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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河飄油汙「居民怒自來水有汽油味」 市府啟動3大補助計畫
基隆河八堵抽水站附近河面11月27日發現油汙,造成基隆七堵、安樂等區及新北汐止不少住戶家中自來水出現刺鼻汽油味,更有人抱怨買不到桶裝水。對此,基隆市府啟動「1127水污事件專案補助計畫」,預估有7萬1175戶可進行申請。基隆市財政處長謝妙蓮指出,本次補助對象以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本事件受災範圍內之家戶(預估為7萬1175戶)申請人以房屋所有權人及承租人之自然人為主,另水塔清洗補助之申請人資格則依自來水公司公告為準。受理範圍及補助項目如下,以申請1次為限:1、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1日期間,購買包裝水(如瓶裝水、桶裝水、杯水)支應生活所需用水產生的費用,應檢具北北基地區實體商家收據、發票,如為網路商家之電子發票應列印為紙本、如為載具發票應列印交易明細紙本,以實際發生數為補助金額。2、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1日期間,因本事件發生身體不適而有就醫事實,應檢具收據及診斷書(足證與本事件相關),以就醫的實質醫療支出為補助金額。3、114年11月27日至114年12月31日期間, 因本事件而更換家用淨水設備之濾芯者,應檢具家用淨水器環境及更換濾芯照,及收據、發票,每家戶補助上限新台幣1000元為限。(註:本項補助範圍不含簡易攜帶型濾水壺)1127水污事件專案補助計畫。(圖/翻攝自基隆市政府官網)民眾若有需要,應填具申請文件,若委託代理人應填具委託書,並檢具發票或收據(正本)、申請人領據及金融帳號影本,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及申請人房屋證明文件,若為承租人應檢附租約影本,向當地里長或區公所民政課提出申請。由區公所受理申請並審核符合受災資格、補助範圍及標準後,以匯款方式補助申請人,匯款手續費由本府負擔。另外,民眾因本事件如有委外業者清洗水塔事實,得由區公所協助自來水公司代收申請文件,代收期間為114年12月16日起至115年2月10日止。民眾可持台灣自來水公司提供的申請表至各區公所辦理。基隆市府強調,申請人所提出之證件及相關文件不得有虛報浮報等申請不實情事,一經發現,將排除全部或一部之補助並追繳之,還會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京華城賣地涉「左手換右手」套利30億! 沈慶京長子訊後50萬交保
台北京華城於2019年11月熄燈,當時沈慶京疑似指示旗下的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公司以子公司鼎越開發斥資372億元1萬,向關係企業京華城公司標購京華城案土地,過程疑似套利30億元涉嫌特別背信罪,沈慶京於上月底至台北地檢署複訊以700萬元交保以後,台北地檢署今(12月3日)指揮調查局約談沈慶京長子沈輝庭、鼎越開方前董事長朱亞虎,並於訊後各交保50萬元、30萬元。今年5月26日北檢指揮調查局兵分20路搜索威京集團總部、中石化、鼎越、京華城公司等地,約談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等人,訊後諭令陳瑞隆以200萬交保;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以500萬元交保;前中石化獨董朱雲鵬以120萬元交保;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100萬元交保;發言人陳穎俊以100萬元交保;法務經理陳俊源80萬交保;時任中石化土地開發部副理梁恭儀50萬元交保;高階管理師朱俊嘉40萬交保,其餘被告則被請回。11月11日北檢發動第二波搜索,並約談4名被告,陳瑞隆因為涉證交法等罪再加保150萬元;威京集團財務經理張志澄30萬元交保;鼎越執行副總張嘉文30萬元交保;財務副總蔡志章50萬元交保。11月28日,檢調第三波約談,傳喚沈慶京並於訊後諭令700萬元交保。今日檢調再度指揮調查局約談沈輝庭以及朱亞虎,並於訊後諭令50萬、30萬交保。京華城於2001年開幕,最終於2019年熄燈,當時京華城公司委託戴德梁行公開標售,但因為價格因素3次流標,最終才由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鼎越開發以超過底價30億元的372億1萬元得標,取得土地永久所有權。但檢方調查後發現,當時京華城土地首次招標底價為380億元,但到第4次標售時,底標已經降至342億元,最終鼎越公司卻仍以372億1萬元的高價得標,共溢價30億元,懷疑沈慶京在背後指導,藉由「左手換右手」方式導至中石化損失,解決集團子公司聯貸壓力。
海裕芬自揭特殊興趣 哈林封為耳屎專家
哈林庾澄慶主持公視《哈!真相大白了》,日前邀來藝人海裕芬、林舒語、姚淳耀、梁凱晴,以及餐飲聞人吳東璿與廚師陳勇孝等人上節目參賽。節目上一道題目「耳屎需要手動清潔才能排出」,讓海裕芬自爆興趣欄就是「幫人清耳屎」,並分享各種妙招,還想開個采耳店,讓哈林封她「你這位耳屎專家!」海裕芬在節目上分享「一般照明燈用的不好夾,特別去買個夾螺絲起子的小鑷子」,還加碼分享曾被對方讚美過「妳幫忙掏耳屎好像一朵花,在耳朵綻開」。不過海裕芬也表示「有被耳鼻喉科醫師警告說,工具要消毒,而且最好要用吸的,也盡量不要手動去挖它」,專家陳偉婷解釋「耳屎是有功能的,可以防止昆蟲、細菌、黴菌進入內耳」,也提到「平常如果講話、咀嚼都會帶動耳屎,讓它自動從內耳往外推,久了就會自動排出體外,不需要手動去挖」。另一道題目「請朋友幫忙遛狗結果狗咬傷路人,主人不用賠償,朋友要賠」,也令參賽者們大傷腦筋。美食節目主持人梁凱晴選「╳」笑稱「我覺得是狗要賠」,海裕芬則笑說「那讓路人咬狗一口」,梁凱晴補充認為「狗的管轄範圍歸誰就他賠,那應該是主人要賠」;愛狗女星林舒語則選「○」,認為「既然他牽出去就要有責任,應該是那個正在執行遛狗的人要賠」。猶豫不決的姚淳耀先選「○」,但又說「好像主人應該要跟朋友提狗會咬人這件事」。最後公布這題答案是「○」,法律專家梁家瑜也提到「我們的民法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要由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因此這題應該由朋友,而不是所有權的主人來負責賠償。但海裕芬聽了不服說「天啊!有借刀殺人,那以後可以有一招叫借狗咬人」,讓哈林聽了直搖頭說「就只有妳這種人會想到這一招」。
無牌車占道路違規暴增!女子辯稱「私有地」仍敗訴 最高可罰3萬6000元
