領用車牌、牌照吊扣期間仍行駛、未懸掛車牌、或使用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遺失、報廢的牌照,都將對車主及駕駛人雙雙處以最高額罰鍰。更嚴重者,若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除罰鍰加倍至7萬2000元外,還可能觸犯刑法中「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車輛甚至面臨沒入銷毀的法律後果。
深夜「零百競技」飆車族霸佔新豐休息站 改裝車翹孤輪燒胎囂張
新竹縣新豐休息站附近近日深夜出現大批飆車族聚集進行「零百競速」,多輛改裝機車未戴安全帽、未懸掛車牌,甚至有人燒胎製造白煙,囂張行徑引發關注。臉書粉專「爆系許世子」分享的影片顯示,在新竹台61線高架橋下的新豐休息站旁道路,多輛改裝機車聚集。這些騎士不僅未戴安全帽,車輛也未懸掛車牌,更有人在現場燒胎製造白煙。影片畫面可見,多輛機車排隊整備後,騎士催下油門瞬間狂飆,有些車輛甚至因爆發力過猛而「翹孤輪」,現場還有不少民眾聚集圍觀。這段飆車影片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留言嘲諷這是「暑假特產」,也有人表示「第一次看到休息站這麼多人」。影片隨後被分享到臉書粉專「竹縣警好客」,引起警方注意。警方回應表示,由於影片中的車牌都被遮蔽,且未註明確切拍攝時間,目前在追查上有一定難度。警方呼籲拍攝者或目擊民眾能提供原始影像或相關細節,協助後續調查。新湖警分局強調,自今年2月起已於台61線新豐休息站週末深夜設置路檢點,同時加強巡邏台15線周邊路段。警方表示,若發現有任何違規情事,將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交通新制明日上路 偽造冒用車牌最高罰7.2萬「車輛恐遭沒收」
台灣交通新制將自15日正式上路,針對偽造、變造或冒用車牌等行為,罰鍰金額全面調升,最重可罰7萬2000元,並於現場立即將車輛移置保管,若屬重大違規情形,更可直接沒收車輛。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立法院於5月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此次修法重點聚焦在五大類違規行為,內容包含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使用吊銷或註銷車牌,以及借用或冒用他車車牌。上述違規行為,現行罰鍰為3600元至1萬800元,未來將提高至3600元至3萬6000元,同時違規車輛將現場移置保管。對於未領用車牌行駛、於車牌吊扣期間上路、已領牌卻未依規定懸掛,或是使用遭吊銷的車牌行駛,以及報廢登記車輛仍上路等,最高將處以3萬6000元罰鍰,同樣當場將車輛扣押保管。車牌遺失卻未依法補發,經舉發仍未處理而行駛,亦適用此規範。而針對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的行為,修法明訂加倍裁罰,最高罰鍰上看7萬2000元,且車輛將立即被移置保管。若此類違規涉及冒用他車車牌並肇事造成人員傷亡,或是10年內重複違規,將直接進行沒收。新增條文亦擴及停放於道路但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者,同樣可處以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移置保管。交通部表示,若駕駛非自己所有的車輛而有上述違規行為,駕駛人本人也須面臨最高3萬6000元的罰鍰。新增修正條文同時納入兩種新的違規態樣:包括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而未依規定位置懸掛於道路停車時,亦屬違法並可處罰。
