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車
」 酒駕 警方 車禍 公共危險罪 毒品
小崔拖吊回台了!16公里收7萬天價 警凌晨衝桃機逮人
針對近期於雙北市流竄的「拖吊蟑螂」,北市警局獲報後也介入偵辦,掌握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與崔姓老闆,其徒弟蔡姓男子、許姓男子等人在內涉嫌惡意加價,並在搜尋網站上花錢購買關鍵字,引導被害人優先與他們聯絡,就有被害人僅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了7萬元天價。17日一舉於雙北市等地進行搜索,逮獲蔡男與許男等6人在內,不過崔姓老闆已在警方發動搜索前離境前往泰國,但其19日自泰國入境後,隨即遭警方逮捕到案。據了解,33歲的崔姓男子經營拖吊車公司,但其3月初在警方發動搜索前即離境前往泰國,18日晚間返回台灣,於19日凌晨入境,但其隨即就遭接獲航警局通知的北市刑大逮捕到案。據了解,32歲的蔡姓男子與26歲的許姓男子2人均「師承」小崔拖吊,脫離小崔拖車後自立門戶,分別成立騰至與海東拖吊公司,頻繁在雙北地區活動,並每月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花費至少10萬元購買關鍵字廣告與投放「專業道路救援等廣告」,利用民眾車輛故障之急迫性,讓民眾優先搜尋到他們的資訊,等抵達現場後假意向民眾表示「例行公事簽一下」,讓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下不合理合約。抵達目的地後,蔡男隨即表示因同時有收取人手服務費、拖車費、路費、絞盤費、絞鏈費等「特殊拖吊附加費用」,暴增拖吊費用,雙北地區之間的拖吊平均每件至少得花上5萬元費用。若民眾不從,蔡男等人也以先前遭民眾提告卻獲得不起訴處分之例子表示,他們擁有「民事留置權」,拒絕讓民眾離開,同時扣留車輛,甚至揚言要民眾「叫警察來」,等警方抵達則表示為民事糾紛案件;但若民眾態度強硬,蔡男等人也會適時「讓利」,主動將價格下降,讓民眾無奈之下只能同意,事後再刪除網站相關資訊,讓民眾無法留存證據提告。粗估至少有20人受害,其中一人僅是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取高達7萬元的費用,不法所得上看百萬。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7日發動同步掃蕩查緝行動,一舉拘提蔡嫌及旗下成員共計6名犯嫌,徹底打擊該犯罪集團。全案經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北市警局松山、中山、士林分局及台中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兵分多路,針對蔡嫌等人位於雙北之住處、據點執行搜索,拘提蔡姓主嫌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犯罪工具拖吊車3輛,被害人契約書、和解書、拖吊發票、手機、空氣槍1把及現金5萬餘元等證物。訊後也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及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其他受害車主。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參照台北市政府訂立相關指引,慎選合法合規業者。如遇到高額索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處。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之立場,全力守護臺北市治安與市民安全。
拖吊蟑螂栽了!深坑到新店16K收7萬天價 北市刑大逮「小崔」前員工