根據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統計數據顯示,2025年1月至10月間,未懸掛號牌的汽、機車停占道路的違規總件數已達429件,較前一年同期增加了77件,顯示儘管有重罰新制,違規情事仍持續發生。為有效減少無牌照車輛長期占用公共道路空間,並遏止任意棄置行為,交通部已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新制將違規罰鍰從原本的1萬800元,大幅提高至3萬6000元,且已於2025年9月30日起正式上路施行。在重罰新制上路後,日前一名江姓女子將一輛未懸掛號牌的汽車,停放在自家社區附近的道路上,隨即遭到警方開單舉發。江女不服罰則,辯稱該處屬於私有土地道路,因此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然而,經法院審理後,最終裁定江女敗訴。法院判決理由明確指出:「該道路係為開放且為供不特定第三人通行,為道交條例第3條第1款所定『道路』無訛。」此判例確立了法律認定「道路」的界線,即土地所有權雖屬私人,但只要是對公眾開放並供不特定人車輛通行的區域,即視為道路,須遵守相關交通法規。裁決處處長李忠台特別提醒民眾,無論是已辦理停駛或繳銷車牌的車輛,因為已經沒有有效的車牌可供懸掛,只能停放在私人場所,不可占用公共道路或公有停車格。若車輛需報廢,也應尋求合法環保業者進行回收處理,不可任意棄置在路邊。李忠台強調,一旦車輛被查獲在道路上違規停放,除了會被補徵稅費外,還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最高可處以3萬6000元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硬要列古蹟2/銀行增建翻新也逃不掉! 北高行轟「理由空泛」命撤原處分
華南銀行不服台北市政府文化於2度將位在台北市中正區的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今(2025)年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案經審理以後,北高行認為文化局審議程序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恐難以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因此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華南銀行主張,城內分行首次於2023年7月7日被登錄為歷史建築時,就因定著土地範圍過廣被訴願決定撤銷,但文化局卻再度於2024年2月2日再度將城內分行登錄為歷史建築,且定著範圍與首次如出一轍,忽略後方原有木造房屋已拆除不復存在的事實,空言本案土地與建物保存有「必要且不可分割」的情事。 華南銀行指出,本案建物後方之新建兩層樓辦公空間於1960年代所建,性質上應為新建之「土地定著物」,與原處分登錄理由提及所載之西元1920年代京町改築建造物及歷史完全無關,卻依舊被文化局列為附屬設施,顯然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城內分行內部裝潢非常現代化,絲毫沒有殘留過多的歷史氣息,民眾很難把這樣的建築與歷史建築聯想在一起。(圖/翁靖祐攝)此外,華南銀行也認為,評估報告未依《文資法施行細則》規定具體評估「未來保存管理維護」及「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僅記載「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未討論系爭建物未來如何保存管理維護,以及指定登錄範圍對於原告之影響,顯見本件審議結論係出於不完整的資訊。 台北市文化局則主張,原處分已經補正前次訴願撤銷原因無違反比例原則,並表示登錄範圍是經過專案小組再次會勘以及168次審議會討論後,認為建築群及土地全部範圍在空間使用上具有關聯性,並在文化資產價值保存上具有必要且不可分割之情事。 此外,台北市文化局說明,將本案建物後方之增建兩層樓辦公空間登錄為附屬設施,是考量基地歷史脈絡,乃建議將系爭建物之增建物登錄為歷史建築附屬設施,且2次處分根據資訊不同,並無違反行政行為禁止恣意原則。 台北市文化局表示,評估報告已包含未來保存管理維護、指定登錄範圍之影響,並指出登錄歷史建築目的為確立所有人為管理維護、修復及再利用該歷史建築之義務人,台北市文化局僅立於協助、輔助之地位。 北高行指出,審議會評估報告中僅空泛記載由所有權人管理維護等語,但是為符合最小侵害原則和比例原則,評估報告中應包含「文化資產之價值估算」、「維護管理之財務預算規劃」、「關係未來活化資產及其可能性」、「土地價值減損之預估」以補足審查時必要資訊。華南銀行目前由陳芬蘭董事長掌舵,在判決書上,華南銀行的訴訟代理人皆由她掛名。(圖/報系資料照)北高行指出,在缺乏財務規劃等全面資訊的情況下所做的評估,無法擔保其正確性,亦無法選擇最小侵害的方式。最終北高行認定原處分有判斷違誤之情事,於今年10月29日宣判撤銷城內分行被列為歷史建築的原處分以及北市府2024年12月24日的訴願決定。 本刊致電台北市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該科官員表示,本案涉及法院見解,預定12月1日針對審議流程進行討論。針對北高行認為指定指理由不明確,文資科認為這是委員的專業判斷,並強調該處為台北市最早發展的一個區域,是一個歷史進程,但法院還是認為此理由不夠明確。至於是否上訴,目前內部還在商討,若沒有要上訴的話,將會再啟動一次文資鑑定,並再重新完整登錄理由。本刊致電華南銀行詢問有關本案相關回應,華南銀行表示,本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本行勝訴,本行對於相關司法判決予以尊重,並將依後續程序妥適辦理。
前議長設局2/10年租約一毛沒付 李全教這麼說
前國民黨台南市議長李全教被爆,疑似想空手套白狼,設局誘騙北市一名專營高檔紅酒酒商以合作投資為名,實際上卻是進行放貸之實,更假意向酒商租賃房屋,卻未付任何租金,再以欲履行租賃合約為名,要求酒商限期搬出,否則就讓他「跳票跑路」,其相關手法也曝光了。據了解,李全教早在2021年3月間以「投資」成立公司為名,實際卻以「借款」名義匯出2000萬元給A酒商成立公司,雙方卻簽下「消費借貸協議書」後,等公司成立驗資後,李全教便開始不斷追討2000萬元款項,在A男表明無力還款後,同年10月隨即指示A男貸款4500萬買下一位李姓女子於深坑的不動產作為私人招待所,聲稱會介紹企業老闆向A男買酒讓A男獲利,同時拿出李女的存簿等要求A男將銀行放貸下來的貸款,將其中2000萬元匯出給他,以作為初期公司成立2000萬元的還款。A酒商聽從李全教所言,貸款4500萬元買下位於深坑的不動產,花費2000萬元裝潢。(圖/方萬民攝)儘管雙方已完成還款,但李全教2021年10月卻以同樣手法,帶著律師與多名男子前往A男的公司,以趕時間為由,拒絕讓A男以外的人進入會議室簽約,要求A男拿出印章蓋章簽名即可,再次強調「我不會害你」、「我以我的人格保證」,卻讓A男簽下第二份消費借貸協議書,載明A男因欲購買深坑不動產,向其借款2000萬元,合約中更要求A男簽下2400萬元的本票,若A男違約,李全教便得以進貨價7折變賣庫存酒類,在文末更註明A男後續不得再以「資金往來」為由,提出任何異議或協議瑕疵。隨後李全教也以「借款」2000萬元,要A男開出12張10萬元的支票,以作為利息還款,實際上卻根本未給出2000萬元的借款,並陸續將總計120萬元的支票全數領走兌現。