6旬婦無照逆向上人行道遭罰 控不當執法員警懲處曝光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67歲劉姓婦人日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因未懸掛車牌並逆向行駛在人行道上,遭警方攔查並依法開單拖吊。不料,過程中婦人因身體不適導致尿失禁,警方事後雖有詢問劉婦是否要就醫,仍遭對方找來直播主控訴。對此,汐止警分局12日為平息民怨,以員警在執法過程中欠缺同理心為由,對其祭出申誡處分一支。事發於本月10日下午3時許,地點位於大同路二段與新江北路口。汐止分駐所員警當時正在執行交通取締勤務,發現劉婦違規騎乘未掛牌的微型電動車,且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駛,遂依法攔停並聯繫拖吊車到場處理。警方表示,該名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辦理,執法程序並無不當。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因現場車流繁忙,員警專注於查驗身分與通報程序,未能即時察覺婦人身體狀況。劉婦疑似因生理需求未被妥善協助,只獲簡單詢問是否需就醫,未獲實質協助,導致情緒不滿。新北市警局指出,已針對本案完成調查,並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新北市府相關人員服務評量規定,對執勤員警及協助拖吊人員予以申誡,並列入年度考核參考。此外,後續也將加強員警應對民眾的話術訓練與執勤彈性,並將此案納入教育案例,以提升執法品質與為民服務的敏感度。對於此次執法引發民怨,汐止分局長已親自致電當事人表達歉意,並承諾檢討改進。警方同時也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已納入管理,須完成檢驗並懸掛車牌才能合法上路,提醒民眾務必配合新制,以免受罰。
無牌機車詭摔!移工「顱內出血」倒地昏迷 進ICU搶命中
台中市和平區10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自摔事故,1名25歲亞姓外籍男移工騎車行駛途中,因不明原因突摔車並卡在邊坡,由於騎士未戴安全,導致頭部重擊且顱內出血,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但傷勢越發嚴重,再轉送另2間醫院的加護病房搶命,詳細事發過程及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亞男騎乘未懸掛車牌的重機車上路,豈料行經梨山環山部落公墓旁期間,卻因不明原因連人帶車自摔,導致騎士卡在路旁動彈不得,再加上他未配戴安全帽,造成頭部受創、顱內出血及昏迷,傷勢相當不樂觀,恰巧有路過民眾見狀,趕緊通報警消前來協助送醫。警方說明,和平警分局環山派出10日晚間8時14分獲報,梨山環山部落公墓旁有騎士自摔重傷,警方會同救護車趕抵後,迅速將亞男送往梨山衛生所,但因意識不清,經醫師評估後,隨即再轉送東勢農民醫院診治,不過仍未見好轉,最終再移送豐原醫院加護病房搶救觀察,後續也將交由台中移民署處理遣返,詳細肇因及事發過程仍待調查釐清。
沒車牌又違停!男子氣路人報案 罵三字經慘挨告
高雄三民區昨天(7日)晚間10時10分,警方接獲報案有轎車未懸掛車牌及違停,立刻趕赴現場,據了解,開車的違規陳姓男子在熱河一街買東西,但車輛無牌又違停,路人看到報警,陳男氣到在現場辱罵三字經,結果慘被路人提告;警方指出,未懸掛車牌最高可處3萬6000元,違停最高可處600元,另陳男挨告部分,將函請地檢署偵辦。22歲陳姓男子昨日深夜在高雄三民區熱河一街附近買餐點,但他開著無牌車又違停,路人郭姓男子看見隨即報案;警方到場後依規定處理,陳男駕駛無牌照車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3萬6000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違規停車部分,違反同法「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一併予以製單舉發,並當場通報交通大隊拖吊移置。另陳男疑因不滿郭男檢舉違規,現場以三字經不雅字眼辱罵,郭男隨即對陳男提出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告訴,警方也一併依規定受理後函請地檢署偵辦。
高雄無牌車違停遭檢舉 駕駛現場爆粗口飆三字經被告恐嚇