針對近期於雙北市流竄的「拖吊蟑螂」,北市警局獲報後也介入偵辦,掌握惡名昭彰的「小崔拖吊」與崔姓老闆,其徒弟蔡姓男子、許姓男子等人在內涉嫌惡意加價,並在搜尋網站上花錢購買關鍵字,引導被害人優先與他們聯絡,就有被害人僅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了7萬元天價。17日一舉於雙北市等地進行搜索,逮獲蔡男與許男等6人在內,不過崔姓老闆已在警方發動搜索前離境,全案後續也將依詐欺、恐嚇取財與組織犯罪條例移送偵辦。據了解,32歲的蔡姓男子與26歲的許姓男子2人均「師承」小崔拖吊,脫離小崔拖車後自立門戶,分別成立騰至與海東拖吊公司,頻繁在雙北地區活動,並每月在網路搜尋引擎上,花費至少10萬元購買關鍵字廣告與投放「專業道路救援等廣告」,利用民眾車輛故障之急迫性,讓民眾優先搜尋到他們的資訊,等抵達現場後假意向民眾表示「例行公事簽一下」,讓民眾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簽下不合理合約。北市刑大分析拖吊蟑螂之模式。(圖/翻攝畫面)抵達目的地後,蔡男隨即表示因同時有收取人手服務費、拖車費、路費、絞盤費、絞鏈費等「特殊拖吊附加費用」,暴增拖吊費用,雙北地區之間的拖吊平均每件至少得花上5萬元費用。若民眾不從,蔡男等人也以先前遭民眾提告卻獲得不起訴處分之例子表示,他們擁有「民事留置權」,拒絕讓民眾離開,同時扣留車輛,甚至揚言要民眾「叫警察來」,等警方抵達則表示為民事糾紛案件;但若民眾態度強硬,蔡男等人也會適時「讓利」,主動將價格下降,讓民眾無奈之下只能同意,事後再刪除網站相關資訊,讓民眾無法留存證據提告。粗估至少有20人受害,其中一人僅是從深坑拖至新店,就被收取高達7萬元的費用,不法所得上看百萬。警方五招自保,教民眾防範拖吊蟑螂。(圖/翻攝畫面)警方獲報後,報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專案小組17日發動同步掃蕩查緝行動,一舉拘提蔡嫌及旗下成員共計6名犯嫌,徹底打擊該犯罪集團。全案經刑事警察大隊會同北市警局松山、中山、士林分局及台中市、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專案小組兵分多路,針對蔡嫌等人位於雙北之住處、據點執行搜索,拘提蔡姓主嫌等6人到案;現場查扣犯罪工具拖吊車3輛,被害人契約書、和解書、拖吊發票、手機、空氣槍1把及現金5萬餘元等證物。訊後也依詐欺、恐嚇取財罪及組織犯罪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將持續擴大清查其他受害車主。警方呼籲,民眾如有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參照台北市政府訂立相關指引,慎選合法合規業者。如遇到高額索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立即報警處理;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稽查裁處。警方將持續秉持「打擊犯罪絕不手軟、嚴正執法絕不寬貸」之立場,全力守護臺北市治安與市民安全。
為防堵拖吊流氓 北市府訂定「道路救援指引」
為保障消費者道路救援消費權益,臺北市政府交通局已訂定「臺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規範業者作業程序,並自即日起實施。凡從事道路救援及拖救作業之業者,應依消費者保護法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本指引三大核心為消費資訊全面透明化、建立「拖救前、中、後」標準作業程序(SOP)及明定違法可能涉及之刑法法律責任。明確要求業者於營業場所或網站清楚揭露收費標準,須事前告知服務項目、報價與預估總額,若現場需追加項目必須再次取得同意,未事先說明之費用不得收取,以及業者須保存錄音或對話紀錄至少6個月,保障業者與消費者各自權益。業者不得任意加價、不實收費或收取未告知費用,並不得以之作為留置車輛之正當事由;也不得有威脅、恐嚇、辱罵、欺騙或破壞等影響車主、駕駛人或受託人權益之行為。 臺北市政府提醒民眾,如遇到道路救援或拖吊需求,請先靜下心來不要慌張,可先洽詢保險公司或信用卡公司合作的拖吊業者協助。在接受拖吊服務前先向廠商詢問清楚相關收費標準。遇到超出約定的收費或遭扣車等不合理情形,可以報警處理。臺北市政府呼籲,業者應遵守「臺北市道路救援車輛(汽機車)拖救處理指引」,依消費者保護法及臺北市消費者保護自治條例規定,違規業者經通知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非法強制要求留置車輛及索取高額拖救費用,若涉及詐欺、強制、恐嚇取財或其他刑事罪嫌,警方將即刻偵辦,並按個案情形通報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法辦理,切勿以身試法。
燃油變電動!百萬哈雷重機變造車牌 警出手:最重罰3.6萬還要扣車
