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車牌
」 車牌 警方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違規 車輛
昔日警界楷模淪圖利共犯!仁武警涉「假開單救扣牌車」 二審駁回仍判4年2月
雄市仁武分局前陳姓警員涉嫌與租車業者、代辦業者勾結,利用法規漏洞,替遭吊扣牌照車輛開立不實罰單,讓車主得以提前重新驗車領牌上路,半年內協助14輛車恢復行駛,替業者創造逾700萬元利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陳男違法圖利且量刑適當,駁回上訴,維持一審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判決,全案仍可上訴。檢警調查指出,依當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車輛因嚴重超速等違規遭吊扣牌照6個月,期間不得上路;但若在吊扣期間因「未懸掛車牌」或使用他牌行駛而遭裁罰,牌照反而會被吊銷,車主只要重新驗車即可申領新牌照,無須等到吊扣期滿。部分代辦業者因此看準漏洞,向有需求的車主收費,再找警員配合開立不實罰單,藉此讓車輛提前恢復合法上路。判決指出,陳姓警員2020年任職仁武分局仁武派出所期間,與林姓、李姓租車業者及多名代辦業者合作,明知車輛未實際違規上路,仍刻意在舉發單填載虛假的違規時間、地點及事實,陸續開出14張不實罰單,讓遭吊扣牌照的車輛改以吊銷方式重新領牌。一審法官認定,租車業者因此讓14輛車提前恢復出租,依每日約2000至3000元租金計算,共增加約711萬元收益;另有9名代辦業者藉協助車主辦理提前領牌,收取每件1萬至2萬多元代辦費,共獲利約27萬元。高雄地院合議庭法官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11罪,判處陳姓警員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2月、褫奪公權4年,其餘涉案車行及代辦業者分別判刑並宣告緩刑。陳男不服上訴,他主張自己曾因執勤遭追撞,罹患思覺失調症且智力受損,未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希望法院依《刑法》第59條減刑並給予緩刑。高雄高分院審酌醫院鑑定及相關證據後認為,陳男對交通法規及警察勤務內容相當熟悉,智力測驗也有配合度不足、刻意誇大缺損情形,且受傷後仍曾成功協助民眾找回百萬元失款並獲表揚,足認其辨識及執行職務能力未受明顯影響。法官並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利用職權違法圖利他人,嚴重損害司法與警察公信力,且11罪合計刑度原達15年2月,一審定應執行4年2月已屬從輕,認定不符減刑及緩刑條件,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美駐多倫多領事館再傳槍響!4個月內第2起 反恐部門要查了
美國駐加拿大多倫多(Toronto)領事館附近,於美東時間27日凌晨驚傳槍響,加拿大警方表示,這是4個月內第2起發生在該外交機構周圍的槍擊案,所幸並未傳出人員傷亡。據《南華早報》報導,多倫多市警察副局長巴雷多(Frank Barredo)向媒體表示,當天凌晨約4時45分,1名負責警戒領事館的警員「聽見自己駐守地點附近傳來槍聲」,並指出領事館外牆遭到1枚子彈擊中。而案發當時領事館內有2名保全人員。多倫多警方稱,案發後有人目擊1輛未懸掛車牌的白色汽車逃離現場。警方一度展開追捕,但由於嫌犯車輛高速行駛,可能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警方很快便中止追緝。警方為此封鎖了案發區域,並在現場發現彈殼。目前尚未確認任何嫌犯身分,但多倫多警察局反恐部門已介入調查此案。