A酒商事後調查發現,李全教指示他所購買的深坑不動產,該房產所有權人李女委託李全教全權處理。(圖/民眾提供)A姓酒商依約在2021年11月向李女買房,以公司名義完成過戶。但讓A男冷汗直流的是,他回想起李全教當初以想了解A男位在松山酒窖庫存為由,在完成買房的2個月前,要A男整理一份庫存清單,清點酒窖內所有的高檔品項紅酒,「好讓老闆知道有什麼東西可以買」,實際上卻疑似為了掌握A男的身家財產,確認A男至少擁有市價約2億元的高檔酒類。2023年間,A男花費2000萬元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裝潢完後,李全教隨即以「保護」為名,用「愛新覺羅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名義,向A男以每月8萬元與3萬元租金,分別「租下」A男位在松山的酒窖與深坑的私人招待所,契約更是長達10年,甚至進行公證,相關費用全由A男所出,李卻從未付過一筆租金。李全教疑似要求A酒商展延租賃合約至20年後被拒,直接翻臉要律師寄存證信函,要求A酒商限期搬離。(圖/民眾提供)今年9月,李全教再度北上找上A男表示「欲延長租約至20年」,想更改合約,甚至在合約中載明合約期限中,李可以自行將租賃標的出借、轉租、頂讓或以其他方法供第三人使用,相關租賃所得憑單扣繳更全由A男繳納,A男的妻子發現不對勁,緊急阻止合約簽訂,未料李全教竟直接翻臉,表示若不簽合約對自己沒有保障,揚言A男不簽就要直接讓他跳票倒閉。雙方因此多次爆發口角衝突,李全教先是主張A男欠其2000萬元款項,隨後又表示A男欠其3000萬元款項,更直接對著A男嗆聲,要他「可以開始跑路了」;雙方協商破局後,李全教隨即指示律師寄出存證信函,以履行租約為由,要求A男限期搬出,以免訟累,A男終於恍然大悟,怒報警提告李全教恐嚇取財。對此,李全教30日回應,對方因需錢孔急,看中深坑房子適合當酒窖會所,故向我們提議(房子產權屬於謝姓男子和李全教各半,登記在謝男妻子名下)把房子賣給他公司買費金額約4500萬並由酒商公司拿房子向銀行借4000多萬後,其中謝男的賣屋款2250萬拿出1000萬投資酒商公司(餘1250萬滙給謝男妻子),而我的房屋款二2250萬因為酒商急需錢,要求我借給他也簽下借貸協議,如今他公司經營不善跳票後避不見面,對外完全推給他不知情的女友處理。李全教表示,他基於同鄉情義完全相挺,包括利息都長時間分文未收,呼籲酒商應出面解決問題,除借款之外,公司投資款項與應用也應出面交代清楚,不要躲起來顛倒是非。
京華城土地標售372億!涉套利30億 沈慶京訊後700萬交保
台北京華城於2019年11月熄燈,當時沈慶京疑似指示旗下的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公司以子公司鼎越開發斥資372億元1萬,向關係企業京華城公司標購京華城案土地,過程疑似套利30億元。調查局北機站今(11月28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約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諭知沈慶京以700萬元交保。事件源於,今年5月26日台北地檢署兵分20路搜索威京集團總部、中石化、鼎越、京華城公司等地,約談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等18名被告以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諭知陳瑞隆以350萬交保。其餘被告包括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以500萬元交保;前中石化獨董朱雲鵬以120萬元交保;發言人陳穎俊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高階管理師朱俊嘉40萬交保;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80萬交保,其餘被告則被請回。當時沈慶京仍因京華城案處在押狀態,檢調並未借提訊問,直至今日才約談沈慶京到案說明。京華城於2001年開幕,最終於2019年熄燈,當時京華城公司委託戴德梁行公開標售,但因為價格因素3次流標,最終才由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1萬元得標,取得土地永久所有權。不過,檢調發現,當時京華城土地首次招標底價為380億元,但到第4次標售時,底標已經降至342億元,最終鼎越公司卻仍以372億1萬元得標,共溢價30億元。由於中石化為上市公司,該起土地標售利益輸送案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
他不婚不生想繼承「爸媽的房子」 網搖頭:誰說一定是你的
許多人感嘆買房不易,但有網友提出,若打定主意不婚不生,父母又有房子,大可先租套房住,等退休後再回老家住父母的房子,稱「當有這種退路時,又何必買房呢?」引發論戰。該名網友在論壇PTT上以「不買房,等繼承爸媽房子,可行?」為題發文,表示自己爸媽家在臺南市區,弟弟們都在新竹園區,家裡是兩間打通的大樓,總共6個房間,現在只有爸媽住。他認為,假設打定主意不婚不生,這幾年只需要租個套房住,雖然空間不大,但其實回到家後也主要只會看盤、玩股票與睡覺,本來就不用太大空間,等等到50多歲賺夠了退休之後就回爸媽家住,根本不用買房。原PO認為,若是不婚不生,家中又有足夠大的房子可以當後盾,其實租套房住就可以,等退休後再回老家,不用買房也沒差。(示意圖/取自pixabay)並認為,目前有些人的盲點就是認為「房子一定要有所有權」,但他認為,類似自家這樣的情況,能夠免費住別人的房子的話,自己是否有房屋所有權並不重要,並推測這種「沒有所有權但可以免費住別人房子的人」,數量非常多。 並稱:「當你有這種退路時,那又何必買房呢?」原PO認為「一定要有房子所有權」是盲點,並提出若有資源能免費住別人(例如父母)的房子,是否擁有房屋所有權並不重要。(示意圖/取自pixabay)此論點吸引許多網友留言討論,有網友認為原PO的說法也有道理,不過必須要建立在「不婚不生」的前提下才成立:「可以啊,但只能不婚不生」、「這個想法的人會變多,畢竟現在不婚不生小孩的人越來越多,這樣生活真的比較愉快」、「不婚不生的,買房是負擔,從生前貸款到死前的花腦筋規劃,都是極不符合人生效率」。但也有網友認為,原PO這樣的想法「把他人的房產當成自己的使用」,並不可取,也有風險:「有沒有可能你爸媽要房子賣了養老,誰說一定是你的」、「你確定爸媽老了,不需要把房子賣掉換成現金去住養老院?」、「不要規劃不是屬於你的東西」,還有網友指出,等到退休後,父母的房子屋齡也高了,老後還要和管理維護老房子恐怕也有隱憂:「你弟現在大概40吧,你爸媽房子真的有可能讓他安穩住到45年後? 還是45年後,大樓已經缺乏管理,電梯沒辦法換, 只剩樓梯,你弟只好拖著腿爬上去?」、「50歲之後再去住一個50+的老房子,更慘」。30歲繼承1500萬! 她不婚、月薪28K坦言「怕遇軟爛男」夫妻都有台北房繼承 婚後還要自己買房嗎?網熱議年輕人寧願等房也不買? 專家笑「跟你想的不一樣」:會讓自己更有錢
京華城案外案!賣地疑套利30億 檢調今約談沈慶京