新北市新店區北宜公路是兜風聖地,1日出現價值上百萬Harley-Davidson 紅牌重機跑山,卻被民眾發現其車牌遭變造,象徵燃油重機的「L」字首,被黑色膠帶巧妙貼成了電動車專用的「E」,新店警分局則已著手調查,車主最重將面臨3萬6000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有車友1日下午4時許前往北宜公路騎車兜風,卻發現該哈雷重機的車牌號碼為「EGV-XXXX」,與紅牌重機的編碼慣例明顯不符,疑似被黑色膠帶黏貼變造,車友當場怒嗆「玩車玩成這樣喔?」哈雷重騎士則是沒有回應,連忙離開現場。該名車友隨後將畫面放上網路,並前往青潭派出所報案,而哈雷車主行為已涉嫌觸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及違反道交條例12條,警方依規定受理並製作筆錄。新店警分局表示,車輛號牌屬於特種文書,若有塗改、變造或偽造情形,恐涉犯刑法偽造特種文書罪,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使用偽造或變造車牌行駛,可處高額罰鍰3.6萬元,並可能面臨車牌扣繳及車輛移置保管等處分。警方調查,該車涉嫌使用變造車牌行駛,新店分局已積極調閱案發路段及沿線監視器影像,釐清車輛行駛軌跡與使用情形,並通知相關人員到案說明中,相關案情則仍須釐清。
中和男甩尾撞分隔島還狂開百公尺 警攔查竟搜出「喪屍煙彈」
新北市中和區連城路日前凌晨發生一起驚險事件,1名46歲陳姓男子於26日凌晨1時許,駕駛友人車輛準備從住處前往土城訪友,未料行經連城路時突然失控打滑,車輛當場甩尾約90度並擦撞中央分隔島,令人驚訝的是,陳男並未停車查看車況或報警處理,反而繼續行駛離開現場,行徑相當可疑。當時正巧有巡邏警員經過,目睹整起過程,立即鳴笛示意停車攔查,不過陳男似乎未立刻停下,仍繼續往前行駛約100公尺後才將車停靠路邊。警方上前盤查時,發現陳男精神狀況不佳、神情恍惚,且下車後來回踱步,顯得相當緊張,種種異狀引起警方懷疑。經檢視車內狀況,警方在車上查獲一顆依托咪酯煙彈及一台主機設備。依托咪酯近來被濫用製成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菸產品,吸食後可能出現意識混亂、行為失控等症狀,對公共安全造成極大威脅,陳男雖否認持有該煙彈,對毒品來源亦避而不談,並拒絕接受毒品唾液篩檢,但警方仍依規定當場扣車移置保管,並將其帶回派出所強制採集尿液送驗。全案後續將依毒品相關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呼籲,切勿因一時好奇或僥倖心理接觸毒品,尤其在駕駛情況下更可能危及自身與他人生命安全。深夜危險駕駛加上疑似毒品因素,已對社會安全構成重大隱憂,也再次凸顯警方加強夜間巡邏與查緝的重要性。
喪屍菸彈上路釀禍!新北三重毒駕追撞翻車 引擎起火畫面驚悚
新北市三重區10日傍晚發生一起驚悚交通事故,1名男子疑似毒駕高速追撞路肩臨停車輛,不僅造成對方座車翻覆,自己駕駛的車輛更因猛烈撞擊導致引擎起火,現場一度火光四竄,畫面相當駭人,警方到場後進一步追查,赫然發現肇事駕駛涉及毒品,案件性質由單純車禍升高為重大公共危險事件。警方調查指出,事故發生在10日下午5時24分,48歲林姓男子當時駕駛自小客車,因故將車輛臨時停靠在環河北路三段往蘆洲方向的路肩處。不料,25歲李姓男子卻駕駛自小客車,從後方高速追撞林男車輛,強大衝擊力瞬間將林男的車推往堤防方向,並擦撞護欄後當場翻覆,車體嚴重變形。更驚險的是,李男所駕駛的小客車在撞擊後,引擎室隨即竄出火光並燃燒,車頭幾乎被燒毀,所幸未波及其他用路人,警消獲報後迅速趕抵現場,立即進行滅火與救援。林男僅全身多處擦挫傷,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李男則僅手臂輕微擦傷,雙方均送醫治療後無大礙。警方在現場進行勘查時,卻發現李男行跡可疑,並於事故現場找到1顆遭丟棄的二級毒品依托咪酯菸彈殘渣,警方隨即對李男實施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陽性反應,確認為毒駕行為,當場依法將其逮捕,並對涉案車輛制單扣車。警方指出,毒駕行為已嚴重危害用路人安全,全案後續將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以防再度危害社會。警方也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毒品上路不僅害己,更可能釀成無可挽回的悲劇。
新北男「混吸毒品」毒駕蛇行 遭警攔查搜出毒品連開8罰單