加拿大皇家騎警(RCMP)則強調,目前判定犯案動機仍言之過早。美國駐多倫多領事館事後感謝警方對27日槍擊事件所做出的「迅速應對」。警方補充,他們27日也在調查另外2起發生在週末的槍擊事件,目標為2間麵包店。這2家麵包店同屬1間連鎖品牌,業主為猶太社群成員。對此,安大略省(Ontario)省長福特(Doug Ford)在社群媒體發文稱:「我對過去幾天發生在多倫多的槍擊與破壞事件感到極度憤怒,其中包括週末針對2家猶太人經營商家的攻擊,以及今天早上發生在美國領事館附近的槍擊事件。所有案件目前都正由警方積極調查中。我希望所有涉案人士都能被查獲、起訴,並依法受到最嚴厲的懲罰。」香港出生的多倫多市長鄒至蕙(Olivia Chow)則在記者會上指出,再度發生的槍擊事件,顯示犯案者相當「肆無忌憚」。報導補充,今年3月10日,2名男子曾朝美國駐多倫多領事館連開數槍,警方當時將事件定調為1起「國家安全事件」,並因此強化了多倫多內美國與以色列外交機構的安全維護措施。今年6月,警方在調查該起槍擊案期間逮捕了2名分別為18歲及19歲的男子,並指出這2人是受人招募指使的,但並未進一步說明相關細節。
17歲少年騎公路車遭撞飛200公尺 肇事駕駛棄車逃逸2小時落網
雲林縣虎尾鎮文科路與芒果大道路口於26日晚間發生一起令人震驚的死亡車禍,一名17歲陳姓少年騎乘公路車行經路口時,疑似遭一輛自小客車高速撞擊,整個人被撞飛約200公尺,因頭部受到重創,送醫後仍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年輕生命就此畫下句點,讓家屬與地方居民悲痛不已。警方調查指出,陳姓少年當時沿文科路由西往東騎乘公路車,行經事故路口準備左轉進入芒果大道時,遭一輛自小客車猛烈撞擊。事故現場血跡斑斑,不僅道路留下大量撞擊痕跡,附近民宅鐵門也遭血跡噴濺,可見撞擊力道相當驚人。令人憤怒的是,肇事駕駛並未停車查看傷者狀況,也沒有立即報警協助救援,反而將車輛駛離事故現場約350公尺後棄置路邊,隨即逃逸,冷血行徑引發社會譁然。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展開追查,由於肇事車輛未懸掛車牌,警方只能透過引擎號碼比對車籍資料,並調閱周邊道路監視器畫面,一步步還原案發經過。經過約2小時積極追查,警方順利查獲43歲陳姓駕駛到案說明。經酒測後,陳男呼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10毫克,雖未達酒駕公共危險罪的法定標準,但仍有飲酒後駕車情形,加上其駕照已遭吊銷,涉嫌無照駕駛,相關違規與事故責任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警方表示,全案目前已依肇事逃逸及相關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後續將由檢察官釐清事故原因及法律責任。虎尾警分局也再次呼籲,駕駛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不論事故大小,都應立即停車、協助傷者並配合警方處理,切勿心存僥倖逃離現場。依《刑法》第185條之4規定,若因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或死亡而逃逸,最重可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切勿因一時逃避責任而付出更沉重的法律代價。這起悲劇也再次提醒所有用路人,遵守交通規則、保持安全車速及不酒後駕車,才能避免憾事再次發生。
花蓮吉安深夜警方追逐!無牌車上路拒檢衝撞 警開1槍破窗逮人