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一街7日晚間10時10分,上演一場離譜違規事件,1名年僅22歲的陳姓男子開車前往購買餐點,卻因車輛未懸掛車牌、違規停車遭路人檢舉,警方獲報迅速趕抵現場,依法進行處理,沒想到陳男竟當場情緒失控,以三字經對報案路人飆罵,結果自己反被提告,事件一波三折。根據警方說法,陳男駕駛的轎車未懸掛車牌,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當場開單並將車輛拖吊移置保管,扣繳其車牌。此外,違規停車部分,陳男停車地點疑位於交岔路口、或巴士招呼站十公尺內區域,也觸犯同法相關條文,最高可罰600元,警方除依法開罰外,並通報交通大隊進行拖吊作業。不過事件最具戲劇性的轉折在於,陳男對報案的郭姓男子爆粗口辱罵,疑似因不滿遭檢舉違規,情緒失控怒嗆三字經,郭男當場錄下言語內容並提出恐嚇與公然侮辱告訴,警方也已受理報案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提醒,車輛未懸掛車牌不僅危及交通安全,也容易淪為違法用途的工具,依法查辦不容輕縱;同時也呼籲民眾面對執法應冷靜配合,切勿以不當言詞挑釁他人,以免觸法自找麻煩。
五股飆車猴深夜競速慘了 逆向、無照都來罰單破18萬
新北市五股區6日凌晨發生一起公共危險案件,兩名機車騎士疑因高速競速、違規逆向行駛,在試圖閃避警方攔截時不慎自摔受傷。蘆洲警分局表示,兩人酒測值為0,仍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現場另舉發多項交通違規,估計總罰鍰超過18萬元。事件發生在6日凌晨0時45分,地點位於五股區成泰路四段22巷口。當時龍源派出所警員正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通報有兩輛機車自關渡橋沿龍米路一段往五股方向高速行駛,過程中不僅逆向、未懸掛車牌,還多次競速與蛇行變換車道,情況十分危險。警方隨即通報成洲派出所協助攔截圍捕,兩派出所警力通力合作,設下攔截點。未料兩輛機車疑似為閃避警方,因車速過快導致滑倒,雙雙自摔。26歲林姓騎士與23歲張姓騎士雙腳均有擦挫傷,經救護人員現場包紮後無生命危險,未送醫。警方初步檢測兩人酒測值皆為0,但因其危險駕駛行為,已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並帶返所偵訊。現場也查扣兩部機車,預計將調閱沿線監視器,釐清更多違規事證。蘆洲分局指出,此案共計舉發12項交通違規,包括無照駕駛、逆向行駛、未懸掛號牌、危險駕駛等,初步估算罰鍰金額將超過18萬2400元,警方強調將持續強化夜間攔查勤務,嚴打危險駕駛行為,以維護用路安全。
「最廢高鐵站」隱藏版福利沒了 新制6月上路…旅運量恐再下滑
高鐵彰化站的平均日進出站是高鐵所有車站最後一名,被網友封為「最廢高鐵站」,不過因為周邊設有免費停車場,成為不少車主的「隱藏版福利」,然而因為違停亂象頻傳,縣府決定將福利取消改成收費制,預估每日旅運量會再下滑。高鐵彰化站每日平均進出站人次約4500人,是高鐵全線旅運量最低的站,但周邊設有3處免費停車場,每日可供400個免費停車位,卻常常出現違停亂象,許多車主找不到車位,又不願付費,乾脆直接停在人行道上,警方平均每天至少開出10張罰單。彰化縣警局交通隊也統計2024年全縣違規停車熱點,其中彰化高鐵站以841件違停紀錄高居冠軍。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縣府決定將免費停車的福利收回,委由田中鎮公所在廣一停(站體北側)、廣三停(後站正前方)分別設收費停車場,廣一停可提供汽車101格、機車107格,廣三停可提供汽車42格、機車48格。公所指出,目前已在停車場預定地拉封鎖線,也對長期佔用車位的汽車貼上「移車通知」,最遲可停到4月23日,至於未懸掛車牌的汽車將視為報廢車輛。停車場包商已進場施工,4月底可完工,5月試營運,6月開始收費。消息一出,在PTT八卦板引發討論,網友紛紛表示:「沒人的站拆掉好嗎」、「沒有最廢,只有更廢」、「人少到罵髒話」、「省10分鐘搭高鐵到台中就還回去了,等於為了停免費車位跑去彰化搭車,現在福利沒有了,更不可能不去台中了」。
腦洞大開!轎車「紙條代替車牌」開上路慘了 網酸:3寶無極限