新北市三峽區4日凌晨1時21分,警方在中正路一段與大同路口發現一輛廂型車行駛異常,頻繁蛇行、任意變換車道,遂上前攔查。36歲張姓男子下車時神情恍惚,且未將車輛停妥,甚至沒將車停好險釀事故,警方對他進行酒測及毒測,呈現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陽性反應。張男自知難逃,主動交出1顆俗稱「喪屍煙彈」的毒品,警方進行附帶搜索後,另查獲煙彈2顆、菸桿1支,以及安非他命夾鏈袋3包;經初篩檢測,煙彈均呈依托咪酯陽性,夾鏈袋呈安非他命陽性,顯示其涉混合施用毒品。警方表示,全案將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另就毒駕與危險駕駛行為依法扣車,並開出危險駕駛蛇行、變換車道未打方向燈、任意跨越車道及駛出邊線等共8張罰單,最高可處罰鍰17萬2200元。三峽分局呼籲,毒品不僅危害身心健康,更嚴重威脅用路人安全,請民眾切勿以身試法,遠離毒品、守護公共安全。
吸毒後還開車遇警盤查 黑絲短裙「正妹」竟是男兒身遭送辦
新北市新莊區10日發生毒駕案,31歲李姓男子身著短裙和黑色絲襪,開車載36歲方姓男子上班,在八德街停等紅燈時遇上巡邏員警,警方發現方男手持電子菸,上前攔查後在方男身上查扣依託咪酯菸彈和菸油,李男唾液快篩也呈陽性反應,於是當場扣車,訊後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及涉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新莊分局光華派出所員警於10日上午執行巡邏勤務時,見李男31歲駕駛自小客車,載有方男停等紅綠燈,員警發現,副駕駛座方男手持不明電子煙,神情慌張並迅速將物品塞入外套口袋,形跡可疑,遂依法上前攔查。而李、方見警察攔查,神色明顯驚慌,但見插翅難飛只能乖乖配合,警方檢視方嫌隨身物品,當場查扣依托咪酯(Etomizol)煙彈 2 顆(毛重11.64 公克)、依托咪酯煙油 1 罐(毛重9.8公克)等證物。方嫌全案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並持續向上溯源查緝毒品來源;另對李男施以唾液毒品快篩,結果呈現安非他命陽性反應,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扣車並開立告發單。新莊分局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駕駛人經唾液快篩呈陽性者,將面臨 3 萬至 12 萬元罰鍰、駕照吊扣 1 至 2 年、車輛當場拖吊移置保管;若拒絕接受檢測,則將遭 18 萬元罰鍰、吊銷駕照並移置車輛保管,後果更為嚴重。警方提醒,拒測無法規避法律責任,反而將承擔更高額處罰。新莊分局強調,毒駕行為極易造成暴衝、恍神、闖紅燈等重大事故,對市民生命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本分局將持續保持高密度巡邏、路檢與快篩作為,以高標準打擊販毒、持毒及毒駕行為,展現「毒品零容忍」的執法決心,不會寬貸、不會妥協,全力打造無毒、無害、安心宜居的新莊城市。
酒駕到「睡著滑行」北市男醉倒駕駛座 警破窗驚險救人
台北市大安區忠孝東路四段4日晚間上演一場驚險的「酒駕滑行驚魂記」,大安分局敦化南路派出所警員執行夜間巡邏勤務時,發現1輛轎車竟停在馬路中央車道卻遲遲未移動,情況相當異常警方隨即上前查看,沒想到竟赫然發現駕駛倒臥在方向盤旁疑似昏迷不醒。警方立即敲打車窗並大聲呼叫駕駛,持續數分鐘仍無回應,更驚悚的是,這輛車竟在無人操控的狀況下仍緩慢往前滑行,隨時可能引發追撞事故,對來往車輛構成重大威脅,為避免釀成意外,警方當機立斷,立即破窗進入車內,試圖控制車輛狀況。就在車窗破裂的瞬間,原本倒臥在駕駛座上的28歲張姓男子才猛然驚醒,神情恍惚,警方隨即聞到張男身上散發出濃烈酒味,立刻對他實施酒精濃度檢測,結果酒測值竟高達0.54mg/L,遠遠超過法定標準,顯示張男是在高度酒醉狀態下駕車,甚至因不勝酒力直接在車內睡著。警方當場依法開單舉發,並依規定扣車扣牌處分,全案在詢問後,依涉犯公共危險罪嫌,將張男移送地檢署偵辦,警方也再次呼籲,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奪走無辜生命,絕不可心存僥倖。
BMW違停等朋友害車上喪屍菸彈曝光 板橋男唾篩陽性扣車送辦