花蓮縣吉安鄉15日晚間發生一起警匪追逐案。一名22歲的張姓男子載著友人,駕駛未懸掛車牌轎車於路上行駛,行經自強路時遭巡邏員警發現攔查,未料張男竟拒檢逃逸,警方見狀也火速呼叫支援前往圍捕,將張男逼進巷弄內,卻遭張男數度來回衝撞,警方也立即朝輪胎開槍制止,並破窗將車上2人逮捕歸案。吉安分局北昌派出所員警15日晚間11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於自強路上發現一輛未懸掛車牌轎車於路上行駛,因此上前示意攔查,卻遭張姓駕駛拒絕配合,甚至猛踩油門加速逃逸。警方見狀也第一時間通報線上警力進行圍捕,以包抄方式將張男逼入巷弄內,卻遭張男前後衝撞巡邏車,拚死抵抗,張男試圖將前後2輛巡邏車撞開脫困,眼見情況危急,警方也朝張男駕駛車輛輪胎開槍,同時強行破窗將張男從駕駛座上拖出,並將車上另名乘客一併逮捕。過程中也造成員警於破窗時不慎遭玻璃割傷右手,所幸其經治療後並無大礙,但詳細拒檢動機與車上是否有違禁品等均仍有待進一步調查釐清。
台中烏日暗夜惡火!疑前房客不滿租約被終止 縱火害母女1死1命危
台中市烏日區五光路1棟民宅今(3日)凌晨2時15分許驚傳火警,警消獲報趕抵現場時,整棟民宅已陷入火海,另有1輛自小貨車倒車撞入屋內並起火燃燒。由於火勢猛烈,2樓受困的母女無法逃生,待救出時均已無呼吸心跳。17歲的女兒送醫搶救後仍宣告不治,50歲的母親全身高達8成面積2度灼傷,目前仍在加護病房搶救,未脫離險境。警方初步研判,這起火警疑似為人為縱火。現場情況顯示,自小貨車疑被刻意用來堵住民宅大門,導致屋內的人無法逃生。進一步調查發現,屋主與嫌犯之間先前曾有租賃糾紛。該名男子曾在該屋居住多年,但近日屋主因其他因素不再續租,疑似引起男子心生怨懟,才駕車衝撞民宅並縱火洩憤。警方指出,現場燃燒的貨車並未懸掛車牌,經透過引擎號碼比對,確認與嫌疑人相關。調閱周邊監視器後,鎖定1名男性前房客涉有重嫌,並於稍早在環東路一帶將其查獲。當警方發現他時,嫌犯身上帶有明顯傷勢,疑似在犯案後企圖自戕。目前他已被送往醫院治療,情況穩定,後續將待其康復後帶回警局偵訊,以釐清犯案動機與詳細經過。據消防人員研判,起火點位於屋內1樓客廳,而倒車撞入的貨車正好堵在主要出入口,使得2樓母女被困於火場內。由於火勢迅速蔓延,濃煙瞬間竄上2樓,導致2人吸入大量濃煙窒息。警消全力搶救後雖一度恢復母親心跳,但她仍陷入昏迷,全身80%燒傷,目前在加護病房與死神拔河。◎勇敢求救並非弱者,您的痛苦有人願意傾聽,請撥打1995◎如果您覺得痛苦、似乎沒有出路,您並不孤單,請撥打1925
桃園蘆竹群眾深夜競速飆車 4人遭檢方起訴求重判
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圖/警方提供)24歲林姓、19歲羅姓、19歲李姓、20歲莊姓、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指示24歲廖姓男子以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改裝機車4月5日凌晨到桃園蘆竹南青路聚集並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桃園地檢署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等罪起訴,建請從重量刑。檢方調查,林姓、羅姓、李姓、莊姓男子等人,利用Line群組號召,並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供競速使用的改裝重型機車到南青路聚集,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沿途居民住宅安寧,且為避免遭查獲指示廖男駕駛小貨車,載運未懸掛車牌而供競速、飆車使用之改裝重型機車到場。眾人集結完畢後,旋即於4月5日凌晨5時50分,在供公眾使用之道路上,以改裝重型機車進行超速競駛、逆向佔用快慢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並引發現場民眾分據道路兩旁圍觀,完全不顧超速、競駛、逆向等危險駕駛行為,除製造噪音外,更極易造成車輛失控,危及無辜民眾生命、身體及財產安全,嚴重影響社會秩序、用路安全及居住安寧甚鉅。