台北京華城於2019年11月熄燈,當時沈慶京疑似指示旗下的中國石油化學工業公司以子公司鼎越開發斥資372億元1萬,向關係企業京華城公司標購京華城案土地,過程疑似套利30億元。調查局北機站今(11月28日)上午首度以被告身分約談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到案說明,訊後下午將會移送至北檢進行複訊。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26日曾兵分20路搜索威京集團總部、中石化、鼎越、京華城公司等地,約談現任中石化董事長陳瑞隆等18名被告以及4名證人到案說明,檢方訊後諭知陳瑞隆以350萬交保。其餘被告包括前中石化董事長林克銘以500萬元交保;前中石化獨董朱雲鵬以120萬元交保;發言人陳穎俊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高階管理師朱俊嘉40萬交保;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80萬交保,其餘被告則被請回。當時沈慶京仍因京華城案處在押狀態,檢調並未借提訊問,直至今日才約談沈慶京到案說明。京華城於2001年開幕,最終於2019年熄燈,當時京華城公司委託戴德梁行公開標售,但因為價格因素3次流標,最終才由威京集團旗下中石化公司百分之百轉投資的子公司鼎越開發以372億1萬元得標,取得土地永久所有權。不過,檢調發現,當時京華城土地首次招標底價為380億元,但到第4次標售時,底標已經降至342億元,最終鼎越公司卻仍以372億1萬元得標,共溢價30億元。由於中石化為上市公司,該起土地標售利益輸送案涉犯《證交法》非常規交易、特別背信等罪嫌。
鄰居變仇敵2/住戶諜對諜「法官判決」這樣說 推都更竟選無資格人當主委
北市大安社區住戶還未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卻遭土木技師涉法強行採樣鑑定公共區域海砂成分,就連北市府函文的說明也稱可逕向管委會協調,到底是區分所有權人會的法律位階高?還是管委會?CTWANT根據住戶提供的二件台北地院民事判決以及監察院文件,可一窺究竟。北市社區都更案愈來愈多,各區拆屋空地等待興建案,比比皆是,而其中涉及海砂鑑定、列管的都更案,尤以中正區位於中正紀念堂大孝門旁的新隆社區一案最為知名,CTWANT也在2021年起即陸續接到住戶陳情,深入專題報導該案,其中重要決議則是會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投票,就連都更實施者也是經由住戶投票決議,目前該案由三圓建設負責。至於大安社區一案,台北地院法官今年8月在首件住戶勝訴判決書指出,從《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來看,公寓大廈管委會成立猶如公司之董事會,對內執行公寓大廈管理事務,對外則代表區權人團體;同時還有社區住戶規約,皆是作為社區管理的依據來源。但最重要的即是,管委會會議決議之內容,不得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大安社區住戶對於有關公共區域之樓梯間、地下室停車場如何實行氯離子含量採樣檢測(一般稱為海砂屋鑑定)事宜因此而定。對於2023年9月19日召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法官認為,社區規約規定,上開12名管理委員應有過半數即7名之委員出席始得開會,然僅有6人委員出席,其餘委員均未出席,未達規約規定之最低開會人數,該會議所作成之決議既違反規約,即屬不成立。對於有人主張社區294地號19至34棟所有權人共364戶,已有過半數即196戶同意辦理海砂採樣檢測,法官認為,這並非合法召開區權人會議所獲致之決議,且既違反規約而不成立,因此駁回管委會的主張。該項判決,確認2023年10月4日所召開之大安社區294地號19~34棟委員專案會議第二次會議之決議不成立;同年10月23日大安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告第19~34棟公共區域海砂檢測公告實施無效。住戶說,由於未同意做海砂採樣的住戶主張未經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土木技師不能僅僅是以「棟委員專案會議」同意採樣鑑定海砂為由,赴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停車場等區域採樣。而在2024年5月29日召開第九屆管理委員會籌備會議、2025年2月22日召開臨時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但這二次會議也因涉法而遭法官判決無效。台北市大安社區住戶告訴CTWANT記者,有人擅自在公共區域採樣,涉及非法毀損財產等刑事案。(圖/讀者提供)北院今年10月判決大安社區住戶第二件勝訴指出,首先,該籌備會召集人依規約需由主委召集,但此會召集人並非主委,無權召集,該會議中的決議也因此無效;再者,擔任籌備會盧姓主委被推選,並非為大安社區的區分所有權人,經調查,是在2024年6月13日才登記取得該社區一間房屋的十分之一的權利範圍,且依規定未滿一年以上,因此未具有備選認為主委的資格。監察院在去年9月派員調查,大安社區住戶採樣海砂涉及違法的陳情案,北市府回覆稱說,涉及公共區域鑽心取樣,應由管委會協調;如有異議,則應於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中議決為之;因此,公共空間鑽心取樣處理方式甚為明確,並無民眾陳情所指無法稽核鑑定採樣過程是否合法云云,自無後續依採樣結果辦理強制執行的情形產生。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鄰居變仇敵1/王建煊劉兆玄老家爆都更紛爭 大安社區遭強驗海砂怨北市府不管
王建煊、劉兆玄等多名前政府官員、軍方將官的老家—北市大安社區,近三年因「強驗海砂屋、二年列管搬遷」都更爭議鬧得364戶鄰居感情分裂,甚有住戶遭公審無奈搬離;但也讓住戶團結起來研讀法規而狀告法院,終在今(2025)年8月至10月取得二項勝訴,分別是「棟委員會決議無效」和「籌備管委會決議無效」等,成功阻擋土木技師等涉及違法事項。CTWANT接到民眾陳情,痛批「北市府明明知法卻違法,根本無權審議此申請案。」陳情住戶告訴記者,「2023年9月,我們接到一封通知,稱說要被採樣檢驗房屋是不是海砂屋;一旦確認有,就要被列管,二年後就要我們搬家,嚇壞我們了。」當大安社區住戶住得好好的,還不搞清楚都更程序等細節,還只是成立都更小組開始討論,卻突飛來這封信,從此鬧得大家人心惶惶,最後還得上法院對簿公堂爭公道。北市大安社區位於大安森林公園附近,緊鄰建國南路二段、信義路三段、瑞安街等基地共有五個地號,達636戶,分為12層樓、7層樓的電梯華廈。而CTWANT接到陳情的住戶,係位於其中一塊約數百公尺長寬正方形的基地,共同為294地號(第19棟至第34棟),有16棟、每棟7層樓住戶,達364戶,並未含12層樓建物的住戶。大安社區前身為大安國宅,為國防部委託北市國宅處辦理,1986年完成興建,由李祖原建築師設計,採閩南式紅磚色外觀。