新北市59歲蔡姓男子3日下午駕駛BMW轎車,於板橋區漢生西路巷口違停等待友人,因違停遭新北保安大隊巡邏員警盤查,並於駕駛座下方發現一枚毒煙彈,由於蔡男持毒又有駕駛行為,員警對其實施毒品及唾液快篩,果然雙雙都呈現毒品陽性反應,隨即當場逮捕蔡男,並依法告發及扣車。3日下午3時許,保安大隊第二中隊員警執行巡邏勤務行經板橋區漢生西路時,發現一部黑色自小客車違停於巷口,遂上前查看,蔡男看到是員警靠近,面露忐忑且言談間語氣緊張、吞吐不清,眼尖的員警察覺有異,隨即目視在駕駛座下發現電子煙及煙彈。蔡男見無從閃避,主動提供該煙彈予員警初驗,結果當場呈毒品陽性反應,確認為依托咪酯煙彈,後經蔡男同意採集唾液,檢測後亦呈現陽性反應,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並移置保管車輛。全案訊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採集尿液送驗,追查公共危險罪刑責。新北保安大隊呼籲,施用毒品殘害一生,毒駕上路更是全民公敵,駕駛人如毒駕經毒品唾液快篩檢測陽性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並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扣」駕照1年至2年;拒測者,處18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及「吊銷」駕照。新北保大強調,毒品唾液快篩上路執法,警方將強化執法力道,全面打擊不法毒駕,新北市對「毒駕」絕對零容忍,絕不容許「毒駕」在新北市發生,以保障市民及用路人安全。
首日就抓到!毒駕男違規遭攔 唾液快篩雙陽當場露餡警扣車送辦
全台「毒品唾液快篩」20日正式上路,警界嚴陣以待。沒想到政策實施首日,台南永康分局就抓到典型毒駕案例。深夜11點多,大灣派出所員警在永大一路巡邏時,眼尖發現1輛自小客車行徑怪異、還疑似違規,立即攔停。盤查後才發現,駕駛竟是警方列管的毒品人口李姓男子,而更令人傻眼的是,駕駛座前方竟大剌剌放著疑似毒品的物品,宛如「把證物放在員警眼前」。警方迅速依程序展開調查,並對李男進行唾液與尿液雙採檢。結果出爐後毫無懸念2項檢測皆呈現第1、2級毒品陽性反應,完全坐實李男「吸完就開」的毒駕行為。警方指出,李男在施用毒品後仍駕駛汽車上路,已構成公共危險罪,當場將他上銬帶回,並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除了法律責任沒得跑,李男的愛車也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當場扣車及製單開罰,可說「人車都難逃」。永康分局表示,毒駕在全台造成的交通風險長期存在,警方近年來也不斷呼籲民眾提高警覺,而新制「唾液快篩」能在短時間內確認是否施用毒品,大幅提升執法效率。分局長洪宏榮強調,毒駕是零容忍政策,只要查到就絕不寬貸,警方將持續強化查緝力度,守護用路人安全。警方也呼籲,毒品會嚴重影響判斷能力、反應速度與情緒穩定度,毒後駕車等同把自己與他人推向危險深淵,切勿心存僥倖,「毒駕一刻、後果一生」。
「台大男神」夜店後酒駕法拉利 警「三度勸導」仍逆向上路遭逮
有「台大男神」稱號的26歲孫炫東,8日凌晨在台北市大安區夜店飲酒狂歡後,仍駕駛市價約1480萬元的法拉利 488 GTB 上路。警方三度勸導勿酒駕仍無效,最後他在忠孝東路四段巷內逆向行駛時遭攔查,酒測值高達 0.87 毫克,當場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大安分局表示,8日凌晨2時許,孫男將白色法拉利違規停放於忠孝東路四段205巷,前往 OMNI 夜店飲酒,期間喝下約三種酒類,直到清晨5時才離開。清晨6時許,巡邏警員行經該處時,發現法拉利仍違停並開單取締,孫男匆忙上前表示「那是我的車」。警員聞到他身上瀰漫濃厚酒氣,立即勸導不得酒後駕車,應找代駕。未料稍晚警員返回時,發現孫男竟開始倒車,再次提醒他「使用代駕比較安全」。然而第三次經過時,警員見孫男已逆向往市民大道方向行駛,立刻上前攔查並進行酒測,數值達 0.87 毫克,構成公共危險罪。警方隨即依法扣車,並將孫男帶回派出所偵訊;因當時車上還有一名蔣姓女子,警方也依酒駕連帶責任告發。大安分局強調,員警已三度勸導,孫男仍執意酒駕高性能超跑上路,對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威脅。警方呼籲民眾飲酒後務必使用代駕、計程車或大眾運輸返家,勿心存僥倖,警方將持續執行「零容忍酒駕」專案,嚴格取締、決不寬貸。
高雄男酒駕拒檢還嗆警「把你調六龜」 警當場扣車逮人送辦