嗣經桃園市政府警察局蘆竹分局獲報前往,於路口設檢、攔停危險駕駛車輛,經詳細偵查、完整蒐證後,一舉查獲林男等人不法犯行,以期杜絕聚眾飆車風氣。桃檢檢察官楊舒涵偵辦,認為林男等4人涉及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廖男則犯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審酌林、廖等人漠視公眾往來安全,群聚競速飆車,嚴重妨害道路交通安全,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以遏止群聚競速歪風。桃檢呼籲近期多有民眾群聚道路競速飆車,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及民眾安寧,將與各警分局共同查緝此類犯罪,遏止此類不法犯行再現,以實現檢警維護身體及財產安全之國家任務。
南投警方熱點稽查 嚴格阻絕暑假飆車亂象
暑假期間,常有重機車隊或超跑車隊來南投飆山道,因此南投縣警察局攜手縣府環保局、台中區南投監理站等單位,不定期舉行25場聯合稽查勤務,針對易聚集改裝車的熱點加強巡邏,並取締偽造、變造車牌行為,遏止飆車亂象,迄今取締交通違規76件、改裝噪音車21件。水里鄉民抱怨,台21線是通往日月潭、玉山塔塔加的要道,暑假或周末夜間常遭「轟隆隆」巨響吵醒,原以為車隊已呼嘯而過,不久另一群改裝車接踵而來,震耳欲聾引擎聲,夜深人靜時特別刺耳,半夜被吵醒就睡不著,根本是折磨。日前也有機車車隊遮蔽車牌於清境合歡山地區飆山道,還聚集在武嶺停車場競速燒胎,警方獲報到場已無人燒胎,共查獲3件未懸掛車牌、3件無照駕駛。南投縣警局指出,暑假期間青少年活動頻繁,常有非法改裝車輛深夜呼嘯而過,影響居民安寧,並衍生飆車、蛇行及無照駕駛等危險行為,縣內往返塔塔加的台21線、往返清境合歡山的台14甲線及139縣道等,都列為加強執法重要路段。南投縣交通隊統計,截至目前為止已舉行9場次聯合稽查勤務,共計取締交通違規76件、改裝噪音車21件。民眾若使用偽造、變造或冒用他人車牌之行為,除最高可處7萬2000元罰鍰,若使用偽變造牌照且肇事致人傷亡、使用他車偽牌、累犯等情形,除了罰款,車輛依法將沒入。南投縣警察局呼籲,暑假是危駕、飆車及改裝車噪音案件易發期,警方將針對聚集場所、改裝車熱點加強巡邏,也提醒家長多關心子女作息,以免觸法。
亡者車牌再現街頭!白河幽靈車牌現形 最高罰鍰7.2萬恐沒車
白河警分局東山分駐所員警近日,在市道165線白河段執行深夜巡邏時,攔下1輛懸掛已故車主車牌的轎車,該車牌被警方稱為「幽靈車牌」,經調查,車牌並非該車所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警方當場以「汽車使用他車牌照」及「汽車牌照供他車使用」雙重違規進行舉發,並當場扣車移送,罰鍰初估約1萬5000元。白河分局指出,轄區內擁有多處知名觀光景點,吸引大量遊客前來,車流量大增也帶來不少牌照違規問題,統計今年1月至今,已取締包含AB車、使用註銷車牌及偽造車牌等違規案件共計83件,警方強調,將持續結合線上勤務,善用M-Police與智慧警勤系統加強違規車輛「淨牌工作」,特別針對惡性違規行為嚴格取締。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即將施行的規定,汽車不依規定使用車牌的罰鍰金額大幅提高,最高可達3萬6000元,且違規車輛會當場移置保管場,包括未領用車牌、牌照吊扣期間仍行駛、未懸掛車牌、或使用經繳銷、報停、吊銷、註銷、遺失、報廢的牌照,都將對車主及駕駛人雙雙處以最高額罰鍰。更嚴重者,若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除罰鍰加倍至7萬2000元外,還可能觸犯刑法中「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車輛甚至面臨沒入銷毀的法律後果。
深夜「零百競技」飆車族霸佔新豐休息站 改裝車翹孤輪燒胎囂張