高雄市鳳山區15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有民眾目擊1輛轎車的車牌有異狀,經湊近查看後,竟發現車牌竟是1張紙條,內容還寫道「已通報被竊,請大家同情」,此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至社群平台,結果令網友傻眼紛紛留言,警方對此則回應,該車未懸掛車牌依法最高可罰1萬800元,後續已通知駕駛到案。據了解,有民眾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文,內容指稱鳳山區高鳳一路上有1輛銀色轎車的車牌異常,上前仔細一看,竟發現是紙條上寫著「該車車牌不見,已通報被竊,請大家同情」,此事曝光後令網友傻眼開酸「3寶無極限」、「不如不要掛」及「乾脆掛假牌算了」。警方表示,警方回應並未接獲該車車牌遺失報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發現銀色轎車有懸掛前車牌,只有後方並未掛上,但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後續警方已掌握駕駛身分並通知到案釐清,警方同時呼籲民眾,上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漂流黑車」神秘擱淺苗栗海灘 無車牌、玻璃碎裂車主撇清不願認領
苗栗縣後龍鎮外埔海灘近日出現1輛神秘的黑色轎車,停靠在消波塊旁,詭異畫面引發熱議,該車無懸掛車牌,車窗疑遭人砸毀,且車主聲稱與此車無關,種種詭異情節讓網友腦洞大開,甚至戲稱這是「007任務失敗後棄車逃亡」的場景。這輛轎車早在2024年底就被漁民與遊客發現,警方與海巡署獲報後前往調查,確認車內無可疑物品,但由於無法判定是人為駕車進入海灘,還是隨海浪漂來擱淺,讓此案更增添神秘色彩,轄區竹南警分局外埔派出所經查車身與引擎號碼,發現該車原登記在高雄市。當警方聯繫車主時,對方表示車輛早已被當鋪收走,對於為何出現在後龍海邊毫不知情,甚至直接撇清關係,表示不會處理此事,環保局指出,由於無法確定遺棄車輛的行為人,依法無法開罰,因此只能交由負責海岸管理的海巡單位處理。隨著事件曝光,許多網友發揮創意調侃:「這是007臥底行動失敗後的棄車吧?」、「該不會是從大陸漂過來的東風日產?」、「漂洋過海來看你,結果擱淺了。」目前,這輛神秘轎車仍停在海灘上,相關單位正研擬如何處置,以避免影響環境與安全。
機車闖國道!2騎士路肩狂飆還轉頭賞景 他挨罰竟辯:誤信導航
國道1號北斗段南下212公里處,8日上午7時許驚傳有機車誤闖,彰化1名吳姓駕駛行駛途中,竟看見有2輛機車在國道路肩狂飆,且其中1輛並未懸掛車牌,嚇壞駕駛趕緊通報警方處理,警方隨即攔截到1名35歲陳姓男騎士,他落網後辯稱是誤信導航才闖國道,後續仍被警方依法進行舉發並開罰。警方說明,國道警方8日上午7時55分獲報,國道1號北斗段南下212公里處,有2輛機車在路肩馳騁險象環生,分別為普通重型機車及未懸掛車牌的電動2輪機車,且2名騎士目測皆為男性,還一前一後狂飆並轉頭欣賞風景,行徑相當大膽且危險,員林分隊受理後隨即派員趕往處理,接著攔獲陳姓男騎士,他見到警方後還喊冤稱是因導航才誤闖國道,事後仍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罰,同時排除下交流道。警方表示,所幸並未造成事故發生,至於另輛微型電動2輪車騎上國道,警方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針對未掛車牌的部分,則依同法第71-1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騎士最高恐面臨9600元罰單,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恐得不償失。
導航設錯害慘!移工雙載無照牌誤闖國道 最高恐罰1萬零800元
在春節假期的最後1天2日,國道3號快官路段上出現驚險情況,當時吳姓駕駛在行經該區域時,發現2名移工騎著,1輛無車牌紅色微型電動二輪車,還誤闖進國道3號,更離譜的是,後座的女移工竟未戴安全帽,畫面相當危險。吳姓駕駛表示,當時正駕車上中彰快速道路,看到前方有1輛紅色微型電動車急速行駛,後座載著一名未戴安全帽的女性,立刻將車輛停下,並報警協助,根據2名移工的解釋,原來導航系統被誤設為「汽車模式」,因此不小心將行駛路線設定進入國道,並因此闖進快速路段,2人均表示內心相當焦急。