高雄市62歲吳姓男子30日凌晨駕車行經苓雅區成功二路,因其行車不穩,民眾通報警方,苓雅分局成功路獲報後前往攔查,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吳男則是行徑囂張,拒絕酒測外還嗆聲自己是警友會成員,可將員警調到六龜,員警則不理其恫嚇,當場扣車將他帶回偵辦,並開出18萬元拒測罰單。警方凌晨4時許接獲通報,指成功二路與新光路口有轎車行駛不穩,警方獲報後前往調查,果然在成功二路與海邊路口發現吳男所駕駛車輛,其停等紅燈時方向燈忽左忽右,警方連忙將他攔下。員警發現吳男身上滿是酒味,要求他進行酒測,吳男卻行徑囂張、拒絕配合,一度以要抽菸為由脫身,警方拒絕後,他則嗆聲自己是警友會,能將員警調到六龜,最終吹氣失敗,員警則當場扣車,並以拒測為由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因吳男不依規定使用燈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警方開出罰單,可處1200至3600元罰鍰;拒絕酒測行為違反同法第35條,處18萬元罰鍰、吊銷駕駛執照、吊扣牌照2年並扣繳牌照,轎車當場移置保管,並確認吳男非苓雅分局的警友會成員。◎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
酒醉男開車「飛牆卡屋」大雅驚現翻覆奇景 酒測超標送辦
台中市大雅區28日凌晨上演一場離奇車禍,59歲許姓男子酒後開車,不僅撞上停在路邊的車輛,竟整台轎車翻覆「懸空卡在民宅牆上」,彷彿電影特效般的景象,讓民眾驚呼連連。警方趕抵現場後,發現許男滿身酒氣,酒測值明顯超標,當場依《公共危險罪》送辦。這起事故發生於凌晨3時41分左右,地點在大雅區民生路三段494巷。當時許男駕駛自小客車沿民生路往民權街方向行駛,不慎撞上50歲賴姓女子停放路邊的轎車。強烈撞擊力道使許男的車輛失控翻覆,最後卡在民宅外牆與地面之間,前輪懸空、車身歪斜,形成極為誇張的「懸掛式車禍現場」。消防人員與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趕到現場,所幸許男並未受重傷,但因車體變形嚴重,救援人員仍花費一段時間才將他安全脫困,經警方酒測,許男酒精濃度超出法定標準,現場一度語帶含糊、無法清楚說明經過。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他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警方強調,酒駕零容忍,任何一個僥倖的念頭都可能釀成無法挽回的悲劇。除面臨鉅額罰款、吊銷駕照、扣車與卸牌外,嚴重者更涉及刑事責任。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喝酒後務必選擇代駕、計程車或親友接送,才能確保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飆速撞死17歲友瞬間曝!無照猴事發前早釀禍 「警開單放人」新化分局認了
台南市左鎮區二寮觀日平台附近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一名18歲蘇姓男子無照駕駛馬自達轎車,疑似因車速過快,過彎時失控撞上前方17歲楊姓機車騎士,導致楊男當場重傷,送醫搶救仍宣告不治。消息指出,蘇男早在事發前就曾撞上一名單車騎士,警方到場後僅開單就讓人離開,最終釀成悲劇。警方初步調查,肇事駕駛與死者為朋友關係,雙方一同上山,楊男騎在前方開路。不料蘇男疑似高速過彎失控,逆向撞上楊男後,連人帶車衝破護欄翻落邊坡。後車行車紀錄器拍下整個撞擊過程,只見機車當場被撞得支離破碎,楊男則躺在地上一動也不動,畫面怵目驚心。警消獲報趕往現場,發現楊男傷勢嚴重,已失去意識,經送醫仍宣告死亡。至於駕車的蘇男及25歲楊姓副駕駛,雖然一度受困車內,經消防人員破壞車門救出送醫,均無生命危險。事發後,網路流傳蘇男駕車載妹在山道上飆車的影片,只見他多次跨越雙黃線;後座女子興奮尖叫、飆罵髒話,更有人喊「加速啦」、「加多一點」等語。台南市左鎮區二寮觀日平台附近4日上午發生死亡車禍。(圖/翻攝畫面)據了解,蘇男在事發前曾駕駛同輛車撞上一名單車騎士;孰料警方到場開單後,竟未進一步扣車或移送便離開,使蘇男一行人得以繼續跑山,最終釀成悲劇。對此,新化分局副分局長卓新裕回應,當時處理員警已填查扣紀錄表並實施告誡,因同時接獲另一起交通事故而離開現場,相關行政疏失將進一步調查釐清。至於該車輛是否為贓車,警方查證後表示,駕駛稱車輛為借來,無報案紀錄,已聯繫車主確認。