記者隨著住戶走訪社區周遭,綠樹林蔭,生活機能高,包括前行政院院長劉兆玄、前監察院長王建煊等及國防部、國安局等官員軍方情治人員的老家都在此。陳情民眾告訴記者,「我們好無奈,也好生氣,北市府、警方的公權力沒有保護到守法的那一方;沒有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不能這樣強驗海砂,也不能強入社區停車場採樣。」台北市大安社區公共區域包括地下停車場等,住戶發現遭人違法採樣海砂鑑定。(圖/李蕙璇攝)住戶說,社區迄今未開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就連成立的都更小組也莫名的被取消,然在2023年10月起,一名土木技師竟持社區六棟的「棟委員專案會議」決議,引用北市都發局的公文,強制在社區公共區域採樣,企圖強制全棟採樣,達到海砂列管的門檻,再由建商送件列管,進而取得都更實施的掛件資格。「我們部分住戶出面阻擋該土木技師在停車場採樣不成,報警,第一天警方有要求對方未提供文件不能採樣,可是第二天起,對方卻拿北市府函文說,依規定取得10%住戶同意鑑定,公有部分逕向社區管委會協調為由,說他們可以在停車場採樣。」住戶說,「我們多數住戶房屋品質是良好的,以前也有土木技師鑑定過說沒有達到海砂屋成立的程度,為什麼要讓多數住戶去承擔沒有好好維護屋況住戶的鑑定需求?」「住戶同時向北市府檢舉,官員卻說社區住戶有超過半數同意鑑定」大安社區陳情住戶說,「可是一來很多住戶根本不知道會被列管,要搬家,趕緊撤銷申請;再者,都更這麼重大事情,住戶根本還沒有召集起來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市府官員怎能用這個理由就開始審議對方送的鑑定報告,還多達召開六次審議會,實在是太誇張了。」「懂都更法的官員,不幫住戶,大家只好自立救濟,翻法條,懂法規,向市議員、監察院陳情,還向法院遞狀,終於在今年8月,台北地院法官判決該土木技師所持的棟委員會議決議無效。」住戶說,「只是該技師仍向部分住戶說會繼續送件,大家很不解,為何自家社區都更,不自己坐下來討論,資訊透明化,對全體住戶才公平。」對此,北市府回覆CTWANT 記者說:(1)建管處已於113年3月發文20家鑑定機構:公共空間鑽心取樣如有爭議,未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者,不得列入海砂屋鑑定樣本。(2)大安國宅住戶於113年7、8、9月陸續重送鑑定報告申請審查,惟經審查仍有改正事項,且均未檢附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故皆決議比照新案重新審查。同時,113年9月申請案,委員會也附帶決議:涉及取樣爭議且未檢附相關決議者,應逕予退件不列入審查。(3)該案於113年10月及12月再送件時,仍未補齊決議文件,故均直接退件,未排入審查會議。
持分博奕戰1/2.3坪想讓2.2億元土地變天! 台中律師零星持分引爆77地主危機
台中捷運通車後,沿線土地成為不肖人士覬覦的肥肉,苦了世代守著家產的地主。一名地主向本刊控訴,有人藉「代償債務」巧取土地零星持分後,竟向法院起訴主張「變價分割」,試圖以現值37萬元的持分,逼迫整筆價值4千萬的土地走上拍賣命運。地主憂心,一旦土地進入拍賣程序,土地價值將大幅縮水,本可以自行保有利用的祖產,恐淪為任人低價掠取的「法拍破盤品」,家產被迫拱手讓人。台中文心中清捷運站鄰近兩大商圈,周邊服飾店、美食林立,更有水湳市場的特色攤位。距離捷運站步行5至7分鐘處有塊市場用地,因有遮雨棚,原被期待延續水湳市場的熱度打造「水湳新興市場」,最終卻因營運不順閒置至今。該地約268坪左右,除巷口兩間大店面仍開著24小時營業的爌肉飯外,巷內市場攤位皆已荒廢許久。本刊記者實際走訪鄰里了解實情,一名林姓鄰居指出,水湳新興市場外側幾個店面雖僅有後方防火巷被劃入本次訴訟的土地範圍,但店家早已明確表態反對「變價分割」。面對拍賣風險迫在眉睫,如今需要做的只能盡力團結所有權人,合作提出一致意見,盼能守住、不讓整塊地被迫拍賣。投訴人陸敬民是水湳新興市場土地的地主之一,去年因母親過世繼承店面土地,未料繼承後才發現此地早被有心人士盯上,對方多次狀告法院,意圖以「變價分割」強迫整塊土地進入拍賣程序。地主陸敬民去年繼承母親遺留的市場用地後,隨即收到多張法院開庭通知書,四處詢問才得知,有地主向法院提出申請,希望對整塊土地進行「變價分割」。(圖/黃耀徵攝)「一開始是收到過很多封法院函信」,陸敬民回顧,當時他拿著信去詢問鄰里鄉親,大家卻只回他「毋通插伊(不用理)」。因此沒有放心上,直到今年2月台中地方法院召開第一場民事庭,他才驚覺事情不簡單。陸敬民出席第二場民事庭時才弄清楚,提告人蕭姓男子是一位律師,也是市場某攤商的債主。因攤販無力償還債務,便以持有的土地持分抵押,蕭男取得小小一塊持分後,旋即對其餘77位地主提起訴訟,主張要將整塊土地「變價分割」,也就是透過法院強迫整筆土地拍賣,再依比例分配拍賣所得。據了解,原告蕭男手中掌握萬分之86的持分,換算面積2.3坪、公告現值約37萬元,市價約120萬元;而整塊市場用地共268坪,公告現值約4千萬,市價經在地房地產業者永慶房屋估算高達2.2億元。雖蕭男掌握持分占整體不到1%,但只要法院裁准變價分割,拍賣程序將牽動其餘所有地主,整塊土地都會被迫拍賣。有鄰居向本刊表示,市場後方巷內原是四合院,多年前遭建商以「變價分割」方式進入拍賣程序,最終甚至有地主以每坪僅5萬元的價格被迫售出,情況慘烈。(圖/黃耀徵)陸敬民不願將母親留下的土地被「賤價拍賣」,原本打算買下蕭姓律師的持分了結爭議,不料蕭男卻不願出售,聲稱自己先前已多次寄出通知,卻無人回應,如今只想透過拍賣程序讓法院來處理。然而,多數地主年事已高,甚至有多人旅居國外,因此難以整合意見,讓整塊土地的命運陷入被迫拍賣的陰影中。「當天出庭時,整個法庭像菜市場,被告多達三、四十人,大家輪流舉手發言。」陸敬民回顧,但每位被告不是講古、就是情緒宣洩,毫無法律重點,場面像是「秀才遇到兵」,法官難以判決,最終明確表示,「下次開庭不找律師、不寫狀紙,只能將整塊土地拍賣掉」。國民黨在地議員賴順仁辦公室楊姓主任也向本刊表示,附近不少民眾反映不願賣地,「像之前有位阿嬤就跟我說,這裡原本是她要住一輩子的地方,如果被拍賣,以後就沒地方住了。」楊主任說,市場內每位地主的情況都不相同,仍住在原址的住戶幾乎都反對拍賣;未居住於此的地主則認為,大家應先嘗試整合意見,或討論是否有更合適的處置方式。像靠近巷口、仍在營業的店面,就主張不願拍賣。對於原告僅持有2.3坪土地就想強制拍賣整塊268坪土地,楊主任覺得不可思議,坦言比例太懸殊,「法官其實也了解大概狀況」,以民間說法來看,「就是法拍屋蟑螂啦」。陸敬民感嘆,即便今天他成功買下原告持分,未來只要有另一位持分人再提起相同訴訟,仍會走上法庭、走向拍賣,「根本是一條沒有盡頭的絕路」。對此,記者致電蕭姓律師的事務所,事務所回應指出,因相關訴訟仍在審理中,蕭律師不方便回覆。
名流社區搶地1/詹森林、盧明光社區遭控強占民地 金石山莊一審慘賠6百萬