國道七隊警方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將2名移工帶回警局,經查證該車輛並未懸掛車牌,且女移工未佩戴安全帽,根據交通法規,警方依法對2名移工開出3張罰單,由於該微型電動車無車牌,將被處罰1,200至3,600元;而女移工未戴安全帽的行為,則將被罰款600至1,200元。此外,2人違規駕駛電動二輪車進入國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將被處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款,總計2名移工可能面臨最高達1萬800元的罰金。國道警方強烈呼籲,駕駛人應謹慎設置導航系統,避免誤闖國道,並提醒所有駕駛者遵守交通安全規定,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高雄毒蟲逃脫戴腳鐐開車逃跑2小時被逮 看管員警處分曝光所長也連坐
高雄市仁武分局仁美派出所2日發生嫌犯逃脫事件,張簡姓男子因毒品案而被通緝,2日深夜被警方查獲將他帶回派出所,犯嫌竟趁著看守張姓員警不注意時,假借抽菸拿走自己的車鑰匙逃跑,2小時後再被警方逮捕,張員則被記過2次並移送橋頭地檢署,所長也遭連坐,記2支申誡處分。仁美派出所員警2日深夜巡邏時,在鳥松區神農路發現一部轎車懸掛車牌與車型不符,員警驚覺有異、上前盤查,發現司機竟是被高雄地檢署發布通緝的毒品犯。警方立刻將犯嫌帶回派出所,待訊後移送高雄地檢署歸案,自小客車使用它車牌照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新臺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移置保管及扣繳牌照。警方依規定為犯嫌帶上腳鐐,但當天只有張員看管,犯嫌竟假借抽菸名義,趁張員不注意時抓起自己的車鑰匙後奪門而出,並隨即開車逃逸,警方則立刻調閱監視器,2小時於他在大寮區住處將其逮捕。張員則因看管疏失,被記過2次並移送地檢署偵辦,其所長也遭連坐,被記申誡2次,仁武分局表示,將持續加強員警執勤觀念及人犯戒護規範,避免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深夜聚眾擾鄰!飆車蛇行樣樣來 新莊警依法開罰
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五工二路以及五工三路20日凌晨4時許發生聚眾飆車案件,警方獲報後調派多名警力到場處理,於現場發現20多輛機車聚集,不只危險駕駛甚至還有車輛未懸掛車牌,警方也加強執法力道,全部依法開罰。警方獲報後調派五工、頭前所、昌平所及中港所等快打警力共9名,於現場發現3至4輛普重機車遮蔽車牌,部分車輛則來回在五工三路來回騎乘,警方對現場包括圍觀群眾共16名進行盤查,並針對併排停車開罰。待人潮散去後警方於現場守望,另外有3至4輛車未依規定掛牌、遮牌,沒戴安全帽,且出現蛇行等情事,警方積極釐清違規車輛及駕駛人身分,違規部分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未懸掛車牌)、13條(遮蔽車牌)、31條6項(未戴安全帽)、43條(危險駕駛)舉發,另如涉及刑法公共危險部分將依法偵辦移送。新莊分局呼籲,汽、機車於行駛時應遵守相關交通規則,並勿改裝車體及進行危險駕駛行為,如有不法,警方絕對嚴正執法,強力打擊違法行為,以保障民眾權益。
假車牌趴趴走!年揪1327件 修法初審「加倍重罰7.2萬」估今年上路
假車牌猖獗,警政署統計去年舉發偽造車牌高達1327件,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經協商初審通過偽變造車牌提高罰鍰上限並加倍處罰,最高重罰7.2萬元,並增訂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併罰3.6萬元。另偽變造車牌、肇事致人傷亡及10年內累犯3樣態將沒入車輛拍賣或銷毀。後續送院會討論,估今年上路。全台偽造車牌數量增加,據統計,2021年95件、2022年169件、2023年251件,近年平均每年171件、每月14件,去年暴增至1271件。交通部去年預告修正道交條例中針對偽造車牌相關條文,原規畫修法內容包括「違反號牌使用規定,現行最高罰鍰1萬800元,比照危險駕駛修正提高至3.6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增訂「偽造、變造或矇領牌照者直接沒入車輛」,沒入後將銷毀,另增訂「併罰非汽車所有人的汽車駕駛人,與汽車所有人處以相同處罰」。