新竹縣新豐休息站附近近日深夜出現大批飆車族聚集進行「零百競速」,多輛改裝機車未戴安全帽、未懸掛車牌,甚至有人燒胎製造白煙,囂張行徑引發關注。臉書粉專「爆系許世子」分享的影片顯示,在新竹台61線高架橋下的新豐休息站旁道路,多輛改裝機車聚集。這些騎士不僅未戴安全帽,車輛也未懸掛車牌,更有人在現場燒胎製造白煙。影片畫面可見,多輛機車排隊整備後,騎士催下油門瞬間狂飆,有些車輛甚至因爆發力過猛而「翹孤輪」,現場還有不少民眾聚集圍觀。這段飆車影片在網路上引發討論,有網友留言嘲諷這是「暑假特產」,也有人表示「第一次看到休息站這麼多人」。影片隨後被分享到臉書粉專「竹縣警好客」,引起警方注意。警方回應表示,由於影片中的車牌都被遮蔽,且未註明確切拍攝時間,目前在追查上有一定難度。警方呼籲拍攝者或目擊民眾能提供原始影像或相關細節,協助後續調查。新湖警分局強調,自今年2月起已於台61線新豐休息站週末深夜設置路檢點,同時加強巡邏台15線周邊路段。警方表示,若發現有任何違規情事,將立即採取執法行動。
交通新制明日上路 偽造冒用車牌最高罰7.2萬「車輛恐遭沒收」
台灣交通新制將自15日正式上路,針對偽造、變造或冒用車牌等行為,罰鍰金額全面調升,最重可罰7萬2000元,並於現場立即將車輛移置保管,若屬重大違規情形,更可直接沒收車輛。根據《TVBS新聞網》報導,立法院於5月已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修正案,此次修法重點聚焦在五大類違規行為,內容包含拼裝車未經核准領用牌照、使用吊銷或註銷車牌,以及借用或冒用他車車牌。上述違規行為,現行罰鍰為3600元至1萬800元,未來將提高至3600元至3萬6000元,同時違規車輛將現場移置保管。對於未領用車牌行駛、於車牌吊扣期間上路、已領牌卻未依規定懸掛,或是使用遭吊銷的車牌行駛,以及報廢登記車輛仍上路等,最高將處以3萬6000元罰鍰,同樣當場將車輛扣押保管。車牌遺失卻未依法補發,經舉發仍未處理而行駛,亦適用此規範。而針對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的行為,修法明訂加倍裁罰,最高罰鍰上看7萬2000元,且車輛將立即被移置保管。若此類違規涉及冒用他車車牌並肇事造成人員傷亡,或是10年內重複違規,將直接進行沒收。新增條文亦擴及停放於道路但未依規定懸掛車牌者,同樣可處以36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並移置保管。交通部表示,若駕駛非自己所有的車輛而有上述違規行為,駕駛人本人也須面臨最高3萬6000元的罰鍰。新增修正條文同時納入兩種新的違規態樣:包括使用偽造、變造或矇領車牌而未依規定位置懸掛於道路停車時,亦屬違法並可處罰。
6旬婦無照逆向上人行道遭罰 控不當執法員警懲處曝光
新北市汐止區一名67歲劉姓婦人日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時,因未懸掛車牌並逆向行駛在人行道上,遭警方攔查並依法開單拖吊。不料,過程中婦人因身體不適導致尿失禁,警方事後雖有詢問劉婦是否要就醫,仍遭對方找來直播主控訴。對此,汐止警分局12日為平息民怨,以員警在執法過程中欠缺同理心為由,對其祭出申誡處分一支。事發於本月10日下午3時許,地點位於大同路二段與新江北路口。汐止分駐所員警當時正在執行交通取締勤務,發現劉婦違規騎乘未掛牌的微型電動車,且在人行道上逆向行駛,遂依法攔停並聯繫拖吊車到場處理。警方表示,該名員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之1條辦理,執法程序並無不當。然而,在執行過程中,因現場車流繁忙,員警專注於查驗身分與通報程序,未能即時察覺婦人身體狀況。劉婦疑似因生理需求未被妥善協助,只獲簡單詢問是否需就醫,未獲實質協助,導致情緒不滿。新北市警局指出,已針對本案完成調查,並依照《警察人員獎懲標準》及新北市府相關人員服務評量規定,對執勤員警及協助拖吊人員予以申誡,並列入年度考核參考。此外,後續也將加強員警應對民眾的話術訓練與執勤彈性,並將此案納入教育案例,以提升執法品質與為民服務的敏感度。對於此次執法引發民怨,汐止分局長已親自致電當事人表達歉意,並承諾檢討改進。警方同時也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自去年11月30日起已納入管理,須完成檢驗並懸掛車牌才能合法上路,提醒民眾務必配合新制,以免受罰。