台北市文山區的透天別墅社區金石山莊,坐落在台北市綠覆蓋處最多的文教住宅區,環境優美但離塵不離城,不但社區幽靜住戶單純,還擁有獨立的庭院與車庫,吸引不少政商名流入住,甫卸任的大法官詹森林、政大法律學院前院長楊淑文夫婦,以及被稱為併購大王的中美晶、環球晶創辦人盧明光等人都選擇入住這裡,不料金石山莊這個令人稱羨的優質社區,卻遭控強占民地296坪,震驚法界和商界。金石山莊遭控強占民地案源於地主張氏兩姊妹,不滿296坪土地遭金石山莊社區無償占用長達30年,不但被免費當成社區籃球場和游泳池,而30年來的地價稅竟一直由張氏姊妹負擔,張氏姊妹忍無可忍,遂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對金石山莊管理委員會提告,台北地方法院去(2024)年11月8日判決金石山莊敗訴,管委會須分別給付張氏姊妹595萬7,907元以及34萬636元,合計629萬8543元,管委會上訴中。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判決金石山莊內的游泳池土地為張氏姊妹主張所有。(圖/翁靖祐攝)本案原告張貽玉及張如萍姊妹主張,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以及籃球場所佔據的土地為2人所有,並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將金石山莊社區管理委員會告上台北地院民事庭。張氏姊妹主張,父親張良生當初買下台北市秀明路一段附近土地,並將本案296坪登記在當時未成年女兒張氏姊妹名下,張良生1986年間和林燈燦簽訂合建房屋契約,將相關土地交由幸林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興建金石山莊,並在兩年後申請建照。然而,幸林建設卻把金石山莊附設的游泳池、籃球場蓋在張良生未出售的土地上,而這兩塊土地所有權人就是張氏姊妹。張氏姊妹主張,此舉已經侵害了她們的所有權,提告請求金石山莊管委會返還占地的所受利益。分別給付張貽玉、張如萍1171萬6508元以及66萬9876元。金石山莊社區管委會則主張,依照幸林公司與住戶簽訂的買賣契約內容載明「公共設施:游泳池、網球場(本項社區住戶擁有永久使用權,各住戶應平均負擔清潔維護及地價稅等相關管理費)。」、「公共設施用地產權由原土地所有人持有,社區住戶有永久使用權。」故非無權佔用。金石山莊籃球場旁的人工造景土地,也被認定是張氏姊妹所有。(圖/翁靖祐攝)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良生雖曾出具「土地使用權同意書」僅是申請建照的行政文件,不代表建商或住戶在建物完成後仍有權無償使用該土地,因此管委會所佔用的籃球場和游泳池欠缺合法的使用權源,須支付張貽玉595萬7,907元、給付張如萍34萬636元,並須在土地真正返還給張氏姊妹前,須按月支付張貽玉每月10萬39元、張如萍 5,720 元,金石山莊管委會上訴後,全案正由高等法院審理中。本刊致電金石山莊管委會詢問回應,管理員表示將請主委回電答覆,不過至本刊截稿時間,仍未獲對方回覆。
韓BL大尺度突破!打造韓版《格雷的50道陰影》
《漲潮時接吻》是韓國首部以強制愛為題材的BL劇,被比擬為 韓版《格雷的50道陰影》,故事從一份殘酷的「陪伴契約」開始,由鄭明哲飾演冷峻的「財閥二代」韓載勳(支配者),以「絕對服從」為鐵律,要求為母籌措醫療費的由金賢敍飾演藝術生金海俊(被支配者)簽下關係不對等的包養合約。兩人在海邊別墅展開同居生活,韓載勳不僅以強勢的吻宣告對身體的所有權,更施以獨特的 「冰塊懲罰」,將疼痛與安撫的炙熱之吻結合,打造出兩人專屬的親密印記,體現了強烈的控制慾和佔有欲。本劇成功將「財閥少爺+平民學生/契約關係」這一經典韓劇設定,升級為 更暗黑、更有張力 的版本,使階級愛恨情仇與禁忌慾望達到新的高潮。這部韓劇採用了短集數設計(每集約 10 分鐘,共 10 集),使情節緊湊、情感張力集中。劇集攝影與場景選擇大量運用夜色、海邊別墅的孤寂感以及室內強烈的光影對比,打造出高品質的「暗黑愛情劇」氛圍。它成功讓 「BDSM 象徵」 與 「情感救贖」 在韓國 BL 劇中別具一格,因為「支配」是人物心理創傷的延伸,載勳的控制與海俊的反抗,是內心世界的鏡像。
平均月薪122萬!高雄引水人登船摔斷腿 法院判輪船公司賠償1296萬元
高雄一名劉姓引水人4年前工作登船時意外摔落,造成左腳粉碎性骨折,長時間無法工作。事後,劉男向輪船公司求償一年的工作損失共1562萬7947元。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為劉男的平均月薪超過122萬元,判決輪船公司須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根據判決書指出,2021年8月18日,劉姓引水人上午接獲任務為「順興輪」引水,搭乘交通船靠近貨輪後,沿著繩梯準備登船,沒想到右側扶手欄杆突然旋轉鬆脫,導致他失去支撐重摔到交通船,造成左腳跟骨粉碎性骨折,右臂及膝蓋多處挫傷,後續需長期治療與休養,長期無法工作。法院審理時,劉男主張,輪船公司未做好相關安全措施,導致意外發生,因此提告求償1560萬元。輪船公司則認為,登船欄杆並無任何設置或管理不當,是劉男未抓穩繩梯才導致摔落,輪船所有權人或管理人並無過失,且劉男當時應確認已經踩踏穩固、手握穩扶手欄杆再登船,也要負責任。法院審理後,發現船上扶手欄杆屬於「活動式」,每次有人員上下船都需要重新放下繩梯,且曾有人提醒欄杆不固定會旋轉,但輪船公司卻遲遲未改善,因此法院認定輪船公司確實有疏失。另外,法院調閱劉男事故前6個月的薪資紀錄共計733萬6357元,換算每月平均薪資為122萬2726元,加上醫療看護等費用,判定輪船公司需賠償劉男1296萬6298元,全案仍可上訴。
名導之怒1/大安區文創名店都更遇黑箱 金馬導演怒控建商、市府獲勝
執導開喜烏龍茶廣告和拍攝MV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2000年間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了一棟透天厝並改建成美輪美奐的特色建築,爾後又把空間租給友人,打造成聞名海外的文創小店及茶館。2011年間,建商「東家建設」找上門談都更,孰料都更過程中,陳宏一和部分住戶卻發現問題一籮筐,痛批「東家建設」造假、且台北市政府監督失能,於是陳宏一展開行政訴訟,終於拿下勝訴。55年次的陳宏一除了拍廣告和MV聞名業界,還曾執導「花吃了那女孩」、「(真)新的一天」兩部電影,幕後團隊成員各獲金馬獎最佳造型設計、最佳攝影等獎項。他曾憑第二部劇情長片「消失打看」獲得第13屆台北電影節最佳導演獎,也多次獲得廣告、短片和MV等獎項,包括蔡依林、張惠妹、楊丞琳、蘇慧倫、五月天、劉若英、周華健等高知名度藝人都是他鏡頭下的男女主角。多才多藝的陳宏一回憶起和大安區這塊地機緣,他的嘴角滿是笑意,分享道「東京街頭有很多設計的很棒的小房子,自己也很嚮往可以擁有一棟,就好像有自己的城堡一樣」原以為和這段夢想始終不會有緣分,但他卻在大安區遇到了夢寐以求的房子在出售。陳宏一在2000年左右於大安區買下一棟透天厝(圖中二樓落地窗有桌椅者),並租給友人開文創小店以及茶館,成功打造為聞名海外的店家。(圖/方萬民攝)因價錢合理且環境優美,陳宏一順理成章買下,並找來在實踐大學任教的名建築師連浩延把將這棟樓用日式清水模風格打造成他心目中「城堡」的模樣。在「城堡」落成以後,陳宏一先是獨自使用了10年,之後因朋友有需求,於是決定把一二樓則租給她開文具店及茶館,自己繼續留下三樓當作工作室,最後這座城堡也成了國內外觀光客爭相前來的名店,更被國內外雜誌報導過。