今在交委會中多位立委皆提案再提高罰鍰,提案罰鍰上限自3.6萬至10萬元不等,有立委也認為應提高罰鍰下限,可提高嚇阻作用,不少立委也提及,應研議沒入車輛適法性及比例原則等。立委黃健豪表示,原版罰鍰無嚇阻能力,對提高罰鍰已有共識,應沒入車輛才有實際嚇阻力,但針對移置保管或沒入車輛,都應明確討論;立委羅廷瑋說,這次修正案中,沒入車輛是重點,若不能沒入,還能再讓當事人駕駛,提高罰鍰也沒用,交通部有無窒礙難行處,以利訂定更嚴格法案。立委林俊憲提到,依目前處罰條例,對於車輛是否要沒入,建議考慮在法規中的比例原則,若是租賃或借用的車輛,是否可能有錯殺無辜可能,且假車牌大增時間點與超速60公里降至40公里差不多,可能導致許多仰賴車輛維生的人去買假車牌,提高罰鍰沒問題,但沒入車輛則建議考量可有些空間。立委許智傑也說,假車牌新興行業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應自環環相扣的相關交通法規開始檢討,尤其是處罰的比例原則要設定到何種程度;立委蔡其昌認為,加嚴法規為基本方向,但修法只是給執法者工具,未來修法後有無認真執行才是關鍵。警政署交通組長陳明志指出,去年偽造車牌案件較前年暴增472%,達1327件,違反刑法部分也暴增856%,其中,偽造他人車牌有733件、偽造自身車牌有453件。警政署已建置車輛資料與智慧警勤系統,人手一機就能比對,還有AI巡邏警車透過攝影機自動辨識,未來將持續擴充系統,國內數件重大刑案皆與偽造號牌有關,支持交通部修法版本。對於車輛沒入,法務部參事廖江憲表示,目前法規得直接沒入車輛的樣態僅拼裝車與報廢車上路,另危險駕駛、毒駕、酒駕、無照駕駛皆是有肇事致人受傷死亡或再次違反等附加條件才得以沒入,這些樣態危害程度都不亞於偽造號牌,故建議仍要考量比例原則。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表示,因《道交條例》第十二條涵蓋機車、汽車、大型車與拼裝車輛等,若調整下限恐牽涉其他樣態,建議調整上限,並明訂偽造號牌以最高罰即可,另依條例,現在就有相關沒入處罰,適法性沒問題,交通違規嚴重影響公共安全得以沒入車輛,但像租賃或出借使用都很好舉證,即不會沒入。此案經交委會召委魯明哲協調委員與交通部討論,於初審再修正《道交條例》部分條文,包括第十二條處罰部分,第一及六至十款汽車所有人未領牌照行駛、吊扣牌照期間行駛、未懸掛車牌、報廢車輛仍行駛等皆依最高罰3.6萬元處罰。另外,第三款「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依最高額加倍7.2萬元處罰。至於偽變造他人車牌、肇事致人傷亡或10年內第2次違反規定等3樣態,將直接沒入車輛後銷毀。這次也增訂,過去偽變造車牌都是對汽車所有人開罰,這次也加入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也併同以最高3.6萬元開罰。
白髮人送黑髮人!孝順男撞違停電子花車噴飛30公尺 送醫後不治
彰化縣一名31歲陳姓男子,11日下午騎機車行經線西鄉和線路時,疑因未察覺路邊停放的電子花車,不幸擦撞後連人帶車噴飛約30公尺遠,倒地不起,警方與消防單位接報趕往現場,迅速將陳男送往彰濱秀傳醫院急救,惟因傷勢嚴重,搶救無效宣告不治。根據警方調查,肇事的電子花車違規停放於道路右側且未懸掛車牌,超出邊線占據機車優先道,由於車輛無駕駛在場,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違停花車開出3600元至1萬800元的罰單,並將進一步調查花車所有人是否涉及《過失致死罪》嫌。事故發生後,縣議員賴清美於14日前往陳男家中捻香慰問家屬,對其不幸遭遇表達哀悼之意,陳男家人悲痛萬分,表示陳男未婚,平日對家中長輩非常孝順,時常返家幫忙農務,如今卻因這起意外而天人永隔,再過幾天便是農曆新年,讓家屬倍感悲痛,「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無奈與哀傷令人鼻酸。警方表示,陳男當時戴有安全帽,騎乘普通重型機車行駛於機車優先道直行,碰撞電子花車的具體原因仍待釐清,後續將持續調閱監視器,釐清事故責任,若確認花車違停與事故發生有直接關聯,車主恐將面臨《過失致死罪》的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