無牌機車詭摔!移工「顱內出血」倒地昏迷 進ICU搶命中
台中市和平區10晚間8時許發生一起自摔事故,1名25歲亞姓外籍男移工騎車行駛途中,因不明原因突摔車並卡在邊坡,由於騎士未戴安全,導致頭部重擊且顱內出血,警消獲報到場立即將傷患送醫治療,但傷勢越發嚴重,再轉送另2間醫院的加護病房搶命,詳細事發過程及肇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據了解,亞男騎乘未懸掛車牌的重機車上路,豈料行經梨山環山部落公墓旁期間,卻因不明原因連人帶車自摔,導致騎士卡在路旁動彈不得,再加上他未配戴安全帽,造成頭部受創、顱內出血及昏迷,傷勢相當不樂觀,恰巧有路過民眾見狀,趕緊通報警消前來協助送醫。警方說明,和平警分局環山派出10日晚間8時14分獲報,梨山環山部落公墓旁有騎士自摔重傷,警方會同救護車趕抵後,迅速將亞男送往梨山衛生所,但因意識不清,經醫師評估後,隨即再轉送東勢農民醫院診治,不過仍未見好轉,最終再移送豐原醫院加護病房搶救觀察,後續也將交由台中移民署處理遣返,詳細肇因及事發過程仍待調查釐清。
沒車牌又違停!男子氣路人報案 罵三字經慘挨告
高雄三民區昨天(7日)晚間10時10分,警方接獲報案有轎車未懸掛車牌及違停,立刻趕赴現場,據了解,開車的違規陳姓男子在熱河一街買東西,但車輛無牌又違停,路人看到報警,陳男氣到在現場辱罵三字經,結果慘被路人提告;警方指出,未懸掛車牌最高可處3萬6000元,違停最高可處600元,另陳男挨告部分,將函請地檢署偵辦。22歲陳姓男子昨日深夜在高雄三民區熱河一街附近買餐點,但他開著無牌車又違停,路人郭姓男子看見隨即報案;警方到場後依規定處理,陳男駕駛無牌照車輛,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3萬6000以下罰鍰,汽車並當場移置保管及扣繳其牌照。違規停車部分,違反同法「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處新台幣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警方一併予以製單舉發,並當場通報交通大隊拖吊移置。另陳男疑因不滿郭男檢舉違規,現場以三字經不雅字眼辱罵,郭男隨即對陳男提出恐嚇及公然侮辱罪告訴,警方也一併依規定受理後函請地檢署偵辦。
高雄無牌車違停遭檢舉 駕駛現場爆粗口飆三字經被告恐嚇
高雄市三民區熱河一街7日晚間10時10分,上演一場離譜違規事件,1名年僅22歲的陳姓男子開車前往購買餐點,卻因車輛未懸掛車牌、違規停車遭路人檢舉,警方獲報迅速趕抵現場,依法進行處理,沒想到陳男竟當場情緒失控,以三字經對報案路人飆罵,結果自己反被提告,事件一波三折。根據警方說法,陳男駕駛的轎車未懸掛車牌,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依法可處新台幣3,6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警方當場開單並將車輛拖吊移置保管,扣繳其車牌。此外,違規停車部分,陳男停車地點疑位於交岔路口、或巴士招呼站十公尺內區域,也觸犯同法相關條文,最高可罰600元,警方除依法開罰外,並通報交通大隊進行拖吊作業。不過事件最具戲劇性的轉折在於,陳男對報案的郭姓男子爆粗口辱罵,疑似因不滿遭檢舉違規,情緒失控怒嗆三字經,郭男當場錄下言語內容並提出恐嚇與公然侮辱告訴,警方也已受理報案並將全案移送地檢署進一步偵辦。警方提醒,車輛未懸掛車牌不僅危及交通安全,也容易淪為違法用途的工具,依法查辦不容輕縱;同時也呼籲民眾面對執法應冷靜配合,切勿以不當言詞挑釁他人,以免觸法自找麻煩。