2011年左右,東家建設開始和附近的住戶談都更,並陸續在2014、2018年申請相關計畫但均失敗。最後於2019年才成功把都更案送進市府,並進入公告公展階段,但這時候陳宏一竟發現,東家建設在這次都更的過程中充滿問題,甚至那本「都更事業計畫書」疑似造假。「都更事業計畫書」是東家建設紀錄整個都更過程的計畫以及和住戶們洽談過程等重要資料,並於公告公展期間開放民眾閱覽。然而,陳宏一在裡面看到建商說已經拿到自己同意書的影本,但他覺得非常荒謬,因為他從未給過。他向CTWANT表示,自己唯一簽過的那份同意書是2014年的那份,與2018年的那份是完全不同的計劃,說到這裡他也直呼「覺得這家公司真的是大有問題」此外,這本「都更事業計畫書」裡還有一份東家建設所附的切結書,上面寫道倘若內容有造假之處,建商將無條件同意市府撤銷此計畫,陳宏一無奈表示「但我實際問律師後才知道,那東西根本沒有什麼法律效力,因為如果真的要打官司,那份切結書也不會有法律效力,但一般民眾看了,就會覺得,這樣應該就不會有問題,然後就會選擇相信」。東家建設並非首次捲入都更爭議,2007年北市議員曾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偽造同意書。(圖/報系資料照)然而,最令陳宏一不解的是,這樣充滿瑕疵的都更過程,竟然被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核准,事後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要求都更處撤銷原處分。歷經3年審理以後,終於在今年(114)的10月15日拿下勝訴。至於本案建商東家建設於1980年成立,至今已經營40餘年,2013年接手太平洋建設主導經營的「太平洋百貨雙和店」,並於2014年打造為「比漾廣場」,成為雙和地區知名社區百貨,年營業額約15億元。東家建設2007年12月遭時任台北市議員蔡坤龍與建功里數十名里民召開記者會,指控東家建設以詐騙及偽造手法提出當地的都市更新計畫居民同意書,並指控市府頻頻向建商示好,質疑案情不單純。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名導之怒2/陳宏一堅持程序正義槓北市府 三大瑕疵遭法院撤銷原處分
執導開喜烏龍茶等廣告聞名的金馬獎導演陳宏一在台北市大安區買下透天厝,不料遇上都更爭議,他指控建商「東家建設」為了要順利推動都更,過程充滿瑕疵。他向記者吐露,因遭人勸說打都更官司,是不可能會贏的。陳宏一反而被激到,終於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且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還列出市府三大瑕疵。陳宏一說他並非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如今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上訴,但他絕對不會退縮。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指出,首先,臺北市都市更新及爭議處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在處理都更計畫內一塊土地時,將其登記為無須額外計算同意及不同意票數的「宗祠、寺廟、教堂」但實際上,該地為祭祀公業土地,只要此地有「超過1/3派下員反對參加」,就該計入不同意。陳宏一導演帶著記者實際走訪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從屋內2樓往窗外看,公園綠樹美景清晰可見,環境相當優美。(圖/方萬民攝)此外,該祭祀公業共有18位派下員,即使當時有10人反對都更,但審議會和東家建設均認為無需計入比例,明顯違反正當行政程序,屬於未經實質審查的恣意判斷。且當時東家建設在通知祭祀公業派下員時,將通知信件寄至土地謄本上所載日治時代的地址,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未合法送達」。另一個陳宏一勝訴的關鍵在於,在此都更的事業計畫中,規定土地所有權人若選配價值小於該選配房屋及車位之價值時,須經由東家建設同意才能選配,造成所有權人和東家建設權力不對等。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強調,在這次的事業計劃中,東家建設在列出許多共同負擔費用時均以上限提列,雖幹事會多次提出檢討,但最終仍以「討論後同意」的形式通過,屬裁量怠惰或裁量濫用。訪問尾聲,陳宏一與文創小店友人Karen(右)向記者表示,他們從來並不是反對都更,而是反對黑箱,希望程序要公平以及正義。(圖/方萬民攝影)最終,在歷經3年的審理以後,陳宏一導演終於以小蝦米之姿成功戰勝台北市政府這個大鯨魚。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年10月16日宣判陳宏一勝訴,並要求台北市政府撤銷原處分。當天訪問結束後,陳宏一也帶著CTWANT記者實際走訪其位於大安區全安里的工作室,該工作室外觀是三層樓的透天厝,外觀是日式清水模風格,而在走進屋內以後,從2樓往窗外看,可以清晰看見全安公園綠樹的風景,景色相當宜人。在訪問尾聲,陳宏一也語帶感慨表示「自己並不反對都更而是要求程序正義」陳宏一坦言,他知道台北市政府一定會繼續上訴,但他也不會就此卻步,絕對會堅持到底。而目前承租此屋一、二樓的店主Karen也和記者分享「我們都知道都更是好事,也不會去刻意反對都更,但如果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也許本來就應該與他抗爭吧!」本刊致電東家建設以及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詢問相關回應,東家建設表示會請承辦人回電,但至本刊截稿前仍未回覆。台北市政府都更處表示,法院判決對事實認定及法令適用仍有討論空間,本府審議程序並無重大瑕疵,將依法提起上訴。此外,台北市政府都更處也對判決指摘重點做說明。首先,祭祀公業同意比率未予計算部分,係依《都市更新條例》(舊法)規定處理,本案計算方式並無不合;其次,選配原則針對超額10%選配部分,係由所有權人提出意願予實施者,並由雙方達成合意,應無爭議;最後,三大管理費未實質審議部分,本案都更審議會已充分實質審議並討論作成決議。
濫訴惡鄰居2/小豪宅官司多到特製「訴訟欄」 物管也受害「年換8祕書」