台南安平「酒駕熱點」曝!警一夜連抓3人 全栽在同一路口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昨(13)日夜間執行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時,在轄內的安平區安北、民權路口,接連查獲3起酒駕案件,3名涉案的自小客車駕駛,分別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現行犯移送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交通工具也依法查扣移置保管,展現「酒駕零容忍」的執法決心。3名涉嫌酒駕的駕駛,分別是:49歲郭姓男因酒測值0.48毫克,全案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46歲蔡姓男子酒測值0.23毫克,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扣車;42歲陳姓男子則因拒絕酒測,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扣車,地點全都在安北、民權路口。警四分局表示,截至今年9月止,已主動查獲酒後駕車案件共計135件,此次執勤成果,再度顯示仍有部分駕駛人心存僥倖,忽視法令嚴明規範與公共安全,警方除將不定期規畫取締酒後駕車路檢勤務外,也會保持24小時不間斷查緝作為,並將持續深入飲酒場所、名勝古蹟、學校與社區據點,宣導「酒後不開車」、「酒後找代駕」等交通安全觀念,希望從源頭降低酒駕的發生率。警四分局長曹儒林呼籲,交通安全需要全民共同維護,9月為交通部推動的「交通安全月」,今年的主題為「人本交通-停讓文化」,除提醒駕駛人應恪守「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原則,更要在路口減速慢行、禮讓行人,營造友善的用路環境,確保行人及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罰單欠繳10萬大戶自投羅網!車停行政執行署門口遭「 智慧扣車」查扣
欠繳罰單大戶竟然把車子停放在行政執行署基隆辦公室對面,當場遭辨識系統認出扣車,最後只得乖乖辦妥分期繳納手續,才免於車輛遭拖吊命運。(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欠繳罰單大戶竟然把車子停放在行政執行署基隆辦公室對面,當場遭辨識系統認出扣車,最後只得乖乖辦妥分期繳納手續,才免於車輛遭拖吊命運。(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近期積極推動「智慧扣車」,加強欠款車輛執行,11日上午,有一部欠繳罰款達10萬元的車輛,竟然出現在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對面路邊,當場遭查扣,車上的友人只好聯繫車主,在辦妥欠繳分期後,才免於車輛拖吊的命運。居住在基隆市的邱姓男子,名下有一部2014年出廠的福斯自小客車,邱男歷年來積欠了總數達新台幣10萬餘元的交通罰鍰,經宜蘭分署屢次通知,邱男都無動於衷,完全沒有出面繳交的打算。11日上午,邱男將車子借給友人,友人開著車子到基隆市東信路,在路邊臨停買早餐。孰料他停車的地方正好就在宜蘭分署基隆辦公室對面。此時,正巧宜蘭分署架設「行動車牌辨識系統」的公務車正準備出發執行公務,才一出門系統就認出車子是欠繳大戶名下,當場就查扣了這部自小客車。友人見狀當場傻眼,誰能想到只不過開車買個早餐,車子就被查扣?在了解是宜蘭分署執行公務後,友人趕忙聯絡了車主邱姓男子,並代為辦妥分期,才算是免於車輛當場遭拖吊的命運。宜蘭分署表示,近來與基隆監理站與宜蘭縣財稅局合作,商借了宜蘭財稅局的「行動車牌辨識系統」,架設在公務車上,進行基隆區第二波欠款車輛執行。系統會在公務車行駛時,即時比對周遭的車牌號,只要在執行時發現比對成功,就會當場進行必要的執行行為。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主動繳納各項公法欠款,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不動產,得不償失。
宜蘭執行署商借「行動車牌辨識系統」 查獲欠罰鍰大戶當場查封