五股飆車猴深夜競速慘了 逆向、無照都來罰單破18萬
新北市五股區6日凌晨發生一起公共危險案件,兩名機車騎士疑因高速競速、違規逆向行駛,在試圖閃避警方攔截時不慎自摔受傷。蘆洲警分局表示,兩人酒測值為0,仍將依《公共危險罪》偵辦,現場另舉發多項交通違規,估計總罰鍰超過18萬元。事件發生在6日凌晨0時45分,地點位於五股區成泰路四段22巷口。當時龍源派出所警員正執行「防制危險駕車勤務」,通報有兩輛機車自關渡橋沿龍米路一段往五股方向高速行駛,過程中不僅逆向、未懸掛車牌,還多次競速與蛇行變換車道,情況十分危險。警方隨即通報成洲派出所協助攔截圍捕,兩派出所警力通力合作,設下攔截點。未料兩輛機車疑似為閃避警方,因車速過快導致滑倒,雙雙自摔。26歲林姓騎士與23歲張姓騎士雙腳均有擦挫傷,經救護人員現場包紮後無生命危險,未送醫。警方初步檢測兩人酒測值皆為0,但因其危險駕駛行為,已依公共危險罪偵辦,並帶返所偵訊。現場也查扣兩部機車,預計將調閱沿線監視器,釐清更多違規事證。蘆洲分局指出,此案共計舉發12項交通違規,包括無照駕駛、逆向行駛、未懸掛號牌、危險駕駛等,初步估算罰鍰金額將超過18萬2400元,警方強調將持續強化夜間攔查勤務,嚴打危險駕駛行為,以維護用路安全。
「最廢高鐵站」隱藏版福利沒了 新制6月上路…旅運量恐再下滑
高鐵彰化站的平均日進出站是高鐵所有車站最後一名,被網友封為「最廢高鐵站」,不過因為周邊設有免費停車場,成為不少車主的「隱藏版福利」,然而因為違停亂象頻傳,縣府決定將福利取消改成收費制,預估每日旅運量會再下滑。高鐵彰化站每日平均進出站人次約4500人,是高鐵全線旅運量最低的站,但周邊設有3處免費停車場,每日可供400個免費停車位,卻常常出現違停亂象,許多車主找不到車位,又不願付費,乾脆直接停在人行道上,警方平均每天至少開出10張罰單。彰化縣警局交通隊也統計2024年全縣違規停車熱點,其中彰化高鐵站以841件違停紀錄高居冠軍。根據《自由時報》報導,縣府決定將免費停車的福利收回,委由田中鎮公所在廣一停(站體北側)、廣三停(後站正前方)分別設收費停車場,廣一停可提供汽車101格、機車107格,廣三停可提供汽車42格、機車48格。公所指出,目前已在停車場預定地拉封鎖線,也對長期佔用車位的汽車貼上「移車通知」,最遲可停到4月23日,至於未懸掛車牌的汽車將視為報廢車輛。停車場包商已進場施工,4月底可完工,5月試營運,6月開始收費。消息一出,在PTT八卦板引發討論,網友紛紛表示:「沒人的站拆掉好嗎」、「沒有最廢,只有更廢」、「人少到罵髒話」、「省10分鐘搭高鐵到台中就還回去了,等於為了停免費車位跑去彰化搭車,現在福利沒有了,更不可能不去台中了」。
腦洞大開!轎車「紙條代替車牌」開上路慘了 網酸:3寶無極限
高雄市鳳山區15日發生一起離奇事件,有民眾目擊1輛轎車的車牌有異狀,經湊近查看後,竟發現車牌竟是1張紙條,內容還寫道「已通報被竊,請大家同情」,此畫面被民眾拍下並上傳至社群平台,結果令網友傻眼紛紛留言,警方對此則回應,該車未懸掛車牌依法最高可罰1萬800元,後續已通知駕駛到案。據了解,有民眾在「Threads」社群平台發文,內容指稱鳳山區高鳳一路上有1輛銀色轎車的車牌異常,上前仔細一看,竟發現是紙條上寫著「該車車牌不見,已通報被竊,請大家同情」,此事曝光後令網友傻眼開酸「3寶無極限」、「不如不要掛」及「乾脆掛假牌算了」。警方表示,警方回應並未接獲該車車牌遺失報案,經警方調閱監視器追查後,發現銀色轎車有懸掛前車牌,只有後方並未掛上,但此舉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可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行駛,後續警方已掌握駕駛身分並通知到案釐清,警方同時呼籲民眾,上路時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以身試法得不償失。
「漂流黑車」神秘擱淺苗栗海灘 無車牌、玻璃碎裂車主撇清不願認領