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社區「基泰之星」,今年7月之際,329名住戶都收到主委彭麗慎的一封信,信中提及「社區接續有3位住戶的對管委會濫告,相當程度打擊管委會士氣」,據了解,該社區管委會長年紛爭不斷,也波及服務社區的物管人員,導致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基泰之星」位於中山區農安街上,緊鄰晴光商圈,基地面積435坪,總戶數329戶,大多為10坪上下小套房,屋齡16年,為在地知名小坪數豪宅社區。「基泰之星」總戶數329戶,因緊鄰晴光商圈、門廳氣派、公設多元,10坪套房月租金3.3萬元。(圖/周志龍攝)記者走訪,美輪美奐的大廳一隅,除了設置社區公告欄外,竟還有「訴訟欄」。彭麗慎告訴記者,社區共有3個濫訴人物,經常在社區找麻煩提告,為反對而反對,也因為訴訟太多,花了不少律師費,為了讓社區住戶了解社區事務,才特別設置了「訴訟欄」。「不只告管委會,還告秘書、保全,我幾乎每個月都在跑法院,曾經一個月跑4次,還被告求償200萬元。」今年70多歲的社區主委彭麗慎,大家都叫她「彭姊」,她義憤填膺地告訴CTWANT記者,她當委員是無給職,在這個社區出錢又出力,結果還要被抹黑。3位濫訴人中,最誇張的就是陳姓前主委,與管委會的糾纏起於2017年,要求他返還溢領的車馬費,自此後,陳即成了社區頭痛人物,到處提告,「光是應付陳XX的官司,就花了50~60萬元的律師費。」彭麗慎說。「他們這幾個人太離譜了,有理、沒理全都胡說八道、都亂講!」同樣姓陳的上一任主委,也在一旁抱怨,他搬來3年多,連認識都不認識,就莫名其妙被告,他也因此欽佩彭麗慎有這樣的體力、心力應付這些濫訴人,「要是像我,我就垮掉了,這個精神壓力太大了。」攤開「基泰之星」訴訟文件可以擺滿一整桌,彭麗慎說,因為有少數住戶動不動就提告,沒有人願意當主委,她因為不怕事又沒有私心,所以大家都支持她。(圖/周志龍攝)彭麗慎無奈表示,因為社區有頭痛人物,沒有人敢當委員,而她因為做事沒有私心,又不怕麻煩、出錢出力,所以住戶都支持他,不是擔任主委就是副主委,但卻因此被有心人說閒話。彭麗慎說,因為社區多是套房,大多是出租,且車位與房子分開出售,因此衍伸出出入複雜,及各種利益問題,但她多年來努力提升社區品質,將車位所有權人和住戶通道分離,還讓大家有回饋金可以領,為社區盡心盡力有目共睹。該社區物管公司鄭姓督導也出面力挺彭麗慎,他表示,套房社區,人員流動和管理本來就比較複雜,但在彭姊的帶領下,16年社區依舊維持很好的品質,也因此彭姊在社區擁有很高支持度,每年都在管委會的體制中。以7月區權人大會來說,社區總計329戶,有195戶出席,超過190票都選她擔任主委。不過,也因為每個人在社區想推動的事物不同,鄭姓督導觀察,當一些提案被否決時,就產生意見分歧、派系,甚至對簿公堂。他所督導的10個社區中,就屬「基泰之星」矛盾最嚴重,訴訟都打不完,且一再對相關人士提告。據了解,該社區配置2位秘書1個保全,由於管委會長年紛爭,物管同仁都很害怕,造成離職率特別高。鄭督導坦言,「社區一年換了7、8個秘書!」一位保全組長蔡先生就說,他來社區服務還不到1年,已經是這裡目前最資深的員工。「基泰之星」除了少數住戶喜歡以訴訟表達想法外,社區管理和品質仍維持相當水準。圖為每年聖誕節時的櫥窗佈置,相當用心。(圖/投訴人提供)深耕中山區不動產的聯勝房屋專任約經理陳泰源表示,「基泰之星」擁有飯店式管理、公設多元,雖然社區有頭痛鄰居,但管委會管理維持得當,整體社區環境質感良好,也讓租金和房價行情皆穩定,且高於其他同齡住宅大樓。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員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
濫訴惡鄰居1/台大醫員工槓社區!錄影、報警、提告輪番鬧 主委聯手物管揭惡行
千金買屋、萬金買鄰,北市中山區知名小豪宅「基泰之星」,近期主委彭麗慎偕同住戶和物管人員,出面向CTWANT指控陳姓前主委經常濫訴,造成管委會成員、物管人員疲於奔命上法院,以及對社區保全、秘書手機錄影,造成心理恐懼。該糾紛起於2017年,時任「基泰之星」的陳姓前主委,原任職於台大醫院,因被調任雲林分院後,溢領社區車馬費計10萬2100元,下一屆接任主委的彭麗慎發現後,要求陳返還不當得利款項,雙方因此對簿公堂,之後陳便動不動就對管委會、住戶、物管人員提告。「基泰之星」主委彭麗慎帶著物管人員出面控訴,社區濫訴住戶共有3人,讓管委會疲於奔命跑法院,物管人員也心生恐懼被嚇跑。(圖/周志龍攝)彭麗慎表示,當初管委會體諒他,補助他每個月能有一次往返交通的補助,方便他來回雲林和台北,處理社區事務,但他卻一個月報了4次,最多曾月領6000多元,卸任後被發現溢領車馬費總計10萬多元,由於陳不願歸還,經過管委會投票決議,2021年向法院請求返還。不過陳姓前主委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法院一一駁回,纏訟3年多,終於在去年底判決確定,須還款予管委會。無奈,陳姓前主委又再度起訴,將纏訟至今的各項訴訟期間的損失,算在管委會身上,向管委會和彭麗慎求償高達375萬元。彭麗慎說,「他跟社區討錢的理由,包括他媽媽的精神賠償、他房子沒租出去的賠償、官司期間的車馬費、請假薪資,真的很過分。」最後仍被法院駁回。不僅如此,陳也疑似將氣出在物管人員身上,記者也向物管公司求證,鄭姓督導就說,確實該社區同仁經常回報,陳先生經過大廳,都會用手機錄影,經常指控甚至動不動就報警,這種行為造成同仁在工作上都十分畏懼。其中一次較大的摩擦是,秘書不慎將陳先生裝有證書的信件,凹折塞入信箱,結果引起陳不滿,鄭督導說,最後也是叫警察,並揚言要提告,不然就要賠錢,並提告其主管讓秘書相當恐懼,秘書因自身感受愧疚牽連協助的經理,故同意在希望讓事件化解下協議簽下賠償6000元的和解書。彭麗慎說,除了陳姓前主委,社區還有另外2人也是動不動就對社區提告,最扯一次告了15人,以她自己為例,最高紀錄一個月跑4次法院。因此,今年7月份開住戶大會時,特別提案讓管委會、物管人員出庭都能報交通費,同時,濫告住戶也無法拿到社區回饋金。遭投訴的陳姓前主委,之所以跟管委會槓上,疑似因過去擔任主委時溢領車馬費,遭管委會向法院請求返還,因此心生不滿。(圖/投訴人提供)彭麗慎解釋,目前管理費每坪150元,算是有點高,所以如果年度沒有大筆修繕,即會以回饋金將所繳管理費退回給住戶。以近一年度來說,就退了1個月的回饋金。不過,此案通過後,又引來陳前主委的不滿,向法院主張住戶大會無效。此外,還指控彭麗慎寫給住戶的信,內容包含指控陳前主委不當得利、向社區求償375萬元之事,因此向社區再提出求償165萬元,讓彭麗慎怒轟,根本就是利用訴訟向社區要錢。彭麗慎說,陳前主委提告的案子沒有一件成功,但一直拿不同理由,永遠都告不完,不僅讓社區工作人員身心受創又害怕,還要應付訴訟程序,「實在可惡!」陳姓前主委被指控進社區就會用手機錄影,且經常一有不滿就報警,讓社區秘書、保全工作身心壓力大,流動率相當高。(圖/周志龍攝)對此,被投訴的陳姓前主委回應,「基泰之星」管委會近期(第十六屆)多項決議正遭受住戶提起訴訟,核心爭議為管委會「濫用公共基金」、「侵害區權人權益」,並有「固定人士長期把持社區事務的嫌疑」。他進一步指出,第一項爭議是管委會通過動用社區公共基金,為委員個人遭受住戶提告的法律訴訟支付律師費,此為公器私用,違反正當性與衡平性原則;第二項爭議點在於委員任期從1年修改為2年,連選可連任1次,形成4年任期,這項修約是為「固定委員長期把持社區管理權鋪路」。第三項為回饋金發放標準的再議案。管委會新增條文,對與委員進行訴訟或散播誹謗訊息的住戶,不予發放回饋金,被批評為針對性的懲罰,明顯選擇性侵害區分所有權人權益。最後,主委動用緊急修繕預備金的權限,從2萬元暴增至10萬元,且未明確定義「緊急修繕」範疇,此決議被質疑大幅擴張主委權力。針對用手機對社區秘書錄影,他則解釋,因為彭麗慎都會在群組誣陷他,「我根本沒刁難過物管人員,我的錄影畫面就作為彭麗慎誣陷本人時作為錄影證據畫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