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14日商借行動車牌辨識系統,在基隆市查獲一部積欠罰鍰大戶,並當場查封車輛。(圖/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14日商借行動車牌辨識系統,在基隆市查獲一部積欠罰鍰大戶,並當場查封車輛。(圖/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提供/張志康基隆傳真)為強化欠繳罰單車輛的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與基隆監理站、宜蘭縣財稅局合作,向宜蘭財稅局商借「行動車牌辨識系統」,架設在公務車上,進行欠款車輛查察。14日上午,果然在基隆市中山區發現一部停放在路邊的車輛,當場查扣,車主聞訊才立即趕到現場辦理欠款分期繳納。宜蘭分署從去年開始,就與基隆市政府合作,持續推動「智慧扣車」,與基隆市政府交通處等合作運用路邊停車收費資訊整合、通報,即時追查欠稅車輛。不過,基隆市區仍有許多地方,沒有畫設收費停車格。為此,宜蘭分署與基隆監理站合作,向宜蘭縣財稅局商借「車牌辨識系統」,將該系統架設於公務車上,外出執行時即時比對車號,比對成功即當場為必要之執行行為。14日上午,架設車牌辨識系統的公務車在行經基隆市中山區復興路時,發現路邊停放著一部VIOS,系統跳出警示。經現場調出資料,發現這部31歲游姓車主所有的自小客車,已經欠下高達679筆的停車費罰鍰、高速公路通行費、牌照稅等,累積的金額更高達13萬餘元,宜蘭分署當場就查封車輛。游姓車主聞訊後立刻趕到現場,得知是行政執行署查扣,當場便繳納3.5萬元罰鍰,展現清償誠意,也辦妥後續分期清償的手續,宜蘭分署也當場將已經查封的車輛交給車主保管,免於當場拖吊的命運。宜蘭分署呼籲民眾應主動繳納各項公法欠款,切勿置之不理,於移送執行後應積極面對,主動向分署報告財產狀況、清繳欠款或辦理分期繳納,以免遭扣薪、扣存,甚至執行愛車、不動產,得不償失。
台南酒駕男自撞工地 藏K他命當場露餡送辦
台南市學甲分局北門分駐所員警於12日凌晨2時45分巡經台17線與174線交會路段時,意外發現一起交通事故,1輛自小客車不知何故,直接衝入施工工地,車頭嚴重受損,駕駛則是1名30歲吳姓男子,員警立即上前關心,卻立刻聞到他身上散發的濃烈酒味,直覺情況不單純。警方隨即對吳男實施酒測,結果顯示其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30毫克,已超過法定標準值,為釐清情況,員警將他帶回派出所進一步調查,沒想到在執行搜身時,竟從吳男口袋內發現一包毛重1.99公克的不明粉末,經檢測後證實為第二級毒品K他命。吳男當場坦承不僅飲酒,稍早還曾吸食K他命,並同意警方進行尿液檢驗,警方隨後依規定製單扣車,並以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他移送法辦。北門分駐所所長顏毓陞表示,酒駕與毒駕的危害性極高,不僅嚴重削弱駕駛的判斷力與反應速度,更讓道路使用者陷入高度風險,此次吳男酒後又吸毒上路,還直接自撞施工工地,所幸沒有波及無辜民眾,否則後果不堪設想。警方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飲酒或吸毒後駕駛都是嚴重違法行為,一旦發生事故,不僅要面對法律制裁,更可能付出生命代價。
台北男無照毒駕連撞6車 醫院廁所丟「喪屍煙彈」滅證失敗遭逮
台北市大安區27歲陳姓男子6日無照駕駛,在和平東路三段連續撞上6車,造成50歲機車騎士重傷住院。警方在陳男車內查獲「喪屍煙彈」電子菸油、毒咖啡包90包及FM2藥錠13顆,並發現他在醫院廁所企圖丟棄電子菸滅證。檢察官偵訊後以公共危險罪及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警方表示,陳男6日駕車行經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時,先追撞同向停等紅燈轄車,接著連環撞上另4輛汽車及1輛機車。50歲蘇姓機車騎士被撞倒壓在車底,背部脊椎及肋骨骨折並輕微內出血,目前仍在加護病房觀察。事後陳男辯稱,開車途中突然頭暈未及煞車才釀禍。但救護人員將其送醫時,戒護警員發現陳男眼神渙散、步態不穩,身上散發濃烈毒品氣味。就診期間,陳男在警方陪同下前往廁所,疑似在廁所內吸毒,並將含依托咪酯的電子菸拆解丟棄在垃圾桶內。眼尖員警發現陳男上廁所後神色更加怪異,立即進入廁所檢查,在垃圾桶內發現電子煙彈。陳男出院後,警方帶其返回事故現場檢查車輛,在車內查獲「喪屍煙彈」電子菸油1瓶、二級毒品咖啡包90包及三級毒品FM2藥錠13顆。初步檢驗顯示,菸油與咖啡包均呈毒品陽性反應。警方已採集陳男尿液及扣案毒品送驗,並追查毒品來源。大安分局表示,陳男除疑涉毒駕外還無照駕駛,已依法舉發並扣車。