苗栗縣後龍鎮外埔海灘近日出現1輛神秘的黑色轎車,停靠在消波塊旁,詭異畫面引發熱議,該車無懸掛車牌,車窗疑遭人砸毀,且車主聲稱與此車無關,種種詭異情節讓網友腦洞大開,甚至戲稱這是「007任務失敗後棄車逃亡」的場景。這輛轎車早在2024年底就被漁民與遊客發現,警方與海巡署獲報後前往調查,確認車內無可疑物品,但由於無法判定是人為駕車進入海灘,還是隨海浪漂來擱淺,讓此案更增添神秘色彩,轄區竹南警分局外埔派出所經查車身與引擎號碼,發現該車原登記在高雄市。當警方聯繫車主時,對方表示車輛早已被當鋪收走,對於為何出現在後龍海邊毫不知情,甚至直接撇清關係,表示不會處理此事,環保局指出,由於無法確定遺棄車輛的行為人,依法無法開罰,因此只能交由負責海岸管理的海巡單位處理。隨著事件曝光,許多網友發揮創意調侃:「這是007臥底行動失敗後的棄車吧?」、「該不會是從大陸漂過來的東風日產?」、「漂洋過海來看你,結果擱淺了。」目前,這輛神秘轎車仍停在海灘上,相關單位正研擬如何處置,以避免影響環境與安全。
機車闖國道!2騎士路肩狂飆還轉頭賞景 他挨罰竟辯:誤信導航
國道1號北斗段南下212公里處,8日上午7時許驚傳有機車誤闖,彰化1名吳姓駕駛行駛途中,竟看見有2輛機車在國道路肩狂飆,且其中1輛並未懸掛車牌,嚇壞駕駛趕緊通報警方處理,警方隨即攔截到1名35歲陳姓男騎士,他落網後辯稱是誤信導航才闖國道,後續仍被警方依法進行舉發並開罰。警方說明,國道警方8日上午7時55分獲報,國道1號北斗段南下212公里處,有2輛機車在路肩馳騁險象環生,分別為普通重型機車及未懸掛車牌的電動2輪機車,且2名騎士目測皆為男性,還一前一後狂飆並轉頭欣賞風景,行徑相當大膽且危險,員林分隊受理後隨即派員趕往處理,接著攔獲陳姓男騎士,他見到警方後還喊冤稱是因導航才誤闖國道,事後仍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開罰,同時排除下交流道。警方表示,所幸並未造成事故發生,至於另輛微型電動2輪車騎上國道,警方也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針對未掛車牌的部分,則依同法第71-1條第1項第1款,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騎士最高恐面臨9600元罰單,警方同時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否則恐得不償失。
導航設錯害慘!移工雙載無照牌誤闖國道 最高恐罰1萬零800元
在春節假期的最後1天2日,國道3號快官路段上出現驚險情況,當時吳姓駕駛在行經該區域時,發現2名移工騎著,1輛無車牌紅色微型電動二輪車,還誤闖進國道3號,更離譜的是,後座的女移工竟未戴安全帽,畫面相當危險。吳姓駕駛表示,當時正駕車上中彰快速道路,看到前方有1輛紅色微型電動車急速行駛,後座載著一名未戴安全帽的女性,立刻將車輛停下,並報警協助,根據2名移工的解釋,原來導航系統被誤設為「汽車模式」,因此不小心將行駛路線設定進入國道,並因此闖進快速路段,2人均表示內心相當焦急。國道七隊警方接報後迅速趕到現場,將2名移工帶回警局,經查證該車輛並未懸掛車牌,且女移工未佩戴安全帽,根據交通法規,警方依法對2名移工開出3張罰單,由於該微型電動車無車牌,將被處罰1,200至3,600元;而女移工未戴安全帽的行為,則將被罰款600至1,200元。此外,2人違規駕駛電動二輪車進入國道,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將被處罰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的罰款,總計2名移工可能面臨最高達1萬800元的罰金。國道警方強烈呼籲,駕駛人應謹慎設置導航系統,避免誤闖國道,並提醒所有駕駛者遵守交通安全規定,確保自身與他人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